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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hipping industry. Requirements of the channel with a series of remediation work, analysis and prevention of engineering and quality defects is a necessary part of the channel regulation works. This paper will present the common problem of channel regulation in induction. And proposed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关键词:航道整治;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Key words:channel regulation;quality defects;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我国在交通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上,给予了高度的关注。随着内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航运能力的要求也进一步的提高了。航运已经是我国内陆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内陆航道沿岸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运输渠道之一,与海陆空交通线一起组成了我国的交通立体系统。而近年来,我国大多数航道由于人为的和自然的原因,出现了许多问题,直接影响了许多内陆航线的水上航运能力,因此对航道的治理成了当前航运系统的重要工作之一,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航道的整治工程质量上,普遍存在着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就成了航道整治工程质量的通病,这些问题严重的制约了我国水上航道的运输能力。因此必须及时的处理,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地解决工程的质量问题,保证航道的安全顺畅,提高水上航运的能力。
1航道整治工程质量的通病
1.1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把关不严的通病
航道的整治工程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除了受客观条件的影响。还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在整治过程中没有对主客观条件进行综合的分析,对航道长远发展估计不足,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质量问题。形成航道整治工程的质量通病。由于这些质量通病,是普遍存在的,因而不易引起工程设计和施工方的高度重视,但是这些质量通病分布面极广而且数量大,从长远来看,对工程质量危害较大,严重的会对航运的安全造成巨大威胁。这一方面是由于有关部门,包括设计和施工单位对航道的质量没有长远的规划,只注重短期的整治效果,而不考虑长期的效果,对工程质量的标准定位过低,对整治工程的实际有效期设置过短,另一方面是由于在我国相关的航道整治质量标准和控制中,允许一些质量通病存在于航道的整治工程中,没有对设计和施工等相关参与方的工作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限制一些质量通病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及维护阶段出现,而参与工程的各方,在设计和施工及维护中,都忽视在验评标准误差范围内的质量通病。都没有意识到,从长远来看这些质量通病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是有影响的。
1.2航道航行条件整治的通病
航道是指供船舶航行,是以组织水路运输为目的所规定或设置的船舶航行通道。随着经济的发展对运输能力需求的增加。加上相应航运科学技术的发展,船舶的尺度不断增大,船舶航行越来越频繁,对纵横水运网的建设逐步完成,现代水上航道的规模越来越多,其运输能力也在不断的提高。对航道的航行条件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一些地方部门对航道运输在交通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以及相关技术及整治意识不足等原因,在对航道进行整治过程中,没有注意对航道航行条件的升级,仅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整治,没有在决定航道运输能力的航行条件进行升级,造成航道深度不足、航道宽度不够、没有适宜的航道转弯半径和航道许可流速、没有符合规定的水上外廓等问题的存在,严重的影响了航道的运输能力,限制了航道船只的通行规模和数量。造成在整个航道的整治过程中。只重表面质量,不重实际质量的严重弊病。
1.3水上沉排施工的质量的通病
在航道整治工程中水上沉排施工。是其中一道重要的工序,许多航道整治工程都在这道工序中施工不当,普遍的造成质量问题,是工程质量通病中常见的一种。首先是由于在施工中。没有根据施工航道的实际水深及流速变化,控制好移船的速度,造成卷排、叠排、沉排的现象,这就会对水上沉排施工的质量造成巨大的影响。具体的表现为:沉排达不到设计所预期达到的护底范围,形成材料的浪费,比如排布的浪费;其次是梭排、撕排的问题,由于排布卷入卷排筒时太松散,造成,以及排与排的连接及排尾与系排梁的连接不牢固而引起。撕排造成排布等材料的极大浪费的后果,极大地影响沉排施工的质量。同时可能引发诸多不安全因素,而梭排则会造成部分排体无法绑系砼块,影响排体压载的质量。再次是出现水上沉排搭接宽度不足。由于沉排轨迹观测出现问题,现场控制调度不力,沉排船移动不均衡,会影响整治建筑物的稳定性。
1.4整治工程混凝土质量的通病
混凝土是航道整治工程中常用的材料,常常会在整治工程中造成质量通病。造成的原因:一是没有建立健全质量责任监测制度,权责不明确,整治施工的质量监测没有覆盖到所有施工的内容,而且部分施工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不足。二是在施工中,出现技术性的失误,在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上把握不准,在生产混凝土以及浇筑中技术施工不到位,在完工后又不重视养护工作,而且在关键的预应力施工的质量出现差错。三是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低劣,质量技术指标合格率低,以及混凝土整体外观质量存在问题。
2防治措施
2.1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首先要从思想上正确对待航道整治工程的质量通病问题,正确认识到这些质量通病对航道整治工程质量的恶劣影响,所谓“蝼蚁可以毁堤”,必须要从长远出发,为航道长期的质量安全着想,不能只顾当前的整治效果,而忽视了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必须做到“未雨绸缪”,从各方面对工程存在的质量弊端进行彻底的清查整治。首先在工程的设计阶段就必须考虑工程各方面可能出现的通病,采用其他施工技术,后者制定出应对的方案,尽可能的避免质量通病的设计阶段的产生。其次,在施工阶段,更要严格把好质量安全关,做到事无巨细,即使是最微小的质量问题,也要尽可能的避免。在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所允许的质量评估标准误差范围内的质量通病,也必须给予重视,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各种质量通病进行预测。对可能会在未来对航道的整治工程质量产生危害的。要采取应对措施,解决问题。最后在工程维护阶段,对发现的质量通病,也要及时的上报相关部门,以便对这些问题做出专业的预测,对问题严重的弊病,要及时的修补整治,防微杜渐。
2.2全面提升航道航行标准
只有航道具备一定的航行条件,船舶才能正常安全地航行,而且能获得一定的运输效益。为此,在航道整治的工程中,必须重视对航道航行条件的设置和提升。首先,要保证航道的深度。航道的深度是河流通航的基本条件之一,决定着船舶的吨位和通过能力。要提升航道的运输能力,就必须在整治工程中,注意对航道水深的控制,保证一定吨位的船只通行。随航道深度增加,吃水深、载重量大的船舶就可以通过,但必须注意增加航道深度与整治和维护费用之间的关系,在保证航道运输能力的同时,也要从地区的实际运输需要出发,制定航道的水深,不能光为增加航道水深,而不考虑整治和维护所要付出的费用。其次,要保证航道的宽度。要根据航道的实际运输量。来制定航道的宽度,在普通的航道实行双航线航行,在珠江三角洲等运输繁忙的地段可以采用三线航行。
再次,要合理的建设航道转弯半径和许可流速。在整治工程中,要重视对河流转弯半径的建设和完善,防止河流转弯半径过小,造成航行的困难。在建造标准上,转弯半径应以不最大航行船舶长度的4―5倍为标准。航道许可流速是指航线上的最大流速。应该从航道的运输需要和实用经济的角度出发制定,在整治过程中,可以根据航道的宽度等进行定制。
最后,要建设符合相关质量规定的水上外廓,以保证船舶水面以上部分通过时,所需要的实际高度和宽度。以航道等级来确定水上外廓的高度。
2.3做好水上沉排施工
水上沉排施工,通常会出现的卷排、叠排、梭排和搭接宽度不足的通病,要具体分析。具体的解决。对卷排、叠排、撕排的防治和整改,可以采取沉排时,对水深及流速变化进行实际勘查,控制移船速度,取好水排入水角度的手段来防治。对梭排防治和整改时,则注意对排布卷入卷排简的分段加强控制,确保排与排间、排尾与系排梁结合处的牢固。沉排过程中注意船的航速。要解决撕排的问题则要注意在排布上游处理好钢筋条的加入,保证排布的抗拉强度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在施工时,必须按照一定的施工程序和技术,防止排体在施工的过程中产生破裂。在搭接宽度的问题上,除了要在技术上做到对沉排轨迹的具体掌控,同时施工指挥人员必须指挥得当,对现场情况进行正确的判断,并做出正确的指挥。
2.4严格控制混凝土的质量
混凝土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航道整治工程的质量,因此必须从各方面对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控。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测责任制度,把施工各阶段的质量监测包干到位,权责明确。其次,要在施工技术上精益求精,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同时,注意施工技术的应用,做好混凝土施工配比、预应力及浇筑和养护的技术工作。再次,保证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过关,提高质量技术指标合格率,以及混凝土整体外观质量。
2012年是实施湖南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十分重要的一年,全省完成投资30.7亿元,创历史新高,为年计划30亿元的102.3%,同比增长46%。重点建设28个水运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湘江2000吨级航道建设一期工程(株洲-城陵矶)、株洲港铜塘湾港区一期工程、全省水上支持保障系统一期工程等10个续建项目工程进度稳步推进;岳阳港湘阴港区漕溪作业区二期工程、湘潭港易俗河港区千吨级码头工程等7个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实现蓄水和船闸通航,长沙船舶厂新厂造船滑道和舾装码头工程、湘潭港铁牛埠港区寒鸡港作业区(顺达)散货码头工程、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油品及化工品码头工程、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水运煤码头工程等4个港口项目完工投产。全省新增千吨级泊位4个,液、散货吞吐能力354万吨。
水运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大力发展标准化、大型化船舶,运力结构继续优化。2012年底,全省船舶总运力达到342万总吨(其中集装箱5848标准箱位),同比增长11.2%;全省内河机动货船平均吨位413总吨,同比增长8.7%。扶持引导港航企业集约化经营,企业结构趋于优化。目前全省共有水路运输企业162家,其中省际运输企业132家,水路运输服务企业108家。2012年,全省水路货运量及其货物周转量分别为1.87亿吨、562.26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4.2%、33.8%;主要港口货物及其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2.19亿吨、29.57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3.8%、26.99%。水运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占全社会货运量、货物周转量的比重分别为10%、14%。岳阳港成为全省首个亿吨大港。
2013年湖南水运重点工作
2013年湖南省水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加快水运发展为中心,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渡口改造等民生工程为保障,以严格落实水上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加快“四型”海事建设,履行职责、负重前行,全面推进湖南水运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为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水路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快推进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水运相关规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做好全省“十二五”水运建设规划的中期调整,积极争取更多重点项目新增列入部“十二五”调整规划,积极支持和督促市县做好港口总体规划。继续加大水运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沅水浦市至常德航道建设工程、澧水澧县至茅草街航道工程等年内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洞庭湖岳阳综合枢纽、涟水复航等重大水运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年水运建设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加快推进26个水运重点项目。继续加快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湘江2000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株洲-城陵矶)、岳阳港湘阴港区漕溪作业区二期工程、全省水上支持保障系统一期工程等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尽早开工建设沅水浦市至常德航道工程、澧水澧县至茅草街航道工程、南茅运河航道整治工程等10个重点项目,并力争湘江2000吨级航道二期工程(衡阳-株洲)、长沙港铜官港区码头工程、岳阳港云溪(道仁矶)码头工程等8个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力争新增3000吨级泊位2个、1000吨级泊位7个、500吨级泊位7个。
