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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治理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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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治理方案

第1篇:交通治理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努力构建水上交通安全效机制,全面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为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和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杜绝船舶严重超载超员现象,实现水上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区为组,联系交通工作的区政府办副主任李勇、区交通运输局局刘诺奇为副组,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农林水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全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收集、汇总、通报、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整治重点和具体内容

(一)整治重点

存在安全隐患的水运企业、重点水域、航道、渡口、码头和客渡船、挖砂船、运砂船、其他水上浮动设施以及涉水作业。

(二)具体内容

1.非法渡运汽车的;

2.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航行的;

3.货运船舶超载航行的;

4.渡口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严格的。

四、工作步骤

全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年11月1日-年11月30日)

区交通运输局进行宣传动员,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治工作机构,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特别是对屡禁不止、隐患严重、期得不到解决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要重点排查,建立台账,做到整治时限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预案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日-2012年3月25日)

1.集中整治。要依法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对水上交通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开展街道渡口渡船专项整治。督促有关街道开展好渡口渡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台账,认真落实“五定”渡口管理办法(定渡口位置、定渡船、定航线、定乘客数额、定管理责任),清理整顿渡口审批和渡船、渡工持证情况。

二是开展船舶超载,特别是运砂船超载专项整治。督促码头经营者不得为船舶超载货物,按职责权限,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把签证关,坚决查处船舶超载行为。

2.整章建制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出台或完善内河交通、街道船舶、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积极推广街道船舶“区管街包社区落实”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船主一体的安全责任制。

二是配合市局,建立客渡船签单发航管理制度。督促全区合法渡口及短途客船集散地实行签单发航制度。

三是配合市局,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管理系统。配合市地方海事局年均日渡运量300人次以上的重要渡口实施实时视频监控。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3月26日—4月25日)

在2012年4月10日前进行自查,重点是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方面的上述整治内容所指的10类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整治到位、街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渡口渡船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建立,积极做好迎检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先进榜样,推广先进经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典型的违法案件。同时,要督促各水运企业(单位、船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监管,防止发生事故。

第2篇:交通治理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

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第3篇:交通治理方案范文

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主题,按照“统筹安排、分类整治,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整合执法资源,动员各方力量,通过采取宣传教育、执法管理、源头治理、配套建设等系列措施,整治交通秩序,优化交通环境,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宇,副市长,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市开发区管委会、指挥部及宣传、公安、城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规划、工商、质监、教育、残联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市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和市公安、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城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各抽调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整治工作调查研究、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市区显见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灯控路口遵章率明显提高,市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

(二)市区交通管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马路市场得到取缔,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规范管理。

(三)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市区道路“微循环”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实现跃升。

(四)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机制有效建立。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更加密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城市交通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四、整治步骤

综合整治坚持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先期准备阶段。针对市区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同步开展先期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坚持统筹安排,分类整治,以公安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着力整治各类显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通过源头治理、政策帮扶、执法管理等手段,妥善解决三轮车管理难题;坚持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推动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检查巩固阶段。对照目标要求,查找整治工作存在问题,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责令责任单位挂牌整治。

(四)总结建制阶段。全面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奖励先进,落实长效管理。

五、方法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1营造整治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开设专版、专栏等方式,对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发送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公益宣传短信。区政府、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和指挥部分别组织人员,在辖区居民小区、村组以悬挂宣传横幅、发送公开信等形式开展宣传。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分别出动宣传车,在市区主要道路巡回开展整治宣传。市公安局在市区设置固定宣传点,摆放展板、散发宣传单,营造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浓厚氛围。

2动员机关学校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市级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教育局牵头,召开专门会议,动员市级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和学校师生员工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各区也召开此类会议进行动员。

3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市公安局牵头,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为重点,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动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各新闻单位编制群众喜闻乐见、形象生动的公益广告,在规定的版面、频道、频率、时段刊播。组织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和单位配合,组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院校学生成立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创建,市公安局负责,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创建;市教育局负责,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在各学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各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课外活动内容,推动交通安全课堂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并全面推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

