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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 业务流程重组 会计信息系统
1.引言
会计信息系统(AIS,Accounting Information System)可以认为是通过IT(Information Technology)把会计数据进行科学的搜集、储存、分析和传输并且能够进行必要的管控、分析和辅助决策从而帮助人们完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信息系统。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的联系愈发紧密,数据共享也更多。但是会计信息系统因为有着专业性和封闭性的特点并未完全融入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因此,在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场景下的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应该如何发展,如何更好地跟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融合,更好地实现企业资源的整合和高效利用是十分值得研究和探索的。
2.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环境对会计信息系统造成的影响
2.1 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对会计数据录入的影响
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相对会计信息系统而言对财务数据的记录更加详细,会计信息系统通常指需要记录财务数据的时间、科目、金额,而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还需要记录财务的产生地点、使用人等业务信息涵盖了企业活动的几乎全部重要数据。因此,会计信息系统要能够在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里面提取有用的财务信息,忽略非必要信息。此外,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具有自然活动的连贯性和各个部门的区分性,而财务信息系统的数据则是具有自然周期的连贯性和整个单位的整体性。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实时性更高、人为干预的可能性也越大,所以,财务信息系统通过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获取财务数据时,要对其真实性和时效性进行必要的评估和质量控制,从而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2.2 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对会计数据处理的影响
传统的企业内部财务数据和会计凭证都是通过各种纸质的票据体现的,而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环境下的财务数据和会计凭证都是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票据,而企业外部的财务数据和会计凭证则既有纸质票据又有电子票据。这样在财务数据的处理上为了保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就要做好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的处理工作,在系统设计上和制度设计上都要充分考虑到这两种不同介质票据的处理,避免数据的遗漏和重复。
2.3 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对会计数据输出的影响
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对会计不仅仅要给会计信息系统提供财务数据,同时也要从会计信息系统获取数据来对企业的运营和决策进行支持。所以,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输出具有多个口径,而每个口径由于审计标准和实效性的不同,对财务输出数据的计算方法、时效性、准确性要求不同。这样就要求会计信息系统对数据的输出要有多样性,这种多样性并不是财务数据的捏造,而是根据不同的审计标准和不同的需求进行不同计算方法的处理。例如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的公司,应对不同的财务法规,会计信息系统要给出不同的计算方法的财务数据。
3.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环境下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
3.1 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和会计信息系统的有效融合
现实情况下,很多公司是一个部门用一套信息系统,一个流程用一个信息系统,会计财务也是有自己独立的信息系统,这样就人为地把很多数据割裂开了,造成了需要共享的数据没有共享,需要处理的数据重复处理,而且由于对数据的统计口径和处理方法不同,造成了不同部门上报的同一个项目的最终数据值不一致,从而影响了数据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也影响了企业的决策。因此,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和会计信息系统的融合势在必行,通过有效的融合可以简化流程提高整体的效率保证数据一致性,有效避免了数据在采集、处理和输出各个阶段的重复性工作,也保证了财务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3.2 使用开放结构,支持电子商务平台
比尔·盖茨曾断言:要么电子商务,要么无商可务。可见电子商务对企业的潜在发展是何等重要。电子商务对企业对信息和数搜集、加工和分析的要求更高,对信息的时效性和正确性要求也更高,对企业财务的周转、稳健也很高。而企业的众多数据信息归根结底还要反映到财务会计信息上面。
3.3 满足国际化的挑战
会计信息系统不仅要立足国内满足本国财务审计的标准,还必须具备可扩展性,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速度和国际化扩张,进行平滑升级,满足国际化会计审核标准的要求。会计信息化系统不能成为企业国际化的绊脚石,而是要成为企业走向国际化的排头兵。通过会计信息系统的国际化,使得企业的各项财务会计业务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
4.总结
基于企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环境下的会计信息系统集先进的信息技术与管理思想于一体,反映时代对企业合理调配资源及创造社会财富最大化的要求,将是未来企业财务信息化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 电子档案与传统档案管理工作现状分析及相关特征
结合档案电子档案与传统档案管理工作现状,可知其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1)档案管理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的优化与规范;(2)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电子档案与传统档案管理工作创新性任重道远。同时,由于实际工作中档案管理机制不完善,加上其它因素的干扰,可能会造成档案流失或者档案信息保存不完整现象的出现;(3)传统档案受到当前发展形势的影响,自身的应用范围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即纸质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着较大的挑战。相对而言,电子档案由于受到计算机网络及各类信息技术的支持,实际的应用范围正在扩大。与此同时,为了更好的加深对传统档案与电子档案的深入理解,应了解二者的相关特征。传统档案的特征为:易识别、存储形式直观,但在长时间的保存中可能会丢失或者损害;电子档案的特征为:档案信息保存工作效率高、管理成本低、档案利用时可共享、对保存场地的面积要求低等。
2 电子档案与传统纸质档案在管理中的区别
2.1 归档方式方面有所差异
结合电子档案与传统纸质档案的特征及实际的应用概况,可知二者在归档方式方面有所差异。具体表现在:电子档案管理中由于采用了可靠的电子编码技术,能够进行快速的修改,且不会留下痕迹,其载体并不固定。实际操作中若采用了一些原始凭证的关键信息,可对档案进行修改。因此,电子档案归档中应注重数字签名、信息认证、身份认证及保密机制等技术措施的合理运用,确保文件在保存与处理的过程中不会出错,增强电子文件的真实可靠性,确保电子档案的法律凭证地位不受影响;相对而言,传统纸质档案归档方式较为简单。通过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对既有的档案材料进行修改,修改的过程中由于其为纸制品,缺乏严格的验证程序,材料的保密性要求并不高。
2.2 归档时间不同
当文件办理完成后,电子档案可随时进行归档,或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统一归档,文件形成后可在计算机网络及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传送给档案部门,并需要通过电子数码签名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最终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管理电子档案的过程中,需要进行访问限制,确保档案资源的高效利用。在这样的档案管理工作模式下,确保了档案的高效归档及完整性,避免了档案流失;传统纸质档案管理工作中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统一整理,并定期对所有档案进行更新整理,管理中的流程性突出。
2.3 保管方式及分类、编目等方面的不同
电子档案与传统纸质档案在保管方式方面的区别有:电子档案中保存文件的可读性易受到文件载体、新存贮介质的影响,需要在计算机网络及信息技术的支持下进行操作完成。同时,档案部门接收到电子文件后应进行格式转换,确保电子档案的统一保存;传统纸质档案保管中需要对纸制品材料进行存储,管理中占用一定的空间,并需要严格控制存储环境,实际的管理工作难度大。电子档案与传统纸质档案在分类、编目等方面的不同表现在:电子档案文件比较特殊,需要档案部门接收到电子文件后进行唯一的文件编号,并给出相应的分类号与档案号,其中采用了全方位的检索工具,方便了用户查询,减轻了档案管理工作量;传统纸质档案管理中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管理中可能会出现人为错误。
3 ?子档案与传统纸质档案之间的联系
