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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以下简称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向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全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就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中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卫生院(以下简称卫生院)和防保所的职责作进一步明确,请遵照执行。
一、卫生院的职责
(一)加强对卫生室的业务管理
1.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卫生室的医疗安全,督促乡村医生(以下简称村医)严格遵守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定期对村医进行医疗安全意识教育,使其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服务;要加强对卫生室的业务指导,积极推广使用适宜技术和中医药特色服务项目,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2.卫生院负责为卫生室统一采购、配发基本药物,对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医逐步改变用药习惯,确保规范用药和安全用药。
3.卫生院要合理分配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卫生室承担;要依据《市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和财政补偿资金的绩效考核,以考定补,以充分调动村医的工作积极性,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4.卫生院要指导、督促卫生室做好新农合的资料管理、上报,门诊登记等工作;根据各村参合人数、年门诊人次、次均费用及年增长情况测算确定辖区内各卫生室的年报销控制总额;要监督卫生室严格执行省新农合村级基本药物目录和处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落实好门诊现场结报,及时为参合居民报销,不得造假病例、假处方,不得延误治疗、及时转诊,杜绝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二)加强对卫生室人员的培养培训
1.卫生院要支持村医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医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卫生院要制定村医培训计划,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村医培训,切实提高村医的业务技术水平。
(三)加强对卫生室的财务管理
1.卫生院负责辖区卫生室财务的统一管理,明确一名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为卫生室建立统一的会计账簿,并督促卫生室同时建立单独账簿。
2.加强对卫生室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实行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督促村卫生室全面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3.对各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
4.定期开展对卫生室工作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知识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卫生室的信息化管理
1.卫生院负责督导村医加强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与村医签订信息化设备保管使用及日常维护协议,确保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如发生故障,由卫生院负责联系供货商或相应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2.卫生院要建立卫生室信息化设备台账,并保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因卫生院管理不当导致设备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维修。
3.卫生院要加强村医的计算机技能培训,提高村医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五)加强对卫生室的绩效考核
要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要求,组织好对村医及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医的积极性。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在所在行政村公布(示),并作为对卫生室发放补偿资金的重要依据,发放的标准与考核成绩直接挂钩。
二、防保所的职责
(一)受市卫生局的委托,负责对本辖区卫生室的设置、变更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验、换发等进行初审。
(二)负责对本辖区卫生室依法执业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受市卫生局的委托,对乡村医生、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的注册、变更进行初审。
(三)负责做好本辖区非法医疗机构的清查摸底,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为保障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环境。
(四)受市疾病控制中心委托,对卫生室消毒工作进行监测。
(一)健全领导机制,狠抓乡镇卫生院班子建设
本着“选好一个院长就能发展好一个卫生院”的认识,我区认真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唯才是举、任人唯贤”的原则,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竞聘制,将一批德才兼备、组织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骨干人才选拨到领导岗位,为卫生院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制,定期对卫生院领导班子进行工作考核和民主测评,严格考核奖惩制度,从而极大地增强了院长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推动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投入机制,夯实乡镇卫生院工作基础
为改善乡镇卫生院诊疗服务环境,我区在财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向上争取资金、内部增收节支等形式,积极推进了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共筹资1000多万元对乡镇卫生院院容院貌进行改造。目前,我区值夏、新圩、云楼卫生院综合楼已全面完工并搬迁投入使用;东固、富田卫生院综合楼、新圩中心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全区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达5000㎡以上,一般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达3000㎡以上,为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础。同时,初步建立起了以财政补偿、医保购买服务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药零差价补助等多渠道的卫生院补偿机制,对卫生院的事业经费实行区卫生局统筹安排,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并且将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经费、结核病防治、扩大免疫等经费都列入财政预算,2012年财政对乡镇卫生院投入达1044.9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4%,为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健全运行机制,深化乡镇卫生院分配改革
根据医改的总体要求,我区全面推进了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医务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建立了“定编定岗不定人,能进能出聘任制”的人事制度,进一步激活了卫生院的发展活力,优化了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同时,制定出台了《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方案》,对乡镇卫生院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改变原来单纯以业务收入特别是药品收入核定绩效工资的做法,将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费用控制、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等作为职工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极大地提升了卫生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改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健全管理机制,规范乡镇卫生院诊疗行为
一是健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建立了乡镇卫生院医德医风管理档案,制定了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职工晋升、晋级和福利挂钩,促使卫生院职工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全面推行挂牌上岗,热情服务、微笑服务、诚信服务,树立了卫生院良好形象。二是健全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原则,对全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了“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各卫生院统一悬挂张贴了《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严格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同时,专门制定出台了《区医疗纠纷、事故责任追究暂行管理办法》,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考核与通报,对人为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和事故追究责任,有效防范了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四是健全乡镇卫生院量化考核制度。制定出台了《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强化新农合监管,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实行量化计分管理,严格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让群众真正得到适宜、价廉、质优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健全考核机制,激发乡镇卫生院工作热情
