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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处理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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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处理方案

第1篇: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数据处理;网络安全;计算机

1、网络数据处理与计算机应用

网络信息处理能处理网络中的所有信息,包括信息的采集、定制、、传输、存储、交流、分类检索等技术,囊括所有人、财、物等方方面面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教育、医疗、保障服务信息等所有商务和政务信息。政府办公人员可以通过网络办公(电子政务),商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做生意(电子商务),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管理,教师可以通过网络实现师生之间传递教学信息,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协作学习,服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提供及时的服务。网络所具有的功能都是通过计算机以及网络信息处理技术来实现的。有人说,计算机网络信息处理的功能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做不到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信息检索功能。利用计算机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查询到所关心的信息。⑵信息采集功能。计算机网络信息处理技术不但能采集到组织内部信息,还可采集到外部信息,扩大了信息采集的渠道,使信息采集更具目的性和针对性,使决策更有依据、管理更有成效。网络信息采集的效率指标,如采全率、采准率、及时率、费用率和劳动耗费都比一般的方法和工具要好。信息采集主要依靠留言板、网络调查等技术来实现。⑶信息交流功能。计算机和网络具有用户之间相互交流的功能。这种交流有实时交流,如聊天空,还有非实时交流,如BBS、网上答疑等。⑷信息功能。计算机通过网络信息经过处理后有很强的及时、方便的功能,不但能文字信息,还可以多媒体信息、广告信息,还有一些时效性很强的信息,如天气预报、产品供求等信息,从而使信息传播更加广泛,提高了信息利用率,真正做到“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⑸信息传输功能。计算机的网络快速传递信息的功能是Internet迅速发展和计算机应用的主要原因。信息传输包括用户的计算机网络下载、上传和邮件形式。⑹信息管理功能。是指计算机主要用于政府各部门、企业的事务处理,提高办公效率,提供方便,如人、财、物的管理,报名、租借、预订等工作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⑺信息存储功能。按一定数据结构将信息存放在计算机的网络数据库,供查询与检索,实现数据共享。⑻综合应用功能。利用计算机浏览各种大型专业网站实际上就是各种功能的综合应用的组合。总之,与传统的信息处理方法相比,利用计算机、网络处理和管理信息有以下优势:被授权者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信息管理和处理工作,不再需要客户端;可以在全球范围进行产品、企业、服务的宣传;可以方便地与所有用户进行交流,获取他们的反馈信息;充分体现Internet上的信息及时、快速、多变和灵活的特性,信息的更新速度加快;实现信息的资源化、系统化和标准化,信息采集自动化,为信息的进一步挖掘提供了可能。

2、网络信息安全与计算机应用

随着网络信息处理技术在计算机方面的应用愈来愈广泛,愈来愈多的网络信息资源遭篡改、盗窃等而导致信息用户的权益受侵害,网络信息的安全性也愈来愈受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尤其是当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银行信息资源系统、国家安全系统的网络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时,不仅容易降低实际的网络办公效率,而且将会对企业、银行、甚至是客户、用户、国家等产生极其严重的危害。因此,加强网络安全方面的计算机应用,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来保障计算机的网络信息安全,确保信息系统运行的正常性与可靠性,可见加强网络安全方面的计算机应用是势在必行。

2.1全方位应用网络加密技术

全面应用网络加密技术,首先应当从加强计算机控制技术及高效的加密技术方面着手,通过降低网络信息环境的脆弱性,来为网络信息的安全性提供基础保障。通过全方位应用网络加密技术,健全网络信息环境的安全保障机制,真正实现安全认证与交易,以此达到确保网络信息的秘密性、完备性以及无可否认性等等,通过运用一些加密方法,这些加密方法都是不会被轻易破译的,从当前来看,加密技术有对称加密,对称密匙加密,公开密匙加密等,例如:通过利用pkzip,不仅能够达到对数据的压缩而且也会实现加密,另外的多种软件包则涵盖多种加密技术能够使文件得到复制,这一功能具有广泛的保护作用,特别是多种敏感的数据信息。

2.2加强身份验证技术的普及

要想实现网络环境的安全性与可靠性,还必须加强公匙密码算法的身份认证,可以通过实行验证方法来实现,这也可以称为身份鉴定与确认。采用验证的方式来明确多个讨象是否具有真实性,以此来验证被证明的对象能否符合规定以及能否发挥作用的经过,以此来保证信息的真实,以防不法分子发生攻击与对信息的篡改。然而,因为其运行成本过高,现阶段这一技术目前还无法运行,大多数都利用公匙密码来进行身份验证。

2.3加大防火墙技术的应用

网络防火墙技术的作为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之间的第一道安全屏障,是最先受人们重视的网络安全技术。防火墙产品最难评估的是防火墙的安全性能,即防火墙是否能够有效地阻挡外部进侵。这一点同防火墙自身的安全性一样,普通用户通常无法判定,即使安装好了防火墙,假如没有实际的外部进侵,也无从得知产品性能的优劣。但在实际应用中检测安全产品的性能是极为危险的,所以用户在选择防火墙产品时,应该尽量选择占市场份额较大同时又通过了权威认证机构认证测试的产品。

3、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信息己成为当今杜会的首要资源。信息与越来越多人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人们利用各种公共通信设施接收、存储、处理和传输各种信息。用户不仅要求信息处理和传输过程是有效的和可靠的,还要求重要而敏感的信息是秘密的、完整的和真实的。这些信息的收集和处理,网络的利用和安全保障技术都是通过计算机来进行操作和维护,所以计算机往往成为这些技术的操作工具和机器。没有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计算机软件、硬件设施的发展,就没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进步,那么网络安全也无从谈起。

参考文献:

[1]雷立宏,白燕娥主编.大学计算机基础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09.

