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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教育局通知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针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恶性伤害事故,根据当前校园安全卫生工作的季节特点和全省教育系统安全视频会议及教育局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在寒假前后和元旦春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排查整改,举一反三,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开发区中心学校通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主题,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了全区元旦安全工作大检查工作,我们认真组织,严密排查,扎实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元旦安全大检查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元旦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深化落实安全工作大检查,巩固提升各校安全工作的成果,全面做好全区各校安全工作,特别是元旦、春节、寒假放假前,各单位要以专题讲座、班(队)会、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旅游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极端天气防范、人身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不在野外玩火,严防引发森林火灾,不购买和食用“三无”及其他不卫生的食品,引导学生外出安全乘车,文明乘车,不参与刺激且危险性较大的游乐项目,确保人身安全。对学生家长(监护人)重点开展在校居家取暖、洗浴的用电、用火、用煤、用气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火灾、中毒、触电等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全区安全大检查活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在元旦、春节期间抓好全区教职工安全教育工作,重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校校长抓分管副校长,副校长抓科室重点部位的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事事讲安全,保安全。对学校的重点部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自查,做到查制度落实、措施的得力、排查隐患,确保实验室、微机房、办公楼、各种辅助用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强化全面安全意识,引导全区师生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二、制订方案,周密安排。
在元旦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中各校领导高度重视,各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贯彻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寒假前后和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精神,各校长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提出要求,制定了各校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做好安工作检查工作活动方案,各校(幼儿园)进一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存在盲区和死角,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隐患,一定整改落实到位。利用元旦有利时机,全区再次全面开展一次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建立隐患台账,一般隐患立即在假期进行整改,对较大的安全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校(幼儿园)重点检查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重点检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三)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各校(幼儿园)重点看是否建立校车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日常记录情况,落实冬季安全行车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制度落实情况。
(四)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各校(幼儿园)重点检查安保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技防、物防设施是否配齐配足并得到有效应用,是否建立并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五)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各校(幼儿园)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制定《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检查每学期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并针对近年来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责任制落实工作。各校(幼儿园)重点检查建立健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全面建立校内所有人员一岗双责安全管理制度,既搞教学、又管安全,既抓服务、又保安全,实现安全监管网格化、全覆盖、零死角,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全区各学校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校园安全知识》,各校还购买了校园安全知识挂图、宣传条幅、串旗、消防知识挂图、消防知识读本,分门别类地挂到各重点部位。增强了全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按照今年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依照安全工作的要点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制,在元旦期间集中做好安全工作大检活动期间,中心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全区范围内的重点及要害部位进行了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自然灾
事故、防失密、防投毒等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校的安全及稳定。
四、加大值班力度。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投资主体多元化,办矿形式多样化,特别是一些非煤企业涉足煤炭开采,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课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52号),根据近期煤矿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对中央企业投资控股煤矿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一次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题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中央企业投资控股煤矿的基本情况。
1.中央管理非煤企业在进入煤炭开采业之前的主要经营范围。
2.中央企业直属、独资和控股煤矿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
3.中央企业总部与直属、独资和控股煤矿的隶属关系、所有制形式、管理体制。
4.中央企业直属、独资和控股煤矿生产矿井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建和规划矿井情况;矿井主要灾害及防治措施、从业人员素质及培训等情况。
5.中央企业投资控股煤矿的其它基本情况。
请填报附表1.1、1.2和附表2。
(二)中央企业投资控股煤矿的安全管理状况。
1.中央企业投资控股煤矿的安全生产现状。
2.中央企业直属、独资和控股煤矿内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3.中央企业直属、独资和控股煤矿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构成情况。请填报附表3。
4.中央企业直属、独资和控股煤矿"十五"以来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煤矿事故明细。
(三)中央企业投资控股煤矿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措施建议。
1.中央企业投资控股煤矿接受相关部门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包括:安全工作的体制机制、监管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2.中央企业总部对所投资控股煤矿安全管理方式方法及所存在的问题。
3.中央企业投资控股煤矿自身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4.中央企业投资控股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在哪里?是否存在"盲区"?