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渡口改造、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和全省锚地等民生工程建设,力争全省水运安全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对渡口进行整合,对桥梁上下游5公里范围内的渡口进行调整优化,改造491道有船渡口;全面推广应用抗沉性、操作性好的10客位、30客位标准船型,完成1273艘客(渡)船标准化改造,提高船舶安全系数;建成紧急避险锚地23处,加快解决船舶安全停靠和紧急避险问题。
2、全面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全面、全覆盖监管体系,做到“五个无”:水域安全责任覆盖无缝衔接、船舶登记无遗漏、船员培训无空白、制度衔接无空缺、现场监管无盲点。责任体系建设涵盖所有管理和监管对象,包括全水域、所有船舶、全部水上设施、各个港口码头、船舶修造企业、水上从业人员和执法队伍等,不留管理真空,实现水上交通安全无缝化监管目标。坚持“签单发航”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开展乡镇非运输船舶、农村公路汽车渡口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执行水域安全管理巡航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省海事系统巡航工作制度(试行)》。三级及以上航道每星期巡航不少于一次,四级航道每半个月巡航不少于一次,五级以下航道及重点库区每月巡航不少于一次;渡口、码头、客运集散地、重点水域实施分片责任到人,在节假日、赶集日等客流高峰时段,定时、定人现场值守;加强对运砂船的动态管理;加强对船舶通航密集区域、渡口渡船、库区、封闭水域的监控,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省局将检查市、县两级海事机构巡航情况,检查巡航记录和违法违章行为处罚记录;对县级海事机构巡航工作抽查面全年不少于30%。
认真抓好水上交通从业人员及监管人员培训。重点加强海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海事管理制度的领会贯彻,完成500名以上海事执法人员培训。对客(渡)船船员安排不少于4小时的培训时间,以提高船员的专业素质与临危处置能力。突出加强乡镇政府分管水上交通安全负责人培训,增强县乡一线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加快推进科技兴安战略。继续推进全省渡口客船港区泊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30客位以上客船视频监控功能得到实现;继续推广船载AIS、GPS、VHF终端的应用;推广应用船舶“一卡通”工程,实现全省所有的县级海事机构全部启用船舶电子签证和安检系统;建立省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尽快开通12395水上交通安全接警处警电话。
全面强化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追究。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严格问责。
3、着力强化水运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航道管理。重点加强省管湘、资、沅、澧四水及洞庭湖500吨级以上高等级航道维护管理,省管干线航道要实行精细化管理,航标维护正常率超过部颁标准,航道安全畅通,确保主要通航航道上不出现大面积船舶滞留现象;科学制定地方航道养护标准,合理确定养护规模;加强航道养护投入,确保转移支付的航道养护费按国家规定用于航道养护;强化行政许可,全面实行先论证后专家审查再办理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程序,有效保护航道资源;严厉打击破坏航道、航道设施及恶化通航条件的行为;加强枢纽、桥梁、码头、取排水口、过江管道等重要涉航建筑物航段和采挖密集航段及重点控制浅滩、航段的常态化执法巡查,严格执法,及时处理各类危害及破坏航道的违法行为;各直属航道管理局航标艇巡标时,发现超载船舶、非客船载客行为要立即向辖区内海事机构通报并上报当地市局,海事机构要立即进行处置;加快《湖南省航道养护定额》编制;积极推进文明样板航道创建工作,完成137公里文明样板航道创建目标。
全面贯彻实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在全省水运行业大力开展宣贯和培训。加强经营资质监管,建立和完善水运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水运市场监测机制,建立重点水运企业联系制度,完善客运船舶责任保险。
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充分利用国家经济、技术政策和行政手段,鼓励现有企业与大型货主联合经营,以资本为纽带,组建跨地区、跨行业大型企业;鼓励现有企业间内部组织结构优化,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
切实推进船型标准化。推进以提高安全性能为重点的短途客船、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全面公布实施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推进以提高通航效率为重点的货运船舶的标准化改造。支持和鼓励水路经营者采用清洁能源(LNG、电力驱动)等节能减排设备和技术,积极推广应用示范船型。
加强港口信息化和港口岸线管理。全面贯彻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提高港口信息化监管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港口”创建活动。加强港口岸线资源保护,妥善协调港口岸线利用与城市建设、城市中心区港口码头岸线利用与城市景观建设的关系,严格港口岸线管理。
加强规费征收管理。研究和完善规费征收政策,做好试点开征船舶通行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协调沟通,争取省财政支持,解决好取消航标设置维护费等五项收费后省级分成抵扣基数调整问题;进一步加大稽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高实征率。
4、扎实开展“四型海事”创建活动
贯彻落实国家海事局《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指导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湖南海事系统“四型海事”创建活动。突出以学习强素质、以责任促平安、以服务树形象、以创新谋发展等四个方面,注重构建海事核心价值体系,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上半年工作总结
__公路 截止今年6月底,共计完成投资24474万元(其中今年完成2439万元)。工程全线完成清理路基表土29.6万m2,路基挖土方71.5万m3,三座桥梁工程建设已接近尾声,完成边坡种草2.8万m2,拦水带8200m;因五、六月份多次暴雨造成全线多处边坡发生山体塌方或损毁路基路面、水沟以及农田,已清理挖方地段塌方累计4万余方。
S346__公路和G320过境公路 两个项目自6月12日开工以来,人员和机械设备全部到位。截止到6月底,S346完成路基工程土石方5000m3,挡土墙 400 m3,石方开挖600 m3,清表10000 m3,清淤4000 m3,试验路段正在建设之中。G320完成土石方3000 m3,清表20000m3,清淤8000 m3,开辟施工便道0.8㎞,已做好试验路段的准备工作。
S240隆回绕城公路
工可评审中的10个专项评审报告已编制完成,但因环评涉及到县城的饮用__搬迁问题,工可评审暂时难以推进,争取尽快完成工可批复。
“十三五”规划 隆回县“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已完成初稿,进入评审阶段。
1.危桥改造:我局我们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以道路安全畅通为最高准则”,全面贯彻落实全寿命理念,把危桥改造工程作为“民心工程”、“政治工程”和“生命工程”来抓。上半年完成了6座村道危桥设计工作;完成了__镇__桥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准备进行工程发包;完成了S240叶家桥加固工程的设计工作;完成了麻塘山乡新兴桥设计工作,并将工作移交给业主单位麻塘山乡人民政府。
2.通畅工程:上级下达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任务112.1公里,已完成78.7公里,完成目标任务70.2%,完成投资5198.7万元,到位资金2340.8万元。
3.安保工程:上级下达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任务58.3公里,已完成32.1公里,完成目标任务55%,完成投资191.6万元。
4. 交通建设融资平台: 成立了融资平台建设筹建机构,相关人员已到位,并完成了前期考查和论证工作,拟定了融资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待县主要领导审定后,报有关部门批复。
5.客运站场建设:1个乡镇客运站建设已进入设计阶段,239个农村客运招呼站建设工作已完成线路勘验,正在编制建站规划,预计7月中旬可正式施工。
1.春运工作。2015春运期间,我县共投入客运班车24720车次,(其中加班143车次)安全运送旅客74.16万人次。我局再次被县人民政府评为春运工作先进单位,我县被省政府评为春运工作先进单位。
2.“打非治违”工作。上半年,我局开展了全县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四项活动,共查处安全隐患1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5张,并已督促整改到位。同时不定期对湘运、经纬两家公司GPS监控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司乘人员进行约谈和通报,至目前,已召开安全隐患约谈会5次,约谈19人。
3.行政执法工作:上半年,我局下属运管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查处违章车辆1600余台次,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和违法违纪投诉案件。
4.源头治超工作:源头治超是运管部门的一项中心工作,我局由分管局长带队,安排专项经费,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把营运车辆年审关,建立了“非
法改装改型车辆查处台帐”,对于非法改装改型全部按要求恢复车辆原状,加大打击短途超限超载行为,有力的保障了治超成果,始终保持治超高压态势,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人次,检查源头企业143个,检查维修企业71个,检查车辆5千余辆,罚款70万余元。1.日常养护工作:我局坚持公路巡查制度,搞好小修保养,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做到了路面平整、路容整洁,最大限度地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上半年,我局完成六西线、文腊线、长六线等9条线路的安保工程设计,进入招标阶段。完成了全县所有乡镇通校车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调查,为县委县政府针对全县所有乡镇校车线路的安保工程工作方案的制定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组织开展公路绿化,投入资金5万元。对__线进行了全面绿化,共植树900株。
2.抢修公路水毁工作。今年3月以来,我县普降大雨,农村公路受到极大的损害。我局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率领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昼夜奋战,及时抢通了大部分线路,最大限度的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同时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通行。半年来,我局累计已投入水毁资金近150万元,共清理山体塌方及路面淤沙 16000立方米,抢修挡土墙1800m3,修复水毁涵洞80延米,及时保障了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
3.路政管理工作。上半年,我局组织了对新上岗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加强了路政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加大了公路路政巡查力度,及时清除路障。上半年,我局下属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共制止挖掘公路11起;制止私设公路减速带7起;查处违法建房72起;查处超限运输车辆40辆,卸载货物80余吨;查处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2起;查处违法架设、埋设管(杆)线2起;查处危及公路安全作业2起;清除路障1500余处;办理路政行政许可2起。执法过错率为零。
1、水路春运运输工作。2015年春运,我县水路春运平稳有序。全县共投入水路客渡船30艘,完成旅客运输量2.6万人次,为去年春运同期的95.15%,与去年同期略有减少。出动海事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船舶75艘次,纠正船舶违章50艘次;手机信息350条;编辑水路春运简报2期,下发督办指令2份。
