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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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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计划生育承诺书范文一:计划生育管理承诺书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企业在贵地区从事建筑活动期间,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统一管理本企业在贵地区所有项目部,并按照人口计划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项目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督促各项目部自觉服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各项目部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及各项目部不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问题。

二、统一管理各项目部招用建筑民工工作,核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重点加强进驻建筑工地的育龄妇女(包括职工随带家属)计划生育管理,督促建筑工地建立项目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台帐,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督促各项目部在建筑工地生活区宣传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情况,并在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下,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活动。

四、监督检查各项目部探亲来访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确保不应留宿的人员不留宿。对于建筑农民工配偶探亲来访,建筑工地项目部应督促办理暂住证等手续,并安排单间探亲房予以安置。

五、保证本企业及各项目部按照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要求,报送有关计划生育信息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性。

六、建立本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档案,将本年度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文件、资料、宣传、检查等工作原始资料归集建档备查。

本公司保证本企业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社区)指导下,认真落实上述六个方面工作,做好本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及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承诺书范文二:个人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承诺书为了切实做好2XXX年本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稳定现有的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确保无违法生育,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订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遵纪守法。

2、积极参加辖区办事处、居委会及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活动。

3、督促科室成员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执行先登记、后结婚、先持证、后生育的制度,做到优生优育。

4、要求人员本科人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要符合政策生育,不得违法生育。生育后自觉采取有效节育措施。

5、督促科室成员不非法抱养子女,绝不允许窝藏违法生育者。

6、督促科室成员教育已成年子女做好计划生育。

7、督促科室成员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凡出租房屋,一定要与租房户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查验租房户的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结婚证,并登记否则不予出租,责任明确,做到谁用人谁负责。

8、相关科室在办理外来人员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时,必须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证要达到98%以上,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不予办理。

9、以上纳入科室目标管理任务,由各科室负责人组织实施。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承诺书范文三:计划生育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等法规。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第2篇: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切实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平安管理人员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平安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郑政文〔〕194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大局。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局部,建设平安上街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建设平安上街的战略安排,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应对平安生产严峻形势的迫切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是平安生产的责任主体。90%以上的生产平安事故,都与“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直接关系。农村生产、生活和涉及农民工的平安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建筑行业中,农民工已经占从业人员的近90%事故伤亡人员的90%以上。乡村社区经营单位集中,工商贸业活跃,人财物集聚度大、流动性强、成分复杂,事故灾害发生频率高、蔓延快、危害大。严峻的平安生产形势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三)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部门是平安生产的监管主体。把平安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完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抓好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也是全区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各部门要把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措施,落实到位。

二、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管理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配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单位应当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依法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依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比例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依照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者具有平安生产管理能力的人员进行平安生产管理。

平安生产会议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平安教育培训制度,平安生产投入保证制度,平安检查制度,危险作业平安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报告、登记、监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演讲、整改制度,平安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配备、使用制度,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平安生产奖惩制度等各环节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实现平安责任目标管理、全方位预防事故。

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平安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3.加强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平安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将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平安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需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平安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平安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需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平安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平安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做到平安生产资金专储、专管、专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照国家及我省规定的规范足额提取、存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同时,4.保证平安生产资金及时有效投入。生产经营单位要确保本单位平安生产资金投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还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高危行业雇主责任平安实施方法(试行)及时投保符合要求的雇主责任安全。另外,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参与工伤社会安全,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平安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范或者行业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依照规定佩戴、使用。

建立平安监督员队伍。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平安检查力度,5.加强生产平安现场管理。指派专职平安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平安监护、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中聘任平安监督员,每个班组、区队、工段、车间至少配备一名平安监督员,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一线的现场平安管理。要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给予平安监督员每月90-150元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从企业平安费用中列支。

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6.生产经营单位聘任的平安监督员必需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熟悉班组、区队、工段、车间生产过程、工作环境及主要装备设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平安监督工作。

由职工民主推荐,7.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监督员的聘任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履行平安监督员职责。生产经营单位要为平安监督员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为发挥监督职责发明必要的条件。

