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第1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1县(区)教(文)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民办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民办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民办学校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民办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供电设备线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同时,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在学校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帮助师生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学生在课间操、放学、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五、民办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车管理,建立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出车,杜绝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上路。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车辆、故障车、报废车、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准用来接送学生。

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储存、加工、饭菜留点制度,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禁止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七、有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民办学校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种活动,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原则上,民办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市外活动。确有必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观、旅游等活动时,要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时必须由学校领导带队,明确专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九、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民办学校请在4月底以前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备案。

十、实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瞒报、谎报或缓报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行政处分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教委,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堵塞一切安全漏洞,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会议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学校安全环境,根据市安委办《衡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工作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教育机构,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县市区教育局层面

1.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工作一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大检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落实效果情况。

3.建立建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情况。

4.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排查整治情况。对达不到相关要求尤其是安全要求的公办幼儿园,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对办学条件不符合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立即责令停园整顿;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要协调当地政府立即予以取缔。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关于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xx〕30号)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确保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6.暑期、汛期及恶劣天气学校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部位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7.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情况。

(一)学校层面

一是学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今年汛期校舍各个部位和校园围墙及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扶梯扶手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通道和楼梯上是否存在障碍物;室内设施设备(如电风扇、灯具、吊顶天花板等)是否安全;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备特别是体育运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有无体育运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电梯、液压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对于在建工程要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有效隔离,确保安全。

二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活动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住宿环境是否安全;床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宿舍管理员是否经过培训、对消防等各类应急处置方法是否掌握;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三是食品卫生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饮用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水水质标准;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按要求进行48小时留样;食堂卫生条件、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食堂是否有卫生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是否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是否制定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

四是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校舍防火、防烟设置情况以及校舍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五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成立专门机构,配合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是否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相关工作机制;学校对学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管理措施;“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六是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教学实验室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七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认真检查学校周边特别是新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检查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违规、违法使用校车及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校车驾驶员定期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三无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的情况。

八是“三防”设置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将“三防”设施投入资金列入专项经费;校园围墙是否安装防入侵系统;校园内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是否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保安或门卫,保安或门卫年龄是否符合要求;查是否按要求配备警用器材、悬挂相关职责;查门卫对临时人员、物品等出入校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查门卫和行政值班巡逻记录等相关的门卫及行政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是针对季节特点,对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实衡教安〔20xx〕26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情况。

四、检查步骤

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至8月)

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

各单位、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检查整改,重点围绕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夏季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或建设三防设施等。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思政体卫科。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全面排查隐患

此次检查是落实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安排,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敷衍了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三)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自7月至10月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于7月20日、10月20日,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分别于8月30日、10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科。

第2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环境,有效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涉及校园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成立潭山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商分局、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安监站、中心小学、三中、居委会、潭农公司负责人及各村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副主任吴恩求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工作协调、督促、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

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非营运的接送学生社会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校(园)车营运行为;

2.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以及校园电子监控设施、路灯等的配置;

3.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社会治安进行整治。

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11年11月18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摸排阶段(11月18日至20日)。

组织召开动员工作会议,对本次整治行动进行集中安排部署,迅速统一思想、明确意义,制定并下发专项工作方案。会后,全镇立即展开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摸底排查。具体安排如下:

1.摸排内容:①学校周边治安情况;②学生上学、放学乘坐交通工具的方式;③校(园)车及其驾驶人的情况;④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

2.摸排要求:①逐一登记接送学生关于车辆、车主及驾驶人、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②逐一登记学校周边治安情况;③11月20日前,将摸排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26日)。

1.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全镇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做好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与校(园)车驾驶人签订承诺书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2.协调交警、公路、交通部门,在三中、中心小学及教学点出入的主干道上设立好道路交通标识和警示标志,在必要的地段安装好减速装置。

3.督促接送中心小学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的社会车辆和潭鑫幼儿园园车司机,自觉接受交警、交通部门的督查和整改。

4.对校园电子监控设施、校外路灯进行维护完善,对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进行认真整治。

5.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整改,其重点主要是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情况,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

6.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同时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7.对中小学校、各幼儿园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要求每所学校于寒假前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27日至12月底)。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情况,并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到2011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后每月进行一次摸底整改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镇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外部环境。