2、水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做到人员配备到位、经费落实到位。完成付家渡口和秦伦湾渡口标准化改造;将__乡__渡口、__乡__湾、__渡口、__乡__渡口,__镇__山、__纳入了省交通厅十二五2015年改造计划中以及省水运局渡口数据库及省交通厅规划处、省公路局十二五规划中,有力保障了隆回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3、水上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上半年,我局举办了2015年渡工、签单员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班和2015年采砂、运砂船舶业主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班,多层次全方位的对水上交通从业人员进行水上安全知识培训。圆满完成__省第二届群众性龙舟赛__赛区选拔赛的水上安保任务,获得市、县领导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4、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工作。上半年,我局组织对全县7个重点渡口实行实时监控,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半年来,我局共向涉水乡镇送达了《关于水上交通视频巡查情况的函》56份;向县移动公司送达了《关于水上交通视频设备运行情况的函》7份,通过视频监控语音喊话纠正违章100余起。今年超载、不穿(拿)救生衣(浮具)过渡等违法行为基本得到了遏制。
今年,我县涉及交通运输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7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7件,政协提案12件。主要涉及农村公路建设、县乡公路管养、农村客运公交等当前交通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收到县政府交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后,第一时间成立了建议提案专办组,对建议提案相关项目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召开了由局党委成员和相关单位参加的建议提案承办工作会议,把所有建议和提案按班子成员和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分成五个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组,全部明确到人。并于6月2日开始,建议提案办理组下基层走访重点建议案和提案所在的现场,与代表、委员、当地群众交心谈心,向群众解释了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对马上能办理的建议提案拟从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和燃油税费改革专项经费中调取资金,立即加以实施;对需做长远规划的及实施条件尚未成熟的重点道路建设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我们拟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回来后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协调,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建议和提案的落实。
[关键词]: 钢箱梁 水上运输 浮吊吊装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林海公路是上海东南部地区重要的南北向一级干线公路,北接杨高南路,南至奉贤海滨,路线全长26.070km。在周浦境内上跨四条河流,其中周浦塘桥是林海公路(A20~A30公路连接线)主线跨河桥中的钢结构工程,周浦塘桥主跨采用30m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加35m钢结构挂孔,主跨跨径50米。本钢桥为双幅单跨简支梁段,横坡各向外倾斜2%。钢梁从道路中心线向两边分为左、右两幅梁段,单幅梁宽约15.5m、桥面总宽32m,钢桥总长35m。本钢桥为全焊接箱梁结构,结构采用桥梁用结构钢Q345qD,本工程总用钢量约520吨。
钢箱安装立面布置示意(图1-1)
钢箱梁分段平面示意(图1-2)
1.2技术难点及关键技术
1.2.1根据沿线河道通航能力及水上作业等条件,合理编制钢梁分段加工和运输方案。
1.2.2固定拔杆起重船水上作业,构件从驳船直接起吊就位。
2. 现场交通运输条件和航道管理要求
2.1当地水系、运输航行线路及航行条件调查
2.1.1根据到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本项目地点周浦镇属河网地带,周浦塘为12条主要河道之一,呈东西向,河深在吴淞零点,全年水为高低相差不大。该区域航道农历每月初一和十五日前后有三天的潮汐规律;常年水深:2.2m—2.8m,河道水面自然宽度:最大宽度为32m,最小宽度为25m,河道最小宽度:陈行镇周浦塘两道闸门宽度均为:10m,试行测量航道限高(最小)为3.4m。
2.1.2经过试航比选确定运输路线全长55公路:① 奉城区浦南运河迎舟钢构码头,② 沿经浦南运河向西航行,③ 在金汇运河交叉口转入金汇运河向北、过金汇港闸(黄浦江方向航行),④ 顺延黄浦江向下游,⑤ 黄浦江航行至陈行镇区域的转入周浦塘运河航道,⑥ 通过周浦塘水闸,航行到达周浦塘桥跨河钢桥现场。
2.2航运管理相关要求
因周浦塘运河为通航河段,船运繁忙,钢梁分段运输的时间和运输路线需要提前告知地方海事局河道管理港监部门,同时须在海事局监管部门检查航行及浮吊船舶的有关证件齐全合格和船舶性能、导航、通讯、安全设施良好后方可实施该区域河道的航行运输和吊装作业施工。
3.钢桥分段运输要求及说明
构件安
装顺序 分段名称
(构件编号) 结构外形尺寸(m) 分段数量 重 量(t)
钢箱梁分段参数(表1)
1 分段A1 2.3x3.3x15.5 1 36
2 分段A2 2.3x3.3x15.5 1 36
3 分段A3 2.3x4.8x29.5 1 65
4 分段A4 2.3x5.8x29.5 1一侧有飞翼 62
5 分段A5 2.3x5.8x29.5 1一侧有飞翼 62
6 分段B1 2.3x3.3x15.5 1 36
7 分段B2 2.3x3.3x15.5 1 36
8 分段B3 2.3x4.8x29.5 1 65
9 分段B4 2.3x5.8x29.5 1一侧有飞翼 62
10 分段B5 2.3x5.8x29.5 1一侧有飞翼 62
总计 10(榀)分段 522t
3.1分段原则
3.1.1根据海事局航道管理中心要求钢桥施工区域河道作业宽度需在清淤后达到≥26米,钢桥施工区域东侧是主要吊装的作业及浮吊非作业停舶、并保持其它船舶正常通航的便道区域,该范围清淤宽度需达30米,清淤长度需达60米。
3.1.2根据航道闸口宽度10m,吊装水域宽度26m及航段限高3.4m可选用最大浮吊—110T,最远吊装A4段,水平距离20米,吊装角度50°至60°,根据浮吊参数可吊装76T。
3.1.3根据闸口宽度10m,钢梁加工少分段原则,可纵分两段或三段(宽度5m-7.5m),钢梁纵分三段重达87T≥76T,超出吊装范围。最终根据通行限宽、安全吊装重量和钢梁加工少分段原则,确定每幅钢箱梁长度方向两端增设端横梁吊装分段,纵梁横桥向分成三个吊装分段,每幅梁段共分5个制造分段,共计10个分段,构件编号为:A3、B3是东西两幅桥梁中间各一榀纵梁分段的最大重量约65吨。
(K7x钢箱梁)纵梁分段剖面图
3.2钢桥装运
3.2.1运输设备
根据构件外形实际尺寸情况,分别选择了两条350吨左右的船舶,运输船舶的“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将由船舶主人在运行之前按照地方海事部门的规定要求办理(各船具体性能及内舱规格和外形尺寸等参数略)。钢桥构件正常水上运输经过试航需20-24小时,港口于吊装于头天上午9点完成装船起航,第二天上午9点之前构件船舶到港,浮吊正常工作时间从上午10点---下午15点左右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工作时间将有一定延续,但原则上不在夜间或大风大雨天气作业;
3.2.2分段构件装船顺序:(A1、A2、B1、B2、A3、A4、A5、B3、B4、B5)共十个分段,(A1、A2)和(B1、B2)是四个横梁,每船可用装载两个横梁,其它各个纵梁每船只能装载一个,具体各分段重量级外形尺寸如前所述。
3.2.3 分段吊装采用110T固定拔杆起重船,构件在空中无法实现翻身和转向,在装运时应按照起吊工位和安装方向放置。各分段构件的内舱放置应服从船舶专职起重员的统一指挥安排,做到构件重心与船舶纵横向承载中心一致,不得发生倾斜或侧倒放置的情况,以免影响构件的船舶运输安全。
3.2.4钢桥分段中的“A4、A5、B4、B5”四个均带有3米宽度的一侧厚度较薄的飞翼,因此造成了这四个分段构件结构和重心均不对称,为在舱内放置平稳,需要在飞翼下方增加一定数量的稳定性支撑,同时为防止钢桥分段构件在船舶航行中的颠簸和摇晃,应将构件四周或两侧采用钢丝绳带紧,以保证构件在运输过程中的平稳和固定。
3.3船舶水上航行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运货船舶、水上起重船舶(浮吊)航行、施工期间在施工区域执行和服从上海市海事局地方管理部门对有关上海市世博会期间内河运输安全管理方面的注意事项,船舶运输及现场吊装施工安全防护、河道内往返运输船舶航行的安全便道等具体实施安全注意事项不做详述。
4.钢箱梁安装
4.1安装顺序:本钢桥钢梁从道路中心线向两边分为A、B两幅梁段,A、B单幅梁宽约15.5m、桥面总宽32m,长约35m。以下是左幅梁段每个分段的吊装工位说明,右幅梁段的吊装参照左幅梁段。
4.1.1左幅梁段总体安装过程:先吊定位段A1,吊装就位后,根据设计要求复测钢梁平面位置、标高、拱度等相关数据,然后将钢梁与临时支架点焊固定。吊装A2梁段,方法同A1梁段。
4.1.2再吊B1梁段和B2梁段。再吊装A3分段,复测相关数据后将A3分段一端与A1分段定位焊连接,另一端与A2梁段点焊固定。依次吊装A4、A5。钢梁在没有固定之前原则上不允许连续吊装下一梁段,应在相邻分段打底焊接结束或相邻分段焊牢后,才能吊装后续分段。
4.2吊装方法
4.2.1设置端横梁临时支架
端横梁支架处需要浇注混凝土基础,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应满足下式的要求:p≤fg。地基承载力设计值:fg=fgk×kc=120×0.5=60kpa;其中,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取:fgk=120kpa;脚手架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kc=0.5;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p=N/A=36/1=36kpa;其中,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 :N=36kN;基础底面面积 :A=1*1=1m2。p=36≤fg=80 kpa,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支架与支架之间采用临时支撑互相连接,保证整体稳定性,要求横梁支架基础承载力每平方米不低于10吨。支架安装后在支架上作出沉降标志,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测量,若出现沉降应及时调整,确保钢桥的整体线型。
4.2.2吊装设备
端横梁分段最大重量约36吨,纵梁最大分段约65吨。
⑴110吨浮吊、船名:“铭鑫浮吊叁号”、船检登记号:2003F2101510
⑵运输船:“苏昆山货027/026”“豫漯货0229”、船检登记号:2003F2101510、2005J2194060(三条运输船舶,其中一条作为临时备用)。(150t汽车吊及浮吊性能参数略)
4.2.3梁段吊装工法
4.2.3.1在选择浮吊的同时,必须同时配置锚艇(用于给浮吊抛锚及精确定位),如吊装时间处于台风的多发季节,还得随时联系拖轮,能抢在台风到来之前,第一时间把浮吊拖到指定的安全锚地;
4.2.3.2除了解浮吊的作业工况,吊装能力外,还得充分考虑到浮吊的如下技术数据:①船长;②船宽;③满载吃水深度;④底板材质等;根据工作水域选择采用固定拨杆式或全回转式的浮吊。本作业水域满足采用固定拔杆施浮吊。
4.2.3.3因为作业面在水域,在构件的翻身方面不如陆域灵活。因为受水流、潮汐等影响不似陆域可以采用双机抬吊的方式很容易就能完成构件的翻身转向工作,故在使用浮吊吊装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构件的翻身问题。
浮吊施工工艺流程
4.3现场结构焊接
4.3.1钢桥吊装和焊接、油漆施工期间,该区域河道仍将保持每天有12小时的水上通航便道,通航宽度为:≥10米,保证河道内正常航行船舶的安全行驶。浮吊作业时间段的施工区域内河道实施每天有限时间段的间隙封航。
4.3.2待全孔钢梁安装完毕后,进行钢梁的焊接。焊接前,应逐一复测检查各部位的标高,坐标位置,拱度及坡度等,然后焊接。
4.3.3施焊前应在焊缝各30~50mm范围内除锈。清除毛刺、污垢、涂料等,并用钢丝轮对焊缝进行打磨处理。
4.3.4工作件表面潮湿(相对湿度大于85%)以及有雨水、大风时,一般不宜进行环境作业。设置必要的防风、雨档板等有效措施,才能施焊。
4.3.5采用CO2气体保护焊进行焊接时,确保CO2气体的纯度并做好防风、防雨罩。
4.3.6分段定位后,不准随意在钢梁上引弧;因施工需要必须切割的工艺孔由技术部门出图,并经设计认可。待施工结束后予以封焊。
4.3.7各类临时加强、吊马等,在钢梁吊装定位结束后予以割除。切割一般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切割作为预热用,第二次完全切割,砂轮打磨。起吊配件切割后的剩余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0mm,以10~5mm为好,切割时不得损伤构件。
4.3.8成桥后,检测各项指标并作焊缝探伤,出具检验报告。
五.结语
周浦塘桥钢箱梁水上运输及吊装施工复杂,对通航安全影响较大,需要采取全面封航及在施工区域上下游100米范围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及远程监控。为了尽可能减少施工对通航的影响,应统筹考虑,周密谋划,认真做好以下工作:建立协调机制,根据运输及吊装条件细化钢箱梁加工方案,优化吊装工法,加强安全监控,制定应急措施,进行舆论宣传。
按照周浦塘桥主跨钢箱梁水上运输方案及吊装工法要求,项目部优化钢梁分块制作工艺,落实水上安全防护措施,从2010年4月15日开始,到4月28日历时14天顺利结束,每次吊装作业都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上海市世博会期间内河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暂行条例及办
3、林海公路1标工程施工图。
4、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5、国家及上海市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相关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