为推动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区实行局领导挂点乡镇卫生院工作制,每一名局领导挂点两个乡镇卫生院,督促指导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落实。同时,把乡镇卫生院工作纳入为全区卫生工作重点,专门制定出台了《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将业务管理、医改工作、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重点工作纳入了对乡镇卫生院的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年初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定时考核、动态管理、全程问效”。每季度对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一督查一通报工作制,通过季度督查和年终考核的方式,对工作有特色、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从而大大促进了卫生院落实医改及民生工程等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健全培养机制,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
为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我区加大了对乡镇卫生院卫技人才的培养力度,2012年共选派24名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安排11名儿科业务骨干参加全省儿科医师培训,选派27名卫技人员参加全市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培训,组织25名医务人员参加全市适应技术培训班。组织全区医务人员开展了“三基”理论知识竞赛活动,营造了“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加强了对全省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重点培养和动态管理,积极引导他们开展技术创新,发展特色专科。通过培养对象的示范作用,带动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8名专业技术人员、吸纳2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为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七)健全督导机制,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
按照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我区积极推进了乡村一体化管理。制定了实施方案,强化了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和建设,加强人员准入和执业管理,在村卫生室全面推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零差率销售。同时,乡镇卫生院强化了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规范村卫生室诊疗服务行为,强化绩效考核,夯实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基础。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乡镇卫生院诊疗服务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实施项目建设,对院内环境进行绿化美化,极大地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诊疗服务环境。各卫生院基本上都做到了门诊部、住院部、职工楼分离,部分卫生院还建有独立的医技楼,切实做到了“乡乡有新院,院院有新貌”。同时,各卫生院还加强了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所有病房均配备了空调、彩电,为群众就诊营造了一个温馨、舒适的环境,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乡镇卫生院诊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年来,我区通过扎实推进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设备配备,加快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了乡镇卫生院诊疗服务能力。目前,所有卫生院都更新添置了B超、生化仪、X光机、心电图等一批诊疗设备,并购置了救护车,彻底改变了以往靠“老三件”诊断、靠经验用药的落后面貌,整体技术水平明显增强,充分发挥了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枢纽”功能。目前,我区2个卫生院被评为全市首批“十佳卫生院”,3个卫生院被评为“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7个卫生院被评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
(三)乡镇卫生院诊疗服务行为明显规范。通过强化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了乡镇卫生院诊疗服务行为,乡镇卫生院以往存在的“大处方”、搭车药等行为得到了明显的遏制,其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与往年相比均有较大的增长,而药品均费用与往年相比呈明显下降趋势,从而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同时,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了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背景
周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西南,地处城郊接合部,辖区总面积43km2,共有13个镇区居民委和13个行政村,常住人口7万人,流动人口12.8万人,该中心2005年在原瓦屑卫生院的基础上异地新建而成。目前,中心设立在新镇区市级动拆迁基地,原瓦屑镇区设立分中心,居民密集的周浦镇老镇区设立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3个行政村均设立1所村卫生室。经过3年左右的建设,中心、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在硬件方面已基本完成了标准化的改造,初步形成了全面覆盖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但是,在实现功能转型的过程中,基本医疗管理方面逐步暴露出了一些诸如管理组织、管理目标和管理手段与改革方向不适应的矛盾,上述问题制约了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发展。因此,我们在实践中提出了基本医疗一体化网络管理的模式。
2目标与方法
2.1目标研究探索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管理领域实现“六位一体”功能的组织架构与职责体系、核心制度和重点流程体系、质量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
2.2方法
2.2.1通过查阅文献、专家咨询论证和相关政策研究,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工作的基本原则、任务分解和目标要求。
2.2.2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和内部研讨,开展管理诊断,评估中心目前基本医疗的管理现状,明确现状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
2.2.3开展培训。召开中心“基本医疗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召开由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相关专家、中心领导、中层干部和各部门条线卫技人员参加的动员会。
2.2.4制订实施方案,确定以转变思想观念、调整组织结构和职责定位、完善核心制度及重点流程体系、明确质量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三方面作为实施途径,探索可行性管理模式。
2.2.5成立浦东新区卫生局、本中心和各部门垂直的三级质控组织,开展质量控制。
3结果
3.1转变思想观念:基本医疗是社区卫生服务的两大中心任务之一社区医疗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合理运用院内外各种服务形式,以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疾病恢复期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为主,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开展综合、连续的诊疗工作。
3.2组织结构和职责体系建设
3.2.1按照功能定位的目标要求,打破以往社区主任、副主任一管到底的模式,根据管理活动对实现目标要求的贡献程度,确定了4个不同的管理层次:战略管理层负责明确总体的任务、计划和方案措施,由中心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组成;职能管理层按照社区医疗管理的目标分为医疗质量管控、护理质量管控、医护安全管控、院内感染管控和科研教育5个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向上汇报,同级联系协调,向下到底全面覆盖指导的职能;操作管理层按照社区医疗服务形式的不同,分为中心、分中心门诊、综合病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病床、乡村卫生所和消毒供应6个班组,负责组织开展对不同的服务对象提供不同形式的社区医护服务;操作层按照服务技能要求的不同分为全科、病房护理、社区护理、老年康复、影像、检验、药剂、中医、口腔颌面和乡村医生10个业务技术条线,负责按照各级管理要求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
3.2.2管理体系中的每一个岗位的职责设计采用职能三级分解的方法,一级职能为部门的使命;二级职能为一级职能的宏观分解;三级职能按照PDCA法进行细化描述,使各项职责具体化、可操作(表1)。
3.2.3为了实现“六位一体”功能目标,在直线职能组织结构的基础上,具体任务的组织方面同时采用短距式结构,有效地增强了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图1)。
3.3核心制度和重点流程体系建设制度、规范和流程是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相互关联、相互作用,是管理的目标和依据,同时也是重要的手段[2-4]。按照医疗质量、医护安全、护理质量、院内感染和科研教育5个单元分别完善和修订相关的核心制度共43项,每个单元包括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制度二类,涵盖了业务管理的全部活动;业务流程是由与之相配套的相关岗位组织起来的一项业务活动。不同的业务流程是因不同业务目标而产生并存在的。针对社区医疗中产生的一些诸如:发热病人处置、双向转诊、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安全事件的上报处置以及“六位一体”连续服务等业务活动,建立了7大重点流程处置的图例和规范,以达到协调有序组织的目的。
