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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换机制
在财力薄弱的情况下,3年来医改投入年均递增27.19%。
实现了基本药物基层全覆盖。面对老百姓最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青海首先在全省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4243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同时实行零差率销售。
立药品省级集中采购机制。2011年青海省对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及医药耗材全部实行省级统一集中采购,隶属省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了药品采购中心,全面开展招标、采购、配送、监督管理等工作,在招采中一律免收标书费及保证金。省财政对基本药物采购给予了1500万元的周转金支持,非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通过医疗机构预付方式解决,并对药品采购活动按批次所需费用给予了专项安排。2011年全省实行集中采购药品后,药品及耗材价格总体降低了49.45%,改变了以药养医的状况、同时减轻患者负担。
建立了稳定长效的政府补偿机制。各级财政全额拨付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经费缺口以及增加的村医补助经费;村医补助由每个村卫生室每年农业区5000元、牧业区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同时,每个村卫生室按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水电暖补贴,公共卫生经费按人均40%比例拨付给村卫生室,并鼓励村医自种、自采、自制中草药增加收入;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统一调整一般诊疗费标准为8元,城乡居民医保支付7元,个人仅承担1元,确保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网底功能和医疗收费的规范性。
建立了新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了人员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动态调整,人员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了绩效工资制,实施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分配机制。
建立了富有活力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支持西宁市、格尔木市开展以“四分开”为主要任务的改革试点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突破;14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人员总量核定、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经费补偿机制等10个方面的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服务全覆盖
强化硬件建设。在各级财政积极支持投入下,全省40个县级医院、94个乡卫生院、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1个村卫生室得到改造建设,并在全国率先开展乡镇卫生院职工生活周转房建设试点,三级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同时,建立了村卫生室管理运转补助机制,专项安排村医工作补助、培训补助,并为青南地区乡镇卫生院106辆流动服务车按年1万元安排运转补助106万元,为环湖地区乡镇卫生院安排购置流动服务车补助350万元。
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94.4%、92.5%和96.13%,比国家规定要求超额完成4.4、2.5和6.13个百分点。
提高医疗保障筹资标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由154.3元和220元提高到了300元,青海财政补助资金比国家规定要求超出60元,实行了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五统一”,推进医保城乡一体化;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了10-20个百分点;城乡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1%。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了13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8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人均经费标准由15元增加到25元,公共卫生服务受益面明显扩大。建立了全省城乡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补助制度;支持扩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补服叶酸、两癌检查及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财政补助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2.64 %,超出国家规定22.64个百分点;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完成率达251.8%,超出国家规定151.8个百分点。
管理标准化
公立医院改革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没有现成的路可走。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青海财政研究制定了《青海省试点公立医院经费补偿办法》,建立了五项机制。
收入上缴财政,实行综合预算管理。设立财政专户,将业务收入全部缴入县级财政,财政编制综合收支预算。
规范项目,合理确定收入和支出。规范收支项目,按标准核定人员及公用经费,按医疗成本核定业务及其他项目支出,并设立一定的药品周转金。
