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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五水共治”专项行动,以发挥水优势、治理水污染、美化水环境、恢复水生态、严防水灾害、倡导水文明、建立水机制为着力点,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花最少的钱、尽最大的努力、发动最广泛的群众参与、建设质量最佳的民心工程,确保完成三年和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加快建设“魅力毛垟,边界集镇”。
二、工作计划与目标
全乡7个行政村中全部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分三年(2014-2016年)完成,第一年实施三个村;第二年实施炉西、两个村;第三年完成、两个村(具体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安排表)。地处偏僻且在家人口较少的村、以实施农民异地搬迁工程为主,部分不异地搬迁的农户,按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其做卫生厕所,或集中连片以稳定塘的形式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面完成全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100%,农户受益率提高到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根本改变,洁净村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乡农村污水治理办公室按照工作计划中的时间节点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全面推进新建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人口聚居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池,纳管户数大于50户,可选用微动力处理模式;纳管户数在10户至50户,可选用人工湿地和无动力厌氧组合模式;在个别人口散居区、纳管户数少于10户的情况下,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⑴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对于毛垟、沙垟、库头、炉西四个村,建设污水管网并实现纳管排放。⑵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毛垟、库头村及沙垟的移民点,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并达标排放。⑶对毛垟、沙垟、库头村(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纳管户数大于50户的已建无动力厌氧设施,对处理效果较差的、位于环境敏感区的村庄),增加人工湿地或微动力,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⑴各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⑵各村住村干部既为本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员,综合指导农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⑶清掏沉淀池、管道和窨井内杂物,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四、工作计划与步骤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4月)
每年度,列入年度计划的村要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入户调查,配合设计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同时,要对全村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清扫,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养、乱占、乱排、乱丢”等“八乱”现象进行全面整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洁净村庄、卫生家庭创建活动和“好媳妇”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6月)
乡政府于6月份之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各村要配合施工单位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地“截污纳管”,把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工程管道,没有完成卫生改厕的农户必须加快改厕进度,确保与总体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向乡政府申请改栏、改厕、改路、绿化、清水绕村、阴水沟治理等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并广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实施这些惠及面广、影响深远的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全村上下的共同努力,让村容村貌发生根本变化,为建设美丽乡村、洁净家园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每年度12月,乡政府对实施村工程进行验收,各住村干部指导施工单位做好验收工作,并制作好工程项目验收材料,报县农办统一备案。对以奖代补项目,乡政府根据各村实施的工程量,综合考虑资金量大小、重要性和绩效高低等方面因素,统一报县农办争取以奖代补资金。各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后,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乡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由乡长陈勇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吴丽平同志任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吉祥同志为联络员,负责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和推进农村“五水共治”。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认真做好相关政策处理工作,政策处理原则上采取“零处理”。各村要加强对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惠及每家每户,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确保本村干部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实施时间进度。各村要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和垃圾户收集制度,修订村规民约,广泛开展“好媳妇”评选活动,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农村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确保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村容村貌有明显改观,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有明显改进。各村每月3日前向乡政府上报建设进度,由乡政府统一汇总报县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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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
(一)突出项目开发重点,扎实抓好xx年度项目的招投标和组织实施及迎验工作。
以实施xx年项目为重点,积极抓好xx年度项目的开工实施任务。一是项目开工情况。xx年度子项目总共32个,其中土地治理项目30个,产业化项目2个。现已基本完成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项目实施已完成。xx年度土地治理正在财政预审中,即将进入招投标阶段。二是资金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年度项目累计完成资金使用640万元(财政资金350万元),占计划总资金1410万元的45.4%,其中财政资金投资到位350万元,占计划财政资金的33.33%。
(二)切实开展xx年度计划项目的前期准备
1、坚持项目计划的科学编报。通过充分调研,初步明确落实开发主体,结合全县秀丽乡村建设工作,调整开发思路和重点,于年初认真编制了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存量、产业化经营财政贴息项目计划,并已通过上级农发部门审查。
2、积极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坚持“早计划、早准备”原则,进一步落实开发主体,签定开发协议,积极开展xx年度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在抓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
(三)组织xx年项目的编审上报工作
我办对应上级开发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骨干业务人员开展调研、筛选和计划编制。
(四)统筹推进各项中心工作
1、按照“三严三实”活动要求,扎实开展“三送”工作。严格按照市、县三送工作要求,选派得力干部深入鹅公镇大风村抓好“三送”工作,建立单位与村、干部与村民结对帮扶机制,全单位联系大风村重点户205户,其中:驻点干部每人50户联系结对,不驻点干部10-25户不等。坚持做好民情日记,实名注册民情网。各种制度上墙,工作计划、内容进行公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一年里,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切实帮助当地村民解决道路、耕地、果园的基础设施项目5个,慰问困难群众和儿童,
2、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xx月开始,按照县委“5432”干部结对要求,我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鹅公镇大凤村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全办共结对帮扶贫困群众17户,并按照结对农户的发展要求,积极开展以养鸡、养鸭为主的产业扶贫,帮助农户结合家庭生产资源等情况,选准产业、筹集项目启动资金,启动项目。截止目前,有6户群众开展的养鸭、养鸡、养蜂等项目已验、拨付补助金。其他结对农户的产业项目仍在筹备中。
3、积极开展大风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活动。根据县委安排,我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点为鹅公镇大风村。前期重点整治大风村公路沿线和陈年垃圾堆放点,之后完善了大风村保洁组织、制度和措施。一是创立了大风村农村生活环境治理理事会,负责大风村生活环境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垃圾治理方案,垃圾分级投放、定期运输、定点投放、常年保洁的相关措施;三是积极开展整治运动。xx月之前,开展了陈年垃圾整治,重点在大风村主要公路沿线、村民居住重点区域的陈年垃圾展开集中清理,拉到制定地点堆放、焚烧;xx月进行常态化保洁,从xx月底开始,我办在每个月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大风村开展为期2-3天的农村卫生保洁活动,现身引导村民搞好农村生活环境。
