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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绩效管理考核模式在泌尿外科护理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方法根据本院泌尿外科护理管理的工作内容制订相应的绩效管理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和方法,从质量、态度、工作量和效益等方面入手,与患者满意度和工作指标相对应,将考核结果统计评比。结果实施绩效考核分配后医护质量和病患满意度都有相应的提高,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绩效管理对于提高医院护理工作质量,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落实各项基础工作有推进作用。
关键词:
绩效考核;外科护理;管理;质量和应用
0引言
泌尿外科护理不当会引起患者产生进一步的感染,增添病人的痛苦,对后续治疗以及治疗效果有很大的影响,临床发病率比较高。因此,加强泌尿外科的护理质量,提高护理管理的工作效率对后期恢复有很重要的作用。
1对象与方法
1.1考核对象。我院泌尿外科护理科室中的所有护理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1.2考核内容。按照泌尿外科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以及《泌尿外科护理工作质量标准》要求编制《泌尿外科护理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包括具体的考核目标、考核标准、工作细则以及目标值。根据业务能力、业务量、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制定岗位的分配系数,同时量化各项工作指标,使护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与量化指标一一对应,从而进行考核分配。同时鼓励护理人员进行学习,对积极进修、参加学习讲座并主动进行业务交流的给予鼓励,给予加分或提高系数等方法进行综合考评[1]。1.3考核方式。成立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培训护士长和护理管理人员掌握绩效考核的基本方法、各项管理指标、考评标准,使其能够与护理人员进行相应的交流和书面对话,并组织小组成员开展各项检查评比活动。每月组织一次不定期检查,对日常护理质量和病患满意度进行调查,对护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绩效考评小组根据当月的质量检查登记结果,逐一进行统计。并将结果进行分析,以表格形式予以公布,让所有考核人员确认后,登记结果在绩效考核表中,纳入当月的评比。护理部建立绩效管理质量检查登记册,由主管护师不定期抽查、护理人员自查以及护士长每天检查等方式完成相应的质量记录,内容包括病房管理、感染和危重病人护理、基础护理、整体护理、护理文书书写、病患满意度、工作主动性、医护配合等选项,落实各项护理工作质量,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1.4统计学方法。所有数据采用SPSS15.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泌尿外科实施绩效管理考核后,医护患三者满意度上升,整体护理质量、基础护理工作量都有所提高,病房管理等明显高于实施绩效考核办法之前,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结论
我院将绩效管理引入日常的护理管理工作后,秉承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将相关考评结果予以公布,使护理人员及时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医院根据制定的各项程序标准和规定,进行相应的奖罚管理,医护人员能够对照制度和规定,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有效地提高了工作积极性,泌尿外科的整体护理质量都有了明显的提升。从病房管理、护理质量和工作态度上都有一定的提高,患者满意度和评分结果都远远大于实施绩效管理之前的状态,由此看出该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3.1促进了与病患之间的沟通。泌尿外科护理工作比较繁杂和艰巨,护理人员压力很大。许多护士不愿意护理一些重症患者,与家属之间的交流很少,工作不主动,态度不友好,影响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采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后,这种现象大为转变,护理人员能够积极主动地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交流,态度和蔼,工作认真,帮助病人排忧解难,缓解患者的焦虑情绪,提高了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3.2护理和管理人员的合作更通畅。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后,护理人员和护理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强了,相应的联系更紧密了,有力地促进了双方的学习和发展,营造出更为和谐进步的工作环境和人文环境。绩效考核工作中的公正和公平更能够体现出相应管理的质量,促进了护理人员的自觉学习和自我监督。通过这种综合性的有效评价,护理人员能够发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进而完善自己的工作疏漏,积极改善,促进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也有一定的促进意义。3.3管理工作更有的放矢。绩效考核的结果对现阶段的工作成绩进行了总结,更明晰和准确,对于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来说改进起来更有方向。相关人员可以根据当前的考评结果调整相应的管理制度,制订出更完善的管理模式,使之更适宜具体的实际工作和规划发展的需要,进而保证了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实施起来更具有实践意义,各项制度的落实更人性化。比如针对不同级别不同职称的护理人员在绩效考评的方法上有所差别等[2]。3.4护理工作更加细化和完善。通过不定期的检查记录和质量控制登记册,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疏漏,值班护士也能够进一步形成踏实务实、自我检查的良好习惯,杜绝了各项工作隐患的产生。工作评比和奖罚措施更是促进了护理质量的提高。绩效管理实施后,泌尿外科护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及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得到医生和患者的共同认可,测评优秀率远远超过其他部门,促进了护理人员之间的和谐交流和发展,更有效的提高护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4结论
在泌尿外科护理管理中执行该项考核制度,有益于促进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和事业感,使医护人员和相应管理人员之间呈现良好的竞争机制,通过护理人员的自我管理和公平激励,找差距,改不足,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彰显出现代管理的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陈世清,张晓容,唐亚琼,徐运好.绩效管理在泌尿外科护理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临床护理,2013,07:67-69.
