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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动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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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动方案

第1篇: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我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工作部署的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坚持与今年安全生产“三个专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整顿持续攻坚相结合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20*年5月至7月底。

三、督查形式

督查行动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明电[20*]15号、河北省、*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攻坚工作方案及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督查行动。市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市级督查不少于1/3的县(市)区,各县(市)区督查不少于1/3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机械、电力、轻工、纺织、烟草、邮政、通讯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类设备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市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内容

1、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全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明电[20*]15号和唐安办[20*]16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迎奥运和奥运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这;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2、重点督查的专项内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督查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9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94号)确定的内容,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在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烟草、电力六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通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运输经营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水上运输:“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船只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情况;道口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推进情况;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情况;公路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管理情况。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物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电力: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辅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煤矿安全供电情况。

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的情况;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情况。

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督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细化督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于20*年5月7日前报市安委办。

第2篇: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危化行业隐患排查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全乡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乡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和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快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山岗率达10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率达100%,保持全乡危险化学品无任何安全事故。

三、主要内容

(一)执法行动重点内容

对以下行为依法打击或查处

1、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建设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单位;

3、不按规定采取防范措施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4、拒不执行区、乡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治理行动重点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闵汉乙炔气的生产、储存管理,一是检查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二是要认真制定和严格执行防火作业,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能够取得实际效果;三是检查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定期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大安全投入,保障有效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安全管理,使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法定检查、检验手续,设置专门的安全储存区域;四是对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估,是否做到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有无备案登记;五是规范货运环节的安全管理,企业应检验承运单位是否有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驾驶人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个人从业资格证等。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单位

我乡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单位主要是腾达和工行液化汽站及农药销售网点,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1)治理超越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危险化学品经营网点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超范围销售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执行“一书一鉴”(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准)制度。

(2)治理不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行为,农资经营网点在购买农药等剧毒化学品应当到取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取得经验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并做到安全存放。

(3)治理液化汽站防火距离和检维修管理,设施和周边防火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人员应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汽、充装、检修等重要环节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要编制科学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器材。

(三)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在两液化汽站及闵汉乙炔厂设置永久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进一步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布署安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推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上旬)

1、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发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2、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行业按本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5月中旬至9月)

1、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乡政府乡长张相金同志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副乡长周义国同志、安监办曹正良同志具体监管落实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经营单位联系制度,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与通报协查制度,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为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

3、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其行为,认真排查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

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总体部署,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各项监管职能和意识;

第3篇: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行政执法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坚持打防结合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蓄意瞒报事故、不顾职工生命安全盲目生产的违法案件,全面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开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三、执法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

1、无证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许可证过期仍然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或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瞒报事故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XX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

8、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时间为XX年4月20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启动阶段(4月22日—4月30日)。市安监局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动员。

2、执法检查阶段(5月1日-10月30日)。市局统一组织、统一部署,集中时间,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重点专项监察,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要从严从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区、环本农场在平时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市安监局报告,并配合市安监局展开行政执法活动。

3、总结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市安监局撰写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南通市安监局。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全市各镇、区、环本农场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把这次行动作为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载体,积极主动搞好配合,确保行动有序顺利推进。

第4篇: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建设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工作范围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一)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

(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三)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娱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五)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六)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七)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八)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执法行动

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的;

10.有关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

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

6.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7.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31日前)

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三项行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抓好组织发动和自查自纠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1.针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要在8月底前将“三项行动”一、二阶段总结,书面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9月份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市政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1日至12月20日)。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露,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1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12月份,市政府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开展“三项行动”是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年”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市政府成立由张进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推进工作组。市公安、安监、国土、建设、工商等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三项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同时要加强联合执法。市安委会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开展“三项行动”,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落实责任。要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定期或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章违规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统筹兼顾,坚持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协调推进,务求实效。

第5篇: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第一季度天气寒冷,雾雪天气多,是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做好第一季度及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意义十分重大。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省政府77号文件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我局已经开展的“百日安全活动”和“两保两树活动”,突出冬季特别是春运、“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加强领导,把握规律,强化措施,确保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一次集中行动的工作目标是: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同比均有所下降。

二、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是去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的进一步深化,是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在第一季度集中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省政府77号文件,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各单位要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不同岗位认真细化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一线。同时,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结合岗位实际,在基础管理、安全投入、隐患整改、市场准入、防范事故、保障职工劳动卫生健康合法权益等方面要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并严格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

2、开展公路安全隐患集中检查。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六个百日安全活动以及省局组织的“两保两树”活动要求,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路段、高速公路和桥梁进行拉网式自查,尤其是针对大桥、特大桥、公铁立交等重点部位,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明确人员、责任、时间。

