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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知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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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知识

第1篇:证券投资基金知识范文

第二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准则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金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协调人、基金发起人、上市推荐人等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披露基金信息,保证公开披露文件的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必须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招募说明书;

(二)上市公告书;

(三)定期报告;

(四)临时报告;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五条、公开披露基金信息涉及财务会计、法律等事项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由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人员应当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公开披露基金信息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单位应为人民币元。

第七条、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中不得登载任何个人、机构或企业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题字、用语及任何广告、宣传性用语。

第八条、公开披露基金信息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就基金业绩进行预测;

(二)保证获利、保证分担亏损或承诺最低收益;

(三)通过促销方式,劝诱、利诱投资人购买基金;

(四)诋毁同行;

(五)刊登任何虚假或欺诈内容;

(六)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招募说明书

基金发行前,发行协调人应协助基金发起人根据《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第三号《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并公告招募说明书。

发行协调人同时还需就基金发行具体事宜编制并公布发行公告。

第十条、上市公告书

(一)封闭式基金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编制基金上市公告书,并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上市交易日前两个工作日内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一式二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

(二)基金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本准则《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上市公告书中载有财务会计资料的,其报告期间终止日距上市交易日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一条、定期报告

(一)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投资组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公开说明书(适用于开放式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一式五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

基金年度报告的格式与内容应当符合本准则《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其中财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三)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一式五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

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本准则《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四)投资组合公告每季公布一次,应披露基金投资组合分类比例,及基金投资按市值计算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公告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完投资组合公告,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予以公告,同时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

基金投资组合公告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本准则《基金投资组合公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五)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次公告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同时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

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时,基金所持股票应当按照公告截止日当日平均价计算。

(六)开放式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人应于每6个月结束后的30日内编制并公告公开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公告截止日为每6个月的最后一日。

(七)除特殊情况外,年度报告以外的定期报告毋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二条、临时报告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于第一时间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并编制临时报告书,经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核准后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

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持有人权益及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下列情况:

(一)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

(二)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

(三)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基金托管部的总经理变动;

(四)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一年内变更超过50%;

(五)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部主要业务人员一年内变更超过30%;

(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受到重大处罚;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基金提前终止;

(九)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澄清公告与说明

(一)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时,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二)有关基金信息公布后,中国证监会可要求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告内容作进一步公开说明。

第十四条、信息事务管理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事务。

(二)基金托管人须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定期报告中有关内容进行复核,并就此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

(三)基金管理人除应当遵照本准则的各项规定公开披露信息外,还应遵守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本准则相冲突时,应依据本准则办理。

(四)基金管理人应自行选择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披露信息,所选择的报刊在一个基金会计年度内不得更换。

(五)基金管理人除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报刊上披露信息,但应当保证:

1.指定报刊不晚于非指定报刊披露信息;

2.在不同报刊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一致。

(六)基金托管人向新闻媒体披露与基金有关的信息以前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在编制完成后,应放置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所在地、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有关销售机构及其网点,供公众查阅。

(八)凡在上半年设立的基金,其该次中期报告可不编制;凡在下半年设立的基金,自其设立日起至年度末不足2个月的,其该次年度报告可不编制;凡自设立日起至季度末不足2个月的基金,其该次投资组合公告可不编制。

本款所称设立日系指基金按照有关规定募足法定份额之日。

第十五条、凡违反本准则的个人与机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本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单处或并处警告、罚款。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视情节轻重,单处或并处警告、罚款、暂停或撤销其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违反本规定,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并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对前款所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给予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一、绪言

在绪言中必须载明以下文字:

XX基金上市公告书是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愿就本公告书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连带责任。

证券交易所对XX基金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核,均不构成对本公告内容的任何保证。如果投资者欲购买XX基金,应详细阅读X年X月X日刊登在XX报的招募说明书和本上市公告书。

二、概要

本节应列示上市公告书中的主要内容,包括:

基金简称

基金交易代码

基金单位总份额

本次上市流通份额

上市时间

上市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上市推荐人

三、基金概况

(一)基金设立的主要内容,包括:

基金设立批准机构和批准文号

基金成立日期

基金类型

基金存续期

发起人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

发起人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联系人

(二)基金发行的主要内容,包括:

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

发行价格

发行日期

持有人数

登记结算机构

发起人持有份额

发行情况简介

(三)基金上市的主要内容,包括:

上市核准文号

上市日期

本次上市流通份额

发起人认购部分的流通规定

四、基金持有人结构及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应分别列示各发起人和社会公众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同时还需列示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及基金持有人总数等。

五、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简介

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成立批准文号

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

股东

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人员情况

信息管理负责人及咨询电话

基金管理业务情况简介

(二)基金托管人简介

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托管部负责人

托管部人员情况

信息管理负责人及咨询电话

托管业务情况简介

六、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

(一)基金投资策略

(二)公告日前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当日的投资组合

七、基金契约摘要

(一)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决策、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

(二)基金资产估值

(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四)基金会计与审计

(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六)基金契约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契约的方式

八、基金运作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报告

九、财务状况(截止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

十、重要事项揭示

本节列示基金发行后发生的对基金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附件二: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一、基金简介

(一)简要介绍基金发起设立及上市情况并列示以下事项:基金简称、基金交易代码、基金单位总份额、基金类型、基金存续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等。

(二)列示基金管理人的法定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信息管理事务人员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

(三)列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托管部负责人;负责信息管理事务人员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

(四)列示基金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经办注册会计师。

(五)列示基金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如有)的法定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经办律师。

二、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应声明其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契约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是否勤勉尽责地为基金持有人谋求利益。

(二)应结合宏观经济情况及证券市场情况,简要说明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

(三)可对宏观经济形势、证券市场大势及行业走势等进行展望,但不得对报告期后的基金业绩及具体证券的走势进行预测。

三、托管人报告

(一)应声明其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契约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二)应说明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计算等问题上,是否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契约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三)应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年度内所编制的与托管人有关的基金披露信息是否合法、真实、完整作出说明。

四、基金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应采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审计报告格式,就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同时判定其是否符合基金契约的规定。