电子档案与传统纸质档案之间的联系表现在:(1)二者本质上都是档案,在档案的一般性能方面具有共性,某些电子档案管理中需要参考传统纸质档案信息;(2)电子档案是对传统纸质档案的继承,相比纸质档案管理工作效率更高, 某些业务中也需要交叉使用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3)电子档案的发展与传统纸质档案密切相关,丰富了档案管理方式,保持了档案管理工作高效性。
一、企业为实施电子商务应该发生的成本
企业为实施电子商务所应该发生的成本是企业为建成、应用和运行电子商务系统所必须发生的成本。如果没有这些成本支出,企业就无法实施电子商务或无法得到电子商务的好处。这些成本应该包括:
l、电子商务的接入成本。这种成本是企业为建立电子商务系统所发生的成本,是对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具有基础意义的成本。这种成本一旦发生,就是一种沉没成本,它不管后来方案如何变化,都是固定不变的。
2.购置、维护硬件和软件所发生的成本。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必须具备一定的硬件如电子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和网络等作为载体;也必须具备相关的电子商务软件,才能完成其功能。硬件一般通过向电脑公司购买即可。软件可以购买已经成熟的商品软件,也可委托其他单位或自己组织人员进行针对自己的特点开发。电子商务系统运行以后,必须对硬件和软件加以日常维护,才能保证其正常运行。
现在电脑技术的更新换代越来越快,企业配置的硬件设备很快就会过时,被新的、更多功能的、更快速度的、更强兼容性的硬件所代替。与此同时,电脑软件的功能也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强大,遵循的标准越来越高。企业在信息系统路径依赖的作用下,为了赶上时代的潮流,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必须适时对电子商务系统进行更新换代。
3、系统人力资本的投入。实施电子商务系统以后,还必须配备相关的人员、建立相关的机构,具体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这些人员在招聘的时候需要花费选择成本,进入到企业后还要对其加以教育培训,需要支付其工资。
4.交易成本。企业在通过电子商务系统与其他企业发生商务活动也需要发生成本,主要由三部分构成:(1)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性而在合同契约签订前发生的成本,如对对方的调研费用;(2)企业签订合同的过程所发生的成本,如双方讨价还价、起草合同、协商合同条款和最后签订合同过程中所花费的成本;(3)合同签订以后为监督、实施合同而发生的成本。
5.电子商务系统的保护成本。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了电子商务系统,企业间信息的共享程度也越来越高。但是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的竞争优势,都有自己的专有技术和信息。专有技术和信息区别于非专有技术和信息的最大特点是具有排他性。公开的网络环境为“商业间谍”和黑客等不法之徒窃取企业的机密提供了方便之门。因此,企业在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系统之后,必须建立专门的制度,专门的设备和软件来防范系统中信息的被盗和泄密。系统的保密程度越高,相应地花费的成本也就越高。
二、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应避免发生的成本
以上是企业在建立和运行电子商务系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属于直接发生的。但还有一些成本,它并不是明显发生的,属于间接成本。企业必须防止和避免这些间接成本的发生。
L、系统路径依赖的负面成本。企业建立好电子商务系统后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如果技术更新换代,也只是沿着同类技术的路径走下去。系统的路径依赖对企业的正面作用,是有利于企业积累经验,使企业在竞争中取胜。但是系统的路径依赖也具有负面效应,就是不可避免的对新的、更有效的、类型不同原有系统的技术的抵制。这既不利于新的更有效的技术的引进,也实际上是对新效率的一种自动放弃。这是一种机会损失,构成企业的一种间接成本。因为如果企业的竞争对手采用这种技术,就会具备更高的竞争优势。
2、操作技术不配套而发生的成本。不可否认,我国企业的信息化进程与信息技术水平良莠不齐,差距很大,甚至在同一个企业中也存在不同档次的操作系统与管理方法混用的问题。一些企业拥有相当先进的设备,但没有采用与之配套的管理方法,使大量的工作仍然停留在手工方式上,这是我国企业与国外先进企业差距的一个典型标志。
企业在这种不配套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双重付出:一是因为处理方法原始、落后,先进的系统“掩埋”在陈旧的操作方式中,原先的投资成为沉没成本;二是由于不同的处理方法造成的管理困难,以及由这种困难产生的额外的协调成本。
3、弥补信息流动性陷阱的成本。信息的流动性陷阱是信息供给与信息需求不对称在企业的一种特殊反映。随着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更多的信息流动渠道开通,信息的供给大大的增加了,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需求,出现了信息泛滥。这时如果企业没有相应的信息处理方法,就产生了信息流动性陷阱:一方面企业强烈的市场信息需求面对的是大量泛滥的、不适用或无法采用的信息;另一方面,企业对市场和技术信息有比较强烈的需求意识,但由于信息消费能力不足,影响需求意识转化为切实的需求行动。
三、企业实施电子商务成本的变化趋势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因特网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从而使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成本有以下变化趋势:
1、现代企业的电子商务成本的绝对量有增大的趋势。电子商务成本的绝对量有增大的趋势是指在总量上电子商务成本比企业的其他成本增长要快得多。这是因为随着实施电子商务企业的增多,从而产生规模效益,电子商务给企业带来的效益越来越大,其成本收益率高于企业平均成本收益率,即电子商务成本总量的增大不会影响企业收益的提高,反而有助于企业效益的提高。
2、电子商务的硬件投入成本相对减少,软件投入成本有增大的趋势。由于技术的进步,硬件的性能有不断提高的趋势,而其价格却在不断的下降。硬件投入成本相对减少的含义是:相对过去而言,硬件的投入绝对值是增加了,但相对软件投入成本而言,不如软件投入成本增加迅速。
软件投入成本主要是指相关电子商务软件及信息服务、信息交流、人员信息处理能力的培训等方面的成本。客户在与企业进行业务往来的时候,所接触的是软件,而硬件隐藏在背后。所以现在软件是决定一个企业的电子商务系统是否有效的关键,其在电子商务系统的地位越来越高。其成本有增大的趋势是指:不仅软件投入成本的绝对量而且相对硬件来说都有增大的趋势。
3、纠正成本、保护成本和升级成本有增大的趋势。在电子商务系统中纠正成本的支出可以防止信息泛滥、信息虚假,以求信息可靠、真实。企业在将外部的信息引入企业经营中,难免会发生变形,甚至错误,这时就需要付出纠正成本。现在互联网上过量和虚假的信息越来越多,就需要企业加大纠正成本的支出。
现代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竞争对手总是千方百计地搜集甚至是盗窃企业的机密信息。为防止企业的机密信息被盗和泄密,企业必须强化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程度,相应地必须增大安全成本的支出。
关键词:互联网 大宗商品 电子现货
随着中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一种基于互联网新的交易形式正在慢慢在中国发展,它就是电子现货交易,大宗商品电子现货交易是以商品现货仓单(一种交易的有价凭证)为交易标的,通过计算机网络组织的同货异地同步交易,市场统一结算的交易方式,是一种把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有机的结合起来的市场交易形式。
传统贸易的大宗商品交易多采用合同的方式进行,买卖双方按签订合同的内容在未来的时间进行商品交易。它存在价格形成不规范、风险不能转移、信用风险、合同规范程度低等风险。而大宗商品电子现货交易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它存在如下特点:
一.电子交易合同的标准化:电子交易合同的标准化指的是除价格外,合同的所有其他条款都是预先规定好的,具有标准化的特点。这种标准化的电子交易合同一经注册,便成为仓单。
二.双向交易:双向交易指的是投资者可以通过对仓单的低价位买入,高价位卖出获利;也可以高价位卖出,低价位买入获利。交易方式更加灵活,增加交易机会。
三.对冲机制:对冲机制指的是对电子化合同采取反方向的操作,达到解除履约责任的目的。
四.当日结算制度:当日结算制度指的是每日对投资者账户进行核算,避免债务纠纷,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五.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是指对交易双方冻结适当的保证金,以达到保证合同履行的目的,同时起到资金的杠杆作用,充分利用资金。
六.T+0交易制度:T+0交易制度就是当天就可以对订立的合约进行转让处理,当日获利,当日就可以对冲平仓,充分利用资金,同时减轻长期持仓带来的风险,操作机动灵活。
电子现货交易的作用主要有三个:
一是是投资功能,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由于交易的是标准化的电子交易合同,货物质量有保证;电子交易,没有了地域的限制;保证金交易,投入资金少,普通投资者可方便介入,从而获取经济利益。
二是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在现货电子交易市场通过公开、公正、高效的交易运行机制形成具有真实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过程。传统交易模式由于受到地域的限制,加上参与的投资者少,形成的往往有着明显的地域性,而通过现货电子交易由于参与的投资者众多,其中包括众多的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工者以及进出口商等,他们的竞价可以代表供求双方的力量,有助于真实价格的形成。同时,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大都熟悉某种商品行情,有丰富的经营知识和广泛的信息渠道以及一套科学的分析、预测方法,这样形成的基本反映了供求变动趋势。
