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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系统运行管理,电网更加安全稳定依据电网方式变化,滚动修编“一风险一预案”、“一元件一表单”。开展实时用电调度管理,梳理重要用电户,完成了全区10kV双电源用户的调度协议的补签工作;落实好重要继保及自动化设备的运维工作;加强通信调度职能管理,提高通信网络故障快速响应水平。
(2)建立细则,完善表单,台风季节开展关注性巡视建立《设备运维工作细则》,明确输电线路、变电站、配电线路巡视关注点。
(3)因地制宜,实施防风加固技术措施输电线路方面,通过增加塔头尺寸、跳线加装支持绝缘子等手段,提升线路抗灾能力。配网线路方面,通过缩小档距和耐张段、改进杆塔基础、优化杆塔选型标准、择优选配线路金具等手段,提升线路抗灾能力。
(4)内定机制、外联政府,开展线路黑点整治内定机制。出台输电线路属地清障协同机制和机制落实方案,成立由地市供电局领导直接挂帅,职能部门、输电所、县区供电局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清障小组。外联政府。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在地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把握契机,与地市经信局、林业局、安监局、公安局建立沟通机制,对漫天要价、阻挠砍伐、野蛮施工拒不接受整改的单位、人员,通过政府牵头协调、行政执法等手段进行处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5)防风防汛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将安全隐患排查结合设备日常巡维、预试定检、风险评估、各类安全检查、安全区代表检查、任务观察、安全督察、事故事件调查等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对于近期无法完成整改或消除的威胁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要求采取临时有效控制措施预防事故事件的发生,并要求纳入“黑点”档案落实责任人跟踪处理。
(6)完善应急队伍配置,提升应急队伍水平①平战结合,建立应急队伍日常以及应急管理标准;②定员定置,制定应急队伍的人员配置、装备配备标准;③动态储备,滚动更新应急队伍人员与装备库;④准军事化,强化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
(7)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及调拨管理,确保应急处置效率。
(8)建立重要用户及重点关注用户的应急管理标准。
2防风防汛应急工作
2.1监测与预警
根据热带气旋预警级别划分及信号定义、暴雨预警信号定义和洪水预警级别划分,防风防汛预警级别分四级:即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蓝色预警。安监部门负责气象预警信号和天气动态预报信息的监测,密切与国家防总、各分省公司安监部进行沟通,及时通过文件、电视、电台、网站、电话、传真等渠道获取最新气象、水文信息,并通过电话、EMS/SCADA系统获取即时电网运行信息。
(1)防风防汛预警信息监测重点:①台风动态。②降雨监测。③流域来水。
(2)预警信息来源:①通过风险监测和风险分析获得的数据。②政府有关部门的防风防汛预警信息。③网、省公司发出的防风防汛预警信息。④下级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办或生产现场上报的防风防汛预警信息。
(3)安监部门在获取预警支持信息后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进行会商,对防风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2.2响应启动与响应行动
2.2.1响应启动
按照突发台风、强降雨、洪水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防风防汛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各级防灾办研判符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组织会商确定响应级别或提请应急指挥中心确定响应级别。
2.2.2响应行动
(1)电网方式安排
在台风登陆前1~2d内,完成防范台风的电网事故处理预案的编写、审核和工作;及时通知调度当值人员进行方式的变更,完成电网方式的调整。综合评价电网运行方式,确保在台风期间电网全接线运行,做好事故预案准备和事故抢修准备。
(2)设备关注点检查
根据预警等级,有针对性开展线路巡视检查工作,以及各巡维中心、500kV变电站要加强对重要变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应用相应的作业表单开展。
(3)应急值班工作标准
应急响应后,各级防灾办成员单位及设备运行部门须根据响应级别,及时安排人员应急值班。
(4)应急队伍、装备准备
①统筹资源,合理分配。在台风登陆前重新梳理所有应急队伍、装备资源,包括多经公司、外来临时施工队伍及装备等,由地市局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研判,统一部署。②内抢外援,就近调遣。
(5)应急物资准备
编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预案;收集、储备配变、闲置配变库存信息,做好调配资料准备;做好人员、车辆防风防汛期间值班安排,保证在接到应急调配任务后1h内完成装车;提前做好重点物资特别是配变需求汇总,检查值班情况,保证24h热线服务电话(7100)畅通。
(6)重要用户保供电
全面梳理全区重要用户的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情况,及时了解重要客户是否需要保供电,并上报应急指挥中心。
(7)基建工程管理
制定基建工程特殊气候工作指引,明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台风、暴雨天气响应流程,明确日常工作要求以及应急期间信息报送要求、应急响应以及作业控制的要求等。编制了台风、暴雨前以及复工前的《基建工程特殊天气安全生产检查表》,表单化执行。
(8)后勤保障
办公室主任负责后勤保障统一协调指挥,主管后勤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办公室主任安排具体工作事项,向后勤保障人员传达地市局应急指挥中心各项指令,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车辆管理专责负责应急保障车辆调动及安排应急值班司机。后勤管理专责负责后勤保障物资筹措、发放、回收。
3应急抢修
3.1防风防汛信息收集
(1)内部信息流转:事发单位收集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由专业管理部门进行信息的初步研判,按照防风防汛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达到事件级别的,立即按照规定进行上报。达到启动Ⅰ、Ⅱ级响应的信息,立即提请应急办往上级部门上报,同时汇报总指挥。
(2)外部信息:各级应急办收到信息上报后,进行信息的研判,如政府有相关信息的报送要求,则由应急办统一出口往政府报送信息。
3.2电网事故处理
台风引起故障跳闸后,网架结构减弱,应注意运行控制断面留有足够裕度,并注意加强电网的电压调控。台风造成重要联络线路跳闸后,若具备检查条件,应在10min内对站内一次设备和主保护动作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若未发现不能强送的情况,应尽快强送;若户外设备不具备检查条件,在控制楼内未发现一、二次设备明显异常,也可直接强送一次;对主网线路强送一次不成功原则上不进行第二次强送,必要时请示生产主管领导同意才能对线路再次强送。系统发生事故时,按照事故限电序位表,迅速切除部分负荷,以保持系统安全稳定。地调值班调度员应根椐系统频率及电压的变化、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和EMS显示等分析判断系统事故的性质和原因。处理事故时应镇定、沉着,下达指令和汇报内容应简明扼要。
3.3抢修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3.1启动现场指挥官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前后,负责牵头处置突发事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应急预案中的应急响应启动现场指挥官机制。现场指挥官全权负责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处置力量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公众应当服从和配合现场指挥官指挥。负责牵头处置突发事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全力协调解决现场指挥官现场应急处置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全力支持现场指挥官做好处置工作。
3.3.2决定现场处置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力量
根据受灾情况,按照“先摸查后抢修,先计划后实施,先高压后低压,先主线后支线,先公变后专变,先集中后分散,先重要后一般”的“七先七后”原则,高效开展应急抢修工作。应急抢修工作的实施按照“两册”中管理手册的业务指引开展。