(二)农村和乡村社区平安监管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研究、分析、布置和检查本辖区、本行业安全工作,8.加强平安生产基层领导机构建设。各镇办、各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平安生产工作会议。要与行政村、社区、所辖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平安生产责任。

负责辖区内平安管理工作,9.加强行政村、社区平安管理队伍建设。各行政村、社区要根据平安管理任务明确1-2名兼职人员。要明确平安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给予社区、行政村平安管理人员每月260元的工作补贴,补贴经费由镇、办统筹安排解决。行政村、社区平安管理员应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50岁以下,熟悉本行政村、社区的基本情况,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平安管理工作。对不胜任工作的行政村、社区平安管理员予以解雇。

出台农村和乡村社区平安规范性文件,10.行政村和社区要建立平安规范。制定平安生产管理责任制、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平安检查制度、平安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演讲整改制度、行政村(社区)平安公约、公共平安规则、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基层平安工作。

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11.全面掌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根据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平安隐患分布情况制作精确的平安管理网络图。

普及平安知识。搞好“平安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12.要组织开展全民平安宣传。做好平安进企业、平安进校园、平安进村庄、平安进社区、平安进楼院、平安进家庭的六进”活动。要有固定的平安宣传教育活动场地,有必要的宣传教育设施和宣传用品。

增强平安管理人员责任意识,13.要加强基层平安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平安管理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与平安初训和复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建立和完善对农民工的平安教育培训制度,14.加强对农民工的平安监管。把对农民工的平安管理纳入基层平安管理体系之中。

根据平安状况的不同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有效监控。贯彻落实《市生产平安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对自身解决不了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演讲。对于辖区发生的事故,1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平安生产检查。要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演讲。

三、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把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16.加强对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对做好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平安建设布局,列入政府平安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将平安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

第3篇: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近几年来,该市高度重视城乡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工作部署,在扎实做好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同时,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建成覆盖全市城乡就业工作体系,制定了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的扶持政策,并提供免费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初步实现了就业工作由重城镇、轻农村向城镇、农村并举,由单纯地做好农村劳务输出向有组织地转移农民就业,由单一地提供职介服务向提供就业、培训、维权"一条龙"服务转变。目前,该市已有16万农民外出务工和在城乡企业就业,占农村劳动力40%,取得的收入占到农民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民就业问题,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早在"十五"初期,该市就提出来要"公平对待农民进城就业"。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即到2012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8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大力推进农村劳务输出。为此,专门成立了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服务和劳务输出工作的意见》,每年由市政府向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同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一同部署、考核。从*年开始,为适应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形势的变化,该市把农村劳务输出指标改变为农民转移就业指标下达,并在"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要用5年左右的时间,向非农业领域和城镇转移农民就业8万人,以形成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工作的新格局。

二、建立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完善农村就业服务网络。为把农村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年,该市按照城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标准和要求,在18个乡镇设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求配备2-3名工作人员,在部分村设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要求配备1名工作人员,专司农民转移就业工作。与此同时,投入624万元,实施了城乡劳动就业信息联网工程,改造、扩建区县劳动力市场,在乡镇和村设立信息点,与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联网,把城镇就业信息传输到农村,实现了城乡就业信息资源的共享。积极发展农村职业介绍、培训机构,先后建成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基地3个,职介服务机构5个,就业服务网络覆盖到全市农村。

三、制定完善扶持政策,大力促进农民转移就业。近几年,该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增收、支持"三农"、农村劳务输出、农民转移就业等文件,初步形成积极地促进农民就业的政策体系。一是实行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规定凡各类培训机构培训进城务工农民并合格的,按人均300元给予补贴,职业指导培训按人均10元给予补贴。*年,该市在再就业资金中,专项安排了400万元,用于被征地农民、务工农民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务输出。二是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取消了农民进城就业服务收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农民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推荐就业服务。三是鼓励企业招用被征地农民。凡外来企业招用被征地农民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就业安置奖励。四是支持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被征地农民可以到各区创业元、再就业一条街创办实体,符合条件的,给予小额贷款扶持。

