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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慢性病健康管理;研究
Abstract:With the improving of the level of medical treatment,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acute disease work has made great progress,but in the management of chronic diseases,there is still no effective treatment,only to continue treatment.Influenced by traditional ideas,heavy light therapy of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modern consciousness is still difficult to eradicate.Therefore,this article start from the modern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discusses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to improve chronic disease health management.
Key words:Medical insurance system;Chronic disease health management;Research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整体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升,与之相适应的是饮食条件与生活方式的改变,加上老龄化时代的到来,使得慢性病成为现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阻碍,严重影响人们工作、生活及身体健康[1~4]。因此,有必要结合现代医疗保险制度来提高慢性病健康管理,为基本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1 我国慢性病医疗存在的问题
1.1主要参照住院费用支付方式,忽略慢性病特殊性。虽然当前我国很多地区都提出了慢性病医疗补助政策,但是在具体费用制度上仍然采用常规的支付方式,大部分地区在对慢性病的收费上,先由个人支付,超过限额后再由统筹基金支付,也有的直接按照不同比例由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分担治疗费用,这使得如果门诊次数较多,造成各项缴费手续复杂,影响了患者的及时治疗。
1.2慢性病重地区区别种类大,对公平性构成威胁。慢性病的治疗可能持续患者终身,患者家属需要承担巨大的经济负担,并且由于各地区慢性病的种类不同,使得基金费用难以准确评估具体数量,各地区慢性病种覆盖差异,降低了地区公允性,并且如果某一地区病种覆盖面广,这会加重基金负担,使少数人不能享受基金服务。
1.3管理体质不明确,使得医疗风险加大。随着慢性病患病率的提升,加大了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而由于各地慢性病保障机制的不明确,使得管理中缺乏具体的参考标准,并且很多地方对慢性病用药审核的缺失,也使得医疗中用药安全隐患加大。另外,慢性病管理监督的不完善,可能造成参保人过度使用一流服务或者医疗卫生单位提供过量的服务,加重患者负担。
2 医疗保险下的慢性病健康管理
2.1建立慢性病门诊通常政策,引导慢性病人入驻社区。在慢性病的治疗中,可以考虑将患者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筹集起来用于慢性病人的门诊服务,并且,可以联系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扩大慢性病的医疗服务范围,制定费用分担制度,合理控制慢性病门诊,统筹费用支出,使慢性病人入驻社区。个人账户与社区服务相结合,能够有效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利用率,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也能够确保慢性患者长期接受稳定的医疗服务,维持患者与医务人员良好的关系。
2.2制定合理的病种支付范围,优化结算方式。考虑到慢性病病种的多样性,在实际治疗支付上应不断扩大病种支付范围,制定的支付标准也要着眼于百姓的实际情况,尽可能控制在百姓承受范围内,确保慢性治疗的正常进行,慢性病支付方式立足与保障服务,从低水平起步,逐步适应现有的居民结构。为了降低慢性疾病的发病率,要做好慢性病的预防工作,加强宣传与慢性病的普查,考虑到目前大多数人对慢性病的认识上依旧保持传统的观念,因此相关卫生单位要加大慢性病宣传力度,提升民众对慢性病的认识,并积极参与慢性病预防检测中,在检测费用方面,贯彻医疗保险的理念,尽可能降低慢性病检测费用。通过对各级医院制度高低不同的分析制定不同的支付比例与起付标准,引导慢性病患者逐渐由大型综合医院向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靠拢,实现患者分流,缓解医院压力,并且降低治疗费用,在门诊统筹结算方式上,逐渐探索更合理、更利于患者的结算方式,形成就医、支付、结算一体化,确保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与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
2.3总量控制,医保包干,做好基金风险防控工作。为了更好的控制医疗费用以及医疗基金风险,可以采用总量控制、医保包干的方式。在具体实行中,医疗保险部门应与医院达成良好的沟通与交流,按年度将医疗保险基金划拨到医院体系中,由医院按照具体的慢性病种以及慢性病患者人员数量将医保资金进行包干划拨。考虑到慢性病患者门诊治疗次数较多、且费用零头琐碎,如果由医保部门具体负责相关收费项目,则会使得操作复杂,资源浪费等,而采取医保包干的方式,由医院负责相关费用计算,能够对费用进行更好的控制,另外,医院直接对医保基金管理,能够节约医保部门的管理费用。为了防止医院使用医保资金的不合理现象,医保单位可以下派专人入驻治疗医院,对医保基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高医保基金的利用率,此外,对于医保基金的运营应聘请专人管理,做好基金风险防治工作,降低医保基金运行中的风险,保证慢性患者治疗的顺利进行。
慢性病健康管理作为现代医疗行业重点关注的话题,在实际管理上,必须结合现代医疗保险制度,统筹资金分配,优化治疗结算方式,并引导慢性病患者逐步入驻社区医疗机构。另外,要加强慢性病的宣传与预防工作,逐渐降低慢性病的发病率,提升民众的健康指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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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号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3月2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陈竺
二九年五月一日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科学、准确,促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者在综合网站设立预防保健类频道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的服务活动。
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咨询、视频医学教育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共享性医疗保健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在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章设
立
