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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策划书
一、 活动背景及意义
本课程植根于全国中小学生远程教育技术专委六年来对青少年心理素质培养的研究成果;九阶成长教育体系情感牵引教学模式以及体验式、类别化授课方式。在训练中创设场景、环境,在活动中体验,在体验中感受,在感受中成长,让学员在亲身的行动体验、情感体验和思维体验中达到综合素质测评体系所要求的标准,提高抗挫折能力,情感表达能力、自我规划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充分激发潜能,让孩子更加优秀!阳光少年应该拥有独立、自主、迅速完成目标的能力;应该拥有敢于竞争,坚持到底,乐观向上的精神;应该拥有创新意识和实践精神,能够学以致用;能够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充分实现个人价值。阳光体现为生存能力和发展的能力。
二、活动的目的磨砺教育的主要内涵:一是磨砺阳光体质;二是磨砺阳光心里素质,创设各种情景,锻造孩子们的抗挫折能力,感恩情怀;三是在活动中培养孩子们的生命价值观;四是培养孩子们的责任意识,培养学生对父母、国家民族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的高尚人格精神。磨砺身心,激发感悟,促进成长,升华理想---培养具有阳光人格、阳光情感、阳光体质、阳光学业的阳光少年。
三、活动的指导思想
阳光少年实践活动遵循青少年自我成长科学发展轨迹;行动力自我认识思维逻辑观察体验情感自控注意力时间管理行为效率自我成功。
磨砺教育是整个阳光少年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阶段,分为五个步骤;感知认识激发学习自强。在实践和行动中感受困难和挫折,深化人生磨砺的认识,从而激发内心强烈的感受,形成学习的动力,建立自强向上的心态和行为模式。
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在全市小学生中开展争当安全小卫士的活动,让小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在参与社区安全建设的宣传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养成安全的好习惯。同时建设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体系,为未成年人创设良好的安全成长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三、参加对象:
本市小学生
四、活动安排与内容:
(一)、20xx年x月12月开展社区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各区县组织小学生,以《安全小卫士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手册》为主要内容,与社区居民开展社区安全教育互动活动。
1、组成安全小卫士宣传队调查所在社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社区居委会。
2、安全小卫士宣传队现场绘制安全教育宣传画,在社区进行宣传展示,并为居民讲解,让居民从中了解安全教育的有关知识。
3、安全小卫士宣传队为居民送上安全教育方面的情景剧表演,向居民宣传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计算机使用安全、家庭安全、饮食安全、生活安全等内容。
4、安全小卫士宣传队与居民一起进行防火自救实地演习,让居民了解一些灭火的方法,增长自救、他救的技能。
(二)、20xx年x月20日举办第四届杜邦杯上海市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市级竞赛。竞赛内容包括:情景判断、灭火比赛、动手制作、亲子小品表演、安全知识抢答。
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方案1、每区县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选派一个代表队参加市级决赛:代表队由3名小学生(至少1名女同学)及其中一名同学的家长组成。
2、亲子小品表演:由家长和学生一起以安全小卫士为主题进行小品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动手制作:由3名小学生围绕《安全小卫士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手册》有关内容,完成指定操作。内容包括:灭火比赛、动手制作。
4、知识抢答:由3名小学生围绕《安全小卫士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手册》有关内容,现场抢答。
5、上述几项总分计团体成绩。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xx年x月31日前将杜邦杯上海市小学生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市级竞赛参赛报名表寄送至小学组办公室。
【关键词】德育工作 有效性 心理健康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7-0085-01
众所周知,德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议题,对德育工作,大家反映的意见比较集中,都觉得德育工作的有效性急待提高,那么,如何提高德育工作的有效性,对于教育者来说,这不仅仅是提出一个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去解决这个问题。
事实上学校德育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谁都能够看到,如:教师对课堂秩序的处理和对待后进生的态度问题;学生在学校眼里只有班主任,不会欣赏和尊重别人;小肚鸡肠,没有包容性;破坏公物、乱扔垃圾、集队时乱哄哄;在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社会上不尊老爱幼等问题。我们发现,大道理学生都懂,但就是不能够在行为上自觉表现出来。为什么学校的德育工作有效性不高呢?原因有很多,但我认为主要是以下的问题在作怪:
问题1.教师对德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
问题2.“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工作仍需加强,以提高家长对学生教育观念的更新。
问题3.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们不仅仅要做发现问题的人,我们还应该做解决问题的人,针对以上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我的解决方案有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德育为首,突出德育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首先,重视德育首要地位的落实,确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目标。在我校,德育工作始终摆在首位,能否当班主任,能否育人,始终是先决条件。从学校实际出发,从学生、家长、社会满意出发,更新德育观念,确定学校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目标。我校根据自身实际明确提出构建“和谐校园”“书香校园”,在德育工作原则上,明确提出德育要“三贴近”,即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明确提出德育就是服务、服务学生成长、服务学校发展,使学校德育工作始终具有很强的有效性。
其次,重视学科教学的德育渗透,充分挖掘德育内容,优化课堂结构。我校要求各科任老师在精心备课,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提出课堂教学的德育目标,充分挖掘教材中的德育内容,通过创设情境,资料展示、活动参与等形式,让学生理解教科书蕴含的道德观点,产生与教学主题一致的情感共鸣。使学生在课堂上激发起来的积极情感,延伸、投射到课内外相应的行动中,升华发展为更高层次的道德认识。如学校在正常的德育教学之外,还在课外组织一些德育有关的活动,即学生参加社会问卷调查活动,“植树节”进行爱护花草树木的文明教育活动,“清明节”慢牛坡扫墓活动等。
最后,重视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加强班级文化建设。我们要求班主任积极思考,加强班级制度建设、班风和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树立班级形象,争创班级特色,争创“文明班级”。
二、做好“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工作,拓宽德育渠道,发挥“三结合”教育优势。
我校非常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活动,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步调一致。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家长介绍学生基本情况、学校发展规划及对学生的要求和对家长的希望。希望家长和学校密切配合,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好孩子,提高家庭教育效果,转变家长中存在的不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达到德育教育的有效性。而社会对学校教育也具有十分强大的影响力,必须大力开发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社会中积极有利于学校教育的一面,积极吸纳与吸引社会各方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增进社会对学校的了解,谋求社会对学校改革的支持,是保证德育有效性的重要举措。因此,只有将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有效结合起来,才能发挥出德育的有效性。
三、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突发性事件;灾难;心理危机;体育干预
中图分类号:G80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3612(2009)08-0023-03
A Theoretical Research on the Sports Behavior Intervene to the Y oung People's Psychological Crisis in the Disastrous Emergency
DUAN Baolin1, LI Weifeng2,MA Fei1
(1.Department of Physical of Education, Baoji University of Art s and Sciences, Baoji 721013, Shaanxi China; 2.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 ion,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Xiangtan 411201, Hunan China)
Abstract: By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logic analysis, this paper analyze s the concept and classification of psychological crisis, the psychological infl uence of disastrous incident as well as the psychological benefit mechanism of s ports behavior to the young people. It focuses on the theory content design of s port intervention to psychological crisis, its immediate reaction mode as well a s its theory system, in order to provide some thought to the young people's psyc hological crisis intervention in disastrous incidents.
