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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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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第1篇: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事项依据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就劳社医发〔2001〕11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辖区内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办理条件

一、符合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制定并执行符合北京市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疗常规;

2、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等管理制度;

3、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费用等有关资料。

四、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面上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并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价格备案及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必须执行《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定)。

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及专用设备。

1、根据业务量配备合理数量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并有主管院长负责的医疗保险办公室;

2、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等设备,满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要求;

3、及时准确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4、执行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5、参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监测网。

六、严格控制门诊人次费用、住院人次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等。

七、对医疗机构(对内服务)医务人员和服务人数的要求,按照《关于认定在京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及北京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3号)和《关于认定在京中央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供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报告。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医疗机构评审的合格材料及复印件。

5、药品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的合格证明材料。

6、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单价收费200元以上)清单及价格。

7、市物价局单独批准医疗机构开展《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以外的收费价格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上报医保科核准,经实地考查符合条件后上报市医保中心。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状态

材料上报市医保中心待审批,不符合规定、材料欠缺、项目填写不全或欠规范者,立即告之,退回材料。

办理部门名称

*

第2篇: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问题;优化建议

随着医疗事业的改革及发展,医疗保障技术逐渐成为社会经济运行及制度革新的基本要求,通过医疗保险管理问题的建立,可以有效完善社会的核心发展,并实现制度成果的充分体现。通过医疗保险制度的确立及完善,可以促进社会的稳步发展。但是,在医院医疗保险制度构建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制约性的问题。因此,在现阶段社会运行及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在促进医疗保险制度优化运行的基础上,保证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从而为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构建提供创新性的依据。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问题的现状分析

(一)医保患者对医疗需求的过度

在现阶段医院体系运行及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医保患者对医疗需求过度的现象,其具体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一些地方性医保政策制度构建的过程中,存在着医保患者在普通门诊中不能接受报销或者报销比例非常低的现象,而且,需要在住院治疗的过程中,根据选择的医疗项目进行医保问题的分析。但是,对于一些医保患者而言,为了满足医保申请需求,会强烈要求住院治疗,便于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这一现象的出现也就为医保管理造成了制约性的影响。第二,对于一些慢性病以及多发病的患者而言,在其接受治疗的过程中会出现反复治疗的现象。他们一旦入院就会要求长期住院治疗,并进行全身的彻底检查,导致医院的资源出现了严重浪费的现象。

(二)医院医疗服务系统的限制性

医院医疗体系主要服务于医疗服务机制,但是,在医院医疗服务系统优化中存在着医疗服务过度的现象,其具体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一些医院运行的过程中,存在着小病“大治”、轻病“重治”的现象。对于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而言,主要采用了按“病种定额”的制度拨付方式,所以,对于一些病情较弱的患者会采用价格较高的治理方式,使有效获得额定结余的费用支出,这种现象的出现会严重影响科室的收入。其次,对于一些医院而言,在治疗医保患者的过程中,需要对医疗费用进行系统性的统筹,但是,在医保系统基金安排的过程中,存在着定额给付的医院运行理念,有效采取严格管理的制度机制。由于在医疗保险制度机制构建中,更为严重的会过度进行医疗填补,有效降低了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系统的资源浪费现象。

二、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优化建议

(一)完善医保管理制度的管理机制

在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构建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内容:第一,有效完善医保管理的组织机构,实现医保管理制度规范的有序性,并根据工作职责以及工作任务的定岗执行,进行医保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医院中的医保办应该认真学习各项医保政策制度,保证患者政策咨询的合理性,而且也应该认证落实医保制度机制,通过对社会中各个医保服务体系的支持,完善医院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实现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发展。因此,在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的过程中,其具体管理系统的构建可以通过图一所示。第二,科学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机制,规范医保制度的服务性。在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确定中,应该实现定点医疗与传统医疗服务的有效结合,保证医保管理制度的补充及完善。对于医院而言,在保险制度构建中,也应该研究出高效的医保服务管理模式,保证质量标准化的系统考核。

(二)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合理宣传

伴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构建,医院体系所面临的患者大多数是医保患者,所以,在现阶段医疗保险制度构建及明确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完善并加强医务人员的医保政策培训,并通过积极的医保政策宣传,构建系统的医保政策宣传制度。第一,医院中的医保经办人员应该及时掌握新医保的动态发展体系,及时向医院主管领导进行医保工作的汇报,结合医院自身发展的实际,构建最优化的制度服务体系。第二,有效提高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重视程度,构建宣传制度机制,并在此基础上保证医保工作制度构建的顺利进行。对于医院的相关人员而言,应该每年定期举办医保政策宣传班,及时优化医保服务流程,改善医疗机构中的问题,实现医保管理制度的有序有效进行。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现阶段医院医疗保险制度构建的过程中,应该针对医疗保险政策的基本规定进行医保活动的管理,适当的进行管理对策的设计,全面增强医疗保险政策的服务理念,促进健康性医疗管理系统的设计及优化。对于医院医疗保险管理机制而言,应该在制度管理中构建科学化的管理措施,将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细化分析,发现医院保险经济的全新增长点,从而为医院医疗保险制度的确立构建系统化的技术指导。

参考文献

[1]王宇哲.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D].吉林大学,2013.

[2]李中凯,姚晓叶,潘雯,廖原.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15,02:93-95.