核定绩效奖补资金,建立考核机制。为充分调动公立医院的积极性,在确定综合收支预算时,应核定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在预算执行中可采取先预拨后考核的办法,保障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年终前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医院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成本控制、均次门诊和均次住院费用等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按照相应的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奖励补助。
逐步化债,规范举债管理。认真审核锁定以前债务,明确同级政府和公立医院化债和借贷资金管理责任机制。
一、整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收入实绩方面:
年度,乡镇卫生院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7%,卫协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7%,均高于去年增长水平。从卫生院情况看,增长幅度在30%以上有以下单位:市四院48%、棋盘41%、时集41%、新店36%、邵店36%、唐店35%、棋盘41%、王楼32%、王庄31%;卫协会收入增长幅度在30%以上单位主要有:新店50%、邵店47%、王楼36%、双塘33%、四院33%、三院32%、城岗32%、棋盘31%。
2、变动支出率方面的考核:
从今年收入和支出执行情况来看,各单位公用支出部分的变动率,基本达到卫生局年初计划控制在56%以内的要求,只有极个别单位超过60%(三院),
(二)、医院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1、少数单位缺乏完善的医院内部管理文件和制度,有的虽然制定但不够全面。如:新店、港头两家卫生院。
2、各单位在对单位、科室和个人的德、勤、能、绩考核方面,基本都有相应业务工作量、工作质量的考核记录资料。
3、在经济核算,职工工资收入方面,多数单位都能严格依照“基础工资+岗位系数工资+绩效工资”的标准执行,均有各项执行资料,做到了保本分配的要求。但个别单位存在透支发放的现象,如草桥、三院、窑湾、高流。
(三)、财务管理方面
1、药库药品的管理。一是购入记账不及时,调拨记账不及时,记账不准确不规范。有的单位没设药品会计、药库.药品会计由一人管理,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如:草桥卫生院药库没有药品会计,违反了管物不管账的基本要求;有的单位药库记账不及时,如:棋盘、邵店两个单位;二是有些单位存在不与核算中心及时对帐,收入上报和上划资金不及时,有贪图省事和依赖思想,如:棋盘、港头、新店、时集、双塘、高流、三院.。
2、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少数单位未能按会计制度要求,对新购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如:城岗、邵店、时集、双塘、窑湾。
3、不能按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收入。如:棋盘、四院、瓦窑、港头、二院、六院。
4、有的单位辅助帐记的不及时、不完整,如王庄、棋盘.;
(四)、债权与债务:多数单位普遍存在往来帐结算不及时问题。
(五)、卫协会财务管理:
1、在管理费收入的提取上,各单位都能依照规定严格执行,足额提取。但从检查中发现,有及个别单位在支出上不能做到以收定支,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存在透支现象。如窑湾、邵店、棋盘。
2、卫生室药品及材料管理上,个别单位不能按月或按季及时清查盘点,如棋盘卫协会,高流卫协会、王庄卫协会。
3、收入不能按时上报,款项不能及时上划。如(高流、新店、、棋盘,港头,四院卫协会)。
4、卫生室在报收入时,有的票据使用不规范,不按要求填写,随意性大;有的收入不能按时日清日结;有的处方、收据、旬报、合作医疗登记簿不一致。如:四院,唐店,二院,草桥
5、卫协会辅助帐记帐不及时,不完整(如窑湾,棋盘,唐店,六院,草桥,王楼,三院)。
6卫生室人员工资没发到个人的(窑湾,高流)
二、整改建议:
草桥:卫生院应严格遵守药房药品逐月盘存制度,做到每月盘存一次;应设立独立药品会计,与药库分别核算,做到管帐不管物;加强支出控制,严格遵守“以收定支,保本分配”的要求;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准确记录。
卫协会应及时、准确登记辅助帐,目前只登记到7月份,难以准确核算,不利于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收入要做到缴款单、旬报,处方和收费收据相一致。
三院:变动支出率比较高,达到60.4%,透支21.7万元。要进一步加强支出控制,在抓好收入的同时,严格支出管理,努力实现“以收定支,保本分配”。
卫协会往来款项要及时结算,对于与卫生院之间的药品调拨款相差1.5万元,要及时找出原因进行处理;医院职工欠款应及时催收,并进行相应处理;加强卫生室报帐的资料管理,对处方等资料要进行整理、装订并妥善保存。
六院:卫生院要及时对往来帐进行结算,其中有不少内部职工欠款,要查清原由,进行催缴和相应处理;规范收入明细分类,加强住院收入的核算并按规定准确记帐。要做好CT大型仪器的准入相关手续.
卫协会对应收15个村卫生室和内部职工的欠款也要及时进行结算清理;进一步加强并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工作。
双塘:卫生院要按要求及时上报业务收入,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准确、规范记录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和处理药品报损,加强资产管理与控制。
卫协会要及时结算往来款项,对罚款、待结算款项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高流:卫生院和卫协会要按要求及时上报业务收入,卫协会应按要求将卫生室人员工资发放到个人,避免代领。对卫生室药房药品要按月或按季度盘存.
时集:在抓好收入的同时抓好支出管理,进一步加强变动支出控制,降低变动支出率;及时结算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准确、规范、完整记录固定资产明细帐。
邵店:卫生院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社会保障费;规范药品管理及核算,认真、及时、准确登记药品数量、金额明细帐,按要求进行对帐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对报损药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准确、规范、完整记录固定资产明细帐;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制度公示并严格执行。
卫协会要准确、规范登记往来帐簿,与核算中心做到帐帐相符,对应收款中有个人欠款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相应处理。管理费透支较多应加强支出控制,要做到以收定支.