第五条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二)具有与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网站或者频道有2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有1名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第六条申请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中含有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内容的,除具备第五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必须是医疗卫生机构;
(二)具有仅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的相关网络技术措施。
第七条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和申请表。申请表内容主要包括:网站类别、服务性质(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内容分类(普通、性知识、性科研)、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主办单位名称、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学历证明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四)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五)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六)网站对历史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七)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八)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保证医疗保健信息来源科学、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第八条从事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审核意见。予以同意的,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公告,并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十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一)《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中审核同意的项目;
(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主办单位的基本项目;
(三)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有效期2年。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内,向原审核机关申请复核。通过复核的,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
第三章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内容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
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对的全部信息包括所链接的信息负全部责任。
不得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信息;不得虚假信息;不得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非医疗机构不得在互联网上储存和处理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医疗广告,必须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注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并按照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登载。
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刊登违法广告。
第十四条开展性知识宣传,必须提供信息内容的来源,并在明显位置标明。信息内容要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审核把关,确保其科学、准确。
不得转载、摘编非法出版物的内容;不得以宣传性知识为名渲染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的内容;严禁传播内容。
第十五条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
严禁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内容。综合性网站的预防保健类频道不得开展性科学研究内容服务。
第十六条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登载的新闻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载的药品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底部的显著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或者《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的编号。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主办单位提供的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开展审核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下列内容进行日常监管:
(一)开办医疗机构类网站的,其医疗机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提供性知识宣传和普通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是否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资格,是否超范围提供服务;
(三)提供性科学研究信息服务的,其主办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违规向非专业人士开放;
(四)是否利用性知识宣传和性科学研究的名义传播内容,是否刊载违法广告和禁载广告。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上网用户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上网用户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予以改正;对超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责令其停止提供。
第二十二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和监督管理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未经过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同级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已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提出监管处理意见,并移交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审核同意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