5.对做好中央企业投资控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意见。尤其在体制、机制、监管等方面有什么建议?如何更好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二、专题调研方式
在书面调查的基础上,适时选择部分中央企业投资控股的有代表性煤矿进行实地调研,从而为下一步出台加强相关工作的意见做好准备。
三、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是理顺完善了区级监管体制。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工商、质监、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24个部门和全区12个镇办为成员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核定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6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从而建立了层级明晰、职责明确的区级监管体系。
二是充实强化了镇办监管职能。在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加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牌子,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镇办安监站长兼任,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配合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做好村、企信息员的培训和使用等工作。同时,为解决好食品经营企业点多面广,监管部门执法力量缺乏的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24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充实到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问题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并配套出台了《张店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延伸布设了村、企监督触角。在各村(居)、企业聘请具备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同志,兼任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主要负责本村(居)、企业的食品安全情况收集、信息报送及情况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张店区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已达279人,基本形成了一支覆盖所有村(居)和部分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搜集和反馈队伍,并已在日常巡查和摸底排查中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淄博市张店区编办 E:CWK)
邹平县“三个强化”助推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检查
一是强化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规定,梳理出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具体职责,充分把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工作有关要求。
二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共同研究,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明晰检点。以单位自查,查找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社会调查,了解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评价意见;以实地检查,深化各项治理整顿,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共同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在完善县级联席会议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健立健全县、镇(办)、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细化部门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农村延伸。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各监管部门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邹平县编办 曲庆光 E:LDQ)
莘县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专项检查
莘县编办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食安办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分单位自查、社会调查、资料分析、实地检查等阶段逐步展开。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落实“三定”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相关措施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联合检查组通过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各单位上报的职责和履职情况自查报告,分析各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对其具体的评价,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实地检查阶段,通过听取各部门的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情况,进一步了解各部门履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最后,联合检查组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上报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逐渐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莘县编办 E:LDQ)
日照市东港区对17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履职检查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开展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这次履职情况检查一改过去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的方式,而是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走访监管对象20余个(家)、访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开展社会调查问卷600余份,全方位,多视角、客观地检查了各部门的履职情况。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区存在着监管力量缺乏与经费不足;法规政策不完善;部分职能分散交叉,权责不清;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各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缺少具体的监管文件规定,容易出现大包大揽,过度作为,出现监管错位、空位,不利于工作开展。针对检查梳理出的问题,东港区编召集主任办公会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问题解决意见及办法,并把问题反馈到各镇、街道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出整改时间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整改落实。
通过科学地进行履职检查,一方面及时调整部门间职能界定不清、职能监管空白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履职监管,促使各部门准确履行职责,切实管好管住该管的事。(时桂英 E:WT)
昌邑市编办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市编办、监察局、食安办抽调6名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召开检查组成员和拥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分管领导培训会,学习省、市检查精神,熟悉监管职责,为更好地开展检查打下坚实基础。针对部门和镇(街道)职责的不同,分别研究制定了11大项、22小项检查指标。
二是明确检查步骤。首先是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履行职责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汇报。重点了解部门(单位)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监管空白等方面的问题。其次是召集具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在具体监管过程中有没有越位、缺位、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了解在履职过程中的难点。从部门(单位)提供的监管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2-3个单位,进行走访。再者是通过查看单位年度总结、科室总结、有关监管材料等,检查部门(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是否全部落实到相关职能科室。对照检查指标,查看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从本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分别选择10名代表、委员进行走访,倾听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重点走访提出建议、提案的委员,了解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管对象时一并进行社会调查。本次检查共发放社会调查问卷75份。
四是做好情况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反馈给有关部门(单位),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安排专人跟踪督查整改的情况,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昌邑市编办 E:ZY)
济阳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获得肯定
