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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学思想不端正的问题自查。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多年来,我园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园每年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让教师知法、懂法,既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又用法律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园在长期的办园实践中结合“以儿童发展为原则”的办园.念,确立了“一切为了孩子的办园宗旨;以创名园、树名牌、展特色”为目标。幼儿园十分注重领导作风、办园.念、园风、学风四个方面软环境建设,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在人才培养规格上强调不拘一格、百花齐放,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我园在区教育局提出的“培名师、育优生、出高质、创名校”工程指导下建立了自己的名师培养体系,把“爱岗敬业、业高技精、品行高尚、幼儿喜爱、社会认可”作为幼儿教师成长的方向!.方案。我园在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的同时,积极实施“科研兴教、质量立园”战略,教育教学和保育质量深得上级管.部门和社会的认可,是黄陂区唯一的一所市级一级园、市级校本培训示范学校、连续3个年度被评为区文明单位、区保教十佳园。
(2)面向全体幼儿。我园从新生入园开始,就严格按照一级园的标准进行合.编班。无歧视幼儿现象发生。在办学思想上我校没有发现不端正的问题。
二、执行上级政策规定不力的问题的自查。
1、在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方面: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我园严格执行《区教育局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执行学年度课程计划的通知》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没有删减课程、增减课时。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我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作息时间的规定执行。我园结合本园实际,有效组织幼儿开展户外体育锻炼活动,户外活动。各班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文艺兴趣活动,丰富幼儿的精神生活,保证幼儿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锻炼活动的落实。
(3)严格控制班额。近几年来,由于城区新建、农民工进城务工人数急剧增加等,我园生源暴满,为了避免形成了超级大班,我园.取了限额招生制度,托班25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5人,确保保育保教质量。
2、规范入学招生行为方面
我园招生是严格按照一级园的标准进行限额招生,做到按计划招生,阳光招生。严格控制非辖区儿童入我园就读。
三、管.制度不健全和不落实的问题自查
在《年教育管.年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了一些制度,这些制度涉及到我园工作的方方面面,我园将结合本园的一些规定、制度,将逐一地进行落实,加大落实制度的力度,对违反制度的教师提出批评教育,限期.改,情节较为严重者,取消当年评选、评优资格,落实有规则循、违规则罚的管.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管.制度。
四、违规收费和滥发资料问题自查
(1)收费管.情况;方案
我园制定了完善的收费制度。开学初,幼儿园在组织幼儿入园报名前,首先召开班主任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向班主任宣传收费政策,明确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要求。其次是财会室在报名前在园门口张榜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在收费上,我园严格执行收费“五统一”制度,即统一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统一收费项目、标准,统一收费凭证,统一收费票据,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在收费过程中,我园深入各班级督查收费情况;方案。多年来,我园在报名收费过程中从未发现违规收费的现象,也没有一起因收费违规而被举报。
(2)“收支两条线”管.情况;方案。本园财务人员按照财务管.制度的要求,按时将所收的报名费及时上缴到银行专门账户,及时规范、装订收费票据,核对收费金额,做到了管.在于严,过程在于实的严谨工作作风。
五、师德师风上存在的问题自查
我园每年在全体教师中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师德师风演讲比赛。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激发教师们争做“爱岗敬业、业精技高、品行高尚、幼儿喜爱、社会认可”的好教师的热情,培养广大教师精湛的业务、良好的师德、奋发向上的敬业精神。
(1)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方面。
我园以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以勤、实、公、仁、廉为标准,从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园领导班子成员一向重视自身建设,兢兢业业,严谨自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敬业爱岗、廉政从政”的形象,永葆党员先进性模范带头作用,用自身的人格力量感染教师、引领教师。她们团结进取、善谋实干。在品德上,凡要求教师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肯吃苦,勤培育,做教师的“贴心人”,做无私奉献的先行者,在广大师生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2)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方面。
关键词:民办幼儿园 账务管理 会计规范化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日渐提高,知识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对子女的教育越来越重视,对教育投入与获取的回报之间的关系感受越来越深。近十年,特别是农村,迫切希望子女早入幼儿园,上好幼儿园,但2011年以前仅有一家公办幼儿园,两家企办园,数量过少,招生数额有限,为民办园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与空间。2011-2013年,依据《西安市扶持民办企事业办幼儿园发展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财政扶持,对相关新建和改扩建园按办园规模给予每园20-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提升等级的民办、企业办幼儿园按不同等级给予每园10-2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考评优秀和良好等次幼儿园依次给予每园10万、5万奖补,至2014年底,我县新增公办园20所,幼儿园总数达77所,在园幼儿16023人,其中民办园53所,占幼儿园总数的68.8%,民办园幼儿总数8540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3.3%。民办园的不断发展扩大了教育规模,增加了教育总量,补充了公办园所缺,增强了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的动力,也为公办园深化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随着财政投入力度的逐步加大,财政补助标准逐步提高,2014年公用经费达到每生每年1150元,2015年达到了每生每年1300元。民办园在按《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使用奖补资金、公用经费、学前一年免费、贫困生补助的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令教育监管部门不容忽视。
一、民办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自2011年下半年奖补资金发放以来,教育监管部门在规范民办园账务过程中,通过日常检查和多次专项检查发现民办园账务存在的问题有:
(一)无预算,缺乏约束力,支出随意性较大
民办园预算编制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幼儿园发展规划以及资源配置的过程,完善的预算管理工作,能够规范幼儿园的内部经济行为,为落实幼儿园战略发展规划和优化资源配置打下基础。但是我县大多民办园规模较小,家庭作坊式作业,管理模式大多采取家族式管理,认为预算可有可无,使得民办园日常经营开支无约束,合理性较差,支出随意性较大,造成民办园在发展过程中随时有资金失控的风险。
(二)重拨款,轻管理,银行账户形同虚设
各民办园在争取资金的过程中不惜花费精力、财力,但资金到账后只在银行账户钻一下,马上以提现方式全部提走,好的虽做不到专款专用,但还反映在账务中,更有甚者资金不见踪影,银行账户形同虚设,缺乏必要的监督,难以反映民办园的各种经济活动。
(三)支出发票全是白条子
按财务管理规定,开支票据均须是合法凭证,但民办园除电费、电话费外,均是白条子,严重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违反财经纪律,逃避监督,造成管理失控,还直接流失了国家税收。
(四)会计核算不合理
民办园规模较小,无专职财务人员,聘请的兼职会计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科目设置不按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事业混用,随心所欲;奖补资金不专款专用,没有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培训教职工上,固定资产无论从记账还是管理上都较为混乱;没有建立幼儿园伙食专账,独立核算。
(五)财务监督薄弱甚至缺失
民办园大多规模较小,家庭作坊式作业,首先,内部监督机制缺失;其次,兼职的财务人员无财务监督权;最后,由于财务意识淡薄,各民办园对教育、物价、财政三方监管部门的监管抵触情绪较大。