(二)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的;
(三)未在网站主页规定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书编号的;
(四)提供不科学、不准确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借开展性知识宣传和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违规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作出审核意见的,原审核机关应当撤销原批准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
则
关键词:核医学;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个人剂量
随着现代核医学发展,核医学诊疗人次不断增加,患者和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等遭受辐射危害的风险也增加[1-2]。有研究认为,核医学的发展增加了公众的潜在辐射照射及环境污染风险[3],规范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排污管理是今后医用辐射管理的关注重点,了解核医学卫生服务情况对提升核医学卫生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于2018年对广州市开展核医学诊疗的医院进行调查,为提升核医学诊疗服务质量,合理配置核医学卫生资源提供依据。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以广州市所有开展核医学诊疗的医院为调查对象。
1.2方法
1.2.1问卷调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放射诊疗管理规定》[5]、GBZ120—2006《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6]和《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方案》设计调查问卷,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人员通过面对面或电话调查,收集医院基本情况、核医学科场所设置情况、核医学诊疗设备及核素使用状况、核医学诊疗年人次和放射防护管理落实情况等资料。核医学诊断年频率(人次/千人口)=(核医学年诊断总人次/2018年广州市常住人口数)×1000;核医学治疗频率(人次/千人口)=(核医学年治疗总人次/2018年广州市常住人口数)×1000。2018年广州市常住人口数资料来源于广州市统计局(1490.44万)[7]。参照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8]标准:核医学诊断年频率≥22.1人次/千人口为Ⅰ类医疗保健水平,年频率≥1.0人次/千人口为Ⅱ类医疗保健水平,年频率≥0.02人次/千人口为Ⅲ类医疗保健水平;核医学治疗年频率≥0.47人次/千人口为Ⅰ类医疗保健水平,年频率≥0.043人次/千人口为Ⅱ类医疗保健水平,年频率≥0.0043人次/千人口为Ⅲ类医疗保健水平。
1.2.2场所表面污染监测依据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9],采用LB123污染监测仪及其β/γ探测器在非工作状态下现场监测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场所的表面污染情况,采用厚度为0.3cm的铝板作为遮挡板,排除场所表面污染测量中γ射线的干扰[10]。监测场所包括99mTc注射室、18F合成室、分装室、注射室、休息室、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术设备(SPECT)机房、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术设备(PET)机房、131I分装室、131I治疗病房、洗手池、卫生间和放射性废物桶等。β放射性物质(如18F、131I)在控制区(如回旋加速器机房、放射性药物注射室)<40Bq/cm2,监督区(如回旋加速器控制室、PET/CT操作室)<4Bq/cm2即为合格。
1.2.3个人剂量监测依据GBZ128—2016《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11],由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发放、监督佩戴和回收个人剂量计,采用FJ427A型个人剂量检测仪测量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为3个月,全年分4个周期,以4个周期个人剂量当量之和为年个人剂量当量。放射工作人员年个人剂量当量≥20mSv/年判定为超标。
2结果
2.1开展核医学诊治疗医院基本情况
广州市共23家医院开展临床核医学诊治工作,均为三甲公办机构。省直管医院5家,市直管医院2家,区直管医院1家,高校直属附属医院15家。开展医学诊断20家,占86.96%;开展核医学治疗17家,占73.91%;同时开展核医学诊断和治疗14家,占60.87%。从事核医学放射工作人员313人。拥有核医学设备70台,其中SPECT设备(包含SPECT/CT)26台,占37.14%;PET设备(包含PET/CT)12台,占17.14%;回旋加速器5台,占7.14%;其他核医学设备(如甲状腺功能仪、骨密度仪等)27台,占38.57%。
2.2核医学诊疗项目开展情况
核医学诊疗项目以SPECT影像诊断为主,20家占86.96%;PET影像诊断10家,占43.48%;放射性药物治疗8家,占34.78%;敷贴治疗5家,占21.74%;粒籽植入治疗2家,占8.70%。使用放射性核素为99mTc20家,占86.96%;使用18F11家,占47.83%;使用131I8家,占34.78%;使用32P3家,占13.04%;使用89Sr和125I各2家,各占8.70%。
2.3核医学诊断和治疗频率
2018年广州市医院核医学诊断165498人次,年频率为11.10人次/千人口,达到Ⅱ类医疗保健水平;核医学治疗18326人次,年频率为1.23人次/千人口,达到Ⅰ类医疗保健水平。
2.4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和管理情况
23家医院均配备至少1台活度计和(或)表面污染监测仪。12家医院5种个人防护用品(铅围裙、铅帽、铅颈套、铅手套和铅眼镜)配备不齐全,占52.17%,其中未配备铅手套10家。23家医院均成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和明确人员职责;20家制订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占86.96%;11家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占47.83%;21家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占91.30%。
2.5场所表面污染情况
共监测医院核医学场所816点次,不合格16点次,占1.96%;其中131I治疗病房8点次,放射性废物桶6点次,PET机房地面2点次,均为控制区。
2.6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
313名核医学放射工作人员人均年个人剂量当量为(0.83±0.12)mSv,其中年个人剂量当量<1mSv259人,占82.75%;1~<5mSv53人,占16.93%;5~<10mSv仅1人。无放射工作人员年个人剂量当量超标。
3讨论