4深化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宣传;选择交通肇事典型案例,通过媒体、专栏、印发交通安全手册等方式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交巡民警执行职务时,把交通宣传贯穿执法执勤全过程。

5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市公安局负责,对机关公务车辆闯红灯、公务员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告知其所在单位和市监察局。

(二)加强源头治理

1加强公务用车交通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加强对本单位车辆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市监察局对机关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内部通报。

2严格建筑垃圾运输车管理。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城乡建设局配合,严格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申请核准,组织力量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的日常管理,从严查处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行为。

3强化出租车行业监管。市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通过严把资格准入门槛,采取停运、暂扣服务证、取消服务资格等措施,加强出租车及从业人员的管理。

4取缔三轮车非法制售。质监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伪造或冒用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拼装、改装电动、机动三轮车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工商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电动、机动三轮车销售点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非法销售电动、机动三轮车行为。

5.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市公安局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全面登记上牌,实行规范管理。

6.规范静态交通行为。市城管局牵头,区政府、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指挥部具体负责,督促沿街单位、门市落实门前“三包”,规范、有序停放各类车辆。

(三)加强综合执法

1.严查显见交通违法。市公安局负责,针对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警力,从严查处。

2.拉网取缔违法占道。市城管局牵头,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区政府、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指挥部按管理区域,对市区所有马路市场及其它占道行为进行拉网检查,坚决取缔,畅通非机动车道。

3.从严打击营运“黑车”。市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负责,以市区商贸娱乐场所、车站、学校、医院等周边道路为重点,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营运“黑车”。

4.取缔无牌无证三轮车。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执法管理、政策帮扶等疏堵结合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妥善解决三轮车管理难题。

(四)加强配套建设

1增设市区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市规划局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公安局配合,围绕市区商业网点密集区、学校集中区,着眼疏堵保畅,规划配套停车场地;市公安局负责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及后街后巷施划临时停车泊位。

2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建设责任主体配合,加快实施城市道路重点工程建设,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时修补坑洼路面,改善非机动车道通行条件,为车辆各行其道提供保障。

3优化城市公交系统。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以方便群众为首要原则,科学设置市区普通公交站点,优化市区公交运行网,实现普通公交与BRT互补,进一步提高公交车对市民出行的分担率。

4扩大市区禁行区域。市公安局负责,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现状通告,明确大型货车等车辆禁行区域,削减城市中心区道路交通流量,减少交通拥堵。

5提升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市城乡建设局和区、区、市开发区、及承担道路建设的其它责任单位,坚持把信号灯等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与道路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市公安局、区、要加快主要路口信号灯智能化改造,通过优化信号灯配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在市区所有灯控路口安装“电子警察”,不断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班子,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和责任。要通过召开专门会议、舆论宣传等方式,深入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整治工作,尤其要把机关广大干部和全体在校师生发动起来,使之成为文明交通的带动者和推动者。

第4篇:交通治理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全省交通行业要通过这次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达到进一步落实交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交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对象和范围

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交通行业和领域的水上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企业、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等。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我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整个工作由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交通部门积极参与并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行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是安排部署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于6月上旬前,研究制定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是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中旬):7月中旬以前,各类交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措施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交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是市州、县检查整改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上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区)一级的检查工作7月底前完成,市州一级的检查工作8月上旬前完成。各市州交通局(委)和厅直各业务局将本地本行业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于8月10日前报厅。

四是省政府督促检查阶段(8月上旬日至8月中旬):省政府将派出督察组,对全省各市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五是接受国家督促检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我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其中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六是“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至12月):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省将在第四季度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细化措施,有效指导。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业务局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对交通企业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进行细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到位。

第5篇:交通治理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关于印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在全市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配合”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人、车、路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迅速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0年2月—5月)。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着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构、人员、场地、办公设施等,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内容为:

1.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办公场所,责成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一至两名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备案。对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实行分级培训,培训合格的,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司法助理员兼任交通安全协管员,并安排一至两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由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动车、驾驶员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并将结果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责成拥有机动车30辆(包括单位职工自有车辆)以上或机动车驾驶员50名(包括单位职工家属)以上的单位,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并确定一至两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同时要健全相关信息沟通机制。

