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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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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

第1篇: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强化统计 机关事业单位 措施

中图分类号:C8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3-0350-01

一、统计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对单位整体状况的把握

机关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目的是使单位内部资金的管理人员把握整个资金的流向并进行有效控制,方式是记录和整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薪金和单位内部整体公共资金的消费情况。准确有效的统计工作不仅仅分析单位内部的各项资金流向,还要结合当时的物价和政策走向等,这样综合各种可能的因素进行分析,才能使当时的统计工作科学合理,从而以此统计资料为参考来安排下一阶段的各项开支。

2.提高对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大大改善和便利了统计工作的进行,使相关的会计人员利用现代先进的统计工具对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成为了可能,实现了对数据的远程把握和控制,从而对统计数据和财务状况进行实时的动态分析,发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经济问题并结合各种情况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控制,从而利用统计数据监督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财政状况。

3.有利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素质

其他机构的统计工作的进行状r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目前很多学校都没有成立专门的统计部门,统计工作被财务处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兼着,很难达到应有的效果。例如近些年比较话题比较热的医院,也很少成立专业的统计部门,而随着很多医患问题被报导出来,国家对医疗改革也越来越重视,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进一步加强,所以对医院内部的统计工作能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都比较有限。所以应该成立专门的统计部门来进行数据整理和专题调研,最大限度地发挥统计工作的价值。

与单位内部人员薪金和日常资金收支情况有关的统计工作对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渗透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加强专业素养的提升和专业操作能力,这是由统计工作的专业性决定的。而日常的统计工作是提高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洞察力和素质的重要手段。

二、统计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存在的问题

1.受操作人员影响明显

任何工作都不会脱离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单独存在,统计工作也不例外。统计工作不可避免地收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统计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专业素养以及价值观。统计工作是大量和细碎的,其中出现偶尔的犯懒是常有的,如果缺乏统计工作的专业素养,很可能就使统计工作掺杂一定的水分。如果统计人员相应的统计知识不足可能会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对统计结果进行臆测,这会严重影响统计数据和统计结果的真实性。

2.规则不统一

统一规范的制定对各个行业和工作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对统计工作来说尤为重要。具体表现在统计调查的规范性和统计技术统计方法的规范性。其中统计调查的规范性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如果统计数据的来源不准确那么所有的统计分析都是进一步的精力浪费。所以在调查之前就要对调查方式和调查对象进行规范化的统一标准以便获得及时准确的数据,并对调查人员进行业务上的培训以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更重要的是对统计方法和统计技术的统一性。统计和会计方法的运用对统计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林林总总的会计统计方法和不同信息技术的运用对统计工作具有直接性的影响,不同的统计方法得出来的结果可能会有天壤之别。

3.统计技术水平低

统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工作效果是有一定的时间延长性的,不是立竿见影。这就导致了部分领导和单位对统计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没有致力于统计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的培养,不仅仅没有成立专门的统计机构,也缺乏专业的统计人员,统计工作是由会计人员兼着,缺乏专业的统计业务和职业素质,导致统计工作大打折扣,失去了其原本应有的统计职能和作用。在信息技术大量应用于统计工作的今天,没有及时地更新统计工具和统计方法,导致了统计工作的指导意义大大降低。

三、对机关事业单位中统计工作的建议

1.责任到位

通过制度的方式采用责任制来加强责任感,在对统计管理中采用责任制的考核方式纳入年终考核列表中,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感,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督促大家养成良好的工作方法,提高责任意识。在制度的规范和鼓励下,相关人员必能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2.对于统计方法的规范

在部门领导的支持下,成立专业的统计部门哪怕很小只要是专业人员操作并且具有独立工作能力。与统计环境中的专业统计方法接轨,在信息化技术条件下积极引进先进的统计技术和软件,确保统计工作的规范性。

3.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人才的培养对各个行业都尤为重要,要加强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职业技能的提高。可以从人才市场中引进优秀的专业人才,或者请来相关的统计专家对对已有的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讲解统计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中会遇到的问题。制定一些激励机制来促进人员职业素养的提升,比如通过考试进行奖励或者把工作效率纳入年终考核中。

四、结束语

统计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的不可忽视的作用,对单位的收支状况有着指导和防范风险的作用。采用责任制,加强和改进单位的统计工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规范统计方法提高统计人员的职业素养,提高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A晓红.机关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必要性及其合理措施[J].中外企业家,2013,13:79-81

[2]付金兰.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及措施探索[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06:236-237

第2篇: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范文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计划管理,强化政府人事部门宏观调控职能,使计划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中单列,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编制和管理,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

第三条  计划管理范围是:

(一)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

(二)上述机关、团体所属的事业单位;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应纳入机关、事业单位计划管理的部门和单位。

第四条  计划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执行计划期党和国家提出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重大方针政策。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编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增长幅度。

(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合理确定调整部门、地区以及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关系。

(四)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调整职工队伍的布局和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五)根据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改革和完善计划管理体制。

第二章  计  划  指  标

第五条  计划由下列主要指标构成:

(一)基期末预计到达数;

(二)计划期计划增加(减少)数;

(三)计划期末计划到达数。

第六条  计划期职工人数增减包括:

(一)新增职工:

1.国家统一分配的人员;2.社会招收人员;3.调入人员;

4.成建制划入的人员;5.其他人员。

(二)减少职工:

1.自然减员减少的人员;2.调出人员;3.成建制划出的人员;4.其他人员。

第七条  计划期工资总额增减包括:

(一)新增工资总额:

1.增加职工增资;2.转正定级增资;3.工龄、教龄、护龄津贴增长;

4.国家统一安排的新增工资项目;5.上年增资项目翘尾;6.晋职晋级增资;