Key words: disastrous incident; disaster; psychological crisis; sports i ntervention
本文从心理学角度,阐述青少年对突发灾难的心理危机,设计出体育干预心理危 机的理论体系与干预模式,旨在为今后突发灾难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有益的理论借鉴。
1 心理危机的概念和分类
一般而言,危机(crisis)有两个含义,一是指突发事件,出乎人们意料发生的,如 地震、水灾、空难、疾病爆发、恐怖袭击战争等;二是指人所处的紧急状态。当个体遭遇重 大问题或变故而感到难以解决、难以把握时,平衡就会打破,正常的生活受到干扰,内心的 紧张不断积蓄,进入一种失衡状态,这就是危机状态。危机意味着平衡稳定的破坏,引起混 乱、不安[1]。危机出现是因为个体意识到某一事件和情景超过了自己的应付能力 ,而不是 个体经历的事件本身。心理危机是指个体运用平常应付方式不能处理目前所遇到的内外部应 激,而陷于极度自卑、焦虑、抑郁、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状态。Spirito等人的调查 结果显示,持续性的心理危机、抑郁情绪是与自杀意念最为密切相关。此时,如不及时进行 有效的干预,将有可能导致自杀行为的反复发生。[2]
心理危机理论的大师们通常根据危机的来源将危机分为三类,分别为:成长性危机(maturat ional crisis)、境遇性危机(situationalcrisis)和存在性危机(existential crisis)。突发 性灾难属于境遇性危机,又称外援性危机(exogenous crisis )或环境性危机(environme ntal crisis,Caplan,1974 )和适应性危机(adaptive crisis ,Lazarus1976 ),是指 由外部的和超常的、个人无法预测和控制事件引起的危机[3]。关键的特点是在于 他是随机 的、突然的、无法预知的、震撼性强烈的和灾难性的。境遇性危机可以是物质,也可以是环 境的,如火灾、涝灾、海啸、地震、自然灾害等;也可以是个人的或者身体的,如个人隐患 、交通意外、绑架等;还可以是人际的或社会的,如亲友死亡、离婚等。
2 突发灾难对青少年造成的心理危机
灾难性事件引发的创伤后心理应激反应是普遍存在的,不仅灾区有,灾区之外的人们也可能 出现。突发灾难事件(Critical Incident)会使个体产生无法抵御的感觉,并失去控制的 情境,这种境遇性危机具有发生突然、难以预料、灾难性且影响广泛等特点。因此常引发个 体出现一系列与应激有关的障碍,即所谓的心理危机[4]应激相关的障碍主要包括 调适障碍 、极度应激障碍和创伤后应激障碍 。其中这三种应激障碍多伴随灾难事件而发生,持续时 间较短。而青少年由于正处在生理和心理发生急剧变化的特殊时期,灾难性事件引发的创伤 后心理应激反应尤为明显,具体表现为焦虑、恐惧、忧郁、悲痛、愤怒等情绪反应;心慌、 气喘、肌肉抽搐、疲乏、头晕、头痛、失眠等生理反应;感知觉异常、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思考与理解困难、对工作 和生活失去兴趣等认知障碍;并出现下意识动作、坐立不 安、举止僵硬、拒食或暴饮暴食、酗酒、攻击、强迫等行为异常,严重的甚至出现精神崩溃 、自伤或自杀等。[5]
3 体育行为产生心理效益的机制
心理学领域中,危机干预(crisis intervention)是指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采取 明确有效的措施,使其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它是一种短期的、对处于困境或遭受 挫折而具有情绪性危机的求助者予以关怀和帮助的心理救助过程。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目的 有二:一是避免自伤或伤及他人;二是恢复心理平衡与动力。心理危机干预适用于人格稳定 和面临暂时困境或挫折的人,以及家庭、婚姻、儿童问题、蓄意自伤、自杀或意外伤害等情 况。贝尔金等提出了三种基本的危机干预模式,即平衡模式、认知模式和心理转变模式。这 三种模式为许多不同的危机干预策略和方法提供了基础。平衡模式(equilibrium model) 其实应称为平衡/失衡模式。危机中的人通常处于一种心理情绪的失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下 ,原有的应付机制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平衡模式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重 新获得危机前的平衡状态。平衡模式最适合于早期干预,这时人们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分 不清解决问题的方向且不能作出适当的选择。除非个人再获得了一些应付的能力,否则主要 精力应集中在稳定病人心理和情绪方面。[6]病人重新达到了某种程度的稳定之前 ,不能采 取也不应采取其他措施。美国学者考克斯(Cox,1994)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归纳总结,提出 了6项基本假说,即认知行为假说、社会交互作用假说,分散注意力假说、心血管功能假说 、胺假说、内啡呔假说,从理论上解释了身体活动和(或)身体锻炼产生效益的机制。[7]现代社会里,人们所参与的户外拓展运动、极限运动、团体心理咨询辅导中的体 育游 戏等 训练内容,基本上是体育活动在心理干预中的具体运用。这些体育活动(竞赛型、训练型、 游戏型等)只有在“有序的”组织下,才能实现体育活动所具有的相对应的功能。因此,把 体育行为干预视为认知行为疗法具有一定理论依据。
3.1 体育干预的内容设计一般来说,大范围且严重的心理危机多出现在突发性灾难之后,因此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就成 了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8]体育活动和体育锻炼方式的多样性、吸引性、复杂 性与多变 性,能使青少年从中体验到满足、愉快、欢乐、紧张、兴奋、焦虑多种不同程度的情感体验 。而且还能启发学生的社会意识,增强自尊、自信的责任感,达到消除灾难性的心理危机的 效果。进行体育干预的时候,首先要建立一个主要目标。让青少年儿童了解体育活动对心理 健康的作用,认识身心发展的关系;要正确理解体育活动与团队协作、树立自信的关系;要 青少年学会通过体育活动等方法调控情绪;要通过完成具有难度的体育活动来强化克服困难 的坚强意志品质;最后要发展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与应变能力。在内容的选择、设计和安排 方面,即体育素材的选取与使用问题,其设计非常关键。为了更好的让体育内容达到很好的 干预效果,选取体育素材和如何使用素材以及控制整个学习内容至关紧要。运用表1的具体 设计可以促成实现体育干预的目的。
3.2 青少年群体灾难的心理危机体育行为干预的快速反映模式探索 从图1可以看出,青少年突发事件的危机干预可以分为3个阶段:危机的形成、处理与重估阶 段。其中第一阶段是危机干预的基础,第2阶段是危机干预的核心,第3阶段是危机干预的产 物,它也是可能成为新危机干预的起点。在危机形成的阶段,压力源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 是外部压力,二是内部压力,由于突发事件的不可预知性,此时可能出现一系列的症状,事 实上这些症状不是疾病,它是情感危机反应的表现在危机的处理阶段。自预的实质是自 我的心理调节,他人干预是指从事干预的工作者运用专业技能协助当事人进行的心理调节, 其中包括了学校体育教育和体育行为对青少年的心理干预。体育行为的干预首先应当重视学 生主体地位、强调以亲自参与、调节心理健康为目标,在课堂内外都主要采用以学生为主体 的参与式学习方式,突出以运动或活动为主要调动手段,以多种活动为辅助诱导方式的体验 学习。通过把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与课内外的活动相结合,使学生对体育在改善心理健康 作用方面的认识得以提高,逐步将认识内化为日常行为。在危机的重估阶段最重要是通过专 业的心理医疗和体育行为的干预,对危机出现的情况,有针对性进行危机处理。
3.3 青少年群体灾难的心理危机体育行为干预理论体系青少年群体灾难的心理危机体育行为干预体系应具备5大职能:1) 首发职能。校医院或当 地医院配合体育行为心理干预研究中心给每个青少年学生建立详细的病历、档案。2) 预警 职能。体育部领导、体育教师、文体委员以及辅导员等是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监控主力,一 旦发现有心理异常苗头的人员及时向系统报告,再根据具体的情况,设计心理治疗方案。3)干预职能。社会心理医疗机构要尽力通过专业途径的方法,对心理出现危机的青少年应进 行心理干预,努力控制心理疾病的发生率。4) 转介职能。要加强与校外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的联系,对通过体育行为无力解决的心理异常学生,及时送到有关机构进行诊治。5) 回归 保健职能。对已恢复心理健康返校学习的学生,仍然要关注其心理保健,力求避免复发。在 青少年群体灾难的心理危机体育行为干预的过程中,应结合信息反馈、控制系统,对心理危 机干预体系进行了规划,从体育心理素质教育系统、心理危机预警系统、心理危机干预系统 和信息反馈系统,进行诊断。
3.3.1 体育心理素质教育系统长期的身体锻炼对心理健康具有促进作用,对心理疾病具有治疗作用,但是这种促进和医疗 作用不是自动产生的。[9]体育心理训练的作用不只是局限于对心理活动水平的提 高或降低 的调节,它还有消除和医治某些已经形成的灾难的心理障碍的作用。在体育心理素质训练中 通过开设体育教学必修课或选修课,向青少年宣传普及体育心理科学基础知识,消除青少年 的压抑、疑虑心理。帮助他们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现实,帮助他们疏导悲伤,使之认识自 己继续生存下去的社会价值,增加他们重建家园的信心。当前可以对体育教师进行相关专业 知识技能的培训,也可以聘请一些体育心理学专家、心理医生和其他社会科学方面的教师来 实施教学活动,来克服学生的心理危机障碍。
3.3.2 体育心理危机预警系统危机预警系统是一种从根本上防止心理危机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的超前危机管理系统。预警 系统通过对预警对象、范围、预警指标、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危机预告,及时发现和 识别潜在的或现实的危机因素,以对整个危机干预体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危机发生 的突发性和意外性,实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的“三早”心理危机防治原则。危机预警 系统应当包括:组织人员,预警对象、范围,预警指标体系、评估标准、信息收集、整理, 信息分析、评估,危机预告等内容。在整个危机预警的体系中,要通过与遇难亲属的亲密接 触、观察交流,对个体进行心理危机评估,了解干预效果,及时调整干预计划,做出的危机 预测要确保真实、可靠,避免虚假、失真。
3.3.3 体育心理危机干预系统使身体活动和身体锻炼取得最大限度的情绪效益的前提,是参与从项目中获得乐趣并感到愉 快。这是体育行为的心理干预的核心。采用体育游戏和实施快乐体育教学,能激发学生的积 极情绪体验,对青少年体育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心理创伤,具有很好的干预效果。颜军的研究 表明:适度的体育行为是一种刺激物、内动力、对学生的体育学习、认识活动与行为具有一 定的激活作用,它可以使学生尽力保持心理平衡,加强安全感,强化自我意识和积极情绪。 [10]体育心理危机干预系统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一个是整个社会参与组成的广义 的危机干 预系统。一个是由学校内部的体育教学部门、学生管理、校医院和当地等组成的狭义的危机 干预系统。校外的危机干预组织 也可以称为社会危机支持系统,可以起到广泛宣传、优化 环境、监控配合等辅助作用,必要时也可以起到直接参与危机的咨询和治疗作用。在校外社 会危机支持系统中要重视发挥家庭在防范危机发生方面的积极功能。