[3]高鑫,郭莺,钱邻.医院管理与医疗保险的关系与利益探讨[J].中国医院,2010,02:6-9.

第3篇: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20xx年安徽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全文一、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与管理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与省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定省直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负责审定市直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负责审定县(市、区)直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

2、开展为公众服务的大型企业及解放军、武警驻皖部队所属医疗机构的定点资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审定。

3、其它医疗机构,包括非地方医院、民营医院的定点资格一律按照审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权限,由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与同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负责审定。不应将符合条件的非地方医院或民营医疗机构排斥在定点医疗机构之外。

二、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与审批

1、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凡我省范围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均可向负责定点资格审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达到同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②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有比较健全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④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医疗服务管理规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⑤主动配合与自愿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或经办机构督查和考核;⑥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较好,社会评价较高。

2、申请材料。申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在负责定点资格审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领取《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附件),并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承诺书、参合农民就诊管理措施、医药费用控制措施以及负责定点资格审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材料。

3、审批与公布。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常年受理医疗机构定点资格申请。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在30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或不予审批的书面意见。审批后及时通过媒体(含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发给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铜牌标识。省、市两级医疗机构定点资格的有效期为3年,其它医疗机构定点资格的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需再次申请与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因违规行为处罚被取消定点资格的,1年内不得申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三、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

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必须与本县(市、区)或者邻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共同遵守服务协议。

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根据本地参合农民的意愿和就诊流向、医疗资源等情况,原则上在省、市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分别选择4所以上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作为本县(市、区)定点医疗服务单位,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

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四、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内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配备相对稳定的专(兼)职人员和基本设备,提供相关服务;要对医护人员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标识,供参合农民识别;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栏与公示栏,向参合农民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公布参合农民就诊流程、收费标准;在就诊、结算窗口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对参合农民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安排专人了解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参合农民住院期间,须认真核对相关证件,对其参合身份进行确认与登记;积极配合与支持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查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提供各种原始医疗文书及相关资料。

五、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出、入院标准,根据执业范围以及自身医疗服务能力,合理收治参合农民。实行双向转诊,不得推诿或截留病人。严格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医疗服务价格等,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必须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时,须征求住院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同时注明自费字样。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药品费用比例,省级医疗机构控制在30%以内,市级医疗机构控制在20%以内,县级医疗机构控制在15%以内,乡镇卫生院控制在10%以内。

六、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管理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住院和门诊收费票据的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唯一性。民营营利性(经营性)医疗机构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收费票据,不得虚开、假开收费收据。定点医疗机构要为参合农民提供出院小结和电脑打印的日医药费用清单。

七、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管理

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要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配备相关设备,做好HIS系统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衔接,并按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准确录入与按时传输有关医疗服务等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所发生的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省、市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规定,及时将有关医疗服务信息上传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按季度向负责资格审定的同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书面上报有关医疗服务信息,省、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医疗服务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

八、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管理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执行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规定;建立单病种定额或限额控制机制,逐年增加单病种定额或限额控制的病种数。严格对每门诊人次费用、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日均住院费用、药费比例、自费药品比例、平均住院日、抗生素使用率、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准确率等进行控制。

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考核管理与督查管理

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或经办机构要根据实际,将合作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服务质量、医药费用指标纳入定点医疗机构专项考核的基本内容,分级制定考核办法与标准,按定点资格的审定权限,组织定期检查和年度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定点资格确认的依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组建由临床医、药学科专家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工作小组,制定督查方案。按行政管理范围,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群众举报或反映强烈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重点对其医疗服务行为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专家会审,不定期通报定点医疗机构督查情况与处理结果。

十、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处罚

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由负责定点资格审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负责。省、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次给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暂停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等处罚。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规定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由负责定点资格审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取消其定点资格,以及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1、为参合农民提供虚假发票、住院清单,篡改病历资料,以及采取其他手段骗取或套取合作医疗基金,造成合作医疗基金严重流失的;

2、为患者提供过度医疗服务且情节严重的;

3、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

4、连续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考核位于末2位的;

5、在定点医疗机构督查管理中,一年内受到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6、发生违规行为,拒绝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

十一、相关要求

1、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履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

第4篇: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当前,随着医疗服务管理受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会计内部控制地位水平持续上升至我国现代化医院建设管理进程中一项尤为重要的工作层面。这是由于医院会计内部控制体制可确保医院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使医院会计信息含金量不断提高,保证医疗卫生管理事业相关法规制度、政策规定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保护公共财产资源的整体性以及安全性。因此,我们认为应进一步做好医院会计内部控制,在制度建设上入手,打下牢固根基。

二、医院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必要性

创建科学合理的医院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意义重大,政府部门做好医院会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核心标志便在于卫生部门颁布实施了医疗行业财务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规定,该规定的落实颁布映射出我国政府对于医疗行业会计内部控制管理体制建设的强大支持以及全面重视。创建行之有效的医院会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可进一步规范医院各项内部规定、各类从事的经济活动,令大众享受到更为优质、更加人性化的医疗服务,辅助他们应对医疗救治方面的难题。为此制度建设尤为必要。另外,健全的医院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可满足医院管理经营层面上的各类需要,特别是经济层面需要,这样便可更好更快速的完成医院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战略目标,确保我国法律制度、各项规范、卫生部门具体规章与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的全面执行,确保医院各项公共财产、重要资产的全面完整性,令工作业务运行阶段中做到环环相扣、密切紧凑,提升工作效率。监督管理制度、制约控制机制的科学合理即是需要创建并健全包括科学合理领导管理制度在内的医院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这样将利于全面提升医院财会工作水平,推动医院更加健康合理的发展,降低经营发展进程中的风险等级。