第3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为目标,对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非法办园等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工作,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清理整顿对象

全市各类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三、清理整顿时间

20*年7月—20*年12月。

四、清理整顿重点

1、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民办幼儿园(招收3—6岁幼儿)、托儿所(招收3岁以下幼儿)基本情况。

2、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审核,重新核发办园(所)许可证。

3、对不具备基本办园(所)条件、卫生条件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学前教育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坚决查禁停办,依法吊销办园(所)许可证。

4、对已符合基本办园(所)要求,但未取得办园(所)许可证按照有关规定补办办园(所)许可证。

5、未取得办园(所)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所)。

6、对托儿所(招收3岁以下)的清理整顿,参照幼儿园(班)基本条件中的卫生、安全相关条款,对不符合卫生、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五、清理整顿的方法步骤(分五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7月—8月)

召开民办幼儿园园长及相关人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拟发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2、全面排查摸底阶段(8月—9月末)

教育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全面展开调查摸底,全面摸清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情况。对不具备基本办园(所)条件、卫生条件的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对符合或接近当地基本办园要求,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可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限期补办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办园条件又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要坚决查禁停办。

3、联合执法,全面清理整顿阶段(20*年10月—11月)

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清理整顿小组,对限期整改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逐一进行检查,对已符合基本办园(所)要求,但未取得办园(所)许可证的可按有关规定补办办园(所)许可证。对责令整改期限已到,但仍不具备办园(所)基本条件的和不符合卫生安全有关规定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坚决予以取缔。

4、跟踪督查阶段(20*年11月—12月)

教育主管部门、各乡镇应继续做好跟踪督查工作,严防再出现非法办园(所)的现象。

六、清理整顿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实加强这次清理整顿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清理整顿工作。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牵头协调抓好调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各阶段整顿情况应及时上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严格审批程序,明确监管责任。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审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并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未经审批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设学前教育机构。

3、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的日常管理与考核,淘汰不合格从业人员。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避免因管理疏漏和其他不当人为因素引发幼儿伤亡事故。

4、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校车的安全管理。要定期开展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校车的专项排查行动,严格检查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资质,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严禁聘用不合格驾驶人,严禁校车超载。使用校车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跟车教师负责在幼儿上下校车时清点核对人数,校车驾驶员负责在收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严防将幼儿遗漏在车内。托儿所幼儿应由家长接送,并提请家长负责孩子道路交通安全。

第4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南,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区教育局《2010年教育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让全体教职员工统一思想认识,树立规范意识,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从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入学招生行为、规范收费行为、规范师德行为入手,进一步巩固上年度教育行风建设成果,使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以较高的保教质量、规范的办学行为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幼儿园“四个规范”管理制度。

2、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四个规范”违规行为零投诉。

3、争创区级“四个规范”管理先进园和市级“四个规范”管理先进园。

4、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事故零报告。

三、工作内容:

1、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关于课程计划的文件精神,开齐各类课程,开足课时,幼儿园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确保课程计划落到实处。

二是严禁教师组织幼儿补课,课辅资料一律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在坚持幼儿自愿前提下实行市场运作,幼儿园和教师不得参与收费。

三是严格控制班额,今年秋季继续严格按照市级一级园的标准限额招生,坚决抵制和取消超级大班。减轻教师教学负荷,提高教学效率。

2、规范入学招生行为。

今年秋季在教育局指导继续实行限额招生,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严格控制非辖区儿童入我园就读。

3、规范收费行为。

幼儿园将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关于一级园收费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收取教科书费、保杂费、伙食费。幼儿园不准任何人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4、规范师德行为。

幼儿园严格执行《武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双学”活动,严禁幼儿园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园外办班,严禁体罚幼儿和歧视幼儿的现象发生,教育全体教师廉洁从教,无私奉献,向着区教育局提出的“爱岗敬业、业精技高、品行高尚、学生喜爱、社会认可”这一目标努力。

四、工作措施。

1、严格按区教育局的安排完成好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

四月份上旬主要是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市区教育局《2010年教育管理年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提高认识,领会精神,强力推动,同时制定出幼儿园的教育管理年活动方案。

