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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服务的优缺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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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服务的优缺点

第1篇:医疗保险服务的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医保基金 总额预付制 优缺点

一、总额预付制实行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逐步推行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医疗保险结算方式也随之应运而生。目前我国主要有三种医保结算方式,按服务项目结算、按单病种结算、按总额预付结算。实行这三种结算方式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掌握与控制各定点医院工作及费用使用的情况,从而实现对医疗费用超标的强效控制,以尽量减少医院常出现对患者随意收费、检查、诱导医疗服务的乱现象。但在实际的施行过程中各种医疗保险结算方式都存在弊端,如按服务项目结算的方式极易出现扩大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检查的现象,最终导致医院医保病患超额、医疗费用超标的问题;又如按单病种结算的方式由于病种类型仅局限在常见病与多发病,实行范围过于狭窄。为了解决以上这些问题,于是以总额预付制的医保结算方式被提出,这种结算方式以定点医院的医疗实际情况为基准,医保部门测算出医院人均医疗费用,并以此费用为依据下拨医院医疗预付定额费用,若医院在医疗过程中超出了预付定额费用,则超出的部分需要医院自行解决。

二、总额预付制结算方式的优缺点

(一)总额预付机制结算方式的优点

1、提高医保部门的工作效率,减轻了医保部门工作人员的压力

实行总额预付的医疗结算方式使医保部门的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定点医院提交的患者病历内容详细,为医保部门的审核减轻了负担,减少了审核工作中不必要的交流过程,进而减轻了医保部门工作人员的压力。同时,这种结算方式令医保部门对医院的结算费用有了更有效的控制权,便于医保部门对医院的管理。

2、转变定点医院医疗服务方向,使医疗资源与费用得到合理利用

自总额预付制的结算方式实行以来,定点医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医保资金,医疗机构随意更改患者的医疗服务项目与住院时间,同时也可以控制医院收取的病患人数。鉴于这种形势的转变,定点医院同样需要转变医疗服务方向,这样才能保障医院与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从而不影响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实行总额预付制的结算方式可以调动医疗结构的积极主动性,让其为了保障医院的发展而自觉采取有效的费用管理策略,进而实现对医疗服务成本的控制,使医疗资源与费用得到合理的利用。

(二)总额预付机制结算方式的缺点

1、外在因素影响过多,不利于医保部门预算出合理的预付总额

参加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每年会向医保部门申请医保预付年度总额,在医保部门对定点医院进行各方面审核后测算预付总额,并对定点医院下拨季度性的预付总额,以平衡定点医院的收入与支出费用,而后定点医院根据医保预付总额制定服务项目与人数的规划。但由于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如医院每年的住院人数、住院费用等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不利于医保部门预算出合理的预付总额。若预算过高,容易引起医疗供给费用的过渡提高;如预算过低,则会有损医院与患者的共同利益。

2、定点医院预付总额受限制,不利于维护参保患者的利益

由于定点医院每个季度所接受的医保预付总额受到医保部门的控制,若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超出了预付总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很大程度上需要由定点医院自行承担。因此,为了保障医院的自身利益会出现患者就诊被拒收或推诿的现象,或者出现削减服务的现象,进而导致参保患者的利益得不到维护。一些参保患者在被拒收的情况下,只能无奈的选择通过自费的形式才能得以住院,而有些本地患者因生活水平不高,为了能够获取报销只能选择去外地求医。

三、总额预付制结算方式的建议

(一)改革预付总额的预算方式

以往医保部门在进行医保基金年度住院费用预付总额预算时,主要以定点医院三年前的医保基金支付额为依据,而后测算出平均值,以得出的平均值来确定定点医院年度住院费用的预付总额。并且这种方式被绝大部分医保部门所采用,但这中预算方式存在严重的不公平现象,没有考虑医院每年的具体情况、参保人数的扩大,进而导致医院常常出现医保基金不足的问题,不利于保障医院医疗的服务质量与医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需要医保部门立足实际,改革医保基金对预付总额的预算方式,依据医院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使用情况、患者参保人数等,考虑多方面的涉及因素,从而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使医保部门下拨的预付总额能够符合医院的实际需求。

(二)加强对总额预付制度的监督与管理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需要医保部门加强对总额预付制度的监督与管理,进而使医院与患者的双方利益都能够得到维护与保障。首先,医保部门需要严格审查各定点医院上报的医疗使用费用,加强医保部门与各定点医院的交流与联系,使医保部门对医院提交的医疗费用、患者病历等有较为具体的了解,严格监督与管理各定点医院对医保基金的使用。其次,在确保实行总额预付制结算方式的前提下,医保管理部门需要严格管理各定点医院的工作部署,遏止各定点医院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出现减少医疗服务项目、降低医疗服务水平、拒收或推诿患者等不良现象,以确保参保患者的权益不受到伤害。

参考文献:

第2篇:医疗保险服务的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国家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个人储蓄医疗保险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与完善离不开对世界各国医疗保险事业经验与教训的扬弃。尽管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有自己的独创之处,但因在几十年来的运行中几度起落,因此为了使其持续发展,有必要借鉴国外医疗保险的经验教训。

一、国外医疗保险制度的模式

经济发达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历经一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日趋成熟与规范,而发展中国家也都在努力发展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因此本文首先分别介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实施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一)经济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

经济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商业医疗保险制度、个人储蓄医疗保险制度。

1.国家医疗保险制度

英国是最早实行国家医疗保险模式的国家,这种模式又叫国家卫生服务制度,主要通过国家预算来筹集医疗资金,支付医疗费用,为全体居民提供免费的医疗卫生服务。

由于这种医疗保险模式将福利与卫生结合起来,因此在提高医疗保险资源经济效率和加速实现卫生保健目标方面有许多好处,比如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避免医疗机构重复建设;有利于成本控制;有利于预防与治疗相结合;被保险人能够平等地享受医疗服务等。

但是,公有制和计划调节也造成缺少市场竞争的状况,这就导致不仅动作效率较低,而且影响医院与医生的服务积极性,医疗质量在排队时间等方面的指标相对而言不是很高。

2.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实施的强制性全面医疗保险。这种模式由雇主和雇员按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并由非盈利性的保险机构管理,用于支付劳动者个人和家庭成员看病就医的医疗费用。德国、法国的法定医疗保险制度和日本的健康保险制度都属于这种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政府不参与法定医疗保险的具体操作,能较好地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冲突,保险效率较高。但一个突出问题是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院和医生往往会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给予不必要的检查以增加收入,却导致了医疗费用大幅增长。如德国按住院日给医院付费,刺激医院延长病人住院时间,平均住院天数为12.3日,美国只有7日。由于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均采取措施抑制其增长,因此又会导致医疗服务水平的下降。