广州市核医学发展迅速,同1998年调查结果[12]相比,2018年开展核医学诊疗的医院数量增加了4.54%,放射工作人员数增长了71.03%,SPECT设备数量增加了36.84%,PET设备数量增加了500.00%,其他核医学设备数量减少了68.97%,核医学设备总数量减少了35.18%。核医学设备总数减少可能与γ照相机等旧式核医学设备逐渐被新型核医学设备替代有关。核医学诊疗项目方面,2018年广州市使用放射性核素为99mTc的医院数量最多,且99mTc已成为核医学中最常用的放射性核素,与崔凡等[3]研究结果一致。放射卫生防护和管理方面,23家医院均成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在制订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和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等方面落实得较好,但部分医疗机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2018年广州市医院核医学诊断年频率为11.10人次/千人口,达到Ⅱ类医疗保健水平,高于1998年广州市调查结果(5.74人次/千人口)[12]、2009年广东省调查结果(9.72人次/千人口)[13]和2017年石家庄市调查结果(2.96人次/千人口)[14]。2018年广州市核医学治疗的年频率为1.23人次/千人口,达到Ⅰ类医疗保健水平,高于1998年广州市调查结果(1.22人次/千人口)[12]、2009年广东省调查结果(0.38人次/千人口)[13]和2017年石家庄市调查结果(0.76人次/千人口)[14]。提示越来越多的居民接受核医学诊疗服务,可能与广州市新型核医疗设备的快速发展或其他地区来广州市就诊患者数量增加有关。2018年广州市医院核医学治疗年频率与1998年差距不大,可能因为核医学治疗应用范围相对受限,也可能因为随着放疗技术和其他肿瘤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某些疾病由采用核医学治疗转变为采用其他方法治疗[15]。场所表面污染监测结果显示,1.96%的点次不合格,不合格点次主要来自131Ⅰ治疗病房、放射性废物桶和PET机房地面,与其他研究结果[15-16]一致。
关键词:医疗改革;社区护理
一 社区医疗护理存在的问题
1人力配置未能满足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需求医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制度不规范。
医务人员多是低学历,低职称,或不能胜任医院本部的工作。工作能力强、职称学历高的基本都在医院本部,因为本部需要他们来提升医院的技术力量和知名度,他们也需要医院这个平台来历练和展示自己技术才能。
2规章制度和评价体系的不完善
目前没有一套适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护理质量规章制度和评价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是随着医疗改革的发展而产生的新科目,规章制度在逐步规范过程中。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护理管理用的是与医院本部相同的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严重制约了社区卫生服务的个性发展,没有反应出它的特殊性。
3社区护士知识结构存在不足社区护理是一种对社区人员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医疗保健服务,它需要护理人员既熟练掌握护理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还应掌握预防医学,社会医学、老年、康复医学、心理学及一些人文科学等知识。
目前社区护理人员学历偏低,大多为中专及聘用的临时人员,这些虽然暂时能满足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的功能制护理工作,但要为社区人群提供生理、心理、社区全方位和连续性的服务就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4社区的护理队伍不稳定,临聘人员多,缺乏临床工作经验和应急知识政府购买服务还没有落实到位,社区医疗服务补贴不到位,药品零加价,检查治疗项目少,自身缺乏创收能力。
工资待遇比较低,她们多是把社区护理工作当做跳板,一旦有更好的去处便会离开,导致护理工作没有连续性,更缺乏主动性。社区护理的价值未得到充分显现。虽然我院社区护理工作近几年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其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尚未显现出来。
5急救知识和法律意识欠缺没有工作经验,缺乏处理问题的应急能力。法律意识淡漠,说话、做事随意不懂得保护自己。
二 改善当前社区状况建议
1制定适合社区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评价体系
社区护理具有高度的自主性、独立性和专业性,这由它的工作特点所决定。要求护士必须具备良好的慎独能力,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章可循,健全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及护理质量管理与评价体系,服务人群的满意度纳入月底的绩效考核,奖惩分明,对社区护理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强化在职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社区护理所需的知识面以及知识结构具有其特殊性,决定了社区护士教育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对社区护士的教育不同于医院,特别是社会人文知识的学习与教育、常见病、多发病预防知识的学习,使社区护士充分认识到社区护理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加强护理技能及独立工作能力和急救基本知识的培训,强化人际沟通技巧的培训。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强化法律意识,依法执业,严格操作程序,严谨工作作风,成为合格的社区护理人员。
3加大检查与考核的力度
护理部派遣护士长分社区包保,每月两次不定时对社区的护理工作全面进行指导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与指正或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效果,在月护士长例会上通报。社区护理组长每月要组织社区护士护理“三基”业务学习及社区护理学知识的学习,院内组织的护理技能考核与“三基”理论考试社区护士必须参加,并纳入年底的综合考评等级,包保护士长的工作业绩同样纳入年底的综合考评。
4加强院内感染知识与传染病知识的学习与考试,做好双向防护,开展以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五位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工作,以满足不同患者和辖区居民的健康需求,
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站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5每月组织开展两次健康知识及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社区宣传,让社区居民在自家门口就能了解如何做好自我预防保健。随时都能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
6与医院内护士要求一样,着装整齐、文明用语 如需家庭输液治疗,医患之间必须签订协议书,使患者及家属做到三清,即清楚病情、清楚用药的不良反应及输液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简单的应对措施、清楚与社区服务站的联系方式。在家庭病床管理方面,护士上门送医送药每次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根据病情确定巡诊次数、护理级别,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好取得合作并签字同意,做好病历的管理与归档,以备查询。
7完善相关政策,探索适合本社区的护理模式 在政府购买社区医疗服务,补贴没有到位前,向医院寻求政策,保证社区卫生人员的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鼓励技术人员到基层开展医疗服务,在技术职称晋升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并给予一定的倾斜,缩短晋升年限,让社区卫生人员安心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要有配套的政策来保证,使社区医疗、人力资源得到合理应用,在资源共享的同时也为各自发展找到契合点,让更多的社区居民得到快捷、便利、高质量的医疗护理服务,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三 结论
