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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股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筹集、拨付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报预算股复审,按程序审批后组织执行、分析、监督;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审核、上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二、社保股机构情况
社保股现有人员2人。与市局社会保障处和社保基金审核中心对口;与县劳动、卫生、民政部门业务对接。
三、具体业务范围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社会保险
业务范围:负责养老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从2011年7月开始分别启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省实际,从2012年7月1日起合并实施新型社会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后统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100元到1000元分10档次自由选择,省、市、县三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按10%、25%、65%比例负担。对6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2012年底参保缴费人员116315人,目前60周岁以上参保待遇领取人员42948人。2014年预算收入474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基础养老金3065万元,政府对个人缴费补收入338缴费万元(县配套220万元);预算支出3077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3065万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截止到5月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288人,享受待遇人员853人。预计全年征收基金1780万元,支出1900万元,从近二年收支看,已经经出现了当年收不抵支现象。5月底结存基金3774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6275人,2014预计全年征收基金2791万元,待遇支出1202万元。5月底结存资金6358万元。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4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8162人,个人缴费按年龄段分别缴纳,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的补贴,其中:中央补助156元;地方配套124元,省、市、县按10%、25%、65%比例负担。2014年预算收入767万元,其中政府对个人缴费补助收入667缴费万元(县配套227万元);预算支出288万元。5月底结存资金1421万元。
5生育保险从今年又开始征收,年初收支未作预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上划市管理。
(二)再就业
业务范围:负责就业专项资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工作。
1、就业资金:我县就业资金主要用于“4050”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目前我县有公岗人员1295人,公益性岗位补贴2012年补贴标准仍是每人每月300元(市政府下达通知补贴标准为540元/人.月);公岗社保补贴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60%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050”按三分之二返还,非“4050”人员按50%返还。2014年预算就业资金支出1895万元,其资金来源除县财政按一般预算收入的1%配套外由上级财政补助。
2、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每年由市局注入,每年放贷任务500万元左右。
3、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额度不定,每年由部门争取。
(三)医疗卫生
业务范围:负责新农合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等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工作。
1新农合: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230521人,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4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政府补助280元(中央补助156元;地方配套124元省、市、县按10%、25%、65%比例负担)。2014年预算筹资7908万元,其中政府资助收入6496缴费万元(县配套1900万元);预算支出7016万元。
2、基本公共卫生:201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30元补助,其中中央补助18元,地方配套12元省、市、县按10%、25%、65%比例分担。我县常住人口244248人,筹资规模达到733万元,其中县配套18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0%用于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和补助,40%用于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3、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大学生村医补助、村卫生室补助、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资金、卫生培训资金等小专项。
村卫生室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按农业人口每人每年8元(省市县按10%、25%、65%负担)用于村卫生室人员补助。我县农业人口245540人,共筹资资196万元,其中县配套127元。
(四)社会救助
业务范围:负责城乡低保资金、农村五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救济救灾资金、高龄补贴资金、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等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及资金管理工作。
1、农村低保:截止到5月底我县共有农村低保人员32351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900元/人.年,平均补差标准100元/人.月。预计全年发放低保资金4000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央补助后,省、市、县按10%、25%、65%比例分担,需县配套1060万元。
2、城镇低保:截止到5月底我县共有城镇低保人员3343人,城镇低保保障标准320元/人.月,平均补差标准200元/人.月。预计全年发放低保资金864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央补助后,省、市、县按10%、25%、65%比例分担,需县配套170万元。
3、五保供养:截止5月底我县共有五保人员2445人,其中:集中供养270人、分散供养2175人。集中供养3200元/人/年,分散供养2300元/人/年。预计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630万元,其资金由中央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和省级分配的一般转移支付补助(中央、省集中供养拨付2000元/人、分散供养1800元/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预算保障,需县配套142万元。
4、城乡医疗救助:救助不设起付线,不受病种限制。
(1)城乡低保家庭中患重病人员按自负部分的30%救助;
(2)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按自负部分的100%救助;
(3)农村户口经济困难家庭中患重病人员,个人住院费用自负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时,按自负部分的20%救助;
(4)城镇户口经济困难家庭中患重病人员本人住院费用自负部分累计超过2万元时,按自负部分的20%救助;
(5)所有救助对象每人每年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大部分由上级补助,每年大约400万左右,县财政分别按农业人口和城镇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安排救助资金,2014年县级预算安排救助资金29万元。
5、救济救灾资金:每年根据灾情由上级补助,每年县财政预算40万元。
6、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00元,其中中央补助第人每月300元,地方配套300元由省、市、县按10%、25%、65%比例分担。2012年底共有孤儿38人。
7、高龄补贴:2014年底我县共有高龄老人5845人,补助标准:80-84岁每人每月20元、85-89岁每人每月30元、90-99岁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120元。资金来源:80-90岁老人高龄补贴由县财政负担,90岁以上市县各负担50%。2014年高龄补贴预计发放200万元,需县配套180万元。
(五)抚恤
业务范围: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及优抚医疗补助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工作。
2014年我县共有优抚对象3996人,发放抚恤资金1564万元,所需资金中央补助后省、市、县按10%、25%、65%比例分担。抚恤金需县财政配套资金167万元,优抚医疗补助需配套191万元。
四、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的工作除日常专款的审核、拨付、监督检查和各种报表的上报及数据的上传外,一是编制社会保险基金、五项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就业资金)预决算并上报;二是配合预算股对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县配套作了较为细致的预算;三是对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卫生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处理。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1.公开内容
标准: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申请办法:由户主向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居委会调查核实,经街道民政办审核后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报市民政局审批。
2.承诺事项
(1)深入调研,实事求是,确保特困户切实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区民政局上报一个月内审批完。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在保障户审批中客观公正、不偏亲向友,不吃、拿、卡、要。
(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季进行一次城市低保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对于已达到保障线标准以上的及时调出。
(4)对保障户上访的要热情地接待,依据有关政策给予翔实的答复,需要协调的要予以协调解决。
3.违诺责任追究
(1)工作中对符合保障条件拒不审批的,或不该审批而获保障的,发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月奖金,三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工作中有搭车收费,对申请保障户吃、拿、卡、要及受贿行为的,依据有关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3)对工作中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保障款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优待抚恤服务
1.公开内容
对生活有困难的烈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实行群众优待、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的发放及评残批烈的申报、审批工作均属于优待抚恤的服务范畴。
2.承诺事项
(1)热情接待上访优抚对象,对上访问题,依据政策给予满意答复,需要协调的,帮助协调解决。
(2)督促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优待金、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金的发放工作,保证优待金在12月底前兑现,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烈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费每月发放一次。
(3)对经县以上医院评残领导小组诊断并符合评残、提等条件的,特一等伤残军人和伤残工作人员报省民政厅审批,其他人员由市民政局在县(市、区)申报后半月内审批。对申报追认革命烈士的及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
3.违诺责任追究
(1)对优抚对象态度不好,生冷硬顶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发当月奖金处罚。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对县(市、区)优待抚恤工作指导不力,出现失误、致使有关方案、政策没有落实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调整岗位,或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在评残批烈工作中,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停薪待岗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区划、地名、政权服务
1.公开内容
全市行政区划的撤并、调整、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地名咨询及村(居)委会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均属于公开服务范畴。
2.承诺事项
(1)热情接待涉及到行政区划、地名、政权建设的有关查询者和上访者,给予翔实、准确的答复,当时答复不了的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2)接到变更行政区划、地名命名、更名(包括地名标准化处理)的申请后,15日内完成考察论证工作,需报省政府的一周内完成上报。
(3)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组织、协调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接到涉及到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群众上访,一周内与相关县(市、区)沟通,拿出解决意见。
3.违诺责任追究
(1)接待咨询、上访不热情,敷衍塞责,使用不文明用语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月奖金,取消承办人年度评优资格。
(2)没有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工作的或因主观原因使工作没有如期完成的,取消科室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科室领导和具体承办者责任。
(3)借工作之机吃、拿、卡、要或到基层大吃大喝,违反工作纪律者,视情节给予停薪待岗或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双退”、安置服务