对民办园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要正确认识,成绩是主流,问题是支流,通过财务检查和专项审计,使各民办园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逐步规范会计工作,与公办幼儿园接轨,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财务管理是提升民办园内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民办园的发展弥补了公办园的不足,教育监管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民办园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能,在行动上给予更多的扶持与规范,帮助民办园认识到财务管理既是单位管理的综合反映,又是内部管理的重要基础,进一步提升单位管理水平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二)加强民办园财务管理是落实《西安市扶持民办企事业办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必然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受奖补单位要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法规,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使用奖补资金。全面落实《实施方案》,明确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规范会计核算,将民办园的任何财政支出均纳入规范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教育监管部门应组织民办园举办者和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专题培训,增进举办者对规范财务管理的正确认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确保民办园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维护家长和儿童的利益。
三、强化财务管理,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
(一)严格预算约束
财务预算是单位整个财务管理的核心,各民办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年的经费预算,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预算执行,以最经济有效的方式维持幼儿园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增强预算约束,减少支出的随意性。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民办园日常运营管理有序进行的基础,为规范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幼教事业发展,民办园应根据会计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情况,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财务管理提供制度支撑。
(三)夯实会计基础,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
1、依法配备会计人员
各民办园必须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职会计人员,个别规模较小的民办园,应当根据《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有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记账机构进行记账。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各民办园必须在银行开设以审批部门批准的幼儿园名称为名的银行基本账户,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贫困生补助、公用经费及各种奖补等财政资金必须拨付至该账户,逐步规范,将各民办园收取的保教费也收缴至该账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从而便于监督各民办园的日常经营活动。
3、严格控制白条进账、结算方式
各民办园应沿用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白条进账,单位对经常性小额零星办公用品的采购,可采用“定点采购定期结算”的办法,定期结算时应付原始账单,逐步规范票据,使用正规税务发票,避免逃税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结算方式,单笔业务在千元以上必须转账支付,严禁坐收坐支。
4、依法建立会计账册,规范会计核算
各民办园应当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规范建立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其他辅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贫困生补助、公用经费及各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幼儿园伙食建立专帐,独立核算,按成本收取,收支平衡,严禁克扣幼儿伙食费,并定期向家长公布伙食账目,接受家长监督。
5、加强资产管理
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各民办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事业单位六类分类登记明细科目,民办园作为自主经营单位,应对其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根据性质和消耗方式预计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合理分摊各期成本。
四、加大监管力度
明确举办者和财务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举办者作为单位的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负有责任,会计人员必须以财经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加强属地财务管理。按照属地原则,各中心学校必须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加强对辖属民办园的财务监管力度,促使民办幼儿园规范、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职能。作为对公办学校及幼儿园实施财务管理的会计核算中心,必须充分加强对民办园各类财政资金支出的审查与监督,对其财务管理进行指导与监督,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引导其逐步规范。
加强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监督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财政、审计、税务监督是政府监督的有效手段,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财政、审计、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推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充分开展,保证财政资金的高效安全使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权利,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我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中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依法完成招生任务,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免于入学的除外);确保在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投资者子女以及境外人士子女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具体是:我区小学计划招收新生6410人,初中计划招收新生6778人。
三、招生原则
(一)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室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中可以有一名视为与父母单独立户,符合“两个统一”。其他情况造成户籍与居住地(凭住房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挂户)确无住房的,由区招办根据学校学额情况相对就近安排。
(三)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不得采取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也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招生方案和中小学学区图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告知。
四、招生工作
(一)幼儿园招生
我区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招收三周岁(即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入园。7月1日~2日家长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计划免疫证并携带幼儿到居住地附近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报名。
7月7日~8日为幼儿园补报名时间。
(二)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各小学招收户口和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资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计划免疫证和经区教育局验印的学前教育报告单等)并携带子女按规定时间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原镇(街道)所属小学招生工作,由镇、街道中心学校根据本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各小学招收户口和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学。家长凭相关资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计划免疫证)并携带子女按规定时间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招生办公室审批,延缓期满,应及时入学。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7月1日~2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7日~8日。
