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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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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

第1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范文

一、奖励范围

在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党和国家关于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重点向基层一线以及各级事业单位派驻贫困村扶贫的工作人员和集体倾斜,向脱贫成效明显的地区倾斜。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从严掌握。对于2019年获得全省脱贫攻坚专项奖励人员和集体不再重复奖励,已经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奖励。

二、依规实施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开展专项奖励工作。坚持把推进脱贫攻坚的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且不低于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标准,做到宁缺毋滥、优中选优。

(一)奖励基本条件和种类

在执行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给予嘉奖;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记功;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记大功。

(二)奖励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本次专项奖励拟授予个人嘉奖80名、集体嘉奖2个、个人记功2名、集体记功1个。记大功人员不设定具体名额,按照严格评选的原则,根据各地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推荐情况,经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审定后,单独向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推荐。

个人嘉奖82名(含经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审定后,授予个人记功2名),其中,市直部门(单位)10名、区8名、江源区10名、临江市10名、靖宇县17名、抚松县10名、长白县17名。各地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共推荐嘉奖集体7个(经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择优审定后,确定嘉奖集体2个、记功集体1个),其中,每个县(市、区)1个,市直部门(单位)合计1个。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类奖励评选推荐名额均为上限名额,各地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根据符合条件人员或集体的实际情况,可以少推荐或者不推荐。

(三)奖励权限

1.嘉奖。市直事业单位个人、集体嘉奖和县(市、区)集体嘉奖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县(市、区)事业单位个人嘉奖报县(市、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

2.记功。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

3.记大功。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

三、奖励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提出建议名单并逐级上报、奖励决定单位审批、公示、作出奖励决定并公布等程序进行,确保每名推荐人选经得起检验,确保专项奖励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具体程序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以下简称《奖励规定》)第十二条相关程序进行。

(一)嘉奖。从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个层面分别组织评选。

1.市直单位嘉奖:市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奖励基本条件和奖励程序向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自主推荐(推荐名额整体计算)嘉奖人员和集体,由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提名组成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选委员会”),在确定的个人和集体嘉奖名额内,评选出市直单位嘉奖人员和集体建议名单,提交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审定。

2.各县(市、区)嘉奖:各县(市、区)要成立当地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当地专项奖励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向当地专项奖励领导小组自主推荐(推荐名额整体计算)嘉奖人员和集体,个人嘉奖由各县(市、区)专项奖励领导小组提名组成当地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当地评选委员会”),在确定的奖励名额内,评选出各县(市、区)嘉奖人员建议名单,提交当地专项奖励领导小组审定;集体嘉奖由当地评选委员会在确定的推荐名额内,评选出各县(市、区)向上推荐集体嘉奖候选名单,由当地专项奖励领导小组提交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审定。

(二)记功。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从拟嘉奖个人和集体中推荐拟记功个人和集体。根据推荐的拟记功个人和集体情况,按照差额评选办法,经市评选委员会评定,并提交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记功人员2名、记功集体1个。

(三)记大功。根据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推荐情况,经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审定后,单独向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推荐。

所有事业单位人员,均按当前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参加推荐和评选,有关工作情况由相关单位协助提供。在嘉奖候选人中被评为记功或者记大功的人员,不再重复嘉奖。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奖励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扶贫办成立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专项奖励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具体负责专项奖励评选推荐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见附件2。

各县(市、区)要成立当地专项奖励领导小组,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要成立专项奖励评选推荐工作机构,切实做好本地、本部门(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五、奖励方式

(一)作出奖励决定。市直事业单位获得个人嘉奖、全市各级事业单位获得集体嘉奖、个人记功、集体记功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统一作出奖励决定。各县(市、区)获得个人嘉奖的由当地组织部、人社局、扶贫办统一作出奖励决定。

(二)颁发奖励证书(奖牌)。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颁发奖励证书。获得记功、记大功的,同时对个人颁发奖章、对集体颁发奖牌。

(三)发放一次性奖金。对获得嘉奖、记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金。具体标准为:嘉奖1500元,记功5000元,记大功10000元。获得奖励人员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奖励规定》要求,所需奖金通过相关单位现有经费渠道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