一、坚持科学发展,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卫生体制改革今年将全面启动和整体推进,改革既是机遇,但更多的是挑战。尤其对于我们这种企业性质的医院而言,不确定因素增多,形势比较严峻。为有效应对改革和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我们必须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动总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要坚持科技兴院,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医院之间竞争的决定权和话语权就是技术,技术是医院的硬实力。虽然经过多年努力,我院的医疗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可喜的发展,但底子薄、不稳定、优势不强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必须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要高度重视重点学科建设,落实科室发展规划,致力于高新技术的引进应用,以创新和实干的精神,不断开拓新的领域,攀升新的高度。要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强化技术人才的后备队伍建设,保持合理的、可控制的人才梯队和技术接续,尽快形成一支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领军团队和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间力量。
要坚持安全发展,努力保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安全工作不仅关系病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成效也是医疗行业竞争的重要内容。去年,通过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安全检查、奖罚和投入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我们也要看到,在日常工作中,安全规范制度的执行还不够严格,安全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实现全年安全目标压力很大。我们必须将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发展,将安全作为第一目标追求,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能有丝毫松懈,确保稳定的安全局面,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医疗和工作环境。
二、坚持依靠方针,进一步提高医院民主建设水平
发展依靠职工,发展成果受惠于职工。随着医院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民主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医院民主建设也同步踏上了一个新台阶。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医院民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工民主参与医院管理和监督的意愿也会越来越强烈。职工与医院利益比任何时候都需要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加强医院民主建设,要切实维护和发展好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是落实依靠方针的具体体现。医院推进改革、制定政策都要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都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体现职工意愿,切实做到不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不出台、不实施。院务公开是职工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对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重大事项和管理过程让职工知情,接受职工监督,经得起职工评议,让权力在职工有效的监督下运行。
加强医院民主建设,必须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集中职工智慧和力量。无论今后形势如何变化、医院如何发展,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不能改变,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医院的方针不能有丝毫动摇。要通过加强医院民主建设,真正把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职工的智慧集中起来,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汇聚医院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充分发挥职代会的议事平台作用,把职工好的意见和建议收集起来,修改完善,保证医院科学民主决策,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完成医院的改革发展任务。职工代表是医院民主建设的重要力量,既要为医院发展建言献策,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担负起参政议政的责任,切实发挥好职工代表作用。这次职代会讨论各代表组严肃认真,从医院发展的大局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会后我们将整理和研究,尽快落实。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和谐医院建设
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管理措施,通过检查,可以达到相互学习,提高认识,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排查隐患,增添措施,增强防范能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强化管理,促进生产,促进发展的目的。
几年来,尽管上级对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和作用都作了严格的强调、要求,检查者本身亦对检查的方法和效果做了不少的完善和改观,但安全检查所要达到的效果总是不很明显,避重就轻,走马观花式的各类检查,总是不同程度地存在,以至安全检查的发现、督促、指导、警示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那么,应该怎样加强安全检查工作,提高检查效果呢?结合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一下安全检查工作的个人观点和体会。
一、首先要明确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秩序,是保障企业经济建设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安全检查是手段,其目的在于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存在状况,这是检查者首先要解决的思想认识问题。每次检查,要检查什么,通过检查要达到什么目的,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作为检查人员,应该先做到胸中有数。在安全检查中,常有这样一种情况,检查者和被检查者,只知道要检查的大概内容,对参与的那次检查的目的、意义并不十分清楚;这样的结果是,时间久了,检查的次数多了,检查者习惯了,被检查者松懈了、麻痹了、厌倦了。因此,每次检查之前,应采用开短会和现场动员会等方式,结合实际向检查者和被查者,讲明检查的目的意义,让每个参与者目的明确。
二、其次要明确检查的内容
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防范保护管理是否贯彻了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保护组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将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放在工作首位。检查企业生产作业现场环境及设备、物质的状态,及查企业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的标准要求。检查企业作业职工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如作业职工是否按相关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操作时的动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三、要突出重点
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的时间和过程都比较短,如果泛泛而检,势必走马观花,以至漏检和误检。因此,对安全检查应当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检查中应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应当突出人的行为,物的状态和安全工作的“软件”、“硬件”两个基本基础点。具体地说对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贯彻情况。对领导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认真开展全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对安全业务知识的学习、讨论、运用和推广情况。认真加强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重点治“三违”,反蛮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坚持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点针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整顿情况。加强各类设备设施的保管和养护,重点对生产劳动现场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软件”建设,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执行情况。协调资金,重点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更新设备设施和对维检、技改资金的计划、统筹、安排、使用情况。
四、要讲究方法
安全检查主要要克服形式主义,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有多种表现,有的满足于一般化要求,一般化号召,以文件来贯彻文件,以会议来落实会议,安全检查工作没有针对性;有的习惯与大轰大嗡,口号不断,花样不少,表面看声势很大,但不解决实际问题;有的甚至弄虚作假,为赢得上级满意,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说假话,报喜不报忧。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危害很大,它不仅使规章制度难以落实,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养痈遗患。那种“一问、二看、三谈、四查”的习惯做法,已很不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五、要发现问题
首先应从软件方面查找或发现问题。找出被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与上级的规定和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地方及问题;从劳动岗位上发现问题。找出被查单位或个人在劳动纪律、到岗到位、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或问题;要在设备设施上发现问题,通过被查单位现有设备维修、保养现状,找出设备设施方面存在的隐患或问题;生产组织上发现问题。找出在工艺布置、人员安排、劳力使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生产组织等一系列方面存在的不足或问题;从劳动现场及管理上查找或发现问题。通过对正在作业的现场抽查,查找或发现现场管理上存在的隐患或问题;从综合的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对被查单位的生产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问题的综合调查,从而分析该单位在某些方面存在的隐患或问题,并科学地掌握致险原因,危险程度,可能危害和应对措施。从科学的检测上查找或发现问题;另外运用既有的科学检测手段,对作业现场的全方位的检测和解析,发现或判定某个系统存在的隐患或问题。从细心地观察和日积月累的工作经验中查找或发现问题。
六、要提出意见
