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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定点医保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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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定点医保管理制度

第1篇:药店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文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政府每年都将医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作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目标责任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确定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将其纳入对区级各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单位和乡镇落实了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调查组所调查的单位都做到了为医保病人建立个人档案,半年工作有小结,年终工作有总结,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稳步开展。

2、强化征缴,确保应收尽收。经过7年多的运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参保面,区医保局提出了巩固成果,积极扩面的工作思路,更加重视续保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新单位扩面,加强基金征缴力度。一是按月对工作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和工作措施,并对下月工作提出思路和打算,有效地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详细的参保续保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加大扩面工作力度,把扩面工作重点放在企业单位,将任务分解到人,落实责任,确保参保扩面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对未及时缴费的单位实行稽核,督促各单位按时缴费,并把征缴任务落实到人,上门进行催缴,确保了医疗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到位。

3、健全制度,促进规范管理。区医保局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职责及费用支付、审核、报销工作流程,制作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报费流程等展板上墙公示,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诊疗操作规程,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把好住院病人关,杜绝冒名住院,挂牌住院,及时查处和纠正超标准收费,设立项目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合理增设定点零售药店网站,形成良好竞争局面,降低药品价格,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形式单一,不够新颖,到基层、到企业宣传较少,覆盖面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一些参保单位和职工对医疗保险政策学习了解不够,有些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对医保政策一点也不知晓。许多参保人员不了解新制度下如何看病就医,如个别参保病人不知道个人账户如何使用,不了解什么是起付费用,以及分段自付等知识,加上费用结算中存在一定比例的自付药品费用,造成医疗机构和病人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

3、扩面工作开展难度大。目前全区医保扩面征缴空间较小,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都已基本参保,乡镇卫生院和一些部门80%都未参保,职工想参保,上访不断,但单位的确无力解决经费,难以征收。2008年医保扩面工作主要放在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但这些企业都以职工队伍不稳定,企业经营困难,增加企业成本为由,拒绝参加医疗保险。区级事业单位环卫局、国有企业电力公司都应进入医保。环卫局以单位条件差,无力支付为由拒绝参加医疗保险。电力公司领导认为参保不划算,以报费比例较低、手续复杂为由不参加医疗保险。这些单位不参加医疗保险损害了职工的医疗保险权益,也给政府埋下了不稳定的种子。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医保政策。主管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城镇职工特别是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充分认清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自觉地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平稳运行。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基金风险问题,专题研究医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入企事业单位上门征收,化解基金透支风险。区政府要将企业改制政府挂帐和表态缓缴的医保费纳入政府总体债务,每年安排部份资金化解缴纳,确保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费用支付。区财政局将代扣代收职工个人每月缴纳的医保费和预算给各单位的医疗保险费用分季度划入医保基金专户,确保当期统筹资金支付。

3、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管理。尽快建立由财政、审计、物价、药监、卫生、劳动保障、医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医保基金监督领导小组,发挥联动作用,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大对违规事件的查处力度,对违背医保管理制度和不履行服务承诺的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2篇:药店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文

暂行办法

日前,为规范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精神,福建省结合实际出台了《福建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自2013年10月18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福建省城镇参保人员,若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非工伤保险范畴的伤病,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但由于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由参保人员在医疗终结后,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提交导致疾病证明、第三人不支付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或第三人追偿。

参保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不纳入《办法》的实施范围。

(小 林)

福建省人社厅调研组赴漳州调研社会保障卡

建设情况

8月下旬,福建省人社厅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和福建省医保中心组成的调研组由信息中心李念超主任带队,对漳州长泰县社保卡发放缓慢等情况开展调研,省医保中心康建设副主任参加了调研工作。漳州市人社局朱云龙副局长、市医保中心陈坤福主任、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洪永福副主任陪同调研。

调研座谈会分两场进行,一场座谈会于22日下午在长泰县人社局召开,长泰县人社局、县医保中心、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中国银行长泰支行领导和具体经办社保卡的人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会上,参会人员就社保卡发放缓慢问题展开讨论,深入分析了社保卡发放缓慢的原因、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和分工、落实各环节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以确保社保卡尽快发放到位。第二场座谈会于23日上午在漳州市社保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漳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医保中心、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关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就业培训中心的各主任和信息科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继续就解决社保卡发放进度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同时李念超主任还介绍了今后我省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的总体思路,提出构建信息化建设的“六个平台”――社会保险统一的业务平台、全省统一的数据平台、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社保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平台和设备交换平台,通过平台建设为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李念超主任在调研中强调,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是人社部门的职责所在。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是提高保障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最终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重要途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从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保障卡发放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康建设同志在调研中指出社会保障卡建设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相关各部门应协调推进,明确任务和分工,落实措施和责任,想方设法尽快把社会保障卡发放到参保群众手上,要为群众解决最为迫切、最为实际的问题。