7.增加奖金;8.成建制划入的工资额;9.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减少工资总额:

1.减人减少工资;2.掉尾工资;3.减补员工资差额;

4.超编制单位的工资核减;5.成建制划出的工资额;6.其他。

第三章  计划编制

第八条  编制计划须具备下列资料:

(一)基期计划执行情况;

(二)基期和计划期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社会总产值、社会劳动生产率、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预计到达数和计划数;

(三)基期和计划期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预计到达数和计划数;

(四)基期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变动情况及计划期国家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有关政策、措施;

(五)计划期各项事业发展计划、重点发展领域及有关政策规定;

(六)就业结构及职业需求结构与数量;

(七)财政收支情况;

(八)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情况;

(九)机构、编制定员情况;

(十)新增劳动力资源,特别是干部资源状况及可供机关事业单位利用程度。

第四章  计  划  报  批

第九条  报批计划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的人事部门,根据人事部提出的编制计划的指导原则和政策,按照国家下达的控制数字和表式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计划部门的指导下,经过科学的预测分析自下而上地编制计划草案,并附文字报告和详细说明,于每年九月底以前报送人事部。同时,抄送同级计划、劳动部门。

(二)人事部在汇总、审核各地区、各部门计划草案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平衡,提出分地区、分部门计划建议方案。

(三)人事部通过一定形式听取地区、部门意见后,对计划建议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按要求时间报国家计委,同时抄送劳动部,由国家计委综合平衡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第五章  计划的下达和调整

第十条  各地区、各部门在接到人事部下达的计划后,应尽快将计划逐级下达到基层。

第十一条  各级人事部门在下达计划的同时,应将计划抄送同级计划、劳动部门和有关开户银行。

第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如发现计划与实际不符确需调整计划时,应于当年八月底前向人事部提出调整计划的报告,人事部应及时批复。未经人事部批准,不得自行修改计划。

第六章  计  划  管  理

第十三条  凡属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增加的职工和工资,均应纳入计划管理范围。未经国家核准不得超计划增人、增资。

第十四条  根据编制定员确定增人指标。凡已满编或超编的单位,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分配增人指标。确需增人时,须先申请增加编制。超编单位要逐年核减其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

第十五条  中央、国务院驻地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规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复退军人时,其劳动指标由当地予以划拨。

第十六条  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含自然减员指标)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十七条  补充自然减员指标,由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

第七章  计划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八条  各地区、各部门的人事部门应根据计划指标,对计划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年集中检查两次:第一次在第三季度;第二次在下年的第一季度。每次的检查结果(附详细说明),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部。

第十九条  各级人事计划部门,要制定具体指标,定期对下级人事计划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第二十条  必须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审计、银行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对于乱开口子,超计划增人增资的地区、部门,除在安排下年度计划时,相应核减其指标外,还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严格执行国家计划、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八章  计  划  统  计

第二十一条  统计资料是编制计划的重要依据,统计是检查和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手段。各级人事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统计资料,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为研究问题,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3篇: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范文

介绍了目前我国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合同管理机制、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索赔意识等方面,阐述了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措施,并探讨了合同风险防范对策,以真正提高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水平。

关键词:

合同管理,施工阶段,风险防范

0引言

在建筑施工当中,合同是法制建设的主要部分,是市场经济与信用的重要保障,因此如何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显得非常重要。在工程的每一个阶段,合同管理都贯穿其中,合同管理的成效也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效益。合同管理按照步骤可以分为决策阶段的合同管理、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管理以及竣工结算时的合同管理。其中,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在整个工程过程中是最为重要的,应当重点关注。

1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面广,投资金额大,因此需要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对其进行管理。合同管理就是在这种要求下应运而生的,其对于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双方都有着良好的约束作用。合同的存在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也是工程具体实施依据。建筑项目中的各方都按照规矩办事,就可以避免很多经济的纠纷,使得工程建设能够正常进行。但是就我国目前的很多单位来讲,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一些大型的正规施工单位基本上都可以按照合同管理的要求进行合同的标前评审以及标后评审,对于自身的施工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评价,防止在工程开工以后出现诸如能力不足,工期不能保证,质量不能保证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也有一些施工单位并不能够严格有效地执行合同的评审及管理,一些单位的领导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够重视,单位内部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合同评审与管理机构。领导缺乏对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认识,也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对于自身单位的重要意义,再加上缺乏严格的组织程序以及严密的合同评审,往往造成这些单位对自身的履约能力不符合实际的判断,导致施工后期出现由于工期压力造成成本增加,企业亏损的后果;质量违约形成双方索赔、竣工结算的纠纷。此外,我国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还有合同执行力度不足。一些合同条款对于建设方与施工方来说只是一纸空文,没有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办事,没有技术签证,工程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也不能及时拨付,最终造成双方的经济纠纷。我国绝大多数的招标监督机构、合同管理机构都不够正规,对于在评审当中发现的合同不平等条款,不愿意提出与过问,而是遵循建设单位的意见进行办理。这样就造成合同当中有一些条款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条文被忽视,比如一些恶意压低中标价格、工程质量标准的不妥要求、随意压缩工期等条款被写进合理的合同当中,甚至在合同评审中这些机构会由于建设方等人的干涉,直接改变中标结果。我国合同制度的不健全,权责的不分明,加上有些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下,技术不过关,品德不够硬,造成了目前建筑市场上合同管理不统一、相互争权,对于责任相互推诿的局面,这种局面给施工单位带来了很大的经济隐患,施工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否则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2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2.1投标阶段对于合同的管理

