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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值的方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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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值的方法

第1篇:评估价值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市盈率 市净率 现金流量 企业价值

一、引言

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对这三种评估方法的估值效果,国内文献多以理论性的对比分析方法进行规范性研究,但进行全面比较分析的实证结果并不多见。张建中等(2004)进行了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估价模型评估值与各企业市场价值的比较,验证了现金流量折现(DCF)模型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适用性。顾银宽等(2004)分析了公司价值评估的一种方法――EVA贴现估价法的理论模型,探讨了其在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中的应用。但这些研究都没有提供常用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优劣比较的实证研究成果,本文试图以我国资本市场为对象检验常用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评估效果。

二、研究设计

(一)价值评估方法的选取 由于成本法不能单独作为对持续经营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所以,本文仅对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了比较。收益法中收益形式选定为理论上公认并为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提倡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和现金股利;市场法中的价值比率选定为最常用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利用股利现值模型和现金流量模型需要对未来变量进行预测。由于缺乏我国股票市场中对未来股利和未来现金流量的权威预测数据,类似于Pnman和Sougiarmis(1998)所使用的方法,本文采用的替代方法是以未来三年的实际数据作为预测数据的替代值,以未来三年的年金化数值作为三年以后的估计值(假设三年后为常数)。

(二)样本数据选取 研究样本选自1996年至2005年在上海和深圳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非金融企业),样本数据来自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CSMAR系列研究数据库系统。包括计算资本成本的B系数也是来自于该系统的“中国股票市场股票收益预测研究数据库”。然而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历史较短,初期的上市公司数量太少,而β系数的估计以及以实际数据替代预测数据,都需要多年的历史数据,必然造成用于检验的样本太少,所以本文采用弥补方法是:如果上市不足四年,当年没有B系数,则令B系数为1。本文使用的统计工具为SAS软件。在截止到2005年的数据库中,利用四种评估方法评估出1999年至2002年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2003年至2005年的实际数据作为预测数据的替代值用于计算股利现值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的在2002年估计值,其余年份的评估值依次向前推算。2000年至2003年的股票回报率依次用于检验1999年至2002年按评估价值进行投资的投资效果。

(三)变量的估算和检验方法 本文采用的变量估算和检验方法如下:(1)资本成本。本文对普通股的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简化形式来估算,即r=βrm,其中,rm为市场报酬率。这相当于将CAPM模型:r=(1-β)r1+Brm中的无风险项(1-β)r1省略掉。这是由于对于如何确定无风险利率没有定论,而且我国的国库券利率及银行存款利率变动幅度太大(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同时由于β接近于1,取消该项影响不大。在市场报酬率的计算中,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历史较短且大起大落,无法利用历史数据正确估计市场报酬,因此也采用一个简单的替代变量――市场普通股股权收益率(ROE)中位值。之所以采用中位值代替均值,其理由是在样本数量不多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异常值的影响。从理论上看,这种资本成本的简单方法并非没有道理:在自由竞争、资本自由转移的条件下,超常收益将逐渐消失,企业的股权收益率具有向资本成本逼近的趋势,而另一方面全体企业的股权收益率具有平均回归的总体趋势,所以,资本成本与平均股权收益率具有一定的近似性,再考虑到企业固有的风险,则r=βrm大致代表了投资者对企业收益的必然要求。(2)利用市盈率的估值方法。t年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市盈率的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为:v1=eps1×e1其中eps1为每股收益,e1为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平均的市盈率。(3)利用市净率的估值方法。t年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市净率的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为V1=naps1×h1,其中napst为每股净资产,h1为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平均的市净率。(4)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估值方法。其计算公式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和摊销一资本性支出一非现金营运资本的增加。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时同期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 如果资本市场是有效的,一般认为股票价格接近于企业的内在价值,所以,通常以评估价值与股价的误差率来评价评估模型的精确性。许多研究认为,我国股票市场还不是准强式有效市场,仅达到了弱式有效市场(如陈小悦,1997),因此,股票价格不一定代表企业价值。尽管如此,本文认为,股票价格代表的是企业在当前资本市场的可行交易价值。如果评估价值接近股票价格,说明这样的评估值是目前资本市场上最可能接受的交易价值。

(1)误差率分析。(表1)提供了各种企业价值评估值与股价的相对误差率。其计算公式为:相对误差率=1(股价一评估值)口股价1。可以看出:第一,不论是均值还是中位值,市净率法评估值都具有最小的误差率。这个结果出人意料,因为在资本市场上一般更看重的价值比率是市盈率。市净率的优异表现也许说明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已对利润的虚假感到失望,转而依据相对可靠的净资产信息来评估股票价值。换句话说,资产负债表信息的重要性超过了利润表。第二,从中位值来看,市场法的两种评估值都优于收益法。本文认为,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并非强式有效市场,股价经常处于剧烈的波动之中,因此,基于市价的评估值一般会比基于理论模型(收益模型)的评估值更接近于股票价格。但无法因此断言市场法评估值比理论模型的评估值更接近于股票的内在价值。第三,股利现值模型评估值的误差率比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更差,这可能是因为我国上市公司普遍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而代之以股票股利的行为所造成的。而且我国股票投资者也已经习惯上市公司的这种做法。并不重视现金股利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2)相关性分析。为了进一步验证各种评估值对股价的解释能力,本文对各种方法的评估值关于股价进行了回归分析。其中股票价格关于每股企业价值评估值的回归方程为:Pi=a+bvi+εio。其中Pi

