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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属地化管理原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安全监管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规范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对于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市)政府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基层机构建设任务,做到“五落实”,即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办公场所落实、办公设施落实、办公经费落实,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二、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监管责任
市安全生产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建设、交通、农机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下放监管权力,延伸安全监管职能,特别要按照相关规定,逐步将通乡通村公路、城乡燃气(含沼气)、农村建筑施工等纳入监管范围,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安全办主任及安全监管员、村和社区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权力,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安全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副主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安全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乡(镇)长、副主任是其业务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业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业务分管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村、社区负责人对辖区安全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建立健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工作网络
(一)建立健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副主任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办)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单设,也可设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并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配备2至4名专(兼)职安全监管员(人员配备以内部调剂为主),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辖区安全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设立安全协管员。一是在全市各乡镇所辖村设立安全协管员(原则上配备兼职人员1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在全市各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设立安全协管员,定为公益性岗位,从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群体中择优招录。社区安全协管员的配备使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全市暂配备200个,如有不足可视情况另行研究。
村、社区安全协管员由村、社区直接领导,接受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的业务指导,对本行政村、社区的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村、社区安全协管员除正常工资外,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由区、县(市)政府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适当工作补助。
(三)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市和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建设、交通、农机等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业务指导,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员及村、社区安全协管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原则上每年轮训一次),使之业务水平适应安全监管工作需求。
四、完善和规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清、任务明。一是建立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图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表、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点)重点监控网络图等3个图表,年初对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年终严格考核、落实奖惩。二是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台账、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台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账、三类人员(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台账、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账、事故管理台账等7项基本工作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补充更新,确保其及时准确反映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三是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告诫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及信息反馈报告制度等12项基本工作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补充完善,确保这些制度与实际工作相适应。
各区、县(市)安监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实行委托执法,在条件成熟时确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的执法地位,赋予与其监管职责相称的安全监管执法权,保证责权统一。
五、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业务工作
(一)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监管范围内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职责范围以外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县(市)有关部门。
1、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强化安全主体责任。
安监工作重在预防,尤其是要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管理,注重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安监办组织与辖区近1000家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在去年完成6家企业标准化创建达标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在街道内部,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街道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落实领导带队检查与值班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同时,明确各网格责任人职责,实行安监办人员包保网格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全街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2、注重安全执法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对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监办人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每天巡查,每周跑一片,每月跑一遍的方法,对辖区实施经常性的安全监管;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坚持现场督察、问题现场解决,保持安全信息的及时上报。同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下半年开展的“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多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集中检查,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并多次开展辖区内二次装修、电梯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到目前为止,我们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8次,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点2处,收缴烟花爆竹5余万发;到目前为止,共检查单位近1456家,排查出隐患46处,已当场整改35处,已限期完成整改11处,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有力的维护了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局面。
3、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深化安全重点工作
安监办在完成上级安监部门及街道领导交办的日常工作外,紧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突出做好重大隐患排查与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除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我们注意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强问题解决。今年以来,借助区安监部门、消防部门以及辖区公安、工商、城管的力量,重点对绿都商城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对市委大院D级危房、地铁2号线及花园宾馆的拆除项目进行安全保障。此外,我们还专门邀请专家,对辖区21家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培训,虽然推进难度很大,但我们仍然在大力推进中,目前已完成4家任务。