施工单位在招投标的阶段,就应当重视合同管理。单位可以在投标前建立起内部与工程量清单相互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与合同管理制度。在我国对于一些较大的工程,国家都推行工程量清单的报价制度。由于这种方式是兼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因此并不一定能够提高招标的有效性,达到最佳的招标效果。施工单位出于经济效益应当更加重视投标效果,因此应当更加深入研究清单计价法。在合同管理的格式方面,施工单位也应当尽量使用施工国家规定的合同标准范本。在我国因为合同不规范引起纠纷甚至官司的例子并不少见,标准的合同范本具有纠纷少、条款明确等特点,所以除非特殊情况,合同双方应当尽量减少使用自己拟定的合同格式,以减少不平等条款造成的经济后果。使用国家规定的合同范本也有利于国家行政机关对于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并有利于法院及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裁判,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2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2.2.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和合同管理机制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与合同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在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讲究诚实信用、团结合作、严格执行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使合同策划、谈判、评审、签订、学习、履行等等都有章可循。施工单位也应当建立起合同管理的专项机构,对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并对合同的具体实施进行监督,把握合同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减少合同中存在纠纷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合同管理应当覆盖整个公司的运作,延伸到每一个层次与环节,公司还应当设置法律顾问,并配合具体实施管理的部门进行管理,使得合同管理部门真正起到合同评审、履约监督、组织仲裁与诉讼的作用。认真开展对施工项目合同的评价能够归纳与总结建设过程当中所遇到的经验与教训。合同终止以后,根据合同实施的保证与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合同的编号、登记、分类、归档等工作,实现合同档案的管理程序与规范化,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合同的实施进行分析与比较,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找出不同工程的差异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分析原因,总结合同管理当中的经验教训,用于指导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谈判的成交率与现代化管理水平。

2.2.2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施工单位应开展从上到下对合同进行管理,需要让公司人员树立合同的观念,加强合同意识。施工单位应当对参与建设的各方中的管理人员加强合同观念的培训与教育,特别是对于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的管理员等等。加强其法制观念,让其了解合同相关条款可能造成的后果,让合同的观念深入人心。只有这样,施工单位无论是机关人员,或者是项目部的人员对于合同才能够做到了然于胸,用合同中的条款维护自己的利益,解决相关纠纷。以合同为中心,才能够真正使办事有章可循,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当中,合同的交底是整个项目的核心,对于承包商来讲,如何进行合同交底是直接关系到自己在工程当中收益的重要问题。工程项目的施工方应当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项目部人员的培训,让其学习专业的合同管理知识,如果有必要,可以组织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脱产学习,在职学习等等,可以布置学习任务,定期学习,进行抽查,结合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对比反思与总结,还可以收听电视讲座,参加相关法律的考试,进行职业教育。

2.2.3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在施工建设当中,经常会遇到由于不同因素影响而进行合同变更的事件。进行合同变更的因素有很多,有可能是不可抗力,有可能是由于建设方的原因,也有可能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施工的工序改变,工程量的改变等都会造成合同变更管理,而这些情况下的合同变更往往伴随着经济利益的改变。因此必须加强现场合同变更的管理,在现场条件变化之后,及时报监理进行确认,并及时提交合同变更的相关资料,做好记录以便以后进行查找与核实。施工现场可以召开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形成一致的、双方都认可的书面记录,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方面及时地解决在施工当中可能碰到的纠纷,另一方面也由此促进合同双方的互相沟通与配合,保证施工合同的顺利执行。另外,由于合同条款不可能十全十美,因此对于在合同中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可以采用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方法来调整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2.4增强合同索赔意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变更的索赔涉及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和承包方等各方的利益,特别是建设方和工程承包方更为敏感。在建筑合同长期的履行过程中,没有变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也是非常正常的合同履行过程,是公平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在工程变更以后,应当及时提出变更并经过监理以及建设方的确认,分清是由于建设方的原因还是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变更,并计算相关的工程损失,这就要求相关的施工管理人员增强合同的索赔意识,积极提高对合同的认识。

3合同风险的防范

在合同的签订过程当中,应当注意对合同风险的防范。要做好对合同风险防范就要从合同签订前、签订的过程中进行注意,采用风险规避、风险转移等方法减小合同的风险以及不确定性。在签订前,应当进行合同的评审,确定合同当中的不合适的条款并进行修正,另外要对诸如价款的支付方式、约定好合同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等等进行重点了解。如果有一些条款施工单位认为风险较大,那么就可以采用风险规避与转移的方法,例如使用一定的分包合同,把风险转移到分包单位,或者购买一定的保险,把工程当中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最终实现施工单位利益的最大化。

4合同结束与总结

在合同履行结束以后,施工单位还应当开展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评价工作,因为建设项目的合同涉及面广,内容非常丰富,能够对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如实的反映。因此对建设工程的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能够很好地总结与归纳在建设过程当中的教训与经验。合同结束以后,相关的人员应当总结合同管理过程当中的差异以及合同履行中所遇到的干扰因素、经验与教训,进一步提炼,指导以后合同管理工作的原则,提高以后合同谈判中的成交率以及合同管理的目标。

5结语

项目实施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对于合同进行管理需要从评价、管理、体系等等各个方面入手。只有做好各方面各环节的施工管理,才能够真正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降低建设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实现企业收益。

作者:任海平 单位: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杨伟忠.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析[J].建设经济,2006(11):82-84.

