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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2012年项目启动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布署,要求各位科技指导员能够把这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今年的工作中,有计划、按步骤地做好示范县项目各项工作。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重点遴选好科技示范户,与示范户搞好面对面对接,且搞好技术指导对接,为全年工作圆满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桦甸市农业局 鲁相臣 李姝 供稿)
集安市将全力创建特色精品乡镇
为了全力抓好创建精品乡镇工作,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集安市创建精品乡镇实施方案》,并于8月21日召开了全市推进新农村建设暨创建精品乡镇启动大会,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至2015年,利用二年半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包括基本达标阶段、全面建设阶段、提档升级阶段,将乡镇政府所在地打造成镇容镇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地方特色浓郁,能充分体现集安特点和亮点的精品乡镇。
和龙市特产管理总站组织阳光工程培训学员考察黑木耳种植先进基地
为进一步增强学员对国家阳光工程食用菌工专业培训的了解,提高黑木耳种植实用技能,8月7日,和龙市特产管理总站组织85名培训学员到和龙市发展规模最大、种植户最密集的头道镇长仁村,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在种植基地,学员们认真听取了种植大户由少到多的黑木耳种植发展过程,并与种植大户进行了交流学习。通过此次实地考察,不仅使学员们开阔了眼界,学到了经验,也大大提升了他们的种植热情,为和龙市阳光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和龙市特产管理总站 王丽华 供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现代农业投资方向,优化财政支农项目,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集中财力办大事,根据《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管理的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级安排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和安全高效农业发展、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的各类现代农业项目。
第三条财政支农项目整合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的原则。把发展现代农业与优质产业化升级结合起来,与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通过项目建设,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要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要坚持规划先行,重点突破,依据全县“十二五"规划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优势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广阔、产业覆盖面大、对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从县情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把示范区建设与发展提高优势产业整体水平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我县农业生产上档次上水平。
坚持科技引领、多元投入的原则。全面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是标准化生产的重点,加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推广,促进主导产业升级,提高农产品档次和质量,实现农产品生产与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在项目建设投资量大而财政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要坚持多元投资、财政补助,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与社会力量积极投资现代农业建设的思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整合资源、板块推进的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模式,增强发展活力,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做
到整合资金,划定区域,连片开发,板块推进。进一步发挥项目资金的聚合优势,最大限度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四条县现代农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以下简称项目办)、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在现代农业项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县项目办主要负责现代农业项目协调工作,汇编全县支农项目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制定项目建设议事规则,协调做好项目组织验收等工作。
(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分乡镇、分部门的项目规划、立项、审查、上报、招标及项目计划报批。负责审核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指导、监督、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合同书)的编制,组织项目实施,按计划和工程进度申请、使用资金,接受现代农业项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社会各界对施工项目的检查监督等。
第五条县现代农业项目领导小组要认真审核各乡镇、各部门编报的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项目办根据审核结果,制定《县现代农业项目规划》和《县现代农业项目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经县委、县政府、县现代农业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逐级上报省市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县项目办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县现代农业项目工作方案》和《县现代农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将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各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企业)项目计划。
第七条项目实施单位或企业根据计划部门或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行政主管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八条项目实施前,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在项目区推行现代农业项目就地公示制,接受当地人民群众监督。
第九条项目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建设中,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责任追究制,质量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监督跟踪制和监督抽查制。
第十条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企业)法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权限和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企业)要严格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县项目办严格按计划审核和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项目建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向县项目办提供建设有关资料,申请对项目进行决算,同时,审计部门要及时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完成后,县项目办及时将完成情况汇报现代农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并申请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县项目办对每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项目库管理,作为以后年度申报、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根据上级计划部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县现代农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的项目计划,进行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实行项目主管、项目实施、资金结算三分离制度。
第十五条县现代农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文件,下达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文件。