2011年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2月30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和国家管辖海域从事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适用本规定:
(一)勘探、采掘、爆破;
(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架设桥梁、索道;
(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八)打捞沉船、沉物;
(九)在国家管辖海域内进行调查、测量、过驳、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拖带、捕捞、养殖、科学试验等水上水下施工活动以及在港区、锚地、航道、通航密集区进行的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十)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的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航道日常养护、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和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至第(九)项的水上水下活动的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对工程总负责的施工作业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明确的相应条件向活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应的材料。在取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相应的水上水下活动。
第六条水上水下活动水域涉及两个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的,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第七条从事水上水下活动需要设置安全作业区的,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准公告。
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申请设置安全作业区,可以在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许可证时一并提出。
第八条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对航道进行修复或者对航道、码头前沿水域进行疏浚的,作业单位可以边申请边施工。
第九条许可证应当注明允许从事水上水下活动的单位名称、船名、时间、水域、活动内容、有效期等事项。
第十条许可证的有效期由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活动的期限及水域环境的特点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能结束施工作业的,申请人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20日前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由海事管理机构在原证上签注延期期限后方能继续从事相应活动。
第十一条许可证上注明的船舶在水上水下活动期间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及时到作出许可决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未办妥前,变更的船舶不得从事相应的水上水下活动。
许可证上注明的实施施工作业的单位、活动内容、水域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重新申请许可证。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证的申请者应当及时向原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涉水工程及其设施中止的;
(二)三个月以上不开工的;
(三)提前完工的;
(四)因许可事项变更而重新办理了新的许可证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批准的水上水下活动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十)项列明的活动的,应当在活动前将作业或者活动方案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从事按规定需要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水上水下活动,应当在活动开始前办妥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立项的对通航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涉水工程,在工程立项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组织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审查,论证审查意见作为工程立项审批的条件。
水上水下活动在建设期间或者活动期间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在申请海事管理机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之前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第十六条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涉水工程建设期和使用期水上交通安全有关职责。
第十七条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招投标前对参与施工作业的船舶、浮动设施明确应具备的安全标准和条件,在工程招投标后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将施工作业船舶、浮动设施及人员和为施工作业或者活动服务的所有船舶纳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
第十八条涉水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明确本单位和施工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各项要求,并落实通航安全评估以及活动方案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和防污染的措施。
第十九条涉水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条涉水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
第二十一条涉水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国家安全作业和防火、防爆、防污染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水上应急预案,保障涉水工程的水域通航安全。
第二十二条涉水工程业主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证涉水工程试运行期、竣工后的水上交通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水上水下活动进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的作业内容、核定的水域范围和使用核准的船舶进行作业,不得妨碍其他船舶的正常航行;
(二)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通报施工进度及计划,并保持工程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
(三)使船舶、浮动设施保持在适于安全航行、停泊或者从事有关活动的状态;
(四)实施施工作业或者活动的船舶、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在现场作业船舶或者警戒船上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施工作业或者活动期间指派专人警戒,并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
(五)制定、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随意倾倒废弃物,禁止违章向水体投弃施工建筑垃圾、船舶垃圾、排放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和其它有害物质;
(六)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的相关规定,不得有超载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水上水下活动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准公告设置安全作业区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设置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或者警戒船,切实落实通航安全评估中提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对策,并做好施工与通航及其它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协调工作。
第二十五条与批准的水上水下活动无关的船舶、设施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
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施工作业安全作业区的范围。需要改变的,应当报经海事管理机构重新核准公告。
第二十六条对水上水下活动产生的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将形状、尺寸、位置和深度准确地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设置标志,并按照通航要求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清除遗留物。
第二十七条水上水下活动完成后,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不得遗留任何妨碍航行的物体,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通航安全报告。
海事管理机构收到通航安全报告后,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核查中发现存在有碍航行和作业的安全隐患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暂停或者限制涉水工程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或活动现场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检查有关建设单位和施工作业单位所属船舶、设施、人员水上通航安全作业条件和采取的通航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一)因恶劣自然条件严重影响安全的;
(二)施工作业水域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危及周围人命、财产安全的;
(三)其他严重影响施工作业安全或通航安全的情形。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停止作业:
(一)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
(二)未落实通航安全评估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更换或者增加施工作业船舶的;
(四)未按规定采取安全和防污染措施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的;
(五)雇佣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船舶和设施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的;
(六)其它不满足安全生产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涉水工程施工单位水上交通安全诚信制度和奖惩机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生的下列情形予以通告:
(一)施工过程中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水域污染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并违法施工的;
(三)不服从管理、未按规定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措施或者存在重大通航安全隐患,拒不改正而强行施工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撤销其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注销其许可证,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或者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施工作业单位、施工作业的船舶和设施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应申请许可证而未取得,擅自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的;
(二)许可证失效后仍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的;
(三)使用涂改或者非法受让的许可证进行水上水下活动的;
(四)未按本规定报备水上水下活动的。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或者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施工作业单位、施工作业的船舶和设施停止作业。
(一)未按有关规定申请航行警告、航行通告即行实施水上水下活动的;