六、时间安排

(一)2020年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完成拟嘉奖和记功对象的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市直各部门将《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嘉奖人员和集体建议名单》(附件3)及拟推荐嘉奖人员和集体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800字以内)各1份和《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功人员和集体候选名单》(附件4)及拟推荐记功人员和集体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800字以内)各1份,报送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县(市、区)人社局将《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嘉奖人员和集体建议名单》(附件3)中集体嘉奖建议名单部分及拟推荐嘉奖集体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800字以内)各1份和《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功人员和集体候选名单》(附件4)及拟推荐记功人员和集体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800字以内)各1份报送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20年10月21日前,各县(市、区)汇总奖励情况,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情况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以及专项奖励情况报送市专项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立即部署启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在评选过程中要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在10月17日前后集中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宣传记功人员和集体先进事迹,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宣传嘉奖以上人员和集体先进事迹。

第2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让困难群众彻底摆脱贫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责任不变。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头等大事和中心任务,持续落实好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巩固已脱贫成果,建立巩固脱贫的长效机制,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坚持政策不变。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对自身发展能力弱、年老体弱多病的从稳定产业、稳定就业、稳定保障等方面解决问题;加大政策兜底,予以重点倾斜、重点帮扶、重点突破。确保脱贫退出稳定和持续性。

(三)坚持帮扶不变。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按照原定计划继续开展好帮扶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连续性,持续加大对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支持力度,确保驻村干部扎实驻村。

(四)坚持监管不变。继续落实好驻村工作队与单位脱钩有关规定,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退出成果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主要工作

(一)持续做好包保部门包村工作

一是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政策方针。组织单位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到包保村广泛宣传、耐心解答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扶贫开发政策,将政策准确、及时传达到群众中,特别是贫困群众中去,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持续加大帮扶工作力度。结合嘎海村实际,加大帮扶工作资金投入,2020年拟投入资金1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开展村屯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屯道路、走访慰问、送温暖等工作。同时,发挥经开区自身优势,协调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嘎海村扶贫工作,协调对接符合嘎海村村情特点的产业项目。积极与益健米业、好雨现代农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沟通,对嘎海村农副产品进行收购,对庭院经济产品、第一书记代言产品进行重点采购。

三是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党工委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包保帮扶工作,主要领导每季度要听取驻村干部工作情况汇报,并与驻村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主要领导、分管包村领导每月至少到村一次,统筹协调村上脱贫攻坚工作,及时了解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组织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根据嘎海村实际情况,帮助其因地制宜、科学地制定脱贫后的发展规划,实施好年度帮扶计划。

(二)加强干部包保帮扶工作

一要加强沟通联系。按照包保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要求,加强和贫困户的联系,要与包保户开展“结亲式”包保帮扶,全年入户10次以上,每月至少联系1次。

二要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因户制定帮扶计划,在做好表册完善、政策宣传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庭院经济发展、围墙修建、卫生清洁、家居设施完善工作,做到勤走动、常联系、办实事。

三要真帮实助解难题。包保干部要根据贫困户意愿,积极为贫困户谋划项目、发展庭院经济,帮助其发展生产,有劳动能力要帮助其协调灵活就业,对贫困户所面临的急、难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要现场解决,现场解决不掉的,要做好记录,向分管扶贫工作领导汇报协调解决。争取多渠道帮扶举措,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不返贫。

四、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所有驻村干部、包保责任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明确责任,主动对接,认真做好帮扶工作,真正把包保帮扶工作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第3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范文

一、在政策文件出台方面

我区出台了《市区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对消费扶贫工作进行了目标设定,通过组织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协作方面和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供销关系,力争销售贫困村农副产品10万元以上。我区结合市发改委出台的《市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我区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消费扶贫工作。

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我区积极响应发展“市集经济”号召,举办了“促脱贫攻坚、建美丽庭院”和“城乡接力,助农地摊大集”等丰富多彩的特色农副产品销售活动,拉动了区疫情后的经济发展。

我们分别在两个贫困村开展的“促脱贫攻坚、建美丽庭院”活动,通过区委书记带头扫货、网红直播秒杀等方式,线上线下累计销售农副产品12万余元。在区政府门前开展了两期“城乡接力,助农地摊大集”活动,销售额达到35万元以上。

9月份我区在朝鲜族民俗村开展了“消费扶贫月”暨“丰收大集”活动,主要售卖贫困户种植的蔬菜水果,低保户养殖的土鸡蛋等农副产品,边缘户上山采集的蘑菇、野生猕猴桃,更有涉贫合作社及企业所生产的蜂蜜、沙棘饮品、月饼、酱菜等特色优质农产品供市民选择。各路网红主播也来到现场开启直播,通过线上优势,集中展示区产品特色,带动优质农副产品及旅游商品拓宽销路,销售额达10万元。

