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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指导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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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指导意见

第1篇: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范文

为切实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的"安全网"建设,努力营造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经研究,现就加快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如下意见:

一、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社会稳定大局。鉴于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相对薄弱的实际,我市各镇乡、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要紧密围绕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要务,进一步健全镇乡(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对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要选择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镇乡(街道)干部聘任为镇乡(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要在各村、社区选择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的干部聘任为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要切实做好"两员"业务培训工作,实行年终考核评定淘汰制。建立镇乡(街道)、村两级食品安全组织网络和群众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镇乡(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确保人员、资金、场所到位和制度上墙,完善工作台帐,建立健全镇乡(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切实推进社会监督,采取媒体曝光、征询消费者意见、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在食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监督明示公约》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二)加强食品安全责任网建设。要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食品安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每年都要自上而下逐级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职能部门分别与各自的监管及服务对象签订责任书,乡村基层组织与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济单位和餐饮户签订责任书。市农业局、外经贸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应当按照各自分工,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健全"平时检查、半年督查、年末考核"的督查考核体系,对照责任目标,进行量化打分,严格兑现奖罚。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以及食品行业协会要采取宣传栏、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和组织食品安全专业人员下乡服务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内容,传授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技术,做到合理施肥、科学用药,禁止使用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农产品市场质量监测监控。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监测监控点,进一步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水平。

(五)提升食品安全检测水平。要整合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积极推行跨系统跨行业的食品安全检测结果互认,构建食品安全检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检测资源、信息的共享和检测计划的统一,以满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的需要。

(六)加强食品安全认证认可。积极推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统一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制度。建立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积极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认证工作,加大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饲料产品质量认证力度。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八)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九)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的标签标识管理。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十)加强和改进食品企业日常监管措施。做好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规范和整顿,坚决取缔和规范无证照摊畈和地下食品加工窝点,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把食品安全关。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要在种养殖、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消费环节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食品安全诚信数据库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时公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信息和诚信档案,推进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加强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召回和食品企业红黑榜制度,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自律意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要建立农村红白事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凡是50人以上的家庭聚餐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并填写《农村红白事聚餐备案登记表》,再由村委会报镇乡(街道)卫生监督中队审核批准,并派卫生监督员现场监督指导,做好食品卫生管理,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把印制漫画形式的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操作流程图,发放到群众手中,以通俗易懂、直观明了的形式指导做好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工作。

(十三)开展畜禽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要完善屠宰管理和执法体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实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建立病害肉无害化处理保障机制,促进"放心肉"工程实施。

(十四)继续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的扩面、提质、增效。提高农村食品放心店的统一配送率。抓好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饮用水、学校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加大对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小餐馆和旅游景区餐饮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集中定点采购等制度,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

(十五)巩固提升食品信息监测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共享系统,形成一个高效、快速、通畅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多向、多部门收集和传输,以及服务于食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事件预警、应急处理和食品安全科研及社会公众服务的网络体系。

(十六)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善市以及镇乡、街道应急管理体系和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完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机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1小时内向所在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出初次报告,并根据事故处理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物资库。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处理标准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处理系统。

二、农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要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强化农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用药安全问题解决好、维护好、保障好。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监管责任,建立网络运行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以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等社会监督力量为辅的农村药品安全保障责任体系。将农村药品安全列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农村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继续保证对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经费和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考核经费投入。

(二)强化监管网络建设,保证监管网络运行质量。进一步完善镇乡、街道建立药品安全监管站,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保障工作经费。药品安全监管站要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辖区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参与有关监管部门融合农村公共安全协管人员队伍,进一步推进"多员合一"工作,落实药品安全协管员责任,实行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提高药品协管人员药品安全意识和开展社会监督的能力。探索建立农村药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建立分区负责、分片包干制度,细化分解监管目标任务,明确考核标准与方法,落实监管责任人。主动加强与药品协管人员联系,保持正常沟通,加强业务指导,保证药品监管网络的运行质量。

(三)监督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得出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四)强化进货渠道监管,保证药品供应规范方便。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渠道的监管,保证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清晰、稳定",加强药品质量的源头管理。鼓励具有一定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直接参与配送和乡镇卫生院以"代购分发"形式向村级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规范药品供应渠道、解决山区药品"配送难"。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药品零售网点,支持企业在"双无村"(无医疗机构、无零售药店)设立零售药店或乙类非处方药药柜,开展各种符合实际、形式合法、操作规范的药学服务,解决山区群众"购药难",提高药品供应覆盖率。

(五)规范药品销售方式,健全药品保管制度。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不折不扣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六)规范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对村级卫生所药房改造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领导机构,由药监、卫生部门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药房改造全过程进行帮促指导与监督。统一规范标准,严格参照GSP标准和诚信药房考评标准实施药房改造,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统一检查评比,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人员进行评估验收。统一人员培训,加强对村卫生所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

