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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该方案所确立的体系是国内首个省级的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具有较高的先进性、系统性、关联性和可实施性,将对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标准化促北京节能降耗
“十二五”以来,北京市以年均1.75%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7.7%的经济增长,万元GDP能耗仅为0.32吨标准煤,在全国省级地区最低。北京市节能降耗“成绩单”的背后,是200余项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地方标准的推动和约束。
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洪介绍,北京市现行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地方标准已经达到207项,其中能耗限额标准就有27项。
节能低碳标准如何促进节能减排?举例来讲,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家电、照明等产品都粘贴有能效标识,标注了产品的能效等级,有的是1级、有的是2级或者3级,为消费者准确传递了产品的能源利用性能水平,这个能效标识就是依据能效标准来实现的。又比如,主管部门对于像水泥、钢铁、氧化铝这种高耗能和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通过设定能耗限定值、新建准入值和先进值,为淘汰落后产能、严控新上项目、引导技术进步和能效对比提供了技术依据。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已了家用电器、照明器具、办公设备、工业设备等六大类共65项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效标准,取得了显著的节能环境效益。
为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我国早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但是法规的要求和规定通常比较原则,带有政策性,有效期较长,在实施时需要具体化、定量化、规范化才可以操作,这就需要标准作为技术支撑。由于当前正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急需标准先行,产品遵循,谁掌握标准制订权,谁就掌握市场主动权。同时标准化与专利也有很大不同,通常情况下,专利影响只有一个或若干个企业,而标准影响却是一个地方产业或行业,甚至一个国家的竞争力,因此国家也越来越意识到标准的重要性。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对于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标和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指标先进、符合国情的节能标准体系,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
2012年,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启动了北京市百项节能标准建设专项。近年来,根据《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标准化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北京市积极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现行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地方标准已达207项,相对于2011年82项增加了152.44%,在全国率先构建省级的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张国洪透露,在已标准中,不仅涵盖了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标准,还包括了清洁生产、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与环境改善密切相关的标准,同时还有监督监测、碳交易等保障制度创新方面的标准,其中工业、建筑、交通三大重点领域的标准数达到127项,占已标准的61.4%。
这些标准已经在助推节能减排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比如2012年6月14日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使北京新建、改扩建居住建筑的单位面积采暖能耗指标在全国率先从节能65%提高到节能75%,并且通过强制使用太阳能和强制使用外遮阳等节能措施,使首都居住建筑综合节能水平达到同气候条件的发达国家先进水平。2014年11月5日的《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是全国首个关于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的标准。按此标准执行,北京市清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在采用精细化节能降耗系统后,每吨水耗电量减少了0.016度,全年总用电量就减少了138万度,折合标准煤为558吨,节约电费108万元。
北京市百项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启动后,北京市实现了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领域的多个子领域标准数量的零突破,带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迅速发展。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制定的37项工业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标准,大多数没有国家标准及国内同类标准,填补了北京市乃至国内在相关标准制定领域的空白。温室气体管理子领域由标准空白增长为2项现行有效标准,预计未来三年内,该领域标准将增加至60项,为精细化管理温室气体排放提供标准化储备。同时,北京市首次制定了27项能耗限额类标准,占总数的13%。这些限额标准中不仅规定了现有企业能耗限额限定值,还明确了新建企业能耗限额准入值,提出了企业能耗限额先进值,其中限定值和准入值是当前必须要遵照执行的规定,随着技术进步,先进值未来将逐步转换成准入值或限定值。
领跑循环经济标准化创制
“十二五”以来,首都能耗水平不断降低,2014年三产比重已经达到77.9%,依靠调整产业结构和淘汰高耗能产业实现节能减排的空间已经非常有限,需要更严格的标准引领来实现。
为此,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北京市质监局等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将把百项节能标准制修订工程形成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固化下来,同时将进一步规范、优化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张国洪介绍,这个实施方案从正式启动编制到今天,已历时近半年,其间先后召开15次部门、专家、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座谈会,书面征求20多个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县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几易其稿,形成了实施方案。
制定《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起草小组全面调研了国内外节能环保标准化发展现状、趋势,系统分析了北京市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标准化现状、存在问题和工作重点,构建了北京市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框架;征集了94项拟制修订标准需求,形成了拟制修订标准清单;分析了北京市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领域207项现行、142项在研、94项拟制修订标准,明确了现行、在研和拟制修订标准在体系框架中的分布。
《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几年标准化工作的五大任务。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全面构建相互协同、互为支撑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框架。二是支撑标准创制,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与标准创制的对接机制,积极推进中关村国家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增强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催生促进作用。三是加强标准评价,建立地方标准后评价机制。四是强化标准运用,组织开展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试点,建立能效和碳排放“领跑者”制度,为北京市相关行业的准入标准提供支撑。五是狠抓标准落实,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和交通节能相关标准,将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纳入节能监察计划,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对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
《实施方案》中,专门列出了北京市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框架,这个框架中涵盖了94项拟制修订的标准,分布在能源节约、碳排放管控、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其中备受关注的碳排放监控占比最大,未来将制修订40项标准。