四月中旬主要是自查自纠阶段,幼儿园将按教育局要求开展自查:一是查找办学思想不端正的问题;二是查找执行上级政策规定不力的问题;三是查找管理制度不健全和不落实的问题;四是查找违规收费、滥发资料的问题;五是查找师德师风上存在的问题。

四月下旬至11月是督查整改阶段,主要针对自查反映出的问题,出台整改计划和措施,按要求整改到位,促进幼儿园办学行为的全面规范和办学效益的日益提升。

12月到2010年1月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和表彰一批先进个人。

2、执行课程计划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制度。幼儿园在开学初按市教育局课程计划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好课程,所有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开齐,开足。幼儿园保教办公室随机抽查各班级主题探究课程的落实情况,并把抽查结果纳入每月教学常规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的当月课时津贴的发放挂钩,敦促课程的落实。

3、执行作息时间告知制度。幼儿园每学期以《告家长书》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告知作息时间,保教办公室负责出台方案安排好每天的一小时阳光体育锻炼活动。

5、严禁各种形式的补课活动。幼儿园要求全体教师树立向课堂要质量的观念,严禁举行各种形式的补课活动。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6、做好幼儿教辅资料的控制与管理。幼儿教辅资料一律归口市区教育局业务部门,幼儿园在坚持幼儿自愿前提下实行市场化运作,教师不得插手收费,不得强制幼儿去购买。

7、严格控制幼儿园超级大班。幼儿园今年秋季采取一切措施控制超级大班问题,确保秋季招生不突破招生计划。

8、严格践行师德承诺制度。幼儿园以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蓝本,狠抓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每学期召开大会举行师德承诺活动,使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培养“爱岗敬业、业精技高、品行高尚、学生喜爱、社会认可”的优秀教师群体;结合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强化教师对师德规范的认识,把幼儿评教、家长评教、评园与教师互评和教师自评结合起来,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从事有偿家教、园外办班、收受家长馈赠以及歧视幼儿等一切不符合师德规范的行为,从严要求师德师风,在坚持“以儿童发展为原则”,遵循“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以“创名园、树名牌、展特色”为目标,提高我园园风、师风的档次,提升我园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影响力,把办学效益留在人民群众的心中。

10、严格收费管理,实现收费行为“零投诉”。幼儿园严格按市、区教育局规定收费,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在收费工作中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统一收费项目、标准,统一收费凭证,统一收费票据,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各种形式和类型的滥收费行为,规范操作政策内的收费行为,以良好的教育行风取信于民。

1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幼儿园成立 “教育管理年”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卢翠青、 卢小君

副组长:朱晓辉、李时英

第5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做到对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各种危害师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大排查活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江南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

副组长:城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由安监、综治、交警、城管、住建、国土、环保、交通运输、卫生、文化新闻出版体育、食品药品监管、消防、应急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三、排查内容

(一)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师生乘车管理情况,包括:对学生进行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抵制、制止超载等教育情况;学校校车的车型、车号、购车时间、行驶里程、车辆所有人等以及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及安全驾驶经历情况;教育部门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等情况。

(二)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落实情况;门卫值班、校内巡逻、学生外出请、销假情况;重点部位安装监控系统和报警设备情况。

(三)学校消防、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学生是否有私拉乱扯电线,是否私用热得快、电炉等高功率用电设备情况。

(四)学校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食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的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五)学校围墙及危房使用情况;围墙、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围墙、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有基础建设的学校施工场地隔离带安全警示情况。

(六)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课外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向学生提供餐饮食堂是否获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及提供给学生休息(午休)场所是否获得消防部门批准的情况。

(七)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八)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九)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无证摊点、流动摊点、书刊报亭等营业场所情况;校内或校园周边有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精神病患者或疑似精神病患人员情况。

(十)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十一)其它可能对学校(幼儿园)师生产生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主要任务与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

1、由各学校自行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工作。

2、由城区教育局从各学校抽调人员组成若干组,组织对学校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

(二)城区督查阶段:

由城区教育局牵头,分成4个督查小组对各学校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第一小组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带队,安监局、国土分局、环保局、江西镇、沙井街道办事处各派1人,负责对江西镇、沙井街道学校(幼儿园)的督查;

