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应急救援行动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藏政办发〔〕号)精神,年8月3日,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依托消防支队挂牌成立,全面提升了全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初步形成了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难必帮的救援工作机制。但是,由于市有关单位及部分县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到位,行动不够迅速,使得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开展缓慢,队伍管理模式、组训方法、响应体系和保障机制仍不健全,部分县还未按照有关要求成立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为此,为尽快改变这一现状,进一步加快推进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市基层应急救援水平,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初步形成全市应急救援体系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所有市(地)级城市,已全部依托公安消防部队挂牌成立了应急救援总队和支队,90%的县(市、区、旗)依托消防队伍成立了应急救援队伍。然而,当前市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严重滞后,除依托当地公安消防大队成立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县还未成立。按照《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政办发〔〕172号)相关要求,“年,全市各县(区)必须成立以公安消防大队为依托的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并根据当地实际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套政策保障。”为此,各县(区)人民政府必须对此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按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区、市有关要求,务必于今年年底前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基本形成全市应急救援体系,此项工作将列入市政府年底工作目标综合考评体系。
二、加强联动,明确职责,建立协作机制
一年来,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先后参加了抗洪抢险、交通事故救援、危化品泄漏处置、火灾扑救、自治区十运会、和平解放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等急难险重任务236次,营救被困群众584人,挽回财产损失共计2560万元,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但是,从实际救援过程来看,主要是消防部门单方作战,应急救援队伍各成员单位缺乏联动机制,全市应急救援联动体系作用不明显。因此,市直各成员单位一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综合应急救援保障方案,公布主要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保证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开展救援工作。消防部门要及时完善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和跨区域协同作战预案,明确公安消防部队和社会应急救援联动单位的职责任务,在最短时间内启动救援方案的实施,做好相应联动、组织指挥、通信联络、战斗编程、处置程序、行动要求和应急保障工作,并尽快报政府批准实行,确保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健全指挥平台,实现应急救援指挥调度规范化
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加强灾害事故的预警预测、实现应急救援信息共享,达到统一指挥、科学调度目的。充分发挥119通信指挥系统的资源优势,实现与地震、交通、民政、人防、卫生等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包括道路、交通、水源、救援力量、专家人员、保障物资在内的基础信息数据库、灾害事故预案库并定期更新信息、研判情报和分析案例,及时预警预测本地区灾害事故。在全面调查、科学评估重大危险源的基础上,制订完善本地区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和类型预案。通过预警预测,增强应对灾害事故的主动性,提高处置的针对性。各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与110、120、122报警救助系统和水、电、燃气、防汛抗旱、地震、森林防火、防空等应急救助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实现指挥调度扁平化,确保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应、快速出动、高效处置,同时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按照灾害事故类型和等级,实行分级响应,明确每个等级的响应主体、出动程序、出动力量和时限要求,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四、积极探索综合应急救援模式,实现应急救援资源整合效益最大化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立足基层应急救援现实需要,按照“边建设、边完善,边总结”的方法,不断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不增设机构、不重复建设”的原则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在年底前,完成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挂牌任务,并加大队站建设和装备建设投入,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加快推动以消防为主体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突出资源整合、力量动员、救援范围、救援效益的最大化,建立健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应急力量的社会应急响应联动体制机制,确保指挥统一、行动协调、反应灵敏、处置专业、保障系统。同时围绕消防部队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加强和改进人员编配、装备配备、预案编制、快速响应、组织指挥等工作,规范灾害事故处置和反恐处突程序,加快部队专业化、职业化进程。
五、推行“三训合一”,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各县(区)要适时开展以消防为主,公安、卫生、安监、环保、气象等多部门联动的联合演练,整合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岗位培训、消防支队集训与演练合训相结合的方法,使每一名队员做到“三懂一会”:即懂得应急救援一般规程、懂得应急队员行为规则、懂得相应专业常识,会操作使用综合应急救援装备。
六、立足实战,建立坚强长效的应急保障网络
关键词:煤矿 安全生产 水害 应急预案 管理
一、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方案、是事故状态下采取紧急行动和救援措施的基本依据,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首先我们应该清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影响和后果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作出的详细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二、 煤矿监理应急救援预案的必要性
在任何工作活动中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尤其是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特别是居于高风险行业之首的煤矿行业,生产条件十分差,工作场所又处于不断变化和移动之中,不安全因素多,容易发生事故。虽然,近几年我国煤炭行业总体安全形势趋向转好,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呈递减趋势,但事故发生总数和死亡人数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相距甚远,2009年发生事故总数1616起,死亡人数2631人;2010年发生事故总数共计1403起,死亡人数2433人;2011年发生事故总数共计1201起,死亡人数1973人。最新工业化国家统计数据表明,有效的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可以将事故损失减低到无应急预案体系的6%,由于煤炭行业危险的绝对性和事故存在的长期性,当事故不可能避免、实现本质安全的时候,监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是唯一手段。因此,煤矿行业必须明确应急救援预案是实施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行动。采取救援措施的基本依据,这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本次以新田煤矿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总结为例。
三、 新田煤矿水害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一)、演练项目:1401运输顺槽300m处发生突水事故演练。
(二)、演练内容:灾害通知、灾害紧急避险指挥、灾害应急处置 。
(三)、演练目的:
在1401综采工作面发生老塘突水的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受水害影响区域的所有人员,做好水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四)、参加演练的单位、人员
矿领导: 艾克中 王浣尘 刘 威 吴 江 侍 亮 刘景新 朱世殊
各专业副总:刘 黎 徐 锟 陈西华 陈 方 何景开 闫立伟 王国文
救援单位:永贵公司救护大队队长 救护队员