“这批标准不仅涵盖了建筑、交通、工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还包括了清洁生产、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与环境改善密切相关的方面,同时还有支撑监督监测、碳交易等创新制度实施的标准,实现了多个领域零的突破,填补了北京市乃至国内在相关标准制定领域的空白,在全国省级范围内也属首创,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很明显。”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爱仙说,众多标准里,如轨道交通节能技术规范、能效领跑者评价导则应该是国内首次提出,这些标准若能顺利完成并实施,将在全国范围内带来巨大的示范效应,对进一步完善国家及其他地区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促进标准化带动节能低碳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使企业加快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于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区安监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三、工作目标
在全区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要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力争在2012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同时,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全面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年底前,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中被评为A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2012年底前,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
(二)交通运输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2年7月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2年底前达标。
(三)建筑施工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有条件的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二、三级企业分别在年、2012年底前提前达标。
(四)工业商贸行业企业:年底前,全区工贸企业全面启动达标活动。2013年底前,全区工贸企业10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同时,力争有一批一级标准化企业,二级标准化企业不低于30%。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推动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行业(领域)职责分工如下:
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指导和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经济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阶,三年求突破”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逐步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为目的,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注重过程、讲求实效”的原则,在危化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目标和任务:在危化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以下简称《通用规范》),结合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推进各环节、各生产工艺的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工作。2012年底前,危化品企业要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实现基本达标;选择部分重点危化品企业进行二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一批标准化示范企业;择优推荐行业领先企业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申报一级标准化企业。
二、统筹规划,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通用标准、公告一级企业名单的基础上,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制定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分行业实施指南和评分标准,公告二级企业名单。各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公告三级企业名单。各地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以及达标申报、考评、复审和持续提升的管理机制,有序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在对辖区内危化品企业排查梳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进度安排、目标和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本地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三级达标工作。危化品企业数量多,短期内全面实现达标难度较大的,年可优先组织基础条件较好、2013年应换证企业先行达标;其余企业在条件基本具备后,逐步推进。请各地于年7月20日前,将本地区危化品企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报省局监管三处。
2、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省安监局近期将出台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办法,确定考评组织机构,建立二级标准化企业考核评审和监督机制。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办法,有效组织达标评审。有能力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可以向有需要的危化品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咨询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但不能包办代替。评审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评审过程控制,规范评审行为,保证评审质量。坚持评审和咨询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咨询服务的机构不得为同一企业进行考评。
3、建立完善标准化规范体系。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见附件),省安监局将在《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制定部分重点行业和危化品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和评分标准(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国家和省相关规范的基础上,补充三级达标的特殊规定。在有关实施细则实施前,企业可根据《通用规范》、《评审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待实施细则实施后,按企业分类对照相应的实施细则进行达标考评。
4、严格申报达标条件。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自2013年起,申请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延期的危化品企业,须取得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证书。新设立危化品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应实现标准化三级达标。原则上,企业应在实现三级达标的基础上,按照规范要求持续运行、改进提升一定周期后,方可适时申报上一个等级的达标考核。申报二级达标的,需在三级达标后持续运行二年以上,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监局同意,市安监局按照本地区危化品企业数量分布,按一定比例择优推荐。申报一级达标的,需在二级达标后持续运行三年以上,由市安监局提出,省安监局同意后,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推荐。部分基础条件好、管理先进、在本地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企业,经市安监部门推荐,可直接申报二级或一级达标。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模式
危化品企业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主体,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基础性工作,研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将标准化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1、制定实施方案,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机制。危化品企业要对照标准规范要求,全面分析评估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从法规和标准、机构和职责、风险管理、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作业安全、职业健康、危化品管理、事故与应急、检查与自评等方面,制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并具体落实。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责任部门组织推进、岗位职工全面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做到培训教育到每个职工、标准细化到每个岗位、责任明确到每个部门、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防止标准化工作重达标、轻过程和走过场。
