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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行业趋势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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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行业趋势

第1篇:互联网金融行业趋势范文

摘 要:在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下,传统的金融模式正面临着深刻的变革,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已经越来越为大众所熟知,本文将从互联网金融的产生背景、概念、特征出发,以P2P网贷模式为例,探究互联网金融的运作原理,分析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P2P 网贷 发展趋势

前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推广和普及,网上购物和投资悄然兴起,互联网上日益增长的现金流动催生了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大量依托于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面对丛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广大互联网使用群体应该如何适应和看待他们,已经成为一个现实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持续论战,日益激烈的同行竞争以及网上金融理财模式的层出不穷,都在提醒着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崛起与发展已是大势所趋,该如何应对这一新兴金融产业的崛起,又该怎样参与其中,寻找新的商机,也是传统金融行业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

本课题通过对互联网金融模式中颇具代表性的P2P网贷模式进行剖析,分析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现状和影响,同时,以大学生的视角看待这一行业的崛起,提出新的观点和看法,为互联网金融理财用户提供合理性的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的产生背景、概念

互联网与金融本是两个不同的产业,互联网金融则是将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结合起来的产物。这种新型产业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出于金融用户的需要以及现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推动。从金融个体的角度来说,金融行业希望能够降低自己的运营成本,同时提高运作效率,从提供信息技术支持的IT行业来说,将信息技术用于金融行业,也为信息技术的推广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开辟了一个新的技术领域。供需双方的合力最终促成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产生。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app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

二、国内外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今年来,我国不断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建设,各大商业银行先后建立起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和网络联行系统。网上银行成为主流金融机构,截至2012年初,上市银行的电子银行交易替代率已经普遍超过了60%,而这一趋势今后还将延续。同时,网上第三方支付平台,网上理财,网上证券交易等金融模式也快速兴起,构成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体系,金融产业电子化、现代化已经成为国内金融业的共识。

国外的互联网金融业发展较早,已较为成熟,自1995年美国花旗银行率先在互联网建立站点之后,许多国家纷纷掀起互联网金融的热潮,现在发达国家的网上银行已具备多种功能,开展了各项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谓丰富,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体系。

三、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目前国内外对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划分有不同的标准,不断有新的金融模式产生,但以下几种模式是公认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下面重点介绍P2P网贷模式。

四、P2P网贷

曾有人称P2P网贷(Peer-to-peer?Lending)是互联网金融最大的亮点,此言非虚。P2P网贷,即点对点信贷,国内译为“人人贷”。P2P网贷是指通过P2P公司搭建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贷模式。即由具有资质的网站(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P2P网贷的主要特点包括:参与者广泛、门槛低,交易模式多变、交易方式灵活高效,风险高、收益高。由于P2P网贷的特点,使得这一金融模式一经推出就出现了高速发展的趋势。

自2006年开始,国内P2P借贷平台陆续出现和发展。在短短的几年内,P2P网贷平台的年增长速度就超过了300%。2013年第一季度已经至少有132家P2P网贷机构,而到了2013年年底,达到了800家,最新数据截止到2014年8月,国内P2P网贷机构已经超过1600家,2014年年末月成交量达到300亿左右。

笔者曾亲身参与过P2P网贷投资,选择的网贷平台是有利网,投入资金最高年利率可达11.57%,且投入资金由保险公司担保,如果出现贷方逾期还款,则由平台负责偿还借方的款项,在此需要提醒读者的是,目前国内P2P网贷平台虽然发展迅猛,但还缺乏行业规范,且网贷平台鱼龙混杂,不乏逾期无法交付借款的案例,如果之前没有从事P2P网贷的经历又希望尝试网贷理财,应选择正规的网贷平台,如国家信用评级在A+或A级以上的平台。

五、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

从长期来看,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产业,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将大有可为,越来越便捷,越来越多样化和个性化将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但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取决于传统金融机构的创新力度,互联网企业的运作方式,信息技术的发展速度以及政府部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支持,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将会出现更多金融模式,比如互联网虚拟货币(如比特币),新的第三方支付模式,货币基金理财模式,电商推出的购物平台等,越来越多的企业会加入到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之中,互联网金融行业也会遭受盲目投资的冲击以及更加严格的监管,但是,不能否认的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是信息技术,行业最终会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对于参与互联网金融理财用户的建议

当前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迅猛但良莠不齐,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已经发展的相当成熟,但有的金融模式才刚刚起步,还有待规范。选择互联网金融进行投资理财,首先必须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理财方式,不能对收益期望过高,以至于落入高收益高风险的陷阱,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要有效区分哪些是高风险投资方式,比如股票。期货,贵重金属等,哪些是较低风险的投资理财方式,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承诺的高回报率也应理性看待,对于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可以尝试使用。注意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防止出现急需钱却无法取现的情况,可以尝试多种理财方式搭配使用,以期达到最合理的利益目标。

参考文献

[1]谢平 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第2篇:互联网金融行业趋势范文

【关键词】传统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 影响

一、前言

互联网金融即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的以网络为载体的支付结算、融资、保险、理财等金融服务,现阶段通常将其视为互联网精神和传统金融行业相结合的产物,其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不仅金融业务开展的媒介存在差异,而且使金融行业的透明性、参与度、协作性、可操作性得到优化,中间成本降低,要实现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发展,应以对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模式之间的关系产生正确的认识为前提。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和对策分析

互联网金融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统一网络接口、信用中介和创造交易三个阶段,现阶段已经形成较稳定的形式,但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仍处于成长阶段,出现爆发性规模增长的可能性较大,为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应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和对策展开研究。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如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金融门户等,但由于目前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较为成熟,受到更有效监管,所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传统金融机构仍占据“唱主角”地位;其次,随着国家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相关法律的不断健全,私募股权融资等不规范平台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规模相对较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出现转型、倒闭、并购重组等现象的概率提升,使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大洗牌”[1]。再次,随着传统产业中的部分大型企业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会主动以投资、收购等方式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中,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互联网金融的配套产业和配套服务的不断完善,使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生态建设快速完善[2]。另外,在“互联网+”政策的推动下,互联网金融的政策体系会不断健全,使资本追逐的热点逐渐向创新平台转移,为保证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地方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均会得到强化,这必然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为国际经济交流创造条件。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策

1.差异分析,积极引入外部资源。这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内第三方支付和网络借贷的市场集中度过高问题的有效途径,因为在此环境下中小企业在规模、产品、服务等方面同质化现象严重,需要进一步扩大用户群,并通过PE、VC等方式扩大生存空间[3]。