3.3.4 信息反馈系统信息交流是整个干预体系的纽带和实现危机防控的灵魂,贯穿于3大子系统和运行过程的始 终。其功能具体表现在:1) 体育在心理教育系统中,通过体育教育教学效果的反债,可以 改进方式、方法;通过新的思想问题、心理动态信息的反馈,可以重新进行体育教育教学设 计,做到有的放矢。2)在预警系统中,通过系统内的层级信息反馈,可以及时、快捷有效 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也便于责任的划分,避免推诱;通过与干预系统的信息交流,可以变被 动为主动,使发生心理障碍的学生得到及时的心理指导和治疗,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3) 在危机干预系统中,通过危机预告使发生心理障碍的学生得到及时的心理救助和治疗;通过 体育行 为干预效果信息的反馈,帮助体育教学和训练及时的调整干预的方向和内容,改进干预技术 和方法;通过和校外干预机构的沟通、协调,实现对干预对象的转介和回归保健。在信息反 馈系统中,关键是要建立一套学生体育行为信息报告、信息备案制度,保证信息流的畅通以 及信息的及时、准确,便于回归后的跟踪调查和信息的再反馈,做到有据可查。
4 有待解决的其他问题
近几年来,由于突发性灾难事故的频繁发生,目前从心理学角度研究危机干预的文献比较多 ,但是从体育行为等方面研究的课题并不是很多,健全和完善它还需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 问题:1) 社会认识问题。绝大多人数对体育行为干预突发性灾难心理危机的理论和操作和 认识存在一定的偏见,还没有引起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对这方面的人力、物力、财 力资源投入较少。2) 专业化和专业人员问题。目前大多数中学体育教学训练无论从事“心 育”还是能担当初级“心治”的专业师资力量匮乏,咨询和监督缺少规范化的管理。3) 体 育行为干预效果好与坏,本质上还是取决于受害人心理应激障碍的严重程度如何。外部因素 如经济因素、社会舆论、慈善行动、自身知识修养以及疾病干扰等都会影响干预效果。体育 干预方法和设计等技术性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4)在心理干预过程中,应注意运动心理 学 家的道德,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11]在对青少年进行心理干预的过程中 ,要尊重 他们,应向青少年交代清楚各种技术问题,不应盲目地采取一些方法进行干预,以防适得其 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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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职生;自信心;成长;就业;成才
一、引言
中职教育是作为义务教育后分流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满足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就业去向继续学习,掌握一技之长。因社会文化对蓝领劳动和中职教育的认同感不高,独生子女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期待较高,尤其是高招扩招之后,更多初中毕业生选择了上普高继续学习,北京市已基本能够满足8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上普高学习。直接显现的结果是中职学校录取的新生的文化课成绩整体情况直线下降,很多专业还根据管理规定取消了专业面试,造成的结果是中职学校只能接受成绩分流中的底层学生,并且还不能进行专业兴趣和潜能的基本筛选,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压力,以及学生实习分配压力越来越大。
在学校德育工作实际中笔者发现很多中职新生不单单是文化课成绩不理想的学习问题;更多的学生表现出严重的心理问题,比较突出的是自信心不足,甚至严重自卑的问题,由此引发的心理问题表现形式又有多种形式。
要立人先立德,要立德先立心。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实际,笔者与学校德育工作团队一起,经过研究分析制定了增强学生自信心作为德育工作基本策略的工作思路。过两年的研究与实践,学生自信心提升幅度大面积广,德育工作效果明显,并且很好地促进了学生专业课学习训练和实习就业水平的提升。
二、问题分析与解决的主要实践
与普高就读的同龄人相比中职生的学业压力明显较小,但积累的心理问题较多,自信心偏低,这些问题已形成基本共识,且很多有识之士对于中职生自卑问题的研究分析比较充分。本文主要针对北京地区中职生特点,结合一线工作实际,实践研究增强中职生自信心的主要途径与实践成效。
(一)本文对自信心的基本界定
本文重点研究探讨如何更好地提高中职生的自信心问题,关于自信心的定义更多地参考了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与英国激励大师史蒂芬.米勒(Steve Miller)的观点。史蒂芬.米勒认为自信就是你的感觉,自信是你可以想象并感受的东西。班杜拉从社会学习理论的角度用自我效能这个概念进一步丰富了对自信心的研究和实践指导,他认为自信是个人对自己所作各种准备的感性评估。在某一情境下,有四个主要因素决定自我效能感:第一,行为成就:效能期望主要取决于过去发生了什么;以前的成功导致高的效能期望,而以前的失败导致低的效能期望。第二,替代经验:观察他人的成败,可以对自我效能感产生与自己的成败相似的影响。第三,言语劝说:当你尊敬的人强烈认为你有能力成功的应付某一情境时,自我效能感可以提高。第四,情感唤起:高水平的唤起可导致人们经历焦虑与紧张,并降低自我效能感。
(二)基本表现与成因分析
中职生普遍心理问题较多,以北京市昌平卫校2011年4月学生科对2009,2010级两个年级20个教学班共863名学生,其中男生140人,女生723人,进行了一次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测验所用量表是SCL-90共90个 项目。分数大于等于160分的人数284人,占总人数的33%(scl90问卷>=160分定为阳性)。通过此项测评可以科学测出包括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 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及其它10种因子。测评结果见下表:
该校的统计与分析发现的问题在中职学校具有普遍性,笔者也在本校做过类似的调研,并开展过心理辅导活动,发现这些学生的心理问题表现各种各样,造成这样结果的主要原因是他们近十年(有的从幼儿园)的学习不顺利,进而承受来自同学、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的压力,严重损坏了学生自信心的正常建立。
学生这些心理健康问题的出现,多数是与自信心缺失有关。反之,一旦学生自信心缺失,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而且很难解决。学生性格不同,在行为方面和心理问题上呈现的形式也会有所差别。无论是学习问题、行为问题,最终都能在心理问题上找到原因,也只有找准学生行为背后的心理问题,对内因进行诊断分析,才能很好地解决学生进步、成长和成才的问题。一个自信的悦纳自己有一定自信的人,会更加积极进取,努力向上。一个对自己自信,对做事自信的学生,才会更加努力地投入精力和毅力去学习与训练。
针对中职生群体自信心表现基本情况,学校德育的重点抓手应是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自信心的教育与培养应该贯穿整个在校学习与生活全过程,学校德育部门还应根据高一高二在校学习期间和高三下企业顶岗实习等不同阶段,设计不同的培养培训方案。同时,要特别强调一个教育和培养基本原则:学生自信心的增强需要教育引导,有时还需要相关理论分享,引导学生正确分析认识自我;但自信心的提升要重在活动中体验成功,让学生在成功体验中不断积累自信。所以说学校要精心设计系列活动,有根据时间线推进的整体系列方案,更要有根据学生个案设计的个性化心理辅导活动方案。打开心结,增强自信,为学生的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做法与实践
1. 理论学习与心理辅导,指导学生科学评价自己
指导学生正确地自我评估,合理地做出选择与改变,这些是帮助学生增强自信的第一步。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项目之一就是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了解每一名学生在自我认知、自我接纳、 对外沟通、交往以及亲子关系等方面的主要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这样便于心理教师、班主任、任课教师等更具有针对性地辅导与帮助。全校由德育处牵头,对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以及应对有心理问题学生的策略研讨。班级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板报宣传,同时对问题相对严重的同学要做到心中有数,积极与家长沟通,深入了解情况,设计帮扶活动。各班由班主任牵头,任课教师积极参与,并积极吸纳班内干部参与,与家长一起,在心理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教育活动。学校心理中心定期制作心理月刊,帮助同学及家长了解心理学知识,尝试心理学常识分析自己的困惑与烦恼。
入学前三个月,学校统一组织进行自信教育。告诉同学自信就是你的感觉,自卑也是你个人的感觉。应用多元智能理论,指导学生去发现自己的能力特长,重点是告诉同学过去文化课学习的不理想,并不意味着自己一无是处。如:组织优秀毕业生到校面对面与学生交流,组织高年级学生干部对学生进行传帮带,引导学生重新审视自我,开启新的航程,各班开展讲故事活动――我是谁(名片设计)?让每一名学生为自己设计一张名片,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及优点写出来,并在全班宣讲介绍自己,目的是引领学生关注自身的优势,而不是像以往,总看到自己的不足,同时要求所有人要认真听,老师会在中间提问:“你旁边的同学兴趣是什么、爱好是什么?他的优点有哪些”,引导学生学会尊重与倾听,发言的学生在这样的氛围下,体验到被尊重,被接纳的感受,集体归属感则逐步增强。进而各班级开展下一步活动---发现积极的自我,通过讲解标签效应的故事,引领学生正确评价自我,学会将消极的自我评价换一个角度来分析,为自己为同学贴上积极的自我评价标签,形成当自己或同学有消极评价自我时,及时帮助提醒,以积极的视角看问题,看自己的班级氛围。
一系列的活动引领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改变自己,认识到自信的力量,积极态度的力量。
2.激励教育为主,引导学生悦纳自己
权威的积极评价对青少年自信心增长很关键。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自尊、自信水平和自我控制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呈现曲线变化。由于自我意识中的“想象观众”和“个人神话”,青少年的自我中心并不总是与品德有关。另外,观点选择能力是衡量青少年社会认知水平的重要尺度,作为社会认知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威认知是青少年社会性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青少年的人际知觉能力遵循由具体到抽象、由外部到内心的发展趋势。罗森博格指出,高水平自尊、自信具有三大特征:自我接受、喜欢自己、对自己的价值有适当的尊重。基于对以上理论的基本认同,学校在引导学生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抓住学生自我同一性形成的关键期,积极发挥权威评价和外部评价的作用,以激励评价为主,帮助学生形成高自尊、自信的心理自我认知,悦纳自己。例如:组织学生进行班级游戏(大风吹),所有学生围坐一圈,游戏失败的学生会有三种结果:一是被班级内的五名学生每人赞扬一句;二是游戏失败的学生要赞扬班级内的五名同学;三是进行才艺表演。学生们在游戏中感受到被接纳,看到别人眼中的自己,看到同伴的优点,达到展示自我的平台,学生们在游戏的愉悦中逐步探索自我,接纳自我,越那自我 。