三是规避风险,规避风险功能是指生产经营者通过在现货电子交易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有效地规避、转移或分散现货市场上波动的风险。套期保值之所以能有助于规避风险,其基本经济原理就在于某一特定商品的现货电子交易与现货在同一时空内会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而一般情况下,两个市场的变动趋势相同。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平台,投资者参与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由于商品本身的价值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导致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商品的特性决定价格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波动,所以这种风险又可以控制,投资者只要严格遵守操盘纪律,熟悉并掌握相关商品的特性,就一定能有效规避风险,得到好的回报。
我国大宗商品电子现货交易起步比较晚,市场不规范,缺少相应的法律制度的约束和规范。由于我国现货市场建立初期盲目过热发展,市场产生了很大的风险。比如,2003年,广西桂糖批发市场爆发的“8月合约事件”。多空投机商以远高于现货的虚拟糖价引诱部分糖厂和糖商入市抛售并将其套牢,以人更的阴谋和放开交割数量的谎言吸引更多的糖商和交易商的资金进场,市场与作为主要买方的股东单位串通将库容占满,然后将合约价格拉高,以交不出货的理由将卖方的保证金侵占,大量现货无法入库,导致卖方损失惨重。所以随着大宗商品电子现货交易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出台相应的完善的法律制度去监管和规范这个市场迫在眉睫!
针对我国的情况,为促进我国农产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的发展,我国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大力发展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农产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需要成熟的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保障和支持。我国的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这就要求我国加快体制改革,促进资本流通和金融开放。
二、加大现货知识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投资者的素质、增强风险意识。中国大宗商品交易及其市场,需要有更多有知识、有理性的投资者、交易者的参与与建设,因此,向广大的参与者提供简单而易懂的大宗商品交易理论是促进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发展的重要环节。
三、放开资金准入限制,提高现货电子交易市场流动性。适度的规模和充足的流动性是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的经济功能正常发挥的基本条件之一。需要尽快放开资金准入限制和投资者准入限制,增加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的资金数量。
四、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监管体系。首先,出台规范市场的管理办法。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加以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制定专门针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全国性综合规范。实施后,能够及时总结实施效果及经验教训,对电子交易市场的设立、运行、管理等加强监管,使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有法可依。其次要完善定期检查和指导等相应制度。严格控制风险,在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排除隐患,使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规范、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与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和经验相适应的投资者管理制度,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志兵.论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J].市场论坛.2010(12)
[2]赵京芳.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监管制度研究[J].经济丛刊.2012(08)
一、修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通则》(以下简称“2000年通则”)的原因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最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买卖双方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采用国际贸易术语,可以简化磋商程序和合同内容,节省谈判时间和交易费用,从而提高交易效率。①买卖双方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采用国际贸易术语,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②国际商会自1936年起草第一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来,就不断定期对其进行修改以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发展有个趋势,每隔10年,国际商会就会推出新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目前世界上免税区的增加,国际货物贸易电子信息化技术的普遍使用,货物运输安全性的提高③,船舷这一概念在划分国际货物买卖双方风险中的实际作用,连环贸易,伦敦保险协会2009年修改了货物保险条款等,使修改“2000年通则”成为可能和必要。根据国际货物贸易实践的发展,为了适应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和国际贸易数据交换电子信息化的发展,为了使国际货物贸易更为安全、便利和规范,为了进一步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鹿特丹规则》衔接④,国际商会征求了各国家国际商会的意见,来自130多个国家的国际贸易专家和法学家提供了2000条修改建议,在此基础上,国际商会对“2000年通则”的内容和形式做了6次修订,做了必要的修改、调整和补充,最终形成《2010年通则》。
二、《2010年通则》内容的主要变化⑤
与“2000年通则”的规定比较,“2010年通则”规定的主要变化如下: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个减少为11个。“2010年通则”删去了“2000年通则”的4个术语:DAF、DES、DEQ、DDU,新增了2个术语:DAT、DAP。
2.贸易术语分为两大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和仅适用于水运的贸易术语。第一大类: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EXW、FCA、CPT、CIP、DAT、DAP、DDP。第二大类: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3.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2010年通则”有助船舶管理公司弄清码头处理费的责任方,明确标明货物买卖双方支付码头处理费的责任。
4.取消了“船舷”的概念。“2010年通则”删除了FOB、CFR、CIF下以货物越过船舷作为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界限的规定,规定:卖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前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现代运输方式的滚装滚卸船方式和集装箱运输已在国际贸易运输中广泛使用。在采用滚装滚卸船运输方式下,货物是经打开的船门直接运进和运出的。而在集装箱或多式联运情形下,货物实行的是门到门、仓到仓运输。因此,货物越过船舷这一风险划分标准在实际中已不起作用,应予取消。⑥
5.规定了连环贸易中国际货物买卖双方责任义务的划分。在商品的销售中,尤其是大宗货物买卖中(矿产贸易中很常见),货物经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由于连环贸易中货物由第一个卖方运输,作为中间环节的卖方就无须装运货物,而是由“获得”所装运的货物而履行其义务。“2010年通则”的相关术语中同时规定了“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义务。
6.将“2010年通则”适用于自由贸易区内部货物销售合同和国内货物销售合同。“2010年通则”不仅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也适用于自由贸易区内部货物销售合同和国内货物销售合同。《2010年通则》在一些地方作出明确说明,只有在适用的地方,才有义务遵守出口/进口所需的手续。
7.电子文件取代纸文件。“2010年通则”顺应国际贸易的电子货运趋势,规定在货物买卖双方同意下,电子文件可取代纸质文件。随着电子信息化技术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的广泛使用,电子文件可以取代纸质文件,顺应了国际货物贸易数据电子信息化趋势。
8.引入了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2009年版本的保险条款。
9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在各种术语的A2/B2和A10/B10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或提供帮助取得安全核准的义务。
10.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的表述方式的变化。“2010年通则”进一步明确了国际货物买卖双方承担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所有规则的表述也更加简洁明了。
11.“2010年通则”注意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鹿特丹规则》衔接。相关的法律概念和术语,尽可能采取一致的表述,加强实用时的一致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认识