(七)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要结合"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小诊所"药品质量整治与规范力度,保证药品存储设施等达到基本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从药人员培训,保证使用药品质量,提高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药品市场"一连三线五制度"的长效监管模式。"一连"就是鼓励发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采用宽严相济、靠前服务、依法行政等措施,积极发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三线"就是药品贮存温湿度、零售企业药师在岗、药品经营品种流向三种监管难点问题实施网上在线监控;"五制"就是推行"监管建议书"、"涉药单位约谈"、"日常监管情况通报"、"药品销售人员登记"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明示"等五项创新制度。达到有效监管、依法监管、和谐监管、全程监管。

(八)实行医疗器械监管"四定一报"制度。"四定"指定人、定区域、定检点、定检查频次;"一报"指质量可疑产品、不良事件、突发事故报告制度。要实行医疗器械定人管理。药监部门要确定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作为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监管人员要相对固定,有明确的分工并经常参加各类业务学习。要实行医疗器械企业单位定区域管理,药监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合理划分监管片区,明确各片区监管责任人,确保辖区内所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都有监管人员负责。监管责任人与责任片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逐家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要确定需重点检查的医疗器械企业、单位。药监部门每年年初下文确定区域内年度重点监管的医疗器械企业、医疗机构,监管检点为:上一年度被评为警示、失信的企业;国家、省重点监管企业;上一年度出现安全事故和隐患较多的企业和单位;生产、经营无菌器械、植入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企业。年底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企业单位进行增减。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实施药品监管信息化工程,促进药监系统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完善和优化已开发使用的药品生产监管、批发企业监管、特殊药品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药品稽查等信息系统,启动药品GMP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网上直报系统、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等系统建设。建立假劣药械信息、抽样检验信息、稽查应急信息、案件处置情况等信息共录共享机制,真正体现电子监管的科学高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发药品监管行政监察系统,完善与政府电子监察网络的对接功能,做到实时监控、在线监督。

(十)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快组建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步伐,配足检验人员,逐步添置检验设备,注重检验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推进以统一计划、经费和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建立"监督抽检、评价抽验和企业自检"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努力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深入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提高分析、评价、预警水平。

第2篇: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民生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以信息化追溯和互通共享为方向,加强统筹规划,健全标准体系,创新发展模式,促进社会共治,建设覆盖全国、统一开放、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兼顾地方需求特色。统一基础共性标准和建设规范,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资源整合、设施及信息开放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在做好已明确的重要产品追溯工作基础上,鼓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

2.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做好政府主导的试点示范工作和公益性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同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组织和企业自建产品追溯系统,并与政府和相关机构实现追溯信息互通共享,促进公益性和市场化两类追溯平台有机衔接、协调发展。

3.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注重产品追溯实效。坚持创新驱动,推进追溯理论、模式、管理和技术创新,鼓励追溯体系建设运行多样化发展。坚持追溯信息互通共享,统一优化公共服务,注重生产源头追溯信息的真实性、中间环节信息链条的连续性、消费端追溯信息获取的便捷性。

4.试点示范与复制推广相结合,建立科学推进模式。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产品为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运行效果。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全国上下一体、协同运作的重要产品追溯管理体制、统一协调的追溯标准体系和追溯信息服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部门、地区和行业企业追溯信息初步实现互通共享和通查通识;重要产品生产管理信息化、标驶、集约化水平显著提高;追溯大数据分析应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追溯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追溯体系对群众安全消费、企业精准营销、行业管理优化、供应链安全保障及政府监测监管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及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分类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运行;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探索推进妇幼用品、建材、家电和汽车零配件、地方特色产品等追溯体系建设;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占比大幅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和品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基本任务

1.建立目录管理制度。从产品对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危害事件发生概率及后果影响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依法制定重点追溯产品目录和鼓励追溯产品目录。国家重要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地酌情制定兼容国家目录的地方重要产品目录。

2.完善追溯标准体系。分析提炼追溯的核心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明确不同层级、不同类别标准的定位和功能,建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衔接,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研制一批追溯数据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等共性基础标准,实现产品追溯全过程的互联互通与通查通识。在追溯标准化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区、行业、企业探索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标准制定和实施。针对重点产品和环节,根据产品形态、包装形式、生产经营模式、供应链协同、相关业务流程等特点,明确各品种追溯体系建设的技术要求,设计简便适用、易于操作的追溯规程和查询方式。探索推进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与国际接轨,携手打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产品追溯通用规则,逐步建立国际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增强中国标准的国际规则话语权。

3.健全认证认可制度。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纳入现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制度。围绕健全追溯管理机制,建立追溯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制度。完善认证规范、认证规则、认证工作后续监管及惩戒机制,建立与认证认可相适应的标识标记制度,方便消费者识别。