(漳州市医保中心)

泉州、福州等地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今年以来,泉州、福州等地扎实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的负担,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的水平和质量。

根据泉州市《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泉州市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发生的自付高额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即进入大病保险。具体补助标准为: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补助比例为50%;5~10万元(含10万元)的,补助比例为60%;10~15万元(含15万元),补助比例为7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获得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支出,不向参保人员另行收取大病保险费用。

根据福州市《关于建立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规定,2013年1月1日起福州市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福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10万元以内,给予大病补偿,补偿比例为50%,参保人员个人无需另外缴费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保费全部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支出。

(福州市、泉州市医保中心)

漳州市启动厦漳泉社保卡同城结算体系

继厦门和泉州之后,7月中旬漳州市正式启动实施厦漳泉社保卡同城结算体系,依托全省联网信息平台,漳州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可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在厦门和泉州就医购药实时结算,无需办理任何其他手续,也不影响原有医保待遇享受。社保卡“同城化”结算给厦漳泉三地参保人员,特别是给经常往返于三地的人员带来了较大的便利,这也标志着厦漳泉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同城化”的初步形成。

(漳州市医保中心)

厦门市:首批45家乡村卫生所正式纳入医保

服务体系

日前,厦门市社保中心与来自岛外四区的20家基层卫生院签订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医保服务补充协议》。自此,厦门市乡村卫生所纳入医保服务正式拉开序幕。

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厦门市一直致力于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并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逐步摸索并建立出一套保障基本、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持续发展、管理服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体系,并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誉为“厦门模式”,率先全国开启了全民医保的序幕。与此同时,通过建立由各级医院、社区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医疗服务网络的立体化提升,使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轻松享受“家门口”的医保服务。2010年,厦门市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的统一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保待遇水平。为了方便农村居民在家门口的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也能刷社保卡就医,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联合财政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200多家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指导验收,确定了首批45家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卫生所通过宽带实现了与社保信息系统的实时连接,纳入医保服务体系,农村居民凭社保卡象在大医院一样方便的就医并实时结算医疗费。

镇卫生院对乡村卫生所的人员、业务、药械、信息机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乡村卫生所主要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行零差额销售。

乡村卫生所担负着农民群众健康保障的重要责任,不仅为农民群众就近看病取药提供方便,更因乡村医生“土生土长”的地域性特征,更适合农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因此,乡村卫生所纳入医保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据了解,首批45家乡村卫生所将于国庆期间开通医保连线,届时农村居民也可以同其他城镇居民一样,持社保卡到卫生所看病就医,享受国家基本药物优惠的政策。

(林 微)

福安市全力推进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征缴

福安市医保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挖扩面资源,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深入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多次深入永辉超市、宴情酒楼、远东华美电机有限公司等企业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发放宣传材料,努力使各单位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召开企业员工座谈会。与东方康宁超市等企业员工召开座谈会,解读医疗保险政策。三是多次与劳动监察联手到企业督促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为员工参保。2013年1~9月,非公企业扩面72家,职工1428人,征收医疗保险费428.37万元。

(福安市医保中心)

尤溪县扩大门诊特殊病种 提高补偿限额

2013年度的尤溪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扩大到27种,补偿比例和年度限额作了调整,参保人员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3年起,终末期肾病补偿不设年度封顶,16个病种补偿比例调整为80%,11个病种补偿比例调整为70%,年度封顶调整按恶性肿瘤和器官移植抗排斥调整为3万元;重性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和儿童听力障碍调整为2万元;慢性心功能不全和肝硬化补偿限额调整为1万元;糖尿病、结核病、不孕不育症、慢性肾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脑卒、帕金森氏病和肌无力为5000元;高血压、支气管哮喘、肝炎和强直性脊柱炎年调整为3000元;类风湿关节炎为2500元,胃或十二指肠溃疡为2000元。