1.公开内容
(1)办理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及落实政治生活待遇方面的政策法规。
(2)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均享受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3)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均可报名自谋职业,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2.承诺事项
(1)对前来咨询安置政策法规的退伍军人,要做到文明用语,给予准确解答,使当事人明白、满意。
(2)在办理接收安置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热情接待服务,对符合规定的做到不推、不托,及时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理由,解释清楚。
(3)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做到不受贿,不吃、拿、卡、要。
3.违诺责任追究
(1)服务态度蛮横,办事推诿扯皮,造成影响的,经查实要给予批评教育和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承诺不践诺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依据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工作徇私枉法,严重违背廉政建设规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服务
1.公开内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服务包括社团的成立、注销、变更登记,社团年检,监督社团依法活动等工作。
(1)成立登记服务
收到拟成立社团申请成立的报告后,确认业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申请报告、章程草案、业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意见、领导成员及会员名单、筹备情况报告),审查后,做出是否同意成立的结论,同意的,发给同意成立的批复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2)变更登记服务
对拟变更登记社团,申报的变更登记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审查后,做出结论,同意的,发给同意变更的批复,并换发《社会团体登记证》。
(3)注销登记服务
对拟注销的社团,申报的注销登记材料(注销登记申请书、决定终止的会议决议,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注销文件和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财务终结审计报告、社团全部印鉴及证书)审查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发出注销公告。
(4)年检服务
发出公告或通知,要求社团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携带登记副本一并上报,经检查验收后,在登记副本上做出年检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承诺事项
(1)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使当事人满意。
(2)成立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30日内做出正式答复。
(3)变更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15日内做出正式答复。
(4)注销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15日内完成。
(5)受理上访投诉案件,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答复时限不超过一个月。
3.违诺责任追究
(1)服务中态度蛮横,推诿扯皮,使用不文明用语者,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发当月奖金处罚。
(2)无正当理由在承诺时限内没有完成服务项目的,科室取消当年评先进资格,承办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新理念引领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培育新动能,厚植新优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镇上下精诚团结干事业,凝心聚力谋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一、借力发展,激发潜能,综合实力稳步提升。XX机场顺利通过省专家组预可研报告评估。配合区政府规划建设4400多亩的XX区(XX)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目前论证报告(评优报告)正在省发改委进行评优(论证)。投资1000万元的XX金飞民营机动车检测站正式运行;规划汽配物流园,为发展仓储物流业打下了坚实基础。围绕产业招商、区位招商、资源招商和项目招商,新签约了投资2.5亿元的华雷防火复合板项目和投资5600万元的年产30万㎡石英石板材生产线项目2个;在谈装配式新型建材项目、房车营地及汽车赛道项目、营养餐加工配送项目3个,努力开辟招商门路,着力打造发展新引擎、增添发展新活力。
二、发挥优势,顺应时代,乡镇品牌亮点纷呈。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先后创建了畜禽养殖标准化国家级示范场、山东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山东省汽车油箱产业基地、山东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山东省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单位。成功申报“XX市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镇”。积极申报XX羊肉汤、驴XX肉、XX草莓、XX瓜蒌4项国家地理标志;积极申请XX顺兴食品和美佳特两项山东省著名商标;积极申报省级森林城镇和省级信息化扶贫示范镇;积极申报XX美佳特装饰建材有限公司“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为全镇科学发展提供动力与保证。
三、强基固本,优化结构,现代农业再创佳绩。投资780多万元新建春牧庄园1处,种植面积100亩。投资59万元建设了草莓冬暖扶贫大棚,种植面积3.9亩。南河岔土地整理项目顺利通过市、区两级验收;启动实施河南村土地整理项目450多亩。枫林农场积极申报国家级家庭农场。XX市XX区富元家庭农场被评为省级家庭农场;草莓、花椒、土豆、桃4个农产品分获绿色食品A级认证。完成青龙绿道苗木补植、防汛抗旱河长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全面打好三夏秸秆禁烧攻坚战。发展中药材、花卉苗木、果蔬等特色种植面积达2500亩。规划76亩伏里、49亩西河岔2处大型养殖场,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四、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城乡面貌明显改善。投资7000万元的龙河湿地项目全面推进,新建龙河文化广场1处。投资460多万元,完成XX村老街的立体改造提升。打造 、XX十字路口两处节点。更换铁皮垃圾桶220个。编制 、XX、 、 6个村2018-2030年度村庄规划方案。启动实施了常山、西河岔两个村美丽乡村建设。积极申报伏里村国家级传统村落。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狠抓矿山整治工作。启动雪亮工程,投资110余万元,该建综治中心1处,安装摄像头130多个。协调做好机场项目区控建和省道103改扩建、店韩路扩建、枣梁公路改线征地拆迁等前期准备工作。
五、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人民福祉持续增进。成功举办“2018·XX(首届) ”。与荣成结对帮扶投资300万元新建XX区特教学校综合楼一处。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搞好社会救助,走访慰问贫困户和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10余万元。投资230多万元的新门诊楼建成投入使用,开展免费孕检31对,对65岁以上老人开展免检;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和卫生监督科,推进健康扶贫。投入20万元安装全镇校园监控;投资10万元改造西河岔小学;争取40万元改建东集小学操场。
六、搭建平台,精准管理,扶贫攻坚成效显著。实施扶贫产业项目1个,涉及资金155万元,惠及贫困户89户、184人;开展到户帮扶项目86户、孝善养老140户、邻里互助70户、危房改造86户、富民生产贷127户;办理整户低保179户,办理残疾人47名并发放补贴;发放雨露计划12户、6万元和特惠保卡812户、120176元。发放各种分红151144元,涉及259户、767人。举办培训班3次,规范整理村级档案3次、171卷。开设一站式结算窗口,自付比例达2.5%,解决部分贫困户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七、锤炼作风,履职尽责,整体形象更加亲民。先后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3次、“”178次、“28主题党日”活动210余场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鉴别力。严肃换届纪律,完成15个村“两委”换届工作。开展作风建设年、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及“三四五”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3项活动,重点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精准扶贫、专项资金、惠民政策等方面的监督,转作风、提效能。开展谈心谈话210余人次,签订“双承诺”责任书21份,压实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基础设施有待加强。亟需改修建枣济线,现在的镇村内枣济线路面窄,修车店多,极大阻碍镇村的长期发展。二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利益诉求的不断增多,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维稳任务压力较大。三是农业现代化、集约化有待加强,产业链条不长,缺少特色品牌,产品优势不明显。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南部片区打造航空小镇。重点以伏羲平湖为核心的商务休闲区,大力发展商贸物流、餐饮住宿、健康养老、会展经济。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镇党委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三提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进镇域经济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强化发展意识,提升发展境界,坚定发展信心,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加压奋进,创新实干,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1-5月份,固定资产投资__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49%,服务业投资__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__%,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60%,国税完成税收__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__%,地税完成税收__万元,占全年任务的47%。
(一)以项目为抓手,加速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年初,成立了20个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实行项目包保责任制和指挥部推进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力促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投运。一是优化发展软环境,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功能,对化工二期工程、健身器材二期工程、升金机械制造建设等项目全程跟踪服务。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建设,成立三个社区建设项目指挥部,按照示范带动、压茬进行的原则,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是针对国家产业投资政策,筛选申报了土地综合整治、中低产田改造、扶贫开发、苗木基地建设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四是切实加强服务业载体建设,积极推进华云佳苑商住区、文化综合广场、良友物流园、皇山旅游开发、翟路扩展延伸等现代服务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服务业发展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拓展小城镇服务发展空间。采取 “一周一总结、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检查、半年一排名”的调度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二)打造工业强镇,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一是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发展壮大优质高效产业。以立业机械制造为龙头,加快矿山机械制造、矿山配件等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集中力量培植壮大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搞好项目建设储备。投资4.8亿元的明瑞化工二期工程,与首钢合作,利用其专利技术、工艺和设备,用硫酸渣生产生铁,该项目工艺为国内领先技术,不消耗焦炭,节能环保,目前正在积极施工建设中,达产后,年产生铁20万吨,新增产值2亿元,利税8000万元。二是狠抓招商引资,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借助良好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资源优势,吸引优势企业、优势产业、大型企业到我镇投资兴业。三是积极培育新兴商贸服务产业,促进工业发展。以立业机械综采液压支架为龙头,大力发展矿山设备租赁业。以驻地煤矿为龙头,大力发展煤矿管理外包托管业。以良友、立人等大运输联合体为龙头,整合提升煤炭销售和物流运输业,逐步把我镇建成覆盖范围广、面向东部沿海和鲁南地区的煤炭储备、调运和周转中心。投资1.5亿元的良友物流园的立项、环评、物探、图纸设计已完成,等待开工建设。
(三)做好借势发展,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一是借助压煤搬迁和土地综合整治两项政策,积极申报,与驻地煤炭企业协商,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按照1+X模式,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实施,聘请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济南恒信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新泰规划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精心编制详细规划,并通过省专家评审论证。率先高质量建设金岭湖社区前羊村新村、龙泉社区玥庄新村,前羊村是土地增减双挂钩试点村,规划回迁楼28栋、村委会办公楼1栋,目前全部封顶,预计10月份前完成内外装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年前整体搬迁入住,明年上半年完成旧村复垦;*村是压煤搬迁试点村,规划建设回迁楼28栋,办公及卫生服务中心楼2栋、 幼儿园1处,占地105亩,现正在进行标段四的垒砌工作,年前搬迁入住。按照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压茬进行的原则,积极推进榆山、大港、刘官庄、唐立沟和小湖等村的社区建设,这些村已完成民主测评、协议签订、房屋丈量、补偿测算等工作。二是借助市打造“三区一线”的有利时机,主动对接和融入新泰、新汶两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山旅游大格局。以中心镇区建设为龙头,着力拓展发展空间,完善服务功能,高质量完成翟良路延伸扩建工程,高标准完成与之相辅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高水准完成华云佳苑商住楼建设,高规格完成文化广场建设,高效率完成府前街拆墙透绿工程,提升形象档次,提高城镇支撑带动能力和吸纳聚集能力。