四、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在三个区建立农民培训基地,组织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年,该市金家庄区组织了1500多名被征地农民进行"订单式"培训,对口安置到苏宁电器、港务局等企业就业1311人;雨山区率先建成农民职业培训中心,对2107名被征地农民进行了技能培训,对口安置到新建的安民农贸市场、企业等就业的1962人;花山区根据被征地农民失地后就业的实际,在凤山村建立了苗木花卉培训基地,培训被征地农民1200多人;市技工学校根据农民住居分散、集中不易的特点,专门开通了就业技能培训"电视课堂",传授家政服务、编织等实用技能技术,受到农民的欢迎。

第4篇: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区人大副主任 李洪发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在学习调研阶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的看,我区自20__年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积极组织、狠抓落实和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的通力协作以及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使“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区级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普遍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普法机构健全,办事人员精干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在认真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普法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注重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为全面落实《规划》,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树立服务理念,建设一支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实了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102名区直局级单位普法辅导员、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普法工作实践中,会宣讲,会答疑解难,会调处矛盾纠纷,把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普法讲师团为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80场,听讲人员达到177690人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普法辅导员共宣讲法律法规362场,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一是搞好“三项建设”。第一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区731个村(街)全部设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乡镇街道1-2个村(街)建立了法制图书角,全区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订购《农民法律知识读本》20__0余册,村民学习法律有了方便的场所和书籍。部分村(街)还开办了“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广播,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农村成为一大亮点。第二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第三注重社区、村街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业余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社区、村(街)。各级普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

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农闲时节举办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积极开展跟进式法制宣传工作。区内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进服务小分队,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难,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首先是借助农村土地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时段,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群众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讲解与个别解释相结合、与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效果十分显著。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__区领导干部讲法报告团”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宣讲法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__年和20__年度分别有1200名和146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知识精华读本》、《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区1390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职业道德、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司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日益加强,全区235所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课教师,聘请了237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实现了教材、课时、师资、大纲、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开展了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专题讲座362场,听课学生达28万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10余场,法治实践活动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以及遵纪守法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得到了广泛开展。先后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536场,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贴近农民思想观念,贴近农民法制水平,贴近农民行为表现,贴近农民实际需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先后对20__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轮训。村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农户中的比例日趋增多,农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重部门法、轻公共法学习的现象比较突出。阶段性的活动较多,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较少。相关档案资料积累不全,个别单位的档案资料还是一片空白。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偏少,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的问题。有的单位普法联络员兼职过多,普法工作精力难以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普法联络员。全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大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3、重点对象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够系统、全面。二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盲区”,法律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形式不活。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普法宣传员和联络员,工作难以开展。

4、工作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够。表现为视野还不够开阔,思路还不够宽,破解法制宣

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应对照《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提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普法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普法《规划》明确了此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保证对普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看,农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应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基层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准确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务管理。加强村级“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第5篇: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发展;劳务经济;对策

中图分类号:F249.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7)05-0140-04

甘肃省委、省政府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加速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和全省最大的项目来抓,推动全省劳务经济迅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全省劳务经济的规模与效益,还不能从根本上缓解日益增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发展劳务经济还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认真分析并消解这些制约因素,是甘肃劳务经济实现超常规发展必须破解的难题。

1.劳务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1.1 农村劳动力及劳务经济发展现状

1.1.1 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据统计,2005年甘肃农村人口为2 074.76万人,农村劳动力为1 084.25万人,其中,男性劳动力570.7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2.64%。据有关部门测算,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约400万人,每年还新增劳动力约40万人。从受教育程度看,全省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8.14%,初中文化程度47.03%,高中及以上程度的占14.83%,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7.2%;系统接受农业职业教育的农村劳动力还不到5%,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就业需求强烈和受教育程度低,既是农村劳动力群体的两个突出特征,同时又是一对相互制约的尖锐矛盾。