4、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完成县里下达的年度招商任务,我办成立“招商工作小组”。半年来,通过广交朋友,积极做好工作。xx月xx日引进深圳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与政府签订了投资协议。
5、抓好争资争项工作。今年上半年上报土地治理计划1个,实施小流域治理1万亩,总投资1260万元,其中可争取上级财政投资806.4万元。目前,正在跟踪争取中。
(五)认真开展“三单一网”工作
xx月以来,我办认真按照县“三单一网”办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对照要求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情况登记,绘制了各项行政权力工作流程图;xx月中旬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编报了责任清单,报县“三单一网”办审核。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各方配合
在年初召开的农业农村工作会上明确指出要把农业综合开发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位置来抓,要把农业综合开发当作引导我县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来抓。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积极配合我办抓好项目实施,能够利用下镇村调研等机会,深入农业开发项目点指导开发。各项目镇指定具体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抓难点、抓关键。
(二)加大宣传,进一步营造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好脐橙主导产业开发的氛围
坚持平时汇报与重点汇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对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积极利用短信平台、电视媒体等加强我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宣传;派员深入项目镇、村召开群众会议,宣传开发政策,激发群众开发的热情。
(三)规范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抓好年度项目前期工作
坚持年度调研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按照“早计划、早准备”原则,落实开发主体,签定开发协议,采取招标制,完成项目的扩初设计和项目实施方案等项目前期工作,坚持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完善各项管理程序,始终把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加强监督,严格管理
1、勤于监督,严格质量进度管理。一是坚决执行严格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对财政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执行公开招投标制、监理制;二是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为使开发办干部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度和质量,加强对挂点干部工作情况的了解,督促开发进度和工程质量;三是实行群众义务监督机制;四是通过扣留工程保证金,督促项目施工队增强质量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
2、坚持按程序办,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对资金管理,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县级报账制度,坚持财务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四专”管理,资金拨付坚持资金申请、审核、审批的拨付手续,做到一环扣一环,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工程上。
(五)统筹兼顾,平衡各项工作进度
坚持统筹兼顾,积极开展县里安排的各项工作。坚持“多手抓、同推进”,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项目业务、征地拆迁、招商引资、争资争项等有机结合,用弹钢琴手法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投资开发果园的积极性不高,黄龙病的发生,更是打击了果农的积极性;
二是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较慢;三是工作人员不足。也影响了xx年度项目的整体工作进度。
一、业务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生态建设
完成营造林3520亩,占年度计划的70.4%;完成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800亩,占年度计划的53.3%;义务植树75.9万株,占年度计划的75.9%;新增森林面积10公顷,占年度计划的100%;新增森林蓄积1310立方米,占年度计划的65.5%;成功实施了国有林管护0.03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2万亩的任务;全面推进0.22万亩公益林政策补偿兑现工作;新增森林覆盖率0.1%,占年度计划的100%。
(二)产业发展
实现林业总产值4.37亿元,占目标任务的61.5%,其中林业旅游和休闲服务产值2.09亿元,占目标任务的63.3%,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收入560元,占目标任务的60.2%。进一步规范九狮柚专合社,提高专合社发展水平,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三)森林保护
1、林木采伐任务
半年来,没有办理农民自用材及人工商品林采伐证。小于下达目标任务“控制年森林采伐消耗在0.08万立方米以内”的限额。
2、森林防火任务
上半年未发生森林火警、火情、火灾,小于下达目标任务“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的限额。
3、林业有害生物任务
上半年调查监测森林面积6.524万亩,测报准确率97.8%。松毛虫发生面积0.196万亩,均为轻度发生,发生率为3.0%。截止目前,无公害防治率60%。种苗产地检疫率为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小于下达目标任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的限额。
4、野生动物保护任务
在全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对候鸟迁徙通道覆盖区、湿地、河流、水库、公园、野生鸟类驯养繁殖场所等为重点区域,增加监测力量,加大巡查密度,确保野生动物病死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材料2000份、倡议书800份、调查问卷300份,组织检查花鸟市场1个、林下养殖场5个、宾馆饭店40个,捣毁捕鸟网一付。
(四)林业改革
2014年继续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回头看”,完善林权档案,深化配套改革。完成“回头看”工作,档案检查率100%,全部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移交区档案馆统一保存,并在全区9个乡镇开展了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参保面积6.537万亩,参保金额9.625万元,其中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0.224亩,参保金额0.179万元。
(五)项目资金
项目实施严格实行报账制。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后,按《市区2012年支农项目民办公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泸龙财农﹝2012﹞18号)要求,提供报账资料,经审查后拨付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解缴育林基金和植被恢复费,做到应收尽收,管好用好。
二、共同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维稳
积极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没有发生因林业工作造成的不安定因素。圆满完成了综治维稳、安全、计生、保密等各项工作平衡发展。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工作取得实效,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开展顺利。我局在全区“7.1”表彰大会上获得区“挂包帮”先进集体称号。
(二)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
上半年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活动,抽查全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35家、其中35户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严格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种类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查数据,严格执行《省造林绿化工程种苗采购管理办法》,无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开展全区木竹材经营加工安全生产检查,对全区23家林竹木经营加工企业和个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全区林业生产安全有效,本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出动宣传执法车20台次,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宣传培训300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2种1万份。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实现美丽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化惩防体系“三化”建设的落实。在开展的“实现美丽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主题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党风廉政“三化”建设工作中,局党组班子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五查找无解决”活动,落实防范措施,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政务信息
完成政务信息目标任务,被市局采用的有8条。
(四)工作办理和会议会风
按要求完成督办事项,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预防涉林职务犯罪等工作。
做好目标监控,按时上报目标任务、民生工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工作进展情况。
严格遵守各项会议纪律,按时参加,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
三、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