各小学于6月15日前将学区图和招生启示送区招办审核备案,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张榜公布,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
各小学一律不得办学前班。
太湖路小学新开设辅读班,面对全区招收智残儿童。各校招收学区内智残儿童(轻度和中度)随班就读,引导动员学区内视残、听残儿童上市特殊教育中心。
(三)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18日~22日,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在我区,但在外区或外地借读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如回我区就读初中,家长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能证明住处的相关有效证件、小学完成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和一张一寸半身脱帽照片,于6月23日~24日两天,到区招办(临时报名地点设在合肥市卫岗小学)办理单独报名手续。
补报名时间为6月29日~30日(临时报名地点设在合肥市卫岗小学)。
外地(不符合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条件)、外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四)其他招生
1、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招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在合肥市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44号)和《****区2006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并精心组织招生工作。
谢岗小学、东流路小学、斛兵塘小学、义城镇所辖7所小学、王大郢学校(初中部)、六十一中学(初中部)、六十四中学(初中部)和二十九中学等14所学校为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凡符合条件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在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定点学校就学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①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我市市区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含1年);
②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市市区的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1年以上(含1年);
③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④适龄儿童计划免疫证;
⑤对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我市就读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有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
凡到义城镇所属7所定点学校申请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只要按照《安徽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好入学、转学手续即可,不必提供其他证件,可享受学区内学生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并免收借读费。
从4月1日起,每周二上午为定点学校招生时间,9月1日截止。
2、初色班招生
四十六中(面向市区)、****中学、四十八中和工大附中举办体育、艺术、英语、计算机、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特色班,招收我区在体育、艺术、英语、计算机、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由毕业学校推荐,区招生办审核,分别安排到上述学校特色班就读。
3、四十六中和合师附小招生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合肥师范附属学校初中部合并后整建制迁入滨湖新区办学,校名仍为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寄宿学校。20****年开始招生,招生方案由区招办于5月1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合肥师范属附学校整建制迁入滨湖新区办学,校名为合师附小,20****年开始招生,招生方案由区招办于5月23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4、新建学校招生
今年新建成的世纪阳光中学、休宁路中学和吴小郢小学,九月一日正式开学上课,招收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六十五中和休宁路中学合并为合肥市第六十五中学。
五、几点说明
(一)政策性照顾
在我区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凭相关证明,可视为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父母中的一方户籍不在本市,其子女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2)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3)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
(5)烈士子女;
(6)符合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教基〔20****〕111号)文件中确定的高层次人才范围的子女。
(7)20****年以来,在我市投资的外来企业,达到以下投资规模的投资者子女: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项目;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项目;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等其他三产类项目。
(8)凡需要在我市就读的境外人士子女,可以到我区科技大学附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屯溪路小学就读。
享受上述政策性照顾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名单应在录取学校或毕业学校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经公安部门批准集资买户口(集资款8000元人民币以上)且挂户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包括父母买户口的),由区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到相对就近初中就读。
(三)外地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我区小学借读的,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租住地附近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在学额允许的情况下报经区招办批准后方可接收;要求在初中借读的,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区招办提出申请,由招办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到相关初中借读。
(四)根据《****区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中第二款15条规定,对引进企业业主的子女,在入托、入学等方面将按规定给予相关照顾。对户口不在我区的企业业主的子女,需要在我区中小学借读的,由区招办按就近原则安排在附近学校借读。
(五)高校所办中小学,其职工子女应进入本单位中小学就读。高校附中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上严格执行市、区两级招生文件,招生日程安排应与区招办招生日程安排同步,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
(六)新建开发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住宅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就近在小区配套建设的学校就读。对于没有配套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的新建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住宅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我区招办仍根据20****年7月市政府专题协调会后印发的《关于住宅小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1号)精神,由各小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部门与区招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小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七)五十三中和六十五中小学部停止招生,原学区调整到附近学校。
六、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