3.4质量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水平是本市社区卫生工作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质量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是组成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的核心内容。按照国家卫生部、上海市及浦东新区卫生局的技术管理和操作标准,结合社区医疗工作的特点和功能定位,适时编制和修订超声、放射、处方书写、分级护理、急救、消毒隔离、护理文件书写、护士长工作、门急诊护理、病区管理、供应室质量、临床检验、科研课题质控、全科医学、中医、药事、院内感染质控、外科门诊、医疗安全、医疗管理、住院病历书写和计划生育等质量控制和考核标准。尤其是针对与村卫生室功能相对应的医疗质量的要求修订了中医、内科、外科、护理和药剂5个方面的质量控制标准。通过总结实际工作的经验,与社区全科医疗、护理相关的重点操作,主要包括肌肉、皮下注射、导尿、密闭式静脉输液、电动吸引器吸痰、穿脱隔离衣、无菌技术、清创与换药、徒手心肺复苏、鼻导管吸氧、置胃管和口腔护理等11项,采用流程图示形式对全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便于达到熟练、规范和准确的目标要求[5-6]。
4讨论
4.1一级医院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随着社区医疗工作的要求与功能定位的变化,以往的实现功能转型要以转变各级领导、卫生技术人员与全体职工的思想观念为前提,以改革结构体制为基础,完善质量管理为核心、以强化规范管理为保证。
护理安全管理存在隐患
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没有设专职药师,缺少药品管理知识与查对制度,所以经常会出现药品过期现象;由于服务站的就诊病人多为轻症,社区医生产生麻痹思想,平时急救药品与物品缺漏、过期,如遇急救病人,因抢救药品或物品准备不充分延误抢救时期,造成医疗纠纷的发生;无菌物品管理不规范:①无菌容器打开无开启与失效日期及时间;②配药时一次性注射器重复使用严重;③体温表使用后未及时消毒,甚至用使用过的酒精棉球给另一个病人使用;④无菌物品过期;⑤消毒液配制浓度不准确,更换不及时,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
原因分析
由于初期社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均是有原来的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师转入,没有配备社区护士,导致管理紊乱;建站初期由于中心对站未实行一体化管理,各站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我行我素,导致居民不满意;由于乡村医生既有资格看病又有资格做护理操作,而缺少护理质量控制的知识,消毒隔离观念淡薄,看完病不洗手也不戴口罩帽子就直接给病人输液,导致医源性感染率上升。
护理质控措施
对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经过社区护士培训合格的高年制护士;健全社区卫生三级护理质控控制网络,即中心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质量管理小组-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质控自控小组;遵循“以病人为满意”的服务宗旨,制定护理质量考核评分细则,包括社区安全管理、护理技术操作、护理文件质量、消毒隔离等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实行质量标准化和控制数据化;社区护士每周有计划地对单项进行抽查,每月召开1次护理质量分析会,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充分体现持续改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将事后控制转变为过程控制,确保护理环节质量;规范药品管理流程,由社区护士每月定期负责清查药品的有效期与药品质量,并把近期的药品做好登记;强化护理安全意识,各站建立有效的护理缺陷管理制度,对护理缺陷做到随时登记,每月有分析,抓好薄弱环节与关键环节,从而减少差错事故发生;确保急救药品和物品的完好率,各站急救箱内药品与物品统一标准准备,专人负责清点与检查及记录,使之随时处于应急备用状态;社区护理人员分期参加全科护士培训,集中学习临床护理、急救护理、心理学、老年护理、计划生育、免疫学等知识,通过规范化培训学习,使临床护士较快地进入社区护士角色;中心定期举办《医护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知识的培训学习,并派各站社区护士参加省市级医院感染管理学习班,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消毒隔离制度与行为,降低医源性感染发生率;护理部对社区护士进行沟通技巧和礼仪知识培训,使社区护士进入社区时以端庄的仪表、得体的举止取得了居民的信任,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满意率。
效果评价
通过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护理质控管理,建立和完善社区护理质量管理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标准,重视社区护理质量过程控制,使社区护理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增加了辖区居民满意度。护理质控管理前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质量评分比较,见表1。
讨 论
通过对我院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质控管理实践,提高了社区护士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增强了社区护士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了整个社区护理团队服务的工作质量。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卫生局、社保中心)
2、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不低于300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社保中心)
3、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且均不低于1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探索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社保中心)
4、开展按人头、按病种、按床日、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加强付费总额控制,建立医疗保险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制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与付费标准相挂钩。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通过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结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个人负担的控制办法。逐步将医疗机构总费用和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控制情况,以及医疗服务质量列入医保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社保中心)
5、完善差别支付机制,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社保中心)
6、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完善监控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实时监控系统,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建立联合反欺诈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社保中心)
7、加大救助资金投入。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民政局)
8、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做好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的衔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社保中心)
9、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区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社保中心)
10、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加快推进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加强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社保中心)
11、加强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坚持当年收支平衡原则,结余过多的结合实际重点提高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水平,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职工医保结余过多的要采取有效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社保中心)
12、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完善基本医保管理和经办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区编办、发改局、人社局、社保中心、卫生局)
13、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14、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人社局、社保中心)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15、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纳入省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其他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同步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且已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同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支持政策;对其它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不断提高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比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社保中心)
