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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草场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开展和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方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草场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召开全乡动员会并成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任担任组长,负责统筹领导全乡农村改革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经站,由农经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制定了《草场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和《草场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和操作流程。各村还相应成立议事小组,选派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为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尽量少走弯路,提高工作实效,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多次邀请县农经局相关领导来对我乡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向全乡村民发放《致广大农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颁证工作的一封信》和《致广大村民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公开信》,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充分了解农村改革工作的意义和目的。
二、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省、市、县要求,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已基本完成,现主要是扫尾完善,截止目前,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完成权属调查个5个行政村,完成合同签订5个村,全乡5个行政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均已入库。承包方调查表、地块调查表、归户表、合同、申请书等归档资料已全部完成归档,颁证工作正在进行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对6个自然村的“三资”进行清查后,通过公示后,现已全部录入全国清产核资数据库。
xxx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清查“回头看”工作汇报
为坚决贯彻市、县关于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清查“回头看”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按照上级部署,自4月上旬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清查“回头看”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经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清查“回头看”工作,对照2015年资产资源清理清查台账,各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荒山、沟渠等资源,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逐一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把村集体资产资源摸清摸实对原有合同进行了梳理和整改。截止目前。全镇村集体收入共有149万余元,收入达到3万的有16个村。其中11个村收入达到5万以上。两个村收入达到10万以上。
在工作中,我镇组织各村对资产资源尤其闲置、荒废的资产资源进行了重新整修,我镇xxx村通过对原有荒废的沟路渠进行修整后将其发包,收取承包金20余万元。xxx、xxx、xxx、xxx等村也对村内的沟渠进行了修整发包,大幅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此外我镇在全面排查资产资源的基础上,对已签订且到期的合同,及时进行了终止,按照民主决策及招投标程序重新对外承包租赁;对新签订的合同,严格按照民主决策及招投标程序,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不论是已签订未到期的合同,还是新签订的合同,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台账,详细记载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下一步,我镇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清查“回头看”工作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在查清集体资产资源权属的基础上,采取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集体资产,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切实加强农村资产资源管理,提高使用收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完善审计机构,充实审计人员,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第一条:乡镇均应设置审计机构;村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设置。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确保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审计任务。其中乡镇审计机构所配备的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名。
第三条:审计人员要经过考核,持证上岗。已领取审计证的审计人员每年要参加海淀区农村审计人员再教育培训,经区农经管理部门审验合格后,继续行使职权。
二、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审计,切实搞好农民负担专项审计,积极开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审计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第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定期审计。以下几项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以乡镇审计机构为主,区农经管理部门抽查。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审计;集体土地征占收入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审计;集体资产对外投资收益情况审计;各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合作医疗基金的收入使用情况审计。
