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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不断增加。目前,本区15家基本医保定点医院全部纳入了异地住院费联网结算,2家区级医院纳入了跨市州门诊特殊疾病联网结算,15家医院和86家药店纳入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市州联网结算,区人民医院纳入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跨省联网结算。目前尚未开通跨省门诊特殊疾病联网结算。
二是加强异地就医政策宣传。落实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异地就医工作要求,连年开展异地就医政策集中宣传到车站、到医院、到农村、到社区、到用人单位“五进”活动,加强医保电子凭证的申领激活,提高了参保人员政策知晓度。
三是异地就医经办管理逐步规范化。2019年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完善了《内部业务操作规范》,明确了异地就医结算政策依据、所需资料、审核流程和具体时限要求,做到了异地就医费用按时足额支付。规范了业务管理,便民的同时提高了经办效率。
2020年成功实现住院费异地直接结算1009人次,基金支付978.73万元;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跨市州联网结算2.7万人次,支付费用257万余元。暂无门诊特殊疾病跨市州联网结算和普通门诊费跨省联网结算数据。
二、门诊费跨省异地就医存在的问题
一是待遇政策差异大。目前基本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省与省之间,市州之间待遇政策差异大,给联网结算造成了障碍。例如南京市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健身费用,年度使用限额为2000元。而我市无限额规定。
二是经办管理不一致。经办管理上各地规定不一样,譬如关于门诊费异地就医是否备案不一致,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的职工医保门诊账户金额有银行直发的,有计入医保电子凭证的。
三是基金监管难。参保地经办机构限于人员紧张、路途远、取证难等原因,无法保证基金支付的合规性,存在经办风险。
四是联网结算率不高。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少,覆盖人群有限;跨省联网直接结算依托第三方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易出现掉数据、数据滞后、数据报错等问题;本区为劳务输出地,居住的外省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少,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更少,加之门诊费用跨省联网结算工作才开始,因此目前暂无相关结算数据。
三、工作建议
一是提高基本医保统筹层次。基本医保实现省级统筹,并逐步实现国家统筹。
二是完善异地就医经办管理制度。建立参保地、就异地的经办机构协作机制,明确异地就医的经办管理职责,特别是就异地监管职责,尽量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监管真空。
关键词:大学生医保;满意度;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1-120 -03
一、大学生医保现状
进入21世纪,中国正在加强建设覆盖社会各层次人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其中,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基础主要为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类。“新医改”背景下,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全体在校大学生的卫生医疗、健康事业提供必要的保障,使大学生能够积极应对疾病风险,切实减轻大学生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根据目前实践的情况来看,大学生医疗保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旧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大学生群体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诸如风险等问题。为了更加准确地了解大学生对医疗保险的满意度,本论文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来进行。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大学生基础信息调查、学生使用医疗保险基础状况调研以及大学生对现行医疗保险满意度研究。
二、样本与方法
(一)样本
问卷调查面向广州市高校学生,包括“985”或“211”重点高校、普通重点高校、普通二本高校、三本高校甚至专科院校,涵盖大一、大二、大三、大四甚至本科以上学生;被调查大学生月消费水平合理分布在各个层次,涵盖范围为500元以下至1200元以上,样本发放400份,收回395份,有效率为98.75%。
从表1可看出,样本包括各大不同层次的高校,并收集各消费层次不同的大学生。总的来说,普通二本高校样本量偏多,占了62.5%。
(二)调查问卷与变量
采用自编问卷,变量内容包括在校就医满意度、转诊定点医院满意度、住院报销满意度、指定慢性病治疗满意度、大学生医保卡使用满意度等方面。组织学生无记名方式网络在线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的保密性和真实性。对调查结果简历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确保录入结果的准确有效性。采用spss进行描述统计与多元回归分析。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大学生医保的基本使用情况
从表2可以看到,问卷样本中,大学生已购买医保部分占73.2%,大学生中就医时每次都使用医保的占了30.1%,几乎不使用的占了25.8%,整体来看,就医时会选择使用大学生医保的频率分布比较均匀。大学生医保使用占比最多的是校卫生所,占一半以上,其余占比较小。
综合来看,大学生买医疗保险的占了73.2%,而基本上不使用医疗保险的却占了25.8左右,由此可见,大学生够买医疗保险率较低,使用医疗保险率更低。
(二)大学生对医保的基本了解情况
大部分大学生处于较不了解的状态,完全不了解的人比比较了解的同学要多。结算了解程度和报销规定的调查中,选择偏重不了解的仍超过一半。这三个问题反映了学生群体对医保的了解模糊,也是导致购买欲望不强的原因之一。
总体来看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普及率较高,但是续保率却相对较低,主要原因除了大学生自身对医疗保险的认知度低以外,还有相关体制机构不健全因素,导致大学生对医疗保险的满意度低,所以续保率也很低。
(三)医保满意度调查分析
1. 统计描述
表4中包含了本文所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因变量为大学生对大学生医保的总体满意度,包括宣传讲解、缴费标准、待遇标准、就医流程、服务水平、服务态度、使用便民度、结算效率。五个自变量依次为大学生在校就医满意度、转诊定点医院满意度、住院报销满意度、门诊特定项目满意度、指定慢性病满意度、医保卡使用满意度。
2.相关性分析
结果表明,在校就医满意度、转诊定点医院满意度和住院报销满意度与大学生对大学生医保总体满意度有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另外,由系数的绝对值大小可知,住院报销满意度对因变量大学生医保总体满意度影响较大。
四、管理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地和就医地之间的协作机制
大学生异地就诊程序复杂,且支付标准较高,因而探索建立大学生医保参保地和就医地间的协作机制就尤为重要。通过分析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地与就医地间衔接关系,使经办事务管理起来更加方便、高效。方便了大学生异地就医中有关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和报销,更加方便对各地医疗服务进行监管,保证大学生异地就医的基本权益。
一、强化医保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稳步推进我市职工、城乡居民和普通门诊统筹医保三项制度实施。
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经办管理工作的衔接,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工作,确保三项制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二)不断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
从源头上控制不合理的费用支出,要根据不同医疗机构和疾病发生的特点,细化和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目前我市普遍使用定额结算办法。我们可积极探索实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鼓励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成本的费用结算办法。
(三)完善和深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管理。
1、根据新社保年度的发展和要求,不断完善协议内容,将医保政策和医保管理标准充实到协议条款中,提高协议内容的可操作性。
2、加强就医管理。要积极探索与市级统筹适应的就医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对定点机构参保病人住院登记和探访机制,处理好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与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关系,防止医疗机构挂床住院、冒名住院、过度治疗以及骗取医保费用等违规行为发生。
(四)全面落实定点机构考评制度。
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定点机构定点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建立对定点机构的服务态度、执行医保规定情况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疗费用结算经济补偿挂钩的管理机制。
(五)做好医保运行情况分析工作。
开展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分析,使之成为经办机构基金结算决策、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和成为经办系统提高执行力的一个有力抓手。通过数据整理并进行分析,以数字化、定量化评估医疗保险运行效果,推动经办管理优化。
(六)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异地就医实时结算难题。
我们必须加大力度,建立和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实时结算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全市定点机构协议管理一体化,做到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互通;二是研究探索建立定点机构实时结算系统,尽快实现参保人在异地看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资金实时结算。