4.推进追溯体系互联互通。按照统一规划、科学管理原则,采用大数据、云计算、对象标识与标识解析等信息技术,逐步建设中央、省、市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立追溯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中央平台与有关部门、地区、第三方平台之间的对接。推进各类追溯平台与检验检测信息系统、信用管理系统、综合执法系统、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等对接。建设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综合门户网站,宣传政策法规和追溯知识,统一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

加强追溯大数据开发利用。结合企业发展与行业监管需求,开发智能化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责任主体定位、流向范围及影响评估、应急处置等功能,为企业管理、政务决策、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提供有力支持,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追溯信息投入与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前提下,实现追溯数据资源向社会有序开放。

5.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引导企业将追溯体系建设与信息化改造升级相结合,鼓励企业以建设追溯体系为契机,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追溯”创新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利用自身平台建设信息化追溯系统,实现销售与追溯双重功能,创建可追溯电商品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支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批发零售等企业将追溯体系建设与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增强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精准营销等功能;推动追溯体系与批发零售企业电子结算系统、冷链物流配送等体系融合发展。

6.强化追溯信用监管。建立可信数据支撑体系,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企业为主体,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和消费者等多方参与,将供应链中的生产经营企业、检测认证机构、监管机构、消费者等主体纳入可信数据支撑体系,通过相关技术手段整合产品供应链各环节追溯信息,形成不可篡改的可信追溯信息链条。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消费者和用户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形成有效监督的社会氛围。建立追溯信息系统成熟度评价体系,从追溯数据链、检验检测、消费者监督等方面,对企业及产品开展综合评价。

(二)分类任务

1.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全面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尽快搭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将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逐步纳入国家平台管理,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追溯责任,推动上下游主体实施扫码交易,如实采集生产流通追溯信息,确保农产品全链条可追溯。出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制定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明确追溯要求,统一追溯标识,规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规则。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开展追溯管理试点应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探索追溯推进模式。发挥国家平台功能作用,强化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快速追查责任主体、产品流向、监管检测等追溯信息,挖掘大数据资源价值,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

完善肉类蔬菜追溯体系。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加快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追溯体系建设运行;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扩大追溯体系覆盖范围,增加品种和节点数量;升级改造追溯管理平台,向生产和消费两端延伸追溯链条,开发智能监管功能,提高数据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

加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健全完善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以扫码入市或索取追溯凭证为市场准入条件,构建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

2.食品追溯体系。重点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加工食品,推动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追溯体系和管理制度。逐步U大食品种类范围,提高覆盖率和社会影响力。

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食品追溯、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流通行业管理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政府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和协同水平。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应用。

3.药品追溯体系。巩固提升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升级改造中药材流通追溯管理中央平台,促进不同药品追溯系统信息互通共享。逐步增加中药材追溯品种;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涵盖全国主要中药材批发市场所在地区;提高中药材种植养殖、经营、饮片和中成药生产经营主体、医疗机构及药店等节点的覆盖率。

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使用信息化技术采集留存原料来源、生产过程、购销记录等信息,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扩大药品追溯监管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全部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程快速追溯。建立药品追溯管理机制。

4.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在饲料上,推动饲料企业建立执行生产过程管理制度,实现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程可控可追溯;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推进饲料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在种子上,实行种子标签二维码标识制度,推动种子生产经营者建立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等内容的电子生产经营档案;引导种子批发和零售商建立种子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的电子台账;建立全国统一的可追溯管理平台,整合行政审批、经营备案、市场监管等各方信息,实现全程、全面可追溯。在兽药上,进一步加强国家兽药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兽药基础信息数据库;深入开展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建设,全面实施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逐步实现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追溯。在农药、肥料上,建立追溯监管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原料控制、生产管理,流通企业扩大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范围,不断提高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能力,实行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

拓展全国农业生产资料信息追溯监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试点企业与全国农业生产资料信息追溯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加快农资质量追溯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

5.特种设备追溯体系。以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建立全国特种设备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建立特种设备信息化追溯系统,与全国特种设备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逐步实现电梯的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以及车用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充装、报废等关键信息的记录、统计、分析、公示等功能,为社会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

完善特种设备生产标识方法,健全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数据报告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生产流通全过程信息记录制度,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提供制度保障。

6.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全国危险品追溯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为重点,形成国家、省、市、县、园区危险品信息追溯管控体系,探索实施高危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实现危险品全生命周期过程跟踪,信息监控与追溯。逐步增加危险品种类,扩大覆盖范围。

7.稀土产品追溯体系。以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经营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程可追溯。开展稀土企业追溯试点,建立稀土专用发票、稀土产品出口报关、企业经营档案等各项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稀土企业建设信息化追溯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对生产、库存、销售等信息进行管理,实现信息完整归集和可追溯。