2、落实工作职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效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保证开展标准化工作必需的人员、经费,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的具体工作要求并加强考核。危化品企业应选派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门知识培训,负责企业标准化创建的具体工作。原则上,企业应根据标准规范,自行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因管理力量薄弱、完成标准化工作确有困难的,可咨询相关机构,在咨询机构的辅导下,逐步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主管理和持续运行。
3、全面改造提升,确保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危化品企业要对照规范标准,落实并逐步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个岗位操作规程,强化生产装置、设施、工艺的风险管理,完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环节的监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系统。要广泛发动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全员标准化培训教育,修订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细化各重点岗位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行为,促进岗位达标。已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运行良好大中型危化品企业,可在保持现有体系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化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保证符合基本达标要求。
4、完善创建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工作。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委托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的,工作小组应当在咨询机构相关人员的具体指导、辅导下,具体实施标准化创建各环节的工作,但不得由咨询机构包办代替。要建立企业定期自评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自评自改,并形成自评报告。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记录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到档案资料清晰、完整、准确。
四、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举措,也是安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有效手段。各级安监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广泛组织发动,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引导和服务,确保标准化工作有效推进。
1、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各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传培训,向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宣讲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评审办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督促并组织危化品企业选派人员参加专门的标准化学习培训,使大部分企业基本具备开展自查、自评、自改的能力。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工作简报、现场会、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总结推广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先进经验,宣传开展标准化对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取得的成效,引导、推动危化品企业积极、自觉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各地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激励政策,研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日常监管、行政许可、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保险、信用等级等挂钩的机制,定期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并将达标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通报。要鼓励、支持对本地区危化品安全生产确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企业申报二级、一级达标,已经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可申请直接办理危化品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延期手续一次。要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引导无法达标的危化品企业转、停、关。要把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或未达到三级标准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限期达标。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各项工作落实,并以“助奥行动”为契机,全面巩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
以我市主要供京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全面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产品产地与市场对接,确保奥运期间供京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产指导
要全力以赴抓好主要农产品生产,全面落实《*市农业局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工作部署,加强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的安全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二)加强重点基地建设
经初步调查摸底,我市7——10月份奥运期间供京的种植类农产品主要是*毛庄绿圆实业有限公司,面积57510亩、总量6400吨,涉及10个品种。各县(市)、区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摸底,确定辖区内供京农产品主要生产基地、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情况,以便做好相关准备。供京农产品基地要率先实施农业标准化,应达到“五有”要求。一是有标准,按标准组织生产;二是有记录,建立健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三是有检测,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开展自检工作,或委托有关质检机构定期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四是有标识,生产的产品有标识,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应按规定进行标注;五是有组织,生产基地应有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组织带动,具有一定规模,生产设施完善。
(三)实施产地准出制度
奥运期间供京农产品必须落实产地准出制度,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产品,方可调运进京,并依照北京市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落实本地产地证明和有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工作。各相关县(市)、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对奥运期间供京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强产地检测,并及时上报检测结果。市农业局及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将对其监测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四)继续推进市场准入制度
进一步巩固市场准入成果,今年*市区将实行禽蛋市场准入,要完善和规范市场准入的各项制度,巩义、中牟和荥阳按省要求实行市场准入,其他县(市)区也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市场准入。要强化农药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防止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投入品进入市场。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环节,全面推行进货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加快标准的实施推广
大力开展农民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示范带动能力。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以产业化带动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培育名牌农产品,推进名牌认定,不断提高优质农产品竞争力。
(六)加强产销衔接