一、落实管理制度,动态人力调配。
1、护理部作为职能部门,较好地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较好的完成医院布置的各项任务,2019年上半年完成指令性任务17项调配护理人员22人次。
2、联同人事科完成招聘护理人员8名,并进行了岗前培训及考核。
3、2019上半年,共选派护理骨干到省市参加培训学习8人次。
4、动态调配护理人员,完成了内科传染病区结核病护理小组的组建,并积极投入工作。上半年各科护理人员弹性调配共7人次。
二、持续提升护理质量,保障护理安全。
1、制定了2019年镇坪县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方案及护理质量考核办法,修订了临床护理质量指标及各专科质量指标,并已下发。
2、制定了2019年护理分层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定期进行护理大查房2次、护理理论知识、护理技术操作及应急演练培训2次,提高了护理人员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及应急能力。
3、重新修订了新的护理核心制度,并进行了培训。
4、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底线,降低医疗风险,巩固“二甲”创建成果,于2月1日成立了“医护应急总值班中心”,每晚由医护总值班对全院各病区进行查房(重点对新入、手术、病重、有医疗纠纷隐患的患者),及时排查和解决了各科室存在的疑难问题和安全隐患。
5、为了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急救技能,护理部联同医务科、设备科共同制定了2019年急救技能培训方案,于6月10日、6月11日完成了对各科护士长及护理骨干的培训,6月30日前完成了对部分科室的考核。
三、强化优质护理服务内涵,提升患者满意度。
1、为了进一步提升医院服务能力,2月15日成立非临床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导诊、分诊、便民、预约、出院随访、门诊医师签约、分级协同诊疗、志愿者服务等工作。使患者能在最短的时间享受最便捷的服务,患者满意度不断的提升。
2、自3月26日起,药械科试运行对临床科室的药品进行下送,从内科开始试运行,真正做到了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患者的服务理念。
3、血液透析室于4.11日上午在透析大厅成功举办镇坪县医院首届“肾友会”暨血液透析室开诊一周年纪念活动,为在治疗或准备治疗的患者讲授血液透析治疗及护理的相关知识,取得良好反响。
4、为了隆重纪念“5.12”国际护士节,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内涵,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强化我院护理人员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核心制度的掌握,在护理岗位中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优质护理服务,制定了先进护理单元、优秀护士长及优秀护士的评选活动,于4月初至5月8号前,积极组织完成了全院护理人员的理论及操作考核,并评选出了3个先进护理单元、3名优秀护士长、10名优秀护士,在5.12颁奖晚会上给与了表彰。
四、2019年上半年护理质量各指标达标情况。
1、患者满意度均值为95.1%。
2、出院患者电话回访率均值为73%。
3、静脉输血规范执行率100%。
4、患者有效身份识别执行率100%。
5、急救药品/物品完好率100%。
6、健康教育落实率≥90%。
7、一人一针一管执行合格率100%。
五、新技术新业务开展情况。
1、自今年4月份起,妇产科开展宫腔镜检查,目前完成检查13余例,手术室护士与妇产科护士对该类检查患者的护理到位。
2、6月份开始启动全县乡镇卫生院集中物品代消毒灭菌供应工作。
3、外二科开展延伸护理服务2次,到患者家中为患者更换鼻饲管及口腔护理。
六、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改进方案。
存在不足:
1、护理人力资源不足,夜间分级护理落实不到位。
2、个别科室一级质控力度不够,对专科指标的质控方法欠正确,对管理工具的运用不熟练。
3、部分新入职护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及个人素质较差,工作中缺乏责任心。
持续改进方案:
1、加强护理梯队建设,根据患者动态增长及科室护理人员变动情况,继续向人事科申请护理人员,充实临床一线工作,逐步将夜间分级护理落实到位。
1、在做好护理管理的基础上,对护士实施人文关怀,建立健全职业防护制度及医疗保健服务的相关规定,使护士能够获得与其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与医疗保健服务。关注护士对工作环境的满意度,为护理人员营造和谐的大环境。
2、健全并定期更新护理管理制度、护理常规、服务规范和标准,并有效落实,提升护理人员理论水平。使护士能够掌握相关知识,并结合患者个性化实际情况实施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并能帮助患者及其家属了解患者病情及护理的重点内容,根据患者的需求以适宜的方式提供适宜的健康指导内容。
3、积极开展延伸护理服务,对提升医院运行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发挥作用,对于出院患者通过电话随访等形式进行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及用药指导等服务。
4、定期监测护理质量相关指标,对数据有分析并整改。如医院内跌倒、坠床、压疮、择期手术并发症(肺栓塞、深静脉血栓、肺部感染、人工气道意外拔出)的质量监控指标,对监控指标数据进行分析,制订改进措施并落实,评价改进效果,实现护理质量的可持续改进。
二、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护士岗位管理,调动护士积极性,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2、配合医院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合理定编定岗。按照医院要求遵循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与人力资源部共同测定并设置护理岗位,制订护理岗位配置原则,编制护理岗位目录。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占全院护士总数的95%以上,控制其它护理岗位人数比例5%。
3、合理配置护士数量,科学按照护理岗位的职责要求合理配置护士,不同岗位的护士数量和能力素质质量满足工作需要,根据不同专科特点,护理工作量实行科学的排班制度,护士排班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在护理工作量大、危重患者多及关键时间段(午间、夜间、节假日)增加护理人员,体现对患者的连续、全程、人性化的护理。
4、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并实施护士定期考核制度,包括护士的工作业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试,护士的个人收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护理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依据,并向夜班、工作量大、技术性难度高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护理人员积极性。
三、加强护士在职教育,提高护士综合素质,适应临床护理发展的需要。
1、加强护理管理人员培训,对从事护理管理岗位的人员按照要求,人人参与省卫生厅组织的护理管理岗位培训。计划于6月份组织一次护理质量管理培训班,邀请省内知名护理专家授课,以提高护理管理者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管理素质。
2、加强专科护理培训,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要求,组织重症监护室、急诊科、肿瘤科、血液净化室、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新生儿监护室等护理人员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专科护士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各科室制定本科室专科理论与技能培训及考核计划,每月考核一次,以提高专科护士水平。
3、加强新护士培训。对新上岗护士实行岗前培训和岗位规范化培训制度,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护理安全、护士行为与护理礼仪、护理文书书写、临床护理实践、护理常规、岗位职责等,并分别在内科系统、外科系统、急诊、ICU等进行轮转,一年后确定科室。
四、加强护理质量过程控制,确保护理质量
1、继续实行护理质量三级管理体系,各科室、大科、护理部每月对所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反馈,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同样问题反复出现的科室及个人,追究护士长及个人的有关责任。
2、加强对护理人员的环节监控:对新上岗护士以及有思想情绪的护士加强管理,做到重点带领、重点监督,切实做好护理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护理纠纷和护理事故隐患。
3、加强对患者的环节监控:对于新入院、新转入、危重、手术、小儿患者以及有纠纷潜在危险的患者重点督促检查和监控:对患者进行跌倒、坠床、压疮等风险因素评估,并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对危重患者护士要掌握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范、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能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输血治疗服务等,确保患者安全。
4、加强对实习、进修生的环节监控:加强实习生的岗位培训工作,对刚进入医院的实习护士、进修护士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她们的风险意识和能力,使学生明白只有在带教老师的指导或监控下才能对病人实施护理,同时指定有临床经验、责任心强,具有护士资格的护士做带教老师,培养他们的沟通技巧、临床操作技能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护理差错发生。
5、确保各项护理指标完成。
1.基础护理合格率90%。
2.重危患者护理合格率90%。
3.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4.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95%。
5.护理人员业务考核合格率100%。
6.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
五、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
1、加强服务意识教育,提高人性化主动服务的理念。责任护士要全面履行护理职责,并关注患者身心健康,做好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理、心理素质、沟通和健康指导等任务,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
2、加强护理内涵建设。认真落实临床护理实践指南、护理常规和护理技术规范,责任护士要求能够正确实施治疗处置、密切观察、评估患者病情并及时与医师沟通,配合医师共同完成治疗计划,同时要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尊重关心爱护患者,增进护患信任。
3、提高专科护理水平。临床护理服务充分突出专科特点,各护理单元有专科护理常规,具有专业性,适用性,责任护士要运用专业技术知识,对患者开展个性化的健康教育,指导进行康复锻炼,促进患者功能恢复,要能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提高专科护理水平,提高护理质量。
