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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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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1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以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工作为重点,以建立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机制为保障,进一步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杜绝医疗废物违法排放,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医疗机构实现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组织、指导、要求各医疗机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要定期对从事分类、收集、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安全防护以及紧急事态处理等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规范化收集、安全处置。

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要稳定拥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档案、台账、保留原始数据;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按时报送季(年)报。

(三)提高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通过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医疗废物的综合管理工作要向小规模诊所和乡镇一级卫生院深入,做到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实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达到100%目标。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建立市级相关部门联席管理制度和机制,进一步理顺环保、卫生、发改、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全生命周期的职能和协调关系,提升城市医疗废物全过程的监管和协调能力。

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委配合。

(二)建立医疗废物流向监督管理体系,有效协调医疗废物产生、收运和集中处置各环节的衔接,建立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市环保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城管局配合。

确保医疗废物产生和分类环节,充分考虑城市处置设施的技术特点和要求,采取源头合理分类管理和减量化措施,有效避免医疗废物收集不全面、因分类不规范不合理引发的处置过程的安全隐患和二次污染等问题

市卫生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城管局配合。

(三)充分考虑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技术特点,制定废物源头分类管理与减量化方案,采取措施,有效解决受处置设施技术局限而不能完全消纳的医疗废物处置问题。

市城管局牵头,市卫生局配合。

(四)充分考虑辖区内小规模诊所和乡镇一级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问题,提出经济合理和技术可行的解决方案。

市卫生局牵头,市城管局配合。

(五)充分考虑如何应对大型疫病的爆发、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提出相应的医疗废物管理应急方案。

市卫生局牵头,市城管局、市环保局配合。

(六)充分考虑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提出可行的公众参与计划

市环保局负责。

(七)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相关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明确医疗废物产生、包装、收运、和集中处置各环节的环境管理要求,特别关注目前比较薄弱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能力建设、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二次污染(含二次残渣)的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处置运行效果评估要求等。

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委配合。

(八)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医疗废物流失、非法回收利用及违规处置等行为,确保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安全管理和处置

市卫生局、市环保局负责。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建立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项目引进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指导、监督和协调医疗废物示范项目工作的开展,根据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大纲制订详细的工作目标,并将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督察责任制。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涉及单位要根据各自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医疗废物从分类、收集、贮存、运送、安全处置全生命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得以安全处置。

(三)加大力度,强化管理。

负有对医疗废物监管职能的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规范医疗废物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台账,按照国家规定长期保存;对医疗废物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第2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卫生健康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废物产生收集环节

1.排查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暂存各个环节。

2.整治重点。重点排查整治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兼职管理人员,医疗废物未分类摸底建档、未分类包装收纳、未分类统计产生数量、未办理转接登记手续,医废暂存场所设置不规范、未定期采取消杀灭措施,未落实职业安全防护,自行处置医疗废物不规范,违法倒卖外流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废水未规范消毒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管理不规范,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分类收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工作步骤

(1)机构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4月-5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排查整治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2)县级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5月-6月)。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整治,抽查5%的城区诊所、村卫生所(室);排查整治情况抄报同级生态环境局,重点疑难问题会同生态环境局联合行动;

(3)长期跟踪整治阶段(2020年7月起)。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加强医废规范化、常态化监管。

(二)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

分阶段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管理,逐步实现医疗废物转运、处置信息化管理。

2020年底前,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阶段纳入省固废平台监管;2021年底前,全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省固废平台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梳理各区域、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组织排查整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暂存环节,以及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等工作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数据对接等工作。将排查整治对象清单报送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医疗机构以外非法丢弃、倾倒、堆放、倒卖医废或将医废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医废经营处置活动。

第3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

一、卫生许可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底,宾馆新办9个许可证、年审20个、宾馆办健康证43个、理发店新办许可证1个、年审9个、新办健康证20个、淋浴场所均无新办许可证、年审2个。医疗场所新换证60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等要求,依法设定许可事项,许可程序合法。

二、卫生监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康青海蓝盾护航1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医疗监督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对我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乡镇卫生院及2家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在有效期限,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情况。2、人员资格方面:我县医疗机构现持证上岗率仅为38.5%(其中:藏医持证率为21.59%;西医持证率为16.94%),存在着严重的医疗卫生安全隐患。3、诊疗活动方面: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证范围进行职业。4、健康体检方面:我县只有县人民医院承担公共场所等机构入职及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规范开展。5、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药品集中采购及管理办法进行管理。6、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我县无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等工作。7、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各级医疗机构在日常治疗过程中医疗文书的书写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情况发生。二是血液安全监督情况我县人民医院已于2018年建设血液科,但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尚未下达批复,为开展此项工作。三是放射卫生监督共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医疗机构2家,其中《持放射诊疗许可证》2家,持证率为100%。检查的2家医疗机构共有x射线诊断设备4台,CT2台,核磁共振1台,有放射工作人员6人,持证1人,持证上岗率1%。 放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个人计量计,个人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机房门外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和工作指示灯,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大部分能达到防护要求。各医疗机构防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健全并按要求实施。  