窑湾:卫生院要规范收入明细分类,加强住院收入的核算并按规定准确记帐,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准确、规范、完整记录固定资产明细帐。
卫协会应按要求将卫生室人员工资发放到个人,避免代领;加强支出控制,管理费透支较多,要做到“以收定支”。
王楼:卫协会应及时、准确登记辅助帐,为准确核算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四院:卫生院进一步强化收入明细分类,加强检查收入特别是大型仪器检查的核算与记帐;并做好CT仪器准入的相关手续.及时对往来帐进行结算,有不少内部职工欠款,要查清原由,进行催缴和相应处理。
卫协会要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准确记录,规范使用;按要求及时上报业务收入;及时进行往来款项对帐工作,对于与卫生院之间的药品调拨款不相一致要找出原因进行处理。
唐店:卫协会要规范使用票据,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合作医疗报销记帐工作,准确填写、使用收入日报表;加强药品盘存工作并及时做好帐务处理。
二院:卫生院要严格执行收入明细分类核算,如实反映各项收入;对往来款项要及时进行结算,及时进行对帐工作,与卫协会之间的药品调拨款不相符的问题要找出原因进行处理。
卫协会要加强票据使用管理,培训相关卫生室人员规范使用收费票据;及时结算往来款项。
合沟:药房外欠帐处理不及时,影响卫生院资金周转,卫生院要及时协调医保处进行处理;要妥善解决社会保障费缴纳问题,保护职工权益;卫生院和卫协会要及时结算债权债务,对应收合作医疗补偿款以及调拨药品款也要及时结算。
瓦窑: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住院收入明细分类核算;及时对往来帐进行结算,内部职工欠款要查清原由,进行催缴和相应处理。
卫协会要及时核对与卫生院的药品调拨款不符情况,找出原因进行处理。
棋盘:卫生院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完整建立辅助帐簿;加强药品管理,及时、准确记录药品明细帐;严格执行药品月盘存制度,及时进行对帐工作,做到帐实相符;严格执行“乡村一体化”关于村卫生室调拨药品的有关规定,对任何药品不得加价调拨给卫生室;严格执行收入明细分类核算,如实反映各项收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特别是完善CT收入的相关手续,做到收支两条线,及时结算往来款项,并按要求进行对帐,对于与卫协会之间的药品调拨款不相符的现象,要找出原因进行处理。
卫协会要加强支出控制,管理费透支较多,要做到“以收定支”;按要求及时上报业务收入,结算往来款项;进一步完善辅助帐的运用,为日常管理打好基础。
城岗: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准确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做好与核算中心对帐工作,保持帐帐相符。
王庄: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制度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及时、完整登记辅助帐簿;做好与核算中心对帐工作,保持帐帐相符;按时上划收入,及时进行往来款项结算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特别是要完善CT入帐的相关手续,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制度规定。
卫协会要加强药品管理,按照要求对卫生室药品进行盘存,并对盘存结果进行相应帐务处理,妥善处理好卫生室药品短少问题,及时结清应收短款。
新店: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按要求及时上报、上划业务收入,卫生院和卫协会要及时结算往来款项,单位职工借款要查明原因进行催缴结算。
1.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截至2012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达到3760.1万人。其中,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3112万人,参合率达到98.03%;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648.1万人,参保率达到95.87%。全省基本医保网络基本形成,实现了应保尽保,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
2.大幅提高村医待遇
2012年5月,省政府召开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13号),对乡村医生的政策性补助提高到人均817元/月,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切实提高了村医待遇。部分市(州)还进一步提高了村医的政策性补助标准:贵阳市提高到人均1017元/月;毕节市、铜仁市提高到人均917元/月;黔西南州规定,临床医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村医,月补助不低于1717元,临床医学类专科毕业生或中专毕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月补助不低于1317元。
3.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不断扩大
由2011年的农村儿童先心病、急性白血病2类疾病扩大到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疾病保障,并实现全省覆盖。三分之一的新农合统筹地区还开展了血友病等12类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全省列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病种已经达到20种。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制定了《贵州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近期将印发实施。
4.大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2012年,贵州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62100万元,用于安排8个县级中医院、430个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省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2亿元安排了13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4600万元继续支持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近三年国家安排全省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每个行政村都有标准化村卫生室目标业已实现。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了以村卫生室为基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支撑、县级医院为中心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高,群众看病就医的环境得到了改善。
5.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启动
2012年,全省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12个县列入了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并制定了《贵州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目前,遵义市6个试点县的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全面推开了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增设医事服务费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医院由于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其余的6个县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也陆续启动,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进行补偿。
6.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重心由治疗为主向预防为主转变
继续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了人均2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积极开展儿童、孕产妇和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以及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规范化管理。截至2012年底,全省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健档人数2710万人,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7.9%;全省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为222.35万人、65.14万人,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为40.72%和26.75%,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重心从制度安排上,实现了由治疗为主向预防为主的重大转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7.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
贵阳市被确定为国家10个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在组建分工合作的服务团队、推行防治结合的契约服务、实行人头包干的支付制度、建立服务导向的分配机制、形成自由选择的竞争机制、构建分级诊疗的协作模式等六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在专科医生转注册为全科医生、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补助、全科医生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职称晋升、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通过推进试点工作,努力实现“签约居民得实惠、全科医生受鼓舞、服务模式得转变、机制创新得发展”的目标,有效推动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契约服务关系,居民将享受到家庭医生服务。
8.不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全省各县(市、区)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部分地区结合新的财务制度的实施,及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使用管理办法。对于按质保量完成年度核定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允许按规定使用。目前,全省已有70个县(市、区)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可用于改善待遇,占县(市、区)总数的79.5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进展顺利,各地在规定时间内均完成了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和债务审计锁定、公示以及债务上报工作。2012年,全省已将国家和省财政化债补助资金2.1亿元下达到各地。