16、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提高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能力。(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17、建立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卫生局、人社局、社保中心)
18、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自,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重点选聘好院长并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责任单位:区编办、卫生局、人社局)
19、完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在区级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指导下,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分配、负责人奖惩相结合。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可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要按时足额发放绩效工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福利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编办、卫生局、财政局)
20、加快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多渠道筹集并落实化债资金,按时完成债务化解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
21、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加强街道卫生院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
22、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统一技术信息标准,实现与基本医保等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
23、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完成6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按要求组织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力争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街道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继续加强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重点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
24、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
25、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给予扶持。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落实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养老政策。(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
26、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60学时。采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责任单位:区卫生局、财政局)
27、加强区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行业管理,重点强化服务行为监管。积极推进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发改局、人社局)
三、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28、继续做好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2.14万、0.63万。将排查发现的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以街道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95%以上,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90%以上。提高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责任单位:区卫生局、财政局、计生局)
29、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支持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和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
30、按照全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结合市区域卫生规划,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实施方案,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发改局、编办、财政局)
31、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卫生局、财政局、计生局)
32、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局、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
33、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出台医师多点执业实施细则,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政策,建立医师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依法调处医患纠纷,严厉打击医闹等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行为。(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
34、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范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药品配送能力。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并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35、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厉查处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以及买卖税票、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活动。(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经信局)
36、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物价局)
根据上级医改工作部署要求,在认真总结三年改革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扎实推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纸质、电子档案同步录入,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6.5万份,建档率达到90.4%;依托健康档案信息,对全县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相关患者进行系统化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查体,相关病人管理率分别为85.6%、89.2%、82.5%;全面完成相关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实现全面消除麻疹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使用基本药物,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其中,县级医疗机构基药配备占全部药物比例96.5%,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率达到100%。去年6月15日,我县在12个乡镇卫生院同步启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对卫生院使用的所有药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卫生院基药制度运作模式,今年3月份,我们在全县256个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截至10月底,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基药制度覆盖率100%,累计采购基本药物1650万元,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8.5%。三是不断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人事聘用制度,明确各级岗位责任目标,12所乡镇卫生院岗位聘任率100%,动态监督考核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认真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县局每季度组织对乡镇卫生院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和拨付挂钩;卫生院每月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核,把群众满意度、服务对象评价放在突出位置,将职工工资的40%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有效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政策。3月20日,我们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政策,患者住院无须先缴纳押金,而是先行住院治疗,待出院时,信息结算系统自动扣除医保报销金额,仅交纳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有效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步伐