六、落实《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加强护理管理,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保证护理安全。
按照《细则》中涉及的护理方面的条款,逐一细化分解,制订措施并落实,重点做好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包括确立护理管理组织体系、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临床护理质量管理与改进、护理安全管理、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等,制定和完善与护理质量相配套的制度、考核标准、考核办法、质量标准、重点部门管理标准与措施等,对方案执行、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标准与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分析、反馈、及时修订和更新,体现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切实保证护理质量。
七、加强对护士的专业考核,强化学习意识,提高护理人员专业素质。
1、理论考试:
(1)由各科护士长组织本科室护理人员考试,每月一次,内容为专科理论知识、相关法律法规、院内感染知识等。
(2)由护理部组织全院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考试。定于9月中旬举行,内容为《基础护理学》第四、五版为主。
(3)试卷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分,60分以上评定为合格,80分以上评定为良好,90分以上评定为优秀,未达到及格分评定为不合格。
2、技术考试:
(2)全院护理人员考试由护理部三级质控操作组负责。具体安排见2014年度护理人员技能操作培训考核计划。
(3)技术考核为百分制,中级、高级职称95分为合格,低于95分为不合格,98分及以上为优秀,中级及以下人员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为不合格,95分及以上为优秀。
3、考核奖惩办法:
(1)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一个月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考核评价以补考成绩为准。凡参加补考合格的,一律只能评定为合格,不能评定为良好或优秀。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离岗培训一周并通知财务科扣罚所在科室100元现金/次/人。再次补考仍不合格者,责令暂停其执业活动3个月,接受培训,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
(2)进修、长期培训、怀孕7个月以上、长期病事假等不能参加考核者,需本人写出申请、护士长签字,护理部批准,方可免于考试。
(3)凡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参加考核者,分别扣罚所在科室及本人100元现金/次/人,对当事人给与一次补考机会,仍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视为零分。责令暂停其执业活动3个月,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
(4)科室连续3次有不合格者,护士长负连带责任并处以100元罚款。
(5)对年度理论考核和技术考核均达到优秀的护理人员,适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在年终评先、职称晋升时给予优先考虑。
【关键词】基础护理医院文化角色转变激励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医药收入比例的缩小,传统的“重医疗轻护理、重专业轻基础、重技术轻服务”等观念受到较大冲击,特别是自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及卫生部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及相关服务规范以政策性文件出台后,我院从基础护理管理上下大功夫,运行以来,患者对医院的医护满意度由原来的92.1%上升到97.3%,医疗护患纠纷明显下降。结合工作实践,浅谈一下就加强临床基础护理服务,提高护理管理质量的策略。
1、要从加强基础护理服务管理入手,把临床护理和常规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护理是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基础护理服务的科学实施是目前护理管理的重中之重。因为基础护理服务往往是患者直观感受、且是医院良好形象的体现,同时也是护理人员容易忽略、甚至是不屑去认真做的事情。因此要从强化管理入手,明确分级护理管理责任制,护理部要组织各级护理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分析医院基础护理服务管理和服务上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基础护理服务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基础护理试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护理部-总护士长-护士长分级管理责任制;护理管理者要起到组织、协调、引导、贯彻、督导的作用,要努力改变医院“护理配置不足,护理文书繁杂,工作任务繁重,基础护理服务难以满足患者需求”的不良现状,减少护患矛盾,使患者对医疗水平整体满意度明显提高。
2、要倡导有科学理念的医院文化,建立有特色的护理工作新模式。医院文化是医院发展的灵魂和精髓。优秀的医院文化不仅具有导向性、激励性和约束性,更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一旦确立,便会呈现潜在、稳定、持久和广泛的作用[1]。重视基础护理工作、加强开展临床护理管理,就是要建立独特的医院文化,要有国际化的先进护理理念,这将对未来护理工作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要有一定的政策支持,来保障促进护理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要从加强基础护理服务宣传入手,既取得公众理解、又争取政策支持。
医院医务科、护理部要根据护理人员的不同层次需求,积极配合医院协调各个科室对护理人力资源进行再集中、再调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辅助科室的护理人员充实到临床一线,重归护理岗位,改进护理排班制和工作流程;要实施护理人员绩效工资并实施考核,绩效要倾斜到临床一线,从而提高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3、要培养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护理工作者,引导医院全员护士角色转变。面对角色新改变,组织护理人员认真学习我国首次将护理教科书中有关的基础护理内容上升到政策性高度的《住院患者基础护理项目》《基础护理工作规范》和《常规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试行)明确了护理工作方向、更新了护理服务理念,让护理人员了解当代护理人员需为患者做些什么?要注意什么?要达到什么标准?目前医院招录的非在编护理人员较多,知识结构参差不齐,需要系统的培训,才能达到基础护理工作规范要求,针对这个问题,护理部举办多期加强工作责任感、医德感、和患者的亲密感及良好沟通的技巧和适宜方式的培训,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对患者的沟通解释工作,将有助于患者做出正确的判断,并可提高患者的满意度[2]。
4、要建立基础护理服务的情景管理模式,改进和完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情境管理模式”理论认为我们在管理团队时,不能用一成不变的方法,而要随着情况和环境的改变及员工的不同,而改变我们管理的方式。要建立情景管理模式,进行因势利导,比如我院开展的“优质基础护理服务示范病区”,选择了开展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较多的神经内科、骨科、烧伤科作为第一批示范病区,为患者提供无陪护服务,实施护士分层级管理,实行护理组组长负责制,床位护士、辅助护士和护理员协助配合,护理员工作为护理人力不足的补充,不同层级的护士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护理任务,达到全程化、无缝隙的护理服务。取消一般患者护理记录,采用表格化护理记录,使护士有更多时间深入病房,为患者提供直接的护理服务。根据护士执行愿意程度,采取参与、支持、授权、命令四种领导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超级秘书网
5、要建立适宜医院管理的规范、监督、考核的新办法,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制定标准、执行标准是质量管理模式的基础,不论推行任何形式的质量管理模式,都是以制定标准、执行标准为基础展开的,都要重视标准化工作[3]。护士长每日负责常规工作及各项基础护理措施落实和执行标准情况,基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周按本院制定标准检查一次和不定期检查,基础护理试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督查、考核、研讨、评价,鼓励一线医务人员注意发现医院设施、流程安排、制度实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挖掘工作中的良好建议[4],以促进基础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扩大基础护理示范病房工作,达到全院推进。同时根据《住院患者基础护理项目(试行)》的要求的标准,制定“入院患者满意度调查表》并收集、整理、和归纳“调查表”新反馈的患者的建议,修订医院的基础护理细则,改进护理工作。
参考文献
[1]窦文建.浅谈医院文化[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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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滕志香,兰迎春.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量表设计[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9,25(3):156-160.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民本卫生、和谐卫生”发展理念,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推进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创造和谐执业环境。
坚持三大结合的原则,即坚持医疗安全防范与强化宣传相结合、坚持医院自查与行政督导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医疗单位要按照本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突出内涵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医务人员安全教育和质控管理人员培训。对本单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进重点整治,并落实整改措施。县卫生局将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适合我县实际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疗质量专业控制及临床合理用药等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活动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重点为乡镇(街道)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