在商都农网上建立我市供京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合作组织和主销农产品的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并与各县(市)、区建立对接,及时在网上有关农产品供求信息,同时与北京市农业局食用农产品生产履历中心链接,推动产销对接。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支持政策。
四、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局成立*市“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协调、指导开展“助奥行动”。组长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刘同德担任,副组长由局总畜牧师杨东宽担任,成员由局质量流通处、法规处、市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人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流通处。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助奥行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助奥行动”各项任务,确保本辖区内供京农产品不出质量安全问题。已确定供京蔬菜的惠济区农经委和毛庄市场要建立组织,制订方案,狠抓落实,明确专人与北京、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的联系。
(二)完善对接机制
及时和北京市沟通、掌握奥运期间农产品需求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优质农产品进京展销活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协调有关方面对奥运期间各地农产品进京提供便利条件,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
(三)落实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要制定“助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和应急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行动实施牵头单位和责任人,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助奥行动”实施。要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支持力度,确保行动顺利开展。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报道行动进展和重大活动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县(市)、区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对本方案的初步实施情况及联系人请于20*年4月15日前报市农业局质量流通处。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20*年3月,成立“*市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领导小组”。
(二)20*年3月,调查摸底,摸清供京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组织和运销单位基本情况,以及供京农产品品种、数量等基本情况。
(三)20*年4月,组织召开*市“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会议,部署我市“助奥行动”有关工作。
(四)20*年5月,组织对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组织管理者和经营者进行培训。
相关的政府部门、企业要重新思考电子政务面向服务的结构和特点思路,采用组件化和面向服务的方法实现电子政务的需求,满足项目、成本压力、灵活性、敏捷性的要求,以面向服务的思考方式和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SOA)转换电子政务实施方法和原则。
实施SOA的重要环节是将信息流程组件化,符合电子政务用户的核心业务。在现有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快速实施SOA。
应用SOA 实施方法论有利于电子政务实施中制定体系结构,定义服务编排、服务库和服务总线的模式。
随着SOA的发展,SOA的技术手段会更丰富和安全可靠,今后实施中会按照客户的需求或行业的需求提供SOA整体解决方案。有关理解框架如图1所示。
实施成功的关键因素
SOA实施方法论在项目的解决方案的制定、方案评估、方案确认、实施策略、实施步骤、实施步骤评估、移交等方面提供一套方法和指导原则,为项目成功实施提供保障。
具体指导因素包含:分析和确定实施解决方案的条件,分析和确定实施解决方案的风险,分析和确定实施解决方案的原则和思路;在明确实施解决方案的相关条件、风险和原则的基础上,明确解决方案所需资源和保障,提出实施的步骤和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组织评估小组对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对实施所需资源的可获得性进行评估;完善方案并与客户沟通,方案的最终确认;项目移交;针对方案实施进行培训和指导。
技术方面,建立以服务为导向的体系架构(SOA),整合应用体系架构,通过业务服务提供电子政务实施的各项基本应用功能,自由地排列组合、互通互连、融会贯通,适应新的需求调整。通过标准的接口进行封装,并成服务,以服务的方式部署在系统数据与功能整合平台上。任何一个应用要访问其他应用可以通过服务的发现和服务的表述来确定被访问的服务的属性和调用格式,实现标准化的应用之间的协作,满足应用系统之间的松耦合原则,避免因为单方面的系统、程序内部的调整而冲击到另一个应用。
通过建立SOA架构,实现电子政务应用中各个业务系统的信息服务,不论是旧的或新的,都能够通过服务的包装,成为随取即用的资源,以服务的形式对外,以松耦合原则实现共享,并可将各种服务快速整合,开发出组合式应用,实现对电子政务业务需求的快速响应。
SOA实施框架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在落实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加强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支撑体系、考评体系、培训体系、奖励约束体系和信息交流体系,立足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全面完成准备与策划、实施与运行、监督与评价、改进与提高的创建过程,实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阶梯式推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
(二)工作目标。20__年3月开始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铺开,到今年年底,全区25%矿山(含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
二、各阶段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试点阶段(20__年4月31日前)
在3月中旬组织召开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安办要迅速将会议精神宣传贯彻到各矿山企业,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工作。
各乡镇、街道安办要在3月底前确定符合条件开展的企业,并将企业名单报我局安监股。我局已确定闽宁钽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市溪洋石料厂、津明矿业小坪铅锌矿、南平岩宏矿业有限公司、南平市__区富明采矿场、南平市__区康达透辉石采矿场、南平市鑫达矿业有限公司等7家为试点企业,试点企业要在3月27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标准化系统。
省安监局局已认定省劳动保护科研所为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考评机构;市安监局已认定省劳动保护科研所、南平安生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为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四、五级考评机构,在4月底前建立设区市级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支撑机构。
(二)推广阶段(20__年8月30日前)
各乡镇、街道要在4月25日前将全区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确定为参加今年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名单,并督促、指导其在6月1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与实施标准化系统。6月30日前,按省局制定的《福建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细则(试行)》,依托中介机构和有关技术支撑机构,对安监部门,以及四、五级标准化考评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
8月15日前,各企业要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标准化系统,保证标准化系统运行良好。8月15日至30日,各试点企业要按照《规范》要求,成立自评组织机构,对照标准,应用评定软件或表格自评确定相应等级,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三)评定阶段(20__年12月31日前)