第十六条县项目办负责设立现代农业项目资金专户,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的“三专”制度。
第十七条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拨付按照《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县财政农业(扶贫)资金报账申请单》,并附有效凭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实施单位做好帐务管理。
第十八条资金实行拨付“直通车”制度,由项目实施单位实施的工程,县项目办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补助到农户的项目资金,县项目办直接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由财政所向农民直接发放,以减少资金运行中的中转环节,尽快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建设类项目按照工程进度报账,项目开工预拨工程总资金的25%作为启动资金;项目建设期间按照实际完成进度报账,到项目竣工时累计拨付工程总投资的65%;项目完工1年后,经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复验后,工程末出现质量问题,拨付剩余工程总资金的10%。
农民培训、环保等其他项目,按照前中后三个阶段分段验收,同时按30%、40%、30%报账拨付项目资金。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应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县项目办有权立即收回所拨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请资格。
第二十一条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定期向县项目办报送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其监督。
第二十二条县项目办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对不能如期组织项目施工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终止计划执行,并限期整改;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市场变化、国家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使项目失去建设意义或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通知停工,资金余额上交县项目办。
第二十三条县项目办负责协调项目主管部门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的投资评审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概预算审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工作,并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交付使用资产转为国有资产部分的审查验证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审计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摘要2007—2008年,思南县连续2年实施“水稻稻曲病综合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总结了该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法措施,并分析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关键词水稻稻曲病;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措施;效益
思南县是一个以粮食生产为主体的山区农业县,全县耕地面积2.91万hm2,其中农田1.80万hm2,占耕地面积的61.7%。近年来,随着杂交水稻面积扩大,优质稻面积的增加,品种布局、栽培新技术的推广及施肥水平的不断提高及适宜的气候条件等诸多方面的影响,稻曲病已成为该县水稻生产上的一个主要病害,且呈逐年加重趋势,损失越来越重,成为制约水稻优质高产的主要障碍因子之一,严重影响水稻的安全生产[1-2]。为了有效控制水稻稻曲病在水稻上的危害,降低损失,2007—2008年连续2年实施“水稻稻曲病综合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现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1项目实施方法与措施
1.1健全全县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保证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
为了保证全县水稻稻曲病的防控综合技术项目的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局、财政局、科技局、农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实施统筹安排,超前部署。县、乡层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分类指导,并协调各有关部门,使物资、资金、技术等及时到位。为保证实施效果,在水稻稻曲病防控的关键环节抽调县局各股、站单位负责人到各乡镇进行指导,确保项目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县农业局成立技术实施小组,根据各乡镇的不同气候特点,制定项目技术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证。
1.2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稻曲病防控技术培训,举办科技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推广
县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小组首先从农技部门内部入手,把提高农技干部对实施本项目新技术、新成果的掌握程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集中农技干部进行技术培训的基础上,以骨干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对各乡、镇行政干部进行技术培训,尔后由乡、镇行政、业务干部组织对村、组干部培训,再由村、组干部结合农技干部办点,将水稻稻曲病防控技术传达到农户,使水稻稻曲病防控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自项目任务下达以后,县、乡政府,农业技术部门在加强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层层建立重点指挥田及示范片,负责到人,分片包干,临田指导。具体办法是:县级业务部门指派技术专人下乡举办1~2个示范点,重点指挥田面积33.3~66.7 hm2,示范片133.3 hm2以上,各乡镇农技站举办33.3 hm2的示范指挥田,由各乡镇政府组织资金及物资,以促进该项目技术措施的全面落实。据统计,项目实施2年,共培训2 062人次,印发技术资料3.5万份,共举办各种示范指挥田56个,面积0.2万hm2,带动了全县水稻稻曲病的大面积防控。
1.3稻曲病发生规律调查
为摸清稻曲病在思南县水稻生产上的发生规律,寻求一条经济有效的防治途径,为大面积防治提供科学依据,于2006年7—9月选择常年发病较重的鹦鹉溪镇阳家山村种植的冈优缙恢1号、冈优527、冈优188、准两优527等品种,从水稻孕穗末期开始进行定田定点定时按照五点取样法进行调查。
2项目应用结果及效益
为充分利用水稻生产的自然资源和技术资源,进一步挖掘水稻稻曲病综合防控潜力,根据县情,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3-4],在认真总结水稻稻曲病综合防控的基础上实施防控技术,并按照农业部“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种植业项目验收办法”进行验收。
2.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验收,2007年计划防控0.4万hm2,实际完成0.433万hm2,占计划8.33%;2008年计划防控0.533万hm2,实际完成0.6万hm2,占计划的12.5%。项目实施2年(2007—2008年)共实施面积为1.033万hm2。2007年在许家坝、大坝场、张家寨、塘头、文家店、合朋溪等6个乡镇抽取18个村民组逐户实测有代表性田3.7 hm2,推算全县单位面积挽回损失率为6.1%,项目区平均产量为7 882.5 kg/hm2,平均挽回损失为442.5 kg/hm2,挽回总损失为1 917.5 t,共挽回总产值360.49万元,较项目实施前3年(挽回损失232.5 kg/hm2)多挽回损失210.0 kg/hm2。项目完成年同样抽取18个村民组逐户实测有代表性田块12.12 hm2,平均挽回损失率为6.2%,平均产量为8 212.5 kg/hm2,平均挽回损失465.0 kg/hm2,挽回总损失为2 790 t,共挽回总产值524.52万元,比2004—2006年3年多挽回损失232.5 kg/hm2。
该项目为全县行政区域全面覆盖实施。项目完成年实施0.6万hm2,超计划12.5%,项目实施第1年实施0.433万hm2,超计划8.33%,项目实施第1年挽回损失442.5 kg/hm2,项目完成年挽回损失465 kg/hm2。根据《农业科技成果经济效益计算方法》进行缩值系数处理,2007年挽回损失为309.75 kg/hm2,项目完成年挽回损失为325.5 kg/hm2,项目完(下转第200页)
(上接第197页)
成年比项目实施第1年平均多挽回损失15.75 kg/hm2,挽回增长率为5.09%,按净挽回损失推算项目实施年新增总产量(挽回损失总量):2007年为1 342.25 t,项目完成年为1 953 t,比项目实施第1年增长45.5%,单位面积新增产值(单位面积挽回总值)项目实施第1年为831.9元/hm2(按1.88元/kg元计,下同),项目完成年为874.5元/hm2,项目完成年比项目实施第1年增加42.6元/hm2,增长5.1%。新增总产值(挽回损失总值):项目实施第1年为360.49万元,项目完成年为524.52万元,比项目实施第1年增加164.03万元,增长45.5%,项目完成年投入产出比为1∶2.75,每新增1元投资净产值2.75元。
2.2生态效益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使水稻稻曲病综合防治技术得以在全县大面积推广应用,在生产中大大降低了农药用量,减少了农药对环境的污染,生态效益显著。
3参考文献
[1] 王传芳,杨红星.水稻稻曲病的发生及防治[J].现代农业科技,2010(5):154.