第二小组由教育局长带队,安监局、综治办、交警五大队、住建局、江南街道办事处、福建园街道办事处各1人参加,负责对江南街道、福建园街道学校(幼儿园)的督查;

第三小组由教育副局长带队,安监局、卫生局、交警五大队、交通运输、延安镇、苏圩镇各1人参加,负责对延安镇、苏圩镇学校(幼儿园)的督查;

第四小组由教育副局长带队,安监局、卫生局、交警五大队、公安、城管、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食药分局、消防各1人负责对城市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督查。

请各有关单位上午下班前把参加督查人员名单报到江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成立排查工作领导机构,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对本地本学校的排查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排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对本地本校的排查活动负责,要全面彻底进行排查,切实把学校安全隐患摸准查清。

(三)强化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汇总、梳理。认真对待每个问题,深入查究问题存在的原因,着重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人员、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努力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6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一贯重视安全教育,对安全工作常抓不解。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成员组成的安全自查小组,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得细致扎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的确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学校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工作踏实。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中层领导任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工作条例、安全教育制度等。

二、签订了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千头万绪,仅靠几个人是不可能忙过来的,因此,学校与各室的专任教师和各班班主任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进一步细化职责,使广大教师能与学校领导上下一心,使学生家长与学校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三、加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学校领导十分重视师生的交通安全,特别是学生的交通安全。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时间,在全校进行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利用广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交通法规,组织全校师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拯救篮球女孩》和《流泪的花季》等,各班班主任也利用各种时机、各种手段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的教育。

四、重视学校消防安全。

学校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行政领导任组员。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经常组织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总务部门加以解决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制订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记录,做到有案可查。学校各楼层、楼道口均配备好灭火器,实验室、档案室、图书室、阅览室等重要场所配备好灭火器。学校在许多公共场所、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重要场所都悬挂好消防安全标志,起好警示作用,提醒全校师生严格执行防火管理措施。学校电器设备较多,用电安全尤为重要,为了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学校加强了电气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定期请专业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有过载、短路、接触不良、漏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经常组织人员检查和维护各室的照明设备、电器设备,检查防静电和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尽量做到细而实,避免而疏忽大意而造成消防隐患,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防教育,要求正确使用好液化气、电器设备,确保安全。

五、加强防盗工作。

学校十分重视防盗工作,对各类电教仪器,尤其是电脑、电视机、摄像机等贵重仪器均有专人保管。学校在会计室、微机室等重要场所均安装了防盗门和防盗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现金不过夜。学校制订了值班制度,节假日均有人值班,值班为24小时制,特别加强了夜间的巡视。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在岗制,门卫责任心强,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平时能对进出学校的人员、车辆、物资作好登记、核对工作。制订了较为详细的门卫职责,从制度上对门卫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学校对防盗工作从细处、实处入手,力求万无一失。

六、学校是从事教育活动的场所,学生的活动安全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

首先我们对学生活动加强了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课间、课后开展正常的活动,不进行带有危险性的游戏。学校每天都有数名值日教师,他们在课间加强了巡视,确保学生的课间活动能有序、正常地开展。其次学校对学生活动场地进行了扩展,对一些存在危险因素的地方进行了整改,更换了一批活动器材。并经常对这些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目前学校活动场地、体育器材、体育设施均符合安全。学校对开展的重大活动和校外活动能进行审批,同时加强教育力度,提高师生的认识,组织有序,管理到位,保证每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出安全事故。

七、存在的问题。

第7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市人大〔*〕12号,以下简称《办法》)及《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筑府发〔*〕93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08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积极做好实施工作