(一)植被恢复项目
上半年,我局根据市林业局《关于2012年市级分成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泸市林函﹝2014﹞36号),申请到市级分成植被恢复项目资金15万元,在金龙乡、安宁镇营造中华红叶杨170亩,现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植被恢复费投资15万元。
(二)苗木花卉培育
加大苗木花卉市场开拓力度,扩大现有规模,提升苗木花卉市场竞争力。加强市区优质苗木繁育示范园建设,发展优势品种即红叶石楠、女贞、蓝花楹、香樟等品种,为市内外林业和园林事业建设,提供优质和丰富的苗木资源,促进广大林农增收致富。市环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安宁良丰村建立的数字化兰花培育基地,已从传统栽培走进了商品流通的大流,摆脱规模不大、小量生产、技术落后、信息闭塞、市场紊乱的弱势,营造兰花产业发展的宽松环境,建成后预计年产兰花100万苗。
(三)巩固创森成果
创建森林城市工作被市、区两级列入重点督办事项,我局紧紧围绕市、区两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安排部署巩固创建成果,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成果保护,绿化总量明显增加,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景观品质明显提升,景观功能明显增强,已初步形成彩化香化美化森林景观、沿江森林生态景观、历史文化生态景观、园区森林生态景观等四大类森林生态景观,全区绿量大幅上升。创建以来全区共投入“创森”建设资金15427.28万元,其中2014年上半年投入资金1577万元。森林覆盖率达到27.96%。
全区下达城郊生态风景林造林1050亩,完成745亩,占计划任务的70.9%。全区下达城乡生态走廊公路绿化折合面积90亩,完成公路绿化折合面积50亩,占计划任务的55.5%。全区下达水系林网体系建设河流、库区绿化270亩,其中绿化水库1座,上半年完成140亩,占计划任务的51.8%。全区下达绿色模范乡村人居林任务120亩,完成80亩,占下达计划的66.6%。全区下达生态休闲旅游建设农业观光采摘基地1个,面积60亩,完成65亩,占下达计划的108.3%,并为申报建设九狮和两个市级森林公园积极做准备。全区下达林业产业建设珍贵树种造林基地200亩,完成100亩,占计划任务的50%;在安宁镇改造低产低质果园220亩,占下达任务的73.3%。上半年全民义务植树75.9万株,占下达任务的75.9%;分别在特兴镇、石洞镇新增森林生态教育基地和纪念林基地1个;开展古树名木普查、鉴定、定级、编号、建档工作,全区有古树名木11株;开展准备,申报省级绿化模范单位、示范村。上半年投入资金1577万元,占下达任务的52.5%,其中财政投资260万元;农户自筹投资245万元;社会投资1072万元。
四、工作亮点
(一)民生工程
上半年,农林局继续对退耕还林造林情况开展造林验收,全面巩固2002—2004年1.2万亩退耕地还林成果,占2014年度计划任务的100%。为财政局兑现国家补助政策提供依据。今年3月底4月初,顺利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省级复查及国家林业局昆明勘查设计院的国家核查,预计兑现国家补助资金130万元。
2014年,我区计划在胡市镇实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品种改良改造项目655亩,计划投资19.7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3.1万元,业主自筹6.6万元。该项目正在积极筹备当中,计划下半年实施。
我区2014年实施森林管护面积2566亩,其中:国有林管护面积330亩,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236亩。上半年,已经全面完成330亩国有林管护任务,落实了管护责任。国有林管护和集体公益林政策补偿投资共计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4万元,落实人工工资2.4万元,未到位资金2.4万元,待资金到位后将全部兑现至各实施乡镇。
(二)集体林权制度“回头看”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不断提高林改质量,按照市林业局《关于继续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回头看"的通知》(泸市林发〔2014〕17号)文件要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11年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基础上再次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回头看”活动。再次核查规范表格资料格式内容,表格资料是否出现涂改、代签、圆珠笔填写,做到“人、地、证一致,图、表册相符”。督促完成了个别乡镇部分村级档案资料的抄写和规范存档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保证区、乡镇、村级林改档案安全,严格把关林权流转和抵押审查。
(三)规范种苗采购
近年来,我区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绿化建设项目种苗招投标的监管,并在规范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针对目前种苗采购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14年上半年,我们不断强化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监管机关充分认识规范招投标行为,正确处理好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与国家利益、全局利益的关系,坚决杜绝招投标中的各种权利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通过各种丰富多样、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促使他们更好地肩负起监管的重任。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林农对各类实用林业新技术的需求日渐增加,一是中央的造林投资单价偏低,与实际造林成本相差太大;二是社会资金、林农自愿投入等农业投资环境还比较差;三是我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少,产业链条较短、延伸缓慢;四是农村专业化服务组织实力不强,技术力量薄弱,辐射带动力差,动作不规范,带动面不广。因此,林业科技推广力度影响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经营。
六、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4年下半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以培育保护森林资源为已任,加大国土绿化,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巩固“创森”成果,着力为“创园”建设服务。调整产业结构,做强做大林业产业,发展绿色经济。
(一)深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继续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为新一轮的国家政策兑现做好专项规划。做好年度自查验收,为国家补助政策兑现提供依据;做好后续产业培育,引导退耕农户增加收入。
(二)巩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
继续按照《市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0-2020)》制定的工作目标和方向,切实解决“用地保障难、资金聚集难、工作协调难”等问题,积极投身到巩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工作中,整合项目资金,重点抓好全民义务植树,近郊山体绿化,通道绿化、水系绿化等工程。
(三)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探索新的机制和管理模式,强化资源、资本、市场的运作工作,继续按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促落实”的工作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开展林业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打击各种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乱砍滥伐、无证外运木材、乱捕乱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森林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林地管理,规范审核报批程序,实行征占用林地逐级审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抓好资源保护与管理,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的科学管理。
(五)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以控制指标为目标,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保持2014年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全面开展花卉、种苗、绿化苗木、木制品的检疫工作,严格控制外来有害生物在我区的入侵和扩散。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规划、连片整治、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从年起,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使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努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起点、高标准统筹规划,分年度实施推进。
二是整合资源,合力共建。按照“项目不变、政策不变、共建平台、互为主辅、互相补台”的原则,整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资金和项目,市财政及各部门安排的涉农资金集中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组织引导群众通过筹资筹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设施运行管理。鼓励镇村集体经济投入,发动社会力量赞助公益事业,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项目管理、先批后建、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优先支持受益面大、工作基础好、村“两委”班子得力、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开展试点,以点带面、抓强促弱、逐步推进。
四是严格监督,管护到位。建设过程中,严格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建成后,所有权移交当地镇(街道)村组织,按“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建立和落实后期管护制度,充分发挥工程的长期效益。
三、建设内容
主要是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乡村道路网化、环境污染治理、社区服务配套、农村生活环境美化等。项目建设由各项目部门制定质量标准,以镇(街道)为主组织实施。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基本标准为“三清、四改、四通、五化”,即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改水、改厕、改灶、改圈,通水、通电、通班车、通宽带网,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四、资金整合范围及办法