第五条:开展举债事前可行性审计。各单位对外举债,数额较大的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机构申报,进行事前可行性审计。
第六条:开展举债经营效益跟踪审计,一年至少审计一次。
第七条:对集体企业拍卖收入资金的收取、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集体企业的资产产权处置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撤制乡村资产产权处置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条:加强对村级“财务公开”真实性的审计监督,在每次财务公开前,乡镇审计机构要对有关报表上的各项数据进行审计确认;加强对“村账托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区农经管理部门要对各乡镇托管站代管村级财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加强对“村帐双审”情况的审计监督,区农经管理部门、乡镇审计机构要对“村帐双审”的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做好审计结论的征求意见和审计结果的公示工作,并帮助村民理财小组提高相关知识水平。
第九条:搞好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对农民承担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情况、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情况以及村级财政转移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村级报刊订阅开支情况和村级招待费开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条:开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离任之前必须进行审计,审计工作由其主管部门的审计机构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按年度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一条:各级农村审计机构应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把上述第四条至第十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报上级审计机构备案,并由上级审计机构监督执行。区农经管理部门、乡镇审计机构可组织下属审计机构就一些事项进行联合审计。
第十二条:进行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发现管理漏洞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审计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审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严格审计程序,促进审计程序规范化
第十三条:审计程序可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处理处罚阶段、审计意见书和审计报告的送达与执行阶段、审计资料清理与归档阶段共六个阶段。
第十四条:认真进行准备阶段的工作:
1、编制审计项目计划;
2、组成审计小组、选派审计人员。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名;
3、编写审计方案;
4、制发审计通知书,通知书一般应于审计组进驻前三天送达被审计单位。
第十五条:做好实施阶段的工作:
1、进驻被审计单位,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取得有关会计资料;
2、盘点现金、银行存款等;
3、审查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等。
第十六条:规范报告阶段的工作:
1、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内容包括:
(1)审计范围、内容、方式、时间;
(2)实施审计的简要过程及有关情况;
(3)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4)审计评价意见;
(5)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财务收支行为定性,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及其根据。
2、根据初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内查、外调,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3、审计小组进行集体讨论后由审计组长定稿。
第十七条:认真对待处理和处罚阶段的工作,依据审计报告所列示的问题,确定处理和处罚办法。
第十八条:做好审计意见书与审计决定的送达与执行阶段的工作:
区农经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后30日内将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或有关责任人,被审计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要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三个月以后对被审计单位所进行纠正的问题进行复查,对必要的问题可进行后续审计。被审计单位没有执行处理和处罚决定的,要进行通报或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做好审计资料清理归档阶段工作,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草稿等有关资料,按建档程序建立审计卷宗,分类编号归档。
四、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制度建设
第二十条:各乡镇要把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听取汇报,认真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明确审计工作的主管领导。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审计的全面监控工作。区农经管理部门每年初根据经济形势需要确定全年审计工作重点,指导乡镇审计机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乡镇、村级审计机构负责指导、检查下属单位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乡镇、村都要制定内部审计实施办法,并认真执行。
第二十四条:乡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和乡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审计工作所需经费由本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审计任务的前提下,可按市场经济的原则,开展审计服务业务。
第二十七条:本意见由区农经站负责解释。
上海是全国城市化速度较快、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上海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土地无论从管理还是经营,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尽管它的特点鲜明,可比性不十分突出,但还是有许多方面因其大胆的探索而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其中的经验与教训自然十分宝贵。这也是我们选择上海的原因之一。