到目前为止,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8个版本,但是“2010年通则”实施之后,并非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其他年代版本就自动作废。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即新版本生效,旧版本并不失效,这与国内法的修订效果是不同的。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自愿采用“2010年通则”内容,也可采用其他年代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但是,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在援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时,必须在合同中或者订单中指明是那一年的版本。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一种任意性规范。一般来说,它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通常不具有普遍的强制性,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⑦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适用,同时,也可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条款,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合意做出修改,但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旦采用并订入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⑧
国际贸易惯例不是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除非得到国家的认可,惯例是不具有普遍的拘束力的,它的适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它对当事人就具有拘束力。⑨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习惯是不同的。国际习惯是国际法最古老的、最原始的渊源,在国际条约大量制定以前,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国际习惯对所有国家有约束力,除非某个国际国家一直反对某项国际习惯的养成和存在。
不同版本国际贸易惯例是对不同时代和不同技术条件下国际贸易实务作法的固定化、一般化、具体化和明确化,便利国际贸易双方当事人更好地履行国际贸易中的义务和享受国际贸易中的权利,从而避免国际贸易纠纷的产生。
《2010年通则》已经正式生效,值我们关注、学习、探讨和研究。
注释:
①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专论(下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P528.
②黎孝先,石玉川,王健,主编.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第二版,P54.
③http:///view/91596.htm,2011年7月9日登录.
④http:///view/91596.htm,2011年7月9日登录.
⑤《Incoterms(r) 2010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ICC Publication No.715,2010 Edition.
⑥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专论(下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P532.
⑦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专论(上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P143.
一、国际电子商务概述
(一)国际电子商务的含义
电子商务是指以互联网为基础,买卖双方不谋面地完成销售、购物、消费、支付等行为的一种新型商业运营模式。而国际电子商务的运营可以跨越国界,实现不同国家之间产品服务的交换和流通。随着国家之间交往的不断深入,国际电子商务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二)国际电子商务的特点
1.流程电子化和数字化国际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互联网为依托进行贸易往来,贸易双方通过协议进行数据信息的传输和贸易的自动化处理,签订合同和相关的交易文件也主要体现为电子单据。买卖双方可使用标准化、电子化的合同、保险单等,改变了传统的面对面交易及纸质文件交流的模式。交易流程更加趋向于电子化和数字化,在节约交易成本的同时也缩短了单据传输的时间。随着数字化平台的构建,这种贸易方式更加适应世界信息时代的经济发展趋势。2.实时性和交互性电子商务是通过网络来进行信息的传输和交互,通过实时数据连接实现贸易双方对交易的有效控制和掌握,且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这种数据交换形式正在逐渐向着标准化方向发展。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传输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贸易双方同供应链之间进行有效的协调,缩短交易时间,提高效率,通过网络随时跟进交易状态。3.开放性和无地域性国际电子商务消除了传统商务中地域和国家的界限,解决了部分跨境服务中存在的成本和效率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借助网络通过各种移动终端设备可以在世界各地寻找到适合自身的产品或客户资源等,满足购物和经济贸易需求。国际贸易不再仅仅依赖于实体店铺,商家和消费者能够通过网络进行及时的交流与沟通,反馈商品情况,做好售后服务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交易成本降低的同时促进了商家销售范围的扩大,这种贸易的无国界性也顺应了消费者的需求。
二、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随着科技的进步,互联网使用人数正呈现极速增长。2016年,全球的互联网用户已超过30亿。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显示,到16年底我国的网民人数也已达7.31亿,可谓是进入到了全民互联网时代。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影响下,国际商业模式和支付方式也逐渐由线下转为线上。从美国的Amazon、Ebay、PayPal,再到中国的淘宝、京东、支付宝,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类型主要包括以淘宝为龙头的C2C(客户到客户)模式,以京东为领航的B2C(企业到客户)模式,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B2B(企业到企业)模式,以及近年来逐渐兴起的通过线上购买带动线下经营的O2O(离线消费)模式。消费者从国内外的电子网站上购买所需物品,也即是近些年兴起的“海淘”。国际电子商务促进了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我国同外国的商户通过互联网沟通、谈判、订货,利用电子数据文件进行商品的报关、商检、保险、运输、结汇等,减少了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消耗,节省了流通成本和交易费用。
三、国际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
(一)国际社会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早在1996年就颁布了《电子商务示范法》,该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的基本法律问题比如数据电文的适用及传输、运输合同及电子单证的效力等,是世界上第一部电子商务方面的统一法规和法律范本;2001年又颁布了规范电子签字适用范围及相关行为的《电子签字示范法》,从法律方面认可和明确了电子签字的效力。此外,还有《电讯贸易资料交换实施统一规则》、《联合国行政、商业、运输电子资料交换规则》等,国际社会的立法为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指导。
(二)美国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
美国是早期着手电子商务立法的国家,1999年在统一商法典的基础上,由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通过了《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是美国第一部调整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则,规范了信息权、网络格式合同等内容。此后,又颁布了《电子签名法》,该法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电子签名、合同和记录,规定了同意条款,即在B2C模式电子签名要在消费者同意的基础上才具备法律效力。
(三)欧盟的电子商务立法
欧洲议会颁布的《电子签名指令》和《电子商务指令》规范了电子商务的市场、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电子交易的内容等内容,是调整欧盟国家电子商务的基本法律,对所有欧盟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四)新加坡的电子商务立法
新加坡在1998年出台了《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的效力以及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其中在电子签名方面详细地规定了电子签名的技术、使用者以及认证机构的责任等。在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方面,也与国际社会类似,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用承担因第三方利用网络系统传播违法或侵权信息的责任。在电子签名的认证方面,一方面规定了电子签名的一般效力,适用于以任何技术为基础的电子签名;另一方面,又对以公共密匙技术为基础的电子签名作出了特别规定,并建立了配套认证机制。