3.3.3统筹调配现场应急救援物资
按照应急抢修物资调拨配送工作指引,物资值班成员按值班表安排值班,备存应急数据库;将7100电话转接至手机上,手机24h开机,保证应急电话24h畅通;接受应急调拨需求后,遵循“应急物资储备供电局库存在建工程物资供应商仓库物资供应商订货生产物资”的调配次序。
3.3.4协调现场处置
现场指挥官按照职权范围,协调有关单位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协调增派处置力量及增加救援物资,决定依法实施应急征用,提请负责牵头处置突发事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协调解决现场处置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3.3.5执行现场指挥官职责
严格执行负责牵头处置突发事件的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处置决策,全力维护公众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及时回报负责牵头处置突发事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依法对处置工作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通报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动态听取专家意见,优化现场处置方案。参与审定授权对外的信息,根据授权举办新闻会。
3.4抢修工作的安全督导
抢修复电施工作业现场,本身往往就存在施工作业环境复杂多变、作业风险高等特点。而需赴异地抢修复电的施工作业现场,更是受到当地民风、民情、民俗影响,以及抢修人员因长途奔波跋涉、舟车劳顿、水土不服等影响而造成精神和身体疲劳,因人生地不熟、不熟悉当地电网架结、设备状况等因素而造成赴异地抢修复电的施工作业现场风险尤为突出。确保人身安全是抢修复电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最基本原则。为确保各抢修复电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顺利完成,做好各抢修复电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尤为重要。
4防风防汛的恢复重建工作与回顾
4.1灾后隐患排查
灾后的隐患排查工作是抢修复电工作的延续。经受台风袭击后的设备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可能将潜在的缺陷凸显出来,通过设备特巡,全面排查设备隐患。
4.2技改立项
通过隐患排查,参照设备技术标准,将在台风抢修期间,为快速复电更换的设备立项改造,到达符合标准的防灾、抗灾标准。
4.3总结回顾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公路部门应对暴雨、洪水、台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交通厅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
1.3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原则。
第二节 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
2.1 市局应急机构
市局防汛(台)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制定措施、调动资源、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科、计养科、机材科、财务科、办公室、路政分局、安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气象掌握、信息、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抢险救灾、交通保畅等工作。
2.2 各单位防汛(台)应急机构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防汛(台)的防灾宣传、预防、预警、应急响应、灾情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以及市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3 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在灾情面前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设施。
第三节 应急响应
3.1 防汛(台)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气象部门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台风预警等级,防汛(台)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IV级(蓝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至7级并可能持续;
III级(黄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已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至9级或阵风9至10级并可能持续。暴雨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I级(橙色表示):指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至11级或阵风11至12级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级(红色表示):指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已经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以达10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3.2 应急准备
3.2.1 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汛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实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灾情,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气象监控
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汛息,随时做好防汛抗台各项准备。
(4)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沟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
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管情况的检查,做好洪水、台风等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3.2.2 响应措施
(一) Ⅳ级蓝色应急响应
(1)组织
Ⅳ级台风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台风动态情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灾情,要指挥到位,措施有力。
(2)会商
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台风情况,分析台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传达省市领导、相关部门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示、要求及会议精神,各单位根据会商会议的部署,对本单位防汛(台)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3)检查
各单位要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被台风吹落砸到过往车辆、人员。
(4)物资
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职责,检查本单位所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保证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
(5)值班
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要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主要领导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灾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6)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二)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在Ⅳ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要加强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注意用电管理。路政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加强对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广告的安全性监控。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保证抢险需要及时调用。