9.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截至2012年底,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以上,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达到了10万元,分别高于全省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和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便民惠民导向,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力争在完善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维护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快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步伐,让人民群众从深化医改中更多地得益受惠。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100%。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在宁就业的外国人等参加职工医保。建立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在校大学生全部参保。(市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00元。(市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3、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80%以上;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2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形成。(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4、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从制度上缓解并逐步消除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5、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普遍开展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探索建立医保门诊统筹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建立分级医疗体系的引导支持机制。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6、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以统一职工医保待遇为基础,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就医结算、经办服务和信息管理。组织实施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市人社局负责)
7、开展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复合式付费体系。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按病种(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控制下的预付制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有效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调动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选择5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住院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做到机构、病种全覆盖。在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总额付费改革。(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8、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建立与医疗机构、药品及特殊医用材料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职工医保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累计结余分别不超过4个月平均支出水平和当年筹资总额的20%。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建立基金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机制。(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9、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对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的救治病种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加强费用监测,确保符合救治条件的参合人员100%纳入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区县实际补偿额不受当地新农合以及农村医疗救助最高补偿封顶线的限制。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10、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对象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医疗救助全面实行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补偿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在不低于50%的基础上有所提高,适当提高封顶线。加强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市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1、强化医保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化管理,细化协议内容,明确违约责任。鼓励大型零售连锁药店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网点,医保定点政策向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倾斜。完善职工和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机制及考核奖惩机制,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行定点医保责任医师制度。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贯彻执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规范新农合管理与服务。支持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市人社局、卫生局、商务局负责)
12、提高医保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规范和简化办事手续,确保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深入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逐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地区范围,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扩大新农合省内联网医院范围,推行转外就医预约服务,推进参合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13、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理。健全医保社会化经办服务体系,推进管理服务向社区前移。推行参保登记类业务“一站式”服务,开展“综合柜员制”试点。积极探索试点垂直管理。(市人社局、编办、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二)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效
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区县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政策。鼓励公立医院按规定比例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2、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建立紧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制定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方案。为急救药品、品、放射性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药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适当放宽进入市区的限制,确保群众基本用药。(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经信委、商务局、人社局、物价局、公安局负责)
3、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和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计划,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和对生产经营企业的考核监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供货企业配送工作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新的质量标准,加大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基本药物评价性和监督性抽验,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定期药品质量公告;实行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确保所有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均为已赋码品种,提升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追溯能力。(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负责)