(二)水上水下活动与航行警告、航行通告中公告的内容不符的。
第三十五条未按本规定取得许可证,擅自构筑、设置水上水下建筑物或设施的,禁止任何船舶进行靠泊作业。影响通航环境的,应当责令构筑、设置者限期搬迁或拆除,搬迁或拆除的有关费用由构筑、设置者自行承担。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未妥善处理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隐患并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清除、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等措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按法定的条件进行海事行政许可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有、、等行为的,由其所在机构或上级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加强行业管理,搞好港口规划建设
一是抓好港口的布局规划,高标准建设管理。改变过去因规划、审批部门职责不明确以及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南四湖水网地区港口建设无序、混乱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南四湖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港口规划要体现合理利用岸线资源的原则,力求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水路运输发展规划等相衔接、协调。二是发展规模化、现代化港口。坚持“清除小规模港口,整合扩大中型港口,发展大型港口”的原则,走集团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的路子。重点发展一批规模化、机械化程度高、符合环保及安全技术要求、经济效益好的大中型港口。引导中小港口逐步向规模化发展,提高中小港口“进入门槛”的标准,限制不符合标准的小港口、小码头建设。
继续做好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规模化、机械化货运港口,如__*港、付村港、高庄港、留庄港等规划管理。
重点做好新建城区客运码头规划设计和南阳红色旅游码头的完善配套工作。分步改造爱湖、高楼、赵庙、卜湾客渡码头。高标准建设鲁桥和南阳客运码头。
二、搞好航道改造建设,完善港航基础设施
1、__*至赵庙航道建设工程。航道长11公里,是__*和沛县的水上交通通道,航道建成将为两地的经济、文化、旅游发展和交流带来积极的影响。明年做好规划设计,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支持,力争早实施。
2、刘楼河航道、南阳至东渡口航道工程。刘楼河航道现为六级航道,随客、货运输量的增加,通航能力受到影响。南阳至东渡口航道全长5.5公里,通航标准较低。对刘楼河航道主要是疏浚,完善护坡设施,提高通航标准。积极争取支持,拟按三级航道标准逐步实施扩建两航道工程。
3、京杭运河济宁至韩庄段扩建工程。结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实施,配合上级业务部门,争取将京杭运河济宁至韩庄段131.5公里航道,由目前的三级航道扩建为二级航道(底宽70米,水深4米,设计通航能力20__吨),提高航道综合通行能力。主要是做好二级坝船闸建设协调工作。
4、__*岛旅游专用航道规划工程。__*岛现有码头仅能满足岛上14个行政村1.5万居民生产生活出行需要,日益增多的游客给码头增加了较大的客转压力,再加上游客与岛上居民混行,给旅游经营规范管理带来了困难,影响了旅游业的发展,兴建旅游专用航道及码头成为需要。明年重点完成专用航道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开工准备,争取支持,早建设。
5、郗山航道扩建工程。该航道为枣庄港进港航道,计划按四级航道标准扩建。
6、湖内村庄“村村通航”工程。目前,我县湖内有鲁桥、高楼、南阳、付村、昭阳的57个行政村、11.7万人散居在湖里。近年来,国家及省市县先后实施了京杭运河三级主航道改造及__*岛、南阳岛等陆岛工程,湖内乡镇驻地及部分村庄湖上交通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有部分湖区村庄没有通航,交通闭塞,渔湖民出行难、生产难、生活难问题突出,影响了湖区经济发展。参照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的做法,先在湖区较大村庄间实现通航,逐步扩大。完善“村村通”工程规划设计,并申报立项,通过努力,争取早日实施。
三、规范水路运输市场秩序
以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运市场为目标,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引导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拓展市场经营空间,壮大水路运输市场规模。加强经营人和经营船舶资质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搞好经营资质认定,对不符合运输条件的,限期退出水运市场。县局将不断规范湖区航道短途运输船舶的管理,不断探索和完善工作的方式方法,配合上级海事部门维护地方海事管理秩序,充分发挥县水上运输管理所及湖区短途运输管理处职能,加强对全县航运企业及短航客货运输的管理,使短途运输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航运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航运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通过开展“航运安全月”、“水上运输安全整顿”、“渡口渡船专项整治”、“隐患治理整顿年”等活动,对重点航道、码头和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管理和检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加强水上
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不发生一般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五、发展港口物流经济,开发运河经济带
根据新《规定》,中国籍海船、河船12个月内在船舶安全检查(含境外港口国监督检查)中被滞留2次的,外籍船舶12个月内在港口国监督检查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机构滞留2次的等六类船舶应被列为重点跟踪船舶。新《规定》明确,对有船舶列入重点跟踪的船舶管理公司,相关海事机构应加大公司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重点跟踪船舶和有船舶列入重点跟踪的船舶管理公司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时,应将船舶及公司采取的相关整改措施纳入审核范围。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共建国际航行船舶监管协作机制
6月4日,在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合作框架之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决定建立国际航行船舶监管协作机制。双方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综合利用执法资源,共同维护国际航行船舶管理秩序,进一步促进我国口岸开放和便利运输。
双方将建立协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共同指导各地边检机关和海事部门,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国际航行船舶违反海事管理规定和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况互相通报,并互相提供识别伪造出入境证件、AIS和VTS应用等培训支持。各地边检机关和海事部门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停靠码头或锚地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联合检查。
交通运输部加大海峡两岸海运市场监管力度
针对少数企业使用方便旗船非法从事两岸海上运输,瞒报、虚报相关进出口岸信息,逃避口岸监管,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部分港口企业、船舶企业法律意识不强,未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等现象,交通运输部近日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深入落实停止外国企业经第三地绕航运输的政策措施,采取更加严格、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本遏制。
世界海事大学在沪首期航运金融高级研修班
5月31日,由世界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合办的首期航运金融研修班在沪正式开班。
现代航运金融高端人才的短缺,已成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瓶颈。航运金融高级研修班旨在为业界打造出一批高质量的航运金融高端人才,为推动上海航运金融中心的建设打下良好基础,满足上海、中国乃至整个亚洲市场对国际航运金融高级人才的迫切需求。据了解,此次是我国在航运金融领域首次创办研修班。研修班教师队伍由来自世界航运金融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代表着国际航运金融教育的最高水平。
“海巡01”穿越赤道海事直升机完成在赤道海域首飞
6月15日15时05分,中国海事旗舰“海巡01”轮驶入太平洋海面,穿越赤道,这是中国海事公务船首次穿越赤道。B-7778海事直升机从“海巡01”船尾甲板起飞,并同“海巡01”船及所属救生快艇开展了编队巡航、联合搜救演练等课目。这次演练是为中国海事局和澳大利亚海事局在6月26日举行联合搜救演习的一次预演。这也是中国海事直升机首次在赤道飞行。
此次演练以营救落水人员为背景,模拟了一名商船船员落水,“海巡01”船接到求救信号后,立即根据事发海域的洋流、海浪和风向等信息资料,科学推算遇险人员的地理概位,迅速组织海事直升机升空搜索。发现落水者后,机组人员通过海空通信系统向搜救指挥中心报告具体GPS位置。随后,搜救指挥中心派出2艘高速救助艇,根据直升机的引导前往遇险者水域实施救生。整个演练过程共历时1小时25分钟。
海事部门全程保驾护航中国依兰港至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港货运航线首航
6月16日,中国依兰港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港货运航线首航仪式在黑龙江省依兰县松花江渡口举行,首航国际货运船舶龙推343、龙驳6209和龙驳6212安全驶离依兰港,标志着依兰县与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拉开了友好合作、互惠共赢的序幕。为确保国际货运航线首航仪式的成功举行和首航船舶的航行安全,哈尔滨依兰海事处周密部署、严格监管确保了首航的成功进行。据了解,2013年依兰县已正式启动了依兰港复建工程,该工程投资1亿元,港口建成后年吞吐量可达200万吨以上,哈尔滨依兰海事处将为县域经济和港航业发展提供有效监管和优质服务。
上海海事局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6月13日上午,上海海事局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宾馆举行,从而揭开了双方深度沟通、深化合作的序幕。这是顺应发展海洋经济、加快航运航空要素融合的必然需求,对加快形成海陆空立体化、全覆盖的海事监管新格局,加强海洋综合监管、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意义重大。上海海事局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一次海空之间的合作,政府部门与中央企业之间的合作,也是一次交通运输部内部门之间的合作。东航将以自身丰富的航空运输经验、强大的航空资源配置能力、专业化的航空服务,努力为海上空中巡航提供全方位和专业性的技术保障。
岳阳海事为渡船量身定制航行“宝典”
为了进一步提高渡船船员操作技能,规范渡船航行行为,岳阳海事局为辖区长江干线的渡船“量身定制”,编印出300册《渡船航行安全手册》。6月3日起,免费赠送给辖区渡船船员。目前,岳阳海事局辖段长江干线有渡船47艘,渡线19条,年渡运量60.5万台次、280万人次。该手册结合法规及航段实际,为每艘渡船制定揽括其航行全过程的操作规范与注意事项,以及人员落水、船舶失控等七种紧急情况下渡船的应急措施。
天津市率先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
从天津海事局获悉,《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正式获交通运输部批复同意,标志着天津将在全国率先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也因此迈出了关键一步。天津海事局通过对现行船舶登记制度下购置船舶年限、国家授权组织等方面要求的重大突破,将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提供广阔的政策空间,使更多的船舶注册东疆保税港区,加快天津国际航运业上、中游产业发展,缩小与世界上主要国际航运中心的差距。
广东海事局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全面调整干部队伍
6月13日下午,广东海事局召开落实“三定”规定干部大会,集中宣布局机关处室和分支机构及后勤管理中心领导干部任免决定。这次干部集中调整是落实海事转制“三定”规定、优化党政骨干队伍结构、推进现代化海事强局建设的需要,对于广东海事推进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干部调整,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事业用人、集体选人”的原则,对局管领导职位进行了重新任命或选配。本次调整坚持“三选”方式(双向选择、择优选任、统筹选配),“三向”准则(竞争择优导向、重视基层导向、崇尚实干导向),达到“三优”要求(优化年龄结构、优化专业知识结构、优化来源经历结构)。
多方座谈共同应对海事劳工公约履约