各乡镇、街道要在9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完成标准化建设试点企业和其它参加今年标准化建设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级别评定工作,并在区局网站上予以统一公告。为加快工作进度( ),简化工作程序与环节,对申请三级标准认定的企业,在申请等级评定前应委托省劳动保护科研所(或省安监局认定的其它中介机构)进行外部考评;对申请四级标准认定的矿山企业,市级将中介机构外部考评与市安监局等级认定工作结合起来;对申请五级标准认定的矿山企业,区将中介机构外部考评与区安监局等级认定工作结合起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标准化建设是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效途径。依照《规范》强制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促使各类矿山企业逐步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动态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对矿山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辨识、预控,最大限度地消除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有效降低事故总量,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各乡镇、街道安办和各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二)制定方案,认真部署。各乡镇、街道安办要全面摸清矿山企业基本情况,并尽快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清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安办要本着先易后难、先大中型企业后小型企业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省、市、区安监局的有关规定精神,在充分听取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确定标准化建设试点企业和其它参加今年标准化建设矿山企业名单,并认真部署标准化建设工作。尾矿库为非正常库的,必须经整改达到正常库标准后方可参评。对具有多类和多个生产系统的矿山企业,按照各个生产系统分别进行评定,以评定的最低等级作为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最后等级,但可以先进行一个生产系统试点工作。
(三)分工负责,加强协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标准化等级分为一、二、三、四、五共5个等级,一级为最高,五级为最低,其中达到一、二级标准的矿山企业由国家安监总局负责组织评定。鉴于我区熟悉金属非金属矿山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专家与技术人才不 多,为集中有限资源,同时考虑与延期换证工作相一致,由省局负责组织对达到三级标准的矿山企业进行评定;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达到四级标准的矿山企业进行评定;各县(市、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对达到五级标准的矿山企业进行评定,各级安监局按属地监管原则负责做好督促、检查与评定等工作。工作中,区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安办和各级技术支撑机构之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四)建立机构,加强指导。安监部门要依托矿山安全中介机构作为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支撑机构,负责组织考评有关矿山企业标准化等级,对标准化建设中的共性和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试点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及时帮助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困难,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各项乡镇、街道安办可以直接成立非煤矿山及标准化建设专家组作为技术支撑机构,也可以委托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为外部考评机构。
(五)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工作过程中,各地要认真分析、总结试点经验,组织召开安全标准建设总结与推广会议,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工程质量总体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区已申报质量备案并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目前共有质量监督人员10人,都已取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证书,能够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基本情况
截止到2020年11月,共监督工程项目205项、面积441.5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87.5亿元;其中2020年新增监督工程项目96项、面积122.2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40.2亿元;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120份。能够做到新开工的区管建筑及市政工程全覆盖监管。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工程投诉率逐年下降,工程投诉全部及时处理完毕,办结率百分百。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完成了年初的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狠抓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有效控制了质量通病。
(三)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区区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区区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提升了项目监管水平,有效整治了工程质量通病,使我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主要做法:一是推行开工前质量安全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和保证施工安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未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全员培训和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的监管,结合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安全月”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安全关,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加强实体检测质量管理,严格随机抽查制度,保证主体工程质量。深入开展建筑工地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深基坑、高大支模架和大型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三是组织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先后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建筑消防、建筑施工吊篮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全系统形成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以上率下、层层推进、整体联动的良好格局。
(四)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区住建局针对省建设厅印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印发了《区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对区辖区内的施工企业及建筑工地进行宣传,依据区实际情况,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区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和工程自身特点制定了相对应实施方案,对工程质量严把控制关。我局已建立区建筑领域微信平台、手机APP远程监控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对辖区内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监控,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必须建立样板引路示范区。通过样板引路,将工程质量管理从事后验收提前到施工前的预控和施工过程控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质量样板化、技术交底可视化、操过过程规范化”的要求,对原材料、构配件把好进场质量及施工工序控制及质量验收控制关。加强各个工序技术交底工作,以“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对在建工程进行实体动态管理,以达到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三是目前我局根据施工企业内部对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及施工现场对质量标准化开展落实工作进行阶段性考评。经综合考评已确定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建筑施工企业1家(令牌宏鹏建筑有限公司)及工程项目1个(令牌香榭国际项目)作为区建筑领域推行质量标准化试点项目,其余在建工程已陆续进行质量标准化推动工作。
(五)竣工验收监督情况
2020年竣工验收的监督工程项目55项,建筑面积88.03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1.61亿元,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全年共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5份。
(六)工程质量投诉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共接到1起质量投诉,现已处理完毕。