活动主题为“持续质量改进,保障医疗安全”。
三、组织管理
县卫生局成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暨“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制定《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医政科。
各医疗单位要成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管理本单位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制定活动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措施。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各医疗单位要健全完善以院长为主任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医疗质量组织领导工作;设置完善的医疗业务管理科室,特别要加强医务科建设,配齐配强医务管理工作人员,充分行使医疗质量综合协调管理职能;相关医疗业务管理科室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强化科室在病区质量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突出和强化科主任、护士长的质量管理职责;临床和医技科室要配备一名质控员,健全医院三级质控网络,重点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共同推进医院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发挥各质控中心作用,落实质控中心的管理制度,完善中心运作机制。确定专家对医疗质量管理的主体地位,加强对医疗单位医疗质量的日常监控。
(二)进一步改进质量评价考核体系
积极探索建立我县医院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医院管理评价制度,改进评价方法。要运用行业综合评价、同行专家评价和社会公众评价对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评价和考核。建立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形成人人参与质量管理的氛围;鼓励引进相关管理工具并结合医疗质量管理特点,创新质量管理方式;探索多种形式的检查、评估和考核方法;实行质量管理专家准入制度,建立健各类质量评估、评审专家库。
(三)加快建立质量信息报告和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各医疗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要全面收集本单位医疗质量相关信息,针对问题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定期将质量信息上报至县卫生局;各质控中心负责收集专业领域质量信息,在正确研判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医疗机构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将质控管理信息上报县卫生局和上级质控中心;县卫生局将组织专家定时研判和分析本区域内医疗质量信息,及时制定质量改进计划,确定质量控制重点,通报重大质量事件。
各医疗单位要健全质量信息监测预警体系。继续实施抗菌药物应用情况监测、细菌耐药情况监测、药物和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医院感染监测等,加强对不良事件、医疗事故和高危环节医疗信息的收集、发现和处理,及时掌握医疗质量动态。
(四)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教育培训体系
依托各质控中心,建立质量管理培训制度,采取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专题讲座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工作;培养和选拔一批质量管理骨干,建立一支管理培训的师资队伍,发挥其在全员培训中的主力军作用。
(五)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体系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风险的识别和评价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医疗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预案、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预防和处理医疗风险,防范医疗事故。县卫生局建立相应的医疗风险金或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妥善及时化解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重点工作
(一)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各医疗单位要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做好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第三方技术审核的准备和申请工作。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已经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以下3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进行清理:一是尚不成熟或存在较多伦理问题的;二是须由卫生行政部门准入但未经过准入;三是未取得相关诊疗科目的。
(二)推进单病种质量管理和临床路径的实施
单病种质量控制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目前,卫生部制定了急性心机梗死,心力衰竭,肺炎(住院),脑梗死,髋、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等6个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和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结节性甲状腺肿、乳腺癌、股骨干骨折、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子宫平滑肌瘤、计划性剖宫产和老年型白内障等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县级医院要积极开展多学科协作,为患者制订具有规范性、先进性的诊疗方案,完善单病种诊疗质控标准,更直观地将质量评价落实到单病种的诊疗过程中,保证单病种诊疗规范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切实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管理工作
1、全面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新生儿病房、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感染性疾病科、血液科、口腔科、内镜室、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的检查,梳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坚决控制重大医院感染事件发生。
2、加强围手术期管理,认真执行各级手术准入制度。建立麻醉操作主治医师负责制、规范麻醉工作流程、做好麻醉术前充分准备,加强对患者麻醉术中和术后的监护,实施全程的、规范的麻醉复苏监护,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各种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实施《手术安全核对表》制度。加强手术医生、麻醉科医生和手术护士间的有效配合与沟通,严格防止手术患者、部位及术式错误的发生,确保手术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3、贯彻实施《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落实临床药师制度。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的药占比要达到45%以下。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4、加强临床用血监管,建立储血点,完善血液冷链管理程序,分析重点科室用血情况,促进医疗机构科学用血、合理用血,开展自体血回输工作。
5、进一步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加强急诊管理,完善急诊服务流程,增强应对急诊、重危病人的处置能力,提高急诊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水平。
(四)贯彻实施《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
按照《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和服务体验,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明确门诊管理部门职责,落实门诊管理核心制度、质量管理监控和奖惩制度;县级医院逐步推行门诊实名挂号制度,特别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必须实行实名挂号;积极探索网上预约、双向转诊预约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就医。
(五)加强护理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方案》,切实维护护士合法权益,保障病人安全。各医疗单位要增加护士数量,达到护士配备标准。今后凡医疗机构增加核定床位,必须符合床护比要求。
实施《专科护士培训方案(试行)》,通过专科护士培训,探索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在职护士培养体系,提高护理人员专科业务素质,适应诊疗技术的发展,为病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提高对疑难症、急危重症患者的护理水平。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争取在3年内达到每科室至少有1名专科护士。
要重视整体护理理念,正确实施各种治疗、护理措施,强化护患沟通。完善医院内部护理质量管理评价机制,及时反馈整改,达到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目的。提高医院基础护理合格率等各项护理质量管理指标的实现度,切实降低护理并发症及以护理为主要原因所致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六)加强对各类质控中心的管理
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各质控中心要在职责范围内,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质量考核,客观、公正地出具质控报告并对报告负责。质控成绩列入各医疗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七)建立医院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
医疗质量观察员是指经过相关培训、参与医院的日常业务和管理工作、能对医疗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推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员工。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制定医疗质量观察员的入选、考评和退出机制,对医疗质量观察员进行培训,并逐步发挥其医疗质量监督的作用。