1.1.2 甘肃省劳务经济发展情况。全省有组织劳务输出始于1986年,并于1987年成立了省劳务输出办公室。20年来,全省各级劳务输出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劳务宣传和培训工作,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近万期,共培训农村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近90万人次。2006年,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落实农民工培训资金5 500万元,仅上半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50万人;不断健全劳务输转管理服务体系,截至2005年底,全省所有市(州)和县(市、区)以及1 380个乡镇建立了劳务工作服务管理机构,在全国31个省市区及哈萨克斯坦设立了11个驻外劳务管理处(站),2 180个劳务基地。通过全省上下协同努力,甘肃劳务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十五”期间,全省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 538.96万人次,创劳务收入294.57亿元。当前,劳务输转已经成为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1.2 甘肃省劳务经济发展特点

通过对甘肃省统计局2005年1800户农户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甘肃劳务经济表现出以下特点:

(1)自发择业为主,组织化程度日益提高。调查表明,甘肃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主要依靠自己寻找门路和依靠亲戚朋友介绍,但有组织输出率逐年提高。2005年全省有组织输转率33.96%,比2004年高出5.41个百分点。

(2)常年外出务工人数日渐增多。甘肃目前常年外出务工人员174.19万人,占外出人员总数的54.7%;季节性外出144.02万人,占总数的45.3%。常年外出务工人数已超出了季节性、兼业性务工人数。

(3)中青年男性劳动力为主体。从2006年上半年情况看,外出务工人员以50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占外出劳动力总数的92.8%。

(4)外出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苦力型务工为主。2005年全省农村当年外出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20.86%;初中文化程度占55.97%;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16.7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52%。从行业看,到第二产业就业的占35.74%,其中,建筑业占36.84%;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占64.26%,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占20%,批发零售贸易业占19.02%,住宿和餐饮业占2.93%,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7.8%,教育占21.46%,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占8.29%,其他占18.05%。

(5)流入地主要在西部地区,以中小城市为主。2005年,全省当年外出的农村劳动力中,在西部地区、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打工的人数比重分别为69.61%、24.57%和5.67%。在本省内务工人数161.72万人,占外出人员总数的50.8%,在省内务工人员中,到省会城市的占26.1%,到省内中心城市的占22.3%,到县城的占22.3%,到建制镇的占11.9%,到其他地区的占17.4%。

(6)回乡创业者日渐增多。据统计,2002~2005年,回乡创业者共计150 331人,兴办企业48 621家,个体户数101 710户,涌现出返乡创业典型人物9 039人;劳务收入累计投向非农产业和农村事业资金达1 117 258.34万元。返乡创业者不仅给当地农村带来了信息、技术、资金和就业机会,同时还传播了先进的思想观念和现代文化,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村社会发展。

(7)品牌战略效应显现。全省各地在发展劳务经济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些地方特色,诸如临洮县的建筑队,礼县的家政服务,庆阳的保安,天水的宾馆服务员等。这些务工群体以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精神,成为所从事行业的佼佼者,并在一些地区和城市供不应求。省内一些地方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已经形成的劳务优势,有重点地加强培训,强化劳务输出特色、培育劳务品牌,如天水市将传统的“白娃娃服务员”、“天水家政大嫂”、“天水抹灰工”三大劳务品牌,以“羲皇故里白娃娃”、“羲皇故里大嫂”、“羲皇故里建筑工”为名称,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了商标注册并获得通过,取得了很好的市场效应。

(8)政府推动作用显著,规模、效益增势强劲。“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在组织管理和专业培训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确定“先培训、后输出”的路子,充分整合现有培训资源,使农民工掌握多种职业技能,提高了农民工的素质和竞争力,劳务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

(9)境外劳务输出开始起步。2002年境外就业输出58人,实现了甘肃境外输出“零”的突破,截至2005年底,共向境外有组织输出2294人,输出地主要是东南亚诸国和加拿大、巴基斯坦、蒙古、马达加斯加等国。从这4年境外输出发展情况看,虽然输出规模很小,但是表现出了良好的增长趋势。

2.发展劳务经济的制约因素及发展潜力分析

2.1 制约因素分析

2.1.1 内在制约因素

第一,思想保守,观念落后。受传统的固守土地思想的束缚,全省仍有部分农民群众观念滞后,自我脱贫的竞争意识不强,不适应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的需要,致使一些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闲置浪费。