3、加强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尽管冬季路网工程施工作业已逐步停止,但现场安全管理不能松懈。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参建各方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支架、基础防护、模板支撑的排查,消除隐患。现场要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安全合理地摆放各种施工设备、做好维护和保养。加强值班,落实专人看守,做好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防破坏工作。尤其是尚未正式通车竣工的道路,在标志标线未齐全的情况下,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为确保在冬季停工阶段的安全畅通,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各项目部在施工路段密集设置牢固有效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车辆限速慢行标志;二是在交叉路口、桥涵、沟槽等重点区域要设置带有反光警示作用的物理性隔离设施及夜间警示灯具;三是必须安排专人上路负责巡查和交通疏导,特别是在春运、“两会”等重要时期,更要加大巡查和交通疏导力度,避免安全隐患引发安全责任事故。

4、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要全面落实省市各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应急指挥调度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理顺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是针对春运期间大雪、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频繁发生的特点,分析可能出现的突发紧急事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响应级别,采取针对性措施,特别是应对严重冰冻路面的措施。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密切关注路网运行情况,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对急转弯、长陡坡等重点部位和路段,要在两侧备足防滑沙、融雪剂等物资,就近安排好除雪设备,切实做好扫雪除雪工作。三是建立联络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与联动,因恶劣天气需采取封闭交通的,合理安排好绕行路线,做好交通疏导,避免出现长距离、长时间堵车事件。四是加强公路信息引导服务。加强视频监控和路政巡查,及时采集、上报公路阻断信息,并充分利用可变情报板和信息牌等及时向社会路况信息。

5、开展消防隐患专项排查行动。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办公区、收费区、高速服务区以及宿舍区等相对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要全面检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灭火系统和防雷等设施是否完好,对过期的消防器材及时更换,不足的及时配齐;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入冬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要把第一次集中行动与落实“两保两树活动”结合起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专项整治的重点和措施,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和落实各部门的整治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第6篇: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四季度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省长陈政高及代市长王阳的讲话要求,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自元旦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现结合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范围及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开发区内所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职业危害、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1年1月10日开始到2011年4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1月10日至1月16日):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要求两镇结合各自安全实际情况,针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特点,制定“治理”方案。

第二阶段(2011年1月17至3月15日):为企业自检自查和“两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阶段。期间,达道湾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相关部门专家对园区企业进行检查,同时对“两镇”工作进行检验督导,并联合抽检。

第三阶段(2011年3月16日至4月10日):为“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总结和上报材料阶段。

三、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经开发区安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成立达道湾开发区2011年“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1.小组成员

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开发区安委会主任单德峰任组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曹洪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葛新任副组长。

小组成员为:达道湾镇镇长金太福、宁远镇镇长张伟、达道湾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处处长耿伟、达道湾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处处长徐庆革、达道湾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成、达道湾镇安监办主任王家利、宁远镇安监办主任赵世静。

“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临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达道湾管委会安监处,办公室成员负责行动的具体工作。

2.专项行动分工

达道湾开发区安委会:负责“治理”行动总体工作。

达道湾镇安监办:负责达道湾镇在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宁远镇安监办:负责宁远镇在地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处: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驻区投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达道湾开发区建设处: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驻区在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达道湾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达道湾开发区内租赁厂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治理”行动期间(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4月10日),要求“两镇”及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每周一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将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报送至达道湾开发区安监处,另外“两镇”要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

四、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要求

1、重点行业企业

对存在烟花爆竹、煤气发生炉、危险化学品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现象发生物品的生产及经营企业,要着重进行监管治理。根据市安监局工作要求,在“治理”行动期间,要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杜绝摊位连片销售、打击非法经营,同时派驻市场监管人员,对其进行时时监管,确保达到安全要求;对区内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和治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若发现隐患,在隐患排除前禁止任何作业行为,特别在放散、检修过程中要尤其加强重视,防止类似“三轧”事故发生;对存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经销商,要严格监管,对危化品的存放、生产、销售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逐层把关,对未能立即排除隐患的企业,要求立即停产整顿,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1》

2、在建企业

对尚未停工的在建一般企业工地,除对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之外,要着重对施工工地的建筑工人居住地点进行监管,特别要禁止居住房屋内依靠明火进行取暖,防止煤气中毒。对在建的大型企业,要求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否则将责令其立即停工,待办理后方可继续建设。

3、其他投产企业

一般性投产企业,要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对存在危险隐患的环节要逐一排查,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允许进行任何生产操作,对企业内存在的危险源要做到专人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4、处罚措施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本着从严执法、从重处理的原则进行监管。对安全监管未达标、存在职业危害或在“治理”行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和在建项目,由开发区向市安委会直接上报至市安监局,责令其立即停产,同时从新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安全“三同时”建设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直至核准后方可重新开工。

第7篇: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和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梳理、找痛点、定措施、猛攻坚”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全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坚决根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分析研究,拿出管用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挖掘各类风险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快政策治本、源头管控、科技提升,着力解决历史性、根本性问题。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按照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规定要求,相关部门、科室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要主动采取防、管、控措施,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各企业要在风险辨识管控的基础上,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同时对员工进行风险管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全面梳理出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列出清单,逐一进行“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全面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治理,并建立本地、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定期督促调度整改情况。确保2021年底,企业自查、街道排查一般隐患,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三)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以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贸、校园、农林水、能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铁心硬手、重拳出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要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以危险化学品、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倒逼,依法依规、统筹协调”原则,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和淘汰类产能进行全面摸底;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严禁新上淘汰、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严格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严禁新批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在行政许可和执法检查过程中,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及工艺装备,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五)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依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加强对村级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规范现场检查记录及排查表格,定期开展网格巡查,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加强职能部门协同配合。