3.商业医疗保险模式

在商业医疗保险制度下,医疗保险的筹资和医疗服务的提供都是以市场运作为准则,私立的商业医疗保险机构根据不同的需求开展不同险种的医疗保险业务,供求关系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美国是实施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

该种模式下,商业医疗保险机构按市场规则自主经营,由市场不同需求产生不同险种,其供求关系受市场调节,因此效率较高。由于商业保险机构以盈利为目的,这就促使其合理使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机构的人员、设备结构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从而使得投保者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但这种模式的医疗费用负担也比较重。由于政府干预少,企业化管理的医疗保险组织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竞争激烈,在全国范围内难以实行统一有效的控制卫生费用的措施,从而导致整个国家的卫生费用迅猛增长。

4.储蓄医疗保险模式

储蓄医疗保险制度是强制储蓄保险的一种形式。它通过立法,强制劳方或劳资双方缴费,以雇员的名义建立保健储蓄账户,用于支付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

这种模式以新加坡最为典型,其卫生服务提供体系是公立和私营相结合的。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在公立或私营卫生机构就医,医院的医生可以到私人诊所看门诊,这样便在公立医院与私人医院之间形成竞争,医疗服务质量相对较好。这不仅可以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而且可以很好地解决资费“代际转移”问题。此外,还能克服医疗保险的消费不公平等现象,管理效率较高。

(二)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当前世界上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大致有三种类型:免费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有别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1.免费医疗保险制度

政府对乡村地区的成员提供免费基本医疗服务,贫困地区以及医疗条件差的地区的住院病人可以费用全免,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都要担负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典型的国家包括马来西亚和南非。

2.全民医疗保险制度

巴西实行的是面向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免费制度。巴西的医疗保险事业由社会福利部管理,下设国家医疗保险协会,由该协会自办保险医疗机构。巴西着手建立遍及城乡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第一级以农村或城镇社区门诊部为基础,主要针对小病小祸,使大多数居民免费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第二级以专科和普通综合医院为枢纽,主要针对常见病和多发病,解决大多数患者的住院诊治问题;第三级以大型综合医院为依托,主要从事疑难杂症诊治。居民患病后,必须首先在当地初级医疗机构就诊,经初级医疗医生同意,才能转到中级或高级医疗机构诊治。在经费投入方面,巴西的卫生事业经费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农民以税收附加的形式缴纳保险金,再加22%左右的国家财政补贴。

3.城乡有别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墨西哥、智利、韩国及泰国等国家实行此种医疗保险模式。从总体上看,这些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城市居民,而乡村医疗保险制度则相对滞后。20世界90年代以来,这些国家逐步建立起面向城乡各个阶层的疾病保险制度,减少政府在社会保险方面的直接参与作用,加强政府对社会保险的法律保证以及制度规范和制度监督。

二、国外医疗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通过以上对包含农村合作医疗在内的国际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比较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国外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较先进的国家的一些做法对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政府在农村合作医疗中的职能

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要求政府给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适当的投入和支持。一是财政投入,各级政府应把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贴作为一项预算内财政支出,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保证资金的稳定性,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增加投入。二是政府可以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社会慈善捐赠,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险水平。三是政策支持,国家或省级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农村合作医疗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促进这一制度的规范、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

纵览国外合作医疗的历史与发展,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其在医疗保险系统中的管理监督职能,从“办”医到“管”医,从行政管理转为依法管理。在加强对全社会医疗资源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扩大医疗机构的自,使医疗机构能够适应社会不断变化的需求,及时调整自己的运作。

(二)建立合作医疗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良性运转艰巨而复杂。从各国实践来看,必须加快社会保险立法,用法律这个手段来规范和统一卫生行政主管机构、医疗保险操作机构、医疗服务提供机构和患者的行为,并且制定基本医疗消费控制标准,对医药的使用实行必要的限制和管理。美国实行的商业医疗保险为主的医疗改革导致一批被各类保险所“遗忘的群体”,就是因为美国医疗保险依靠企业、个人自发性地加入商业保险,所以如果适当增加保险的强制性,才能保证筹集到更多资金,用于更大范围农民的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比如1934年,日本颁布了《国民健康保险法》,要求所有国民必须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这项政府强制推行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成为日本农民的医疗保险底线。

(三)统筹城乡,模式多样化

中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导致了务农的农村人口、失去土地的农村人口和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曾经严重缺失。虽然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了很大的进展,对他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城乡差距依然很大,因此统筹城乡成为必然。但统筹不等于城乡统一一样,而是从宏观上把握城乡医疗保险的要求,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在现有社会结构条件下,应该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采用灵活的保险方式与多样化的保险模式,除了合作医疗外,还可以逐步采用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以满足农民的多种医疗服务需求。

(四)鼓励农民互助,依靠自身解决医疗问题

如日本农村中实行的互助保险组合就是在国家对农民医疗保险投入不足,农民的医疗需求较大时产生的合作医疗模式。有专家认为,引导农民组成团体,互帮互助,共同面对医疗问题是国家医疗投入不足时的最好形式。其实我国上世纪60年代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的合作医疗制度在本质上与此种类型无异。

(五)严格控制、合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

对于医疗机构,采用统一制度、分散管理、鼓励竞争的运行原则,使他们在降低医疗成本的基础上,把为投保者提供一流服务放在首位。对于投保农民,要防止“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问题。

(六)运用现代化的手段监控合作医疗的运行过程

从包括英国在内的发达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来看,它们都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险电子技术支持系统,实现了现代化的管理,使各地社会保险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查询服务等,都能实行全国计算机联网管理。相比之下,我国合作医疗的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有待加强和改进。

以上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模式的比较分析为我国发展和完善自己独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在正确看待本地区实际情况、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前提下,我们无疑会从世界各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事业中汲取养料,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找到一条正确而便捷的道路,解除亿万农民兄弟的后顾之忧,稳定社会治安,造福一方。

参考文献:

[1]郭泽保,梁炜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政府职能分析[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1(02).

[2]张良吉,郭永松.政府职能在合作医疗中的体现形式探讨[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4(07).

[3]丁少群,高海霞.国外农村医疗保障模式的比较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6(12).

[4]王庆安,易立峰,李国鸿.美国20世纪60年代医疗制度改革及困境[J].国外医学(卫生经济分册),2006(04).

[5]高连克,杨淑琴.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变迁及其启示[J].北方论丛,2005(04).