从六月份中旬开始至九月份,全区共有十二个镇街参与主场销售,共有商户400余户携带别具特色的农产品及农副产品销售商品,销售总额达140万余元。

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了贫困村贫困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服务变劳务,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促进贫困村生产好产品、打造硬品牌、对接大市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活动中我们发现,我区贫困人口相对年龄较大,生产的农作物主要以玉米为主,其他农副产品产量较少。在贫困村开展的活动消费主体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两个贫困村离市区较远。产品种类多以鸡鸭鱼为主,品种单一。同时因位置偏远,致使部分扶贫农产品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环节成本过高,存在优质不优价的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当前工作来看,我区已初步完成年初设定的工作目标。下一步,我区将结合“扶贫日”“第一书记代言”等相关活动,不断宣传推广贫困地区农产品。继续组织开展“城乡接力,助农地摊大集”活动,扩大消费主体,提高全区人民消费扶贫意识。

第4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范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1.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策宣讲、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和时代意义,坚持以上率下、联系实际学,真正把学习当做工作开展的第一道工序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2.指导工作落实。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面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坚持不懈抓好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加强动态监测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采取差异化帮扶措施,努力降低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影响,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确保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全面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3.完成剩余人口脱贫。聚焦613户1645名剩余人口脱贫,摸清底数,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低保兜底保障,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

4.继续坚持“四个不摘”。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切实防松劲、防懈怠。持续强化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和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精准施策,开展精准帮扶,切实做到精力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

5.防范返贫和新增贫困。进一步巩固60个贫困村出列成果,确保87135名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对前期摸底的1373名脱贫监测户和3184名边缘户,及时提供精细帮扶,防范返贫和新增贫困。继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非贫困村和边缘户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6.努力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积极开展肺炎疫情防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作用,开展宣传引导、生产指导、帮扶督导和民意疏导工作,摸清底数,分类开展精准帮扶,解决好贫困群众外出务工、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扶贫项目复产复工等问题,切实将疫情对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影响因素降到最低。

三、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

7.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围绕实现“三保障”、落实“三精准”、抓好“三落实”,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全面排查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在6月底之前切实整改到位。

8.开展“动态清零”工作。狠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应补尽补”。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常态化机制,实行“应改尽改”。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建后管养。3月底前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再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全力补缺补差。6月底前,全面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新增问题。

四、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9.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目标,继续对8个深度贫困村在政策、资金上予以重点倾斜,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力度,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

10.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对剩余贫困人口较多的5个乡镇及贫困发生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倍以上的14个村进行挂牌督战,督促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帮助解决问题。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动态清零、扶贫小额信贷清收等重点工作挂牌督战,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研判形势,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

五、精准落实帮扶举措

11.持续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继续深化“四带一自”“三有一网”扶贫模式,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结合疫情防治工作,推动各乡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带贫机制。大力解决产业扶贫中出现的滞销等各类影响稳定脱贫的问题。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确保村集体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费用等必要支出后80%用于贫困人口,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继续实施电商扶贫和旅游扶贫。

12.持续推进就业扶贫。继续深化“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程,降低疫情对贫困户家庭工资性收入的影响。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力度,巩固就业扶贫成果。加强扶贫车间建设,提升带贫能力,给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优先使用贫困家庭劳动力,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稳定就业。开发并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

13.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对贫困群众因疫情影响的春季生产和后期恢复生产资金需求,做到“能贷尽贷”,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加大“户贷企用”清收力度,做好实时跟踪监测,继续执行提醒、通报、预警、约谈、司法到期回收等机制,确保完成3.66亿元到期贷款回收任务,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防范。

14.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的原则,深入实施产业带动、就业扶持、“两基”提升、社区融入“四大工程”,增强搬迁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目标。

15.扎实推进资产收益扶贫。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和“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协调相关部门有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折股量化和收益分配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倾斜。指导乡镇、村结合实际,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带动贫困户增收。

16.深入实施消费扶贫。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试点先行县为契机,以消费扶贫为抓手,以拓展贫困户增收为目的,积极创新扶贫方式。持续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进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八进”行动,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多措并举解决好产业扶贫中的“卖难”问题。积极争取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公民个人等参与消费扶贫。

六、加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弱项

17.扎实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300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计划任务。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剩余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不落一人”。持续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电网“卡脖子”问题。重点做好水电供区电网改造,提升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光纤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夯实农村信息基础设施。