第二,文化素质低下,职业技能缺乏。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是实现甘肃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制约因素。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素质的要求,已由过去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转变,就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于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低,即使就业也只能选择从事简单劳动的岗位,劳动的回报难以提高,而劳动收入少又反过来抑制了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的积极性。

第三,经济条件较差,无力支付外出成本。农民就业的愿望与农民资本积累不足的矛盾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外出务工的前期费用太多,农民负担不起。据甘肃省劳务输出办公室调查,外出务工每个农民至少需花费400元,其中包括车费、旅途伙食费、计生费、体检费等。到了输入地还得办暂住证,支付务工地的日常开支等等。贫困地区农民由于没有能力支付这些费用,丧失了外出打工脱贫的机会。

2.1.2 外在制约因素

第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国家发改委预测,2007年将有国有企业下岗后没有安置和年底登记失业人员950万人,加上2006年全国新成长劳动力1 200万人,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量为2150万人。可见,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非常突出。未来五年,我国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规模平均每年都将保持在800万以上,总转移量可能达到4500万人。与全国其他省市横向比较,甘肃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较低,必将在严酷的转移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

第二,就业门槛日趋增高。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包括乡镇工业在内的工业部门面临着技术结构升级,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的要求相应提高了。农村工业近年来对劳动力的吸收也呈现出缓慢的趋势,城市工业和农村工业将随着增长方式的转变,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程度的提高,整个工业部门吸收劳动力的能力下降,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

第三,二元结构下的就业制度带有一定的歧视性。长期以来,国家把就业工作的重心放到城市,就业资源向城市居民配置,农村劳动力就业一直游离于国家就业体制之外,不能分享国家就业资源和政策,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第四,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尚不完善。政府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导致农民工就业信息不畅,有组织外出的比例比较低。同时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帮助农村劳动力做好转移前的培训和准备,而且对实现转移后的人员关注也不够,致使一些实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后在就业、子女入托、上学、工商登记等方面遇到自身无力解决的问题,迫使部分人又重新返乡务农。

第五,小城镇发展滞后,制约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甘肃共有地级市14个,县级市4个,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镇442个。在地级市中,只有兰州市的城镇人口超过100万,其他城市的城镇人口规模均在10~20万人,城镇规模小,数量少、水平低,城市难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因而也影响了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第六,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其一,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还没有形成制度化,一些行业和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止。据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结果显示,2005年,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7 025.4万元,涉及农民工2.65万人;2006年1~6月,1 223户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1.16亿元,涉及农民工24.27万人,拖欠问题愈演愈烈。其二,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收入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其三,劳动合同中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享受平等权利和承担同等义务的机制没有建立,一些用人单位虽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内容中对农民工规定的义务多、权利少,对用人单位规定的权利多、义务少,属于不平等合同。其四,对农民工的人身保护在制度上还不完善,一些用人单位在农民工的安全保护、职业病防护等方面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投入不到位。

2.2 发展潜力分析

2.2.1 在提高劳动力素质上大有潜力可挖。2005年,全省受过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仅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7.2%。农民工的素质高低,不仅关系到他们的工资待遇,而且关系到甘肃输出劳务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就业率。因此,在提高农民工素质、促进输转率上大有潜力可挖。

2.2.2 在提高有组织输转率上大有潜力可挖。2005年,全省共输转富余劳动力409.83万人次,其中有组织输转139.19万人次,创劳务收入100.82亿元,这三项指标与2004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6.3%、5.41%、56.55%。分析这组数据的相关度,不难看出,有组织输转率与劳务收入之间呈强烈的正相关,因此,今后应在提高有组织输转率上下大功夫,以此作为甘肃提高劳务经济质量和效益的突破口和总抓手。

2.2.3 在与境外劳务合作上大有潜力可挖。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外派劳动人员最低月纯收入在200美元以上,大多数月纯收入都在600美元以上,高的甚至超过1 000美元,是国内务工收入的6~8倍。但是,甘肃的对外劳务合作目前还处于相当落后的阶段,至2005年底共向境外有组织输出2 294人。由此可见,甘肃省向境外输出劳务的发展空间还很巨大,大有可为。