8.产品进出口追溯体系。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为重点,探索推进食品等重要产品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等领域的进出口追溯体系建设。整合产品进出口国家(地区)、产地、生产商、品牌、批次、进出口商或商、收货人、进出口记录及销售记录等信息,与海关报关信息、检验检疫信息和产品标签标识相衔接,实现重点产品从生产到进出口销售全过程信息可追溯。落实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商、出口商、境内收货人注册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制度,建立进口食品信息追溯平台和全国统一的重要进出口产品平台,实现进出口产品流向和质量控制措施的可追溯,提升进出口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质量追溯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实现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宏观指导,落实部门分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等方面的协调配合,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各地完善领导机制,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纳入工作考核指标。推动建立追溯行业组织。

(二)完善法规制度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完善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细化明确生产经营者责任和义务。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等要求,将追溯体系建设与构建社会诚信机制、化企业主体责任、问题产品召回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发挥追溯体系的倒逼作用和服务功能。加快推动地方立法,实行依法建设,依法管理。

(三)营造发展环境

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医院、学校等团体消费单位优先选购可追溯产品。培育创新创业新领域,营造追溯体系建设的众创空间。加强追溯技术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动技术研发、系统集成、业务咨询、工程监理、大数据分析等追溯服务产业发展,为追溯体系建设运行、扩大应用提供专业服务。加大对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推动形成“互联网+产品追溯+精准扶贫”的政策组合与市场化运作模式。

(四)创新支持方式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公益性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设,以及完善标准、培育人才等追溯体系建设基础性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采用市场化方式吸引企业加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追溯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围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新追溯模式。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向其他地区复制推广。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

加强追溯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研究与交流。鼓励科研机构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技术及应用工程实验室,鼓励大学设立追溯专业院系及课程。建立完善追溯专业人才培育机制,鼓励成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咨询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对追溯体系建设运行开展前期咨询论证和后期跟踪评估,促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创新发展;建立发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培训机构,培养多层次的追溯人才。

(六)强化宣传教育

第3篇: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县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监察、审计、安监、民政、文广旅游、发改、工商、质监、疾控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营养办)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教育局等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把方案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方案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县财政局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发改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方案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县农工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县工商局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县质监局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强化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县监察局、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方案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资金管理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国家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有条件学校可实行餐卡(券)制,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个人就餐卡或发放餐券。

三、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县学生营养办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法规标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秩序。

五、加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学生营养改善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实施;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第4篇: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范文

文 赵万弟 赵燕

2014年12月14日,从辽宁省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暨培训会议获悉,全省将推广锦州实行的学生小饭桌备案监管工作的经验,确保中小学生饮食安全。

锦州食药监管部门根据《辽宁省学生小饭桌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制定了 《锦州市小饭桌餐饮服务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在市政府主导下,锦州市区多部门联动,推动小饭桌的综合治理。

他们每天对各自责任区内的小饭桌逐户监督整改,采取厨房改造、制度建设、台账建立、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发放上岗证等一系列措施,保证“小饭桌管理八项制度”以及统一备案、统一着装、统一挂牌、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的“五统一”落到实处。各县区学生小饭桌还要逐户填报“锦州市小饭桌餐饮服务备案申请表”,并且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统一的小饭桌监管档案。

同时,锦州市发放了带有统一编号的“小饭桌备案凭证”,给小饭桌办“身份证”。监管部门还通过限制小饭桌就餐人数、限制加工制作时间、限制凉菜等品种制作、限制小苏打外的食品添加剂使用、限制提供外卖服务及循环供餐等办法,规定小饭桌每餐必须留样,规避食品安全风险。

第5篇: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范文

一、健全食品经营进销货台帐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源头追溯体系

1、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继续大力推进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市局《层转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不断完善台帐内容和建帐方式,结合实际,讲求实效,强化分类指导,方便经营者建帐。

2、食品销售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根据经营者自身条件和意愿,宜建书式台账的建书式台账,宜建电子台账的建电子台账,宜建活页台帐的建活页台账。

为帮助解决一部分食品经营者记书式台账存在的困难,可组织食品经营户使用符合国家关于食品进销台账内容要求的进销货活页,实现账票合一。县、区分局可以会同糖酒食品商会或其他食品(商品)行业协会,共同编印由工商部门监制的《省流通领域商品进销货台帐凭证》(台式凭证为发票式三联单,第一联为食品零售经营户进货台帐联,第二联为食品批发户或供货商销货台账联,第三联为食品批发户或供货商财务做账联,三联单使用同一个编号),每份进销货台账活页上都应载明购买方名称、电话和地址、供货商名称、电话和地址,以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生产批次)、数量、单价、金额、进销货日期等记账内容。各单位要在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食品批发户和物流配送单位底数的基础上,指导辖区内食品批发户和物流配送单位统一使用进销货活页台帐。食品零售经营户只需将供货商提交的第一联凭证按时间顺序或者按供货商、商品分类放置和保存,可不再记书式进货台帐。活页台账按规定必须保存两年以上,接受工商部门监督检查。