5月31日上午,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广州召开“应对海事劳工履约座谈会”。此次座谈会在广东省《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高级研讨班》期间召开。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履约应对《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整体部署,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办公室策划了此次高级研讨班,就公约履约实施的部署和航运公约履约准备工作进行了讲解,研讨班还邀请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广东省劳动监察局的专家就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监察等事项与参加的单位代表进行了深度地交流。
高温季来临广东海事局开展危险品安全大检查
随着暑季来临,气温持续升高,为有效预防火灾、爆炸及危险品货物运输污染水域等险情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连日来,广东海事在辖区开展了高温季节危险品安全大检查和水上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
据了解,每年进入6月份以后,广东气温居高不下,是水上危化品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特别是危化品船,在高温天气,很容易引起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为确保辖区油船的安全,海事部门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结合辖区码头集中、通航密度大、作业船舶多、锚地少的实际,根据“小船容易出大事”的规律,通过设置海事、水警联防联监控点,出台了辖区小型船舶安全航行指引,船舶锚泊、靠泊安全提示,深化低闪点油整治等措施,加强油轮监督管理,全面排查到港作业船舶移泊、靠泊、锚泊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据介绍,广东海事局于2013年6月9日到2013年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
“海巡31”船抵达港珠澳大桥水域执行沉管浮运安全警戒任务
根据《广东海事局2013年度海区巡航计划》和广东海事局《广东海事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百日安全大检查方案》和《关于做好E2管节浮运与安装水上交通安全保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珠江口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和港珠澳大桥沉管浮运安全,6月15日下午,“海巡31”船离开高栏海巡基地,于1850时抵达港珠澳大桥东人工岛附近水域指定位置,进行警戒值守,沿途对高栏港至珠江口桂山航道水域进行了巡航监管。
千吨货轮被撞沉8名船员落水获救
6月7日1:36,“旺达97”轮装载14573吨钢材开往黄埔途中,在虎门大桥上游约100米处与从黄埔开往香港的集装箱船“惠湾391”轮装载62个货柜碰撞。事故造成“惠湾391”轮沉没,62个集装箱落水,8名船员落水。经海事部门施救,落水船员全部获救。广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接报后派海事船艇及海事人员前往处置。由于落水集装箱漂浮影响船舶进出港安全,海事部门对事故水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反复播发警告,提醒过往船舶加强瞭望,减速通过。目前撞船事发水域主航道已恢复通航。
《广东沿海行》大型全景式系列报道启航
6月8日,《广东沿海行》大型全景式系列报道在潮州市饶平县亚太港震撼启航。报道从2013年6月8日起,历时半年,以广东卫视、珠江频道、新闻频道重点栏目为主平台,新闻、专题、纪录片、大型活动配套进行,中央媒体、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将进行联合宣传。
《广东沿海行》是南方影视传媒集团、广东电视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海事局、广东省旅游局组织策划,广东电台和广东沿海地区14个地市台参与的大型报道活动。它将从国家战略、海洋发展、地缘特点出发,着眼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系统、全景式地介绍广东沿海地区各方面的建设成就,共谋未来发展之路。报道将以行进的方式、变化的视角,采用“海陆空”立体交叉报道形式,三路并进,讲变化、讲背景、讲内涵、讲文化,通过小故事折射大背景,通过小风情反映大文化,立足广东,面向亚洲,辐射太平洋,放眼全球,展现全球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海洋经济蓬勃发展时代背景下,蓝色海洋的独特魅力。
报道组从广东省最东端的潮州市饶平县大埕湾出发到最西端位于北部湾的湛江市英罗港,沿着4000多公里海岸线,跨越14个城市,涵盖1431个岛屿。
阳江海事为旅游船“体检”,确保水上出游安全
为了确保旅游旺季游客出游安全,自6月以来,阳江海事局对辖区所有旅游客船展开安全“大体检”,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船舶“无病”航行。据悉,阳江市共有滨海旅游客船10艘,载客位392人。此次安全检查,主要针对船舶的动力设备、操控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阳江海事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所有船舶逐一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缺陷,向船舶所在旅游公司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定期整改完善,并跟踪缺陷整改进程,合格后方能发放船舶检验合格证书。同时,对旅游公司和船员进行船舶安全教育,发放船舶安全航行宣传册,要求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海事部门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湛江海事启动Ⅲ级响应海上防热带气旋有序推进
受热带低压“丽琵”影响,湛江海事局于6月14日21时启动防抗热带气旋Ⅲ级响应,进入湛江辖区锚泊防台的船舶陆续增加,琼州海峡于16时全线停航。
海事部门充分利用VTS(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海岸电台、(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AIS和手机短信平台,预警信息,重点落实“四客一危”船舶、沿海施工船舶、无动力自用船舶的相关防台措施,特别要求做好大型油船等危险品船舶的防台工作。提醒辖区港航企业加固港口设施,提醒船舶及早回港避风,加固锚泊设施,防止出现走锚、搁浅和碰撞等险情。
茂名海事局开展环境日宣传工作
6月5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环境日。几年环境日的主题是“同呼吸共奋斗”。茂名海事局组织海事青年组队分别深入油库码头、旅游码头、客运码头、乡镇渡口等地开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保护水域清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当日,在茂名港水东港区码头现场,海事青年向港航企业人员发放《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保护海洋清洁的学习资料,并结合海事业务工作宣传防治船舶污染海洋水域的法律法规,使行政相对人树立法律意识;海事人员还加强对港航企业员工的溢油应急培训,在港区应急船舶上向员工讲解了围油栏的作用和操作知识,互相交流学习,致力共同保护好港口海域环境。(陈富强)
佛山海事局“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水上安全教育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广东海事局和佛山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6月7日上午,佛山海事局组织参加了佛山市政府2013年“安全生产月”广场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掀起了水上安全教育活动新。围绕“强化安全基础 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该局积极筹划,精心编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和宣传板,同时组织业务骨干向广大市民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向市民讲解水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传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此次活动执法人员还特别对儿童进行了安全教育,通过救生衣穿着、救生圈扔抛等现场展示重点向儿童普及渡船乘坐注意事项以及救生衣穿着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水上出行安全知识,并附送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笔记薄》,引起了家长们入夏期间对儿童水上安全的关注。活动期间,共展出各类宣传展板2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一百五十余次,获得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深圳“四型海事”服务进校园
6月8日,深圳海事局指挥中心团支部与南山第二外语学校团委开展共建活动。在共建中,深圳海事局指挥中心团支部为南山第二外国语学校的500多名初中生做了“关爱地球,保护海洋”的知识讲座。讲座从海洋污染物来源及分类、污染特点、海洋环境及突发事件应急等几个方面向孩子们做了介绍。重点介绍了海事局在海洋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深圳海事局成功处置深圳海域污染的典型案例。海洋科普进校园,是四型海事服务社会、普及海洋知识的良好形式,是深圳海事局探索“四型海事”文化建设的一个新的思路。
清远海事开展打击水上走私行动
5月29日,为更好维护地方经济社会秩序,根据清远市打私办的统一部署,在市区及周边地区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清远海事局制定了水上行动路线,并在辖区水域积极配合开展打私行动。在行动中检查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的特点,对船厂及水上加油站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询问,并对被检查的船舶及加油计量设备进行了勘查。检查没有发现船厂有违规操作施工,船舶无加装改装设施,水上加油站提供的燃油出货入货清单据清晰明确,燃油过驳作业均有主管部门的审批,每批燃油均有闪点检验报告。
库区水位超113米,河源海事局提醒船舶注意安全
5月23日,河源库区水位超113米,漂浮物增多,水上交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此,河源海事局于近日向航运企业及水上施工单位发出通告,要求辖区船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航行、停泊及作业相关规定,严禁超载船舶、非法载客船舶、“带病”船舶航行。
番禺海事处积极部署保障500龙舟端午竞渡安全
2013年端午节前后,广州市番禺区将有8场龙舟竞渡活动,预计参与龙舟总数将超过500艘次。为确保龙舟竞渡水上安全,番禺海事处提前介入,积极部署,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全方位保障端午期间水上安全。
安全监管措施主要有:及早组织摸查辖区龙舟活动情况,召开龙舟水上安全协调会。并提前龙舟活动航行通告,提醒过往船舶加强瞭望、注意避让、缓速通过、以策安全。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巡查龙舟训练和竞渡水域,排查内河桥区水域、施工作业区、水下碍航物、沿岸设施等安全隐患,通知比赛水域沿边停靠的船舶提前移泊至其它水域,保障有关水域的通航环境和竞渡安全。
阳江海事局650万助力卫国村脱贫
2013年4月,经过三年的扶贫,阳江海事局顺利结束在卫国村的扶贫“双到”工作。阳江海事局与其他帮扶单位一道在卫国村投入帮扶资金650余万元,出色完成了各项扶贫工作任务,给卫国村和社会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李丰华)
梅州海事局全力应对百年一遇暴雨洪水
18日,粤东北多地出现大雨到特大暴雨的强降水过程,梅州市个别雨量站实测雨量百年一遇,韩江上游的松源河出现了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水,韩江三河坝、留隍航段水位数次超警戒水位,蕉岭长潭水库超限水位2.86米,梅州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使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有序开展,梅州海事局迅速采取了多项应对措施。5月21日~22日,梅州海事局领导班子分别深入基层一线,靠前督查汛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到位。全天候值守,利用CCTV视频实时掌控。根据汛情及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确保此次汛情的平稳顺利度过。
汕头海事局与市海洋与渔业局携手共建平安海域
为鼓励船员自觉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促进辖区船员自觉遵纪守法,防止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共创汕头平安和谐海域。汕头海事局与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于6月中旬联合举办汕头辖区第一届“十佳商船船长”、“十佳渔船船长”评选活动。
自去年7月以来,汕头海事局就与汕头海洋与渔业局签订了《关于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合作协议》,双方建立了包括水域功能规划沟通机制、防止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合作机制、健全完善海上搜救联动机制在内的合作机制。双方在推进汕头沿海水域船舶航路、禁航区、港外锚地、捕捞区、养殖区等功能水域的科学合理规划,防止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完善海上搜救联动机制,提高渔业海难救助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加强了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双十佳船长”评选活动,是双方在合作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邹贤慧 郑丹)