各部室、区队负责人:谭岚峰 姜 杰 张亚光 王 权 陈洪友 王 李朝辉 李永生 郭红旗 刘 旭 卢永生 徐 卿 姜石平
调度室 安监部 地测部 生产技术部 供应部 保卫部 后勤服务公司矿医务室 综采队 防突队 通风队等上早班人员。
(五)、演练地点:1401综采工作面
(六)、演练时间:2015年4月 30日8点班14:00~16:00
(七)、险情拟定:1401综采工作面老塘突水。
(八)、演练程序:
1. 综采队跟班队长刘明生发现1401运输顺槽300m处涌水量逐渐增大,并出现小的压力水流,马上用工作面下安全出口电话给调度室打电话汇报涌水情况,工作面两台18.5kw的排水泵已不能满足排水需要,综采面可能发生突水事故。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向值班矿长汇报1401运输顺槽300m处发生涌水量增大,可能发生突水事故,值班矿长下令综采工作面立即撤人。
矿井水灾预防、预兆 井下透水前一般都有预兆,要求全部职工必须熟悉这些预兆,对于及时采取对策,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起着重要作用。
(九)、检验演练关键点
1. 职工是否知道避灾路线
2. 职工是否会用自救器
3. 职工是否向调度室汇报
4. 职工是否会停电
5. 发生水灾时避险原则
6. 恢复生产验收
四、 新田煤矿水害应急救援演练总结
(一)、存在问题
1. 本次演习是提前培训、提前做好准备的,不具备突发性。
2. 井口检身工检查入井证不认真,有部分人员未交入井证或未登记。
3. 井下各头面人员撤退后,跟班队长或班长未按要求停本头面动力电源(应模拟操作)。
4. 各部室人员到调度室集合速度慢,用时长达38分钟,迟到的按规定处罚。
5. 井下撤人速度慢,从通知撤人到人员全部撤到地面,用时长达66分钟。
(二)、改进措施
1. 各区队加强对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知识的培训,达到每人都懂得如何自救、互救的效果。
2. 机电一队制定新田煤矿井口检身工对入升井人员进行检身、登记、汇报制度;要求井口检身工每班认真检查入井人员,并在井口登记,交班前统计入升井人数,向调度室汇报。
3. 机电部制定井下各头面撤人断电制度;要求井下各头面人员撤退后,跟班队长或班长按要求断开本工作面动力电源。
4. 调度室制定新田煤矿跟值班制度;要求各区队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岗,及时接听电话,处理生产相关事宜或调度室安排的工作。
五、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总结
通过新田煤矿的应急预案、评估和总结,我们通过两个方面总结如下: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中要注意的问题
1. 首先预案内容制定要细,不能忽视各救援力量相互间的救援协同,在救援方案上,通常是只选定了救援方式,却没有对救援现场进行估算。
2. 应急预案的体系要完整,存在内容上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对具体细节考虑必须周全,注意事项上没有做到根据单位具体性质提出,避免造成预案本身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应用中要注意的问题
1. 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了,就必须进行认真演练,有的煤矿企业虽然制定了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内容也十分详细,但是缺乏现场经验。有一些单位企业根部不重视应急预案,即使进行了演练,也只是敷衍了事,因此,必须要求各级演练中首先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第一条为加强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工作,减少和控制核事故的辐射危害,保障核电厂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放射性物质释放,造成重大辐射后果和人员健康影响的核电厂核事故的医学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对核事故医学应急工作实行国家、地方二级管理。
第四条核事故医学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执行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第五条核事故医学应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的放射卫生防护机构和卫生医疗单位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平时做好医学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核事故时组织实施医学应急救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指导地方核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三)负责向国家核事故应急机构提出核事故时的卫生防护与医学应急救援建议;
(四)组织审查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方案,检查医学应急响应准备情况;
(五)负责国际间的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信息。
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卫生部核应急办)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核事故应急工作方针政策;
(二)在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医学应急准备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医学应急救援措施;
(三)组织医学应急人员的专业培训,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的应急卫生防护与医疗救援训练和演习;
(四)负责医学应急救援时的组织工作及其后果的卫生学评价等。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和顾问组,聘请有关专家(兼职)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供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技术建议与咨询;
(二)协助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好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方案的评审工作;
(三)指导并参与核事故应急放射卫生防护与医疗救援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四)参与核事故后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第九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核事故应急卫生防护与医疗救援方法、技术的研究,在卫生部核应急办的领导下做好国家级医学应急救援的准备和响应工作;
(二)负责实施各级医学应急机构技术骨干培训和演习;
(三)负责起草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方案;
(四)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和交流,建立相关数据库;
(五)参与放射事故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和长期医学观察,指导抗放射性药物的贮存与使用;
(六)参加制定核事故时保护公众的剂量干预水平和导出干预水平导则,协助核设施所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核事故卫生防护措施;
(七)指导和必要时参与核事故现场的放射性污染监测;
(八)负责日常的值班工作,通讯联络,资料接收、传递;事故时的医学应急救援情况通报,总结报告的起草,并能随时转为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指挥中心。
第十条核电厂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地方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计划及其实施方案,并报卫生部核应急办备案;
(三)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各核事故医学应急单位做好核事故现场受照人员的救护和医学处置的准备与救援工作;
(四)根据核电厂周围人口的密度,建立核电厂周围30至50公里范围内的放射性背景资料、人口分布、居民健康情况、饮食和生活习惯、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的分布以及气象、交通、通讯能力的资料数据库;
(五)开展核电厂运行后周围公众的放射卫生评价,定期对生活饮用水、食物以及主要居民点近地面空气等进行监测和评价;
(六)定期向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中心提供有关调查、监测和评价资料;发现问题随时报告;
(七)开展对核事故可能波及地区的基层卫生医疗单位有关人员的放射卫生防护技术培训,对核电厂周围居民进行有关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八)完成卫生部核应急办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核电厂运营单位按国家规定编制的核事故应急计划应包括详细的场内医学应急方案,并在提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审评的同时报卫生部备案。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总后勤部卫生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所属的有关专业机构,为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技术后援单位。
第十三条全国各级、各类卫生医疗单位必要时都有承担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工作的义务。
第十四条抗放射性药物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根据地方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工作的需要负责组织生产和供应工作。
第三章应急准备和响应
第十五条核电厂运营单位在进行核电厂选址和设计工作时,应当进行放射性本底、周围公众健康情况的调查和卫生学评价,并将调查、评价结果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指定的其它部门。