3、食品零售经营户在进货中索取的进货凭证记载内容不符合上述活页台帐要求的,仍应按原规定记符合的规定的书式进货台账,并将进货凭证粘贴在台帐记录页背面。

4、鼓励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建符合规定的电子台账。电子台账内容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台账内容,不得少记、漏记和缺页。鼓励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利用省诚信能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建电子台账。电子台账必须按规定保存两年以上,接受工商部门监督检查。

二、健全食品经营索证制度,构筑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1、食品销售者购进食品的,必须建立索证制度。初次购入新品种食品的,食品销售者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以下简称“二证”“一照”“一报告”)以及供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由供货商签名或盖章。以后每半年索取一次食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有关证照和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应分类保存,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检查。

2、要充分发挥“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查询系统的作用,积极鼓励食品经营者通过该系统建立食品进货电子索证系统。凡食品经营者已安装和使用“诚信通”系统,并能够查询到所销售食品“二证”“一照”“一报告”电子信息的,视为符合索证要求。

三、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小作坊食品的销售管理

乡镇食品销售者销售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必须标识齐全、规范,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索取小作坊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复印件,手续齐全的方能上柜销售,做到承诺内容、进货台帐和产品标识相一致。

四、加强散装食品的管理,统一规范散装食品的销售行为

食品销售者购进大袋装食品需要分包装成多个小袋食品的,应在销售台账上如实记录。各单位要注意统一规范散装食品和地产小作坊食品标识标贴,标贴上必须包括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分装单位等必要内容,由经营者按标签中设定的项目如实填写清楚后,粘贴在散装食品袋或容器上,便于消费者和执法检查人员辨认和检查。辖区基层工商所要加强对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及时查处“三无”食品。

五、加强对流动商贩和小摊点的监管,全面实行食品安全承诺经营制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市局《转发省局关于加强乡镇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流动商贩、小摊点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按照地方政府确定的责任分工,对乡镇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经销食品的流动商贩、小摊点实行挂牌承诺经营,规范其经营行为。

六、加强协调和监督,着力解决食品无照生产经营问题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要及时抄告有关主管部门治理和查处取缔。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合同有关部门,切实解决食品无照生产经营问题。

第6篇: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范文

以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构建学校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学校食品饮水安全管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努力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落实责任、完善体系、创新机制、提高效能”为工作主线,在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提升素质上下功夫,着力强化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承载能力,杜绝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杜绝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问题引发不稳定因素,力求杜绝食堂管理保障服务所引发的网络舆情、投诉,以安全优质、服务一流、师生满意的食品安全与食堂管理,解决好师生“吃”的民生。

三、主要工作

(一)扎实抓好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食品安全承载实力

1.督促学校将食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学校发展建设总体规划,紧紧把握省人民政府将学校食堂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的历史机遇,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建设和“示范性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活动。

2.严格按照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列为重点内容优先建设,结合市关工委援建薄弱学校食堂改扩建举措的有利契机,对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状况开展全面调查,抓紧完善规划实施标准建设,足额落实建设资金,严格配齐设施设备,尽快使其全部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二)严格规范证照管理,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督促所有达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的学校食堂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坚决杜绝无证经营。

2.严格学校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坚决杜绝从业人员先上岗后办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3.依法执行劳动用工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杜绝劳资纠纷和可能导致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狠抓教育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

1.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将食品安全列入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大力推广普及学生食品安全知识;二是紧扣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主题,切实搞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教育宣传“进学校”活动,注重活动实效,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市、县(市、区)要制定相关人员在岗培训计划,分层举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班,提高学校管理干部、监管人员法律责任意识及综合监管能力,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安全操作与服务水平。

3.持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主题实践活动和感恩教育活动,办“节约型”食堂、成“光盘族”典范,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传统。

(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1.从细节上狠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依法亮证经营、索证索票、验收登记、试尝留样、信息公示、准入退出、安保防卫、环境卫生、洗消杀菌、库房管理、个人卫生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全面提升抗食品安全风险能力。

2.严把食品采购、索证、运输、验收、登记、存储、加工、试尝、留样、销售等各个环节安全关,实施全过程监管,坚持学校餐饮大宗物资招标定点采购制度,确保食品留样和台账规范(食品原料采购、添加剂使用、食品试尝留样、餐厨具消毒等)。

3.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台账记载、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等监管制度。

(五)持续抓好学校食品饮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治理和解决杜绝学校食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地沟油、病死(害)畜禽、不合格调味品、私屠滥宰畜禽、注水肉等突出问题。

2.开展重大节假日、季节交替期和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时期及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其中,确保全国“两会”、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

3.切实加强学校饮水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对自备供水及二次供水学校实施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污染、水质检测、消毒防范安全措施落实问题。二是严格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体检,确保健康持证上岗。三是对供应桶装水的企业资质、供货渠道、质检报告等进行清理,签订桶装水供应质量、安全保证协议,确保桶装水质量安全。

(六)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学校食堂服务保障体系

1.强化食堂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坚持“公益性”原则,把稳定饭菜质量和价格作为一项重大任务,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在严格成本核算、实施精细化管理和尽量降低营运成本上狠下功夫,努力消解物价上涨因素,确保饭菜质量不降,份量不少,价格不涨。

