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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xx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新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我局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任务。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责任
XX年度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对本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与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定国土资发【XX】44号)、《xx市国土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定国土资发【XX】130号)、《xx市国土资源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定国土资发【XX】150号)、《XX年度“打非治违”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印发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一岗双责”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加强检查督查,保证工作成效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上,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将矿山安全与矿政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行动。采用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区域抓、县局全面抓、市局重点抓的方式,针对矿山企业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实际,督促持证矿山企业做好日常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隐患的发生,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检查。XX年5月5-13日,我局组成督查组对《xx市国土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X年度“打非治违”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和各县区“五一”节前大检查安排及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督察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详细查看了会议记录,重要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台帐,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等相关资料。同时深入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是否存在开采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矿山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矿山企业安全、规范生产。
三、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
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督查各县区认真安排部署,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为全面落实好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隐患排查291家,排查治理隐患213处,查处违法案件49起,关闭违法企业1家,停产停业整顿12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经常性的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广大职工进行了《新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组织职工进行了考试,筛选了三名优秀人员准备参与市安委办组织的知识竞赛。二是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开展了上街宣传活动,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在立交桥广场悬挂横幅一条,制作板报12块,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一万余份。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性。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认识还不够到位,大多数矿业权人重开发、轻安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防范能力较差。
二是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划分不明确,致使乱采滥挖现象突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是“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够到位,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为确保各项工作抓出成效,于3月下旬牵头组织签订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责任书安排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层层签订,明确单位、个人的具体责任及奖惩办法,做到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安全生产管理死角。二是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年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及时传达贯彻县政府、县安委会和市国土局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春节、两会、汛期、安全生产月、大排查大整治等特殊时段下发了有针对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做到了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三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县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由局领导带领分管股室(站、办)对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项目施工现场、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涉安项目用地规划审查、地质勘察、储备土地和征收土地安全监管等。检查未发现较明显安全隐患。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县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了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深入安全执法专项活动,对全县各场镇、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非煤矿山和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督导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曝光,并采取限期整治措施。五是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抓好矿山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国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扩大动态巡查范围、加大动态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涉矿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明确各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各辖区的动态巡查,对涉矿区域进行全覆盖排查,县、乡镇两级出动矿山巡查上百人次;执法监察大队和地质矿产股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并对国土资源所开展的动态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通过巡查检查,对天堂湾页岩砖厂未经批准越界开采行为予以曝光,勒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退回本采矿区范围内开采,并魔兽越界开采矿产品的违法所得11400元。
(二)地灾防治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了防灾责任。编制并了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县、乡(镇)、村、社、监测点”五级监测体系,每个隐患点均落实3个科级领导作为防灾责任人。县政府与乡镇签订了防灾责任书,乡镇与村、社、隐患点监测人员签订了防灾责任书。成立了局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分队。二是全面排查地灾隐患。开展了汛前排查和汛中排查,查明了家底。目前,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4处,主要有滑坡、危岩(崩塌)和潜在不稳定斜坡三种类型,按地质灾害的危害对象(险情)和规模划分,中型3处,小型61处。威胁498户、1736人,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8174万元。地震发生后,立即组织防灾责任人、专职监测人员和技术协作单位开展了隐患点检查工作,及时制定了震后地灾隐患排查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现正在全力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地灾隐患排查。三是全力整治地灾隐患。今年,需完成145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现已完成120户;完成3个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8个排危除险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比选施工单位。四是全员提升自防自治能力。通过分片区集中宣传培训、电视、院坝会等大力宣传防灾知识,确保隐患告知率、群众知晓率两个100%。五是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今年5月31日,在镇堵水坵水库开展了县级综合应急演练,隐患点由乡镇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全覆盖。六是全面预警处置应急。隐患点开展专职监测64处、简易自动化监测6处、专业监测5处,及时气象预警信息,全力做好预警预报,大力开展提前避让,切实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处置能力。今年上半年共协助汛期督导组共完成了10余份应急调查报告,以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6份。今年5月27日,镇石坝村8社凉坪崩塌点成功实施提前避险,保障了2户6人的生命安全。七是严格值班值守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全面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制定了《值班须知》、《突发事件速报流程》、《灾险情速报制度》等,同时,进一步补足了应急物资库,完善了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并上墙。同时,局值班室每天对全县所有专职监测点上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员等相关责任人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白天抽查20名、晚上抽查10名责任人,一个周完成一轮全面抽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督促整改。八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管理。我局成立了由30名同志组成的抢险应急分队,并在汛期进行了应急分队培训,制定了应急分队工作纪律,严格规范管理。九是全面开展督导。制定了2019年度地质灾害督导方案,牵头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整改,确保工作到位。