根据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要求,加强调度协调,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各个项目质量进度。一是完成农村改厕项目任务。今年全县总计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2万座,在12个乡镇同步推进实施。加强督导考核,动态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截至目前,全县2万座改厕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完成新增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每所覆盖1500—2000人、步行不超过10分钟、“五室分开”等建设标准,新(改)建76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截至目前,所有规划村卫生室已经全部完成,并通过达标验收。三是完成县中医院门诊楼改造暨能力提升项目。根据项目规划,对现有门诊楼进行扩建装修,累计扩建业务用房面积600平方米,外墙涂刷真石漆2460平方米,各科室装修工程顺利完成。引进现代化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目前,HIS系统、LIS系统、合理用药及办公自动化OA等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引进先进医疗设备,累计投资740万元,先后购置了西门子彩超、奥林巴斯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17台(件)。拆除西院部分平房,新建停车场面积900平方米。
(三)积极开展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
根据新形势下卫生工作的形势任务需要,按照“三年三个主题,实现三大跨越”的构想,我们分别确定2010、2011、2012年为全县卫生系统“环境建设和行风建设年”、“行风建设和能力提升年”、“深化医院管理年”,今年,围绕深化医院管理,着力在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运转、核心制度落实、行风建设、环境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规范管理。结合全县开展治理庸懒散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先后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3项,初步建立了一套系统的管理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监督和执行力度。探索建立财务内审制度,专门成立审计科,对系统各单位财务运行状况进行动态监督,跟踪审计,确保财务纪律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考核机制,根据上级有关业务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定期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态度、效率效益等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现场反馈,及时通报。出台激励措施,支持重点专业发展。县中医医院针灸科、眼科分别通过省级、市级重点专科达标评比验收。三是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培训活动,落实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加强行风督查,畅通24小时举报投诉热线,严厉查处不良执业行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四是加强环境建设。按照“花园式”医院建设的目标要求,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实施“绿化、亮化、净化、硬化”工程,系统上下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建立环境卫生动态保洁机制,半数以上单位实施环境卫生物业化外包管理,成效尤为明显。积极开展导医导诊、预约诊疗服务,增设夜间门诊、无节假日门诊,努力创建优质温馨的医疗卫生服务平台。
(四)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坚持将公共卫生作为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扎实开展计划免疫工作。深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规划内疫苗实施免费接种,各类疫苗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8%以上,其中,麻疹、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等疫苗接种率达到100%;二是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传染病预测预警、疫情直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对重大传染病的实时监控,确保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据全市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我县各类传染病继续处于较低发病态势,截至10月20日,手足口病发病率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9%;三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认真落实妇女儿童“一法两纲”工作要求,全县孕产妇和0-6岁儿童系统化管理率分别达到98.5%、95.6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深入开展免费婚检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有2801对新婚男女参加免费婚检,婚检率达到51.6%;四是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新建怀仁、龙桑寺2处“120”急救分站,配备配齐人员、设施和急救设备,急救半径进一步缩短。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先后组织开展以食物中毒应急救治、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为主题的应急演练,有效锻炼的应急队伍,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加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围绕职业卫生和医政监督两大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了35次专项监督行动,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员2650人次,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医疗机构211处,规范75处,取缔7处,有效保障了群众就医安全。
(五)深入实施卫生强基工程
一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2007年以来,我县建立了卫生人才公开招聘的长效机制,借鉴公务员招录方式,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8—9月份,在县纪委和人事部门的监督配合下,通过笔试和面试程序,顺利完成了年度卫生人才招聘工作,累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名,充实到12所乡镇卫生院。重视并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成功举办第二期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5月份,我们委托康佳卫生管理人才培训公司,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62名管理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管理干部队伍的思想境界、政策理论及管理水平。深入实施师徒带教、选派外出培训、“三基”理论学习、远程教育等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措施,累计举办各类培训活动23次,培训2250人次。二是深入开展承办帮扶行动。2006年以来,在市卫生局支持帮助下,先后有市中心医院、中医医院等9家市级医疗机构和我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分别承办帮扶我县乡镇卫生院,实施以来,上级医院视对口卫生院为其“分院”,在基础设施、医疗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促使各乡镇卫生院短期内迅速恢复服务功能,步入发展的快车道。1—11月份,12所卫生院门诊量达到32.8万人次,业务收入4360万元,分别是承办帮扶前的18.5倍、21.7倍,8月份,省委调研组来我县进行了专题调研,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以“城乡卫生协调发展的新探索”为主题形成调研报告呈送省主要领导参阅。三是推进实施双提工程。以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装备水平为目标,大力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示范村卫生室创建工作。投资60余万元,为村卫生室补充配备诊断桌椅、观察床、电子血压计、体温计等设施设备2132台(件)。依托省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系统,积极实施乡医培训行动,全县927名乡医轮训一遍,人均学习超过120学时。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政策,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度整合优化县域医疗服务资源,重构和升级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构建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二、建设目标
通过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新机制和权责一致的引导机制,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长效机制,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县域整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县外住院人次比与上年度比较下降2个百分点,到2020年底,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提高到65%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目标。
三、组织架构
(一)成立领导组。成立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党建工作指导组,承担对本医共体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党建指导职责。
(二)医共体组成。以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县医院”)为牵头单位,12家卫生院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同时将各乡镇卫生院所辖198个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共体一体化管理。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在法人资格、工作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将承担的预防保健等管理职能纳入本医共体,参与议事决策和任务实施。