二、完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市级统筹
要全面贯彻落实《江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为下一阶段最终实现社会保障市级统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完善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基金统一调剂制度。解决地区内市、区之间基金统一调剂结算、数据资料资源共享、以及待遇发放统一流程的问题。
(二)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制度。
要完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对未建立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的市、区,应尽快签定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通过协议管理进一步确保工伤职工救治的合理需要,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遏止浪费,规范工伤保险管理服务。
(三)积极探索建立医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异地人员资格实时认证机制。
实地对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进行认证,防止冒领和骗保现象发生,确保基金的安全。
关键词:持续医疗改革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进一步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兼顾了各类康复领域和各类人群的康复需求。
2016年4月国务院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分级诊疗、完善医保体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共有10个方面重点任务。
2016年6月,卫计委与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2016年完善国家和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基本建成新农合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报,开展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试点。
2016年7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统筹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政策同步实施。
专家看法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姚建红:“5+1”医改措施
第一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第二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第三要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第四要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第五要建立综合监管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联体模式。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医院管理中使医务人员的编制和薪酬适应需要,更好地释放医疗行业的生产力,建立良好的导向机制。
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保制度,2017年基本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即从药品生产环节到流通环节开一票,从流通环节到医院开一票,减少药品的支出,减少群众的负担。
据了解,2016年全国公立医院改革已经覆盖了1977个县,以安徽天长、福建尤溪、江苏启东、青海互助4个县作为示范,2016年新增100个城市开展试点,总数达到了200个城市。
关键词:大健康产业
大健康,是一个全局性的理念,提倡人们自我的健康管理,强调对生命全过程全面呵护。大健康产业作为一种具有巨大潜力的新兴产业,是指维护健康、修复健康、促进健康的产品生产、服务提供及信息传播等活动的总和,包括t疗服务、医药保健产品、营养保健产品、医疗保健器械、休闲保健服务、健康咨询管理等多个与人类健康紧密相关的生产和服务领域。
2016年8月19日至20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在北京举行,作重要讲话,明确表示了“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要坚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全体人民公平获得”,涵盖“全体人民”的生命“全周期”健康。
2016年10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正式。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关群:“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提高,人们健康观念已从治病向保健养生转变,健康的生活模式更受人们关注。”
国家康复辅助研究中心发展战略研究所高级辅助器具康复工程师罗椅民:“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日渐增长的老年人群成为健康产业消费主力军之一,目前我国大约有近4000万老年人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但专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设施严重不足。‘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加大老年人康复辅具的研发推广,根据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失能、半失能护理需求设计,未来适老辅具应具备智能家具化特点。”
关键词:复兴中医药
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明确提出了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服务,中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
2016年12月6日,国务院《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介绍了中医药的发展脉络及其特点,充分介绍了中国发展中医药的国家政策和主要措施,展示了中医药的科学价值和文化特点。体现了国家对中医药作为国家战略的高度重视,以及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决心。
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出台,这标志着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诞生。中医药法内容全面丰富,在具体制度设计中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体现了中医药自身特点,符合行业和民众期盼,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专家看法
【关键词】保险;管理职能;思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新形势下,医保管理工作重心要以人为本,不断加快对医保的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医疗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提高医疗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树立医疗保险服务工作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需要。
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进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医疗保险正在对医疗服务和医院产生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目前,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谈几点初浅的想法。
一、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存在的问题:
1.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名称定位不明,内设部门不规范,管理体制缺乏统一标准。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经办机构经费缺乏保障机制。在购买服务上无明确稳定的经费来源等问题。对所有发生的业务进行相关准备,使业务系统符合新一年的业务要求,存在部分具体工作被固定化,不能灵活运用系统的问题。
2.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亟待提高,信息化建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地市医疗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信息化建设水平决定着统筹地区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势头,系统平台可以直接制约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如:佳木斯医疗保险系统是多年来经过不断升级维护系统运行基本稳定,基本能够满足佳木斯目前医疗保险工作的需要,但是,新医改对医疗保险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的工作职能要不断向区甚至社区延伸,实现百姓足不出社区就能完成缴费和生存验证等经办业务。目前的市级经办负担与区、社区经办负担严重失衡的矛盾,导致市级经办业务压力极大,几年来不断增加办公人员,也远远满足不了业务的需求。
3.工伤保险基金垫付问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增加,支付基数加大,基金出现预警。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参保人员因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然后由经办机构追偿。但是目前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来看,工伤保险还缺乏必要的追偿办法和手段,还无法实现行之有效追偿工作,这就将给工伤保险基金带来巨大的损失,后果是导致工伤保险基金的严重流失。
4.办公经费和人员严重不足。随着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加,现有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每天接待和处理业务在30人次以上,经办能力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繁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服务质量上也很难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且正式编制人员少,一些重要岗位又不能随意安排公益性岗位等人员。