参保人在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经主治以上医师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并经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凭申报材料即可向县医保中心申请确认。门诊特殊病种经确认登记后,参保人病种用药符合补偿范围规定的可按政策比例补偿,且费用计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理赔范围。

截至9月中旬,尤溪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已累计补偿13460人次,补偿437.94万元。门诊特殊病种补偿政策的调整,提高了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减轻了医疗费负担,切实让参保人员得到实惠,进一步发挥了医疗保险风险共担,互助互济功能。

(尤溪县医保中心 魏观)

漳平市医保中心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暗访

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不断提高定点药店的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是医保中心的工作目标。

第3篇:药店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文

一、创新思路,抢抓机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大培训和转移力度,就业服务工作开局喜人。

坚持城乡统筹、培训服务齐抓、需求供给对接、就业创业并举的思路,以提高就业能力为前提,维权服务为保障,转移就业为目的,把促进就业作为服务民生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一项战略任务来抓,逐步做大做强了劳务经济,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就业工作走在了全市先列。

一是搞好就业困难群体援助。组织开展了以“宣传《就业促进法》、落实社保和岗位补贴、提供有针对性的援助服务”为工作目标,以“宣传到位、登记到位、家访到位、帮扶到位”和“送政策、送岗位、送补帖、送服务、送温暧、送贷款”六送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全县共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xx 人;摸清已就业未享受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xx人;组织专场招聘会x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xxx人,其中企业吸纳就业67人、公益岗位就业5人、高校毕业就业54人、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人。

二是充分发挥就业平台作用。全面落实对城乡求职人员提供免费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的扶持政策。抓住春节前后农民工大量返乡及外出的有利时机,出动工作人员,免费发放《外出务工须知》、维权手册和用工信息10000多份。组织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一次,为农民工提供了xx个工种近xxx个就业岗位,有xxxx余名农民工就近找到了合适的就业岗位。

3月至5月,我局派有关人员分别参加了我市组织的“2011春季人才招聘会”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三河组织的招聘活动,收集可用工信息400余条。4月中旬为落户XX的宏昊假日大酒店、河北城运包装有限公司、河北兴业燃气公司和北京国壮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召开专场招聘会,xxx余人应聘了xx余个岗位,招聘成功率xx%。

上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全县稳定在外xxxxx人,其中省外xxxxx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xxxx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xxxx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xxx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x.x %。为解决在外务工人员后顾之忧,局领导率相关部门的同志深入到输出集中的乡镇看望慰问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困难户,切实做好了留守老人和儿童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活动。就业训练中心和其他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全面落实了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免费就业再就业培训的扶持政策。5月4日我局结合京津冬季供暖所需,针对农村大龄人员就业难,组织了开展了2011年第一期“燃油燃气司炉工培训班”,培训农村劳动力xx余人,年底全部就业与京津供暖市场。拉开了我局今年开展“阳光工程”,针对农村劳动力开展的实用技能培训的序幕。

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创业,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抓好创业培训的组织实施、教师培训等工作,不断拓展“xxx”培训项目,打造创业培训品牌。今年x月x日,我局又组织了一期“xx”创业培训,由创业指导中心实行全程管理和服务。创业培训xxx 人,带动就业近千人。

四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调稳作用。加大力度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工作,采取各种措施,继续宣传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增强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意识,提高参保缴费积极性。积极开展失业保险新增参保的扩面工作。上半年全县新增参保单位5户,失业保险新增扩面参保xxx 人,占年计划目标的xx%;累计征收失业保险费xxx.x万元,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企业改革作出了贡献。

(二)做好政策的落实和争取,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到位,待遇支付到位,社会保险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大为提高,积极参加社会保险逐渐成为人民群众的共识,全县社会保险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科学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是工伤保险再扩面。加强了对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学习和广泛宣传,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基金征缴、财务软件及待遇审批等基础信息。按照省座谈会要求和市《关于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把“老工伤”纳入市级统筹进行了全面核查和摸底。截止6月底,全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xxxx人,征收基金xx万元,支付待遇x.x万元,参加市级统筹后支出户余额xx.x万元。

三是生育保险有新结余。截止6月底,生育保险参保职工xxxx人,征收基金x.x万元,上半年结余基金xx.x万元,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资金补偿和医疗保健。