(二)健康青海蓝盾护航2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此次抽查的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优干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医疗机构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1、被检查单位接种单位均由县级卫生及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发证,都在有效期范围内。2、各单位预防接种人员均通过专业培训后发放有效证书。3、各医疗机构均对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情况经行了公示;并在接种前对接种对象给予详细的告知和询问情况;4、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所使用的疫苗都是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网络统一采购后分发给医疗机构进行接种。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进行了规范的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同时在购进、接收疫苗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二是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1、此次抽查的医疗机构均已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但未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2、各医疗机构均按传染病防治法等要求进行规范填写传染病疫情登记及报告卡;各级医疗机构均不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三是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1、除我县人民医院、优干宁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不进行诊疗活动,于此未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2、各医疗机构都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对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经行定期消毒后交由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经行处置;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及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四是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1、各级医疗机构都完善建立了消毒管理组织、制度;积极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进行登记;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以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各医疗机构均严格使用医疗器械,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2、各医疗机构在购进消毒产品时缺乏进货检查验收情况;五是医疗废物管理。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经签订协议后统一交付至黄南州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实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进行分类储存及包装;各级医疗机构均按相关要求设置了医疗废物暂站;并建立了完善的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制度。六是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检验科均达不到二级实验室标准,因此办理二级实验室备案证明;各级医疗机构检验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并考核;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实验档案;开展检验的3家医疗机构定期将菌(毒)种或样本就地销毁进行高压灭菌锅消毒后交付至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处置。

(三)健康青海蓝盾护航3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公共场所卫生抽检情况;2018年抽检工作中对进行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和宾馆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美容美发场所2户、沐浴场所1户、住宿场所3户。重点检查了场所内通风换气情况、采光照明、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环境状况,要求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节日卫生安全,建立卫生安全值班制度,查找隐患,认真整改,层层落实。从总体抽检情况来看,各场所人员对卫生安全工作比较重视,为发现严重问题存在的场所。

检查中发现,公共用品、饮具消毒、保洁不到位,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不全,个别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马上整改。二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检情况: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县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抽检。通过对是否取得了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涉水产品是否有卫生批件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特别强调了做好消毒记录和水质自检记录等要求。县自来水站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名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开展水质自检工作;水源卫生防护符合卫生要求。三是学校卫生抽检情况: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2所,其中:小学9所、初中2所。根据2018年抽检计划,我所对两所小学(城区及镇区)及一所中学进行监督抽检工作。1、各学校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建立健全了因病缺勤追查、病愈复课证明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制定学校保健室人员及保健来时为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在时限内向相关部门报送传染病情况,在校学生建立健康档案。2、各学校供水的学校进行检查,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有卫生防护措施,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各学校水质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看见物、ph等均在正常范围内。3、学校保健室进行监督检查,3所学校均设立了保健室, 建立了门诊日志,传染病的登记等。

(四)健康青海蓝盾护航4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法律法规执行情况:2家医疗机构均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均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未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知情同意告知的原则;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规定进行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各级医疗机构均在显目处悬挂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依法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二是制度建立情况:我县县人民医院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医院等级评审”、“全省妇幼保健院登记评审”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已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已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已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已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已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

(5)健康青海蓝盾护航5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自该项活动开展以来,我所加大对各乡镇及村在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的配合下进行了全面的巡查,直至目前我县区域内未发现医疗广告的。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协同高效、规范有序”开展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我县卫生计生局及我所高度重视,深刻领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核心要求和方法实质,从健全机制、明确分工、强化协同、规范实施、确保成效等方面入手,不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实施工作有创新、有力度、见成效。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模式下,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执法人员的检查任务随机产生,参与执法的人员对当次抽查任务负责,做到“包干到户”,其他人员不得干预抽查过程和抽查结果,确保了执法的单纯性和公正性。

    根据2018年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率为100%。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宣传部的“美丽XX”信息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完成住宿业安全抽检:13家、达30%;理发业:5家、30%;洗浴业:3家、30%。抽检率为100%;一家生活饮用水工程应关闭无法抽检。

四、2018年国家随机抽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二级医院及六所乡镇卫生院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与自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都设有疫情登记本。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四、开展宣传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底,共举办培训班6次:公共场所1次参加培训人数80人;医疗废弃物培训1次参加25人;卫生监督协管培训2次参加15人次;校医培训1次参加人次20人;个体诊所依法执业培训班1次,参加10人。2018年共举办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册10000余册。

五、信息报告工作情况

我所安排专人负责网络信息填报任务,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管理及日常性监督的网络填报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各类信息报表,网络信息报告中未出现迟报、漏报、突击填报等现象。准确率达100%。及时完成双随机任务及各项监督监测网络报告任务,完结率达100%。全面彻底清理各专业已过期的被监督单位,确保网报数据与实际数据相符。

六、亮点工作

(一)医疗机构的信息公示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我所对全县5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提高监管效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新举措。卫生监督信息公示不仅是客观反映各类医疗结构状况的直观指标,也是规范医疗结构依法执业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行医疗结构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可以有效改善医疗结构的诊疗活动步入规范化。

