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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2006年中央1号文件和“十一五”规划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加强小城镇规划和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变村容村貌,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规划与建筑的紧密结合其重要性是必然的,要突出规划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用科学的规划指导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一、规划是龙头,规划要先行,新农村建设要先有建设规划
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发展建设部门在村庄整治中的作用,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立足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在现有基础上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做到规划到村、到屯,并与乡(镇)、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编制规划要坚持专业人员和群众相结合,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内容要全面,重点要突出,注重体现民俗风情,展示民族特色。在规划的基础上科学研究项目和有效载体,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根据不同的特点和要求,我们把重点放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上,使农村各项功能更加完善,才能更体现农村建设的新。在规划中我们坚持了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原则,突出了先导性、基础性和综合性。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人为本,整治村容,新农村建设要改善人居环境
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现状仍然较差,住房砖瓦化率不足40%;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农村住房呈现建设布局乱的局面。一些农村随意建房,建新屋不拆旧宅,有新房无新村,造成用地浪费。近几年来,加强了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在优惠政策的引导下,农村按规划建设砖瓦化住房和节能房,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观,但农村环境卫生还很差,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新农村建设首要问题是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体全机制、稳步推进。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要为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依据,建设部门要引导推广适用的新技术,加强对农房建设的指导和管理。要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度,整治村容村貌。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是个渐进的过程,一家要以生产发展为本,以农民持续增收为基础,一切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走低成本、低资源消耗、不加重农民负担、以农民为主的村镇整治路子,为我县新村建设全面进步服务。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新农村建设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要充分利用我县现有的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现在,农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于整体建设的现象,道路不畅通,没有排水设施,没有科技文化场所和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这此问题,严重制约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着手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建设规划坚持以加快村镇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为重点、政府投入为主、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根据村镇原有基础设施的特点,突出不同村镇的不同特色,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一步到位的原则,科学规划、分步建设、逐步完善。其次,要高标准改造并完善镇内供水、排水、电力、电信、交通、农贸市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保、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加强镇内小街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乡镇的龙头带动作用。第三,要建立制度、完善机制,积极寻求并探索重点中心镇生态环境、交通秩序、社会治安、镇容镇貌等方面的综合治理的新途径、新举措,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格局。
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财政资金;粘蝇纸效应
一、引言
如何合理地构建科学的资金管制体系,如何更有效的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和谐发展需要,必然是农村财政资金管理体制创新首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财政支农资金支出效应研究源于当前紧迫完善财政支农方法,以及提高支农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性。其现实意义较为明显,能够为财政体系改革和政府层级改革提供制度保障,是优化财政资金分配结构的有效途径。
二、农村基础设施财政资金管理的经济学分析
1.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经济学分析
(1)农村基础设施的公共提供和私人提供
农村基础设施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上述两个标准,说明以竞争性为主要特性的市场,单独提供这一类型公共产品不具备可行性。
(2)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补贴机制
关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公共品供给方面的分工。一般情况下,中央政府负责供给具有全国性质的公共产品,而地方政府主要组织提供具有地方性质的公共产品;关于其他性质公共品的供给方式。有些公共品具有社区属性,主要由所在社区承担供给责任,有部分公共品是跨层次、跨领域的,根据实际情况,各层级政府都应履行一定的供给义务,本文所研究的农村基础设施,就属于此种类型公共产品。
2.农村基础设施财政资金“粘蝇纸效应”
(1)“粘蝇纸效应”理论
Gramiich将“粘蝇纸效应”概括为,地方基层公共部门获得的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趋于留在本层级部门,地方政府获得的财政支持资金,被以不合理的比例运用于地方公共支出。
(2)“粘蝇纸效应”形成机理
假设为了弥补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层面的不足,上级政府决定承担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部分成本。基于方便分析的考虑,假定上级政府决定为地方政府供给基础设施提供“配套补助”,经济学原理表明,“该补助能够降低地方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公共品的总成本”。
三、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述评
1.财政收支规模及财政支农结构分析
对于农业基本建设支出而言,1980年的农业基本建设支出才44.37亿元,比1978年减少了6.8%,到1989年24.13亿元,更是比1978年减少了52.8%,直到1997年才超过1978年的水平,换句话说,财政资金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入差不多在20年的时间里维持相似的水平。其中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支出从1998年到2005年更是基本不变,保持在100亿元左右。
2.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层级分析
我国的财政体制一直存在着条块矛盾。“条”是业务范畴,是一级政府权力的垂直延伸,首先表现为下级对上级的行政权力依赖,其次才是经济权力的依赖。“块”是地缘范畴,是政府权力的横向分割,政府间关系是一种地缘关系,首先表现为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其次才是行政权力范围的地缘性。条块关系交织使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在处理财政问题时,相互争执利益,推诿责任。
上述分析可见,财政资金支农结构凸显“粘蝇纸效应”。
四、抑制财政资金“粘蝇纸效应”的政策建议
通过对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述评,发现,财政资金管理层级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粘蝇纸效应”,影响支农资金效率的提高,本文将基于如何抑制这一资金滞留效应,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财政资金管理主体层面
针对目前财政支农资金运行效率较低、亟需抑制“粘蝇纸效应”明显的现实,要发挥农村基础设施财政资金保障功能、政策导向功能、调节分配等功能,关键还在于建立公共财政资金的有效投入框架、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层级、完善项目后管理监督评价机制,保证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财政资金充分到位,实现财政支农政策的富民效应。
2.财改资金管理受体方面
(1)注重项目受益人作用的发挥
实行公开招投标,给予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公平参与项目建设的机会;主管部门重点监督、开发乡镇全面监督、监理公司跟踪监督、农民群众参与监督,充分表达自身意愿与需求,注重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建立开发项目绩效评估。
【关键词】国外农业基础设施融资 政府财政 政策性金融信贷
【中图分类号】F320.2 【文献标识码】A
