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乡镇医保工作计划范文

乡镇医保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乡镇医保工作计划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乡镇医保工作计划

第1篇:乡镇医保工作计划范文

一、扩面工作。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是我县“八件实事”内容之一,今年上级下达我县医保扩面任务是*人。至10月底止,全县新增参保单位60个,新增参保人数达*人,完成任务数100.01%,提前2个月超额完成扩面任务。为了落实这项“民心工程”,我站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该项工作。

a、我站于年初制定了医保扩面工作计划,成立了由站长为组长的医保扩面工作小组,把任务落实到有关股室和个人,并实行工作实绩与年终考评挂钩,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完成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b、进一步加大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力度。一是在电视、广播播出医疗保险宣传标语和专题宣传;二是建立医保网站(*),利用网络媒体对医保政策广泛宣传;三是在县百富广场设立医保知识咨询点,派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题;四是结合医保稽核,深入各单位进行宣传。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不断提高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保意识,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c、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联系,千方百计为困难人群排忧解难。我站主动与各乡镇财政所联系,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对策,使存在“看病难”问题的全县各乡镇“七所八站”的*名职工全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另外医保站站长和征缴股的同志主动到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联系协调,将归口这些单位管理的11个水库管理所和4个林场共计431名职工纳入医保。还有*站长亲自多次上门,到邵东县农村信用社宣传解释医保政策,做相关负责人工作,终于将该单位的4*名职工纳入医保。既为他们职工解决了“看病难”问题,又扩大了医疗保险覆盖面。

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医疗管理在整个医疗保险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这项工作做得好,医保基金就能有效地用在参保职工就医购药上,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负担。否则直接导致卫生资源的浪费,加重患者的负担,甚至出现基金收不抵支的现象。为此,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不断加大医疗管理力度。

a、不断完善并加强协议管理。我站在去年协议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政策的调整和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及统筹基金的结余情况,对协议内容进行完善,把医保政策的具体落实、基金支付的控制指标、医疗服务的具体要求、服务质量的监控等项内容细化到协议的条款之中,同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来强化协议管理,切实加强协议执行的力度。

b、是加强医疗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依照协议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网络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和患者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做到入院时核对身份、住院中监控费用、出院后审核病历。

c、是严格审核医疗费用的结算单据。对住院、外地就医和特殊疾病门诊等所发生的各种医疗费用,按程序操作严格审核,凡不符合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一律剔除,确保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合理性。

三、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药品目录收录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能够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所以加强备药率管理,对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提高基金利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我站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该项工作。

a、明确责任。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储备中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品种所占比率要满足如下要求:1、西药*以上,2、中成药*以上。违者暂停医保定点资格。

b、坚持月报制。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向医保站报送当月药品采购情况,包括所购药品清单、生产厂家、购入渠道、进销价格。

c、随时抽查,核实。我站由医学类专业人士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药房查询其药品库存情况,实时掌据备药率情况,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改正。

第2篇:乡镇医保工作计划范文

一、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城镇累计净增就业1963人,已完成全年任务的8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00%,其中就业困难对象3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10%,免费职业介绍167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10%,小额担保贷款推荐成功4户,金额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3%,劳务输出总量1759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7%,当年新增451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66%,城乡职业技能培训21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3%。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2、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一是根据“四有六到位”的要求和我区的特点,积极开展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劳务输出工作,规范了各所站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我局于开办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新法律,《城镇居民医保实施细则?ぷ魃性诮?兄校??焉蟛?6户,审查合格15户,限期整改1户,劳动合同鉴证326份,办理社会保险156人。

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七)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二、积极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我局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做好工作。第一,我局把各乡镇失地转城人员列为此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重点人群,以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为平台,在人员密集地区进行经常性、普遍性的宣传;第二,积极与区教育局协调,做好在校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宣传工作,提高参保积极性;第三,我局会同淮滨街道,调查了解因家庭生活困难,有意向参保而无钱缴费的城镇低保户73人,需要参保资金14454元,正向区政府积极争取补助资金,使他们能够顺利参保。截止至9月底,我区已参保登记4175人,完成今年任务的139%,其中社区居民参保登记1127人,在校生参保登记3048人。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我局自2009年元月份,按月对享受生活费人员的生存状况和参加社保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实行了按月社会化发放,1-10月份共发放生活费738人次139942元。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

目前,***再就业园区一期工程已建成四幢厂房,建筑面积约11400平方米;水、电、路、电信等基础设施也陆续建成,完成投资1500万元。目前1#、2#、7#、8#厂房已分别租赁给“蚌埠市利特尔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市江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和“格锐叉车属具有限公司”。这几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已达1500万元,预计2009年销售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和失地农民60余人。此外,新招商入驻的“蚌埠市永平丝印材料器材设备厂”和“易斯贝能生物科技公司”正在办理注册手续,预计两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可达5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和失地农民40余人。

(二)成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2.08万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9万余人)日益增多,他们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缺乏非农业生产的专业技能,就业竞争力较差,迫切需要技能培训;而我区境内的蚌埠市工业园区和商贸物流园区入驻的近百家企业,也迫切需要招收大量的熟练技工,这一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在我区日显突出,鉴于此,为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有效促进其转移就业,我局年初即积极筹建***区技能培训学校,并于今年3月经市局验收批准成立,开设了维修电工、焊工、机械加工、种植养殖、缝纫、玻璃制造、印刷、礼仪等十个专业,面向我区广大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目前已培训学员2118人,其中种(养)植培训178人、餐饮培训150人、计算机操作培训503人、缝纫培训450人,焊工培训50人、粮油食品加工培训5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707人。