(二)卫生监督执法终端及执法记录仪的应用:为了提高现场监督检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18年通过省级的配套执法终端及县人民政府的执法终端经费的拨付,我所一线卫生监督员已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2套及执法记录仪2台,并安装了相关软件。预计于2018年11月中旬全面开展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工作,对各类公共场所,如理发店、美容店、宾馆住宿场所、公共浴室、医疗机构等进行现场监督时,做到实时实地现场录入。同时,在现场监督时,尝试着使用便携式打印机进行相关的文书打印。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会继续推进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并尝试将现场办案与该系统进行结合,缩短办案时间,加快取证与调查进度,提高办案的效率。

七、存在的困难

(一)人员不足,业务素质不够高。全县现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人,每千人拥有卫生人员0.01人;不能确保每个乡镇所在地都分配卫生监督员,基层卫生监督无法横到边、纵到底,存在盲区。现有执法人员接受再教育培训的机会不多,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透,无法进行准确的执法文书的制作及书写,现场监督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全县地、县卫生监督机构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仅5万元,而仅仅是下县下乡开展常规督导工作的差旅、车油费每年就要3万元左右,加上网络通讯费、水电费、暖气费、车辆维修费、残疾人保障金等等超过了预算经费,有人要问,这种经费无固有保障的负数预算方式如何开展工作?这就是卫生监督之难处所在,经费上存在着“要一点,挤一点”,遇紧急卫生事件划拨一点的被动列资情况。

(三)对卫生监督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卫生监督执法是代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的委托,工作上难免存在着等政策、要方案、靠安排的被动局面,主动介入不力,特别是在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上这种现象表现尤为突出。

(四)、目前开展的监督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外存在的职责边界不清问题,住宿业内开办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是否两部门都认可的问题。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明确划定监管单位的问题。

第4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防止疾病传播、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逐步实现全市医疗废物统一规范化管理,集中无害化处理,杜绝医疗废物违法违规乱倒、乱埋及医源性的二次污染,实现我市医疗废物的安全贮存和集中处置,有效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建设循环发展、富民强市的新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分阶段、有步骤、保重点的原则,自2012年7月起至12月底前,从中心城区开始,逐步过渡到十县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等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具体时间为:

1、2012年7月至9月,中心城区及周边镇办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计生服务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统一处置;

2、2012年11月底前,十县区县城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

3、2012年12月底前,根据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转处置能力,逐步实现全市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

三、集中处置范围和医疗废物名录

(一)集中处置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其它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称“产生单位”),均应参加集中处置。

(二)医疗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纳入全市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名录主要有: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清、血液,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2.损伤性废物(指能够扎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3.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4.病理性废物(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四、集中处置的原则及要求

(一)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遵循的原则及要求

1、各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严格的分类管理,建立医疗废物暂时中转贮存设施、设备,并按规范进行收集、贮存管理。

2.各产生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处置中心处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正常渠道买卖、回收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3.各产生单位和处置中心应当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费用承担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报当地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产生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5年。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规范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作职责及要求

1.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的统一集中处置工作。

2.处置中心的工艺流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持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运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转高效。

3.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目前只负责感染、损伤、药物性三类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要加大病理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力度,完善设备,尽早实现全市集中统一处置。

4.处置中心应掌握全市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配备足够数量的运送专用车辆,制定科学的运输方法,保证运输工作需要。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有明显标识。

5.处置中心应制定科学、规范、合理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设备停运或检修期间,必须保证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的安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6.产生单位交由处置的医疗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产生单位和处置中心交接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专用)由处置中心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和产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7.处置中心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中心时,处置中心接收人员确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8.医疗废物运送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处置中心内及时清洗消毒,保持车辆整洁。禁止在社会车辆清洗场所清洗医疗废物运送车辆。

9.处置中心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每月报市环保、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五、收费标准

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环保局、卫生局关于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执行。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是防止疾病传播,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投资环境,实现循环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级卫生、环保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上统一安排和工作方案要求,迅速部署,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全市医疗废物统一集中处置工作顺利实施。

2.密切配合。各级卫生、计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消毒、贮存以及集中处置工作中的传染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物价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公安、交通、药品监督、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5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我局历年来高度重视医院管理年活动,将医院管理年活动作为全局中心工作和医院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合川区“医院管理年”领导小组,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分年度制定了“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确定了每年活动的重点内容、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并将“医院管理年”活动纳入目标管理、院长评优和医院等级评审,实现了“全局有人管,大事有人抓,工作有人做”。

(二)及时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我局通过召开动员会,下发文件等形式对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为便于各医疗机构掌握医院管理年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在XX年的时候,将医院管理年涉及的六个方面33项指标归纳为“六要六不要”(即一要严格制度、保障安全,不要违反规范、造成事故;二要合理布局、流程便捷,不要增加环节、就诊繁杂;三要改进服务、医患和谐,不要态度生硬、激化矛盾;四要强化管理、降低成本,不要有章不循、放松监管;五要合理收费、信息公开,不要巧立明目、增加负担;六要救死扶伤、崇尚医德,不要利欲熏心、道德缺失),要求各医疗机构将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主要精神以及“六要六不要”通过新闻媒体、院报、标语、板报以及制作成小卡片下发给每个职工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与此同时,在医院管理年活动宣传过程中,我们还注重典型引路,通过组织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切实加强职工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技能教育,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三)强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我局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三基竞赛等形式,努力提高人员素质,为全区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奠定了基础。如举办重庆市政协助推合川活动全区管理人员培训班;与重庆天安保险公司共同举办了全区医疗质量、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培训班;邀请重医儿童医院、重医附二院、大坪医务等上级医院专家教授就如何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执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医患沟通的理论与实践等方面进行专题讲座等。XX年、2010年,我局先后两次与区总工会、团区委共同举行了医务人员技术操作和护理知识竞赛。通过竞赛,促进了我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加强三基知识的学习和训练,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医务人员三基水平。