为股票价格,vi为每股企业价值评估值。εi为误差项,a为常数项,b为系数。从(表2)的回归分析结果来看,两个市场法评估值的解释能力(调整的R2分别为5.8%和12%)都优于所有收益法评估值(调整的R2都不足4%),从这一点来看,回归分析的结果与(表1)中误差率比较的结果基本是一致的,进一步说明了市场法。特别是市净率法,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可以给出更接近市场交易价格的评估值。同时还注意到,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的评估值在各年度都没有意义,t值普遍小于2。其他值都基本有意义。在收益法中,股利现值模型对股价解释能力优于股权现金流量模型,这个顺序恰与(表1)的误差率相反。从统计学上看误差率与相关性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现金流量与股价较差的相关性也许正说明了我国股市的非有效性,即股票价格已严重偏离了价值。

(二)对下期股票回报率预测能力的比较 本文采用股价向价值回归规律,通过分析价格偏离误差率来研究对下期股票回报率预测能力的比较。

(1)股价向价值回归规律。尽管市场法可以给出更接近于市场交易价格的评估值,但其并不一定代表真实的企业内在价值。本文认为,不管股票价格如何动荡不安,其始终是以价值为中心上下波动的,换句话说,以较长远的观点来看,股票价格应该是向股票内在价值回归的。股票价格偏离股票价值越远,向价值回归的可能性也越大。如果能够较准确地估计股票的价值,可以根据股价向价值回归的规律制定下列投资策略进行投资以获得理想的投资效果:当股票价格高于内在价值时;卖出股票;当股票价格低于内在价值时,买入股票;当二者相同时,继续持有股票或将资金进行其他投资。由于股票价格具有向股票价值回归的趋势,所以,内在价值越是高于其价格,该股票就应在下一年获得更高的股票回报率;同样,内在价值越是低于其价格,卖出该股票越可以避免更大的损失,或以卖空的形式越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显然,如果价值估计不正确,上述投资策略可能无法获利。价值估计越是精确,利用上述策略获得的投资回报越高。

(2)具体分析过程和方法。根据上述原理,可以考察依据各种方法评估值进行投资在下一年的获利情况,以此作为判断价值估计精确度的间接依据。为了比较各种投资策略的投资效果,首先计算股票价格偏离评估值的程度,称为价格偏离误差率,其计算公式为:价格偏离误差率=1(股价一评估值)/股价1。将每年的样本按价格偏离误差率大小顺序分为10样本组合,对每0个组合计算下一年的股票投资平均回报率(考虑现金股利再投资的年个股回报率)。由于价格偏离误差率越高,该组合股价越是高于价值,则下年的股票收益率应越小;反之,如果价格偏离误差率越低,则该组合股价越是低于价值,从而下年的股票收益率应越大。对于每种投资策略.计算对冲组合回报率(最高组合平均回报率一最低组合平均回报率)和超额组合回报率(最高组合平均回报率一所有样本平均回报率)。前者表示在允许买空卖空的情况下利用该价值估计进行组合投资所能获得的回报,后者表示利用该价值估计按最大回报率组合进行投资所获得的超过平均回报率的回报。这两个指标越大,说明价值估计越准确。

(3)结果分析。(表3)报告了各年度样本各组合的对冲组合回报率和超额组合回报率以及二者各年度的平均值。其中1999年至2002为企业价值评估年度,回报率的年度为价值评估年度的下一年,即2000年至2003年。从市场平均回报率来看,2000年股价剧烈增加,2001年至2003年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回落。检验期间股票价格经过了由上升到下降的波动过程。分析这些检验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收益法的投资效果优于市场法。这个结果明显与前面的结果矛盾。本文认为根据市价信息评估企业价值自然接近于市价,但如果市价偏离了价值(特别是在非有效市场),用市场法评估的企业价值就不是真正的内在价值了,以此为投资依据自然也无法获得好的效益。相反,利用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由于引入了更多的关于未来的信息,使价值评估更精确,以这样的评估值进行投资应该能够获得更好的投资效果。这一检验结果也说明利用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等理论模型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应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进行投资的主要手段。另外,本文的检验结果也为我国股票市场的非有效性提供了间接证据。第二,依据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评估值进行股票投资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特别是在允许买空卖空的情况下,对冲组合回报率达14%,是其他评估值投资效益的近2倍。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的优异表现再次说明了现金流量才是投资决策不可动摇的基础,投资者最相信的还是现金。相比之下,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并没有足够的信心,主要是因为我国上市公司每年都有近半数不发现金股利,其余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也不稳定,造成投资者逐渐不再关心现金股利的发放。第三,依据市盈率法评估值与依据市净率法评估值进行投资的效果没有多大差异,即使在允许买空卖空的情况下,二者的投资效果几乎接近于市场平均股票收益率(约5%)。这一结果也说明无论是依据利润还是净资产,市场法都无法揭示企业真正的内在价值。