4.在行政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聘请治保主任、社区主任担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5.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指导督促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一职三档五制度。一职即明确工作职责;三档即建立机动车基础档案,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机动车和驾驶员动态管理档案;五项制度即:《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机动车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管理员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其它相应工作制度。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6月—7月)。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将组织专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考核验收工作。

三、工作机制及任务

(一)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性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2.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解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措施;

3.督促检查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

4.审定和下达年度交通安全控制考核指标;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6.组织、协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7.指导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接受市安委会的组织、领导、协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负责本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性工作事务。

主要职责:

1.承担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会议及安排重要活动;

2.监督检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3.具体组织安排交通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参与研究制定有关部门在交通、城建、道路、规划,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

5.组织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对省、*市、市安委会下达的交通安全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并组织对交通安全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7.指导协调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安委会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9.负责与各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协调制度;

10.承办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制定本级预防交通事故对策,科学论证、合理布建辖区交通安全规划的长期目标;

2.根据上级安排或工作需要,组织辖区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3.监督、协调和考核有关职能部门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督促各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创建符合当地社情的交通安全教育模式,促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其它法制教育并轨;

5.协调构建交通事故救援与急救系统,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方案和特大交通应急预案;

6.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负责制定招募细则,广泛在全社会招募交通安全志愿者,并明确服务内容,指导志愿者队伍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管区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基础性工作档案;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管区所辖机动车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3.协助交警部门抓好管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事故报警、救助伤员、维护事故现场等;

4.对管区的交通事故黑点进行排查、建档,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对涉及管区居民的交通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6.协助管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办理车辆管理业务、驾驶证业务等相关事宜;

7.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六)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要求,发放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

2.全面掌握所辖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清理登记无牌无证车辆和无证驾车人员,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上牌落户,督促无证驾驶人员参加培训考证;

3.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传达上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督促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

4.对危险路段进行排查登记,并上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

5.组织相关人员在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婚丧嫁娶等群众集中的地方,劝说群众不乘坐拖拉机、低速汽车等不安全车辆,教育群众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客、违法驾驶等,对不听从劝阻的违法人员,要及时告知交警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6.建立本辖区交通管理基础台帐。认真填写、统一制作的《机动车辆登记台帐》、《机动车驾驶员登记台帐》、《辖区无牌机动车排查统计表》、《辖区无证机动车驾驶员排查统计表》、《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记录》、《交通安全宣传登记表》、《辖区事故隐患(黑点)排查整改情况登记》,及时掌握机动车和驾驶员变动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抓紧、抓好、抓落实。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当地实际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在实处,抓出成效。

(二)强化工作运行,建立管理机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下管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结合省、*市要求建立《*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市交通安全管理举报奖励制度》、《*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专项督查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见附件)。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严格结合四项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每季度召开专门会议,对前一阶段全市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批评和表彰,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

第6篇:交通治理方案范文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所有者、驾驶员、乘客以及与机动车治安防范管理活动相关萨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机动车治安防范安全教育,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将机动车治安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目标。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的机动车治安防范管理,建立谁受益谁出资,市场化运作的科技防范体制,增强机动车治安防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机关负责本市机动车治安防范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机关交通治安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市辖区和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治安防范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机动车治安防范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机动车治安防范实行技术防范与人防、物防相结合的原则,创新机动车治安防范机制,落实防范措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鼓励和支持使用高科技的机动车治安防范产品和设施。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技防产品,是指用于机动车治安防范,具有防盗窃、防抢劫、防入侵、防破坏等功能的专用产品。技防设施,是指用于机动车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

第六条下列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机动车,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装置符合治安防范标准的机动车技防产品和设施:

(一)各级行政机关的机动车;

(二)金融机构的运钞车;

(三)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国家管制药品、致病毒菌等危险晶的机动车;

(四)其他危及社会利益、公共秩序的机动车。

国家对特种车辆的技防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下列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机动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自愿的原则,装置符合治安防范标准的机动车技防产品和设施:

(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二)个人所有的家庭自备车、货运车、客运车。

第八条拥有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拥有50辆(含50辆)以上机动车的,应设立治安保卫组织,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二)建立机动车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三)机动车停放场所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