(三)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摸底调查工作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推进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我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并积极配合区建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征地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及审批工作。自XX年年7月1日至今,我区已经审批的被征土地有2557.1655亩,其中耕地1267.116亩;涉及小蚌埠、吴小街两乡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3288户11545人,符合参保条件有5266人,其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1283人(以上数据不包括XX年年7月1日之前被征土地的农民)。涉及被征地农民参保资金共计5055.36万元,其中我区应预留土地补偿金的70%为872.0935万元和提高的征地补偿费为1689.4881万元,两项资金共计2561.5815万元,不足部分由区政府兜底。截至目前,应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的有1283人,每年需要支出123.168万元。共2页,当前第1页1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街居平台建设及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尽管各乡镇(街道)根据区政府《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通知》(淮政办[xx]24号)文件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工作站,事务所平台建设现已较规范,工作进展正常有序,但各乡镇领导对事务所和工作站的工作指导和重视程度不够,社区平台建设仍显滞后,尤其乡镇的社区平台仍未达到“四有六到位”的要求,社区工作也未正常开展。二是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

(二)职业技能培训软硬件设施仍显滞后

对于繁重的培训任务(除众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外,全区每年新成长劳动力近XX人)而言,我区职业技能培训软硬件设施日显滞后,急需区政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以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任重道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这样一件造福农民的民心工程,推行起来远非想象之中那么容易,其中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关政策的缺陷及资金的筹措等问题恐将影响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行,并为日后的上访和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1、此次出台的《被征地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针对同为被征地的农民却实行区别对待,XX年7月1日征地前后缴费和待遇均有所不同(7月1号之前的被征地农民参保,与之后的参保农民不同,他们必须按年龄补缴4800、6400、8000、9600元四个标准的费用,才能领取每月80元的基本养老金),我区失地农民的土地大都为XX年年7月1日以前被征用,这部分失地农民对《被征地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意见很大,可能将会形成一些不稳定因素。2、此次实行的“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政策,其发放的养老金难以对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养老提供充实的保障,因而其吸引力不足。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尚未设立,财政资金缺口较大且未到位。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将带来极大的不稳定隐患,也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五、2009年工作计划

1、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尤其是乡镇、社区平台建设力度,主要领导亲自抓,真正做到“四有六到位”,即: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场地做事、有制度理事;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落实到位。在下半年,依托劳动保障各级平台,继续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全年市区级目标顺利完成。

2、加强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我局“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和“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两项保障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3、继续做好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4、督促区政府抓紧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现在正在对涉及征地拆迁的乡镇进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工作,符合条件人员(男60岁女55岁)将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5、继续进行零转移农户摸底调查及登记工作,按照“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灭一户”的原则,实现我区零转移农户动态为零的目标。

第3篇:乡镇医保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合作中有效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合作成果,发挥人保健康的专业优势和管控经验,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深入研究、反复数据分析和测算,形成了以下具体合作实施方案。

一、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政策依据

根据卫生部《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励各地在规范有序,强化监管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新农合经办服务,探索第三方经办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商业保险机构的统一经办平台,积极探索建立补充性医疗保险,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保合作的具体方案

(一)合作原则

坚持“三个不变、一个坚持”的原则(即现行政策体系不变、当年医药费报销政策比例不变、当年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坚持参保人医保待遇不降低),以政府为主导,以服务参保群众为宗旨,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二)保险标的

根据保障有力、收支平衡、逐步增强基金支付能力的原则,合作保险标的依据以前各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出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年度报销比例、报销额度、参保人数变化、市各年度医疗费用平均变化及相关政策调整情况,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保健康分公司共同商定报市政府批准。

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保健康分公司三方就2012年合作事宜反复讨论,最终确认了2个增长率(2012年医保政策直接影响增长率16.97%和医保范围费用增长率为23.66%),并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医疗费用测算支出464元、实际参保人数作为合作标的。具体测算方案如下:

测算公式

201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人均支出=按2012年政策套算的2011年城乡医保人均支出*(1+医保范围费用增长率)

其一:按2012年政策套算的2011年城乡医保人均支出=2011年城乡医保人均支出×2012年政策影响系数。根据实际数据测算,对于2011年实际统筹支出的数据测算该影响系数为1.1697,因此按2012年政策套算的2011年城乡医保人均支出=321×1.1697=375.47元/人;

其二:医保范围费用增长率是以医保范围费用为基数,通过对医保范围费用09-11年实际增长情况,在政策不调整的情况下,测算2012年增长率。根据历年测算2012年合理增长率为23.66%;

因此按政策调整后的2012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人均支出=375.47×(1+23.66%)=464元/人(取整数)。

(三)合作项目资金结算

1、建立社保基金风险防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风险防范资金),每年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资金中提取100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奖励兑现和弥补基金赤字。

2、市财政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防范专户(以下简称风险防范专户),专门核算市政府与人保健康公司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合作方面的业务,管理风险防范资金、支付保费、接受赔付、结算合作奖惩等。

3、首月先由风险防范专户向人保健康公司支付100万元保费,建立双方合作参保关系。人保健康公司根据当月医保基金实际支出数,支付保险赔付款转入风险防范专户。市财政按照全年合作标的十二分之一的数额(含先期支付的100万元),从风险防范专户向人保健康公司支付其余保费。