四、结论与展望

第2篇:评估价值的方法范文

论文摘要:本文在初步探讨并购含义及价值评估意义的毕牛,介绍了四种并购中评括目标企业价值的方法,也括成本法、市场法、协同效益价值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公司并购是公司兼并和收购的总称,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既是一种重要的投资行为,也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一种重要途径,更是实现企业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重新配置的重要手段。

    企业并购的目的是实现价值创造,企业并购中价值创造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并购被市场低估的企业,通过整合包装,变现其应有价值;二是发现企业的潜在价值,通过并购,寻求优势互补,实现协同效应,达到“1 +1 >2”的价值增值目的;三是通过并购实现市场和规模效应,增强并购方企业的市场主导力,提高其盈利能力,实现价值创造。可以看出,价值概念贯穿于企业并购始终,价值评估则是首要环节,是实现价值创造和增值的基础,也是并购成败与否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如何评估企业价值成为企业并购理论需要不断探讨的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了企业并购中价值评估的四种方法,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

    一、成本法

    成本法适用于拥有较多有无形资产,且资产价值比较容易确定的目标公司,通过确定目标公司净资产来评估目标公司价值的方法。成本的选择有三类:账面价值、重置成本和清算价值。

    账面价值是会计上的概念,它等于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净额,在会计中,许多资产都是以历史成本人账。因此,此时的账面价值实质上是净资产的历史成本。采用账面价值法评估企业价值时常采用如下公式:

    企业价值=净资产账面价值x(1十调整系数)

这种方法操作简单,易于理解,但是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获利能力,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和可操作空间,会对资产的帐面价值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结果。

    重置成本是以目标企业的各项实体资产为价值评估单位,以单项资产的全新重置成本为评估基础,以资产存在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为理论基础,采用如下公式确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

单项资产的评估价值=重置成本一实体性贬值一功能性贬值一经济性贬值

    企业的评估价值=e单项资产的评估价值

    以重置成本为基础评估企业价值,方法简单易懂,但是三项贬值的确定则需要很多专业判断,需要利用大量专家的工作。因此,这种方法评估评估成本可能较高,更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资产的评估。

    二、市场法

    市场法又称为市场比较法,是指通过与市场上相同或相似的企业进行比较、修正来评估目标企业价值的方法。采用市场法进行目标公司价值评估,评估结果准确与否,主要取决于选择于两个方面:一是选择可比公司的可比性强弱,可比性强,准确性就高;二是选择的比较指标反映目标企业价值的程度,指标越能体现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价值的准确性越高;三是调整系数越科学,就越能够缩小评估误差。采用比较法确定企业价值的基本模型如下:

    v:目标企业价值;

    x;目标企业可观测变量;

    v,:可比企业价值;

    x,:可比企业可观测变量。

    v:可以是市场价值,或者是公允的交易价格,x,可以是每股收益、资源储量、客户量、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同类机器台数等可比指标,x是口标企业的相应指标。

    这种方法所依据的一个特有假设前提是,评估对象v:与x,的比例与可比企业的v与x的比例相同。因此,在实际应用时,挑选与企业价值v具有高相关性的评价指标x成为价值评估的一个关键步骤。一般而言,x的选取应与资产的价值存在着因果关系。调整系数可以根据根据影响企业价值的非重要因素存在的差别确定。

    市场法中所采用的指标和参数都比较容易获得,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接近现实,市场价值的引人,涵盖了宏观环境、行业环境等股值信息,调整系数的引人则能否反映企业管理效率、资源察赋等差异。市场法是一种比较科学全面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对市场的有效性要求较高,选择可比公司、设置代表性指标也有一定难度。

   三、协同效益价值法

    权重法的理论前提是,企业并购能够产生规模效应、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企业整体价值。权重法的基本思想是把并购和被并购企业看成一个整体,通过测算整体企业价值,再根据两个企业净资产各自占整体企业净资产的比重来确定目标企业价值。估值模型如下:

净资产的确定可以由合并双方的财务报表计算获取,合并后企业整体价值则需要假设企业能够产生协同效应,然后估算得出企业整体价值。

    权重法适用于以实现优势互补、产生协同效益为目的企业并购定价。这种定价的基本思想是,目标企业单独的价值不代表并购价值,其真正价倩在于并购后所产生协同效益时的价值。因此,目标企业价值取决于并购后企业整体的价值。但是,这种方法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首先,产生协同效应只是并购的目的,并购后能否产生协同效应、协同效应的效果都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其次,并购后企业整体的价值也难以确定,因为涉及太多的主观估计和不确定因素,这会使计算结果的科学性大打折扣。但是,权重法的引人为我们指明了一条重新审视目标企业价值,挖掘目标企业潜在价值的思路,值得我们去思考和体会。