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认真执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的认识,强化了各级医疗机构质量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了各级医疗机构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的能力,为全区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和谐医患关系

一是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活动。与区委宣传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工商局合川分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了《以“关爱生命、强化服务、防范纠纷、构建和谐”为主题的平安医院专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医疗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医疗行为规范、规章制度落实、基础质量提高和医务人员责任心教育,2010年9月18日,我局在钱塘中心卫生院召开了全区平安医院建设暨医政工作现场会,会上通报了全区平安医院创建以来的基本情况和医政工作的情况以及2010年1-8月医疗纠纷情况,就当前医疗纠纷的特点、今年几例典型的医疗纠纷及目前全区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进一步推动了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全区平安医院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是积极贯彻实施《合川区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试行办法》。为更好地防范与处置医疗纠纷,合川区政府于XX年年底出台了《合川区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试行办法》(简称〈办法〉),从2010年1月开始实施。

三是加大农村医疗责任保险推进力度,实现医疗责任保险在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我们在全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启动了农村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并制定了《合川区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在各医疗机构和天安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全区 家公立医疗机构与天安保险公司签订了正式参保合同,参保医务人员 人,实现了医疗责任保险在公立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天安保险公司共协助卫生局和医院处理医患争议 多起,累计支付赔款 万元,赔付率为 %。

四是推行医患沟通制度。近几年来,我区发生的一系列医疗纠纷归结起来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医患沟通不到位,因此,我局将推行医患沟通制度作为开展医疗质量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医患沟通时间、内容、技巧都做了明确要求:要求接诊医师和住院病人沟通要在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和急诊病人或家属的沟通必须在病人入院后2小时内完成,并按规定的形式和要求将沟通情况记入病历中,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等。通过通过推行医患沟通制使患者和家属在就医过程中达到“三明白”(病情明白、治疗措施明白、治疗费用明白)。 (1) 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总结一文如不符合您的要求,推荐参考以下同栏目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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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医院感染管理、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认真贯彻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举办了一期有关多重耐药菌感染及预防、控制措施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二是强化手卫生工作。将手卫生操作纳入了医院管理年医务人员考核内容之一。三是加强重科室医院感染管理。重点是口腔科、内窥镜、以及新生儿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四是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调,并积极与北培、永川医疗废物处置机构衔接,2010年10月31日,我局正式与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达成委托处置协议,目前主城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有序。

(六)加强医院药事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认真贯彻《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处方点评制度;继续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重庆市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在区直医疗机构推行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七)严格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三不放过”的要求,制定了《合川区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进一步强化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近年来共通报医疗机构 家,处理医务人员 人。

(八)坚持依法行政,严把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关。

结合开展百日医疗机构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做好医疗市场清理整顿,协同有关部门治理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严格准入审批行为,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及有关配套文件。

(九)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外科、妇产科手术病例是医疗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医疗纠纷发生机率较高的专业,是医疗安全的重点环节。鉴于我区近期发生多起外、妇科纠纷均与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或基层医务人员超越自身条件或技术水平开展手术有关的实际情况,2010年,我局在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合川区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暂行)》,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有效地杜绝了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或基层医务人员超越自身条件或技术水平开展手术的情况。

(十)加强血液质量管理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通过强化培训、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和招募、建立从血液的采集、检测、制备、贮存、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体系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活动和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今年9月,重庆市合川中心血站接受卫生部血液质量专项督查受到好评。

(十一)强化督导,推动落实。

近年来,针对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的不同时期和阶段,我局先后6次组织督查组对全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的进行了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医疗质量管理督查。督查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直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及现场考核等方式,重点对各医院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宣传动员、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改进服务、财务管理、依法执业、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在督查过程中就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评,下达《督查意见书》,要求要求各医疗机构针对发现的问题,一边推进实施,一边抓好整改。同时在每次集中督查结束后,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下发督查通报等形式对全区医院管理年及医疗质量管理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析,把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成果转变为医院工作的常态,逐步建立起抓管理、促质量的长效机制,有效推动了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区在医院管理年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对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存在松懈思想。二是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或虽有组织但履行职责不力。三是医院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医疗安全各项核心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四是缺乏有效的评审和考核制度。五是管理干部队伍不稳,缺乏必要的培训。六是急诊急救“绿色通道”不畅通。七是人才缺乏仍是制约镇街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突出矛盾。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强医院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坚持不懈的重点工作,今后,我区将巩固成果、持续推进医疗质量工作,把医院管理年活动引向深入。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这个主题,切实抓好医院各项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各项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工作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以加强医疗文书书写为重点,切实做好病历书写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医疗质量。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加强对住院病历书写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切实履行院、科两级病案质量管理组织职责,从基础抓好病案的书写质量,提高病案书写的水平,保证医疗活动的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 (2) 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总结一文如不符合您的要求,推荐参考以下同栏目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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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落实,提高医院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认真落实《指导原则》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加强临床药师素质的培养,提高临床药师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本机构基本药物处方集和目录,提高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水平,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四)抓好医院感染控制各项工作,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测网络,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管理,做好前瞻性调查和目标性监测,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管理队伍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医院管理者的发展思路和服务理念,端正办院方向,从注重外延和硬件发展,转向充实内涵,加强医院思想道德建设、人员素质建设、文化建设和学科建设上来,用科学的发展思路、先进的管理理念、忠诚的服务精神和人道的服务文化,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医院院长的责任,提高院长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使院长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上来,减少专业技术,同时,加强和培养专业化医院管理干部,为医院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二是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医院的整体服务能力。三是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技术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急诊能力建设。健全各医疗机构急诊科或急诊抢救室,畅通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并通过组织培训、开展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医务人员急诊急救技能,切实提高急诊能力和急救水平。