第3篇:医疗保险服务的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医疗保险 费用 控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问题成为人们首要关心的问题。平安健康的生活是人们的向往,但是疾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医疗问题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医疗事业的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因此,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关键。我国在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到1988年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范了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后又在此基础上不断修订,扩大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范围,直至2001年底,我国百分之九十七的地区加入了医保行列。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先“看病难”的问题。然而,随着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的增加,如何控制医疗保险的费用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医保费用控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多年的实行,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医保制度的建立,通过国家强制的方法有效地集合个人、单位、国家的力量,筹措医疗卫生的费用,发展医疗服务事业。医疗保险的费用是取之于民,必要用之于民。然而,现今的医保费用浪费现象屡见不鲜,如何制止这些现象的发生,合理地使用医疗保险费用是医疗保险工作者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但在这之前,我们要清楚认识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现状。

(一)现状

医疗保险大致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即医疗服务机构、参保者、医疗保险机构和政府部门”,它们共同组成了医保体系。其中,医疗的服务部门主要是利用医保费用的方式和时机来达到医疗收益最大化。参保者则是带着用最低的医保费用谋求最好的医疗服务的目的参与其中。政府部门则是通过建立完善医疗保险体系,来保证医保制度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正常运行。医保机构则通过制定和控制医保费用,来提高医疗费用的使用率。我国很早就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在实行的过程中也有意识的控制医保费用的使用,这种控制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这个时期是计划经济时期,是医保制度的初创和逐步建立的时期,主要实行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到现今,医保制度逐渐发展完善,这个时期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时期,我国的经济实力逐步提升,传统的医保体系已逐显弊端。一项统计显示“我国公费医疗费用支出1953—1995年由1.05亿元增长到112.6亿元……劳保医疗费用支出1978—1995年由28亿元增长到590亿元”。这些数据表明,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日益增长,这些增长有些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而出现的必要增长,但还有一些是人为的浪费,这些问题的出现,提醒着我们要加强对医保费用的控制。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医保患者过度医疗、医保费用监督体系不完善、医保工作人员能力不足。

(二)存在问题

医保患者易出现过度医疗的问题,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健康问题是大家关注的重点问题,现今的大多数人对医学特别是西医不了解,所以到医院治疗时力求全套,极易出现小病大治的现象,看医生要看主任医师,选择药品时只选择高价格的药品,这种种极端的患者心理都在无形中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之间也存在着竞争,为了获得更多病患,医院不断投入资本采购先进设备,利用病患的极端心理,为病人提供豪华且高昂的医疗服务,这也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

医保费用的使用缺乏有力的监督体制。医疗保险部门和医疗机构之间并不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而是契约的关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医保部门对医院的监管力度。医保部门因条件和人员的限制,对医院的医疗费用使用情况不能清晰了解,更何谈费用监督。而且现在公立医院占医疗机构总数的绝大部分,它是国有医院,与民营医院不同,如果它出现医疗费用浪费、虚假现象,医保部门不可能将之取缔,这就在侧面纵容了医疗费用的虚假申报和浪费现象,使医疗违规愈演愈烈。

医保机构人员能力不足导致医保费用控制不佳。医保机构的管理人员数量较少,随着医保范围的扩大,医保受众逐年增加,医保机构的管理量也不断增大。而医保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都跟不上这种发展速度,医保工作人员应付日常的工作就已经疲于奔命,无法再投入更多的精力在医保费用的控制上。因此,现今的医保部门急需专业管理人员的加入,来强化管理队伍的控管能力。

二、控制医保费用的对策

面对医保费用使用的种种问题,控制医保费用的使用是医保改革的难点。要积极探索研究控制医保费用的方法,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行,使医保费用真正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此,应积极探索控制医保费用的对策措施,可以从推进医保体制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手段和建立医保费用监督体系入手促进医保费用的控制。

(一)推进医保体制改革

医保费用的逐年增长,无限制膨胀,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我国医疗保障体制的缺陷。要控制医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就要不断深化医保体制的改革,应该做到三点。第一,健全药品的供应体系,完善医疗服务制度,严格控制药品价格,这就降低了医保药品支出的成本,控制了医保费用的使用。第二,积极推进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让病患就近治疗,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可以鼓励他们到就近的社区医疗点就诊,这既节约了病患去大医院所花费的时间,也减少了医疗费用的支出。第三,遏制医院的不良竞争,对待病患要一视同仁,防止过度医疗现象的出现,从医院方面杜绝豪华就诊,避免不必要的医疗浪费。

(二)完善医保支付手段

医保费用的支付手段大致有两种“后付制和预付制”,这两种支付方式各有优缺点。在医保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应该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手段,从中控制医保费用。可以采取综合的支付方式,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病种、患者年龄、患病时间等病况,将相似的病例划为一类统一管理,制定相应的支付方式,降低医院成本。而且根据病患的过度医疗心理,可以制定相应的医疗支付手段,不同级别的医院划定不同的医保起付线,利用经济的杠杆来调节病患的数量,合理分散病患。

(三)建立医保费用监督体系

加强对医院等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使用情况。不定期派遣监察人员到各大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对医疗机构的处方进行抽查,一经发现违规操作的现象,及时处理,对相关的负责人进行严厉处罚。而且对医疗机构的设备采买进行严格控制,避免出现过度采买的现象。促进医院间的良性竞争,促使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医疗机构的诚信档案,规范医生的职业操守。

三、结语

综上所述,科学合理地控制医保费用的使用,就要正确处理好医院、病患和医保公司三方面的关系。医疗机构要诚信服务,杜绝因不良竞争而进行抢夺病患的行为;病患应及时调整心态,避免过度医疗,如小病就到社区诊所就诊;医保公司应该做好医保费用的监督和调控工作,成为病患和医疗机构的桥梁,在保证二者利益的同时,严格控制医保费用的支出,从而有效地遏制医保费用飞速上涨的势头。

参考文献:

[1]商文学,郝玉梅.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策略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2,3:152-153

第4篇:医疗保险服务的优缺点范文

摘要:经过多轮的修改,在广大民众的无限期盼中,国家新医改方案终于出台,并将大学生医保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本文就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以及目前正在推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作了阐述,并就目前该项政策的优缺点及改进措施作了简要的分析。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招生规模显著扩大,到2007年,全国在校大学生已达到2300万人,其中包括计划内招生、计划外招生以及高职高专学生等。而同时,近年来大学生疾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且原来的公费医疗及学生平安险远远不能满足治疗的需要。我们在网上或身边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现许多贫困的大学生因支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而发出求助,学校师生、社会团体以及媒体发起爱心捐助活动。大学生作为国家发展的栋梁,其健康状况、医疗保障状况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也正是基于此,今年两会后,经过多轮修改的新医改方案出台,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将大学生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直至新医改方案出台之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并没有被纳入实质性的社会保障范畴,医疗保障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学生的医疗费用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