(二)基金会计报告书

资产负债报告书

必须分别披露下列事项期初数、期末数:

1.股票投资??成本

2.债券投资??成本

3.其他投资??成本

4.股票投资??估值增值

5.债券投资??估值增值

6.其他投资??估值增值

7.现金

8.银行存款

9.应收股利

10.应收利息

11.应收帐款(如应收股票清算款)

12.其他应收款项

13.基金资产总值

14.应付基金管理费

15.应付基金托管费

16.应付收益

17.应付帐款(如应付购买股票清算款)

18.应付佣金

19.其他应付款项

20.负债总额

21.基金单位总额

22.未分配净收益

23.未实现估值增值

24.基金资产净值

25.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

26.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收益及分配报告书

必须分别披露下列事项本期数及上期数:

1.在除息日确认的股息收入

2.债券利息收入

3.分别列示股票、债券及其它资产的买卖价差收入

4.其他收入(如结息日确认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发行费节余、发行时申购资金冻结利息等)

5.基金管理费

6.基金托管费

7.应由基金承担的其他费用

8.基金净收益

9.上年未分配净收益

10.本期已分配收益

11.期末未分配净收益

(三)会计报告书附注

报表帐项注释应列出以下事项:

1.主要会计政策

(1)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包括上市证券、非上市证券、其他各种资产的估值方法。

(2)股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的确认政策

(3)证券交易的成本计价方法

(4)税项

(5)其他为处理决定基金运作及基金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而采取的会计政策

(6)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7)上述会计政策有任何变动,必须披露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并充分披露其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基金运作的影响。

第2篇:证券投资基金知识范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理念;羊群效应

证券投资基金介于股票和储蓄之间,没有股票的风险那么大,又比储蓄的利率高,因此成为证券市场投资品种中最为投资者青睐的一种理财方式。

一、证券投资基金对股票市场稳定的正面效应

投资基金可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者对于资金的理财需求,采用集合投资的方式,将社会中的闲散资金利用起来,增加了市场上的资金供给,扩大了市场规模和容量,一般来说,市场容量越大,市场越趋于稳定,因为我国的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是主要的组成部分,市场容量大的情况下,个人投资者的决策产生的后果对于整个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证券投资基金的出现,改善了现有的投资者结构,使得广大的散户们拥有了理性的投资理念,形成了团体性的投资文化,这大大有利于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投资基金在实际中,更多的是衡量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非常关注投资过程中的风险控制问题,同时考虑了上市公司的成长,国民经济的发展乃至国际经济政治形势等因素,投资者往往中长期持有,等到合适的时机抛售,来取得利润。由于投资基金引自国外,在我的经验还远远不足,因此会和国际接轨,不断学习外国先进的投资理念,这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程度,稳定证券市场。

二、证券投资基金对股票市场稳定的负面效应

虽说证券投资基金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避免不了还存在一些负面的影响:机构投资者会形成羊群效应。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对于投资对象的分析、对比、选择等存在很大程度上的相似,会同时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这对市场的影响的非常明显的,市场价格在羊群效应的作用下,会非正常地过度上升或者过度下降,许多证券投资基金采用的投资方式为:买入前期价格上涨的证券,卖出前期价格下跌的证券,这样做很有可能造成价格距离基本面越来越远,最终使证券市场出现动荡,同时,基金经理作出的不正确的决策在更大范围内被模仿,不正确信息的传播可能影响到整个市场。投资过程容易出现短视行为,基金经理一般来说会认为自己面临较大的压力,如果一支股票没有很好的盈利空间,他们可能会放弃这只股票,转向其他潜力大的股票上,比较典型的做法是“趋势追踪”或者“正反馈交易”。证券投资基金以投资增值为目的,这就决定了基金追求高收益的内在动力,这不免会成为一些机构操纵利润、追逐高利的驱动,这时候,基金不但不会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还可能会成为市场大幅度动荡的罪魁祸首。

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尚未发挥稳定市场功能的原因探析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主要以散户为主,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理念的不成熟,投资基金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在我国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我国人口基数大,个体投资者是主要组成部分,市场的环境也比较混乱,这些都可能阻碍着先进投资理念的形成,社会上盲目跟风的现象十分严重,每个人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所以会在投资中频繁产生“羊群效应”。我国证券市场自身发展的不完善性,监管制度的不健全。我国基金的发展没有足够的经验,没有建立健全的基金组织制度,这为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的漏洞牟取暴利提供了可乘之机。即使是基金经理,也无法构造有效地投资组合,而证券投资基金要想获得利益,只能采取一些短线操作的方法,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另外,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尚存在多种缺陷,加上上市公司本身经营地不太好,证券投资基金融资渠道受限,也是使得证券市场不稳定的因素。

四、提高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稳定的对策

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监管力度,使得投资过程法律化,我国的证券市场,明显存在“平时放松,事发严打”的特点,这使得上市公司存在侥幸心理,存在利用不正当的手段来主球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投资者是最大的受害人。因此,要强调利用去行政化并且细化的工作方法来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面临大量的上市公司时,也有能力做到最大化的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加快证券市场发展,加快各项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设,基金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法律的规范化,若没有,必然会遇到很多阻碍,因此要继续完善《投资基金法》、《证券法》、《投资顾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制定有效政策。改善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证券市场整体投资价值,上市公司要想让投资者购买基金,那么对服务的改善势在必行,要保证信息平等地传递,自由地流转,这样既能够有助于快速建立股票市场的信誉,还能够一定程度上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对于不能按时披露信息的上司公司,监管机构要对其进行处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证券投资基金除了要做到以上建议,还应该宣传科学合理的投资理念,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可以开展对于投资者的培训课程,一来能够对本公司形成一定宣传,二来增加了投资者对自身的信任程度,这对公司的发展的非常有利的。

参考文献:

[1]刘月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对股市影响研究[J].统计研究,2011

[2]谢赤.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对中国股市波动性影响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8