(五)我国的立法现状
目前我国还没有颁布一部独立的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商务的相关立法首先体现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中,比如第十一条认定了数据电文是合同的有效形式之一;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电子合同生效的时间,承诺的生效时间和合同成立的地点等。除此之外,我国在2004年通过了《电子签名法》,明确了数据电文及电子签名的含义、适用范围、效力等内容。
四、国际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关于电子签名
国际电子商务的特点之一就是流程电子化和数字化,交易双方可以通过不谋面的方式进行合作和交易,传统的纸质合同及签名方式已不适用。因此,在电子商务中需要通过电子签名来确认交易双方的身份,明确要约与承诺以及合同的内容,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1.电子签名的含义电子签名又称为电子印章,是包含、附加在某一数据电文中或逻辑上与数据电文相关,通过相关技术对电子文件进行电子形式的签名,用于识别与数据电文相关的签名人的身份,以及相关电子文件内容是否为当事人认可。电子签名的类别大致分为图像,密码口令,生物技术三种。图像形式指手写签名的数字化图像,密码口令主要指向签名人发出证实身份的口令,生物技术则主要指采用特定生物技术识别工具对签名人进行辨别。2.电子签名的特点电子签名作为一种新的签名方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电子签名具有非直观性,仅通过表现为特定代码与特定人相联系来反映签字人的认可,并不是亲笔签名;其次,具有较强专业性,需要计算机系统通过数据来比较认定,鉴定相对复杂;除此之外,还具有风险性,开放的网络容易受到黑客及病毒的攻击,容易出现代码信息被盗或泄露,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3.电子签名的效力及认证我国目前调整规范电子签名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电子签名法》。该法第三条规定了“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明确了“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一旦以合法的方式签署电子签名,意味着承认自己是数据电子的发送人和文件的签署人,认可并证实了数据电子的内容。在出现交易纠纷时,电子签名可以做为法律证据。电子签名是否认证,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如需认证,则由依法设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但认证机构作为电子签名的认证主体存在的一定的问题,比如认证主体的资质,目前电子签名的认证机构主要分为政府机关引导的省市认证机构、行业认证机构、商业认证机构这几类,并不能明确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其次,在可信度方面,认证机构是一种市场化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定的趋利性,这使其出具的鉴定意见在某种程度上缺乏客观性和可靠性。为了防止认证机构对鉴定弄虚作假,《电子签名法》规定了如果因认证机构的过错未向认证申请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时而给交易方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审批上,《电子签名法》中规定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的实施机关为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并明确了从事电子签名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关于第三方支付
1.第三方支付的含义指以电子设备及网络为媒介所进行的,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交易支付平台。传统支付模式一般即时性直接支付,是在合同订立后交易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来同时履行,或者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履行顺序进行支付。在电子商务中,双方的交易过程是在虚拟的网络下完成的,买卖双方的身份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买卖双方缺乏信任保障的情况下,出现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由第三方提供交易安全服务。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独立的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支付账户进行付款,并由第三方通知卖家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后验收完毕,通知第三方将价款支付给卖方,从而完成交易;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卖方违约,可以拒绝通知第三方进行付款。2.第三方支付的优势首先,相对于普通的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可以简化付款流程,支付平台与银行合作,可以降低商家和银行的运营成本;此外,第三方支付能够对交易流程跟踪记录,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保障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环节。对于消费者而言,使用第三方支付进行付款方便快捷。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支付信用问题,促进了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3.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1)在第三方支付活动中,消费者在使用支付平台时往往需要网上注册个人信息与支付账号绑定,注册内容常常包含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由于互联网本身的开放性,电子交易的信息在互联网上容易被窃取、破坏和篡改,也会发生网络病毒破坏计算机系统等情形,导致消费者个人或银行账户信息被泄露和盗取。(2)在美国,PayPal被界定为是中介机构,而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法律地位尚没有明确,从事的业务介于网络运营和金融服务之间,这样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准入资质、业务范围、部门监管等。需要通过立法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性质。(3)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中,还涉及到资金安全和支付风险问题。交易的资金在过程中是存储在第三方的银行账户中,资金的庞大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信用风险指数加大。支付平台中有大量资金沉淀,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引发支付风险。4.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监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我国出台的文件主要有《支付清算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等,同时明确由中国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未经人民银行审批所有机构和自然人都不得从事支付业务。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24条明确,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第26条规定,支付机构接受客户备付金的,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备付金。这也第一次在立法中明确沉淀资金的所有权属于客户,而非第三方支付机构。
五、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立法建议
一是立足于我国国情,与国际先进立法接轨。国际电子商务本身具有无国界性和全球性,立法上要多参照国际惯例。要随时跟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在电子商务立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联合国从1984年开始着手有关电子商务立法,先后提出了“自动数据处理的法律问题”、“对利用电子方法订立合同所涉法律问题的初步研究”、“电子数据交换所涉法律问题可能的统一规则提纲”等报告,最终出台了《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签名统一规则》。二是我国虽然已制定了《电子签名法》,但对于电子签名认证机构的资质及相关问题的规定上还有所欠缺,应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配套法规等,指导司法实践活动,使《电子签名法》与整个行业的法律法规相互衔接,健全我国信用服务体系。三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方面,由于当前人民银行是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方,大部分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也是由人民银行起草,所以可以加强国际联系如欧盟中央银行、美国联邦存款机构等。立法上可以从严格支付机构准入条件入手,对机构内控制度提出具体要求,弥补现行立法上的不足,建立完善的电子支付的规则,更多涵盖电子支付的风险与安全问题,同时对支付合同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条款等方面进行明文规定,保障消费者自身合法利益。
六、结论
一、电子商务的特征
1、全球普遍性。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中的诸多领域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为金融业、流通业、生产业、政府与消费者提供了一种网络化经济的全新领域。