(四)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一是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万亩中低产田改造,为产业结构调整创设条件。土地综合整治涉及于家庄、黄泥庄、前羊村、后羊村、小湖等11个村,中低产田改造涉及王家园、肖家上汪、富泉庄等10个村,重点进行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建设、防护林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进一步调整土地,推进农业集约化、机械化和产业化水平。二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特色农业。通过引进新品种、开发新技术、加大试验、示范力度,实施优质高产高效农业集中连片生产。比较典型的是陈家上汪云汇苗木基地,该项目是山东云汇集团投资建设,计划占地2500余亩,总投资2亿元,是国家林业部重点扶持的曼地亚红豆杉培育发展基地,集培育、加工、研发、制作、交易于一身,配套旅游景点开发。三是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继续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严格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资金的发放;强化涉农收费公示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综合运用税收、补助、贴息、担保等措施,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现代农业创造良好环境。
(五)整治城乡环境,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自去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投入,购进垃圾处理车、综治巡防车、环卫三轮车、垃圾箱等环卫设备,配齐了专职司机和专职环卫工人,成立执法队伍,确保各村、各单位做到“二有二无”,即有固定的垃圾收集设施,有固定的垃圾处置场所;无垃圾积存,无乱倾乱倒垃圾现象。二是集中开展行动,彻底整治镇容镇貌。从环境卫生作业入手,做到清扫保洁精细化,环卫管理规范化,业主清理责任化。以巡查督导为手段,做到大街严管,小街规范,农贸归位、摊点归位、坐商归店、行商归点。综治巡防车每天12小时巡逻,拆除乱搭乱建;清理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影响镇容的行为。三是强力推行“规范工程”“畅通工程”“亮化工程”。“规范工程”即门头房牌匾安放规范,做到三个统一:“统一高度”“统一材质”“统一底色”;门头房前车辆摆放规范,统一放在划定的车位停放线以内;流动摊点停放规范,统一停放在商贸城南、翟良路西、府前街以南的空场处。“畅通工程”,即各类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停车地点停放,做到人行道上无乱停乱放车辆。“亮化工程”即着力解决镇区、村庄主干道的夜间照明问题,及时安装、维修和更换路灯,做好路灯和广告灯箱等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街面路灯正常使用,亮灯率达98%以上。
(六)坚持以人为本,强力推进社会事业民生工程。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学食堂改造正准备招投标活动。二是劳动保障工作得到强化,1-5月份,新增就业再就业32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66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115人,征缴养老保险费912万元,失业保险费完成84.93万元,工伤保险完成241人__万元,医疗保险投续保完成188人__万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续保14900人,保险金额完成__万元。三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组织开展打黑除恶行动、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和平安护航行动,加强平安灯、平安互助网、村民说事室、驻村警务室等治安防控体系的管理运用,充分发挥区域性治安联防中队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四是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严格采购预算。今年上半年共完成招投标活动16项,涉标金额226.43万元,集中采购309项,采购金额144万元,两项累计增收节支72.9万元。五是高度重视稳定工作。坚持责任下移、重心下移,坚持依法处访、依法治访,解决了一批疑难案件,妥善化解了一批进京上访老户的上访问题。六是狠抓安全生产。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前羊村、榆山两村民房斑裂塌陷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七是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狠抓健康查体、节育措施落实、孕情跟踪服务“三个100%”,较好迎接了泰安市计划生育半年检查。此外文化广播、民政、科技、妇女儿童、民兵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成 绩。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建设幸福和谐新镇”这条主线,坚持“工业强镇、商贸兴镇、产业富民”总体思路,紧盯“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这一工作目标,以提标、提速、提能为措施、手段,引导全镇广大党员干部,提升境界、高标定位,乘势进取、突破跨越,鼓足干劲、奋勇争先,力争在全市率先实现小康社会、跨入全泰安乃至全省先进行列。
(一)强力突破、全面提升镇区社区建设。按照“对接融入主城区、加快建设新翟镇”的发展定位,着眼加快对接融合,稳步实施镇区升级改造,加快华云佳苑商住区建设,搞好翟良路两侧开发规划,实施府前街拆墙透绿工程和镇区环境提升,完成文化广场建设,全面提升镇区承载和吸纳功能。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完成前羊村、玥庄村搬迁入住,启动榆山、大港新村建设,启动刘官庄社区规划设计,全力打造精品社区样板社区示范社区。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将全镇45个村全部纳入镇村一体化管理,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严厉打击、处罚和问责违规占地、乱搭乱建、私挖滥采等行为,清理取缔非法沙场、非法煤矸石洗选厂,深化镇村管理,优化镇村环境。
(二)强力突破、全面提升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一是依托市开发区,增强其承载产业项目的整体功能,遵循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规律,使产业项目到园区集聚集群发展。二是依托镇民营企业聚集区,按照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生态环保、环境优良、适宜产业项目和企业集约集群发展的原则,搞好科学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优质高效的服务机构并加快企业入驻。三是进一步密切地企关系,深化地企合作,抓好协调服务,为企业尽可能多的提业、资金源等方面的信息,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提高附加值。四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以商招商、亲情招商、土地招商、项目招商”,盘活存量土地,用活挂钩土地指标,按照建成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和在谈一批的原则,切实抓好铝塑粘合用高分子膜、北方风电等项目的落地工作。
(三)强力突破、全面提升集约高效农业。按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大力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精心规划,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与省农科院、市科技局连接,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制定农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发展规模,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农业,着力抓好设施棚菜、林果、桑蚕、畜禽、花卉苗木五大优势产业高效农业,为全镇农业发展指明方向。二是强力推进,稳步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贯彻落实省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在土地、资金、人才、环境等方面,给佳和奶牛场、云汇苗木基地等龙头企业以大力支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加工精深度,延长产业链,促其发展壮大,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积极与新疆国轩农业公司洽谈,争取项目尽快落地。三是搭建平台,积极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积极配合土地综合整治,宣传土地整治政策、鼓励引导塌陷村实施整体搬迁,通过前羊村、玥庄村的整体搬迁工作,带动周边村实施整体搬迁,旧村复垦后,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鼓励集体经营、大户经营、能人经营,使农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相对集中,从而达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鼓励农民将土地合法有序流转,积极引导农民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重点帮扶,力争在土地流转工作上有新突破。
(四)强力突破、全面提升强农惠农水平。一是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加强和改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重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帮扶零就业家庭、双失业职工等困难群众实现稳定就业,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今年年底,全镇争取实现新增就业9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人。二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通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带动村民发家致富,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力争到年底,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居民收入在经济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稳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进一步扩大。三是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调动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参保范围,为社会养老筹措更多的养老资金;进一步完善“五保老人”的供养制度,适度提高供养标准。着力抓好低保工作,进一步提高低收入群体财政补贴水平,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指数、居民消费水平同步增长机制。加大对残疾人帮扶力度,推进应急救灾体系建设和群众性防灾减灾工作,积极探索新的扶贫开发方式,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和医疗卫生需求。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加快建设覆盖镇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公共医疗卫生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搞好村容村貌整治,为人民群众休闲、娱乐和健身创造良好的环境。
关键词:统筹城乡 人力资源 公共服务
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研究不是简单的理论问题,与现行政策与服务现状关系非常密切。本研究选择了重庆这一城乡统筹示范区作为调研对象,从地理位置、发展程度、行政区划来看,重庆同时具有中等发展程度省份和欠发达省份的特征,集合和叠加了我国东部现象与西部现象,是我国基本国情的一个缩影。对重庆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城乡统筹探讨,对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统筹城乡发展具有一定借鉴作用。
本研究围绕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现状,从服务项目体系、组织体系、政策体系以及经费保障体系等四个方面,针对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市级各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服务对象,采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展开相关调研。调查机构涉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就业服务管理局、劳动保障监察处、调解仲裁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5家人才中介公司,以及2家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1家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一、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做法
1.组织体系已逐步覆盖到城乡基层
目前,重庆市基本上建立了覆盖全市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组织体系。截至2009年5月,重庆市共有人才交流服务机构121个,大学生就业市场41个,遍布重庆市所有区县,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已经延伸到260个街道;同时,建立了覆盖全市所有街道和乡镇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社会保障服务所)1026个,全市1598个社区已全部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站,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覆盖率达100%。并在855个行政村建立了社会服务保障站,尚未建站的行政村也全部有民政干部协理参与相关服务工作,共有1万余人的工作队伍在基层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城市低保、优抚救济等服务。重庆市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网络已逐步涵盖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城市低保、优抚救济等服务。
2.农村人才资源政策逐步实现统筹,并探索长效机制建设