第4篇: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02

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笔者多年来从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发现了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也见证了自己单位和兄弟单位一些合同纠纷问题,使公司蒙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至合同当事双方诉诸法律,对簿公堂,出现账户被封,项目无法正常运转,产生信誉危机的情况。故此,以一个项目财务管理人员的角度,就项目合同管理谈一些浅见拙识,供大家探讨与交流,共同促进与完善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一、施工单位合同管理的内涵

(一)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定义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建设项目为对象,以实现项目合同目标为目的,对项目合同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控制的系统管理方法。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和经济等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2.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规范(包括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标准、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等;3.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和设计文件;4.依法签订的合同文件;5.项目部与合同相对方之间的信函,通知,各类交底资料,质量、数量证明资料、合同谈判过程的记录等资料。

(二)施工单位合同的类型与基本特性

施工单位的合同关系要主有以下几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与劳务队伍签订的劳务合同;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与专业队伍签订的分包合同;与保险单位签订的保险合同;与加工单位签订的加工安装合同;与租赁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征迁合同以及一些其他的合同协议关系。施工合同的基本特性如下:

1.合同要具有完备性。即形成合同的内容应该齐全,条款完整,不得有大的遗漏项。2.合同要具备准确性。合同应该用词准确,定义清楚。双方的责权界定清楚,不能有可供臆测推敲的词句,不能有含混不清,可左可右的表达。3.合同要具备理性化。一个有效的合同,应该是合作共益,诚实信用,公平合理,责权清晰并分配合理的。4.合同要具备标准性。标准化合同,可以减免合同制定与签约过程中的随意性,对合同的完备、准确、理性的要求更容易满足,能更大程度上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与义务的履行。5.合同要具备灵活性。不同的合同,应具有不同的偏重。对不同的作业环境,不同的作业流程,不同的专业领域,就有不同的合同内容,不同的风险防范要求,不同的责权利分配方式。

二、施工单位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现状

施工单位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项新的管理职能,随着人们对合同管理的认识和了解的加深,近年来,施工单位普遍增大了合同管理力度,规范了合同范本,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推行合同管理标准化,明确了合同执行过程中人为失误造成损失的追究制度。然而各个项目的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差异,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不一,财务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参与与监督是否到位等因素,造成了各个项目的合同管理效果偏差很大。

(二)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意识淡薄。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是由市场竞争来决定,而大多数施工企业尚处于转型时期,还不能完全适应靠合同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这种市场竞争的方式,许多建筑施工企业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管。

2.合同管理人才缺乏,无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地影响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现今,大多数施工企业仍尚未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实施有效的动态的合同管理。

3.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一些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有些企业合同管理滞后,未能随着产生的新问题适时更新完善。

4.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目前,部分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仍以手工操作为主,信息化程度低。例如,企业办公地点分散或下属单位距企业总部较远时,签订一份合同要从下属单位到企业总部进行审批,往往需要往返多次才能办完合同手续。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5.合同执行不严。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承包单位违法分包;材料供应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

三、加强施工单位合同管理的具体改正建议及措施

(一)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合同法、严格执行单位合同管理文件。作为合同管理专职工作者,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法律条文,严格执行单位管理文件要求是一项基本素质。笔者在项目进行财务管理工作中,参与对项目合同制定与签约的审查工作,发现有部分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因不懂合同法或不执行单位合同管理文件而导致无效合同产生或在合同管理中出现了不必要的纠纷。它体现了我们在管理过程中,对法律条文的约束性、符合性及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有漠视现象。

2.保证制定合同符合其基本特性。(1)要保证合同的基本特性符合,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2)根据不同的合同内容,对范本的工作细则进行充实和修改,使其尽量符合现有的工作实际。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3)对于不同的合同协议内容,要请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重点把关,进行修改订正。

3.严把合同签订关。无论是总承包合同还是分包合同,在签订阶段都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同签订要及时,决不可先干后签或只干不签,或将某些敏感的经济条款放到工程干完再谈,使项目合同谈判处于非常被动状态,甚至引起双方扯皮或发生经济纠纷;二是合同签订前,要执行会审制度,防止越权、无效等个人行为;三是注意预付款条款,一般小型分包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对于大型分包工程,如果分包商不能出具相应保函,也不能支付预付款,否则,将给企业带来较大风险;四是注意违约条款,对于合同双方违约的处理必须要明确;五是注意工程转包及再分包,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注明“再分包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4.加强合同的履约管理。合同重在执行,这是确保合同按时按质完成的关键。项目应对合同实行全程动态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跟踪执行,合同管理部门须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及时处理履约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建立台账,客观反映项目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额、工程形象进度、材料调拨、机械租赁、工程借款、变更索赔、结算支付、质量保证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三是关注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避免因时过境迁带来不必要的扯皮现象;四是注意合同总结,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总结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它是合同管理不可缺少的环节,对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5.落实合同从编制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从合同意向行成到合同签订直至合同终止,全过程对合同管理,即合同的过程管理。合同执行过程,合同双方均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履行自己合同义务,财务要会同项目管理人员一道,随时关注合同的执行状况,对没有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和行为人进行调解与处理,随时保证合同履约完成。