5.医疗基金检查和案件查处存在困难。医疗保险待遇欺诈行为还时有发生,尤其是社保医疗刷卡方面存在的滥刷、盗刷和套现问题,说明还有一定的支付管理漏洞。
二、对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职能的几点思考
1.新形势下的地市级医疗保险管理,要树立以参保人为中心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实现医疗保险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逐步完善监管措施。履行职能,从参保范围、保险费用缴纳、帐户管理、保险待遇、管理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制定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逐步完善监管措施。
3.按章办事,依法监管。合理设置部机构和岗位,科学设定管理流程,规范管理服务标准,改进信息技术手段,严格执内部控制制度,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设计新制度模式,管理方式防各种管理风险,确保医疗保险管理业务安全有序地运转。
4.加快推进基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经办业务流程,简化程序,强化内控,推广一站式经办服务。总结部分地区开展医保经办服务ISO9000认证情况,实施ISO9000标准的应用推广工作。逐步建立药品、诊疗项目以及参保人员利用医疗服务信息的基础数据库,为制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标准和办法提供依据。规范联网数据报送工作,强化运行分析,提高数据质量。开展档案工作检查评比达标,推进业务档案数字化管理,全面提升医保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5.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制定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做好医保关系转移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规程,积极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指定专人、专门窗口负责具体经办业务,确保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能够顺畅接续医保关系。 搭建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管理平台,实现与省结算平台的联网。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支付分级审核制度,把住基金的“出口关”,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安全。
6.地市级医疗保险加强医疗管理,实行“两个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工作。不断完善了慢性病管理、异地居住管理、医药费中心端报销管理、低保人员管理等八项管理模式,使新系统更具科学、合理和人性化操作的需求。同时,集中基本信息变更权限,从全局发展的角度规划变更信息权限,使所有业务操作做到有经办、有复核、有审批,做到流程完整、职责明确。以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恪守诚信、规范运作,切实提高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建设,逐步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积极探索省内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7.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内控机制。要强化医保机构内部监管,规范、优化医保业务流程,建立约束机制,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打好基础。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关键部门、环节和岗位,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8.地市级医疗保险加强医疗管理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优化经办资源配置为重点,以满足社会保险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建立了严格的目标考核体系。制定了医保局内控管理制度,细化了对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各部室之间的权力制约,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考核工作机制,严肃了工作纪律、规范约束了工作人员经办行为。提高工作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满足医疗保险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的需要。
9.坚持医疗、工伤、生育三险捆绑带动、统一缴费的方法,继续扩大三险的覆盖范围,继续全力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续保工作,抓住中央和省继续加大投入的机遇,广泛宣传正确引导,逐步清除居民参保盲点和空白点,全面解决遗留的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建筑、煤矿等农民工就业量大的企业纳入医疗、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10.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充分利用新建成的医保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医保信息化管理,网上登记缴费,刷卡就医结算;加强医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继续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参保人群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参考文献:
[1]科渭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几点思考[OL].中国,2005(12).
[2]蒋旭.浅谈地市级财险公司如何走创新发展之路[N].中国保险报,2012(6).
(一)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全面建成,“病有所医”迈出了关键性步伐。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和核心。经过三年改革,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兜底,商业健康保险及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医保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织起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安全网,为城乡居民“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
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比改革前增加了1.72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超过预定目标5个百分点。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52亿人,2008~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509亿元重点解决了近800万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全面推开,参保人数达到2.21亿人,重点解决了城市中“一老一小”、大学生以及流动人口的参保问题。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8.32亿人,增加1700万人。
2、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大幅提高,从2008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2012年已提高到240元)。2009~2011年,全国各级财政共安排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43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732亿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分别从2008年的54%、48%均提高到2011年的70%左右。
经过特殊大病保障水平试点,96.4%的县提高了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保障水平,困难家庭患儿看病费用实际补偿比例从2008年的40%提高到70%~90%,近3万名患儿从中受益。2011年又将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等6类重大疾病纳入试点范围,超过20万患者获得补偿,实际补偿比例均接近65%。
3、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不断创新。一是推进即时结算。推广就医“一卡通”,发放社会保障卡1.99亿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统筹地区内普遍实现了医药费用即时结算。18个省份城镇基本医保实行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二是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各地普遍开展按病种、按人头和总额预付等支付制度改革,不断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三是着力提高基本医保统筹层次。四是推进基本医保制度城乡统筹。全国5个省级区域、41个地市、162个县(市、区)开展了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探索。
4、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改革以来,扩大了医疗救助的覆盖人群,开始将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2011年全国城乡医疗救助总人次达8887万,与2008年相比增长54%;救助资金支出186.6亿元,增长158%。2009~2011年,全国各级财政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37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约254亿元。同时,推动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建立有效衔接机制。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轨到新的运行机制。