自卑感源于不正确的比较。生活中一个常见的现象是学生学习的年级越高,不自信的学生比例会越高,这不能不说是教育的失误,家校教育缺乏针对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心理辅导。权威认知是学生培养自信的关键,但因为过度强调文化课学习与升学的关系,很多孩子在家长与老师的不满和督促中带着灰暗的心情成长。为改变这种不利因素,学校严格规定教师用语,通过专家辅导,向教师和家长剖析成人的激励与欣赏对孩子自信心增强的重要性。让老师明白教师积极的用语,不单单是规范、礼貌、情绪管理那么简单的事情,与学生健康成长息息相关。
激励评价也需要方法技巧和诚意。学校定期邀请相关专家指导教师与家长如何积极地与学生交往交流,因为泛泛地浮夸地表扬对激励学生增强自信提高学习兴趣效果不大。教师与家长要针对每一个孩子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找准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作为激励评价的突破点,以此为圆心,逐步扩大激励范围,引导学生扩大自己的兴趣范围。比如,有的男孩孩子游戏玩得就是很棒,比同龄人水平高很多。过去家长老师因为孩子玩游戏耽误学习很着急,严格批评很多。换一个角度看,这正是这个孩子想证明自己不比别人差的点,他就是想通过玩游戏的能力证明自己也很聪明,潜意识中保护自己的自信心。家长和老师就可以从这一点出发,为学生提供展示机会,激励评价他抬起头来做人。在班内,班主任安排他做多媒体管理员,并给予相应的德育加分奖励,对他相应的要求是作为干部要有担当,要处处做表率;班主任与家长配合,建立家校联系本,在本子上表扬他在家、在校好的表现以及寄予的希望,联系本有学生进行传递,而传递的过程就是对学生极好的激励过程。
在对学生进行激励评价增强他们自信心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家校各方形成一致意见,统一行动。在制定学生个性化激励教育方案时,学校教师要积极邀请家长参与,校内各科教师与家长达成一致意见,要形成统一认识。“权威”人群观点一致对帮助学生尽快增强自信心和调整成长认知的一致性非常有益,也是必须的。另外,家长与教师要引导学生不要刻意追求完美,不要总是苛求自己。改变社会上各种浮躁电视娱乐节目式口号激励:我是最棒的,永远争第一。世界上没有什么人可以说是最棒的,更没有那么多第一。引导学生多做纵相比,与自己的过去比,有了进步与提高就是好样的。好孩子是夸奖出来的,孩子的自信心更是真诚地夸奖出来的。
3.实践活动锻炼,帮助学生体验成功
正如史蒂芬. 米勒所说:自信就是你的感觉,自信是你可以想象并感受的东西。所以,培养提高学生自信心最为重要的环节是通过活动让他们感受体验成功。感受成功c自信的方式是多方位的,比如:鼓励学生塑造一个光鲜靓丽的形象,有了好的外观形象才能有好的感觉,有了好的感觉才能有自信。学校营造氛围,要求与鼓励同学多穿校服中的正装,展示阳光靓丽形象,增强自信,也为马上面临的实习就业做准备。
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通过运动学会放松,保持镇静。在运动活动中也让很多有运动天赋的同学展示力与美,让他们在同学和老师的热烈鼓励声中,充分体现自己的价值,感受成功。鼓励学生适当对自己进行拉伸,挑战一下自己的恐惧极限,不要每天都谨小慎微地生活,也是一种很好的体验形式。丰富多采的文化活动,一方面丰富了学生的校内生活,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帮助同学锻炼社会交往技能,另一面,活动中能展露才艺的也会促进同学进行积极的心理体验,肯定自己,提高自信。
通过实践发现,中职校在每月一主题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专业开展丰富多采的社团活动对提高学生的自信心非常有实效。专业课社团活动的开展可根据各专业学生兴趣,设计为专业技能拓展类、跨专业交流类、各类对外展示表演类、社会宣传服务类等辅助专业建设类的专业社团。学生课下在这类社团活动中,有的本专业技能会大幅提高;有的会因为跨专业变成多面手,比如学西餐的同学,参加中餐雕刻社,会大大提高他们的盘饰水平;更多社团成员会在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技能比赛、下社区服务,以及参加公益活动等活动中,得到社会群众真诚地夸赞。这样一个个学校精心营造的善小,对同学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成功体验感,因为这些孩子在中小学一直是边缘生,过去出头露脸的事往往与他们无关。同时,学校德育部门还及时对各类活动进行评比表彰,让每一位同学都会有得到肯定与赞许的机会,各类活动中的成功体验是其它教育方式无法比拟的。
三、结束语
中职教育是教育的重要阶段,它帮助解决了一群特殊孩子的成长与生存问题。要立人先立德,要立德先立心。对中职生这群学生尤其需要从心开始,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心理和自信的人格,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通过教师引导,让学生慢慢学会正确地评价自己,不卑不亢,学会悦纳自己,并在活动去体验成功,逐步增强自信心,为将来下企业实习就业奠定坚实基础,为孩子们的一生幸福打造一颗坚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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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而言社区矫正具有更积极的意义,就是避免未成年人一旦入狱被社会标签为不正常的人,令他们难以融人社会最终被迫再次走上歧途。
一般人忽略或低估标签现象的消极作用。他们相信罪犯能否重入正途主要视乎罪犯是否有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当然如果罪犯本人也不相信“只要有决心凡事可成真”的道理,他们一定难以改过。不过社会在要求罪犯拿出决心之余有没有客观地看看他们所面对的困难?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人的行为受社会影响的程度往往超出一般人的想象,社会学的标签理论主旨正是要突显这一点。
所谓标签理论,是指人的犯罪行为或越轨行为往往是他们被标签为坏人或问题人物之后才产生的。不是人们在犯罪或者越轨之后才被标签而是他们被标签后才犯罪或越轨的。标签理论由美国社会学家贝克在《局外人》一书中提出。他指出绝大部分人一生中都曾做出犯罪行为或越轨行为,因为国家法律和社会规范繁多,时刻都要谨慎恐惧,不敢越雷池半步,是个很高要求,一般人难以达到。但是最终只有少部分人会成为罪犯。
每个人都曾经犯罪但是被发现为罪犯的机会却不一样,关键就在于只有被标签的人才被注意,然后越轨,行为才会曝光。另一方面,标签被加诸某些人身上令他们受到歧视以致难以融入主流社会,最终被迫走上越轨的道路。这些被标签的人一方面更容易被人怀疑,另一方面自己也更倾向于走人歧途结果当然就是沦为阶下囚。
另一位社会学家勒默特,在他的《社会病理学》一书中区分了两种越轨行为。一种是基本的越轨行为,另一种是衍生的越轨行为。基本的越轨行为是源于罪犯本身较一般人强烈的越轨倾向,即所谓罪有应得的一类。这些人可能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暴力倾向,更爱冒险或更难自制。衍生的越轨行为是被标签后的结果,即上述的标签理论所感兴趣而要分析的现象。这些人一般属于不被社会接纳的一群。他们的越轨行为是所谓“逼上梁山”的一类。区分基本的越轨行为与后天的越轨行为目的在于指出越轨行为并不一定是一个先天的、个人的心理或品格问题,也可能是一个社会自身制造出来的问题。
换言之越轨行为并不一定出于问题个人而可能出于问题社会。那么标签理论是否高估了标签对人的行为的影响?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进一步了解影响个人行为的因素。标签理论是一种典型的符号互动论。该理论的提出者是美国社会学家米德,后经另一为社会学家布鲁默推广。
该理论认为首先人的行为决定于他对身边的人和事的主观理解而不是他的相对客观的社会角色或阶段性的利益需求。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个人的行为必须
看他所实际体验到的是一个怎样的世界,而不是单看他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或所占的阶级地位。其次这些理解来自他身边的人在互动过程中对他的影响。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除了说话之外还有一些眼神、语气以及很多细微的身体语言来进行符号互动,跟说话比较这些符号互动一样能影响一个人的自我认同。例如他是一个被身边的人接纳还是排斥的人。
有些时候这些符号性的表达可能比表面的说话更能影响一个人的自我认同,如果这些符号互动符合他的自我认同会强化他对自己的理解。不过如果这些符号互动不符合他的自我认同,对一般人而言是难以避免逐渐地修正他的自我认同。换言之我行我素是说时容易做时难,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例如一个人如果参与活动甚至可以被完全洗脑成为另一个人。符号互动论不单强调个人很容易受社会影响而且更确切地指出他很容易受身边的人的影响。
所以要理解他的行为不单要看他的文化背景和阶层背景更要看他身边的人,特别是他的参照群体。在理解个人行为方面,符号互动论是一种微观的、从上而下的观点而不是宏观的从下而上的观点。
注:摘编自任杨:《从社会学角度阐释对未成年犯实施社区矫正的意义》,原载《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社区矫正是国际行刑的趋势,社区矫正对违法犯罪青少年是否有效,虽然一直是专家学者争论的焦点,但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社区矫正,必须高度关注被矫正者的需求和特征,有良好的社区环境,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选择适合青少年的矫正项目,采用行之有效的矫正形式,矫正过程需要家庭配合,才能使矫正工作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社区管理是社区矫正取得成效的保证。我国的社区建制起步较晚,即使上海这样经济文化发达的地区,社区建制也是参差不齐,在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较差的地区,农村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社区建制和管理也是很不完善的。调查发现,在押的上海籍未成年犯有60% 以上居住在这些地区,居住地对他们几乎没有法制教育,有些未成年犯捕前居住在新居民点,那里邻里关系都很冷漠,很少有人关心别人的事,他们对问题青少年的态度是敬而远之,多数人不愿意接纳他们;居住在城乡集合部的未成年犯,由于居住地的流动人口较大,小区从事各种职业的人都有,每个人都在为生存忙碌着,因此很难形成社区对问题青少年监督控制教育矫正的合力。未成年犯捕前76%的人与违法犯罪的人交往过,有些就共同犯罪。如果社区矫正只是一味的追求保护罪犯的人权,实施人性化的管理,盲目的仿效国外的社区矫正的做法,如果将未成年犯放到没有管理能力的社区,执行非监禁刑,那么必然会给社会治安带来许多新的问题,最终广大群众都不愿意接纳问题青少年,因此社区矫正应该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实施。同时近年来外省籍未成年犯占押犯总数的50%左右,这部人能否实施社区矫正,以体现法律对每个罪犯的公平公正。释前准假制度更适合外省籍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他们白天可以在实践基地参加劳动、学习、培训,晚上回监房就寝,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可由原来的一个月延长至半年,他们在基地劳动与其他员工同工同酬,这样的社区矫正形式既能使他们适应社会生活,又能帮助他们解决刑释后面临生活困难等诸多问题。
矫正者的专业水平是社区矫正取得成效的主要因素。众所周知,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的高发期一般在13-14岁,犯罪行为发生在15-16岁,因而被认为恶习不深,易转变,可塑性大。所以对矫正工作者来说,对未成年犯进行矫正相对容易,然而为什么未成年犯的重犯率远远高于成年犯呢?除了自然因素年龄的关系,社会的原因,应该说我们还没有完全了解未成年人造成危险性的原因,没有对有危险性的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对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引起高度重视。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未成年犯中的多数人曾受到