4、以后每月,先由人保健康公司根据当月医保基金实际支出数,支付保险赔付款转入风险防范专户。市财政按不少于收到保险赔付款的数额,从风险防范专户向人保健康公司支付当月保费,以此类推。年终清算时,付清全年其余保费。

5、实行按月预结,年终清算兑现奖惩。从次月起,根据人保健康收到的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的余额,按四六预结算,即人保健康公司四,风险防范专户六,并与保险赔付款转入风险防范专户之日一并结算到帐。年终按全年风险管控成果进行清算兑现奖惩。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控方法

根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的基本情况,基金支出结构、结算流程、风险管理、保障服务等要求,要求人保公司提供下列服务管理举措。

一是建立专业保险管理服务团队

专门成立社保中心牵头负责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和“技术支持小组”,建立专业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专管员队伍,最大限度地确保服务承诺的落实和服务项目的运转畅通。

1、配置医院驻点管理服务队伍

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历年基金支出的医疗机构分布情况,拟在辖区基金支出占比90%以上的市一、市中、市电力医院、市二(梅城)、市三(寿昌)、市四(寿昌)、骨伤科医院(洋溪)配置7名驻点服务和风险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强医疗现场监督和巡查。

2、建立中心窗口医疗审核、服务队伍

配置3名人员对需手工报销的就诊费用进行审核结算报销,将报销时限从十个工作日缩短为七个工作日,做好制、补卡和证历本的制发及窗口其它日常服务工作。

3、建立医疗巡查队伍

配置3名人员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出预警、制定干预措施(需报社保中心同意),并根据基金支出、预警情况,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就医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抽查、不定期巡查,对转诊就医跟踪管理。当医院对干预措施有异议时,由社保中心协调解决。

4、建立医保结报服务队伍

为了加快异地就医结报效率,配置1名人员定期与各乡镇(街道)农医办做好结报受理衔接工作,加快结报资料流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结报手续告知与政策宣传等。

二是建立专业的风险管控和服务机制

1、联席工作例会制

市社保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保公司以上4个团队人员及相关医院负责人的工作例会,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2、基金风险预警机制

人保公司每月对基金收支及工作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按月向社保中心汇报月度工作总结与下月工作计划。当基金预计赤字300万元以上时,向社保中心提交预警分析报告,并提出可行性实施计划。

3、审核结算核查机制

对医疗机构已结算费用进行审核、病历抽查、就医情况核查,保障医疗费用报销支付的安全和准确。

4、外延管理服务机制

通过人保公司网络资源,对参保人员在市外住院治疗进行后续管理服务。

5、综合服务机制

医疗管理服务团队借助医院驻点、医保服务网点对医保政策进行积极宣传,做好咨询和报销受理工作,建立服务满意度和报销时效考核机制,做好参保人的服务,减轻政府负担。

借助人保健康公司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定期向参保人进行日常保健、健康养生知识宣传,普及疾病预防,减少发病等健康管理服务。

6、网络监督预警机制

通过联合办公平台,对参保人产生的医疗费用生进行实时监督预警,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在社保中心主导下及时检查干预。

7、医疗巡查监督机制

通过医院驻点人员、流动巡查人员对医疗行为进行现场监督核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不合理费用产生。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控预期成效

一是规范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医疗就医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实现总医疗费用、人均费用支出、门诊住院次均费用等增长幅度下降,实现既保障资金管理安全又保证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

二是建立和逐步完善基金风险管控专业队伍、机制和手段,加强医疗现场管理,减少不合理费用支出,提高管控效能,减轻政府负担。

三是借助人保公司网络和人员队伍,逐步建立和完善居民医保医疗保险服务流程,提供更高效的综合保障服务,让政府的民生工程发挥更高效能。

(六)考评办法

根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对合作项目进行考评,根据年度实际工作成效,进行考评并结算。

1、管理服务考评。由于人保公司单方面责任引起的个人或院方投诉,每人次按个人标的金额的10%在年终清算给予扣除。

2、基金风险预警考评。未按时向社保中心提交月度工作总结与下月工作计划及当基金预计赤字300万元以上时,未及时向社保中心提交预警分析报告并提出可行性实施计划,每次按总标的金额的0.01%在年终清算给予扣除。

3、合作绩效考评:以标的为基数,按“分段计算,累计支付”的方法进行。年度清算后出现结余或赤字的,给予人保公司奖励或承担责任的分段标准及具体比例见下表:

承担比例按“递增”方法进行,体现激励机制。

结余或赤字范围人保公司奖励或承担责任比例

结余或赤字范围人保公司奖励或承担责任比例0-300万(含300万)45%300-600万(含600万)50%600-900万(含900万)55%900万以上—保费总额10%60%保费总额10%以上0%4、其他约定:

第4篇:乡镇医保工作计划范文

 (2018年8月27日)

今天,各位领导莅临我局调研,充分体现了对人社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根据工作安排,下面汇报三个方面情况。

 

一、人社信息化建设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简称“金保工程”,是国家十二个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之一;建成统一、安全的人社信息系统事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因人员流动,异地就业、养老、就医非常普遍。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就业社保业务特点,全国一盘棋,统一规划全国的“金保工程”建设,按照全国“一个工程、二大系统、三级中心、四级网络”的原则,建设覆盖全国、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网络共用、信息共享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工程;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险两大信息系统;建立部、省、市三级数据中心,构建一个人社业务专网,涵盖部、省、市、县区四级网络,并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具备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四大功能。将原来各地区、各业务分散的、低层级的信息系统整合,构建全国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人社信息网络系统。