(一)公费医疗

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资料,目前我国公费医疗制度始建于1952年,从1953年起,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开始享受公费医疗。经费由国家财政按照计划内招生人数向高校拨发一定数额的包干医疗费用,医疗补贴标准从1994年至今都是60元/年。这部分医疗补贴只针对高校计划内的学生,计划外学生(二级学院、扩招及高职高专招收)、自费生以及委培生则不能享受此补贴。由此可见,这种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窄,非计划内招生的学生一旦得了大病,医疗费用都得自己承担,而这几年随着高校的扩招,计划外学生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这部分学生的医疗保障也越来越成问题。同时,这种医疗保险制度只对基本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如常见处方药品,小额的医疗支出,门诊医疗费用等,存在保障范同小、水平低的问题。有人形象地将高校医疗机构比喻为“慈善机构”,渴了给点水,饿了给点饭,无法给予学生全面的医疗服务,对大学生的健康构成很大的威胁。

(二)学生平安险(学平险)

学生平安险是在校大学生可以购买的一种商业医疗保险。学平险包括死亡、残疾给付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大学生,患大病的风险越来越高,而原有的公费医疗保障并不能有效地化解这一风险,况且对于很大一部分非计划内的学生还不能享受公费医疗,所以,大学生购买商业健康险可以作为医疗保障的补充。但学平险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首先由于它是商业险而非社会保险,故要求学生在投保前身体必须是健康的,所以身患疾病的学生,尤其是贫困家庭的非健康学生是被排出在学平险之外的。其次,对于学平险,各个高校缴纳的保费一般是每年20~50元,保费低,但保障水平也低,最高赔偿额度一般在2-6万元之间,赔付能力有限,对于重大疾病更是杯水车薪。还有就是学生对学平险的具体条款并不是很清楚,在索赔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且需要自行先垫付医药费,事后凭借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及病历才能得到补偿,这也无异于“雨后送伞”,给贫困家庭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

(一)“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概述

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鉴于大学生医疗保险存在的种种问题,经过长期的调研和研究,借着本次我国新医改方案出台的东风,2008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终于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被正式纳入全民医保的范畴。该《指导意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点意见:

1.基本原则:坚持自愿原则;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学生实行属地管理。

2.主要政策:(1)参保范围。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校(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2)保障方式。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3)资金筹措。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中央财政对地方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各地采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概况

继《关于将大学生纳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颁发以来,各省市积极响应,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项实施细则。在浙江,《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9月1号起实施。具体措施为:9月1日起,在杭高校大学生(外国留学生除外)每年只需缴纳30元钱(学生个人每年缴纳30元,同级财政补贴90元),住院生大病的医疗费就能报销,报销比例在70%一80%,且没有设定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说,如果大学生在校期间得了严重疾病,即便住院医药费花了l5万元或更多,统筹基金始终是他们的坚强依靠,费用至少能报销80%以上。这个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杭州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北京和沈阳两地对大学生医保T作也发出了量化通知:北京地区将把北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本市户籍的大学生,纳入到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当中,标准与京籍学生相同。沈阳地区规定2009年级大学新生要100%参保,2008年级以前的在校大学生参保率不能低于40%。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筹资80元,其中政府补助40元,个人缴纳40元,医保基金对每位参保大学生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为l0万元,且该地区的参保学生在放假和实习期间都能享受医保。

经济相对滞后的西北一带如陕西,根据当地经济情况,规定大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其中,个人缴费不高于20元。且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毕业后就业的,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年限合并计算。同时指出,大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可选择居住地或实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报销。大学生在校期问异地就医和转诊治疗,按照高校所在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总结

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的举措是一种社会的进步。正如本文所述,在这之前,与大学生医疗保险有关的是国家公费医疗制度和商业险学平险的补充。但是,根据现实情况来看,公费医疗使大学生在校期间得了小病得不到报销,得了大病时报销的比例却又很小,加之此项制度只能报销一些特定的药品以及特定的医院,在形式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且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大学生未能享受公费医疗。学平险又由于是一种商业险,有在投保资格及理赔标准和程序上的种种弊端,大学生因此从中受惠有限。随着鸡肋似的“公费医疗”转变为社会医保,大学生虽然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费用,但是由此而来的方便好处却是实实在在的。首先,社会医保覆盖范同广,保障高。该项政策惠及所有大学生,且没有象商业医疗保险那样的投保资格的审查,这给已经患病的大学生带来了春天的雨露;同时支付限额较高,甚至有些城市未设定支付限额,这对患严重疾病(如白血病等)的学生来说,无疑是生命的延续。其次,保费较低,基本上都在学生和家庭的承受范围之内,且确实有困难的还可申请其他途径的免交,真正惠及到了每人每户。再次,社会医保系统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它在时间的延续上和未来的受益方面都要比商业保险更加完善,更加有效。此外,由于社会医保还可和以后自己工作时间段内的医疗保险、退休后的医疗保障直接挂钩,这也是普通商业保险所无法比拟的优点。

第5篇:医疗保险服务的优缺点范文

自1934年美国首先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80年多的发展中,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国际经验显示它能够有效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及促进金融机构的有序持续发展。而我国在2015仍然徘徊隐性保险制度上,中国居民的储蓄特点、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中国金融业包括银行业的发展,都表面我国急需建立一套适合我国金融稳定发展的制度体系,并对我国建立完善的、可行的、高效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2015年5月1日,中国的保险存款制度出台。

二、国际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优缺点

(一)国际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优点

存款保险制度可有效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总体上增强银行信用,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存款保险制度能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为公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中小银行,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方法之一。

(二)国际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缺点

存款保险制度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它可能诱发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制度刺激银行承受更多的风险,鼓励银行的冒险行为。存款保险制度还产生了逆向选择的问题。在存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形下,由于风险锁定存款保险,存款人更敢于冒险选择能提供非正常高回报的高风险银行,从而损害经济资源和市场约束的效率。存款保险制度本身也有成本。对银行而言,缴纳保险费用将会增加其运营成本,减少利润。对存款人而言,银行会将存款保险的费用间接转移到储户身上。对存款保险机构来说,其也存在自身的运营成本,也有自己的利益,有可能将自身利益置于存款人和纳税人的利益之上,这样处理问题是就会产生利益倾向,从而出现问题。

三、中国模式的存款保险制度

(一)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1、我国居民储蓄特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数据显示,中国的国民储蓄率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一直居世界前列,90年代初居民储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以上,到2005年中国储蓄率更是高达51%,而全球平均储蓄率仅为19.7%。2009年我国居民储蓄余额已经突破了18万亿元,储蓄率在全世界排名第一,人均储蓄超过1万元。2013年9月,我国居民储蓄连续3个月突破43万亿元,人均储蓄超过3万元,为全球储蓄金额最多的国家。

以国家统计局的数字进行分析,中国的储蓄率高达52%,这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我国的存款保障更为重要,尤其在以金融为经济核心的时代,在全球一体化影响日益强化、存款资金规模日趋庞大的情况下,再由政府独自承担隐性保护人的角色显然有力不从心之感,而且也有失社会公平。