通过对社区护理服务现状分析,找出目前社区护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地履行好老百姓健康守门人的责任和使命,新世纪的医学重心下降,社区为主;眼光前移,关注预防。经过不断改进,进一步完善社区护理管理制度和体系,提高社区护理服务质量及居民满意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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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曾,赵梅珍,毛秋婷。护理人员循证实践水平的聚类分析[J].护理学杂志。2013(15)
【摘要】 目的:分析10年间我县孕产妇的死亡率及死亡原因及其主要影响因素,针对性提出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收集2000年―2009年我县孕产妇死亡资料共23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及统计。结果:我县10年孕产妇死亡率呈整体下降趋势,但存在不稳定因素,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心脏病和其他疾病。10年孕产妇死亡率为51.11/10万,其中前5年死亡数为18例,死亡率为86.66/10万,后5年死亡数为5例,死亡率为20.63/10万。结论:加强母婴保健综合管理,提高孕产妇管理质量,重视产科服务人员专业技能综合培训,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关键措施。
【关键词】 孕产妇;死亡原因;影响因素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为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及主要影响因素,针对性提出干预措施,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本文收集了我县2000年―2009年孕产妇资料23例,进行回顾性分析。1 资料与方法1.1 资料来源 全县2000年―2009年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调查报告,死亡评审表及妇幼卫生年报表。1.2 方法 使用全国、全省统一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由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上报妇幼卫生年报表,县妇幼保健院进行统计汇总,报表数据统计以户口在本地或户口不在本地但在本地居住1年以上的孕产妇为对象,每年均开展了出生活产与孕产妇死亡的补漏质控调查,以调查校正后的数据进行统计,所有死亡病例由县卫生局组织专家统一调查和评审,并上报上级妇幼保健予以信息反馈,明确死因并分析其影响因素。2 结果2.1 孕产妇死亡率与死亡原因构成比 10年间共出生活产45001人,孕产妇死亡23例,孕产妇平均死亡率为51.11/10万,后5年与前5年相比,呈下降趋势,但仍有起伏 。2.2 孕产妇分娩地点
家中分娩6人,占26.09%;乡镇卫生院分娩10人,占43.48%;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分娩6人,占26.09%;未娩1人,占4.35%;死亡孕产妇分娩地点前后5年相比,家中分娩与县级以上医院分娩比例变化较大。2.3 孕产妇死亡地点:孕产妇死亡地点前后5年相比,家中与不同医疗机构死亡比例变化较大。2.4 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23例死亡孕产妇全部为可避免死亡。2.5 影响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本组资料显示,23例孕产妇死亡中,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2人,占 8.70%,初中的5人,占21.74%,小学的12人,占52.17%,文盲的4人,占总数17.39%。计划内孕18人,占78.26%,计划外孕5人,占21.74%。孕期产前检查的5次以上的7人,占21.74%;孕期产前检查的4次以上的6人,占20.09%;孕期产前检查的3次以上的2人,占8.7%;孕期产前检查的2次以上的4人,占17.39%;孕期产前检查的1次以上的2人,占8.7%;未进行孕期产前检查的2人,占8.7%。家庭经济状况较差(人均纯收入不足200元/年)60人,占75%,居住山区交通不便77人,占96.25%。3 讨论3.1 孕产妇死亡率 前后5年相比,我县孕产妇死亡呈下降趋势,但存在不稳定因素,2000年孕产妇死亡为4例,但2003年孕产妇死亡多达6例,说明孕产妇死亡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发生率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与不确定性,要控制孕产妇死亡,需要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也是我们妇幼保健部门的一项长期系统工程。3.2 死亡原因与变化趋势 我县孕产妇死亡前后5年均以宫缩乏力致产后出血占首位,胎盘因素致产科出血占第二位,因此,降低宫缩乏力及胎盘因素所引起的产科出血与提高产科出血的救治水平,仍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关键。 3.3 主要影响因素 统计结果显示,孕产妇死亡受个人、家庭、交通、社会、医疗资源与保健服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存在服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的知识与技能问题,表现为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不高,产前检查、高危筛查与监护达不到要求,对产科危重症的识别与转诊处理能力薄弱等。二是管理不力,管理制度不完善。 三是医疗资源问题。表现在基层产科建设不达标,专业产科人才断层,由于产科医患关系恶化及产科的高风险,使产科医生望而却步。 3.4 干预措施3.4.1 加强母婴保健综合管理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及计划外生育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加强并规范产科质量与监督,加大母婴保健执法力度,规范母婴保健市场管理,加强产科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与专业技能教育,定期针对性的强化产科危重症等专业培训,增强临床医生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与监护急救意识,做到保健与临床紧密结合,是控制孕产妇死亡的重中之重。3.4.2 完善社会医疗救助机制 建立基层产科技术服务强化机制,积极鼓励基层产科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单位进修学习,提高基层产科服务水平,增加医疗资源投入,利用新农合与“降消”项目相结合,落实贫困孕产妇医疗救助体系,解决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负担,从而减少孕产妇在家分娩造成的死亡。针对部分孕产妇不愿意去医院分娩是“经济原因”“医院分娩麻烦”,这一现象,进行宣传教育,减少了住院分娩的费用及住院天数,增强了她们的妇幼保健意识,改变其落后观念。有利于降低了孕产妇死亡。3.4.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大道路交通的投入,逐步改善村村通,保证危急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3.4.4 加大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宣传,不断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首先要全社会加强宣传,正确引导、鼓励,重视识别高危妊娠,强调产前检查,一定要认真及时进行产前检查以避免或尽量减少胎儿不良结局,同时也保障母亲的安全健康。 参考文献[1]陈娟,综合护理干预对产后大出血患者焦虑的影响[J].浙江临床医学,2010(09)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年第8号令)等法律、法规。