第十六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计划应当相互衔接、协调一致,其主要内容是:
(一)目的、基本任务;
(二)应急响应组织、职责、程序;
(三)烟羽应急计划区和食人应急计划区的范围;
(四)干预水平和导出干预水平;
(五)医学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详细方案;
(六)医学应急准备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其它物资;
(七)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之间相互配合、支援的事项及措施。
第十七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根据各自的职责,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力量组建应急专业组,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第十八条参加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定期参加核事故医学应急演习。
第十九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在接到发生核事故的通知时,应立即按规定的响应程序进行工作。
第二十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与卫生部核应急办和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中心建立约定的通讯联络方式。
通讯联络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可靠的通讯手段,确保专用线路在事故期间绝对畅通无阻;
(二)各通讯联络点、联络人、替补人应定期进行通讯演习和检查,以保证事故时的通讯联络畅通;
(三)用于核事故医学应急工作的设施、设备和通讯联络系统、辐射监测系统以及防护器械等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二十一条核事故医学应急状态分下列四级:
(一)应急待命出现可能导致危及核电厂安全的某些特定情况或者外部事件。核电厂内医学应急组织和人员进入戒备状态;人员到位,设备、仪器等应急物资准备就绪。
(二)厂房应急事故后果仅限于核电厂的局部区域,核电厂场内医学应急人员按照场内核事故医学应急计划的要求采取医学应急响应行动,并通知场外有关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组织。
(三)场区应急事故后果蔓延至整个场区,场区内的人员采取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行动,通知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厂外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组织可能采取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行动。
(四)场外应急事故后果超越场区边界,实施场内和场外核事故医学应急计划。
第二十二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根据核事故发生、.发展的情况适时选用隐蔽、服用稳定性碘制剂、控制食物和饮用水源等防护措施。
控制通道、撤离、避迁等防护措施的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
第二十三条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的报告办法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的有关情况告知当地公众,告知的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五条进入核事故现场的核事故应急响应人员必须服用稳定性碘制剂、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穿着防护服装,尽可能地避免过量的照射。
第二十六条在核事故处于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时,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根据核电厂或地方政府的要求决定是否赶赴现场协助工作。
在核事故处于场外应急状态时,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在国务院的统一指挥下派出人员赴现场指导核事故医学应急响应行动,必要时直接派出救援力量参加医学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条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有关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
第二十八条场外核事故医学应急状态的终止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场外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的情况决定。
第二十九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做好核事故医学应急状态终止后受污染地区居民的健康监护工作。并对受过量照射的人员进行医学随访观察,根据病情确定观察时间。
第三十条核事故医学应急状态终止后,核电厂运营单位应向地方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提交详细的事故报告。
地方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及时向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提交场外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总结报告。
第四章培训和演习
第三十一条卫生部核应急办负责制定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救援培训计划,编制统一的培训教材,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地方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根据卫生部核应急办制定的医学应急救援培训计划制定当地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核电厂运营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核安全、辐射防护和核事故医学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
第三十四条各级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应在国家和地方应急组织宣传教育大纲的指导下,结合医疗、卫生的专业特点,开展对核电厂附近的居民进行核安全、辐射防护和核事故医学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工作。
摘要:构建以公安、消防、医疗为主体的城市应急救援联动体系是新时期建设和谐社会,积极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必然趋势。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城市化率已由1993年的28%提高到2008年的48.5%,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社会公共安全及突发事件能否高效、灵活处置是对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的严峻考验。本文结合当前我国城市应急救援的建设现状及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社会紧急救援体系的发展经验,提出了我国城市紧急救援联动体系的建设策略。
关键词:城市应急救援;和谐社会;突发公共事件;联动体系建设
1当前我国城市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1.1 当前大多数城市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存在诸多问题
1.1.1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制定不细。主要表现在对救援力量部署、救援方案、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模糊、混乱不清,在救援力量进退路线的安排部署上,有救援路线、无退防路线,交代了各救援力量的任务分工,却忽视了相互间的救援协同;在救援方案上,通常是只选定了救援方式,却没有对救援现场进行估算。
1.1.2 事故应急救援步骤制定格式化。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制定市级预案时往往把各救援力量在现场的救援行动交代得过细,如救援中心的力量什么时候到达现场、现场救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等像这样的问题布置得太具体,看起来就像是在演戏,从而忽略了事故现场瞬息万变的发展规律和计划指挥与临场指挥的关系,反而失去了实际意义。
1.1.3 事故现场设定过于简单。事故设定是预案制定的关键环节之一,对救援力量部署、施救对策等内容起着决定的作用。如果事故设定过于简单,如只确定一个事故点或是不设置事故发展变化中易引起的次生灾害,整个预案就显得过于简单,没有起到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恶仗的准备作用,对平时的应急救援训练工作的指导意义也就不强。
1.1.4 应急救援中心与单位和各地制定的预案脱节。对于一些较大规模的事故,应急救援中心和辖区单位都会制定同一地点的应急救援预案,但是如果应急救援中心与单位和各地在制作过程中没有做好统一、衔接工作,往往就会造成力量部署任务分工不协调。一旦出现应急救援中心调动多种力量作战时,就很可能造成应急救援中心制定的预案失去作用。
1.2 城市应急救援联动力量薄弱。
(1)专业性不强。大多数救援队伍没有经过系统地、专业性的训练,接触重特大救援事故较少,使之一旦遇到实际情况不能很好地处置。
(2)救援力量少,难于处置重、特大事故。目前,各地专业性质的应急救援联动力量相对比较薄弱,尤其是中小城市,真正专业性救援力量除消防、公安、武警外,只能依靠省会或较大城市以及国家专业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支援,不能第一时间及时有效地处置和救助。
2国际社会紧急救援体系的发展经验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紧急救援工作已经成为显示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的标志性工程。许多工业发达国家,如美国、俄罗斯等都建立了包括紧急救援法规、管理机构、指挥系统、资源保障等方面的紧急救援管理体制。