(八)加强服务要素管理
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准入管理,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的执业资格审核,技术考试或考核。认真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加强对执业医师的动态管理。严禁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加强对执业医师、护士变更执业地点的监管。加强医疗设备准入管理,认真执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设备技术评估准入制度。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要接受岗位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才能上岗。防止不良设备器械、药品、试剂、耗材带来的医疗损害。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医疗机构执业验收;贯彻实施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校验职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科目,把好机构、科目准入关。
六、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1月)
完成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活动的制订、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2011年12月)
1、贯彻落实。各医疗单位要结合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管理年”活动,全面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
2、年度重点。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年度医政工作重点,确定年度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深、抓透。
3、检查指导。县卫生局每年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确保实施效果。
(三)总结交流
1、年度总结。各医疗单位每年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和活动总结上报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年对全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2、活动总结。三年周期满后,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推广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同时研究部署下一周期重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是对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质量意识。
(二)广泛动员,务求实效
各医疗单位要周密安排、科学统筹,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各地要以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为抓手,规范医疗行为,以质促建,确保医疗安全。要将活动与日常医疗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一条为规范村卫生机构运作,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能力,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农村卫生工作政策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卫生机构,是指经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站(所、室)。
第三条村卫生机构以村民为服务对象,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第四条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村卫生机构的宏观管理,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所辖县(市、区)村卫生机构管理进行指导,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功能与任务
第五条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
(一)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承担所在村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
(二)为村民诊治一般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并对急重病例作初步处理,及时做好急、重、疑难病例的转诊护送工作。协助开展康复工作。
(三)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注册护士和具备抢救设施的卫生站可设日间观察床1张,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可开展静脉滴注。
(四)妇幼保健。协助做好本村内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特别是孕产妇及儿童的系统管理。
(五)疾病预防与控制。做好本村儿童免疫规划的宣传、组织、实施、资料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根据条件协助上级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
(六)计划生育。向群众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等服务工作。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疫情、中毒和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八)卫生信息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村内的卫生信息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及上报工作。
(九)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对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进行健康教育、卫生政策宣传,帮助村民逐步形成促进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和保健能力。
(十)合作医疗。协助做好本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做好门诊补偿的审核、登记、上报等工作。
(十一)爱国卫生运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促进卫生村镇建设。
第六条根据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管理
第七条村卫生机构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进行统一规划、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乡镇卫生院所在地除外)设置一个村卫生机构。
第八条村卫生机构坚持以村集体举办为主,可根据各村具体情况采取乡镇卫生院办、镇村联办、社会承办或有执业资格的个人承办等形式举办村卫生站。卫生院举办的村卫生机构,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
第九条村卫生机构的设置,由有资质的个人和集体征询所在乡镇卫生院及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向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村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从事医疗活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将审批情况报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村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原则上由村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供,或利用村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自有用房。应设有独立的诊室、治疗室和药房,有条件的可加设妇幼保健室、消毒室、仓库、值班室。用房面积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村卫生机构不设病床。
第十一条村卫生站(所、室)是专有名称,未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其它医疗机构不得使用该名称。村卫生站(所、室)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村卫生站(所、室)的命名原则是:所在的县(市、区)+所在镇(街道)+所在村卫生站(所、室)。
第十二条村卫生站(所、室)统一使用卫生机构专用标识。
第十三条完善村卫生机构的制度:
(一)村卫生机构基本用药和收费价格统一图表公示,各项业务工作有登记簿。做到防保有卡证、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转诊、消毒有记录、完成指标有图表、工作资料有档案、财务有帐目报表、宣传有版面。
(二)村卫生机构防保和诊疗、护理服务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进行,确保群众医疗、用药安全,防范医疗事故。
第十四条积极配合推行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一)行政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机构日常管理。
(二)业务统一安排。村卫生机构承担的计划免疫、疾病监测、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统一实施。乡镇卫生院要定期指导和考核,确保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并督导落实诊疗操作规范和各项制度。
(三)培训统一实施。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要求,每年组织乡村医生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辖区村卫生机构乡村医生参加学习。
(四)药品统一采购。村卫生机构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统一采购,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心药库,药品从国家主渠道统一采购。
(五)收费统一标准。村卫生机构的各种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价格统一标准,明码标价,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镇卫生院定期对村卫生机构收费和药品价格进行核定和监督检查,做到本乡镇所有村卫生机构各种收费标准的统一。