2.强化监管体系。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逐渐完善,传统分业监管模式的缺陷逐渐暴露,建立人民银行下的综合监管已经成为必然选择,例如阿里巴巴现阶段已经同时应用第三方支付、小额贷款公司、基金、保险、网络银行等金融形势,加大了分业监管的实际难度。

3.强化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在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影响逐渐显现的过程中,两者之间的竞争关系逐渐形成,在此环境中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实现发展应在对自身进行SWOT分析,在数据挖掘、缩减成本服务优势充分发挥的基础上,降低自身的风险,使自身在平台化发展的同时获取更大的增值收益[4]。

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创新能力。现阶段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主要科技人才大部分流入互联网金融企业,使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在人才储备和运用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全面的发挥监管功能,所以应强化其人才队伍建设。另外,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技术、平台、软件的开发相对市场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足,应强化科技人才在相关方面的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

5.加大互联网金融消费的相关宣传。通过宣传互联网金融消费相关知识,可以使消费者在选择应用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互联网金融在安全风险方面对消费者的影响,在宣传的过程中要注意“因材施教”。

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影响分析

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模式在操作平台、征信体系、参与者、信贷风险、运行成本、信贷产品、信息处理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一)影响传统金融模式的经营方式、交易安全

首先,在互联网金融的优势逐渐显现的过程中,传统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逐渐由人工渠道向电子渠道转化,如我国建设银行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电子银行账务易量占总交易量的比值将由40%提升至80%,甚至更多,可见传统金融模式的销售和服务渠道将逐渐由线下向线上转变[5]。其次,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与互联网行业的渗透息息相关,而互联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这必然导致互联网金融存在安全风险,特别是在虚拟货币、跨界业务的作用下,这种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模式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交叉性明显,所以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隐患必然会影响传统金融模式的交易安全[6]。再次,在互联网金融的作用下,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例如,跨行服务竞争更加激烈、互联网金融发展形势下的企业大量出现等,这对传统金融模式的竞争环境、侧重点等方面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影响传统金融模式的平台和渠道

首先,随着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的不断丰富,其对传统金融模式的服务渠道的冲击作用将逐渐显现,例如,现阶段传统金融模式的理财、金融分销、支付、信贷、货币、融资等方面已经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业务发生的比例呈现出明显的缩减趋势。其次,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互联网跨时空传输、传输效率高等方面优势的作用下,逐渐缩减了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和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使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客户实现交易的盖提提升,所以传统金融模式主体原有的调配资金融通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被严重削弱,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传统金融模式脱媒的现象提前发生。例如传统金融中介服务现阶段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和渠道高速实现,传统金融模式在此方面的客户需求明显缩减[7]。再次,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使经济交易的发生逐渐突破物理网点和销售人员的限制,经济活动中的分销成本缩减,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分销渠道的形成,对银行网点代销产生直接的冲击。例如,在传统金融模式中基金公司直销和银行代销是基金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而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基金公司为降低分销成本会主动选择与互联网机构、电商平台等合作,进行互联网渠道的分销。

(三)对中央银行和金融中介的具体影响

在中央银行方面,首先,由于虽然货币政策以货币需求稳定程度为主要依据,即使互联网金融使用的虚拟货币在支付、结算两方面均应用,也并不会对货币政策产生直接的影响;其次,由于传统货币在小额使用中的便捷性相比电子货币更加突出,电子货币交易会存在记录,所以即使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短时间内电子货币不具备完全取代传统货币的可能,货币私有化的实现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再次,互联网金融中P2P、信托等金融模式在提供资金的过程中不同过商业银行融资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中央银行储备准备金的数量,使其垄断地位被一定程度的削弱。

在金融中介方面,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会有意识的建设网上银行,并结合客户对互联网金融接受程度对网上银行的功能进行不断的完善。另外,商业银行贷款在互联网的推动下,会逐渐缓解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不对称问题,使银行市场结构发生调整,这虽然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取银行贷款,但会加剧商业银行间的竞争。保险行业的传统销售模式和产品特性、购买者心理等因素决定,其受互联网金融的影响相对较小,虽然近期保险行业中也应用了“互联网+”模式,但其并未被保险客户全面接受。在一级市场方面,互联网的应用可以有效的缩减信息成本,对一级市场交易量规模的扩大和电子交易规模的均衡等方面具有积极影响,可见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虽然会对传统金融模式产生较大的冲击,但其积极作用也不容忽视。

四、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信息科技和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产物,其既继承了传统金融行业在结算、融资、保险、理财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又存在诸多创新点,所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空间广阔,但在实践中人们发现互联网金融在安全风险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欠缺,这要求在全面认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影响基础上,应推动互联网行业不断优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澜飚,沈鑫,郭步超.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影响探讨[J].经济学动态,2013,08:73-83.

[2]宫晓林.互联网金融模式及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J].南方金融,2013,05:86-88.

[3]孙华坚.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银行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时代金融,2014,11:94+103.

[4]冉茂东.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银行的影响[J].中外企业家,2014,19:86-87+95.

[5]井凯.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影响研究[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4,04:118-121.

第3篇:互联网金融行业趋势范文

1.互联网金融概述

(1)金融机构主导的互联网金融。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客户对金融服务便捷性有更高的要求,同时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能较大地降低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因此,金融机构参与互联网金融是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模式。金融机构主导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主要有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商平台等形式的多元化金融产品。

(2)非金融机构主导的互联网金融。根据服务内容不同,可将非金融机构主导的互联网金融可以归纳为两类:支付型及融资型。我国支付型互联网金融主要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它通过与银行、企业和商户合作,运用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的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融资型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互联网的平台为基础,提供企业和个人提供各种金融产品来实现资金融通的模式,我国主要包括P2P、众筹以及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贷款。

2.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特点

(1)业务交易扁平化,覆盖范围广,服务效率高。随着平板电脑、手机的普及,互联网金融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实现终端金融交易的同时进行,交易流程相对简化且操作简单,减少了业务链条,客户可以随时享用金融服务。同时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技术,能将高度分散化的企业、个人等信息进行系统集中处理,而后将相关产品信息快速反馈给客户,可实现互联网金融的自由发展。

(2)业务运行网络化,运行边际成本低,发展创新快。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可以在开放透明的交易平成金融交易,无需通过传统的中介、无交易成本。同时,随着交易平台规模的提升,交易平台对用户的价值会随着使用者数量的增加而增加,也就是互联网金融平台边际成本呈现递减趋势并趋近于零。由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保持竞争的优势,利用信息传递的便捷性,互联网金融也能快速有效地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变化进行产品创新。