重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于2008年6月制定通过了《重庆市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这一方案涉及了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等;该方案统筹了重庆市委、市政府、组织、政法、编制、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农业、科技、卫生、共青团等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还统筹了原有各个部门的相关政策与项目,考虑了方案实施之前的相关项目的衔接问题,以及政策的长期性问题;此外,该方案还统筹考虑各个项目的经费保障问题,包括各级政府承担的比例问题,为各项政策的长期推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3.民营中介组织发挥有益补充作用
由于原人事系统的财政经费保障有限,促使了重庆市人才资源各项服务更多地由民营人才中介组织承担。以人才招聘会为例,2008年重庆市人才服务机构累计举办现场招聘会1600场次,其中,华威、联英、智通三家民营机构举办了约900场,占56%,所有民营人才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占80%以上。民营人才中介机构在提供市场服务的同时,也在政府的倡导下积极参与提供公共服务,这些机构举办的招聘会,涉及就业困难群体的绝大多数免费。
二、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问题分析
1.体系发展缺乏总体战略统筹
目前重庆市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城乡统筹方面仍然较为薄弱。重庆市刚刚实现人事局与劳动社会保障局的机构整合,组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未涉及城乡人力资源统筹战略与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统筹。就原有工作基础来分析,2007年原市人事局曾提出分三个阶段推进的人才强市战略,从中可以发现,其人才战略集中在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建设,而没有相关的城乡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问题,更谈不上城乡人力资源的统筹。截至目前为止,在重庆市公开的各项政策中也未能找到人力资源统筹的相关规定。
2.机构体系在覆盖面和编制待遇上差距较大
(1)机构覆盖面上的差距。重庆市原人才系统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基本上停留于市、区/县两级的层级结构,没有涉及街道/乡镇、社区/村;原劳动系统所属的社会保障服务站/所虽然已经覆盖到社区/村,但是农村社区/村的覆盖率远远低于城市社区。从重庆市整体情况来看,2008年重庆市统计年鉴显示,重庆市共有2136个居委会,8967个村委会;其中社区建站1615个,村建站855个,全市行政村建立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平台的不到10%,绝大多数没有专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以九龙坡区为例,根据访谈,截至2009年6月,66个社区全部建立了社会保障服务站,而105个村委会只有59个建立了社会保障服务站。城乡之间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从机构的覆盖面到从业人员的数量、质量差距都较大。
(2)人员编制、待遇上的差距。重庆市城市中每个社区社会保障工作站有3-8名专职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专职社会保障员和劳动保障协理员每月工资1000元(由区级财政保障),此外每月还有500元左右的补贴(社区支付)。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站/所除配备必需的设备外,没有专职人员,社会保障员则由村里的民政干部兼职,没有经费保障。人员在编制、待遇上存在的较大差距,决定了两者工作投入的不同,这也必然导致在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等方面的差距。
3.政策分离现象较为严重
本研究以重庆市公众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重庆惠民政策汇编》(2005-2007年)以及在调研过程所搜集的重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共88项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相关政策为依据,分析重庆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政策体系。
(1)城乡政策分离,一些政策在农村出现空白。重庆市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仍处于城乡分离的状态,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不能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务,甚至在就业机会、工作条件和创业环境上存在着歧视问题。在重庆市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88项政策中,涉及农村居民政策34项,涉及城镇居民29项,而涉及城乡统筹的仅仅只有6项。以《惠民政策汇编》(2005~2007年)为例,仅从政策的数量分析,在涉及劳动就业方面的政策中,城乡之间的比例为15:1,在涉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中,城乡之间的比例为12:4,在涉及人事、人才的政策方面,城乡之间的比例为5:1。上述状况在重庆市定为城乡统筹示范区和2008年金融危机下国家大力开展就业促进工作的大背景下才开始有所改观。但实际效果仍有待进一步评估。
(2)城乡差别问题不容忽视,农村居民难以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以小额贷款为例,直到2008年重庆市的小额贷款对象才扩充到农民工,而且农民因抵押担保不足、获贷能力弱,实际可获取的支持有限。如农民工申请小额贷款的担保、抵(质)押方式与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相同:个人担保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贷款申请金额1.2倍以上的房产或等价值的有价证券;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和企业单位员工;抵(质)押可用自有或亲友(本市常住户口)的房屋、承贷金融机构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抵(质)押。对于农民来说,无论是能够获得担保的社会关系还是抵(质)押的房产和有价证券都很难获得。另外,为解决无担保无抵押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贷款难的问题,重庆市2006年开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但是至今仍未统一开通针对农民工的“绿色通道”,只有一少部分区县(垫江)进行了一些尝试性的做法。2008年,重庆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57亿元,而15个试点区/县仅为111位农民工(含返乡创业人员、劳务经纪人)发放贷款,总额为548万元,不到1%。
(3)政出多门,缺乏统筹与延续性,加剧了城乡之间的差别。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政出多门,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从政策制定部门来看,在88项政策中,重庆市市委、市政府单独制定40项,达4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单独制定5项,占6%;人事部门单独制定3项,仅占3%;多部门联合制定28项,占32%,其中人事局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与22项,占25%,其他部门单独制定12项,占14%。而从实践来看,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是一个复杂
的服务体系,需要多部门的共同参与,特别是劳动与人事部门的参与。从涉及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部门看,主要包括:重庆市市委、市政府、组织部、政法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建设扶贫开发办公室、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委、农业局、卫生局、民政局、外国专家局、国资委、移民局、公安局、中小企业局、国土房屋管理局、共青团重庆市委、总工会、妇联、残联、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监管局及其他相关机构等26个机构。往往是一项服务涉及多个部门,或者是几个部门交织在一起提供多项服务。以农民工的培训为例,重庆市涉及农民工的培训,主要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重庆市建委建筑行业惠农转移培训;重庆市农委的阳光工程培训;重庆市移民局的移民培训;重庆市扶贫办的雨露计划培训;中华职教社的温暖工程培训等等。培训资源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培训的机构、对象、教材、课程设置、补贴标准都没有实现统筹协调。很多政策缺乏配套措施,或者在执行中难以落实的情况较为突出。如为促进转贴于 农民工就业,重庆市规定:成功推荐1名返乡农民工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可以获得补贴100元。但是在对5家人才中介结构的访谈中发现,由于领取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审核程序耗费成本巨大,尚未有一家机构领到过这一补贴。
4.经费保障差距较大
多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项目,尤其是人才项目,经费保障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有随意性。在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经费更多地被投向城镇,加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从而导致了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在基础建设、覆盖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还很落后。如全市16家区/县基础性人才市场无固定交流场所,占基础性人才市场总数的40%。
三、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思路设计
1.制定总体统筹战略
制定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总体统筹规划。统筹城乡问题关键在于如何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合理确定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内容和范围,针对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公共服务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的区域的统筹与平衡。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预测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需求状况,制定供给规划,并落实到政府所属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及相关社会组织。根据公共服务的提供量以及提供程度,及时调整财政投入和人员配置。
衔接地域发展统筹与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统筹。地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本地的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反过来又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地域发展战略必须将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发展战略包含在内。要解决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和人的发展的问题,必须在长期发展战略中确立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城乡统筹的地位,在该方面的政策成本要优先于其他财政支出给予安排。
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必须与经济社会现状和发展方向相结合,与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向协调,明确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重点、难点和突破口。结合目前的经济社会形势,有针对性地提供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对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扶持政策;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增加资金投入,提高培训效益;对自主创业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扶持。切实保护广大就业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维权服务体系。
2.统筹组织体系
针对目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由不同部门管理和提供、各自为政、标准不统一、缺乏协调等情况,一要加强各机构和部门的统筹协作。要通过立法和修订现行法规政策,明确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主管职能部门及具体服务提供者,整合协调其他部门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的各自职能作用。二要整合好原人事部门与劳动部门的组织资源。人事部门要善于借助于劳动部门的平台,对现有职能和服务加以整合。三要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体系建设。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方面,应当淡化城乡两大服务体系分别建设的观念,明确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的一体化服务组织体系。各级服务机构及队伍的配置与平台建设应根据人口和服务面积按统一标准测算配置,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城乡统筹的人力资源配置,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四要加快整合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建立标准统一、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区域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广泛开展人力资源信息化协同服务。例如社会服务保障平台要力求覆盖到所有行政村。
3.加强协调沟通,统筹政策体系
一要统筹现有各部门各类别政策体系,也包括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政策体系,对正在实施和今后要推进的各项政策进行一轮梳理与整合。二要着手消除城乡之间的政策体系分离状态。重点是统筹好原人事系统与劳动系统在城乡人力资源方面的各项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农村人力资源领域的政策完善与修订工作,逐步统筹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在农村人力资源方面的政策。
4.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统筹经费保障体系