(六)工作统一报表。村卫生机构设立统一的药品购销、财务帐目及业务工作报表。各种报表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格式印制。
第四章人员配置与管理
第十五条村卫生机构应配置合格医务人员,合格医务人员是指符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者,或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证书》以上者,并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村卫生机构医生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参加村医例会,接受培训、考核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任村卫生机构医生。村卫生机构医生的聘任由村委会提名或具有乡村医生资格的本人申请,经乡镇卫生院同意,通过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准予执业注册。
第十八条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村卫生机构医生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村卫生机构医生的考核每年组织一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和农民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与政府补贴挂钩。
第十九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村卫生机构医生根据其身份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失地农民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范畴。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条对村卫生机构及乡村医生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报请人民政府给予表彰。
第二十一条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机构及其执业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依法执业情况与政府财政补贴挂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关键词:公立医院;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3-0148-02
公立医院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既要考虑社会效益,也要考虑经济效益,因此绩效的综合评价尤为重要。而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将有力地促进绩效审计工作,进而有助于公立医院合理安排和分配财务资金,提高财务资金运行效果,最终实现公立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作者认为我国公立医院绩效审计的重点应该放在加强对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审核上。本文从几个方面阐述了如何优化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1完善绩效审计相关规范
第一,要加强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相关制度建设,制定相适应绩效制度。
一方面要加大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建立以绩效为中心、突出绩效管理的预算制度,为绩效审计带来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探讨和建立适合我国情况的绩效管理理论框架、方法体系及操作程序,从而使绩效管理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如“增收节支”方面的相关细则有《医疗项目利用考核细则》、《开展项目奖励条例若干规定》或《预算对绩效的考核办法》。它们规范了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流程,按照制度进行医疗服务行为,实行医疗收入积累;支出进行了合规性和合理性操作流程规范,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另外,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利用率管理,调整医药结构比例,实现药品的“零差价”,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都需要完善的制度与之相匹配。制度是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构建的基础和支撑,在完善的制度体制和环境下,关注重视指标分析,进行预算核定,实施指标分析,落实跟踪考核,才能真正发挥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作用。
第二,构建科学审计方法,积极推进绩效评价标准体系的建立。
科学的评价方法是获得正确统计分析结论的重要前提。绩效审计目前的最大的难点就在于评价难,评价实绩效果的标准难以确定,审计评价缺乏一套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规范统一、便于操作的科学方法。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研究方法很多,常见的有目标管理法、360度考核法、平衡计分卡法等。针对绩效审计覆盖层次多、审计内容广的特点,可以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分析研究。层次分析法是一种模拟人的决策思维过程,对较为模糊或较为复杂的问题使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手段作出科学决策的分析方法,是分析多目标、多因素、多准则复杂大系统的有力工具。
2提升审计结果利用价值
第一,加强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诸如有的医院提出的“项目的利用率”。只有充分利用政策,才能证明政府出台政策有用。如医改方案中,调整诊疗手术劳务收费标准,实行药品零差价等,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讲究社会和谐,如全额拨款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决老弱病残者就近看病、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实行大病医保、少儿医保、特殊疾病政府埋单等,让患者病有所医有依靠。医生技术提升。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项目开展全面,目的是让老百姓得利更多。
医院发展方面,如扩大医院发展规模、开展医院课题研究、促进医院人才竞争。做到政府放心、社会满意、医院发展,这些我们都可以通过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利用计算、统计、分析等技术方法获得真实数据,使其评价体系更加体现经济性、效率性,根据医疗行业特殊性需求,实现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应结合实际,加强绩效审计报告质量控制,推行绩效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绩效审计报告质量进行评价,以督促其进一步提高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效率性和效果性。
第二,加强对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管理活动的全程跟踪和评估。
(1)强化督导复核。提高审计人员自我复核、自我矫正的质量意识,使绩效审计的全过程都重视质量。实施内部交叉互查制度,查找各自在审计质量上的漏洞和不足。引入社会审计的三级复核制度,相互监督,层层把关,对具体审计项目履行情况进行逐级审查。
(2)建立审计项目评估制,有效利用审计成果。绩效审计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审计成果运用最大化,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提供审计支持。评估制度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科学化和有效性。为此,一要提升审计成果的层次,改变当前审计成果侧重于微观应用,缺少透彻的原因分析,成果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比较低的状况,提升审计成果的宏观性,为完善体制、机制和管理服务。二要加强信息合并、提升,通过审计报告、审计信息等多种形式反映审计成果,扩大审计的影响力,满足审计成果使用者的需求。
(3)健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现实条件下,由于责任不明,设定的确认标准和惩罚措施,缺位、错位的审计责任在审计中的模糊性,审计结果未发挥应有的威慑作用。审计机关应建立并完善审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在审计实施不同环节中的过失行为和故意行为,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责任追究制度能促进审计人员增强责任意识,保证审计行为的客观公正,对审计人员是一种制约。
(4)公示绩效审计报告。我国绩效审计作为独立的审计类型的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从绩效审计项目选择、审计方案制订与实施还是到审计报告的出炉,与英美两国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应借鉴其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努力推进我国绩效审计制度化与规范化的进程。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的管理,建立审计成果的需求导向机制。因此,审计成果是否符合成果使用者的需求,则成为检验审计工作成效的重要体现。
3加强医院审计的内部改革
首先,要改善审计人员结构,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审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影响着绩效审计质量的高低。但据有关权威机构统计,现今审计人员所掌握的知识中符合绩效审计需要的不到20%,距离绩效审计对审计人员复合知识结构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绩效审计需要创新和多样化,需要多学科的知识。审计人员在开展绩效审计时除需具备传统财务审计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外,还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其他方面的才能,需要具备多种专业知识,即要掌握一定的经济管理、计算机、工程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便对审计项目形成深刻而中肯的判断。
建立人员培训机制。通过培训,使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解水平,既要把握宏观经济政策,又要把握微观经济政策,从而把握审计工作的方向;使他们具备管理知识水平,把握现代管理过程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加强理论修养,具备分析问题的能力;使他们不仅掌握审计技术水平,还要能随着计算机技术发展而不断提高自身的驾驭能力。
其次,要强化医院绩效管理,完善考核体系。