4、拓宽安全宣传思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我街道的安全宣传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消防体验室建成投入使用、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克服以往安全宣传形式单一,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的缺点,特别是安全月期间,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除在辖区主要路口和小区悬挂了横幅,利用辖区单位户外大屏幕播放安全警示标语及警示片,6个社区分别在社区画廊及辖区单位宣传园地中出了宣传专栏,并积极组织筹备了其他宣传教育活动外,通过与企业联办,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应急演练等多种宣传教育活动;6月9日,街道还在鼓楼门前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真正将安全知识送进辖区、传到个人。截至目前,安监办已完成外宣稿件34篇,超额完成宣传任务。
2014年工作思路
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形势十分严峻,共发生了2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5起2人死亡的工矿商贸和建筑事故。为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包河工业区(骆岗街道)研究,决定于4月底前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从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包河”、“幸福包河”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各居村、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强化“守土有责”的属地监管意识,亲自抓、负总责,绝不能麻痹大意,疏于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形成合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市发生的几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从事故中查找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控制事故多发势头,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周密部署,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居村、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和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整改活动,并对检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验收。全面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
2、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对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4、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明确隐患检查、报告、登记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和验收机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5、职工安全教育情况。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特殊岗位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工人,严肃处理无证上岗的行为。
6、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督查力度
包河工业区(骆岗街道)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居村、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一)督查内容。主要督查各级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履行情况、“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督查分组。督查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确定相关部门为牵头单位,督查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28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督查方式。
1、督查组听取被督查单位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自查工作等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基层和企业进行实地检查,现场督查企业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各督查组分别督查1-2个居、村和3个以上生产经营企业。
3、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并负责跟踪督办整改到位。
4、督查结束后,各组牵头单位将本组检查督查情况进行总结,于2011年4月28日前将检查督查情况报至安委办汇总上报。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以生产经营单位(含学校、医院、影剧院等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事业单位,下同)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为支撑,以网络信息系统为平台,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部门实时监控为核心的新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情况能掌握、过程能记录、责任能明晰、监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3年11月)
各责任单位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组建“两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细化工作职责、内容和程序,进行动员部署。
区政府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二)调查摸底,分类分级(2013年11月-2014年2月)
1.摸清底数。按照属地原则,各街办乡、管委会分别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其类型、规模、产品、原材料、安全生产相关情况等基础信息,督促填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建立基础信息电子档案;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同步开展调查,为分类分级监管奠定基础。
2.分类汇总。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分类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按工业生产、矿山开采、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程建筑、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人员聚集和其它共9大类进行分类统计(附件2),建立基础台帐。
3.监管分级。在9大类企业中,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风险高低和难易程度分为重点监管、一般监管和自主管理三大类。
(1)分级及监管权限划分
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以及其它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按规模大小、风险高低、安全监管工作难易程度分A、B、C、D四级。A级按行业分类由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B级按行业分类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C级按行业分类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D级按行业分类由乡镇(街办)负责监管。
一般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指重点监管以外的风险程度一般的中、小型生产经营单位。一般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由县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自主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指风险程度不高的小型、微型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由乡镇(街办)负责监管。
(2)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分级确认
对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按行业进行分类统计,确定纳入本级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和建议由上级部门监管的名单,并填写《分级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确认表》(附件3),报区“两化”体系建设办公室。
区“两化”体系建设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单位上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研究确定由区级负责监管的名单,提出建议由市级负责监管的名单。
(三)编制指南,培训人员(2013年11月-2014年3月)
1.编制指南。按照省安监局分行业编制的《隐患排查指南》样本,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本行业隐患排查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个性化的隐患排查指南,明确排查事项、排查部位、排查频次、治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为录入“两化”系统作准备。
2.建立信息管理员和信息员队伍。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解放路步行街管委会根据工作任务确定信息管理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信息员。
3.分级培训。区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解放路步行街管委会的信息管理员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员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基本信息录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的方法及步骤、数据库操作等。
(四)登录系统,两化融合(2014年4月1日-2014年12月)
1.各级信息管理员、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员登录省“两化”管理系统,填写注册信息进行初始注册,经审核通过后登录该系统,并补充完善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相关基础信息。
