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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防保迎”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通过检查工作的开展,各村、企业、重点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止目前全镇无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状况相对稳定。现将我镇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镇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成立了领导组,专门召集各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明确了检查的工作目标和检查范围的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推动了检查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加强消防宣传,营造安全范围
消防工作检查活动是一项群死群伤的工作,只有人人参与,才能有检查工作的效果。全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并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干群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镇政府组织派出所、安监所等执法单位对企业、学校、宾馆超市、敬老院等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最大限度的发现隐患和问题。全镇检查单位13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5处。对检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意识,筑守安全底线;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精准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行动,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各文物、纪念馆单位消防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大文物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文物安全责任
1.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做好省政府年度考核文物安全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政府与文物所在地的镇、街、局等签定《文物安全责任书》、指定文物安全责任人,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大文物安全投入,健全、保障文物安全管理队伍和力量。
2.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积极协调会同消防救援机构,认真研判、分析评估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火灾风险,安排部署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督办文物火灾事故,督导整改文物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强化文物安全队伍管理,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组织做好文物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总体水平。
3.全面夯实单位直接责任。要认真履行会议会址、会议纪念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按有关要求和文物安全实际需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排查会议会址和会议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具有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可移动文物。
2.重点整治。杜绝在会议纪念馆内的生活用火、生产活动用火,保障用电安全,加强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占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3.精心组织。在各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特殊天气等节点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纪念馆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4.自查自改。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和会议纪念馆要依照本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订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力量,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排查检查,开列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切实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及时向报告,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尽快整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纪念馆要依照有关标准和防护要求,完善消防系统,配备适用的消防装备,配齐消防器材、器具,增强有效防火灭火能力。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作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运行测试,确保良好使用效能。
(四)切实增强管理和应急能力
1.实施精准化管理。会议纪念馆要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风险评估、安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测、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教育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各文物、会议纪念馆要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并严格实施定期对馆内和会议会址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检查巡查人员及其职责,科学设定检查巡查内容、频次和路线,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和档案。对检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对账整改,不整改不销账。
3.健全消防队伍。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按照有关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专(兼)职消防人员,配备好消防器材装备。加强训练和严格管理,打造具有防火灭火实战技能的消防力量。
4.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文物、会议纪念馆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周边防火环境状况,按照有效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科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物保护服务中心要针对特殊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火灾高发期,以及可能发生山火、林火等突发性火情,对野外的不可移动文物制订专门预案,采取专项措施。按照实战实操要求,会议纪念馆要定期组织本单位所有人员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区文旅局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联防联动,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预案制订和消防应急演练进行指导,提升专业水准。
(五)大力开展教育培训
1.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和会议纪念馆,要认真组织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法规宣贯、消防常识普及和火灾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安全观念。通过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发放安全警示资料等方式,增强周边社区和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消防工作。
2.定期进行培训考核。会议纪念馆要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时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消防系统操控人员持证上岗,着力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三、时间安排
按照统一部署,三年行动自2020年6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2020年6月至12月集中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关文物消防能力提升各项工作贯穿三年行动始终。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合理安排本地区三年行动工作时段与时限。开展部署动员,将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幻像馆单位,做到全行业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和会议纪念馆单位按照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责任单位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三)集中攻坚(2021年)。开展火灾隐患深入整治,攻坚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区文旅局会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同时,积极推进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消防能力提升各项工作。
(四)巩固提升(2022年)。重点督导会议纪念馆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建设、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消防能力提升情况,全面增强会议纪念馆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要充分认清当前文物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听取行动进展和工作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有序进行、按期完成。
(二)明确机构人员。明确牵头领导,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法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有关工作。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2020年6月25日前将承办负责人和联系人报送至区文旅局公共服务科。
为深入开展我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重点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配备、应急照明灯配备和防护服配备等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氧气、毒麻药品和消毒器液存放管理及办公用车辆);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否制定相关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管理措施落实及施工安全台帐是否齐全;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8、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监管人员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9、全面检查是否有用电线路、架设零乱及私拉乱接、外线与建筑物较近等现象;