[2] 朱秀峰.水稻稻曲病的发生与防治[J].现代农业科技,2010(3):185.
未提供总体可行性方案。重大项目的可行性方案是决定项目投资额和实施效果的重要前提条件,但通过本次评价发现,不少项目没有履行项目正常立项和审批程序,缺乏可行性方案,有的有可行性方案,但没有经过正常程序审批,从而造成项目的投资额无法核定,实施效果也难以保障。譬如,B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二期电子警察重建项目由于缺乏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批程序,电子警察项目总体方案,于2009年6月2日由市公安局组织的专家通过了论证,但论证意见缺乏设备的数量、设备的技术参数以及经费概算,致使每年财政贴息的预算资金究竟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能够发挥何种效果以及发挥到何种程度无从做出判断。
普遍缺乏细化和量化指标。如交通警察支队申报项目,是在原一、二期电子警察系统的基础上重建的,其申报的绩效目标缺乏与重建前项目之间相关量化的描述;林业局项目,项目阶段性目标与国家造林技术要求不符。该单位提供的阶段性目标为“2012年苗木平均高度2.5m,成活率和保存率达85%以上”,与国家造林技术要求“造林后第三年的保存率按国家造林技术要求应为90%以上”不相符;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没有制定合适的可测评绩效指标,将全日制学生人数增量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其目标导向不正确。有些项目虽提出了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但并未提供支持绩效目标实现的具体材料,也没有根据项目特点选用个性指标对项目预算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申报资料相关性较小。
预算申报缺乏明确的支出标准。如口岸局申请综合费明细项目中,较多项目均无详细开支说明依据。农业局项目申报材料中缺乏路网内路面现有状况的分析和今后路面状况变化的预估分析;林业局项目,欠缺造价估算的技术指标,缺少苗木规格标准、肥料与施用数量指标和工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和合同工人员聘用经费项目本年度申报的预算金额,计算依据不充分;科学技术局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资金项目的预算不够详细,只是宽泛地给出了一个资金安排,不利于专家对预算额度安排的合理性进行评估以及今后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缺乏专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作为一个专项资金,应该有一套专门的资金管理方法和使用审核流程,既保证专款专用,又保证资金安全。本次评价的项目在资金使用方面普遍缺乏专项使用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的保障程度偏低。
申报项目不规范。如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项目,方案中所涉及的设备、指定产品的品牌与型号不符合《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设备的技术参数没有涵盖三种以上不同的产品的品牌与型号;口岸局综合费明细项目的设置不合理,与单位的日常公务经费项目容易混淆,“口岸大通关共建费”与专项业务费之间,“珠港澳口岸合作”等经费与接待费在支出类型上存在相互交叉情况;农业局项目申报材料未明确项目起止时间,项目管理和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详细地点,具体实施方案和预期实施目标,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资金详实用途,具体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计划等要素。
预算支出不够明细。如农业局项目,生态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未明确造价明细;公路局项目,养护核心材料费用,没有列支明细,经费支出偏低,欠合理;林业局项目,没有提供资金使用分类说明,如材料费(苗木、肥料)、人工费的分类说明。支出的明细程度不够,给专家评价项目申报额度的准确性判断带来了较大程度的困难。
普遍缺乏实施计划方案。在绩效预算评价体系中,实施计划方案是重要内容,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方案是项目得以成功的重要条件保障,但评价中发现项目普遍缺乏这一重要内容。如林业局项目,未明确改造采用的改造方式,混交方式,改造造林树种组合和配置原则不明确;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项目,虽然对2010年度的预算明细做了明确的规定,但缺乏更细的执行方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偏离项目实施的初衷。
对于连续性项目,没有提供往年资金使用情况。连续性项目往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执行结果是评价申报项目的重要基础,但评价中发现连续性项目普遍缺乏这类支撑材料。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和合同工人员聘用经费项目没有提供详细的过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报告,上年度共安排预算1422万元,全部支出完毕,但是没有提供具体的开支明细和证明材料,无法核实上年度资金是否全部专款专用。同时,上年度具体人数和课酬标准也不清楚,不能说明上年度项目支出用途的具体明细;科学技术局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资金项目,由于项目申报单位未将以前年度同类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出详细的说明,专家组无法根据以前年度该项资金的使用及达到的绩效目标来对今年的预算进行确定性的评价。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组织管理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333129
1 强化项目组织与管理的重要意义
项目组织与管理即在规定的时间段之内完成预设目标,采用特别的形式临时组织起来的运行机制,并应用现有资源进行系统管理的一种方法。良好的组织与管理体系,有利于建立一个灵活高效的运转机制,确保项目各项措施得以高效落实;有利于形成责任机制和信息沟通体系,确保项目目标得以顺利实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分部门项目和地方项目2类。经国家农发办批准,由农口部门组织实施,地方农发机构参与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叫部门项目;由地方农发部门批准,地方农口和农发机构组织实施和管理的项目叫地方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就是要全面概括项目的计划、指挥、控制等活动行,使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2 农发项目组织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都设立了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管对应级别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农口部门也与同级农发机构建立了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协作关系,共同做好部门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合作机制。农口部门以组织项目实施为主,与农发机构主动沟通协调,农发机构以项目管理为主,把项目审批和项目管理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成部分,主动配合与参与。
根据国农办[2011]169号文件精神,各级农口部门和地方各级农发机构都在不断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检查监督,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农口部门和地方各级农发机构也进一步加强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日常检查监督,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和其他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地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以下问题:项目立项审查不严,与地方农业综合开发实际需要不相符,突出表现在项目申报时无项目储备临时“拿钱找项目”上;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严,项目完成质量与项目目标任务不相符,突出表现在不按实施计划施工随意变更建设内容上;项目核查验收要求不严,项目实施的收效与项目计划成果不相符,突出表现在弄虚作假应付验收上。结合多年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各地农发项目管理机构应该从项目前、项目中、项目后3个方面加强管理,以切实提高农发项目的组织管理水平。
3 提高农发项目组织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3.1 精选项目,建立市县2级项目库
根据国农办[2011]169号文件第17条要求,“地方农口部门和农发机构应根据部门项目建设规划,在对项目申报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评估、筛选的基础上,建立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这是国家农发办赋予各级地方农口部门和农发机构的重要职责。项目库关键在于精选项目。农发机构要充分发挥农口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密切联系当地的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现状,组织专家精选切合实际的农发扶持项目,使有限的农业扶持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产业带动效应。把项目资金用在当地优势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瓶颈上。