一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要全面统筹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各部门各服务项目的经费预算,按照服务性质及其轻重缓急等因素,重点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从而真正从财政经费上确保公共服务的体系建设。总体而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应由政府统一服务体系,统一运行模式,统一定价,统一收费。二要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经费保障模式,建立统一的筹资渠道和财政投入标准。为保证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统筹发展,必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资金投入模式。尤其要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应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重点在增量调整上下功夫,逐步形成财政资金稳定增长格局。要根据公共服务的层次性和受益范围,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重庆市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情况”调研材料
[2] 重庆市《惠民政策汇编》(2005-2007年)
[3] 关于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县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就业办[2008]1号)
[4] 关于印发《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思路》的通知(渝就发[2009]8号)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初提出的“一二八”工作思路和要求,继续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顺利通过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终期评估和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扎实推进,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水平,计划生育“惠一生”奖励机制得到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人口计生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据统计,10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共出生39407人,人口出生率为11.7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9‰,政策生育率为96.98%,圆满完成了国家、省人口计生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主要情况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汇报,研究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确定下一步发展思路。3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业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长李汝求与各县(区)及综合改革成员单位代表签订了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黄业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会后,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发展。
(二)综合改革工作跨越式发展。11月,经省人口计生委推荐,我市向国家人口计生委递交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申报书》,全面总结汇报我市自以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机制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功经验。12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崔丽率领考察组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依法行政、宣传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予以了高度评价。今年1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人口计生工作会议,表彰了全国首批45个“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广东省只有和韶关两个地级市获此殊荣。标志着我市实现了从“全国人口计生综改试点市”到“全国人口计生综改示范市”的跨越。2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率领考察组到我市调研,认为我市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以“奖、优、扶、补、免、加、保”为主要内容,覆盖育龄群众“婚、孕、产、育、老”全过程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等经验为全国提供了良好范例,值得向全国推广。今年4月,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示范市”的改革成果,立足总结经验,培育亮点,抓好典型,我们根据各县(区)、乡镇(街道)的工作基础和创新能力,选择了40个乡镇(街道)作为首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单位。各县(区)坚持“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动态管理,创新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责任,大胆创新,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今年9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推进会,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惠城区小金口、江北、水口,惠阳区平潭、淡水和仲恺区惠环等6个乡镇(街道)及惠东县计生服务站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会议总结通报了全市示范点建设情况,并就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进行了工作部署。今年11月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综合改革调研组到广东,听取了、韶关、广州、阳江、梅州5个地级市综合改革工作汇报,建议广东要以市“惠一生”利益导向体系为样本,在全省各地开展广泛调查研究、评估分析,从计划生育夫妇一生受惠的角度,完善全省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理念、理论和制度设计,使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三)经常性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地继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人口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有效落实。年初,省人口计生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基层例会制度落实情况列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市各地把完善例会制度作为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和开展“两无”活动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7-8月,博罗县长宁镇、大亚湾澳头街道分别接受了省人口计生委飞行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二是“两无”活动取得新成绩。各地紧紧抓住孕前管理服务,大力加强“三查一服务”,狠抓节育措施的落实,不断巩固“两无”活动成果,实现“两无”镇村的比例大幅增加。今年,全市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乡镇(街道)有45个,占全部乡镇(街道)总数的60.81%;实现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居)委有707个,占全部村(居)委的56.83%。三是后进转化步伐加快。市、县挂钩帮扶单位继续加大对三类镇(街道)的帮扶力度,三类镇(街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查漏补缺,后进转化步伐明显加快。据统计,自挂钩帮扶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挂钩帮扶单位共投入三类镇(街道)帮扶资金3590万元,新建、改建服务所16间、婚育学校16间,创新村级宣传服务阵地272个,基层人口控制能力、宣传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从最近第三次组织的验收情况看,全市16个三类乡镇(街道)都达到了升类标准。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今年,我市被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为确保完成国家、省赋予的试点任务,全市各级人口计生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创新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切实做到“三有四同”,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公共管理服务均等化和权利义务平等化。一是确定惠城区小金口街道、住润电装有限公司等56个试点镇(街道)、企业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通过以点带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一盘棋”格局。创新建立“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区域协作机制,积极推进与周边地区联系协作,统筹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的问题,不断深化“一盘棋”工作格局。三是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根据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4—6月份,全市各县(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专项活动期间,全市共清查出租屋、商铺等86223间,查验流动人口计生证明13万多人,落实“四术”1840例,查环查孕7万多人次,信息通报4万多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73万元;采集跨省流动人口信息69万多条,省内流动人口信息27.9万多条。6月省人口计生委考核组抽查了我市惠东县多祝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工作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
(五)“惠一生”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继续推动落实计生家庭从“出生--入学--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养老”全程奖励,进一步整合具有特色的“惠一生”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一朝计生、一生受惠”的和谐氛围。一是兑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十届1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方案》和《市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对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或发放一次性奖励。二是落实《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15个百分点,产前的检查费用和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列入居民医保门诊支付范围。同时,惠阳区建立符合政策生育的低保家庭孕妇围产期保健扶助制度,区财政一次性支付保健扶助金每人1000元。11月18日,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到我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惠阳区平潭镇拍摄了计划生育“惠一生”的奖励机制的专题片,准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我局也正在积极向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申报人口计生综合改革项目创新奖。
(六)增强文明执法能力,构建“和谐惠民计生”。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以“五五普法”为抓手,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计生干部文明执法能力,着力构建“和谐惠民计生”。一是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服务机制。按照“首问负责、及时办理”的原则,妥善办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保证件件有回音、有落实。一年来,没有发生因计划生育而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或。二是加强计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将“五五”普法工作列入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开展计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坚持人口计生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和“万人评计生”活动,努力营造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和谐氛围,不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四是开展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各县(区)紧紧围绕“学习培训、宣传动员、贯彻执行、督查指导”四个阶段,扎实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七)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增强宣教效应。我们切实结合实际,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坚持宣传首位意识,突出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新鲜经验的总结报道,及时把我市创新经验和工作亮点宣传出去。8月份以来,我市在省《人口快讯》头版连续发表了9篇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系列报道作品,全面、集中展现了我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成果,影响广泛,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有关单位举办的“纪念《