18.扎实补齐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医疗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19.扎实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五清一改”和“四净两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改善村容村貌。启动实施2020年度省市中心村规划建设,继续抓好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创建。

七、提升脱贫攻坚管理水平

20.持续深化综合问题整改。继续推行“清单管理、专班督战、四季攻势、闭环调度”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扎实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坚持全面排查、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21.继续完善建档立卡工作。按照省扶贫办统一部署安排,及时开展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清洗工作。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比对与分析。开展数据摸排,提高数据质量,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做好贫困监测和建档立卡两套数据的衔接。

22.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掌握资金安排、拨付、支付进度。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压实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绩效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多措并举推动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23.强化扶贫项目规范管理。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围绕“补短板、强基础”,加大对产业就业补贴、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项目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全面落实扶贫项目运维管护机制,完善扶贫资产登记制度,突出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持续发挥扶贫功效。

24.扎实开展普查试点和全面普查工作。积极开展全省脱贫攻坚普查试点工作,对先行试点的3个乡镇6个村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为完善省普查方案提出建议。认真细致做好全市普查工作,摸清贫困现状,精准掌握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全面普查。

八、加大精准帮扶工作力度

25.做好精准帮扶工作。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力度。继续做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防疫期间,帮扶责任人要适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和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精准帮扶,因村因户因人制定并落实好“一村一计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扎实做好县域结对帮扶,进一步加强与贵池区和桐城市对接合作,推动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地生根。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继续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推动需求对接,助力脱贫攻坚。

九、强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

26.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工作总结。县级重点总结以脱贫攻坚统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来的巨大变化、历史成就、经验启示等。乡镇重点总结具有特殊性、典型性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等。村级重点总结产业发展、村容村貌、治理能力、内生动力等方面的显著变化和经验启示等。做好2014年以来脱贫攻坚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启动“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弘扬正能量,讲好故事,展现我市良好形象,表彰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参加“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

十、进一步强化攻坚责任

27.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乡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坚持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问题和挂牌督战相结合,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社区)、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各级干部的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8.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市本级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确保清理回收存量资金可统筹部分的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抓好涉农资金整合。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支持。

第5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范文

根据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xx镇党委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瓶颈进行了集中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xx镇是全国重点镇,因西泇河在此而得名。Xx镇是兰陵县的缩影,有菜区、有山区、有矿区、有库区,素有鲁南小泰山的文峰山、国家大二型水库会宝湖坐落境内,推行初税亩的季文子终老葬于文峰山,耳熟能详的荀子劝学篇源于文峰山,红色革命文化底蕴深厚。xx镇位于兰陵县城西15公里处,东依临沂,西临枣庄,北靠沂蒙山区,南面苏鲁平原,4万亩山场,5万亩耕地,总面积79.16平方公里,辖23个行政村,63个自然村,总人口57120人,总户数15200户。206国道穿境东西,岳下公路贯穿南北,岚曹高速、临枣铁路同经境内,交通便利,位置优越。

近年来,xx镇党委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部署,坚定不移地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艰巨的使命、最紧迫的工作,举全镇之力、集各方之智,坚持思想向扶贫看齐,政策向扶贫倾斜,资金向扶贫聚焦,力量向扶贫集中,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718户3055人,2018年脱贫55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瓶颈

通过近年扎实有效的工作,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瓶颈制约着脱贫攻坚进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础条件制约突出,地块狭小,无法进行规模化、机械化的田间生产耕作,低效率的农业生产方式将农村劳动力束缚在土地之上,使得种植业产出的效益较低,养殖业无法形成规模,造成农民收入难、收入低。

二是贫困群众思想意识落后、思想观念陈旧,受教育程度较低,文化素质不高,脱贫致富的思路不宽,技能培训覆盖率不高,劳动者缺乏就业技能,缺少干事创业的本领,“等、靠、要”思想严重,群众依靠自身劳动获得稳定收入实现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不强。

三是人均占有耕地少,适宜耕种面积较少,耕地总体质量差,中低产田占比较大;且土地基本都是旱地,给水能力弱,无法实现灌溉,农民自身种植比较困难,同时又难以流转,在这些土地上种植投入大、收入少,因此靠天吃饭成为主要现状。

四是农业产业结构仍较单一,农业发展仍以传统农业为主,现代农业所占比重小,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以及蔬菜,原料综合利用率不高,且缺乏深加工企业的支撑,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没有形成规模,且经营管理粗放,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