3.2 规范项目申报评审程序,把好项目送审关
农发项目申报的程序,省级农发办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申报时间和资金等方面原因,各地对所申报的项目质量把关不一。项目的质量对项目实施效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把好项目送审关是项目的组织管理的重要措施。关键有3:事前充分调查研究,建立高质量的项目储备库,所报项目必须从项目库里选报;严格按照申报程序要求,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审查,宁缺勿滥,切实体现农发项目的带动效应;程序合法,公正客观,提高项目评审的透明度。
3.3 规范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把好工程质量关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农科教发[*]4号)精神,特制定*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对象,以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定单培训、定性培养、定向输出,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整农村就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劳务产业开发。
二、目标任务1、培训任务。全省计划完成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16万人,使每个受训农民熟练掌握一项非农产业岗位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2、转移输出。通过采取“定单、定向、定点”培训方式,实行培训与转移输出互动,完成转移输出人数12.8万人以上,确保转移输出率达到80%以上。3、实施时间。*年度。三、培训计划1、培训对象。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或新增劳动力。2、培训工种。根据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征及职教资源,以家政服务、餐厅服务、酒店服务、电子操作、电动缝纫、建筑、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保安、烹饪、物业管理等市场需求量大的职业(工种)为主。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能力板块结合的培训模式,实行全脱产式培训。3、培训时间。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业和不同工种,以短期技能培训为主,培训时间以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和就业岗位要求为依据,具体培训时间为15—90天。4、培训任务。*年我省阳光工程项目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农业人口大县、省政府命名的劳务开发基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大县,以及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全省确定阳光工程项目示范县20个,每县培训任务8000人。项目县名单、培训任务见《*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表》(附件1)。项目县培训单位、培训岗位和培训人数见《**年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分解汇总表》(附件2)。5、培训基地。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要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全省20个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县共认定培训基地103个,其中农业系统20个,教育系统61个,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12个,建设系统2个,科技系统1个,其他系统7个。分性质看,公办教育培训机构80个,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3个。培训规模28万人,输出规模23万人。培训基地认定情况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汇总表》(附件3)。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行培训项目招标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制定阳光工程项目招标办法,面向被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招标,择优确定培训单位,下达培训任务。全省20个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县通过严格招标,共确定培训单位89个,其中农业系统20个,开设培训岗位149个,承担培训任务78250人;教育系统49个,开设培训岗位267个,承担培训任务60350人;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11个,开设培训岗位72个,承担培训任务12800人;建设系统1个,开设培训岗位1个,承担培训任务1500人;科技系统1个,开设培训岗位1个,承担培训任务200人;其他系统7个,开设培训岗位16个,承担培训任务6900人。6、教学计划。培训单位根据培训任务、工种、培训时间等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教学实施计划,并报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备案。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汇总各培训单位教学实施计划,编制全县综合性的教学计划,培训单位按综合性教学计划实施。7、培训经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行政府财政资金补助与农民个人分担相结合。中央补助培训资金16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培训资金1500万元。市、县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安排补助资金。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了专门的阳光工程项目工作经费。8、考核发证。学员培训结束后,由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凡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培训单位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证书。四、具体措施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管理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省级成立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等部门参加的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在省农业厅设立了阳光工程办公室。各市、州和20个项目实施县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阳光工程指导小组,设立阳光工程办公室。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确保阳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2、健全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规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阳光工程公示制度、培训券发放制度、培训台帐和转移台帐制度、项目季度报告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监管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扶持制度。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考核机制,实行阳光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与20个项目县人民政府,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与乡镇和培训单位层层签订培训任务合同书,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