健全完善的医院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同时也是我国融入国际医疗行业市场之中、参与激烈竞争的迫切要求。伴随我国成为WTO成员、改革开放步伐的持续深入,各个层面均实现了迅猛发展,而医院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也不例外。医院会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始终是我国晋升国际市场行列、站稳脚跟的现实需要,可辅助各大医院更好的同国际卫生质量系统稳定接轨,对提升我国医院经营服务水平形成了明显的推进作用,使得医院参与竞争的实力全面提升、增长防疫能力,确保医院财务会计管理信息更加真实与有效。

医院建设更加完善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还可由根本层面预防医院陷入腐败,确保其经营管理始终在受控状态,杜绝不正之风的肆意增长。我们知道反腐工作是一项持久坚定的战斗,任务十分艰巨、工作较为复杂,我们只有把握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制度建设的保护之下做好综合治理,方能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果。

三、医院会计内部控制科学对策

对医院来说,要想全面完善健全医院会计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应将重点环节至于清晰工作职责以及奖惩管理上,进而确保会计内控体制全面落实。例如,日常管理过程中在支出各项费用之时,应清晰物资管理员工职责,使之承担相关责任。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则应负责发放并核算医疗工作人员的待遇薪酬。医院唯有在会计内控制度系统之中清晰各项工作人员的权利与职责,方能使制度全面落实到位,提升员工责任意识,增强工作效率。杭州某医院基于这一目标组建成立医疗价格委员会,并制定物价责任管理追究机制、费用支付结算员工职责与经费医嘱结算前期的审核管理流程体制,令医院之中物价管理标准更加清晰、工作水平大大提升,各类收费项目一目了然,有效预防了错收费、漏收费以及多收费的现象。

信息时代,会计电算化背景之下,医院应不断引进精英人才,加强院内人才培训,做好品牌建设,充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网络平台系统,增强医院影响号召力以及知名度。例如可创建打造凸显自身特色的医院网络平台,专业医师或专职人员则可在规定时间利用网络平台与患者面对面交流,帮助他们解决疑难杂症,持续提升医院形象。还可借助手机app软件、平板电脑、手提电脑等移动终端加强医院形象宣传,定期医院资讯信息、品牌故事,医疗动态信息,提升目标客户对于医院的整体认识以及良好印象。通过这一人性化的网络营销管理模式,医院可进一步扩充营销渠道,把握信息时代脉搏,跟上形式,实现更大的发展与提升。

另外,医院还应成立专项内部审查管理机构,同时赋予审查工作人员具体的权利,确保各项审查管理工作能够顺畅有序的开展。审查员工应全身心的投入到会计管理各项工作之中,全面审查会计信息,加强核算管理,保证会计工作真实有效。再者,应加强会计单位资产分配工作审核评估,保证医院之中各个职能单位实现均衡良好发展。各个科室主任、护理人员应加强医用材料验收管控,规范低值易消耗物品的应用领取,进而最大化缩减医用材料消耗量,杜绝不良浪费。

医院各部门管理员工则应充分了解并掌握电算化工作系统操作技能,通过管理员权限,针对各岗位会计员工以及管理员工做好权限划分,开设双重解锁密码。如果需要调用机密登记较高的会计信息,则应由管理岗位以及会计岗位员工一同确认解锁,进而最大化确保医院会计信息的可靠与安全。

第5篇: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与此同时,为医疗服务和医疗消费付费的医保制度,在现阶段是以“低水平、广覆盖”为前提的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基金运行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为原则,医保基金是极其有限的。医保基金在使用和支付过程中,现行管理制度付费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机制滞后性,主要表现在对医疗服务和医疗消费行为的监管不力和监管效果不佳。一方面是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现象存在,一方面是医保基金尤其是统筹基金支出的持续快速增长。

一、医保基金支出增长的构成与流向分析

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个人账户金额按个人收入划入,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由参保单位缴纳,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和其它统筹基金范围的支付。制度设计的目的是按照保险大数法则,提倡个人账户积累,小额医疗费由个人账户支付,大病大额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随着制度运行,个人账户按收入而非按医疗需求划入,当个人账户不足时,统筹基金成为医疗消费的主要目标。

二、目前医保基金支出监管难点

我国现行的医保基金监管主要目的是对医疗费用合理性的监督,即由医保管理机构代表参保人员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购买医疗服务,同时对医疗供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疗需方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但这种监管存在滞后性。医保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对就诊结束患者的病史进行审核,对医疗机构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进行拒付或惩罚性措施。医保对已发生的不合理检查、用药拒付医疗费用只是事后行为,而且只是对部分被查到的不合理现象扣款,难以做到控制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支出增长的目的。

现阶段,医保基金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给基金安全带来隐患主要表现:一是监督法规不健全;二是监管政策滞后;三是对医疗服务的监管缺乏技术标准;四是医保基金监管力量薄弱。在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实现全民医保目标,提高保障层次和水平,基金支出规模快速增加趋势下,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显然与之不相适应,迫切要求对此加以研究和探索。