农业基础设施作为农业生产正常运转的物质载体,在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是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由于农业基础性设施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收益慢且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等特征,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国家及国家主导下的对农业基础设施的融资是普遍的做法,这样既能够保证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还能体现出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扶持及政策导向。文章基于国外农业基础设施融资的实践,总结归纳其特点,进而探讨对中国农业基础设施融资的启示与借鉴。
国外农业基础设施融资的实践考察
在国外,尤其是在发达国家农业基础设施的融资渠道、手段方式等普遍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国家的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也比较大,有很多有益的经验值得我们去研究。
美国。第一,国家财政支持农业基础设施的发展。美国作为世界上农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对农业的投资,联邦政府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美国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从美国建国起到二战之前,联邦政府的财政预算中,农业投资一直占很重要的地位,每年联邦财政对农业的投资大约为10亿美元,到20世纪50年代,增长到50亿美元,到70年代已经增至150亿美元左右,1985~1989年平均每年大约200亿美元,到了2000年达到了400亿美元,2012年已经增长到800亿美元左右,如果加上各州及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整个农业投资仅次于国防开支。在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资中,农业基础设施占到了很大的比重,基本上占据农业总投资的一半左右。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美国政府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方向、范围是不同的,需要考虑到不同历史阶段农业发展的重点及需求,但是从整体上看,投资的范围及力度是不断扩大的。从美国独立到南北战争时期(1776~1865)是第一阶段。期间,美国的农业还是处于不发达的阶段,劳动方式仍然是以畜力及手工劳动为主。政府公共财政的投资方向主要是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政府通过出售公有土地和支持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来实现农业生产环境的改观,联邦以较低的价格出售土地,大多数农民均能够承受这样的土地价格,政府通过出售土地所获得的收益,支持交通运输事业的建设。第二阶段是从南北战争之后到20世纪30年代。这一时期是美国农业高速发展的时代,这个历史阶段政府公共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主要是农业灌溉系统。美国的农业灌溉系统通常是由各州政府及私人建设公司主办,但是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设立的灌溉基金及向农场主收取的水费。1888年国会颁布《农业灌溉法令》,该法令规定,公共财政对灌溉设施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联邦政府的灌溉基金,联邦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共有土地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全部用于灌溉基金。第三阶段是从20世纪30年代之后到现在。这一时期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重点是保护土地及自然资源。联邦政府投资的项目主要有水土保持、林业保护、病虫害的防治等。具体来说,有改进农业工艺,减少土壤流失,增强土地肥力,建立农业自然保护区等。
第二,利用信贷体系及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美国的农业政策性信贷制度异常发达,农业政策性的信贷体系包括农场信贷系统、联邦政府担保信贷系统、联邦政府直接信贷系统及农业出口信贷系统等几个方面,其中农场信贷系统是核心。该信贷体系建立于1933年,其建立的依据是1933年联邦颁布的《农业法》,这个系统由12家联邦土地银行及地方土地银行、12家联邦中间信贷银行、12家生产信贷银行、13家合作信贷银行及其组成的银行协会组成。①根据《农业法》的规定,美国农场信贷体系具有法律授权的政策性融资功能,主要是为农场主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中、长期贷款,可以由不同的银行来提供贷款。
资本市场也是美国农业基础设施融资的重要渠道,其资本市场极为发达活跃,为农业基础设施的融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联邦农业部下属的农场主家庭管理局在全国大约有1800家经理所,对农场主进行的如土壤品质改良、水资源建设与开发提供长期的无抵押贷款,期限最高可达50年,年利率较低,仅为4.5%左右。农业部下属的农村电气管理局,也可以对农业合作社及农场主个人发放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电网改造,农业电气化通讯设施的改造与扩建,该局可以提供年利率仅为2%的最高年限可达40年的无抵押贷款。除此之外,证券、风险投资基金也可以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融资,美国的农业基础设施是一个多元化的市场政策体系。
韩国。韩国作为二战之后兴起的后发式发达国家,在推进国家工业化及城市化的过程中,造成了工农业发展的失衡,到20世纪60年代,农业、农村的发展还是非常滞后的,引起了农民的不满。韩国政府看到了问题之所在,从1970年开始,积极推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运动(以下简称“新村运动”),在“新村运动”中通过政府投资、乡村配套及银行贷款等多种形式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的改造建设,尽力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最终实现了农村、农业的现代化。
第一,政府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韩国作为一个可耕土地少、土地盐碱化程度高的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韩国的农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基本上解决了韩国人的吃饭问题,完全实现了粮食的自足。取得如此重大的成绩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尤其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政府就已经开始意识到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性,积极扩建修缮全国的农业水利灌溉设施,其中政府投资占到了80%左右,到了70年代,随着“新村运动”政策的推行,政府对农业的预算相比于60年代扩大了4倍左右。从1970年到1981年之间,韩国政府投资了数千亿的资金,加大了对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包括修建公路、改造农村电网、农田基本建设、盐碱化土地修复、修建大型水利工程、推广农业机械化、电气化等建设,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到了80年代初期,韩国城乡差距基本消失。
第二,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虽然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绝大部分资金是来自政府的直接投资,但是韩国政府不会直接包办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在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注意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计划的论证、实施过程中,农民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在进度上也可以不同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者是农民自己推选出来的,在实施项目之前,政府提出若干计划,包括道路硬化、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用电改造等,农民根据该计划进行自由讨论,选择最需要解决的项目,并推举一名项目建设的指导者。项目上报获得县级政府批准后,政府给农民以配套,比如发放钢筋、水泥等,其他的资金由农民自筹,极大地推动了农民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②
印度。印度的社会结构同我国非常相似,也呈现出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人口占大多数。长期以来,印度政府忽视对农村的投资,农业落后的局面在其取得独立地位后一直未能改变,国家的发展战略也是优先发展工业,到20世纪70年代,印度的农业设施还是十分落后,畜力与手工劳动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形式。到70年代中后期,印度政府才意识到发展农业的重要性,并开始实施农业产业政策,推行所谓的“绿色革命”工程,国家的发展战略由工业开始向农业倾斜,在实行“绿色革命”工程中,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尤其是着重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改变农业落后的面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到了20世纪末期,印度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第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由各级政府主导并推动。印度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由联邦政府提出发展战略方案,并制定相关的计划及法律规范,具体资金的投入和组织实施则是由州政府负责和管理,州级政府在农业投资中占据主导地位,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申请则是从村级开始,制定农业基础设施的计划、方案及所需资金数额,然后报到州政府,州政府负责向社会招标并提供建设资金,鼓励中标单位多使用农村劳动力,但是需支付一定的报酬。州级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主要集中在水利设施的建设上,如修缮水库堤坝,强化池塘蓄水功能,修建水渠,购买抽水设备等,到2000年,印度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已经占到了全部农田的一半以上,到2012年占到了80%以上。此外,政府还投资农业仓储设备建设,建立粮食储备库,改善仓库管理;建设农村电网,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加大购置农业机械的补贴力度,提高农业的机械化水平。近年来,印度还在不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有效缓解了农业基础设施资金短缺的现象,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第二,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业基础设施提供融资。农业政策性信贷金融机构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在印度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中间信贷和开发公司,该公司是依据1963年颁布的《农业中间信贷和开发公司法》成立的,是印度联邦储备银行的下属金融机构。该机构为农民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兴修大型水利工程,购买大型农业机械,改善土壤结构和品质等较大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无抵押贷款,贷款的年限有中、长期两种,中期一般是3~5年,长期为15~20年,贷款的利率是一般商业贷款的四分之一。
