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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监管责任,切实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保护汉江沿线生态环境,按照《襄阳市2019年度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专项战役实施方案》及市卫健委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在第一季度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医疗废物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专门会议,会议要求各科室、各责任监督员务必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监督执法工作,迅速行动起来,抓实抓牢日常监督,做好做细专项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日常监督
1、抓住关键,突出排点
在日常监督执法过程中,全面查找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等关键问题环节,重点排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登记是否完整,是否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院内运送过程丢弃现象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是否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等。一季度,共计完成日常监督约110 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近100 份。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落实了院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等相关工作措施,在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转运移交时,能够较好地落实医疗废物移交签字的制度。
2、严格标准,避免源头流失
我局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必须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将医疗废物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同时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医疗废物规章制度作为必备项纳入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校验标准,并现场审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一季度,我局共计受理医疗机构校验近90家,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均签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制定有医疗废物规章制度。校验工作从源头上避免了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有效地防止了医疗废物因管理或处置不当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医疗废物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发现一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整改一起,对于达到立案标准的,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截止4月30日,共计发现问题11起,责令整改5起,立案处罚6起。通过严格执法,加大了法律威慑力,加深了当事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了在处罚中进行警示教育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时限超过规定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但目前我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仅能对产生医疗废物量较大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超过2天收集、运送一次,部分小型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频次甚至达到每周或每月一次,造成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的暂存时间超过2天,存在安全隐患。
(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医疗机构法律意识淡薄,医废管理制度不健全。少数民营及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不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尚未建立健全相关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负责人对处置流程不熟悉,未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二是少数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医疗废物管理设施、设备简陋、不全的问题,未配备专用的医疗废物存贮容器、转运工具,卫生及防盗设施不完善,暂存地未远离医疗或生活区;三是少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设备不全、管理不规范。医疗废物内部交接记录不完善。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及其他杂物混合存放,部分小型医疗机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能及时交由暂存间存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
教育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流程。
(二)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
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将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等负责人及具体从业人员作为重点,使其掌握相关政策要求,自觉抓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方式,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切实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并将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工作挂钩。对医疗废物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示一起,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关键词】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已近七年,医疗废物的处置日趋规范,为进一步了解卢湾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探究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过程中所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便提出意见和建议,更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笔者从医疗机构、处置人员、历年案件三个方面入手对卢湾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卢湾区公立、民办、个体医疗机构70家;卢湾区社区卫生服务站15家;卢湾区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人员28名;2003~2008年卢湾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相关行政处罚案件23例。
