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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水平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安监局局长同志任组长,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同志任副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下属的市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由胡满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培训日常工作。
三、培训对象及目的
(一)培训对象
主要是对全市的安全监管人员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强化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二)培训目的
1、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以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强化监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安全监管处置能力和业务水平。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抓基础性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3、职业卫生培训,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素质为目的,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四、培训安排
根据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安排,本次强化培训的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至2012年7月10日,共安排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各类培训30期62班/次,具体安排为:
2012年6月28日—6月30日(月28日报到)。
以上培训具体要求市安监局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很抓落实。为确保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市)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安全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1月6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4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集中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确保各级“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要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实到岗位、职工,行成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行动。要认真汲取近期发生事故教训,采取更加严格、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一是严格安全生产资质和资格管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业户、车辆及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道路运输企业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应对恶劣天气、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二是严格车辆运行管理。加强车辆检查检修,特别要做好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关键系统及应急设备的检查,营运客车要配齐配足消防救生工具,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充分发挥GPS、行车记录仪及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对车辆运行的全过程监控,及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双班驾驶员、夜间禁行、途中休息制度,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争道抢行及超员超载等违章行为。三是严格客运站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三封闭”规定,加强《即时驾驶证明》和“四证一卡”的检查,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车辆出站之前。加强旅客行包“三品”检查,落实驾驶员和乘务员对中途上车旅客的安全检查责任,做到全程有安检,确保“三品”检查率达到100%。驻站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不安全行为。四是加强加班(包)车管理。严格执行客运包车特别是农民工、学生、旅游包车管理规定,严格包车手续,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一车一办理,及时收回包(加班)车牌。五是加强村村通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对村村通车辆实行定点停放、专人管理的要求,确保村村通车辆安全。六是加强城区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运行安全。
(三)开展公路安全畅通集中行动。加强县乡公路和桥梁的安全检查,按规定补齐、修复标志、标线。加强路桥养护管理和路政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危桥“四个一”管理制度,不能确保安全的危桥要坚决封闭。要全面做好农村公路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农村客货运输生产安全。
(四)开展消防安全集中行动。针对季节特点,以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过期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不足的及时配齐;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都要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要在前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无证运输、超范围运输、超员(限)运输、非法改装、货运车辆载人等方面的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要充分运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合力,提高工作实效,为道路运输创造一个良好的区场环境。
(六)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运输企业,要制定、完善突发恶劣天气条件下旅客紧急安全疏运方案,以及消防、救生等预案。二是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可变情报板、信息牌,及时道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为公众出行提供信息服务。三是加强假期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通讯联络畅通、设备可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妥善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节日和大型活动多,客货运量大、高峰集中,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任务最重、最敏感、最关键的时期。做好第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安排本辖区、本行业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具体靠上抓落实,充分认识开展第一季度集中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集中行动方案,把集中行动任务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深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进一步保持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式总体平稳。
成立__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__局长任组长,__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建管科、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大排查活动采取项目自查、企业检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执法抽查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
各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对承建项目进行自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各企业要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要体现“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落实“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实施闭合管理,确保隐患消除。
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执法抽查,强化工程安全实体、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以>:请记住我站域名/
1.安全实体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地下暗挖、“三宝四口”防护、施工临时用电等。
2.安全行为检查: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情况;开展预防施工坍塌、建筑工地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对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台账建立情况;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面是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普遍性问题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
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分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工作成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责任,务必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地要依法作出停工处理,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不接受检查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强宣传,确保行动有效果。充分利用公共媒体资源,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学校成立夏季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__
成员:各班班主任
本次活动,从 6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主要做好溺水、自然灾害、交通安全及校园伤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一)防溺水。
溺水在夏季是高发期,特别是未成年人夏季死亡的主要因素之一,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不厌其烦地做好工作。一是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要在近期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集中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切实将防溺水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进课堂范围,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有计划,有教学记录,有学生反馈情况。三是告知家长(监护人)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增强家长(监护人)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校讯通等方式对家长进行防溺水提醒。四是在校园、校门口等显眼处张贴(挂)有关宣讲标语、条幅,提示家长、学生注意。
(二)防自然灾害。
夏季极易发生因恶劣天气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洪水、雷电、冰雹等自然灾害,这些自然灾害极易引发学校发生校舍倒塌、被淹、水冲、雷击、冰雹打击及其引起的人员伤害等次生灾害。对此,认真做好校舍安全、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二是要利用校园广播知识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强自然灾害预防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防灾识和避险能力。