(一)各中小学要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在招生中应服从区招办统一安排与协调,要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确保完成我区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任务。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二)为切实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我区公办中小学严格禁止招收跨行政区借读学生,严格控制跨学区借读行为。凡要求择校的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可引导其到民办学校就读。凡按政策已被学校录取的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
(三)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少数热点学校经批准不得突破56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6人以内(少数热点学校经批准不得突破60人)。
(四)各校在招生过程中,各项收费均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教育局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自立项目收费。
(五)四十六中(面向市区)、****中学、四十八中和工大附中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招收特长生范围、类别和条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测试,并将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及专项获奖情况在毕业和招生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
七、组织领导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服从区招办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要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和广播等媒体及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校在招生中要进一步加强行风和师德建设,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2014年以来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始终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扎实推进教育资源整合优化,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日趋均衡。
(一)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树讲聚促”大讨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区树讲聚促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以查找问题、整改提高为突破口,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深入调研,收到了良好的活动成效。一是强化领导,明确目标。成立了以局长、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了活动的范围、目标任务、重点解决的问题以及各阶段的任务、措施和时间要求。二是加强学习,领悟内涵。采取集中学与自学、专题辅导和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边学习边讨论边调研,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要求党员干部通过报刊、新闻媒体、互联网等途径,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拓展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和领会大讨论活动的深刻内涵。三是狠抓宣传,营造氛围。利用网络、橱窗、工作简报载体,广泛宣传大讨论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及时反映我局大讨论活动进展情况。活动开展以来,各校开辟了宣传专栏20余个,学习心得体会专栏20余个,上报了学习信息60余条,为教育系统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四是寻计问策,聚焦提炼。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我局以召开座谈会、征询会,发放征询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表58份,收回52份,在肯定近年来教育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50条。各校发放征询意见表2386份,收回2217份,收到意见建议千余条。各单位均将征集到的群众建议分类整理,认真研究后,形成《征求意见建议梳理稿》,以更好的开展下一步工作。五是高位定标,对标找差。为把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我局以北戴河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为先进标杆,在教师干部队伍建设、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学校党建等各领域,以及精神状态、思想水平、工作作风等各层面进行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对标,取得显著成效。
(二)更新理念,提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组织骨干教师160余人次参加省、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扎实做好省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2名教师被评选为省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组织10所学校校长参加“北京著名小学内涵发展与办学个性追求深度解读现场会”,拓展学校校长教育视野,更新教育理念。组织骨干教师开展送课下乡活动,进一步提升骨干教师专业技能与业务素质。按照省市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目前共有11人通过区级认定。以“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人民满意教师”为主题,开展师德征文活动。加大对补课办班的查处力度,逐渐实现师德建设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以“教学质量年”为契机,扎实开展督导中小学减负提效及各学科教学视导工作,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通过开展新课程培训、联合体教研、教师基本功素质大赛、主题支教、同题研讨等活动,有效提升区域整体教学质量。实施区域重点课题管理办法,通过对重点课题的管理,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对校本化教学管理策略的总结与提炼。扎实做好中、高考等各项招生考试准备工作,坚持依法治考,圆满完成全区1000余名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及信息技术考试工作,确保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序。
(三)彰显特色,丰富内涵,素质教育工作稳步推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月”、“爱国主义读书活动月”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的民族自豪感、使命感。开展以“读好圣贤书,做好中国人”为主题的“诵、唱、演、写”系列活动,扎实推进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稳步实施经典诵读工程,今年3月,全区14所中小学顺利通过市级联查,2所学校顺利通过了市级经典诵读示范校验收。5月15日,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组,对我区兴华小学素质教育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组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了逐项检查与评估,最终兴华小学通过省素质教育示范校的认定。积极组织参加2014年区、市级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市中学生篮球、排球等比。同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校园消防安全;注重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努力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区小饭桌进行综合整治,共排查出小饭桌40家,其中,6家托幼机构小饭桌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23家小饭桌符合备案要求,11家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小饭桌被相关部门依法取缔,确保了学生饮食安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摸排治理工作,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乘坐违规车辆上下学,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时反应及时、应对有效。