4、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强化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结合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特别要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管措施,形成科学用药观念,促进基本药物安全使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市卫生局负责)
5、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配送,开展药品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鼓励通过发展现代物流等多种手段,提高配送效率。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快结构调整,规范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秩序,促进药品生产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商务局、经信委负责)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在全市13个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点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利用监测数据,对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完善。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监测,定期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分析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市卫生局、物价局负责)
7、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助。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补助。各区县要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并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作用。(市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8、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人数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竞聘上岗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市人社局、卫生局,市编办负责)
9、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等为核心内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奖惩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居民健康绩效为核心,实行公正、严格的内部考核和奖惩。(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10、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在全面落实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在绩效工资政策框架和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一步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允许和鼓励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细化和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给予优秀业务骨干荣誉奖励。(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1、扎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在认真核定债务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解债务补助办法,指导协助各区县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市财政局、卫生局、发改委负责)
(三)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根据国家医改“十二五”规划及我市“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要求,编制《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
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要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发挥在健康管理和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的主体作用。力争建成3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符合省定建设标准并提供“六位一体”综合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90%以上。加快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认真完成中央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相关任务。市财政继续对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备给予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3、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转变中医药发展方式,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为群众提供中医药保健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4、实施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积极推进家庭签约医生制度,逐步建立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上门服务、巡回医疗,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
5、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录用临床医师纳入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力争到年年底,全科医生在培规模达到140人以上,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探索建立全科医生特岗制度,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稳定全科医生队伍。(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6、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开展学员招录和培训;扩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双向接轨试点工作范围。(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7、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认真实施乡镇卫生院医生到县医院“务实进修”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全面落实11项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8、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支持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四)努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健全项目实施机制,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强化协调配合,提高组织程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常住人口计,城市人均36元、农村人均32元。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2、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统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开展监测评估。建立定期培训和逐级指导制度,帮助基层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落实项目实施逐级绩效考核制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全面完成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和实施效果。(市卫生局负责)
4、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市对经济薄弱区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五)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举办公立医院的数量、类别、规模、布局,采取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优化公立医院结构。推广应用适宜技术,按相应标准和权限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在县级医院的准入条件;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加强对县级医院建设发展的指导。(市卫生局、发改委、编办、财政局负责)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加强对公立医院投资、运营等行为的监管。完善以理事会、监事会、执行层为主体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规范实施院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研究制定院长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任职资格条件,加强院长职业化培训培养。(市卫生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3、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以实施全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改革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进、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用人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机制。(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4、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以逐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各项财政投入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根据成本、政府投入及社会保障情况,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等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检测价格,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验、检查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市财政局、物价局、卫生局负责)