第3篇:证券投资基金知识范文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一)宏观环境风险

宏观风险又可以认为是市场环境变化波动而引起证券投资基金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加,其中,宏观因素的变化是引起投资市场环境改变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国家政策的变化。通常来说,宏观环境风险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国家对证券金融投资管理中的规定,参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对象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而发行的股票和国债,并且形成的投资组合也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比例标准。这样,一旦遇到市场波动加大时,减持国债与股票的比例就过小,从而导致基金的抗风险水平也会下降。其次,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导致目前来说我国金融证券市场与西方相比,整体较为封闭,使得投资人手头持有的证券与基金的种类较少且只能够在本国市场投资,一旦市场波动较大,就加大了基金投资的风险。再次,就目前来说,我国目前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在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方面应用的金融工具不多,从而对市场风险的对抗能力就不高。

(二)微观运作风险

与证券投资基金宏观风险相对应的就是微观运作风险。微观运作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开展基金运行与管理的工作中,由于参与的投资人数较多,往往会将基金资产的运作委托给专门的法人治理机构,但是这些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基金的管理手段往往是将基金统一起来,这就缺乏一定的独立性,极易形成不规范的投资结构。而不规范的投资结构会加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的错误,加大投资人的证券基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尚不成熟,证券基金投资的信息不对等,基金信息批露工作不到位,信息的传递速度较慢,并且质量与实效性较差,影响了投资人对证券投资基金信息的接收效果,进而影响了投资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判断与决策,加大了基金投资的风险与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三)管理人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中的管理人风险简单的说就是由于管理人的管理水平与职业道德素养较低,基金投资策略不适合等因素加大了基金运转的风险。由于我国历史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的发展起步较晚,市场机制尚未完善,市场中的基金管理人员有很多都只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缺乏专业的投资培训,极大的影响了管理人员的素质,无法用专业的投资知识对基金进行高效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金投资的风险性。

二、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

(一)风险预防

所谓风险与收益并存,在金融市场上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具有风险性,对证券投资基金来说,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只能够通过各项有效的措施来控制。所以,要开展相关的风险预防工作,既要考虑到投资的内部环境,还要考虑到外部环境的工作模式,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完善监督机制,进而做好风险控制。

(二)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是规避风险的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来分散风险,来降低投资的财产损失程度。基金管理公司基础的管理工作之一就是通过开展多样化的投资业务来分散分散,其中投资业务的风险分散主要体现在投资决策上,通过选择合理的投资组合与利益之间的协调,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

(三)风险转移

所谓的风险转移是指投资者要承担的证券投资基金潜在的风险,通过合法且合理的交易将风险转移出去。风险转移,是在基金管理与运行的过程中,投资人有意识且意愿实施的。就当前市场来说,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等金融产品的交易是基金风险转移的市场。

三、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控制的对策

(一)完善投资组合

对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有效的控制手段之一就是完善投资组合,选择合理的投资工具,调整资产投资比例,这样有利于保障投资收益的获得。就当前来说,我国有三类主要的投资工具,分别是股票、债券与期货。对基金管理者来说,他可以根据投资需要与期望收益两方面因素来选择恰当的投资收益,并协调投资工具之间的合理比重。其中,一般情况下,为了获得较为平稳的收益,可以以债券作为首要选择,并且债券的投资比例应该占有投资量的百分之25到百分之五十,不过,基金管理者还是要根据市场的变化来合理的调整债券的比例,以此来协调投资收益。从投资策略的角度来看,投资多选用上市公司的股票,不仅能够降低风险,还能够确保收益的取得。总的来说,基金管理人需要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的识别能力,在确定合理的投资组合中充分的考虑到投资的安全、收益与套现等方面的内容,从而控制投资的风险。

(二)加强利益协调

基金监管在证券投资基金风险防范的工作中充当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责任,采用高效的监管方式与手段来对基金运作的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与监管,完善利益协调的工作,有利于确保基金的稳定运行。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来说,要转变监管的理念,重视利益协调的重要性,以投资者的收益作为工作的原则与目标,一旦出现证券投资投资基金信息不对等而引起投资人权益受损的情形时,要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机构的监督,善于利用法律工具来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另外,针对证券投资基金机构将所有投资人的基金进行集中管理,这会极大的影响到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加大投资人的收益风险,所以,要完善基金监管体系,重视利益的协调,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加强法制管理

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制建设与管理是实现风险控制的有效手段。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制管理,应该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对证券基金的运行进行合理的约束,为相关的管理者的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为投资人的权益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进而降低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加强法制管理首先可以借鉴国内外在基金风险投资风险方面建设的法律成果与经验,然后从中国金融市场的实情出发,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基金法律体系。其次,建立与完善基金的评估考核制度,监督相关的基金披露制度,提高信息的对等程度,基金考核要以风险与回报两方面的内容作为标准,进一步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再次,要合理的优化与完善基金治理机制,协调利益关系,对内部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确保投资人的权益。

第4篇:证券投资基金知识范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影响;策略

一、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影响分析。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同样具有双向影响效应,一方面,它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中间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到我国的金融稳定。

1.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利润增长有积极影响。

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中有利于组织低成本的存款。无论是基金开户还是基金投资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不论基金是商业银行通过为基金提供销售、交易服务,在银行系统内部十分简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将存款划转为基金,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为自己扩大了客户源。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费,获取中间业务收入。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是发起、管理、托管三权分立的机制,根据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托管业务必须由商业银行担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而且要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条件,托管人必须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证基金发行、运营、赎回与清算的效率和质量,目前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来担任,一些资本实力雄厚而且业务能力强的股份制银行也加入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业务将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业务,具体见下表。从证券投资基金历年托管费收入来看,托管费收入上升速度很快,已经从1998年的1600万元上升到2006年的10.53亿元。商业银行通过介入基金托管业务,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资产结构,促进商业银行中介业务的发展,增加无风险业务收入,改善业务收入结构,也可以促进新型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素质提高与知识结构的改善,为商业银行现代资本市场金融业务发展拓宽空间。

2.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消极影响。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带来了冲击。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品种,具有强大的专业理财功能,它的出现顺应了降低资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资者和融资者都愿意通过直接融资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出现存款“脱媒”