(3)强化值班
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要坚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三)Ⅱ级橙色应急响应
在Ⅲ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台风影响区域靠海一线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内陆地区要根据台风进展适时停工,并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必要的加固和防护,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路政部门要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
(3)24小时值班
各单位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确保一旦灾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易受台风侵袭的现场实地,检查、监督防汛抗台准备,支援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四)Ⅰ级红色应急响应
在Ⅱ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物资提调
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钢桥构件随时起运;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
(2)交通通行
道路、桥梁、隧道乃至农村公路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必经通行路段,并设置告示牌。
(3)公务活动
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坚守岗位,严阵以待。
(4)驻地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防汛抗台工作。
第四节 应急处置
4.1 应急处置分级
按照受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其中:
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灾情;
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短的灾情;
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长的灾情;
特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500万元、或交通严重中断需长时间修复的灾情。
4.2 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灾情应急处置
(1)抢修组织
发生一般灾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
(2)防止毁情扩大
发生一般灾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大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大。
(3)现场安全管理
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灾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对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灾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警示牌,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
(4)现场通行管理
在一般灾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确保公路畅通。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
(5)修复工程管理
对于灾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情况统计和修复方案设计,狠抓水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要加强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格修复工期。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二)较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较大灾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较大灾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障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对较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
(2)现场组织抢修
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进,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
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
(三)重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重大灾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立即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障队伍投入灾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运输救援工作,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限。
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
(2)交通管制
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灾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据事先制定的水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
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市局领导视情对重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
(四)特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保障队伍全市调援
发生特大灾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障队伍跨区域对灾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
(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
发生特大灾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情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部门。
第五节 应急决策
(一)应急启动
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根据气象部门的暴雨、台风等气象预警信息,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启动指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
(二)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
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
2、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应急终止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
第六节 信息管理
(一)报送渠道
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及时在福州公路政务信息网公布,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相关信息除公布政务网外,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