国外农业基础设施融资的特点
政府财政投入是主要的融资渠道。农业基础设施在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周期长,资金回笼慢,收益也比较低,还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一般来说,社会资本是不愿意介入的,尤其是一些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如果没有国家财政的投入与补贴,单靠农民自己通过贷款或是自筹资金往往是很难做到的。为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十分注重国家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以达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农业基础性地位的目的。除了政府财政的直接投入之外,许多国家还注重通过补助或者是补贴的形式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完善的政策性信贷体系是融资的重要途径。美国、印度均有完备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体系,农业政策性信贷银行能够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大量的政策性贷款,这对于缓解农民的资金短缺起到了很好的扶持作用,像美国的联邦土地银行,印度的农业中间信贷和开发公司等均可以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中、长期无抵押低息贷款,同时为了保证政策性贷款能够有效落实,各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对贷款实施了严格的跟踪与监管措施,保证贷款能够落到实处。
农业政策性银行(公司)具有极强的政策性,不同于一般的金融机构,大多数国家均通过相关的立法对此予以支持和保障,尤其是保障其资金来源渠道,这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如美国在1923年就颁布了《农场信贷法》和《土地银行法》,随后又对这两部法律进行多次修改,保障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农业基础设施融资的保障。上述三国成功经验表明,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农业投资政策得以落实的基础,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农业投资的对象、规模、目标就会出现混乱,就可能会导致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资出现随意性、易变性,投资的效益低下,容易导致农业生产的波动。如美国在1939年颁布的《农业调整法》,该法涵盖100多部配套的法律法规来细化其规则,形成了完善的农业投资法律体系,对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
主要启示与借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大量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满足了农业发展之需,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主要农业生产区域的农业基础设施网络,尤其是在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交通道路及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政府投资,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但是无论是在布局、数量、规模或效益上还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分析上述三个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主要带给我们以下启示与借鉴。
加大财政的投入。农业基础设施融资渠道主要还是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投入,我国应该借鉴上述国家的做法,增加农业基础建设的投资,提高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尤其是将大中型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国家财政投资的范围,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应该将大中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年度财政预算之中,建立一个稳定的长期性的投资渠道,着重投资的公益效应。在农业税费改革之前,我国财政对大中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速度跟不上其自身的增长速度,税费改革之后,这个问题更加突出,有的地方财政困难,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更是跟不上。所以要着明确中央、省、县、乡四级财政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分担比例及权责划分,尤其是注重中央财政的直接投入。
扩大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信贷范围。目前,在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中国农村发展银行,该行自1998年成立以来,贷款的业务范围仅仅局限在粮、棉、油的收购方面,未能有效地将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等纳入其业务范围③,没能为这些项目提供金融支持。我国现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基本上来自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商业贷款的高利率,复杂的审批程序,不能满足我国目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所以,重构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拓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是非常必要的。
加强立法,使农业基础设施融资进入法制化轨道。自税费改革之后,中国农村及农业的发展进入了转型时期,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日益增加,农业规模化模式日益增长,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周期在拉长。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应该尽快制定并完善《农业投资法》等各项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保证政府财政投资、政策信贷资金与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保障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为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本文受新疆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资助,项目编号:010112B104)
【注释】
①范利君:“国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实践及经验”,《世界农业》,2014年第3期,第65页。
②黄伟南,曾福生:“国外农业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经验分析”,《世界农业》,2014年第3期,第69页。
一、提高农民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提高农民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位农民认识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农田水利建设对于农民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业收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鼓励农民自觉的在政府引导下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但是,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大多数农民固有的观念和思想,即使意识到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会带来相应的收益,但是却在行动上缺乏作为,积极性不高。这是有很多因素的:农田水利设施是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大、受益范围广,使用期长,人人都需要,对于我国以下进行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来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成为最典型的公共产品。而我国,在农业发展的漫长历史中,也是将农田水利设施作为公共产品来建设的。比如,我们在计划经济时代,组织发动广大农民在生产之余公益的来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长期以来在计算农业生产投入时,在风调雨顺的年份,农业用的是天然的雨水河水,在计算农产品成本时并不考虑水库,水渠的费用的;在其他年份,成本计算也只包括了农民花钱买灌溉用水的支出。农田土地、水利设施的成本并没有计入农产品成本。而这一部分成本就是由集体或者政府承担的,久而久之,在农民的思想认识中,这些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公共产品,自然没有积极性自己个人去承担农田水利建设。
