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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意见
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2000〕9号)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2000年底前,我市将对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单位中80%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此项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先行试点、滚动推进”的原则,今年7月份在西城区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实施。现就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步骤
对按规定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逐步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2000年要在原行业统筹之外所有参统单位中实行。2001年在原行业统筹单位中实行。争取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二、社会化发放的内容和形式
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内容为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形式主要是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工商银行和邮局代为发放,为方便离退休人员领取、查询,可自主就近选择发放网点。
(一)居住在本市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工商银行和邮局发放;
(二)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邮局寄发;
(三)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本人申请和实际情况,委托邮局上门送发。
三、统筹外养老金发放形式
企业支付的统筹外养老金不属于基本养老金范畴,应由原资金渠道解决。其中离休人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发放的各种补贴应给予保障。单位可以委托工商银行、邮局在发放基本养老金时一起发放。
四、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
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为保障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各级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基金,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五、组织实施
(一)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保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
服务政府依法行政全过程,政府法律顾问助推山东法治政府建设
进程
为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从源头把控法律关口。各级政府在重大行政决策中高度重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省政府常务会议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成为新常态。一年多来,先后有97人次参与了4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对外开放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出具了书面法律建议76件,为省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政府依法治理经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参与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事项,保证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一年多来,先后有69人次的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参与了政府立法项目的论证,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为例,政府法律顾问提供了很好的立法建议,被立法机构所采纳。政府法律顾问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烟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意见,也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认可。参与重大法律事项的论证和服务,当好政府的“守门员”。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了有关政策调整、合作协议的法律审查。威海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审查民商事合同522件,涉及标的达25亿元;参与重大决策论证33件。结合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专门为处理涉韩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发挥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减压阀”作用。2014年,省政府法律顾问霍建平、耿国玉、张巧良为解决三联集团“彩石山庄项目”问题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专家库成员杨鹏陪同郭树清省长接访“日照渔民上访案件”,推动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得到了实质性解决,成为省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典范。济宁、临沂、滨州等地,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了复议案件的办理,依法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作用的空间越来越大
政府要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研究确定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担任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县级以上政府都要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探索建立首席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工作格局。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统一的政府法律顾问体系。结合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探索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
2010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认真做好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对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上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立足开发区实际,制定2010年普法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务实创新,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全面推动开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发展,全面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推进法治街道创建,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建设平安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和谐开发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一、坚持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切实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和开发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全面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积极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二、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带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4、切实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发挥专业法部门的作用,协调指导各专业部门深入机关、园区、企业、社区、单位、学校开展专业法专项宣传和主题宣传。
5、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平台作用。继续依托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重点加强2010年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宣传,充分调动各方面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创新宣传模式,巩固和发展普法阵地。
6、进一步深化“双千百日”活动,扎实推进“法律进企业”。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的能力。
7、进一步加强社区普法,积极推行社区主任法律助理制度,开展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提高园区、社区民主法治水平,力争全年社区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比例达到85%以上。