现象,使得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样具有转型经济国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间接融资仍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在短期内迅速削弱其传统业务,中间业务又无法迅速跟上,银行的不稳定性增加,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稳定产生冲击。进而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对央行的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变化,对传统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制度下的货币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使货币政策中的M1、M2、M3等形式的货币定义不断发生变化。毫无疑问,证券投资基金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增加了货币控制的难度,对央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提出了新的考验。此外,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带来的低风险高盈利效应,银行同业竞争加剧,对银行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战。

二、商业银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对策。

①发挥商业银行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鉴于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大力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强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不断增加托管基金的数量和资产总量;另一方面,要加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市场开拓,目的是将销售的基金按照协议的要求推介出去、销售出去。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销售基金,顺应潮流尽快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便利投资人投资的方式,让投资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销服务。还可以借鉴美国筹建类似于“基金超市”网站,销售各个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虑银行卡在基金销售中的作用,还可以通过电话银行销售基金,给投资者带来便利。

②商业银行争取在政策指导下成立银行系基金,开展多元化经营。2005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4月6日,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交银施罗德、建信基金、工银瑞信等银行系基金应运而生。到2008年底,这3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规模逆势增长,其中交银施罗德排名12位,建信基金排名20位,工银瑞信成为2008年规模增长最快公司,而且赢得市场和不俗的业绩。商业银行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银行业带来了新机遇,不仅有利于在分业框架下推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而且有助于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资产的多元化。大量的储蓄资金将有可能通过购买银行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有效转化为投资性基金,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因此,各家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尽快尽早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减少存差,促进储蓄———投资的转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银行就可以转换角色,成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经营基金业务。

③向开放式基金提供融资便利,进行业务创新,为混业经营创造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中允许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这使证券业与银行业合作又增加了一个途径。由于开放式基金可能面临非正常巨额赎回压力而产生流动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银行的短期资金支持,在当前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条件下,银证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这也是商业银行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为将来实现混业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④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托管业务服务。基金托管要求银行在财务核算系统软件、清算网络、监控手段、整体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商业银行庞大的储蓄网点、丰富的储户资源、先进的网络设备、良好的信誉等软硬件条件,不仅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销售平台,而且商业银行拥有完善的清算结算网络系统、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完善的系统结构,完全可以承担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在基金托管业务服务过程中,一定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发挥银行的优势,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服务。超级秘书网

⑤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前基金托管业务存在的很大问题是商业银行托而不管,过分注重基金的清算交割和保管功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监督管理基金规范运行,避免发生风险,影响金融稳定性,同样是商业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⑥加强银行基金业务人员的培训,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进行专业化的服务。由于基金是新业务,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商业银行人员难免对基金业务产生陌生感,对基金业务销售和托管过程中需要具有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因此加强岗前培训、人才引入和员工业务素质学习才能保证证券基金业务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罗松山。投资基金与金融体制变革[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第5篇:证券投资基金知识范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风险;验证解析;改善措施

前言

证券投资基金本身保留理财专业、风险分散都优势特征,不管是在国内或是国际市场上,都获得长效发展,尤其最近阶段,其已经顺利过渡转化为金融市场内极为重要的调试工具,同时作为一类全新的金融资产表现形式,对于不同国家金融市场和经济体系,都产生较大的冲击效应。因此,管理主体在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事务过程中,应该系统化掌握不同工序中面临的风险类型、衍生机理、扩张范围,以及最终的协调控制策略等。唯独如此,才能更为清晰地预测、辨别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中的任何潜在风险,为我国整个证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无限的支撑引导动力。

一、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中遗留的风险问题整理论述

结合以往实践经验整理判定,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一类利益共存、风险共担的集合式证券投资形式,主要借助基金单位发行、投资主体资金集中等途径,方便主体顺利开展股票、债券等投资活动,并将最终收益依照投资主体的预设比例进行科学分配的一类间接投资手段。关于其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可以顺势划分成收益、风险两个类别。

(一)收益风险

结合商业银行存款模式相互对比校验,证券投资基金可以说将以往投资主体风险偏好迹象全然泯灭,可涉及固定回报还是不能予以事先承诺,当中的一切风险则交由基金持有主体承担。关于这方面的收益风险可以透过以下细节论述:

首先,证券市场方面。投资主体购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尽管说和个人购买股票相比,能够更好地分散和利用专家优势,有力地控制内部诸多风险,但是收益过程中的市场风险因素却始终无法根除。而我国证券市场长期深陷于国家、法人股无法流通等困境,一时间令市场资金在投资过程中倾向于采取中短线操作手法,至此价差收益波动效应加剧,风险水平骤然提升。

其次,基金管理公司能力方面。基金管理主体相对于其余普通投资人来讲,能够更加清晰地界定风险类别、来源,依照自身投资标准和实际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妥善的证券组合方案,即便是在市场变动基础上,也能够快速地更新既有投资组合形式,锦衣令基金资产风险稳定在预设范畴之内。可我国基金管理人员,不管是知识水平、管理实践经验、信息渠道等方面,都无法和西方先进国家相提并论,因此在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分析环节中,还不能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此类群体。

(二)风险

在证券基金之中,往往存在两级契约安排,随即便衍生出基金投资主体和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和管理公司等层次的委托-关系。这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滋生的一类市场失灵结果,可以认定是位居信息优势、劣势条件下的市场参与主体的相互关系,因为所有、经营、监督等权力不够平衡,使得基金托管人开始有机会运用一切不道德手段侵害投资主体利益。

第一,基金管理人操纵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员主要透过基金净资产特定比例计算工资,如若其想谋取利益而进行基金净资产值自由操纵,便会令投资主体管理支出和股票买卖交易费用同步上涨,并令其额外承担资金积压的损失和过度集中等风险。

第二,在契约型封闭式基金背景下,大证券公司才有资格承接当中的管理职务,在不存在赎回压力前提下,部分基金管理公司为了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而随意动用资金进行新股承销,并提供自营业务服务;再就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员不惜违法而互相持股,使得各类基金遭受不平等对待,虚假信息披露迹象广布。这些现象如若不尽快予以遏制,必然会令投资主体深陷利益损失危机之中难以自拔。