2、各单位公路通阻信息统一上报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时滚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市局工程科负责通阻信息编辑,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群发方式报送局领导,并报备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专报系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制水毁专题简报,报局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同时不定期滚动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群发台风气象即时动态短信。
(二)报送内容和格式
内容主要包括受灾通阻情况、受灾损失情况(如路线名称、地点、桩号、地名、水毁时间与毁情、估计工程量及损失金额、拟修复方案及估计抢通时间)、其他文字说明信息等。报送格式为:公路水毁统计报表,同时也可增加文字简报形式。
(三)报送时限
各分局水毁信息均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水毁统计报表的填报时限分别为交通阻断后1、3、6、12小时之内,其余公路及水毁统计报表应在24小时内将填报。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街道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企业(以下简称重点监管企业)防汛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防止因灾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街道办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各项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办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防范洪水、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街道办政府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分级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基础信息、应急专家库;督促企业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补充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扎实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2.1在街道办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设立金雁街道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办指挥部)。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街道办指挥部下设三个防汛工作组,分别为指导督查组、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企业开展防范自然灾害工作。
2.2职责分工
2.2.1街道办指挥部职责
向街道办报告本预案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的重要情况和建设;贯彻落实街道办防汛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预案范围内防汛应急的各项工作,参与预案范围内防汛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的制定。各部门、村(社区)在街道办指挥部统一安排和指挥下,按照“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各司其职,开展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2.2.2防汛工作组主要职责
(1)指导督查组:负责每年汛期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不履行防汛工作职责的企业进行通报和跟踪督促整改。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防汛及灾后恢复过程存在的问题、困难。指导督查组组长由吴骄阳担任,人员由相关部门组成。
(2)综合协调组:负责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部门的暴雨预警信息,汇总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暴雨预警信息及最新动态信息;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防汛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综合协调组组长由王一潇、黄琦担任,人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
(3)应急救援组:根据街道办指挥部下达的事故或险情应急指令,必要时立即带领街道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赶赴现场协助指导企业开展应急工作,同时邀请技术专家指导救援;了解因灾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灾害及各类次生灾害,查明事故的基本情况;确定警戒区域,及时向市局指挥部汇报,并指导企业开展应急工作。应急救援组组长由段超、黄琦担任,人员由相关部门组成。
3.预警与报告
3.1预警
街道办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根据市气象部门的暴雨预警信息和市防指下达的防汛通知,及时向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预警信息,并督促企业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预警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表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预警级别。
3.2变更与解除
当情况发生变化证明暴雨灾害可能发生增强、降低或消失时,街道办指挥部可根据市防指的通知,对原的预警信息予以变更(提高、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街道办指挥部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暴雨灾情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街道办政府值班电话:0838-5234704。
4、应急响应
4.1Ⅰ级洪水灾害(红色)即降雨强度达到或超过30毫米/小时;
4.2Ⅱ级洪水灾害(橙色)即河道流量达到100立方米/秒—150立方米/秒,降雨强度达到或超过20毫米/小时,小于30毫米/小时,道路大面积积水深度达到0.5米小于1米;
4.3Ⅲ级洪水灾害(黄色)即降雨强度达到或超过10毫米/小时,小于20毫米/小时,积水深度达到0.2米,小于0.5米;
4.4Ⅳ级洪水灾害(蓝色)区内易积水路段平均积水深度达到0.2米。
5、应急响应程序
5.1接到上级部门、市防指、气象部门的防汛预警,街道办防汛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应立即传达到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5.2接到各企业、有关部门的洪涝、雷电灾害报告,各责任人及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掌握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5.3抢险队伍、车辆及时集中,及时到岗,保持通讯畅通。
5.4街道办防汛指挥部集中所有信息,主持会商应急措施,下达防汛应急指令。
6、防汛宣传、培训和演练
6.1街道办防汛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应组织防汛队伍开展防汛宣传,培训学习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防汛队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村(社区)、各部门应组织企业开展防汛宣传、培训、演练工作。
6.3各企业要组织本企业的应急队伍开展防汛宣传、培训、演练工作,切实提高防汛抗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班。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应急预案由金雁街道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股长、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我市防汛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抓好抓实。要层层建立责任制,责任到单位、到人,确保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卫生保障能力恢复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防汛工作能力。