[2]李涛,网络安全概论[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

第2篇: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医院;信息系统;维护;应急处理

近年来,现代化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医院也逐渐朝着信息化、自动化方向发展,尤其是信息系统在医院中的运用,极大地提高了医院的日常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而为了确保医院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在医院信息系统维护过程中要做好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理,从多方面提高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1 医院信息系统维护应急处理原则

医院信息系统维护必须选对时机,坚持合理、科学的原则,确保医院医患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保持医院信息系统的顺利、正常运行。对于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应急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1 可恢复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应急处理要综合考虑到医院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和业务需求,具体应急处理方法和措施必须可以执行操作,满足精准、快捷、简单的应急处理要求,当医院信息系统维护完成或者故障消除以后,应及时恢复医院信息系统中的原始数据,确保各种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1.2 重点设备、重点部门和风险优先

医院重点部门主要是指提供一线医疗服务业务的部门,这些部门需要较多的人力和物力,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应急处理应注意提高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的利用率,确保医院重点部门正常开展工作,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医院信息系统中的重点设备主要包括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有些设备占地面积比较大,在医院信息系统维护过程中,应注意重点保护这些设备,消除安全隐患,降低重点设备的故障发生率。并且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应急处理应坚持风险优先原则,基于相关风险评估报告,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对于医院信息系统的运行故障,及时进行恢复,加强管理,保障安全性。

1.3 有效性和完整性

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应急处理应从医院整体的工作和业务需求出发,应急处理策略必须是有效的和完整的,不仅要包括医院信息系统维护应急处理的触发条件,还要包括相应的系统恢复、应急方案开启条件等内容,制定的医院信息系统维护应急处理方案必须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预计医院信息系统维护可能出现的问题或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法,并且确保应急处理方案的有效性,提高医院信息系统维护应急处理效率和水平。

2 医院信息系统维护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通常情况下,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应急处理需要针对不同情况和事件类型,进行不同的应急处理,医院普通应急类型主要包括网站、住院、急诊和其它系统,如图1所示,医院住院部信息系统故障延时最长时间为45分钟,急诊部门在启用信息系统应急之前故障延时约25分钟,而在这样的时间段内医院信息系统故障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排除,必须立即进入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应急处理模式,确保医院正常的提供各种医疗服务,维持正常的患者看病流程。同时,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应急处理应落实使用责任制,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直接承担,严格落实各个环节。另外,根据各种突况对于医院产生的不同影响,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风险等级可以分为四种:灾难性、较严重、严重和可承受,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策略,对医院信息系统维护便捷、简单的进行应急处理。

3 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应急处理措施

3.1 电力因素排除

若医院发生停电事故,在无UPS终端情况下,通过人工方式定期检查终端设备,在保障没有发生供电异常时,要及时进行应急处理,若交换机房停电,由工作人员进行维护处理。

3.2 数据安全检测

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应急处理必须确保数据安全,为了防止医院信息系统发生数据丢失,构建磁盘阵列,做好医院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通常情况下,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应保持每十分钟一次,实现备份数据的实时监测,若磁盘阵列硬盘出现运行故障,要对热插拔硬盘进行及时更换,一旦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发生丢失,应立即从备份盘中恢复医院信息系统数据,由相关工作人员对医院信息系统及时补充丢失数据,保障系统数据安全。

3.3 突发事件处理

医院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有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可预知的情况,对于突发事件处理,要注意及时维护医院信息系统的相关设备,例如,当医院信息系统遭遇网络黑客时,应及时检测医院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对医院信息系统中的重要设备如服务器,要做好更换处理,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3.4 故障应急处理

当医院信息系统发生故障但是没有工作人员可以处理时,应将基本情况及时上报到医院门诊部门,做好医院信息系统的数据预留和记录工作,为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应急处理奠定良好基础,若需要更换系统设备,应及时汇报总务科负责人,快速进行维护处理。

3.5 内存和CPU应急处理

CPU是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整个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有着直接影响,所以医院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CPU的检查维护和应急处理,使CPU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频率,并且为CPU提供良好的散热条件,将风扇设置在计算机CPU旁边,加快散热速度,定时、定期地检查和维护散热片、散热风扇,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同时,要注意计算机内存条故障的应急处理,通常情况下,医院计算机在长时间运行中,内存条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很容易发生氧化反应,这时管理人员需要轻轻擦拭氧化反应部位,去除氧化部分。并且管理人员要按照原装内存条的型号来更新或者更换内存条,避免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出现不兼容问题,在更换内存条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在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时,应确保工作电压处于稳定状态。

3.6 信息网络应急处理

首先,完善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定期进行更新,及时修补安全漏洞,一旦发生入侵现象,立即对数据库数据进行备份,有针对性地进行补救。其次,加强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测,利用服务器主机和agent进行数据连接,实时扫描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漏洞,及时补救和完善漏洞。最后,积极运用先进的计算机安全技术,如数据加密技术,隐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关键信息内容,保护用户信息,提高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结束语

结合医院的实际运营情况,根据医院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应急处理,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高度重视这个工作,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吴小波.浅谈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应急处理[J].硅谷,2011,1:59.