我局信息化管理综合部门是统计信息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研究生2名,信息项目管理师1名,信息工程师3名,经过近几年的信息化建设

我市从2007年开始“金保工程”建设,建立市级数据中心、人社业务专网。先后建成就业、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等业务系统,数据由市级集中统一管理,网络覆盖全市人社系统、乡镇(社区)、医院、药店、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为全面贯彻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建立人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人社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提升政府效能,最终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智慧治理的人社政务服务体系,实施“互联网+”和大数据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大数据应用情况

(一)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

社会保障卡是由人社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社部门联合合作商业银行面向个人发行,具有多种社会保障应用功能和金融应用功能的集成电路(IC)卡,是持卡人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信息载体。

一是目录内应用情况。目前全市已开通人社部102项应用目录中的92项社会保障卡应用,应用目录开通90.2%,其中: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就业等领域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开通100%,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开通50%,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开通25%。养老保险领域实现了参保人员凭卡在待遇申请、资格认证、参保缴费、待遇查询和领取等方面的应用;医疗保险领域实现了参保人员凭卡在医保信息记录、信息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方面应用,全市三级医院已实现“就医一卡通”。二社保卡是目录外应用情况。鼓励县区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种惠农资金,新田、零陵、江华等9个县区已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惠农资金、惠民补贴、低保待遇等资金。

 

(二)以社保数据为载体,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依托“人社信用体系”,建立业务分类处理新模式,对诚实守信主体实行信用承诺、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探索通过社保卡查询核验持卡人信用情况,分级授权网上业务范围,分类设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和贷款周期等。推动公务员录用、荣誉表彰等业务环节同步审查信用情况。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信用管理,依法打击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惩处“黑中介”和协议机构的违规、欺诈、骗保等失信行为,引导社会诚信文化。

 

(三)以业务协同为重点,推进人社服务“一体化”

构筑和完善业务协同平台,促进部门协作。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减少纸质证明材料,按规定支持相关部门及社会机构联网核验参保状态情况。鼓励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部门协同的网上人才绿色通道。配合“精准扶贫”工作,做好贫困人员社保卡发放和信息核对。利用社保卡基础信息,对精准扶贫对象建档制卡。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我市社保卡数据采集将制卡数据与公安户籍数据、城乡居民医保数据进行比对,清理出已参保数据和未参保数据,通过联合教育部门,由县区社保卡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到学校采集照片、核对信息并提交制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牵头深化全市人社系统“放管服”改革,梳理各部门权力清单、服务清单、问题清单,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清理精简证明材料。

(二)制定市本级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具体举措,对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组织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彻底清理各类无谓证明,为企业降费减负。

(三)全面清理对外办理事项,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人社领域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便民化水平。形成平稳有序、运转高效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建成全市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各级审批和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完成“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任务,90%以上的服务事项可以网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第5篇:乡镇医保工作计划范文

扶贫专班在各位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下,在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机构的全力配合下,扎扎实实工作,通过大数据比对调研、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强化巡查督导等举措,稳步推进本年度脱贫攻坚及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结合上半年度工作实际,现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健康扶贫工作情况

(一)持续保持脱贫攻坚工作政治站位思想认识

局领导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专班人员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学习,强化对扶贫政策的掌握能力,做到精准把握, 人人具备健康扶贫政策现场解答能力,为政策制定和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依据。

(二)始终坚持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为保障健康扶贫工作全面落实,扶贫专班牢固树立“五个强化一个坚持”意识贯彻工作始终:1、强化大局意识,深化“牵头”职责。定期与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协调,确保贫困人口数据底数清楚,医保住院报销数据、医疗救助数据等信息更新及时,同时加强与医政、基层、医改等局机关内部科室协作,科室之间实施数据共享,及时掌握各类数据变化,保证各类工作数据统一。2、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深化“专班”职责。依据各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健康扶贫政策,制定健康扶贫政策9个,为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提供指导性依据。二是定期组织县乡村医务人员培训学习,上半年共组织培训学习3次,培训人员156人次。3、强化贯彻落实,深化“县级村一体”。专班时刻把握“既要全面,也要细致”的宗旨,不忘政策落实“既要到位,不能越位”的根本,层层推进,在政策制定、组织开展、巡查督导、医疗救治多方面严格把关,把“精准”两字贯穿工作始终,避免出现帮扶不到位或越位的现象发生。及时发放健康扶贫手册和各类宣传资料。4、强化巡查督导,深化“最后一公里”实效。按季度组织开展巡查督导。5、强化数据统计,深化工作流程。扶贫专班及时将各类数据下发各医疗机构,作为填报依据,逐户核查,对贫困患者住院、救治、医疗费用报销、签约履约等信息进行录入,专班人员每2周统计各医疗填报进度,对填报不及时的单位进行督促,数据填报既实事求事,又详实全面,目前我县系统填报工作全部达到考核要求。6、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巡视整改”成效。结合国家考核、省委、督导组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扎扎实实的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第6篇:乡镇医保工作计划范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便民惠民导向,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力争在完善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维护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快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步伐,让人民群众从深化医改中更多地得益受惠。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100%。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在宁就业的外国人等参加职工医保。建立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在校大学生全部参保。(市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00元。(市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3、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80%以上;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2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形成。(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4、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从制度上缓解并逐步消除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5、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普遍开展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探索建立医保门诊统筹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建立分级医疗体系的引导支持机制。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6、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以统一职工医保待遇为基础,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就医结算、经办服务和信息管理。组织实施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市人社局负责)