(四)双管齐下,规范管理,学前教育发展日趋均衡。紧紧抓住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利契机,将发展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去年,在南园幼儿园被评为省级示范园的基础上,兴华幼儿园又被评为省级示范园,长城小学幼儿园和古城幼儿园晋级为市级示范园,和平里幼儿园和老龙头小学幼儿园晋级为市级一类园。今年,为进一步扩充我区优质幼儿教育资源,整体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水平,我局加大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力度,召开了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会及评估认定工作会,制定下发了《区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各申报园所按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了《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申报表》及《自查报告》,6月下旬,我局将对申报园所从办园条件、管理水平、师资素质、教育教学、保育保健等方面将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评估,对于达到评估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将颁发认定标牌;对于未达到标准的,依据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办学资格。力求通过开展民办幼儿园晋级升类工作,做到存优剔劣,切实加快民办幼儿园向规范化、标准化幼儿园发展步伐,全面提升我区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五)严格标准,有序推进,扎实做好迎接市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有关要求,今年年终,将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代表市政府,对我区进行两年一次的市2012-2014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召开迎检工作动员会布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将评估标准下发至局相关科室及学校,并要求各部门对照标准,扎实开展自查工作,6月初将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内部协调调度工作会,依据自查情况对具体迎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我区顺利通过市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打好坚实基础。
一、强化政府职责,将学前教育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甘肃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学前教育发展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的主导性得以充分体现。各级政府都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专门成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组,确保计划顺利有效实施。全省进一步实行政府统筹协调、地方分级办园、部门分工负责、教育归口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建设《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多地成立学前教育指导中心,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全面、专业的指导与服务。通过政府主导,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013年,甘肃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出台《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实施方案》,主要从政府职责、经费投入、园所建设、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等6个方面进行评估。对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认真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扩大教育资源,初步缓解“入园难”问题
甘肃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总目标是:到2013年全省新建、改(扩)建1000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入园园位27万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45%。为实现这一目标,从2011年起,甘肃省开始启动学前教育幼儿园改造建设工程项目,集中建设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幼儿教育服务体系。截至2013年,全省在园幼儿为54.98万名,比2010年增加16.25万名,增幅达29.5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66.15%,比2010年提高26.47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入园难”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得到初步缓解。
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甘肃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量呈明显增长趋势,三年累计投入28.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6亿元,省级财政投入2.54亿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0.15亿元;农村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比例,从2010年的37.83%增长到2013年的65.27%;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共计5.5亿元。三年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迅速增加,专项经费逐年增长,实现财政投入以地方为主、省级为辅、中央支持的结构转变,并逐步达到向发展缓慢的农村地区倾斜的目标。
全省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子女入园收费减免、补助工作,已拟定出台《关于开展甘肃省学前一年教育资助的实施意见》,资助对象为孤儿和残疾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幼儿。
四、加强规范力度,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2013年甘肃省教育厅颁布《甘肃省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应统筹规划学前教育,把民办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园或捐资助园,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向公益性、普惠性的方向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五、拓宽补充渠道,促进师资队伍建设
2012年,甘肃省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按标准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优先补充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的同时,确保教师队伍的有效补充、师生比的合理配置,是推动我省学前教育协调发展主要力量。
六、加强培养培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甘肃省拥有许多学前教育专业的相关院校,如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等,均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增加了学前教育的招生计划,扩大了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的招生规模。在办好现有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上,全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增设学前教育专业,从源头上促进全省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的逐步完善。
云南昆明考生 王博
A:虽然女生天然的温柔、细心、善良比男生更适合当幼儿园老师,但由于近年来幼教事业的发展,这个行业也对男老师敞开了大门。幼儿园的男老师更能培养男孩子勇敢、阳刚、勇于担当的品质,因此,现在幼儿园男老师也非常受欢迎哦!现在,很多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也对男生开放了,如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的《招生章程》规定:“所有专业男女不限,其中护理学、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未填报相应专业志愿的男生。”而据编者了解,浙江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对男女生也没有报考限制。因此,你想当幼儿园老师的梦想一定可以实现。
Q:我们马上要进行高考体检了,体检重要吗?体检结果会影响到高考录取吗?
本刊信箱留言 Jason
A:体检当然很重要,通过体检你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身体的具体情况。就高考录取而言,体检结果确确实实可能影响到一个考生是否被心仪高校或者专业录取。在每年的高考录取中,因为体检不过关被退档的考生在所有被退档人数中的比例不小。很多考生不了解体检结果的重要性,片面地认为“只要高考分数达到院校的要求,就肯定能被录取。分数是决定能否被录取的关键。”于是,在填报志愿时,更多地从自己的高考分数出发,选择与分数较为匹配的院校和专业,而往往忽视自己体检受限的相关专业,最终可能导致落选。关于体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高校的《招生章程》中对体检受限的专业有非常详细的叙述,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高考分数,参照《指导意见》以及相关院校《招生章程》中关于考生身体条件的相关规定,尽量避开自己身体受限的专业和学校。这样可以最大程度避免体检受限导致的落选。
Q:我家孩子今年参加了好几所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如果他都能通过考试,在志愿填报时该如何填呢?该怎样填报才能享受学校的优惠呢?可否把他通过考试的院校都填上呢?