司法机关的处罚,他们都曾结交过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他们中的多数人在家庭没有温暖,在学校被人歧视,在社会遭人冷落,他们对社会有怨恨,有的人甚至仇视社会,他们在社会诱因和不良团伙的唆使下极易犯罪或再犯。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虽然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三级管理工作网络,然而对未成年假释犯直接管理教育者,只是街道治保人员、富余教师、社会招聘的人员、监狱调配的老同志,他们虽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缺乏矫正未成年犯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因此有些未成年假释犯在没有了强制管束的社会环境下,在没有可信的专业人员帮教下,又重新犯罪。对未成年犯的假释,由于未成年假释犯人数较少,对他们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部分未成年假释犯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因此未成年假释犯重犯率较高。
家庭参与矫正是社区矫正取得成效的必要条件。未成年犯与成年犯最大的区别,是对家庭的依附,社区矫正对未成年犯来说,矫正工作的成败,是否利用家庭关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未成年犯在狱内的改造表现以及在社区中的思想行为与他们的亲属都有密切关系,因此中外法律都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合法监护人,他们有责任,有义务监督管教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
然而,调查显示:未成年犯父母离异、感情不好的占50%左右,有的家庭对未成年犯漠不关心,有的则教育方法不当,有的家庭成员自身染有不良习性和不轨行为。家庭对子女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因此社区矫正工作者,应该更多的了解掌握未成年犯的家庭情况,那些对未成年犯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家庭,社区工作者要指令其家长参加培训,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剥夺其监护权,对这样的家庭社区工作者要帮助未成年犯寻找替代父母的监护人,这些人应该是热心青少年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他们可以是志愿工作者,也可以是专业矫正工作者,他们和未成年犯生活在一起,以自身的言行举止去影响未成年犯,去关心爱护未成年犯,去指导他们如何应对社会生活。在特殊情况下,一些未成年犯也可以被安置到特殊的新家接受教育矫正,虽然每一个未成年犯的家庭是复杂多样的,但社区矫正中家庭的影响,无时不在,我们千万不能放弃家庭的帮教。
认知技能训练是社区矫正的主要内容。未成年人渴望能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喜欢,希望得到成年人的帮助,在成年人的帮助下确立人生选择,达到人生目标。然而,有一部分未成年人确立人生目标时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他人的想法和感受,他们无法应对挫折,以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导致犯罪,认知技能训练就能改变未成年人冲动,自我为中心,和不合逻辑的思维方式,学会社会生活的行为技能和社会技能,以适应社会生活。调查表明,未成年人多数是学业失败者,他们厌恶学习文化知识,以逃学离家出走的方式应对学校的说教、家长的训斥,他们闲荡社会,在不良群体的诱惑下,走上犯罪道路。在监禁的条件下,他们主观上更没有继续学习文化知识的矫正愿望,他们中多数人只担心出所后不能适应社会生活,没有适应社会生活的技能和方法,因此,社区矫正工作者对未成年犯进行适应社会生活的认知技能训练显得尤为重要。认知技能训练,首先让未成年犯在采取行动之前考虑自己的行为后果,以减少冲动,逐步在认识问题,界定问题时学会替代性思考,学会处理问题的行为技能和社会技能;在学习中发展这些能力,使他们在思考问题时,既开放又灵活,既符合客观的理性思考,又不歪曲事实,用亲社会的行为调控自己行为的能力,逐步减少监督管理的控制;而后在采取行动前,去理解他人的想法和感受,并能区分出自己与他人的情绪差异,建立与他人可接受的人际关系,发展移情能力,能体贴他人,逐步形成社会所期望的行为能力,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最后使未成年犯在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能采用符合客观规律的理性方式,处理问题时采用非暴力的方式,用符合社会规范和法律的行为去适应社会生活。
试学和释前准假制度是社区矫正的最好形式。社区矫正形式应当全面系统,既有传统的文化教育,职业技术培训项目,又有新型的旨在提升未成年犯生活技能的项目。多年的实践证明,适合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形式是试学和释前准假的社会实践制度。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上海少管所依据《少年管教所暂行管理办法》对未成年犯实行了试学制度,20多年来已有30多名未成年犯试学,无一列重新犯罪,其中三名试学未成年犯考上了大专院校。究其原因,试学的未成年犯一般是激情犯罪的初偶犯,他们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有求学的愿望,家庭都有帮教能力,他们试学期间由教师、派出所民警、居委会干部、少管所干警关心帮助教育,使他们深深感到社会上的人们在心理上容纳他们,行动上帮助他们,思想上不歧视他们,感情上不冷落他们。逐步使他们融入社会,进而适应了社会生活。但目前试学工作,由于许多学校都不愿意接纳犯罪少年,因此试学人数很少,没有在所内未成年犯群体中产生激励效应,如果社会学校与少管所联合办班,就能将目前以培训为主的技艺教育,改变为与社会教育同步的系统的职业教育,使大多数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真正学习到社会所需的技能,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未成年犯的重新犯罪,往往是在刑释后的半年之内,由于未成年犯的阅历,文化水平,谋生技能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未成年犯回归后都急于找工作谋生,然而他们对社会的期望往往过高。而自身的综合素质又偏低,极易重蹈覆辙。释前准假社会实践制度,能使未成年犯安全度过危险期,在准假前干警指导他们社会调查,要求他们对家庭、学校、街道、市场实地进行了解,写出调查报告,然后让他们进行自我回归设计,自我回归设计是通过罪犯、家长、干警三方沟通,共同拟订回归社会就业就学预案,目的是让未成年犯回归之前对自己的生存环境,生存能力和就业心态有一个更实际的认识,让未成年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计前景。应当将试学和释前准假参加社会实践制度列入《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这样监所就能集中精力抓好重刑犯的管理教育,这是我国行刑原则的充分体现,“即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这样既有震慑,又有瓦解,既能孤立打击少数,又能教育改造多数。
总之,社区矫正方式应该是科学可行的,不是凭空臆想的,而是根据一定的知识理论和原理制定的,并通过实践
不断加以完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就要求我们对每一个矫正项目的内容,矫正时间的安排,矫正方法的实施,矫正对象的条件,社区工作者的素质,进行全面客观系统的分析,进行可行性评估,然后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计划,这不仅有利于矫正项目的推广,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的实施,也有利于培养一支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注:摘编自林小培:《行刑社会化: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实践与思考》,原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4年第3期。
1.内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主动寻求社会支持的意识
社会支持这一概念最早是20世纪70年代在国外精神医学领域提出,之后许多领域的研究者从各自的理论视角出发阐述了社会支持的不同内涵。许多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遇到困难时,除了抱怨与被动等待之外很难主动行动起来去建构社会支持,这更导致困难重重,恶性循环,加重了自身的心理负担。因此可以考虑从以下角度内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主动寻求社会支持的意识。其一,有关部门应完善我国社会支持系统,从四大支持系统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给予有形的物质和无形的精神支持,形成一种强有力的、多方力量支持的社会网络,使得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地获得支持。其二,减少形式主义的帮扶活动,用一些真诚、细致、真正满足其需求的帮扶活动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对寻求社会支持形成积极的正面的情感,减少抵触和厌烦的负面情绪。其三,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社会支持系统,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全面了解社会支持系统,明确知道社会支持系统可以给予的支持形式和支持内容,以及他们从中可以获得的帮助和益处。
2.引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对社会支持的能动建构
当前国家越来越重视社会支持网络的完善和功能效用实现,注重社会支持主体的建构和社会支持内容方式的可接受性,更要关注的是作为受助的客体-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对社会支持的能动建构,即引导其开发自身社会资源,自主构建符合自身需求的支持系统,一个符合青少年心理发展阶段特点的支持系统能有效地使其得到帮助,获得心理的安全感和满足感,减少心理问题的发生率。每一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都有自己的支持系统,这种支持系统因其需要、经验及生活环境、教育程度、年龄等因素而各具差异性,尤其是一些非正式的支持与帮助显得更为重要。其一,创设良好的心理氛围,减少对服刑人员子女的歧视,鼓励他们扩大自己的社交圈,开发自身资源,建立自己特有的社会支持系统。本研究结果也表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比普通家庭子女更为敏感、自卑,害怕别人的关注和议论,往往容易自我封闭,很少主动建构和寻求社会支持。因此从主动建构的角度出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社会支持的接受方,必然要处于一定的社会支持人际网络中,丰富和扩大其社交圈,主动建构一定的社会设置才能在社会中与他人交往和接触而建立各种关系,使该群体获得情感及物质的支持,掌握各种信息和知识技能,增加自身可利用的资源,才能形成一种有多方力量支持的社会网络,以保证各种客观社会支持的供给。其二,重视同伴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支持中的重要作用。大量研究表明同伴日益成为对青少年具有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社会设置。由于平等性和独特性等特征,同辈群体内的非正式社会关系更能提供给他们多种家庭和学校等不能提供的社会支持,当然更多的是一种情感性的支持,而且这种社会支持的能量转化也相对更有效率。但是关键的问题是学校和家庭等要注意倡导他们组成健康向上的同辈群体,并避免个体加入不良同辈群体。