二、完善预案,科学应对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汛后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工作预案。
三、健全队伍,提高能力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平战结合、常抓不懈”的原则,建立健全防汛卫生应急队伍,改善队伍的交通、通讯设施配备、现场处置医药器械以及个人防护用品装备,加强对防汛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技术培训,组织实施防汛应急演练,努力提高队伍的实战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市疾控中心组建一支由流调、消毒、检验、健康教育等人员组成的卫生防病队伍,作为潞城市防汛疾病控制小分队,承担灾区的传染病防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快速检测、健康教育等职责;
各村要认识到我镇防汛减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水患意识,坚决克服侥幸麻痹大意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防汛工作方针,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认真研究,落实责任、储备救灾物资,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防汛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
镇上成立了由镇长为总指挥,副镇长、武装部长任副总指挥,等同志为成员的防汛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四个防汛抢险组:第一防汛抢险组组长,上墙、下墙、职田街、青村等村包村干部、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第二防汛抢险组组长等村包村干部、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第三防汛抢险组组长、等村包村干部、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第四防汛抢险组组长等村包村干部、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各村也要成立组织严密,调度灵活,稳定的防汛抢险队伍,明确查险办法和抢险制度,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为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防汛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从现在起,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镇政府值班电话。各村对发现的灾情和事故苗头要快速反应,村干部要亲临现场,果断处置,及时上报,对擅离职守,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及时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村要及时组织开展对村内外、街道、群众住宅、农村低洼地带、山洪易发区、地质滑坡地段等重点防汛区域的大检查。对查出有不安全隐患的群众要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劝其迅速搬离,对于不肯搬离的群众,要采取强制措施将其转移到安全地方,并将其危漏住所贴上封条,派专人监控,确保万无一失。各村要组织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多方筹集资金,对存在险情隐患的道路,桥涵、房屋、水路进行修复,上足劳力,加快进度。要及时传递灾情信息,果断处置突发自然灾害,防患于未然。特别对滑坡点、地坑庄基、危漏建筑等防灾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派驻专人24小时值班监测,规范交接班程序,确保值班时间不出现断档。要加强信息联络,如遇重大灾情,要随时报告,不得延误,确保上情下达、联络畅通。
为加强明星希望学校校园安全,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按照以“预治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和工作讲究落实,措施得力具体,处理及时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市防汛工作会议要求,严格把握汛期的天气气候变化,着时启动本预案,确保大灾来时少损失或不损失,为师生及学校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 防汛措施
1、密切注意天气和气候变化,随时掌握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生活,并随时作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
2、如遇暴雨天气,学校应派专人引导学生上学、放学,防止学生自己行走,一定要和家长接头后,再行撤回。(各班主任)
3、当洪水发生后要立即启动本预案,指挥抢险突击队进入战斗抢险状态。(全体男教师)
4、如上课时发生汛情,指挥小组要在统一号令的指挥下,合理疏导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作好合理的防险工作。
5、灾情发生后全体教师要以学生安全为主,立即进入情况,保证道路交通、通讯、报警、抢险、维护。
三、防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管道俊(校长)
副组长:管腾飞(政教主任)
组 员:各班班主任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检查、督促各校防汛工作;根据汛情,研究、制订防汛方案;指挥防汛抗洪抢险队进行抢险;负责向上级汇报汛情及处理情况;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具体人员职责分工
管道俊负责在遭遇区域性超标准洪水灾害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局防汛指挥部、中心校的统一安排下,启动防汛抗洪工作预案,立即向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同时主动采取有力有效的处置措施。
管腾飞负责协调社会及村委进行救援,组织有关人员维护学校秩序,加强安全保卫,保护师生安全和教育资产不受损失。
车森、张春光、杨凤梅负责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根据汛情,延缓或提前放学时间,组织学生们到安全地方避险(操场),必要时可组织教师或家长护送学生到家。
李学峰、管华山负责积极参加并组织开展排水工作,利用好器材及工具及时排水。
五、物资及工作保障
1、学校要准备足量的铁锹、编织袋、照明工具、手提话筒等,暂存,以备随时调用。
2、全面排查危房、危厕、危墙,先自查整改,随时接受上级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汛期房舍安全。
3、在汛期内,学校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汛情灾情报告制度和记录制度,全体教师的通讯电话时刻保持正常状态,以利汛情传递畅通。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街道辖区内洪涝灾害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保证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5)《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6)《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完善的安全防护和医疗救助措施,不断完善对于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各部门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应对突发重大汛情,提高街道辖区的紧急救助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在街道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履行防汛突发事件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
(3)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防汛预案以预防为主,在灾害发生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和落实防护措施。在抢险救灾方案上,力求措施得力、协调统一、团结一致。