三、做好新形势下脱贫攻坚工作的对策建议

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到2020年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省、市、县的脱贫计划,坚持把全面小康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扶贫攻坚作为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把精准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强化责任和担当,以精准的视角、精准的思维、精准的措施推进脱贫攻坚,努力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全力打好新一轮脱贫攻坚战。

在具体工作中,全力做到“四个提升”。

一是突出智力扶贫,开展技能培训,在能力素质提高上有新提升。将为贫困户输血与激活自身造血功能相结合,切切实实扶起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志”与“智”,进而激发他们脱贫致富的决心和意志。一是强化思想教育,着力解决因懒致贫、坐吃山空、“等靠要”思想问题;大力宣传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典型人物,形成良好的示范和带头效应,正面引导贫困群众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加大对缺乏技能群众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暖棚养殖、温室蔬菜、苗木栽培等农村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造血”功能。积极宣传脱贫攻坚扶持政策,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零距离解疑释惑,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不断摈弃“等靠要”思想,增强自我发展信心,通过自己的努力苦干脱贫、勤劳致富,使脱贫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在产业扶贫上有新提升。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布局。依托山区林地等地域特点,科学规划发展规模养殖场、林下特色养殖,大力发展蔬菜、花卉苗木、畜牧、杂粮种植等产业,并将规划落实到相关社区、村。不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扩大高产优产作物和高效经济作物比重,不断提高粮食产量和效益,走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路线。二是立足比较优势,打造特色品牌。充分挖掘我镇的特色优势,加快特色品牌培育,把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精品,加快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质量标准认证和有机、绿色、无公害认证,着力提升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对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土地、税收、资金等政策优惠,对农户发展规模种养实行补贴、提供贴息贷款或“以奖代补”,集中财力、物力保障农业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合作组织,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四是打造特色小镇、发展观光农业,在推动全域旅游规模发展上有新提升。依靠现有的风景、农业资源以满足休闲观光旅游需求为导向,以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为目标,将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农业发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对废弃农田、林地、荒地、荒山等进行开发整理,盘活集体存量土地,鼓励和支持各贫困村通过农村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民营资本通过股份、合作、独资等形式参与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在现有观光农业的基础上,精心包装、策划一批特色鲜明的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发展一批主题突出、设施配套、科技含量高的品牌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带动全镇休闲观光农业向集约型、规模化方向发展。

第6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范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XX镇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及对策建议向大家作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村容村貌上,由于客观上季节性的原因,再加上镇村干部监管不力,一些村出现马铃薯渣随处乱倒和污水横流的现象,村内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时有反弹;个别贫困户院内垃圾清理不够及时,残垣断壁清除不够彻底,“视觉贫困”的现象还客观存在。

(二)在资料台账上,一些村对“两类户”的重视程度不够,再加上缺乏统一规范的指导,“两类户”的户内资料和精准帮扶资料比较单一、不够统一;另外,由于镇上非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大,且没有帮扶工作队,资料台账和贫困村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在村集体经济收入上,大多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都十分单一,只有扶贫双助贷资金的占用费,2021年双助贷资金将全部回收上解,占用费必将进一步减少,村集体经济收入下降的风险十分大。

(四)在政策宣传上,一是由于医保等政策时有变化,二是帮扶干部宣传工作不经常不深入,三是贫困户青壮劳力外出务工不常在的原因,导致一些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的掌握还不全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对策建议

(一)对“视觉贫困”的问题,镇上将加大村容村貌工作的整治力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觉意识和环保意识;另一方面加强监管力度,由镇上组成环境卫生督查组,对各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随机督查,定期排名通报。

(二)对资料台账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一是积极和县扶贫办做好业务衔接,对“两类户”的资料台账做进一步的详细规范,并及时指导各村完善;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以查促改。镇上将组织力量对各村的软件资料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有效提高全镇资料台账的质量。三是建议县上给各乡镇派驻档案资料整理指导员,全程指导档案整理,确保村户档案整理工作一步到位。

第7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范文

(2018年1月)

**镇现辖26个行政村,66个自然村,共7489户31306人,耕地面积5.3万亩,支柱产业为林果、劳务、商贸,是供应市区的“果盘子”和“菜篮子”,也是我市西城区建设的主战场,2016年我镇有贫困人口330户1466人,贫困人口分布在*、*、*、*等14个行政村,*村是我镇的一个深度贫困村。