7、开展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复合式付费体系。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按病种(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控制下的预付制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有效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调动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选择5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住院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做到机构、病种全覆盖。在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总额付费改革。(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8、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建立与医疗机构、药品及特殊医用材料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职工医保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累计结余分别不超过4个月平均支出水平和当年筹资总额的20%。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建立基金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机制。(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9、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对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的救治病种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加强费用监测,确保符合救治条件的参合人员100%纳入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区县实际补偿额不受当地新农合以及农村医疗救助最高补偿封顶线的限制。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10、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对象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医疗救助全面实行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补偿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在不低于50%的基础上有所提高,适当提高封顶线。加强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市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1、强化医保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化管理,细化协议内容,明确违约责任。鼓励大型零售连锁药店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网点,医保定点政策向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倾斜。完善职工和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机制及考核奖惩机制,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行定点医保责任医师制度。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贯彻执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规范新农合管理与服务。支持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市人社局、卫生局、商务局负责)

12、提高医保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规范和简化办事手续,确保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深入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逐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地区范围,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扩大新农合省内联网医院范围,推行转外就医预约服务,推进参合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13、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理。健全医保社会化经办服务体系,推进管理服务向社区前移。推行参保登记类业务“一站式”服务,开展“综合柜员制”试点。积极探索试点垂直管理。(市人社局、编办、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二)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效

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区县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政策。鼓励公立医院按规定比例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2、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建立紧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制定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方案。为急救药品、品、放射性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药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适当放宽进入市区的限制,确保群众基本用药。(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经信委、商务局、人社局、物价局、公安局负责)

3、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和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计划,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和对生产经营企业的考核监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供货企业配送工作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新的质量标准,加大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基本药物评价性和监督性抽验,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定期药品质量公告;实行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确保所有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均为已赋码品种,提升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追溯能力。(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负责)

4、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强化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结合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特别要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管措施,形成科学用药观念,促进基本药物安全使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市卫生局负责)

5、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配送,开展药品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鼓励通过发展现代物流等多种手段,提高配送效率。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快结构调整,规范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秩序,促进药品生产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商务局、经信委负责)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在全市13个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点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利用监测数据,对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完善。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监测,定期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分析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市卫生局、物价局负责)

7、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助。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补助。各区县要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并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作用。(市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8、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人数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竞聘上岗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市人社局、卫生局,市编办负责)

9、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等为核心内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奖惩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居民健康绩效为核心,实行公正、严格的内部考核和奖惩。(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10、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在全面落实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在绩效工资政策框架和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一步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允许和鼓励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细化和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给予优秀业务骨干荣誉奖励。(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1、扎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在认真核定债务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解债务补助办法,指导协助各区县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市财政局、卫生局、发改委负责)

(三)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根据国家医改“十二五”规划及我市“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要求,编制《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

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要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发挥在健康管理和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的主体作用。力争建成3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符合省定建设标准并提供“六位一体”综合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90%以上。加快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认真完成中央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相关任务。市财政继续对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备给予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3、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转变中医药发展方式,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为群众提供中医药保健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4、实施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积极推进家庭签约医生制度,逐步建立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上门服务、巡回医疗,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

5、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录用临床医师纳入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力争到年年底,全科医生在培规模达到140人以上,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探索建立全科医生特岗制度,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稳定全科医生队伍。(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6、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开展学员招录和培训;扩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双向接轨试点工作范围。(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7、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认真实施乡镇卫生院医生到县医院“务实进修”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全面落实11项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8、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支持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四)努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健全项目实施机制,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强化协调配合,提高组织程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常住人口计,城市人均36元、农村人均32元。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2、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统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开展监测评估。建立定期培训和逐级指导制度,帮助基层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落实项目实施逐级绩效考核制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全面完成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和实施效果。(市卫生局负责)

4、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市对经济薄弱区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五)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举办公立医院的数量、类别、规模、布局,采取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优化公立医院结构。推广应用适宜技术,按相应标准和权限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在县级医院的准入条件;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加强对县级医院建设发展的指导。(市卫生局、发改委、编办、财政局负责)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加强对公立医院投资、运营等行为的监管。完善以理事会、监事会、执行层为主体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规范实施院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研究制定院长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任职资格条件,加强院长职业化培训培养。(市卫生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3、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以实施全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改革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进、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用人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机制。(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4、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以逐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各项财政投入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根据成本、政府投入及社会保障情况,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等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检测价格,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验、检查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市财政局、物价局、卫生局负责)

5、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以公益性为导向,以质量、安全、效率、服务、费用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选择社会关注的主要指标,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指标社会公示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财务制度,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和经济运行监管。加大公立医院日常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6、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在江宁医院认真开展改革试点,逐步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付费方式,合理调整服务价格,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改革,建立“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深化城市三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编办、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7、加强分工协作机制建设。按照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的要求,与城乡对口支援、预约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等有机结合,细化政策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推进分工协作机制建设,确保可持续发展。(市卫生局负责)

8、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落实改善医疗服务24条措施。建设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推进区域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公立医院原则上所有普通门诊号源和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二、三级医院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以平安医院创建为抓手,落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各项措施。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市卫生局负责)