(三)防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是目前各类人员伤亡的最大杀手,未成年人也不例外。因此,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师生交通事故伤亡。一是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电化教育、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模拟演练等形式,组织学生重点学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基本常识。二是放暑假前,要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为主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不坐超员车、载货车、拖拉机、三轮车、拼改装车和非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四)防校园伤害。
保障学生和幼儿在校园内的安全,是每个学校、幼儿园的应尽责任。校园伤害的发生,不仅会给学生和幼儿及其家庭造成极大伤害,也会严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甚至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内伤亡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__教安〔2016〕42 号),力争万无一失的做好学校各方面的工作,避免校园伤害的发生,同时,建立突发校园伤害处置应急预案,科学合法有效处置学生伤害事件。一是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二是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反恐防暴、防拥挤踩踏、应急疏散逃生等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三是要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场地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家长联系制度等与防校园伤害相关的安全制度。四是要定期检查校舍、场地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设备、设施、场地要设置警示标牌。五是要加强外来人员和上课期间学生出入学校管理,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对于强行闯入校园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负责老师,必要时可采取合法的暴力防护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学生和老师的安全。六是学校向学生提供的
药品、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七是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或校外活动前,要制订安全预案,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不得组织安排未成年学生参加其不适宜从事的活动。要关注不宜参加某种重体力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的学生。 我校迅速行动起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本次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认真安排部署。
将本次活动安排部署传达到所有教职员工,组织好本此夏季安全专项活动。
6月至9月持续做好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工作,6月、9月做好防校园伤害工作。主要采取集中学习(教师会议、师生集会)、班级学习(班会、观看安全视频、写观后感等)、校园宣传(标语、板报等)等形式进行。
(二)建立专门台帐。
从计划制定、部署安排、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负责人员、完成时限、检查验收等各方面,建立健全专项活动每项工作的台账,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完整。
一、总体要求
工作原则:科学规划、城乡共建,生态优先、体现特色,突出重点、提升品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工作目标:2013年全市造林绿化3万亩以上,义务植树100万株以上,打造2个市绿化模范乡镇、20个森林村庄,建成一批花园小区、绿色学校,城乡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均有较大幅度增长。通过5年努力,形成“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公共绿地绿化美化。改造和完善城区街道、公园、学校、住宅小区公共绿地。改造和完善市域内省道、县道和乡镇主干道道路绿化,打造陆渔路、宜洋路道路绿化精品线,实施城区空地绿化。
(二)大力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化美化。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开展单位院落、临街面、沿路绿化美化活动,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实施,增加绿量,提升品位,形成特色。各大中型企业要高标准建设绿化隔离带,形成环厂区绿色屏障。
(三)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以创建市绿化模范乡镇、森林村庄为契机,以集镇、居民点和“屋边、路边、河边、渠边、堰边”为重点,全面实施绿色街道、绿色屏障、绿色走廊、绿色庭院和绿色广场建设,广泛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做到村村有安排、户户有行动、处处有特色,通过实施村庄绿化,实现户平新增10棵树的目标。
三、责任分工
(一)公共绿地绿化美化,由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按照管理权属负责落实,由相应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其绿化方案由管理单位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按程序报批后实施。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督办和检查验收。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化美化,由所在单位和企业各自负责组织实施,坚持标准,突出特色,树种选择以市树市花和乡土树种为主。
(三)乡村绿化美化,由乡镇处和村负责组织实施,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督导。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市树市花和乡土树种为主,力求美化,兼顾效益。所需资金采取市政府补助一点、林业部门整合一点、“三万”活动联系单位帮扶一点、乡村户自筹一点的办法共同筹集。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月底以前):调查摸底,明确任务,制定方案,设计审查。
(二)绿化阶段(3月1日—5月30日):全面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村绿化美化确保4月底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6月1日—8月15日):责任单位开展自查,相关部门检查验收。村庄绿化由林业部门和乡镇负责。
(四)整改阶段(9月10日—12月31日):按照要求,查漏补缺,确保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市绿化美化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绿化美化工作。各乡镇处和各部门都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专班。
一夯实社区基础,充分发挥社区平台作用。社区是社会生活共同体,家庭是社会的组织细胞。在开展“俭以养德人人行动”行动中,大力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创新,利用好社区发动和组织群众的优势,号召全社区从每一个人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组织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体验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广低碳出行、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等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同时配合宣传部门,提倡在社区中心位置设立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册,为群众讲解勤俭节约小知识、小典故,在小区电子屏、图书室、各个楼道单元宣传栏等放置“节俭养德全民行动”的警句名言和宣传标语,大力营造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浓厚氛围。
二发展慈善事业,让广泛开展爱心捐赠活动。节俭奉献、养德行善,是慈善事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广泛发动群众捐赠废旧衣物,让家庭中的废旧衣物在扶贫济困中得到充分利用。支持中华慈善总会开展“一张纸献爱心行动”,号召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家庭收集旧纸张和书刊,将售卖所得款项捐赠给县慈善协会“专项账户”,用于救治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患病儿童。大力宣传慈善捐赠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让慈善的星火燎原,让爱心久久传递,让“节俭养德”涓涓细流成为扶贫济困的不竭源泉。
三倡导奉献友爱,广泛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是人们分享资源、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民政系统要按照《全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以“节俭养德”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城乡社区及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光荣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广泛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录,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回馈激励机制,让志愿服务记录成为志愿者的“爱心银行”,引导广大志愿者主动参与并积极倡导“俭以养德、节约光荣”的生活方式。把社区打造成为“节俭养德”志愿服务的主平台,发动社区居民组建社区低碳生活志愿小分队,会同有关部门,提供适当场地,方便人们交换和买卖闲置衣物、玩具、图书、家具、家电等,引导广大志愿者在促进绿色低碳生活、节俭节约风尚中贡献力量。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整改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属地部门消防安全风险管理意识不强、管控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消除一批消防隐患问题,管控风险,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一)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对辖区范围内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建立本地企业底数台账和火灾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对出租厂房、老旧厂房(仓库)进行摸排登记造册,不符合出租条件的,要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停止出租行为。
(二)住宅、老旧小区、公共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和公共建筑进行摸排登记,建立底数台账,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和责任清单;与有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单位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及时予以拆除;推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重点督检查小区消防设施完好率、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电瓶车等采用飞线违规充电等。
(三)成品油经营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督促合法经营的成品油企业组织对老旧消防设施器村全部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有效。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开展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定期开展企业风险自查评估,加强加油现场管理。
2.加强汽油加油站安全监管,督促汽油加油站点开展隐患自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综合演练,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加强现场管理。
3.依法整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重点整治给建设工地、大型农机等非法运送或加注成品油的车辆;在马路旁边给各种车辆非法加注成品油的车辆;非法私设的油库和向非法经营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供油的油库。