二、农业收入已不再是主要收入来源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农业收入占农民家庭收入的绝大部分,是主要来源。农民主要是以务农为主,加上计划经济时代公社期间集体修建的农田水利设施比较完善,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只需要将农田水利设施稍加改动就可以加以利用了,因此,在这个时期,农民对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还是有一些积极性的。在耕地少的地区,农民会积极的开发荒废土地,扩大自己的耕种面积,增加家庭收入。在一些地区,承包地耕地如果发生了被水害损坏或水体流失,承包者会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加以修复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再也不局限于土地,开始发展副业,外出打工,收入来源越来越多样化,农业收入再也不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家庭收入中占的比重也不断在下降。青壮年对于农业生产经营热情和积极性并不高。在各个地区,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也不同。平原地区,易于机械耕种,这就使得闲置土地相对较少,劳动强度也相对较小。除了退耕还林因素外,在广大山区和丘陵地区,闲置废弃的土地越来越多。大多农民宁可发展其他副业,也不愿在土地上过多的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整治土地,疏浚渠塘沟堰更是少之又少。有一部分人通过承包别人的土地,扩大耕地面积,增加农业经营收入。但这些人也并不愿意将自己的收入所得投入到农田水利设施的修缮中去。因为农田水利设施的收益期限是长期的,而包租种植的期限却是短暂的。而对于政府来说,更多的是关注农业外产业的发展,招商引资和财政收入,而农业投资大却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不大,长久以来是需要财政补贴的产业,难出政绩。他们认为这是上一级政府和中央的责任,与自己无关,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三、调动农民积极性,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农民是农田水利建设的最直接和最终受益者。因此,发挥农民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现阶段,我国重视农村建设,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农村出现了新的变化,经济社会也迎来了新的形势,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通过最直接的货币奖励激励农民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积极性。农民建设农田水利设施是对社会有利的劳动,是应该得到报酬的。多年来,我国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体制下,农民的经济行为也理应换回应有的报酬。但是市场经济体制本身难以对农田水利建设这类基础设施进行调控和倾斜。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公共产品投资可以建立相应的回报机制或和政府签订必要的回报协议保证的前提下,许多像农田水利设施这类的公共产品也开始由私人来提供。因此,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在宏观方面,采用必要的现代机械设备;微观方面,将农民的生产劳动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结合起来,采用报酬奖励机制。不仅实现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让利广大农民,而且在以后长期生产中让广大农民受惠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水利设施;农业;资金;管理
中图分类号:TV9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501043
1 农村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的概况
众所周知,水是生命之源,水在人类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早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就指出“石油危机之后,下一个危机是水。”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我国这个幅员辽阔,南北跨度大的国家就一直存在水资源紧缺和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的现状,其中农村的缺水问题尤为严重,这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使得农业减产更甚者绝收,还会严重威胁到农村的饮用水安全。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国家政策对农村的倾斜,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大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在这样良好的形势下,我们依然要看到其中的不足,那就是水利基础设施的薄弱、投入的不足和管理机制的僵化,这些都是阻碍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我国需要继续将目光集中在农村,大力发展水利设施的其他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发展以及进步。
2 新农村建设中水利设施配套建设中的问题所在
2.1 抗灾能力较低,病险工程比较多
当前我国农村的水利设施普遍存在抗灾能力差,病险工程多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地方水利设施防洪抗旱标准低,地方财力往往有限,或为追求GDP的增长而减少对水利工程的投入,因此地方在进行水利设施配套建设时往往因财力不足而降低防洪抗旱的标准,使得水利设施的抗灾能力较低;病险工程也大量的出现在在建或已建好的工程的。例如,中小型水库的输水管漏水现象、白蚁啃食危害现象、大坝散浸现象、溢洪道淤塞和大坝欠高等问题;还有的部分涵闸闸身和闸门出现漏水情况、进出口八字断裂情况、启闭机启闭不灵等以及闸门锈损现象严重。
2.2 配套建设不完善,农村水利建设的技术含量不高
当前我国许多农村已经形成了基本的水利设施灌溉的主体,但是在灌溉网络的规划和延伸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灌溉主体与灌溉分支之间还需要进一步建设渠系进行沟通和连接,这依然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在技术方面的投入也很不足,导致技术含量不高,甚至有些水利设施建设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的问题。
2.3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我国在水利设施建设方面的专业人才还是比较缺乏的,人才的缺乏大大制约了我国水利设施建设的进程,致使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进行水利设施建设时没有综合考虑技术和社会的效益,导致盲目性建设;施工管理上的管理混乱,对建设项目规划不全,导致工程效率低下;由于缺乏专业性建设人才,在建设时没有专业人员参与指导,导致工程质量降低,容易返工。
3 做好新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措施
3.1 加大水利资金投入,因地制宜进行全面的水利设施建设
农村水利建设缺乏资金的投入和人才上的分配,因此,国家政府在加大水利资金投入的同时,要建设相应的水利设施专户管理,专项资金等来用于水利的兴修与补助,根据农村的地区情况整合土地,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小农水,水保等,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
从政府只能上来说,要科学合理的进行规划,完善各部门在水利资金和项目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加强政府的统筹能力,提高财政水利资金的分配管理效率以及完善水利资金的预算管理机制。同时,为改进农村水利资金的绩效管理,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有必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规范监督体系,约束相关部门的权力,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化和强化监督检查方式等来减少自由裁量权,控制水利设施建设的资金风险。
3.2 积极推进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2.1 科学规划、优先发展
农村的水利设施配套建设不能搞“一刀切”,而是应该因地制宜的抓住该地区的主要矛盾,从而下大力气解决。农村水利设施配套建设要从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关系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牢牢把握住这个基本原则,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建设资金,使其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2.2 改革农村基础设施经营管理体制
改革农村基础管理体制有利于水利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这是国家做好农村工作的重要措施。在体制改革中,一定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积极倡导农户参与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成立农民用水协会,明确工程的所有权,规范管理权,来进一步推动农村水利设施项目的建设。
对于一些小型的水利设施配套建设,要根据当地的社会条件结合工程的类型来权衡,常见的做法有由水利站接管或者是转让给私人来经营建设。这时要注意,在为提高施工质量上,要加强监管机制,管理上要科学合理,保证工程建设可以有序的进行,落实责任制,若出现问题可有人承担责任,做到工程建设的规划合理。
3.3 发展人才,培训人才,提高专业科技含量
任何建设都离不开专业人才的建设团队,农村水利建设更是要大力发展技术型人才,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重视人员的素质发展,最终目的是达到增强技术人员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提高其管理素养;除此之外,还要注重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要依靠科技创新发展水利技术。
4 结 语
综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至关重要,是关系到“三农”问题的大事,必须要本着着眼全局、着眼长远、着眼发展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村的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推进实现共同富裕的步伐。
参考文献
[1] 周晓平,刘秀红.我国农田水利工程的性质和管理模式探讨[J].人民黄河,2007(03).