三、完善预警监控机制、加强基金支出各环节监管

1、建立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

按照现行政策,在一个参保年度内,一个统筹地区缴费人数一定,缴费基数一定,缴费比例一定,则一年的基金收入就一定。而一个统筹地区人均医疗费用增长、人均基金支出增长与地方经济增长、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人均基金收入增长应保持同比增长。

在编制基金预算的基础上,按照当年各项基金预算收入对当年医保各项基金支出额度进行切块预算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实行总额预算。

2、建立医疗基金运行指标,提高对医保基金监管能力。

基金预警分析不只是事后分析,应做到实时预警,分析指标应该细化。建立医保基金监控统计指标体系,充分反映出医疗费用构成及其相互关系,具备费用分析功能,对医保基金支出的构成和流向做出及时全面的统计分析、判断处理。

医疗保险监控指标主要有:参保人员的人均住院费、平均住院日、住院率、住院患者在不同级别医院的分布情况、定点医院平均住院费及构成、住院费用构成指标:住院各费用段人次和费用;各级医院住院个人负担比重;当期平均日住院费用;住院费用增长率;重复住院率;门诊转住院率等监控指标。

3、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制度

作为医疗消费的供方,定点医院在医疗保险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为医疗保险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产品;保证医疗保险的质量;调控医疗保险资金消耗。定点医院的行为对整个医疗保险系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从实施效果看,目前协议更多强调对定点医院“面”的宏观管理。为建立的医保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应将医保服务管理延伸拓展到对医生服务行为“点”的管理,不断强化落实医师的责任,真正把医保服务管理管实、管好,达到看好病、不浪费的目的。通过协议医师的申请登记、政策考试、协议签订、项目审核、费用确认、积分制考核、诚信档案建立、信任医师评选等一整套制度,提高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管理效率和管理层次。

4、创新医疗保险基金付费方式

随着医保监管部门的不断探索,医保付费方式也从过去单一的按比例核销付费发展到现在单病种付费、总额控制付费、超额分担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但是由于疾病的多样性、患者的个体差异以及医学的不断发展,任何一种单一的付费方式都不能解决某些特殊情况(或者是医生所说的“特殊性”),这就需要医保经办机构,在保障参保患者利益的前提下不断创新付费方式,如组合式付费、按科别付费等综合付费方式。

5、完善医保监管方式、加强对医疗费用形成过程中关健环节的监控

加强医疗费用产生过程的三个关健环节即事前监控、事中检查、事后审核,对不合理的医疗消费和医疗行为提前做出预警,最大程度缩短对医疗费用支出的反应时间和距离,扭转后付制结算的弊端。

事前监控是对参保人员住院身份按照《医疗保险病种目录》标准,通过医疗住院费用日清单的传送,对参保人员的入院病情诊断,费用日清单进行检查,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可对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情况、科室等信息了如指掌,及时监控医院收费行为,同时日清单不作为最后结算的依据,对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住院情形提前作出预警监控。

事中检查是审核医疗费用发生的合理与否的重点。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可将在院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如数码影像、指纹信息和历史费用信息下载至便携设备上,有针对性地进行实地检查。如对住院参保人员的人、证相符情况检查,防止冒名住院;对住院参保人员治疗时间在位情况检查,防止挂名住院;对住院参保人员用药情况,治疗手段和方法的检查。

事后审核可分为住院费用初审和最终审核。住院费用初审就是医保监管人员根据系统提供的出院参保病人的费用明细、病案首页和相关资料,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进行分析,必要时调阅完整病历,找出不符合医保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项目,标明扣除原因和扣除金额。

6、探索引入第三方协作监管机制

当前我国医疗保险由于统筹层次和统筹地区间的政策、管理差异等原因,医保管理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明确相互之间的责、权、利,一定程度存在着相互博弈的关系。

第6篇: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综合试点改革,公立医院新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以药补医机制得到根本改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市域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有效调动,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和可持续发展得到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逐步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1.破解“以药补医”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市域药品总控目录,市域总控药品目录由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包括省增补药品目录)、医保甲乙类药品目录以及其他必需药品组成,并合理确定各类药品目录比例。试点医院严格使用市域总控药品。年度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药品)和中药饮片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金额的25%,非医保目录药品使用金额控制在药品总金额的15%以内。中药饮片处方的费用原则上不得高于上年度平均水平。公立医院因控制药费支出而减少的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加强内部成本控制等途径解决。

2.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完善医疗服务收费结构。按照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以2010年药品差价为基础,根据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财政补助、医保支付方式调整情况和医院内部适当消化的要求,适度调整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或增设药事服务费)、床位费等。价格调整方案由物价局会同卫生局提出,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调整相同步。应同步调整的政策由医保、财政、卫生等部门另行制定。

3.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引导病人合理就医。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均按照由此而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因政策调整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赤字的,由市财政给予保障。调整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本市医疗机构与外地医院之间的就诊报销比例,扩大差距,引导病人合理就诊。同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总额控制下的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或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