四川成都一位高三考生家长
A: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首先要认真阅读相关院校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考生优惠政策的相关要求,并且,只有按照院校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才能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如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中规定“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必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某位考生获得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后,只有在第一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A志愿里报考该校,才可以享受到该校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承诺。
关键词:农牧村;学前教育;现状;途径
近年来,在中央、省、州的高度重视和本地区政府的扶持下,广大农牧村地区将学前教育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充分发挥教育部门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幼儿教育指导纲要》,把学前教育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加强幼儿园管理为抓手,积极探索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高保教质量,促进了本地区学前教育的健康稳步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现状
(一)有序开展教师培训工作。通过“国培”计划培训幼儿教师及转岗教师,通过“中西部项目乡村校园长”培训校长园长,通过甘肃省培训志愿者联会赴甘南开展幼儿教师“送培送教活动”培训幼儿教师,通过全省藏区农村双语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幼儿转岗教师;通过国培计划幼师国培乡村教师访名校项目培训幼儿骨干教师。(二)努力充实教师队伍。一是针对幼儿教师紧缺的问题,逐年提高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努力解决幼教师短缺问题。二是省教育厅为各县选派高校学前教育专业顶岗实学生,为幼儿教师队伍专业化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三)不断提高规范办园水平。一是县教育督导室对全县幼儿园的园舍设施、教职员工、园务管理、保教水平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切实监督和有力引导了各幼儿园及附设学前班的办学行为。二是配合县消防大队检查各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令其尽快完善消防设施,并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三是对复评不合格的民办园,责令其限期整改各项工作。(四)认真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一是继续实施农牧村学前教育幼儿营养改善计划,将学前教育营养改善经费生均每天按3元、餐具炊具购置及食品加工补助为0.5元列入县财政预算,并落实资金。二是家庭贫困幼儿可享受幼儿奖补专项资金。三是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对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幼儿按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在本县市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
二、困难问题
(一)随着农牧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广大群众送子女入园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而且希望子女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城区公办幼儿园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方面都处于全县幼儿园的领先地位,是广大农牧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首选对象,但由于部分县市城区公办园数量偏少,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与需求,导致公办幼儿园大班额现象较为严重,幼儿园招生压力巨大。(二)除城区幼儿园外,其他幼儿园无独立账号,也无独立财务,导致这些“双无”幼儿园普遍存在园舍不足、附属设施和教玩具资金紧缺、幼儿教师培训经费紧缺等问题。(三)在县直公办园不能满足广大幼儿入园需求的情况下,部分家长选择民办幼儿园作为孩子的入园对象。虽然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敬业精神强,管理水平较高,但硬件条件差,教师专业化水平较低,保教观念落后,师资力量相对较弱。(四)部分农牧村幼儿园由于地点过于分散,小学附设学前班幼儿数偏少,规模太小,设施简陋,师资缺乏,有条件的家庭都将幼儿送到县城入园,其他农牧民家庭由于幼儿年龄小,家里没有专门接送孩子的人,导致个别幼儿园有空置现象。
三、改进上述现状的途径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各督学责任区: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学校管理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充分发挥督导的导向、激励作用,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教育局各股室配合协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现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督导对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二、组织实施。县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经常性督导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全县中小学经常性督导工作。
组 长:陈 君
副组长:武 锐 王守让 刘丽君 郑田福 凌仲德
成 员:蒋 评 李振和 何长剑 吕 刚 郝家峰 刘万章
马利强 顾满昌 席 祥 谢 勇 刘长春 陈颍辉
罗 欣 崔 进 王家良 王孝全 马 群 李智颍
李振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中小学经常性督导工作以各责任区专职责任督学为主,或会同中心校共同组织实施,也可邀请兼职责任督学参与。县成立中小学教育教学经常性督导工作巡视组,巡视组由县教育局领导带队,抽调教育局责任区兼职督学陪同,随机督导全县乡镇学校及责任区督学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原则。随机督导,现场调研,改进工作作风,注重督导实效,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常态化督导机制,着眼于督促推动,立足于导向激励。
四、督导方法。经常性随机督导,即督导工作常态化,事前不通知,不打招呼。主要采取突击查岗、推门听课、随机巡视、现场调研、明查暗访、校园巡视、问卷访谈、查阅相关资料等多种方式,并现场录像拍照。
五、督导内容:见附件《颍上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经常性督导指标》。
六、结果运用
(一)督导结果作为乡镇学校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学校,将采取连续跟踪督导的方式,找准原因,深入解剖,督促整改。
(二)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教育局将认真研究各责任区责任督学总结的经验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向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对一些学校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给予肯定表扬,对问题突出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三)督导结果向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汇报,作为掌握学校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以便领导决策。
七、督导纪律。督导人员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准在学校吃喝,不准要求学校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更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及有价证券等。一旦发现或有检举,将严肃处理。
本方案自下文起开始实施。
颍上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颍上县教育局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颍上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经常性督导指标
一、校园环境
1、是否规定正常升降国旗,有无国旗破损。
2、办公室是否杂乱无章;门窗、玻璃及班牌、伟人像、名人名言、文化图版、宣传栏、主题教育园地等是否破损;破桌子、凳子、扫帚头等是否墙角随见;教室、办公室、楼梯等是否纸屑垃圾遍地;墙壁是否乱涂乱画、牛皮癣;学校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等教学用房是否灰尘多多;校园内是否乱堆乱放,或占地种菜;厕所是否不及时清扫冲洗;校园内有无卫生死角。
3、花池苗圃是否踩踏毁坏,荒草是否清理干净,纸袋果皮是否随处可见;宣传栏、黑板报内容是否陈旧,没及时更新;校车、私家轿车、摩托车、自行车、电瓶车等是否乱停乱放,扎放不整齐。
二、校风校纪