在各类项目考核中,加大对绩效审计的考核力度,逐步扩大绩效审计在考核评比中所占的比重,鼓励审计人员积极开展绩效审计的探索和实践。要充分发挥项目考核“指挥棒”在推动绩效审计实践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现有的考核制度。绩是业绩,效是效果,绩效不等于效益,绩效包括医院依法经营、经济收益、资产质量、社会效果、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多方面。贯彻落实医改方案,进行医院绩效审计,还要把握好绩效审计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之间的关系,绩效审计是与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相统一的,绩效审计是着力从体制、机制和管理上解决真实、合法性问题,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责任只是经济责任的一个方面,效率、效果和效益才是更重要的经济责任。把握好绩效审计与医院监督部门对医院绩效考评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以外部独立者身份出现的监督者,医院绩效审计除了评价医院经营业绩和管理业绩外,还可以对医院的监管部门绩效考评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揭示考评体制上存在的不足,督促医院监管部门科学有效地进行评价考核,推动医院又快又好发展。把握好绩效审计与医院自审审计的关系,绩效审计侧重于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医院绩效审计更多关注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存在在制度上和体制上的漏洞,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提炼出医院管理体制上总体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有效建议。
最后,要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
审计机关应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高度重视计算机技术在审计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审计管理水平。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现代技术成果,把现代科学技术与审计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质量把关、成本控制、审计方法和审计成果运用等方面的信息化,实现审计管理工作的全面化、系统化。此外,注意研究包括宏观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审计目标、审计结果、专家经验等信息在内的各种审计数据库,做好审计成果的综合开发、综合利用。
总之,改进外部审计条件,改进审计内部管理体制,开展绩效审计,使得各项制度得到相应完善,为其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进一步完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已是当务之急。同时,加强审计规范建设、绩效审计准则体系建设,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依据审计项目评价对象的不同,审计技术、方法的不同,采用不同绩效审计方式,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评价体系,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又要有—定的前瞻性的规范,才能更好开展各项绩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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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政办〔〕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在全面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前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完善村卫生室基本设施,改善诊疗环境;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强化乡村医生管理指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培养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要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三、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
(一)实施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二)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可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包括村卫生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具备执业资格、年龄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的乡村医生中考核确定。按照所辖户籍人口,原则上每千人口配置1—1.2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65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
(三)实施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四)建立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储备制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地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五)强化县级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管理,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科学监管。要建立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科学制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确定科学、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标准。县级卫生、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六)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
(七)实现村卫生室信息化管理。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村卫生室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四、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一)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年12月1日起,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
(二)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鼓励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引导乡村医生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五、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完善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对纳入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的村卫生室,政府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将30%—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2.基本医疗服务补偿。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政办〔〕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标准为5元(含一个疗程),其中:新农合支付4.5元,个人支付0.5元。新农合支付部分由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3.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按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10%、县(市、区)财政承担40%。各地要根据村卫生室执业人员的服务年限、岗位职责、学历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补助分配办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可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
(二)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村医,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10%、县(市、区)财政承担40%,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落实相关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在意见印发30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医改办、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落实资金投入。各地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以及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一、坚持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要求。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转变运行机制,积极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功能,让群众实实在地感受到医改的成果。
二、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一)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