(四)对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治安防范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等教育;

(五)组织治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安全隐患,并对*机关交通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的治安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六)做好其他治安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从事城市客运的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经营资格、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市、县*机关交通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客运治安防范备案登记。办理城市客运机动车治安防范备案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立健全治安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二)机动车辆保持车锁、门窗完好,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三)机动车辆号牌、门徽清晰,按规定喷印号牌放大号。

市、县*机关交通治安管理部门受理城市客运机动车治安防范备案登记时,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场给予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在指导帮助落实整改措施后给予备案登记。

第十条城市客运机动车歇业、停业、复业、转卖,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和营运机动车外观、号牌,更换司售人员,应当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15日内到市、县*机关交通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城市客运机动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治安管理,维护车站、车辆的治安秩序,保护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机关;

(三)发现携带违禁物品、危险晶、易燃易爆晶进站、上车的,予以制止,并报告*机关,或者交由交通客运部门处理;

(四)定员座位六人以下的客运出租汽车出市区运营的到就近*交通治安检查站进行登记;

(五)发现乘客遗忘在车上的财物,主动送交失主或者交由*机关处理,不得隐匿、侵占。

第十二条客运机动车乘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治安管理规定,接受治安安全检查;

(二)精神病患者乘车时,应当有专人监护;

(三)定员座位六人以下的客运出租汽车出市区登记的,乘客应随登记。

第十三条机动车技防产品和设施的设计、安装、验收和维修,应当依照国家标准执行。从事机动车技防产品和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的单位或个人,应取得相应的资质或资格。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装置技防产品和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指定技防产品的品牌和销售、设计、施工、维修单位。

第十四条机动车技防产品和设施在*机关交通治安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报警、出警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利用科技防盗窃、防抢劫机动车快速识别系统,打击犯罪。

*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应按照警务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报警地点,处置报警事务。

第十五条机动车安装技防产品和设施后: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毁坏技防产品和设施;

(二)破坏、删除、修改机动车治安防范设施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三)泄露机动车安全防范设施的秘密;’

(四)影响机动车治安防范产品和设施使用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安装机动车辆安全防范产品和设施的,由*机关交通;治安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因不安装使用机动车治安防范产品和设施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资格承担机动车治安防范系统设计、安装和维修业务的,由*机关交通治安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规定,依照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治安防范产品和城市客运机动车经营的治安防范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应当及时向机动车所有单位和个人,提出《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

机动车所有单位和个人接到《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机关交通治安管理部门做出书面报告。逾期不改的,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凤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报警、求助的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态度;

(二),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7篇:交通治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 冠心病心绞痛; 脑心通胶囊; 预防和治疗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2.33.024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是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使血管狭窄或阻塞,或(和)因冠状动脉功能性改变(痉挛)导致心肌缺血缺氧或坏死而引起的心脏病,统称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coronary heart disease),简称冠心病,亦称缺血性心脏病。脑心通胶囊系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国家三类药物,由黄芪、赤芍、丹参、当归、川芎、桃仁、地龙、全蝎等组成,具有益气活血、化瘀通络功能,治疗冠心病心绞痛,胸痹心痛、胸闷、心悸、气短、气虚血瘀、脉络瘀阻、半身不遂等症[1]。笔者自2010年9月-2012年5月应用脑心通胶囊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取得较好疗效,现总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按照《中药新药治疗胸痹(冠心病心绞痛)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1995)中的诊断标准[2],选择试验病例16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试验组,试验组80例,对照组80例。男85例,女75例,平均年龄(54±10)岁。心绞痛轻症42例,中度者64例,重度者54例。排除标准:合并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呼吸系统疾病。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常规应用硝酸酯类和抗血小板药。试验组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加用脑心通胶囊(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25001),口服,3粒/次,3次/d,温开水服。疗程4周。在研究过程中,若患者心绞痛进行性加重,或出现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心功能不全或严重心律失常等危急情况时,可按中西医结合治疗原则治疗,积极处理[3]。