(二)财务对合同管理的参与和督促重点

1.财务要督促合同管理部门执行合同法及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合同会签制、合同评审制、对不符合规范的合同严格要求整改,力求使签订的合同基本要素齐全。防止项目管理活动中,这些制度流于形式。2.充分利用支付款项这一职能,督促完善合同的编制、签订与相关履约工作。包括对合同清结算相关的计量收方、支付、清结算单的签认,使整个合同相关附件处于受控状态。3.督促进行合同交底工作。合同交底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合同交底是使管理者了解合同,根据合同进行管理,督促对方履行合同的关键。工程施工项目容易对合同失控的关键,很多时候就是管理者对合同不熟悉,不会正确行使合同权益,没有充分意识合同风险造成的。所以财务工作者要督促合理制定与归口管理部门就逐级进行合同交底工作。4.财务对合同的审核工作。财务要认真学习合同法,对合同的审核,主要集中在审核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方面,并审核合同签认是否有效,公章、签名等是否符合合同法要求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财务要严格审查收方结算的计量资料、发票、支付手续上合同相对方签字人员是否合同法。5.财务对项目合同的登记、分类和保管。按财务制度要求,财务需保存项目原始合同一份,是支付款项的凭证和依据。根据这些年来项目经历的审计及项目完成后因后期变更、个别合同纠纷的对项目合同的复查需要,要求财务对合同进行更细致的分类、登记和装订保管。财务需建立合同电子档案,并依据签约日期和合同分类分别建档案,以便随时查找使用。6.财务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因施工单位项目部是随项目成立而成立、项目完工而撤销的,项目完工后,技术部门的一些资料容易流失,但合同经济纠纷的法律时限并未到期。因此,财务部门需要求技术部门将合同履行过程的一些隐蔽工程收方资料、票据、谈判记录、有关对方违约的材料原件等均作为结算书的附件,在财务归档、保管。7.合同的风险评价报告。财务部门应要求合同部人员在当月计量时,综合或专项提供合同执行情况分析,风险评估。随时关注施工组织与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劳务队伍的资金拨付、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形成专业的财务合同风险报告文件,及时送达项目负责人,供其决策与调度。

(三)合同的纠纷处置

中铁九局宇松工程质量事故,从合同管理角度看,简面言之,就是一起合同纠纷引起的牵连事故。所以对合同纠纷的处置,要充分予以重视。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和归口管理部门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4.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5.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的足够的时间。6.在工作中,要随时做好应对合同纠纷的准备,注重收集相关资料证据。(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3)货款的收付凭证,有关财务账目。(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5)有关对方违约的证据材料。(6)整理我方在合同履约与管理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内容。(7)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7.保持充分重视,应对灵活,减少损失,不卑不亢的原则。随着国际竞争环境的日益加剧和国内建筑市场的全面开放,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施工单位合同管理是一个周期长,变动频繁,受外界环境影响大的过程,要保持动态的合同管理理念。许多无法预测的风险随时潜藏于管理的全过程中,需要我们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到高度精确、严密和精细。

参考文献:

[1]佘立中编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第5篇: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范文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在实际工程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工程合同的管理效率,也影响着工程双方的权益维护。

第一,很多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片面地认为,工程合同只是为了保障工程双方的经济利益,对施工过程是没有影响的。因此,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仅仅是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对于工程变更等问题也未按照合同规定与业主商议,致使竣工之后出现工程纠纷问题。

第二,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重视能够获得经济效益的部门,而忽视合同管理部门的重要作用,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很好四实施合同管理手段;有的施工单位甚至不设合同管理部门,不能对工程施工进行有效地跟踪管理,无法为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第三,签订之后的合同具有严肃的法律效力,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工程双方必须对合同的条款等进行严谨的思考与分析。但是,在实际合同制定与签订过程中,常出现文字不严密、主体不当等问题,还有一些业主为了提高自身利益而提出较为严苛的合同条件或者追加条件,致使施工单位无法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相关单位开始意识到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性,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与双方的经济利益等拟订工程合同条款,最大限度地维护各自的利益。因此,工程双方必须提高对合同管理的认识,相关人员必须深入了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应对策略以提高管理效率。基于此种目的,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等,以期规范合同签订、执行、管理等过程,并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一,建立工程合同管理机构,并严格规范工程合同的签订流程。施工单位需要建立工程合同管理机构,并在工程合同制定与签订过程中,与业主对合同的条款进行有效地沟通与商议,并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合同的制定与签订行为;另外,对合同的文字、形式等也要进行严格的规范,推行合同范本,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合同纠纷,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需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地培训,使其了解市场发展,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同时,还要不断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具体来说,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将合同内容有效地传达给所有工作人员,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的内容、规定等;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将合同中的相关工作分配到每一个工作小组中,并建立责任制度,使各个小组之间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协调配合工作;管理人员还要对建筑工程每天的进度、成本花费等进行详细的了解,以便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造价。

第6篇: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范文

从九十年代以来,工程建设参建全方面地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依此设立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这分工合作、互相约束的管理制度,参建多方的职责和任务也越来越明确。

关键词:

合同的管理;双方职责;时间限制

建筑市场危害仍在进一步增大,工程参建各方也越来越看中合同管理的项目。有用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完成目标实现的主要方式。

1合同管理各方的职责

1.1建设单位的职责

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是建设单位,同时也是实施者,担负建设中征地、移民、补偿、协调多方联系,恰当组织各种建设条件,完成建设目标等职责,就项目建设向国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按项目建设的规模、标准及工期要求,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地宏观控制与管理。负责办理工程开工有关手续,组织工程勘测设计、招标投标、开展施工过程的节点控制、组织工程交工验收等,协调参建各方关系,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为工程施工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均为委托合同关系。

1.2监理单位的职责

建设单位托付监理单位,根据我国相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合格的项目的建设文献、施工协议以及监理协议,对工程建设进行现场的治理。其重要责任是工程制定合同管理,依照合同实行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质量和安全,调解参建各方的深层工作联系。这样的状况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一种相互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建设单位的决策和意见应通过监理单位的贯彻执行。在建设单位托付监理单位从事设计监理的过程中,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中间的联系是监理和被监理的干系;当没有托付设计监理的时候,是各司其责的联系。在监理阶段中,监理单位需要适时根据合同及相关规定处理设计的改变,设计单位的相关通告、图纸、文案等必须要经过监理单位发送到施工机关。施工机关须要更改设计的同一时间,更要经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给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更动或修正。

1.3设计单位的职责

设计单位的重要责任是依据建设单位的嘱托,承担工程最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给建设单位供给设计文件、图纸和别的的资料,派遣驻地的设计代表参与工程的施工建设,通过交底和图纸的会同审查,应快速签发工程的变更通知单,并且要做好设计服务,及时参与工程的验收等。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同一种工作关系。