8、进一步加强新市民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市民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教育功能,继续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三、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9、制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抓好动员部署,明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全面,高标准、高质量迎接实际检查验收。
10、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认真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社区及各有关单位要在3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11、认真做好迎接市区检查验收工作。社区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汇报、档案资料整理、示范点的确定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普法成果,迎接市区的检查验收。
12、加强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
13、认真总结推广“五五”普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推荐表彰工作。
四、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4、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社区、广场、长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形成一批法治亮点,同时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
15、建立园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以园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为公共平台,开展各类法制讲座、演讲、知识竞赛、咨询服务等,促进园区法治建设。
五、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
16、认真总结普法工作的成功经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活动,探索工作规律,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实践基础。
“‘法治德清’的前提是‘法治’理念的确立。我们的一些干部群众,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来,对‘法治’所蕴含的公平、正义的内涵尚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
“法治建设的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大依法监督力度还不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还有待加强。”
“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用,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督力度。”
2011年5月24目下午,德清县行政中心第三会议室,9位代表依次上台发言,畅谈“法治德清”建设。台下,有德清县人大代表,有在德清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还有当地“一府两院”负责人,有关乡镇、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他们或低头笔记或轻声交换意见。
今年,是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代表论坛”的第五个年头。
“站在台上,我感到压力很大”
臧文或,第一次以发言人的身份走上“代表论坛”,她是湖州市人大代表,就职于德清县教育研训中心,发言的主题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条理清晰、论据充分、语言生动,她的发言赢得了不少掌声。“其实刚才站在台上,我还是有点紧张的。”臧文或在发言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以前作为人大代表提意见建议不需要公开演讲,一般搞个书面材料就可以,现在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到台上发言,压力很大。”
“不知道我刚才讲得好不好。”身为德清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卢法善最熟悉“代表论坛”的形式,曾在台下聆听过许多代表的发言,然而当他自己站上演讲台时,同样感到压力很大。
压力源于他们对论坛的重视。臧文或告诉记者,在接到课题后的3个多月里,她利用各种方式开展调研,“我经常到学校向师生了解情况,同时跑了各乡镇的司法办公室(司法所)、县司法局了解情况,还上网收集了许多资料。”
“只有实地去看、去听,才能真正发现问题。”15分钟的发言里,臧文或举了许多德清县的法制教育实例,“各学校均有法制宣传副校长,然而个别学校只是发挥了其维护学校治安的作用,原本期望的法制宣传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中小学生法制知识读本》是一本很好的宣传手册,内容生动,对于中小学生具有很大的教育意义,但有的学校并没有将读本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宣传手册被闲置……”她提出,法制教育应当面向全体、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还应当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与方法。
同样,3个月前接到这次发言任务,德清县三合乡党委书记高奇凡代表就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了8个题目,其中包括民意诉求渠道如何畅通、如何正确对待群众的怨气、如何直面矛盾等内容。“尽管党委办的同志帮我整理了一个稿子,前后也修改了好几稿,但我始终觉得没有把问题说透。”高奇凡告诉记者,为了准备这个发言稿,他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整整写了好几天。
“农村的矛盾很多是某个事件处理不公引发的。村子里亲戚朋友、邻居老乡,如果都参与到个案中来,那产生的连锁反应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高奇凡提出了“一线工作法”,包括及时了解基层情况,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解决实际问题,以此提升政府公信力等。
……
“当人大代表的确需要一些压力,如果没有压力,就没有更好地履行职责的动力。如果只会举举手、动动嘴,那这个代表显然是不称职的”。德清县人大常委会的同志表示,论坛的发言代表事先都做了充分准备,毕竟台下有这么多人看着你,压力肯定不小。
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再实一点
近年来,各地人大常委会都在积极探索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目前,各地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主要是通过大会期间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和闭会期间开展视察、调研、检查等形式来实现的。然而,在不少代表看来,每年年初的人代会一结束,这一年的履职工作似乎就可以告一段落了;接下来的闭会期间,想冒泡就冒泡、想潜伏就潜伏,履职情况并不理想。
“虽有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但总体上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活动具有范围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实际开展的效果并不显著”。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的同志在谈到举办“代表论坛”的初衷时表示,“事实上,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大会期间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的效果和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
对此,德清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做了较多的思考,能不能在闭会期间为代表履职提供一个舞台,让代表们也能像在人代会上一样发出自己的声音?
2007年6月2S日,德清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代表论坛”的意见》。根据这一・文件,德清县人大常委会每年举办一次“代表论坛”,每次论坛设定一个议题。
“代表论坛从主题、人员的确定,到最后举办,往往需要4到5个月时间。”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潘剑民告诉记者,确定发言题目和选择发言代表对能否成功举行“代表论坛”至关重要。
据他介绍,每年年底的主任会议上,就会专门商定来年的论坛主题。他告诉记者,论坛议题主要围绕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2007年,德清县委、县政府提出要扩大德清经济总量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随之确定了“强工业”的论坛主题;2008年,根据中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德清县的实际,确定了“新农村建设”的主题;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和德清县将“三产”发展作为新经济增长点的情况,确定了“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题;2010年则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主题。
而在发言代表的选择上,潘剑民主任告诉记者,主要是根据论坛议题,按照题目对县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全面的筛选,从中选择那些既有论坛议题所从事的行业、熟悉的业务,又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政治敏锐性强、思想观点新颖的代表。
此外,“代表论坛”还专门考虑到了规模控制,将参加论坛的人数定在150人左右。据介绍,这样做的好处,不仅能控制一定的规模,有利于各级人大代表阐述自己的观点、意见和建议,而且也使相关部门、乡镇能更好地了解代表提出的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在代表进行课题调研的过程中,我们代表工委也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潘剑民主任说,“比如代表需要去县司法局找资料,我们就会帮代表事先联系好。再比如,我们会和乡镇人大的同志打好招呼,让他们为代表的调研工作提供帮助。这