1、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现全覆盖。2009年8月,国家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遴选确定了307种基本药物。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和群众用药习惯,又增补了部分品种,平均增加210种,基本满足了群众的基层用药需求。为有效遏制基层药价虚高现象,建立了新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按照新办法实施招标采购和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价格比制度实施前平均降幅30%左右。为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实施了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对所有中标企业进行动态监控,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得到明显提高。2011年7月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全面覆盖,提前实现改革目标。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五大运行机制。一是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一家政府办卫生院,主要职责是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由财政予以保障,人员和运行经费多渠道保障。为充实和稳定基层人才队伍,普遍开展人员核编定岗工作,乡镇卫生院按农业户籍人口1‰左右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相应制定了编制。截至2011年底,全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核编总数达到了150多万,比改革前增加了63万多。二是建立起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破除身份界限,实施“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截至2011年底,安置落聘人员71655人,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47994人。三是建立起激励性的分配机制。确立了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与个人收入挂钩。四是建立起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2010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出了招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六方面创新举措。五是建立起长效性的补偿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明确为依靠财政投入和医疗服务收入两个渠道,对经常性收支差额部分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足额补助。据10个省调查数据,改革后财政和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的补偿比例平均达到72%,比改革前提高了22个百分点。
【关键词】城镇化;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公平性
城镇化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流向城市,加快了城乡居民的互相融合。河北省自2003年实施城镇化战略以来,不断深化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城镇人口不断增加。2003~2015年,全省城镇常住人口从2268万增加到3811.2万,城镇化率从33.51%提升到51.33%,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同期年均1.3的增长幅度。每年新增1000多万的农业转移人口,给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带来一定的冲击。要想继续加快城镇化速度,就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农民工的医疗保险问题,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城乡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
一、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历程
1.河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计划经济期间,我国设立了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保险制度,但是医疗保险费用过度增长,造成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原先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不适应新的经济形势。1998年12月14日《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颁布,我国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大规模兴起。河北省政府也积极落实国务院的政策,于1999年5月颁布并实施《河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至此河北省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所承保的对象主要为在城镇工作的居民。2.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国以后,一些区域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但只限定在局部地区。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部分省市开展试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等多部门的意见通知,结合河北农村的实际情况,2003年7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冀政办[2003]19号),提出了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遵循原则、组织管理、筹资标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实施细则。2015年河北省新农合参保农民个人缴费部分达到110元,各地区新农合的参合率接近98%,基本上农村人人都能获得新农合的保障。在新农合的基础上,河北省又建立了大病医疗保险,进一步提升农民的风险保障程度。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减轻城镇职工和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但很长时间城镇居民尤其是无业的居民没有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之中。为了让所有的居民都能获得医疗保险带来的福利,2007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从此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2007年开始,河北省也在陆续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并逐步扩大参保范围。2015年河北省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380元,处于制度盲区的非从业居民获得了医疗保险的保障。4.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6年1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助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河北省早在2014年9月就在邢台威县启动了由人社部牵头组织的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试点工作,并在其他城市推广。2016年5月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在医疗结算标准、异地报销等六个方面实现统一管理。至此,河北省已经将城镇职工、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纳入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并着手促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统筹发展。虽然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基本上达到了全覆盖,但是仍然存在着城乡二元化问题,不利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仍需不断探索。
二、城镇化进程中河北省推动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1.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使得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推行有压力。城镇化与社会保障制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发展的速度跟不上城镇化的进程,就会使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变得愈发困难。到2020年,河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的目标,将有1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涌进城市,无疑给变革中的医疗保险带来巨大压力。统筹城乡医疗保险的过程中涉及参保人员的身份资格、缴费年限、账户资金、待遇标准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尤其是面临大量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流动人口时,城乡户籍差异、城乡承保水平差距等都会阻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进程。2.管理机构重叠,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权责界限不明晰。河北省现行的三大主要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机构存在重叠的现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由各市区县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而新农合则由各地的卫生部门负责管理。不同的部门在进行管理时必然会存在交叉,当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整合在一起时,就会面临多部门管理、权责不明晰的问题。