二、针对以上证券基金投资风险加以克制防范的策略内容验证解析

(一)尽快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督控制能效

主要是结合我国证券基金投资管理的实际状况,进行相关性法律内容修订,必要时透过稽查途径,进行证券基金投资中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使得市场参与和其余方面都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不做任何出格的事情。长此以往,令我国证券基金投资事业在公正、公平、合法的环境下得以有序开展,从根本层面上维护所有投资主体的经济利益,确保证券基金市场得以长久化健全发展。

(二)竭尽全力进行全新证券基金投资管理体系搭建,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

就是说,任何一家公司在申请上市前期,相关检验机构都要对其进行精细化考察,将一切不具备实力的公司排除在外,包括单纯关注市场筹资功能,忽视资本运营体制改革和投资主体利益的个体,他们都会严重限制证券竞技国家化发展趋势。所以,我国在开展证券基金投资管理事务过程中,必须要集中一切技术、经济力量,进行内部规范体系架构筹建,及时调查基层工作不足问题,结合外国实践经验进行自我完善。

(三)开放沿用风险评估系统,主动规避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一切风险问题

正如上述内容强调,我国证券基金投资长期面临收益、等风险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降低投资主体的经济损失几率,设计应用一类全面化风险评估系统,是非常必要的。涉及当中的规范指标具体表现为:

首先,必须深度覆盖证券基金投资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实施完整的风险管理方案,确保每家公司都能够得到细致化监管,方便今后能够针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作出更加精准的评价预测,这样才能够为大部分投资主体提供合理的指导建议,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其次,在不同平台上横向与纵向比较证券公司的各种风险,以满足监管需要,同时也为投资者提高比较,让投资者进行选择投资;三是指标简洁易于操作,具有实用性,这样才能更加高效开展证券市场的建设。至此规避投资风险,使得证券市场的风险降到最低,我国的证券市场也可更加快速而健康的发展。如在不同置信度下的基金指数日Va R值统计结果,具体如下表所示:

透过上表内容可以清晰判定,在接近95%以上的置信度基础上,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指数下跌数值,将会超出Va R值的天数所占比率为3.24%、1.81%,相比之下,还是比较迎合预设的置信水准的。而在 99%置信度下,基金指数日实际下跌值超出 Va R 值的天数所占的比率为 1.09%,基本符合所要求的置信水平。因此,本文选择的模型不仅能很好的描述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波动情况,也能很好的估计其市场风险情况。

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评价系统机理极为复杂,单纯借助几类指标计算,还是无法维持最终评价结果的精准、稳定特性,更加不能清晰化映射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事务的全貌,所以有必要尽快开放沿用系统化证券投资基金评价系统,确保能够针对当中的一切不安因素加以克制,为我国证券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较为妥善的辅助条件。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如今正处于高度发展趋势之上,但是内部管理事务始终存在较多风险问题,好在有着我国健康经济体系和强大投资主体的大力支持、因此,我们始终坚信,在不久过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制建设工作,会越来越完善,能够顺利地贴合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协调化发展诉求。(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 孔健.论证券投资服务客户的分类保护[D].广西大学,2012.

[2] 翟艾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2.

第6篇:证券投资基金知识范文

【关键词】 证券投资基金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4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962(2012)10(a)-0019-01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门应用学科,是研究基金基本理论和基金运行实务的课程,具体内容既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论、运营实务,也包括证券组合管理理论、投资规划、投资策略和绩效评价等的理论知识和相应的实践教学内容。是投资学、金融学、理财学和保险学等专业学生必须学习的专业课,也是证券从业人员、银行从业人员、理财规划师和投资顾问等必须具备的从业技能。

1 针对不同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理论和证券市场的实践是平行发展的,二者之间又紧密地结合并产生了深刻的交互影响。本课程在教学中将教学内容大致分为理论性、应用性两类,可以按各类内容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方式组织教学。

1.1 基础理论的教学方式

基础理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特点、种类、投资运作和绩效评价理论,这部分内容是本课程教学中基础的内容。教学组织方式以任课教师课堂讲授为主,占总课时的60%左右;通过课堂讲授,增强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运作理论的理解,使学生在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原理和知识的基础上牢固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思维方法和从业人员的道德观,为日后从事实际工作奠定坚实的金融投资理论基础。

1.2 实践内容的教学方式

组织学生到证券公司和银行现场教学,了解业务流程,学习交易技巧和岗位职责要求,帮助学生更直观地了解到我国基金发展现状,学习基金交易规则,提高了学习本课程的趣味性、直观性和积极性。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应用学科,应用性教学内容包括基金发行、申购与赎回、基金上市交易、基金当事人、基金监管、市场营销、信息披露和监管等内容。

2 探索教学新模式,注重教学方式改革

在不断强化传统教学手段的基础上,还不断探索教学新教学手段,在近年互联网手段的不断发展下,开始尝试第一、二、三课堂等教学手段相结合,综合运用的的模式,具体说来有如下教学手段:

2.1 利用课堂教学,通过第一课堂提高学生专业素养

第一课堂是以掌握基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实践操作为主的课堂教学活动。第一课堂教学活动既包括理论教学,又包括校内模拟实践和校外现场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多采用案例法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整体感知能力,提高学习效果。校内模拟实践主要通过专业证券实验室实现,在实验室中学生按照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基金模拟投资和基金模拟运作等相关实验,提高动手能力,增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校外现场实践教学通过实习基地实现,上课期间组织学生到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观看和工作人员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办理过程,一般要求学生在现场模拟该过程,提高实践操作技能。

开放的第一课堂教学方式使得枯燥的理论学习变得生动形象,容易理解,并且能促使学生尽快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容易取得很好的效果。

2.2 利用互联网,通过第二课堂拓展学生视野

第二课堂是通过互联网,利用网上师生互动平台、QQ群和共享空间、博客和公共邮件等加强与学生的联系,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通过第二课堂,可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和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教师与学生能够不间断的进行交流和学习,现代教学方式的应用使得课程的教学效果得到极大的提高。