(一)资金整合范围。
一是新农村社区建设资金;
二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资金;
三是村级公路网化建设资金;
四是土地整理资金;
五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资金;
六是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七是小农水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等各种对农业农村投入资金。
(二)资金整合办法。
市财政将上级资金、本级配套资金等各级投入进行整合,拨付到各镇、街道(按照项目规定由部门实施的项目除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项目实施主体。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管理。各项目部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督促,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涉及项目投入的拆迁、占地补偿和基础工作,全部由所在镇(街道)村负责。工程投入原则上按市按70%负担,其余由镇(街道)自筹,具体项目按上级要求处理。各级配套资金、筹资筹劳资金、社会捐赠资金要按照项目要求一并纳入专账核算。
五、实施程序
(一)规划编制。在不脱离各项目上级批准规划内容的基础上,各镇(街道)编制两年实施规划及分年度建设计划,报市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批。编制规划时,要将区域内所有能整合的项目进行归并,以上级投入方向为主,以乡村道路网化、环境污染治理、社区服务配套、生活环境美化为主要内容,拓展实施范围,连接规划内容,达到“连片整治、整体提升”的效果。
(二)项目实施。各镇(街道)两年项目实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建设计划经市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批复后,由镇(街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招标、监理等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项目制、项目公示制,确保工程质量。各镇(街道)要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市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市财政部门按照资金拨付程序、项目年度计划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除按上级规定由市统一实施的大型项目外,其他资金全部拨付镇(街道)。各镇(街道)要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符合上级检查验收规定。
(四)项目验收。市项目部门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期对质量进行检查监督,项目竣工后,按项目管理要求组织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市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结算资金。
(五)档案管理。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各镇(街道)要将建设前后拍摄的图片、招投标文件、预(决)算、筹资筹劳单据、收付款凭证、各级验收资料等进行归纳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六)项目管护。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和产权登记手续。建立完善的资产运行管护机制,提高资产的长期使用效益。
六、实施步骤
(一)规划设计阶段(年3月底前)。3月25日前,各镇(街道)完成两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建设计划,报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批。3月底前,完成对项目规划的论证、审批工作。
(二)重点突破阶段(年4月—8月)。各镇(街道)按照市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批的建设项目及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8月底前,完成当年项目建设。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9月—10月)。项目建成后及时开展检查验收。有具体竣工时间要求的项目,竣工后可提前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四)全面推进阶段(年11月—2013年12月)。按总体方案实施第二年度建设规划。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镇(街道)项目建设规划论证、审批,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各镇(街道)、项目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以镇(街道)为主体、各部门协调推进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推动建设工作。财政局负责协调调度,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农业局负责指导“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开展;住建、交运、环保、林业、水务、环卫中心等部门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以及建设标准的制定、检查、验收等工作;各镇(街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实施。
(一)我市农村环境现状与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乡镇规划得到重视;农村公路建设、能源建设、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步伐加快,测土施肥、秸秆还田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农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环境监管能力极为薄弱,农村人畜粪便、生活污水、垃圾任意排放,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普遍存在,部分地区饮用水水质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农药、化肥的不合理施用,使食品安全令人担忧。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将成为影响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制约因素。
(二)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意义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广大农村地区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通过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让农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农村的具体行动;是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条件、缩小城乡差别的具体措施。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创建环境优美村、镇为载体,引导农民树立清洁生产理念,逐步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作为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大力宣传、认真落实。要在充分尊重农村意愿的前提下,提供必要的技术、物资和资金支持,发动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和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2、统筹规划,形成合力。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在原有规划、计划的基础上通过资源整合,统筹安排农村环境建设资金和项目,重点保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需要。
3、综合整治,和谐发展。坚持发展科学发展观,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同时,创新适合农村特点的环境保护工作模式,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县域经济发展,在发展中改善环境质量。
4、重点突破,总体推进。在环境优美镇、村创建上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引导和推进一批具有较好基础的镇、村首先达到环境优美镇、村的标准。
5、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重点内容,重点抓好村容、村貌、卫生、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村镇规划和环保能力建设。项目的安排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先解决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趋势得到一定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保护,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到2015年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目标。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农村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近期治理目标,到2010年重点完成以下六项任务。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首先,要改善农村饮用水质量,划定水源保护区,严格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特别是农村人口相对密集居住区的集中饮用水源。其次,要防治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对饮用水源的污染。第三,要建立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制度。第四,要杜绝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化肥农药对水质造成污染。
(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积极开展土地退化和矿山植被破坏的生态修复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严格控制因不合理开发导致新的土地退化和生态破坏,加强封山禁牧、封山育林。
2、强化乡村污染治理
(1)防治土壤污染。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根据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量。