四是积极争取我县成为国家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为了争取将我县列为国家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进一步改善我县广大农民群众和城镇居民生活状况,我们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并数次赴省厅、市局争跑试点县资格,同时提前对我县农民和城镇居民生产生活实际、缴费承受能力和符合参保条件的人群范围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对参保资金需求进行了详细测算,形成了较为翔实的基础数据和申请材料,于今年5月完成了上报工作,为全县农民、城镇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创造了基础条件。我县在全市2011年上报的6个试点县区中名列第三位,实现了列为国家新型社会养老保险第三批试点县的目标,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于7月份全面启动。

(三)进一步完善机构,医疗保险工作有序开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进一步改善医保服务和管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于3月19日正式成立XX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并为该局配备了人员、设备、确定了地点、逐步健全机构,确保医保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规范医保服务行为。5月3日起,正式展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申报审核工作。我局受理并负责日常材料申报初审工作,为各申报单位建立了定点资格申报档案。抽调六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以原定点单位为重点,对各申报单位的院容院貌、规章制度、微机管理、设备配置等进行了实地考察。督促各定点单位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和县医保局中心网络相配套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设置了医保专门机构并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以定点医院为重点进行了履行医保协议情况的专项稽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取消友谊医院定点医院、定点门诊资格;取消华佗XX建设街店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确定了xx家医保定点资格单位,其中定点医院x家,门诊x家,零售药店xx家,基本满足了城镇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需求。

二是医保扩面工作进展顺利。2011年参保居民xxxxx人,参保率为xx.x%。全年共征收居民医保基金xxx.x万元,其中征收居民个人缴纳医保基金xxx.x万元,争取到县级配套基金xxx.x万元,中央、省配套基金xxx.x万元。截止5月底共支出医保费xxx.xx万元。1至5月职工正常缴费单位xxx个,参保人数xxxxx人,其中在职职工xxxxx人,退休职工xxxx人,参保率达到xx.x%。医保费共计收入xxx.xx万元,其中统筹金收入xxx.xx万元,个人账户收入xxx.xx万元。共支出医保费xxx.xx万元,其中统筹金支出xxx.xx万元,个人账户支出xxx.xx万元。

(四)积极探索,不断规范人事工作。一是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统计摸底工作基本完成。从5月份开始,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技术、工勤、离退休8类人员进行了拉网式统计,为下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细化考核、强化绩效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

二是干部考核和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干部档案专项核查整顿工作,通过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规范,力争使我局的人事档案材料更加完善,人事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全县政府科级以下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量化考核,填报《事业单位职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优秀的以文件形式进行了表彰。

三是努力做好人才录用和培训工作。为落实好省、市公务员招录计划,完善公务员进入机制,细化了公务员调任、转任、考核、试用期满的管理和考试录用办法。对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进行了汇总并于4月20日同招聘方案一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为全市统一招聘提供依据。制定了《人才交流管理办法》《人事办法》等制度,印制《人才登记表》《用人单位登记表》《人才申请表》《人事协议书》等表册,扎实了人才交流中心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3月中旬,积极参加我市组织的“2011春季人才招聘会”,完成我县人才市场调查摸底和上报工作。于5月7日8日,组织全县1400名大学生青年干部召开培训会。积极探索建立XX县人才市场网站,搭建人才与用人单位交流平台。配合组织部为河道管理处、元中都博物馆、文物局、野狐岭要塞管理处、XX电视台5个单位做好招聘报名和面试录用工作。

四是待遇得到落实。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对企业34名干部进行慰问。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宣传好党的政策,并将工资、福利待遇落实到位。积极为全县广大退伍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截至6月底,为370多名退伍军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办理了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军龄视同缴费年限,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保障全县退伍军人老有所养,促进了社会和谐。

五是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组织了申报500人的计算机和英语报名考试工作;完成全县专业技术40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摸底调查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为20名前来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组织鉴定或认定并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

(六)创新方法,努力实现和谐拆迁。今年是新《征收条例》实施第一年,拆迁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我局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成立了三个由骨干力量组成的动迁领导小组,深入了解被拆迁户实际情况,积极进行动迁。动迁工作人员对被拆迁人进行逐户走访,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及时把握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在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对被拆迁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动员,讲清当前的拆迁形势,就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解释说明,使他们认清当前拆迁改造的实际情况,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使他们由抵触到进一步了解,再到对动迁人员理解,最终支持拆迁工作。在实际动迁过程中,工作人员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带着情感去做动迁工作,不偏不倚,实事求是,在不违反政策的基础上,对拆迁当事人存在的实际困难给予适当帮助,得到了大多数拆迁当事人的肯定和领导的表扬。