纵观国际社会,政府统一指挥的应急救援协调机构、专业化的紧急救援队伍、精良的应急救援装备、完善的应急预案等等,已成为国际社会公共安全救援体系的基本运作模式。实践证明,这种紧急救援机制在减少和控制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维持国家管理能够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3我国城市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的建设策略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也是各类事故、灾害的多发期和社会矛盾集中期。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和突发灾害的指挥管理、协调机制,形成社会灾害应急管理和紧急救援的合力。
3.1 理顺职能,整合资源,建立科学完善的灾害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当前,国家已对整合社会救援资源、建立统一的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给予了高度重视。国务院已于2002年9月批准建立了由公安部牵头协调15个部门的“城市应急处置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笔者认为,一方面应当重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积极对现有的各种紧急救援力量进行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建立包括救援行动指挥、管理、专业救援机构、后勤支援与保障等统一的、强有力的灾害紧急救援管理和指挥体系,让整个社会的救援力量形成一股有效合力。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集成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立统一的应急救援联动指挥中心和特服号码,以快速的信息通讯网络、完整的基础信息数据、先进的指挥系统和经验丰富的专家智囊团为基础,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以及不同警种、救援力量之间的“统一接警,统一指挥,协同作战”,促使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3.2 政府必须加强应急法制建设,建立固定的对付突发事件的应急中心、协调机构和专业化的抢险救援队伍,明确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在救援工作中的职能、权限、责任和义务,把社会紧急救援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切实树立“以人为本,人命关天、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大灾害事故预防和控制的研究力度,确立社会灾害管理总体目标,综合运用工程技术及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全面提高灾害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
3.3 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抢险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与修订。救援预案是提高抗御各类恶性灾害事故能力的有效途径,其基本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的各种组织及其组成、职责、任务分工、行动要求;事故源点的位置、源性、危害方向、应急等级等;力量调派的具体要求;抢险救援的基本程序;通信联络的方式;各种技术装备和物质的配备要求及供给渠道等;与抢险救援相关的其它资料。同时,在此基础上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模拟训练和协同演习,及时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黄毅.灾害管理运行机制[M].北京:群言出版社.2004年
[2]吴宗之.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重大事故预防对策[J].中国劳动科学.1994,8.
[3] 闪淳昌.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J].中国安全生产报.2003,2.
[4] 丁石孙.城市灾害管理[M].群言出版社.2004年.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
2应急预案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体现在:
(1)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是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尤其是培训和演习,它们依赖于应急预案:培训可以让应急响应人员熟悉自己的责任,具备完成指定任务所需的相应技能;演习可以检验预案和行动程序,并评估应急人员的技能和整体协调性。
(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应急行动对时间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许有任何拖延。应急预案预先明确了应急各方的职责和响应程序,在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等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将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预先制定了预案,对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解决的一些应急恢复问题,也就很容易解决。
(3)成为城市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的响应基础。通过编制城市的综合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保证城市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城市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1、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17号令)等法律法规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企业应对矿山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2、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应急预案、执行程序、行动措施中的缺陷和不足,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评估企业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进一步促进企业内部的协调;
3、检验应急参与人员对矿山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应急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积极探索非煤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方法和伤亡人员救助,同时检验我局在发生非煤矿山坍塌事故时应急救援网络体系的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协作配合能力。三、方案策划
1、演练地点: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XX矿采石场
2、事故假设:2020年X月X日下午2时00分,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XX矿采石场作业现场,一名工人在实施作业,一台挖掘机在进行装载作业,上方约20米处突然发生塌方,石块大量滚落,一名工人被石块块掩埋了,生死不明,情况危急。
3、演练时间:30分钟
四、组织领导
演练设立演练总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组、应急救援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宣传通讯组。
(1)总指挥部
总 指 挥:XX
副总指挥:XX
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XX
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处理工作。向各组传达指挥部指令;向指挥部报告各组救援进展的重大问题;督促各组工作。
(2)应急救援组
成员: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XX矿部分职工负责调用铲车等机械清除塌方土块,组织有关人员解救被埋人员;观察事故地段上方塌方状况,制定防范措施。(3)现场警戒组
组长:XX
成员: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XX矿部分职工
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矿区及进出口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救援车辆畅通;疏散事故区内无关人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职工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5)宣传通讯组
组长:XX
成员:XX
负责演练现场拍摄、宣传工作。
五、组织及实施单位
本次演练由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六、演练人员及器材
参演车辆、器材:应急指挥车1辆、救援车1辆、演习装载机1辆、挖机1台,对讲机5部等相关器材。
参演人员30名:现场指挥组 1人;安全警戒组5 人;宣传通讯组3人;参演人员(现场作业)10人;后勤保障5人;工作人员6人。
7、演练前的准备
1、下午1时00分,参演人员、车辆到达现场,对车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察看现场和停车位置,准备工作在下午1时15分之前完成,准备就绪后向现场指挥组报告。
2、13时15分,各小组长和工作人员进入演练区开始清场,检查进入演练现场的道路是否畅通,无关人员劝退出场,全部准备工作在13时30分之前完成,各小组一切准备就绪后向现场指挥组报告。
3、13时40分,由现场指挥对演练单位和场地设施全面检查一遍。
4、13时50分,全部车辆、人员、器材各就各位,等待演练开始。
8、演练角本
14:00