1.4施工单位的职责

施工单位是工程的具体组织的实施者。它主要的职责是通过投标来获得施工任务,依据国家以及行业的规范、规定、设计文件和施工的合同,编制施工方案,组织相应的治理与技术、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开始施工,按合同约定时间、质量需求来实现施工内容。在施工的过程中,主要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的自控工作,工程竣工后的检验合格,同时要向建设单位转交工程和施工的材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状态。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它俩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他们二者之间的关联是依据施工合同来约定的,合同中准确的表明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与义务。监理单位按照国家、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实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施行施工合同的阶段中,需要自主遵守监理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同时为监理工作的进行提供了有效条件,按照有关的规定供给了完备的技术资料。施工单位需要按着它施工合同和工程师的规定来工作。监理单位依着建设单位的委托职权范围,并在此权限范围内检测施工单位是否奉行了合同职责,是否按着合同要求的技术、进度及其投资的需求展开施工建设。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是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时时关注保全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正确解决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更变等问题。

1.5质量监督单位的职责

质量监督与监理单位均是属于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它俩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监督。质量监督则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则是社会行为。两者的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是完全不同的,并提出了在发包人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发出指示、检查施工质量、控制进度等现场管理工作;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独立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行使通用条款规定的,以及具体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的权力;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应遵循;在合同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不能独立处理或决定有关事项,如单价的合理调整、变更的估价、索赔等。

2合同管理时间限制

2.1工程建设总体时间要求

一个新建、改建、以及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建设工程)的项目,从刚开始的立项阶段,到最后的试生产再到正式的投入运行,要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大小来判断,时间跨度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是几年不等,但在建设的过程中的流程以及要求基本相似,即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所有的办事流程基本是一样的,各地方细节性问题要求有时会不同,具体操作还要和当地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2.2合同管理时间点要求

建设部门收到的备案材料当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提出不同意见,招标人可公布招标公示或者下发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之内,需要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返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通常应该在15日内明确中标人,招标人应该自觉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之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供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说明。从招标文件之日开始到投标人上交投标文件停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和定标。评标委员会出示书面评标说明后,招标人通常应该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认。承包商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接收中标函后的42天内(合同没有约定)开始施工,工程师应该最少提前7天告知承包商开工时间。承包商做完工程并准备好竣工报告里需要报送的材料后,应提早21天将一个确定的时间告知工程师,说明在这一日后已经对需要进行竣工检验做好准备。

3结束语

我们可以意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是尤为重要的,因为合同管理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展是有深远的意义的,所以只有加强对合同管理我们才能够进行好项目管理工作。

作者:刘晓玲

参考文献:

第7篇: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范文

魏敏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路灯管理处

摘要: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应对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市场化有重大意义。本文从当前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出发,识别了当前内外环境下电力施工企业合同风险、提供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并进一步提出应从制

度上保证合同风险的控制。

关键词:浅谈;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

前言

电力施工企业长期运作于系统内部,法律意识不强、议价能

力较弱,经常出现施工企业被迫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解释的情

形。本文试图梳理出电力施工企业可能面临合同风险,特别是标

准施工合同应用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问题,并提出应对风险的策略

与制度保障,以此来着重说明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难点及重要性

1.1 由于电力建设投资大、技术含量高、施工周期长等,带

来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④由于电力施工合同的生命期

长,受外界影响大。合同管理周期长、跨度大,受外界各种因素

影响大,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②由于

电力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显著,合同

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

本,赢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据相关资

料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坏对经济效益影响达 8%

的工程造价。③由于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

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

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

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各种复杂关系,处理好各方关系极为重

要,同时也很复杂和困难,稍有疏忽就会导致经济损失。④由于

合同内外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动

态的,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1.2 其次,我们来探讨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难点。第一,

合同文本不规范业主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往往具有更多的发

言权。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

合同文本,而采用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转嫁工程风险,成为

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第二,“口头协

议”屡禁不止所谓“口头协议”是相对于“正规合同”而言的,

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

是用作对外检查。实际执行是以合同补充条款形式或干脆用君子

协定,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把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推翻,

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第三,施工合同与

工程招投标管理脱节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

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

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

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

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衔

接导致二者严重脱节。

1.3 第三,我们在来探讨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本文总结出如果对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不合理,将造成电力工程施

工合同风险。其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即,合同主体资格瑕

疵的风险一般来说合同主体资格不可能出现瑕疵,但随着企业内

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合同主体资格存在瑕疵的情形却日益增

多,具体表现为:业主工程未获得批复,由于方方面面压力,施

工单位不得不先行进场作业。 在此情况下, 施工单位的风险极大:

首先,在工程批复前,施工单位无法获得项目的运作资金,需持

续垫资到工程正式批复并进入招投标程序止。这段时间有可能是

一年也可能是两年,而且这种工程往往是大型工程,对施工单位

资金、安全压力较大;其次,由于工程未正式批复,一旦出现工

程停建、缓建等不可抗因素,施工单位的窝工费用、先期投入费

用很有可能无法获得补偿。第二,合同条款不同理解的风险由于

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议价能力差、合同条款的解释能力不强,

实际工作中,一旦遇到条款描述的不精确、模糊,最终解释方向

往往不利于施工单位。例如,“输变电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一般都会规定“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和跨越等政策处理工作费用