第3篇: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范文

为做好我镇2014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六十铺镇201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镇“三夏”工作实际,制定六十铺镇秸杆禁烧巡逻突击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镇成立秸杆禁烧巡逻突击和事故应急处理组织组长:余子艳(副镇长)

副组长:卞尔林(交警中队队长)

李润章(交管站站长)

张勋桥(派出所副所长)

成员:沈文峰(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

卢刚(镇消防中队工作人员)

李良军(镇消防中队工作人员)

刘军(镇消防队工作人员)

交警队、交管站各明确一人。

镇秸杆禁烧巡逻突击和事故应急处理组的职责午季禁烧期间(1)认真做好全镇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2)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国省道、乡镇主要道路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3)认真做好本镇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的管理工作。

3、镇秸杆禁烧巡逻突击和事故应急处理组的分工

(1)组长负责小组全体人员的协调与联络;(2)组内的交警中队、交管站、派出所人员主要负责秸秆禁烧宣传、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在镇区内开展的秸杆禁烧工作;(3)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员主要负责给午收期间在镇区内作业的所有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装置;收取每台收割机5000元违约金;凡收割机没有安装粉碎装置下田作业的,或者已安装粉碎装置在作业时未使用的,以及留茬高度超过10厘米的,取消该收割机的作业资格,追回对该农机的补贴,扣除5000元违约金;同时必须做好午收期间所有作业农机的服务工作。(4)镇消防中队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听从镇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领导的调遣,管理好消防车,并随时待命,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4、镇秸杆禁烧巡逻突击和事故应急处理组的工作要求

第4篇: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范文

论文关键词:突发环境应急指挥,风险源,动态处理方案

 

1.引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一般由当地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大量的具体工作则由政府的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即各级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环保局)[1]。

环保局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主要任务包括:划定隔离区域突发环境应急指挥,制定处置措施,控制事件现场;进行现场调查,认定突发环境事件等级,按规定向各级政府和环保报告;查明事件原因,判明污染区域,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负责污染警报的设立和解除;负责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并参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新闻;负责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参与指挥急救、疏散、恢复正常秩序、安定群众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本论文的目的,就是以环境突发事件这一类灾变为对象,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和软件工程理论,研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的特征和运作模式,力图设计出一个基本符合现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突发环境应急指挥系统架构。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功能分析

(1)预防

预防是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基石,其相关工作也是应急指挥系统的基础免费论文。为配合预防阶段的工作突发环境应急指挥,应急指挥系统在此阶段应具备的功能包括:涵盖重点污染源及危险源的静态隐患数据库;涵盖危险源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全过程的动态隐患数据库;基于静态隐患数据库和动态隐患数据库的事件高发区域管理功能;事件高发区域环境质量的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功能;环境模拟仿真功能;社会基础信息数据库(包含人口、建筑、道路、水系、机构等);基础地形地貌数据(GIS方式);气象水文数据;应急处理所需物质和装备的统一管理;一般应急事件基础知识的培训和自我学习。

(2)预警

预警意味着突发环境事件应变的启动,其工作重心是尽可能早地获取事件发生的信息,争取事件处理的主动,对预警级别进行有效管理。因此,应急指挥系统在此阶段应当具备的功能包括:12369环保热线电话以及环境保护网站的集成,拓展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来源途径;环境质量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异常情况的报警;预警此阶段的管理包括预警信息的确认、分析及初步级别判定,预警信息的初报,相应组织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通知。

(3)准备

准备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基本清晰的基础上,进行事件续报,调动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现场,预警公告,进行必要的应急活动和资源调配,为下一步具体的应变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应急指挥系统在此阶段应当具备的功能包括:预警级别的核实及预警公告的;事件情况的续报;初期应变方案的形成和实施;环境应急资源的调度和指挥。

(4)应变

应变工作是应急处理工作的核心,需要针对事件的发生情况做出正确决策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应急指挥,力争通过正确的决策,果断的执行,将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应急指挥系统在此阶段应当具备的功能包括:现场处置人员的知识支持;环境应急资源的调度和指挥;突发环境事件跟踪处理;事件发展情况的信息报送和;相关部门的紧急联动;现场处置情况的远程指挥。

(5)恢复

恢复部分的工作主要是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开展受污染生态环境的修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应急响应能力。应急指挥系统在此阶段的功能包括:应急事件处置情况的分析、评估;应急事件全过程的资料归档及演变分析;修复方案的管理等。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框架分析

在分析了国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功能的基础上,本文探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的框架结构免费论文。如图1所示。

本系统是以环境应急事件的生命周期为主线、以环境应急事件指挥与调度为核心、以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与固化为目标来构建的。主要包含应急接警、事件案例预案、会商模块、动态处置方案、空间数据库、气象数据库、应急设备库、环境专家库、风险源(危险品)库、电子沙盘、应急监测、应急通讯、污染模拟仿真、应急评估归档和其他系统接口共15个功能模块。

4.总结

通过对国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功能的分析研究,本文提出了基于GIS平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框架结构, 本系统以环境应急事件的生命周期为主线、以环境应急事件指挥与调度为核心、以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与固化为目标来构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完成后,不但能够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中发挥重要意义,它还能够对日常的环保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刘国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的研究与设计[J]. 信息网络安全,2006.

[2]李云,刘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系统的构建与研究[J]. 自动化系统,2010.