《办法》的公布施行,是新形势下我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南明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办法》的各项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依法做好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贯彻《办法》工作列入安全工作议事日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以组织知识问答竞赛、印发宣传手册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办法》的宣传工作,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要加强对规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市民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对重大危险源周边地区、城市繁华闹市区等重点区域,宣传工作要深入细致,不留死角;二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要让市民充分了解我市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不购买和燃放非法、违规的产品,确保燃放安全;三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让市民充分了解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预防因燃放不当引发的火灾和伤亡事故,特别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学单位,要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四要加强燃放执法管理宣传。调动市民参与依法管理烟花爆竹的积极性,使他们理解和支持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在全社会形成烟花爆竹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区安监、公安、质监、工商、财政、城管、监察、环保、教育、卫生及各乡、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烟花爆竹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的安全管理。组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下设办公室,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制定符合实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在烟花爆竹限放期间,应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一组织开展全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相关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落实各乡、街道办事处监管责任,强化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规范我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管理秩序,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2008年我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乡、办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区工作,并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风险责任机制。

乡、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相关责任追究的原则,各乡、办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区财政负责保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凡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无工作方案和预案,措施、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零售经营许可证。负责烟花爆竹储存和经营的现场安全监管,查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各种违法行为,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组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

区公安分局:负责我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我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发放;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就地封存、组织销毁;配合区安监局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区监察局:负责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审批和《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执法监察。

区质监局:负责我区烟花爆竹的产品监督工作,对生产、销售领域中的烟花爆竹进行质量抽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经营生产单位,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对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区工商分局:负责我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区宣传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群众,使之知法、懂法和守法,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相关规定,增加学生安全燃放的知识和树立文明燃放的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燃放安全事故。

区城管局:负责打击和取缔流动、占道经营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区卫生局:负责我区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医疗救护准备工作,在区医院及各卫生院设立相应的医疗救护小组。

区环保局:负责烟花爆竹限放期间的环境监测工作。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负责我区烟花爆竹配送车辆保畅工作。

区公安消防大队:做好限放期间的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林业、文化、民政、城管、商务等部门要配合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加强对山林、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加油站、输变电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做到街道办管片,居委会管段,社区管小区、楼院,切实加强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

区公安、安监、质监、工商、城管、综合执法部门须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条件,依法审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由当事人持有关材料向区安监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安监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批发证。经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和核定的经营场所进行经营。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设置,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小组下达的网点控制数量,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开展工作。布点工作完成后,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批准后实施。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在集贸市场、展览(销)会、商场、居住区及车站等公共聚场所设置;

(二)零售点店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并应符合防火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点间距离,不得少于50米;

(三)零售点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30米范围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四、严格标准,强化监督,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一)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经营、燃放人员培训制度

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责任的相关制度,确保对烟花爆竹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的及时救助和妥善处理。同时,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储存仓库负责人、仓库保管员、仓库守护员和从事托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须经市级安监部门认可的三级以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其他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须经区安监部门认可的四级以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经市级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严格烟花爆竹运输的安全监管

运载烟花爆竹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安全和运输规定的安全要求,安装火星熄灭器,配备相应的符合安全标准的消防器材,并标识危险品标志或信号。在公路上运输烟花爆竹时,要用苫布盖严、捆严,派专人押动。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停车时应当有人看守,不准在人口稠密的地方停车。烟花爆竹包装应安牢固、严密。与烟花爆竹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准混装。装载烟花爆竹的汽车,禁止同时载运旅客。运输、装卸、押运烟花爆竹人员必须掌握烟花爆竹安全常识,装卸时严禁拖拉、挤压、撞击、抛摔。

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等部门在我区边界入口、重要路口、高速公路入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加强对车辆、车站的安全检查,及时查处、打击非法运输和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依法经营,安全经营

批发企业负责零售网点的统一配送,零售网点在许可期满后未销售的烟花爆竹,不得继续销售和储存,必须交由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委托保存,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不得拒绝。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必须向本区域内取得烟花爆竹批发许可的企业采购,不得采购和销售其他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同时,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1、单位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年龄在6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经过安监部门的考核,获得安全资格证书,能够正常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活动;

2、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场所经营;

3、实行专店或专柜经营,专柜应当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不得买卖、出租、转让、伪造经营许可证照;

5、不得从事二级批发经营活动;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设施;

7、不得将烟花爆竹与其它易燃、助燃物品混放;

8、不得在生活和居住场所存放烟花爆竹;

9、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和异地设摊以及流动销售烟花爆竹。

(四)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烟花爆竹储存监管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零售经营点,要严格限制存放量,经营场所面积10——20平方米的,存放不超过50箱(件);经营场所面积20——40平方米的,存放不超过100箱(件);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米以上的,存放不超过150箱(件);每箱(件)净重不得超过30公斤。