2、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现阶段由于我国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改革完善之中,民众的养老保险水平总体较低,医疗保险远未达到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程度,失业保险也不健全,幼儿和高中教育尚未实现义务制,因此,我国民众还需依靠平时的节俭来储备养老、医疗、失业资金以及养育后代的培育费用,这便导致了我国储蓄率始终保持世界最高水平的状况,居民金融资产结构中存款始终占据第一位,且存款余额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据统计,2007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72 534亿元,2008年达到217 885亿元。显然,这么大笔资金的安全保障在我国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关系到几代人的民生大事和社会全局的稳定。因此,从稳定金融秩序和保证社会安定的角度考虑,也表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极其必要。再次,从农村多元金融机构的健全角度考察,也需要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

(三)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思考

1、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影响

在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革新传统观念,提高公众风险意识。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中国的银行储蓄存款不仅没有风险,而且收益可观,一直是人们投资的首选渠道。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破产不仅在理论上已被公众接受,而且在实践中已实施,因此作为经营货币这一特殊商品的商业银行所潜在的风险也应为公众所接受。

其次,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还有利于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力度,减轻中央银行的负担。存款保险的目的要求了存款保险机构要对日常的银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定期对银行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查其上报的统计报表和账目。当银行管理不善或经营非法、风险较大的业务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提出警告,勒令整改,帮助银行渡过难关,或促成其它银行的并购,从而实现中央银行的监管意图。

对于政府来说,在银行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其积累的存款保险基金对其进行救助,从而不再需要国家出面由财政直接出资补偿或有中央银行再贷款,从而大大减轻了国家的压力及财政负担。

2、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消极影响

第6篇:医疗保险服务的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 电子病历;信息化

电子病历是医院使用中的一种工具,是现在比较先进的记录病人在医院就诊的全部医疗档案,医务人员一般是采用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数据等资料进行保存,也是医务人员在给病人进行门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诊断活动获中获得最直观的诊断资料。根据个人的观点对电子病历优缺点进行阐述一下。

1 电子病历的意义

1.1 提高医疗工作效率现行纸质病历存在许多缺点,如:①医生不但需花费大把时间在书写病历上,而且大多字迹潦草,欠缺规范,难以阅读;②记录不准时,部分信息缺失;③整理工作量大等。通过电子病历的实施,可以很好地改善以上缺点。

1.2 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电子病历能全面充分的完成以病人为中心的信息集成,既包括基本的病史、病程、诊疗情况等,还包括CT、核磁、超声等影像图片。医生可以随时随地提取有关信息,快速全面的了解病人病情。电子病历方便检索。电子病历特有的数据格式和集中的存储,有利于快捷输入,快捷检索查询、调用处理各种诊疗信息,为临床、教学、科研提供大量集成资料,有利于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同时也是统计分析、医院管理的全面可靠的资料,大大提高了病历的利用效率。

1.3 实现双向转诊和远程会诊实现双向转诊的一个基础是实现病人信息的共享与沟通,有了电子病历,在社区医院看完病后,患者不用拿转诊单,到任何一家医院,都可通过电子病历迅速了解患者在各医疗机构的历史诊断信息。远程医疗的基础则是病人信息的异地共享。实现电子病历,为远程病人信息共享和传递提供了有力支持。

1.4 提高宏观医疗水平电子病历为国家医疗宏观管理提供了丰富的原始数据库。管理部门可以从中提取各种分析数据,用于指导管理政策的制定。像疾病的发生及治疗状况、用药统计、医疗消耗等。当前正在实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不仅在运行过程中,需要病历信息实施对供需双方的制约,而且在医保政策及方案的制定上,也需要大量病历作为依据。电子病历所能提供的大量有价值的资料,有利于卫生管理部门搞好公共卫生管理;有利于深入开展医学方面的科研工作;还有助于对病历的系统化、科学化总结归纳[1]。

2 电子病历带来的革命电子病历的实施,依托的是观念的根本变革

2.1 沟通手段的革命作为医院的一个新兴部门,在信息中心的管理上,沟通非要重要。信息中心在整个医院组织系统中,处于一个重要的地位。它的存在,是为了医院的整体管理服务,提升医院的整体水平。但同时,它又肩负着对外服务的重任。因此,信息中心上要与院方的整体决策相符合;下要与医院各科室沟通,对他们进行软件开发等服务;对外则既要服务患者的就诊要求,又要和厂商相互协调。这是一个复杂的工作内容,不但需要团队的领导者具备灵活处理问题和沟通的能力,也需要医院领导的理解与支持。医院建设信息中心,需要看到的不仅是对他的投入,其中所包含的隐性和长远效益,才是具有远见的医院管理者所应该重视的。

2.2 管理流程的革命电子病历的实施,势必带来医院许多管理流程的变革,而项目管理几乎决定了系统的成败。有效的协商、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很多时候都需要信息中心请软件厂商和临床科室坐在一起,针对临床对信息系统提出的需求,来沟通系统软件能否满足,如果无法满足,是否能通过变通来解决问题?项目管理就是一把利剑,用得好不好全在管理者自己,这需要信息主管的积累、沟通技巧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做积淀。

3 电子病历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3.1 病历书写格式 由于专业知识储备量的差异,对某一问题的认识上所出现的偏差,医院在电子病历管理工作中的病历资料填写环节,书写格式不统一的问题普遍存在。虽然医院已经提供规范、统一的电子病历格式,但是有些科室处于自身特殊性,对电子病历格式进行了一定调整,这就影响到医院电子病历格式的同一性,给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3.2 病历填写不及时、质量不高 部分医院由于人员编制不足,医务人员数量有限,而患者数量较大,这就造成了医务工作人员繁重的工作负担,空余时间十分有限,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电子病历填写的及时性;除此之外,由于相关人员专业素质水平的限制,并且在实践中常常是实习人员负责患者病历资料的填写工作,主治医生疏于审查,进而影响了患者病历资料填写质量。

3.3 医师签字不及时,甚至存在代签现象 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主治医师为了争取业务,而忽视对下级所填写的患者电子病历资料的审查和指导,甚至处于便于工作开展的考虑,将个人密码公开,在临床实践中主治医师不及时签字,甚至代签的现象屡见不鲜[2]。

4 结 语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极大发展,电子病历得到广泛应用,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的实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医院临床管理工作的便捷性,为医院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由于实践经验有限,在实行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此要予以足够的关注和重视,认真加以总结,并有针对性地采取解决对策,以确保我国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为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第7篇:医疗保险服务的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老年人 长期照护 护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3(b)-0227-01