虽然省政府要求由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办法,但是在实际贯彻执行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部门交叉管理、资源浪费的问题。另外,不同管理制度下的资金统筹层次、偿付标准、参保对象等标准都会给政策实施带来一定困难。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完善,医疗整体实力需提升。河北省医疗机构、医务工作人员、医疗仪器设备等数量每年都在增长,公众对于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河北省目前的医疗资源满足不了公众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数量的要求,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据估计,2015年末河北省常住人口达到7400多万,庞大的人口与有限的医疗资源不相符。河北省毗邻京津,长期受虹吸效应影响,省内医疗资源数量和服务质量和京津都有一定差距。据统计,每天有超过15万人的患者在北京就医,这说明河北省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差,医疗专科和特色优势不明显,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4.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城乡差距依然存在。由于多年来城乡二元化结构,农村的经济和医疗服务水平远不如城市。大量的优秀人才、技术性人才都涌入城市,许多乡村医院无人问津。县级医院尤其是市级医院人满为患,每天大量患者来进行诊治,与乡村医院患者寥寥无几的现象形成鲜明对比。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乡村医院人才缺乏,设备不足,医疗水平差。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人口越来越多,愈发加剧了城乡医疗公共卫生资源的不均衡,使得城乡就医差距难以消除,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5.城乡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公开性缺失,制度衔接与整合效率低。在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过程中涉及不同部门,而管理部门相互之间既有重叠的部分,也有使用信息系统不一致的地方。人社部和卫生部的参保居民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源、统计方法、参保水平等都不一样,繁杂多样的信息管理给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导致部门之间纠纷不断,效率不高。要加快消除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否则会阻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进程。
三、城镇化进程中加快河北省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1.医疗保险统筹中,各种社会资源配套要有整体规划。统筹城乡医疗保险绝不是制度上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简单合并,医保制度体现的是整个社会的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河北省城乡医疗保险的整合工作要顺利开展,必须要有经济发展速度、产业支持、户籍制度、城镇就业人口增加、农民工子女入学等各方面的保证。当务之急是在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同时还要注重发展农村经济,做到城乡协调发展,缓解城市人口的医疗、就业等压力。城乡户籍制度的改革要早日出台切合实际的政策,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人口的社会保障安排,从整体上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才能使得城乡医疗保险早日实现统筹。2.精简机构,划分各部门职责。城乡医疗保险的统筹必然涉及到不同部门的整合,各部门的管理制度、管理权限的变化可能会引起部门利益的冲突,在划分各部门职责时要妥善解决好权利和效率的问题。城镇化的必然结果是更多的农民变为市民,在这个过程中城镇的医疗保险参保率会上升,而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医疗保险都是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所以目前无论是从对参保人员的管理、保费的筹集还是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等角度考虑,人社部门的经验都比较丰富。要循序渐进地进行部门之间工作的交接,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后将在异地就医报销、筹资水平、提高医疗费用补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3.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供给侧改革,满足省内就医需求。众多人口选择去北京、天津等大城市就医,反映出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相关配套设施和省内居民就医需求不相符,必须从医疗供给端进行改革。河北省在地理区位上有一定优势,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可以采取和京津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办医、远程会诊、医疗人才交换培养等多种方式,以优化河北省的医疗资源质量。加大医疗经费的投入,重视技术、设备、人才、制药等方面的水平提升,实现省内高质量就医。4.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公平就医。在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不能忽略农村经济的发展,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实现增收才能推进城镇化进程,才能保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政府从政策调整、产业建设等方面都要向农村倾斜,建立更好的城乡就医通道,实现城乡医疗资源共享。一方面要对基层现有医疗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农村医务人员素质,适当提高乡村义务人员薪资待遇,留住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大农村医疗服务设施的建设,对原有医疗机构进行整改,改善就医环境,提供大型医疗设施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缓解城镇医院的诊疗压力,促进公平就医。5.加快城乡医疗保险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信息资源融合共享。实现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城乡居民参保信息资源一体化势在必行。整合后的医疗保险制度由人社部门管理,所以人社部门要牵头建设城乡医疗保险信息服务体系,将原来碎片化、多标准的数据信息按照相同的统计口径进行整合,多部门在进行数据共享时要齐心合力,避免出现重复参保、重复报销,早日让新建成的医疗保险信息服务体系受惠于民,让制度运行更透明。在将不同部门信息进行融合时,还要注意完善新系统的功能,融入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制度衔接的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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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国。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目前,德国医疗保险结算,门诊采用总额预算下的点数法,本质上属于总额预算下的按项目付费的一种特殊形式。点数实际上是采用相对价值的概念确定的一种收费标准,每个门诊服务项目的点数由联邦医保基金协会与医师协会协商谈判确定。目前采取总额预算下的混合支付办法,包括按服务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和特殊服务项目定额付费三种方式。住院费用采取按床日付费制度,1995年后实行总额预算下的多种支付方式的组合。对药品费用的结算,按药品目录和药品参考价,实行总额预算的风险分担办法,超出15%的医师必须接受专门审核并负赔偿责任,超出25%的医师将自动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被取消医保医师资格。仔细研究德国的办法,给我们的启示是,每种支付方式都有优缺点,关键是针对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寻求相适应的支付方式,实现多元化组合,并根据实际不断调整完善,不断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2.美国。目前,美国流行按疾病类型来预付费用,即DRGs方式,是将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标准(ICD-9)中所列的疾病诊断名称分成467组,利用医院费用资料,算出每组疾病的标准费用,将此标准费用预先支付给医院。这一体系为467诊断相关组设立城市医院与农村医院两个不同的预付率。如果医院的成本高于政府支付的固定费率,医院则营利,否则就亏损。为此,各医院采取各种措施防止亏损,如加强内部会计预算管理,提高医护人员费用意识,促使医生采用更具成本效益的诊疗模式等。美国模式的启示是,该模式与其国体、政体及文化相关,导致医疗费用居高不下,还伴随着许多人没有医疗保险,应汲取其教训。
二、主要付费方式简介
1.按项目结算。是一种最古老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被普遍使用。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按服务项目的价格计算费用,然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向病人或医院提供费用补偿。按项目付费下,所偿付的费用数额取决于各服务项目的单价及实际服务量。其优点是符合市场常规,操作直观,易于理解和掌握;能够调动医生积极性,有利于医学科技进步;鼓励提供全面优质服务,容易令参保人员满意;经办机构易于获得大量医疗和管理信息。缺点是容易刺激过度医疗和大型检查,费用难以控制;需要进行逐项审核,工作量大。管理重点是严格管理,放大扣款。
2.按病种结算。指将疾病诊断作为确定付费标准的标识,把医疗机构对每个病人提供的医疗服务过程作为一个产出,对疾病诊断下的整体产出确定一个统一的费用支付标准。适用于诊断简单明了的疾病种类。优点是鼓励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提高诊疗水平;促进医院加强成本核算;促进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缺点在于管理难度大、成本高;容易造成诱导住院、分解住院、推诿重症病人及诊断升级。
3.按人头结算。指医保经办机构同定点医疗机构或医生协商并签订合同,按照在一定时期内确定的额度及其服务的参保人员数量支付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或医生负责向服务人群提供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适用于基层卫生社区健全和服务对象明确的地区。优点是可刺激医疗机构通过降低成本扩大收益,促进疾病预防;定额支付、基金安全有保障、操作简单、易于管理。缺点是容易造成推诿病人、服务不足、服务质量下降。因此,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参保人员定期重选定点医疗机构来减少负面影响。