2.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系统提供的《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或本单位编制的《隐患排查指南》,实施不漏项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录入系统。
3.各监管部门根据分级监管权限,对监管对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程实时监管。对系统反映连续15天没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有针对性地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文书上传系统。
(五)总结完善,全面覆盖(2014年12月-2015年12月)
“两化”体系建设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系统运用。从2014年12月起,请各责任单位分别制定“两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行。2015年实现“两化”体系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是区政府确立的一项安全生产重要制度。为强力推进全区“两化”体系建设工作,区政府成立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和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解放路步行街管委会及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区“两化”体系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两化”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推进。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建设“500亿50亿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主线,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最终实现“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四年迈大步”思路,年各项创建工作考核合格,2012年,街道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
二、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街道成立了创安”领导工作小组,根据创建安全社区工作需要。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科,具体负责创建“安全社区”活动的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由各村主任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三、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2工作职责:一是按照建设规范化安全社区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落实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宣传教育,使广大居民提高创建安全社区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安全社区的各项活动。城建移民办、城管科、财政所、社会事务科、经济发展科、工商业发展科等科室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街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由安办负责人易秋霖任办公室主任,街道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村(居)委会、相关单位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社区建设实施依据
1.安全社区建设实施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办发〔〕45号)和《市安全社区建设评定标准(试行)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20号)
2.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实施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中国职业安全健康会出台的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全社区评定指标(试行)
3.创建对象:城区以一个街道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
评定分数达到70分为市安全社区创建考核合格;评定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4.达标条件:经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升公民安全意识,高度重视。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途径,落实建设“平安实现“50亿目标、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基础工作,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健康的宏伟工程。街道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各类企业已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旺季,同时,二季度天气逐渐转暖,大风、暴雨、高温、潮湿等恶劣天气较多,这些都给港区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新压力。这一时期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警钟常鸣,长抓不懈,按照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四大战役的总体部署,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夏季战役,集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海洋渔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确保夏季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检查的方式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与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推动“双基”工作落实相结合,与推行安全标准化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基层单位自查和政府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方法进行。
(二)检查的内容
1、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特别是冷藏厂液氨、加油点、海上客货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海洋渔业、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按照“六个不放过”的要求,不间断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4、汛期灾害预防情况,特别是对所属水库、塘坝、河道、大口井等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
二、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夏季战役”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实施网格化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港区安监办根据《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配档表的通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逐级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
港区安监办加强与各单位沟通协调,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划分出覆盖全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网格,确保网格划分在空间上无空白、无重叠。
港区按照市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评级活动,对不同级别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类指导和监管,逐步建立企业为主体,规范为重点,执法为保障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二)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及早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隐患点,严防各类事故灾难发生。
各村各单位要全面掌握病险水库、危桥(涵)、危房、危险路段等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情况,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制度,落实监控措施和监管责任;加大对港区内的河道、排水管网的清淤、疏通、维修和养护的工作力度,做好高层建筑、加油点、特种设备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要加强“九小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检查落实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认真收听收看天气预报,落实大风大雨等异常天气的预警和防范,严防各类安全事故。
(三)认真组织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按照省、市及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及早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好优秀安全文化产品,到基层展映、展演、展播和展示,将安全知识送到基层群众手中。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提高基层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做好港区“打非、治违、抓责任”工作,突出抓好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项安全执法检查活动。要以落实南发〔2012〕8号文件为主线,加强机制、能力、队伍“三项建设”,推进执法、治理、教育“三项行动”,深入打好第二战役,抓好“打非、治违、抓责任”(“打非”就是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治违”就是查处治理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抓责任”就是层层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一是要按照青安监〔2012〕37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对危险化学品、海上客货运输等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项安全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安全行政许可证办理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承包租赁情况以及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二是要继续按照“六不放过”的原则排查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安全保障资金和技术装备投入,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四是要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强化和规范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三、检查时段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第二战役”三个重点时段的重点工作,适时组织好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实效。