(二)建立公立医院内部综合管理新模式

1.深化优质医疗服务管理。(1)开展预约诊疗服务。重点推进电话预约、网上预约、自助挂号预约,特别是社区预约和分时段预约,推进以预约诊疗为主要模式的双向转诊服务。到2013年底,社区转诊预约占本地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5%。(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积极开展门(急)诊流程再造,医疗环境重置,减少就诊流程和环节,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依靠信息化手段,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各项检查结果查询服务。(3)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合理配备医院护士数量。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病房实际床护比≥1:0.4。积极实施“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努力创建“温馨病房”、“无陪护病房”“低陪护病房”,逐步实现8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目标。

2.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分别控制在35种、50种以内;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占药品消耗比例控制在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内;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3.实施医疗费用控制策略。严格医疗费用控制管理,通过多种手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结算制度改革,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多种结算方式的应用;扩大临床路径试点范围和推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开展日间手术试点,缩短住院床日;逐步增加国家基本药物在门诊和病区使用金额的比例;积极推行同级医疗或区域医疗联合体内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建立相关费用指标考核体系和公示制度。

4.加强医疗技术行为管理。加大医院龙头学科和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力度,增强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转诊率靠前的临床科室进行重点帮扶,逐步降低转诊率。加快发展特色优势学科,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同时积极开展包括中医药技术在内的适宜技术的推广利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点管好病历书写、手术安全、医院感染和急诊急救工作。通过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临床路径和处方点评等管理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5.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教育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主动为患者着想。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设立医院病人服务中心,完善服务、投诉受理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廉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查处开大处方、滥用药物及过度检查等行为。

(三)推行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新措施

1.完善院长负责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强化具体经营管理职能和责任。突出院长职业管理能力的培养,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利运行机制。制定落实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问责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

2.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现状,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数。建立健全以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的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岗位和职级为基础、总额控制、分配合理的工资制度和以工作数量、工作成效、技术含量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适当增加,提高临床一线医生和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探索规范医务人员多点执业,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3.增强医院运行效率。推广医院精细化管理,积极落实审批权、采购权、保管权和使用权“四权分离”的机制,招标采购医院各种物资。切实加强医院运行成本控制,提高运行效率。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审内控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医院成本管理,提高资产的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

(四)发挥市级公立医院联动纽带新作用

1.加强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结合我市“十二五”卫生规划,制订公立医院设置和发展规划,明确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结构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通过规划和筹资手段加大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力度。深化“五大中心”建设,继续探索加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的有效途径,提高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2.加强与大医院的对口协作。加强与上海、杭州等地上级医院的交流与协作,争取与更多的上级医院建立各种形式的对口协作关系。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定期来姚讲课、技术指导。选派优秀年青医生以培训、进修等形式到上级医院深造。借助上级医院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帮助我市公立医院推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训。

3.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大力推进市镇纵向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公立医院的人员、技术、管理等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公立医院通过合作、托管、组建医疗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建立市镇医院间的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加快完善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发挥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和效率。实施健康关爱工程,通过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开展跟踪随访、健康教育等活动,关心群众健康,提高群众身体素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总体设计、突出重点、大胆创新、稳步推进的试点原则,切实加强对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领导。试点工作由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协调和处理。市卫生局要在确定的医改方向和原则基础上,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积极稳妥,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负责将市级公立医院的发展列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人事分配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卫生局负责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以出资人身份建立对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制订出台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文件,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效形成推进改革试点的工作合力,确保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卫生、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大保障力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进一步体现政府职责,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合理安排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补助、绩效工资改革后退休人员增加的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等方面。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调节基金,基金来源以财政安排和卫生系统自筹等多渠道筹措,由市卫生局专项用于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性补亏。

四、工作安排

(一)改革试点范围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梨洲医院。

(二)改革实施步骤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从2012年1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12年1月—6月底,前期准备阶段。通过调研,拟定方案,征求意见,与有关部门协调相关政策。完善综合改革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出台改革文件和相关配套政策。

第7篇: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加快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进程,交流推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进全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此次会议。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对20*年以来全县乡村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估价

我县的集体办医有过辉煌的过去,鼎盛时期,全县有村卫生医疗室295个,卫生人员516人。上世纪70年代末,随着农村的落实,村集体卫生室逐步解体,到20*年,全县在册的217个村卫生室中,只有少部分村仍然实行集中办医,多数已名存实亡。村卫生室房屋、土地、设备流失严重,导致农村医疗市场混乱,非法行医抬头,游医药贩泛滥,公共卫生工作难于落实,农民就医安全得不到保障。为切实改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年以来,我们以“统一规划、理顺体制、规范建设、加强管理”为重点,以“三制、四有、七统一”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通过加强卫生所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拓展服务职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一是建立了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结构稳定的乡村医生队伍。20*年以来,我们在乡村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上下了很大功夫。首先,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核定村医编制,逐步建立健全了村医准入制度,所有乡村医生均通过公开考试择优招录。截止20*年11月底,全县共有乡村医生875名,保证了每个村卫生所至少有2名村医,农村配置村医比例达到了千分之一点五。其次,通过加强乡村医生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了村级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目前,全县90%以上的村医参加了省教育厅和卫生厅举办的基层中专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医学教育,乡村医生的教育、使用、管理逐步走入正轨。三是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县财政对村医的补助从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了100元,在此基础上,乡镇也制定了配套激励措施,如腾越镇实行“下保底250元,上不封顶”政策,明光乡从乡财政中每月增补100元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行,既提高了乡村医生的专业素质,又稳定了乡村医疗队伍,为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是村卫生所建设成效显著。针对全县村卫生所基础设施滞后的现状,我们按照“对全面落实村卫生所建设用地,全力抓好村卫生所业务用房建设的乡镇优先;对每个村卫生所建设给予不低于2万元补助的乡镇优先;对村卫生所巩固发展认识和管理到位的乡镇优先”的原则,逐年加大了对村卫生所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20*年—20*年,实施村级卫生所建设135个,占全县村卫生所总数的62%。20*年,中央财政安排建设项目20个,省财政安排62个,所有待建村卫生所即将完成达标建设。5年来,县级以上投入村卫生所达标建设资金174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54万元;援建项目101万元;地震恢复重建项目196万元;市级配套49万元;县级配套441万元,并为每个村卫生所配备了专用冷链冰箱。村卫生所的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20*年,省财政决定按每村7000元的标准为村卫生所配置基本医疗设备,预计2009年可兑现。