(2)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环境监管,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重点保护的区域、流域和生态敏感区;要规范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超标排放的养殖企业进行限期治理;要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生产有机肥、堆肥等工艺处理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与达标排放率。
(3)治理乡村工业污染。制定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对乡村工业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乡村工业企业,给予限期治理、取缔或关闭;乡村工业发展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乡镇工业小区,对污染实行集中防治。
3、开展村镇创优活动
要积极开展村镇环境创优活动。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环境的村镇率先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环境优美村的标准。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作要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的提高自然环境调节能力,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经济。
(1)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2)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积极开发绿色、环保、高附加值产品,推进乡村工业生态化,提高乡村工业档次和效益。新建乡村工业要实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秸秆等再生资源转化及循环利用,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水平。
4、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农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市直部门包扶,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等综合措施,在全市广泛开展清垃圾、清柴垛、清路障、清宅侧、清违建和改水、改路、改灶、改厕、改圈及村屯绿化等“五清、五改、一绿”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5、提高农村能源综合利用水平
(1)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通过秸秆气化为村民提供燃气。
(2)推行农村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作。开展太阳能、民用炉灶、炕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6、推进农村环境建设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采用适用技术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加强农村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环境监管,适当加强乡镇一级环保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
四、重点工程
(一)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程
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程已纳入我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和较强经济实力的乡镇、村,率先开展环境创优工作。全市建设20个环境优美乡镇,100个环境优美村。
(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饮水安全示范工程
建设5个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饮水安全示范工程。在县(市)进行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各建设1个饮用水源保护示范工程。同时,开展水源地周边截污、工业污染治理、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等工程。
(三)再生资源转化与循环利用工程。建设5个资源转化与循环利用工程。各县(市)要组织资源再生与循环利用技术研发,选择经济适用技术,开展农村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各建设1个资源转化与循环利用工程。
(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5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各县(市)要根据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因地制宜的选择生产有机肥、沼气、堆肥、粪尿处理、各类环境技术模式,各建设1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五)乡村工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5个乡村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各县(市)推行清洁生产,建设和完善乡村工业污染治理设施,各建设1个工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六)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建设5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示范工程。各县(市)要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编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开展产地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各完成1个(有机杂粮、野生茹、干鲜果品等)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七)村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1、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路、改灶、改厕、改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2、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3、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做到达标排放。4、村庄道路要硬化平整,道路两侧栽树种花,要清除柴草堆、物料堆、垃圾、残土堆、粪肥堆,无散放的畜禽。
(八)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完善8个县(市)区的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1、加大农村环境的监测和监管力度,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基础设施、装备和队伍建设,初步建立农村环境应急预警系统。2、加强农村环保科研能力建设。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废水处理达标排放与资源化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科技人员培养与引进力度。3、深入开展科普与宣传教育工作,举办农村环保技术知识讲座,组织当地农民观看科普挂图、展板、宣传资料等,向农民传授农业环保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自觉保护农村环境,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一项具有综合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要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卫生、民政、交通、建委、公用事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调度、协调和考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政策措施与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政府补贴、部门支持、农民自筹、市场运作等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各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工作资金,形成合力;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要作为环境优美村镇的配套工程进行安排,根据国家规定,从排污费中解决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工程建设,确保农村环境保护有稳定的投入,并随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调整。
(三)科技支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究的投入,加快现有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解决实施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加强农村科技人员培养与引进,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大农村环保科普工作力度。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2016年以来,通过不断深入学习的系列讲话,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兼顾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行zd律法规学习,坚持执行“六个一”学习制度,在坚持参加集体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自学,记笔记2万余字,撰写心得体会3篇,集中学习30余次,学习时长70多学时。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中省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以及投资动态,努力学习钻研以工代赈业务,坚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实际工作问题,力争做出好的工作成绩。
二、重视“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不断提高个人党性修养