(七)多方筹措,积极开展资金争跑工作。今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调整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把争跑资金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截止6月底,经过全局努力,争跑资金总额607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200万,就业专项资金407万。

二、开展活动,抓好学习,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按照市委、县委要求,扎实开展“三学习” 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制作了开展活动的标语,制定了学习计划,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学习,每人都记录了学习笔记,开辟了学习园地专栏,刊登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心得体会文章,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观念有了明显转变,在推动人社工作如何科学发展的一些重要问题上形成了共识,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推进发展、破解难题的本领有了较大提升,人社系统进一步呈现出团结、和谐、共谋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群众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行动,明确了强势启动、深入调查、抓住重点、整体推进、落实到位的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成立了局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兼任组长,全面负责群众工作的部署、开展。及时召开了局群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细化了责任职责,设立了办公地点,配套了办公设施,实现了严要求,快部署,强势启动。4月15日特邀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宣讲团成员董卫军同志为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宣讲辅导,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服务群众的意识。出台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众推进方案》、《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根据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又制定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众工作站职能》《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社情民意反馈和群众利益表达机制的措施》等,局群众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使。启动了若干通民意、惠民生的活动,精简了办事程序,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三、正视实际,查找不足,争取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一)清醒认识人社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劳动者职业能力不高,就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职业培训与产业发展不相适应,高技能人才短缺。弱势层面的社会保障仍然薄弱,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新型农保、工伤保险等重点领域工作亟待突破。劳动权益保障诚信体系尚未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还不扎实。自身建设还有较大差距,信息化水平不高,服务平台不完善,劳动保障机关的自身工作条件、工作机制、履职能力与外在工作环境难以适应新形势所承担的繁重任务。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下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明确做好下一步工作的任务。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要求,讲学习,讲政治,讲合作共事,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提高战斗力。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狠抓全员学习,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是争取业务工作进位上档。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指导工作。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指导,借鉴和学习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走产业化、集团化的路子,把有组织劳务输出做强做大。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组织实施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

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民、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上。确保企事业单位xxxx余名离退休人员xxxx多万元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及时支付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把我县列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县。

第4篇:药店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健康管理;中医“治未病”;医保支付

一、健康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健康管理是一种新的疾病干预模式,从疾病治疗向事前预防、事中治疗、事后康复的全过程管理转变,采用多种形式的激励手段,鼓励医患双方主动采取疾病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医疗费用增长。据估算,每投入1元用于健康管理,就可以节省约4.5元的医疗费用支出。这说明在健康管理方面投资可以起到良好的节约医疗费用的效果。同时,如果能够在基层对慢性病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避免慢性病患者涌向大医院从而产生额外的检查及药品费用,也有利于降低成本。因此健康管理模式出现后,对医疗保险产生了重大影响,国外许多保险机构都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健康管理,并使之成为医疗服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虽然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较晚,但从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健康管理,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探索的方向。我国多地也已开展对医保介入健康管理的探索:2006年,镇江市对参保人员实行规范的门诊慢性病管理,这是我国医疗保险开始关注健康管理的最早探索;2008年,青岛市将社区糖尿病患者的初级体检、健康教育、医药费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09年,北京市将“知己健康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11年,太仓市医保部门支持配合人保健康公司,把“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理念引入了大病保险;2015年,天津市将符合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以上探索为我国医保介入健康管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不过我国医保介入健康管理的制度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二、将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医保支付的必要性

(一)顺应国家政策的引导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健康管理的作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要“疾病防治重心前移,坚持预防为主、促进健康和防治疾病结合”。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为参保人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健康风险干预等服务,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健康管理服务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支持,而医疗保险或健康保险作为医疗与健康服务资金供给的政策安排,相应的支付政策能很大程度上促进健康管理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发展。

(二)符合医疗保险改革的要求

自1998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医疗保险改革是我国医疗改革成效最为显著的领域之一。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医保基本实现全民覆盖的背景下,创新完善医保管理制度成为下一阶段医疗保险改革的重要任务。现阶段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以支付疾病住院治疗为主,如果医保基金支持健康管理服务,既可以盘活基层医疗机构的资源,又可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从世界主要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出,为了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从单一的医疗保险发展到预防、保健、治疗、康复、护理等全方位的健康保险是医疗保险的必然趋势。因此将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医保支付符合医疗保险改革的要求,可以促进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变革。