二、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风险

从广义范围来看,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机构都同属于金融业,所以互联网金融也有传统金融业具有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同时,互联网金融又是依托于移动互联网,所以互联网金融面临着传统金融机构所不具有的特殊风险,主要为技术性风险和新行业风险。

1.技术性风险,主要是指网络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是依托安全的互联网来开展的,互联网更新非常快,技术更新不及时,容易出现网络漏洞,一旦发生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以及网络金融诈骗等风险,会使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受到较大影响,危及资金的安全和个人信息的安全。同时,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技术大多数从国外进口,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加剧了互联网金融技术层面的风险。

2.新行业风险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一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一旦出现法律纠纷,交易双方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比如新业务的市场准入资质、交易者的身份认证、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等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另一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容易出现市场恶性竞争,引发互联网金融的经营风险。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的提示不够,因其交易都在虚拟环境进行,主要是通过密匙、数字验证等方式认证交易双方身份,除交易记录外,不留下任何签名,这易于被不法人员利用,从事非法交易。例如,多数互联网理财产品片面强调高收益、低风险,这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行业的持续发展。

三、防范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建议

1.加强互联网金融的法制体系建设,不断改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环境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不健全,还未建立行业准入门槛、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及网络金融的指引文件,所以,应当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互联网金融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要确保互联网金融数据不被盗取、丢失,应制定统一有效的技术标准,通过制订有效的技术方案,科学地运用互联网金融技术,确保互联网金融长期安全发展。

2.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体系,优化互联网金融的运营环境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监管体系既要保护金融创新又要保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首先要建立互联网金融的统计调查和风险监测体系。尤其是在社会融资总量中要把网络信贷纳入,督促互联网金融机构定期报送资产负债、财务资金状况等方面的报表,建立起相应的监测指标体系,对日常风险进行监测分析与预警,及时对有关机构进行提示,避免出现区域性或系统性金融风险。其次,互联网金融行的监管应当采取“宜疏不宜堵”的政策,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对不同规模、不同风险特征的机构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逐步建立分类监管制度。

第4篇:互联网金融行业趋势范文

 

另一方面一些优秀企业也在积极探索

 

市场的生存空间和变革之道

 

2016年可以说是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之年,政府整顿式监管,市场唱衰,资本冷却,以P2P模式为先,开启了倒闭潮,整个行业面临信任危机。然而,依然可以看到,互联网金融在压力之下,一方面走向合规,另一方面一些优秀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市场的生存空间和变革之道。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计算机网络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关于未来互联网金融走向何方,相信很多人既带有疑问、困惑,也带有担心,更有期待。

 

近三年以来,互联网金融跌宕起伏,引发来政策层面的关注。互联网金融是以技术创新驱动的一场金融变革。黄震表示,“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中国,处于一个二元金融格局。”即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二元结构到今天依然没有被打破,相信未来必然会被打破。这或将依赖于技术,即靠互联网技术打破。原来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外在经济特征,因为有了利率统一为市场化后,监管套利的空间在减少。

 

2015年这些热词在媒体上非常流行,这也反映了未来的走向。互联网金融,未来三年有以下发展趋势:

 

第一,传统金融机构唱主角。为什么?1、原因是我们的金融消费者不成熟。在中国整个金融市场不完备的情况下,能够信任谁呢?信任由国家信用背书的正规金融机构。

 

2、钱现在很多,相对安全的还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因为过去我们一致认为,大而不倒,是国家做信用背书。

 

3、传统金融机构也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的转型,而且动作越来越大。移动金融已经很方便了。

 

第二,互联网金融企业面临大洗牌。有人说互联网金融行业将遭血洗,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过去监管思维是强政府思维,但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以后,其实我们已经出现了弱能力,想干的事情很多,但能做的事情很少,经常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象,关于怎么破解这个困局,到现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方法。但重要的是我们的这个行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需要进行一个优胜劣汰。

 

第三,产业巨头纷纷涉足互联网金融。大家都看到了这个大趋势,像海尔、碧桂园等传统企业都来做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主要的路径是什么?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

 

第四,行业生态链逐渐建设完整。生态的发展要将从政策、为更多的第三方服务、和整个生态形成一个相互的关联。

 

第五,资本追逐创新的平台。过去互联网金融出现这么多问题,很多是同质化造成了恶性竞争,所以需要有差异化,有真正独特技术的平台。互联网金融是个技术活,最底层的技术就是ICT技术,在这方面如果有独门绝技才可以。

 

第六,整个政策环境会有很大的改变。互联网在2015年到2016年,最大的变化是政策环境的变化,市场环境没有太大变化。

 

第七,监管。现在监管正在落实中,九龙治水各管一段,这种管法恰恰跟互联网金融不太适应。互联网金融就是跨界,现在回到各管一段很难,但监管还是在不断的改进过程中。

 

第八,行业自律更加有力。现在有很多打着互联网平台的名义,做线下金融是伪平台,很多互联网伪金融专家,伪协会组织,因此迫切需要加强行业自律。

 

第九,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体系会日益成熟,但道路还很漫长。金融消费者现在非常需要教育,更主要的是需要学习,解决纠纷的机制要更多在网上实现。网上仲裁现在已经开始探索这些方式,中国互联网金融真正发展的基础就在金融消费者,要成为理性的负责的,并且具有有意识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消费者。

 

第十,国际交流互动更加频繁。互联网是无国界的,现在美国人也到中国进行交流。英国和各地方也在学习中国怎么做互联网金融。

 

易宝支付CEO唐彬:在冬天里寻求机遇

 

今年,对整个互联网行业来说,是一个无比寒冷的严冬。而2000年初时,是互联网的第一波冬天,从那个冬天挺过来的企业成为了今天非常有影响力的企业,例如E-bay。

 

现在正值冬天,时间可能会久一点,到之后的三年、五年都有可能。在这一轮严冬中,伟大的企业正在酝酿,冬天其实是一个最好的时机,是大自然给我们休养生息酝酿未来的时候。

 

而如何挺过去,唐彬认为重要的有三点:

 

第一回归本源,本源是客户。当企业认为客户是投资人,把PPT写得很棒,表面很光鲜把钱融过来,但是,现在是互联网冬天,资本是嫌贫爱富、锦上添花的,大部分投资人暂时不投了,真正能给你钱的不是投资人是客户,所以要回归客户,这是做商业的根本。

 

第二回归金融。有人以为做金融就是靠创新把客户服务好就够了,其实还不行,还需要服务金融行业的监管机构。

 

今天互联网金融为什么碰到很多困难?