(四)重点行业领城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馆等各自行业领域,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贵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
(五)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认真排查梳理属地范围内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场所)。“多合一”。家庭式商铺、群租房等场所,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见附件3),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三清单”,夯实工作责任。采取“1+2+X*措施,即推广安装一套简易喷淋,打通生命通道和配备灭火逃生设施,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防火防烟分隔措施设置、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防盗窗设置等。对群租房出租屋居住人员较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损坏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停止租用,合理引导分流,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属于违章搭建的,一律予以拆除。
(六)违章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对全镇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的情况认真做好排查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制定全镇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方案,对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要优先拆除,进一步提升整体形象,改善全镇人居环境质量。
2.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拆除或更换符合规定的建筑材料。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排阶段(6月4日至6月20日)
镇有关部门对辖区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对重大消防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清单,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对账销号。同时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通过线上征集线索,对经核实为较大火灾隐患,纳入隐患治理清单的予以奖励,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整改验收阶段(6月20日至8月20日)
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送情况及省市县消防隐患挂牌督办情况、火灾防控检查服务组检查指导情况、群众举报情况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成立验收工作组,对整改完成的及时与已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确保各项隐患问题按时整改销号,形成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镇上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办,由任主任,其他安办人员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宣传推动、信息反馈等工作。
目前全镇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棚户区的基础设施较差,如电线老化,基本上无消防设施;二是违法经营、无照经营、带险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仍然存在;三是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或室内外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灭火救援工作开展。四是乡村结合部地区环境秩序仍较混乱,违法建设、违法加工生产问题突出,简易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建筑容易发生火灾事故;五是夏季气温上升,用电高峰时期,加之正值学生放假,也给消防安全带来一定压力。各村各部门必须结合上述形势,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行业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及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地区及场所,按照公安部“六个必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要以最有力的工作措施形成最严密的排查网络,务必使重大火灾危险源无所遁形。
二、工作目标
根据总体要求,对所有单位实施“拉网式”检查,对其它一般单位实施重点抽查,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充分借助防火工作平台,有效建立部门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督促各社区(村)委员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基础台账,大力提升单位及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以最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全面创建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镇所有单位,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公共娱乐场所。二是其它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三是居住相对集中的出租房屋和场所。四是物资仓库和堆场、施工现场、地下空间。五是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存储、供应、销售单位。六是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四、重点工作
此次排查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将工作任务合理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具体实施过程中注意充分利用防火工作平台。
(一)系统行业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综合或行业监管职责,使其在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内及时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
(二)镇村指导。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行动,制定整治工作措施或计划,该执法的要依法制定下达相关法律文书,隐患不整改完毕始终保持跟踪督办状态,情况危急或严重的要按程序上报立即查处。
(三)宣传教育培训。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布曝光。各相关行业系统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演练,将消防安全技能纳入相关从业资格认定培训内容,引导单位完善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防护机制,大力提升个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在“119”消防宣传周期间,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和社会资源,组织实施大型消防宣传系列活动。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掌握了解有关消防法规、涉及本单位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设施操作控制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工作督查和考评。行动开展期间,安办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要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年终评先考核。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大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周密部署。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至7月28日)。各村、各部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按照辖区负责制,由安办进行全面指导,驻村干部与村干部一道全面排查。
(三)全面排查整治阶段。9月18日前将排查的隐患进行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维护首都社会稳定和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认真分析奥运后和冬季火灾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台账,夯实基础工作,改善消防安全状况,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建设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工作范围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一)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
(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三)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娱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五)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六)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七)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八)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执法行动
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的;
10.有关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
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
6.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7.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31日前)
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三项行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抓好组织发动和自查自纠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1.针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要在8月底前将“三项行动”一、二阶段总结,书面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9月份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市政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1日至12月20日)。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露,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1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12月份,市政府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开展“三项行动”是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年”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市政府成立由张进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推进工作组。市公安、安监、国土、建设、工商等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三项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同时要加强联合执法。市安委会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开展“三项行动”,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落实责任。要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定期或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章违规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统筹兼顾,坚持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协调推进,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