三是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得到巩固和夯实。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的推行,巩固和夯实了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理顺了乡、村医疗机构关系,村卫生所的产权和性质得到进一步明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现在,全县217个村卫生所基本上实现了集中办医。乡镇更加重视卫生服务管理工作,强化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管理职能,有效拓展了村卫生所的职能,全县村级计划免疫工作正在逐步加强,传染病疫情得到了更好的监测和控制,项目病人跟踪管理工作开展较好,妇幼保健等各项公共卫生工作落实更加到位,针对农村群众的疟疾、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战役深入推进。同时,通过建立健全转诊制度,扩大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范围,发挥了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和设备优势,解决了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实现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相互补充。

四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就医环境明显改善。20*年以来,通过实行村卫生所“三制、四有、七统一”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管理,村卫生所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通过大力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治理,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农村“乱办医”、“办医乱”的现象得到遏制,农村医药市场明显净化,农民用药更加安全。通过明确规范村级收费标准,村级医疗机构乱收费行为得到根本性扭转,切实减少了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改善了医患关系,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大为减少。

五是实现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践证明,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是顺利实施新农合村级门诊补偿工作的重要条件和基本载体,反过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加快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工作进程。20*年9月,我县被列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0*年1月正式启动实施后,我们以“小病不出村”为目标,将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向村级倾斜,引导参合农民就近就便就诊,并逐步扩大村级用药目录,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改变了村级卫生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实现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现在,全县92%的参合农民门诊患者已在村卫生所就诊,年诊疗81.97万人次。20*年以来,全县村级新农合门诊总费达5818.13万元,累计拨付村卫生所门诊补偿费21*.9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反哺和带动作用日趋明显,极大的增强了村卫生所的生机与活力,一些跌入低谷的村卫生所正逐步走出生存困境。同时,通过新农合采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措施,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消除了村医以铺为点、以家为点的变相行医行为,进一步巩固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尚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内涵,离一体化管理标准相距甚远。大部分村卫生所“三制、四有、七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有的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只管业务和人员,不管财务,导致部分村卫生所财务混乱,分解新农合处方、乱收费等套骗新农合资金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工作基础薄弱,服务能力与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差距还大。目前,部分村医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医疗技术水平不高,加之卫生所医疗设备陈旧老化,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三是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部分乡镇对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卫生所的发展;部分村卫生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导致公共卫生工作有所弱化。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全县村卫生所的发展很不平衡,甚至存在流于形式、名存实亡的现象。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四是合管办管理不到位,结构不合理,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设施设备不足。

二、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加快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进程

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事关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责任。村级卫生所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和基石,抓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发展卫生事业意义深远。实践证明,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是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有效办法,能有效增强应对和处置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列入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来抓,将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村(居)委会参与、卫生院组织管理、村卫生所主动实施”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抓好本辖区内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全面加快村卫生所建设步伐,坚决取缔非法行医,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巩固农村卫生公共体系建设成果。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督导的力度,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处理、上报。各村(居)委会要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管理好本村的医疗市场,无偿提供村卫生所建设用地,并协助做好村卫生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研究工作抓规划,部署工作抓责任,落实工作抓进度,检查工作抓实效”。县卫生局要指导好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定期业务指导,切实抓好依法审批和医疗市场秩序管理。卫生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消除畏难情绪,一方面倾听广大农民群众和村医的诉求,另一方面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适合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发展的新路子、好办法,促进此项工作的稳步健康开展。