第5篇: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预警机制 故障分析 自动定位 辅助应急处理

中图分类号:TP-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06-0001-01

引言

播控中心的职责是安全优质播出,安全是重中之重,一切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个目标展开的,只有确保安全,才能优质。如何确保湖南台播出系统在日常运行中可管可控、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的完成16套电视节目的播出任务,是我们不断技术更新,完善系统的原始动力。

一、现有系统预警机制概况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从最初的硬盘播出系统取代录像机手动播出,实现数字化全硬盘播出,到云计算技术的出现和应用。广播电视行业技术的发展与IT基础技术的发展已经紧紧的结合在一起了。行业技术的进步推动着播控系统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功能强大的系统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一套全方位有机组合的系统预警机制已经成为了系统安全,保驾护航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和组成。

1.视频服务器状态预警

视频服务器在整个数字化硬盘播出系统中承担信号源的重要作用,主要从服务器运行状态,编、解码通道,服务器存储安全容量控制等多方面着手进行监测预警。

2.素材状态预警

一段素材,从开始采集,我们就对其进行技审,主要包括视音频、编码码流、文件格式,对采集过程中出现的黑场、静帧、静音等异常情况做出信息报表供审看时参考;对于审看完成的素材,提供素材状态异常校验、物理位置是否正确、以及编入播出节目单素材的防误删除保护等。

3.节目素材内容提前播放预警

节目素材的内容安全是播出安全的生命线,我们作为重中之重,对在播节目单的所有素材设置了提前30分钟播出监看、检测预警功能。做到播出去的节目在内容上万无一失。

4.播出节目单状态预警

在全硬盘播出系统中,播出节目单是整个播出系统的源驱动,节目单加载时的逻辑校验、在播节目单中素材状态、节目单素材条目手动替换名称校验、以及节目单播完及时加载提醒等预警功能有效的保障了节目单安全。

5.网络连接状态预警

数字化硬盘播出系统中网络作为整个系统连接的基础,是系统各部分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确保网络连接正常是系统安全的第一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交换机工作状态预警、各控制设备的网络连接状态的检测、服务器连接状态提示、节目单修改发送状态反馈等。

6.控制设备工作状态预警

控制设备作为系统的任务执行环节,目前有:播出控制工作站之间的心跳检测、切换台状态预警、周边设备的RollCall、iControl监控系统、主、备播出通道信号异常二选一输出自动切换等。

7.播出PGM信号监测预警与收录。

系统末级信号的监测直接反应出输出信号的有无和指标,而且播出信号在监测的同时也收录保存在本地存储,目前16个频道的播出信号都接入了该系统,存储时间为1个月。

二、故障自动分析、处理系统的设想

高标清同播系统的应用,使得播出系统的复杂程度大大的提高,系统中播出信号源内容以及播出通道关键点信号的监看也更多。加上播出值班人员对突发的异常情况反应、判断、处理会受环境、身体状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制约。所以考虑将播出系统的预警机制与播出异常情况应急处理相结合,把各模块关键点的报警信息和工作状态汇总到故障判定服务器,通过软件设置,将故障分析、处理预案的逻辑条件设置好,一旦有突况,能够即时做出逻辑判断,生成正确的处理指令,弹出须值班人员手动确认的对话框。一旦确认命令,立即发送给控制设备执行,也可以设置为自动模式,某些不影响播出安全的情况下达到设定的时间后可以自动处理无需手动确认,提高安全系数,最终实现及时发现问题、定位问题、通过手动一键或自动准确、快速的解决好突发问题的功能,能有效的减少应急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判定故障点并正确处理需要的反应时间,提高处理效率,将突发的异常情况影响在技术层面降到最低。

1.系统设计思路

播出值班员在值班时,监看到任意突况,立即按照该系统应急预案处理,从发现问题到做出处理的过程如下:

通过分析故障反应处理流程图我们可以得出值班人员在故障出现到执行正确的应急操作处理的关键要素:

1.1正确的应急操作在于逻辑判断的正确与否,只有逻辑判断正确,后面的应急操作才有意义,否则应急反应越迅速,反而会扩大故障范围造成人为事故;

1.2正确的逻辑判断建立在关键监测点信息的收集以及对系统的了解,信息收集越全面,对系统原理了解越深刻,做出正确判断越迅速;

1.3在得出正确的处理方案后,能够迅速正确的将方案实施下去,恢复系统到正常播出状态需要有较好的应急操作的执行能力;

1.4值班人员在应对突发异常情况时,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稳定的工作状态,能够遇事不慌、沉着冷静的去面对和处理是整个过程的关键;

综合以上要素,故障自动分析、处理系统的驱动为末级输出异常信号、异常预警信号以及其他预警信号。按照预警信息发出后与值班人员正常处理相对应的方法配置逻辑关系,紧急预警信号按照播出应急预案设计的处理方法配置,由于采用了服务器收集预警信息,软件程序进行逻辑判断,得出正确的处理方案给值班人员选择,从而实现了辅助应急处理,避免了处理过程中的很多人为因素,故障处理的方法、结果不会因人而异。此方案为一种思路探讨,希望能有抛砖引玉的效果,具体实施还须更加深入、细化的去完善系统。系统方框示意图如下:

系统方框示意图

第6篇: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市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以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制定本方案。

1.3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加强国内、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国际社会的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1.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为便于统一指挥和分级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按照国家、本省方案的规定,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5.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

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

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州)。

(4)霍乱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州),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以外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卫生厅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9例以下。

(3)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在本市市区首次发生。

(4)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群体性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1~4人。

(9)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同一感染地点发生血吸虫病急性感染病例30人以上。

(10)省卫生厅或市卫生局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2)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同一感染地点发生血吸虫病急性感染病例11~29人。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人9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6)市卫生局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统一领导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设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市卫生局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主责部门,依照职责和本方案的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的建议。

各县市区政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方案的规定,在同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同级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的建议。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1.1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的职责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在国家、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领导本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负责本市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决定及需要采取的措施。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需要确定。

2.1.2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等若干工作组,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2.1.3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

2.2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市卫生局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在市政府应急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军分区后勤部、武警市支队可参照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系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2.3专家咨询委员会及职责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2.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及职责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相关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根据国家、省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市卫生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系统,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出入境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系统。

3.1监测

市卫生局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主动监测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辖区内重点疾病和相关因素的主动监测。