10、对干部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超速、疲劳、酒后驾驶车辆,对单位用车做好日常维护,确保用车安全。
1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防盗意识教育,强化单位内部的防盗工作;
1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禁毒防艾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防护能力;
1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消防栓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医疗卫生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组织实施。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对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贮存、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以及建筑施工等安全管理进行治,着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认真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各医疗卫生单位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25日前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治理行动是“安产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县卫生局),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行动要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注意日常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将事故减少到最低。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顺利有效开展,一是乡政府成立了由镇长邱文威为组长,派出所所长谢霖、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黄新星为副组长,安监办、宣传办、综治办、林业站等单位全体人员及村主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负责此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日常协调工作。二是详细制定了《适中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
针对我镇普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歪不强、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消佰防宣传教育的培训力度。一是采取了街头宣传、发放宣传资料、LED屏播放标语、大型液晶显示屏播放消防宣传短片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二是镇村干部进行入户讲解宣传等形势,给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三是各村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强了我乡人民群众疏散逃生技能和避险防灾能力。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
1、对我镇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共11家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
2、对镇42家生产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对3家旅游景点和3个寺庙进行了认真检查。
4、对余72个民房、沿街商户进行全面检查。
5、全镇3家娱乐场所、5家小旅馆进行了突击检查。
6、对镇敬老院进行了反复检查。此次检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共检查各类场139处,发现隐患80起,已整改71起。
(三)强力开展大整治大执法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坚决执行了各项安全措施,凡是检查不合格的,一律给予限期整改。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努力,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的预防和整治,强化各种工作方案和措施,以确保我镇容各项事业顺利开展。
一、战役目标
按照《全省深入推进“五大”活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xx市清查建筑内违规住人百日会战行动方案》,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村(居)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最大限度地控制隐患增量,最大限度地控制亡人火灾,全力以赴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和“百日会战”,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具体目标是:
(一)排查发现的违规住人现象100%消除;
(二)排查发现的“三合一”等隐患100%整改;
(三)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100%摘牌销案;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五)单位建筑消防设施100%完好;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
(七)成立镇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谢发枝公安分局局长任指挥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任副指挥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负责“清剿火患”战役指挥调度。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大队,张一兵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领导本地“清剿火患”战役。各村(居)委会要针对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开展专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三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按照省政府《“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深入排查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二)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对当地易发生亡人火灾的区域性、行业性和场所类的火灾隐患,研究对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五)违规住人场所。按照市政府《转发公安消防局<xx市清查建筑内违规住人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各类场所整治标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建筑内违规设置人员居住区域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围绕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民动员,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实地演练,最大限度地增强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不发生较大火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党十消防安全保卫战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以办事处主任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集中力量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结合近期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各社区、工作片要重点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进行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安监中心,由办事处统一下达整改通知,坚决依法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整改期间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坚决依法协助有关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处火灾形势稳定
国庆节前,各社区、工作片、街道属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本辖区主管单位的火灾隐患实施排查整治,要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宾馆、饭店、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全面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特别是检查各单位自检自查记录和灭火预案;二是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三是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单位内部火电源管理及开展的防火检查、巡查情况;五是灭火器材数量是否充足好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封堵等情况;六是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完整好用;七是易燃有毒材料装修问题;八是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电线乱拉乱接、非法使用液化气罐等问题。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不再另行制发,请社区、工作片、街道属部门于9月20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办事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调整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开展攻坚行动。
(三)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
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要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以村组划分基础网格,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初期火灾处置等工作。街道安监中心要加强对网格责任人的工作指导,协助各网格责任人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高消防监管效能。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立“户籍化”档案,对单位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开展隐患自查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处安监站备案。