9、控制医药费用。深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同城互认,试行医嘱共享,落实“三合理”规范。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公开医药处方。严格控制药占比。扩大公立医院的集成化供应链药事服务试点,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向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延伸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建立临床用药和检验检查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医疗行为,并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要素准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市卫生局、物价局、商务局负责)

10、构建多元办医格局。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实施细则、配套文件,努力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积极帮助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服务领域公平有序竞争,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六)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紧紧围绕医改目标,坚持以医保、医疗、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保障为重点,制定完善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具体指导意见,构建智能、惠民、便民、高效的医药卫生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市卫生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使用、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慢性病管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加快医院信息化步伐。依托临床路径和电子病历,优化诊疗流程,建立医院诊疗行为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实行精细化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快在县级医院建立信息系统,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远程医疗。(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4、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立涵盖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用数据的统计分析,促进信息技术与医疗机构管理、诊疗服务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推进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就医。(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

市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医改目标任务责任书。各牵头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县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县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亲自抓。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明确责任,扎实加以推进,确保落到实处。

(二)制定改革规划

根据国家、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全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各区县制定本区县“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年三季度前完成。

(三)落实资金投入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年医改任务,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导考核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区县医改进展情况和成效的监测评估,每月汇总实施情况,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度,年终对医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建立督导机制,定期对全市医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7篇:乡镇医保工作计划范文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扶贫解困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四权分离”制度,兑现2013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833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61人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奖励对象目标人群352户扶助及奖励金210.18万元。2014年确认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892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64人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奖励对象目标人群392户,12月份将兑现奖励金及扶助金。

2、民族地区帮扶工程。开展包虫病病情调查人数累计为8500人,完成率130.77%;开展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14人,完成率116.67%。

3、医疗卫生工程。一是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5.75%。二是完成40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该项目已与村级活动室合建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完成率400%。三是免费向123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其中农村114对,完成率103.64%,城镇9对,完成率112.50%。

4、民生实事。一是继续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先后于2012年11月、2013年10月完成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草药、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全部零差价销售,严格控制药品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实施以来让利患者金额达248.5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覆盖率100%。二是启动实施免费婚前体检项目,积极开展婚前体检宣传动员工作,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免费为72对拟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进行婚前体检,完成率102.86%。三是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累计375人,住院分娩率94.75%,补助资金18.75万元;免费为农村孕产妇及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累计759人。四是协助州人民医院到各乡镇开展白内障筛查工作,完成筛查贫困白内障患者778人,其中符合手术指征70人。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新农合参合率99.01%;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三是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目前管理高血压患者5453人,管理糖尿病患者1422人,登记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29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5597人,孕产妇健康管理535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12342人。四是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五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分级医疗诊治制度,积极推进双向转诊。

2、项目建设情况。一是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48万元,新建住院部大楼及附属楼9180.6平方米,该项目已主体完工进入内部装饰阶段。二是县民族医院建设项目,进入一层修建阶段;三是冷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四是德威乡卫生院、岚安乡卫生院、泸桥镇中心卫生院业务和生活用房建设项目已主体完工进入内部装饰阶段,预计2014年12月完工。五是县疾控中心包虫病实验室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入地质勘查及初步设计阶段,今年7月县疾控中心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及食品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

3、人才工作。一是“阳光天使”招聘情况。2014年考核招聘人数6名,考试招聘人员5人,完成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协议1人。实施人才强化培养计划,选派74名专业人员分别参加省、州组织的专科团队、岗位培训、临床进修、岗前培训等人才培训。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4人。二是对口支援情况。今年我县接收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医务人员11人,干部8人,县人民医院选派1名医务人员对口支援冷碛镇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医师在基层累计诊治群众16871人次,开展示范手术44台次,开展新技术项目16项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936人次,我县安排业务骨干医务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30人次。三是柔性流动服务情况。今年全县共组建医疗队73支、派出医务人员累计415人次、义诊患者8659人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7万余份,免费发放药品价值1.4万元,培训基层医务人员593人次。

4、继续实施人口计生“五大工程”。一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巩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成果,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县计划生育定点免费机构开展计划生育科技服务7952人次,实施计划生育各类手术1145例,上门咨询7952人次,门诊咨询7952人次,发放避孕药具2800人次,“三查”7086人次,生殖道感染疾病检查860人次,随访6160人次,无引产、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发生,开展计生服务巡回下乡45次。切实加大药具管理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特色服务窗口建设工作。药具应用率达91.7%,有效率达100%,随访率达99%。二是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巩固生育文化大院、中心户等建设。抓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共发放卫生和人口计生各类宣传资料近3万份。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活动6次,开展计生政策法规、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宣传咨询11000人次。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95%,群众知晓率达95%,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90%。三是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四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启用“计生通”项目,全面完成人口计生计划。全年总人口68414人(10个乡镇),出生人数569人,出生率8.32‰,自然增长率为3.61‰,符合政策生育率95.96%,死亡率4.71‰,综合节育率为87.07%。全面核查清理人口数据,统计数据准确率和全员人口信息主要项目准确率均达到90%。五是构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的指导,落实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特色亮点做法。

一是全面加强各医疗机构班子建设,对所有医疗机构班子进行了充实和调整。二是全面实行乡镇医务人员包村,主动上门服务。三是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开展医务人员技术大练兵活动。四是公共卫生健康体检整合资源,上门服务。五是对全县医疗机构设备进行清理,全面调剂,保证设备全面运行。六是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前检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明显减少,由于县财政拮据,根本无力全额承担配套的专项补助资金并承担兜底责任,再加之基本药物统一采购过程中存在部分中标药物厂家因无利润常常缺货和配送不及时,部分群众反映个别药品价格甚至高于药店销售价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的有序实施。