市卫生局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

本市及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测,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建议,报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专业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全市公共卫生信息进行分析,掌握我市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并对其发生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及时评估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可能危害程度,根据需要向市政府提出相应级别的预警建议。

市政府根据市卫生局提出的建议,向全市公共卫生事件预警。

预警分为四个级别,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预警的内容包括预警的级别、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性质、预期危害以及预警对象应采取的响应措施建议等。

预警之后,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相关应急技术、队伍与物资准备,加强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卫生宣传等工作。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应加强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政府和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

4.1应急反应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高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得到初步控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预警和反应级别。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区域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之外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4.2应急反应启动程序

经初步调查核实之后,事发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本地有关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可能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初步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并向当地政府提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的建议,由当地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反应程序。

4.3应急反应措施

4.3.1县级以上政府

(1)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和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政府报经上一级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报经省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涉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4)其他控制措施: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和设施。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铁路、交通、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和机构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和进出疫区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售货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移交。

(7)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工作。信息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8)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9)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4.3.2卫生行政部门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2)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确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提出应急反应级别的建议。

(3)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

(4)督导检查:市卫生局组织对全市或重点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5)通报:市卫生局及时向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挥部成员单位、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周边市(州)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情况。

(6)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培训:市卫生局针对国家颁布的与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培训工作。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7)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

4.3.3应急医疗救治机构

(1)开展病人紧急救援、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环境。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对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6)开展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7)开展技术培训:医疗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培训。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协助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全员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3.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与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工作,并根据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开展网络直报。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到达事发现场后,应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进展情况,并向相关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3)实验室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分送省级和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4)开展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5)开展技术培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3.5卫生监督机构

(1)负责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调查与处理,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

(2)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3)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依法采取必要的卫生行政控制措施。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4.3.6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口岸的应急工作。

(2)及时上报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和变化情况。

4.3.7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反应措施

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对本地区造成的影响、播及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6)根据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

4.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

4.4.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Ⅱ级)的应急反应

(1)市政府的应急反应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命令或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启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社会动员与宣传教育、应急物资、经费和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

(2)市卫生局的应急反应

在市政府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对不明原因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开展病因查找和治疗诊断的研究。

(3)县市区地方政府的应急反应

县市区政府按照省、市政府的命令或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4.4.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应急反应

(1)市政府的应急反应

市政府负责本区域内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市卫生局的建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紧急调集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信息收集、现场调查与处理、人员疏散安置,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及时做好舆论宣传、健康教育与引导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必要时,请求省政府予以支持,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

顺利进行。

(2)市卫生局的应急反应

迅速组织市级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组织实施医疗救治、病人隔离、人员疏散等控制措施,进行采样与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报告有关情况;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3)县市区政府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4)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卫生应急救治队伍,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病人隔离救治、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环境生物样品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向同级政府、市卫生局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4.4.3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根据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同级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市卫生局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应急处理工作。

4.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省政府或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市政府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厅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县市区政府或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生局报告。

市卫生局根据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5.2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人事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民政部门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5.3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抚恤补助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5.5征用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专业技术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开展卫生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1专业技术组织保障

6.1.1信息系统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建立覆盖市、县、乡的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系统,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动态监测与预警,为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

6.1.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建立统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的能力。

6.1.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规划,遵循“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

(1)急救机构

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为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中心,全市综合医院急诊科在指挥中心的组织下建立急救网络,对外公布统一的紧急救援电话号码,承担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治工作。每个县市区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2)传染病救治机构

市第三人民医院为我市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我市传染病定点救治后备医院。县市区应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病区。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传染病门诊和隔离留观室。

(3)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

根据国家、省总体安排和实际需要,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完善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

6.1.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1)组建原则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

(2)市、县市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的组建方式和种类

市卫生局和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需要分别组建市级和县级应急卫生救治队伍。主要包括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职业中毒和化学污染中毒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市级每类队伍各15人左右,县级每类队伍各10人左右。

应急卫生救治队伍根据其应对事件类型,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学高等院校以及军队等有关单位,选择年富力强,具有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微生物学、临床救治、信息网络等专业的人员组成。

(3)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的管理与培训。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卫生救治队伍资料库,加强对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的管理,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等专业技术机构对市本级应急卫生队伍进行培训,并对县市区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

市、县级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定期培训,并根据卫生部统一编写的培训教材,分别对城区和县市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进行培训。

6.1.6演练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全市和区域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全市或区域性的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逐步完善应急方案。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方案,统一组织安排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演练。

任何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本级政府同意。

6.1.7科研和技术交流

市科技局、市卫生局有计划地组织相关机构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学研究,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病因检测技术、药物治疗、疫苗和应急反应装备、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等,尤其是开展新发、罕见传染病快速诊断方法和诊断试剂研究,做到技术上有所储备。同时,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装备和方法,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

6.2物资、经费保障

6.2.1物资储备

市卫生局制订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各级政府的卫生、发展改革委、经委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经委负责组织、落实医药物资储备,财政部门保障物资储备经费。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及个人卫生防护的用品和应急设施。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向经委和其他有关部门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当及时补充。

6.2.2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责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对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较大的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由事发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发展改革部门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市财政局根据需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预备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对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给予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6.3通信与交通保障

各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和制订并不断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市卫生局邀请有关法律专家进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需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工作,确保依法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本方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公共媒体、有关健康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正确引导社会心理,动员公众积极支持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落实群防群控的应急措施。

7方案的管理

本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实施,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和本方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备案。

县市区政府参照本方案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涉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的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8.2方案解释部门