1.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推动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据统计,2007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3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为1596.22元,占人均纯收入的38.55%;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193.67元,占人均纯收入的52.98%;在家庭经营纯收入中,农业收入(包含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收入)达到1745.12元,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79.55%,占人均纯收入的42.15%[1]。由此可见,农业收入仍然是中国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关系到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问题。
生产性基础设施,如:农田水利和农业气象服务等,可以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以农田水利设施为例:自1949年以来,中国农田灌溉规模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从1962——2002年,中国人口增长了1倍,人均耕地面积减少50%,但是人均灌溉面积增加了50%。全国粮食产量净增2.6倍,其中占全国耕地面积不足40%的灌溉土地的粮食产量占总产量的80%。据资料分析,约有60%的粮食作物,75%的经济作物和90%的蔬菜作物都生产在灌溉农田上[2]。
截至2007年,中国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已经达到46.42%,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6.83%,占粮食播种面积的53.50%。2007年中国粮食产量达到5.02亿吨,比2006年增长0.72%,较1980年增长了1.81亿吨[1]。由此可见,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能够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从而有力的推动了粮食生产的发展,从而推动了农民的农业收入的增长。
2.基础设施建设能够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在目前中国农业小规模经营、农业的弱质性和农产品的特殊性等条件下,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将成为增加农民农业收入的主要途径。这是因为:
(1)从价格方面来看,一方面,由于农产品是人们的基本生活所需,关系到国计民生,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虽然政府在特定时期(战争、自然灾害等时期)可以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来刺激农业生产,但是政府无法长期将农产品的价格定位在比较高的水平上;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产量大,产品的差异性比较低,农产品市场是比较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的市场形态。在这种市场形态中,每一个生产者,也就是农民,都不能通过提高价格来获得比较高的利润,也就是说,由于缺乏垄断力量,农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总之,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农产品的价格会保持在比较固定的低水平上,农民无法通过提高价格来获得高收益。
(2)从产量方面来看,一方面,在中国农村目前的经营形态下,农民经营的土地面积有限,这意味着单位农户所拥有的土地的生产能力有限,虽然大规模机械化农业是未来农业发展的趋势,而且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存在许多成功的案例。但是由于中国土地资源有限,农村劳动力众多,要实现大规模农业生产还需要一定时期的调整,因此,中国小规模农业经营方式还将长期存在。这种小规模经营方式决定了农户不能够通过扩大土地面积来扩大产量。另一方面,除了通过扩大土地规模,农民还可以通过追加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来提高单位土地的生产能力,或者通过提高耕地质量来提高产量。但是,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价格同样是由市场所决定,即使通过政府的力量,也无法把它们的价格长期维持在低水平上,提高耕地质量又是长期性的努力才能见效的措施,这就决定了农民通过追加生产资料的方式来提高利润的空间有限。因此,在中国农业目前的经营形态下,虽然农产品产量不断提高,但是它并不是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
二、农村基础设施的内容及分类
农村基础设施(RuralInfrastructure)是指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使用期限较长的设施。它是向农村生产生活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保证农村社会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技术条件的综合。与“私人资本”相对应,它被称为社会间接资本。通常纳入到农村基础设施范畴的主要内容可细分为三类:一是生产性基础设施,如农村水利和农户用水设施、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等;二是生活性基础设施,如医疗卫生与体育设施等;三是生产生活性基础设施,如教育、道路和通信设施等。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目前中国农业的生产方式和中国农产品市场的实际情况下,通过增加总收益来提高农民的利润空间是不太实际的。由于农民的农业收入是农业生产总收入和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差额,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必将成为增加农民农业收入的主要途径。
农业基础设施作为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服务的设施,与农业生产总成本具有高度的相关性。科学、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有效的直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这主要体现在:
(1)农村基础设施中的水利、气象等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不仅能够直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还能够降低自然灾害的成灾率,增强农业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性。旱灾已经成为中国覆盖面最广、成灾损失最大的自然灾害,而且受灾面积逐年扩大。1949年——1998年,中国平均每年受旱灾面积3.24亿亩,占耕地面积的1/5,其中成灾面积1.31亿亩,全国平均每年因旱灾损失粮食1238万吨。50年中有10年发生严重干旱灾害,受旱面积均超过4亿亩,成灾面积超过2亿亩,相当于五年发生一次重旱。2007年中国旱灾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4.14%,其中旱灾成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3.28%[1]。旱灾面积的扩大,尤其是成灾率的攀升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不完善是分不开的。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气象条件多样,农业发展不平衡。尤其在西部地区,农业主要处于靠天吃饭的状况,更加需要加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增加农民农业收入。
(2)农村基础设施中的仓储、市场、交通等设施,能够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在中国农村,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想致富,先修路”的标语,由此也可以看到,农民已经意识到道路的重要性,目前中国很多农村交通设施落后,乡间道路缺乏有效的专人管理,使农业机械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导致了农业耕作成本的增加。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还与农业销售、运输成本有关。如果没有进行深加工,农产品的附加价值是比较低的。这也是中国农民收入长期无法提高的原因之一。目前,中国实行的针对“三农”问题的各项改革措施,如: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等,实际上都是为了扩大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增加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从而提高农业收入。但是,如果没有完善的市场、交通和仓储设施,优质的农产品就会因为过高的运输成本而无法走出原产地,更加谈不上增加附加值和为农民增收。
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本身就可增加农民收入。政府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所投入的货币资金,部分会通过农民劳动转化为农民收入。诸如修建乡村公路、架设乡村电网等项目均属于高度劳动密集型,加强其建设能够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中国长期实行的“以工代赈”扶贫工作的成果可以说明这一点。截至1997年,国家以工代赈累计投资98亿元,各级政府的配套投入也在1:1以上。1996年中央政府投入扶贫资金和物资总规模为98.5亿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40亿元,占总投入的40%。由于实物携带上的方便,1996年以后,以工代赈全部改为支付资金。全国共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200亿元,国债资金50亿元。从2001年开始,国家进一步加大了以工代赈的投资规模,每年除从财政预算内安排40亿元资金外,还从国债中安排20亿元,在基本农田、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牧场建设、人畜饮水等方而,帮助贫困地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2001年和2002年国家又从国债资金中安排10亿元搞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2003年又增加了5亿元资金[3]。以工代赈工程的实施,大大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和落后而貌,在促进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而,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和脱贫致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央政府明确规定,在继续加大对重点贫困县扶持的同时,适当扶持其他贫困地区,新阶段的以工代赈工程还在继续。