一、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成效

2017年我镇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来抓,紧盯全面小康目标和贫困人口,积极抓好省上“1+17”方案和市、区“1+18”方案的落实,着力在攻坚精准扶贫上下功夫,在巩固脱贫成果上求突破。并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清单式管理模式,对照年度考核项目,全力抓好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全年实现稳定脱贫62户269人。完成D级危房改造56户,其中贫困户2户。累计发放互助资金及“双助贷”资金680余万元。积极争取扶贫项目,投资42万元建设庞*村巷道硬化4250㎡,文化广场硬化1000㎡;投资41.59万元,建设*村巷道硬化2668㎡,道路硬化0.45km;投资175.36万元,建设*村道路硬化0.46km(配套5孔过水路面1处,修筑3米高挡土墙180米和0.36km的边沟1处),巷道硬化10785平方米,4米高梯形断面堤防180米;投资81.42万元,建设*村巷道硬化6326㎡,文化广场硬化1700㎡,过水路面1处;投资196万元,建设*村巷道硬化14010㎡,道路硬化2.4km;投资6.4万元,建设席范村文化广场800㎡;投资82.75万元,建设*村巷道硬化8844㎡,文化广场硬化1500㎡;投资90.62万元,建设*村巷道硬化1065㎡,梯形排洪渠448米,2.5米高堤防100米,矩形渠道1640米。

二、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部署

一是抓责任落实。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来抓,严格落实“3342”责任体系,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镇长黄永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14村精准扶贫业务指导和协调保障工作。并在具体工作落实上,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查推动,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包抓落实,镇村两级干部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白+黑”、“五+二”的工作作风,凝心聚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

二是抓业务培训。精准扶贫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涉及行业和部门多,是一项非常具体系统的工作。为此,我镇把贯彻落实区上会议精神,做好扶贫攻坚主力军的学习培训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今年共召开镇村干部会议16次,业务骨干培训会议15次,要求干部政策吃不透不填报,疑点不解决不填报,户里情况不明不填报,做到工作忙而不乱,抓主抓重,有序推进,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是抓安排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区精准扶贫工作精神,及时组织召开镇党委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工作。并结合省委、省政府“1+17”精准扶贫方案和市、区“1+18”精准扶贫方案,制定了***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了4名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干部专门负责精准扶贫业务承办和指导等工作。

(二)紧扣任务,聚焦重点,夯实基础

一是做好贫困人口的脱贫退出验收工作。依据国家扶贫标准和省、市、区贫困户建档立卡有关要求,严格按照“12345”贫困人口进出识别程序,组织人员入户核查农户收支情况,详细了解农户家庭基本情况,严格对照贫困户退出验收的“两不愁、三保障”等11项指标脱贫指标。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等程序确定62户269人为2017年脱贫户。

二是紧盯全国扶贫开发业务子系统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全国扶贫开发业务子系统建设有关要求,抽调了15名计算机操作熟练、责任心较强的干部配合驻村干部,腾出15台电脑集中对全国扶贫开发业务子系统所有数据进行了数据核对和清洗,保证了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真实性。

三是充分发挥干部帮联作用。联系帮扶我镇贫困户有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3个单位的241名干部联系帮扶*等14个村的408户贫困户。241名帮扶干部累计入户3000人次,宣讲政策3000次,组织开展义诊活动3次,组织劳务培训300多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0多件,解决急事难事80多件,帮办好事实事150多件。

(三) 强化支撑,扎实推进,确保成效

一是富民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产业及资源优势,按照“四产齐抓、果业当家”的原则,统筹发展果品、蔬菜、畜牧、劳务四大支柱产业,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唱好“林果戏”,念好“蔬菜经”,打好“劳务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2017年完成旱作农业种植7000亩。在庙子、韦家沟等村新建果园5000亩,引进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流转土地2000亩;栽植生态林和行道树15000株。在田家庄栽植侧拍、塔柏等苗木22050株,在*栽植油松1500株。畜禽饲养量已达37.8956万头(只),新增规模养殖户(场)5个。落实防疫经费10000元,全面完成了春季、秋季防疫任务。完成劳务输转7237人,创劳务收入13000多万元。在西山坪青杏沟举办了***原生态槐花文化节暨***清寨谷生态园乡村旅游周。

二是项目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紧扣新城区建设和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加强项目争取和建设及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夯实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目前,唐家窑丁家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经建成群众全部入住。平峪特色小镇*安置区3#、4#楼正在进行主体施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3#、4#、5#、6#、7#、8#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累计完成投资8000万元。此外,2017年共争取到各类项目32个,其中扶贫项目17个,水利设施工程2个;道路维修和养护资金25万元,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500万元;民政项目2个,总投资125万元;“一事一议”项目7个,总投资300.486万元。截止2017年12月底,*道路硬化工程及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太京敬老院改造工程、*灌溉管网改造工程、*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程、*文化舞台建设工程等所有实施项目均已完工,并通过了镇上和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