些都是为了保证代表的调研工作‘一路绿灯’。”
要注重论坛成果转化
“‘代表论坛’不仅为代表提供了一个建言献策的平台,还给代表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法根在首期“代表论坛”上说,“代表可以就某一主题展开议论、阐述观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它不仅可以丰富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内涵,而且可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
对于德清县人大常委会来说,每一次论坛的闭幕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他们还十分注重代表在论坛上提出的意见建议。
论坛结束后,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观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将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以《代表论坛》剪辑的形式,提供给县委、县政府,作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参考。同时,做好代表建议意见的督查反馈工作,确保论坛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的落实,抓好论坛成果的应用。
第一期论“强工业”论坛举行后,德清县政府积极采纳了代表的意见建议,在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强工业”1188工程实施意见、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第二期论“新农村建设”论坛举行后,县政府根据代表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县新农村“一核两翼一带”重点区域建设,开展了林权制度改革并建立了林权交易平台,还针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增收问题出台了有关政策;第三期论“加快现代化服务业”论坛举行后,县政府采纳代表建议,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区域西部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加大力度发展临杭物流业的政策。
此外,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将论坛上代表反映强烈或者集中的、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梳理,纳入年度专项监督计划,提交主任会议并确定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专项监督工作议题。
“五期下来,总体感觉效果不错。之前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多是视察等形式,说的机会不多。代表放不开、不敢提的现象很普遍。‘代表论坛’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提供了一个载体。”潘剑民表示,这一形式将会继续下去,同时还要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让代表敢言,以期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更好的平台。
一、司法体制改革中民众参与的重要意义
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要重视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保证社会群众有效行使参与权利,这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实现司法民主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制度对国家政治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加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力度,不仅可以使社会公众主人翁的地位得以体现,还可以反映公众的利益需求。社会的发展引起产业结构的多元化,也随之产生了多元化的利益主体,他们迫切希望通过法律法规保障其合法权益。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社会公众平等自由地参与司法活动,不仅可以全面平衡社会各方的利益,有效保证司法活动的正义性,还可以建设公平公正、权威公信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增强社会公众对国家事务管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使其认同国家司法改革的措施和目标,更加积极遵守司法活动,这可以有效保障司法民主化的实现。
(二)有利于科学进行司法改革,推进司法进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司法改革,可以使众多的意见作为司法改革部门的参考,同时也可以使司法改革部门完善自身发展。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社会公众的参与可以与专家、改革者形成及时、直接的信息沟通,在双向互动中弥补司法改革进展缓慢、公众参与主体缺失、参与方式单一等缺陷。司法体制改革中,对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听取和采纳可以保障司法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同时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可保障司法改革的平等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对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具有监督权,公众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可以监督司法活动,可有效防止司法机关权力的滥用和无所作为,保证司法体制科学的改革,推进司法进程。
(三)有利于全面促进依法治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司法机关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在工作中要严格法定权限来行使司法职能,同时权力的行使还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参与司法体制改革,体现了我国司法的民主性,有利于完善司法统一和司法公正。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是使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公正高效权威,这是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社会公众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促进依法治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众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措施
目前我国在司法体制改革中,主要依靠的是相关专家和政府工作人员开展的工作,忽视了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导致社会公众对国家事务缺乏关心和关注,不利于司法改革中功能的健全,所以要保障公众参与权利的行使。基于对司法体制改革中民众参与重要意义的认识,提出了以下几项促进民众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措施,以供参考。
(一)建设法治文化,提升公众参与意识。在我国,文化的繁荣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都需要大力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目前,我国公众有关法律知识方面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依靠枯燥生硬的法律规定来约束公众的行为是不可能的,并且也无法实现法律本身的效果。司法体制改革中提高民众的参与程度,必须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这样既可以对国家司法机关的影响力起到推动作用,还可以在建设过程中影响社会公众,使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能力能够在其愿意接受的形式中得到提升。因此,司法体制改革中,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必须要进行法治文化建设,这是一项长期有效的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向社会公众灌输我国的法律方向、法律原则、法治路线等,使“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理念深入人心,在社会当中强化法律威信,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弘扬良好的道德风尚,帮助社会公众树立坚定的社会信仰。三是加强法制理论研究,本着“去粗取精”的原则,积极吸收国外的先进法治文化,实现与我国法治文化的有效融合,提升法治文化的感染力,进而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文化修养。四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方式对我国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进行广泛的传播,使法治文化在社会公众心智中得到内化,使法律知识得到社会公众的尊重和践行。
(二)引导刺激,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现阶段,我国民众参与司法改革的积极性不高,这主要是受传统思想观念和现行司法体制的影响。一方面,由于社会公众受政治意识、领域认知、司法保障的影响,对国家事务缺乏积极主动的关心。另一方面,一些积极主动想投入司法活动中的公众,由于受司法体制和传统思想的影响,找不到参与司法活动的正确路径,未能投身到司法体制改革当中。因此,提高司法体制改革的民众参与度,必须通过正确的方式引导刺激社会公众参与司法改革。一方面,从事司法改革的机关部门要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态度,摒弃思想,密切联系群众,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司法改革工作中来。同时,还要与社会民众展开积极的互动,提高大众对司法改革的兴趣,使其自愿、主动地参与司法事务、国家事务的管理。目前,我国主要采取的是封闭式的司法改革方式,缺乏对社会公众意见规范化的引导,但从社会公众的心理角度讲,社会公众对司法改革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是其关心关注国家事务的体现,他们希望所提意见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采纳或反馈,所以这就需要司法改革机关重视对社会公众意见的引导工作。另一方面,为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司法体制的改革,国家要完善激励制度的建设,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制度、意见反馈回应制度、经济补偿制度等,通过这一系列的激励机制可有效尊重和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利,同时也是国家支持认同公众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此外,国家还要保证司法体制改革的社会参与者不能因公共利益而损失了个人利益,通过物质和精神奖励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国家的司法改革,以提高公众的荣誉感和积极性。