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案件。
加强B超管理、妊娠14周以上流引产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加强对生育全过程的跟踪和服务。
标本兼治,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制度和机制。使整治、打击“两非”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
三、治理内容
一)检查的重点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等。
二)查处的重点违规行为
1.非医学需要利用超声技术、染色体检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实施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行为。2.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非法行医机构鉴定胎儿性别。
3.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4.非法购置、使用B超及染色体检测等设备拒不备案的行为。
擅自实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行为。5.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专项治理从2011年8月开始至2012年3月,为期8个月。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8月)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区级和各镇(街道)组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
对检查出的问题向被查单位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检查采取核对资料和座谈等方式对全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店进行随机抽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专项检查结束后,区人口计生委、卫生局对活动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区政府。
三)督查评估阶段(2012年3月)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被查单位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针对专项检查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就本单位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检查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具备法定资格的B超使用、产前诊断、终止妊娠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公布有奖举报电话。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镇(街)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1当前我国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财务管理范畴不明确。当前我国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比较模糊,总体来说其财务管理工作还主要停留在账目核对等表层财务管理上,而在其他必要的财务管理工作如物资的筹备、资金投入与回收、日常资产的分配以及成本核对与预算管理等等工作上还缺乏严格的执行标准和问责制度。
第二,财务预算工作流于形式。当前我国医院财务预算工作形式化、表面化,存在预算编制方法陈旧低效、预算管理部门与其相关部门关系脱节、财务预算缺少反馈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医院大多是公立医院,其管理者对财政管理经验的缺乏,对市场经济意识的不足具体来说有两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负责人对财务预算工作的态度不够重视;二是由于经验的匮乏造成财务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不科学,较为随意和主观。
第三,财务成本核算不严谨。目前我国医院财务管理者对财务成本的核算和控制还很不严格,缺乏完整系统的成本核算体系及其相应的明确考核指标,直接造成我国医院财政效益不高、资源分配不合理。例如,在没有经过科学计划和预算的情况下,将过多的成本用于医院规模的扩张,不但增重医院运营的经济负荷,给医院带来财务风险,还牺牲了其社会职责。
第四,医院内控制度比较薄弱。我国医院内控制度薄弱,财务监督管理不严格,存在财政安全隐患:首先是在医疗器械设备和药品采购资金申请,或其他大额资金申请等方面缺乏严格完善的审批制度,随意性大;其次是重大项目活动的相关效果反馈体系过于简陋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的缺失;第三是医用器械、药品、试剂等医疗用品购入后的管理脱离了财务监管,存在财务管理漏洞;另外医院内部的收、缴、退费等程序没有严格的规范管理制度。具体体现在医院财务管理秩序混乱、经费管理不严格、存货管理不准确、财政支出不科学、存在浪费现象等。
第五,财务管理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由于我国大多公立医院的普遍定位是保障社会医疗而不以盈利为目的,使得我国医院对其财务管理者的整体素质要求不高,医院的财务管理者缺乏先进的管理观念、理论基础知识薄弱、管理效率较低。长期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类人才,必然影响医院财务的改革和法则,日积月累就造成当前医院财务管理的诸多问题。
2针对我国医院财务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从以上当前我国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来看,究其原因主要有财务管理人与专业性不足,医院理财观念陈旧单一,财务管理缺乏严密可依的规章制度以及缺乏平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观念等几方面。因而从问题原因出发,针对我国医院财务管理问题提出以下解决对策:首先是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明确管理内容。一方面,将理财重心由账目核算转向综合全面的财务管理,兼顾财务管理的宏观和微观影响效应,将理财观念融入财务管理日常工作中;另一方面,全面改善预算管理,加强财务部门与医院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切实发挥出财务预算的作用,并注重预算信息反馈等,当然,除了医院内部自身的反馈外,也应当加强对财务数据的持续分析,充分利用数据带来的社会需求的信息;再一方面,以高效低耗为目的,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合理规划充分利用医院现有资源,减少资产浪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财务预算管理,其中既包括对临床等业务部门的财务预算,也包含对人事、器械管理等部门的财务预算,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借鉴企业财务管理方法,除了微观上的日常资金流动管理外,还应加强其宏观上的管理。