(三)满足群众现实的需求

积极对“未病”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相关研究表明,将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医疗保险是群众的现实需求。在对南京市某社区600名老年人的调查中,561名拥有社会医疗保险的老年人中有539人希望医保支付健康管理服务。在对上海市403名社区医务人员的调查中,认为相关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应该纳入医保的占50.2%。上海市闸北区是2011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高血压患者中医健康管理试点地区,闸北区在高血压患者人群中实施中医健康管理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发现尚未与医保制度衔接不利于高血压中医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推广。因此,将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医保支付是急切的现实需求。

三、中医“治未病”的健康管理价值

在我国,“治未病”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健康管理理念和方法,“治未病”不仅是我国中医学思想宝库的瑰宝,也是健康管理的具体实践。两千多年前的《黄帝内经》中就指出:“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唐代医药学家孙思邈在黄帝内经的基础上提出:“古人善为医者,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起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同时,中医“治未病”根据五脏调节、四时养生、体质调理的中医理论和药物与非药物疗法的临床实践,在提高健康水平、避免疾病发生和减少疾病伤害等方面有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快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核心就是探索深化“治未病”健康工程。中医“治未病”强调“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病防复”,这与现代健康管理“事前预防、事中治疗、事后康复”的做法完全一致。时至今日,国外仍然在对健康管理的技术进行探索,而我国传统医学中早已有成熟的理论和方法,无论在理论还是技术层面都是对健康管理学科的重要贡献。然而在制度层面,我国的健康管理与国外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在我国医疗保险对健康管理进行探索的时候,应当重视中医“治未病”这一宝贵财富,发挥理论和技术层面的优势,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管理制度。

四、健康管理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思考

(一)医保支付应从社区健康管理服务起步将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医保支付体系,应当从社区起步。这是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着健康管理的职能,是中医“治未病”的第一线。近年来,为了加强基层卫生力量,我国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医疗条件和能力开展健康管理,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居民健康档案中就包含中医体质辨识的内容,方便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最关键的是,社区就诊便利、成本低廉,能够降低总体医疗费用支出,便于医保介入。因此应当将中医“治未病”项目列入社区医疗保健服务的范围,并且由医疗保险提供保障,以便让社区居民享受中医“治未病”服务,同时又达到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

(二)利用个人账户支持健康管理服务

一直以来,我国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情况的监管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部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积累较多,存在与定点零售药店合谋违规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购买”生活用品等情况,既造成了医保资金的流失,还无助于参保人员健康水平的提高。将中医“治未病”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可以使被动管理变为主动引导,引导参保人员将个人账户用于中医“治未病”服务,从而使参保者对自身健康负责,加强对疾病的预防从而能够最终起到节约医保基金的作用。同时也方便患者在康复阶段通过个人账户继续使用中医“治未病”服务,避免病情出现急剧恶化,同样也有利于患者和医保基金。

(三)采用参考价格法制定个人账户支付标准

在目前我国的医保管理制度中,为一个医疗项目制定支付标准之前,先要制定这个项目的价格。而对于中医“治未病”这种健康管理服务而言,其价格制定较为困难。为了避免陷入这一困境,可以借鉴德国的参考价格体系。参考价格体系原本含义是指在药理学或治疗学上具有相等作用的一些药品中,选择其中最低价或平均价作为参考标准,确定该价格作为该类药品的报销标准,如果患者所选用的药品价格超出了这个参考价格的标准,其差额将由患者支付。通过综合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项目的收益、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医保政策的导向等因素为中医“治未病”项目制定相应的参考价格,作为支付标准。参考价格体系既能够支持参保人员享受中医“治未病”的服务,又能控制支付成本,同时把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服务价格的形成交还给市场,而医保又可以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