世界卫生组织将长期照护定义为“保证不具备完全自我照料能力的人,能继续得到满足其个人喜欢及较舒适生活质量,获得最大可能的独立程度、资助、参与、个人满足及人格尊严[1]。长期照护的主要服务对象是老年人,且以患有慢性病的孤寡和伤残老年人为主[2]。在家庭、社区、养老院和福利院等机构中,为其提供医疗护理服务、长期照料服务和社会心理服务。主要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而不是解决特定的医疗问题,用于满足基本需求而非特殊需求,是介于老年养老服务于医疗服务之间的一种中间照料服务,一般可达半年或数年以上,甚至在生命存续期内都需要他人给予各种帮助。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迅速推进,“如何养老”已成为政府和全社会面临的巨大挑战。这需要改变传统的养老观念和完善养老照护模式,整合全社会各种资源,合力应对老龄化问题,实施长期照护模式。为此,本文在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老年人长期照护模式的类型及实施现状研究综述如下。

1 我国长期照护模式的应用现状

根据服务提供对象、服务发生场所和所实施服务的专业化程度,目前我国国内长期照护主要实施的模式有家庭式、养老机构式和社区-居家式三大类。

1.1 家庭式长期照护模式

以单个家庭作为长期照护的基本单元,家庭成员独立进行和完成长期照护。鉴于我国传统伦理道德的要求和老年人传统养老观念的需求,它成为目前我国老年长期照护的基本模式,此种模式为:老年人居住在自己的家庭中,由家庭成员对老年人承担经济、生活和社会心理支持的全部责任。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和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居住方式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家庭结构小型化,“4-2-1”的倒三角格局,使空巢老人家庭比例不断升高,居家养老功能弱化,“空巢家庭”的出现、人口流动性增加和住房条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老年人越来越难以得到足够的舒适的照料,家庭在提供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方面的负担也日益加剧。因此,寻求家庭之外的,对家庭长期照护起辅助支撑作用的的长期照护模式势在必行。

1.2 养老机构式长期照护模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多种性质和形式的老年长期照护机构相继涌现,如老年公寓、敬老院、福利院、托老所、老人服务中心等。然而,长期照护机构对服务对象的照护不规范化不专业化、分级制度不规范也备受人们的诟病。国家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根据老年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同性和需要,将机构中的照护对象分为自理老人(一般照顾护理)、介助老人(半照顾护理)、介护老人(全照顾护理),现状却是部分机构执行自定分级标准或根本没有分级。长期照护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分为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专业服务和特别照顾服务三大类,一些机构往往只实施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康复、日常保健等服务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机构内的专业护理人员只占少数,大部分照料人员以一般的护工为主。杨建军指出机构式养老虽可以减轻老年人家庭负担;有能力提供专业化、科学、及时的护理,但却使得政府和社会财政负担重,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且目前老年人观念上不太接受,不愿远离自己居住的家庭和社区去机构接受长期照护。这些都严重影响并削弱了长期照护机构服务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不高,没有实现机构和服务对象的“双赢”。

1.3 社区-居家式长期照护模式

社区作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基础平台,往往起着承接公共服务、提供便利服务、组织教育培训、进行健康教育和实行行业管理的重要作用。杨建军指出居家-社区式长期照护模式使得老年人可以不离开居住的家庭和熟悉的社区,又能得到相对专业化和多方面全方位较完整的养老照护服务,老年人的服务满意度非常高。由于老年人的传统养老观念和中国老龄化的基本特点,对居家养老非常偏爱,使该模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推崇,社区-居家式长期照护模式应该是适合国情且被社会接受的最主要的长期养老照护模式。

2 影响老年人接受长期照护服务的因素

2.1 多数老年人对长期照护费用承受能力有限

田申在其调查中指出,老年人由于退休、自身劳动能力减弱等原因,退休工资和自身存款成为其主要经济来源,经济来源单一,收入欠佳,经济承受能力较差,无法承受机构高昂的护理和服务费用。现行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明确规定不予支付特别护理和日常护理等服务性项目的费用,明确将长期照护费用排除在外,这无疑阻碍了老年人对长期照护服务的利用。

2.2 传统观念的影响

一些老年人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心里秉承“养老归根”的理念,不愿去服务较好的养老机构,宁愿呆在家中接受不正规不专业的护理或者缺少照料,而且还要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此外老年人之所以不把养老照护机构当作首要选择,还因为家里感觉温馨热闹,而养老机构没有亲人的陪伴与呵护,老人感觉失落与寂寞,心理满意度与愉悦度不高,这也会影响他们的身体恢复和精神慰藉。也有部分子女认为送老人去养老院是不孝行为,极不体面,宁愿置老人于家中,自己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担当照顾老人的责任,让家里的老人在晚年生活可以感受家的温馨温暖。

3 结语

老年长期照护在发达国家起步较早,发展较快,已经完善得比较成熟,而在我国目前正处于不断探索之中。综合三种模式的优缺点,评估我国的基本国情,分析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和养老需求,社区-居家式照护模式既符合国情,又能迎合老年人的传统养老观念,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要,能被社会广泛接受,应该成为我国社会首选的长期照护模式。

参考文献

第8篇:医疗保险服务的优缺点范文

【关键词】劳务分包;建筑施工;机制;战略

【中图分类号】F2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2012)07-0054-03

一、我国劳务分包企业的现状

长期以来,中国经济体制以计划经济为主,而劳务分包企业是自发性、强制性、收敛性的,因此,劳务分包企业的市场化程度低,发展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业劳动力价格低廉且资源丰富是主要优势,而且每年新增人口均千万,加上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为建筑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从业者。但也应看到,我国建筑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等还相对较低,这与我国建筑业组织结构优化调整目标中的三大序列结构不一致,也与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趋势和参与国外市场竞争的需要不符。对于建筑劳务分包市场需求的巨大空缺,很多劳务分包企业未能独立闯入市场,巨大的劳务分包市场空间仍被总承包企业的直属队伍和无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所占据。目前,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已不能满足建筑业快速发展和建立规范的劳务分包市场的需要。基于这种现状,我国建筑业的产业组织结构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建立好“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大序列的金字塔型结构中的塔基,从而保证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战略研究

建筑企业的发展战略管理包括:前景、任务和目标,核心竞争力,教育,财政,市场,竞争分析。国内关于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战略研究较少。

(一)国有建筑业企业富余职工组建劳务分包企业

目前,我国国有大中型建筑业企业富余人员很多,息工待岗的内部职工人数逐年增加,由于受到年龄结构、知识技能、特殊身份等方面的限制,这部分职工的就业难度非常大,生活境况比较困难,而企业又无力安置,致使企业每年经济效益被富余职工的非劳动性费用消耗后所剩无几,企业负担严重。2002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权法》,无疑给国有建筑业企业进行基层队伍建设和劳务用工制度改革,鼓励和扶持企业职工自发组建劳务分包企业指出了一条新路。同时,许多专家、企业老总、经济学者也呼吁广大国有建筑企业富余职工组建劳务分包企业。