(3) 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总结一文如不符合您的要求,推荐参考以下同栏目文章:

第6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粤府〔*〕23号)精神,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切实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质,注重服务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坚持区域规划,全市统一布局,立足现有卫生资源,辅以其他卫生资源转型和新建,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逐步规范;坚持与社区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同步。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街道基本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适应社会需要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居民可就近便捷享受费用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的目标。

二、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城市卫生服务网公益性基层卫生组织,实行区(市)管理,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等综合服务,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街道设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辖区社区居委和辖区内人口密度较大的新建小区,根据需要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街道范围内已有区级综合医院及大型综合门诊、镇转街道前的乡镇卫生院,由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认定一个机构,进行转型、改造,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辖区社区居委和辖区内人口密度较大的新建小区,已有区综合医院或镇转街道前的乡镇卫生院门诊和历史形成的城中村卫生站,进行转型、改造,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

街道范围无区级综合医院及大型综合门诊、镇转街道前的乡镇卫生院,无区级综合医院或镇卫生院门诊的,由区(市)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从辖区内已有其他卫生资源中,在同等条件下首选公立卫生机构进行转型、改造或新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街道范围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后,不再新设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层次相同的综合性医院、综合性医疗门诊(诊所)和服务中心。*区、*区政府不再办区级医院。

(五)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要工作方式,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与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

(六)按法规和标准,规范社区卫生机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应符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科室、床位设置和设施配置符合国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定要求。社区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它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用房面积、设备、布局应达到提供专项服务规定要求。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原则上按照低于3万人口的街道(含3万),按每万居民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配备;大于3万人口的街道,按每万居民2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配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按1:1比例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5%。设病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5张病床增配1名执业医师和1名注册护士。设药房的应配备药剂士以上的相应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再核定人员编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等要素按设置条件和标准依法实行准入制度。

(七)建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工协作关系。调整市级预防保健机构职能,逐步将适于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区、*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区、*区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市级预防保健机构业务指导与评价,其他区(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所在区(市)级预防保健机构业务指导与评价。

*区、*区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市区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其他区(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所在区(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实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部分疾病社区首诊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医院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难以安全、有效诊治的患者应及时转诊到相应医院诊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院转诊病人,应按医院建议和病人要求,提供必要的随访、病例管理、康复等服务。公立医院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病人提供便利,要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人才培训。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命名和标志应符合规范要求,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命名,不得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及以上名称。

(八)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度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和业务培训,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预防服务差错和事故,确保服务安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中、西医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财务、药品、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社区协作与民主监督制度,其他有关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积极探索建立与家庭或个人“契约式”服务制度。

(九)深化改革,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力。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服务需要和精干、效能要求,实行定编定岗、绩效考核,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分别实行聘任制、合同制;制定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评体系,切实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服务绩效考核,对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离岗培训,对培训后仍达不到要求人员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直接挂钩。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独立核算,与其下伸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没有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指导。

三、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十)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市卫生行政、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本地社区卫生服务年度发展计划,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落实政策措施。

(十一)加强准入管理,完善工作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准入由区(市)卫生行部门按市发展规划,征询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意见后,对符合要求的,依法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作为机构唯一名称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开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论证基础上,由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卫生局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项目行政许可。

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医疗机构信息平台,组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接受服务的居民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进行年度考核;要协同有关卫生监督所加强机构日常监管,规范医疗行为;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十二)加强编制管理,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区(市)编制部门要会同同级卫生、财政部门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卫生资源和卫生机构职能调整情况,以精干、高效为原则,落实人员编制,加强编制使用管理;要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明确岗位名称、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职责范围和任职条件,做好定编定岗工作;新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应在机构编制人数控制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医生类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医技类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护理类应具备国民教育中专以上学历。要完善各类人员管理、奖惩和分配措施,吸引优秀卫生技术人员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十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区(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根据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报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采购招标、投标工作实行公开。建设项目严格按批准规模、标准和内容建设。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稽查、审计、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十四)落实财政投入经费,加强经费监管。区(市)财政部门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业务培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按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原则上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个人付费等方式补偿。