5、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以公益性为导向,以质量、安全、效率、服务、费用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选择社会关注的主要指标,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指标社会公示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财务制度,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和经济运行监管。加大公立医院日常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6、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在江宁医院认真开展改革试点,逐步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付费方式,合理调整服务价格,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改革,建立“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深化城市三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编办、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7、加强分工协作机制建设。按照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的要求,与城乡对口支援、预约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等有机结合,细化政策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推进分工协作机制建设,确保可持续发展。(市卫生局负责)
8、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落实改善医疗服务24条措施。建设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推进区域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公立医院原则上所有普通门诊号源和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二、三级医院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以平安医院创建为抓手,落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各项措施。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市卫生局负责)
9、控制医药费用。深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同城互认,试行医嘱共享,落实“三合理”规范。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公开医药处方。严格控制药占比。扩大公立医院的集成化供应链药事服务试点,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向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延伸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建立临床用药和检验检查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医疗行为,并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要素准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市卫生局、物价局、商务局负责)
10、构建多元办医格局。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实施细则、配套文件,努力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积极帮助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服务领域公平有序竞争,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六)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紧紧围绕医改目标,坚持以医保、医疗、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保障为重点,制定完善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具体指导意见,构建智能、惠民、便民、高效的医药卫生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市卫生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使用、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慢性病管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加快医院信息化步伐。依托临床路径和电子病历,优化诊疗流程,建立医院诊疗行为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实行精细化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快在县级医院建立信息系统,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远程医疗。(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4、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立涵盖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用数据的统计分析,促进信息技术与医疗机构管理、诊疗服务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推进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就医。(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
市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医改目标任务责任书。各牵头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县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县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亲自抓。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明确责任,扎实加以推进,确保落到实处。
(二)制定改革规划
根据国家、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全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各区县制定本区县“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年三季度前完成。
(三)落实资金投入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年医改任务,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导考核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区县医改进展情况和成效的监测评估,每月汇总实施情况,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度,年终对医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建立督导机制,定期对全市医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十堰市红十字医院,湖北十堰 442000
[摘要] 随着医改的逐步深入和我国经济的发展,医院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新出台的《医院会计制度》一方面是弥补旧制度中的不足,另一方面是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本文介绍了新医院会计制度主要的内容变化,对其当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有效实施的对策。
[
关键词 ] 医院;会计制度;变化
[中图分类号] R1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3(c)-0176-02
Challenge and implementation suggestion on new hospital accounting system
PAN Li WANG Yuyu
The Red Cross Hospital of Shiyan City, Hubei 442000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health care system reform and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ics, professions and management of hospitals has taken great promotion. On the one hand, new revised Hospital Accounting System compensated for the shortcoming of the old system, on the other hand meet the needs of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hospitals. The writer elaborated the changes of new accounting system, analyzed the problem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ystem and proposed effective measures for the practice.