2、方便快捷性。目前,在电子商务条件下,没有了地域限制,可以用比较简捷的手段进行传统模式下相对为繁杂的商务工作。商家能够通过互联网和客户联系,以及处理货款结算等业务,而消费者也能够在网上商场浏览以及采购自己喜欢的商品。
3、整体协调性。电子商务不仅可以有效的将工作流程规范起来,还可以将人工处理与电子信息处理统一整合成一个整体,这就使得企业利用人力与物力的效率大幅度提高,并且也有助于提高系统运行的协调性。
二、电子商务下的物流管理模式的转变
1、电子商务下的几种物流管理模式
(1)物流一体化。物流一体化,是指以物流系统为核心的,从生产企业开始,经过物流企业与销售企业,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的供应链的整体化与系统化。它是物流业发展的高级与成熟的阶段。也就是说,物流一体化是物流产业化的发展形式,其发展基础就在于第三方物流的发育与完善程度。因此,可以说,物流一体化实际上也是一个物流管理的问题,即专业化的物流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通过利用专业化的物流设备和设施,充分发挥专业化物流运作的管理经验,从而取得整体效益最大化的效果。另外,物流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也为促进第三方物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巨大的市场需求。
(2)第三方物流。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明显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产品需要更广阔的空间进行流通,进而导致物流活动也逐渐庞大。然而,传统的物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于是,第三方物流应运而生。所谓第三方物流,是指生产性企业为了全力搞好主业,将原来自己负责的物流活动,通过合同的方式委托给专业的物流企业,同时利用信息系统和物流企业进行联系,从而达到对物流全程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方式。因此,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第三方物流是物流专业化的一种形式,它是物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产物。不仅如此,第三方物流的水平高低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物流业发展整体水平的体现和标志。
2、第三方物流的管理措施
(1)合同管理。通常情况下,第三方物流可以按照合同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来进行管理,即建立合同、合同修改或终止、合同执行和跟踪。另外,第三方物流和电子商务中心在签订服务合同时也应该包含以下内容:物流双方的公司名称,物流本身涉及到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物流的收费方式,服务方法和服务要求,以及违约的经济责任和处理方法等诸多事项。
(2)能力管理。对电子商务网站而言,其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第三方物流的配送能力,其包含第三方物流的设备、运输以及装卸能力。因此,提高第三方物流的配送能力有助于电子商务网站在选择时优先考虑。
(3)信息管理。物流供应链的正常运转需要信息的传递和反馈,因而第三方物流的实施应该加强信息管理,具体来说信息管理包括如下内容:建设企业信息系统、加强对日常信息的接收、存储、处理以及发送。
(4)运力计划与管理。确保送货的时间与运力是物流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现阶段国内外关于运力计划与管理的研究一般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关于第三方物流的内部运输规划的研究。一般来说,不断优化各种货物的运输需求整合与运输路线是第三方物流运输管理之关键。其次,应把第三方物流当做供应链中的一个整体进行应用。在运用第三方物流的过程中,供应链无需考虑它内部运输的规划,而是以企业外部以及内部供应链运作的实际情况为根据,按照具体的生产作业安排来选择第三方物流。
(5)多点车辆运输。本文的多点车辆运输问题指的是运输车辆由一个或者多个设施分散为多个地理位置上的客户点,因此,电子商务下的物流管理新模式应该尽可能优化设计出一套货物流动运输线,而且应该符合一系列线性规划方法。其中,线性规划法的特点在于适应性较强,涉及的计算技术相对简单。通过线性规划能够求出各个点运输中点和点的最小路径,对各个客户点的车辆进行了巡回访问,促进运输效率的提升,这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
3、物流配送中心的方案选择
(1)Hopfield人工神经网络。在电子商务条件下,物流管理应该以物流配送线路的具体情况,通过Hopfield网络进行求解,将目标函数向能量函数转化,并将问题变量和网络状态相互对应。
(2)规划方法。对物流配送中心所选择的问题进行简化处理,而后在待选的一些物流中心辐射范围之内计算出配送点数目,并对各物流中心向各目的地配送的单位进行评估。同时,在目的地中依次选取和物流配送中心数目相同的目的地来分步确定配送方案,一直到把其全部分配完毕,其中,每一次都成为一个指派问题。
电子货币的出现和运作就面临着几乎无法可循的局面,尤其是电子货币的发行、流通和赎回都是在网上进行的,产生纠纷后的司法管辖权等问题在传统的民商事法律体系无法找到恰当的解决。这种缺失必然会抑制电子货币的进一步开发与使用,因此必须厘清相关理论,以期电子货币为社会带来更多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电子货币;管辖权;网络环境;冲突法
电子货币究竟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规范,是各国立法机构以及当今理论界争论的焦点。因此加强对电子货币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电子货币是指储存在储值卡或者计算机网络中的币值,与传统货币有固定的兑换关系,可以在该电子货币被接受的广泛范围内自由支付和流通,并且在持有人要求时能通过回赎兑换成法定货币的新型货币形式。电子货币交易活动涉及当事人的重大经济利益,纠纷发生后,当事人选择公力救济时,首先要确定法院的管辖权。然而电子货币在虚拟空间中进行,如何确定法院管辖权,应根据何种标准确定以及传统的管辖权原则是否使用等问题都急需解决。
电子货币运作中包括三个阶段,分别包括三个合同关系:在发行阶段,电子货币的购买者与发行者间形成买卖关系,购买者向发行人支付一定的法定货币作为购买电子货币的资金,发行人向消费者发行约定的一定数额的电子货币作为对价;在使用阶段,电子货币购买者与特约商户之间形成消费的债权债务关系,消费者向商户转让电子货币的赎回请求权作为商户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对价;在电子货币回赎的阶段,商户作为电子货币的持有人向电子货币发行人主张权利,经过电子货币发行人履行债务来实现电子货币的价值。
这三类合同都可能具有涉外的因素,如作为合同之债主体的电子货币发行人与购买者、电子货币持有人作为消费者与商家以及商家作为电子货币最后持有人与发行人,这三类合同的主体都有可能位于不同的国家;他们履行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与客体,也都有可能位于不同的国家进行,而且该三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很有可能就是通过网络进行的,这势必牵涉到不同国家的法律,不同国家法律的差异以及当事人利害关系的对立将使合同之债的法律冲突不可避免,这种法律冲突体现在合同的各个环节。
二、电子货币运行对传统管辖权冲突的主要表现
(一)对传统冲突法的冲击
国际私法大多数领域,确定准据法的连接因素都很清楚,但在合同领域是例外,在网络环境下诞生的电子货币,它比普通的合同或者普通涉外合同更加复杂得多,同时具备物权与债权属性的电子货币,所面临的司法管辖权与连接点的确认也自然会极其复杂。
(二)对传统民商事管辖权适用原则的冲击
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确定国际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实体法规范。冲突规范又叫法律适用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对某一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根据各国立法和国际惯例,传统的司法管辖权主要有四种原则:属地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专属管辖原则、协议管辖原则。这些原则大致是以人或者地域为基础以确定要以何地的法律作为案件适用法律的依据。由于电子货币是无形物,如果发行人、购买人和数据的处理中心都位于不同国家与地方,究竟储存电子货币义务的智能卡所在地或者计算机所在地是电子货币义务的所在地,还是发行人记载电子货币义务的数据处理中心所在地是电子货币义务的所在地?对于这些问题,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很大分歧。
(三)对准据法的冲击
由于网络技术的形成与应用只不过是近几十年的事情,许多国家尚未及时进行法律调整,仅有韩国、澳大利亚等少数国家通过了有关立法,现有的立法也仅就电子贸易中某些最基本的问题进行了规定。另一方面,有一些国家出于保护本国技术发展的考虑,不愿过早下结论。因此,尽管对于某一电子货币纠纷,我们适用了冲突规范确定应适用哪一国法律作为准据法,最后却发现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因为该国根本就无相应的立法。
三、我国电子货币运作中管辖权问题的应对
(一)建立多样化更具弹性的管辖权标准
当前的电子货币纠纷管辖权确定的方法基本上沿用传统的管辖权规则,但在适用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理论和方法,将传统的连结点软化,以更具有弹性的标准来适应网络的需要,使管辖权的确定更为合理和公平。我国在立法上,应制定富有弹性的管辖权确立标准,并利用网络技术特征将传统的管辖权标准多样化和软化处理。可以将网址、网络服务器等更多的网络因素考虑进来,使管辖规则顺应电子货币法律纠纷网络管辖权的发展方向。
(二)适应国际私法趋同化的趋势,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
国际私法趋同化的价值取向与网络环境下国际民商事司法管辖权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正是这种法律思想和规制上的趋同化为网络司法管辖权的协调与合作铺平了道路和奠定了基础。虽然制订一个统的国际公约是解决包括电子货币管辖权在内的冲突法问题的最佳途径,但因为各国法律文化的迥异,短期内构建统一的法典或者国际公约的可行性较小,所以次优的选择则是双边或多边国家的国际协调先行。