,逐级落实责任。3、强化监管,提高培训转移实效。切实加强对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管。重点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足额补助到农民个人;重点监督培训任务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重点监督项目法人,确保责任落实;重点监督项目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落实。省和地方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采取暗访等方式,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县实行曝光和通报;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的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实行项目季度报告制度,了解督促培训进度;通过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公布各地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培训任务、转移输出人数和学员转移输出地点,由社会广泛监督。4、营造声势,加大舆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板报、专栏、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培训工作的重视,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阳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在中央、省和地方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报送培训动态和经验材料。编发阳光工程培训简报,积极指导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5、培育品牌,提高输出组织化程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在带动劳务输出方面的示范效应,重点培育“川妹子”、“川厨”、“川建工”、“川技工”等一批有影响的劳务品牌。各级政府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转移输出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地方政府搭建劳务输出平台,实现集团化和有序化输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确保培训人员转移输出,强化培训机构在转移输出方面的主体职责,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和职业介绍机构、用工单位、劳动力市场、劳务经纪人的对接,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做到招生一批、培训一批、转移一批、安置一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大做强劳务开发产业。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潜力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增减挂钩实施难易情况,分年度、期限和批次组织编制挂钩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向省国土资源厅报批,按省厅批准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组织实施挂钩项目,达到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居住向中心村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切实做到建设用地不增加,耕地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㈠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组织专项调查,编制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摸清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及整理复垦增加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潜力,确定增减挂钩项目区的总体布局。根据挂钩专项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乡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制定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科学确定项目区的规模和范围、还建区、建新区和拆旧区的位置,制定安置补助方案、土地调整方案和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明确组织管理和实施措施等。
㈡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或方案应公开,充分征求项目区村民意见,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必须经被拆迁户签字同意,不愿意拆迁的,一律暂缓实施。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非法强拆强建。
㈢先易后难,循序推进。选择所在村组干部重视、群众积极性高、整治潜力大、投资成本低的土地纳入挂钩范围,循序推进。
㈣先建后拆,规范实施。挂钩项目的实施要先建还建区,再实施挂钩项目涉及的拆迁。还建区的选址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要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益设施,严把用地条件、选址定点和用地面积关,实行节约集约用地。要注意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为农民提供多种房型选择。同时,要统一规划,以村民自建为主,市场运作集中联建或货币补偿自主安置为辅等方式实施。还建区位于城市规划区一、二级控制区以内的,要按照城镇建设规划,建设小区公寓式楼房,不得一户一宅。还建区位于城市规划区一、二级控制区以外的,可以实行一户一宅,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㈤封闭运行,依法用地。严格控制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规模和速度,防止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要与项目实施进度挂钩,必须在3年内全额归还。还建区建设未启动的,不得申请使用挂钩周转指标报批用地。还建区建设完成前,挂钩周转指标使用不得超过50%。拆旧区整理复垦验收完成前,挂钩周转指标使用不得超过70%。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前,挂钩周转指标使用不得超过80%。建新区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占用农用地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按照法定方式供地。严禁借用挂钩名义进行“小产权房”建设。
三、组织领导
挂钩工作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批准挂钩项目上报、挂钩指标分配及具体项目建设事宜。
四、实施步骤
㈠调查摸底。由各地组织人员,全面查清本地农村建房用地整理潜力与可行性,核实土地权属、位置、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面积、数量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项目库。从项目库中选取挂钩项目,报国土部门。要结合“空心村”、“空心房”、“空心校”整治和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点搬迁等,优先申报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大、投资成本低的地块。
㈡编制方案。国土部门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制定全市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㈢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批复,分配挂钩指标,组织有关乡(镇、办)和部门实施挂钩项目。
㈣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由领导小组组织初验。合格后,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五、保障措施
㈠政策扶持。位于城市规划区一、二级控制区以内的挂钩项目,比照执行“城中村”改造政策,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投资,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实施。引进的企业享受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同时,大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引导传统种植业向生态观光休闲农业转变。位于城市规划区一、二级控制区以外的挂钩项目,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实施。大力发展板块农业,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挂钩试点提业支撑。鼓励农村外出务工能人回归投资挂钩项目,在资金、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
㈡项目整合。有条件的挂钩项目,积极申报配套国家、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同时优先配套实施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公路村村通等涉农项目。在还建区的建设上,优先配套沼气改造、农村安全饮水、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以及农网改造等项目。
㈢资金保障。挂钩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可用于支农开发的城镇土地出让平均收益的10%;建新区使用周转指标报批新增建设用地应收取的相当于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价款;各部门配套的涉农项目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自筹资金;民间资本。