按照十精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改造和升华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个人素质的提高,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精神为指导,始终做到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坚持创业实、谋事实、做人实的实事求是作风,认真学习党的规章和纪律要求,做好本职工作,时刻保持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奉献精神,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宽广的胸怀,满腔热情地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树立较高的思想境界,从工作大局出发,淡泊名利,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
三、全面履行个人岗位工作职责
1、及时编报和下达年度计划。指导各县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扎实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和储备、筛选、申报工作。严格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对7县区上报的建议项目进行逐一审核,全年分两批分别汇总编报了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内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示范、水毁恢复等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及时将2016年投资计划下达到各县区实施建设。
2、积极争取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主动加强与省发改委的沟通衔接,做好跟踪落实,2016年度全市累计争取以工代赈项目135个,落实中省资金xx万元,位居全省地市前列。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6个,落实中省资金2644万元;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个,落实中省资金1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7个,落实中央资金x元。
3、狠抓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县区发改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强化日常督促检查,针对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市以工代赈办2次下乡实地督促项目进度,确保了以工代赈项目建设顺利进行。2016年度实施以工代赈基础设施项目126个全部开工,竣工项目114个,完成投资x万元。新修河堤13.9公里,恢复改造基本农田150亩,新修和改造乡村道路150.6公里,桥梁20座550延米;中央投资的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开工在建,完成投资150万元,省级投资的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计划已经下达,项目单位做好了开工准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县区移民办按进度推进实施。
4、不断创新项目管理工作
今年在项目管理方面重点开展了两项探索性工作:一是针对今年商州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整合试点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区发改局进行座谈,分析讨论下一步监管的有效方式,初步确定建立县区下达计划市级预审制度,从投资方向、项目类别方面做好实施前期的监管,得到省发改委的肯定。二是针对各县区发改部门普遍反映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整合陕南移民工程后,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报送信息数据,移民部门提供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相互扯皮,配合不力等现实问题,多次向省发改委进行汇报、建议,促成省发改委、国土厅、移民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移民(脱贫)搬迁工作信息交流的通知》,建立了横向沟通、纵向衔接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了信息报送工作顺畅、便捷。
5、做好其他各项管理工作。
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信息监测系统管理,录入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和资金报账情况。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以工代赈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工作,配合省级审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审计工作。认真收集工程资料,及时报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图文信息。加强以工代赈旬报管理,及时准确报送了各类报表。
四、兼顾机关其他工作。
按时参加机关领导安排的有关会议,会后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协助落实好会议所应承担的任务。3月份陪同市人大调研《环境保护法》和《秦岭生态保护条例》落实情况,5月份陪同市人大视察调研组对2015年市级观摩项目运营情况,7月份配合市考核办组织的半年考核工作,9月带队到镇安检查易地移民搬迁进展情况,11月份参与市依法行政执法年度考核工作,12月份牵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商南、商州年度考核工作,分别于8月和12月份陪同国家发改委地区司来商调研易地搬迁工作情况。做好机关工会和老干部有关工作,包村包户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协助主任分管党政办日常工作。尽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五、搞好个人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认真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廉政学习和其他活动,年初签订了《廉政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廉政责任,认真参加廉政教育学习,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服从机关工作大局,坚持按原则和程序办事。从不把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凌驾于组织利益和全局利益之上,坚决反对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反对派性和小团体主义,不搞阳奉阴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到了令行禁止。坚持洁身自好,不向基层或部门伸手谋私利,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没有出现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借自己的名义谋私利的现象。坚持秉公办事,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没有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用公款装修个人房屋和购置家用电器等行为。在下基层调研或工作检查时,做到了轻车简从和在机关食堂就餐。
一、全县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事业发展,将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来抓,以建设“生态旅游名县”为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建构以鸣凤山景区为主体、以龙潭河景区和嫘祖故里景区为辅翼的“一主两翼”旅游格局,大力开发全县文化、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着力培育特色旅游品牌,全县旅游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较为明显效果。
(一)旅游发展思路日渐明晰。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发展旅游业的认识高度统一,始终把旅游业作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来抓,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名县的目标,坚持每年对旅游产业建设进行专题研究、现场办公和安排部署。坚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立足资源、彰显特色的原则,狠抓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先后编制完成了《鸣凤风景名胜区发展总体规划》、《省县荷花镇旅游发展规划》等7个旅游发展规划,促进了全县旅游资源的有序利用和合理开发。在旅游开发建设上,严格按照各旅游景区的定位、功能布局、线路安排、要素配置等,加强资源整合,力求突出特色、体现个性,推进全县旅游业科学有序发展。全县共有各类旅游资源65处,对外开放的景区10余处,其中3A级景区2处。
(二)旅游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抢抓全省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契机,积极争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大力开展项目建设。截止2010年11月底,全县已有6个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完成项目投资2亿多元,开发建设了鸣凤山、龙潭河、灵龙峡、鹿苑寺等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三江航天军事博览园、地质公园等游览点。启动了荷花镇创建全省旅游名镇和望家村创建全省旅游名村工作,并已初见成效。
(三)旅游配套服务不断加强。经过几年来的培育和发展,全县旅游业整体水平有了一定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目前,全县拥有鸣凤、两家星级宾馆以及三江、沮城等多家旅游饭店,领秀天下国际大酒店正在按四星级标准建设;旅行家国旅、中国国旅等两家旅行社入驻;开发出原野风、鸣凤米、真丝服饰、鹿苑茶等多种特色旅游商品。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旅游行业综合管理体系,强化旅游行业综合管理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认真开展“治理整顿零负团费”、“星级饭店评定”、“行业培训”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活动,不断加强对旅游市场检查整治,有效的净化了旅游市场,为旅游者提供了文明、舒适的旅游环境。