江门海事“防台”宣讲团走进广东台山核电
关键词:涉水工程 施工船舶 规范化管理
随着近年来南通沿海开发的力度不断加大,加上江苏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两大国家战略的优势叠加,南通沿海迎来新一轮的开发热潮,围垦、吹填、风电安装、海上平台建设等各种水上水下活动日益频繁,而各类施工船舶结构差异很大,给海事监管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根据南通沿海特殊的自然环境对各类施工船舶进行规范化管理事关辖区经济发展、水域环境和通航安全。下面根据南通沿海的实际情况,结合日常海事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的解决方法供各涉水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相关监管部门参考。
南通沿海涉水工程施工现状
1、自然气候条件恶劣
南通沿海受季风影响较大,夏季盛行偏东南风,冬季盛行西北风,多年平均风速6.8m/s。强风向为NNE,极大风速29.7m/s。六级风以下的频率年均每年94%。全年的大风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的11-12月及翌年1月,六级风上的比例大于10%;下半年的8月受台风影响,六级风以上的比例也达10%。本区全年出现风力≥6级大风日数平均为21.9d,最多可达70d(1969 年);全年出现风力≥7级大风日数平均为14.2d,最多可达22d。同时受热带气旋影响台风天气多发,台风影响时的风向多为NE~SE向,最大风速可达29m/s。
南通沿海海底为辐射沙洲地貌,造成水文条件复杂,潮波从东海传向黄海时在江苏沿海南部保持前进波的性质,小庙洪水道主要受东海前进波控制。外海潮波进入浅水区后,在近岸地形影响下形成驻波,表现出中潮位时流速最大。同时该海区潮差大,最大潮差可达八米。恶劣的自然气象条件不利于海上施工的开展。
2、施工船舶种类复杂
南通沿海当前主要施工作业项目有:围垦、吹填土工程、码头建设、海洋勘探、海上平台建设、风电安装等,对应的施工船舶种类有搅吸船、打桩船、浮吊、平板驳、交通船和特定条件下参与施工的一些渔船和内河船,各类型船舶由于船型和船舶抗风等级的不同很难做到统一管理,加上为了满足特定情况下的施工需要,一些单位在原有船舶基础上进行改装,擅自增加或去除甲板以上构筑物对船舶稳性和承载能力造成影响,给船舶管理带来难度。
3、施工人员构成复杂
南通沿海为传统的渔业作业区,长期以来近海渔民依靠渔业捕捞生存,仅如东一县截至2012年就有1185艘渔船,两百多公里的海岸线上沿海各乡镇长期以来都以海洋渔业为传统支柱产业。近年来,随着渔业资源的不断萎缩,沿海渔业作业人员迫切需要新的就业出路。加上沿海水工工程建设大量占据渔民养殖捕捞的滩涂和潮间带,地方政府从维持社会稳定的角度也要求各涉水工程施工单位尽量雇佣辖区渔民参与海上施工,所以不同于其他地方,南通沿海渔业作业人员在海上施工作业人员中的比重较高,加上部分正式船员,和其他工程技术人员,构成了南通沿海施工人员队伍。
南通沿海施工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渔船参与海上施工
由于沿海渔业资源萎缩,大量渔船退出渔业生产,但是由于其他原因渔船的保有量并没有下降,大量的闲置渔船必然希望参与到海上施工作业中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从施工单位角度来说,南通沿海自然气象条件特殊,客观上需要对当地气象、水文比较了解的向导参与到施工中,而且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如果都按照要求雇佣完全符合生产要求的专业施工海船以及施工辅助船舶必然极大的推高工程成本,所以在利益驱动下大量的渔船和渔民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了海上施工。
2、内河船参与海上施工
南通沿海水域潮差大,而沿海水上施工特别是风电施工和吹填等多数都在潮间带作业,施工作业地点在落潮时露出海面或者水深很浅,常规海船的尖底结构在落潮时会发生倾覆,而平底具有搁浅坐滩能力的海船数量较少,所以作为替代品的平底内河船参与到海上施工,加上租金廉价的原因在沿海施工过程中内河船具有一定的优势。
3、施工船舶配员不足
施工船舶由于作业时往往位置相对较为固定航行时间较短,所以船方从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往往不会按照船舶配员要求配备满足航行需要的船员。甚至有施工人员长期在船上作业,在船舶航行靠泊过程中充当了船员的角色。在遇到突发事件处置的时候,非合格船员的任职能力缺陷往往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这也是近年来中国沿海海上交通安全事故多伴随船员配员不足现象的主要原因。
建议
1、规范化管理,现有模式下接受渔船参与海上施工
渔船和渔船船员对当地的海洋条件以及海上作业生产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在面对诸如大风、怪潮等极端情况时,由于长期经验的积累以及对当地海域条件的熟悉,渔船船员往往能做出比商船船员更为有利的决断,保证船舶和人员的安全。但是根据我省现有法律法规,渔船尚不在施工许可所列允许参与海上施工范围之列,但现有法律并没有完全阻绝渔船参与渔业生产之外的海上作业,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9号中规定,船舶安全监管职责渔船安全监管由农业渔政部门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均由交通海事部门负责。在一些沿海开发较为成熟的沿海省市,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当地省人民政府均出台一些相关法规涉及到渔业船舶进行渔业之外的海上生产,比如《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一般意义上讲,“渔船从事辅助施工运输”系指为施工作业提供人员交通,材物料、施工器械设备运送、施工船舶供水加油、拖带无动力工程船移位等运输服务而不直接进行主体项目施工作业的船舶,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起到后勤安全保障及协助施工作用,是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重要的辅助部分。其主要形式有:施工交通船、供水船、供油船、砂石料运输船、水泥运输船、施工器材运输船等。从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的范畴上讲可归类为“渔业船舶从事营业性运输”来进行管理。渔船从事营业性运输生产,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运输许可证。
针对这样的情况,从提高涉海作业人员对沿海环境认识的角度、从沿海开发的经济性以及沿海开发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考虑,海事部门应推动地方政府通过立法来准许渔船参与海上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渔船参与水上施工需办理经营许可,对满足要求的渔船参与海上施工海事监管过程中应采取以下监管措施:①严把准入关,在渔船参与海上施工过程中应狠抓源头管理,在施工手续办理初期即召集对渔船质量监督个参与施工过程风险控制具有管理经验的海事、渔政、船检、气象等部门召开评审会,针对渔船的特点对拟参与施工渔船进行筛选,选取船况较好的渔船。②完善渔船通信导航设施,施工渔船需经过临时性简化检验,按规定配备两台VHF,有GPS导航系统(船用 AIS- Class B 或小型船舶监控系统),便于对渔船的航行过程进行监督。③开展渔船船员培训,渔船船员的船舶操纵技能通常较为熟练,比较缺失的能力在于施工作业安全,建议在施工前由相关单位对渔船船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作业技能和提升安全意识。
2、加强监督,抑制内河船参与海上施工
内河船的抗风能力较弱,根据 《内河船舶法 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关规定, 内河 A 级航区 的船舶最大波高为 2.5 米, 对应蒲氏 风级 5 级,而南通沿海即使正常天气风力也在5-6级,可见内河船并不适合在海上航行作业,加上稳性不足、储备浮力较弱、结构强度弱、通信导航设备不健全、救生设备不符合海船要求等原因,一旦放开内河船参与海上施工必然会给沿海海事监管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对于内河船经常出现的海上运输砂石料环节应强化跨地域合作,砂石运输船源头海事部门狠抓源头管理,航行经过水域属地海事部门对于发现违规航行的内河运输船应对其行政处罚,并通知船籍港和始发地海事机构。砂石运输目的地海事部门在对砂石运输船强化管理的同时应对砂石使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海事管辖范围的施工作业单位应要求其将砂石运输船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其雇佣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船舶开展海上运输,若砂石采购单位不在海事管辖范围,因和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封堵内河船运输砂石的入口。
对于在滩涂作业中使用内河船进行吹填等作业时确实找不到符合要求的海船,从发展大局考虑若确实需要使用内河船的可以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07年专项整治工作中过渡条款的做法,由施工地人民政府协调相关海事部门、船检机构制定本区域在一定过渡时期内的临时性简化检验、配员要求,限定不能完全满足海船规范和配员要求的船舶在固定区域内作业,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的要求对待施工内河船,待工程结束立即责令其返回内河水域。
3、严格监管,严打配员不足
一、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一)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及“谁审批、谁监管”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奖惩分明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与局属各单位及工程建设指挥部共11个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签订了县、乡镇(街道)、渡工三级责任书;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与运输企业、维修厂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责任书的签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率达100%。
(二)认真做好节假日和“三防”安全工作。一是做好节假日工作。根据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客流集中的特点,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节假日运输安全的领导,按照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的要求,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确保运力满足运输市场短期内高峰需求,及时运送旅客。同时开展好节假日安全工作检查,加强重点部位、农村短途客运、渡口、库区客运点的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了全行业连续第五年(2010—2014年)不发生旅客死亡事故的春运工作安全目标。二是认真做好“三防”工作。根据市局“三防”工作要求,4月21日,我局印发了《认真做好2014年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要求交通行业各单位切实提高对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做好人力和物资准备,将“三防”工作落实到位。6月23日,我局开展“三防”安全工作检查,组织有关人员对道路运输企业、车站码头、在建工程等区域进行了汛期雨季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公路部门对所辖公路进行了汛期安全检查,主要对公路的大型构造物、桥梁等易发水毁路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养护公司对公路的排水设施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汛期、雨季期间公路的排水畅通,降低公路发生水毁的概率。另外还对抢险物资进行了补充,对应急抢险设备进行了保养工作。使应急抢险机械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密切关注天气情况,认真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各行业管理部门积极筹划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及时修改一些不合理的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三防”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分发挥短信平台作用,及时将天气信息、上级指示等情况发送给交通行业各单位和从业人员,形成周密的“三防”工作体系,确保“三防”无事故发生。
(三)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活动进展情况,5月23日印发了《县交通运输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对安全月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6月16日上午,组织县海事、运管、公路路政人员在县城中山广场,参加全县‘安全咨询日’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现场解答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并在县电视台开辟交通安全知识滚动宣传1个月。活动月期间,公路部门以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的方式,向过往司乘人员宣传“遵守交规、珍爱生命”安全行车知识。同时,挨家挨户向公路沿线村民和企业讲解公路边禁止违章堆放等公路安全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温馨提示卡500张。召开座谈会3次。港航部门积极开展水上应急演练。6月2日,组织仙宫9号船舶在仙牛岛附近水域进行了一次小型弃船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水上应急救援能力。运管部门积极举办安全图片展览。组织道路运输企业、驾校、维修厂家从业人员200余人次参观安全图片,从中受到了一次安全教育。
