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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医保结算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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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医保结算管理制度

第1篇:药店医保结算管理制度范文

应立法规范医保卡使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葛均波

随着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的扩大,医保卡的持有人群也在大幅增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医保卡只能用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但在一些地方的医保定点药店,只要个人账户内有余额,就能刷医保卡购买许多日用品,如洗发水、毛巾、牙膏牙刷、保健品、化妆品等,医保卡俨然变身为“购物卡”。

医保卡上的资金可以逐年累积下去,是可以按照银行利息增加的,即使不用于买药看病,也相当于把钱存在了银行。另外,医保卡上的资金还可继承,即使现在医保卡里的钱不多,但钱总是在累积,累积久了,保障程度也增大。有些市民拿“救命钱”来购买牙刷、牙膏、卫生纸等生活用品,付出的代价肯定是高的,自己的利益受损,其实是得不偿失的。

每个人都有看病、住院的需要,所以,我在今年的“两会”上,一直在呼吁市民应该增加医保意识,不要盲目使用医保卡上的资金。将眼光放长远,节约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以便在最需要的时候有更大的保障。老百姓应该关注医保政策,自觉提高觉悟,也能够从一个方面来杜绝违规的刷卡行为。

目前医保卡资金套现交易大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药店向空刷卡的顾客支付现金时,按药品价打折付给现金,到了医保账户结账时,便可按药品全价收取货款,药店从中赚取差额。另一种是某些个体诊所或医药公司需要进购药品,为压缩购药成本,通过中间人找到想要套现的市民。由套现的市民刷卡签名,按照刷卡金额从药店购买药品,中间人只需支付实际价格六折到七折的现金给持卡人后,就能拿到所购药品,个体诊所或医药公司就可以从中获利了。

事实证明,滥刷医保卡会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造成国家医保资金的大量流失,增加国家医疗保障成本,严重背离了医保卡设置的初衷。国家补贴的这部分健康基金是专门用来治病的,如果愿意怎么花就怎么花,这样到了真正需要看病用钱的时候卡上却无钱可用,这就让医保卡里的补贴失去了意义。由于药店刷卡销售非药品是违规操作,不可能向消费者出具正规发票和收据,而一些商品的进货渠道也无人监管,产品质量就无法保障,消费者一旦购买了问题产品,维权都很困难。

我认为,持医保卡买杂货或者套现都是违规行为,既不符合相关医保政策规定,也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尽管相关部门已采取措施来规范这种行为,包括与药房建立了协议,规定医保卡不能滥用;医保部门定期对药房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药房允许消费者滥用医保卡的情况,将视不同程度对药房进行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医保定点资格等。然而,这些规定多半仅仅停留在纸上。由于客观上存在获利空间,且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目前对于医保卡套现行为,监管的难度和成本均较大。另一方面,很多药店为应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把允许顾客用医保资金购买日用品,作为一种吸引顾客、增加销售收入的营销手段。药店和顾客间达成默契,用医保卡资金所购买的日用品不开具列有明细的医保结算单。

所以,我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早为医疗保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立法,出台更详细、更具操作性的法规来制止这一行为,严惩浪费医保资金的个人和单位,使医保资金的使用走上规范合理的道路,保护公众利益。对此,建议首先要对药店加强监管。其次,要加重违法行为的成本。通过增加、凸显医保卡的医疗保障功能,提升公众忠诚度,让老百姓珍惜医保卡账户资金。“当然,医保卡的钱也不是管得越死越好,关键在于要用法规引导持卡人将钱真正用在防病、治病上。如在正规医院体检,在心理咨询门诊、康复门诊就诊,也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等。

应尽快建立和规范一体化的

医疗保障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所副所长 杨金生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许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医疗保障体系行政管理分散,运行成本高。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形态多样、在制度设计与保障提供上缺乏统筹规划,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管理,城乡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管理,商业健康保险由保监会管理,另外还有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等等,这种制度格局客观上存在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政策不一、重复投入等现实问题,造成管理制度不统一,行政资源浪费,公共服务效率偏低。

据了解,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总体不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均衡,城镇医保待遇明显高于农村。总体看,公务员医保水平最高,城镇职工相对较高,城镇居民居中,农民最低,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在10~20倍之间。这种格局大大降低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性,而且目前参保者中大多数是新农合,以住院医疗费用保障为主,客观上把人分为三六九等。

我认为,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还存在成本控制不力,难持续发展的现象。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单兵推进,无限提高保障水平,包括扩大医疗范围和提高报销比例上限,如北京市扩大难治疾病范围、提高社区医院门诊报销比例到90%,城镇职工报销上限提高到30万元等。片面扩大基本医保的作用和政府责任,有悖基本医疗保险“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西方福利国家医疗保障巨额费用缺口的教训也充分说明,这一条路将来行不通。