3.积极改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对社会支持的主观评价
社会支持从性质上可分为客观支持和主观支持,即感受到的支持,感受到的支持虽然不是客观现实,但是被感知到的现实却是心理的现实,而正是心理的现实作为实际的变量影响人的行为和发展。因此社会在给予客观可见的支持外,更重要的是要增强其对客观支持的主观满意度,提高对社会支持的主观评价,这是以往研究中很少被提及的。因为只有提高了他们的主观支持感,才能促进他们更有效地利用这些被动获得社会支持的资源,提高个体对对社会支持的主观评价,更有效地推动他们内化社会支持意识。
主动构建自身社会支持体系,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人对客观事物的评价是随其需要、态度、经验等因素发生变化的。个体的情感是与需要相联系,正向的情感可以带来积极的评价,所以通过满足个体不同需求,改善个体对社会支持的主观评价是有效方式之一。然而个人对社会支持的需求是多元化的,但现实生活里的社会支持却总是具有宏观性,难以完全满足每一个体的实际需求,这就要求丰富和细化社会支持的内容,能做出针对每一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个性化帮扶方案,关注其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和每一成长阶段的不同需求而开展救助和保护,使其感受到真正被重视被关注的感觉,激发正面情感,改变态度。另一方面,个体自身也要学会转变观念,以宽容、平和、积极的心态面对社会支持系统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4.强化家庭在社会支持功能的发挥中的重要作用
家庭是子女最重要的避风港,父母对子女的人格健全和心理健康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父母中一方或两方服刑对孩子而言是人生经历中的重大应激事件,往往给处于这个青少年期或儿童期的他们带来难以承受的打击,但家庭相较于其他生存环境,仍是其温暖的避风港。因为,只有在家庭这一结构内,孩子更愿意吐露心声,才敢于正视父(母)亲服刑这一事实,能够得到更多的理解。因此,在强调广义社会支持系统中国家社区、学校责任的同时,更要强调家庭的重要责任,最好的成长环境仍在家庭。一方面,要尽量弥补因家庭成员一方的缺失造成的家庭教育的缺失或偏差,父母应掌握科学的教养方式,研究表明父母亲的情感温暖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有着重要影响,因此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给予更多的情感温暖,不要因为配偶的服刑而迁怒于孩子,改变一般服刑人员家庭的教育功能缺失状况,使家庭教育功能尽量得到弥补。另一方面,服刑人员家庭应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帮助服刑人员接受改造,重新做人,摆脱服刑这一应激事件对家庭成员造成的心理困境,树立信心,使整个家庭处于积极进取状态。另外,服刑人员家庭成员还要学会自我调节、缓解自卑、孤独焦虑、紧张等情绪,减少自我封闭、自暴自弃等不良行为,积极主动地与他人交往,主动寻求和获取他人的帮助。
注:摘编自蔡亚敏、焦洁庆:《基于社会支持理论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与保护研究》,原载《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就犯罪学理论而言,犯罪人一般都具有的人格,犯罪行为就是一种的行为。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应该具有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并与其他社会成员、团体建立良好关系,产生良好互动并得到其他社会成员的认同。未成年矫正对象正是在价值观和社会关系方面存在问题和缺陷,才导致其出现行为—犯罪,并因而被社会排斥。因此,社区矫正的过程就是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人格和方式进行纠正的过程,即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过程。
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社会缺陷—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法国刑法理论家卡斯东·斯特法尼指出:“刑事政策极其严重的困难之一是我们尽力使犯罪人能够适应社会,其本人也恢复了信念,尽管如此,这些人却发现对他们的真正惩罚是在他们走出监狱之后才开始的,社会专门排斥他们,使他们的全部生活都由犯罪打上了烙印。”对于未成年犯人而言,由于他们以往的过错,以及社会成员的认识偏差导致的社会歧视和排斥,使得他们缺乏机会参与社会活动,处于社会弱势地位。
对于刚刚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矫正对象来说,他们同时存在着内在的心理问题和外在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为缺少正确的价值观和能力,同时缺少正常、良好的社会关系与社会资源。他们心理不成熟,逆反心理比较强,缺乏判断和衡量是非对错的能力,往往不听别人的劝说和教育,容易冲动;同时,这些青少年往往文化水平比较低,法制观念比较薄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没有一技之长
,又向往奢华生活,存在攀比心理。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包括情绪低落,孤独,悲观,失望,觉得没有前途和未来,但同时又都有改正向上的愿望。负面的自我认知,自责,认为自己是个无能的、对社会有害的人。学习能力不强,缺乏突出优势。缺乏自信。缺乏能力和资源的客观状态和主观感受,使未成年矫正对象缺少掌控自身发展和社会环境的自信。
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社会问题包括家庭关系紧张。不敢面对父母及亲戚,有的将自己的错误归咎于父母没有好好管教而心存怨恨,有的则觉得对不起父母的养育而自怨自艾社交圈子狭窄。几乎不与过去的同学、朋友交往,经常呆在家中,害怕与别人打交道,担心自己受到歧视等家庭经济拮据。
未成年矫正对象普遍存在着一种心理上的无能感,对过去的行为表现出深深的自责;同时存在着普遍的不信任感,一方面是对自己的不信任,面对生活更多地采取躲避的方式,另一方面是对他人的不信任,不敢和社区中的其他成员进行交往,担心受到歧视与排斥。绝大多数矫正对象对未来的生活缺乏信心,无法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定位。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在于对未成年矫治对象的再社会化对于未成年矫正对象而言,曾经的犯罪行为导致了部分社会成员对他们的排斥,他们缺乏机会参与社会活动,被拒于主流社会之外,难以获得就业、教育、医疗、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福利等社会资源,进而造成其弱势化与边缘化,最终沦为社会弱势群体。
>!<<p>当一个人对影响他的社会环境感到绝望的时候,往往会由于承认自己的无能而自暴自弃。对未成年犯人来说,生活的困难、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匮乏、被社会排斥和被边缘化的客观事实,导致了他们对自我的消极评价,进而把自己看作是无能的,并因而指责和贬低自己,往往陷入恶性循环。未成年矫正对象所存在的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说明他们的社会信任、心理结构等社会功能出了问题,使得他们无法被社会接纳,反过来又促进了社会对他们的排斥。因此,为了达到使未成年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目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目标就是使这一群体的成员再社会化,也就是重新获得融入社会的信心和能力。
再社会化实际上是一个重塑人格的过程。未成年罪犯主要是因为家庭管教等各种原因缺乏正常的社会化过程,致使其出现了人格缺陷或者化人格,因此需要使其在社区之中重新进行社会化的人格塑造。
再社会化的途径有两个,即个体价值观的重建和社会关系的恢复。个体价值观的重建,是指未成年矫正对象接受社会教化,并将符合社会需求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法律规范、思维方式转化为自身稳定的人格特质和行为方式;社会关系的恢复,是指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人际关系,并通过这些关系从社会中得到情感、资源方面的支持。
通过价值观的重建和社会关系的恢复,可以有效解决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注:摘编自张金武:《价值观的重建与社会关系的恢复》,原载《法治论坛》2008年第2期。
对于青少年罪犯群体而言,由于他们曾经的过错及其他社会成员的排斥,这一群体成员往往在心理上忧郁、压抑、不满,产生对自己的负面评价。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目标,是要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心理进行矫治,帮助其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重视提高未成年矫正对象的自尊自信,帮助其通过加强自控能力来提高自我评价和满足感,并获得与社会环境和谐相处的能力和社会交往技巧等。
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广州市各级矫正工作人员从实际出发,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探索多种矫正方式,主要通过家庭教育和政府主导两方面来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1)坚持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性、人生理想的启蒙教育所,是未成年人生活时间最长最重要的环境,家长对子女的影响也最大。未成年矫正对象之所以触犯法律,几乎百分之百与家庭不和谐有很大关系。因此,家庭是青少年心理和行为健康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矫正未成年犯人的有效途径。为此,矫正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家访和家长陪同报到等机会,大力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争取得到矫正对象家庭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加大家庭监督、管理和帮教力度。在未成年矫正对象家庭推行“五个一”活动,即家长给孩子一个亲密的拥抱,一个幸福的微笑,一个关注的眼神,一次倾心的交谈和一次适时的批评。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可以让孩子感觉到父母在关注他、关心和爱护他,从而树立乐观向上的心态。