(五)严格执行携带和燃放的禁止性规定

要严格执行“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等规定。对禁放区域,各乡、办事处要督促区域内重点单位,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对允许燃放的区域,各乡、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明确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公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巡逻监控,对违反规定携带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燃放不符合我市规定的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等行为,要严厉查处。

五、工作步骤

(一)*年12月1日-20日为组织准备阶段

1、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方案,成立有关领导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辖区的限放工作,并将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应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部门工作方案,做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配合和衔接工作准备,并将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年12月20日-31日为零售网点申报阶段

1、区安监部门开始接受零售许可证的申报,按有关规定审查零售点的安全条件,确定我区零售点的设置。

2、区安监局负责组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以上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区公安、安监、质监、工商和城管等部门联合公布举报电话。

4、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在中心城区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批发企业进入我区开展批发经营活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烟花爆竹的购买、储存和配送的准备情况。

(三)2008年1月1日-28日为销售工作准备阶段

1、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领导小组要从相关部门至少抽调1—2人到办公室,进行限放期间安全管理的准备,并配备专用检查车辆。

2、区安监部门发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3、限放区域内的乡、街道办事处要抽调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做好燃放期间的安全监管准备。

4、区安监部门对进入我区销售的烟花爆竹加贴防伪标签。

5、区文体局通过报刊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区教育局在全区中小学校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

6、区卫生局将医疗救护准备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公安消防大队将应急救援准备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2008年1月28日-2月2日为配送阶段

1、批发单位根据核定的零售点存放量进行配送工作,不允许超量配送。

2、批发单位要将配送车辆和人员资质、配送路线报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和交警二大队备案,由区公安分局发放道路运输许可证,由交警二大队确定运输路线。

3、配送期间各批发单位和各零售网点要安排人员值班,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4、各零售点不得在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之前销售烟花爆竹。

(五)2008年2月份(主要是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为限放期间安全管理阶段

1、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相关部门要进行24小时值班和巡查,及时打击和处罚各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的安全、有序。

2、相关乡、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要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加强监管,相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齐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物资。

3、督促批发企业及时处置零售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各相关部门和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限放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此项工作要亲自抓,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烟花爆竹限放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限放期间安全。

(二)落实责任,开展执法检查。区领导小组要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乡、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维护好烟花爆竹限放期间的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的秩序。对各种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并要深入追查原料或产品来源。

(三)区各相关部门和各乡、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制定烟花爆竹限放期间的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第8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泉港”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八公”精神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行车安全秩序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等专项整治,协同有关部门加快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进程,努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福建石油新×××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交管股、车驾管股、**队、山腰中队、**中队等股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交管股,由**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社会工程。交警部门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基础上,要积极依靠区党委、政府,促成各级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充实调整,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起扎实有效的日常管理制度。要紧紧依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制订和调整工作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把握事故规律,强化监管,务求实效。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的成因分析,突出对高温酷暑和低温雨雾等恶劣气候下安全行车状况的分析研究,掌握预防重特大事故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避免形势判断的片面性和决策部署的盲目性。对辖区国省道加强对超限超载、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的监控查纠力度,对街道、乡村公路等低等级道路,结合农村节假墟日、庙会以及中小学生归家返校的出行特点,加大对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客车超员、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

(三)、优化警力配置,警力下沉,重心下移。牢固树立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调整警力结构,把有限的宝贵警力最大限度地摆上路面一线,使警力的分布与交通违法的发生时间、地点相一致,最大限度地压缩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和空间。

(四)、改革勤务方式,量化考评、奖优罚劣。彻底改变出工不出力、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陋习,制定积极合理、符合路面管理实际的勤务模式和考核标准。摒弃把量化考评与下达罚款指标相等同的错误认识,在显见性违章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必须明确规定路面民警的工作职责,制定辖区路段各类机动车辆的遵章率,既有纠违的数量,又有纠违的质量。认真落实“定人员、定路段、定时间、定职责”的“四定”责任制,确保白天见警力、晚上见警灯、路面见警察,真正提高路面管控能力。