1、4月20日—30日,制定港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第二战役工作方案,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及大检查活动。
2、5月1日-31日,搞好“五一”期间旅游景点、海上客货运输、渔家宴、灵山岛内运输车辆等安全督查,重点管理积米崖至灵山岛客货运输船只及岛内运输车辆;认真开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做好企业摸底工作及企业自查自评,完成试点企业评级工作;搞好信息采集,逐级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
3、6月1日-30日,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四、有关要求
1、全面排查确保检查效果。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严格检查。要按照“六不放过”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自查。通过全面排查,切实把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基本情况、事故隐患情况,特别是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各类隐患点,全部掌握起来,做到有部署、有方案、有措施、有检查、有督导、有总结。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采取富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加强隐患的治理和监控。对排查掌握的事故隐患,凡是有条件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得拖延。对重大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尽快治理,并采取相应的除险加固措施,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对于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整改完成的,要采取非工程措施,派人严防死守,加强监测,严密监控。对于因整改隐患不得力、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针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抓好城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调整了我局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从组织上确保了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同时,结合市局印发的《xx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6年xx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城区水利工作实际,及时印发了《xx区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辖区各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落实人员和完善了安全制度,为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按照安全管理要求,扎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水利安全工作层层分解,城区农林水利局与各镇水利站、国营水利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城区政府签订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辖区水利工程、在建水利工程落实专管人员和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三、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安全预防预警工作
为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在汛前和汛期,组织人员对辖区31座水库和2座较大型山塘、5座除险加固水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农村人饮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同时组织各镇水利站、国营水管单位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作了及时整改。
四、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要求
2016年上半年,根据xx市水利局及各级安委办下发的文件,我局及时转发和印发通知到辖区各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xx区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邀请了武汉博晟公司派员到青龙江水库做现场指导;做好汛期和“三月三”、“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参加xx市举办的 “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活动中发放有关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现场答问等活动,使我城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取得进步。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1、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加强城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目前我局成立有抗洪抢险应急队伍32名,各镇、街道办、开发区也相应成立了防汛抢险应急小分队。各应急分队都落实了交通车辆、救援器械、通信设备等应急救援必需物资。我城区还专门举办了2016年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防控基本知识培训班,聘请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对防汛抢险应急队伍进行了技术培训,从而提高了实战水平和抢大险的能力,保证做到发生险情,能快速反应,迅速到位,及时处置。
2、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城区政府及时编制修订印发了《xx市xx区防洪应急预案》、《xx市xx区抗旱应急预案》、《xx市xx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xx市xx区防御台风预案》等城区级防御预案,修订和完善xx区各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包括城区级1份、镇级5份、村级75份),同时结合城区实际,按“一库一案”修订完善了城区31座中、小型水库的防洪抢险预案,将防洪调度、抢险应急、物资储备、人员转移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而不断提高我城区应对汛期防洪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安全意识
今年6月8日,我局组织人员参加在xx市民族广场举办的广西暨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活动中,发放山洪灾害防御手册、防汛宣传手册、饮水净化宣传手册与宣传单等资料,开展防汛及山洪灾害与饮水安全知识现场答疑等形式,使广大农村群众了解掌握到防汛抗旱知识和饮水安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约2000多份宣传资料。通过普及饮水安全知识和防汛抗旱知识,进一步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镇安全隐患重点单位专项整治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我镇“铁网二号行动”上一阶段的工作,并对在上一阶段排查出的C、D类生产性安全隐患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作进一步动员。等一会,县安监局高级工程师林炜老师将为我们讲解安全隐患重点单位专项整治的有关事项。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开展“铁网二号行动”以来取得的成效
前阶段,我镇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我镇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以中小企业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的“铁网二号行动”。
一是组织机构更加健全。我镇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尤其开展“铁网二号行动”以来,针对人事调整的实际,我镇立即调整了镇安委会成员,成立了昆阳镇‘铁网二号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办局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健全,镇级安监机构已搭建完毕,专职安全员上岗到位,基层组织建设趋向成熟,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已延伸至办事处、村(居)、行业协会、企业。通过组织机构的逐级构建,层层落实,建立了立体式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是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印发了《昆阳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根据“分级管理、分线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涉及的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和水平。