(三)优化参与方式,增强公众参与的便利性。为保障社会公众参与权利的便利性,国家要建立多样的参与方式,这样可以广泛吸引社会公众参与司法体制改革,还可以降低公众参与难度和成本。建立科学多样的参与方式,必须做到从公众参与的角度出发,遵守便民利民的重要原则。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并且农村群众是我国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到交通和信息传递的影响和制约,他们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来行使司法体制改革参与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公众的司法体制改革参与积极性,因此,为提高社会全体民众司法体制改革参与度,国家要对社会公众的司法体制改革参与形式进行优化和扩展,从而为他们行使这项权利提供更多的便利。在当前阶段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行使参与权利的公众还仅局限于一小部分,对普遍的社会公众缺乏吸引和重视,所以国家要切实将公众参与的便利性纳入到考虑范畴之内,丰富公众的参与方式,增强公众参与的选择性,从而吸引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依靠各类媒体扩展公众的参与方式,在时间和空间上保障社会公众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便利性。
(四)健全制度,规范公众参与程序。以目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民众参与方面的制度建设实际来看,缘于我国相关建设经验的缺失,司法体制改革民众参与制度建设还存在很多亟待完善的地方,某种程度上这种制度建设还局限于规范层面上,长效的机制尚未形成。为进一步保障司法体制改革中民众参与权利的行使,提高民众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可操作性,建立健全的司法体制改革民众参与制度显现得尤为重要。因此,规范的司法体制改革民众参与程序设计,可以参照环境保护中设计、施工、使用同时的制度,具体而言,规范、完善的司法体制改革民众参与程序需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在司法体制改革民众参与制度建设的初期阶段就让民众参与进来,以公正公开的方式集合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采纳有效的部分,从而完善制度建设;二是要切实将司法体制改革中民众参与程序与民众参与实际集合起来,使得司法体制改革向民众参与无限迈进,通过试点运行确保民众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继而扩大民众参与范围;三是要在民众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及时查找、总结民众参与程序存在的不足或缺陷,组织民众参与到该项程序完善建设当中,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民众参与可操作性的同时不断提升民众参与的意识,强化民众的责任意识,继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
三、结语
一、迎评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市开展的“四提四促”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市政协此次评议为契机,发扬成绩,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整改提高;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以评促改,推动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依法有序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幸福”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迎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迎评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工商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
县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分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迎评工作。
三、迎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1、服务大局方面: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市工作大局,紧密联系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落实“执法为民”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抬高工作标杆,致力工作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情况。
2、履行职能方面:一是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过程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建设法治型机关。二是服务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了对社会和群众的承诺,是否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是否维护了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做到了忠于职守、礼貌待人、文明服务;是否切实有效推动落实了重点工作,建设服务型机关。
3、队伍建设方面:一是领导班子是否勤政团结、坚强有力;是否重视学习,制定完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及队伍和现状。二是落实党风责任制、廉洁从政相关要求等情况。
4、制度建设方面:是否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实行政务公开;是否重视工作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否建立起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和自律机制,以及上述机制的执行情况等,建设高效机关。
5、接受社会监督方面:是否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重视政协提案办理、《社情民意》建议吸纳和委员意见落实情况。
四、迎评工作的方法与步骤
整个迎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准备阶段,从6月下旬开始。
一是制订迎接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明确职责。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政协评议的意义和作用、评议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迎评氛围。四是召开迎评工作先期动员会,明确市政协民主评议的目的、安排和要求。五是全面总结2010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在履行职责、队伍建设、服务质量、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及组织开展“四提四促”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情况。
2、自查自评阶段(7月初—7月底)
一是认真检查近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服务发展、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纠,未评先改。二是局迎评办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全市工商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配合市政协做好问卷调查、召开行业、异地商会或部分消费者、经营者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四是配合市政协做好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3、落实整改阶段(7月底—12月底)
一是制订整改方案。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二是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挂帅,组织力量,按照整改方案,逐个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局迎评办将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一些突出问题将邀请政协委员和有关人士视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三是接受市政协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四是总结提高。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局迎评办。局迎评办汇总后,写出书面总结,报市政协。五是整章建制。针对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前阶段整改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使各项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协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民主评议,是新时期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有效形式,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内在要求,对于政府职能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行政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次评议活动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既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检验,也是推动工商转型升级的动力。各级工商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评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迎接评议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为了推进全镇各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要求。我镇结合实际,有步骤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 抓建设,增强创建活动效果。