4.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在农民收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农民的购买能力。这表示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使农民在名义收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实际收入水平得到提高。在中国占全国总人口63.8%,户数占三分之二的农村地区,和生活有关的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落后。电网老旧,电压不稳,电费普遍高昂。这不仅影响了农民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需求,而且高昂的电费对农户的实际收入也有很大的影响。2007年中国平均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年末拥有的洗衣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的台数分别为45.94,94.38,和26.12,2007年中国平均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年末拥有的这三样耐用消费品的台数分别为96.77,137.79和95.03,二者相差仍然很大。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140.36元,相比1991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2025元高出一倍[1],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些耐用消费品的价格却要比1991年的价格低很多,可见,主要影响农村居民耐用品消费量的因素不是耐用品的价格,而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据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1999年12月抽样调查和分析结果显示,农村电价每调低0.1元,农户对彩电、冰箱、洗衣机的需求相当于人均收入分别提高了370元、667元和909元,由此可见,农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能够带来农民实际购买能力的提高,同时还能够消化家电业的过剩生产能力。
5.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促进农村地区非农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机会,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中国农村人均耕地稀少,土地给农民带来的收入很低,单单依靠农业收入是无法快速提高农民收入,无法在短时期内解决“三农”问题的。这是影响中国农民增收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因此,加快发展农村第二、第三次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目前中国农村二三次产业的发展却受到了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制约。近几年来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中,第二三次产业收入所占的比例稳定在20%左右,呈现下降的趋势:2000年二三次产业收入占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比例为2000年为23.58%,2005年下降到20.32%,2006年略有回升,为21.22%,2007年再次降为20.45%[1]。这种情况一方面与农村乡镇企业体制落后等原因有关,另一方面,农村基础设施的陈旧落后,达不到农村二三次产业发展的要求也是重要的原因。如果没有比较完善的水、电、气、交通、通讯、医疗、教育等配套的基础设施,发展经济的硬环境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就会导致农民对市场信息了解不足,招商引资成为空谈,乡镇企业技术进步困难,产业升级难以实现,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的情况难以改变等等。由此可见,要改变农村二三次产业发展举步为艰的状况,必须首先从基础设施抓起,加快建设,加强管理,搞好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这样才能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
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提高劳动者素质,从而增加农民收入。首先,农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的增强能够提高劳动力的技能和各种物质生产要素的生产率,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和增加农民收入。比如,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采用和推广新品种可以提高土地和劳动等生产要素的生产率,从而可以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其次,农村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身体素质,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同时还可以促进劳动力使用比较便宜的生产要素,提高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从而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和增加生产收入。就中国农业目前的情况来看,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相对于农村另外两种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机械和化肥来说,劳动力是一种相对便宜的生产要素,这三种生产要素具有替代关系。绝大部分农活,如:脱粒、收割、播种等等,既可以通过机械完成,也可以通过劳动力利用手工完成。如果农民的身体较好,那么他们就会选择相对便宜的手工工作,从而可以节省支出,提高收入。同样,如果农民的身体条件较好,他们会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准备和施用农家肥,减少化肥的使用,这不仅有利于减少农业成本,更有利于减少农产品的化肥污染,在倡导绿色消费的今天,农家肥的推广有利于增加农产品的销售,提高农民的收入。由此可见,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够促进劳动者降低物质投入,节省物质成本,提高收入。
摘要:从收入构成来看,农业收入仍然是中国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增加农民的收入首先应当从增加农民的农业收入入手。中国农村地区地域广阔,但是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平均到每户农民的土地面积并不大,在小规模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产出,减少成本就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基础设施建设在增加农业收入,降低农业经营成本,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民的购买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从而能够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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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农村消防规划全面编制实施,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齐全实用,村村建立义务消防队,农村群众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明显提高,农村火灾形势全面稳定,农村消防建设与农村经济增长同步发展。
二、工作措施
按照“立足实际、适当超前、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服务农村”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新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康庄工程等工作,全面扎实开展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
1.构筑完善的消防工作网络。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宣传、公安、城建、农林、社发、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为成员的新农村消防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区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定期分析协调解决本地新农村消防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各行政村要按照新农村消防建设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工作推进。
2.加快农村消防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结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强行政村消防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并于20*年底前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
3.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村庄整治、畅通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新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区域为各乡镇镇区、工业园区、中心村、人口密集的自然村等。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当将消防站、消防通信等纳入建设内容。乡镇镇区的消防水源以室外消火栓为主,没有条件设置室外消火栓的地方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修建消防水池、借助天然水源以解决消防车(泵)取水问题。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应满足火灾时消防车通行的需要。
4.提高农村灭火救援能力。农村灭火救援体系以“保消合一”等专职消防队为主力,义务消防队为辅助。所有建制镇都应当建立“保消合一”或依托企事业单位的专职消防队;建制乡、人口超过1500人的行政村、旅游业或工业集中区域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消防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社会消防组织装备的具体配置标准按照《湖州市社会消防组织建设三年规划(20*年—20*年)》(湖政发〔20*〕14号)的要求执行,各乡镇和财政部门要保障相关经费落实。
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公安派出所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并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火灾接警出动、协同作战、组织指挥等方面的规范,对其日常执勤战备、火灾现场处置等方面进行指导,不断提高社会消防组织的实战能力。
5.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在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以及易发生山火、林火的地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性标志或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进行灭火演练,不断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每个学校配备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建立固定的消防宣传牌(栏),每个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林业部门要结合森林防火,加强对林区村民、企业的防火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配合冬春防火等消防专项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防火宣传。农村劳动力培训机构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范围。