2.3 参加模拟交易大赛,通过第三课堂提高实践操作能力

第三课堂是依托金融模拟交易大赛和院系社团组织开展学术科研活动。近几年先后组织我院学生参加世华财讯全国大学生金融模拟交易大赛、赢在新起点大学生金融投资模拟交易大赛和民族证券杯证券营销大赛等不同形式和层次的比赛,通过这些比赛锻炼了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与教学紧密相关的、帮助学生把第一课堂的知识转化为专业技能的各类课外学习和学术科研活动;组织多形式、多层次的业务大赛及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投资大赛。

3 实施差异化教学法

在教学中应积极实施差异化教学法,即在教育目标上承认差异性,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在对学生基础知识和理论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进行因材施教。

具体来说,差异化教学可以表现为二个培养方向:一是应用型人才,通过现场教学、开放证券模拟实验室、举办投资大赛、创建实习基地等手段,引导学生参与投资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战业务能力,培养动手能力强、具有一定营销能力的学生,为学生就业打下基础。二是研究型人才,鼓励具备较严密思维和性格沉稳的学生系统学习分析理论和理财规划等知识,向着投资顾问、理财规划师的方向发展,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第7篇:证券投资基金知识范文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特性;突出问题

0 引言

与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基金市场相比,我国基金业还属于新兴行业,尤其是开放式基金,从总体发展来看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也正因为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才表明其发展拥有广阔的空间,伴随我国经济体制和金融业逐渐迈向更深层次的改革,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将步入更快的发展轨道。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当前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就国际而言,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程逐渐加快,证券投资基金越来越偏向于复杂化和全球化。一是全球市场的一体化中,为了满足规避风险和获取收益的需要,投资基金已经向世界各个角落开始延伸;二是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在不断增加,金融工具正在趋向复杂化,以及不断加剧的投资基金的竞争,全球基金市场受到知识经济尤其是网络科技迅速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多,对经济进行投资的复杂性是越来越高,产品创新是层出不穷。就国内而言,我国基金行业的发展经历了从杂乱无章到逐步规范化的过程,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同时我国金融市场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这些都将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定发展奠定了现实基础。

1 证券投资基金具有的特性

1.1 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与直接在证券市场上购买股票相比,投资者运用购买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市场,他们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参与不到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中,只是享受公司分配利润的权利。如果投资者直接购买债券和股票,那就会成为债券和股票的持有者,将由自身直接承担其投资风险,然而投资者购买的是证券投资基金,那么就是通过基金管理人来对基金资产进行具体的运作和管理,对证券开展买卖获得。所以从投资者的角度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1.2 证券投资基金具有费用低和投资小的优势

每份基金在我国的单位面值是1元。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规定的最低投资额比较低,投资者能够依据自身的实力来决定多买或少买基金,进而帮助中小投资者解决钱少入市难的问题。通常购买基金的费用较低,一般依据国际市场惯例,基金管理公司所收取的费用主要是为基金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其费率一般是基金净资产的1-2.5%,然而购买基金的投资者所交纳的费率一般是认购总额的0.25%,比购买股票所花的费用要少。除此之外,因基金将大量资金集中起来进行证券交易,在证券商那一般也能得到手续费的优惠,并且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支持发展基金行业,在基金的税收方面给予一定优惠。使得投资者在投资证券时,通过基金的方式承担的税收要低于直接投资证券的方式。

1.3 证券投资基金拥有较强的流动性

基金拥有非常简洁明了的买卖程序,就开放式基金来说,投资者能够直接从基金管理公司购买和赎回基金,同时也能从证券公司的机构来购买和赎回,或者是委托投资机构代替购入。开放式基金在每天都要公开报价,可以根据具体的市场报价投资者能够随时选择购买和赎回。而封闭式基金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其买卖程序与股票交易相似。

2 我国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突出问题

2.1 基金托管人的地位被弱化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的投资运作拥有监督的职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种监督难以落到实处。这主要是在于:一是在一般情况下基金的管理人就是基金的发起人,其有权决定选聘具体的基金托管人,且只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后,对基金托管人还会有权撤换,所以基金托管人是由基金管理人选择出来的,这就必然弱化了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权;二是目前基金托管业务已经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所开展的一项新业务和新的利润增长点,因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是按照基金净资产的0.25%来逐日计提的,基金能为托管银行创造巨额托管费。然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银行为了能够得到基金托管收入大多都是听从基金管理人的意志,只是从形式上粗略审查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类公告与报表,没有进行本质意义上的监督和控制。此外,在不充分竞争的托管银行中,四大国有银行的市场份额占到整个托管银行市场份额中的87%以上。

2.2 投资者的投资理念落后,缺少长期投资的意识

基金市场曾经给基金的投资者创造过高额回报,这样使得很多投资者对市场抱有较高的预期,投资过于乐观存在盲目的情绪。这种情绪会让一部分投资者将其所有资金都投入到基金市场,甚至会通过透支信用卡、抵押住房及进行二手房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现金后投入到基金市场中,其中风险毋庸置疑,万一基金走势下行,必将导致投资者产生巨大损失。与此同时,投资者严重匮乏基金相关知识,有很多投资者一直以为基金是稳赚不赔的,所以频繁进行买卖,期望通过低吸高抛,波动操作中实现差额收益,但是基金在进行购买和赎回时都需要付出手续费的,频繁的进行交易不但会使交易成本增加,还有可能会失去获得更高收益的机会。并且我国的基金投资者对基金的选择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认为收益越高的基金风险就越大,所以就偏向于购买收益低的基金。这就使得基金公司被迫通过拆分或分红的方式来让基金的净值收益降低,但是在基金公司运用这种方式对操作的持续性、稳健性产生不利,从而使基金的效益受到影响,提高了基金的风险。

第8篇:证券投资基金知识范文

本文对在我国处于新兴发展阶段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对其现阶段的发展状况进行探讨,指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以及建议,望能对推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一些线索。

一、证券基金的概念及作用

1、证券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计划。

2、证券基金的特点

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它有其自身特点:(1)集合投资。通过基金发售单位在短期内募集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发挥资金集中的优势,以利于降低投资成本,获取投资的规模效益;(2)专业管理。通过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和运作,表现在投资理念系统化和投资手段现代化;(3)组合投资。根据基金契约中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4)严格监管与透明性。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国际的相关监管部门都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3、证券基金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一方面面向投资大众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又将募集的资金通过专业理财、分散投资的方式投资于资本市场,从而发挥着一种重要的金融媒介作用。