1.2 调查方法 医疗机构以普查的形式,对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使用《上海市医疗废物管理监督量化评估表》,由卫生监督人员实施现场调查评估;不设床位医疗机构使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调查表》,由卫生监督人员实施现场调查;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卢湾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调查表》,由卫生监督人员实施现场调查,调查结果录入Excel 2003进行统计。
医疗废物处置人员以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使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人员情况调查表》由卫生监督人员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录入Excel 2003进行统计。
医疗废物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以回顾的方式进行分析。
1.3 调查内容 医疗机构调查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管理建章立制、分类收集管理、运送交接、暂存处置登记等方面。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调查内容包括:个人防护情况、以往职业损伤情况等方面。
相关案件调查包括案由构成、变化趋势等。
2 结果
2.1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2.1.1 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见表1。表1卢湾区设床位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环节扣分构成情况 采用《上海市医疗废物管理监督量化评估表》对辖区内14家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量化监督。其中,三级医疗机构2家、二级医疗机构5家、一级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疗机构3家。被评估单位总体平均得分为85.2分。按类别分,三级医疗机构平均得分为89.8分,二级医疗机构平均得分为85.6分,一级医疗机构平均得分为87.9分,民营医疗机构的得分为77.8分。
量化监督的14家医疗机构合计扣分211分。其中,医疗废物管理建章立制和实施扣分69.5分,占总扣分的32.9%;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扣分91分,占总扣分的43.1%;医疗废物转运和交接扣分20.5分,占总扣分的9.7%;医疗废物暂存处置和登记扣分30分,占总扣分的14.2%。
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环节扣分较其他环节高,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该环节扣分比例分别为58.1%、44.2%、56.6%;在“医疗废物转运和交接”环节扣分较其他环节低。
民营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建章立制和实施”环节扣分较其他环节高,占51.9%,其次扣分比例较高的环节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占27.1%,扣分比例最低环节为“暂存处置和登记”,占6.0%。
2.1.2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见表2。表2卢湾区不设床位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对56家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采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调查表》进行现场调查。各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按规定进行包装方面基本均能符合要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面合格率最低,为87.5%,调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由于工作中的疏忽,存在不同类别医疗废物混放的现象;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方面的合格率也偏低,为89.3%,主要表现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健全。
2.1.3 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见表3。表3卢湾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采用《卢湾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调查表》对1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现场调查。15家被调查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月门诊量500人次的服务站为4家,500~1000人次的为6家,1000~1500人次的为3家,1500~2000人次的为2家。医疗废物月产生量在5~30kg不等。
15家被调查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人员培训、交接登记、规范包装均符合要求;在分类收集和人员防护方面均有1家站点存在不足;15家服务站医疗废物均由其上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转运到中心后集中处置,转运周期为1~2天,但转运工具均较简陋,以三轮车或自行车携带为主,部分单位转运工具难以达到密闭要求。
2.2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情况 见表4。表4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调查情况
在公立、民办、个体医疗机构中以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医疗废物处置人员28名进行问卷调查。有26名被调查人员表示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能坚持佩戴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的清洗方面:在医疗机构自行进行清洗占被调查者的39.3%,带回家清洗的占17.8%,由医疗机构统一清洗的占28.6%,使用一次性防护用品占14.3%;96.4%的人员参加过相关培训;在被调查者中,有岗前体检、在岗体检的人数比例分别为75%和89.3%;进行过相关疫苗接种的占35.7%;有21.4%的被调查者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曾有过职业伤害。
2.3 医疗废物相关案件处罚情况 见表5。表5 2006—2008年医疗废物相关案由分布情况 自2003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卢湾区涉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处罚案例共23件,涉及案由8项,案由累计使用31次(23件案件中有6件为多案由处罚)。2003—2005年无相关处罚案例,2006—2008年分别为11件、7和5件。从案由角度来看,“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历年均有发生;“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案”发生最多,为11次;“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案”和“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案”为2008年新增处罚案由;关于人员培训、制度建立、登记等方面的处罚仅仅出现于2006年。具体案由分布详见表5。