(4)依靠群众,全民动员。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特别是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民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汛期水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汛期水灾包括由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各种次生、衍生灾害。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街道防汛指挥部
街道防汛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街道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2.1.1街道防汛指挥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建立由街道防汛指挥部、防汛通讯网、防汛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防汛救灾系统,提高汛期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防汛信息,并将防汛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部门;
(4)研究防汛抢险工作对策,组织协调街道防汛工作;
(5)组织召开各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制定并审核汛期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6)做好汛期灾害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内民众防汛救灾的意识;
(7)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防汛方案和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将所属防汛任务分解至承担具体防汛任务的队伍,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的建设,并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器械;
(8)保障本辖区的搜救力量和物资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市防汛指挥部要求参与防汛工作。
2.1.2街道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
(1)总指挥由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负责街道防汛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街道辖区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副总指挥由办事处副主担任。协助总指挥做好街道防汛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街道防汛指挥部的统筹协调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防汛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2.1.3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各工作区、人武部、民政办、安检办、财政所、环卫所、水利站、镇村建设服务中心、派出所、供电所、联通营业部等单位。
(1)各工作区负责辖区村民的防汛救灾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的防汛工作;
(2)人武部组织一支50人的抗洪抢险分队,按照我辖区重点地段落实抢救预案;
(3)民政办负责联系、落实救灾物资及灾情统计,做好在灾情发生过程中的灾情统计事实速报和灾情后12小时内统计快报及72小时内全辖区灾情统计报表和灾民救济、保险理赔及协助受灾区组织生产自救;
(4)安检办负责汛期前大中型企业的防汛检查及安全生产工作;
(5)财政所负责汛期时的一切后勤保障;
(6)环卫所负责清除扶架因大风雨造成的街道倒伏树木,清理垃圾,保证交通流畅;
(7)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检查建筑工地,机关厂矿的防汛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河道、沟渠及市政设施汛前检查、疏通及维护工作;
(8)派出所负责防汛中的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破坏防汛设施和趁火打劫等违法犯罪活动;
(9)供电所主要任务是抢修电力设施,保证安全供电。
各单位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制定防汛措施,建立汛期值班、巡逻检查、灾情上报制度,并且无条件地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1.4街道防汛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街道防汛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是街道防汛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李显兵担任。街道防汛办公室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决定,分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并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3.响应
3.1一级预案——正常值班程序(绿色,一级)
一级预案实施的条件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防汛一级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预报我辖区将降小到中雨,实际降雨量在30毫米以下;
(2)河道水位上涨缓慢,并且未达到警戒水位。
一级预案工作开展程序
收到市防汛指挥部“防汛一级预警信号”时,应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通信随时畅通;并把预报传达到辖区各单位;
向带班领导汇报情况,密切注意天气情况随时与市防汛办保持联系。
3.2二级预案——预警值班程序(黄色,二级)
二级预案实施条件
市防汛指挥部“防汛二级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预报我辖区将降中到大雨,实际降雨量在30毫米以上60毫米以下;
(2)河道水位迅速上涨,且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
(3)局部地区出现积水,个别地区有小洪涝。
二级预案工作程序
接到市防汛指挥部二级预警信号一小时内,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值班人员进入预警值班状态,带班领导上岗值班;
(2)及时通知辖区各单位,并要求其做好防汛准备;
(3)及时对辖区内的河道、阴阳沟、低洼地段进行巡查;
(4)发生情况立刻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3.3三级预案——警戒值班程序(橙色,三级)
三级预案实施条件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防汛三级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预报我辖区将降大到暴雨,实际降雨量在60毫米以上100毫米以下;
(2)河道水位迅速上涨,且接近或超过警戒水位;
(3)部分地区出现内涝,部分重要保障目标如: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出现险情。
三级预案工作开展程序
(1)办事处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伍随时待命,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待命状态;
(2)对辖区内的重点防汛地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出现灾情、险情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并且给予辖区各单位支持与帮助。
3.4四级预案——紧急响应程序(红色,四级)
四级预案实施条件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防汛四级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持续降暴雨或特大暴雨,日降雨量在100毫米以上;
河道、沟渠水位普遍上涨,大部分河道、沟渠即将或已经漫堤;
(2)辖区内出现多处险情;
(3)辖区内出现成片洪涝。
四级预案工作开展程序
收到市防汛指挥部“防汛四级预警信号”一小时内,应迅速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1)街道办事处全面进入紧急状态,防汛领导小组组长要亲临一线主持和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2)全辖区重要的抢险工作应放在如人身安全、区域重要设施、供电所、水厂、通讯设施、桥梁、道路、天然气管、自来水管道等;