4、上班时间是否实行全体人员在岗坐班制。当日校长和其他教辅人员是否在班在岗;教师出勤是否考勤,有无记录统计和奖惩措施;乡镇、学校之间是否有擅自借调教师现象,不在岗人员是否有请销假审批手续,上班时间是否有中途无故离岗情况。
5、学校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是否打牌、下棋、上网玩游戏(包括聊天、游戏、炒股、看影视剧等)现象;工作日中午是否饮酒;师生校园内是否吸烟;教师有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校园内是否有衣冠不整、语言污秽或课堂上有大声喧哗、玩手机、睡大觉等情况发生。
6、学生出勤是否统计公示,对无故旷课、擅自离校的学生是否有跟踪措施;学生在校园内有无追逐打闹、在楼梯扶手上骑裆滑行、攀爬栏杆、翻越围墙等危险行为;下课和放学时学生下楼梯是否推搡拥堵,校园内骑自行车(电动车等)是否横冲直撞。
三、办学行为
7、校务是否公开,开支账目是否每月公示一次;教师绩效工资量化考核结果是否公示。
8、“义保”经费使用是否违规,理财小组是否形同虚设。
9、是否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乱办班补课、乱发教辅资料;是否无学籍却“空转”学生,在招生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是否存在非本学区学生因无序招生造成大班额的问题。
四、安全保障
10、学校门卫室是否有人值班,大门是否有专人看护,视频监控是否能正常使用;校车是否是“三无”车,社会无关车辆、闲杂人员是否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校园,校园内有无饲养牲畜、家禽等;社会不良青少年有无在校内或大门口聚众滋事、打架斗殴。
11、学校或周边,用电、交通、校舍、围墙、楼梯、栏杆、沟塘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安全警示标志;学生宿舍、电教及体卫设施是否存在安全漏洞,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学校在建工程,工程区与学生活动是否严格分开,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12、学校食堂、营养餐、饮用水等工作人员和卫生状况是否合格;校园门口或校园内是否有食品店或流动小摊点,食品、饮料是否是“三无”产品。
五、教学常规
13、是否按课程表上课,是否有擅自调课换课、空堂现象,教师制定的计划是否按期落实;教导处、教研组、年级组教育教学教研活动是否按计划落实,有无正常记录。
14、班子成员是否代课;教师上课是否迟到、早退、接打手机、随意走出教室,或不带教案上课;教师教案是否脱编、漏编、少编或过于简单;教师上课是否不管学生,课堂秩序是否混乱,教师(含班子成员)听评课情况是否真正落实。
15、学生作业是否有布置无批改,或只批不改,是否有错批、漏批、累批、隔批、少批现象;是否存在课堂作业不订正讲评,课外作业不辅导批阅,质量检测不分析总结情况。
16、现代化教学手段(包括“班班通”、空中课堂和教学点数字化等)是否应用;学校图书是否借阅;实验室、实验器材,艺体器材是否添置并使用;大课间活动或课间操(眼保健操)是否组织并有效开展。
17、教师“三个一”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效果如何?是否有计划、活动记录或深层体现?
2深入开展向张丽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5月8日,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教师张丽莉奋不顾身,勇救学生的英雄壮举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省教育厅组织了为张丽莉捐款活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为张丽莉老师捐款20万元;出资奖励张丽莉,从省教师奖励基金会拿出10万元送到张丽莉家属手中;发出学习号召,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制发了《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优秀人民教师张丽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表彰张丽莉,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张丽莉同志“全省模范教师”荣誉称号。为积极营造学习氛围,省教育厅在黑龙江教育信息网设立了专题网页,并编发专题简报15期,及时宣传报道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宣传和爱心捐助的情况。《中国教育报》黑龙江记者站组织撰写了大量新闻稿件,连续进行深入报道,《中国教育报》共刊发有关张丽莉的报道50余篇,另有座谈会发言专版、诗歌专版等,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攻势。教育部长袁贵仁,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效廉作出批示,对《中国教育报》的张丽莉宣传报道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国教育报》黑龙江记者站还获得中国教育报总编辑特别奖。《黑龙江:立体化宣传“最美教师大爱情怀”》入选教育部新闻办、教育部新闻宣传中心《2012教育宣传工作创新案例》。
3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热潮。党的十胜利召开后,我省教育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精神的热潮。省教育厅下发了《龙江省委高校工委 龙江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精神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以党的十精神指导和推动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党的十代表、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梅先后为省教育厅全体机关干部、高校干部师生代表和哈尔滨市教育系统作了党的十精神宣讲报告,用平实的语言,从十的主题主线、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总体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等5个方面,阐释了党的十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特别是紧密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和师生思想实际,对贯彻落实十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他3位教育系统十代表也分别在所在单位和相关范围作了宣讲报告。同时,组建十精神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分层次、分类别、分批次举办了学习贯彻十精神主题培训班和骨干研修班,引领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各地各高校通过网络、报刊、简报和校园宣传栏、广播等宣传阵地,积极宣传学习贯彻十精神重要会议、活动、落实举措及各方面反响,营造了浓厚氛围。
4. 招生就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打破异地高考报名限制,积极响应全国异地高考部署,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地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享受和本地考生相同的录取权益。按照规定,拥有我省高中学籍并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要其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便可在我省就地高考。随迁子女报名可携带父母工作和住所证明到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考办报名。全省共有246名外地考生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大力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截至2012年9月1日,我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2.9%,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9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省教育厅被国务院授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
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迈出新步伐。“校安工程”收官, 2012年新开工建设、加固了216所学校,3年共投入89.2亿元,工程规划的2215所学校、3319个建设项目,共744万平方米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投入12.8亿元,改造薄弱学校341所,建设校舍面积69万平方米,购置设备340万台/套、图书538万册。建成标准化学校400所,立项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46个。确立并实施以县(区)为单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机制,制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标准》。全力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年共安排16.02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就学、资助留守儿童近7万人。全面落实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4.25万名学生受益。加大了省市重点高中招生配额比例,5.3万农村学生受益。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招聘“特岗”教师921人;完成了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农村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得到较大提高。省教育厅被国务院授予“两基”工作全国先进单位。