因时间关系,调研组用四天(6月5-8日),走访了市国土资源局和几个典型区域:浦东新区(基本城市化地区)、崇明县(基本农业区)和闵行区莘庄镇(正在城市化之中的区域)。在各个调研点,基本围绕“城市化过程中集体土地产权的变化”这个主题,与市、区、县的土地和农委等相关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区、县、镇、村的有关干部代表进行座谈,了解了一些情况和问题,形成了一些初步的看法和建议,供研究讨论(下文中所有数据仅供参考)。
一、高速的城市化
上海的高速城市化过程,已为大家所知。建国初82平方公里的市区,到70年代为140多平方公里,90年代是280平方公里,新世纪初随着浦东建设,达到400平方公里。
城市化进程对农村而言,首先是使得农村的基础组织形态发生巨大变化。*年时,有3000多个行政村,目前到了1700个。乡镇从200个到了112个。将来的格局是向“*”努力,即一个中心区约660平方公里,9个区县,60个镇,600个中心村。前两项基本成型,后两项有待时日,难度不小。例如镇目前还有103个,自然村有38000多,迁并难度极大。由于农村宅基地分散,土地利用率较低,年起,上海市鼓励已经进入城镇的村民将宅基地让出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便复垦或它用。后来政府进一步提出一个“宅基地置换”的办法,正在试点,目的是集约用地,增加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供应。通过14个试点看,农民对这项工作十分欢迎,相关政府的积极性则开始下降。原因不复杂:主要是政府在集约土地后的收益不足以平衡基本的投入。投入主要包括:为参与置换的农民盖房和办妥社保(这是农民欢迎的关键所在),另外有些土地需要复垦。
从常住人口增加与城市面积增加比较,年1185万,城市人口700万基本在中心区。年1770万人口,其中一半在中心区。显然,不论面积还是人口的增加,上海的城市化进程,给郊区带来了巨大的变化。长远看,远郊区的城市化仍将是主要趋势。
二、农地和农民的变化
随着城市化的进展,耕地减少是十分自然的情况。年上海市的耕地面积为540万亩,目前约360万亩,实际播种面积不到300万亩。农村人口90年代初约400万,目前不及300万。每个农村人口占有耕地从1978年的12亩,到目前不及一亩。实际上,目前农村人口中真正从事农业的人口估计在50-80万。相当数量的农田由外来从业者经营管理。完全在农田中劳作的当地人员,主要还是因为没有其他就业能力的老弱人员。大部分上海农民目前的实际状况,可以概括为:亦工亦农,亦城亦乡。大部分农民的实际收入中,农业部分比重很小。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年1600元,增加到目前超过8300元,此收入水平与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相当。上海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以年为100,现在则为500左右,增长5倍。城市居民同期增长约39倍。
上海新增的建设用地,相当部分在农地基础上形成。例如著名的“1+3+9”工业园区。“1”是浦东新区;“3”是三个国家级工业开发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9”是九个市级工业园区——莘庄工业区、康桥工业开发区、上海市嘉定区试点园区、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松江工业区、青浦工业园区、金山工业开发区、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和崇明县工业园区。这些园区的发展,实际上也促进了原来土地上的“三农”彻底转化,并带动了周围的农业人口转业和土地利用率提高。从宏观角度看,上海的高速发展,带动了整个长三角甚至更大范围的发展。
三、集体土地产权的实现形式
大量农村集体土地投入换来了高速城市化,也为经济高速增长提供了基础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农民集体土地的权益如何保障如何实现,自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上海在征地方面的工作比较规范。无论从程序还是补偿标准,都十分明确具体,实施过程比较细致,农民基本满意。目前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的上访申诉等案件,主要涉及城市拆迁方面,涉及征地方面的比例很少。可以说,农村集体土地的权益,在城市化过程中,主要依靠征地补偿途径来实现。这是第一种形式,也是大家较为熟悉的形式。
但是靠近城市的农村土地,由于其巨大的增值空间,必然刺激农民的自主经营意识。本来土地作为资产,权利人的基本权利就是自主经营,所以这种愿望十分正常。从我们与村镇两级干部座谈,可以明显感到他们对此权利的强烈意愿。考虑到实际情况,部分建设项目和规划区域,也让渡出一些土地的经营权给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靠这部分建设用地,取得土地收益。这是第二种形式,但是比例较小。
第三种方式比较常见,就是权属不变的情况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如办企业或出租厂房场地等。对于建设用地紧张的城近郊区来说,租地收益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土地上的大宗稳定收益。目前许多生产队的主业收入,已经不靠农业或自办企业。
第四种方式是集体转制的探索。上海城市化过程中许多村庄撤消,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股份合作形式的“实业公司”。当地称之为“集体转制”。转制中,原集体经济组织例如村或生产队等的集体资产,以股权方式量化给村民,村民即股东。原集体经济土地未办征地手续的使用权,仍然留给转制后的企业,收益归企业,但是使用权不得计入净资产也不得分配。显然,以后办理了征地手续,土地经营权及其收益归谁,就成为转制企业的心病。他们当然强烈期盼得到这个权利。
第五种方式是社会保障的实践。土地作为农民的基础保障,一旦失去就会产生巨大社会问题。上海在此问题上,有比较成熟的办法。那就是为农民包括已经失去土地和还有土地的农民,办理性质等同于社会保险的“村保”、“镇保”。浦东农民的医疗和养老人均约15万,基本是政府帮助。由于上海村镇的经济基础较好,社保资金的筹措没有很大困难。为农民办社保,实际上也是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实现方式,值得今后立法实践中加以借鉴。
最后,耕地的直接经营包括自耕和外包。这部分的纯收益如果量化,亩均或人均都在500——800元之间。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一直是各级管理部门的难点。核心问题是谁来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到上海,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基础,基本是“生产队”。这是由于历史形成的某些机制使然。制度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管理模式,当时在上海比较成熟,因此作用力延续至今,以至于生产队仍然是农村集体的代表。这个代表的核心则是党支部。
生产队的作用。农民土地的调整、征用、对土地经营外包的监督等工作,都要由生产队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操作。整体上看,上海的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较为单纯。至于今后发展的方向,被调查者普遍认为,以农村的人口素质,还要靠“能人型”组织模式,才能够使得“集体经济组织”落在实处。