1.3 观察指标 疗效观察指标包括疼痛发作频率、程度和持续时间,心电图改变和中医症候改变。安全监测包括肝功能、肾功能、三大常规和生命体征等。

1.4 疗效评价标准 根据心绞痛临床症状、心电图、动态心电图的改善情况,参照中西医结合治疗冠心病心绞痛标准(《冠心病心绞痛及心电图疗效评定标准》1979年)评定。心绞痛症状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心绞痛疗效、心电图疗效、中医症候疗效均按显效、有效、无效、加重四级进行评价。

1.5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处理,计量资料以(x±s)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 字2检验,P

2 结果

经过4周治疗后,试验组和对照组心绞痛疗效总有效率分别为93.75%和83.75%(见表1),心电图疗效总有效率分别为77.5%和67.5%(见表2),中医症候疗效总有效率分别为90%和80%(见表3),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表1 两组患者心绞痛疗效比较

组别 显效

(例) 有效

(例) 无效

(例) 加重

(例) 总有效率(%)

试验组(n=80) 30 45 5 0 93.75

对照组(n=80) 23 44 13 0 83.75

表2 两组患者心电图疗效比较

组别 显效

(例) 有效

(例) 无效

(例) 加重

(例) 总有效率(%)

试验组(n=80) 29 33 18 0 77.5

对照组(n=80) 25 29 26 0 67.5

表3 两组患者中医症候总疗效比较

组别 显效

(例) 有效

(例) 无效

(例) 加重

(例) 总有效率(%)

试验组(n=80) 28 44 8 0 90

对照组(n=80) 23 41 16 0 80

3 讨论

冠心病心绞痛是指心肌急剧缺血,心脏的血液灌注减少,心肌暂时缺血与缺氧的临床综合征。其特点为阵发性的前胸压榨性疼痛,可伴有心悸、气短和乏力等症状。心肌平时对血液中氧的吸取已接近于最大值,氧供再增加时已难从血液中更多的摄取氧,只能依靠增加冠状动脉的血流量来提供。正常情况下,冠状动脉循环有很大储备力量,但当动脉粥样硬化而致冠状动脉狭窄或部分分支闭塞时,其扩张性减弱,血流量减少。一旦心脏负荷突然增加而致心肌氧耗量增加,而冠脉的供血已不能相应增加,即可引起心绞痛[4]。

表4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脂变化比较(x±s) mmol/L

组别 项目 治疗前 治疗后 差值

试验组(n=80) 总胆固醇 4.97±1.0 4.26±0.95 0.39±0.77

甘油三酯 1.79±0.80 1.54±0.52 0.25±0.51

高密度脂蛋白 1.18±0.44 1.24±0.39 0.05±0.24

低密度脂蛋白 3.32±1.01 3.04±0.79 0.30±0.62

对照组(n=80) 总胆固醇 4.89±0.78 4.83±0.74 0.05±0.52

甘油三酯 1.69±0.65 1.58±0.59 0.12±0.45

高密度脂蛋白 1.19±0.23 1.20±0.24 0.02±0.16

低密度脂蛋白 3.10±1.01 3.09±0.87 0.01±0.78

实验证明:脑心通胶囊对“血瘀”的全血高切、低切黏度、血浆黏度、还原黏度、血小板黏附率均有显著降低作用;可抑制ADP诱导的血小板凝剂;可明显抑制血栓形成,且有一定的量效关系;可增加犬心肌供血,改善心功能;降低LDH和CK活性,缩小心肌梗死范围,提示脑心通胶囊具有抗急性心肌缺血作用[5]。

脑心通胶囊不但是“脑心同治”理论的精髓,也是中药领域率先取得国内外抗AS和稳定易损斑块循证医学研究证据的专利中成药!研究表明,脑心通胶囊不但有保护血管内皮细胞功能,而且具有抗动脉粥样硬化(AS)的作用和稳定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的作用。本次研究临床试验中采用脑心通胶囊联合常规抗心绞痛药物治疗,能进一步减少心绞痛发作频率,减轻发作时疼痛程度和持续时间,改善心电图异常和中医症候表现,且有助于调节血脂,降低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水平,同时升高高密度脂蛋白水平。临床试验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现象,应用安全,值得临床推广应用[6]。

参考文献

[1] 董秋立.脑心通对动脉硬化兔血管内皮功能的保护作用探讨[J].中西医结合杂志,2005,4(3):328-329.