1.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自治区卫生厅等7部门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暂行)》(新卫农卫发〔2006〕11号)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通知》(新卫农卫发〔2008〕10)的要求,严格遵循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对服务能力已经超出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范围,特别是一些服务人口多、服务能力已经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可将其转为公立医院,或将超出功能定位的资源整合到县级医院;也可以对其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偿。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疗,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医疗护理,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双向转诊、康复服务等,并通过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等形式,不断扩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开展政府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承担辖区内居民的健康保健管理等工作。村卫生室(牧业医疗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3.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具备条件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提供基本医保目录内的中医民族药,并提供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服务。
(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标准,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行政部门深入调研,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和编制。
2.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实行以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确保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占总岗位的90%以上。
3.地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基层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收支管理,严格成本核算和控制。
(三)充分发挥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促进作用。
1.依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快推进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将一般诊疗费纳入支付范围,并逐步提高参保(合)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费用的报销比例,进一步引导群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其中,从年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住院统筹”的补偿模式,将门诊服务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并提高门诊报销的比例。同时,提高参合农牧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
2.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积极开展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
(四)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和激励机制。
1.依据卫生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10〕98号)等政策精神,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制定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综合考核和激励制度,建立基层工作特殊津贴制度,切实提高县以下卫生人员的待遇。
2.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管理绩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和拨付挂钩。对考核优秀、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扣减相应的财政补助经费并追究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
(五)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后,要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制度,要将考核结果与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人员竞聘上岗紧密结合。各地制定人员分流、竞聘上岗等相关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机构的意见。向基层医务人员提供更多的培养培训机会,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医务人员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落实医生多点执业的政策,引导大中型医疗机构的在职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三、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一)补偿范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牧业医院、国营农牧场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补偿渠道。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各地要按照核定的编制人员数和服务工作量,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工资总额。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服务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并逐步调整到位。按上述原则补偿后出现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进行绩效考核后予以补助。
1.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建立稳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卫生、财政部门要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绩效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费用由事发地的地、县财政承担,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所需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合理安排。
2.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收费项目,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8元/人次,其中:个人承担1元,医保基金承担7元。由自治区物价、卫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达收费标准,并制定实施细则。
3.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落实政府专项补助和调整医疗服务收费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收入仍不足以弥补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并建立起稳定的补助渠道和长效补助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结余要按规定留用或上缴。有条件地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实行收支两条线,基本医疗服务等收入全额上缴,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经常性支出由政府核定并全额安排。
(三)落实补偿责任。各地(州、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办法,统筹考虑本级财政和各项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就由本级财政负担的补助资金,认真落实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和医保政策,建立起稳定、长效、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保障基本药物制度按计划进度顺利实施,改变“以药养医”的格局。
四、多渠道加大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力度
(一)对村卫生室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继续执行乡村医生补助500元/人/月,其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补助800元/人/月标准。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范围。
(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在核定村卫生室(牧业医疗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力和服务人员数量的基础上,安排一定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由其承担,并落实相应经费。
(三)各地要加大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各地在推进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中,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牧业医疗点)的门诊服务纳入基本医保的报销范围。
(四)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开展多层次、多途径的在岗培训,定期选派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至村卫生室(牧业医疗点)指导工作,鼓励和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逐步实现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五)对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助,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的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和责任制度。各地要把推进基层综合改革、建立新机制作为当前医改的一项重点工作,尽快建立分工明确,紧密配合,上下联动,定期督查的推进机制。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卫生部门要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承担起相关职责,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