(3)没有出现险情的单位和地区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排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4.分级责任
根据河系以及堤防、闸坝等防洪抗旱工程所处的区域、工程等级和重要程度等,实行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调度的层级责任制。
现河、泽河、烟台沟等街道辖区内重点防汛工程由相关管区及村庄主要领导负责,城区范围防汛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王力负责。
5.灾情、险情监测
7月1日—10月1日为防汛主汛期,在汛期期间有时大雨、暴雨来临时间短、降雨量大容易造成小面积的内涝,在未接到市防汛指挥部的通知时,街道办事处在主汛期期间派人随时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做好防汛准备。
6.各低洼、防汛重点的疏散方案
在接到市防汛指挥部的三级、四级预警信号后,密切观测各低洼、防汛重点地段,如低洼、重点防汛地段已经造成内涝应及时疏散人民群众至安全并且地势较高的地段。
7.灾民生活用水、食品供应方案
灾民的生活用水由指挥部随时调度供应,食品的供应由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负责派人解决。
8.医疗救护队
由人民医院分医院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并派2辆救护车对灾民进行救助。
9.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由办事处有关部门和人民医院分医院对受灾后的人民群众的住所、学校、厂矿单位进行全面消毒,预防传染病的流传,并积极组织人民群众恢复到灾前的生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立协调、高效的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对防洪工作的预防、应急、善后处置能力和水平,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为处理防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合法有序原则。增强法制观念,依据法定权限、程序和分工实施抗洪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防汛工作在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事发时及时启动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与属人相结合的原则,设立现场指挥机构,具体组织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
1、防洪工作领导(指挥)机构
区管委会设立防洪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区防洪应急工作。开发区防洪工作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江水,开发区工委书记李华强担任,各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招商部、经济监督部、农村工作部、经济管理部、规划建设部、财政局、劳动人事局、污水处理厂、市政管理处、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供电站、供水公司、煤气热电公司、卫生防疫站、环保分局、邮政局、电信局、辖区三村、区中心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
区防洪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设在区管委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区防洪办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任(为防洪专干),副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公安局局长兼任,每个行政村组织委员为防洪办公室在村信息员。
3、综合应急工作机构
当防汛工作以某部门力量难以有效控制、或者由单一灾种演变成两种以上复合型灾种时,区防汛指挥部可以设立综合应急工作机构。
(1)综合协调组。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公安分局、联防大队等单位组成。负责传达防汛工作指令、协调调度、督办和信息反馈。
(2)应急抢险组。由防汛主管部门牵头,公安分局、市政管理处、污水处理厂、消防中队、经济管理部、规划建设部、国土资源分局、供电、电信、供水公司、煤气热电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3)维护治安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消防中队、联防大队、区辖各村民兵等单位组成,及时掌握社会动态,负责对防汛工作现场的管控,协调解决影响治安的矛盾,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消除不稳定因素。
(4)医疗防疫组。由区卫生防疫站牵头,接受伤员的医疗机构等组成,负责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的组织指挥工作,并掌握伤员及亲属的思想动态,协助做好思想工作。
(5)安抚救助工作。由农村工作站牵头,劳动人事局、工会、妇联、共青团及区有关单位等组成,负责人员安置、法律援助、募捐、安抚救济、殡葬等工作。
(6)企业防化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消防队、卫生防疫站、环保分局、经济监督部、事发地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单位等组成,负责化学物质鉴定、卫生洗消的组织指挥工作。
(7)物资供应组。由财政局牵头,农村工作部、供电、供水公司、煤气热电公司、市政处、电信、事发地单位及相关单位组成,负责电力、通讯、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应急必需生活物质的调度供应、保障一线人员必要装备的配备。
三、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开发区防汛办会同区电信局,依托现有专用、公用通信设施,构建多手段、多路由、跨区域、跨系统的通信系统,做到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
(二)信息保障
由区防汛办会同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全区防汛工作信息上报制度,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全面掌握交通、通信、卫生、人口、地理信息、气象、物资储备、救援力量分布等各种动态数据,并加以综合集成,为防汛工作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三)队伍保障
建立以驻区各企事业单位职工、民兵应急分队、中心校、联防大队基本力量,以各单位、辖区各村自救互救组织、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力量的防汛队伍,并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专项防汛队伍由公安分局、卫生防疫、城管、电力、电信、供水等承担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分别设立。
(四)交通运输保障
管委办公室、公安分局、市政处负责交通工具、运输设施和运输秩序的保障及防汛保障储备的组织工作,并按规定确定储备标准。
紧急状态发生时,有关部门要及时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组织开辟快速运输通道;在交通基础设施受损时,要组织尽快恢复,并紧急调集和征用交通运输工具,输运、疏散人员和物资。
(五)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防疫站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载明医疗救治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数量、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事项,拟定医疗救治保障计划,明确有关的应急准备措施、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设施、物资的调度方案。
(六)治安保障
区公安分局、联防大队制订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应急状态下各项准备措施。要构建公安、民兵应急分队、企业、社区保安以及群众共同参与的防汛保障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和到位时限。出现汛情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加强巡查、执勤,眼里打击盗窃、哄抢公私财物等阻碍防汛工作治安管理的行为。
(七)物资保障