    在现实的并购实践中,并购双方都可以运用这种方法。从并购方来说,如果能够认识到目标企业能够带来协同效应的潜在价值,则有利于减少误据并购方案的风险。从目标企业来说,如果能够从产生协同效益的角度去认识自身价值,或许可以提高自己的谈判能力,避免贱卖白己所带来的损失。因此,这种方法的积极意义应该大于其消极因素。

    四、现金流折现法

    现金流折现法是从企业价值的实质出发,从未来现金流量和风险两个纬度综合考虑目标企业价值。企业并购是并购方并购目标企业的净资产而不是总资产。因此,在并购中,用现金流折现法评估的是目标企业的权益价值或者说公司价值,而不是实体价值。基于此,现金流折现法模型如下:

    并购企业价值二并购公司预测期归属于股东的现金流量现值+预测期后的现金流量现值

    在应用这种方法评估目标企业价值时,需要关注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以及企业自身的生命周期。行业不同、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不同,企业所产生现金流的特点也就各异。折现率的选择则需要综合考虑资金成本、风险、其他投资机会等因素。

第3篇:评估价值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新药品价值价值分析资产评估评估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医药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每年新药技术转让的交易金额近百亿,新药品价值评估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及现实意义,新药品评估方法的探索也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1新药品的研发流程

1.1新药临床前研究阶段

新药临床前研究阶段(简称IND阶段),包括药物发现阶段和临床前试验阶段,一般历时3-6年。这个阶段的工作是进行药物发现和进行临床前试验,首先要筛选候选药物,寻找并确定先导化合物作为预临床试验的药物,然后对筛选出的先导化合物进行非人体试验研究,依次进行初步稳定性研究、确定剂型处方、批量试制、制定质量标准。

1.2临床研究阶段

药物的临床试验研究在动物和人体进行药物研究,从而进一步确定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I-III期属于临床研究阶段。完成临床试验后,申请者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CFDA)提交各种相关申报资料。CFDA依据审评中心的技术审评意见对符合规定的新药品发《药物临床验批件》。

1.3新药注册后阶段

新药注册后阶段(简称NDA阶段),包括产业化生产阶段和上市后监测阶段。

产业化生产阶段需要对研制的新药品进行中试、投产和检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CFDA)对符合规定的新药发放新药证书,对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合格生产条件的企业发放药品批准文号。新药品上市销售,进入新药上市后的监测期,其安全性主要靠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监测,也可通过其他途径监测并研究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主要途径有第IV期临床试验、处方事件监测等。上市后监测期内的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将新药品的稳定性、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2新药品价值分析

2.1新药品的基本价值

新药研发过程中凝结了不同于普通商品的创新性的脑力劳动耗费,形成了技术性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和物化劳动的转移价值,新药品的基本价值就是指新价值和转移价值的总和。具体来讲,技术性劳动就是新药研制人员在研发过程中投入的具有创造性的智力劳动,物化劳动是指投入的生产资料和相关的人员(如管理人员)所投入的劳动。

2.2新药品的使用价值

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新药品的治疗效果能够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就具有使用价值。处于研发阶段的新药品因为其研发过程未完成,没能形成对某个领域的疾病起到治疗和预防作用的实物,不能满足人们对药品的基本需求,是不具备使用价值的。所以,新药品使用价值的体现是通过人们对新药品的服用或使用得以实现的,对新药品使用价值的评价和估测需要根据新药品的功能和治疗效果来判定。

2.3新药品的技术价值

新药品的转让可以看作是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交易,新药品承载该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就是新药品的技术价值。新药品内在的技术通过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在一定时期内对特定主题的市场经济行为产生影响并带来经济利益,体现其技术价值。这些技术可以有很多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新药品专利权与新药品专有技术(如原料配方、加工工艺等)和新药品的批准权与特许权(如新药临床试验审评、新药生产批准等)。这些技术的价值体表现为新药品在疗效、毒副作用、提高产量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2.4新药品的经济价值

经济价值就是经济行为体从产品和服务中获得的利益。新药的经济价值是指预计新药品的应用对主体经济行为发展的贡献,即新药品在当前和未来市场条件下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只有新药品进入上市销售以后,其经济价值才能得到体现,新药品销售产生经济收益也是新药品价值的主要体现方式。

3新药品价值评估的方法

3.1成本法

成本法也叫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条件下确定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已发生的各种贬值因素,将其从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的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的基本方法是,资产在全新的情况下的价值(或价格)减去计算出的各项贬值额度(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得到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3.2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在市场上选择若干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将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进行比较,调整参照物和被评估资产之间存在差异的因素,并将差异加以量化,确定差异修正系数,调整参照物成交价格信息,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3.3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贴现的途径来测算资产价值的,先预测被评估资产的期望收益、收益期和折现率,再将每年的期望收益进行折现,加总每年折现值得到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