(2)坚持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矫正工作主体。在密切联系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矫正活动。在实际工作中,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做好三项内容:一是讲爱心。有过劣迹的青少年多数缺少父母之爱,体会不到家庭的温暖,矫正工作人员以长辈似的温和语言,辅以真诚的爱心,与他们加强沟通。二是讲感情。青少年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多数具有较强的逆反心理为达到良好的矫正效果,矫正工作者从细节做起,以情感人,在过年过节或者生日时,送一点小礼物,发一句祝福短信,使未成年矫正对象感到这个社会上还有许多人们在关心他们,想着他们,这样可稳定他们的思想,使之顺利度过矫正期。三是加强“三观”教育。青少年可塑性强,在矫正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能够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四是通过公益劳动改造思想。组织未成年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不但体现了社区矫正的惩罚功能,还能使他们树立劳动意识和奉献精神;另一方面,使他们通过集体活动树立团体意识,在活动的过程中加强与其他社会群体的交流。
在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中,自尊自重、自强自信等心理因素的建立和增加显得尤为重要。这些元素不仅可以帮助他们适应不断改变的社会环境,还可以用自己已经提升了的能力及行动去改善所处的环境。
社区矫正工作中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社会关系的恢复未成年矫正对象往往缺乏良好的社会关系,如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等,使他们无法或很少与其他社会群体交流,从而与社会隔离开来,反过来增强了社会对他们的排斥。对于未成年矫正对象来说,他们严重缺乏社会支持系统。在家庭方面,他们和家人交流比较少,而且容易产生冲突,对父母老生常谈的话产生强烈反感。在其他社会成员方面,他们也尽量减少与同学、邻居的交往。在交往群体减少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其交往对象的转移,一种情况是重新和不良人群进行交往,另一情况就是自我封闭,这样做会使自身的孤独感增加。因此,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社会关系进行恢复时,首先是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包括与家人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关系。
矫正工作者通过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建立正常良好的家庭关系和人际关系,反过来促进了未成年矫正对象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样使其顺利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认同。人际关系是一种社会资源,利用其可以达到一定的目的能够获得更丰富的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帮助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使其在与其它群体互动过程中提升自我形象,改变对自身的不利评价提升自身的影响力,同时又可以帮助自己改善生活或工作环境,争取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其次是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与各种社会机构和团体建立良好关系,并提高获得社会资源的能力。在矫正工作中,各级矫正工作者同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切实解决他们在学习、就业中遇到的困难,如给予经济资助或法律援助,举办就业培训使之掌握一定的生存技能,以解除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团委、教育局、妇联、关工委、社区居委会等机构也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为未成年矫正对象争取学习、就业、保护隐私等正当权益,解决各种问题。
注:摘编自张金武:《价值观的重建与
社会关系的恢复》,原载《法治论坛》2008年第2期。(1)立法明确司法机关为执法主体,并在司法系统内部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取代公安机关,成为社区矫正的主体机关具有合理性。公安机关是犯罪的侦查机关,其担负的重要职能是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我国传统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执法主体模式,不仅不利于强化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能,也不利于缓刑、假释对象的改造。而社区矫正是以教育、感化、挽救、说服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成为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效益。据司法部公布的资料,我国乡镇与街道一级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组织体系,因此,我们可以整合现有的基层司法行政体系资源,通过立法赋予其刑事执行方面的职能,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行刑方面的专业化培训,逐步将其改造成为以执行非监禁刑为主要职责的专门执法机构。
(2)完善立法,扩大法院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对象的适用数量。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统计数字显示:2000年,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对罪犯适用缓刑和假释的比例达到全部被判处刑罚者的70%以上。因此,我国应尽快对现行的刑事立法进行改革,在刑法条文中增加未成年犯可适用社区矫正刑罚的比例,提高刑诉法中对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可操作性。同时法院在司法审判中也要准确适用刑法,尽可能少判处监禁刑,多采用缓刑、管制、免刑的刑事处罚,注重审判工作的延伸。让违法少年在社区特定的环境中接受矫正,通过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共同努力,促使少年犯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3)建立未成年犯单独矫正制度,注重保护未成年犯的隐私。既然我国《监狱法》对被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能够严格执行与成年人分押、分管的原则,那么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也应当贯彻与成年人分开管理的原则,注重保护未成年犯的隐私,减轻未成年犯参加社区矫正活动产生的抵触情绪,减少未成年犯的家长的担心,最终促成未成年犯回归社会。
(4)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设置有针对性的矫正项目,并且采用不同的矫正方法,以最终促成未成年犯回归社会。西方国家的社区矫正制度历经六七十年的发展,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其中很多关于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如美国设有释放安置、离家出走项目、养育家庭、日处遇项目、小组之家、争取生存的项目、教养院等,另外注意安排他们的文化学习和技术培训以及必要的劳动。我国香港地区的未成年犯矫正就主要是在社区完成的,推出了“社区为本”的自信计划,包括“感化令”、“社会服务令”和“社区志愿服务计划”。2002年10月,因撞车、顶包案被判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的谢霆锋,即被判处 240 小时的社会服务令,从而避免了入狱服刑。2001年5月,河北省石家庄长安区出台了《关于实施“社会服务令”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社会服务令制度的规定。社会服务令制度最早源起于英国在 1973年通过的《刑事法庭权力法》之规定,是指法院判令被告人在社区及公益机构从事一定时间的公益无薪,劳动,作为对社会赔偿的一种方式。社会服务令在放宽罪犯自由、拓宽罪犯与社会联系、促使罪犯掌握生活技能与相关社会知识、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最终促成罪犯回归社会方面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因此,我们认为社区服务令制度比较适合未成年犯罪人的改造。
矫正方法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矫正效果,因此对未成年犯进行社区矫正要采用不同的矫正方法,如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等,而且在教育形式上也应不拘一格,其中,对未成年犯进行适当的心理引导尤为重要。因为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在被判刑后容易留下心理阴影,若没有正确的心理引导,他们可能会远离人群,从事更加危害社会的行为,以获得内心的平衡、受重视、满足的心理。故应对他们进行适当的心理引导,告诉他们应如何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如何正确分辨各种社会现象。
一、协作型预算的类型
对于一个跨部门协同的网络来说,由于协调与合作的程度不同,预算整合的程度也有所不同。在实践中,协作型预算通常有两种———联合预算(AlignedBudgets)和集合预算(PooledBudgets)。联合预算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作伙伴为了一致的目标共同努力,综合考虑他们的预算,协调其活动,但同时完整保留各自组织原有的预算和问责体系。在这种协作型预算框架下,各机构重新定位自己的主流活动,围绕交叉事项或服务就各自的预算分配及使用情况达成一个一致的协议来避免资源的浪费,以更好地支持共同目标的实现。集合预算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作伙伴,为了实现各方商定的协同目标,从各自的预算中直接拿出一部分资金建立一个共享的预算库/池(Pool)。这个新的预算库相对于各个组织而言是独立的,它可以由协同网络内被大家认可的伙伴机构(host)管理,也可以交由第三方(thirdparty)托管。[7]联合预算一般被运用于跨部门协同或伙伴关系的初期,此时相关组织或机构达成了合作的意愿,但是对建立集合预算还有顾虑或者暂时存在着建立更为整合的预算模式的困难。集合预算则通常被应用在伙伴关系较为稳定的跨部门合作网络中,双方在长期的合作与互动中建立了良好的互信的关系,可以借由共同的财政安排促进协同活动的有效展开。集合预算在协同网络中往往以服务提供者形式存在,通常专注于特定的主题(area-basedfunding),如为了改善流浪儿童生活,民政局、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及相关教育及医疗保障部门等进行的联合行动,各自拿出一部分钱成立一个公共基金库,共同商讨资金的使用及分配,实现流浪儿童救助保障资源的整合。目前类似的联合行动在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运用和推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协作型预算模式可能更多应用在公共部门之间,而不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及志愿组织之间。有关联合预算与集合预算的区别详见表1。正如表1所揭示的那样,与联合预算相比,集合预算更有可能提供一个清晰的、更确定的稳定持久的协同框架,因为建立这种预算模式通常需要有正式、合法的协议,明确规定各机构的责任、财务报告、风险管理以及进入和退出机制等。