公开信》发表3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全市共送作品13篇,目前已在《中国人口报》、《人口快讯》发稿5篇。二是认真做好人口计生新闻报道工作,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体扩大计划生育影响力。全年我市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作品共205篇,其中我局《实施“四大工程”护航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惠东县《为女孩撑起一片天》获评“广东省“十佳”优秀人口计生新闻作品奖”,两项宣教模式获评“广东省宣教模式创新项目奖”。三是大力推进宣传服务阵地建设。各县(区)把婚育文化宣传融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成果活动中,在交通要道、高速公路出口、名胜风景区及广场、公园等地树立大型婚育新风主题公益广告画。同时,结合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高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温馨化、个性化的婚育学校30多间。目前,全市共建立“婚育新风自助餐”宣传阵地1000多个,新家庭文化屋300多个,建立计生公益广告宣传牌200多块,新建、改建“三栏”1200多个,张挂喷图式永久性计生宣传标语口号共3000条(块),人口计生宣传实现全覆盖。二、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发展态势良好,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六普”户口整顿对计划生育工作冲击较大。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中,出现了一些往年出生未登记入户的人口,其中一些属于政策外出生,虽然大部分已被基层计生部门掌握,并在历年计生报表中统计上报,但也依然存在少数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政策外出生往年漏报的情况。9月份“放开入户”对我市90年代首创的“出生入户需计生把关”的一贯有效做法带来了冲击。由于政策外生育对象不管是否落实节育措施,不管是否缴交社会抚养费,一样放开入户,造成已婚育龄妇女季度查环查孕率明显下降,避孕节育手术难以落实。目前广州、深圳、东莞等市都在坚持“出生入户需计生把关”的做法。
(二)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发展不平衡。目前全市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发展仍不平衡,全市40个示范点创建单位中,还有个别乡镇(街道)没有真正动起来,还处于初步阶段,离综合改革先进地区还有一定差距,仍需加大投入,全面推开。
(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任重道远。目前,我市被国家确立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试点市。由于受服务管理人力依然不足、经费投入不够、管理手段有限等因素影响,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面临的压力和难度都比较大。
(四)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依然突出。在群众生育意愿调查中,认为“生育一个最好”仅占22%;认为“生育两个最好”占70%;“能生三个最好”占8%,大多数为纯二女户。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设想
,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结合新时期人口发展形势和国家、省赋予我市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围绕一个目标,开展两项活动,推进六项工作”(简称“一二六”)工作思路,加大推进综合改革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体系,全力推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
围绕“一个目标”:全力巩固“综合改革示范市”、“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工作成果,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全力推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
持续开展“两项活动”:
一是持续开展“两无”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纯二女户结扎为重点,推进“两无”活动深入开展,提高“两无”镇村比例,持续增强人口控制能力。
二是持续开展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点创建活动,立足于“抓亮点,打品牌,出精品”,创新培育各县(区)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亮点,形成各类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改革示范点,全面巩固和提升综合改革“示范市”成果。
切实推进“六项工作”:
(一)继续贯彻落实省《条例》。加大宣传倡导力度,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营造浓厚的依法生育氛围。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执行力,全面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在户口整顿期间,超生入户且不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的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二)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加快落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市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争取尽早把奖励金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把好事做好,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惠一生”奖励机制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探索建立以“四民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要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把人口计生工作与基层民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整合提升龙门县“四民四权”工作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民主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议事规则等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人口计生部门、计生协会会员、村民代表在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推动作用,探索建立以“四民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
(四)进一步落实例会制度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要对落实例会制度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查漏补缺,做到“落实制度无遗漏,完善制度上水平”,加大对基层落实例会制度的督查力度,及时收集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推动各地真正重视例会制度,以落实例会制度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层级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经常性工作落实到位,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切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强基提质”工程。结合目前全市5个县(区)100%获评“省优县”,80%的县(区)获评“国优县”的实际,围绕创建“国优市”的目标,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动全市服务机构标准化改造升级工作,创新推广服务网络的标准化、数字化建设,突出管理规范、服务便捷的特色,实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提质提速,努力把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成为群众享受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的首选单位。
(六)加快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以我市被确定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理制度,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创新,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理清工作思路,目标任务进一步得到落实。年初起,我局在充分总结2012年工作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固强补弱,坚持从“四个一”谋划和落实2013年工作任务。一是确立一个目标。提出并确立了今年城市管理工作“一实现六进一步”的目标。“一实现”: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目标,“六进一步”:市容市貌进一步改观,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园林景观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升;二是完善一个计划。依据县委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及《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县城管局2013年工作计划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安排》,将全年日常管理、监察执法、环卫保洁、市政建设和管理等四大项39个分项工作内容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及责任单位,明确任务标准和完成时限;三是强化一项措施。强化督查工作措施,继续推进三级督查机制,定期检查督导目标任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是落实一项制度。即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把各单位的工作目标考评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制定出台《县城管局2013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方案》,考核采取千分扣分制,对各单位工作考核细则和内容进一步细化,大至重点工作的落实,小至街道的每个车辆停放和每处垃圾清扫都制定详细的工作标准和扣分额度,通过局监察部门每日专职考评,每季度小结通报,进一步促进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优化队伍管理,自身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过硬的队伍是工作的有力保障。今年以来,我们在重视加强队伍建设中,突出三个方面优化队伍管理。
一是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在抓好常规性理论政治教育的同时,通过利用局务会、职工大会等工作例会,把立足岗位,甘于奉献的思想教育渗透到日常工作中,积极推行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和“周五局长谈心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及时解决了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遇到不良思想苗头。并结合一系列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新,扎实推进省级园林和生态宜居县城创建工作”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优秀城管中队和城管队员评比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立足本职,为城市管理工作贡献力量。
二是以作风建设为根本。继续保持军事训练常态化,进一步培养干部职工纪律、服务命令意识,并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精神,制定出台《县城管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强化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廉政意识,从制度严明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树立城管良好形象。
三是以城管文化为理念。文化是一支队伍的灵魂,我们坚持把城管文化建设作为干部职工教育的主阵地,牢固树立干部职工“快人一步,先人半拍,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的城管精神,通过有计划地开展三八妇女节、五一文体娱乐比赛和读好书、征文等一系列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营造了宽松、和谐的内部工作环境,增强团队协作精神。
(三)强推特色活动,管理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管理年活动精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全面推进活动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我县的城市管理机制
1.明确责任,完善方案。以县委办、县政府办的名义制定出台了《县城市管理年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将方案中“两项建设九项整治”90余项工作内容分解到各职能单位,明确各牵头和责任单位,制定完善了督查制度、定期调度制、责任分工和考评制度,加大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有力推动了活动的扎实开展。通过推动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从根本上解决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工作相互推诿的局面,推进我县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宣传,收到较好的效果。一是电视有影。通过县电视台创办了《城管之声》电视专栏,重点报道城市管理年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城市管理法规、曝光不文明行为等;二是报刊有文。利用《城管》简报加大对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宣传,并将每期简报抄送至全县各单位,动员全县各单位参加和支持城市管理年工作;三是街头有标语。利用城区高炮广告、沿街建筑物、罗马旗杆广告栏、桥梁、交通护栏、沿街工地围墙等悬挂100多条宣传标语,迅速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攻势,积极营造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立足本职工作,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县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开展,深入巩固“治脏、治乱、治堵”工作,以建设为基础,以管理为重点,突出解决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立足本职工作,真正把城市管理工作融入到改善城市形象和服务群众生活当中,努力提升城市管理的服务水平。