(三)法人及命名规则。医共体成员单位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由县医院法人代表担任。牵头单位增挂“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成员单位增挂“县人民医院+乡镇名称+分院”。
(四)职责分工。县医院负责医共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充分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按有关组织程序规范人事任免;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指导帮扶成员单位,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和管理能力;向辖区内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承担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支农、对口支援、疫病防治等指令性任务。乡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合理调配乡村服务资源;做好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承担门诊、导诊、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
(五)内设职能部门。成立医共体办公室、医保基金审核结算办公室、物资管理办公室、健康服务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财务核算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医共体中心药房(含医疗器械)等部门。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实现体内各机构间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医疗业务管理、药械业务管理、医保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八个统一”,确保在年底前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建设内容
以“两包三单六贯通”为路径,从基金打包、清单管理、服务群众三个方面,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服务能力共同提升。严格执行省卫健委编制的县域医共体建设操作指南(试行)要求,切实做到“八个统一”。
(一)统一行政后勤管理
1.加强医共体党建工作
在县卫健委医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加强和完善县医院及各医共体成员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确保医共体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2.健全完善医共体章程
制定章程,明确医共体及各成员单位的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制度以及举办主体、成员单位和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实现县医院对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提高医共体运行效率。
3.统一医共体议事决策执行
建立医共体议事决策制度,按照医共体章程要求,健全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先由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医共体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4.共享后勤服务资源
依托县医院后勤服务能力,逐步对各成员单位房产物业、车辆、洗衣、餐饮、安保后勤等服务实行统一管理。
5.乡村一体化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实行规划建设、人事管理、业务管理、药械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和信息化的统一管理。
(二)统一人才队伍管理
1.统筹医共体人事管理
县医院拥有医共体内部人事管理自,实行编制统筹,逐步推动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一体化管理;实行岗位统筹,县管乡用,逐步实行乡聘村用。根据岗位需要,医共体内人员统一调配。县医院拥有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自。
2.建立人才流动机制
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县医院应向医共体成员单位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医共体成员单位医务人员可到县医院执业;县医院医务人员可在乡镇卫生院低职高聘;对村医技术力量不足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提供延伸服务。
(三)统一财务核算管理
由医共体财务核算办公室负责管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会计核算,实行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
加强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务监管,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政投入资金由县卫健委拨付,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乡镇卫生院大额资金使用由县医院按规定审批。
(四)统一绩效分配管理
县医院制定并落实医共体内统一的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乡镇卫生院实行“事业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对县医院下沉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合理切块用于下沉医务人员的补助、奖励;或将乡镇卫生院业务增量部分的3-5%用于县医院下沉医务人员的补助、奖励。
(五)统一医卫服务管理
1.统一技术规范
(1)统一技术标准。制定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规范,统一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业务技术标准,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2)规范临床路径管理。选择有代表性的病种,制定临床路径表单,优化诊疗流程,明确检查项目和治疗药物,限定使用的耗材,逐步增加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
(3)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医共体内质控网络,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疗规范,开展质量控制,保障医疗服务质量。
2.统一人员培训
(1)专家下沉帮扶。根据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发展情况,县医院选派技术骨干中长期派驻,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根据业务需要,县医院统一安排医务人员到医共体成员单位流动执业。组织医务人员定期到成员单位坐诊、巡诊,开展常规手术等。
(2)强化基层能力。县医院在负责“100+N”病种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的同时,要制定培训规划,统筹安排成员单位医务人员轮流进修、学习。根据成员单位“50+N”病种“短板”情况,有针对性安排基层医务人员短期进修,逐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收治5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病种问题,并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帮助成员单位开展等级医院创建工作,使其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3.统一双向转诊
(1)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建立严格转诊病种目录,严格执行分级诊疗病种、常见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加强转诊质量管理。
(2)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医共体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和转诊平台,转诊医院有专人跟踪对接,信息畅通。
(3)健全家庭医生服务。建立“1+1+1”工作机制,由县、乡、村三级医生组成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团队,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涵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4.统一公卫服务
在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参与下,县医院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规范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
(六)统一药械业务管理
1.建立中心药房
县医院组建医共体中心药房,负责医共体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指导检查成员单位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等制度执行。医共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2.共享检验检查资源
县医院建立消毒供应、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验等中心,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推进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
3.完善基层药品配备
完善成员单位药房(库)建设,满足药品配备需要,保障下沉专家开展工作有药可用,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
4.加强临床药事管理
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检查,加强临床用药评价,定期开展处方点评。
(七)统一医保基金管理
县医院负责各成员单位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做好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外转诊病人费用结算,推进按病种付费、DRGs等支付方式。