(四)旅游综合效益初显成效。旅游业的发展不仅带来相当可观的经济收入,而且加大了人流、物流和信息流,打造知名度,创造就业岗位,拉动本地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县共接待游客259.7万人次,比“十五”时期的147.8万人次增长75.7%;旅游业总收入11.83亿元,增长25.1%。2010年,全县旅游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县共接待各类香游客72.7万人次,同比增长21.8%,完成年度计划的00.9%;旅游综合性收入3.43亿元,同比增长22.9%,完成年度计划的100.8%。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旅游业虽然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周边旅游业发展较快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实现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目标任重道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旅游资源深度开发不够,缺乏一流的精品景区。县内资源分布比较零散,知名度、品位不高。二是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吃、住、行、游、购、娱设施有待加强,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水平不高。三是旅游市场营销创新手段、旅游产品开发和宣传推介不够。组织大型宣传活动进行整体形象推介乏力,没有形成旅游品牌和名牌,有待整合策划进行“炒作”推介。四是旅游产业人才缺乏。我县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三、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形成加快发展的合力。旅游业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性产业,关联度强,涉及面广。要充分认识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意识,树立抓旅游就是兴产业、抓就业、调结构、促开放、抓文化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旅游产业的组织领导,建议成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日常工作由县旅游局协调、督促和落实。并尽快出台《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营造全社会关心旅游、支持旅游、投资旅游的浓厚氛围。
(二)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旅游业发展具有“前期大投入、后期大产出”的特点,我县旅游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必须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旅游产业发展。一是建立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宣传促销、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认真做好旅游项目的包装论证,通过推介会、委托、网上等多种形式,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参与旅游开发。三是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各类经济成分从事旅游产品开发,策划开展旅游活动。积极开展信贷服务,加大引导信贷资金的投入,优化资源配置,运用多种形式来盘活旅游资源。
(三)突出发展重点,着力培育旅游产业品牌。尽快完成并完善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大特色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力度,实行以奖代补,大力发展乡村农家乐,助推乡村旅游发展。增强精品意识,以资源整合、特色营造为核心,充分利用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资源,加快嫘祖故里、鸣凤山、龙潭河、鹿苑寺等4个重点项目和金家湾、地质公园、军事博览园、桃花岛等11个支撑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旅游精品,提升旅游竞争力。加快旅游商品市场建设。紧密结合我县旅游业发展实际,在城区中心规划建设土特产品超市,定点销售具有地方特色的真丝服饰、鸣凤米等旅游商品,以满足游客精神和文化需求。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拓展旅游市场。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促销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宣传我县旅游产品,塑造旅游的整体形象。积极组织参加旅游推介会、交易会、洽谈会、旅游节等,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辟专栏、专版、专题,对我县的旅游资源进行“炒作”推介,通过策划一系列活动,扩大知名度。积极开发以周边县市区为主体,以宜昌、荆门为重点的客源市场,有针对性的招揽游客。设计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路线,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联合,实现资源互补,市场共享,互动发展。
为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贯彻落实局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法律六进”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莆法治办[XX]17号)精神,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全局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自觉学法、讲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推进全局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治建水平,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建设“平安莆田”,实现“经济翻番、港城崛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成立领导班子
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的落实,成立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具体工作。由林天耀局长为组长,徐益珊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科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益珊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挂靠法制科,负责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具体事宜。
三、任务内容
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二是要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权力、行为的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物权法》及建设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四、方法措施
(一)坚持和完善局中心组学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中心组及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要有年度计划、有记录、有学习笔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法律进机关”活动期间,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统一考试。
(三)在机关内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营造学法氛围。在市建设局大门口和机关局域网上开辟了“法律宣传专栏”,公布相关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服务大局、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理念。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艰巨繁重的任务。为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使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达到和超过灾前水平,并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科学重建。优先恢复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尽快恢复生产条件,合理调整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和生产力的布局,逐步恢复生态环境。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以灾区各级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在国家、各地区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又好又快地重建家园。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必须建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之上,认真做好灾害评估和地质地理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等基础工作,考虑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等各方面因素,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先急后缓、统筹安排,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灾后恢复重建要从灾区实际出发,尊重民意,注重实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界定适宜重建和不适宜重建的区域,调整优化城乡布局、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
3.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灾区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领导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信心、振奋精神,自己动手、生产自救,苦干实干、重建家园。
4.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把政府主导和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好对口支援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快灾区恢复重建。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城乡住房。要把修复重建城乡居民损毁住房摆在突出和优先的位置。针对城乡居民住房建设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政府补助政策。对于可以修复的住房,要尽快查验鉴定,抓紧维修加固;对于需要重建的住房,要科学选址、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尽快组织实施。让受灾城乡居民早日住上安全、经济、适用、省地的住房。
农村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农户自建、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相结合。要改进建筑结构,提高建筑质量,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满足现代生活需要,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风貌,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灾区各级政府要对农村建房的安全选址进行指导,组织规划设计力量,为农村居民免费提供多样化的住房设计样式和施工技术指导。