要解决以上问题,唯有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主导地位,体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公益性,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医疗保障中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三个保障制度的一体化,提高参保水平,保障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因为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可以打破制度分割、促进基本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正义。比如,“陕北模式”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合并,破除了城乡居民的身份界限,打破了城乡医疗保障的二元分割体制,建立了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医保制度。在不增加财政投入和行政资源、不增加群众负担的情况下提高了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通过建立一体化的管理平台为参保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使城乡居民享受到了相同的医疗公共服务,实现了“政府不多花一分钱、老百姓不多出一分钱,而居民保障金额大幅提高、覆盖面更广、基本医保基金管理更安全”的参保群众、政府和医院共赢局面。

城镇职工随着工作单位的变化或者转移到其他省市工作,其社保和医保自然跟随转移,其缴纳由工资中按比例扣除。而现行合作医疗,中央财政采取后续财政补贴办法,越多农民缴费,才能得到更多的政府财政补贴。在调研中我发现,目前各地的筹资工作采用各级“一年一宣传,一年一发动”的方式,以乡村干部走村串户上门收费的形式为主。据个别统计,从农民手中每收取20元合作医疗基金,至少要耗费成本4元以上。筹资难且筹集成本高,是目前新农合在向农民收取自付部分时的最大问题。另外,外出务工人员的流动性也增加了筹资难度,有的外出务工人员常年在外,在外如果有病,根本不可能回农村医疗,在外医疗群众报销难。所以不能异地报销和转移接续成为影响医保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

因此我建议,国家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保部门、医疗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之间的诊疗信息、基本医疗保障数据共享机制,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的框架下,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报销和转移接续,以此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解决异地难报销问题,减轻患者负担。

医保基金监管体系需要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中医药大学教授 张庆文

我们都知道,2011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已达95%以上;2012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还将提高到人均240元/年。随着医保的全覆盖和国家对民生持续加大的投入,2010年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总规模就已经超过1.7万亿元,与1998年相比增长了130倍。今年的基金规模将更加巨大。面对如此增加的巨额医保基金,我认为,我们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以确保基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2篇:药店医保结算管理制度范文

一、200x年纠风工作基本成效

200x年,xx纠风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纠风专项治理为重点,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教育乱收费得到有效治理。全州中小学严格执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一费制”、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和“两免一补”政策,共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x万元,受益学生x??x万人。严肃查处和纠正教育乱收费,清理违规收费项目x个,查处学校乱收费x万元,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减轻学生家庭负担x万元,向学生退还各种乱收费x万元,一名责任人被免职。严格执行学校收支两条线和零户统管,实行收费公示,搭车收费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中小学在正规教材以外征订学辅、教辅资料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实行农村中小学校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切实减轻了中小学校的负担。

二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不断深入。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的品种和范围不断扩大,标的总金额达x万元,占全x个国有医疗机构购药总金额的x%,省级定价药品降低总金额约25万元。对重点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促进医德医风不断好转,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严肃查处医疗服务、药品生产经营及流通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医疗服务、清理销毁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维护了群众的权益。部分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逐步探索医院与药店同药同价的处方售药方式,切实减轻群众的药费负担。

三是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扎实深入。各级纠风办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州、县市纠风办建立x个涉农负担监测点,对农民负担以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农民得到实惠x万元。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x起,涉及金额x万元。有效保障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州、县市教育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了x至x个重点被评议单位,从社会各界聘请行风评议员组成评议组,对被评议单位的行风建设进行重点评议。各级评议组向被评议学校和医院提出x个问题、整改建议x条,解决不正之风问题x个。同时在全州开展了教育系统上年政风行风评议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有效地促进了被评议部门工作作风的好转,卫生、教育方面人民群众反映较大的不正之风问题,得到了及时的纠正和整改。

五是企业评议成效明显。在200x年企业评议行政经济管理或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中,州、县市社会评议和集中评议大会按规定完成。在县市评议中,有两个部门评议不满意率超过x%,被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州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委员会对在评议中满意率低于x%的x个部门,重点整改督促。企业评议工作的开展,对行政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改进政风行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和优化我州经济发展软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是“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监测网络”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0x年共播出“政风行风热线”节目x期,有关行政机关及公用事业单位的x位领导走进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与群众直接对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政风行风热线”受理电话、短信、电子邮件x个,现场答复群众反映问题x件,州政府纠风办督办或转办x件,办结率100%。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同时“政风行风监测网络”有效运作,为实现群众对社会事务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搭建了良好的平台,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政风行风好转。各级政府纠风办根据政风行风监测网络反馈的信息,及时解决涉及侵害群众环境权益、惠民政策不兑现等民生问题,保障和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七是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州监察局、州政府纠风办严肃查处截留、拖欠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案件x件。深入治理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全州对x家重点污染源进行了检测和监察,对不能稳定达标的x家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五家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在国务院纠风办和省政府纠风办暗访检查中,我州境内公路没有发现公路三乱问题,受到检查组的肯定。出租汽车行业通过专项治理和规范秩序、实行燃油补贴等综合措施,从业人员的负担有所减轻,有效地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清理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不正之风进展顺利,我州清理范围内项目x个,项目符合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我州纠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党委、政府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纠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对纠风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存在松懈厌战情绪,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二是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的统一性、协调性较差,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纠风工作比较薄弱,纠风工作发展不平衡。三是我州绝大多数县市的纠风工作机构不健全,纠风工作的人员有限,工作经费难以保证。四是不正之风源头治理力度不够,不正之风深层次根源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200x年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我州200x年的纠风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拓展纠风工作的新途径。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以企业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为载体,不断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平台。以贯彻执行“四项制度”为契机,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以源头防治为着眼点,不断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新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务求取得纠风工作新成效,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大理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两项督查”,保障中央宏观调控措施和惠民政策的落实