6.加强农村特色产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农家乐休闲旅游、竹木加工等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会同经发、社发、农林、工商等部门,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并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出台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完善消防设施配备,依法规范管理,提高防范自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从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出发,提高对新农村消防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主动性,牢牢抓住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积极配合,形成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合力。各乡镇要认真分析本地农村消防工作的特点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和办法,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关键词: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农民人力资本
一、引言
统筹城乡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已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21世纪头20年,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要突出解决“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大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高度,做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决策。从历史上看,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对于我国形成独立的工业经济体系和形成稳定的全国社会局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低,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步伐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变得缓慢起来。因此,在国内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深入研究制约黑龙江省城乡进程中的关键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黑龙江省城乡统筹进程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
所谓关键问题,是指影响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影响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素有很多。既有农业生产方面的因素,也有农民生活方面的因素;既有农村方面的问题,也有农民方面的问题。黑龙江省及周边省份经济发展指数,如表1所示。
通过对黑龙江省城乡统筹的分析发现,在众多影响因素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和富裕劳动力转移问题,是影响黑龙江省城乡统筹的关键问题。
(一)发展现代农业所需要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黑龙江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黑龙江省耕地质量正在下降。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良好的耕地资源。但由于自然灾害和农业污染的严重影响,黑龙江省耕地质量正在下降。据黑龙江省土肥所的数据,全省中低产田面积达610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4%。此外,黑土流失和严重退化、土地盐渍化和沙漠化现象严重,每年因水土流失减少的粮食产量达20亿公斤-40亿公斤。
2、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黑龙江省农业水利设施历史欠账多每年地表水截流能力不足15%,水库调蓄能力仅5%。这说明黑龙江省控制地表水资源的能力在全国处于非常低的水平。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只有320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0%,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农业用水保障能力不足,地表水控制能力只有7%,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农村公路总量低。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幅员辽阔,粮食主产县分布面广、连接线长,但农村公路总量不足,路网面积密度与东部发达省区相比差距较大,尤其是北部、西北部地区公路网更为稀疏。全省乡级以上公路中,高级、次高级公路仅占17.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3.3个百分点。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尚处在以通为主、注重数量的粗放型发展阶段,技术等级低、服务水平差等问题尤为突出。
(二)农村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农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
1、农村义务教育是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最脆弱的环节。经费投入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黑龙江县级经济发展很不均衡,各县之间财力相差很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足的后果是,辍学现象在农村仍然较为严重。从黑龙江省的统计来看,辍学的年龄集中在14岁年龄段,即初中最后一年是辍学的高发期,而且重点是在乡村。农村初中学生辍学现象比较严重,在初中最后一年是辍学的高发期。黑龙江省6岁-14岁学生初中辍学情况,如表2所示。
2、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是当前黑龙江省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农民治病的各个环节尚不健全。目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得大病治疗的相关费用高。由于新农合缺乏医疗人才,卫生院只能做简单的手术。由于上述原因,大多数农民享受的补偿率低,农民不愿意参保。
3、统筹城乡发展所必备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现阶段,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健全,尚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保障的项目还主要是农村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作为保障制度核心的社会保险的建设刚刚起步,效果还不明显。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缓慢
2004-2007年黑龙江省向外省转移了约120万人,向国外转移了6.5万多人,向畜牧业和第二、三产业转移了198万人。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一是农村转移劳动力素质下降,高素质劳动力比重偏低,在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只有不到10%受过各种专业培训,其余大多数人不具备专业技术和技能;二是有相当一部分转移劳动力仅仅是形式上的转移,实际只是外出帮工,离乡不离土
,转移后仍然从事农牧业生产;三是从转移的区域看,仍然以省内转移为主,转移农民所需要的培训农民工作力度还不够。
三、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关键制约因素的原因分析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因素分析
城乡分治的“双轨”制,导致了城乡社会经济非均衡发展。长期以来,由于国情国力的限制,更重要的是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造成的城乡非均衡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在农村实行了有别于城市的农民自给自足型的供给制度,那就是长期以来我国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政策,转移农村积累,支持工业化和城市发展,公共财政资源配置以工业和城市为中心,对城乡的投入也存在着巨大差异。
(二)农民人力资本投入不足原因分析
从农村义务教育看,根据“地方负责,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要求,不足部分主要都落在县级财政的肩上,县级政府在财力弱化和事权增强的两难境地下,难免不能保障农村基础教育经费。从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看,最主要的原因是基层医院过度市场化。存在“无病小治、小病大治”和自费药比例过高等违规行为,让农民们难以接受。新农合缺乏医疗人才,农村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弱。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看,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最重要的原因应该归结于黑龙江省生产力尤其是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不足。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成因分析
经研究发现,偏低的整体素质制约了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层次。黑龙江省农民中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人最多,占农民总数的61.14%,而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人还不到农民总人数的10%,可见黑龙江省农民总体文化水平偏低,这是影响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较低,由于缺乏有效的需求信息、组织指导和服务,有限的劳动需求信息和就业培训不能满足择业需求,规范的中介服务组织不健全,真正通过中介组织找到工作的人数微乎其微。
四、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解决黑龙江省城乡统筹关键问题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黑龙江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设施的供给
一是深化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就是要从广大农民最迫切需要改善的生产生活条件入手,为广大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要增加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必须按照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构建城乡协调平衡、公平合理的基础设施供给制度。二是重建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制度。运用多渠道的融资方式来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财力,各地应结合自身的土特产基地、旅游资源项目开发等活动,在“招商引资”中,运用适当方式吸引民间资金介入相关基础设施融资。三是采取公私合作供给模式,即实行ppp融资方式(私人建设-政府租赁-私人经营的方式)。黑龙江省今后在继续加快建设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治理、重要水资源工程和重大林业生态工程的同时,要积极调整政府农业投资方向,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大黑龙江省城乡社会事业统筹建设力度,推动公共财政投入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倾斜