3 讨论
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卢湾区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总体情况尚可。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较为规范,民营、个体等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规范管理方面略差于公立医疗机构。调查中发现,在设有床位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中(相对而言规模均较小)医疗废物相关制度建立不全的问题也较为突出。无论是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还是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或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是问题比较集中的环节。分类收集是规范管理的第一步,医疗人员和病人都要认识到,才能保证医疗废物不混入生活垃圾。其次,由于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处理方法不尽相同,如果将不同医疗废物混合存放后,再分别拣取,就会造成二次污染,也容易造成人员伤害事件发生[1]。
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目前,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废物均由其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转运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废物暂存处存放,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运模式类似于分类收集点到暂存处的转运,但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离服务中心的医疗废物暂存处相距较远,需要使用交通工具,经过院外的社会公共区域来实现转运收集,因而不同于一般的院内转运。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各服务站的转运工具各不相同,转运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最基层的医疗保健机构,与辖区居民有着最广泛、最直接的接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不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更是维护辖区居民健康安全所必须的[2]。
在被调查的28名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人员中,有28.6%的工作人员的防护衣物由医院统一清洗,而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防护用品由工作人员自行在医疗机构或带回家进行清洗。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医疗废物,污染严重,自行清洗消毒不当易引起衣物和环境的污染。在被调查人员中相关疫苗接种比例较低,仅为35.7%,而有21.4%的被调查者表示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曾受职业伤害。故而岗前、在岗的体检以及疫苗接种应进一步加强,同时对损伤后的规范处置流程应进一步予以明确,尤其是对于小型医疗机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颁布于2003年,颁布之初的几年中以宣贯为主,同时由于当时的执法重心为食品监督,因而最初的几年未曾进行行政处罚。在随后的几年中随着执法重心的转移、执法力度的加强,2006—2008年共进行医疗废物相关行政处罚23件,涉及案由8项。8项案由累计使用31次,其中“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在2006—2008年均有发生,可见医疗机构在分类收集和包装方面始终存在有薄弱;对于人员培训、制度建立、登记和记录保存方面的处罚仅出现在2006年,一些比较简单而容易改正的问题在近几年中已经较少出现;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方面的处罚占总体处罚数的三成,数量最多,主要集中在2006—2007年,通过处罚促使医疗机构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进行改建,逐步达到规范要求,该案由在2008年未有发生;“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案”也主要发生在2006—2007年,2008年未有发生;“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案”和“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案”在2008年前均未涉及,随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不断贯彻深入,对各医疗机构的要求不断提高,及时收集、工具消毒等方面的监管加强,其中存在的问题被逐步暴露。案由的变化可以看出违法情况的变化趋势。
4 对策与建议
紧抓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环节,在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和外部监管。从对医疗机构的现场调查和对历年案件的回顾分析中可以看出无论是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还是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或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始终是存在问题较为集中的环节。其中不少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和意识不强所引起的。在明确薄弱环节所在的基础上,院方应有重点地开展培训和普法,提升工作人员分类收集的意识,明确工作步骤、落实责任追究,同时,加强内部监管。卫生监督部门应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执法,加强监管,促使医疗机构落实分类收集工作。
建议由经环保部门认可的集中处置单位直接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转运。目前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模和医疗废物产生情况类似于小型诊所。当前采用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将站内的医疗废物转运到中心暂存处的转运方式存在一定隐患。从站到中心的转运虽然是内部转运,但其转运的路线较远,且需经过社会公共区域,因而转运要求更高,但目前各个医疗机构的转运条件不十分成熟,建议由经环保部门认可的集中处置单位直接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医疗废物收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其下设服务站的医疗废物处置日常管理,这样可以免除从站到中心的转运,减少中间环节,杜绝隐患。