2.2.4 在搞好用工信息上大有潜力可挖。增强信息的对称性有利于扩大就业范围,提高供需对接率。甘肃对境外国外的劳务输出与沿海有的省市相比,差距很大。福建、广东、浙江、江苏等省每年向境外国外输出的劳工都分别在4万人次以上,而甘肃2002年以来共输出2 294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用工信息不灵。因此,大力加强用工信息收集分析工作,必将有力促进劳务输转率。

2.2.5 在农民工返乡创业上大有潜力可挖。民工通过在外打工,既积累了一定资金,又学到了技术、学会了管理、了解了市场信息,吸引他们回乡投资创业,对于解决民工输出地发展经济缺资金、技术、人才的困难不失为一条有效措施。以2005年为例,全省各地共有18 331人回乡创业,仅占当年输转劳动力总数409.83万人次的0.45%。因此,这方面工作的发展余地还很大。

3.甘肃发展劳务经济的思路与对策

3.1 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发展思路

立足省内、国内、国际经济发展大局,认真总结劳务经济发展的经验,不断创新劳务经济发展思路,是进一步提高全省劳务经济规模与效益的关键所在。

――坚持省内省外并重,实现富余劳动力多途径转移、多渠道分流。既要巩固现有劳务输出基地、拓展外省新的基地、开辟国际劳务协作渠道,还要做好省内就地消化转移文章;既要促进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还要大力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

――坚持城镇与乡村共同开放,既合理有序地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城入镇从事二三产业,又要动员鼓励城镇劳动者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在城乡对流互动中统筹解决全省就业难题。

――坚持输出与回流一起抓,在组织本地大批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同时,重视引资引智,吸引有一定资本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有回乡创业热情的劳动者回乡投资置业,发展本地经济。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双管齐下,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管理服务功能,发挥合法中介和劳动者自身解决就业问题的积极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就业。

――坚持内涵发展,实施品牌战略,推动劳务输出向组织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降低输出成本,减少市场风险,增强输出信用,扩大输出规模和效益。

3.2 发展劳务经济的对策建议

3.2.1 加快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破除影响劳动力流动的体制。

消除城乡壁垒,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应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逐步改革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基础教育制度。特别是要尽快调整城乡分割的就业政策,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城乡界限、所有制界限,实行城乡居民身份平等,择业自由;改革招工和人事录用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择优录用;有关部门应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不干预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的权利。通过体制改革,放宽对农民进城就业的种种不合理限制,确保劳动力要素在城乡间、行业间的自由流动,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竞争就业。

3.2.2 建立统一、规范、信息化的劳动力市场,为发展劳务经济搭建平台。

逐步取消目前存在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划分,将人才交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归并,建立人力资源专门管理机构,对除公务员以外的人力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平等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避免两个市场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情况。积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团体、民营组织创办跨省、跨境劳务中介组织,培育劳务经纪人队伍,逐步形成政府指导、全社会参与的大劳务格局。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乡劳动力信息网站建设,逐步形成省、市、县、乡四级上下联通、全面覆盖的劳务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

3.2.3 加大对城乡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力素质。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对劳务培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利用好“阳光工程”等国家政策和全省现有的8483个涉及劳动、农业、科技、教育、建设、扶贫、乡企的培训机构和基地,建立既能调动劳动者参训积极性,又有利于培训机构在竞争中良性发展的机制,积极面向城乡劳动力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形成有利于劳务经济发展的大培训格局。可以考虑以“两个人力资源对接”的方式培训农民、安置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让大中专毕业、暂时不能就业者作为培训者,向农民讲授基础文化知识;让其他高层次培训者,向大中专毕业的待业者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这种方式,逐步形成我省人力资源培训开发链。

第二,鼓励社会和企业发展教育培训事业。进一步开放职业培训市场,鼓励和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大力开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应用性专业培训。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重点抓好电子电工、酒店管理、旅游服务、家政服务、市场营销、物业管理、电脑、电焊、园艺、缝纫以及数控机床等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领域的专业培训,努力提升初级劳务人才队伍,壮大中级劳务人才队伍,发展高级劳务人才队伍,优化劳务人才结构。