(七)各类奖项申报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和督促企业打造精品工程和一流工程。一是市第二中学初中教学楼项目荣获市建设工程“铜城杯”奖,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市第二中学,施工单位为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勘察单位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二是城区中心街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及5#商住楼荣获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新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二十一冶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兰州滨河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为铁道综合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三是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已申报国家鲁班奖,目前正在评审中。
二、质量总体形势综合分析
2020年全区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正常,日常质量监督工作有序开展,质量常见问题及质量投诉处理得当、及时,全区未发生一起质量事故,工程质量整体形势处于受控状态。
综合今年监督工作,一线监督人员锐意进取,改革监督创新,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监督管理方法有创新。在区建管服务群及时监管信息和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全区质监一线人员和所有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关注此微信平台,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二是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
从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可以看出,我区2020年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1、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对违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和处罚的力度明显不足。
2、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不理想
部分工程项目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较差,存在人证不符情况。也存在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理想的情况。这样势必造成未能按规范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按程序验收,对施工质量不能实施有效管理,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隐患不能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资料和技术资料不齐全。
3、对混凝土质量检查制度不完善
虽然在主体验收时要求对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但是,对进场商品混凝土管理不到位,部分工地未做到对进场商砼塌落度每车检测。
4、建筑节能意识不强
部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节能方案编制不及时,监理审批流于形式,对工艺要求不高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质量关键控制点监管到位为核心,改进质量监管方法
针对质量监管问题,为扭转各分部工程监管频次分配失衡、质量实体与行为监督脱节现状,一是要求一线质量监督应有针对性的方案、交底,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尤其是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检查以及实体抽测和验收,除了应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阶段的关键部位或关键环节纳入关键控制点外,还应将主体验收后的构件抗裂防渗、建筑节能等隐蔽工程验收、地面和外墙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贮水或淋水试验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预验收等关键环节设为质量关键控制点;二是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检查应立足质量基本保证条件和工程实体,对参建各方履职行为及其原始资料的追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三是在监督过程中,也要以质量基本保证条件和工程实体为监督检查的核心,加强对质量行为及其原始资料的追溯检查,除了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阶段监管情况进行考核外,还应加强对主体验收以后质量关键控制点监管到位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进一步加大对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督力度
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管理力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法,对不到岗、擅自更换和不履职等行为,按规定上报,并处罚,及时通报。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多方参与”的原则,各县区安监局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着力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明确的具有较高事故风险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农电、渡口、燃气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类行业”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效防范事故和分散事故风险。各地安监部门要引导和指导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2年,每县区至少要完成2500人的参保任务。
二、承包单位
按照“实力强、信誉好、网络全、服务佳、理赔快”的要求,通过招标,确定中国人保财险分公司为我市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承保单位。
三、费率标准
2012年,保险费用原则上每人不少于200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每人不少于220元。以后年度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实行一年一浮动,浮动费率按照亳政办秘〔2012〕5号标准执行。
四、保险责任
生产经营场所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的从业人员及第三者,每人赔偿金额30万元;造成伤残的,按照国家伤残标准执行,每人最高赔偿金额10万元。
五、参保范围和防损减灾费用
参保范围和防损减灾费用的提取、使用等事项参照亳政办秘〔2012〕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2年6月30日前)。各县区安监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2〕5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进方案,提交县区政府印发实施。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成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领导组织,明确具办科室和人员,建立有关部门参加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尽快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二)动员培训阶段(2012年7月10日前)。各县区要专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动员会议,对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政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宣讲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的背景、内涵和作用。各人保财险县级分公司要讲解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重点是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关规定和合同等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为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打好基础。
(三)保险办理阶段(2012年底前)。各县区安监局认真对参保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建档,并按照监管职责分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所辖或所主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人保财险县级分公司要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和保险程序,积极主动开展业务,做好承保工作。