建议医疗机构能够对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进行统一清洗消毒。对医疗废物处置相关人员开展岗前、在岗体检,并进行疫苗接种,制定规范、明确体检项目和疫苗接种种类,同时对职业损伤后的处理和应急处置作出进一步规范并加强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经过七年宣贯落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意识已日益加强,在制度建立、人员培训、交接登记、暂存设施、集中处置等方面已日趋规范,这些方面的案由运用已日益减少,但在分类收集、消毒清洁等方面仍需加强动态监管,此外,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加深,要求的细化,根据医疗机构现况变化,进行新案由的探索。卫生监督部门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监督措施与处罚措施并用,做到奖惩分明,促进和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3]。
参考文献
1 周宏东,周志俊.上海市某区医疗废物管理状况的调查. 中国消毒学杂志,2008,25(6):638-640.
关键词: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
传染病是由病原微生物,包括病毒、细菌、立克次体、寄生虫等感染机体后后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疾病。该类疾病具有传染性、流行性,且暴发流行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不可预知性,严重威胁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严重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人类一直未停止与传染病的斗争。20世纪以来,抗生素、化学疗法、计划性疫苗等实施,传染病的防控取得了巨大成效,部分传染病如麻风病、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等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发病率和死亡率均明显下降。但随着环境污染、全球一体化的发展、人们之间交往更加频繁等因素的影响,仍会导致疾病的传播及新的传染病出现。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每年基本会出现1种或几种新型传染病,目前已确认40多种。由于传染病致死患者占各种疾病致死患者的25%,其仍为导致人类死亡的重要原因。传染病的防控是全社会的责任,需多部门合作,全民共同参与,医疗机构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传染病的监测、治疗、感染控制、预防等工作,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探讨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中的作用。
1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中的作用
近年来,性病、结核病等过去已控制的传染病的又开始传播,SARS、埃博拉、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的出现,某些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高发,增加了人类对传染病的防控难度。国内医疗机构不断通过各种措施规范传染病管理,提升医院和医生的传染病应变能力。①构建完备的医院感染管理体系。为进一步规范传染病管理工作,解满霞等[1]认为应成立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包括行政管理、医疗、护理、检验、药剂科、感控等部门负责人)、感染管理科和临床科室组成三级管理网络,设立专门办公室统筹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随时收集意见和建议,定期总结防控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科室成立质控小组,负责检查、督导各项制度落实情况。②健全制度。许多国内学者认为应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完善医院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操作规范、流程,且应简便、操作性强,包括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管理、职业暴露处理、环境清洁消毒等,并真正落到实处,以制约和规范医务人员的相关行为。③严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科在医院传染病管理中承担管理、监督等职能,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监测网络的成立、调配防控物资、动员医院全体人员参与传染病防治,使传染病能得到及时、规范治疗,尽快消灭传染源,阻断其传播,达到在医疗机构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根本目的。有调查显示[2-3],部分综合医院医院感染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且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不仅在正常状态下发挥其相关职能,还应发挥在突发事件中具有疫情第一知情权、制定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指导监督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制定操作规程、感染信息的职能,并与其他科室密切合作,建立协同机制。在综合性医院建立传染病管理体系与防控联动机制可降低传染病在医院的传播。首诊医师在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将患者就地隔离,上报医务科、感染控制科等相关科室,并邀请发热门诊医师会诊。感染控制科边流调边防控。确诊后传染病病例后,由医务科评估后给予隔离治疗或协调转院。感染控制科对患者滞留区域进行消毒防控。医务科将患者及密切接触者信息上报院部领,为医院制定早期防控医院传染病流行措施提供依据,信息科负责网络直报等。③提高认识。毛青等[4]认为各级医院是发现、隔离、治疗患者和切断传播途径的最前沿的医疗机构,处于传染病防治的第一线,是传染病防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各级医院对防控传染病的认识不同,导致相关设置也存在差异。吕小芳等[5]对60家三级综合医院、137家二级综合医院、4家传染性性疾病专科医院的调查显示,其感染科设置率分别为65.00%、49.64%、100.00%,感染科具备负压房间的比例分别为21.67%、3.64%、75.00%,独立发热门诊的比例分别为95.00%、80.29%、100.00%,感染科具有高级职称和学历的人员也也存在差异,以三级医院最高,二级医院最低。感染性疾病科室作为筛查和防控传染病的重要科室,还应进一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和医疗质量控制。马丽平等[3]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公共卫生职能现状进行调查,相关医疗机构在应承担的传染病报告和诊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健康教育、免疫预防等方面与落实情况差异明显,其存在经费补偿严重不足、医疗机构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积极性不高、管理机制缺乏、信息化发展滞后、从事相关工作人员整体水平偏低等现象。需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医疗机构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④优化实践。毛青等[4]认为医疗机构应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和医院传染病管理,以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风险,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同时,更好地履行医院在传染病防控中的责任和义务。
2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的角色
医疗机构是传染病防控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殊功能决定了其在传染病防控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角色较多。