三是项目保障工作成绩突出。围绕*新城规划建设,积极做好市、区重大项目协调保障工作。2017年先后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棚户区改造等多个市、区重大项目的征地和拆迁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各个项目顺利有序推进。**段共征用土地950多亩,拆除242户。市三中建设项目拆除7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拆除18户。*监狱家属区建设项目与1户企业签订了腾退赔偿协议。北山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征地275亩,拆除47户。*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征地50亩。*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完成了300亩的土地丈量。*段征用土地24.477亩。协调保障*热源厂建设铁塔49座。

四是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强化。扎实推进全域无垃圾创建和全面落后河长制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及考核、督查制度和河长名录,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先后悬挂横幅20条,设立固定宣传牌4个、印发致群众的一封信7000余份,在66个自然村张贴倡议书66张,制作河长制公示牌17块,并投放宣传车1辆,每天到各村巡回宣传。回填大小水坑砂坑40多个,投放垃圾桶150多个,动用铲车及车辆800余台次,动员发动群众5000多人次,清运各类垃圾600多吨,清理沟渠50多条40多公里,拆除违建2万平多平方米,整治藉河河道13.8公里(整治后播撒了苜蓿籽进行生态修复),整治藉河支流河道35公里。同时,组建了80人的专业保洁队伍。对位于水源地保护区的34户养殖户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搬离或关停。

五是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抓好各项惠民实事和民生实事落实,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在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统筹发展社会事业,积极实施民生工程,着力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努力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2017年共发放粮食直补238.96万元,发放退耕还林资金53.8875万元,发放天保林和公益林资金42.63万元。发放天然草原补贴3.9384万元。发放医疗救助34人次29.612万元。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讲座10期,完成健康体检3322人,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59对,登记办理全面两孩生育392例。补充镇文化站和各村农家书屋图书19953册。经清理整顿,共确定低保户375户1420人,其中一类24户54人;二类160户533人;三类191户833人。养老保险的缴费率达99%,续保率达95%,截止2017年12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有4878人,资格认证率达100%。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卡300多张,全年报销区外住院234人次,报销门诊55409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虽然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巩固脱贫成果较困难。部分贫困户发展能力不足,虽然经过政策扶持可能脱贫,但是脱贫后抗病抗灾的能力都十分弱,有的贫困户稍遇天灾人祸可能就会返贫,所以,巩固扶贫成果还是不容易。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还是比较薄弱。近些年来,我镇虽然不断加大贫困村的投入力度,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与城区相比,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看病就医、上学读书、生产生活等各方面条件差距还较大。

第8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范文

一、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基本情况

勃利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为黑龙江省8个省定贫困县之一,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全县共有10个乡镇,133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为40个,涵盖10个乡镇)。当前,勃利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6,573户,贫困人口38,117人,其中高中以上学历仅为1,783人,勃利县贫困农户口学历低,小农意识未革除,金融知识淡薄,因此集中金融资源实施脱贫攻坚,十分必要。

(一)领导组织得力

人民银行勃利县支行成立了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规划》、《2016年金融扶贫计划》,并对辖内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通过召开勃利县银行业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勃利县银行业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与扶贫办进行对接,搭建县域金融扶贫信息对接共享平台和长效机制等方式方法,引导辖内金融机构重点围绕精准脱贫攻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

(二)有效推动落实

指导农业发展银行紧紧围绕县政府重点规划项目,为地方政府提供中长期融资业务,做到精准信贷投放。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有县域城镇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计3年内投放中长期贷款7.8亿元,其中勃利县第二水厂及管网工程建设和勃利镇输水管线改造项目4,800万元已报省发行,待核准发放,为金融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

(三)加大信贷投入

指导各金融机构解放思想,拓宽扶贫视野,不仅要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做出成绩,还要千方百计扩大金融精准扶贫带动效应。2016年以来,县农联社累计发放“金土地”土地抵押贷款1,710万元,累放笔数289笔,受益农户419户,单笔最高金额20万,户均3.77万元。为使贫困农户能有足够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辖内金融机构已将集体林权、大型农机具等资产纳入抵押担保范围。截止目前,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余额为1,06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为16万元,共投放“农场+农户”小额贷款1,636万元。勃利县辖内各涉农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大额融资需求,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贫困群体的吸纳能力。将信贷资金与扶贫资金相结合,通过信贷扶持和撬动,支持贫困户带地入社、带股入企,进一步发行新型经营主体对脱贫致富的带动作用。截止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为21,432万元,较年初增加4,286万元。2016年以来,累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5,063万元,其中:专业大户累计发放贷款为10,531元,农民合作社累计发放贷款3,747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785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为贫困户脱贫致富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存在问题