要积极开展药品零差价销售工作,逐步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弱化药品收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因政策原因造成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同级财政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差额,统筹考虑整体收支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经费由区(市)、市按省有关规定共同承担。

区(市)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卫生、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法对政府补助资金的分配、核拨、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追踪。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要在财政部门严格监督下,按卫生行政部门绩效考核情况予以核拨,对服务绩效好的给予适当奖励,对服务绩效差的相应扣减补助。

区(市)财政和卫生部门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收入和支出范围、项目和标准,积极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严格会计核算,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规范收支行为。

(十五)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价格。区(市)物价部门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收付费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定价药品实际零售价格,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查处。

(十六)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障措施。区(市)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按定点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医保定点机构,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要明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社区医疗服务项目,适当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的支付比例档次。要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服务。

(*)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其他机制。区(市)民政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民主监督制度,加强监督;要探索建立以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救助体系。

区(市)城市建设规划部门要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用房纳入城市新建小区或旧城区改造总体规划,在新建或改扩建居民小区时,按要求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与市政公用设施同步建设。

区(市)人口计生部门要落实社区计划生育指导工作。

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质量、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

(十八)做好宣传,加强领导。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区(市)政府要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统筹安排,加强领导。要把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措施,解决广大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要广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争取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支持。

为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卫生、城乡规划、物价、劳动社保、人事、民政、人口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区、*区、曲江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政策,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社区卫生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解决实施社区卫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提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策略、年度工作计划,评价指标体系,对社区卫生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区(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市领导下,统一步调,加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积极开展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实。

(十九)社区卫生工作实施步骤。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分三步实施:

1、准备阶段。*年上半年,成立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文件,组织开展卫生机构现状调查,制定市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财政补助、人员编制、功能定位、医疗保障等措施。

第7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

(一)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五个种类、一个行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食品专项打假工作,继续加大卫生监督力度落实和巩固“四个100%和一个95%”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的“食品放心工程”建设。

2、继续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重点抓好餐具消毒的宣传和监测工作,切实把住“病从口入”关,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求初训覆盖率达100%。

3、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执法力度,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实新、改、扩、续建食品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和验收,抓好卫生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做好卫生学评价工作。

⑴加强对上市猪肉砷、镉检测,每半年抽检1次,每次抽检不少于10个样品。

⑵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管理和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拟4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市矿泉水、纯净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进出厂检测程序,指导其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⑶抓好上市豆腐等豆制品的污染治理,对辖区内豆腐等豆制品加工单位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顿,建立健全本底档案资料,做到长效管理,同时加强对加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许可证管理,定期对豆腐等豆制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⑷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酒店、宾馆的饮食卫生日常监督管理,采取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餐饮业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进行全面的整顿,

4、20__年内在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堂、城区餐饮业、直饮水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全省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度要求,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与年审开展工作。

5、加强各类食品和餐具消毒监测工作。今年计划各类食品卫生监测13类以上,监测数不少于650份;餐具消毒监测数不少于1200份。并由监督人员依照规范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对采样监测结果不合格产品,予以销毁、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和培训率达100%,同时做好职业禁忌人员的工作,调离率达100%,及时发放健康证和培训证,发放率达100%。

2、开展公共场所新开业或卫生许可证复核单位卫生审查和监测,及时完成本年度换发证工作。

3、开展新、改、扩建的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建设项目卫生评价率达80%以上。

4、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

1、全面掌握全市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加强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积极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2、对市级水厂(__二水厂)管网末梢水质定点(10点)进行每月1-2次监测,其中5-9月份每月2次(全年共17次)。

3、组织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培训率均达100%。同时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离,调离率达100%。

4、掌握市区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情况,给予定期定点(16点)水质监测每年4次(每季度一次),以便观察二次供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同时根据本市二次供水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根据上级精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工作,采取不定期不定点的二次供水水质抽检,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0份。

(四)化妆品卫生

1、全面掌握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2、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审查发证监督监测等工作。

3、开展城关、金峰镇等重点乡镇化妆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4、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整顿精神,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五)医政监督

工作措施

1、继续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保证专项整治工作能落到实处,有组织,有计划。

2、建立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执法人员的监督力量,增加监督频率,扩大监督覆盖面。

3、专项整治小组每周开展2-3次执法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各乡镇卫生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作为市场监督员,及时举报非法行医行为。

5、积极与

工商、公安和计划生育部门配合,保证执法的全面性、权威性,同时能防止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工作进度

1、开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各种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

2、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的专项检查。

(1)拟于2-3月份、10-11月份开展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的专项检查。

(2)拟于4月份开展对药店坐堂医的专项检查。

(3)拟于5-7月份开展对村卫生所、个体诊所、门诊部的专项检查

(4)拟于8月份开展对计生机构的专项检查。

(5)拟于9月份开展对医疗广告的专项检查。(6)拟于11月份开展母婴保健、采供血监督管理专项检查。

(7)拟于12月份开展对妇幼保健机构的专项检查。

(8)依法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大规模义诊活动的专项检查。

(9)受理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的投诉调查、取证、处理等工作。

(六)疾病控制监督

1、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监督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