3.4新药品价值评估方法比较

由于新药品只有在进入上市后监测阶段后才同时具有基本价值、使用价值、技术价值和经济价值,而且实践中新药品价值的评估对象主要是该阶段的新药品,因此研究重点也是进入上市后监测阶段的新药品价值的评估。该阶段的新药品已经开始产生经济效益,其为企业创造的收益的能力在逐渐得以体现,因此对处于上市后监测阶段的新药品价值评估采用收益法更符合实际情况。表1对三种传统评估方法在新药品价值评估中的运用进行了比较。

4新药品的研发流程与评估方法的选择

4.1IND阶段评估方法的选择

处于IND阶段的新药品不能用于人体试验或临床治疗,无法评价或检验其治疗效果,药品不具备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新药品价值主要由研发单位所投入的有形资产(如研发场地、研发器械、原材料等)和无形资产(如研发人员的劳动、智力等)的价值构成。对处于IND阶段的新药品价值进行评估时,应该将新药品的研发成本和实际投入的资本作为重点考虑因素,在选择评估方法时主要考虑采用成本法。另外,在欧美国家生物制药产业界的实践中,风险投资商也会使用比较法对新药品项目价值进行评估。所以当在存在相似性较高的新药品研发项目时,应以成本法的估值结果为主,适当考虑比较法的估值结果。

4.2临床研究阶段评估方法的选择

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新药品,其治疗效果可以得到初步的评价,该阶段的新药品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潜在经济价值。但是一旦新药品在临床研究阶段出现不良反应,其使用价值和潜在经济价值也不复存在,构成该阶段新药品价值的主要因素还是前期资本投入与技术创新。因此,对临床研究阶段新药品价值的评估,应主要考虑新药品的成本,同时考虑药品疗效、稳定性以及未来产生收益的可能性。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由于未来是否产生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应以成本法为主,收益法为辅。

4.3NDA阶段评估方法的选择

处于NDA阶段的新药品大多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它们大都完成了开发阶段,可被看做承载某项或多项技术型无形资产,并且已经进入产业化生产或产生收益,能够通过货币衡量其未来预期收益额,符合使用收益法的条件。但收益法的缺点是,在评估的过程中,对未来新药品的期望收益额和折现率的预测难度较大,评估结果容易受到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

5展望

新药品价值评估本质上是对新药品技术的评估,实质上是无形资产评估。如今,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方法有很多,如实物期权法等新型的评估方法,而本文只对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传统评估方法进行了比较,未来还可以扩大研究范围,通过比较传统评估方法和新型评估方法探索新品价值评估的方法。

参考文献:

[1]林威,赵振东,杨志广,等.药品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J].中国药房,2013(1):7-10.

[2]聂兰苏.新药品价值评估研究[D].昆明:云南财经大学,2014.

第4篇:评估价值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景区经营权;具体评估方法;适宜性:折现现金流量法(DCF);收益还原法(ICM);收益权益法(SIM)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2)06—0084—08

1 引言

景区是旅游空间组织的核心和旅游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产权状况对景区的经营管理有着直接影响。由于我国的体制长期形成了景区在微观层面上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合一的政府专营模式。在景区发展初期,这种模式对我国景区开发与保护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随着旅游业发展,这种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的模式日益暴露出弊端。高度垄断集中的管理体制不仅约束了景区把握市场的能力,也影响了景区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经营效率,不能较好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自20世纪90年代始,逐渐出现了景区经营权流转的探索。首先出现了风景名胜区上市,1996年8月张家界上市,其后2年先后有泰山旅游、黄山旅游、峨眉山和京西旅游上市。1998年1月旅游景区类公司的上市被禁止,随后出现了经营权转让与买断的探索。1998年,四川省雅安市政府向成都万贯集团出让碧峰峡景区50年的经营权。随后全国20多省市300余家景区出现了经营权转让,并有浙江、湖南、四川等12省市的旅游管理条例中允许旅游资源/景区经营权转让。进入21世纪后,租赁、买断、入股、合资、改制等不同形式的景区经营权流转探索全面出现。实践中出现多种形式的景区经营权探索,理论上对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的技术瓶颈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显然,景区经营权价值评估已成为实现我国景区经营权合理流转基础性的关键问题之一,也是旅游研究领域的重要前沿课题。本文着眼于景区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以期对我国景区经营权价值的科学评估及合理流转与产权保护有所裨益。

2 现有评估方法综述

2003年,彭德成等将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估问题列为我国旅游研究前沿的10大问题之一。随着景区的发展及经营权流转现象的出现,越来越多学者呼吁景区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强调相关价值评估的重要性。景区经营权价值评估是景区经营权转让价格的重要参考,同时对旅游评估的理论研究和方法探索也有重要意义。