4.总额预付。指由医保经办机构单方面或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来确定医疗机构在一定时期内医疗服务费用的总额预算,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提供规定的医疗服务,并相对自主地确定预算款的使用。这种付费方式需要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量有高度的控制权。优点是基金支付可控,防止基金风险,并可避免其他付费方式存在的弊端。缺点是要求管理者要有高超的管理艺术,可能诱导医疗机构不合理减少医疗服务,弱化市场作用,影响医疗机构运行效率。短期内,医疗机构可能会限制收治病人及控制成本,但从长期看,医疗机构又会有所收敛,以期获得下一年度的预付额度。
5.按服务单元结算。指将医疗机构提供一系列医疗服务按一个特定的参数划分为若干服务单元,如一个门诊人次、一个住院人次或一个住院床日等,然后根据预算额度参考往年资料和其他影响因素,确定每一个服务单元的费用支付标准,按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单元数量进行付费。该办法往往用于门诊定额付费和住院定额付费。6.包干使用。指按照预算额度确定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在规定时间按照签约人数一次性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个人,定额包干使用。
7.其他付费方式。如DRGs付费等。
三、总额控制下的费用结算
1.建立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在编制医保收入预算的基础上强化支出预算,并将基金预算管理和费用结算管理相结合。
2.合理确定定额指标。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医保年度基金预算为基础,在扣除一次性预缴、异地就医、离休人员和定点零售药店等费用,并综合考虑各类支出风险的情况下,统筹考虑物价水平、GDP增速等因素,确定医保基金支付的年度总额控制目标。
3.细化分解总额控制指标。以近三年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情况和实际医疗费用发生情况为基础,将年度总额控制目标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类别、服务范围、有效服务量以及承担的首诊、转诊任务等因素,并区分门诊、住院等费用细化落实到各定点医疗机构。指标要向基层倾斜,以适应分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与医院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支持合理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
4.费用拨付、结算与指标调整。医保经办机构要将总额控制指标与具体付费方式和标准相结合,预留10%左右的质量保证金和适当年终清算调剂金后,将总额控制指标分解到每个月份,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结算,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正常运行。对未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应根据协议按时足额拨付;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医疗费用,可暂缓拨付,到年终清算时再审核拨付。医保经办机构可以按总额控制指标设定资金,按协议约定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以缓解其资金运转压力。对在改革过程中医疗机构有效工作量或费用构成等发生较大变动的,经办机构可根据实际,在年中对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做到科学管理。
5.注重沟通与协商。经办机构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实施总额控制的程序和方法,并向社会公开。要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有效沟通协商的机制,在分解总额控制目标时,应广泛征求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代表的意见。
6.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按照“结余奖励、超支分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医保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对于结余资金与超支费用的分担比例,以充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对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建立费用超支主要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理分担,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合理奖励定点医疗机构的机制。对超过总额的医疗机构,应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促其改进管理。医保经办机构可视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合理超支部分给予补偿。
7.推进付费方式改革。要在全面开展总额控制的同时,继续探索完善按人头、按病种等付费方式,不断提高付费方式的科学性,提高基金绩效和管理效率。
四、当前形势下的定点医院监管
(一)建立完善管理机制
1.细化定点服务协议,突出协议的效能。要将总额控制管理内容纳入定点服务协议,并根据总额控制管理要求调整完善协议内容。要针对总额控制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逐步将次均费用、复诊率、住院率、人次人头比、参保人员负担水平、转诊转院率、大型检查阳性率、抗生素使用比例、手术率、择期手术率、重症病人比例等,纳入定点服务协议考核指标体系,并加强管理。
2.建立有效查房制度。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稽查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稽查,节假日坚持稽查。稽查时要做到“三看”“五问”“三对照”。“三看”即看病员、看证件、看病历,“五问”即问姓名、问年龄、问单位、问病情、问医疗服务,“三对照”即对照病历、对照年龄、对照性别。稽查结束后还要写出稽查报告,作为对“两定”进行处理的依据,也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建立定点医院分级管理制度。对违规少、配合好的医院,提高预付资金比例和标准,解决医院周围资金问题,还可减少病历抽审数量,简化费用审核程序。
4.建立定点医院退出制度。对反复出现严重违规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定点医院,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取消其定点资格,若干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建立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在日常管理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要多向专家请教,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避免与医疗机构发生冲突。6.建立药品和项目的最高限价制度。医保经办机构作为“第三方付费”的主体,要发挥好制约监督作用,可对临床常用药品及高价值医用材料进行最高限价,有效控制高回扣药品的使用。如南阳对30多种常用药品实行最高限价,奥扎格雷价格为14.7~58元不等,限使用28元以下的;生脉针价格区间3.5~50元,限使用15元以下的;还对50多种医用材料进行限价。7.建立集团购买及谈判制度。利用集团购买的优势,指定透析和肾移植病人的门诊治疗由一家定点医院治疗,价格马上大幅下降。公务员健康体检通过团购谈判,500元的常规体检价格降为150元。
(二)明确医疗监管重点
1.严格部门入院标准。按照国家卫生部门制定的出入院标准,收治参保人员,严格执行“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违规者视情节核减住院人次。
2.合理计算住院人次。住院24小时以内者,不计入住院人次;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线者,不计入住院人次,若发生抢救费用,按急诊抢救报销;跨年度住院者,按1/2住院人次计算。
3.严禁虚假住院、挂床住院和分解住院。虚假住院是指挂参保人员姓名,虚构伪造医疗文书的行为。分解住院是指人为将应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成两次或多次的行为。挂床住院是指住院病人不在院且无合理原因。
4.严禁串换上传。串换上传是指信息系统上传的药品或诊疗项目与实际不符的行为。违规者给予2~5倍罚款。5.严禁诱导住院。诱导住院是指擅自减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以现金返还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违规者视情节核减住院人次。
6.严格限制外购药。必需外购药品的,应经审批;符合程序的外购药品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纳入该院统筹应支付总额。
7.严格执行转诊转院制度。转诊率不得超过正常就诊人次数的比率,被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认定为违规转院者,按规定核减年度住院人次,或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拒付。
8.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系统的作用。要学会利用先进网络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医疗动态,及时对重要指标进行纵向、横向统计分析,做到精确管理,并对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进行满意度调查。经常性对病人进行医院服务质量调查,掌握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付费方式改革不得牺牲群众利益,改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调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注意用具体数据进行管理要每月统计各医院各科室医疗费用情况,还要了解全国全省的统计数据。对各医院进行纵向比较,对同级同类医院进行横向比较,从比较中发现问题,从而指导管理和协商谈判。根据医院人均费用执行情况和不同医院相同科室人均医疗费的对比分析,确定病历送审要求。对管理好的医院实行病历免审、少审,并减少查房次数。对管理差的医院以及人均费用偏高的科室实行病历全审、严审,并加大查房力度和密度。全年平衡结算后,对管理好、不超过协议定额及人均费用显著下降的医院,在进行年度考核和返还质量保证金时予以倾斜,并实行总额预付,帮助医院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在日常管理中,对定额指标超标高出定额的医院及时通报提醒;对连续居高不下的医院,召集院长、主管院长、医保办主任和各科室主任参加专门座谈会,向其通报全国人均、本地同级或高一级别医院的纵向、横向比较,帮助他们找原因、定措施。通过座谈交流,使他们认识到自身的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定额目标的落实。