(三)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一是完成了镇水村9社砂岩矿出让。二是完成了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调整方案编制、听证和评审工作。三是完成了矿业权管理日常工作。四是完成了县长江经济带露天废弃矿山修复前期调查和方案编制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防灾力量、应急救援抢险能力较弱。现国土资源所无车辆,防灾工作难度大。
(二)专职监测员选拔、管理难度大,监测效果不明显。
(三)专业人员不够,项目工程监管不足,项目进度慢。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1.安全生产方面。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长效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和日常的巡查监管,对合法采矿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执法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工作机制。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办发〔**〕243号)和《专题部署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183号)精神,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以及“国庆”、“元旦”佳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明安全生产责任
近一段时间,全市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相继发生多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万州“7·3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伤46人;万州“7·27”危化品燃烧事故死亡5人;酉阳“8·5”水电工程民爆事故死亡5人;合川“8·22”煤矿瓦斯爆炸死亡7人。这些惨痛的事故为我们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部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暴露出一些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
做好当前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国庆”、“元旦”佳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具有极端重要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地位,认真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亲自部署和检查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行政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兵把口管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坚决防止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今年5月,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我县部署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一些单位进展迟缓,措施不到位,整治效果差。因此,县政府决定,从9月10日起到12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成立县长江涛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廷剑任副组长,县府办、安监、公安、交通、建委、教委、水务、旅游、农业、质监、卫生、林业、工商、市政、环保、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安监局,龙飞兼任主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安办《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足安办〔**〕24号)要求,认真对照各自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继续深化道路、水运、煤矿、商贸、建设工程、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人口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对目前具有高危风险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派驻“一对一”现场督导组全程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退出,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一)矿山安全。要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严防瓦斯、水害、火灾、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制订煤矿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督查方案和加强瓦斯、水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召开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专题会议,分解落实任务。要派督导组和专家组进驻煤矿企业。各产煤镇乡政府要分别组织“一对一”督导工作组,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监管。要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强力推进第三阶段煤矿关闭落实。要加强非煤矿山硐采矿、油气井等现场监控,严防坍塌、坠落、透水、窒息和井喷、油气泄漏事故发生。
(二)道路交通安全。要坚决遏制近期道路安全事故易发的势头,务必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内部管理,把好安全源头。要大力推行监管部门、交警、运管执法机构及街镇乡安监办人员“一对一”督导监管客运车辆的制度。督促、指导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和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典型事故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在年底前,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完成北山危险路段防撞护栏安装、路面整治以及龙岗街道办事处西门桥梁的隐患治理。邮亭镇政府要加强邮亭铁路道口和沿线交通管制,落实护路联防责任。
(三)水上交通安全。继续深化防撞桥、防泄漏和船舶超载专项整治,确保水上运输安全。要加强渡口、码头现场值守和巡航,严禁渔船、自用船非法载人。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安全。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五)建设施工安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落实桥梁防撞建设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对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桥梁要组织重点监控,制订整改方案,督促桥梁业主实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进行停工整顿。
(六)公众聚集场所(含旅游景点)和消防安全。要做好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对游船、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控制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大型集体活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的火灾隐患,要加紧进行排查整治。
(七)食品卫生安全。按照县府办《关于印发大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足府办发〔**〕186号)要求,有关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
为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拟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确保人员到位,确保检查、督查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目前具有高危风险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派驻“一对一”现场督导组全程监管;对检查工作不力,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政纪从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强化应急抢险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检查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自救体系,全面落实防汛、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情况下安全生产作业规定,尤其是暴雨洪灾预警井下撤人的规定,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预案演练,一旦发生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组织施救。要大力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严格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领导同志要及时赶赴现场,有效组织处置,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以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令〔**〕493号)出台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安全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有力推动全民安全文化素质的提高。
(四)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