使用挂钩周转指标所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中,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之和的部分纳入挂钩项目资金专户,用于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区和还建区基础设施建设。所有项目必须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做到统一论证申报,统一项目分配,统一资金拨付,统一资金监管。
财政部门设立挂钩项目专户,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工程顺利实施。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区所在乡(镇、办)按进度提出申请,财政、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实地勘察、核实,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拨付。
项目启动时,先期拨付30%的资金,之后,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直至工程预算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财务竣工决算审查批准金额拨付剩余资金。挂钩项目实施中涉及拆旧区、还建区的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除,中介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㈣指标管理。各地通过挂钩项目产生的周转指标,30%用于本地集镇建设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实行飞地招商的,使用本地周转指标),70%由市政府统筹安排,按项目使用。本地留用的周转指标,其他乡(镇、办)可协商有偿使用。未完成挂钩任务的地方,暂停安排该乡(镇、办)集镇建设、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用地计划指标。
㈤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挂钩项目“四个不批”的规定。即:未编制新农村规划的不批,未编制新区建设规划的不批,旧村腾地潜力小的不批,旧村复垦周期长、难度大的不批。
严格加强宅基地和新建、改建住房管理,坚决杜绝村民零星建房、骑路建房和“一户多宅”。高质量推进复垦整理工作,对拆旧区的土地复垦整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涉及工程建设的,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公告制等制度。拆旧区要做到道路平整、垃圾清运、树木清理、土地整理、基础设施配套“五到位”,形成田成方、树成林、路相通、渠相连的标准化农田格局。
拆旧复垦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保证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确保通过验收。复垦增加的耕地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六、相关要求
㈠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挂钩工作,做到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地具体负责做好项目区的调查摸底工作,按时向技术单位、国土部门提供编制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必需的资料,同时做好拆迁、建设、复垦和群众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挂钩专项调查,编制挂钩专项规划,制定、审查和报批项目区实施规划或方案,组织申报项目验收,全程监管项目建设,管理挂钩周转指标,研究制定推进挂钩工作的政策措施。
财政部门负责筹措、整合挂钩项目资金,建立财政专户,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审批挂钩项目预算和决算,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全程监管,研究制定挂钩资金的管理办法;牵头组织国土、农业、林业、水利、建设、交通、农发、扶贫、电力、通信等部门,整合农村能源、农村交通、中小水利、村镇建设、农村扶贫、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资金,投入挂钩项目建设。
规划部门负责指导、编制和实施还建区的新农村规划,加强农民新村建设的规划、设计指导。
建设部门负责还建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
林业部门负责建新区、还建区涉及占用林地审批,指导建新区、还建区的绿化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
监察部门负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项目实施中发现的违纪问题。
年,我县被列为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县,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项目实施任务。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40089亩,其中核心示范区20089亩,辐射面积20000亩;新增各类保护性耕作机具196台,其中IS-5型翼铲式深松机3台,IS-3型翼铲式深松机20台,2BMF-9D免耕播种机35台,2BM-6型小麦免耕播种机108台,背负式喷雾器30台。
年,将按照“强化宣传、巩固成果、扩大示范、辐射全县”的原则,计划在去年基础上,一是新增冬小麦一年一熟示范面积20000亩,使核心示范区达到40000亩,总规模达到60000亩;二是补贴购置保护性耕作机具55台,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服务能力;三是继续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将通过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印发资料等形式,培训保护性耕作农民技术员500人,农机手300人,使保护性耕作技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农民造血功能,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规模
经项目实施组和专家组考察论证,充分考虑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注重效果的原则,拟在我县自然、经济基础较好的温水镇、东风镇、曹家湾镇和东南镇四镇21个村实施。实施区全部为冬小麦一年一熟种植模式(具体面积落实情况见附件四)。为了提升示范效果,拟在东风镇洞子村和东南镇河沟村建成2个1000亩示范点,在温水镇坪头村等村建成4个500亩以上的示范点和5个100亩示范点。
三、项目对比试验田建设
为了对保护性耕作技术进行进一步探索,拟在东南镇河沟村选肥力中等均匀、地势平坦,前茬小麦的田块20亩,建立保护性耕作试验田。试验设三个技术处理,三次重复,9个试验小区,随机排列,小区面积2.0亩,试验处理设置为:A高茬收割+免耕播种;B高茬收割+深松+免耕播种;C机械常规播种。作物留茬高度为20cm。试验期间定期进行土壤温度、水分、养分、蚯蚓数量、作物生育期和田间性状测定。对比各种技术模式土壤含水量,苗情及产量。以此分析研究三种模式的生产成本、产出和效益及增产机理,探索出适合本地特点的技术模式,为本区域发展保护性耕作技术提供典型技术模式和生产应用的理论依据。并以指导、辐射相同旱作区的农业生产。
其次,通过三年的试验、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已在我县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体系和技术路线,但化学除草的安全性、经济性和适应性仍不十分理想,成为了影响我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效果的主要因素。因此,二OO六年我县拟设立休闲期化学除草试验田,对休闲期不同除草时机、不同除草剂的除草效果进行试验,着重监测其除草率和土壤水分、养分的消耗等指标,从除草效果、成本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探索出适合当地实际的除草方法和除草剂。
四、项目拟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及作业质量
4.1作业技术要求:
4.1.1免耕施肥播种技术
用免耕施肥播种机对覆盖田块一次完成施肥播种。小麦亩播种量7-8公斤,播种深度3-5cm,亩施磷酸二胺10-15公斤或尿素20-25公斤,施肥深度12cm。
4.1.2秸杆覆盖技术
前茬小麦用收割机收割,留15-25cm高茬,进行残茬覆盖,休闲期不翻耕,小麦残茬始终覆盖地表,可以减少地表径流,提高雨水入渗能力,实现蓄水保墒,防止水土流失,抑制表土微粒升空,减少风蚀,保护生态环境。
4.1.3深松技术
用深松机对覆盖田块进行深送,主要是松动地表下30-40cm处的深层土壤,打破坚硬的犁底层,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增加通透性,提高雨水渗透能力,挖掘土壤的增产潜力。
4.1.4杂草控制技术
我县休闲期麦田杂草主要有刺儿菜、田旋花、次生麦苗、蒿类等。根据我县七、八月间雨水较多,易生长杂草的实际,以化学除草为主,辅助机械除草或人工除草。化学除草用草甘膦、百草枯、可灵达等灭生类化学药剂对杂草进行灭除,杂草量不大时可采用人工除草;除草的原则是有草即除,除早除好,始终保持覆盖田块基本不生杂草,更不能出现杂草丛生的现象。
4.2预期效益
4.2.1经济效益
年计划实施规模60089亩,亩增产18公斤(增产率为6%),亩增产值27元,亩减少旋耕作业一次,节约20元,合计亩增收节支47元,共计增加经济效益282万元。
4.2.2社会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一是可以提高项目实施区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全面提高实施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大大减轻实施区农民劳动强度,解放部分劳动力,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可提高农民应用农机新技术,科学种田的积极性。