(二)准确把握工作内涵,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围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内容,积极推行“三制、四有、七统一”管理。要抓好行政统一管理、业务统一安排、人员统一调配这个核心,增强政府抓卫生工作的能力,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村卫生所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要抓住财务统一收支这个关键,做到财务规范运行,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降低农村医疗费用负担,确保村卫生所长足发展。要抓住药品统一管理、收费统一标准这个热点,严格执行药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集中配送制度,严格质量管理和价格政策,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药、安全药、廉价药。要加强日常监管,抓住农村医药市场整顿这个难点,规范、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提高广大农民就医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村医合法权益,为村卫生所的发展保驾护航。要加快推进村级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人员聘用制、浮动工资制,充分调动村医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准确把握农村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突出公益性质,把履行好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的职责摆在首位。要按照卫生区域规划的要求,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从严审批和控制乡镇个体诊所数量,合理布局农村医疗机构,优化农村卫生资源。乡镇原则上不设立民营医院。要加强乡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加大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力度,加强对乡村卫生人员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要持续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作用,在完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创新管理上下功夫,在防范基金透支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率,有效解决农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三)强化村级卫生服务硬件设施建设。要消除畏难情绪,克服“等、靠、要、怕”思想。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各乡镇要积极做好业务用房不达标的村卫生所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经费。涉及“8.2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项目,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质量要求,确保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不断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村级卫生所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要求,规范乡村卫生所的各项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和处方管理。县卫生局要积极鼓励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纵向合作,促使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向乡镇延伸,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服务向村级延伸;要继续加强乡村医生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依法执业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尤其是医疗技术水平;要加强村医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管理,制定村卫生所及乡村医生的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促使所有村卫生所都具备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转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步处理的能力,让农民不出村、不出乡就能享受到较好的卫生服务。

(五)加强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县卫生局、合管办要认真执行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效监管措施,加大对村卫生所的监督管理。要畅通农民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村卫生所挤占、贪污、挪用、截留、骗取、瞒报、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第8篇: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健全;医院;物价管理

前言:医院物价管理是医院执行收费标准的基础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医院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效益,必须要加强医院物价管理的工作,重点完善物价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法规和合理应用物价政策,从而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目前,在物价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以下我将为大家解析医院物价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强其管理工作。

1.医院物价管理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物价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不足

医院物价管理部门的组建较晚,大多数管理人员并不是专业性的人才,对物价管理的系统性理论知识掌握不足,而且缺乏一定的经验。因此,物价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还是有一定的局限。

1.2对物价管理的工作不够重视

在经营的管理经营中,少数领导认为,物价管理就是成本加收人,忽视了国家规定物价管理的政策。在日常工作中,大多情况只是应付检查和处理投诉。因此在物价检查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乱收费的现象。这类问题的根源就在于,高层领导者除了缺乏物价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外,对物价管理的工作也不予重视。

1.3物价管理制度不健全

由于对物价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同时物价管理的制度不健全,在实际情况中,经常出现多收费、错收费和少收费现象,主要是因为检查的项目中的范围不是很明确,它的收费标准不确定,导致医护人员的理解偏差。有个别项目设定了自立收费,但是在实际中难以把握,有时候需要分解收费,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区分不够明确很容易会造成重复收费或者扩大收费。由于管理漏洞,制度不严格,导致某些岗位工作人员设立帐外帐,设私人小金库。造成这类情况的原因除了医护人员的理解不够,主要是因为物价管理的制度不健全引起。

1.4医院服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医院临床设施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监督岗位,对于特殊性患者和常规患者使用的材料没有明确的区别。院方不能根据物价的变动的实际情况而及时做出调整,以及在日常中发现的小问题不予重视,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信息分岁冬不全面。医保方面没有根据国家医保政策执行,这样不仅会使患者投诉,也会影响医院的社会地位。

2.解决当前医院物价管理工作问题的对策

2.1加强物价员收费规范的知识培训

专职物价员需认真学习和贯彻政府医疗收费政策,吃透价格文件精神,正确理解、掌握收费项目的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说明。不仅要与物价上级主管部门多沟通交流,还要深入临床一线,了解临床医技科室收费的情况。把握好医院正确合理收费的大局,自觉维护好医院和病人的利益。医院还要成立临床医技科室的兼职物价员队伍,定期召开例会,讲解有关物价、医保政策,分析科室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方法。通过每次例会能使兼职物价员真正熟悉医院的物价管理制度,也能正确掌握本科室的收费标准。同时通过例会,兼职物价员可以把工作中发现的收费不合理情况及时反馈给物价管理部门,使之了解临床一线科室收费的第一手资料。目前,定期的例会已成为管理部门和科室之间有效沟通交流的桥梁,效果显著。

2.2加强领导对物价管理工作的重视

由于对物价管理的工作不予重视,物价管理出现方方面面的问题。目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仅是看病难,更是看病贵。随着患者们在医疗消费中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和医疗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完善,医疗物价管理应作为治理医疗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因此,医院各级领导应该将物价管理纳人议事内容,加强对物价管理的工作。

2.3构建全面的物价管理体系

首先,医院要科学构建一个强有力的价格管理委员会,且完善相关的价格制度,委员会成员从各科室负责人中选取,医院院长及副院长共同管理该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承担起监管医院物价、审定收费项目、改善医疗服务价格、处理物价投诉等工作的责任。其次,医院专职物价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医院各关键科室的物价管理工作力度,且各科室兼职物价员(护士长或总务护士)在掌握医疗内容时,还要理解收费项目的收费含义,从而对物价政策具体落实、调整以及监督等工作的有序开展进行保障。第三,医院应将各科室物价管理人员的职责一一落实,且实施岗位责任制。比如说医院的物价管理工作主要由物价部门负责;而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数据的维护工作则由信息中心(计算机中心)负责;可收费耗材、卫生收费价格维护的工作则由医学工程科(设备科)负责;药品价格维护的工作则由药剂科承担等等,但是医院需要保证各临床科室兼职的物价管理人员将各科室的物价收费标准的责任承担起来。