[2] 娄莉.脑心通对血管平滑肌细胞增殖的影响及机制[J].内蒙古中医药,2008,10(4):36-37.

[3] 王新.步长脑心通胶囊的疗效观察[J].中国实用医药,2011,15(11):14.

[4] 刘胜强.中药脑心通对血管内皮细胞的作用[J].第四军医大学学报,2009,30(9):856-859.

[5] 赵步长.中医脑心同治论[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12.

第8篇:交通治理方案范文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字[20xx]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术岗位,应是就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xx办字[20xx]17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xxx(局长);副组长:xxx(纪检组长);成员:xxxxxx(二)组织动员

召开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了解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三)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拟设置三类岗位,填写《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等有关表格。

2、召开职工大会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定稿。

4、编写岗位说明书,主管部门审查后,同实施方案一并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第9篇:交通治理方案范文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value engineering method is adopted to evaluate the design scheme of highway inter-change and expansion.By using the functional analysis of the design scheme, AHP is used to calculate the function weight and reduce the subjective factor.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Guangzhou Qingyuan highway project, the new method of the project is carried out.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method is effective.

关键词:价值工程;层次分析法(AHP);互通式立交;改扩建

Key words: value engineering;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interchange;modification and extension

中图分类号:U412.3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2-0224-03

0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已经无法满足迅速增长的交通量需求,原有交通路已经成为“瓶颈路”,车速大大降低,甚至拥堵严重,迫切需要改扩建。作为交通转换节点的互通式立交的改扩建是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同的互通式立交改扩建设计方案对通行能力、服务水平、交通组织、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等影响是不同的,因此对互通式立交改扩建设计方案的研究是十分重要的[1]。然而互通式立交改扩建设计方案评价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从价值工程的角度出发,对设计方案的功能及费用进行分析,在技术和经济的层面上对方案进行评价。在功能权重的确定中引入AHP法,运用AHP法能够有效避免功能权重确定的主观性等特点,从而使方案的评价更具科学性、系统性。

1 基于AHP的价值工程

价值工程是指通过各相关领域的协作,对所研究对象的功能与费用进行系统分析,不断创新,旨在提高研究对象价值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技术[2]。价值的一般表达式为:

V=F/C (1)

式中:V―价值;F―功能;C―寿命周期费用。

1.1 AHP法计算功能权重 价值工程中对各功能进行相互比较可以运用AHP法中的标度[3]。AHP根据建立的功能层次分析模型,在各层元素中进行两两比较,构造出比较判断矩阵,计算矩阵的特征向量和特征根,并进行一致性检验得出各指标的权重。

首先,构造功能层次分析模型,进而确定两两比较判断矩阵。为了使决策判断定量化,需要把判断矩阵数值化,两两比较结果一般采用A.L.saaty提出的1-9标度进行专家评分[4]。构造的判断矩阵如下所示:

式中:bij―元素bij表示元素i和元素j相对于上一层次元素A进行比较时,元素i和元素j相对重要性的数值;n―判断矩阵的阶数。

其次,构造出两两判断矩阵后,则计算层次单排序及其一致性检验。层次单排序计算可归结为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向量λmax及其对应的特征向量[5],可采用根法进行计算。最后,在单排序的基础上计算层次总排序的权重值并进行一次性检验,从而得出各功能权重值为:

W=(W1 W2 … Wn)T

1.2 评价步骤 价值工程作为一项技术经济的分析方法,价值工程做到了将技术与经济的紧密结合[4]。由公式(1)可知价值分析的公式中涉及三个指标值,分别是功能系数(Fi)、成本系数(Ci)和价值系数(Vi)。

1.2.1 计算功能系数 首先,构造功能评价矩阵。设有m个设计方案,n个功能评价指标的评价问题中,通过0-10专家评分法得到评价指标的评价矩阵,并进行一致性检验:

进而就出功能系数Fi:

1.2.2 计算成本系数

首先,应确定每个设计方案的寿命期成本,寿命期成本(C)应包括建设成本(C1)和运营养护成本(C2),两者相加即为该设计方案的寿命期成本[6]:

Cj=Cj1+Cj2,其中j=1,2…m表示有m个设计方案。

从而得出成本系数Ci:

1.2.3 计算价值系数

根据公式(1)可得价值系数(Vi):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由价值工程评价理论可知价值系数相对较大的备选方案为相对最优方案。

2 设计方案评价应用

2.1 广清高速公路概况 广州至清远高速公路是广东省“九纵五横两环”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州市“四环十八射”中第二条射线。广清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起点为庆丰收费站K2+890,终点位于清远西主线收费站前方约50m处,终点桩号为K60+450,路线全长57.66公里;原高速公路四车道路基宽24.5m,设计车速100km/h,路段采用两侧加宽拼接成整体式路基形式(标准宽度八车道41m),其中重要控制点包括新华互通式立交。

新华互通交叉桩号为K22+469.664,新华互通主要服务于花都区新华镇及周边地区交通流上、下广清高速,原为半苜蓿叶型互通,被交叉风神大道现为18m的城市主干路,直行交通量较大,半苜蓿叶型互通和被交路平交,交织点多;且原被交路为城市道路,机、非混行,对现在交通安全构成较大隐患,急需设计新的改扩建方案。

2.2 新华互通设计方案 方案一:半苜蓿叶+定向匝道型式,建设费用为27856万元,运营养护费用为3742万元;其设计方案平面图如图1。

方案二:单喇叭+T型,建设费用为23567万元,运营养护费用为3186万元其设计方案平面图如图2。

2.3 互通设计方案功能层次分析图 从价值工程功能分析的角度出发,研究改扩建互通式立交基本功能辅助功能和辅助功能,在利用AHP法的原理建立新华互通设计方案的功能层次分析图如图3。

2.4 AHP法进行功能评价 建立改扩建互通式立交方案评价的功能层次分析图之后,需对功能层次分析图进行评价,即确定功能权重。各功能权重的确定通过建立比较判断矩阵来计算,邀请相关行业专家结合设计方案的实际情况使用1-9标度法赋予分值,并进行一致性检验。

WB1-C=(0.667 0.333)T、WB2-C=(0.637 0.105 0.258)T

WB3-C=(0.637 0.258 0.105)T、WB4-C=(0.528 0.333 0.140)T

WB5-C=(0.492 0.250 0.177 0.081)T

最后,计算功能层次总排序(见表6)。

由表6可知功能指标C对方案评价A的功能权重为:

WA-C=(0.175,0.110,0.067,0.062,0.010,0.025,0.185,0.075,0.030,0.091,0.057,0.024,0.044,0.022,0.016,0.007)

2.5 确定功能系数

根据图1,由专家组成的评分小组分别对方案一和方案二的评价矩阵如下:

R=9 9 9 8 9 9 8 9 6 9 9 9 7 8 9 8 7 8 6 7 6 7 7 7 7 6 8 7 8 6 7 6

再根据功能权重ω计算功能评价指数fi:

fi=Rω=8.5457.013

由公式(2)得出功能评价系数Fi:

Fi=F1F2=0.5490.451

2.6 确定成本系数(表7)

2.7 计算价值系数

根据公式(4)计算各方案的价值系数:

由表8及价值工程理论可知,方案一为最优方案。

3 结论

价值工程在分析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功能和成本两个因素,把技术和经济有效地结合起来。本文将价值工程运用到高速公路改扩建互通设计方案当中,并对传统的价值工程功能计算进行改进,采用AHP法进行功能权重的计算,更能反映出权重的客观性,从而使得设计方案的评价更加科学和完善。本文案例中,广清高速公路在新华互通设计方案上采用了半苜蓿叶+定向匝道型式。在满足互通立交的基本功能的前提下使得造价最低,得出最优的设计方案,可知将AHP运用到价值工程中使得计算结果更加具有说服力,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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