1.推行网络化管理,市容秩序更有序。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推行了网格化包干责任制,将城区分为6个管理区域,12个单元管理网格,明确每个管理区域设1个管理中队,实现了中队包片,小组包段,队员包点的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充分摸索城市管理的特点和节点,实行了错时延时制、节假日轮值制、夜间巡查制,不断强化市容秩序的监管,突出精细化管理。一是占道经营得到有效治理。取缔了主街占道经营审批项,拆除西华路、莲塘路、琴江路占道货亭8起,取缔沿街占道摊点和门店82起;投入30万元建成占地约2000多平方的东城临时农贸市场,将以往占道乱摆卖的蔬菜摊、猪肉摊、水果摊、早餐点200余个摊点引入市场,彻底解决了琴江东路占道为市的恶劣现象;按照“不扰群众,不碍交通,方便消费”的要求,强制取缔了县城居住区、公共场所12个占道夜宵摊点,并通过统一规划和管理,在东城区近2万平方米的已征未建及闲置空地设立夜宵集中经营区。二是户外广告逐步规范。依据门店招牌设置“伸出一个面,下下一条线”的标准,已着手对城区6条主次街道的门店招牌设置标准进行逐个勘测,初步建立起城区各道路门店招牌设置规范活页汇编,真正让门店招牌审批标准做到有据可依;坚决取缔未批先挂、乱搭乱设户外广告的违章行为,今年5月,城管监察组织40名执法人员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先后拆除违章户外广告89起125块。三是强化道路秩序顺畅有序。今年3月和5月,县交警部门与县城管部门组建联合整治小组,分别开展两次声势较大的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连续整治时间达20余天,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查处车辆乱停放、“三超”车辆、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150余起,对交通违章行为在管理上形成高压态势,进一步改善了城区道路通行秩序。
2.加大市场化运作,环境卫生更整洁。一是继续扩充城区清扫保洁覆盖面。逐步将小街小巷、温坊工业园、琴江河约70万保洁面积纳入市场化清扫保洁范围,建立健全市场化清扫保洁监管和考评机制,落实12小时巡回保洁制,确保城区全天候保持洁净;二是不断完善环卫设施。先后投入14万购置共计100个分类式及广告式垃圾箱,更换一批受损的果皮箱,城区果皮箱设置实现全覆盖;三是强化建筑垃圾的源头管理。组建成立余土监察中队,实施跟踪管理,严格落实工地出入道路硬化和打围作业制度,加大了对超载、抛洒、违规运输处理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上半年共纠查余土运输污染200余起,处罚65起,从根本上减少了道路污染事件的发生。
3.注重高品质建设,园林绿化更宜人。今年上半年,我们先后投入200多万元实施城区行道树种植和琴江公园绿化苗木补植等项目,通过更换补植沿线死株、缺株的行道树及对景观公园进行多品种搭配密植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园林景观形象,优化人居环境;为提升城区园林绿化管护水平,今年起,我们将新移交的城南入口景观公园、市民公园、琴江公园等13万平方米的园化绿化养护工作承包给专业园林绿护公司,通过实行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运作,达到养护效率、养护质量和城市绿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4.坚持人性化服务,市政管护更细仔。围绕方便群众,安全出行的要求,注重工作细节,防渐杜微,及时修缮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大至受损道路的改造,小至河堤护栏的修复,避免群众出行发生的安全隐患;针对今年强降雨频繁发生,实行夜间不间断巡查,认真做好城区防汛排涝工作,及时疏通城区下水管道。今年以来,先后更新维修下水井盖80余处,交通及河堤护栏32处,新修复受损大理石人行道及机动车道路路面1000余平方米,路沿石1500余米长,疏通下水管道5000米长,总投入维修资金达10万元。
(五)强抓重点工作,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1.创园工作有序推进。把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作为提升城市品牌的重要抓手。年初起,我局早着手、早谋划创建工作,通过县政府办名义制定出台了《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园工作职责和分工,积极动员各单位参与创建工作。上半年,我局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聘请交大园林专业设计公司,修编完善《县城区绿地系统规划》;为总结我县创园工作成果,我局经多方努力,聘请电视台制作创园影象专题片。
2.招商引资成绩显著。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招商引资奋战60天”活动要求,我局通过多方牵线搭桥,及时把握优势,找准突破口,内引外联,积极宣传我县的区位、资源、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推介、洽谈和引进项目。今年新引进“县利瑶服饰织造有限公司”,于1月份鉴定投资协议,注册资金300万元,3月份开始运行;引进“县百昌服饰织造有限公司”于3月份鉴定投资协议,注册资金100万元,投资总额2000万元,5月份开始运行。对已引进的企业,严格执行县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到以法规政策规定办事,热心服务企业。今年5月,我局在得知欣盛制衣有限公司因制衣设备储气罐未安装而影响企业生产后,主动为企业联系宁都县一家安装公司为其安装设备,帮助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3.“三送”工作扎实有效。一是用心解民意。今年4月,我局组织15名“三送”干部开展为期一星期的集中走访活动,及时与他们建立帮扶结对子,真正了解每名帮扶对象家庭情况,及时掌握群众生活实际困难,进一步增进干群关系;二是真心送温暖。积极开展春节、端午节走访慰问活动,先后局领导干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0余户,送去慰问金及物资1万余元,并为良溪村全村480余户发放价值约2多万元的蒸锅,真正把组织的温暖送到群众手中;三是用心送服务。及时了解群众的诉求,努力协调解决。上半年,通过“三送”工作队的努力,解决了驻村农保、医保、小额贷款、低保等诉求8起,用心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城市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部分城市管理工作仍存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存在多头管理、人为分权的问题,往往是“好事大家争着管、难事没人管”,大城管格局还未完成形成,个别部门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行之有效的信息沟通、工作协调等机制,工作效率需加强,协同合力不够。
二是建设资金投入不够。受本县财政收入的限制,用于农贸市场建设、停车场、园林建设和维护、交通设施、环卫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等方面的资金和经费投入少,影响城市整体服务功能的完善。
三是商业网点规划布局不合理。县城规划区功能划分不完善,布局不合理,部分商业网点规划执行不到位。如:建材、餐饮、物流、汽修汽配、汽车美容等,直接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
四是管理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欠缺。如园林绿化设计、市政工程预结算、行政执法等专业人员比较紧缺,执法管理力量还较弱。
五是广大群众公共意识有待提高。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较大部分群众的城市管理工作认识不深,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公共文明意识仍较淡薄,乱扔乱倒垃圾、乱占道、乱摆卖、破坏市政园林设施和不遵守交通秩序的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围绕“一个中心”。以服务群众为中心,拓宽服务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城管热线电话的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意见征询活动,积极收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关键词:农民工;文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市融入
中图分类号:F42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4)01-0015-006
党的十报告指出,要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为客观反映全国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状况,了解公共文化资源供给和农民工文化需求对接程度,课题组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阜阳等地开展问卷调查、个案访谈和实地考察,回收有效问卷4989份,完成访谈问卷576份,收集全国各地农民工文化建设典型个案68份。本文在文献查阅、问卷分析和理论研究基础上,研析反映农民工文化建设价值,简要分析农民工在文化需求、文化消费习惯及能力、文化资源供给与保障,对政府、企业、社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等方面情况,研究提出搭建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文化平台的对策建议。
一、农民工文化建设的社会价值
农民工是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独特群体,他们为中国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进步贡献了人口红利。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较前有所改观,但是和经济权益、社会权益相比,农民工的文化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基本文化需求难以满足,直接影响农民工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生活质量,在更深层次上影响着城镇化进程和中国梦的实现。
1.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的客观需要。农民工基本需求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需求。农民工物质需求主要指吃穿住行和社会保障,精神文化需求是指参与、创造、分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的需求,以及实现个人及家庭未来梦想。新生代农民工需求已从满足物质需要转向渴望发展需要和享受需要,文化需求也从过去的单一、单调转向目前的多元、多样。他们最现实需求是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文化服务,最渴望他们的子女能接受城市良好教育,最高精神需求是父辈或自己成为“末代农民”。文化建设能够有效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均等享有和城市居民一样的文化权益,促进农民工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提升。
2.优化城市文化生态环境的内在需要。城市原住民、新生代农民工和各类文化工作者是城市文化的建设和创造主体,在培育发展城市文化过程中,农民工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间是互动互融的,农民工不是单向被动地接受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效覆盖,而是在被覆盖的同时他们参与城市文化的创意和创造。新生代农民工多是乡村文化精英人才,他们将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带到城市,为城市文化重生、再造提供了优秀文化基因源,为城市文化发展增加丰富元素和鲜活动力,有利于形成“草灌乔”共荣的城市文化生态环境。
3.加速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必然需要。农民工是否真正实现城市融入主要体现工作融入工厂、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三个方面,其中最能体现城市融入、农民工有认同感的首推文化融合。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镇化本质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城镇化率的提升必须大量吸纳农村转移人口,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然而,目前的要物不要人、要地不要人、要形不要文的城市化模式日渐式微、难以为继。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注重农民工文化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居民对进城农民工的理解、认同、接纳和尊重,增强农民工对城市的归属感,引导农民工参与城市文化创新创造,反过来为城市居民提供乡村原汁原味、有乡村气息浓郁的文化形态,提高城市居民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和自觉水准。
4.培养新生代农民工精神的长远需要。目前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突破1亿人,他们是我国城市未来的主人和建设者,这一群体在为城市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渴望体验城市文明、城市居民的文化认同接纳,渴望更多的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和休闲娱乐。文化建设能够提升农民工的职业素养、文化涵养和文明素质,能够引导农民工培育积极向上的生活习惯、遵纪守法的价值操守和诚实守信的人生信仰。
5.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现实需要。由于农民工“无闲”和“无钱”,文化生活普遍贫乏、文化消费不足、文化需求难以满足,处于文化饥渴状态。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可以整合社会文化资源,为农民工群体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他们寂寞无聊的业余文化生活,给他们以及时有效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和发泄空间,提高他们的思想境界,减少甚至消除他们参与赌博、、滋事、犯罪的机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的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农民工文化建设研究综述
近年来,在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农民工的经济权益和社会权益得到逐步落实,农民工文化权益问题随之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学术界关注的重点,相关研究成果也开始涌现。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科学研究者开始研究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代际传承、内部阶层分化、社会政策、城市融入及精神文化需求问题。王春光首先提出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概念及农民工精神文化问题,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的行为特征是从流动到移民,其社会后果是“半城市化”。贺雪峰则从新生代农民工的返乡适应视角研究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提出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有体面回乡和永久性离开农村两种实践逻辑,结论是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不下去,多数农民工不得不返回农村生活。华中师范大学于2005年在全国开展了农民工文化状况调查,出版了专著《游走在城乡之间——来自安徽、四川和湖北内陆省份农民工的报告》。2007年,宣教局组织专家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影响农民工文化生活的体制因素是缺乏整体规划和制度安排。2010年,文化部围绕“决策参考,指导实践,推动立法”的研究目标,组织开展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重大项目研究,共设置了10个一级课题和32个二级课题,其中许多课题涉及农民工文化建设。2011年,文化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2012年,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了“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调查”,推出一批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状况的调研成果。