6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11月2日,召开了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国家项目试点实验区工作座谈会。12月14日,召开了省首届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论坛。2个实验区、33个试点校试点工作体现了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方向,为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全面提升普通高中质量进行了成功探索。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继续增强,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7启动省部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7月22日,我省与教育部正式签署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协议,省长王宪魁、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出席签字仪式。这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以来签订的第一个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共建协议,也是教育部与各省市签订的第六个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共建协议。合作试验区建设周期为9年,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自2012年至2016年,第二阶段自2017年至2020年。通过共建,我省将建立完善现代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创新农村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提高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发展面向农村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职业教育服务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世界一流现代化大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8月31日,召开了省部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启动仪式和试验区工作汇报会,教育部副部长鲁昕、省政府副省长程幼东出席启动仪式并为试验区揭牌。12月13日,省政府、教育部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会召开,先期启动实施了农村职业教育政策体系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等5个试点项目。
8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5月3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2012年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与各市(地)签订了公办幼儿园建设责任书。积极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投入,与省发改委、财政厅共同研究确定了2012年省定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落实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我省争取了国家发改委新建项目资金9 000万,省发改委配套3 000万;争取国家财政部改扩建项目资金2.41亿,省财政厅1亿元。2012年国家及省下拨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总计3.8亿元。完善了公办幼儿园建设自下而上的月报制度和自上而下的按月排序通报制度、部门联合检查制度、专项督导评估制度,组织多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督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77所,进一步缓解了入园难问题,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69.46%,比上年提高4.19个百分点。
9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完善了教学质量标准,建立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引导高校建立起科学化和常态化的高校内部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完善了本科和高职教学数据平台,我省被教育部列为数据采集试点省份。有序开展院校设置,优化高校布局结构。大力推进高教强省建设和高教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继续实施“1161工程”,大力推进985工程、211工程和10所省属本科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省部共建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并签署了协议。建设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5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3个。在国家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我省有8个学科全国排名在前5%、5个学科排名在前10%、16个学科排名在前20%、19个学科排名在前30%,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培育并评选了省重点学科群14个、省重点学科142个和省重点建设学科15个。进一步加强特色专业建设,结合我省“经济区”建设需要,遴选了500个省级重点专业,并选择80个专业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率先在9所本科院校的14个专业进行了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在6所本科高校开展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在30所高校进行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试点,在19所高校推进了创新创业实验项目支持计划。实施了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推进产学研合作研究生培养模式及培养机制改革,提高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实施了高等学校类型评估、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和公共基础课专项评估。制发了《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省重点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努力构建学科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调发展新格局。12月10日,召开了全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出台了《黑龙江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1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提 高。制定了《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哈尔滨工业大学宇航科学与技术、哈尔滨工程大学深海工程与舰船技术、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粮食产能提升、黑龙江大学中俄人文合作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和东北农业大学国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培育建设工作,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主持的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东北农业大学作为主持单位之一的食品科学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已经通过专家初审。科研基础平台建设继续巩固加强,全省16所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通过教育厅和财政厅专家组资金绩效考核;48个开放运行3年以上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14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参加了运行状况评估;建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制度,58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实现开放运行。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力度不断加大,东北农业大学“大豆遗传育种与分子设计”、黑龙江大学“能源转换晶态材料的可控制备与性能”和哈尔滨医科大学“双微体结构、功能及其在实体肿瘤耐药性获得过程中的演化机制”3个科技创新团队同时获得教育部批准立项建设,创新团队建设工作取得重大突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服务社会能力显著增强,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创新药物、中药新药和东部煤电化五大科技创新平成了3期建设论证工作。5个平台3年来共实现研发项目172项,转化项目105项,产品二次开发项目24项,为企业培训工程技术研发人员551人次,省财政累计投入1.71亿元建设经费,为企业创造新增产值29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