城镇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群众自助的原则,实行原址重建、异地新建和维修加固相结合,优先安排维修加固轻微损坏和中等损坏住房。与现行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相衔接,在搞好城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满足受灾城镇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
(四)公共服务设施。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和建筑质量。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将其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农村地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原则上建在县城,初中建在中心乡镇,小学布局相对集中。
重点恢复重建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机构,全面恢复市县乡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医疗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
合理布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抓好县级文体设施的恢复重建,加强资源共享。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
注重民族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对世界文化遗产、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抢险修缮,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物。建设地震遗址及纪念设施。
恢复重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残疾人服务、劳动就业、社区管理等设施。
在基本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按照节俭实用的要求,恢复重建各级行政机关办公设施。
(五)基础设施。各类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要把恢复功能放在首位,根据地质地理条件和城乡分布合理调整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远近结合,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交通设施的恢复重建,要着眼于完善综合交通体系,重点恢复重建干线铁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通往重要工矿企业、重点林区的专用道路以及受损民航设施,抓紧恢复旅游交通。
通信设施的恢复重建,要体现资源共享、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要求,重点加强通信干线网的恢复重建,做好公众通信网和应急通信能力建设。恢复重建邮政设施。
能源设施的恢复重建,要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和体制改革相结合,重点恢复重建高压输变电设施、城乡低压配电网和油气管线,修复重建水电、火电、油库、加油站和符合建矿标准的大中型煤矿。
水利设施的恢复重建,要统筹考虑防洪安全、饮水安全、恢复生产等需求。重点抓好水库工程、堰塞湖及河道淤堵处理工程、堤防工程、乡村供水设施、灌排水利设施、水文水资源设施等的恢复重建。
市政公用设施的恢复重建,要符合调整后的城镇总体规划,恢复重建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垃圾处理、公园绿地和避难场所等设施。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以市场为导向,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政策和就业需要,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机结合,合理安排受灾企业的原地重建、异地迁建和关停并转,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加快恢复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能力,抓紧农村水利、畜禽圈舍、养殖池塘、农机提灌站等基础设施和良种繁育、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农技服务等设施的重建,恢复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加大旅游业恢复重建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带动就业、拉动消费和增加收入的重要作用。加快恢复重建重要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基础设施,加强旅游市场的宣传促销。
引导各类企业适度集中布局,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土地节约使用和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扶持为恢复重建直接服务、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建材产业,重点支持重大装备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支持中央和地方骨干企业和军工企业。扶持特色优势中小企业发展,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产能。
(七)市场服务体系。按照稳定市场、保障供应、满足需求、便民安全、增加就业的要求,优先恢复重建对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恢复生产具有重要作用的市场服务设施,恢复市场服务体系基本功能。
恢复重建粮库、食用油库、粮油供应站和军供站点等粮食流通设施,成品油、通用物资等国家物资储备设施。恢复完善日用消费品网点和农副产品贸易网点。
恢复金融服务功能,加快修复和合理布设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完善服务网络,配备营业设备,保障金融系统安全运营。
(八)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坚持尊重自然、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重视防治威胁灾区群众生命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各种次生灾害,抓紧治理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点。加强土地整治和复垦,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修复。
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逐步修复生态系统的功能。重点做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区的森林恢复,抓好补植补造和抚育管理。加快森林防火、林木种苗、动植物病害防控等基础设施重建。有计划地开展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大熊猫自然保护区的恢复重建。
结合城镇乡村和工业集中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各级环境监测设施,加强水源地和土壤污染治理,做好废墟清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处理。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恢复和强化气象、防汛抗旱、防震、地质灾害、水污染预警预报系统和指挥调度系统,提高灾害监测预测预防能力。
三、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九)坚持规划先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是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建立在全面调研、科学评估、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规划编制要充分听取灾区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借鉴国内外灾后恢复重建的有益经验,组织专家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论证,科学民主决策。要加强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形成有机整体。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实施计划。切忌在没有规划的情况下盲目动工,仓促上马。
(十)精心组织实施。灾区各级政府要按照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的要求,统筹安排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要抓紧做好永久性住房建设与过渡性安置的衔接,确保受灾群众安全度过灾后第一个冬天。在明确选址和抗震设防标准的前提下,先行启动建设居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对恢复生产有先导作用的基础设施。要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制订年度计划,明确建设时序,落实责任主体。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十一)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土地、产业、就业等政策手段,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各地区、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尽快落实好、组织实施好相关政策措施。要继续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助,引导国内外捐助资金用于灾后重建。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国有大企业集团多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各类企业到灾区投资兴业。加大以工代赈力度,鼓励灾区群众投身灾后重建。制定异地务工经商的灾区群众及其家属由就业地政府安排就地落户的政策措施。
(十二)落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灾区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机构。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灾后恢复重建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市、县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和落实恢复重建的各项任务。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协调和帮助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