 

一方面是行业发展早期良莠不齐劣币驱逐良币这一问题,制度安排不到位;另一方面是价值链没有成型,比如资金存管,资金存管不好,没法相信。它的传统模式是传统经济,互联网长尾原则。这时借鉴第三方支付是怎么成功的,到今天中国零售市场里,80%零售市场,银行只是后台的接口而已,今天10张机票里有8-9张是易宝支付的,因为易宝在后台,整个支付作为基础金融解决了。P2P作为理财市场,资本市场怎么被引进?现在最大痛点之一,银行服务不好,新兴的支付行业有机会。

 

现在互联网金融进入冬天实际上是给我们时间沉下来理性地思考,然后休养生息、酝酿未来的新的生机。冬天里面很多劣币会被互联网金融冬天淘汰掉,真正有技术实力的、以客户为中心的也能沉下来的企业,等待两三年的时间,到春天一来时就会上大台阶,就像当年的谷歌在2003年上市。相信2018年互联网金融会有一波企业上市。几十年一放就乱、一改就死,金融是为商业服务的,金融是为生活服务的,金融不能靠抵押要靠技术,这就是冬天里面希望的改变的。

 

麦子金服COO杨恒:从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的进化

 

互联网金融在2009-2014年的七八年间,整个行业在飞速地发展,是一个变化与演变的过程。在向垂直细分和纵深分化的过程中,整个产业链非常复杂,但生态结构已经开始逐步完善起来,从监管机构到P2P平台,再到传统小贷公司,以及有场景的电商平台的渗透渗入,包括资金监管和需求。这几年的时间里,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产业开始逐步完善,各个玩家在夯实自己的基础,在打造产业链的布局。

 

此时的麦子金服也在做一个转型就是移动化和垂直化。在整个5年的时间,把所有的资源进行了移动化,产品进行移动化、场景进行移动化,垂直化布局。这个其实只是一部分,他们目前的整个资产的结构,包括产业链的布局。

 

随着行业的发展,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进入到从萌芽到发育的过程,核心的关键词是垂直化,向细分领域、向整个行业的纵深进行延展,开始初步形成原始的丛林,像一个丛林社会一样,里面的动物包括植物,结构非常多,生物多样性在这个阶段发展地非常明显,开始进入野蛮生长的阶段。

 

类似于团购行业,未来一定是几家从角逐中优胜。资金端的整合,状态、产业程度要比资产端整合程度要大很多。对于资产端来讲,每一个资产端面对的是细分的市场、细分的产业,对于资金端,面对同一个人群,面对整个中国广大有投资理财需求的用户,市场同质化程度更高,互联网金融未来几年会是这么一个演变的趋势,向垂直化、长久化的生态平台过渡,由此进入繁荣的阶段。

 

在这样的趋势下,金融科技就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的另一个发展方向。一种是为金融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公司,包括硬件、软件及风控体系等科技能力或解决方案,还有一种是采用互联网技术等手段开展金融服务的公司。

 

战略方向朝着这个方向走,核心是技术架构怎么搭?

 

规划层核心有四点。第一,未来要做金融资产综合交易平台。目前市场上金融资产类型非常多样,例如通过统一的平台接入技术的服务框架,包含到目前整个中国市场当中,所有类型的金融资产类型;第二,当把这些更多类型的资产对接进来之后,麦子金服的用户和多账户体系是能打通的,包括基金账户、理财账户,或者类似像保理P2P资产账户要全部整合在一起。在基础平台上会形成多业务线、多产品线、多事业部,最后希望和业务线和合作方做金融技术服务输出。

 

此外,在《财经界》记者会后采访中,杨恒回应外界认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国际地位名不副实时表示:“从整个互联网大的产业来看,现在中国互联网产业并不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互联网弱,甚至在很多领域中国互联网是领先于全球互联网的,全球来讲美国和中国两个国家的互联网是最强的,但是会发现一些局部领域,甚至中国开始反超,以前叫做copy to China,现在搞反了,现在中国互联网领域包括认知、技术,尤其商业模式向美国输出,中国可能在技术研发能力确实跟美国有差距,但是中国最擅长商业模式创造以及运营效率,现在有这么一个趋势,这是一个大的产业背景。”

 

具体说到互联网金融,他在与美国同行交流后得出结论,我们跟美国同行技术上基本一致,包括债管体系,甚至包括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在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里面的应用,目前来看还是非常早期,目前最深入的切入点在智能投顾,智能投顾可能在人工智能在互联网金融里实践当中的第一步,目前来说,在美国和中国,我们起步时间差不多是一致的,而智能投顾要想真的在互联网领域里面,更多是财富管理端要想应用好,取决几个条件:

 

一是资产类型足够丰富,如果资产类型不足够丰富无法做理财需求的金融匹配,这个角度美国在这个方面会有一些优势,因为他的金融体系更发达,金融资产类型更多,这不是技术上面的差距,而是金融顶层的差距,更多是在技术层面是两个概念。

 

二是大数据计算上,智能投顾,目前大数据计算,中国拥有的数据计算能力更多的是在BAT和其他大的互联网公司,他们拥有的数据量更加庞大,但仍然属于刚刚才开始起步的状态,智能投顾概念真正开始流行并且进入到一个实践阶段,主要还是在2016年一季度,现在还远远可以到盖棺定论的时候,谁领先谁,这个行业发展太快了,不跑个三五年真的很难跑出相对领先地位的玩家。

第5篇:互联网金融行业趋势范文

关键词:商业模式;互联网金融;创新策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2

伴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逐渐向金融渗透,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虚拟电子货币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拓宽了金融业务的服务市场与范围,减少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和时间。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一方面影响着我国传统的金融,改善了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另一方面丰富了普通客户的金融需求,促进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在商业模式视角下互联网金融的运营模式

1.网络理财

网络理财是商业模式视角下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形式之一,利用客户资金散而大的特点,通过网络渠道聚集巨量资金,进而与基金、银行等传统投资渠道合作,设计高收益产品。余额宝是天弘基金与阿里巴巴于2013年合作之后推出的新型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余额宝的出现引发了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大发展,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而微信理财通、百度理财等大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更将互联网金融的威力具象到了每一个客户面前。

2.众筹与“P2P网络信贷”