[Key words] Hospital; Accounting system; Reform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医院原有的经营模式发生了显著变化。为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要求,满足医院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制定了新《医院会计制度》。新《医院会计制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完善医院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医院实施新会计制度的背景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各级医院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医院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医院之间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虽然财政部早已颁布《医院会计制度》为医院的会计业务提供规范,但是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不能适应当前的医院市场化进程,为此财政部新修订了《医院会计制度》来规范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医院会计行为。新修订的《医院会计制度》不仅能提升医院会计业务的核算管理水平和医院运营效率,还能更好地监督和监管医院的的财务运行,保证了医院为公共医疗卫生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本质不变[1]。
2 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被新医院会计制度立为公立医院的第一原则,体现了新《医院会计制度》在医院会计理念方面的更新,对医院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更加严格,完善了医院的收支核算、成本预算控制和财务报告体系,强化医院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2]。与原会计制度相比较,新制度主要发生了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2.1 调整医院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新《医院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不包括在内。同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执行。
2.2 完善医院收支核算基础
健全的成本核算原则可以提高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往医院核算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存制,但是随着医院的经营范围不断扩大,原有制度已经不能反映医院真实的经营情况,与实际盈亏状况不符。新制度明确规定权责发生制是医院会计的记账基础原则,强化了医院独立经营的意识。针对原有制度下医院会计核算依据有所缺失的情况,新制度对一些重要业务重新做出规定,明确了科研教学收支、计提医疗风险基金等的核算办法,解决了医院使用的应用软件的资产归属问题。
2.3 引入固定资产核算体系
新制度引进固定资产核算体系,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额分期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区分不同资金来源分别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合理计提折旧,能够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加强医院的资产负债管理[3-4]。
2.4 完善收支分类
新制度要求合理调整医院收支分类,合并医疗药品收支核算,为了弥补医院药品收入减少或亏损,新增“药事服务费”这一项目。为了改变以往医院科教研核算混乱的现状,新制度要求将这三个项目单独核算,将科、教、研进行合理分类处理,同时将科教项目纳入收支管理。新医院会计制度的收支分类更全面,满足了实务工作的需要。
2.5 梳理完善会计科目体系
新制度中的会计科目变化较大,例如,为适应医保后付制的需要,增加了“结算差额”科目;为适应新医改中提出的取消药品加成,取消“药品进销差价”科目并增设“药事服务费收入”;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取消 “修购基金”科目并引入“累计折旧”;为正确引导医院的投(融) 资行为并进行有效监督,明确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 的概念,并增设 “应付票据”科目;为体现医院教学研究的职能,增设了“科教项目收入”。完善的科目体系,使医院的会计信息更加完整,核算依据更为明确[5]。
2.6 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新制度在会计报表中增加了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一系列成本报表,使财务报表体系更加完整,披露会计信息更加全面[6]。此外,新制度规定财务报告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以提升其可信度。
2.7 将基建帐纳入医院会计
在旧制度中,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于医院会计“大帐”之外。新制度规定对基本建设投资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并且将其纳入医院整体会计系统,这是一大亮点。
3 实施新医院会计制度面临的挑战
新医院会计制度自从颁布正式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反响,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不少问题。新医院会计制度改进变化之处较多,对医院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体系、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成本核算及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仍有待完善,新会计制度的优势未得到完全体现。
3.1 财会人员对新医院会计制度掌握不熟练
此次新会计制度内容变化较大,实施新制度要求财会人员熟悉新的预算体系、会计科目、财务报表等。目前相当一部分医院财会人员未参加新会计制度的深入学习、培训,对新制度的学习理解不透彻,还是沿用旧会计制度的处理思维,这势必会影响实际工作中财务运作、处理和报告等一系列问题。
3.2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相对滞后
医院财会人员对新旧制度的衔接仍然停留在理论上,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很好的落实,有些内容感觉无从下手。例如新制度提出取消药品加成,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但是未明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把握,也未提及“药事服务费”的内涵及测算方法,所以这些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3.3 会计信息化建设落后
强大的信息系统可以为新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而目前相当部分医院在软件设计过程中未结合新制度,导致其不能满足新制度的需求。一些医院引进新财务软件后,仍在摸索与新会计制度的配套以及如何更好地完善工作流程。医院财务软件的升级更新滞后,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亟待加快。
3.4 新旧制度衔接中部门协调不够
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查盘点,是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这项工作不仅涉及到固定资产的登记部门,还涉及到各个使用部门、保管部门以及监管部门,清查工作庞大复杂,清查工作的质量影响到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4 完善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的策略
4.1 转变观念,完善运营管理体系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是一项复杂工程,不仅仅是医院财务会计工作的转变,也是对医院整体管理的一项挑战。医院领导层要高度重视新制度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新制度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好落实、推进工作,并抓紧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新制度的顺利实施。
4.2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财务人员的素质是影响新制度实施的关键因素。医院要在各个部门和科室加大新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强化财会人员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医院可以邀请专家宣讲新旧制度的变化,同时派遣财务人员去专业培训机构进修。另外,新财务软件的配套实施和培训工作也至关重要,加强财务人员对新软件的熟悉程度。经过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而且信息化服务和培训有利于更好地实施新会计制度[7]。
4.3 加快会计信息软件更新
实施新会计制度需要建立一套与之相匹配的财务软件。现有的财务软件应根据新制度要求进行更新升级,以便顺利进行核算。目前很多医院的软件还停留在事后核算阶段,缺少在财务运作前、运作过程中进行预测、管理规划的功能,可以结合此次新制度的实施全面升级现有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医院业务管理流程、会计核算流程以及风险管理体系。
4.4 加强部门合作
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还涉及药学、器械、总务、信息等部门以及临床、医技、护理等业务部门。因此,新会计制度的执行需要所有员工、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例如:资产清查工作,不仅包括固定资产的清查、药品的清查也包括对往来账的清理,这涉及多个部门,且所需核实的信息量巨大。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加强部门间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5 结语
医院会计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必然产物,是对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重大革新[8-9]。新的医院会计制度符合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趋势,能够更好的适应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10]。然而,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医院财务工作者应当不断贯彻落实新会计制度,不断深化财务制度改革,推进医院会计制度的系统实施,促进医院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和医院持续健康的发展。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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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HRP系统;风险管理;医院医院