4.2.3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可以增加休闲期土壤贮水量和提高水分利用率,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改善土壤结构和含水空隙;增加土壤有效肥力。减少水分流失和土壤流失,防止沙尘暴,减少焚烧秸秆造成的环境污染,有利于高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项目组织措施
项目下达后,我们将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意义,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一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为项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县政府将以文件形式下达实施乡镇的实施面积,落实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并积极落实配套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二是健全组织,通力合作。项目下达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保护性耕作项目的组织管理,及时报请县政府及县农业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实施技术小组和专家顾问组。项目领导小组拟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项目实施参与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检查项目执行落实情况,督查项目进度,调配人员和物资,落实项目实施面积,协调和解决项目运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三是精心组织,强化服务,认真实施。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作业任务,将由县农机合作服务协会牵头组建了项目机械作业队。在项目实施的高留茬收获、休闲期锄草、机械深松、机械化免耕播种作业环节,充分发挥原有23台深松机和143台播种机以及新增的5台深松机和新增的40台播种机的机械效能作用,抓住四个实施乡镇之间的作业时间差,积极组织“跨区作业”,加快作业进度,全面完成新增20000亩的深松任务和60000亩的播种作业任务。同时将要求技术人员定车定人,跟踪服务,吃住在村,一方面帮助基层组织和农民检修机具、解决技术难题,保持机具的完好性,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指导、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保证了核心示范区任务的高质量、足额完成。
六、项目实施技术措施
6.1、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示范带动。
6.1.1、搞好宣传,提高认识。保护性耕作技术是一项新的农机化技术,它不仅是对传统耕作技术的一场重大变革,同时更是对传统观念的一次重大转变。因此,我们将利用三种途径、坚持三个面向进行多视角、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的宣传。
在宣传方向上,首先要向领导宣传。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二是面向社会宣传。赢得全社会的了解和关心,营造实施保护性耕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向群众宣传。提高群众认识,转变群众观念,增强实施保护性耕作的自觉性。
在宣传形式上,一是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收视旺季对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内容、节本增效、保护耕地、治理沙尘暴的极力、作用、优势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发放资料,进行深入宣传。课题组将利用科技下乡、现场会、培训会等机会发放《保护性耕作技术规范》、《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资料》,使示范区群众对该项技术全面了解,从而充分调动起了示范区群众参与该项目的积极性。三是建标志牌,树项目形象。在项目实施区设立项目标志牌、刷写标语。并在实施村增设读报拦、黑板报,介绍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主要内容及目的意义。
通过多形式、多媒体宣传,作到电视有图象、广播有声音、路边有标牌、墙上有标语,积极引起社会关注,形成广泛共识良好效果。
6.1.2、抓点示范,典型引路。为使保护性耕作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我们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把试验点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项目实施中我们将设立五种技术模式进行对比试验,并研讨出适合当地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选用既可以节省劳力,又能高产的种植模式,使农户真正认识到新技术的增产增收的显著效果,真正起到了示范引导的作用,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大面积广泛推广应用,辐射带动周遍地区的农业发展。
6.1.3搞好培训,培养骨干
为使保护性耕作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让农民和机手掌握各项操作技术,让参与项目实施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一是培训管理人员.县站将聘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讲课和观看保护性耕作技术光盘的形式让让他们切实掌握该项技术.二是培训技术人员.对参与项目实施的技术人员和农民机手培训.采用管理人员巡回各示范区讲座的形式,全面系统的讲解这一技术的原理、技术要点、注意事项、主要机具等方面的知识,确保了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三是培训农民群众。我们将积极利用农村人群集中的庙会和闲暇时间,通过在示范区又负责人召集群众召开村民大会的形式,向群众讲解保护性耕作的机理、作用和节本增效的效果,充分调动起了示范区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
6.2机具选型、购机补贴等计划安排
6.2.1选用先进适用机型,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选择机具质量与性能良好、地区适应性强,并且能完全适应本地的农艺要求的机具是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为了按期完成各阶段的机械作业任务,项目组拟在7月份和9月份对深松机和免耕播种机进行选型和招标。选型时将综合各厂家机具性能、价格等因素,进行现场演示,尽可能让农民自主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机型,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机具质优价廉。
6.2.2机具设施、仪器设备管理。项目区内新增及原有项目机械,凡使用国家投资购置建设的机具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国家财政资金补贴购置机具的,由农户提出购置申请,经县站审查筛选后想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签定购置合同,并实行统一采购,机具产权归农户所有,县农机管理站监督其用途,三年内不得转让处理,每年必须完成县站下达的项目作业服务。
6.2.3拟新增保护性耕作机具型号及数量。通过深入考察、对比试验,结合我县近几年的实施、实验,筛选了适合我县项目实施的机型机具,今年根据项目实施规模,拟选用IS-5型翼铲式深松机5台,2BMF-6型小麦免耕播种机35台,2BMF-9型小麦免耕播种机5台,背负式机动喷雾器10台。
七、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年度项目建设期从年3月开始至年7月结束,实施期为一年零五个月。
7.1第一阶段:年3月-5月,前期准备阶段。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实施区落实、人员培训等前期工作。
7.1.13-4月,组织编写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保护性耕作专题会议,安排项目工作。编印传单、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利用农业科技入户培训工程活动、科技宣传月活动等大力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宣传。
7.1.2年5月,作好地块、面积落实工作。要将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到乡到镇,地块、面积落实到村到户。麦收前,项目领导小组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了解和督促指导。
7.2第二阶段:年6月-年6月,项目具体实施阶段,完成项目配套机具的采购、小麦高留茬收获、合理深松、免耕施肥播种、化学除草等工作,完成田间观测项目的数据采集工作。
7.2.1年6月上旬-下旬,统一组织实施收获留高茬覆盖作业。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驻村蹲点,深入田间地头。跟踪服务,指导和督促农民留足留好麦茬。
7.2.2年7月-8月,组织开展机械深松作业,作业前组织召开机具演示会及操作手培训会,作业期间,技术人员跟踪搞好技术服务。
7.2.3年8月-9月上旬,搞好除草作业,技术人员要深入田间,经常观察田间杂草生长情况,指导农民抓住有利时机,及时除草,组织引进免耕播种机,及时投放。举办一次机具演示会和操作手培训班。
7.2.4年9月中旬-下旬,组织实施免耕播种作业.技术人员也要驻村包抓,进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帮助机手调整机具,指导作业.