(二)人员编制不足。机构合并后,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核定行政编制12名,工勤控制数1名,较机构改革前行政编制数减少5人,工勤编制减少2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现有编制6人,较机构改革前编制数减少3人;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按医院等级要求,事业编制严重不足,如县人民医院经州卫生局核定200张床位,按照床位和医技人员1:1.5的原则,应核定医技人员编制300名,目前县人民医院编制170人。

(三)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结构不合理,量少质弱。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卫生人才缺乏,特别是骨干人才、专科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如县疾控中心上半年退休7人,现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相对薄弱;乡镇卫生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较少,学科不配套;村医整体素质不高、普遍无资质,无法从事相关医疗卫生工作,这些已成为制约基层卫生事业跨越发展的瓶颈。

(四)县级公立医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管办分开、政事分开、高效管理体制等方面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综合改革压力大。

(五)医疗设备设施总量不足,严重老化落后。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设施严重不足,已有的医疗设备设施也非常落后,不能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如:县人民医院作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无放射医学工作站、国际听力电测仪等设备。县疾控中心无dr、离子色谱仪等设备。

(六)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问题。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无规范化的医疗废弃物处理,现仅作一般性的焚烧、掩埋处理。除冷碛中心卫生院原项目经费建有污水处理系统外,其余医疗卫生单位均无污水处理系统,影响环境保护,极易发生医疗废物污染事件。

(七)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尤其是县人民医院一线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待遇不高,很难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薄弱,违法生育处罚不到位。

(九)乡镇计生专干调整频繁,兼职过多,队伍不稳定。

三、2015年工作计划

(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技术人员大练兵活动,通过“打造医院标杆服务窗口”培训、科技大练兵活动、业务能力培训及开展医德医风建设讲座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

(二)切实抓好卫生计生项目建设。实施烹坝、得妥、加郡、兴隆、杵坭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三)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使群众受益率达100%。

(四)进一步清理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设备进行调剂使用,确保设备全面运行。

(五)进一步完善分级医疗诊治制度,积极推进双向转诊。

(六)坚持综合施治,完善人口计生统筹协调机制。

(七)突出宣传引导,强化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意识。

第8篇:乡镇医保工作计划范文

为全面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庐政[2015]6号)和《**县县级医院与镇卫生院医共体实施方案》(庐政[2016]13号)文件精神,以全面提升帮扶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实现医共体内三级联动、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县中医院作为**县第二医共体牵头单位,现制定《**县第二医共体工作总体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县中医院第二医共体领导小组及专家组:

成立以许晓波院长为组长的医共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医共体资深专家组和医共体专家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

1、**县中医院第二医共体领导小组:

组长:许**

副组长:钱**、王**

员:各职能及临床科室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医务科;

办公室主任:杨**

办公室副主任:汪**、杨**

3、**县中医院第二医共体资深专家组成员:

许**

许**

钱**

唐**

吴**

陈*

杨*

**县第二医共体专家组成员:(名单略)

二、医共体内业务管理:

1.提升中心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推行基层首诊制。

(1)县中医院通过对体内中心卫生院进行对口帮扶,以《安徽省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工作方案》为标准,全面提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

(2)中心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进行指导和帮扶,严格执行《村卫生室门诊常见病诊疗规范》,规范和提升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

2、制定**县县域第二医共体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实现分级诊疗。

(1)制定《**县中医院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12个专科、109种常见疾病),确定上转和下转的条件,细化到具体疾病的具体病程时期;

(2)组织医共体内相关医务人员学习,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双向转诊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3)患者持“**县县域第二医共体双向转诊单”进行转诊;

(4)县中医院和中心卫生院有专人负责转诊接诊与安排,提供“一站式”服务;

(5)定期沟通协调,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积极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标准化临床路径。

(1)以县中医院为牵头单位,建立统一的诊断、检验、影像、病理、消毒供应等会诊中心,实行大型设备资源共享。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在体内检查结果互认。逐步开展远程诊疗。

(2)大力推广执行标准化临床路径,严格执行诊疗和操作规范,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单病种的规范化治疗。

(3)在县卫计委的指导下编写《乡镇卫生院常见病门诊和住院诊疗规范》和《村卫生室常见病门诊诊疗规范》,并定期检查镇村医疗机构《规范》的执行情况

(4)县中医院和中心卫生院共同防范和分担医共体内医疗风险。

通过以上举措,提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确保一般轻度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康复期病人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实现基层首诊制。

施行双向转诊,县中医院承担常见多发病和一般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和常规诊疗技术;中心卫生院承担辖区内常见多发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医疗业务,负责接收上级医院根据需要下转的手术后病人的后续治疗。实现分级诊疗,降低医疗费用,提高病人满意度。

三、

建立医共体内人员派出流动机制

1、县中医院专家组定期对中心卫生院进行坐诊、查房、带教、知识及技能培训。建立下乡帮扶日志,记录专家组帮扶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2、中心卫生院有计划、定期安排医护人员到县中医院进修和培训。建立进修生培训手册,指定高年资中级以上职称作为带教老师,制定个性化带教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

3、定期召开医共体内磋商会议,就人员流动机制不断改善,满足双方需要,做到教学相长,共同提升。通过医共体内人员的派出、流动机制,以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控制县外转诊率,减少住院病人外流。