(四)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县安委办和市局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在全县交通行业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目前,我县交通行业共有企业11家。为了帮助这些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各行业监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安全工作现已逐步走向规范化。结合平时检查,积极引导企业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服务、指导;引导企业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加强运输市场维稳工作。因受魏氏集团财务危机影响,给县恒通汽车运输公司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维护我县正常客运秩序,专门成立县恒通汽车运输公司维稳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恒通公司应急预案”,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运管局(驻站办)加强对客运站的日常监督,采取对公司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督查、整改、岗位调整等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从而有效地调动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力保证了客运市场的良好运营秩序。
(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根据市局布置,今年我局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开展实施。一是提前做好一些宣传告知工作;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考评员培训;三是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对工作目标、要求事项、业务流程等进行细化和明确。同时协助市局及有关单位,推进评审机构的申报工作。与此同时,县运管局也做了大量的前期及宣传督促工作,制定了《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具体工作。目前总体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范年”、“客运安全年”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精神,深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我局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结合交通行业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道路运输行业、公路养护施工单位、水上运输单位及交通工程建设单位等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5月16日,我局印发了《县交通运输行业2014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月19日,与县安监局联合印发了《县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6月25日,与县公安局、县安监局联合印发了《2014年县“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通过专行活动,有效打击和治理了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强化了经营、管理、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今年1月至6月,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79家/次,排查一般隐患96项,已整改93项,整改率为97%;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55次,查处违法行为42起,无证经营5起,瞒报事故1起,其他非法违法经营36起。
(一)深入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隐患治理和道路客运安全年工作。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道路运输企业17家次,排查一般隐患12项,已整改12项,整改率100%。运管部门组织人员到相关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维修厂家等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相关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和各类安全管理台帐的建立情况;驻客运中心运管工作人员对客运中心营运车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门检、例检、站场等定期进行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到位。二是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工作。在客运企业开展交通部《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的宣传教育工作,县恒通公司客运站候车室及十五辆跨县以上的班车上,进行有关“安全告知”内容的视频宣传教育。排查了恒通汽车运输公司所有三类以上班线车辆的安车带,并对车辆的安全带进行了修理和更换,公司三类以上班线车辆28辆共计883座全部安装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合格率100%。要求客运站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各项要求,完善相关岗位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客运站安全员、出站安检员、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流程等,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职责,客车发车前严格执行“一分钟安全教育”,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后再发车,致力推行客运站安全监管的标准化作业。三是推进高科技配备和使用。我县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及旅游车有17辆安装了视频监控,11辆安装了GPS;危险品运输15辆,公交21辆全部安装了GPS。“两客一位”联网联控车辆GPS安装率100%。各企业利用GPS监控系统对车辆的运行状态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及时对驾驶员的各类违章发出警告,减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督促恒通公司客运站安装了智能门检系统,该系统对驾驶员、客运车辆的安全例检、门检等进行了有效管理,促进客站管理工作的安全、有序发展。
(二)深入开展水上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港般人员从船舶技术状况、各类证件、船员适任情况、消防及海上救生设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排查,今年以来,共上航检查224人次,排查企业23家次。检查船舶239艘次,巡航检查77天次,出动海事艇15次,发整改通知书6份,排查一般隐患6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源头管理,通过对重点渡口、重点码头、重点航线、重点船舶,结合重点时段、客渡运高峰期和恶劣天气等情况,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积极会同乡镇(街道)共同维护好水上秩序,从源头上制止客渡船超载、客货混装、非客船载客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对休闲船舶、“三无”船舶打击力度。结合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工作,联合县安监局等部门,对库区渔船、休闲垂钓船非法营业行为进行打击整治,6月5日,县地方海事处与市海事局联合执法,对仙宫公司一艘无证船舶进行处罚(拆除动力)。从而进一步规范水上交通运输市场,提高了水上交通安全。
(三)深入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根据“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公路部门一是加大对养护施工企业、公路工程项目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的水平。通过专项活动,夯实基础,强化基层,解决系统内影响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营造守法经营、遵章守纪、规范生产、安全信用的良好氛围,规范公路养护安全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达到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减少损失,推动行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确保公路系统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目的。今年以来,共开展行业隐患排查12家次,排查一般隐患12项。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二是有效实施公路安保工程。根据公路安全保障专项工程的计划,对省道S228云寿线高危边坡900平方米防护治理;对农村公路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共17.3公里增设钢制护栏等安全设施1.4万米;对丽浦线石塘大桥、云寿线大徐中桥、石纹线滩下大桥、紧大线3号桥等4座病害桥梁进行维修加固。
(四)深入开展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抓好全县范围内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交通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53省道县城过境公路、52省道岚头岭段改建工程;长汀大桥、建升码头以及农村公路养护等进行了排查。今年以来,开展工地安全生产检查24次,排查一般隐患78项,已整改75,正在整改3项。从而使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
三、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共发生货运事故1起,死亡2人,经交警部门认定县万通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李妙全负全责。由于万通公司末及时上报事故,行业监管部门(县运管局)已及时对该公司作出相应处理,并对事故作了通报。根据市局2014年安全目标考核事故控制指标有关规定,货运事故不占事故控制指标。没有发生水上交通和交通工程建设事故。
四、存在问题
(一)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驾驶员安全管理问题,驾驶员安全意识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因此,加强对驾驶员(尤其是货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是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的首要问题。
(二)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缺乏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部分项目业主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应付思想,因此,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三)客货运企业对安全工作存在应付思想。主要原因是私人企业,在安全管理经费上投入不足。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认真学习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到思想上真重视,行动上真落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工作原则,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奖惩分明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查验其可操作性,确保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源监控管理,深入开展调查摸底,谨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专项工作,通过抓源头、抓预防,落实安全监督,及时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营运行为,努力改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继续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通过坚持改善硬件设施和提升管理方法,来确保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