2、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监督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开展全市高致病性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专项督查工作。

3、巩固、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各医疗单位建立门诊日志,并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严防传染病漏报现象发生。拟于5、11月份组织疫情报告专项检查。

4、加强肠道门诊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霍乱防治措施。计划于五月底组织开展霍乱防治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霍乱防治组织机构,防治经费、宣传动员、防治药品器械配备情况、隔离病房设置、肠道门诊开设情况等。

5、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防止甲、乙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加强医院感染监督和消毒监测,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医疗保健机构注射时必需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灭菌,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做到消毒毁型。

6、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门诊监督检查,规范疫苗流通保证疫苗的质量和接种质量。

7、继续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市的消毒产品的经营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重点开展我市卫生用品生产企业无证生产经营的整治。

8、开展医疗废弃物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重点将加强城关地区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的监管促进城关地区的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更上一层楼。

9、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工会、安监、经贸等部门在城区主要地段和工业集中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

10、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督促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第8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健康观念的提高,家庭中储备的药品品种与数量不断增多,过期药品的问题给家庭造成较大的浪费,同时给社会、环境、人民健康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如何有效地回收处理过期药品将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分析我国目前回收过期药品所面临的困境入手,提出了建立以药监、街道社区、媒体、公安等部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的长效联动机制,以实施过期药品的合法回收,确保人体用药安全。

【关键词】 过期药品;回收;长效联动

With the rapid socio-economic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t of the people’s health,family medicines in the reserves are increasing fast.The problems of expired medicines to the families are the large wastes and the potential security risks to the community,the environment and people’s health.How to effectively deal with the recovery of expired drugs is that we must face and solve.In this paper,the current recovery from the analysis of expired drugs start with the difficulties we are faced by.We propos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drug,neighborhoods and communities,the media and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s of the long-term recovery of expired drugs linkage mechanism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ful recovery of expired medicines to ensure that the human body with drug safety.

[Key words] expired drugs;recovery;long-term linkage

药品有效期是衡量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指标,过期药品对正常的药品市场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严重影响。因此,加强对过期药品的监管,构建过期药品回收的长效机制,是确保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健康的客观要求。

1 过期药品现状及危害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健康观念和意识不断加强,我国非处方管理制度的实施,消费者不需医生处方可自行判断、购买、使用非处方药品,使得家庭中储存的药品品种增多、数量加大、储备过剩;与此同时,过期的药品给消费者带来了较大浪费和潜在的安全隐患。据2006年一项社会调查表明,我国各大城市平均每个家庭有过期药215粒,其中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高达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储存过期药品的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1]。以上数据表明,如忽视过期药品的处理将会给社会带来新的危害。

1.1 药品安全性及稳定性不可控 药品是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的特殊物质,药品使用的有效性、安全性及稳定性取决于在有效期内使用[2]。有效期对于药品有两种意义:一是表示该药品性质不稳定,在符合规定的储备条件下,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有效期即为劣药,禁止销售和使用。二是表示药品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负责的时间期限,即如果在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要求的条件下,药品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生产企业对此负有工商责任[3]。过期药品中一方面药物有效成分含量下降或消失导致药效降低或失效,另一方面可能出现与治疗作用无关的不良反应,其质量不可控,安全性和有效性都得不到保证,出现用药安全问题不易追查和追究责任,这也是药品的本质所决定的。

1.2 扰乱药品市场 由于对过期药品缺乏完善的回收机制和监督制度,社会中部分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将过期药品回收后,通过更改包装、篡改批号等,又进入城市药品市场,流入农村、小型医疗机构等销售渠道,干扰正常的药品销售市场,不仅使患者贻误治疗,而且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1.3 对环境的污染 我国将过期药品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如果随意丢弃或以生活垃圾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特别是磺胺类、青霉素类等药品,污染尤为严重,因为药品非常易于分解,而且不少药品有毒,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有生物性、放射性以及化学性三种,而化学性污染已成为土壤和水体的最大杀手,过期药品正是此类污染源之一。怎样应对过期药品的回收与科学处理的问题,也是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发展中的问题。

过期药品的存在扰乱了药品流通秩序,侵害了国家和百姓利益,对老百姓的用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当前急需对家庭过期药品进行合法回收并及时销毁。

2 我国目前过期药品回收困境

2.1 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做了明确规定,禁止销售和使用都做了明确规定。然而对于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特别是对零散的家庭过期药品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目前全国除少数大中城市对过期药品进行了公益或者有偿回收活动外,绝大多数地区对过期药品的回收还停留在社会倡导和人民群众的自愿回收上,缺乏一套健全的回收机制。

2.2 经费问题的困扰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质量管理机构,同时也是回收过期药品的主体部门。回收工作要组织公益宣传,公益回收活动和统一销毁过期药品的活动涉及的综合费用十分庞大,因为过期药品回收箱的覆盖范围也较广,而药品监管部门的资源有限,无法为回收工作配备专门人员、投入大量专项资金。对于各级药监部门来说经费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3 群众对回收药品认知率低 北京市是全国率先进行过期药品宣传和在社区投放过期药品回收箱的大城市之一,但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州分局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对辖区的过期药品现状的调研来看,绝大多数居民不知道过期药品回收箱放置何处,有78.6%的居民不知道家附近有过期药品回收箱,仅有21.4%表示知道;同时,65.2%的居民不了解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卫生院可以回收过期药品。46.2%的居民不了解政府有关回收过期药品的政策[4]。这个情况说明,即使在已经开始开展药品回收的城市里,老百姓对于过期药品的认知情况都不理想。