目前,关于旅游经济价值评估方法可分为两条主线:旅游资源/景区经营权价值评估和旅游资源/旅游地游憩价值评估。虽个别评估使用旅行费用法(TCM)、条件估值法(CVM)进行景区经营权价值评估,但应辨析这是两种不同的评估。在旅游资源/景区经营权价值评估方法研究方面,叶浪、吴楚材等、雷蓉等学者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学者给出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等方法部分学者还考虑到旅游资源/景区的不同开发阶段(表1)。

基于上述已有评估方法的评述,可以进一步厘清5个问题:①价值与价格需明确。上述研究中评估对象界定既有价值也有价格,笔者认为目前应着眼于价值,即在公平竞争市场假设条件下,能被公认的蕴含在资产中的价值含量。而价格则可能是买卖双方的特殊动机、谈判实力、特别成交条件、市场突变导致背离价值的成交价格。一方面,价值是价格的基础;另一方面,景区经营权的市场供求关系较为复杂,目前评估这种市场供求关系具有固有的难度。因此,对景区经营权价值的评估应优先考虑。②评估对象的用途需明确界定。价值来源于对人类的有用性,因此,首先需要明确界定评估对象的用途,在用途界定清晰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价值评估。例如森林旅游资源仅为旅游用途还是兼顾用材林,未明确界定情况下评估价值难免偏失。旅游资源由于是资源的附属属性和利用属性,因此,采用景区的概念作为评估对象更合理,明确界定为旅游经营所用。实际上,已有评估也是以景区为单位进行的。③方法需要建立一定的体系。评估需要建立完整的方法体系,在选择途径的基础上选择具体的方法,然后提出相应的指标。对于景区经营权价值评估,现有学者的研究尚需完善;有些学者的指标与方法脱节,无法逻辑自洽。④方法需要有相应的适宜性分析。有些学者提出评估方法有多种,但需要结合方法的假设条件和本身特点进行适宜性分析。值得商榷的是,重置成本法用于森林旅游资源这种可更新资源的合理性。因为重置成本法的使用前提是存在损耗且必要的损耗是可计算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方法适宜性分析的重要性。⑤方法要与评估对象有效结合。方法是为获得某种东西或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手段与行为方式,因此方法是经过抽象得出具有普适性的。将具有普适性的评估方法应用于具体评估对象中,必须结合评估对象的特点。因此景区经营权价值评估,必须在评估方法的宏观思路指导下与景区经营实际情况相结合来界定具体的指标和参数。

第5篇:评估价值的方法范文

原真性源于"Authenticity”,意为原本的、真实的、可靠的、非复制的等等。1997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制定的《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第10版)指出:“列入的文化财产至少应具有(世界遗产公约)所说的突出的普遍价值中的一项标准以及真实性标准”,“要满足对其设计、材料、工艺或背景环境以及个性和构成要素等方面的真实性的检验”。真实性是自然与文化遗产价值的基础,是进行遗产的科学研究、保护与修复规划及登录与管理的依据。

原真性估值法是指:遗产旅游产品以其原真性大小为基准,在时间和空间、已知和未知等因素影响下,内在的价值量呈曲线变化,以此进行遗产旅游产品的价值估算。

其内涵的实质是指遗产旅游产品价值以遗产的原真性保护为核心。遗产地内包括遗产在内的设施建设与管理标准必须建立在遗产原真性基础上。只有在保持原真性的前提下,遗产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集体记忆才能得到真正保存。

比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九个方面:

原封不动的保存(冻结保存):原封不动的保存,保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这是联合国提倡的标准。一般对文物古迹应原封不动的保存;

整旧如故、谨慎修复――对于残缺的建筑(古遗迹)修复应“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提出了世界各国公认的两个修复原则:修复和补缺的部分必须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能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信息价值;

适当增添――必须与原有部分有所区别,使人能辨别历史和当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性。此外,加固、维护应尽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则;

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历史建筑物因故被毁。由于它们是地方重要的特征、象征,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纪念意义。但是,重建必须慎重,必须经专家论证,因为重建必然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又耗资巨大,还破坏了遗迹。在更多情况下保存残迹更有价值;

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以续继原有使用方式为最佳,也可以作为博物馆,作为参观旅游景点要慎重,防止被破坏;

保持历史街区和古城的格局特征――重点保护好历史街区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

保护特色建筑风格――保护特色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颜色、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控制适当的建筑尺度――高度、体量非常重要,切记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保护历史环境――事物与其存在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脱离环境而存在。历史文化遗产环境的意义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地形、地貌、原野、水体、花木及其特征都要保护;

拿不准的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应暂不拆除――许多偏远的地方,尤其是山区农村,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虽然不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却也是历史文化遗产,有相当高的价值。当地人不知道,有没有财力和机会请专家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暂不拆除,以免留下遗憾。

二、用“历史的原真性”原理确定长沙马王堆汉墓遗产旅游原真性价值

旅游开发过程是对世界遗产原真性的认识过程,其开发初期通常表现为对原真性的破坏上,旅游开发在本质上是一种“原真性”的回归,在未来趋势上是一种“原真性”的发展和延伸。