(四)善于用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要熟练运用《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应有的处罚。还要学会运用卫生部门的行业规范来进行监管。例如《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应用裸支架比例不得低于临床应用冠状动脉支架总数的20%,冠心病介入治疗患者植入支架数超过3个,须经本机构心脏外科医师会诊同意后方可实施。我们经办机构完全可以以此为依据进行病历审核,要求医院予以落实,从而保障患者利益和基金合理使用。
五、管理成效
1.医院踊跃参加改革试点。新的付费方式办法出台后,因后付制改为预付制解决了医院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也充分尊重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引导收入与服务挂钩,同时从根本上解决了按项目付费刺激医疗费用快速上涨问题。以治好病和患者的满意度为主要考核体系建立的奖惩机制得到定点医院的支持,南阳市九家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与医保中心签订了“定额预付管理协议”。
2.调动了医院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参加支付方式试点改革的医院都在积极制定切合本院实际的管理办法,对实施预付制后可能对参保人员减少服务而出现纰漏从制度上做出预防,对医务人员减少的个人收入从制度上给予奖励补偿,此举调动了大部分医务人员以人为本、合理治疗的积极性。上年度九家试点医院人均费用控制在6708元,较去年同期6675元仅增长了0.5%,较好地抑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
一、不忘初心,坚定方向
22年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已然垂老、举步维艰:一方面,企业与财政资金保障“压力山大”、难以维系,职工医疗费用积压严重、报销困难;另一方面,以药易物、一人公费全家享用等现象泛滥成灾,医疗消费没有节制,医疗资源浪费严重,医疗费用以年均34%的幅度急剧攀升。“黑云压城”,必须破旧立新。镇江人敢为人先、勇立潮头、同舟共济,按照国家八部委《医保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提出的“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标,率先在全国举起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大旗,开启破解“世界难题”的艰辛探索。
——医保改革的初心:
1.保基本。坚持保障基本医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统筹兼顾财政、企业、个人等方面经济负担,平衡医患双方利益,努力用相对有限的基金,相对有效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2.社会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彻底破除原计划经济体制下公费、劳保医疗“单位化”管理运行模式,建立全社会统一的“社会化”医疗保险管理运行机制,减轻企事业负担,服务企业改革、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3.重共济。依据“大数法则、统筹共济”原则,坚持“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制度,融合个人账户储蓄积累制与社会统筹现收现付制的互补优势。在鼓励和引导人们在年轻、少病时为年老、多病时积累资金的同时,最大程度发挥社会统筹对医疗费用的互助共济功能。
4.促公平。坚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社会保险“二次分配”的调节作用,突出重大疾病、慢性病的互济与保障,努力减轻低收入人员的缴费和医疗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5.控浪费。强化医保“第三方”控制,坚持引导合理治疗、合理用药、遏制医疗浪费。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强化医疗医药行为监管,助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努力把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高温”降下来。
——医保改革的成效:
(一)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全民。率先在全国建立以“两基本一救助多补充”为框架的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市城乡医保制度的全覆盖。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由1995年的45.51万人发展到88.51万人,参保率达99%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9.98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实现无缝全覆盖。“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成为医保改革取得的最重要成果。
(二)费用分担机制提高了运行效率。形成合理的医保分担机制。一是筹资分担,单位与个人按一定比例缴费,既体现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也体现个人对等的保险义务;二是医疗费用分担,个人与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分担医疗费用,既有利于增强个人费用意识,遏制过度医疗需求,也有利于提高基金运行效率。医保制度实施以来,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8%以上,2015年共筹集医保基金25.93亿元,全市医保基金收入年均增长率10.19%,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参保人员制度内医疗费用人均自付率12%,低于省内平均水平,参保人员医疗负担较为适中。
(三)统筹共济机制保障了基本医疗。完善社会统筹制度,建立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相互衔接机制,强化医保对重大疾病患者和低收入人员的保障,参保人员医疗可及性稳步提高。截至2015年底,全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滚存积累27.4亿元,医保统筹基金结余6.28亿元,其中提取医保风险调节金5981万元,风险金备付水平达12个月;近十年来,财政用于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贴年均增幅11.84%,较好地改善了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四)医保制约机制节约了医疗费用。积极推动医疗保险“第三方”支付与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改善监管制度与环境,不断改革完善支付方式,努力遏制医疗浪费,争取将有限的医保基金更合理、更节约地用于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据测算,我市医保改革22年来,财政用于卫生发展的基金年均增长10%,医保改革前后财政和企业用于职工医疗费用的支出降幅年均23.8%。相对1995年以前,医保制度的实施极大减轻了企业和财政的经济负担。
(五)“三医”联动机制促进了医改深化。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基础性推动作用,逐级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社区医保政策倾斜,促进分级诊疗的实施,积极将社会保障卡搭载居民健康卡功能,使医疗保障与全民保健有机结合。医保改革较好地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服务资源不断扩大,近三年来全市投入10多亿元用于市一人医等机构建设;医疗效率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平均医疗成本费用率同比下降近2.3个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耗材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发展,核增乡镇卫生院编制458个,公开招聘执业医师58名,2015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共下转社区康复病人946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15年以来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博士7名、硕士236名,6个项目入选省六大人才高峰选拔培养计划,获得资助20万元;医务人员收入稳步提高,市直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人均增长20%左右,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收入位于各行业第三位,为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的2倍左右。
二、反思初心,品味得失
反思医保走过的22个春秋,深切感到:必须始终坚持医保的基本原则、基本属性和根本目标,不断沿着正确的改革方向前进,医保才能科学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改革永远在路上”,“走稳步、不停步”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完善,积小进为大进,医保才能健康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共济共担原则,合理平衡参保人员、用人单位、政府财政、医药机构的利益与负担,医保才能均衡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强化“第三方”控制,正确协调处理医、患、保三方关系,不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监管机制,医保才能平稳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三医”联动改革,发挥医保在推动和促进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医保才能高效发展。
虽然医保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社会转型发展、供给侧改革深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城镇化建设等新形势新环境新变化,以及历史形成的体制机制等因素影响,医疗保险正面临许多深层次的复杂问题。
(一)医保供养比下降,统筹基金支出比例上升。市区职工医保在职退休比为2.1∶1,低于全省3.1∶1的平均水平,每百名参保人员中的退休人数比全省平均水平多7.13人。2015年市区职工医保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占60.49%,划入统筹基金占39.51%;而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占47.76%,统筹基金支出占52.24%。与七年前相比,统账基金支出比例由49∶51上升到52∶48。