(七)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以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导向,以落实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提升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为重点,配合上级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严格落实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到2021年底,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着力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补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短板,为高危行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支持。

(八)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攻坚战。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以“互联网+”“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平台或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检举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推进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科学应急意识,真正实现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抓好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九)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按照《持续深化“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在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三项任务,摸清底数、制定目标,明确示范企业数量和名单。2021年,全街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小微工贸企业达标比例75%,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管理,积极鼓励企业提升达标等级,推动一批优秀企业建设成为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

(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攻坚战。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管理,进一步督导企业应急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指导各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进一步统筹全街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整合武装民兵和森林消防,组建专业应急队伍,推行规范化管理、训练、作战和保障,打造一支地方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加强重点专业救援队伍装备的配备,结合行业特点优化应急救援队伍的布局,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四、整治步骤

从2021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及责任单位,科学部署推动;各村(社区)要通过动员部署会、微信助推、短信速递、温馨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十大攻坚战”具体内容及有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各负有安全职责的科室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在3月底前制定完成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并把方案传达到每个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本企业方案,推动“十大攻坚战”落地落实。

(二)实施攻坚(2021年4月至9月)。各村(社区)、各科室及有关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清单(详见附件),抽调骨干力量(各村、社区要安排一名干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等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三)评估提升(2021年10月至12月)。各村、社区和街办各相关业务科室及有关单位要对“十大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扎实推进我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十大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在街道三年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应急办具体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书记为属地第一责任人,各有关科室、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业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细化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压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相关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全面分析评估本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抓好统筹协调。街道应急办公室,负责全街安全生产“十大攻坚战”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研究解决。各村(社区)、相关科室、部门要充分发挥三年行动工作统筹督促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实现长效长治,推进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第8篇: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

为加强红溪沟物流有限公司管辖内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某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 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 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 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 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 辖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3 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

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

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三、时间安排

从2020 年5 月至2022 年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5 至6 月) 。按照统一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 年6 月至12 月) 。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公司及各部门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 年1 月至12 月) 。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 年1 月至10 月) 。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公司及本部门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门学习借鉴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

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第9篇: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建设幸福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四、活动形式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分为全县性活动和区域活动。全县活动由县安委会组织指导实施;区域活动包括乡镇、行业、企业、社区(村)的活动,由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自行组织开展。

五、活动内容

2014年本着“以月促年、以年促月”的思路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突出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专题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内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传队伍,深入乡(镇)和企业,专题宣讲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做到每乡(镇)一场,大力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广播电台、安监局、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等。

2、环境布置。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内容:全县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加油站、商场、宾馆、KTV、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题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滚动字幕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县安监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商业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等。

3、公益宣传。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内容:主要以电视、报纸、电台等为主开展宣传,电视主要以设立安全月主题公益广告、安全生产动态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广播电台和主要门户网站开辟专栏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报道活动。重点报道各地“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日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安全生产情况,以及突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和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县安监局。

4、安全短信速递和温馨提示。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内容:充分利用短信快速便捷的有利条件,启动短信发送网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县安委办适时向县四套班子部分领导、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和安监系统人员发送安全提示和问侯短信息。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向本地手机用户统一发送安全生产内容的短信息。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

5.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2日

活动地点:县人民广场

活动内容:面向市民、外来民工等开展各种安全咨询,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现场展出安全生产知识图版等等。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县供销社、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气象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公司、石油公司,有关新闻单位。

6.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4日至10日

组织部门:县安委会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

活动内容: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时刻》、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回头看,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同时,可选购各行业的事故警示教育光碟组织职工观看,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7.开展安全文化“六项创建”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组织部门:县有关部门

活动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指导、推动辖区内企业、社区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本次安全生产月期间,分别选择1家安全基础较好的企业、社区、学校作为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的试点单位,落实专人负责,采取针对性指导,陆续建成并命名一批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校园、安全乡镇、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安全文化“六项创建”活动。

8.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8—24日

组织部门:县有关部门

活动内容:针对夏季汛期特点,县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道路交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县组委会依托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启动仪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健全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9.开展安全生产“六进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部门:县有关部门。

活动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建筑安全、质量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乡村、进乡镇(社区)、进家庭等“六进活动”。

10.开展“安全生产——我身边的人和事”征文竞赛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15日。

组织部门:县安监局。

活动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安全生产——我身边的人和事”征文竞赛活动,围绕该主题,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一件事,一点体会、一些经验教训;谈谈自己对践行“科学发展,安全第一”的体会,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或就某些安全生产事故(件)发表评论和创作等。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通知》、《意见》和《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突出主题,创新形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引导全社会参与,充力求使整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既让群众喜闻乐见,又能贴近生产活动实际,使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有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3.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安全生产工作重在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特点,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通过开办专栏、制作专题、刊播公益广告、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营造出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