XX县XX建材有限责任公司XX矿采石场塌方,现场一名作业人员被掩埋,厂长立即上报总指挥,并及时拔打120,总指挥命令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05 事故救援预案启动,现场指挥组、应急救援组、安全警戒组、后勤保障组等分别赶赴现场集合。
14:10 各组人员集合完毕,总指挥长统一指挥,警戒组设置警戒区,在进入塌方面主要路口设置警戒人员,防止闲杂人员进行警戒区,确保救援区内畅通、安全,并且随时关注塌方情况;应急救援组,马上进行对塌方地面的挖掘,并搜寻是否有受伤者;后勤保障组确保通信和道路畅通,以及后勤物资的准备。
14:15 伤员从塌方地面被挖出,从事故现场被移至(正确搬移方法)就近安全地带,医疗救治开始诊断救护,经过对伤员采取临时包扎措施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14:20 应急救援组安排人员对工作面进行清理,排除险情隐患。
14:25 险情隐患排除,应急救援组人员撤出,清除警戒。
9、演练要求
为了确保所有参与演练人员、周围群众、生产环境等的安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演练前必须组织参与演练人员对这次演练计划方案进行认真学习,熟悉与这类事故相关的救援程序和抢救技术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2、参与演练的人员必须听从统一安排,服从指挥,按照规定的路线和区域进行救援活动;在救援时必须保证本人和同事的安全。
3、演练过程中必须保持警惕,注意发现可能出现的真正的紧急情况,一旦发现真正的紧急事件应立即终止演练活动,并按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立即通知所有参演人员转入真正的应急救援行动。
4、演练过程中要求做好各项记录,演练后必须进行认真的总结。
十、演练总结评估
为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公司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并按演练计划开展了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现将演练情况评估如下:
一、开展情况:2020年X月X日,公司开展了坍塌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演练,由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队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应急物资配备到位,应急演练过程紧张有序得以顺利完成。
二、演练效果:
1、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扎实顺利开展,取得预定演练目的;
2、参演人员联合互动,检验和磨合相互各应急队伍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和配合能力;
3、此次应急演练为模拟演练,严格以模拟高空坠落的真实环境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提升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取得良好的效果;
4、通过演练,参演人员得到了锻炼,更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分工,明确了救援程序,掌握了应急救援的相关方法和技巧;
5、通过演练,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演练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方向:
1、操作不熟练,失误较多。还需平日里加强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加强练习;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道路上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2。1组织指挥机构发生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潜力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街道指挥部设在街道综治办。
2。1。1街道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街道书记
副总指挥: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
成员:党政办、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消防等单位负责人。
2。1。2街道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本预案。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状况。
2。2日常办事机构
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2)制订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用心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带给科学依据。
(3)统计分析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用心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带给科学依据。(4)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推荐,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处置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派出街道指挥部部分领导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指挥部总指挥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村委会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当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状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持续与街道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状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2。3。3现场应急行动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
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街道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事故调查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职责,提来源理意见。(6)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力量和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3、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四级。
3。1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个性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任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必须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必须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及预警信息
各级部门要制订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构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交警低塘中队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4。2预警行动
各村、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状况,并用心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3预警体系建设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逐步构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机制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理工作。
(3)应对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同时及时上报市级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5。2指挥与协调
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综治办立即核实和确认,将状况报告街道办事处,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推荐,根据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总指挥视情及时主持召开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
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总指挥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和参与处置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状况,街道指挥部及时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行动。
5。3现场处置
事发地村委会和有关单位接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5。3。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管站用心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交警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