2.提升服务理念,实行民主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师生满意、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促进食堂民主管理。学校要建立满意度评价体系与常态评价制度,积极开展采购直供制度,要公示大宗原料及辅料进价、饭菜价格,监督饭菜质量,检查饭菜份量,评价服务态度,听取学生意见,反馈学校食堂,及时有效整改,努力办师生满意食堂。

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学生膳食委员会、食堂值班岗等校内组织及由学生家长、有关专业人员和社会人士参与的校外监督组织,共同监督学校食品安全和服务保障水平。

3.构建沟通平台,畅通诉求渠道。一是畅通电子邮箱、投诉电话、校长信箱、食堂接待日、意见收集站等沟通渠道,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向,有效化解问题和矛盾;二是学校要加强与食堂管理者或承包经营者沟通信息,及时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商讨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保证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安排专人监测网络舆情信息,及时消除各类虚假报道和不实传言的负面影响,把食品安全隐患和学生及家长的不稳定因素控制在校园内,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1.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指导、监管、检查;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完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分级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监管责任,着力解决本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2.组建市、县学校食品安全与食堂建设管理专家组织,与市学校后勤与产业协会食品保障专委会工作结合,分别设立规划建设指导组、规范管理督导组、民主监督调研组等,借用专家团队实力,加强人员对队伍的教育培训、对学校食堂规划以及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指导和管理。

(二)严格保障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1.严格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实行食品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强令退出机制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的意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学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等责任制度,督促学校从细节上狠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第7篇: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范文

@份工作安排有何亮点?针对近来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工作安排有何直接回应?

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

“五毛食品”包围校园、如何严防网络外卖“黑作坊”、如何筑牢婴幼儿奶粉质量保障网……针对不断出现的这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舌尖上的违法”,工作安排一一作出规定。

工作安排首个重点工作就聚焦食品安全法治建设,提出要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制度修订,落实处罚到人。工作安排强调,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应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

专家表示,工作安排通过严格抽检、处罚到人、公开信息等方式,将违法违规企业予以曝光,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具体而言,针对可能生产、经营劣质食品的重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年内将全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针对网络订餐,政府相关部门将大力倡导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政府将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指出,工作安排从食品安全法治、标准、监管、处罚、问责等多个环节入手,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体现了“严字当头”的要求。

对食安谣言综合施策

今年2月,几段展现“塑料紫菜”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视频中有人称几个福建晋江企业产的紫菜是“塑料做的”,并表示紫菜嚼不烂,劝诫网友“别吃了”,引发一轮“塑料紫菜”风波。而这条谣言可能对福建晋江等地的紫菜产业造成近亿元损失。

粉碎这些舌尖谣言,需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工作安排从法治建设、完善标准、过程监管、防控风险、推动共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多个方面,全面部署了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将食品安全治理当成系统工程,并要求各地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公共安全问题来抓。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罗云波指出,工作安排的一个亮点在于政府各部门既有分工,也有合作。例如,在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力度方面,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方面,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牵头,监察部是配合单位。“这需要政府更高效的联动机制、明晰的责任分工和高超的管理艺术。”罗云波说。

对食品产业真正放心

数据显示,当前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已跃居世界第一,并占世界食品工业总产值的1/5,但属于一次加工或初级加工的加工业比重占57%,属于精深加工的食品制造业仅占总产值的34%,同时70%的小企业普遍存在生产技术落后、能耗高、排污量大等问题。整体规模大、发展水平低是我国食品产业的现状。

工作安排明确,将出台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促进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第8篇: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范文

一、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职责,打造集中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是构建食品安全基层防线的根本前提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主要由三部分构成:监管机构、监管依据和监管模式。三方面相互关联、互为依存。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人将食品安全问题归责到当前我们“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上来。诚然“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的确存在许多问题,诸如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等,然而监管模式的调整必须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循序渐进地开展,绝不能一蹴而就。

(一)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调整是一个依据形势不断演变的行政过程。美国最初食品安全监管采取便是独立监管模式,单由农业部监管食品安全,然而实践中证明这种监管模式并不适合当时美国国情,1930年代以后通过立法逐步实现了单一部门监管向多部门监管的过渡。20世纪中期,多部门监管模式成为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食品监管的主要模式,其中有代表性的除了美国之外还有西班牙、日本、法国、印度等国。这种监管模式运行中逐步暴露了职能交叉、责任不清、效率低下、权威不够等弊端,近年来各国为适应新的食品安全形势纷纷再一次调整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建立一种全新的统一监管模式,其中有代表性的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进行整合,建立独立统一的监管机构,另一方面在不改变多部门联合监管的体制模式下,建立权威机构以加强对各监管机构的协调。