(1)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和规范化发展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作为目前证券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它的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都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证券市场由以前的坐庄盈利逐渐发展为依靠研究挖掘价值低估的股票来获利;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话语权得到制度保障,同时在二级市场上,基金投资与运作规范、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上市公司,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第三,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供投资者投资的品种,扩大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了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第四,不同类型、不同投资对象、不同风险与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在给投资者提供广泛选择的同时,也成为资本市场上不断变革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来源。

(2)拓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渠道有存款、债券、保险、信托、股票和基金等,存款和债券风险较低,但收益率也相对低。股票投资要求投资者需要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而中小投资者在时间和知识上都不能很好的保障,因此其风险相对较高。证券投资基金由专门的投资研究团队来专业化投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风险收益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对机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对资产的风险控制要求较高,收益也相对较高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同样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渠道。在我国,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大型企业等都是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3)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将中小投资者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证券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比例,为企业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实际上起到了将储蓄转化为生产资金的作用。这种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证券基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统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321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856416亿元,份额规模合计6220135亿份。其中53只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19%,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13%。268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81%,份额规模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87%。从1998年6月30日开始至2007年底,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比例从1%提高到超过20%,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同时,它已经初步显示出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抑制投机行为、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及促进投资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工具多元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国外相比,我国基金行业虽然发展极为迅速,但是由于起步相对较晚,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从基金运作的大背景环境到基金具体操作都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证券市场不完善,上市公司质量不高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我国资本市场不规范、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密切关系。基金管理公司在搭建投资组合时很容易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情况,也难以进行有效的产品创新。华夏证券的盲目扩张,投资于各类实业,大规模地对外融资、增资扩股,导致财务成本越积越高,最后形成巨额亏损,加速了破产的步伐。这也从某个角度说明了我国证券基金投资品种的匮乏,使得多数的证券管理公司的投资无从下手,盲目的投资,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的更合理长期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为国企解困筹集资金和国企股份制改制功能定位上发展起来的,股票市场的非良性发展扭曲了市场正常机制和作用的发挥。市场缺陷增大了市场的系统风险,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市场的无效性使得指数的波动无法真实的反映市场的收益率和风险,基金的收益率失去了比较的基准,更增加了基金跟踪指数的难度,还有可能导致基金为了跟踪指数而增加交易成本。

2、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己经出台,《信托法》等还在研究、制定中,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规不健全及市场监管不力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性很强,违规资金在证券市场上兴风作浪,一些机构操纵股票、大肆炒作。

3、我国基金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设立的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缺乏股东大会的监管,容易出现类似于华夏证券管理层政企不一的局面,导致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被虚置,责权利严重分离。

证券基金公司虽然有托管人的监管,但由于托管费用和托管人是由基金公司缴纳和选择的,很难保证监管的质量,如此一来,基金持有人又必须面临基金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4、缺乏避险工具,系统性风险高

我国基金的风险分散能力不高,这与基金投资范围受限有很大的关系。我国股市容量偏小特别是优秀的上市公司偏少,可供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分散化、规范化、特色化投资的股票很少。另外,我国的金融市场产品比较单一,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发达,资本市场没有做空机制,投资基金无法通过做空机制回避系统性风险,基金业绩(特别是股票基金业绩)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呈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些都制约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基金管理人不得不面对比国外同行更大的风险。中国证券市场的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来自政府政策的不连续性、不稳定性和所谓市场消息等系统因素干扰太多,冲击太大。

5、市场存在明显的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是指群体中的个体与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与大多数人在一起、保持一致,或一种行为模式在人群的传播传染。羊群行为具有的学习与模仿特征使众多基金经理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削弱了市场基本面因素对未来价格走势的作用。这是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普遍问题。羊群行为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基金经理的非理、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行为的趋同性等造成的。

6、缺乏公众认可的评价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基金评估市场己初步成形,但尚处在初级阶段的基金评估业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目前进行公开基金评级的一些机构,大多与基金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仅有为数不多的科研机构可视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令人信服的独立的评级机构,投资者购买基金时缺乏依据,基金经理在运作基金时没有参考,这些都将影响基金的良性运作。

三、推动我国证券基金规范发展的一些对策建议

为了使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本人结合各种资料提出以下建议。

1、规范资本市场,为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加快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必须加快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和法制化,减少行政干预,扩大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规模,建立多层次金融体系,给投资基金搭建一个能够快速、健康发展和不断创新的良好环境。同时,还要改善证券市场最基本投资对象——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这不仅是对基金的支持,也是整个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主要在于建立科学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一方面,通过新股发行核准制把好新股发行关,将素质差的企业拒于股市大门之外,为股市提供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新鲜血液;另一方面,建立股市的退出机制,让那些已经不符合上市公司标准而又挽救无望的企业退出股市。

2、进一步完善基金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到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200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对促使基金管理者合规运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和实施,确立了基金业的法律地位,为基金业的发展创造出广阔的空间,有利于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增强基金投资者信心。因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托管人、信托人、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逐步摆脱过去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从而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3、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基金评价体系

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我国的基金评价体系应具备如下特征:(1)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来担任评价机构;(2)评级方法应全面、客观、科学,适应中国基金业的特点;(3)具备成熟的盈利模式以保证其持续稳定发展。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建立基金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可以考虑逐步引进全球投资绩效表现标准(GIPS);其次,鼓励更多的与基金无利益关联的独立第三方来建立基金评价体系,引入竞争机制;同时,也应当考虑把国际知名基金评级机构进入我国,让他们也参与竞争。

4、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发展公司型基金,完善基金行业的外部治理机制和内部组织形态