第7篇: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标准化;应急处理;流程图;作业卡;应急预案

中图分类号:TM247文献标识码:A

截至目前,河北南网投入运行的500kV超高压输电线路共计三千多公里,随着运维输电线路长度的不断增长以及外部环境的不断恶化,线路的安全运行保障的难度也在不断的增长,输电线路经常发生异物跳闸、导地线断股、外力破坏、基础冲刷等应急事件,线路在发生严重、危急缺陷时,怎样快速有效的进行应对,是关系到风险能否得到有效控制,电能能否快速回复正常运行的关键,所以班组级应急预案是各级应急预案的关键。

1班组应急预案起源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过程主要是应急预防和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应急恢复及改进等工作,对于生产一线人员,班组的应急预案重点应是熟练掌握本岗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急预案内容要简单、好操作, 不要讲为什么这么做,直接说怎么做,预案一定要制定流程,响应步骤要清晰,预案的重点是响应和救援的实际操作步骤,简而言之,班组应急预案应具备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2班组应急预案创建过程

根据运行经验,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班组对易发生或可能预见到的、损失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突发事件,展开事故预想,进行应急事故演习,总结工作流程、编制标准化应急作业指导书,最后应用到实际应急工作中,通过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制定本班组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建立了预案清单并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每次培训和演练都详细记录,对预案可操作性和完善程度有评价及相应的改进措施和跟踪记录。我们对输电线路15项运维过程中最易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化应急处理流程图、程序卡》。(见表1)

表1 班组标准化应急处理流程图、程序卡

3班组《标准化应急处理流程图、作业卡》的优点

3.1流程化指导,使应急处理过程更明晰

应急预案的成功的关键是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它是一系列行为流程的描述。而文字对行为和动作的描述并不是强项,这一点我们在计算机软件说明等学习中都有所体会,如果没有图示,一个简单的行为都要很长一段文字才能说明。最初的班组应急预案也是以文字叙述的形式编制的,没有针对具体的应急处理作业进行编制,在现场可操作性差,不能有效的指导现场的应急抢修作业。《标准化应急处理流程图、作业卡》采用图、表形式,正是及于这种考虑一个改进,形式一目了然、填写简单。恰恰满足了现场的需要,规范了班组应急处理的执行。便于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避免发生遗漏,为应急处理作业提供了依据,为应急处理赢得了时间(见图1)。

图1标准化应急处理流程图

3.2标准化作业,使应急处理过程更安全

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是针对常规作业的一种现场指导措施,它的重点是作业步骤和安全控制。而突发事件是非常规事件,应急处理强调的是紧急和快速,如何在第一时间对危急缺陷及重大隐患进行处理,规范优化流程、做好预案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结合输电专业以及近15年运维经验我们把典型应急事件进行总结,细化步骤,详细分工,把“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引进应急抢险作业中,标准化应急处理作业卡分为:接到通知、通知人员、备品备件、工器具、材料、车辆准备、办理开工手续、开工前准备、处理步骤、工作终结10个方面的内容,程序清晰,每项应急作业都有全面的危险点和安全措施,便于班组安全进行应急响应及救援工作(见图2)。

图2标准化应急处理作业卡

3.3系统化选择,使应急处理过程更科学

在15个典型《标准化应急处理流程图、作业卡》中对每个应急项目的10个流程内容都进行系统、全面的总结并细化,要求所有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材料都要列出;所有常规作业方法均分别进行分解细化;所有作业中的危险点都要对应全面的安全措施。应急处理中工作负责人针对应急事件实际情况依照中心公司明确的处理方法有选择的进行:通知应急人员的人数?备品备件、工器具、材料型号及数量?所需车型和数量?办理哪种工作票或应急抢修单?到达现场勘察后有选择进行开工前准备,确定个是停电还是带电作业,带电时选择是采取等电位、地电位、中间电位中的那种带电方式?然后按选定方式的处理步骤进行操作直至工作终结,每个环节都有相应处理方法的可选择项目。把应急处理的各种方式进行系统的总结和提炼,有选择、灵活的指导应急抢修工作。

3.4实效化培训,使应急处理过程更合理

应急演练是实际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的最好办法,没有经过演练的应急预案是没有用的。演练的目的是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应急指挥能力;提高各级生产一线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班组的应急预案更应注重实效,联系生产实际、检验应急能力,提高职工风险意识和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4应急处理流程步骤

4.1当接到线路悬挂异物的通知时,如果是班员在巡线过程中发现线路异物,在第一时间通知班组负责人,并重点扼要的描述情况。班组负责人迅速则将情况通报中心,提出处理意见,等待中心的批准。如果班组负责人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直接参与到应急预案的处理过程中,则由本人协调中心,最终指定一名班组负责人代为处理。

4.2如果是群众在线路旁发现有异物悬挂,那么将会按照装在铁塔上的警告牌上所流电话通知检修公司,并进一步通知中心。

4.3中心在接到班组负责人或者超高压调度的情况通知后,是否启动线路预案根据异物的种类和长度,须由有经验的人员判断。如需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工作组立刻批准。并将必要情况下达到班组负责人手中。并准备协助做好办理工作票的各种手续。

4.4当班组负责人接到应急预案启动的命令后,根据已经收到的讯息,立刻通知班组人员车辆迅速集合,通知仓库管理员准备领取工具,同时办理带电作业工作票。

4.5如果情况有变化,或者班组人员不能全部到达现场时,班组负责人报告中心,并迅速协调处理,保证人员车辆完备。

4.6中心紧急调拨人员,临时由应急领导小统一指挥。

4.7人员集合完毕,按照工具及材料清单领取所需物品。如果应急领导小组有指示,也可由其他人代领工具以缩短准备时间。

4.8到达现场,按照工作票所列步骤进行带电作业。

4.9完成,检查,向调度交令,向中心汇报。应急预案终结。

第8篇: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范文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和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文件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真开展系统内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制定《城市管理执法局防汛自查工作方案》,明确基层各单位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相关排查内容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影响安全度汛问题,提出应急处理意见或整改方案,并限期解决。