2.4强化物价服务工作

医院需要完善价格咨询及投诉管理制度。医院应该从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收费咨询及投诉服务流程,当患者对收费项目提出疑问或者存在异议时,则应该先后导诊台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如果导诊台无法处理时,再由相关的科室进行处理,当科室内部还是无法进行处理时,再由物价管理部门进行协调,但是需要注意工作人员应该积极回答患者提出的疑问,并且调查后马上对物价投诉事件进行处理,且给予答复。导致物价投诉事件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患者或者医务人员没有全面认识物价政策,因此物价管理部门应该及时对一线医院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其给患者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而避免出现物价投诉事件。第二,医院还需要建立健全患者的每天清单制度。医院物价部门应该要求医院的全部门诊或者住院科室将清单详细提供给患者,并且患者在结束诊疗时,不仅给患者打印发票,还应该将清单详细地打印出来。而各科收费处也应该将住院患者的每日收费清单打印出来,并且在患者出院时将总明细清单打印出来,避免产生医疗纠纷事件。

结语: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不少,不仅不利于医院的长期发展,同时还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对此,各大医院应该根据自身医院物价管理现状制定对应的处理措施,促使医院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方莉.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2(18):93一94.

第9篇: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容,涉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转变。为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地,为加快建立国家提出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决定在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范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以乡镇卫生院、社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1、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遵循公益性原则,把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2、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推进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物、保障制度综合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新的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4、坚持近期重点改革任务与远期制度建设目标相衔接,分阶段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实施目标。

5、坚持以为单位,统一组织属地实施网上基本药物采购,实现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大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性疾病的诊治工作(有条件乡镇卫生院可直接承担村级卫生室的工作)。

社卫生服务网络,坚持“统一规划、控制总量、利用存量”的原则,打造“社卫生15分钟健康服务圈”。为社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管理和诊疗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卫生服务。推行家庭医生责任制等服务方式,逐步成为居民健康守门人。努力推进社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与社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机构合理分工、相互合作的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一)建立“定编定岗不定人,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

1、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一是总额控制。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标准,按照上级编制、卫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要求,并结合实际,核定卫生院人员编制。二是明确人员比例结构。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医师、药剂、医技、护理等)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0%,其中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占编制总额的20-40%(以上比例如有新标准出台,适时进行调整)。

2、社卫生服务中心

一是核定人员编制。社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印发<社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机编办发号)及其他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确定社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配备核定标准。二是科学设置岗位。社卫生服务中心的岗位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可设主任、副主任(兼任)各1名;专业技术岗位可设全科医师、中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医技人员(药剂员、检验员)、护理人员若干名;工勤技能岗位根据需要适当设置。

3、聘用管理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卫生服务中心采取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绩效评价,合同管理。受聘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资质条件(社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及编制,可结合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的转型与改造中调整解决)。

(二)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

1、工资补偿:

一是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待遇由政府核定支付,其中防保人员工资按100%核定,其他人员的基础性工资按100%支付,其余部分以绩效工资形式支付,二是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号),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年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两级财政按照目前财政分配管理体制标准匹配。三是社卫生服务中心凡政府举办的,其医护人员基础工资部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同级人员标准核定支付,其他部分以绩效工资形式支付。

2、运行经费补偿:

为保证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卫生服务中心正常运营,在核定基数的基础上,按、两级财政目前分配管理体制标准支付日常运行经费。

3、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卫生服务中心的补偿:

凡经、两级政府批准,由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卫生服务中心,实行药品差价补偿方式,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用药基数,、两级财政予以补偿。

4、药品配送:

乡镇卫生院和社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基本药物统一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配送工作由社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每月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卫生服务中心依据基本药物目录,按时向社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上报药品采购计划,由管理中心汇总后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逐步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完善一系列监督管理措施。基本药物由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中标的药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管理中心建立药品采购专帐,及时和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用药单位进行结算。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和药品配送全部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对医师基本药物规范使用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基本药物管理工作,加强基本药物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在开具处方前,要主动询问居民使用基本药物意愿,尽量引导居民使用基本药物。

四、建立医药卫生监管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一)建立医药卫生信息系统

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建设为着力点,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通互联、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利于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

1、建立统一的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以乡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容,以重点人群为服务对象,以社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服务机构,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记录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办发[]号)等规定,建设全社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服务)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

2、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为基本框架,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3、建立和完善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大力推进电子监管,实现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全过程的监控。

(二)建立医药卫生监管体制

一是继续加强公共卫生监管和医疗执法监督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二是加强药品监管,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手段,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追究。三是完善医疗保障监管,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四是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监管,促进规范发展。五是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药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进行评价和监督。

(三)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等要求,绩效考核要充分体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容主要包括政府管理职能、公共卫生服务效能和医疗服务效能。绩效考核按照级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容及标准、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等进行。级考核旗县,旗县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和社卫生服务中心对社会所提供的服务挂钩,使职工收入水平与其技术能力,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挂钩。

探索在基层医疗机构试点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并在全范围逐步推开。

五、工作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布署,统筹安排,把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降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的重大举措。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基础建设,是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根本保证。保基本、强基层、建制度是政府医药卫生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强而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依照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卫生、编制、经贸、财政、人事、劳动、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保障支出,强化资金管理

政府切实保证改革所需资金,对于国家、、、四级投入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设立专户,确保投入和使用。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