(一)贫困农户文化程度低,对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认识不到位

当前勃利县贫困农户中,高中以上学历仅占4.67%,贫困农户文化程度低、现金收入少、生产力水平低下,往往金融知识匮乏,勃利县许多贫困农户对县域产业、金融、惠农政策了解甚少,不熟悉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投向,同时一些贫困农户对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贷款脱贫致富存有顾虑,影响了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进展成效。

(二)部分金融机构扶贫积极性不高,金融服务手段单一

当前勃利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只设有县级支行,未延伸到乡(镇)、村一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权限相对集中,县域分支机构信贷审批权限比较小,勃利县部分国有商业对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足,金融扶贫信贷投放的积极性较低。由于贫困农户较其他客户相比,还款能力较差,贫困农户经营不善极易导致贷款逾期,贷款风险较大,同时勃利县打多数贫困农户由于收入来源较为单一,往往选择外出务工,加大贷款回收困难,导致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进度缓慢同时,勃利县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服务手段较为单一,还主要局限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县域投资理财等中间业务开展较少,金融机构的众多金融产品在贫困地区难以得到有效推广。

(三)担保体系不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完善

尽管勃利县各金融机构在“两权”抵押、农机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等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但真正实现金融机构无抵押、无担保形式发放惠农贷款还存在诸多障碍。担保体系不完善成为一大瓶颈,加之农业是弱质产业,在抵御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方面明显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补偿势在必行。

三、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对策建议

(一)构建“银政农”合作机制,积极普惠金融知识

“银政农”合作是金融创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入的前提。强化部门协调推进,加强“银政农”合作,健全扶贫信息对接机制。针对勃利县农村地区群众金融意识薄弱、金融参与度较低的状况,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普惠金融知识宣传,建立健全普惠金融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努力实现勃利县贫困农户的金融知识脱盲,提高贫困户的金融意识以及运用金融杠杆发展经济的能力。

(二)完善金融扶贫政策,增强金融扶贫动力

勃利县各金融机构要大力践行社会扶贫责任,进一步完善金融扶贫的具体办法,对资金规模、机构网点、业务人员等资源实行倾斜配置,放宽和降低准入门槛、审批流程等,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扶贫体系。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统筹出台金融扶贫优惠政策,增大扶贫贷款贴息覆盖面,对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着力完善正向激励约束机制,激活金融支持扶贫动能。

第9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范文

(一)继续深挖土地承载人口潜力,确保符合政策的招录人员都能兑现土地。用足用好“中央专项”政策,落实好住房安置、社会保障等各项措施,积极对接中央、兵团人口集聚相关政策的兑现落实。

(二)坚持以产业发展带动人口集聚这条主线,加大产业援疆和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内地和北疆产业转移,大力推进产业发展,推动央企、援疆省市、国有及民营企业投资师市为集聚人口提供支撑。加快推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和工业园区建设,形成重点产业引领、园区示范带动,核心区域集聚人口的增长合力。建议兵团协调援疆省市、中央企业加大产业援疆工作力度,鼓励引导更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到师市投资建厂,为师市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不断提高产业发展带动就业能力 。

(三)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出更加系统、全面、灵活、有针对性,更加符合师市人口集聚工作实际的优惠配套政策,积极向国家、兵团争取在人口集聚方面的差别化政策。师市地处南疆,安全、气候、交通、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等因素不利于人口大规模快速集聚,同时给招商引资和产业聚集也带来很大的难度。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薄弱成为影响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无法满足人口集聚的需求。建议兵团结合实际制定差别化的优惠政策和人员招录、安置、工资福利等管理办法。

(四)加大赴内地招人的力度和密度,精准对接内地相关省市区的贫困地区,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加强政府间有组织,有计划的劳务对接,切实打通招人渠道,将招录人员的地域扩大至四川省、重庆市、河南省等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省市。建议在兵团党委与内地相关省区进行高层对接后,从兵团层面划分招录区域,形成定向定点招录引进,防止师与师、团与团之间的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