对查找或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应及时向被查单位、个人或业主提出正确的处置意见。主要是:
首先要有预防意见,对一般问题或可能出现的隐患的预防措施、方案;其次是整改意见。对事故隐患或已经可能发生、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另外巩固意见,为确保已整改的隐患不再发生而提出的保证措施;还有是发展意见。向被查单位提出的通过隐患整治而促进安全工作向前发展的方法、措施、重点;最后综合意见,向被查单位提出劳力安排、生产组织、现场管理、资金投入、设备更新、科技运用、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七、采取措施
1)一般防范措施。对事故的隐患及可能发生的灾害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2)特殊防范措施。针对事故隐患的现状、成因所采取诸如停产整顿、全面检查、布局调整等标本兼治的措施。
3)限期整改措施。针对已查明的隐患状况和缓急程度,要求被查单位定时间、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对隐患加以处理、整改的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社会治理,内务司法委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内务司法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打击防范并举、遏制毒情蔓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戒毒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五点建议。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发挥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于3月份就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为4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汇报提供了参考。
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5月14日,内务司法委联合代表工委组织召开了全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刘冬生主任,邵建华、沈利农两位副主任均对查找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常委会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内务司法委深入调研,几易其稿,协助常委会先后制订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意见收集梳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要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指定条文的通知》等,确保查找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截止10月底,通过深入查找,全市各地、各单位上报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事项共780余条(次),涉及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等200多部。内务司法委及时对代表、各单位查找出来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对共性问题及意见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给予重点关注,并及时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上报。同时在初步整理汇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涉及规范性文件方面的意见建议,已按规定转交常委会办公室及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处理。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诉讼中的矛盾和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机关及其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内在要求。人大司法监督的目的,在于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司法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公民权利义务的实现。为强化诉讼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内务司法委2014年就修改后的民事、刑事两大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
2013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
报告,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更新执法理念等五点审议意见。为了解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促进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尊重人权,10月份内务司法委对“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撰写了督查报告,为11月份常委会开展“一府两院”有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同时针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健全证据制度,完善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细化审判和执行程序,强化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方面作了较大改进的实际,为推进全市法院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内务司法委于7—8月对全市法院贯彻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全市法院落实相关规定、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的情况,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规范诉讼程序,健全办案机制等意见建议,为9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修订后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供了调研参考。依法处理涉法涉诉,既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监督“一府两院”公正规范执法的重要渠道。在日常工作中,内务司法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案件的办理作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督办涉法涉诉案件,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规范工作程序,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定专人负责登记,认真研究处理。在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转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办理,责成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报告件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此外,内务司法委还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报备的26件特定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尚未发现有明显的办案瑕疵。同时对《__市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运行实施办法(试行)》、《__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__市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督实施意见》、《__市地名管理办法》、《__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未发现有违法、不适当等可撤销情形;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等拟出台的法规条例做好征求意见工作。
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民生改善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诉求,才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喝上安全优质放心水一直是全市人民的期待,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4月14日,内务司法委主持召开了市七届人大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专题研讨“五水共治”的法治保障问题。在实地察看平湖市新仓镇河道整治工程之后,内务司法专业小组的代表们,充分肯定“五水共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对全市治水工作中如何加强对巨额治水资金的监管确保不出问题,“清三河”过程中如何科学准确计算河道清淤隐蔽工程土方量,如何加强对治水工程的监管及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督,如何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偷排污水和农村畜禽养殖排放污染问题,如何提高污水纳管率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如何完善政策法规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何提高市民水环境保护意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问题,提出了依法治水,落实责任;全面发动,全民参与;整合资源,强化保障;主动介入,加强监督;健全法制,严格执行等五个方面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肖培生市长的批示肯定。