区财政局会同农村工作部等单位制订汛期物资储备方案。各单位要建立物资保障数据库,载明防汛工作所需物资的种类、数量、购置时间、更新年限、存放地点和所有人,特殊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技术储备,以及被指定为定点生产的企业名单、生产能力等事项。
(八)经费保障
区本级的预备费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用于当年发生的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开支。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九)社会动员保障
区农村工作部要会同区辖各村、中心校工会、共表团、妇联等组织,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建立应急社会动员的长效机制。组织动员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公众参与日常训练和演习,提高应急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要规划、设计具备应急水源、照明和卫生设施的紧急避难所。公园、广场、停车场和文化体育场所的建设及改造应充分考虑紧急避难的需要。在事发时,应急指挥部应充分利用人防工程、公共场所设置紧急避难所,可征用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场所、旅店业经营场所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十一)工程保障
区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制订应急工程保障方案,报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应急现场救援需要。
(十二)制度保障
区管委会各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应急工作的法制建设。
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由区应急办负责修订,修订工作应在每年十月份完成;各专项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负责修订,修订工作必须在每年五月份完成。各预案修订后颁布应报应急委员会比准。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共宣传教育
区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汛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的宣传,普及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报告、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教育的重点是中小学生、村民、社区居民。
(二)培训
应急预案要纳入区全社会教育的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专门培训。重点是各类专业人员、公务员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同事要组织好自愿者队伍和人民群众的培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技能,提高应对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机构。
(一)指挥值班组
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排查抢险救援组
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三)社会稳定组
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四)信息与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各成员企业也要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企业的防汛抢险工作。
二、职责范围
(一)负责落实供销系统的抗洪救灾人员、车辆、物资等;
(二)负责供销系统防汛工作安排布置、检查落实、抗灾救灾、总结表彰;
(三)采取措施,确保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物资的防洪安全,避免泄露和淹没造成损失,满足农业抗灾自救农资供应需要;
(四)搞好防不同量级暴雨内涝和江河洪水的重要物资仓库的防洪规划,并编制重要物资汛期储存计划,确保重要物资度汛安全,满足抗洪救灾需要;
(五)负责及时准确地向成员企业传递重要天气预报、江河洪水预报信息和党政领导的重要指示;
(六)负责检查指导供销系统各成员企业的防汛抢险工作;
(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的防汛抢险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决策的组织实施,组织抢险救援、救护指挥工作;
2、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负责指挥应急值班与通讯联络、信息、医疗救护等方面工作;
4、负责防汛工作的具体安排布置和人员、车辆的指挥;检查供销系统防汛抢险人员到位情况,及时总结表彰先进个人;
5、负责落实各级领导临时交办的防汛抢险工作。
(二)副组长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挥排查抢险救援工作;
2、负责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
3、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群众宣传安抚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组织协助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负责救援物资的组织保障工作;
6、协助组长开展相关工作。
(三)指挥值班组职责
组织落实昼夜值班工作,按要求迅速做好上传下达。负责文件收发、信息编辑、领导讲话和文件起草;负责落实和协调抗洪救灾有关事宜;负责与区防洪部门联系,密切关注上游水情、雨情,特别是防洪的最新情况,并及时报告。负责落实后勤保障工作;保持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负责及时准确地向成员企业传递重要天气预报、江河洪水预报信息和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协助组长开展相关工作。
(四)排查抢险救援组职责
负责险情信息汇总报告,编制抢险排险方案,负责组织应急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排险,做好受灾权责救助及转移工作;负责检查指导供销系统各成员企业的防汛抢险工作;协助组长开展相关工作。
(五)社会稳定组职责
严密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将涉稳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收集掌握社会舆情,协助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灵通情报消息,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制定处突预案,依法及时果断处置涉稳事件;协助组长开展相关工作。
(六)信息与宣传报道组职责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抗洪救灾和防汛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踊跃捐款捐物,通报抗洪救灾有关情况;收集、宣传抗洪救灾和防汛抢险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抗洪救灾;协助组长开展相关工作。
(七)各成员社企业的职责
按照我区的要求,成立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服从统一指挥,组织人员昼夜值班,及时反馈信息。切实搞好防不同量级暴雨内涝和江河洪水的重要物资仓库的防洪规划,并编制重要物资汛期储存计划,确保重要物资度汛安全;采取有力措施,满足农药等农业抗灾自救需要;协助区联社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灾情就是命令。在遭遇地质灾害、洪涝等重特大灾害时,我社机关干部职工和成员社企业必须按实施方案迅速集结到位,不得以未接到指令等任何理由延迟到岗到位。
(二)服从统一指挥。按照区联社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统一指令,坚决完成交办的各项救灾抢险工作任务,千方百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严禁临阵退缩。
(三)严格信息报送。千方百计将受灾情况及时报送区联社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由区联社排查抢险领导小组、区联社排查抢险救援组汇总后上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信息传送纪律,不得信谣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