村认真围绕上级要求抓好硬件建设。一是健全法制课室。二是设立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目前,通过几年努力,各村图书室已藏有为数众多的书。三是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四是设立一个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村务、财务状况。五是建设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由村干部、村调解员、村民小组干部组成。
二、 抓宣传教育,增强民主法治理念。
在创建活动中,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工作,围绕社区改革、稳定和发展大局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1、村党员干部带头学法。村两委会、村民小组干部坚持每月学法一次,在定期召开的会议和每月固定一个学习日安排法律知识学习和辅导。学习内容,包括《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组织法》等与工作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村党支部注重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增强他们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务的意识和能力,使村干部在管理村务和为群众办事时做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广大村民群众的意愿。 2、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几年来,各村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法制课堂、法制图书专栏、法制宣传栏等阵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紧紧结合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实际,村法制宣传队伍深入村民群众着重宣传普及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争创省“法治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基础,着力提升公众法治建设满意度,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创造公平正义、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今年的法治建设,全市商务贸易投资环境将进一步优化。抓好平安建设的巩固、提高和完善工作,努力营造透明高效的政策环境、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定稳定的法治环境、舒适殷实的生活环境。
三、工作要求
围绕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这一主题,着力推进行政管理模式的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创新、执法监督手段的创新和我局法治工作的创新。
作为学习法治工作的重要成员,我局机关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将开展创建活动,将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时刻牢记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宗旨,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工作内容分散在局重点工作责任制中,继续完善责任制内容,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督导考核,以保证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得更好。三是加强法治工作建设的组织协调,认真解决关系到市投资环境、外贸进出口安全、酒类流通、生猪屠宰和废旧物资回收点与全市产业经济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方法措施
(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完善决策机制。完善局行政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事项论证、听证制度和集体决定制度,强化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决策执行力度,确保决策全过程公开透明。
2、创新党务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工作计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目标建设责任书。加强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经济审计为主要工作内容,扩大政务、党务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体系。
3、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组织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扩大群众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话语权。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制度,适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继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1、优化行政服务。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行政服务效能建设,优化审批流程。
2、改革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管理权限、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整,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着力增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3、规范执法建设。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深化诫勉制度和问责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细化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广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1、监督行政行为。加大执法监察和机关问责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执法监察,加大督察力度,保证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完善监察分析、应用和处理机制及群众参与监督的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2、开展执法评议。组织开展群众评议、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为主要手段的评议活动,以百姓满意为评议目标,真正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话语权、评判权交给群众。对群众反映强烈、迫切希望解决的事项,及时办理,尽快落实。
3、落实惠民举措。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确定每年度法治实事建设,并认真制定实施计划。紧密结合实事工程、巩固文明行业和法治合格行业工作中心,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实事质量。
4、深入开展法治创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深入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提升民主法治建设层次。
(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活动,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营造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积极探索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和商贸法治化等课题,努力使之融入到服务外包、招商引资、内外贸易等各个领域,不断推进法治商贸建设进程。
2、深化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六五”规划,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我局目标管理和效能建设考核体系,采取各种载体,依托多种平台,大力宣传相关法律。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法治宣传手册、标语横幅、电视教育片、电影幻灯片等宣传教育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
3、加强干部学法。强化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公务员学法考核等基本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完成年内规定的法律培训任务,积极完成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
(五)依法保障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