(3)派出所警力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4)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村委会负责调集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5。3。2救护和医疗
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5。3。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务必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5。3。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状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派出所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5。3。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5。4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应立即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指挥部和事发地村委会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11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报。
5。5信息
(1)信息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报道。
5。6后期处置
(1)街道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镇有关部门、事发地村委会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保险公司应在交警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
5。7特殊类型事故处置
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重大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特殊事故时,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8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职责人员提来源理意见。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镇
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具体按照《朗霞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救援、保障预案》组织实施。
6。2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村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成立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要用心利用广播、宣传窗等载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潜力。
7。2培训
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潜力。
7。3演练
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潜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奖励与职责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职责人的职责。
8。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作为危机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应急救援社会组织面对的是各种突发性危机造成的生命灾难,包括交通事故、突发性疾病、气象地质灾害、恐怖事件和意外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它们构成了该类组织的社会工作环境。根据灾难发生的“第一目击者”[1] 往往先于专业急救队伍到达现场的原理,世界各国都倡导动员社会力量、全民参与应急体系,增强全社会的应急能力。应急救援社会组织联动将社会各类非政府组织、应急救助部门、单位、行业及公民个人进行社会动员,整合社会应急力量。通过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网络,进行有效的急救行动对接,从而实现应急响应的组织过程。自汶川地震后,在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中涌现出了诸如中国红十字会、蓝天救援队等许多非营利性社会应急救护救援组织,并且在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都发挥了相当的辅助应急作用。但是,社会应急组织的成长,也暴露出了信息不通畅、专业技能不足、多种组织分工不明确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在于组织之间缺乏联动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发生中以及发生后对所需要做的相关工作缺少清晰的定位和认知。因此,需要加强社会应急救护组织之间的联动研究。
一、应急救援社会组织联动及其互动环境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联动”一词的含义为:“若干个相关联的事物,一个运动或变化时,其他的也跟着运动或变化。”[2] 从对该词的阐释中,我们不难发现“联动”一词隐含着两方面的要素,一方是“联”,即相关联的主体性要素,包括在何种情况下,何人、何事或者何种体制机制需要联系以及延伸,即以何种形式相关联或是采取何种方式进行联系。另一方是“动”,即相关联的主体性要素之间如何行动,涉及具体的执行层面,包括微观层次上主体性要素之间的配合、互动与交流,也包括在较为宏观的层次上将相关联的主体性要素作为一个整体来与外界的相关事物进行联系互动。但从任何一方面对“联动”进行阐释,都避不开其核心内容,即相关互动性。应急救援社会组织联动指的是组织之间的相关关系及其互惠行动。应急联动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应用于突发危机的主体间的协调互动行为。协调是指“管理实体之间的依赖性,协调需要根据某些任务之间相互依存关系对任务产生制约并影响任务完成的结果”[3] 。联动就是要协调各个应急机构的组织关系、工作衔接、信息沟通和技术应用等系统性响应问题。随着全球范围内恐怖袭击事件增多,各国政府都意识到借助单一的力量难以应对突发事件,必须建立整合式危机管理体系,从预防到善后都要协调社会资源。
应急救援社会组织是指以应急救护救援为主要任务的多方参与治理的志愿者组织、公益组织或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包括志愿者组织、事业组织、专业组织、人民团体和一般性社团。在应急组织管理领域,联动响应关系既发生在组织群落之间,又发生在组织领域之间。组织群落是种群生态学的划分,指“某些方面相类似的一群组织,拥有共同的组织形态。形态包含了组织间生态相似的核心属性,某些结构要素更为基础,表达着‘核心的’属性,而另外一些要素则是辅的”[4]284-286 。组织群落彼此之间的联动是考察相似组织之间如何形成互动一体,寻求它们之间的共生关系。应急救援社会组织拥有相同的“基本专长要素”[4]285 ,都以急救使命及应急技术为核心属性开展组织行为,它们属于组织群落范畴。组织领域也称为组织域,“由不同的组织群落及其支撑(例如,资金)与约束机构(例如,管制机构和竞争对手)构成,它们在同一个制度建构下的共同意义框架下运行”[4]306 。也就是说,构成领域的组织是不同的组织群落,之中有些组织不是直接地发生联系,而是由于在相似条件下的运作表现出相似的结构特点或关系类型。[5]108 组织领域联动就是以同一个制度建构下的共同意义框架为环境条件,发生在不同性质的组织群落之间的资源依赖,既包括制度管理、政策约束,也包括竞争和合作。它们之间发生的不是技术功能上的协调,而是对组织自身不能提供的资源采取的独立性依赖。如,应急救助社会组织需要政府对其组织行为的合法性授权,需要厂商提供应急救护设备和产品,三者都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做着与应急相关联的事务,但它们不是同一种类的组织,与政府之间是制度授权关系(身份合法性),与企业是商品买卖关系。它们都在相同的文化、政策和制度环境下开展工作,但组织内部的目标和技术核心完全不同,彼此的资源依赖关系是指组织自身不能提供的制度资源和商品资源,必?依赖于他组织的提供才能得来的资源,而组织自己则在这种依赖中保持着独立性。
二、应急组织领域、社会层次与制度性联动协调
资源依赖理论认为,必须了解组织运作的环境才能了解其行为,因为“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是自给自足的,所有组织都必须为生存而与其所存在的环境进行交换。获取资源的需求产生了组织对其外在单位的依赖性,资源的重要性和稀缺性则决定组织依赖性的本质和范围。依赖性是权力的对应面”。[5]121在整个应急救援体系中,应急救助组织、政府组织、企业和新闻媒体等不同的组织群落,构成了一个彼此需要对方提供环境资源支撑的组织领域。社会联动主要是指多主体的配合行动,比如,在北京,具体来说是指以市政府、市应急指挥中心、区应急委为代表的政府部门、以北京市红十字会为代表的社会枢纽组织以及应急志愿者和社会大众、以企业为代表的市场力量、以新闻媒介为代表的话语主体,它们在应急救护救援中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撑、共同行动的过程。对这样的体系和机制的形成,需要以组织领域为单位进行分析。
围绕着灾难应急救护救援组织领域,组织彼此之间存在着资源依赖关系,且彼此的依赖程度不同。所处的位置和层次、权力支配关系规制着联动响应机制的秩序规则,其中,政府权力处于显著的支配地位。“‘作为一类组织,政府最明显的独特属性就是能够对其他组织行使权威。’制定游戏规则,规定组织可以做什么,甚至包括什么可以称作‘组织’”[4]273。政府首先是制度的,行使制宪权力。在当代,应急组织行动的法律合法性只能来源于政府授权,因此,政府具有更高的社会层次和支配权力,组织的合法运行需要得到政府的许可,组织合法身份和活动资格由政府准予。不仅如此,政府还有权选择资源交换的伙伴,并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对组织的活动内容和范围进行限制管理。作为制度行动者,政府享有分配决策权,“指创收、资助、补贴以及各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此外,政府还经常从私营部门直接购买产品和服务”。[4]303通过分配决策,如政府贷款担保或购买服务、实施财产权的权力、对某类特别事务以特殊的限制等等,政府负责平衡资源交换中产生的权利不平等。政府也会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组织的活动,组织自身能够获得更加丰富的资源来维护生存和长远发展。因此,在公共应急管理联动体系中,政府居于主?У匚唬?也是主要责任人。应急救援组织领域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之间是具有强制力的制度依赖关系。在我国,“社会救援组织在法律范畴内、政府主导下开展工作,是各地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辅助力量”。[6]自2003年7月,国家提出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重大课题后,重点推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工作,通过法律制度、体制机制的保障,建立了多层次、多部门、多灾种的应急管理体系,使我国应急管理进入经常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