(四)将按人头预付作为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方式

美国健康管理模式成功的基础在于按人头预付的补偿模式,这是因为按人头预付方式的激励机制与医疗体系的健康管理功能相吻合。一方面,人头预付方式可以激励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行为,促使医疗机构采用中医“治未病”等适宜、高效、廉价的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无病时主动预防、小病时积极诊治、治愈后跟进康复,能够降低医疗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在按人头预付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能够获得的医保资金与在本机构注册的参保人员数量挂钩。为了吸引居民在本医疗机构登记注册,医疗机构会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提高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的效果,而不是推诿病人的方式降低成本,真正实现健康管理的目标。因此医保统筹基金应当采用按人头预付的方式,促使医疗服务机构重视提供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服务,并且运用各种手段来监管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确保服务的质量。

(五)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创新作用

第5篇:药店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医疗保险;总额费用控制;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5-0093-01

前言

目前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深化和推进改革,医保制度已经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我国医疗制度本身不完善及发展的不健全,以及控制和管理方法上的漏洞,均导致现阶段医保总额费用高涨且尚无行之有效的控制手段。文章从完善医院医保数据分析、医保机制和医院管理策略的角度出发,借鉴国外医保费用控制的技术措施和经验,提出我国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医保费用控制的完善建议。

一.我国医保总额费用控制概述

自上世纪70年代来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威胁世界各国卫生保健制度的平稳发展,我国也不例外。进人21世纪的十年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影响、科技日新月异以及经济迅速发展促进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这些也导致现今社会疾病种类增多和民众对医疗需求的提高,医疗费用的急剧增长成为必然。尽管世界各国都有不同医保制度,但都面临费用超支的难题。高额的医疗费用成为各国财政的负担,一定程度上引发赤字和患者因病导致贫困,最终致使经济发展疲乏,也影响社会稳定。如1992年美国医疗费用支出总额为8385亿美元,占GNP的14%,2000年更是高达GNP的15%。人均医疗费1990年为2476美元,1992年上升到3340美元,2002年达到5000美元,成为世界第一。

为有效控制医保总额费用,世界各国对各自医疗保障政策都有相应的改革,基本上分两类: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费用偿付管理模式来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二是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水平以及降低参保人员负担等。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处于初级阶段,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费用控制方法。

二.医保费用超支的原因分析

首先,医保管理本身是现阶段的新课题,不仅涉及面大、管理范围广,而且在实践中会不断出现新问题,需要不断加以规范。在社会实践中,政府为防范医疗机构不规范行为,希望通过竞争来制约医保总额超标,往往采取扩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方式,防止医保资金流失。然而在无相关法规出台进行规制时,这种措施更像是扬汤止沸,仅通过多扩大管理范围,增加医保资金的支出渠道,难免增加人为因素的干扰,出现更多管理漏洞,造成更多的医保资金流失。

其次,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无相应约束机制。门诊或住院均可无限制进入统等段,使得参保者对自己的医保资金卡没有费用管理意识,这些一定程度上造成严重冒卡的一卡多用现象频发,为有限的医保资金大量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医保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是不断扩大的,而医疗保险基金的范围标准是有限的,两者往往冲突,但医疗机构中的部分医务人往往超保险基金范围外乱开诊疗,开大额药品等。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且差距大,医保药品范围需细分标准执行。

再次,少数医务人员费用控制意识不够,内部运作不合规范,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导致医院医保总额超额的情况并不鲜见。医院内部的管理往往会涉及群体性利益,是一个艰难有复杂的过程,在医院制定规则后的行为操作过程中对医保资金的控制常常难以到位。

此外,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退休人员占总参保人数比例不断上升,而且相当部分老年病多且就诊率高,支出多也是医保总额难控制的原因。

三.完善医保总额费用控制的对策与思考

第一,鉴于上述情形分析和市场的需求,重视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决策系统支持是极必要的方案之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决策系统势必完善OLAPNDM技术,该方案主要是通过对数据库特点的把握和利用,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产生的业务数据归类汇总,并有组织地存储到数掘仓库中,以便于数据查询和检索。通过利用OLAP(即On-Line Analytical Processing,联机分析处理)和数掘挖掘(即Data Mining)技术,对数据仓库中的数据进行各种复杂的分析,如关联分析和趋势分析等,从而为医保机构的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同时也可以为疾病的治疗和防范提供一定的依据。