(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要制定专门的消防宣传工作方案,以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为主题,充分利用各村(居)宣传栏、公告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同时要发动社会单位利用LED电子屏、横幅、海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到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能力。9月底前,要组织村(居)委会干部及义务消防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7日至7月10日)。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迎接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落实十和国庆节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
(三)保卫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十闭幕)。通过研判组织实施阶段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调整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全面总结阶段(党的十闭幕后4日)。保卫攻坚阶段结束后,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要对迎接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街道迎接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意义重大,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社区、工作片及街道属部门、各村居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运成品油行为,整顿成品油市场规范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为依法经营者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查处无证,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查处私设乱建加油站(点)的行为;
(三)查处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
(四)查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
(五)重点查处非法经营汽油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8日-14日)。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播出电视字幕、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等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掀起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15日-20日)。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无证加油站(点)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调查摸底。8月20日前将无证加油站(点)清理登记表上报到区商务局(电话:)。
(三)分类处理阶段(8月22日-30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区政府整治专班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分头实施。
(四)取缔规范阶段(9月1日-31日)。符合条件的加油点由商务、公安、消防、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为其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其余的加油站(点)在9月31日前由各镇(办事处)予以取缔,对取缔的加油站(点)要责令其限期将现存成品油一次性地处理给我区合格的成品油销售企业,并拆除储油和售油设施。对极少数不服从整治安排的钉子户,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力量依法予以拆除。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31日)。由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新闻媒体对各镇(办事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或抗拒专项整治工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部门职责
为使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各部门在服从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工作上各有侧重。现明确职责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日常掌握和接到举报的情况,确定联合行动或直接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商务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建设的核准手续,是否符合加油站发展规划,有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确定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和无证经营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对无证经营站点依法进行取缔。检查加油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油品质量,确定加油站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取得营业执照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警力和追查非法油品来源,取缔非法炼油厂点;负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站点的处置。检查加油站选址、防火间距、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电气防火防爆以及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等,确定加油站是否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等消防安全隐患。
质监部门:负责对有问题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处置。负责检查加油站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监管要求的加油站点。检查加油站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是否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各镇(办事处)可从工商、派出所、城管等单位抽调专人,积极配合参加全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活动,积极查处成品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切实保证整顿活动收到明显成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维民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指定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3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突出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011年3月18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20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消批准的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部门联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牵头,各地要把此次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执法人员头上,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政府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全面部署我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刚才,XXXX副局长传达了《____x县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吉林、上海火灾血的教训警示我们,消防工作绝不能有一丝马虎、不能有半点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目的就是要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当前,已经进入冬季火灾高发多发期,各部门必须清醒判断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始终紧紧扭住预防火灾事故这个中心不放,牢牢把握消防工作的主动权,立即行动起来,精心安排,严密组织,迅速掀起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
二、突出重点,全力打响冬季防火工作攻坚战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抓好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工作。专项行动不仅要查硬件,还要查软件;不仅要查消防基础设施是否到位,还要查消防责任是否落实;不仅要点部位,还要查死点死面。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盯住人员密集场所、高层住宅楼、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盯住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盯住组织机构、责任制度、责任体系等关键环节,盯住应急预案、队伍建设、装备设施等保障措施,全面检查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第二,大排查要各方齐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落实目标、落实步骤、落实责任、落实期限、落实措施,要查深、查细、查实。一是政府督查。县政府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有火灾隐患不除、寝食难安的责任意识,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导,并定期进行专题调度。二是部门联查。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遗漏一个单位,不遗留一处隐患。三是单位自查。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动员社会单位结合“四个能力”建设,广泛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防火巡查措施和隐患整改承诺。
第三、整治工作要彻底。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解决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登记造册,逐一明确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消除。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对逾期不整改的隐患单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以及其它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该重罚的重罚,始终保持火灾隐患严查、严打、严处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仍无改进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结合排查整治,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重点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经费保障、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解决好制约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打牢社会防控火灾的基础。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冬季防火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