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包干,在工程实施时特殊情况超出标准确需调

整时,超出部分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按一定比例支付。”近年来

随着物权法实施、各地维权意识的提高,政策处理工作已成为工

程建设的一大难题,几乎所有工程的政策处理费用都将突破合同

价,但是一些审价单位在审核工作中经常出现把政策性跨越不作

为政策处理费用。政策性跨越是指为节约政策处理费用,对赔付

费用高的地块用跨越架的形式来进行穿越,此类费用的发生由政

策处理的原因引起,以跨越费用的形式来体现。实应属政策处理

费用范畴,并且按上述条款的字面解释也理应如此,但实际工作

中施工单位获得补偿却较难。

2.不断完善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保证合同的风险得到控制,施工企业应制定出与企

业相适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定,以实现合同的管理规范化、制

度化、标准化。只有大力加强合同管理,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

的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控制合同的风险,并且完善的合同管理制

度是预防、减少合同纠纷、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2.1 不断完善合同风险的预控制度。加强合同风险的预控在

风险管理中极其重要,如制定完善的合同评审、会签制度等。对

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环

节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以供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执行,以达到风险

预控的目的。

2.2 不断完善合同风险的过程管理制度。以合同为基础,建

立全过程的合同风险管控制度。合同签订后,管理负责部门应向

合同执行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使相关人员都对合同有

一个全面完整的认识和理解,重点需指出合同中的风险点并且提

供防范与补救方法;时刻关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内、外部环境

变化所引起新的风险,及时辨认新的风险点并提供出解决方案。

2.3 不断完善合同风险的救济制度。对于那些无法避免的风

险或没有预见风险的发生也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救济制度。按照事

先制定的程序来应对风险,并且及时查核合同中可有效利用的条

款,做好取证工作从而保护好自己合法权益。

结语

电力施工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提高企业管理水

平并应对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市场化有重大意义。本文识别了当前

内外环境下电力施工企业合同风险、提供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并

进一步提出应从制度上保证合同风险的控制。

参考文献:

[1]叶华林等.浅谈施工企业在工程活动中的合同管理.施工企

业管理,2003.10.

第8篇: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业主单位;风险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1 公路工程业主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做好了合同管理工作,那么业主单位就能够更加充分的理解和掌握合同中的各项内容,知道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同时也能更好的规范业主方每一名员工的行为,确保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通过对合同的控制和管理,那么业主单位的全体人员也能够明晰自己的业务范围和权利界限,更加的正视自己在合同中的作用和地位,从而避免出现因义务范围和权利界限而导致的内外部责任争议现象的出现,大大的提升了履行合同的效率,不但加强了全体员工合同风险防范的意识,同时对于合同风险也完善了其事前控制的各项措施。对合同进行管理时,相关人员应认真的学习合同中的各项内容,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严格的执行合同中的各项制度和规范,对于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和失误,应制定出最具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2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风险

2.1 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也包含着众多的内容,而要想保证其不出现问题也是极为困难的,现阶段都是以招投标的方式来确定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的,而招投标的相关文件就是有效控制项目施工质量、成本和进度的法律文件。然而实际的情况却是,招投标文件根本无法起到这些作用,招投标管理工作与施工合同也是相脱节的,业务单位无法及时的掌握施工的进度情况,也没有有效的确认一些签证和变更手续。而在施工合同中也没有将招投标文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转进来,合同条款中本就有缺陷,那么履行过程中也就易出现问题。合同变更太过于随意,对于设计失误、设备材料供应延误、材料代用、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延迟交付、工程量增加以及工期改变等可能导致合同变更的因素没有进行认真的研究和严格的审核,那么就会影响工程的建设质量。另外,还存在着严重的履行迟延的现象,首先,没有及时的下达施工图纸,再加上施工现场环境因素的限制,易出现交叉施工的现象,从而对工期进度产生影响。

2.2 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在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中,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风险,分别为经济方面的风险、技术方面的风险、法律方面的风险和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内容,首先是没有研究透合同条款、设计文件、成本因素以及工程质量,那么价格就易出现较大的波动;其次是对劳动力政策市场的调整以及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研究不足,那么也会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技术方面的风险主要指没有做好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准备不充分、工程设计不合理等,同时也包括了施工现场自然环境的影响;法律方面的风险就是指业主单位违法违规的风险,没有深刻的理解合同文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一些法律法规而对施工单位进行了一些强制性的要求,那么就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主要指没有完整的表述合同条款,缺少一些关键性的条款。履行合同时,业主代表和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不高,发出错误指令,并且没有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措施

3.1 健全制度,严格的落实责任。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对合同进行动态的管理,而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这其中既有业主单位的原因,也有施工单位的原因,而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也会产生不同的心理变化。所以,业主单位应重点做好对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全面的总结并归纳出施工各个环节易出现的问题,如果设计或是工期出现了变更情况,那么应立即到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这样合同管理部门便能实时的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在经营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应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那么为更好的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业主单位在安全、质量、人员、技术已经物资等各个方面都应制定出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并保证其得到有效落实。

3.2 建立完善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体系。业主单位在管理公路工程的合同时,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体系,以合同管理为纽带,以专业管理为核心,应更加科学合理的组织工程建设,其他环节也必须与其密切配合。对于能否充分的发挥合同管理的效能和作用,具备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组织体系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单位是管理体系的核心部分,那么管理单位就应清楚的掌握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变更、纠纷以及问题的前因后果,当出现了问题和纠纷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对其进行统一的解释和处理。

3.3 强化风险意识,划清风险界面。合同文本的签订应与其谈判紧密的联系到一起,将招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都转化为合同的条款。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应强化自身的风险意识,合同双方在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后,还应将正常范围以外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摊,施工单位对于所分摊的风险应适当接受。在合同中,对于合同双方可适当允许调整材料的价格、物料的种类以及调整的具体幅度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那些材料市场价格较为稳定、工期较短并且规模较小的公路工程项目,可采用价格固定的策略,因为其价格变动的幅度和几率都不大,并且不易引发纠纷和争议,能满足合同双方的利益。