三是事故隐患排查彻底。“铁网二号行动”实施以来,各办事处、各部门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了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出动了100余人次,分7个组分别对我镇7个办事处区域内的生产性企业进行了详细排查,特别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核查力度。在去年安全生产分类评定的基础上,共普查了有证企业519家,其中,D类企业39家,C类企业84家,B类企业339家,A类企业57家,并发出整改通知书222份。同时,编制了全镇辖区企业分布平面图,健全了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一览表,做到了全镇企业分布一目了然。加强对危化品、矿山企业的管理,设计编辑了“昆阳镇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分布动态管理图”,以绿、蓝、黄、红四种颜色分别代表A、B、C、D四类企业,基本上完成了镇域内77家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动态管理图上挂排工作,健全了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宣传教育及时到位。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我们通过播放新闻、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刊发安全简报等各种形式扩大宣传,前阶段我们在镇域主要街道共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刊发安全生产简报2期,使安全生产工作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二、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就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而言,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安全生产隐患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我镇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大多生产条件简陋,从前阶段的排查结果来看,我镇有生产性中小企业500多家,其中70%的企业厂房为简易蓬搭置而成,大多存在安全生产投入少,安全设施不到位,不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够明确,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等现象,这些企业的安全问题要彻底整改还需进一步努力。
二是企业主思想认识不到位。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在思想上还存在侥幸、麻痹心理,安全生产教育走过场,缺乏针对性基,甚至还些还认为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相矛盾;加上一些企业从业人员多为外来务工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只要有工做就不管工作环境,自我保护能力差,违章操作、违章驾驶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是安全监管力量薄弱。虽然我镇目前已构建了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但安全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而且这支新建队伍的执法力度还未建全,这又造成繁重的监管任务与相对薄弱的监管力量的矛盾,使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尤其是在当前正处于经济转轨、体制转换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的一些基础性、结构性、体制性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
三、狠下功夫,抓好隐患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
通过前阶段的工作,我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底子已基本摸清,我镇共有包括平阳冲件厂在内的122家生产性企业列为隐患重点单位,下一阶段,我们必须狠下决心,加大力度,抓好这批隐患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办事处、各部门要针对本次公布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重点单位,结合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总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相关单位,严格按整改方案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重点单位进行整改。各办事处、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存在隐患的C、D类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隐患整治重点单位的整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如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导致整改任务无法及时完成的,将从重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整改过程中,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追究当地办事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经过普查列为C、D类的各安全隐患重点企业,要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的心理,要树立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的意识,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进行自查、自改,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铁网二号行动”第二阶段是整改提高的阶段,我们要把C、D两类企业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全力打好隐患整治歼灭战。对C类企业,将严格对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五项基本条件》、《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逐个列出隐患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D类企业,要实行挂牌整治,确实整改不了的,该停水断电的坚决停水断电,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决不手软,决不留情。对那些高能耗、高污染、职业病危害严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和高危行业“三合一”的企业场所以及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该关闭的一律予以关闭,该取缔的一律予以取缔;对那些确实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同其签订整改责任书,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对民居“三合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组织力量,统一行动进行专项整治,对在民居内生产的高危企业,要坚决关闭;这次的整改工作我们是动真的,来硬的,抓实的,对隐患重点单位,我们一定要盯死咬紧,重拳出击,确保完成整改;对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一视同仁,一追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此次整改工作我们要确保B类企业事故隐患点整改率达到100%以上,C类企业整改率达到95%以上,D类企业整改率达到100%。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C、D类企业要求在10月25日前自行整改完毕,希望在座的负责人今天认真听取讲解,对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一、大力加强板房安置点安全工作
为了提高过渡期间灾民集中安置点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预防和遏制广大灾民再次遭受各类安全事故袭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小区灾民集中安置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小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小区置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科小区安置点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了相关责任人,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请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演练,对板房居民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加强了安置点用水、用电、用气、用火、防雷等安全,保障入住居民的安全过渡。
二、继续加大对城区安全生产的督查,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办事处安委会组织社区并牵头相关单位不定期对城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抽查,针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民营企业对安全工作也相当重视,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三、不断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协调市上相关部门及各社区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培训会议、并结合重大节日和全民安全月活动,加大对城区以防火、交通安全、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并利用电视、报刊、社区墙报、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办事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立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召开了由社区、辖区民营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社区和各生产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了行动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将专项行动落实到具体部门、项目,并认真进行自查和处置,切实排查和整治一批安全隐患;组织、安排、督查本单位对照所属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改。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办事处安办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加油站、加气站、罐装液化气经销门市部及烟花爆竹经销点,进行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救援体系等的“五查”活动,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对所查出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对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要加强危化品出入库房及运输过程中的监控;对烟花爆竹经销点要查制度、查消防隐患,督促其安全达标,重点查处非法销售和不规范储存;对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经销点要查制度、查职责、查消防隐患,严格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
办事处安办不定期对学校、商场等人员集中聚集的公众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其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制定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其负责人对其楼梯、过道、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并敦促其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