主要原真性包括:历史事件、位置、建筑格局、环境、功能、管理体制、精神和感受,其管理制度是最有价值的原真性组分。

(一)历史事件

长沙马王堆汉墓的历史事件主要阐述西汉初期长沙国丞相、侯利仓及其家属有关事件。马王堆汉墓的发掘,为研究西汉初期手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当时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实物资料。

(二)位置

马王堆汉墓遗址位于长沙市东郊,距市中心四公里。因传为楚王马殷的墓地,故名马王堆。三座汉墓中,二号墓的是汉初长沙丞相畎侯利苍,一号墓是利苍妻,三号墓是利苍之子。三座墓中以一号墓规模最大,墓坑南北长19.5米,东西宽大17.8米,深16米。现在一、二号墓坑已经填塞,三号墓坑经过整理加固,保存下来,并新建了大跨度的顶棚,供人们参观。

(三)环境

复原墓穴环境既有必要也有可能。有关专家提出,既然文物能在地底下保存两千年,那么能否人工模拟出一个类似的墓穴内环境,达到既能展示,又能达到有效保存的效果呢?但这涉及到很高难的技术问题。可以动员全国各地的技术力量,将马王堆汉墓的延伸保护工作做好。

(四)技术

马王堆汉墓一号汉墓出土的女尸,时逾2100多年,形体完整,全身润泽,部分关节可以活动,软组织尚有弹性,几乎与新鲜尸体相似。它既不同于木乃伊,又不同于尸腊和泥炭鞣尸。是一具特殊类型的尸体,是防腐学上的奇迹,震惊世界,吸引不少学者、游人观光。

马王堆汉墓的发掘,对我国的历史和科学研究均有巨大价值,其出土文物异常珍贵。从三号墓中出土的帛书《五十二病方》,经考证,比《黄帝内经》(成书于春秋战国时代)可能还要早,书中记载了52种疾病,还提到了100多种疾病的名称,共载方280多个,所用药物计240多个。这是我国现在所能看到的最早的方剂。《五十二病方》的发现,补充了《内经》以前的医学内容,是一份非常珍贵的医学遗产。

(五)文物

马王堆三座汉墓共出土珍贵文物3000多件,绝大多数保存完好。其中五百多件各种漆器,制作精致,纹饰华丽,光泽如新。珍贵的是一号墓的大量丝织品,保护完好。品种众多,有绢、绮、罗、纱、锦等。有一件素纱禅衣,轻若烟雾,薄如蝉翼,该衣长1.28米,且有长袖,重量仅49克,织造技巧之高超,真是天工巧夺。出土的帛画,为我国现存最早的描写当时现实生活的大型作品。还有彩俑、乐器、兵器、印章、帛书等珍品。

(六)功能

马王堆汉墓具有展示功能、作为旅游景点功能、教育功能和文物保存功能,其主要价值目前体现在作为湖南省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湖南省博物馆馆藏文物丰富,尤以马王堆汉墓文物、商周青铜器、楚文物、历代陶瓷、书画和近现代文物等最具特色。是全省最大的综合性历史艺术博物馆,也是全国优秀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湖南省4A级旅游景点之一。

(七)管理体制

马王堆汉墓原址和马王堆汉墓文物均归口湖南省政府文物管理部门管理,体制比较灵活,有利用开发和保

护。

(八)精神

马王堆汉墓展示了湖湘文化的精髓,表现了湖南人敢为人先的精神。

(九)感受

参观马王堆汉墓后给人的感受是中华民族很伟大,很具智慧,能让人思索、回味,充分表现旅游珍品的价值。

三、用“演进中的原真性”原理分析长沙马王堆汉墓的遗产旅游价值

自然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具有相对性、主观性、动态性,随着人类历史的演进,使其原真性呈曲线状态变化,既增值又损值,但外形却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就自然遗产而言,由于受到自然腐蚀、污染、细菌、动植物生长和破坏等客观自然因素以及不科学的发掘与开发、缺乏项目规划、预测与决策失误、公众的忽视、磨损、涂写、走私等主观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原真性的生态延续更具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上的相对性。就文化遗产而言,不同地区、国家的文化根基、价值观念、经济基础、制度背景不同,对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与管理就不同。相对而言,发达国家可能更注重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精神层面的作用,发展中国家可能更注重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经济层面的作用。就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而言,它包含了人类无限的情感,在数代人的传承中逐步形成一个民族和社会的文化血脉,它不是原封不动的一种延续,而是一种由时空、文化、情感等因素相互影响的动态发展系统。

马王堆汉墓出土了3000余件西汉文物,受当时的经济条件与遗址保护条件所限,这批闻名中外的文物集中到湖南省博物馆保存。但这些文物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两个变化,一是在受到自然腐蚀、污染、细菌、动植物生长和破坏等客观自然因素以及主观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一是随着时间的推延也在升值。