一是抓好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特别是价格监管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调控政策,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执法执纪力度。要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调整,坚决纠正擅自提高供电、供气、供水、供暖等公用事业价格的行为。重点加强粮、油、肉、禽、蛋、液化气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控,从严查处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要依法严惩,确保中央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二是抓好中央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今年,国家将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进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国家这些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必将对大理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这些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要重点围绕国家财政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财政资金及时拨付,落实配套资金,并严防财政资金发生“跑、冒、滴、漏”,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克扣、挪用涉农补贴款等行为。

(二)深化涉农负担、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方面的专项治理

一是抓好涉农负担专项治理。总理对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最近,一些地方农民负担有些反弹,各种名目的收费又有所增加,会议要强调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发挥纠风工作职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一要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二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让群众对村级财务清清楚楚,筹资筹劳和交纳费用明明白白。三要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四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五要充分发挥我州政风行风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监管和信息收集,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对违规加重农民负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能让搞不正之风的单位和个人中饱私囊,逍遥法外。

二是抓好教育收费的专项治理。全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教育经费按时、足额到位。重点查处挤占、截留甚至贪污、挪用教育经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改革完善教育收费、教育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教育经费。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保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真正享受政策。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执行公办普高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违规开办有偿补习班。加大教育经费专项审计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抓好医疗卫生方面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督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Thesystemofruralcooperativemedicalandhealthcareservices)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组织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违法行医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考评长效机制。

(三)突出抓好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资金安全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计和财政监督,坚决纠正资金拨付、分配、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社保基金要规范征缴、支付和管理行为,方便群众领取,及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好保障功能。住房公积金要改进管理和服务,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促进公积金贷款发展,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受益。扶贫专项资金要真正用在贫困地区、用于贫困群众,发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救灾专项资金要确保全部用于救济受灾群众和灾区恢复重建。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以及政府纠风办要督促有关部门,从制度上加强和改进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资金存储、使用制度,健全风险控制长效机制。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严禁资金违规投资、运营、使用,对随意干预资金管理使用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领导责任。

(四)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各级政府纠风办要督促各部门各行业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行风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公共服务行业要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行为规范,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和指定消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行政执法部门要重点开展涉及群众利益执法活动方面的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要加强自律,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以“诚实守信、服务为民”为主题,开展与民生关系紧密部门、行业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检查。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创新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完善有关制度,切实改进管理和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和公开办事制度。凡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以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益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和听证、公示等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在这里,我特别强调的是,要认真实施从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是一项基本权利,有权要求政府公开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对政府而言,是一项基本义务,必须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既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只有公开政府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才能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才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州得到普遍实施,州人民政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服务承诺内容,对不按条例要求公开政府的要实行行政问责。

三是以贯彻执行“四项制度”为契机,强化政风行风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部门和系统内部监督,强化专门机关的外部监督,发挥好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监测网络的社会监督作用,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的渠道,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突出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做好去年开展行风评议的学校、医院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结合大理经济发展的实际,继续完善和优化企业评议行政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推动我州经济发展软环境不断改善。

四是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节约型政府。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纪律作风教育,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评比达标工作成果,继续清理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问题。

(五)进一步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尽快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环境。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继续整治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服务性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检测不合理的高额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继续巩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治理打击虚假广告、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治理成果。继续查处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确保纠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纠风工作专项治理多于往年,要求高、难度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纠风工作摆到突出重要位置,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纠风工作任务。

第一,充分认识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当前纠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纠风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果,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行风建设展现新风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显著提高;民主评议迈出新步伐,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更好落实;制度创新实现新突破,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第二,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纠风工作责任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行政监察机关和政府纠风部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各部门是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纠风工作的责任主体。把纠风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总体规划,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定期研究纠风工作的重大问题。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纠风,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把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与执行“四项制度”和领导干部问责有机结合,对纠风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和政府纠风办要协助各级政府和部门行业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担负纠风专项治理任务的责任部门,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树立“一盘棋”观念,既明确分工,又密切配合,讲全局、讲协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互相支持,严禁推诿扯皮,齐心协力地完成纠风任务。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纵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公务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减少和杜绝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第三,以改革创新为依托,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我们要以改革统揽各项纠风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要从根本上消除不正之风,关键在改革。要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入手,下决心突破一些涉及不正之风的机制和体制,铲除源头上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各部门各行业要在实施行政许可法,执行“四项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不断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减少滋生不正之风发生的条件。要结合业务管理和干部职工队伍的实际,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进一步强化监督、完善管理、堵塞漏洞,促进部门和行业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要通过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防止因权力滥用、决策失误而导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第四,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纠风工作责任。要以良好的作风抓政风,以严明的纪律纠歪风,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持原则,一查到底,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加强案情分析,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善于查找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及时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