3.4 确保合同的有序运行。业主单位首先应建立清单台账,并应认真的检查各个分包单位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于在此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和损失,工程管理单位是要承担其后果的。业主单位应严格的管理分包工程,并保证分包合同得到了较好的履行,在分包合同的具体条款中,应分别纳入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以及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等方面的方法和时间,及时的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出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措施,保证合同的履行效果,更好的服务于公路工程的施工建设。

结语

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对业主单位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业主单位的全体人员应充分的认识到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合同管理工作中易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析,并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从而保证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促进我国公路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第9篇: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工程计量;合同管理;高速公路

近些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高速公路建设的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为了使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使高速高速公路建设走上持续发展的道路,建设方对所有的基建项目均采取招投标制。因而,对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的完善进行相应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提高高速公路路面的稳定性,还能使施工队在大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1、有关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的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所有的高速公路基建项目均采取招投标制。由于高速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工程承包人无法垫付数额巨大的资金,因而需要对工程月进度款进行计量与支付。作为一个高速公路施工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督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这四项制度。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作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核心内容之一,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应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完善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招投标制度,中标承建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任务,建立完善的引人竞争机制, 认真执行了合同管理制,降低了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公路建设的大型施工企业还应当加强工程的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引进先进的高速公路施工方法和管理经验,保证高速公路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2、工程计量

2.1计量范围和计量依据

根据《高速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规定的工程计量清单中开列的内容可知,工程计量范围是指根据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 应该为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施工各项费用的支付,而不能成为工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完成的准备和实际的工程量。工程计量依据主要有:(l)施工合同图纸;(2)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3)工程量清单及说明;(4)合同技术规范;(5)工程合同条件;(6) 工程索赔时间与金额审批表;(7) 有关工程计量的补充协议。[1]

2.2工程计量原则和计量程序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制度的原则具体而言包括:施工人员应当按照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范围、方法和单位计量;对于不符合工程合同文件相关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施工单位还应当按照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严格对施工各项项目进行计量。工程计量程序主要是:施工单位首先应当发出工程计量通知和申请书,即应当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计量申请或者向承包人发出工程计量通知书。其次由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主要是对承包人为工程计量准备的资料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退还给承包人,暂停计量。最后要认真清楚地填写中间计量表,认真对待承包人在工程合同中提出的异议,再对计量记录进行再一次的检查核实。

2.3计量规则和计量方式与方法

工程计量方式包括实地测量与实地勘测法、均摊法、钻孔取样法分项计量法、凭证法和根据现场记录按图纸计算法。在进行工程计量时,应当严格遵循《招标文件范本》的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对计量规则和方法的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合同计量的细则规定,将承包人的附属工程隐含其中。承包人应充分了解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承包人的附属工程不予计量,比如浆砌护坡的砂砾垫层工程。为了完善工程计量和工程成本的核算,应当尽可能认真完整地完成与此相对应的全部工程。

2.4建立工程计量台账,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

为了建立清晰的科学合理的工程计量支付台帐,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计量的精确程度,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要求执行工程建设计划,完善对施工进度的控制管理工作,以便为施工单位提供精确的数据资源。为了使施工工序满足工程计量台帐建立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的相关要求,经驻地监理、工程承包人和总监办事处三方核对无误后,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认真建立台帐,使得台帐与合同文件中的项目、编号相一致。还应当由专人负责分项的工程计量台帐,掌握好公路建设的工程进度,以此来保证公路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防止重复计量和漏计现象的发生。

3、合同管理

3.1材料设备预付款和工程变更费用管理

随着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派监理工程师参与与业主签订相关合同,共同商定工程建设项目材料设备的预付款,同时应当督促业主按照规定的拨付工程开工预付款(一般支付百分之七十左右)。当施工人员与施工机械进驻施工场地时,可向业主索要剩余的部分。完善合同管理中的材料设备预付款和工程变更费用管理项目,既要预付,又要回扣,这有利于施工企业前期工程项目的开展,及时购置施工设施与材料,提高施工单位对预付款资金的利用率。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变更问题,因而需要根据支付的不同特点提出相应的办法,使工程变更费用的合理性达到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进而有效地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2开工预付款管理

开工预付款主要是指业主为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一般规定范围为0%~20%)。承包人应当在提交开工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后,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开工预付款的计量与支付工作。业主应当在支付书收到后的十四天内进行详细审核,再在投标文件标明的施工设备进场后支付百分之三十的开工预付款。当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达到合同价值的百分之三十时,再按照工程的进度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按照固定的比例分期扣回开工预付款,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八十时扣完。做好开工预付款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进度和施工效率。

3.3保留金与暂定金管理

保留金制度是指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扣留其部分应得款项,在完全履行合同后再返还给承包人的一种制度。保留金的金额一般占合同价值的百分之五,每次扣留月支付额的百分之十,直至扣足限额为止。承包人应当按期完成和验收全部工程,业主应当将保留金分两次退还给承包人,一次在签发交工证书后退还,一次在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再予退还。一些项目合同在中期工程计量支付时还应当另行扣留竣工资料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暂定金额制度是指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部分工程和具体细节或者是增加的工程细目,进而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的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制度。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出示的支出报价单、凭证、发票和账单确定暂定金额,如果是根据投标文件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而作价,则不需要出示这些票据。完善保留金与暂定金制度既可以为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又可以充分积累资料,为后期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作准备。

4、结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作为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引起施工单位的重视。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扩展,未来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将会朝着程序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施工单位应当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创新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观念,充分利用好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的关联性,认真落实好工程清单和合同管理等项工作,提高参与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工程款项支付的不重不漏,提高工程资金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