(二)明确主体职责建立新型协同机制是构建统一监管模式的必由之路。分析其他国家监管模式的演变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没有一劳永逸的体制调整,更没有毫无弊病的监管体制。任何一种监管体制都是应需而生,体制调整永远都是一个动态的行政过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起步较晚,但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过去我们曾经出现过至少有17个部门参与食品安全管制,除卫生、农业、质检等部门以外,铁道、交通、水产等部门也都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管制机构过多导致职能重叠,使我国食品安全管制长期处于浪费资源、低水平无序竞争状态。200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这种混乱的情况有所好转,但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本次食品安全机构调整正基于此认识,合理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结合我国国情,科学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构建新型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解读《意见》和国家食药总局的“三定”规定,其中有两个重要关键词:“整合”、“界限”,这两个关键词充分体现了本次食品监管体制突出特点:着眼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立足改革实际,科学界定食品安全主体职责和责任,不断减少监管环节,科学构建相对集中统一、主辅分明的新型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三)食品安全监管制约监督机制的构建是深入推进统一监管模式的必然考量。食品安全监管从本质上讲属于一种执法领域的行政权力,行政权力不同于其他权力一个突出特点: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靠特定的强制手段而得以实现。这种强制如果缺少必要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必然会侵害到公共利益,甚至危及人民权利。另一方面,在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主体还没有完全确立,社会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食品行业自律意识还十分欠缺。在此前提下,我们需要更多的依靠食品安全执法以确保食品安全。实践证明“九龙治水”容易导致监管缺失和扯皮,然而非科学的盲目扩权和执法权力的一家独大只会造就执法权力的“富二代”,同样无法保证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根本目的在于建立权责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构建统一的监管模式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必然趋势,同样是我们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根本落脚点,在不完全打破现有监管格局的前提下,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构建相对集中的监管主体便是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模式的突出体现。在此基础上,整合监管队伍和技术,推动食品安全权威机构的构建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制约机制重要依托。而本次体制调整也涉及到了这一点:食品安全权威检验机构和食品安全统一领导协调机构。这两大主体的构建即是食品安全机制调整的重要内容,也是食品安全统一监管模式的重要保障。

二、切实摸清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底数,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无间隙”过渡是构建食品安全基层防线的重要基石

“分段监管”最引人诟弊的是权责不清,“政出多门”却“问责无门”。本次食品安全体制调整正是立足这一突出问题,力求通过监管职能和机构的整合,打造相对集中统一、主辅分明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在对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个普遍存在的怪相:几乎所有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分摊面积都很“大”,对应如此“大”的监管分摊面积,监管人员、技术和设备都保障不足。食品安全监管单位人人 “哭奶”、个个 “喊穷”,基本上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一怪相究其原因,恰恰反映出“分段监管”模式下各部门盲目扩张和恶性膨胀产生的“肥胖饥饿症”。这种病症越往基层越显著。

总理在3月17日答记者问时提出“约法三章”,“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是其一项重要内容。基于此,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必须要在有效构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中,既要科学解决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假饥饿”问题,又要确保不突破“约法三章”的红线。要求我们调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必须要依托现有的监管机构,科学划分各部门监管职责,合理界定各部门监管界限,在整合现有监管资源的基础上,打造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拳头部队。

(一)摸清底数是构建基层食品安全防线的起点。摸清底数要求我们既要摸清食品安全的底数,又要摸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底数。要充分了解食品行业涉及安全的各个环节,掌握当前食品安全的风险及隐患;在此基础上,全面掌握各职能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的数量和技术水平,深入分析各监管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汇总并整理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和划转意见。

(二)科学界定职责,有效推进执法队伍划转是构建基层食品安全防线的关键。在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普遍存在着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由于机构限额和各县区实际,监管机构和职责存在着上下不完全对应的问题。二是由于受制于所在县区的经济实力和重视程度的差异,各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装备技术水平强弱不均。因此,在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调整过程中,必须在充分摸底调研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找出一条适合自身特点和规律的划转方式。也正是基于此认识,《意见》明确指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地方政府的工作,不干预地方政府的改革措施。

(三)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间隙”过渡是构建基层食品安全防线的重要保障。体制调整必然要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必然要触动部门利益,然而不论职责如何划分,各职能部门都要始终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能因为机制调整而出现食品安全监管“空白期”,更不能因为监管职责的整合和划转出现新的食品安全“无人区”。任何一个监管部门都要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共同牢筑“改革过渡期”食品安全防线。

三、明确并不断强化乡村两级食品安全职责,积极构建上下一体食品安全多级联动机制是构建食品安全基层防线的核心基础

第9篇: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范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职业道德建设三项联动,促进卫生系统内涵建设

医疗服务质量和卫生行业作风是卫生系统内涵建设的主要内容。今年上半年,卫生局强化措施,从五方面入手,全面启动和深入实施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和党风廉政卫生行风三项建设,促进卫生系统医疗质量和行业作风的全面好转:一是召开卫生系统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暨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动员大会,对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职业道德三项建设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不同的工作机构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做好工作;三是制订并下发了《山阴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细则》等文件,对不同的活动明确不同的工作重点,使三项建设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互补性;四是设立专用的举报电话,并派出督查组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五是在医疗卫生行业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