7.2.5年10月-年6月,要做好田间管理工作.主要搞好病虫害的防治.完成田间观测项目的数据采集工作和机械收获.
7.3第三阶段:年7月,总结验收阶段.完成数据整理分析,写出年度总结报告,上报省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八、资金筹措及使用方案
[关键词] 农业项目 管理制度 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 S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1-0003-01
一、农业项目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农业项目数量比较多,投资额比较大,农业项目建设取得很大成效,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新农村建设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但是在调研中也发现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那样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1.农业项目管理不规范,缺乏系统有效的科学管理。很多地方存在只要项目争取来了、实施好坏无所谓的思想,造成有的项目该开工的没有开工,该完工的不能及时完工;有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缺乏系统的科学管理办法。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规范制度进行合理的规范。有的存在合理的制度和规范了,但没有进行强有力的实施。实施时存在的阻碍力量太大。现阶段,大部分项目都没有按照制定的制度和规范进行严格的执行,多数的项目在实施时的状态是无法可依,还有的项目是有法未必依。现阶段,还没有形成较强的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相对较差。现在的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制度都没有建立具体的保证措施对项目质量进行保证。使项目质量难以保证,有的项目建设标准低,达不到国家项目要求标准,很容易造成项目的局部返工,拖延项目进度,甚至项目失败。项目的工作范围没有清晰的制度和流程进行管理,范围的变更不受控制,极易造成项目工作量无法预测,工期无法保证,容易产生质量隐患。
2.农业项目的管理人才缺乏。农业项目管理队伍不够完善,项目管理人员少,并且业务素质不高。一是缺少项目分析、项目管理的专门知识。二是不能很好地从规模、技术、质量、进度、风险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科学管理;三是在资金筹措安排、财务效益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社会效果评价上不会或不用先进适用的评价指标,人才的短缺造成技术的支撑不力,使农业投资项目的运作效果受到影响。
3.部分项目工程管护不到位。农业项目区经过建设,形成了沟、渠、路、桥涵等基础设施,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工程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村管理后,由于产权不明晰,缺乏管护资金和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群众的管护意识不强,导致部分设施损坏,难以发挥长期效益。
二、加强农业项目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农业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无论在立项阶段还是在实施阶段都要对项目的资源、工作流程、管理目标进行系统整合,用科学的发展观建立与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建立起科学的项目管理办法、合理的项目管理操作规范和健全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是确保项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我们要坚决克服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实施和管理的错误思想,把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2.周密细致地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认真搞好项目储备。一是高度重视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储备工作。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资源优势,选准选好农业项目,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加强项目调查研究,坚持“项目从市场中来,成果到市场中去”的原则,转换思维抓项目,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找准路子,强化措施。规划制定后,要组织有关专家论证,使规划更完整、更科学。二是严格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归口、统一、逐级”申报的原则。三是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编制工作。
3.运用科学发展观,强化对农业项目的科学管理。项目建设的主体是广大的农民群众,群众是否受益,是否满意是判断我们工作得失的唯一标准。一要科学规划。按照“流域治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协调”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专家和专门工作班子,在充分征求当地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分区域编制详细的标准粮田长远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确保规划和计划顺利实施。二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项目建设的始终,尊重群众意愿,进一步地做好项目设计、施工和资金管理工作。三要创新项目建设模式问题,扬长避短,因势利导,大胆创新。根据各自实际,突出项目区经济特色和优势,特别要选择乡镇、村班子强,农业资源条件优越,农业增产潜力大,农民群众自愿开发、资金能力配套强的乡镇、村作为项目区,保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4.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农业项目的管理。一是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二是落实招投标制。招标活动必须严格程序,不得搞虚假招标,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严禁中标单位将工程进行转包,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允许分包。三是落实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要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理职责。四是落实合同管理制。五是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5.加强农业项目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都要选派公道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干部充实项目管理队伍。要根据不同类型项目、不同岗位人员的不同需要,采取适当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使项目管理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农业项目管理队伍的素质,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振泽. 农业项目管理问题的整改工作研究[A]. 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农业经济问题(2009年增刊)[C].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