(三)鼓励当事人进行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体现了对当事人的尊重,由当事人选择可以有效减少管辖权冲突,在国内外法律法规滞后的现状下,是当事人想要更快速便捷解决纠纷的最佳选择。不管是事先还是事后的协议都应具有排除其他类型管辖的优先效力。
四、结语
可以预见,随着电子货币的蓬勃发展,随着我国参与国际经贸活动的深入,有关电子货币纠纷的案件管辖权的问题会日益突出,该如何应对在立法上尚处于空白的电子货币和电子货币管辖权问题,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是否能做出良好的应对,这是我们必须加以关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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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我国电子商务技术发展的环境,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三个方面,探讨分析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The21stcenturyaretheinformationtime,thetertiaryindustryunceasinglyriseinthevariouscountries''''proportion,speciallyserviceindustry,informationserviceindustrybecomesforthe21stcenturytheleadingindustries,thishascausedtheelectroniccommerceproductionandthedevelopmentintheglobalinformationisundertheinfluencewhichthesituationdrives,thevariouscountries''''electroniccommerceunceasingimprovementandtheconsummation,theelectroniccommerceisafocalpointwhicheachcountryandeachbigcompanycap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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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分析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COM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一般来说是指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等电子化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是指商务活动的电子化、网络化。广义而言,电子商务还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各种内部业务的电子化。电子商务可被看作是一种现代化的商业和行政作业方法,这种方法通过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传递速度,满足政府组织、厂商和消费者的降低成本的需求,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加快信息交流以支持决策。电子商务可以包括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各项社会活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充实和扩展,并不断被赋予新的含义,开拓出更广阔的应用空间。
电子商务将成为二十一世纪人类信息世界的核心,也是网络应用的发展方向,具有无法预测的增长前景。电子商务还将构筑二十一世纪新型的经济贸易框架。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对于国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前景诱人
虽然目前还不能预测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何时能成为主流模式,但电子商务的市场发展潜力是无穷的,因为:一方面,潜在消费者的发展速度惊人。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2年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显示,到2002年底,全球英特网用户已达6.5亿之众。在中国,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最新的调查报告显示,截止2003年6月底,上网用户已达到6800万,比去年同期增长48.5%,而1997年10月首次调查结果只有62万,几年间增长了109。7倍。他们中的一部分已是电子商务的消费者,而更多的则是这个快速发展市场的潜在消费者。另一方面,电子商务交易额快速增长。据国际著名咨询公司Forrester估计,2002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大约为22935亿美元,到2006年将可能达到12。8万亿美元,占全球零售额的18%,年均增长率在30%以上。美国是电子商务应用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发展趋势对其他国家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2001年,尽管美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在全美零售额中的比例仍低于3%,但类似软件、旅游和音乐制品这些商品及服务的网上交易B2C部分已占到这部分交易额的18%左右,世界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情况出现。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1年电子商务发展报告》引用Anderson咨询公司的数据显示,到2003年底,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B2B和B2C的交易总额将可能达到40亿美元之巨,B2B的年均增速为194%,而B2C的是274%,其增速呈倍数增长。当今世界,除电子商务市场以外,其他任何市场都难有如此高的增长率,因此,其市场前景极为可观。
二、我国电子商务面临的问题
1、电子商务的搜索功能问题
当在网上购物时,用户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在众多的网站找到自己想要的物品,并以最低的价格买到。搜索引擎看起来很简单:用户输入一个查询关键词,搜索引擎就按照关键词语到数据库去查找,并返回最合适的WEB页连接。但根据NEC研究所与INKTOMI公司最近研究结果表明,目前在互连网上至少10亿网页需要建立索引。而现在搜索引擎仅仅能对5亿网页建立索引,仍然有一半不能索引。这主要不是由于技术原因,而是由于在线商家希望保护商品价格的隐私权。因此当用户在网上购物时,不得不一个网站一个网站搜索下去,直到找到满意价格的物品。
2、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问题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仍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由于INTERNET的迅速流行,电子商务引起了广泛的注意,被公认为是未来IT最有潜力的新的增长点。然而,在开放的网络上处理交易,如何保证传输数据的安全成为电子商务能否普及的最重要的因数之一。调查公司曾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前景进行过在线调查,当问到为什么不愿意在线购物时,绝大多数人的问题是担心遭到黑客的侵袭而导致信用卡信息丢失。因此,有一部分人或企业因担心安全问题而不愿意使用电子商务,安全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障碍。如:安全可靠的通讯网络;有效防护连接在网络上的信息系统;有效防止资料被盗去或盗用;培训电子商务人才,使其了解如何防护其信息系统和资料的安全。
3、电子商务管理的问题
电子商务的多姿多彩给世界带来了全新的商务规则和方式,这更加要求在管理上要做到规范,这个管理的概念应该涵盖商务管理,技术管理,服务管理等多方面,因此要同时在这些方面达到一个比较令人满意的规范程度,不是一时半时就可以做到的。另外电子商务平台的前后端相一致也是非常重要的。前台的WEB平台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是电子商务的门面。而后台的内部经营管理体系则是完成电子商务的必要条件,它关系到前台所承接的业务最终能不能得到很好的实现。一个完善的后台系统更能体现一个电子商务公司的综合实力,因为它将最终决定提供给用户的是什么样的服务,决定电子商务的管理是不是有效,决定电子商务公司最终能不能实现赢利。
4、电子商务的税务问题
税务,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来源。由于电子商务的交易活动是在没有固定场所的国际信息网络环境下进行,造成国家难以控制和收取电子商务的税金。因此,在指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时,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税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税收机制。
5、电子商务的标准问题
各国的国情不同,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当然也存在某些差异,而且我们要面对无国界,全球性的贸易活动,因此需要在电子商务交易过动中建立相关的,统一的国际性标准,以解决电子商务活动的相互操作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目前的问题是概念不清,搞电子的商务,搞商务的搞电子,呈现一种离散,无序,局部的状态。因此,目前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解决统一标准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二是电子商务的关键在于业务,应用是其龙头,因此要把各种各样的业务和服务接进来;三是解决互连互通的标准问题。
6、电子商务的费用支出问题