HRP系统风险的研究,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命题,20世纪末,得益于互联网的发展全球经济进入了网络经济时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强化公立医院HRP系统的研究,一是能够完善医院内部管理系统的建设,二是能够从市场经济角度分析医院管理上的问题,据中商情报网公示,2018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已突破100万大关,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同时覆盖全国的医疗卫生机构网络正在逐步建成,超过60%的医疗机构已经实现了初步线上系统建设。本文针对HRP系统中的风险专项研究,能够提高HRP系统的安全运行能力,对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线上管理系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医院HRP系统简介
狭义的HRP(人力资源规划)即是从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需求出发,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预测未来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以及为满足这种需求而提供的人力资源的活动过程,广义上的理解即为所有各类人力资源规划的总称。而单就医院HRP系统来看,即是医院精细化综合运用管理系统,其目的是围绕医院运营建设实现开源节流与发展,将财务作为核心、以预算为主线、物流为基础、绩效为杠杆,遵循成本精细管理原则,重塑医院管理结构并规范运营管理流程,充分保证人力资源良性运转,继而实现院内物资全面管控,全面提升财务运营监管能力,其详细内容包括总计划(人力资源管理的方针、目标)、职务编制计划、人员配置计划、人员需求计划、人员供给计划、教育培训计划、人员职业生涯规划等。
2医院HRP系统运用必要性
2.1实施成本管理与预算管理的重要支撑
医药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2012年施行的新《医院财务制度》明确指出了必须加强医院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同时在2015年、2016年、2018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都作出了对医院成本核算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要求,公立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提供医疗服务的卫生机构成为了医改政策的主战场,为了满足国家政策的要求,使成本管理与预算管理落地,必须尽快建成和实施HRP系统。
2.2HRP系统为医院各部门、科室提供更准确的管理信息
HRP系统通过线上信息的汇总将医院日常的运行情况与管理执行情况反馈到管理层,为公立医院接下来的发展定位提供数据依据,能够帮助医院进行人力、财力以及物力的管理,结合事前预测、事中分析、事后总结,全面监控业务流程,实现动态化管理,不断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
2.3为医院提供了统筹规划管理的信息平台
HRP系统实现了信息管理一体化,如外部自动凭证实现了HIS系统预交金、门诊收费、在院应收、住院结算、药品自动凭证的直接生成;内部业务实现了无缝对接,从物流材料入库、退库、领用,固定资产入库、报废、计提折旧,薪酬发放,合同管理、科研基金、支出控制等都能够自动生成,同时形成耗材追溯管理,问责到人,实现会计核算标准化管理。
3医院HRP系统运行中的风险
3.1医院HRP系统性风险概述
3.1.1经费清理风险就医院来说,其进行的财务活动中包括门诊收费、各类结算、科研基金、专项资金、各类资产核算等,都需要进行明细核算。在没有进行信息化管理时,基本上都是依靠人工,而在引进HRP系统后,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线上管理,但是诸多医院采用的是线下人工核算与线上系统核算结合的方式。例如病人缴纳看病费用,可采用现金形式或网络支付形式,这些都需要进行明细账核对,如果数据核算清算过程中出现偏差,很容易导致系统逻辑混乱,影响HRP管理的准确性,系统留存数据与实际盘点存在误差,产生经费清理和资产清查风险[1]。3.1.2系统维护风险医院HRP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源于三方面:一是系统本身功能模块的设计风险,一般医院的HRP系统会选择从外部引进,而医院内部结构复杂,涉及职能众多,对HRP系统要求高,细节繁琐,HRP系统工作量大,部分外部系统难以短时间内与医院匹配,同样也有选择自身研发个性化HRP系统的,但前期开发、测试与周期试点运行要耗费大量人力与财力,无法保证医院既定的进度与工作质量;二是突发事件风险,一方面可能是系统内部原因,如服务器损坏、承载量过大等,另一方面可能是外部环境因素干扰,如大面积停电、地震、极端天气等产生的恶劣影响;三是系统后续维护风险,在HRP系统正式验收投入运营,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后一定会进行系统维护,可能面临新业务的拓展和系统数据库的更新,这些都会出现新的服务器故障风险等[2]。
3.2人力保障风险
医院HRP系统的人力保障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人力管理方面风险。HRP系统要求医院各部门、科室进行充分的融合,如财务部门需要进行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等管理;人事部门需要分管人员薪酬、人员考勤、绩效以及人员调控管理;物资采购部门需要设计医院物流、资产入库、合同管理等,但最终大多数医院的HRP系统整体构建设计会分配到财务部门,倘若财务部门人员对该系统以及信息化建设认识不深,缺乏统筹规划能力,那么很难协调好各方管理模块占比,降低了人力、财力以及物流的数据化管理能力,导致系统出现基础性风险。第二,精细化管理风险。医院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享受一定的政府补助,这种情况下部分医院不注重运营成本的节省,导致经营成本居高不下,管理较为粗制,粗放式管理与HRP系统格格不入,无法短时间内实现精细化管理,导致出现系统罗列的各项资产信息与实际不符,难以准确判别医院资产。
3.3财务管理风险
当前很多医院基本上已经形成了HRP系统网络,但是在其财务管理上依旧存在很大风险。一是其应收账款与HRP系统结合的不彻底,很多应收账款流失在外,有医保、农合欠费支付不及时,也有预留金不断增加引起的,不仅影响了医院资金链的完整性,还导致HRP系统无法正常做账,如果后续冲销不及时,极易造成系统资金与实际不符,诱发资金管理风险;二是医院资金利用率低,虽然新医改背景下医院的运行压力增大,但是仍有财政资金支持,可关于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不规范,导致不仅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还增加了潜在财务风险,同时在满足正常的医院业务开支后,可以发现部分医院下沉了很多闲置资金,对于这些闲置资金没有进行科学管理,再加上现代信息市场环境复杂,如果没有采取强有力的管理措施,很容易出现资金问题。
3.4物流管理风险
物流管理也是医院HRP系统的重要组成,但同时也是存在风险较多的环节。第一,当前医院学科基本齐全,覆盖DRG细分组众多,在用品规数大,年度采购规模数额大,对于品种种类如此多的医院来说,要想形成物流管理全过程监管较为困难,难以完全反映到HRP系统上;第二,医学进步发展迅速,医用耗材种类多、更新换代速度快,部分医院在这部分耗材管理上的编码等未及时更新,导致库管人员和医用耗材领用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HRP系统未实现医用耗材向前追溯、向后追踪工作模式,存在潜在管理危机。
4医院HRP系统风险应对策略
4.1强化系统性风险管理
针对医院HRP系统中本身存在的风险,医院必须加大该方面的投资力度,强化系统性风险的防范管理。首先,详细了解医院运行时对HRP系统的要求,进行关键模块设计,不仅要注重当下系统设计,还要注重后续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将其与医院实行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深度融合,重梳预算管理、经费报销等业务流程,科学设置HRP系统整体布局;其次,及时测试HRP系统稳定性,定期总结风险问题,不断提高医院经费清理和资产清查的力度,确保医院实际留存与系统数据保持一致,定期测试HRP系统初始信息是否完整、业务往来流程是否全面、数据共享是否全方位覆盖以及业务处理是否高效、准确。此外,如果HRP系统从外部引进,必须加强医院与HRP系统开发公司的往来,确保系统始终处于安全运营状态,同时定期进行多部门联合会议,综合各部门应用该系统时出现的风险问题以及实际需求,及时总结完善,尽可能提高HRP系统与医院自身的适配度。
4.2强化人力管理系统连接
医院HRP系统复杂且繁琐,人、财、物是其中重要的构成,需要将医院运行中涉及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业务流等进行充分整合,改变了原有的工作模式,除了系统本身以外,与之息息相关的执行建设人员也是其系统运行的风险携带者,因此医院必须强化人力管理,不断提高相关系统的衔接度。其一,明确HRP系统建设目标,强化相关执行人员信息化培训,多数医院以财务为牵头部门,因此医院可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员,制定详细需求方案,分阶段进行各模块的上线工作,阶段性总结,同时强化财务人员的信息化技能,保障系统操作的通畅度;其二,分清各模块的轻重缓急,有序推进模块上线,例如作为医院管理核心的人、财、物主系统需要首先上线,如预算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打通与HRP系统的连接,满足医院业务基本的线上需求之后,再结合上下游业务拓展逐步上线其他管理系统,稳扎稳打,将医院会面对的风险降到最低。
4.3实现精细化财务管理
财务是维系医院运营的根本要义,有意识的防范财务管理可能会出现的风险,能够保证医院资金安全,从资金管理上出效益,确保医院持续、稳定运行。首先,健全医院财务精细化管理框架,结合各部门、科室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将财务管理精准落实到各部门、科室,再辅以HRP系统线上监管,提高协同处理能力,一可设中心物资库房,利用HRP系统确保卫生材料等医用耗材的领用、入库等工作,同时严格遵守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二可进一步进行二级库智能化改造,三级库移动化管理,深度利用HRP系统。其次,设置财务管理指标,将财务管理工作来概念化,不仅能够分析财务管理成果,还能够反作用财务管理出效果,结合HRP系统,明确考核指标,确定内涵口径,杜绝一刀切的粗放式管理,分级分科区别式管理,不断细化财务管理,实现财务管理风险转移。
4.4强化SDP等物流管理系统应用
HRP系统中物流管理风险的防范主要是为了确保医用耗材的安全运输与管理,对于现代医院来说,除了人为的监督管控,还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如SDP物流管理系统,已经成为了诸多医院的首选,在实际运用中,可从以下几方面金进一步优化:第一,借助大数据技术,精准识别物流管理中的问题,同时以此化解管理矛盾,借助SDP精细化运用,成立相应SDP物流中心,进行条形码精准入库推送,构建多维度临床医用耗材检查评估体系,全方位管理医用耗材;第二,进一步加深条形码引用,如电子标签、赋码前置、扫码验收等,同时在HRP系统进一步成熟后,可前延物流管理,将HRP系统应用到智能采购、主动配送等方面,打开DRG付费与HRP系统连接,还有利于控制医院运营成本;第三,基于HRP系统下进行二级库管理,同时在HIS上体现出二级管理概念,构建模块,连接到HRP系统上,设置单独收费程序,扫码计费,简化条形码程序,清晰表现出医院库存,使风险无所遁形。
5结语
综上所述,医院HRP系统运行中的风险管理,不仅能够提升系统本身的操作安全,更是能以此提升整个医院的运营质量,保证方方面面的信息安全,推动医院持续运营,维护社会、市场秩序,更好地践行医院公益服务职能。就当前医院对HRP系统运行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来看,还有很大的应用进步空间,本文对相关的文献、理论研究不够深入,提出的相应改善措施较为浅显,在未来会不断的钻研、学习,力求在医院HRP系统风险管理上,有突破性进展。
参考文献
[1]陈鹏.医院资源规划系统应用的风险与控制研究[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20,31(02):22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