目前卫生系统各单位已按照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一些单位三项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商业贿赂现象被有效遏制,群众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工程

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市政府下发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意见,我局根据市、县要求对新农村卫生所建设进行了周密细致的规划。首先对我县2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20个新农村建设治理村进行了实地调查,摸清了底数,并在调查中适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通过调查研究我县的2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20个新农村建设治理村的卫生所无一达标。为此,我们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农村卫生所达标要求,提出了2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20个新农村建设治理村卫生所规划标准,现已上报市卫生局和县委县政府。

(三)以医院管理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医政管理工作

上半年,在狠抓诊疗技术规范、临床质控、药品质量、招生体检等日常性医政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急诊急救工作。组织医疗单位对急诊急救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学习,加大硬件设备的投入,加强急诊设施建设,县级医疗单位的应急抢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村卫生室的整治工作。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县部分村卫生室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诊所面积、内部布局、医疗设施配置、诊疗规范、执业合法性等,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这次共检查村卫生室152家,下发整改意见书98份。通过整治,使全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四)加强以结核病、艾滋病、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疾病防治工作

继续实施全球结核病控制策略,全面落实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上半年已完成省下达的结核涂阳病人38例。按照艾滋病项目工作要求,重点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在公共场所、服务行业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在县疾控中心成立了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对公共场所开展行为干预,实施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工作,接受自愿咨询检测32人次。开展门诊性病病人HIV监测工作。

强化肠道传染病防治,在县、中两院开设了肠道门诊,以主动监测肠道传染病病人。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全县198家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了验收和确认,对经培训合格的249名预防接种人员发放了《预防接种资格证书》和《预防接种上岗证》,全面有效落实以免疫接种为主导措施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五)以学校食堂卫生整治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整个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卫生是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主要环节。今年上半年,卫生局把学校食堂卫生监督作为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工作的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历时2个月,对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根据每个学校食堂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指导意见,对于一些问题比较严重的学校,给予相应的现场技术指导,甚至直接参与食堂改造设计。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卫生监督所还举办了三期由学校领导和食堂从业人员参加的卫生知识培训班,就学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目前,各学校正按照卫生部门的指导意见加快食堂硬件设施的建设改造。

上半年,我们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我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一是首次在我县食品行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熟肉制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县餐饮业及熟肉制品市场;三是为防止“春节”、“五一”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分别对有关商场、超市、批发部、副食品店、餐饮单位进行节前专项执法检查,防止各种劣质不安全食品上市。通过上述措施,我县目前食品安全形势良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六)加强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4月底我县发现疑似人禽流感疫情,为严防人禽流感,5月1日上午,卫生局迅速行动,召开了有关人员会议。安排部署了防控工作。并做了具体安排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执行“人间禽流感应急预案”。二是加强主动监测,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三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印发宣传画1000份及时下发,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四是加强农村地区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强农村地区疫情监测和报告,预防医源性感染。五是加强协作,与畜牧局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及时沟通信息,资源共享。六是做好人禽流感病人的救治准备。坚持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和分散接诊、集中收治的原则,不得造成病人的流失。未设立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的医疗单位,不得接诊发热病人。七是加强疫情值班,卫生局及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信息通畅,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实行人禽流感疫情防治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八是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职责,严防病死畜禽肉流入我市,特别是防止流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经过努力工作于5月20日解除了疑似人禽流感疫情。

上半年,我们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我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一是首次在我县食品行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熟肉制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市餐饮业及熟肉制品市场;三是为防止“春节”、“五一”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分别对有关商场、超市、批发部、副食品店、餐饮单位进行节前专项执法检查,防止各种劣质不安全食品上市。通过上述措施,我县目前食品安全形势良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七)以农村巡回医疗为契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一是以农村巡回医疗为契机,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就医环境,上半年我们按照年初制定的农村巡回医疗实施方案,组织县、中两院两辆巡回医疗车进行了巡回医疗活动,截止目前已下乡16次,参加巡回医疗的医务人员达230多人次,免费诊治病人1700多人次,让利5000多元,有效的缓减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二是充分利用国家农村地区癜痫项目,为我县广大农村地区癜痫患者提供免费治疗,我们第一次共筛查了107名患者,其中有79名患者入组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期间又新加了11名新的癜痫患者,现在共有89名患者按照项目规定正在接受治疗。在初筛患者入组后,我们按照省癫痫防治管理项目组下发的初筛患者录入软件,将89名初筛患者已录入癫痫患者管理系统。在**年6月将前7次的随访表收集到县农村地区癜痫项目办公室,并组织5名专人对所有随访表进行了审查,对不合格的随访表通知随访医生进行了更正。

二、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