第三,推行“订单式”劳务培训。要按照“校企联办、定向安置”的发展思路,开展“安置基地”建设。积极选择沿海发达地区效益好、规模大、用工规范的大中型企业,签订定向培训和定向安置协议,使培训工作“适销对路”。

3.2.4 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小城镇经济。

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加强对县域小城镇建设和村庄集镇建设的规划指导,逐步形成以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有机联系一般集镇和中心村的城镇体系。县城建设要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增强集聚和辐射能力,发挥地域性经济、文化、商贸中心的作用。开展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引导小城镇发展特色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功能。同时应制定相关政策,吸引、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进入小城镇定居或从事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小城镇就近吸纳农村人口的功能。

3.2.5 落实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支持返乡创业。

各级党委政府应把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项目”来抓,充分利用外出劳务大军中蕴藏的资金、技术、信息以及人际关系等资源,促进“回流型”企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对外资企业、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从经营方式、从业人员、注册资本、租用场地等方面放宽限制。进一步加强金融、财政对返乡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各级银行要按照国家规定,积极为返乡人员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各地要尽快建立切合实际的贷款担保体系。各级已经建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要专门切块用于为返乡创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担保。参照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政策,给予一定的税费优惠,以调动广大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在返乡创业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返乡创业园区,加强水电路和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收费项目,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同时,充分发挥驻外机构在吸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采取定期组织召开务工人员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或联系更多的外商外企来陇兴业,使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招商引资良性互动,真正做到“输出劳动力,带回生产力”。

3.2.6 改革社会保障制度,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金,可采取用人单位与个人共同缴付、账户分设、专户储存、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管理的办法。个人账户缴足一定的年限,退休后享受与城市人一样的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可酌情规定不同的待遇;当农民工返回农村时,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带走。建立就业困难援助体系和制度。政府应通过调控手段,将政府掌握的城市公共服务部门的就业岗位,如清洁工、绿化养护员、社区保安员等,提供给进城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政府创办或指定订货企业、举办公共工程,安置就业特困人员。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外出或转为城镇户口放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活十分困难的,政府应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2.7 规范用工单位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一,要按照合理收费、公开透明、减轻负担、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对农民工的收费行为。第二,要落实合同用工制度,严禁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第三,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民工安居乐业。一是认真落实甘肃省农民工“平安计划”,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的生产安全和保护问题。二是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的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问题。三是应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的住房设施等问题。四是切实保护好农民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3.2.8 加强组织引导和管理,促进劳务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着力提高有组织输转率。建议各级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在现劳务输出办公室的基础上设立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和领导本地区的劳务经济工作。强化政府对就业和再就业、发展劳务经济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功能。县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劳动保障站,劳务输出人员较多、就业服务工作较重的乡镇,要单独设站,其他可按中心区域设置,2~3个乡镇设置1站。在甘肃劳务输出集中的省外区域,劳动部门应建立健全劳务服务派出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第二,加强维护劳务经济秩序的执法活动。司法、执法机关应将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的执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依法规范劳务市场、仲裁劳务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帮助广大外出务工者在增强法制意识,努力遵纪守法的同时,能够自觉地依靠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多渠道增加发展劳务经济的投入。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劳务管理和服务、社会保障和保险、法律援助等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由输出和输入地政府财政负担。建议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支农资金中的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中切出适当比例,专门用于智力扶贫和就业开发。对于农民创办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应按照有关政策提供所需贷款,财政给予贴息扶持。市县政府应建立劳务经济贷款担保基金,重点用于出国劳务的前期费用贷款担保。

第四,加强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本地区发展劳务经济的责任主体,应坚持把发展劳务经济、实现充分就业列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体系,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全力配合,全社会共同促进的劳务经济工作格局。要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发展劳务经济的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防止在劳务输出中弄虚作假、搞强迫命令等有害作法,推动全省劳务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注:本文有关劳务输转数据来源于省劳务输出办公室,其他数据来源于省统计局。

基金项目:本文是2006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甘肃省提高劳务经济质量对策研究”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