第二是承包制在改革初期作用很大,目前已经无法使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更大化了。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农村土地的制度建设,已经到了必须改革或者调整的关口了。由于该问题的复杂性,我们将专文讨论。
第三是农地权益的不平衡,主要指纯农业区域的不平衡。不论确定为基本农田与否,农业区农民的土地收益,也不可能更大化了。农民的问题很直观:“为什么我们的土地是农地而不是商地!”引申义则是:为什么我们只能种田?更进一步的问题就是:目前的政策措施很难确保基本农田的质和量以及它的使用效果。
第四是集体土地收益的再分配问题。其一:已征地农民对未征土地的权益要求。因为未征土地的利益可能随时间而增大,已经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在看到具体利益时,会要求其中的权利。既然是集体土地,就应该有一份。其二:土地补偿应该不应该全部分给农民。因为农户的基本建设要自己负担,城市则由公共财政负担,所以要求多分。
第五,其他具体管理工作方面:
1、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在上海没有进行。原因主要还是难以确定谁来代表这个“所有者”。还有其他许多的争议,说明目前不具备发证条件。也有人建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应该如同国有土地一样“虚化”,只要对使用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即可。
2、宅基地的入市问题。这种现象比较常见。司法实践中也给予了交易双方合法财产的认定。同时,城宅与农宅的流转如果不同办法,则被视为不平等。实际生活当中,农民通过宅第流转使其部分资产变现,也实现了土地权宜。从购房者看,大部分为市区房产的价格所迫,农宅入市等于满足了部分低价房的市场需求。管理的难度在于,村镇规划的滞后对农宅的估值高低,以及由此带来的纠纷。
1.参加局组织的多次学习。
2.3次组织全站职工进行专题学习。
3.按照局安排撰写了*市村级财务规范管理调研和官渡区矣六办事处、海口镇财务管理及仁德镇土地流转典型材料。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完成全市筹资筹劳上限和折工标准审批、上报和公示。
2.下发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
3.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统计工作。
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1.安排布置了上报2009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统计和典型材料;
2.参与市政协农村土地流转调研,并提供了《*市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调研报告》等有关资料,调研报告获得了政协的高度评价。
3.完成省办公厅安排上报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及相关建议的报告。
4.再次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进行意见征求和修改。
5.按照省农业厅的要求对《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6.按照省农业厅安排对《关于对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和《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样本)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7.答复市政协转来政协委员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提案二件。
8.答复石林县一教师电话咨询其妻子承包土地问题。
9.与市委政研室一起撰写了《探索创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2009年《*政研》第一期发表,仇和书记还专门做了批示,根据书记的批示又对市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完善。
四、农村资产与财务管理
1.对《*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多次修改,经政府常务会同意于2月1日实施。编写印制《*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4000册和2万分宣传单,下发县区进行宣传,分别在全市基层党风廉政会议和村级会计委托工作推进会上分发280份给与会人员。
2.完成全市村级会计委托调研,起草了*市村级会计委托动员会李副书记的讲话稿,对相关配套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3.组织召开全市村级会计委托工作推进会,编印了交流单位海口镇的资料汇编、彩色宣传册和汇报材料幻灯片的制作,起草了李喜副市长、郭焕波局长的讲话稿,参会人员154人。
4.对云南省用友政务软件公司就村级会计委托电算化软件的编写提出意见和建议。
5.处理市长热线转来反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作为的件。
6.提出《*市部分县政府所在地乡镇撤并中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意见》。
7.代市农业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并下发实施。
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
1.全部完成08年1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及工作总结。
2.组织市县两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员6人参部级培训。
3.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挂牌情况统计,并上报省厅。
4.参与市民盟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
5.组织征订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辅导读146本。
6.答复市政协转来政协委员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提案一件。
7.收集对《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现在对意见进行梳理,修改后再次上报市政府审批。
六、数字乡村工程建设情况
1.完成市级网页的栏目更新,共更新250余条信息和10张图片。
2.对2009年数字乡村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目前各县(市)区、乡具体执行中。
3.按半月一次和一月一次上报省农村和农业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
4.将农经工作的有关要求、情况和通知等8条信息在数字乡村平台上。
5.组织上报省级数字乡村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市农业局、安宁市农业局获得省级先进集体奖励,5人获得先进个人奖励。奖励数量在全省排第二位。
七、农经统计
1.完成审核、汇总、上报全市*年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年报,撰写了分析,并印制成册报送36个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使用。
2.召开全市农农经统计东川会议,全面部署研究入户调查及其他农经统计工作。