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防控欺诈骗保行为。乡镇卫生院住院实际补偿比不低于80%。
(八)统一信息系统建设
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委支持下,县医院负责医共体内部行政办公、基本医疗(如HIS、LIS、PACS、EMR等)、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与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远程协作、资源共享。
五、管理体制
(一)实行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
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党建指导组指导医共体党的建设工作和实行医共体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由县医院党委提名,报县卫健委备案,县医院任命。县医院设立医共体相关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医共体发展规划、运行方针、资产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医德医风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
(二)落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监管制
接受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县医院整合医共体内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要求,制定相关方案及配套制度,报县医管会审批。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6月)。调研起草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组建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
(二)实施阶段(2019年7至11月)。筹建成立医共体,确定运行机制、保障制度等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医共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自评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对医共体“两包三单六贯通”建设路径进行自评总结,对包干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核算和绩效考核,总结工作进展,形成阶段性报告,推动工作落实。
(四)完善阶段(2020年3月至12月)。根据医共体工作阶段性报告,研究完善深化运行、长效运行体制机制,推进医共体向纵深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组统筹负责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全面推进“药品放心工程”,在全市农村逐步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协调统一的药品监管网络,构建起全方位、广覆盖、合法运行、规范操作、满足农村用药需求的药品供应网络,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为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1-2年的努力,实现“六大目标”,即:合法药品供应网络覆盖所有镇和行政村;农村镇(街道)卫生院为卫生室代购药品行为规范;对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所有从事药剂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镇聘请药品监督协管员1-2名;每年对农村行为相对人的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建立健全所有行为相对人诚信档案。
三、主要措施
(一)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
1.健全网络。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以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监管中心、镇药品协管员为纽带、村药品信息员为基础的县(市)、镇、村三级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网络,并通过实施法规、技术培训,提高药监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发挥药监协管员、信息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药品监管和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行政村,形成专业人员、广大群众、社会舆论共同监督的网络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用上放心药品和医疗器械。2.规范市场。各地药监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专业队伍与网络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履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职责。药监、卫生要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的手段,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药品市场整顿的力度。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兽药人用和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尤其要严厉打击游医药贩兜售药品行为,取缔各种非法药品交易活动;要主攻难点,深入开展“正源行动在农村”专项整治,按照*药监局《消费者购药权益保护办法》、《*市药品监督管理相对人不良行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行为相对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渠道、储存条件及其质量的检查力度;要加强抽检,对农村地区流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有针对性进行抽验,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器械流入农村,尤其要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使用后立即毁型,杜绝重复使用;要鼓励举报,在全市范围内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广大农民在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
3.强化宣传。各地药品监管、卫生部门要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用药进乡村”活动,深入基层乡村,向农民群众宣传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用药的基本常识,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地药监部门要及时提请同级政府将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计划,运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讲药品监管知识。
(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1.鼓励建立农村药品配送中心。各地药监部门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鼓励、引导具有合法资格和条件、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直接向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网点配送药品,或建立农村药品配送中心,促进药品经营企业优化经营方式。*医药工业供销公司、*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江苏润东医药有限公司*九里分公司等三大药品直销中心,要进一步扩大直销范围,在方便农民购药、降低药品价格、保证药品质量等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要通过设立新的农村连锁零售网点、吸引农村药店加盟连锁、与其他农村商业服务网点合作的形式,使药品连锁进县入镇。各地药监部门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招标采购的组织、服务及中标药品的质量监督工作。
2.积极鼓励在农村开设药品零售网点。要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在行政村开设零售药店和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网点,大力发展药品连锁经营。允许通过GSP认证的连锁药店的总部按照配送协议,对其门店所在的乡村药店和医疗机构配送药品。为推行计划生育和防止性传播疾病的需要,农村普通商业网点经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即可开展、避孕帽的经营业务。3.进一步规范农村镇卫生院药品代购行为。目前全市约有70%的村卫生室药品由所在镇卫生院统一代购,因此必须加强代购药品的管理工作。除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同意的农村镇卫生院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药品代购;已经从事代购的,当地药监部门要责令其限期纠正,逾期未纠正的,将对代购方及为其提供药品的生产批发企业按违规经营药品予以查处。各地药监部门要按照《*市乡镇卫生院药品代购工作暂行规定》规范农村镇卫生院药品代购行为,督促其不以赢利为目的、不向被委托以外的其他单位销售药品、不超出委托代购方的诊疗范围和用药目录代购药品。实行药品代购的镇卫生院必须设有符合药品贮存条件和代购规模的药品仓库,必须具有相应数量的药学专业人员,订立严格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委托代购协议,保证代购药品的质量。
4.建立农村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从事药剂技术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药品监管、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从事药剂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必需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现有药剂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通过有针对性地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制观念、质量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为农民群众安全用药提供技术保障;要把好农村药店人员资质关,坐堂行医者除需具有执业医师证书外,还必须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持证上岗。