众筹和“P2P网络信贷”具有类似的基本情况。它们都具有新的组织形式、新市场、新方法以及新产品等特点,它们都创新了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结构、金融市场、经营方法以及金融产品设计等各个方面。众筹的代表公司有追梦网、淘梦网以及点名时间等,“P2P网络信贷”的代表公司有宜信、人人贷以及平安陆金所等等。

3.网络银行

网络银行处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基础阶段和早期阶段,网络银行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银行经营模式,提高了银行业务的办事效率和质量,客户不需要为办理相应的业务专门跑去银行,网络银行的出现将网上办理银行业务的服务方式变为现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金融企业的服务范围。网络银行的成熟与发展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改善奠定了基础。

4.第三方支付

处于独立阶段的第三方支付,为互联网金融开辟了新的金融市场,从2011年开始发放牌照到2014年底,我国已经出现了269家具有经营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规模逐步扩大,传统的金融行业在第三方支付的冲击下,逐渐加速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探索。国内有代表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有银联在线、支付宝、财付通等。

5.其他互联网金融创新形式

目前像苏宁云商、京东商城以及阿里小贷这些公司在大数据金融运用模式方面已开始卓有成效的摸索,而对互联网金融门户的运营模式的创新,银率网、融360以及好贷网这些公司对其他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参考。Q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数字金融以及金融门户尚未成熟,仍旧处在初期的发展阶段。这三者的创新的侧重点不同,新产品是虚拟货币的侧重点,新方法是数字金融的侧重点,新的组织结构是金融门户的侧重点。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探究

与发达国家相比,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仍旧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具有劣势,但同时它也具有优势。

1.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劣势

互联网金融对技术的要求高,可以说正是由于对高新科学技术的合理切实的应用,所以互联网金融的成本才会比较低;互联网金融在创新中存在资金安全风险、法律风险以及监管风险等,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规范,所以相比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比较大,另外,与互联网金融风险有关的的案件存在成本高、调查慢以及取证难等缺点,同时信用的违约成本也较小;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晚,发展时间短、规模小、程度低,而且尚未实现与传统金融行业的对接,致使相应的法律体系尚未系统化的建立,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缺乏行业规范以及市场准入门槛,因此,金融监管相对比较困难。

2.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优势

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强的方便性和快捷性,消费者基本已经可以随时随地完成金融交易,缩短了交易的时间,减少了交易的成本,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便利;互联网金融受地域限制较小,所以它的服务空间大、服务范围广、覆盖率高;互联网金融采用的是电子计算机技术,相比于人工操作,计算机自动化操作具有很强的便利性,而且工作时间也不受约束和限制;在互联网金融的条件下,不存在所谓的垄断利润、交易成本以及中介,交易双方是在网络平台下进行甄别匹配、定价交易的,因此,互联网金融具有成本低的优势。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的一场改革,它不可能取代传统的金融行业,因为互联网金融只是侧重于资产端的服务,而对于负债端的服务由于很多客观因素的存在其影响力很小。

三、商业模式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策略

互联网金融可以显著降低成本、带来极致的客户体验、并在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方面实现突破。互联网金融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创新,但是商业模式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由于监管体系和制度尚未建立,致使互联网金融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隐患,其所带来的不稳定因素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社会的发展。在互联网技术不断进步的今天,金融行业必须不断的创新商业模式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建立相应的服务保障制度、资金管理体制、法律体制、引进先进的技术、培养高素质的互联网金融人才、借鉴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经验等方法和策略。

1.商业模式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应建立完善的金融体制

相比于传统的金融业,互联网金融兴起时间短,而且其具有很强的复杂性,因此,我国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客户服务保障制度建设、资金管理体制建设、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制建设,对互联网金融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督和管理体制,对消费者、资金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对象以及互联网金融业务产品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促使互联网金融更加的规范化、科学化。

2.树立互联网思维,创新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具有便捷性、开放性以及免费性等特点,伴随着互联网企业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和发展,促使其他行业的经营方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便利了其他行业的经营和服务活动。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行业相互融合的产物,要想实现商业模式视角下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我们必须树立互联网思维,转变传统的金融行业经营模式和服务理念,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发展和创新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和形式,激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活力,扩大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和市场,创新出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加快资金的流通和周转速度,从而满足我国中小型企业的融资要求,促进“金融脱媒化”在全球的发展。

3.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金融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势,电子商务对银行的要求提高,传统的金融行业的经营模式无法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在电子商务的推动下,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移动支付以及网络支付等支付方式的产生为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机遇,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将互联网金融合法化。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土壤就是电子商务,因此,我们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奠定基础。

4.拓展传统的金融市场,顺应时代潮流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市场

我国的金融市场不同于发达国家,民间以及公开市场的资金需求量大,金融机构的规模较小而且数量较少,金融市场尚未发展成熟,因此,我国的资金供给困难,融资方式和渠道单一化,在这种情况下催生了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从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过程中,我们能够看出,由于传统的金融市场无法满足社会各界对资金的需求,在国内金融市场的驱动和引导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发展,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市场需求的扩大引起了手工业技术的创新以及变革。近几年,我国的互联网金融顺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对传统的金融体系产生冲击,我国相关的金融体系也在此浪潮之下进入转折发展阶段。

四、小结

2014年,中央更明确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只有信息化才能国际化,并做出了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强大的互联网队伍的总体部署。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度也不断加深,互联网技术为金融行业的业务和服务提供了便利,转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运营模式,更好地满足了客户对金融的要求,促进金融业的与时俱进。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商业模式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实现了金融行业和互联网行业的更加高效合理地交叉融合,分享、协作、开放以及平等的互联网将会渗透到金融行业等各个行业之中,投资理财、供应链金融以及P2P小额信贷等金融业务逐渐网络化专业化,深刻地改变了我国传统的金融服务模式,并且深入地影响社会大众的生产和生活。

参考文献:

[1]孙利滨.互联网金融创新风险[J].科学中国人,2014,16.