3.完成一季度780户农村入户调查汇总工作,二季度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4.按照省农业厅要求上报了农业领域非法集资统计情况。
5.及时完成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月报统计、上报和分析工作。
6.对农业部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年报改革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7.协助农经处完成*市农民收入增收实施意见。
八、省农业厅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08年省级财政扶持项目实施情况统计及绩效评价工作。
2.完成09年省级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筛选上报工作,共上报24家,现正等省审批。
3.开展对08年4个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4.做好项目的立项和储备工作。
九、招商引资
发动全站职工学习有关招商引资的政策,积极寻找项目对象,只要是存在1%的可能,我们都要用100%的努力去争取,因我站无有利条件,加之人手少、工作量大,只能依靠全站职工的潜能去挖掘,去争取,到目前为止已与三家单位进行过洽谈,预计引资额460万元,协助农科院招商引资任务,现在尚没有确定的项目。
十、其他
1.完成市委办公厅《关于报送*市加快社会保障支撑体系建设调研专题报告的通知》要求的撰写*市农业保险体系建设的报告。
2.组织参与*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检查。
3.协助农经处根据市政协《关于对我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问题开展收集社情民意和调研的通知》完成了调研报告。
4.根据市农业局通知要求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农民负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
5.根据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组织全站职工参加了知识竞赛及节能产品使用推介。
6.专题报送了*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乡村债务化解及村级村务管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数字乡村工程和关于推进滇池流域城乡一体化中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创新,探索农村村级集体资产(包括土地)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行折股量化、股随人走,割断农村户口与农村资产权益分配联系,拓展农民离土离乡发展的空间,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积聚的情况。
7.对云南省农业志农经篇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基本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代管。初步完成了“组账村乡监督”工作,目前全乡54个村小组已有32个村组资金纳入了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户。
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截止目前,各村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并建立“三资”台账。
二、具体措施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成效
1、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2、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4、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由于**一直在企业工作,无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在业务能力上完全算得上是一个新手,但是他能够静下心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刻苦钻研各类审计法规法条,向有经验的同事虚心请教,能够快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较好的完成各项审计项目。
一、工作上积极主动
**同志6-**期间按照领导的安排,加入行政事业经贸科参与招商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在科长的**指导下,学习行政事**位经费收入支出方面的管理规定(包含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津补贴、工会经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学习了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掌握到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是“经济责任”,能够将学到的财经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理清工作思路,按照项目的工作进度较好的梳理了区招商局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业务,对照学习的政策知识找出相关问题点,完成相关问题点的审计底稿。
同志7月中旬**领导安排,参与组第二小组对全市部门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虽然他无相关巡察工作经验,但是他能够按照领导的工作安排,接下任务,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做好了各项本职工作,工作期间作风优良,遵守各项巡察纪律,获得了小组组长及同事们的肯定。同时,他在开展巡察的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习,虚心求教,利用业务时间给自己充电,学习省市巡察文件要求及巡察重点,掌握巡察过程中沟通技巧,了解被巡察单位的财务收支、财政收支及其他工程建设活动,在李长江主任的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本次巡察工作。
同志9月之后按照**的安排,参与区委巡察办第一**组对办事处及社区(村)开展巡察工作,此次任务时间紧,工作量大,他能够任劳任怨接下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工作期间,利用有限的时间,学习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区农村集体财务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三资”与财务规范管理,对照政治巡察问题清单(围绕"三个聚焦"),查找村级财务收支问题,整理巡察财务问题底稿,虚心向其他同志创新的工作方法和技巧,补足自己的短板。