首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农村社会事业摆在与城市社会事业同等重要的位置。其次,要应当明确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扎实做好农村社会事业的基础性工作。最后,要抓住扩大内需机遇,加大对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事业资金的投入力度。不论从农村社会事业对东北地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性来看,还是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事业现状看,增加资金的投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三)加大黑龙江省统筹城乡就业力度,进一步促进农民向城镇和非农领域转移
一是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将农村就业与城市就业一并纲入经济发展计划及长期规划,系统分析,统筹兼顾,做出全面安排。二是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和增收潜力。要努力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按照国内外市场的多样化需求,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发展特色农业、生物质产业,旅游农业,推进“一村一品”的发展,不断拓展农业内部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三是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农民工就业准入制度,在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工作时间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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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规划;新农村建设;发展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作为中国的基层行政单位小城镇的建设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逐渐受到了历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因此,为了更好的促进城镇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首先应该做好科学的城镇规划,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
一、城镇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农村经济也需得到快速发展,但是由于一些城镇在发展过程中没有进行合理的规划,造成城镇经济发展缓慢,城镇一体化进程减缓,无法发挥其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优势。所以,政府应该早做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规划,促进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使得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效的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城镇的全面发展。
(一)注重城镇体系规划,有效发挥资源优势。城镇作为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因此城镇的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一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所以,在城镇规划中应该根据城镇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结合地方的资源优势对城镇进行合理的规划,确定城镇的发展方向。与此同时,在城镇规划过程中应该重视城镇各功能区有效的联系,相互呼应,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通过的城镇实际情况的了解,对城镇进行完整的体系规划,可以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有效发挥城镇的资源优势,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发展。
(二)因地制宜的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城镇规划中应该采取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城镇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具体地理位置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的公共服务水平。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应该根据城镇建设的标准合理的确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要做到从城镇的发展需求出发,根据城镇潜在的发展优势有针对性的建设与之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在城镇规划中因地制宜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不仅符合了城镇发展的要求,而且避免的资源的浪费,有效的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保护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产业园。在城镇规划中要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在城镇建设中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以,要根据城镇区域的自身资源情况进行科学的规划,建设生态产业园区,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通过建设生态产业园不仅能够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还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将生态产业园区与自然环境有效的融合在一起,既充分发挥了人的创造力,又为员工提供了优雅舒适的工作环境。由于在具体城镇规划中,需要考虑保护生态环境等因素,因此建设合理的生态产业园区,根据地方具体的资源优势,发展对环境污染小的产业,重视对资源循环利用,形成生态产业链条,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加快地方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城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共同推动城镇一体化的发展。通过对城镇进行系统的规划,为新农村发展提供建设方案,可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城镇经过重新的布局和建设,顺利的完成了城镇规划,促进了城镇一体化的发展速度。总之,城镇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是相互配合,共同促进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城镇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举世瞩目的,但是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尤其是城市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出现极大的反差,对地方城镇的发展非常不利,严重阻碍的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城镇一体化进程。所以,城镇的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 合理的城镇规划可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镇作为城市和村庄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通过进行合理的城镇规划,充分的挖掘城镇的发展潜力和资源优势,建立具有城镇特色的生态产业园区,尊重循环经济的原则,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有效的降低生产成本,不仅能够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还能够很好的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力的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由于在城镇规划中对城镇进行完整的体系规划,将城镇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并将各个功能区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不仅能够发挥各个功能区的优势,而且还能充分城镇的综合功能。这样一来可以有效的发挥城镇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使城镇成为地方快速发展的中枢。这不仅加快了城镇一体化进程,而且还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对城镇进行合理的规划其实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部分,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城镇进行合理的规划,使城镇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建设相互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城镇发展需求的道路网以及完善的水利设施等。这些基础设施和工程的建立,完善了城镇的整体布局,对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城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共同发展。
(二) 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城镇一体化。城镇规划的目的就是加快城镇一体化进程,与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城镇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是可以共同促进,共同发展的,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城镇一体化是需要在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发展达到一定高度的情况才能实现的,但是从根本上说是由中国的整体经济水平决定的。所以,地方政府对城镇进行合理规划,充分发挥城镇的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减少地区间的经济差距,加快城镇一体化的进程,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总结:
本文通过对城镇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行分析和研究,深刻的认识到城镇规划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政府通过对城镇进行合理的规划,可以有效的发挥城镇在城市与农村发展过程中的桥梁作用。可以将城市与农村紧密的联系起来,促进城镇一体化发展,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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