第6篇:互联网金融行业趋势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风险;金融监管

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异军突起,以阿里巴巴“余额宝”为代表的新兴网络金融产品为我国金融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截至2014年2月,余额宝销售规模已达4000亿元,用户达6100万户,户均持有额达6500元。2014年3月,互联网金融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提出了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因此,在此背景下,深入探讨制约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障碍因素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得到蓬勃发展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各种质疑声中得到蓬勃发展的,2013年是其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2月,国内第一家网络财产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得到保监会的正式批准;6月,支付宝联合天弘基金推出余额宝;7月,中国人民银行为百度百付宝和新浪支付等27家公司发放了第三方支付牌照;8月,互联网金融调研小组在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对阿里巴巴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10月百度强势进军互联网金融并迅速推出“百度理财B”等网络理财产品;12月,为供应商提供的融资服务的京东商城“京保贝”上线。

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市场格局来看,当前我国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可分为传统的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主要是借助互联网渠道提供金融服务,即网上银行业务,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着的渠道作用。招商银行于1997年率先推出中国第一家网上银行,随后工农中建等银行均建立了自己的网络银行。根据《2010年度中国银行业服务改进情况报告》统计,2010年我国银行业共有网上银行个人客户27194.11万户,企业客户574.41万户。非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运作的电商企业、创富贷(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挖财类的手机理财APP,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从互联网金融的业务领域来看,主要包括支付结算和信贷这两大领域。在支付结算领域,第三方支付得到飞速发展。中国最早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是成立于1999年的北京首信股份公司和上海环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1月,获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共有250多家,其整体交易规模达12.9万亿。从信贷领域来看,在我国主要是创富贷(P2P)模式的各类网络借贷平台。从2006年开始,国内的P2P平台陆续出现并快速发展。根据《2013中国网络借贷行业蓝皮书》披露,2013年国内P2P信贷公司总共超过300家,贷款余额约为268亿元,是2012年的4.8倍,预计到2014年底,将超过1000亿元。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障碍

(一)安全障碍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金融业务,因此,能否保证网络安全是其生存发展的基础。随着2013年“棱镜门”事件爆发、美国银行等金融机构重要资料遭黑客曝光、Apple、Facebook 、Twitter 等科技巨头相继被入侵,用户数据泄漏等网络安全事件的不断爆发,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在我国,网络金融安全事件也层出不穷:2013年3月,支付宝转账信息被谷歌抓取;2013年6月,“超级网银”授权漏洞风波爆发,安徽的陈女士在网购时被骗子诱导进行了“超级网银”授权支付操作,短短24秒内10万元被骗;2013年8月,光大乌龙指事件爆发;8月,网络借贷平台“网赢天下”由于不堪挤兑压力,宣布永久停止服务;2014年3月,央行要求暂停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等支付业务和产品,称相关支付产品安全性还有待完善;2014年3月,国内最大、最具影响力的P2P网络借贷行业门户网站“网贷之家”遭遇黑客攻击;2014年3月,携程泄密门事件爆发,其安全支付日志可遍历下载,导致大量用户银行卡信息泄露……。在此背景下,2013年10月,由中国银联联合多方机构共同发起的互联网金融支付安全联盟在上海宣布成立;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对比特币的性质、地位、流通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与详细的解读。虽然我国为应对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做出了巨大努力,但由于网络病毒、黑客攻击、网络犯罪等金融安全防范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和系统性,防范网络金融安全的道路依然漫长。

(二)法制障碍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已经势不可挡蓬勃发展起来,但与此相关的较为完善法律条文却尚未出台。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金融业务主体为了自身的利益进行违规操作,二是互联网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不适应现有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因此,出现违法乱纪现象,民事纠纷,个人信息泄露等一系列问题。已经实施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基金法等法规缺乏对互联网金融的具体规定。因为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法则是与用户签订网络协议,一旦出现权利义务的纠纷,在进行民事调解与法律诉讼中,由于互联网金融法规滞后,缺乏相关的具体规定,用户的权利往往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同时,由于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制定防范和侦破互联网金融安全的法律法规需要漫长的过程,世界各国都不能有效克服互联网金融的立法滞后现象。因此出现违法乱纪现象,民事纠纷,个人信息泄露等一系列问题也是屡见不鲜。尤其是我国,现有刑法制度只有六条有关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法律条文,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日益发展的需要。

(三)监管障碍

互联网的开放性、多样性和虚拟性使得互联网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服务逐渐相同,金融混业经营的现象日益突出,导致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原来的分业监管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开始重视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目前尚未有法律明确各部门的权责,造成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真空。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还处于监管空白地带,面对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局面,我国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无法发挥作用,这种分业监管体制造成了监管真空的存在,监管的效率也被大大降低,但监管成本却显著增加,这不利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科学健康发展。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个新生事物,监管层对其研究还不够深入,对随之涌现出的问题的性质认识模糊,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新兴事物究竟会遭遇怎样的监管环境造成了困惑,带来了互联网金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真空现象。

(四)技术障碍

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开发、技术创新与技术使用上,缺乏专业的相配套的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完善的密匙管理及加密技术,以及计算机病毒、电脑黑客的攻击,引起交易主体的资金缺失。同时,个别企业在开发和使用相关网络金融系统平台时由于急于求成,系统没有经过充分有效的实验测试,导致网络系统往往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容易造成“后门”与漏洞的出现,从而引发网络金融安全事件[1]。技术风险可能来自于技术落后,也可能来自于信息传输过程。由于目前我国使用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设施大都需要从国外进口,我们缺乏具有高科技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设备,互联网金融软硬件设施方面存在漏洞,这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2]。

(五)价格障碍

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特殊性和多样性,这使得低成本和高效率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两大优点,客户从中获得了极大的利益,也是其最吸引人的地方。我国的利率也是官定利率,未能实现利率的市场化,这也使得网上投保的价格优势体现不出来。

三、破解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障碍的对策

(一)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第一,加强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安全保障,实现金融机构自身高度信息化。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强化其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其自身的高度信息化,要加大研发互联网金融的管理信息系统尤其是防范网络病毒传播、黑客攻击等方面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互联网金融依托于发达的计算机系统展开,相应的风险控制需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保证互联网金融正常运行所依赖的硬件环境能够安全有效地运转,增强计算机系统的防攻击、防病毒能力。第二,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数据的管理。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和关键设备的监测管理能力,保护我国的网络金融安全,强化监测、预警、分析和防范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推广数字证书等网络金融交易技术。第三,加大投入,努力研发具有自身特色的具有世界一流技术水准的网络技术产品。加大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投入,从多方面构筑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安全防线。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现行法律法规,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双方应履行以下几方面的义务:一是风险揭示义务,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二是格式化的合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明确标示重点条款等。对现行的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充实与完善,特别是要及时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与互联网金融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进一步明确互联网金融风险一旦爆发,互联网金融企业和用户各自应承担的民事与刑事责任,对互联网金融犯罪加大量刑力度。加强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安全保障,就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互联网建设,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和关键设备的监测管理能力,实现金融机构自身高度信息化。同时,开展国际合作,共同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