近年来我市老年人口不断增长,养老问题已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去年5月,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政府加以落实。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跟踪了解政府整改落实情况,5月份,内务司法委就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各类养老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全市社会养老服务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改进的措施建议,为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残疾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各界应尽的责任。在今年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部分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作为重点建议由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进行督办。内务司法委多次深入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8月11日,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主持召开了代表重点建议督办会议。市发展改革委汇报了办理代表重点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打算,祝亚伟副市长表示市政府将加快协调配合力度,积极推进市本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建华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内容,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常委会有关领导和内务司法委的跟踪督办下,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已被政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可望在下一年内解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社会治理,内务司法委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内务司法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打击防范并举、遏制毒情蔓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戒毒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五点建议。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发挥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于3月份就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为4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汇报提供了参考。
为加快推进“科技兴安”战略,切实提高化工生产过程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控制化工企业事故的发生,逐步实现化工生产过程安全自动化控制,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09)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在化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化工生产过程大多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一些化工反应工艺过程复杂且蕴含着巨大的能量,一旦生产过程出现异常且控制不当,将会给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安全科技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和技术保障,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能对化工生产装置和设备可能发生的危险或措施不当行为致使继续恶化的状态进行及时响应和保护,使生产装置和设备进入一个预定义的安全停车工况,从而使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最低程度,保障人员、设备和生产装置的安全。这类安全控制系统以其可靠适用的设备和先进的控制技术已被发达国家石油和化工企业普遍采用,为此,在化工相关行业中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对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对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总体要求为,一要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灵敏度,当生产装置出现紧急情况时,安全控制系统能在允许的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发出保护联锁信号,对现场设备及装置区域进行安全保护;二是根据不同装置工艺安全等级的保护需要,选择相应安全等级的安全控制系统;三是不管是独立设置还是混合设置的安全控制系统,其安全联锁保护功能模块在生产过程中始终处于静态,不需要人工动态操作。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末,全市已建或新建、改建和扩建化工生产项目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以及聚合、裂解等且有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等工艺过程的;对其它装置或项目工艺过程,采用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第七版)评价,经现有的安全措施补偿后,其危险等级仍在很大及以上(火灾爆炸指数≥128)的;对不适用道化学法评价的项目可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其危险等级在高度及以上(危险度分值≥16)的,要根据安全风险程度等级选择安装不同类型的安全控制系统。
到2013年末,其他项目或装置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介质、剧毒、高毒和极度危害介质,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设施,其危险等级为中等程度及以上(火灾爆炸指数≥97),或其危险度评价法危险等级为中度及以上(危险度分值≥11)的,均要安装相应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对项目工艺(装置)确实安全、稳定等特殊情况不需要安装的,须经设计单位或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不需要安装的技术报告。
涉及上述情况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同时设计、安装相应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三、加快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行步伐的工作措施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建设项目,其设立评价报告应对建设项目工艺及装置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价划分,对符合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要求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委托安全设施设计时应同时进行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设计。
设计单位在编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时,要根据建设项目设立评价报告对项目工艺及装置的安全风险分析、风险级别和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技术建议,设计中要充分体现重要参数的测量、报警、自动联锁保护及事故状态下的紧急停车等自动化安全控制措施。
(二)进入施工和试生产阶段的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在《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补充有关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方面的专项评价报告和专项设计专篇,并在本《意见》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承诺。
(三)对已建成项目工艺及装置的企业应对对照本《意见》,对安装装置、工艺和依据安评机构按照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或危险度评价法得出的结果进行自评自报,并须经安评机构和设计单位确认,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符合安装要求的,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督促企业限期完成安装。
(四)2009年12月底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符合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要求的,换发许可证前必须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五)本《意见》下发之日起,生产装置发生化学品爆炸、火灾、泄漏,致使人员伤亡事故的化工企业,且符合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六)在本《意见》规定的期限内符合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要求的而未安装的所有化工企业,规定期满后,视为安全设施配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七)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完成后,安装业务技术机构要向建设单位提交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技术报告书,内容主要为:设计和安装期限、该企业的生产工艺、安全工艺控制参数及控制点、安全控制工作原理、采用的逻辑控制单元、检测变送单元等、能达到何种生产安全控制要求、安全质量保证责任范围以及系统日常维护要求等。为便于对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行工作的管理,报告书同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八)2009年后受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申请,其安全评价报告必须有专题内容对其项目工艺及装置开展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方面的评价。
1.新改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评价报告,要对项目工艺及装置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或危险度评价法评估其风险级别,按照本《意见》提出是否需要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技术建议。
2.新改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评价报告,要对建设项目是否按建设项目设立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作出评价。内容包括:安全工艺控制参数及控制点、安全控制工作原理、采用的逻辑控制单元、检测变送单元等;其设计、安装单位名称及资质,并分析评价控制系统在试生产期间的调试、运行情况等。
坚持“全县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工作方针和“巩固完善、协调发展、提质增效、保障安全”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宣传、举报、协管作用,构筑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健全完善“一专三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按照“运转更加协调,运行更加有效,机制更加健全,作用更加明显”总体要求,调整、充实“一专三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队伍,巩固发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健全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