(四)总结阶段。市安监局于2013年初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座谈会,通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进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下一步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实施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内涵、实施背景和重要意义,区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社会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职工意外伤害险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结合当前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要与安全生产监管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共同部署。一要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办理或延期换证工作结合起来,企业申领或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实行由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向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转变,已存储或部分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转为保险费;二要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结合起来,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作为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三要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股、室、站、所、中心: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市局长交安监[2014]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实有序、高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我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协调工作。
略
二、实施范围
经行政许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接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含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城市客运(含公交、出租汽车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机动车维修、驾校等企业。
(一)集团公司如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可不申请考评;如果主动申请,也可以进行考评。如果集团公司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申请考评。对于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以母公司名义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对分公司、子公司单独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集团公司下属多个分公司、子公司90%以上评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经集团公司申请,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机关同意后,可直接评定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二)对于包含多类经营项目及“一套班子多个牌子”的企业,考评均实行分类考评,分类定级。
(三)对于公路客运站、渡口码头客运站等客运类站所,应按照“一站一考评”的原则进行考评。
(四)对于从事多种货种运输经营的企业,可按照达标标准最高要求进行考评。
(五)对于县乡公路施工的建设项目部,原则上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部均要实施考评。
三、管理分工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一)局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
(二)运管所负责全县客、货、维、驾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三)客运办负责组织出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质监站负责在我县满一年以上,县乡公路施工项目部的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培训,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达标要求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6月30日前将完成道路旅客运输、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渡口、出租汽车营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适时启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总量的50%。
(三)方法步骤
1、开展企业自评。
各管理部门发动企业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各企业成立自评工作组,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评指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并针对每一项评分值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
2、考评启动,接受企业申请考评。
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交通运输企业考评机构和考评员认定后,市局将及时启动考评工作,在考评有效期内,局考评机构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方法》及省厅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化达标考评指标》完成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经考评组审核,按流程通过交通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219.141.223.141/esp/)向评审主管机关(三级向市交通运输局,二级向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向交通运输部)提出考评申请。评审主管机关制定相应的考评机构实施考 评。
3、加强监管、形成交流,协调解决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监管股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督导检查等形式,及时掌握考评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考评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4、组织复评、严格考核,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
考评机构完成考评后,对不达标企业要及时就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企业对考评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考评机构核实后,可视为达到考评要求。企业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评审主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由主管机构及时组织复核。
县交通运输局将把这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示范创建、评先创优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切实加强对未达标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达标定级的交通运输企业,由行政许可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对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吊销许可,以确保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目标顺利实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保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约谈,通报相关单位,并将未按期达标的企业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名单和“打非治违”对象。
(二)明确目标,完善方案。相关单位要依据本《通知》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排出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节点,建立倒排时间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地完成达标考评工作。
(三)规范程序,强化服务。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在开展考评工作中,要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和要求,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考评程序、严格考评标准、严肃考评纪律,认真做好申请材料受理、评审结论审核、评审工作质量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质量。
考评机构的考评工作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考评机构要根据申请企业的规模、安全生产水平等情况,科学合理考评组人员组成、考评行程安排,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干扰,在保证考评效果的同时,尽量节约考评成本。严禁考评员私下收费。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局安全监管股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一要将安全生产达标与行政许可、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自觉性,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要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考评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促进考评工作。三要建立考评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