在组织领域中,应急救援社会组织的权力则是更多地通过“定义社会现实”[5]196的领域行动来实现。专业精英们依赖技术的专业性和服务的专门性,创造和推行应急救援领域的制度规则,在文化―认知层面确立急救的价值意义和行动准则,以此为权力资本,控制本领域的规则,同政府等其他组织进行资源交换。如,抢救生命原则为行业准则信念、规定专业急救技术标准和内容,创建急救文化认知系统、专业权威,形成概念系统和行动框架进行领域管制等。通过设定环境,组织保有自己在资源交换中的权力和组织的独立性。与政府相比,应急救援社会组织有自己的特点。一是在满足灾难急救多样化方面,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扎根更为基层的社区和面对大众开展应急教育、培训、宣传和危机救援活动。因此,在危机状态和非危机状态下都能发挥作用,推动了群众性应急救护网络建设。二是满足特定需求。能够具体关注到分散的、偏远的和专门的地区,也能够专注到老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的群体。三是社区救护救援团体,“特别是一些灾区附近地区的社会组织,具有熟悉灾区地理环境、通晓本地方言、距离受灾地区近、后勤自给保障便利等优势,可以配合政府救援体系发挥更大的作用”。[6]四是通常专注于单一专业救援领域开展工作,机动灵活,在专业和实践经验上积累了很多优势。五是持续性的紧急心理救援组织,积极进行身心伤害善后,心理障碍疏导,帮助受难者渡过心理危机期。据此,在满足多样化需求和解决多样化的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上面,他们也具有政府无法具备的优势,也籍此获得和巩固了自己特定的权力。这也是政府将其纳入应急救助体系中的主要原因。2007年,我国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总则第六条规定:“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7]可见,突发事件的应对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能,其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
三、应急救援社会组织间的群落互倚关系
不同于组织领域的制度协同关系,作为一类组织群落,应急救护救援社会组织拥有抢救危急中的生命这一共同的目标。所以,在群落联动关系层面,应急救护救援社会组织处于共同的工作任务环境之中,它们之间呈现为技术上的互倚关系,表现为目标性互倚和职能上的接序性互倚。
完整的急救行动过程即是系统的行动。根据突发灾难过程的事前、事中和事件后接序性,处于共同任务环境之中的应急救援社会组织可以分为三大类别,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功能,履行不同的职能。
应急救护救援社会组织是来自公共领域的应急力量,包括各种应急培训机构、防灾减灾宣传倡导组织、各类救援行动组织、备灾供给保障组织、心理救援机构甚至灾后生产恢复救助组织等。对应应急救助过程,组织种类分别为应急救护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心理干预组织三类不同的类型。三种不同的组织拥有共同的整体目标,都是为了抢救生命和把身心伤害降低到最小而工作。在应急组织系统功能上,他们分别发挥着急救预防功能、紧急救援功能和善后伤痛治疗功能。由功能而来,三类组织各司其职,分别承担着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专业搜索救援及伤员转运、伤后心理康复干预等不同的工作职责。
面临不确定性的应急任务环境,急救组织群落之间围绕着共同利益轴心而进行资源交换形成相互依附,这是它们之间互倚性关系的来源。互倚性指“要素与工作过程本身相互联系,从而使某要素的状态改变,并影响其他要素状态的程度”。[5]214 包括三种程度的互倚:目标性互倚、接续性互倚和交互性互倚,它们之间的互倚程度依次递增,后一种互倚关系包含前面的所有互倚关系。
使命和技术是重要的结构要素,对互倚关系起决定性作用。在应急救援组织联动响应机制中,使命即以抢救危难中的生命为整体目标,这个一致性形成了各类应急救护救援组织之间的目标性互倚关系,“目标性互倚,即工作的相互联系仅仅在于每种要素或过程都有助于总体目标”。[5]214 急救培训、急救援助和急救心理干预都直接有助于抢救灾难中的人的生命,有助于生命急救的终极目标的达成。在急救系统工作任务的链条中,应急救护救援技术导致了应急救护救援组织之间的接序性互倚关系。接序性互倚指“当某些活动必须完成于另一些活动之前”[5]215。急救行动中存在着技术应用的先后顺序,应急避险观念和急救避险方法宣传,属于基础知识普及和倡导,对大众进行应急救护技术培训、对急救员进行考核和专业评估认证是专业技术提升,只有具备了专业救护救援技术后,才能作为专业救援人员从事现场灾难救援行动;对于被救援者,在后救援期再及时进行伤痛心理辅导和治疗。其中,专业应急救援技术是整个过程的接序核心,形成了协同互动中的接序顺序和不同的权力地位。
技术互倚形成了危机救援系统过程的长链机制,互倚性使得关联互动关系得以实现,联动就是发生在长链机制之中的管理方式。虽然在??急救援体系中的组织地位不同,接续性互倚依然包含着共同支持一个总体目标的行动,每类组织都有其核心工作和核心技术,他们构成了一个相互影响的应急救援体系。所以,在应急救援组织种群系统中,每一类组织都不能缺失,如果缺失了,联动响应功能就不会完整,每一个种类都需要同其他种类的组织互动。应急救护教育组织的核心工作是急救理念倡导、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和急救技术培训,教与学的转化能力是其核心技术;应急救援组织的核心工作是现场救援行动,专业核心技术在于专门搜索技巧和救援水平;应急心理干预组织的核心任务是危机心理救援,临床治疗的心理危机介入程度和有效治愈是其技术核心。其中,在整个应急救援体系中,应急救援技术是重心,在满足实际需求上,属于稀缺资源且可替代性最低,体现了最强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正确发挥应急救援社会组织联动的协同作用
联动研究的是组织领域之间和组织群落之间的共生与合作关系,这也是联动协同的意义。
组织领域之间的互惠关系是制度性的协同,组织群落之间的互惠是技术互倚协同,在制度协同和技术协同关系上,代表国家的政府“在实施管理技术环境的一般规则中起主要作用”[5]215,制度规则直接影响资源的交换,管制着技术发挥的环境和空间。政府要对外部的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公众和国际组织等其他应急救援管理主体进行权力的授予和制约,同时要用法律来保障危机状态下相应权责机制的正常运行,实现紧急权力规范化。[8]
联动是纵向制度协同和横向组织互倚交织后形成的网络。首先,应急救援组织联动可视为组织领域的行政联合,以应急指挥平台为中心,这种联合,有利于社会组织在应急行动中形成整体力量,有序地开展救援活动,有效地发挥作用。其次,正确认识各不同类型的组织在应急救援领域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组织与现实任务对接。发挥基础作用的应急救援社会组织,主要在社区常态化非危机情形下工作,倡导人道主义价值观和公益慈善宣传,提高公民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广泛开展应急避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应急救护培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包括心肺复苏、止血等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性应急救援组织在政府的授权和监督下,在重大的应急救援行动中,配合消防部门、武警部门开展救援活动,在小型的地方性局部地区,开展救援行动。心理救援机构在非危机状态下在社区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心理救治,在危机状态下,进入后方现场紧急介入治疗。总之,系统的救援行动过程使得联动响应体系趋于完整。
微观横向联动网络的技术与群落结构之间的互倚关系,让我们看到了由技术任务决定的行动协调路径,还有联通互动的边界及其渗透关系。但是,应急救援体系中组织之间的技术互倚关系不是交互性互倚,因此,互倚性并不是那么紧密,各类组织间常常存在信息沟通不畅的情况,联动就是解决互倚性不足的重要的管理方法。
1.1编制目的
规范本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水上搜救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行政区水域内渡口渡船发生下列安全事故或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参与应急联动的单位、船舶、车辆和人员:
⑴特大事故或险情:包括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⑵重大事故或险情:包括死亡(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⑶较大事故或险情:包括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⑷一般事故或险情:包括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本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⑴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⑵副指挥:县安监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云浮六都海事处处长。
⑶成员: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县交通局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相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⑷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的业务骨干担任。
2.1.2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⑴研究、审批、组织事故或险情的救援和排险方案,协助做好事故或险情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⑵检查督促本县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⑶建立事故信息制度,保持与上级机关的通讯联系,并及时、准确、全面地信息。