由于金融手段落后,信用制度不健全,中国人更喜欢现金交易,没有使用信用卡的习惯。而在美国,现金交易较少,国民购物基本上采用信息卡支付,而且国家处于金融,税收,治安等方面的原因,也鼓励使用信息卡以减少现金的流通。完善的金融制度方便,可靠,安全的支付手段是B2C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条件。不难看出,影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单是网络带宽的狭窄,上网费用的昂贵,人才的不足以及配送的滞后,更重要的原应来自于信用制度不健全与人们的生活习惯。因此,我们应该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健全法制,建立信用制度,正确引导人们改变一些生活习惯,为我国B2C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7、电子商务的合同法律问题
在电子商务中,传统商务交易所采取的书面合同已经不适用了。一方面,电子合同存在容易编造,难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尚未对电子合同的数字化印章和签名的法律效率进行规范。此外,现有的技术还无法做到对数字印章和签名的唯一性,保密性进行准确无误的认定。如何保证电子商务活动中合同的有效性及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是保证电子商务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如何进一步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的主要措施
电子商务是一项巨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从中长期来讲,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加以推动和引导:
1、做好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和宏观指导
电子商务是一项新生事物,其技术发展速度很快,业务方式没有最终定型,给政策的制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就要求政策制定者对市场的变化保持高度的敏感,加强研究,适时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在这一过程中,相关的中介组织,如行业协会等应充分发挥自己联系政府和企业的纽带作用,做好企业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协助政府做好产业发展规划。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电子商务是基于信息网络的商务活动,需要建设必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和手段,包括各种信息传输网络的建设、信息传输设备的研制、信息技术的开发等,使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在坚实的环境建设基础上。要构建一个值得信赖并能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的多层次的开放的网络体系,加强基础网络的建设,改善国内用户环境。
3、加强电子商务宣传和人才培养
目前,部门、行业信息的电子化方面力量严重不足:而没有各个部门、行业信息的电子化,电子商务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引进并合理使用好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是我国电子商务建设成功的根本保证。同时,面对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企业和研究单位制定安全技术,这是责无旁贷的。
4、加强政府的示范和引导,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化,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发展政府部门之间的非支付性电子商务,促进有关部门在电子商务实施中的关系协调,推动管理部门联网,实现商务管理电子化;发展政府和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实现政府采购网络化。有针对性地扶持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分析
1、纵深化趋势
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将日益完善,支撑环境逐步趋向规范,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深度进一步拓展,个人参与电子商务的深度也将得到拓展。图象通信网,多媒体通信网将建成使用,三网合一潮流势不可挡,高速宽带互连网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制约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网络瓶颈有望得到缓解和逐步解决。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具备良好的网络平台和运行环境。电子商务的支撑环境逐步趋向规范和完善。个人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将从目前点对点的直线方式走向多点的智能式发展。
2、个性化趋势
个性化定制信息需求将会强劲,个性化商品的深度参与成为必然。互连网的出现,发展和普及本身就是对传统秩序型经济社会组织中个人的一种解放,使个性的张扬和创造力的发挥有了一个更加有利的平台,也使消费者的实现有了更有效的技术基础。在这方面,个性化定制信息需求和个性化商品需求将成为发展方向,消费者把个人的篇好参与到商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去,对所有面向个人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活动来说,提供多样化的比传统商业更具有个性化的服务,是决定今后成败的关键因素。
3、专业化趋势
面向消费者的垂直型网站和专业化网站前景看好,面向行业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潜力大。一是面向个人消费者的专业化趋势。要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要求,提供专业化的产品线和专业水准的服务至关重要。今后若干年内我国上网人口仍将是以中高收入水平的人群为猪,他们购买力强,受教育程度高,消费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烈。所以相对而言,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垂直型网站及某类产品和服务的专业网站发展潜力更大。
二是面向企业客户的专业化趋势。对B2B电子商务模式来说,以大的行业为依托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前景看好。
4、国际化趋势
中国电子商务必然走向世界,同时也面临着世界电子商务强手的严峻挑战。互连网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超越时间,空间的限制,能够有效地打破国家和地区之间各种有形和无形的障碍,这对促进每个国家和地区对外经济,技术,资金,信息等的交流将起到革命年个的作用。电子商务将有力的刺激对外贸易。因此,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将随着国际电子商务环境的规范和完善逐步走向世界。我国企业可以由此同发达国家真正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变我国在市场经济轨道上的后发劣势为后发优势。电子商务对我国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好国外各种资源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有利时机。同时,国外电子商务企业将努力开拓中国市场。随着中国加入WTO,这方面的障碍将逐步得以消除。
5、区域化优势
立足中国国情采取有重点的区域化战略是有效扩大网上营销规模和效益的必然途径。中国电子商务的区域由优势与前面强调的国际化优势并不矛盾。区域化优势是就中国独特的国情条件而言的。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大过,社会群体在收入,观念,文化水平的很多方面都有不同的特点。我国虽然总体上仍然是一个收入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所反映出来的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收入结构的层次十分明显。在可以预见的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上网人口仍将以大城市,中等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B2B的电子商务模式区域性特征非常明显。以这种模式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在资源规划,配送体系建设,市场推广等都必须充分考虑这一现实,采取有重点的区域化战略,才能最有效地扩大网上营销的规模和效益。
6、融合化趋势
电子商务网站在最初的全面开花直后必然走向新的融合。一是同类网站之间的合并。目前大量的网站属于“重复建设”,定位相同或相近,业务内容相似,激烈竞争的结果只能是少数企业最终胜出,处于弱势状态的网站最终免不了被吃掉或者关门的结果。二是同类别网站之间互补性的兼并。那些处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在资源,品牌,客户规模等诸方面虽然有很大优势,但这毕竟是相对而言的,与国外著名电子商务企业相比不不是一个数量级的。这些具备良好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网站在扩张的过程中必然采取收购策略,主要的模式将是互补性收购。三是战略联盟。由于个性化,专业化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两大趋势,每个网站在资源方面总是有限的,客户需求又是全方位的,所以不同类型的网站以战略联盟的形式互相协作必成为必然。
总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与信息产业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将成为今后信息交流的热点,成为各国争先发展,各个产业部门最为关注的领域。中国电子商务虽然还处在初始阶段,面临着体制,技术,管理等诸多问题,但是已迈出可喜的一步。我们只有具备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眼光,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努力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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