(三)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

1.创新金融监管思路,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

(1)正确处理监管与创新的对立统一关系。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是扼杀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型、灵活性与便利性,而是要着力解决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型的金融事务在发展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监管的重点是及时预警其面对的各种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防范,积极帮助互联网金融企业切实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及时化解各种潜在的金融风险,一旦发生相关金融安全事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防止金融风险的蔓延。同时,要切实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切实克服工作中的推诿、扯皮与不作为等现象,切实将为人民服务和群众路线落实到实处[3]。

(2)树立混业经营趋势下的统一监管新思路。虽然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分业监管模式,但从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实际运作来看,现代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大为淡化,混业经营趋势愈发明显。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业务范围日益扩大,业务种类日趋多样化。在此背景下,有不少互联网金融企业积极拓展市场业务,强化市场营销,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合规性管理与风险性管理,市场竞争的压力造成了部分企业为了应对短期业绩的考核走上了违规经营的道路,从而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

(3)构建横向合作监管体制,加强门槛准入。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可以形成支付操作衍生机构的功能监管体系。构建横向合作监管体制,加强门槛准入同时,建立资金安全监控机制,完善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指标。

2.完善行业监管措施,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调动行业监管积极性,我国应着力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与时俱进地推动金融监管改革,及时预警[4]。通过督促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履行自律公约,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切实保障会员合法权益,积极为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等途径,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自律管理。同时广泛开展国际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协调与配合,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理念、监管法律、监管方式与方法,积极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科学发展。

(四)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统一的技术标准

积极开发互联网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通过手机、电话等大量的行为状态记录,存储到云端服务器。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系统统一平台的建设。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软硬件设施、业务流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统一技术标准,督促各互联网金融企业切实落实行业技术标准,切实防范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与安全风险。各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构建规范严密的业务操作系统平台。

(五)取消价格管制,促进互联网金融价格市场化

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客户除了要承担原有的交易费用外,还要承担网络费、电话费甚至会员费,与互联网金融理论上所具备的能够降低交易费用的优势背道而驰[5]。这样一来,就极大地限制了消费者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热情。为此,要进一步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切实降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各项收费,营造价廉物美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加快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燕.对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认识与思考[J].金融经济,2014,(14):12-15.

[2] 李妍,覃正.互联网技术对金融危机传导速度影响研究[J].财政问题研究,2011,(9):34.

[3] 张芬.国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与经济,2013,(11):55.

第7篇:互联网金融行业趋势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成因;趋势;分析

如果说,金融危机意味着挑战;那么,新的技术便意味着机遇。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危机,既是变革的背景,也是变革的动力。伴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产生了。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呢?当前尚无明确的、获得广泛认可的定义。这里缘引《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自2013年起,互联网金融热潮便蓬勃兴起,各种不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犹如春笋般破土而出,如支付宝、比特币、陆金所等,它们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金融需求。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为第三方支付、金融互联网化、P2P网贷、众筹融资、互联网货币以及基于大数据的征信和网络贷款。

一、互联网金融的成因

我国互联网金融为什么会产生呢?与其他行业一样,互联网金融也是通过销售自己的产品来满足它们自身的需要和客户需求,从中获取利润,并实现利润最大化。

1.金融市场需求的变化拉动互联网金融产生

近年来,金融市场上的个人和金融机构面临着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利率波动性的日益增强,这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需求状况。利率的大幅度波动产生巨额资本损益,并增加了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与利率走势和回报率的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就是利率风险,随着利率风险的上升,就会加大对能够控制这种风险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这种市场需求促进了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对于具有盈利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研发,从而拉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产生。

2.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条件

推动互联网金融产生的供给中最为重要的变化就是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这种技术就是我们所说的信息技术,它不仅降低了处理金融交易过程的成本,使得金融机构能够从这种为公众创建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获取利润,而且降低了投资者获取信息的难度。这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3.政府监管促使互联网金融产生

在日常融资过程中,会出现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不能从银行借到钱的现象,是因为在利率管制条件下,传统金融机构出于成本层面的考虑,不情愿为中小企业贷款;相同条件下,只有做大额、中额贷款,才能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这使人们不得不寻找新的融资方式,互联网金融便产生了。所以,政府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互联网金融产生。

4.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使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

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政府的鼓励和支持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

1.互联网金融产品终端化和移动化

移动终端由于不受地点空间的限制,具有安全、便捷等特点,它还可缩短交易时间。对客户来说,缩短交易时间便有更多的时间去做其他事情;对商户来说,缩短交易时间意味着提高资金流通速度和增加交易金额。因此,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未来将朝着移动终端不断发展。

2.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加快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将会是互联网金融乃至整个互联网社会的核心基础设施,在未来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征信的需求将变得更加迫切,有关部门将会统筹加快建设进程,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方面的研究,完善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征信制度建设。

3.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规范化

任何金融创新都能带来效益和风险,互联网金融也不例外。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些业务已经频发风险,这是因为互联网金融快速产生以及行业恶性竞争,但没有相关针对性监管措施。在未来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到成熟期的时候,监管部门将会颁布实施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政府也将会颁布相关专门法律对互联网金融实施宏观监管,使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持续发展。

4.新技术的不断产生和应用

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是计算机网络、相关软件系统与电脑程序相互对接。在未来的发展中,人们将会不断研发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并将其应用于互联网金融当中,不断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让互联网金融产品更加智能、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R].2014-4-29.http://.

第8篇:互联网金融行业趋势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 现状 发展趋势 研究

一、引言

随着全球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如雨后春笋,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网络银行业务正在接受着来自全球银行业的严峻挑战。但与此同时,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必须要积极有效地应对全球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挑战,建立新的互联网金融战略,互联网金融自产生之日起就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因此,了解、分析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现状,就是保障我国保持金融业竞争力的重要方法。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及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大的变化,它不仅在技术上有了很大的改进,而且在金融行业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观念上面都很大的改变。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信息化和虚拟化。在互联网金融中进行生产和流通的是信息(包括货币、价格、中介服务等),这种现象它就决定了市场的信息化和虚拟化。

2.高效性与经济性。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网络技术更加先进,处理相关的金融业务也更加快捷,它具有更好的灵活性,并且已经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束缚,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丰富、更方便的服务,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

3.一体化。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金融网络化的过程当中,客观上存在着系统管理客户所有财务金融信息的需求。

(二)互联网金融的意义

互联网金融对当代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互联网金融服务更全面直接广泛,提高了工作效率。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客户对原有的传统金融分支机构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则是网络交易。而网络交易无须面对面进行交易,这样不仅提高了银行的服务质量,还提高了客户的金融交易需求。