总体来说,目前学术界关于农民工文化生活的研究尤其是农民工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关系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许多学界和政界的研究成果已从不同层面、不同群体、不同地域涉及农民工文化建设、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命题,但多是工作总结性的,辅以简单调查数据分析的研究,仅仅是解决了城市政府“该不该”的问题,未能从我国及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考量,也未能从顶层制度设计的视角进行研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政府“能不能”的问题。
三、农民工文化生活状况分析
农民工的文化需求正在从从属、潜在需求向主导、现实需求转型,由于政府缺乏对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的顶层制度设计和基本服务的严重缺位,加上城市文化和城市居民的对农民工文化的轻视、忽视,农民工群体只能自我形成一个“次文化圈”,文化生活呈现“孤岛化”、“边缘化”特征,文化生活单调,心理压力较大,文化消费较少,文化需求难以满足,文化权益亟待得到保障。
1. 对文化生活关注度较低。由于挣钱养家是农民工首要目标,加上缺少休闲时间,农民工对文化生活关注度普遍不高,许多人认为文化生活可有可无,进城打工关键要能挣到钱、多挣钱。调查显示,农民工和同事经常谈论的问题有经济问题(63.7%)、工作问题(53.2%)、住房问题(37.8%)、社会问题(23.6%)、文化娱乐问题(4.4%)和生活问题(8.2%)。农民工文化生活呈现出明显的阶层分化和强烈的代际转型趋势,少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开始关注前卫、时尚文化生活,能够主动介入、积极参与企业、社区开展的文化活动。
2.参加文化活动比例较低。统计表明,农民工经常参加单位文化体育活动的人占7.1%,偶尔参加的占31.8%,一次也没有参加的占35.6%,根本不知道单位文化活动的占26.1%。在调查农民工参与社区文化活动时发现,每年参加1~2次的占39.7%,3~4次的占8.4%,5次及以上的占3.6%。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农民工在城市尚未真正享受到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他们仅仅是作为“企业职工”远没有成为“社区公民”,参与经济活动多而参与文化活动少。
3.文化活动内容单调。农民工文化生活总体比较贫乏,平时由于劳动时间长,闲暇时间少,下班后大部分时间是看电视、手机上网、睡觉聊天或逛街购物,所占比例分别为43.8%、36.9%、26.8%、13.3%,参加文体活动(4.3%)、旅游度假(2.5%)、看电影去歌舞厅(3.2%)、教育培训(3.1%)、去“三馆一中心”等(2.2%)较少。
4.文化生活满意度不高。由于经济收入、生活习惯、制度安排、作息时间、文化冲突等因素影响,农民工难以享受城市公共文化服务,64.7%的人对文化生活不满意。普遍对政府、企业和社区提供的文化服务不满意。对政府、企业、社区、文化工作者、农民工文艺组织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不满意率依次为72.7%、63.4%、34.8%、45.6%和29.1%。
5.社会身份之惑严重。“我是谁”的问题始终困扰着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是城难留、村难回的特殊群体,成为无根的浮萍,社会角色认同模糊。“农民”是他们的制度身份,“工人”是他们的职业身份,而“农民工”是制度身份和职业身份的结合体,加上农民工内部分化明显,部分农民工已经很难用农民工来指代。调查发现,认为自己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占62.6%,是“新工人”的占36.4%,是“农民工”的占21.7%,是“农民”的占19.3%,是“城市居民”的占6.5%。
6.精神心理问题突出。寂寞空虚、焦虑压抑是农民工最突出的心理和生理问题。农民工未婚人群占52.6%,已婚者占47.4%。农民工普遍存在寂寞、孤独、自卑、无助、烦躁、焦虑、压抑等心理问题。调查显示,农民工群体存在紧张焦虑占28.3%、压抑受挫占27.9%、孤独无助的占22.3%、寂寞烦躁占19.4%、被歧视被剥夺感占13.1%、自卑失望占8.4%。访谈发现,夫妻分居、对象难找造城三成以上的农民工婚姻焦虑感、性压抑感明显,性健康潜伏着危机,部分人甚至采用搭伙临时夫妻和找小姐放松解决性压抑问题。
7.与城市居民间隔阂严重。农民工与城市居民来自不同的社区,经济基础、生活习惯、消费能力、思维方式存在差别,农民工内卷化现象显著,农民工群体缺少与城市居民沟通的技巧和渠道,两者之间存在“隔离墙”。调查显示,农民工交往人群选择中,工友或同事占43.3%,家族人或同乡占22.4%,同学朋友占16.6%,社区邻居占9.3%,网上网友占6.9%,城市居民占1.6%。农民工不愿意与城市居民交往原因是,看不起农民工的占67.4%,对人不热情的占23.1%,对人有戒心的占14.6%,缺乏共同利益的占38.9%,缺少交往条件的占32.7%。
8.文化消费能力有限。农民工文化消费水平很低,他们的消费多集中在吃饭、穿衣、住房上,多数是将节余的钱存起来。调查显示,看电视、看电影、购书刊、上网、上歌舞厅、看演出、体育健身、学习培训等文化消费几乎为零的比例分别占33.1%、59.2%、50.8%、36.6%、59.3%、65.1%、67.4%和59.6%。4183人中有3.1%的人几乎没有文化消费,每月文化消费在10元、10~30元、31~50元的比例分别占11.6%、14.1%、18.8%。
9.对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评价较低。对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总体评价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的分别占22.2%、50.8%、14.2%、2.8%,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评价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的分别占21.3%、48.2%、18.2%、2.3%,对公共文化资金投入的评价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的分别占27.2%、44.3%、15.2%、3.4%,对公共文化活动内容提供的评价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的分别占24.3%、45.2%、17.0%、3.5%,对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评价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的分别占24.0%、44.8%、16.9%、4.2%,对政府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形式评价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的分别占24.0%、44.7%、16.2%、5.4%。
10.对文化需求层次有提升。以往调查中,农民工对文化的需求关注点在低层次的看戏听歌看表演,本次调查发现,农民工的文化需求是政府组织和提供的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居家流动、社区参与等潜在和长远的文化需求,希望政府提供技能培训的占68.6%,提供子女教育的占54.9%,支持建立农民工文艺社团的占33.4%,参加社区(企业)民主选举的占11.2%。未来发展的最大心愿:有稳定的工作占23.5%,全家人一起到城市占17.2%,在城里有房子占14.3%,自己不当农民或孩子不再当农民占10.1%、过体面的生活占9.7%。认为政府需要出台专门农民工文化政策的占80%,建设农民工文化活动设施的占80.7%,开展农民工文化体育活动的占78.8%,免费向农民工开放文化场所的占82.6%,为农民工提供特色文化服务的占79.3%,扶持农民工文化自组织建设的占79.5%,引导农民工参与文化活动的占75.45%,提供夫妻房、带薪休假的占47.7%。
四、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促进农民工城市
融入的对策建议
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要以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深入研究如何做好现有直接资源整合、间接资源利用和潜在资源开发的三道“加法”,同时做好促进农民工文化培育和推进农民工以家庭为流动单位分流农民工对公共文化需求的两道“减法”,实现城市原住民、文化工作者、农民工(新工人)等城市文化三大主体共创的城市文化生态。
1. 优化农民工文化建设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保持高度的文化自觉,切实把农民工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城市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评价城市发展水平、城市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改进农民工文化权益维护的宣传。盘活现有文化资源存量,开发潜在文化资源增量,鼓励文化单位多创作多提供农民工需要的文化作品,鼓励企业多开展集体文体活动,鼓励有资源的单位免费向农民工提供文化活动场地、器材和专业辅导老师,吸收农民工文化组织参与文化活动。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提高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统筹考虑社区内农民工群体的文化需求,科学配置社区文化基础设施,设计有利于农民工参与的文化活动,让社区成为提供文化服务的有效平台。加强新闻舆论引导,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对农民工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弘扬农民工的正面形象,消除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让媒体成为弥合农民工与城市社会的桥梁,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互相理解与心理认同。
2.构建完善的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农民工常住地政府要秉承“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加快构建覆盖农民工群体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包括公共文化法规及政策体系、产品供给体系、投入体系、设施网络体系、活动体系、信息体系、人力资源体系、服务技术体系和运行评估体系。落实国家三部委《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府、社区、企业和文化工作者在服务农民工文化工作中的责任,在建设固定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增加针对农民工的流动文化服务内容和项目。从体制突破、制度创新、经费保障、设施完善、项目设计、产品提供、人才支撑、技术引领、保障措施等方面,制定出台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不可能也不必是另起炉灶的文化工作,不是再制造出一个专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只是将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对象、产品和内容、范围与方式的拓展,需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群体的特殊需求、服务特点和保障程度。
3.积极开展农民工文化建设试点工作。2亿多农民工分散在全国各地,文化建设基础、政策环境、文化需求差异较大,采用一种模式肯定行不通。可以在全国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选择30个左右基础条件好、特色文化显著、服务类型多样的中小城市进行试点,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给予经费支持和政策保障。总结推广国家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的做法、经验和模式,发挥示范区对农民工文化建设的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大农民工文化阵地建设投入,支持农民工博物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农民工之家、打工青年艺术团、新工人剧场、新工人网站、新工人报刊等农民工文化平台建设。积极扶持农民工自建农民工文艺团队,从“送文化”向“种文化”转变,提高农民工文化活动的自组织能力。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鼓励以家庭为流动单元,增加人文关怀和家庭亲情,分流并减少农民工对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和对公共文化资源的占有。
4.开发适销对路的农民工文化产品。城市文化的多样性有利于城市正常发育,要统筹城市文化布局和机构,根据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市常住人群的公共文化需求多层次、多样化,努力使高雅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共同发展繁荣,培育适合不同社会群体的“草灌乔”共生的城市文化形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开发适合农民工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基本对接。城市中除了发展商业性的高档公共文化设施以外,像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广场、小剧场等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场所应向农民工免费开放。利用全国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数字文化服务,建立适合农民工的“亲情网吧”,让农民工能定期与亲人通通电话、网络视频,增加亲情。实施农民工“文化低保”工程,加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采购力度,按照保基本、全覆盖的要求,合理测算农民工基本文化消费水平,定期、分类发放文化消费券或补贴,提高农民工文化消费能力和水平。
5.建立农民工文化志愿者队伍。社会力量是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文化志愿者是农民工文化建设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必须培育一支规模庞大、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文化志愿者队伍。要创新志愿服务体制,制定农民工文化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办法,建立志愿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评价机制和反馈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表彰等制度建设,重点培育歌舞志愿者、曲艺志愿者、艺术志愿者、文学志愿者、教育志愿者、宣讲志愿者、网络志愿者、市场监督志愿者等各种类型的志愿者队伍。注重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扩大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引导全社会关注农民工文化,身体力行支持农民工文化建设,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积极的正能量。
6.推动农民工文化建设立法。目前,农民工文化建设工作正在逐渐步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但总体上仍然缺乏专门的农民工文化政策和制度安排,多数政策和法规是指导意义上的原则,措辞也大多以“应当”、“应该”、“加快”、“有条件的地方”等较为委婉、模糊的、缺乏刚性要求的语言和内容,无法真正用专门法律法规来保障农民工文化建设的法律地位。要开展农民工文化建设立法调研,尽快出台有关农民工文化建设的政策法规,依法推进农民工文化建设,通过赋权、外地赋权、行政赋权、市场赋权、社会赋权和自力赋权,确保农民工取得平等文化权,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互动互融。
农民转变为农民工只是职业身份的转变,只是社会水平流动,农民工转变为市民,享受同等公民权利,是社会身份的根本改变,是社会垂直流动,是有实际意义的社会流动。农民工要真正融入城市,必须实现“工作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三大融入。而以需求为导向农民工文化建设,农民工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互动互融,就成为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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