国有建筑企业的富余职工年龄偏大,一般都是从事建筑施工二、三十余年,所掌握的本来就是一些建筑施工方面的操作技能,再改行从事其他行业难度很大。而他们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管理、施工等经验,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或关键工作将会影响到整个建筑使用功能时,他们能提出很多宝贵的经验,从而保护使用者或被使用者的利益,也为建筑劳务人员的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组建劳务分包企业,将为具有一定管理、技术水平和领导组织能力的职工提供难得的创业机会。如果他们能够把握机遇,成为劳务分包企业的经营者和骨干,必能构筑个人发展的新平台。对于普通职工,特别是非在岗职工,劳务分包企业也给他们新辟了一条提高收入、创造财富的途径。中铁大桥局集团六公司曾对9个项目部234人进行了书面调查。调查显示,69%的职工认为劳务分包企业早组建早受益,41%的职工表示愿意进劳务分包企业。只要引导得当,政策到位,措施得力,以职工为主体组建劳务分包企业的改革就一定能得到大多数职工的支持。

组建劳务分包企业不仅对这些富余职工有利,对减轻原企业的经济负担也是有利的,所以原企业要大力支持,通过一些优惠政策扶持。比如资助一些启动资金、赞助部分小型的施工机具等,引导和鼓励他们组建劳务分包企业,在申请劳务分包资质条件上,为其的组建提供便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劳务分包作业时,可以优先于其他劳务分包公司而为其提供一些施工任务,使其在创业之初开好头、好起步,为其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

劳务企业的企业制度必须以“适应劳务分包市场条件,产权清晰,科学管理”为特征,使企业按劳务市场规范化运行,对劳务企业合理调配资源起基础性的作用。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劳务企业应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对劳务分包资质所规定的十三类工种进行合理的安排,加强作业层管理;二是要求企业法人向各工种负责人授权,由工种负责人作为企业的人对劳务人员进行管理;三是要求企业为劳务资源管理提供服务,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想适应的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和施工劳务管理制度;四是要劳务企业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使劳务人员的管理逐步实现企业化、规范化运行。

目前,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一体化已经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劳务企业在确定企业目标后,就必须制定正确的市场开拓计划。如表-1所示,几种市场开拓方法各有优缺点,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根据劳务市场的供求关系、产业结构、管理结构等问题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将服务范围逐渐延伸,不仅局限于提供劳务,还可以提供包辅材、包周转材料及技术方面的服务等。对有一定管理经验、基础雄厚、专业人员技术过硬的劳务企业也可以将业务领域范围扩大,或与大型施工企业实行“战略联盟”,进行优势互补,进行劳务输出。

劳务分包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运行模式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劳务分包企业要通过各种渠道吸收、储备或引进劳务人员。劳务人员的数量、质量也是劳务分包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问题。第一,要改变观念,增强劳务忧患意识,想方设法留住劳务人员,不要等接到劳务分包任务后,才临时招兵买马;第二,要改革分配制度,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确立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鼓励个人持有股份,多渠道提高劳务人员的福利待遇等;第三,要重视劳务人员培训与鉴定工作,使劳务分包企业做大做强,是劳务人员的技术、素质有很大提高,从而确保工程质量,为劳务企业打造品牌,对通过劳务技能培训的劳务人员可以给予一定奖励,积极引导和鼓励劳务人员参与培训,使社会、企业、自身“多赢”。

三、政府的政策支持研究

(一)市场方面

在市场方面,主要是要出台一些支持建筑劳务市场的培育与发展方面的政策,使劳务分包企业有生产和持续发展的空间。

1.加强市场宣传力度。政府和行业协会应该根据劳务分包企业的本质属性,结合劳务分包企业的特色,应加强市场宣传,通过网络、杂志、报刊,甚至电视连续剧等形式进行宣传,多收集一些成功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从而不断完善劳务分包企业的培育与发展。同时,用事实证明劳务分包企业与非劳务分包企业(包工头式的用工模式)的差距:对劳务人员自身而言,证明劳务分包企业给建筑施工劳务人员所带来的益处,如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后的劳务人员工作标准问题、生活环境问题、医疗保险问题、工伤问题以及劳务人员自身的发展等问题,让劳务人员自身意识到劳务分包企业的重要性;对社会及行业而言,证明劳务分包企业给社会以及建筑行业所带来的好处,如安全问题、质量问题、造价问题(包括索赔)、工期问题、社会稳定、管理问题以及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企业的整体素质问题,让全社会不断关注劳务分包企业给国家、社会、企业所带来的好处,才能从观念上接受劳务分包企业,才能做到真正的重视劳务分包企业的培养与发展。

2.加强市场培育。在政府的大力宣传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精神鼓舞下,有些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可能会主动找到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或劳务作业。对于这些企业或项目经理,政府部门可以出台政策,给予优先办理手续,在专业报刊、杂志以及相关的会议上进行表扬等措施进行鼓励,对于实施劳务分包后取得很大成功的项目(如造价相应降低、按时顺利完工或提早竣工、质量达优、安全事故为零等),政府也可给予物质奖励或以后在此类工程在进行招投标时,可以适当的加分。另外,建议政府工程首先实施劳务分包。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工种指定劳务分包企业,为私人业主带好头。政府同时也要出台政策,规定政府项目、外资项目、在限额以上的私人工程等项目必须实行劳务分包作业,并以此作为政府工程行政审批的条件。

3.支持市场发展。政府和行业协会可以组织业内专家、劳务专业人员或高校教授,为广大劳务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企业发展的咨询。并出台具体的可供实施的劳务分包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支持劳务分包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利用富余施工有意组建劳务分包企业的企业或公司,政府、母体公司或行业协会可以提供全过程的咨询、技术、设备采购等服务,并在企业硬件、软件方面提供一定的帮助。

(二)劳务分包企业自身

劳务分包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完善方面,政府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予以扶持。

第9篇:医疗保险服务的优缺点范文

(一)新农合医疗总费用增长过快

从近七年呼伦贝尔市新农合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可以看出,由于参合农牧民不能理性利用定点医疗机构有效提供服务,过度追求医疗服务质量,定点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开大处方、滥检查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呼伦贝尔市新农合患者医疗总费用逐年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将增加新农合基金运行的风险系数。

(二)筹资水平增长幅度不能满足农牧民对医疗的服务需求

我国实行的新农合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低水平、广覆盖”。从2006年开始,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加大了投入,但总体水平并不高,2006年呼伦贝尔市新农合市级筹集到的资金为3355.56万元,医疗总费用为5120万元;2014年,筹资总额虽然增加到28727.88万元,但医疗总费用却高达47937.65万元,筹资水平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医疗总费用的增长幅度,各级政府和参合农牧民共同筹集的新农合基金被过快增长的医疗费用所抵消,严重影响了参合农牧民的受益水平。