2.互联网金融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机构无需构建庞大的办公场所,雇佣众多的营业员工,在各地开设分支机构,这些都大大降低了投资成本、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

3.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全球化服务。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高科技技术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互联网金融服务突破了语言和地域方面的限制,使得网上银行的跨国服务更加容易,同时也会接触越来越多的客户,实现规模化经济。

三、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现状

(一)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取得的成绩

我国自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金融电子化的进程,这就为互联网金融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互联网金融所需要的基本技术及运营框架。目前,企业网上银行功能非常丰富,还有质押贷款业务等等。网络银行最近几年,主要是以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为首的,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在国际上获得了很多大的奖项。

(二)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金融网络化已经初具成效,但是通过互联网金融所进行的交易量所占比重还相当小,表现在客户范围小,交易额小,风险性大等缺点。主要体现在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环境尚未完全建立、金融业缺乏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意识、金融认证体系尚未完善和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有待配套。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对传统金融业造成冲击与挑战。传统金融业的支柱是支付和信用,其核心分别是钱和信息,但如今这两方面都能够不同程度地借助互联网完成。但是,由于目前中国信用体系并不完善,相关政策不够健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然面临种种问题与风险。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金融伴随着科技的发展形式日新月异,从网银到第三方支付,从国际电汇到电子商务。手机支付、网购保险、网上小额贷款……互联网与金融服务的融合日益加深,互联网金融大概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替换、优化和创新。替换是指对传统金融业务流程中某环节的直接替换;优化是再造金融业流程本身,即简化、优化或重构;而创新则是创造新的金融业务流程。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移动化、电商化、自金融将成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发展方向。

“移动化”主要指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据互联网研究机构艾瑞咨询统计,2012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整体交易规模达12.9万亿元,同比增长54.2%,其中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511.4亿元。这使得银行服务逐渐从前台走向后台。

“电商化”是指电商企业基于交易信息和信用评估为小微企业提供的信贷服务。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阿里巴巴金融,为阿里巴巴、淘宝、天猫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小微企业提供可持续性的小额贷款,金融从数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而“自金融”模式则是通过互联网的用户聚合和高速传播的特点,为用户提供直接的投融资服务,资金的需求方和供给方都是个人,取代了原有的机构渠道来进行融资和贷款。宜信、拍拍贷、人人贷等小额网络贷款平台是提供此类服务的代表性平台。

五、小结

经济的发展是以科技为基础的,在全球化日益加剧的今天,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兴起也是迎合了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从现阶段的发展来看其发展现状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是互联网金融产业仍会是未来一个高增长、高增加值的产业。由其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可估量。电子化的时代需要电子化的经济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在未来经济发展中的责任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 赵艳.网络金融监管的难点及对策探究[J].学理论,2011(01).

[2] 熊建宇.网络金融的特点及安全体系构建[J].科技信息,2010(31).

第9篇:互联网金融行业趋势范文

一、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面临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立法缺失,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我国互联网金融立法初期阶段的工作尚未完善,对于如何立法,如何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等问题尚未形成统一意见。随着新型互联网行业的层出不穷,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现有法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相关条例已不适应经济金融和互联网技术的成长需要。目前政策文件仅鼓励或扶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互联网金融行业,但只限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电子签名法》等法律仅从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做出规范。可见,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立法工作严重缺失,还未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主体不明确

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交叉广,参与主体来源复杂,如何按照金融业务行为的功能、性质和潜在影响,科学合理地明确其相对应的监管部门和监管规则,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趋势所在。而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主体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其一,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所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央行的主管审批权,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标准,仅起到维护支付竞争秩序和避免防范支付风险的作用,对新兴起的余额宝、快钱、支付宝等平台缺少相关法律的规范管理:其二,虽然银监会的监管工作内容已被国家明确,但由于只处在起步阶段,所以调研水平,监管力度和范围依然不强。银监会只对正规银行业监管具有明确的监管机构范围,而对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只偏重配合职能并不能起到真正有效的监管。其三,工信部与工商行政部门监管范围较小,分别监管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和投资担保公司,而多数互联网金融机构和金融模式只由工信部门采取技术性监管,缺少针对性强、监管效率高的监管部门。

(三)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不成熟,企业监管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各互联网金融企业重点工作仅围绕拓展市场份额和盈利方面,并且因经营年限短、经验不足、企业监管水平有限等原因,未能建立起完善的内控制度,征信体系尚待完善。在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监管方面,美、英两已国建立一个“信用至上”的经济社会环境,成熟完善的经济社会背景,使互联网金融公司能够诚实守信,基本保障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规范作用、促进了自律。而我国虽然也建立了征信信用体系,但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建设不够完备、征信服务标准缺乏以及在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和风险防控的经验相对不足等问题。因此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基本信用体系仍有边际及局部恶化的迹象,兑付风险事件频发,据统新闻网统计,截至2016年4月,信用债市场发生的偿付风险事件已多达10余起,其中6起已发生实质性违约,2起债券虽未到期,但主体现金流严重枯竭。在涉险主体中,除已发生违约的山东山水、天威集团和广西有色等再度发生违约事件外,另有亚邦集团、淄博宏达、云峰集团和春和集团等相继出现偿付困难现象。

(四)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存在安全隐患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大量数据与信息业务开展,交易信息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这就对网络信息安全提出了更大要求。目前中国互联网信息面临着较大安全隐患。一方面,中国互联网信息防护能力较差,网民信息资料容易被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非法操作。另一方面,操作人员违规操作,私下出售用户与投资者双方交易信息,并以此牟利,致使双方交易信息泄露。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造成毁灭性冲击,甚至会引发互联网金市场的混乱现象,导致其坍塌。据《安全报告》显示,仅2015年一年内,中国网民人均有8条个人信息或隐私被泄露,大部分网站均存在安全漏洞;另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近一年来,网民因个人信息被盗、诈骗信息与垃圾信息等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近805亿元。网上支付方面,消费者账号“裸奔”,随时存在着被“钓”风险,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秘书处称,截至2016年2月,联盟累计认定并处理钓鱼网站高达80076个。网上借贷方面,因个人信息泄露贷款不成反被骗的现象也层出不穷,如2015年11月22日浙江的张先生收到“银行经理”的“低息贷款”短信后,因为急需资金将自己的相关身份信息通过短信告知了对方,并在对方的要求下办理了网上银行、转账、账户关联等业务,两天后发现账户上15万保证金已被分3次转走了14.73万元。可见,目前用户交易信息安全问题仍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安全态势。

二、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经验分析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