二、协作型预算的实施指南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由于合作的深入程度不同,联合预算和集合预算的实施条件也相应不同。概况来说,在合作初期,联合预算更容易达成,但是随着合作条件的逐渐成熟,集合预算成为更理想的选择。
(一)协作型预算的实施指南英国的“社区及地方政府研究所”(CommunitiesandLocalGovernment)在2010年出版的《英国地方联合预算和集合预算指南》中对影响协作型预算的因素进行了概括,并将其分为两大类:关系和信任(RelationshipsandTrust)以及技术问题(TechnicalIssues)[9]。首先,跨部门协同的网络或者说伙伴关系的维系有赖于组织间良好的关系及信任的建立。希克斯也曾说过“:在组织之间建立信任是整体性治理所需要的一种关键性的整合。”[10]信任是一种关系,在这一关系中委托人以将自身的利益建立在风险之上的方式行动,这样做在于他们相信人会根据委托人确定的激励和规则采取行动。只有当委托人以不同程度的自信,感到可以产生预期的行为和满足自身利益时,信任才会存在。[11]这意味着通常我们执行某些具体任务是基于特定的信任。信任的产生出于很多原因,就一般情况而言,信任建立在频繁而密切的人际互动基础之上,通过人际关系的纽带而形成身份认同和相同的行为方式,通过社会关系来制约个体的机会主义行为,敦促其信守承诺。对于整体性治理而言,信任的培养除了依赖人际关系信任以外,还应该依靠制度性信任。正如上文所述,在伙伴关系的初期,信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时,可以通过非正式的合作协议采用联合预算;当伙伴关系趋于成熟,组织之间已经建立起了良好的信任关系时,则可以尝试采用集合预算,进行经济资源整合。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联合预算也可以作为一种“催化剂”,其建立的过程本身也会促使跨部门的关系以更快的速度成长,通过正式的规范和协议塑造制度性的信任和文化。其次,各组织谋求建立联合财政资金安排的行动还要考虑到一些技术问题,这些技术问题包括:合作的结构(governancestructure)、预算设置(Budget-setting)、资金风险管理以及人力资源和信息共享等。(1)合作的结构:合适的合作形式与结构对于各个组织来说至关重要。联合预算的结构要求形式相对简单,只要各个部门承诺参与并对共同的目标投入一定的资源,那么合作结构即可形成。但是对于集合预算模式来说,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信任并交给伙伴关系的成员之一进行资金的管理,那么就应该建立一个第三方的机构代表各个组织行使资金管理权。(2)预算设置:应用联合预算或者集合预算还要考虑预算设置的流程和时间表。通常来说,公共部门中不同的组织具有不同的组织文化,其独立运行的预算模式可能与合作部门的预算模式不相吻合并由此阻碍集合预算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预算的整合,可以优先考虑使用联合预算,继续保留原有部门各自独立的财政体系和预算报告体系,但是在追求共享目标的过程中,非资金形成的资源如物资人员等可以相互协调使用与分配。当伙伴关系日益成熟,适时转入集合预算模式时,各机构或组织的财务和审计人员需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从而克服不同部门之间原有的预算设置及相应预算报告程序的障碍。(3)资金风险管理:其一,由于协作型预算涉及到不同部门之间的预算资金和资源的整合,因此在建立跨部门合作关系时,首先要确定彼此的贡献份额以及能够持续提供的时间,并且还要预先考虑到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时的应对方案。在制定贡献份额及标准时,还要注意如何对预算增长及储蓄进行处理,所有的决定都应在伙伴关系内成员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其二,为确保共同资金的有效使用,在使用集合预算模式时,各个伙伴成员在合作刚建立时就应该以合作协议的形式明确地列出财务安排及各自应负的责任,共同编制预算并进行预算控制,在如何处理预算差异、资产和负债、收费、管理成本、会计期限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在日常运营管理中,伙伴关系内的预算资金管理代表机构(Hostpartner)或第三方管理机构应就资产、负债、支出和收入等向其他机构成员或协同网络所有成员报告,提供季度报告和年终财务报告以及编制账目安排财务审计等;其三,在风险控制上,跨部门合作可能会面临未来调整型变革的各种潜在因素的影响,如合作突然中止、目标发生变化等。为了解决这些潜在的问题,在实行协作型预算时,就非常有必要明确潜在风险带来的损失及赔偿等保险问题,协议条款应包含如何索赔、赔偿金处理等方面的规定。(4)人力资源与信息共享:合作伙伴还需要考虑人力资源的影响。无论是哪种协作型预算模式都不要求伙伴关系内的各个机构交换员工。当然,如果伙伴成员希望通过人员的交换更好地实现管理协同,提供整合性的服务,就需要考虑对接、等同的薪酬水平、退休金安排以及相应的文化和行为的变化等。同时,还要对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作出有效安排。信息共享是支持有效的跨部门协作的关键因素,互补性的信息资源与技术的共享能大大减少信息搜集和管理的成本,消除“信息孤岛化”现象的产生。尤其对于平行的、存在交互目标的各个公共部门而言,信息共享使各个合作机构在早期阶段实现服务的对接,从而以更低的成本完成组织目标。
(二)协作型预算在西方国家实践中的应用及效果协作型预算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整体政府改革的先锋国家得到了广泛运用。在美国,协作型的或者说整合性的预算在推动跨部门合作关系的建立上产生了巨大的效果。9•11事件后,美国政府意识到加强危机防御系统整合的重要性,其首要举措就是采用一系列的总统指令详细说明联邦政府和州、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指示如何发展和执行一个全国性的回应计划和全国事故管理系统。为此,从2006年的财政计划开始,所有的联邦预警资金在分配给各州和地方政府时,都要求他们与“建立全国事故管理系统”文件中的条款和规定的联系程度相关。州和地方的政府被要求必须保证顺从文件的条款,这样才能获得资金支持。[12]在这种预算指导下,各州及地方政府为了获得预算都会投其所好地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关系向跨部门协同的方向靠近,甚至主动申请加入跨部门协同关系中。而在英国的巴恩斯利镇,地方当局(LA)为了给处于不利环境的儿童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于2004年与巴恩斯利初级保健信托(BarnsleyPri-maryCareTrust-PCT)建立了跨部门合作关系,并在合作体系内建立了集合预算制度。地方政府的社会保健部(SocialCare)作为巴恩斯利地方政府的代表是预算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共捐资1535万英镑,保健信托(PCT)提供了315万英镑,LA作为主要方(Host)负责集合预算的管理。根据集合预算协议的要求,汇集资金主要用于为处境不利的儿童提供社会服务,包括给青少年提供精神发育的综合评估、收养照顾残疾儿童、提供学校护理、心理治疗服务等。集合预算大大提高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能。就目前而言,巴恩斯利当局表示:集合预算加强了跨部门伙伴关系协同;提升了质量保证和整体绩效管理的过程;减少了管理成本并促使员工们突破组织边界的限制,更简单地分享信息,提高了协同的工作效率。从另一方面来说,服务的对象———儿童及青少年也获得了更好的服务:他们得到了更多来自高质量的儿童抚养机构的支持;有疾病或残疾的儿童也获得更多的机会进入英国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theChildandAdolescentMentalHealthServices)接受治疗,并减少了等待的时间。[13]在集合预算制度的推进下,巴恩斯利的儿童服务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整合,医院、学校、警署及志愿组织以新的方式形成团队,在获得同样信息的基础上协同工作,减少了重复,改进了工作分配的合理性,大大改善了儿童的处境。除了儿童服务领域,集合预算还被运用到社区安全、跨区域的资源保护等跨部门合作关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协作型预算对我国整体性治理的启示
(一)预算整合可以作为整体性治理的重要推动力任何一个组织想要生存与发展,资源都是第一位的。任何一个新的项目或关系的建立,都有赖于相应的财政预算支持,跨部门合作关系尤为如此。由于整体性治理中的跨部门合作应对的是交叉边界的问题,本身就具有责任模糊的困境,因此,如果没有保障跨部门合作关系的充足的资金来源,任何一个单独的部门都不会具有投入本部门人力、物力或资金以实现跨部门合作关系的动力。巴达赫将“财务状况使得管理者们相信,跨部门合作可以带来官僚收益”列为跨部门合作动力因素的第一位,[14]几乎任何一种改革都可以用预算的倾斜来表达对所需改革工作的侧重和推动。正如威尔达夫斯所指出的那样“,没有钱什么都做不了,什么能做是体现在预算中的”。[15]通过预算制度可以有效约束政治家(部门首长)的行为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政府预算部门可以就具体的跨部门事务领域分配预算金额,对于各个部门而言,只有当各机构的目标与整体目标及伙伴关系的建立有关时,才能得到相关的财政资金支持。如上文所述,这种手段在发达国家已经被广泛使用。欧洲委员会(EuropeanCommission)、英国中央政府和许多其他的权限机构都经常把合作关系的存在作为批准某项经费预算支持的前提要件。对于我国而言,要发挥预算的激励作用,首先要进行财政拨款体系的改革。当前我国实行的是有中国特色的双轨预算模式,即由政府和党委等多个预算机构共享预算权力和共同承担政府预算责任,财政部作为法定的预算机构实际上与其他准预算机构并存,这导致了我国政府内部预算权力的碎片化现象十分严重。由于不同的预算拨付主体之间没有沟通与衔接,经常还会出现,同一个项目多次重复“要款”的现象。多头预算体制导致我国预算权力的碎片化和预算功能的碎片化。这一点在地方政府表现得更为明显,就省级政府而言,不仅财政厅拥有预算功能,其它部门如经贸委、计划委员会和科技厅等都具有一定的预算功能。在条块分割的格局之下,各预算主体为使预算权力最大化,皆从自身立场上设立规则和制度,使多种预算规则和制度并存。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政府预算的整合与协调是难之又难。因此,当前我们十分有必要借鉴西方整体性治理的经验,改革多头预算管理体制,使预算成为有效整合公共资源的重要工具。
(二)根据跨部门合作关系发展的程度可以采用不同的预算整合模式众所周知,跨部门合作关系并不易于达成。弗林格斯总结了跨部门协同面临的6大障碍:(1)投入和收益不对等等实际问题;(2)法规的约束;(3)技术不兼容;(4)关注眼前和局部利益的政治激励结构;(5)部门忠诚形成的文化障碍;(5)技术和能力的欠缺。[16]可见,跨部门合作关系既会面临体制、机制的制约,又会受制于文化和技术的阻碍。如果说“伤筋动骨”的改革一时难以推行,我们至少可以从技术手段上、从文化观念上将“预算整合”的理念提上日程。正如前文中提到的一样,在条件尚未成熟时,我们可以通过非正式的合作协议采用联合预算的方式建立伙伴关系,各政府部门相关主体把需要解决的问题列入首位,以满足公民的整体性需求为导向,保留各自原有的预算责任和问责机制,以人员、办公场所、设备等公共资源的共享为基础和平台,加强交流和沟通,围绕交叉事项或服务就各自的预算分配及使用情况达成一个一致的协议。事实上,这种形式的预算联盟在中国已经出现,例如,为了解决贫困问题,云南省扶贫办根据中央相关文件,编制了“十二五”期间《云南省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联合了41家委、厅、局共同合作,组成了一个联合工作小组,各个相关部门的成员出人出力,直接参与片区规划的制定,并据此协调本行业本部门的规划和预算,避免资源和资金的重置和浪费,实现了某种程度的预算整合。当然,随着前期跨部门合作关系的深入,集合预算作为一种更清晰与持久的协同形式,也应该逐渐被运用到公共实践中。可以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化,协作型预算必定可以成为改善中国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