(三)医疗费用负担增长过快

随着新农合的进一步发展,参合农牧民住院需求在大量释放,患者在各级定点医院住院人数逐年增多,目前仍有上升的趋势。在公立医院财政补偿体制改革路径不明确的情况下,现行财政补偿政策促使公立医院不得不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医疗服务信息的不对称性,出现诱导患者服务需求,过度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现象。主要是医疗机构过多使用高档检查仪器和设备,开大处方药品,在效益分配机制的诱惑下,临床医生多开检查项目、反复检查及大处方的问题不可避免,不合理检查的直接表现是检查结果阴性率居高不下。另外不合理收费或乱收费、特殊材料费用等也是次均住院费用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抵消了政府每年提高筹资水平增加的资金,次均住院费用越高,住院费用的平均补偿率越低。补偿后农牧民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并没有明显减少,新农合的最大受益者不是农牧民,变成了定点医疗机构。

(四)住院基金支出比例上升

住院基金支出是新农合基金支出的重要部分,控制住院基金支出对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具有关键性作用。通过对2007-2014年新农合住院基金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呼伦贝尔市新农合近八年住院基金总支出共增长近14倍,平均年递增1.7倍。住院费用的增长造成合作医疗基金的过度支出,不仅增加了农牧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而且降低了合作医疗基金的社会效益。

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上涨的原因分析

(一)客观原因

一是由于人口控制政策长期效应的显现,老龄人口迅速增长,人口老龄化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老年人口常发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消耗的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重增大。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加剧,加上呼伦贝尔市特有的牧区、林区产业结构特点和气候寒冷因素,使布鲁氏菌病、结核病、肝炎、肿瘤、精神疾病等发病上升,导致医疗服务需求急剧增长,医疗费用上升。三是由于科技进步所带来的高精尖仪器设备在临床上的广泛应用,一次性卫生材料的普及,以及其他消费品价格的上扬,拉动医疗费用总量的增长。

(二)主观原因

随着医疗成本的升高和医疗服务的补偿机制不完善,医院产生不规范的医疗行为:一是医院从自身生存、发展出发,走入大处方、不合理滥用高档抗生素和贵重药品、大量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重复检查、不合理使用高新技术设备、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误区,造成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这种不合理提供医疗服务的现象导致合作医疗基金的低效使用,造成资源浪费。二是医院的入不敷出,促使医院内部层层包干经济指标,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把医院的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利益挂钩,在利益的驱动下,医务人员会利用医疗服务信息的不对称性,诱导需求、过度提供医疗服务,从而推动医疗费用大幅度上升。三是由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价值取向错误,重“业务收入”,轻患者治愈水平,出现了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利用职权开“搭车”药、收药品回扣及串换药品等,造成医疗费用的不正常上升。此外,由于监管稽核不到位,加上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缺失,造成对参合农牧民补偿不合理,损害了新农合基金的公共利益。主要体现在:参合患者住院后医生顺从其不合理需求,如改写病例、虚挂住院病人、造假病历;医务人员不认真检验参合证、随意登记诊治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把《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外的药品、不予报销的医用耗材及治疗项目等纳入补助范围;串换药品报销,把《目录》外的用药在清单中改成可报药品;将不属于新农合补偿范围内的诊治项目通过弄虚作假后报销等等。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取私造假病历、假发票、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新农合基金。这些问题导致新农合基金的流失,损害了其他参合农牧民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监管部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三、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的原则

(一)新农合政策管理与医疗行为管理相结合

通过贯彻国家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上,重点是监管合作医疗基金的合理使用,确保参合农牧民的合法利益,保障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客观上要求新农合管理机构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从各个环节介入,采取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署合同约束的办法,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新农合政策管理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行政管理相结合是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有效举措。

(二)制度管理、机制激励和法律约束相结合

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中采用制度管理、机制激励和法律约束相结合来统筹实施。在制度管理方面,主要的手段是从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入手,加大基本用药目录、诊疗规范及日常的检查、监督及管理力度;机制激励是引进竞争机制,采取考核择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允许病人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自由选择,形成定点医疗机构之间互相竞争的态势,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法律约束是严格依照新农合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合同的方式使医疗服务机构、患者的行为得以规范。

(三)日常信息化管理与现场稽查相结合

建立完善的新农合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对新农合医疗服务进行及时的监管。但由于新农合对定点医疗机构有效管理的复杂性,在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信息化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强现场稽查,对合作医疗服务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新农合政策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合作医疗服务行为不断规范。

(四)专门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新农合经办机构作为新农合的专门管理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作用,但是不能完全代替政府的行政管理。因此卫生、财政、审计等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定期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管,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增强费用控制意识,加强机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四、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的建议

(一)对医疗机构实行严格的定点制度

新农合管理机构要派出专门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实行资格认定和审查制度。对已经取得服务资格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如在检查中一经发现违规行为,要坚决取消其定点资格。通过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进出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间的合理竞争,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费用水平。

(二)加快支付方式改革

支付方式是指医疗服务的付费方对医疗服务提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费用补偿的方式。一方面加快支付方式改革,已经成为目前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一个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引导、监管工作,通过建立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制度,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第三也可以建立医疗费用监督系统,可以及时查询、了解各定点医疗机构分项医疗费用、药费比例、平均住院日等有关指标,对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通过提醒、警示以及拒付的方式,达到有效控制过快增长的医疗费用的目的。

(三)探索适合地区实际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目前,对医疗机构费用的支付方式正从后付式向预付制、从按服务项目付费向按病种定额支付方式的方向发展。各种支付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没有一种支付方式是完美的。因此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应结合实际综合采取几种不同的基本支付方式,最大可能地消除其负面效应,发挥其优点。目前,各地比较广泛实行的是按服务项目付费,即后付费制度。这种制度难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因此,要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综合支付方式,这样可以有效控制医疗保险费用。从2014年开始,呼伦贝尔市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平均住院费制度等混合支付方式,次均医疗费用同期相比下降了4%,对控制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起到了较明显的效果。

(四)加强审核监督,对医疗行为实行考评制度

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监督是控制费用的重要环节。2013年,呼伦贝尔市出台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评价体系,评价体系系统地规范了新农合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人员的行为。如对定点医疗机构采取病例医嘱的抽查核对、大额费用重点稽查、网上审核、现场审核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审核力度。同时结合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审核,很好地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有效控制了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五)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生的技术劳务价值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制定和修订必须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提高技术劳务价值在医疗服务价格中所占比重,将技术培养费纳入成本核算。要注重提高手术费、诊疗费、护理费、普通挂号费、专家费等能够反映医务人员劳动量和技术水平的医疗服务价格,通过提高医疗技术的劳务价格,使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得以体现,从而扭转在当前医疗机构财政补偿机制不合理情况下的医务人员价值观取向。

(六)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合理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