(五)坚持疏堵并重,城乡兼顾,整体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既是当前预防事故的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在加强城市和高速公路主干道管理的同时,要坚决贯彻国务委员

zyk部长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各地的实际,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坚持交通安全宣传为先,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为事故预防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有效地增强社会各界对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同感,充分发挥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而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预防事故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科学安排警力,调整勤务时间,改革勤务制度,切实加强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的管控,尤其重视对上午上班前时段,中午下班时段、黄昏及夜间的道路交通管控,消除盲区,并坚持每周

一、

三、五三次专项统一行动。由各股队室在掌握各自辖区责任路段成因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大队每月的量化考评方案及工作安排,严厉打击、查处可能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及“三大生命防护工程”,开展“严管街”“文明路”管理,打击公路上影响交通和整治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各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查找事故隐患,向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发出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加以限期整改,落实有关安全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把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三)、强化路面监控,适时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二轮摩托车及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无证、酒后驾车、占道行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道行驶、超速行驶、超载及二轮摩托车无牌上路,后载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科技强警,用高科技的手段对路面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有效的管控。通过对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像、记录,严查严处,有效地打击酒后驾车、二轮摩托车超员乘载、超速行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和完善客运车辆安全联系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对营运机动车及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其安全、文明,遵法行车意识。并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坚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客运营运。二是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与准驾车型不符合或驾龄未达到要求的驾驶员,坚决不允许他们从事客运驾驶员工作。三是加强对客运企业及其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监督,并建立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员台帐,对其营运路线、时间、车辆数及每日日趟检不合格车辆存在隐患的车辆做到底细清、情况明,及时将客运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次违法的驾驶员通报给所其所属的客运公司,责成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予以辞退。

(六)、全面贯彻落实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为节假日的交通安全畅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春节、“××1”“××1”等黄金周期间,大队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各客运公司企业,召集相关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客运安全知识讲座,检查各中队对辖区内客运公司的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现场办公,及时整改,使节假日的客运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七)、把握重点,积极协调公路、交通、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大队要结合“三大生命”防护工程的开展,对辖区内各主要道路进行的危险路面路段及公路沿线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人行横道、繁华路口路段的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在一边完成整改的同时,一边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在上述路段的整改工作一时未完成的阶段,各辖区中队要加强对上述路段的路面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纠违力度。

(八)、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是抓好社会各界的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学校、农村、社区及各有车单位和事故多发单位,如汽运公司、出租车公司、企业、厂矿等进行授课,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确保这些单位的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多发的势头。二是要联合区教育局、广电局、文体局,在我区电视台设立的“交通与安全”宣传栏目中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了人人关注交通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三是**队、**中队与山腰中队,各自在辖区内与各学区联合,设立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使其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前沿阵地,重点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图片发放给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授课等活动,提高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第9篇: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是要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普惠资源。从今年起启动实施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各地要不断完善并落实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高幼儿园的覆盖率。力争再通过三年努力,使全省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二是要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各地要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成本的分担比例。积极探索实施以奖代补方式调动基层发挥主观能动性,鼓励社会办学、民间投入、民办公助,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三是要加强规范管理,坚持科学保教。严格执行幼儿园《办园标准》和《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抓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省示范园创建活动,引领各级各类幼儿园注重内涵、突出特色、提升质量、科学发展。四是要尽快补足配齐幼儿教师。通过公开招聘、富余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足配齐幼儿教师。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启动实施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攻坚计划。

二、促公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围绕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这一总要求,改革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方式,促进教育公平。一是完善机制,指导和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和奖惩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地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创建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这一机制,推动落实县级政府责任,增加投入,改善条件,促进均衡。2014年有验收任务的县(市、区)要制定创建和迎检工作方案,按照评估验收标准,逐校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整改。二是创新机制,推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促进各地落实《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督察、验收机制和媒体展示平台。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会,督促指导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标准。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装备类项目的评估验收等收尾工作。启动实施新一轮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指导各地加强城镇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和建设,扩大城镇教育资源,努力化解“大班额”问题。三是继续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要在继续搞好试点的同时,重点抓好试点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工作。一些地方实行的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城乡教育一体化、教师交流、绿色评价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在试点的基础上变成政策,在全省推行。