另外,医院的财务管理除了管理、分配和监督其有形资产这一主体外,还应逐渐补充对其无形资产如医疗科研成果、医疗专利等等的管理。其次是建立完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论是财务预算、成本核算、医疗资金申请、医疗用品监督等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还是大型项目投资、医院筹资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工作都需要存在于一个完善、严密、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既包括对日常工作程序的规范,也包括对资金申请和医疗用品消耗的监督,一方面有助于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医院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浪费。再次是加强我国医院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财务管理人员是财务管理理念的实行者,因而,针对我国医院当前财务管理人员的情况,应当一方面加强医院领导对财务管理的重视,另一方面定期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素质培训等,以提高其管理能力。财务管理人员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者,他们直接影响着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进程。最后是平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国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有一个长远的考虑,当前市场经济和社会责任的双重需求下,我国医院必须融入社会经济市场的运作中,但同时又要保证社会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尽可能获取更大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我国公共卫生事业。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人口的20%。相应,“中国也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则表明,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占人口总数的10%。若按照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老年人口的年均增长率(3.32%)推算,专家们预测到2040年,全国的老年人口总数将进一步增至3.74亿人, 占人口总数的24.48%,而在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中,老年人的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绝大部分的老年人的疾病支出仅仅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提供支持,而如此众多的老年人对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
2. 高龄人口的医疗保障现状
“老有所医”是老年人口不可或缺的,是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必备条件,直接影响制约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人老体衰,功能退化,多病,是老年人的常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年患病率高达39.2%,是年轻人的6.5倍,因而他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急切而量大,尤以高龄老人为甚。高龄患者由于疾病治疗的难度增加,住院时间延长,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自付比例出现轻度的增加,而目前,我国高龄老人的经济、医疗社会保障水平很低,严重影响着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
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障是以全民保健为基础,以公费和劳保医疗为主体,以合作医疗和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障为补充的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在2011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中明确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施行规定,我国的老年人口,完全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并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内容及权利。
3.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产生的影响
由于中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也对中国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与冲击,具体如下
3.1医疗费用增加,资金压力增大
截止2010年底,我市户籍总人口为992.02万人,老年人口为142.64万人,老年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14.38%。2010年底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353.6万,参合率达到99.13%,超出省规定要求1.13个百分点,筹资总额5.3亿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4.24亿元,多筹资金2,400万。如此庞大的医疗资金的支出,不仅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而在如此庞大的资金汇集中,也会产生资金利用率低,资金未落到实处等多种问题。
3.2有关老年人的医疗政策规定的缺失
在传统的医疗保障制度中,政府或企业按照“低工资,高福利”的政策,已经扣除了工人工资的一部分作为职工的医疗保险费,并承诺在工人退休后让他们继续享受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新医保模式是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显着标志为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保健的理念设计而成的,但这种低水平基础上的基本医疗保健的标准却是按照全人群来设计的,对因年龄差异引起的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同,制度设计还不周全。
3.3我国当前制度无法彻底解决老年人的医疗问题
现行制度的漏洞和资源分配与使用的不合理会放大我们解决老年医疗问题的难度。
3.3.1现行制度覆盖范围过窄。
3.3.2现行制度的资金筹措能力、积累额很有限。
3.3.3现行制度的资金分配、使用、保值增值、管理与监督等,存在很多漏洞。
3.3.4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贫富阶层利用卫生资源的差距大,公共卫生防御体系薄弱。
3.3.5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难以给予有效的支撑。
3.3.6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疗服务费用增长速度超过了人均收入的增长,医药卫生消费支出已经成为家庭食物、教育支出后的第三大消费。