2.1.3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⑴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具体组织实施事故或险情的救援和排险方案。
⑵检查督促本县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⑷向上级机关、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⑸完成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4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⑴县公安局负责加强事故现场陆路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⑵县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以及事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查处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
⑶云浮六都海事处负责渡口渡船事故现场水上交通管制及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参与水上搜救工作。
⑷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医药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⑸县委宣传部负责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⑹县交通局负责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⑺县其他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5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⑴水上抢救组:组长由云浮六都海事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县交通局副局长、云浮六都海事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云浮六都海事处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事故或险情的救援、抢救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排险行动;及时向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⑵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县府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镇分管副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事故或险情的抢救车辆、药品等物资;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
⑶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镇分管副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紧急调用用于事故或险情的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⑷善后处理组:组长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镇镇长担任,成员由各镇分管副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或遇险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⑸事故调查组:组长由云浮六都海事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海事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海事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或险情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应急准备
3.1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应急处理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并根据事故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3.2各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预案中各项原则编制相应的应急保障方案,保证应急资金和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3.3各镇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本行政区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4事故报告
4.1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当发生本预案1.3界定的事故或险情后,发生(发现)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同时向各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发生(发现)单位可以直接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下级向上级报告
各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应当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如果遇重大或特大事故或险情,应同时向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⑴县、镇人民政府及其设置的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⑵渡口渡船所有人或经营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渡口渡船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应急处置程序
⑴接到事故或险情后,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上报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并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当事故或险情进一步加重,达到更高级别时,本预案安全事故或险情的级别自动升级,按升级后的程序处理。根据险情评估确认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处理措施、方案,赶赴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县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⑵一旦本县发生事故或险情报告时,各级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成员以及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县政府最高领导担任,副总指挥依次由县安监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云浮六都海事处处长、事故发生地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消除后,经启动应急预案的人民政府确认后批准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渡口渡船安全事故或险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须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安全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有关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各级民政部门接受,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须按规定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7.2事故通报和调查报告
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故调查组要做好安全事故的勘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的有关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县或镇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通报由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调查组尽快完成事故的调查报告,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将调查报告报县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8附则
8.1责任追究
8.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⑵未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的;
⑶应急抢救、救援工作中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⑷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⑸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
8.1.2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1.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当事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1.4在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1.5参加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