1.1会计的行为被少数人操控,会计信息不够透明化农村的管理结构由于不健全不完善,使得村民的理财小组并未发挥作用,村级管理者将村里的经济大权和决策权构成了垄断局面,使得信息流通不对称。对于财务的使用情况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行为被少数的干部控制着,使会计信息严重缺乏透明度,这对基层民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1.2会计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效益有待加强村级的会计人员多数是本村的村民,没有经过正规的会计管理的专业培训。而且他们还负责本村的农业生产,自己也参加劳动,其主要职责是收集原始凭证,扮演民委员会与村级会计委托机构之间联络员的角色。即便是有了外聘的专业人员,也多属于兼职的状况,很少参与重大经济决策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新形势下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管理的对策
2.1完善村级会计委托机制体系,逐步规范会计行为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机制是规范会计行为的重要举措之一,村级会计机构应该遵循相关的制度规章,按照规定行事,强化村级机构的工作范围。不断强化村级财务收支管理的力度,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落实,不断推进村级会计委托工作的有序发展,并及时向委托方提供财务会计信息,做好相应的财务会计的专业培训工作。
2.2完善民主理财体制机制村级会计委托尽管是签订代管协议,采用资金和核算的双重代管。但这一制度并没有从实质上对村级财务收支管理这种模式进行改变。故此,为了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理财的作用,应该实行村民理财小组一年轮换一次的规定,同时村级管理干部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其次是坚决实行村民大会民主议事回避的制度;最后村里的重大事件的决策都要知晓所有村民共同决定并最终形成书面决议,同时村级会计委托机构对于支出的申请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要一律拒绝。
2.3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加强会计内部控制体制的构建和运行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根据实际的情况设置委托的服务工作流程,并做到责权明晰;二是机构要对内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填制与审核等都要明确,并严格执行落实到岗位;三是村民委员会要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四是要定期对村级固定财产进行清查,同时会计委托一方并派人参加,要完善资产变动情况的登记管理。五是要建立高效的会计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六是会计委托机构做好监督工作的执行工作,对于财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应该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针对性的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2.4引入社会审计监督机制,促进会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全面开展村级会计委托工作的同时,要不断的引入社会各方的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的整合优势,从而有效的推动农村会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改善和持续的发展。这种监督包括上级的监督、同行业的监督、所在机构和部门的监督、人们群众的监督等多方主体的监督,以便更好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3结束语
关键词:乡村旅游;土地;精细化管理
引言
十三五规划期间,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逐渐成熟,海南省各个市县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各自开展着具有独特风味的乡村旅游项目。乡村旅游发展,一方面提高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促使农村土地朝着多元化利用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从而提高了农民的收入,释放有效需求。
1文献综述
集体土地流转的过程,是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国内相关学者研究了农民的经济状况以及流转过程中的收益分配比率等问题(卢吉勇等,2002)[1],提出了促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快速交易的模式和收益分配基本原则(袁开春,2008)[2]。从多个角度,对农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交易利润分配等进行了调查与研究(李力行,2012)[3],结合乡村旅游的经济要素,分析刺激乡村旅游经济快速增长的各个要素以及其所占比率(左冰,2011)[4],提出影响乡村旅游的主要因素有观念、规划以及人才等(唐召英等,2007)[5]。此外,有国外学者认为社会文化利益等对乡村旅游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Choietal,2006)[6]。本文尝试从规范管理的角度,对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用地问题及管理措施进行研究分析,明确了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用地的治理方法及程序,有助于海南省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土地流转政策得以完善。
2海南省乡村旅游用地利用存在问题
2.1规避审批、违法占地
乡村旅游项目为农民增收开辟了一条新途径。由于村民对于乡村旅游的认识不足,从而造成了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再加上部分经营者及旅游者缺乏责任心,乱排污水以及乱倒垃圾,这些垃圾都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污水得不到充分的净化处理,造成对土壤和地表水体的污染;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村民的传统民居逐渐向经济房、酒吧、餐馆、宾馆等等现代化建筑设施转变,严重破坏了乡村特有的乡土气息。
2.2破坏农田,影响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从2012年海南省土地执法调查的情况来看,全省只有17家农家乐项目经国土部门批准。根据海南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对69家农家乐项目的统计,平均用地硬化率为11.4%,虽然不高,但未经批准硬化农用地成为一种土地违法行为,是一个土地监管的重点。关于水产养殖方面的乡村旅游项目,由于需要挖塘养殖,导致地面耕作层遭到严重的破坏,并且破坏之后将难以复垦,从而直接造成耕地总量大量的减少。
2.3鱼龙混杂,扰乱土地市场秩序
近年来,出现了以低价圈占土地为目的,打着建设“体育休闲产业”“观光农业”“生态恢复”“设施农业”以及“农家乐”的旗号,采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大量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项目的发展。乡村旅游目前的政策环境仍有待改进,对于土地利用、公共交通、财政金融支持等部分还需要改进成为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如果仅仅依靠企业的发展,后期将导致心有余而力不足。
2.4压低补偿,损害被占地农民利益