三、强内涵,破解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瓶颈

2014年普通高中教育将以“多样化、特色化”为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内涵发展。一是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动学费标准调整工作,鼓励各地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4年普通高中改造项目建设任务,以条件改善带动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要启动学校多样化发展试点,推动内涵发展。启动实施普通高色化发展改革试点学校创建工作,各地要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普通高中课程结构、教学方式、管理模式和评价标准改革。三是要创新服务管理举措,确保招生规范有序。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信息化建设,完善中招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中招招生运行体系。四是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创新发展。根据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出台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四、兜底线,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接

受教育权益一是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出台我省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贯彻实施意见,健全配套制度措施,完善服务保障机制,通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各地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积极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校创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力争到2016年我省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都建成一所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措施扩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规模,同时加快“两头延伸”,扩大残疾学生接受非义务教育的机会。要尊重残疾孩子的差异,全面推进个别化教育。进一步推进“医教结合”,提高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加强普特融通,在推进随班就读的同时,适时组织特教学生到普通学校交流学习,逐步形成制度,促进融合教育的全面实施。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力度。二是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要把常住人口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要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升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五厅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工作。

五、求突破,深化教师教育改革

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围绕贯彻落实全省教师工作会议及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全面深化教师教育综合领域改革,完善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中小幼教师培训制度,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要落实政策,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农硕计划”及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要加强特岗教师面试环节的学科性,并加大到村小、教学点的比例,以及体、音、美、信息技术等短缺学科教师的补充数量。同时,要认真做好2014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三是要深化改革,创新教师教育工作。制定我省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各地要加强与师范院校的沟通协作,通过“国培计划”和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以及“双导师制”的建设,共同推进高等学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的协同创新。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四是要创新培训模式,大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要依托“国培”“省培”,引导和启动“市培”,带动“县培”和“校培”,形成一体化管理、差异化培训的五级联动培训机制,着力构建中小学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继续实施中原名师培育工程,形成教师梯队建设体系。要深化教师培训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增强各级教育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五是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性和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创建工作。各市、县要加强指导,采取必要的倾斜政策,加大投入。六是认真做好高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等各项教师专项培训计划,推进中等师范学校博雅教育计划,继续做好教师教育各项技能与优质课大赛及援疆支教等各项工作。

六、破难题,促进体卫艺及国防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以“每天两个大课间”活动为基本平台,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止跌向好。二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努力教会学生使用一两种乐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提高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三是今年我省将组团参加全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和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地要提前布置,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四是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8月份完成所有试点县学校食堂建设任务,9月份实现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的供餐模式。各地要加大力度,提早着手,争取早日完成任务。五是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质健康调研。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将在18个省辖市、4所高校开展第七次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六是组织实施第四轮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并对前三轮一级食堂进行复查,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七、抓创新,实现基础教研工作的转型升级

一是要创新教研内容,研究探索立体综合的育人模式。各地要通过综合实践活动及校本课程优秀成果评选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教师对学科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的学习和研究,指导教师树立正确、科学的课程观,促进课程资源整合和优化。二是要创新评价方式,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各地教研部门要根据国家考试改革走向,加强研究,积极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的新路径。三是要创新教研方式,搭建便捷高效的研修交流平台。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和名师的作用,积极搭建网络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创新教师研修方式。四是要创新管理机制,保障教研工作规范运行。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增强教研工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标准化教研室建设标准和评估办法,开展市县教研室标准化建设评估,请各地根据自身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

八、重应用,扎实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

教育信息化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各地要按照去年年底召开的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强力推进。一是要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推动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在课堂教学上的广泛深入应用。启动实施“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指导基础教育优质学校开设网络学校和名师课堂,扩大优质资源快速共享。探索构建有效机制,提高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加快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启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到2017年年底完成全省100多万名中小学教师新一轮提升培训。各地要积极发挥底部攻坚的作用,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和学习效果即时监测机制,探索实施教师培训学分银行,提供针对性培训和训后跟踪服务,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统筹安排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与现有各类培训项目。

九、鸣警钟,全力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