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均表明,仅仅依靠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不足以管理和规范国内投资基金的发展。我国的基金业也应该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组建基金行业协会。基金行业协会应以基金业基本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制止恶性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基金市场的稳定,促进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基金的发展还应考虑:赋予基金托管人更大的监督权和责任,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的投资指示,并有责任向监管机构报告;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在蓄意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基金的治理和监督而言,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比契约型基金具有更大的权利。公司型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借鉴了现代公司治理的积极成果,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更加明晰,既有利于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也有利于基金运作的效率和基金的持续发展。因此,在进一步规范现有契约型基金的同时,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尽快发展公司型基金。

5、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基金业竞争

目前只有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才能作为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主要发起人的规定,在制度上使得基金运作的独立性很难保证,其结果是人为地减弱了基金行业内部的竞争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金业规模的增加。没有竞争或者竞争不充分,就会造成效率损失或资源配置的不到位。要大力发展我国的投资基金,必须有效降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认定标准,允许更多的机构参与到基金的发展和运作当中。

6、努力做好证券基金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9篇:证券投资基金知识范文

1.绩效评价数据的选择。投资基金数据处于长期变化的过程中,所以,在选择基金绩效评价的数据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大范围的时间跨度来作为分析、研究的样本,再实施具体的评价与分析。无论投资基金是否取得收益,还是存在风险,不管是在风险条件下进行的收益调整,还是持续基金绩效,都和投资基金综合绩效息息相关,此外,基金经纪人的控股、投资时间等选择也是极为重要的决定因素。在基金绩效评价过程中,需要选择一定的市场投资组合,通常情况下是以某一标准来衡量基金绩效,并以此作为衡量基准然后再进行数据的分析。基金绩效数据变化不存在相似性,因而缺乏综合性较强的一个衡量基准来衡量基金绩效标准。按照绩效评价的综合数据,在评价的具体工作中对现有的部分数据进行选取,然后利用评价公式运算得出基金绩效的基准收益。

2.分析基金收益及风险指标。第一,基金收益和基金风险指标之间的关系。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和设立的顺序有着直接关系,基金风险指标主要受到标准差和半标准差的影响,另外,β系数和风险价值对基金绩效评价造成的影响亦不容忽视。通过基金风险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基金净值的增长率和单位净值、累计净值等相关数据之后,基本上就可以客观反映基金收益的情况,但是,这种分析方式在反映基金的绩效变化方面依旧存在不足。第二,基金绩效评价风险指标产生变化下的基金收益分析。风险调整期的收益分析属于基金绩效评价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相关数据调查,国内的一些基金收益率比大盘的收益还要高,这就意味着基金风险收益的水平较高。

3.基金经纪人和基金收益的分析。基金经纪人的选股能力及对基金收益的分析对基金绩效评价有极大的影响,基金收益的相关指标是根据不同的基金经纪人选股能力来进行数据选择的,一般来说,选股水平比市场基准组合水平要高,而选股能力越高的经纪人越能获取较高的基金收益,有利于基金收益的绩效评价。

4.基金的持续绩效分析。对基金的持续性收益绩效分析是以基金收益盈利来作为分析指标,对基金的持续性绩效水平进行分析。从我国2005至2011年这一时间段期间,证券投资的样本基金都表现出了持续性的盈利,其表现和证券市场变化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同时,样本基金和股票市场变化也存在相应的关系。所以,证券基金的绩效评价分析不仅和证券市场变化有关,而且还受到股票市场的影响。不同市场影响下,证券的样本基金就会体现不同的变化,也就是说市场上涨,证券基金就会表现出持续性的收益增长;而市场出现下跌,那么持续性的收益将会降低。

二、影响基金绩效评价的因素

1.基金的规模变化。证券投资的基金本质就是集合众多分散资金,使这些分散资金能够有效融合起来成为大额资金,属于投资理财的一种融资工具。其规模较大,具有诸多优势,例如:降低成本、分散风险、专业理财特点。若基金的规模变大时,极有可能因为交易量变大而获取较高的经济费用,且资金充裕使得投资公司资金配置的空间变大,同时,其他固定费用也会因为基金的规模变大而降低了平均成本。所以,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越大其收益风险就越小,取得的利益回报就会越高、收益率越好,可见,基金规模对基金绩效会产生正面影响,基金规模越大绩效越好。

2.基金资产配置集中度。基金资产配置的集中度指的是证券投资基金于某时间点,对某支股票或在某个行业中持有的比例,这也体现了投资基金经纪个人的投资风格与风险控制的能力,更是体现基金经纪人对证券投资市场的有效把控。如果基金资产大多数集中在某支股票或某行业中,那么,这个行业或股票之间的波动也会对基金收益产生巨大的影响,简单说来就是风险与利益成正比,两者属于同时增大的关系;相反,如果基金资产分散在多个股票与其他行业中,就分散了基金风险,同时也降低了基金收益。可见,基金资产的配置集中度通过对证券投资基金收益风险的影响来影响基金绩效。

3.基金经纪人的能力。基金经纪人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管理投资资金,这项工作对基金业绩的影响作用极大。一般来说,基金经纪人对基金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基金经纪人的特性会对基金投资风格造成影响;其二,基金经纪人的基金管理能力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基金经纪人个人特性包括了经纪人的性格、实际管理经验和能力以及学历等,简单说来,经纪人的个人能力越强、经验越足,其管理能力越高。

4.基金的流动性。基金规模的大小能够对绩效造成多方面影响。不同的基金管理会根据不同规模的基金实施不同的策略,而规模不同的基金在流动性与管理成本上不相同。比如:中小型的基金操作较为灵活、策略较多,能够迅速对股票的仓位、行业结构等进行调整,有利于降低基金损失,但是,正由于基金规模小,反而提高了基金管理的成本,从而影响总体收益。反之,对于一些国模较大的基金管理,其流动性良好,自然降低了基金管理成本。但是,正因为基金的规模大,所以遇到基金市场骤变时无法及时进行调整,此时就与基金经纪人的择时能力相关。

5.基金经纪人的变动。专业能力过硬的基金经纪人对基金业绩会造成极大的影响。基金经纪人如果转投到其他基金单位或者有升职、人事调动等情况发生,那么,就会形成变动。然而由于基金经纪人直接管理基金,所以经纪人的人动会对基金投资造成影响。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