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农牧、商务、质监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推行“一专三员”监管机制建设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二)乡镇(街道办)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的实施,做好“一专三员”选配任用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的落实。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由乡镇(街道办)1名在职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由乡镇(街道办)包村(社区)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村委会(社区)主任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由村委会(社区)文书担任;若村委会(社区)主任或文书不具备协管员和信息员条件的可从村委委员中选配。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一专三员)具体管理办法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各乡镇(街道办)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软硬件建设,坚持达到六有”标准,即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机构牌子、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台账、有联系电话。有条件的村也要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构。乡镇(街道办)村委会(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必须做到六有”要求,即工作有落实、运行有制度、监管有档案、巡查有记录、宣传有阵地、责任有考核。
三、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和“一专三员”工作职责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职责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1.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协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本辖区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2.定期评估分析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3.建立辖区内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进行动态监控,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职责,协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和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组织救援、调查处置、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等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建议。
6.负责受理辖区内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诉、举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意见回复工作。
7.负责辖区内“一专三员”选配确定、监督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8.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负责本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负责“一专三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
3.定期对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4.掌握本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定期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监管部门反馈市场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的食品药品生产销售行为。
5.开展调查研究,解和掌握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监管部门反映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每季度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计上报本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动态和工作信息。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负责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
1.定期开展联络交流工作,做好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与广大农村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会同村委会(社区)对所包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每月进行1次检查。参与乡镇(街道)组织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
3.指导、监督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向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反馈群众投诉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承担本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
1.负责向本行政村群众及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2.每月组织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3.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查处。
5.当地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协助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向所在行政村(社区)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每月对本行政村(社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本行政村5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检查指导。
4.负责收集本行政村内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按照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突出实效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监督网络覆盖所有的行政村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通过督查、例会、座谈、咨询服务等形式,指导督促“一专三员”认真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宣传、举报、协管作用,并从工作时间和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要将“一专三员”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整,扎实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一专三员”监管机制建设工作。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组织、编办、人社、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编办牵头组织评估工作。出台《蒙阴县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细化评估指标体系。在前期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精心设计了《蒙阴县机构编制评估表》,具体包括机构编制情况调查表等共计14项,每一项又设计了若干小项,把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具体明确的分列在指标体系中,为开展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找准切入点,试点总结评估办法和步骤
蒙阴县是农业大县、临沂饮用水源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各级关注的焦点、热点,农业综合执法平台建设也成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执法工作由农业、公安、工商、质检、畜牧等单位联合实施。农业部门多次反映工作中存在各职能部门机构设置与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不相匹配、执法主体多头管理的现象,原有的机构编制资源与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等问题。我们借势把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作为首批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试点部门,采取 “走出去、走上门”的方式,上门评估,上门服务,深入沟通。采取“提出问题、抓住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步步深入的方法,展开试点性评估。
三、固化评估流程,深入推进评估工作
一是评估预告,明确事项。以书面形式及时将评估时间、内容和指标以及报送自评报告等事项通知被评估部门。二是部门自评、抓住问题。部门按照“三定”方案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相关要求,逐项填写下发的《蒙阴县机构编制评估表》所列事项,认真梳理和总结本单位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履职及机构编制情况,形成详实的自查报告,上报评估领导小组。三是实地评估、分析问题。结合部门自查情况,专业人员深入反复地进行实地评估检查,查阅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档案资料、查看机构编制运转情况、调看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召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典型科室全体人员三个层面的座谈会,进一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全体人大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履职活动,征求部分政协委员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估部门。四是评估落地、解决问题。实地评估结束后,我们将评估报告的书面形式上报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被评估部门。将分析查找的问题梳理分类进行解决。由编办和部门沟通协商解决的及时解决;提交县编委会和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的按程序办理;暂时不能解决和县里解决不了的,上报上级编办逐步进行解决。
四、注重实效,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