二、认真开展汛前排水防涝设施巡查和维护

对防汛重点设施进行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一是对城区各桥洞、匝道、低洼路段以及排水泵站、排水管线等市政排水设施进行排查,全面进行清淤、疏通和维护,并在低洼路段设置排水明泵,做到汛期排水畅通。二是对易积水路段周边路灯、控制箱等配电设施进行安全排查,防止积水时发生漏电事故;三是对城区穿堤涵闸进行排查,调试维护启闭器,确保汛期正常运转。四是对城区各类雨水井、检查井进行排查及时清掏维护维修。五是对城区易形成内涝的区域进行重点踏查,研究制定解决办法与应急处理措施。六是对垃圾填埋场、公园景区进行排查,确保汛期正常运转。

三、做好城市内涝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细化各项防汛预案,重视“技防”,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对城区主要排水闸门、城区易发生内涝地点安装监控摄像头,做到实时监控。

四、做好汛期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拟在汛期储备编织袋3万条,铁线5吨、救生衣210件、发电机10台,水泵59台,各种抢险应急车辆38台。为了确保汛期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组建了21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

五、加强防汛值班工作实行联动机制

进入汛期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将加强与气象部门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沟通,时刻关注天气形势和天气预报,遇恶劣天气和出现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防汛排涝,并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

六、积极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工作

1、积极申请资金,推进雨水泵站建设工程,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雨水泵站总投资额2119万元,现已经申请到位资金1098万元,项目争取年底前建设完工。

2、开展城市管网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城市排水管网现状,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1、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排查发现,2处位置,汛期易发生内涝。针对这2处地点,城管执法局汛期将采取专人监管,拉警戒线,打开井盖,加快排水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康美大道南湖一号附近处易涝点将在2020年底规划兴隆大街管线铺设完成后可解决,辉发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易涝点将在2020年底泵站建设完成后可解决。

第9篇: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范文

为了科学、规范、有效的预防和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的同时,确保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和《**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的

(一)预防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做到有备无患;

(二)一旦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能迅速、有效、妥善地予以处置;

(三)及时调处环境污染纠纷。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预防措施,尽可能减少和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要力争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应急、必要时作出安全评价。

(二)有备无患、反应快速原则。建立机构,落实人员,做好技术储备,明确应急程序,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监测和处置系统,妥善处理污染事故。

(三)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原则。环保、水利、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必须相互协调,统一行动,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四)平战结合、积极兼容原则。应急监测和处置系统,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发挥作用,平时能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并可将应急监测系统应用于污染纠纷取证和其它环境事件评价。应急处置系统的技术储备服务于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五)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原则。立足于本市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优先考虑风险度大的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制定场内场外应急预案;充分发挥现有机构和装备的作用,量力而行建立应急监测和处置系统。

(六)分级管理,以县区区域管理为主原则,实行污染事故处理区域责任制。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及其保障系统;

(二)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监测组织机构、快速测报方法和应急监测程序;

(三)建立潜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装置的黑名单资料库及其中高风险装置的场内场外应急预案;

(四)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预防、处置和评价的技术储备系统;

(五)加强公众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高污染事故防范意识。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市发生的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性事件,是指可能会使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后果严重的人为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意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第二部分事故判定与分级

一、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判定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程度进行判定,以便有效采取相应级别的控制措施。事故判定共分: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不含10万元)。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事故:

1.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不含50万元);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的;

3.因环境污染引发一般性的;

4.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不含100万元);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人员发生严重中毒症状的;

4.因环境污染引发,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人群发生大面积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的;

3.发生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引发重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警的分级

根据环境污染、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上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四个类别,划分为三个预警等级:

三级预警(黄色预警):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二级预警(橙色预警):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一级预警(红色预警):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第三部分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一)组织体系

根据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预警等级,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按照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组织体系。

1.三级预警(黄色预警)的组织体系

成立以分管县区长为组长,县区环保局长为副组长,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处理指挥部。

2.二级预警(橙色预警)的组织体系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环保局长为副组长,县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应急处理指挥部。

3.一级预警(红色预警)的组织体系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县区长及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应急处理指挥部。

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常设市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市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

(二)组织职责

1.市应急处理指挥部

(1)负责针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预警等级。

(2)负责制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上级环保局报告。

2.市应急处理办公室

市应急办公室是应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

(1)组织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2)检查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的落实情况;

(3)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响应制度;

(4)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技术储备;

(5)建立潜在高风险度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装置的黑名单资料及其场外应急预案;

(6)协助黑名单单位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场内应急预案;

(7)接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报告,及时将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负责把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通知到各有关应急组织;

(8)配合应急指挥部组织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

(9)受应急指挥部委托,负责处置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0)负责涉及跨县区或超出县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处置;

(11)召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预案实施单位和有关应急组织,以年会形式交流情况,修改技术资料和有关制度;

(12)负责对公众环境污染应急的宣传教育。

市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九个专业组,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应急技术支持和具体实施的组织。

1.监测评价组

由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和市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业务人员组成。其职责:

(1)制定和实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监测计划;

(2)建立应急监测快速测报方法和技术储备;

(3)负责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监测;

(4)评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污染程度,及时提出应急措施方面的建议;

(5)受市环保局委托,按应急监测程序协助环境污染纠纷的监测取证和评价。

2.技术咨询组

由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的业务技术骨干组成,并请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预案实施单位,事故单位的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可聘请上级业务部门的专家。其职责:

(1)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作出技术评价;

(2)协助市应急办公室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预防、处置和评价的技术储备系统;

(3)协助市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办公室,作出突发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的判断分析,并对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3.公安消防组

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消防支队等组成。其职责:

(1)负责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期间的交通管制,提供应急通行证;

(2)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警戒;

(3)消防救护;

(4)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定。

4.医学救援组

由市卫生局和市各大医院工作人员组成。其职责:

(1)负责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

(2)参与大气、饮用水和食物的染毒程度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办法;

(3)对应急响应人员提供安全防护指导。

5.水文气象组

由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其职责:

(1)负责提供应急所需水文资料,协助做好重点水域污染防范;

(2)负责提供应急污染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

6.公众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各新闻媒体组成。其职责:

(1)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应急知识的日常宣传;

(2)应急期间,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急信息。

7.工程抢险队

在发生应急环境污染与生态突发事故时临时组建,由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组成。其职责:

(1)抢修水、电设施,保障应急消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2)抢修污染事故设备,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污染物泄漏;

(3)其它工程应急措施。

8.通信保障组

由市各通信部门组成。其职责:

保障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置时通信畅通。

9.督查组

由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其职责:

负责对应急预案职责履行、工作效能等情况及应急资金、物资等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二、相关部门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

协调各部门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上报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所需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担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重点企业黑名单,协助其制定应急预案。

(四)市环境保护局

承担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监测计划及技术储备;评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与生态破坏程度,及时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协助环境污染纠纷的监测取证和评价;做好事故现场控制,承担环境执法工作。

(五)市卫生局

承担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评估事故发生对大气、饮用水和食物染毒程度,提出应急处置办法;对参与应急行动人员进行自身安全防护指导。

(六)市公安局

承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期间的交通管制,提供应急通行证;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安全警戒,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提供消防救护等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七)市农业局

承担建立完善种植业、养殖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评估农业污染事故破坏程度;及时提出应急补救措施和建议;协助农业污染事故的监测和评价;做好事故现场控制,防止损失扩大。

(八)市水利局

承担事故应急所需水文资料,协助做好重点水域污染防范,参与水域污染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市交通局

承担环境污染应急期间的水上交通管制,组织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市气象局

承担事故应急所需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工作。

(十一)市财政局

承担制定经费保障方案及其相关政策,保证事故应急的设备、医疗救治、交通工具等所需经费;保证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所需的日常工作和运行经费。

(十二)市委宣传部

做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知识宣传;强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新闻舆论监督;做好事故现场的报道和应急信息的。

(十三)市监察局

承担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

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事故应急工作,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四部分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按分级应急组织体系开始工作,启动应急预案:

(一)本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二)本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故,导致生产原料、产品外泄,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三)本市范围内贮存化学品的仓库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故,导致化学品外泄,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四)运输化学品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在本市范围内发生交通意外,导致化学品外泄,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五)其他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情况。

二、事故的处置程序

(一)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市环境监察支队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向市环保局领导报告,根据情况成立事故应急现场指挥组。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时向省环境保护局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快速出击

接到报告后,市应急办公室指令各应急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等设备,立即赶赴现场。

(三)现场控制

应急专业组到达现场前,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的,应急专业组应进行现场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扩散,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四)现场调查

应急专业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应急专业组应分工协作,组长负责与当地县区、乡镇政府协调,与监测人员沟通,确定现场监测布点;组员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现场调查、勘验调查。

对涉及工业企业和危险品重点监控单位的污染事故,应立即与该单位的应急事故处置小组联系,指导其进行事故处理。

(五)情况上报

应急专业组组长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6小时内速报,24小时内确报。应急现场指挥组负责报告市应急处理办公室及上级部门。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应急现场指挥组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六)污染处置

应急专业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技术组意见,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责令、监督、指导有关责任单位、人员或专业处置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减少环境污染。涉及大气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或查取有关空气动力学数据(气温、气压、风向、风力、大气稳定度等);涉及水污染事故的,现场监测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等)做初步调查。

(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专业组向应急指挥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市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后可受市政府委托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专业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并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情况。

(八)污染跟踪

应急专业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九)调查取证

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收集相关证据,确定事故责任人,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应急终止

应急现场指挥组组织专家论证调查后,确认突发事件具备应急终止条件,报告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后,由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决定并向社会应急终止信息,即警报解除信息。

(十一)结案归档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四、事故的恢复处理

(一)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警报解除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善后工作。

(二)要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并进行评估。进行决策记录、信息分析等相关资料的汇编。

造成特大损失的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管辖权限逐级上报。

(三)事故发生后,各级环保监测机构对事故现场及周围大气、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向指挥部提出恢复方案。

第五部分督查与责任追究

一、工作督查

(一)督查的范围

各县区要成立督查组,对本地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实施分级督查。

市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的督查组要负责全市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本预案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加重的单位和人员,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督查的程序

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1.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由各级督查组制定工作方案;

2.实行现场督查;

3.分析评估反馈检查情况,形成督查意见;

4.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督办单并依法监督执行;

5.检查督办单落实情况;

6.将督查、督办有关情况上报市应急处理指挥部。

(三)督查的方法

1.听取汇报;

2.实地查看。

(四)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督查时发现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向当地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并实地做好预防和应急工作;

2.督查时发现一般问题,要进行分析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提出有关建议。

二、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预案的规定,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不能及时控制和处置,造成事故影响扩大,损失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六部分保障

一、各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要求完成应急处理任务。

二、采取有线、无线和计算机网络的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包括公休日)。

三、专业队伍要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车辆、检测仪器及有关防护用具、药品等。

四、后勤保障部门要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七部分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