第二,通过实行总额预付制促使医疗机构自发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对医院等医疗机构来说原本是创收的项目,使得如检查、化验、手术、药物等基本诊疗变成医院成本消耗,对缩小医院的利润空间有明显效果,每增加一项诊疗处置就增加一项成本,能控制医院的趋利行为,每家医院根据每年医保中心定额的总指标去按月按比例划分给科室,甚至划分给医生包干,超出使用额度的由科室或者医生承担,在医院管理过程中,可根据HIS系统的处方数据分析出每月超医保基金额度的科室,甚至医生,然后做预警报告.使医院医保总额控制更精准,更具有说服力.从而使医院不再把检查和治疗作为创收的手段,而是力求在花费较少的情况下达到最大的治疗效果。因此,实行总额预付制医院会自主地在保证基本医疗质量前提下努力控制费用的过快增长。

第三,针对医疗保障机构的措施和建议。一方面各地方除了都实行对医保定点单位总量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各定点单位进行测评和考核外,并据结果实行淘汰制还要逐步走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网。通过此竞争机制来制约定点单位的医疗行为;同时将有利于防止医保资金过度分散管理造成的有限医保资金的流失。另一方面要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医疗服务的直接提供主体为医生,医院本身的管理层需明确自己的职责和责任,一方面是进一步深化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进而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在医院内部的人员管理上,完善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医院内部分配考核制度,明确细化调配和分工,实行责任到人制,提高医务人员对医保资金的控制意识,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规范力度并加强管理和完善监督措施。

第四,加大规制合理用药行为,促建规范诊疗行为。医院药事委员会需担当职责,先对药的品种进行筛选,规划和调整药品目录,尽量用国产药品替代进口、贵重药品,再针对不同科室的病种和权限,制定其基本用药目录,明确规范药品合理使用范围。此外,制定单位内部的合理用药评价体系及管理办法,严格按《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执行,并对合理用药情况定期督查、讲评,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暂停或停止使用等措施,并给与责任人相应处分。

参考文献

[1]黄勇.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方式探讨[D].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谢文珉.数据仓库、OLAP和数据挖掘技术在医疗保险中的应用与研究[D].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栾瑞,高峰,曲松涛.医保患者医疗费用控制方式探讨[J].《中国卫生经济》第29卷第5期(总第525期)

第6篇:药店定点医保管理制度范文

文章标题: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xx〕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并针对当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

工作目标: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达到连续稳定地运行。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管理的原料。

(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坚决移送。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现象。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药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品安全性信息预警机制和控制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规范处方使用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动药品分类管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工作目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药品专项整治

(1)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查处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

票现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2)开展药品购进票据专项检查,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或农村个体诊所向零售药店购药、以及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证照单位供应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学校药械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医务室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养护、人员资质、效期管理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4)对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深化建设进行督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5)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相关单位疫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进行检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6)开展进口参类专项检查。通过对口岸检验报告、进口药材批件等检查入手,查处假冒进口参类的行为,整治滋补药品市场。(7)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联合县工商局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并做好相关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8)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做到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及时。(9)开展药品企业准入管理专项 检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10)开展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专项检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购进来源、处方药凭处方或登记销售;药师在岗制度的执行,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销售情况等。

2、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2)重点加强对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形眼镜、助听器的质量监控,以及对质量可疑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验。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行为和质量跟踪管理。(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的知识,正确认识、科学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对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并依据分值大小,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媒体曝光、强制培训、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惩戒。对全年累计没有记分的企业,优先推荐为“三星级药店”的候选单位。以此推进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促使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深化规范药房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一是细化服务指导。制定《龙游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指南》,从药房设置、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药房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部门协作加强督促。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和《规范药房设置标准》等文件,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对新开办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求首先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共同督促个体诊所、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

3、制定《龙游县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采购单位资格的审核,证件的索取,验收台帐的记录,不良反应的跟踪。每家医疗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落实这项规定的执行。同时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及使用检查,并要求每家医疗机构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人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药品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大力开展药品整治行动。

9月1日—9月15日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调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对全县县级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8日—10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规范药房检查指导

11月22日—12月15日对全县药品批发、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与去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我局今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农村食品药品整规年”活动相结合、相衔接,在短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药监局局长钱先凤任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张金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工作协调组成员。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111623,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院药房的管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遵守药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县工商局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现象,严格管理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县教育局药要求学校医务室切实按照规范药房标准采购、使用、保管药品,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药品安全意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县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指导新闻单位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法,加强力度。

要严格依照《特别规定》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要坚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充分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药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在整治过程中,强化正面引导,树立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经营者自觉承担药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来。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药品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及时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提供准确、科学的药品安全信息,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