3.3.7缺少能与医疗保险制度相辅相成的社会化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总之,要有效应对老龄化提出的挑战,还需要尽快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
4. 应对对策与建议
4.1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管理,对不合理费用的监督 人口老龄化后缴费人群不断减少,导致医疗基金收入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医疗保险机构就更应加强对医疗机 构管理和审核,使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尽可能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充分利用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医疗保险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制度,动态监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发生情况。
关键词:医院管理制度;创新;必要性;策略
作为关系民生的重要事业,医疗卫生事业一直广泛受到各方面的关注。总书记曾指出,“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在于健康,健康不仅与千家万户的幸福有关,同时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必须全面对医疗读物体系加以建设,给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和安全的医疗服务是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亟待完成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则必须要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对医疗管理制度来说也不例外。当前医疗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医院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对医院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已经成为成为医院发展的必然。
一、创新医院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对医院管理制度进行创新,是时展的需要
在全球化的飞速发展下,各行各业都处在不断地变化之中,危机意识及应急机制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的焦点。处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医院也必须提高危机意识以便更好地面对竞争。从各种统计数据来看,我国国内的合资与外资以及私有的医院正在不断地增加,使我国医院面临着医院经营公司与企业财团双向的竞争和压力。现代医学在模式上从生物医学模式已经转变为社会医学模式。针对这种时展的变化以及医院治疗模式的改变,现代医院必须要对医院的结构与服务加以调整,只有经过新的制度的创新和调整,才能更加适应时展的变化和医疗模式的改变。
2.对医院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对医院核心竞争力的打造有重要作用
虽然与盈利性企业相比医院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我们必须看到医院作为一个经营体系也应该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模式。对企业来说,核心竞争力是一种隐藏在企业核心产品或者服务中的知识及产品,而从医院的相对角度来说,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并不涉及产品问题,而主要是其医疗水平、医疗设备以及医疗服务管理等。但在目前的市场经济形势下,医院也不得不关注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对医院管理制度的创新,不仅能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同时可以打造医院核心竞争力。
3.对医院管理制度进行创新,是医院生存的需要
我国医院目前分为两类,一类是盈利性医院,另一种是非营利性医院。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以及市场对医疗服务能力的高需求,越来越多的社区服务站和医院被建立。在这种发展背景下,我国医院的分级管理制度和补偿机制等的不完善都导致我国很多医院在生存与发展上陷入一定的困境。因此,医院要想更好地生存发展,就必须要对医院管理制度进行创新。
二、创新医院管理制度的策略
1.对医院的管理机制进行创新
在对医院管理机制创新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循社会发展的潮流,符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医院内在的发展规律。具体来说,医院管理机制的创新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加强。第一,对以质量和安全为导向的绩效评估机制进行建立。医疗服务作为一种全社会的公共产品,其永远的主题就是质量与安全,公立医院医疗保健的职能从某种程度说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因此,公立医院必须要建立以质量和病人为中心的绩效评估体系,对以往经济利益为主的价值取向加以改变,使公立医院尽可能地展现其公益性一面。第二,医院必须把病人的需求当成自己在服务上的起点,建立以病人满意度为主的医疗服务检验核心标准,通过这种标准将医疗服务人员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引导到对病人心理及生理细微需求的关注上,这样能够使医疗服务更趋人性化,使其服务水平不断地提高。第三,医院在管理机制上应该注意对内涵的建设。医院内涵建设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以及学科建设等,这些都是影响医院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医院可以从自身发展目标出发,通过对医院内涵的建设不断积累其发展地缘,保证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协调发展。
2.对医院的管理体系进行创新
医院管理制度的创新离不开其管理系统工程的建设,医院要想达到可持续的发展,必须要对其管理体系进行创新。医院管理体系的创新除了要对一些细枝末节加以改良之外,还需要对单一的管理体制及培训管理体系做出创新。医院在创新管理体系的过程中,要开放管理思想,对现代管理理论中的优秀成果不断地借鉴,具体的管理体系创新则可以从以下的几点出发。首先要对医院“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建立,通过对医院、科室及个人三级质量体系控制的健全和建设,对科室及个人要定期进行全面的考核,使医务人员在这种管理体系下自觉参与到质量管理中。其次,医院可以对科技创新体系进行完善。科技创新是作为医院进步的源泉,医院必须要加强对其重视程度。将防病治病确立为中心,与基础和临床、康复等结合起来,建立综合的研究机制,建设适当的医疗技术推广体系,对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进行提高。此外,医院还应该对人才发展战略加以认真研究,制定和建设“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发展体系,给医院的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地人才保证。
从当前发展情况来看,创新医院管理制度,不仅是时展、医院核心竞争力打造的需要,同时是医院生存的需要,是当前医院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对医院的管理机制和管理体系进行创新,才能使医院管理制度得到全面的创新,不断促进医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