(二)费用控制不力,医疗费用增长较快。缺乏有力的“第三方”支付与控制,2015年,市区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20.36亿元,是2008年的21.13倍,年均增长率19.26%;与医保基金相比,医疗费用平均增幅高于基金收入平均增幅9.07个百分点,高于统筹基金支出平均增幅5.43个百分点,给基金支付带来巨大压力。
(三)不合理费用增多,群众额外医疗负担加重。不合理医疗费用转嫁问题突出:一是门诊费用转嫁到住院。2015年市区参保人员门诊费用10.41亿元,占51%,住院费用9.95亿元,占49%;与2008年相比,门诊与住院费用比从58∶42下降到51∶49,存在医生诱导住院、患者小病大养问题。二是医疗机构向患者转嫁自费。近年来,参保人员医保制度外的自费医疗负担明显加重,2015年参保人员医疗自费率达20.19%,群众普遍感到“看病贵,主要贵在医生开自费”。
(四)监管体制不畅,违规行为有禁不止。“拉人头”、空刷卡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呈泛滥态势。医保“亮剑”行动调查信息显示,2015年市区发生的0-10元门诊单次异常医疗费用99.3万人次、15.07万人,涉及28个基层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市区门急诊人次700.81万人次,住院人次9.08万人次,分别比七年前增长19倍和6倍多,不合理医疗服务量虚高,造成医保基金流失。某参保人员三年内共发生门诊费用72万多元,其中95%为药费,平均每年24万元,存在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嫌疑。
(五)管理碎片化明显,“两个统筹”推进困难。一是市级统筹推进难。镇江医保试点起步早,市与各辖市(丹徒区)政策、体制、机制存在差异,医保管理体制上下不能对口衔接。全市医疗保险有5个统筹区、14个经办服务机构,职能交叉重叠,资源不集约、协调难度大、效率不够高,给推进医保市级统筹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和阻力。二是城乡统筹推进难。全市医保存在城乡分割,目前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实现整合,扬中城乡居民医保也已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一体运行,丹阳和句容城乡居民医保还未完全整合到位。城乡割裂以及各地政策和管理运行差异,致使医保统筹城乡、一体运行迟迟未能实施。
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一是人口老龄化造成基金结构发生变化。老龄化率攀升,退休人员养老金持续增长、个人账户划入比偏高等因素,造成医保统筹基金收入比下降、支出比上升。二是体制不畅增加了“第三方”监管难度。医保管理运行体制历史上几经变化,医保行政部门管收不管支,医、保双方博弈环境复杂,“第三方”支付控制乏力,监管介入不畅,造成不合理费用增长缺乏有效遏制、违规行为过多、“两个统筹”困难。目前,各辖市医保管理体制已基本理顺,市直医保经办机构仍然分散。三是“三医”联动改革仍需深化,资源配置有待优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不够,医疗收费改革尚未促使医疗费用合理变化,取消药品加成,虽然药占比小幅下降,但检查、诊疗等费用大幅增长。医保费用呈现“两头大”:一方面,一些大中型医疗机构持续扩张,为获取最大利润,在医疗服务成本与利润边际效应的影响下,医疗机构必然每年用完、用足、用超医保预算,“超总控”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另一方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投入加大,但总体人才和能力缺乏,服务存在短板,群众信任度不高,分级诊疗制度尚未形成合理分流,医疗服务资源大医院“吃不饱”、小医院“吃不了”。一些基层医疗机构“拉人头”、空刷卡,人为增加服务量,造成基金流失,医保“守门员”严重缺位,影响了医保运行效率,增加了医保基金和个人负担。
三、坚守初心,破浪前行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坚守医保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深化改革。
(一)新形势
1.建设“健康中国”,赋予医保新的使命。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全面小康,离不开全民健康。广大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医疗保险需要从保障全民医疗向保障全民健康发展,将保障的关口由保治病向保防病、保健康前移。
2.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医保肩负新重任。随着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新医改)的不断深化,迫切需要更深入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厘清医保与医改的关系,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助推作用,不断优化医保运行方式,提高医保基金效率和保障能力,更好地促进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推动公共医疗卫生质量、水平与效率提升,引导医疗机构用比较低廉的价格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
3.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对医保发展提出新要求。当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同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一样,已进入深水区。复杂的经济形势对医保参保、筹资和运行带来深刻影响;城市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迫切需要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区域同城化、城市圈建设,拉近了城市间距离,异地同城化趋势明显,对扩大医保统筹范围,推进异地医保政策衔接和就医结算提出更高要求;“银潮”来袭,未来十年人口老龄化率将进一步提高,社会未富先老,给医保基金带来巨大支付压力;等等。
(二)新目标
今后一段时期,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是,由“全民医保”逐步向“全民健保”发展。具体表现为:基金保障范围将由“保治病”逐步向“保防病”拓展,从基金使用效费比看,“花大钱治病”不如“花小钱防病”;群众保障需求将由对医疗费用的保障逐步向健康费用的保障延伸,即由“保病灾”向“保健康”转变;管理运行方式将由事后介入向事前管理转变,管理重点从对医疗费用控制向个人健康管理前移;第三方购买的重点将由购买参保人群的医药消费向购买医药和健康消费扩大,医保集团购买的范围更广。
(三)新举措
1.建立全民医疗与健康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多层次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与健康保障制度体系。加大保健防病机制建设,形成社会医疗健康保障制度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为补充的保障体系。在筹资方面,建立以个人、单位缴费为主,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商业保险保健理财筹资为辅助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在基金使用方面,突出个人账户资金的疾病预防和保健功能,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在管理方面,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家庭医生和社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将社会保障卡搭载居民健康卡功能,加快两卡信息的有机融合与共享,实现对居民全过程的健康管理和医疗管理。
2.优化个人账户管理与使用。研究制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与使用办法》,明确个人账户的基本属性、管理使用原则、保障范围,规范个人账户基金的转移、继承、存储、结算等规程,强化个人账户积累功能,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在年轻健康时为年老多病时积累医疗和健康基金。实施个人账户分级分类管理与使用机制,明确二级账户和个人缴费部分账户的属性,强化个人账户保健康、防疾病,让账户更多行使疾病预防与保健功能,拓展二级个人账户在个人保健、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家庭共济等方面的使用空间。
3.完善医保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健全医疗保险运行方式和管理机制,统筹平衡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财政、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等各方面的利益和经济负担。一是突出“第三方”控制原则,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机构现代法人治理机制改革,明确经办机构收、支、管和确保基金平稳、安全、健康运行的责任,强化医保行政管理与监督,优化“第三方”支付和管理控制机制。二是突出统筹共济原则,不断优化各项政策的指标、系数、标准和界限,优化医保统账结构和医疗费用结构,优化完善医保运行方式方法。三是突出维护公平原则,强化医保制度的医疗可及性,提升医保对低收入人员、重大疾病患者的保障能力。四是突出费用分担原则,合理确定医疗费用分担比例,均衡个人和基金负担,形成小病低费用个人适当多分担、大病高费用基金多分担的合理保障机制,努力将个人医疗负担控制在合理的、可承受的范围内,减轻个人经济负担,促进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4.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与创新。探索“集团分级预算+点值法”为主体的医保复合式支付方式,引导医疗集团实质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医保协议、谈判与监管机制,强化协议管理制度,优化医保支付标准,建立集团购买谈判为主的医保谈判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费用补偿机制。建立智能化、常态化、社会化医药健康行为监管机制,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有效控制参保人员医保制度外医疗负担,努力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自费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5.大力推进“两个统筹”。全力推进医保市级统筹,统一全市医保政策、基金运行、经办方式、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管理。全面推进医保城乡统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理顺医保管理运行体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保政策、管理、运行体系。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扩大城市和区域结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