一、2009年卫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全力以赴抓好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治工作。
(二)突出抓好四项卫生民生工程
三是突出抓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截止到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达到75家,占全年目标任务90家的83%,阜阳城区覆盖人口达到80%以上,5县市区覆盖人口达到50%以上。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已完成3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目前有26家正在创建中,同时完成85名社区全科医师、95名社区护士培训任务。至9月底,省级已下拨资金511万元,市县配套746万元,实际拨付资金690.4万元,社区卫生“六位一体”服务功能逐步提升。 (三)积极推进六项重点卫生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疾病防治、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紧急救援四大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落实应急设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现了全市疫情信息网上直报,提高了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处置能力。
二是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开展了流脑、麻疹、出血热、狂犬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重点呼吸道感染疾病疫情监测、主动搜索和督导检查工作;开展了碘盐监测和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加强了疟疾防治工作,完成了常规计划免疫接种任务。
四是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工作。围绕“一法两纲”核心,依法管理和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强化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妇幼保健工作下农村、下工厂、下社区、进学校,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行孕产妇分孕免费救助,组织“三网监测”工作质控调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和爱婴卫生院创建工作。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六是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及卫生部“二个办法、两个规范”,重点加强采供血机构监管和血液质量管理。市中心血站顺利实现国家“is09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两个规范”建设达标验收。继续深入推进无偿献血宣传活动,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有19000多人参加无偿献血,献血量为7600000毫升,确保了临床用血需要,确保了血液质量和人民群众用血安全。阜阳市连续二届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
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发展中医药政策,积极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阜阳站启动活动;在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和卫生科技工作,加强医学教育,提高教学水平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效。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全市民生工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展不平衡。由于受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临泉县乡、村医疗机构工程建设进度迟缓。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经办机构的监管能力与繁重的管理任务不相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重大疾病防治任务重。由于我市人口基数大,人口流动量大,城乡卫生条件差等因素影响,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形势严峻。艾滋病患者占全省50%以上,防治任务艰巨。
四是卫生执法水平低。卫生监督监测设施落后,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管理能力低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发,卫生执法还不能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处置需要。
五是卫生人才匮乏。由于我市经济落后,引进人才的机制不活、政策不优惠,真正的人才难以入编和兑现工资,导致卫生人才、尤其是高层卫生技术人才引进难,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乡镇卫生院基本没有本科毕业生。
六是卫生行风建设仍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医疗服务质量差问题依然存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三、2009年卫生工作目标任务
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程为突破,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突出重大疾病防治,推进中医事业发展和科技兴医战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超前谋划、及早准备,充分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应对处置工作。目前全省虽然撤消了手足口病防治ii级响应,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不麻痹,坚持已经总结出来的成功防治经验,在流行季节前严密监测疫情,完善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疫情态势,坚持早期预警预测,深入宣传防病知识,做到未雨绸缪,及早应对。
(二)突出抓好卫生民生工程。坚持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民生工程作为卫生部门的头等大事,摆上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实行卫生民生工程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分级负责,落实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督查指导,保质保量地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三大卫生民生工程任务。
(三)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和监测;进一步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措施;加强春季人禽流感防控和乙脑、流脑等疾病疫情监测;突出抓好以霍乱为重点的夏秋季节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抓好预防门诊规范建设和疫情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提高预警预测能力,有效控制疫病的流行和传播。
(四)继续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卫生执法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启动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抓好农村卫生监管网络建设,强化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监督监测实验室装备,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和卫生全行业监管,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和农民工卫生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
(五)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大力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工作年活动”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六)强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认真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切实保障血液安全,加强采供血机构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建设,启动市中心血站新业务大楼建设,继续巩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成果。共4页,当前第3页1234(七)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继续大力推进“降消”项目、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项目、“三网监测”项目、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实施工作。重点加强基层妇幼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面,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措施,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
(八)继续推进城市医疗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公开,管办分开的原则,认真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监管,形成职能明确、定位清晰、综合协调、权责统一的卫生管理体制;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调整优化结构和布局;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社会资金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依法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深化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继续推进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构建医患和谐关系,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