四、监测辖区内病人外流

1、医共体办公室根据新农合信息系统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病人外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医共体办公室每月通报上月各成员单位辖区内外流就诊人员比例,作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医共体办公室以新农合信息系统平台数据为准,定期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各项住院指标作为基金支付的主要依据,对辖区内病人外流情况严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辖区内病人外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督查“分级诊疗”工作开展情况

(1)中心卫生院列出10-20个病种,在上级医院帮扶下能够收治的,尽力收治;

(2)凡中心卫生院能够收治的病种,县中医院严格控制收治数量;

(3)县中医院依据《县级医院100种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结合自身医疗服务能力,病种内疾病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外转;

(4)建立外转病人登记、审核机制,定期分析讨论外转原因,杜绝不必要的外转发生。

五、优化医共体运行绩效考核方案

1、高度重视、合理分工,由下而上加大医共体政策宣传,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利益链,实行新农合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预算包干。

第9篇:乡镇医保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提升技术服务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为主线,紧紧围绕提升质量、优质服务、改善民生的目标,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系列化优质服务,努力提高群众满意率,为建设“美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按时达标。已创建达标的县区要巩固创建成果,继续提高服务水平;镇县要确保按期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标准;其他县区要做好创建前期准备工作。

2、加快完成人口文化阵地建设任务。各县区建成“人口文化一条街”或“人口文化园”,启动镇(办)“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全市建成20个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暨生殖健康进社区示范点。

3、全力做好“两项工程”。各县区完成第三轮农村“母亲健康工程”检查任务60%以上,患病率比上年降低2个百分点,“优生促进工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面达到85%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比上年降低0.5个千分点。

4、大力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不少于3次,全面落实二孩全程优质服务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07的县区,完成年度下降超出部分10%的目标任务。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计生服务阵地规范化建设。各县区要保障辖内30%以上的镇办中心计生服务站配齐“母亲健康工程”检查设备和“优生促进工程”实验室常规检验设备,具备开展“两项工程”的基础条件,30%以上的村(社区)计生服务室达到“123”的标准要求,即:“一块全市统一标识牌、两间工作用房、三个服务设备(一张B超检查床、一套桌椅、一个药具发放专柜)”。县区计生服务站要按照“两项工程”的实际需要,配齐重点服务设备,建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其中汉滨区、旬阳县计生服务站要按时启动新建项目。各级计生服务机构要提高人口信息数据库的应用水平,推进全市计生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行计生技术服务信息及时录入、科学管理,提高服务效率。

(二)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各县区要推进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机构,满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经常化工作的需要。按照《省县级、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办法》的要求,以每万人设置0.8至1.5个的标准,确定县区计生服务站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量,至少应确保有18名以上的医疗技术人员,编制不超过50个。镇办计生服务站要配备4名以上的医技人员,满足经常性计生技术服务的需求。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加强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准入、职称晋升、考核奖惩为一体的职业化管理,新招录和选调人员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人员不得低于新进人员总数的80%。同时,要积极开展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再教育,定向培养适用人才,并建立分级分层业务技能培训的工作机制,完成各项专业技术培训任务。

(三)加强依法服务、依法管理力度。人口计生、卫生、公安部门要全面落实二孩全程优质服务和出生实名登记,健全完善出生人口住院分娩、户籍登记信息的月通报、季报表制度,健全完善镇办摸底排查、部门日常自查、季度联合督查、个案深入调查为一体的打击“两非”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开展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计生服务机构参与城镇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严格实行计生技术人员执业准入制度,严惩无证和超范围执业的违法行为。县区计生服务站要成立质量控制室,建立县区、镇办计生服务站联查帮扶制度,实行计生技术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的日常评估考核。计生技术服务档案资料要达到“县有信息库、镇有健康档案、村有统计表卡、户有健康手册”的管理标准。

(四)健全计生服务机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星级动态管理办法》,各县区要全面建立县镇计生服务机构星级动态管理机制,落实星级差别的免费服务补助资金,县区计生服务站要达到四星级标准,辖内30%以上的镇办中心计生服务站达到三星级标准;建立计生服务机构科学管理、事务公开、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推行全员竞聘、以岗定人、绩效考核、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增强发展动力;健全完善村(社区)计生干部的管理服务机制,落实村级计生专干、中心户长“公开选聘、教育培训、考评奖惩、待遇保障、分流辞退”五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城区—街道办—社区—楼院人口计生四级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网底作用。

(五)打造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品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两项工程”,健全完善“母亲健康工程”查、防、治为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建立“优生促进工程”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人口计生民生品牌;深化新型人口文化宣传,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全面推进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引导成立村(社区)文艺宣传队,开展经常性的民间人口文化文艺宣传活动,打造特色突出的人口文化宣传品牌;扎实开展生殖健康“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活动,以社区为单位,以家庭为核心,以“两项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活动,打造生殖健康服务城镇品牌。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将“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综合考核。

3、组织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计划生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计生技术服务规范、管理的全员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

1、认真开展自查。按照活动内容逐项开展调查摸底,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

2、落实推进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到人,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3、加强督促检查。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评估,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三)考核评估阶段

结合年度人口计生综合考核,对“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的目标任务逐项进行考核评估。市上将对成绩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县区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纳入到人口计生目标责任考核当中,夯实工作职责任务,实行综合考核奖惩。针对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