乡村旅游是土地流转后获取高收益的一个主要途径。流转后的土地大多发展高附加值农业,而用于种植粮作物的几乎很少。由于外来的旅游经营与管理企业流入大量的资金,使得农民的收益空间大大减少。另外,其补偿的租金没有考虑到土地质量持续性投入的损失。经济条件相对较不景气的农民,只能通过流转土地得到一定的补偿金。这增加了农户之间的贫富差距,形成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由此引发的群访、集中量增加。
3海南省乡村旅游用地利用问题分析
3.1用地需求扩张与耕地保护相矛盾
目前各个市县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并未与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旅游建设项目并未归入对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其发展空间几乎很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规定的规划期限分别为15年和20年。因此很难定位旅游发展过程中的用地范围,耕地容易遭到破坏。在用地指标紧缺的情况下,乡村旅游项目用于建设的用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村旅游经营规模的扩大。
3.2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
乡村旅游项目在土地使用方面仍有不足,由于各方面利益的驱使。许多违法用地现象仍然存在。乡村旅游项目如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获得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则会产生巨大的价格成本差。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希望通过出租土地获取的租金,为村里增加一些收益,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农业收益较于其他收益较低,农民放弃土地后仍然能够通过雇员等的方式继续经营土地,这对农户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
3.3法律法规和制度上的缺失
目前,针对乡村旅游项目的规章、制度、文件较缺乏:旅游产业没有单独的用地门类,海南各市县在实际工作中基本按经营性用地出让;很多地区并未明确基准地价,当采取出让的方式流转土地时,大多参照商服用地的地价标准,造成旅游业用地出让价格偏高;旅游用地规模和标准控制未完善,对旅游业的监管不到位;法律上并不允许农民以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从事乡村旅游,并且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完善。
3.4管理不规范
乡村旅游项目关联国土、旅游、工商等多个部门,由于很多部门推广的项目成了土地主管部门检测出来的违法项目,执法过程中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阻力。部门对农业项目未经严格的研究和论证导致乡村旅游业发展管理不到位,各个乡镇不经规划杂乱无章的搞建设,导致了管理难度的增加。基层国土所建设不健全,执法监察力量和巡查体系不完善,信息的不畅通造成了管理的相对滞后。
4海南省乡村旅游用地精细化管理解决对策
4.1完善政策管理
应该明确旅游用地规模,增设旅游产业用地,并将其继续划分为旅游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将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进行区分管理。若是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用地,进行用地审批时,可以采取只租不征、既征又转、只征不转、只转不征等方式进行处理土地。积极引导企业建设和农民建房在选址用地时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要依法指导督促其履行用地报批手续。
4.2规范管理流程,强化规划管控作用
全面追踪土地利用调查情况,积极开展项目用地的审查,采取季报和月报的方式向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开发进展情况,主动预防土地闲置情形发生。农业部门应核定所需的管理用房占地面积及布局,报国土、规划部门审批相关用地及建筑手续,促进项目建设依法、健康、有序开展。在今后的工作安排上,县政府应当在协调各部门、各规划时,明确管理责任和分工,确定准确且有效的指标安排。
4.3完善乡村旅游用地流转及退出管理机制
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引导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村民集体与开发商、银行之间的流转。严格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土地,需要政府以及农民积极参与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监管。对于非法和违法用地者应加大处理力度。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监管对于高效合理的管制有重要的作用。
4.4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乡村旅游项目的实施可能涉及到村庄的整治,实施过程中对农民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数量等测算及操作需在全面查清村庄土地面积、权属、地类、人口、户数、房屋结构等现状工作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因此,建议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通过将权能细分、权责明确来保障农民基本的土地权益。通过对散村散户迁并和其他整治措施,建设新型的农村聚落,促使村庄规模化、合理化、一体化。
参考文献:
[1]卢吉勇,陈利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主体与收益分配[J].中国土地,2002(5):20-21.
[2]袁开春.三峡库区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研究[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4):40-42.
[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综合课题组,李力行.合法转让权是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基础———成都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调查研究[J].国际经济评论,2012(2):7-8,127-139.
[4]左冰.中国旅游经济增长因素及其贡献度分析[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1(10):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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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hoiHC,SirakayaE.Sustainabilityindicatorsformanaging-communitytourism[J].TourismManagement,2006,27(6):1274-1289.
[7]卢小丽,成宇行,王立伟.国内外乡村旅游研究热点———近20年文献回顾[J].资源科学,2014(1):20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