2.4 国内大多数企业力量薄弱 有人认为过期药品回收是药品销售最后一个环节,应全部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来承担[5]。但实际情况是,我国大多的药品生产企业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除了少数有实力的大药品生产企业之外,大多药品生产企业难以独立承担回收过期药品的费用以及不具备处理过期药品应有的技术实力。

3 科学构建过期药品回收长效联动机制

针对目前我国过期药品回收中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法律规定,把人民群众的自愿回收转变为强制性的工作,健全回收处理制度,构建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体,企业、社区、媒体、公安等部门全面参与的过期药品回收长效联动机制,以适应我国新形式下的药品管理工作。

3.1 建立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长效联动

3.1.1 增强药品企业自觉参与意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制造、销售药品的单位,首先负有承担过期药品回收的义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和GMP、GSP的要求,药品企业又应做到药品质量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回收过期药品的义务。企业在规划生产和经营的同时,还应把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列入规划日程。并在人员、经费、回收技术指导的处理方面作出应有的努力。

3.1.2 鼓励强化定点回收制度 开展定点回收过期药品制度,有利于民众自觉参与回收工作。首先可以缓解药监部门大范围回收过期药品的压力。其次,也使企业可以借助回收过期药品的契机,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第三,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是公民的义务。笔者认为,回收过期药品不应鼓励有偿回收,有偿回收虽然在短时期之内可以回收大量过期药,但过期药的回收是一项长期的事业,长期有偿回收不仅筹集资金问题难度大,而且也给公众造成过期药仍有价值的负面心理影响。不利于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第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回收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在过期药品回收中充分发挥药监部门的监督作用。在定点回收前,要对制药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定点回收计划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进行考察;回收过程中,要对该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对回收后过期药品的处理实施销毁的监督。第五,采取激励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对积极承担过期药品回收任务且回收效果良好的企业与单位,通过全过程的考核,可以参与评选优秀企业,在药品生产经营中可以享有优先待遇及政策,以激励过期药品可持续发展。

3.1.3 在药品包装上新增提示语 药品的包装与说明书是消费者选择、购买使用药品的重要信息。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印制提示语,提醒消费者在药品过期时不要随意丢弃,应放入附近过期药品回收箱或交予过期药品回收点。这不仅告知消费者使用药品的权利的同时也有回收过期药品的义务。这一措施使公民在药品应用过程中受到一次公民道德教育。对提高国民素质和用药意识是一个潜移默化的教育过程。

3.2 建立与城市街道及社区长效联动 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委员会是我国最基层组织,是离老百姓最近的办事部门,同时也是国家了解和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单元。社区是人民群众最集中的地方,也是过期药品回收最集中的地方。因此,药监部门只有紧密依靠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力量,才能把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家庭。药监部门可与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达成有关协议的长效联动机制。构建社区、街道组织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应在几方面下工夫:一是药监部门统一发放并安置好的过期药品回收箱,由街道以及社区负责日常的清洁、维护。二是当过期药品回收箱在短期内盛满但还没到药监部门定期来统一回收药品的间隙,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委员会就应该负责对过期药品的临时存放。三是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委员会负责向社区居民宣传,并与居民小区物管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四是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违法交易行为,为药品回收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3 建立与媒体长效联动 当今世界,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对老百姓思想、生活影响很大。应充分利用这些宣传手段。药监部门与媒体长效合作,将过期药品回收作为一项公益事业由各种媒体推向社会,以公益广告、公益明星参与的形式长期在各种媒体上广泛宣传,让老百姓认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和无偿回收过期药品的义务与意义。

3.4 建立与公安部门长效联动 药监部门在社区回收、企业回收的基础上不应忽视非法药品回收对于社会的巨大危害以及相对于国家、企业合法回收的抵制作用。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印制张贴散发所谓的“高价回收药品、医保卡兑现”之类的宣传单,不少过期药品落入不法分子手中,经过伪造批号,改换包装、日期等后进行非法经营,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扰乱医药市场秩序,造成社会不稳定。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单凭药品监督部门很难完成该项工作。药监部门除与社区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合作外,公安部门应主动配合打击非法药品回收行为,多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联合行动,以产生协同效应,更好地打击非法回收行为,确保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 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物质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消费者对药品质量的问题越来越关注。尤其是我国目前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合理应用、回收过期药品等问题还不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医药的期望和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过期药品回收的意识,加强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制度建设,构建医药卫生主管部门、生产经营企业、公安、居民社区等过期药品联动机制,有效地实施回收工作是新时期确保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和医药事业兴旺发达的客观要求。其回收原则应该坚持:宣传教化、无偿回收、统一销毁,推动过期药品回收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鹏.回收过期药品,药监当仁不让.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6,4:5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

3 王爱军,张丽敏,张文利.过期药品回收现状调查.首都医药,200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