2.1医疗机构是防控传染病的前哨
患者在出现症状后多会选择综合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就诊,在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后由就诊医疗机构转诊至传染病医院或医疗机构传染科进行治疗,患者一般不会到疾病控制机构寻求医疗帮助。因此,医疗机构是首先接触和发现传染病患者的第一现场,也是最前沿阵地。
2.2医疗机构是防控传染病的主力军
医疗机构承担着对传染病患者和病原体携带者、疑似患者的诊断、医疗救治、隔离、现场控制、传染病上报和协助流行病学调查的任务,是防控传染病的中坚力量。医疗机构通过建立应急预案、配置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化操作流程、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隔离病房的管理等综合性防控措施的落实,加强管理力度,最大程度减少或避免传染病疫情在医疗机构内的发生和传播。同时,也需通过科学、有效的救治和隔离措施,及时准确完成疫情上报,科学、精准施策,以控制传染病疫情发展。
2.3医疗机构是传染病信息的主要来源
传染性疾病的报告是防控传染病的有效和必要手段。而作为发现传染病患者第一现场的医疗机构则是传染病信息的重要来源[1],承担着将相关传染病信息上报给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责。据统计,超过90%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来源于医疗机构。其上报的信息是制定疾病控制策略的重要依据,因此,其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完整性、报告的及时性对传染病防控的成败意义重大。
2.4医疗机构是急性传染病扩散的关键场所
医疗机构是传染病患者和病原体携带者首诊的机构,是传染源相对集中的地方,也是最易造成病原体传播的场所。医护人员是传染病防控的主要力量,但其长期在医疗机构中工作,为各种人群提供医疗服务,易发生职业暴露。而门诊或住院患者,多抵抗力相对较差,受病原体侵袭后容易发生感染。尤其是新生儿、老年人、长时间住院、接受特殊药物治疗、手术或其他有创操作的患者、各种慢性病患者,均是传染病的高危易感人群。另外,抗菌药物的滥用、侵入性操作的增加、免疫抑制剂的使用、放化疗的开展、感染控制措施落实不利、人口密集等因素也为病原体的传播创造了条件,使医院成为传染病扩散的关键场所。
3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功能
3.1传染病监测
监测是防控传染病的基础,其功能包括病例的发现、确诊、登记、疫情报告、数据分析等。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诊断和报告工作,传染病诊断包括临床和实验室诊断,前者是根据症状体征、流行病学史、现病史等作出判断,后者是根据实验室病原学、分子生物学或免疫学检查作出诊断。其中实验室病原体阳性是最重要的诊断依据。目前,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主要包括法定传染病报告(共3类39种)、传染病相关征候群、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医疗机构通过传染病监测提供准确数据,实现对传染源的有效管理和防控[6-8]。
3.2传染病治疗
传染病及时、科学、规范治疗可治愈疾病,促进患者身体恢复,同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灭传染源,阻断传染病传播和扩散,达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目的。治疗包括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对慢性传染病如结核、乙肝、艾滋病等症状较轻、治疗时间较长患者可在门诊进心规范治疗,同时,加强随访、按时复查;对症状较严重者的慢性传染病、某些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等则需住院治疗。
3.3感染控制
医疗机构通过预检分诊、隔离、防护、消毒、合理处置医疗废物,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原体在医院内扩散。①预检分诊:依据《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二级以上的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负责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医院感染疾病科应独立于医院其他科室,设有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在重大传染病发生时,应分别设立疫区发热门诊和普通发热门诊。感染科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在传染病诊治过程中固定人员、仪器、设备,减少患者在门诊的移动,设立清洁和污染通道,有独立的出入口,对有流行病学史、传染病接触史、传染病相关症状者应转至感染科门诊就医。②隔离:合理设置隔离区域,确诊和疑似患者分开安置,尽量将其安置在单独病房,对确诊和疑似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给予佩戴口罩。③防护:对医务工作者的暴露风险进行分级,按照级别实施不同的隔离措施。普通门诊、病房等低风险情况,可选择医用外科口罩、工作帽、工作服(一般防护);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选择医用防护口罩、隔离衣、手套(二级防护);对咽拭子采集、气管切开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增加面罩。④消毒:定时对门诊、强留观室、抢救室、病房的等室内清洁消毒,疑似或确诊患者的护理用品做好规范的清洁、消毒,患者转出后对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等。⑤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处置。
3.4预防
3.4.1筛检筛检是利用快速简便的试验、检查或其他方法将健康人群中可能有病或者缺陷的患者,与健康者进行鉴别,是疾病预防的二级预防。筛检的目的是早期发现患者,以早诊、早治,防止疾病扩散;发现高危人群,以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分为普通筛检和选择筛检。前者是对某一范围内的普通人群进行筛检,筛检出患病可能性较大者;后者是筛检某区域内的高危人群,提高筛检效益。
3.4.2免疫医疗机构提供的免疫服务包括对一般人群特定年龄段实施疫苗接种(如儿童计划免疫)和对某疾病易感的特定人群(如高危行为、职业暴露等)实施免疫接种(如预防破伤风、狂犬疫苗等),以减少或阻断传染病的发病。
3.4.3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是通过多种手段、各种传播媒介传播传染病防治信息、健康知识,并给予行为干预措施,使大众掌握卫生保健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及技能,树立健康观念,提高健康保护意识,识别高危因素,自觉摒弃不利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目的。健康教育旨在帮助人们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而行为的改变需长时间、反复的强化教育。且受教育者应对施教者有一定信任度[9-11]。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有明显的优势。医务人员具有丰富的医学、心理方面的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相对更人性化的医患关系,是最有权威的人员,易获得患者的信任,取得明显的教育效果。同时,就诊者或家属在医院亲身经历或目睹疾病的痛苦,对了解疾病的知识更迫切-,因此,在医疗机构内健康教育更有时效性。医疗机构可实现多样化的健康教育方式,如候诊厅的滚动屏、宣传栏、墙报、发放宣传册、电视等,且成本低廉是人群便捷地获得健康保健知识的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对传染病和危险因素的知识传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