四、用“妥协下的原真性”原理分析长沙马王堆汉墓的遗产旅游价值

正确引导和规范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对于自然遗产,旅游经营者要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避免改造、重建、增加人工建筑,以自然生态为基础,认识到人与环境的持续发展是旅游开发的必然。对文化遗产而言,旅游经营者要处理好修缮与重建的关系。由于自然力、材质、技术和人为破坏等多种原因,修缮是一种必然,但其前提是尊重历史;重建更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已经全部损坏的,不得重新修建;因特殊需要在另地重建或原址复建的,须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报原核定公布机关批准。”

现代旅游者日益成熟,注重亲善自然、追求原真,有较强的环保意识。但有些情况造成“妥协下的原真性”,即为了不失去遗产物体而采取的不得已而为之的保护方法。

第6篇:评估价值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公司价值评估;成本法;市场法;折现法

本文研究的公司价值指公司内在价值,外延止于股东权益,亦可称之为公司权益资本价值。依据公司内在价值的定义,评估方法应是现金流量折现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并不拘泥于这一种方法,而是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对一家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人们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有十几种,但总的说来,可以把这十几种方法划分为三大类:成本法、市场法和折现法。

一、 成本法

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使用这种方法所获得的公司价值实际上是对公司账面价值的调整数值。这种方法起源于对传统的实物资产的评估,如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评估,而且着眼点是成本。成本法的逻辑基础是所谓“替代原则”: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代替品所需的成本。因此,如果投资者的待购资产是全新的,其价格不会超过其替代资产的现行建造成本扣除各种损耗的余额。

成本法在评估公司价值时的假设是企业的价值等于所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之和,减去负债。成本法在评估公司价值时,可以回答这样的问题:今天购买的所有资产并把这些资产组装为一个运营企业需要多少成本?这种方法强调被评估企业资产的重置成本。使用这种方法,主要考虑资产的成本,很少考虑企业的收益和支出。在使用成本法评估时,以历史成本原则下形成的帐面价值为基础,适当调整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有关资产和负债,来反映它们的现时市场价值。

成本法在评估公司价值时的优点是账面价值的客观性和可靠性。成本法以历史成本的帐面价值为基础,而会计学上对历史成本原则的批评,直接导致了人们对成本法的种种非议。

历史成本原则是现代会计核算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会计原则之一,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和应用。但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争议却从来没有停止过。批评者认为,历史成本的最大特点是面向过去。从会计确认的基础看,历史成本会计是建立在过去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基础上的。不论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都是针对已发生的过去交易而言的。前者指因过去交易而引起的权利和义务;后者指因过去交易而引起的现金收付。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建立在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基础上。因此,总的说来,历史成本提供的是面向过去的信息,相对于未来缺乏决策相关性。以历史成本的帐面价值为基础估算公司内在价值,缺乏逻辑和经济学基础。具体而言,成本法是以企业单项资产的成本为出发点,忽视了企业的整体收益和获利能力,而且在评估中不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组织资本,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企业的销售渠道和企业的服务等等。

二、 市场法

当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实在难以计算时,分析家经常转向市场。将目标公司与其他类似的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并选用合适的乘数来评估标的企业的价值,这就是公司价值评估的市场法。市场法的关键就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十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企业;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物企业的重要指标,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物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公司的价值。

市场法的逻辑依据也是“替代原则”。根据替代原则,一个精明的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性能的替代品的市场价格。由于市场法是以“替代原则”为理论基础,以市场上的实际交易价格为评估基准,所以市场法的假定前提是股票市场是成熟、有效的,股票市场管理是严密的,目标公司和参照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数据是真实可靠的。股票市场越发达、越完善、越有效,市场法评估的公司价值就越准确。在股票市场存在重大缺陷、不充分、不完善、缺乏效率的情况下,难以采用这种方法。

在运用市场法时,选择什么样的公司作为参照物对分析的结果起着决定作用。交易所涉及的公司、市场坏境和结构方式各不相同,如何确定参照物呢?从内在价值的定义而言,可比公司意味着公司应当具有相似的未来现金流量模式,以及一定的经营风险或财务风险。这些风险应当是相似的或者他们之间的差异是可以量化的,这样才能对目标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合适的贴现率进行贴现。

在实际操作中,选择可比公司的方法是,通过考虑增长前景与资本结构等方面,选择相似的同行业或密切相关行业的公司,这样可以从大量的上市公司中选出几个可比的上市公司。然后,对这几个公司进行分析、对比,判断这组可比公司乘数对目标公司价值的意义。所以,在实际设计分析过程和使用分析结果时都要慎重,不能脱离实际。

市场法以目标公司的市价作为比较对象,而股票市价存在着不稳定的问题。比如,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价非理性的大幅波动,而公司的“内在价值”是不应该这样剧烈变化的。这样,市场法评估出的公司价值不是客观的,所以评估所选择的时机非常关键。我们从网络公司价值的涨跌之中,或许可以体会到更多市场法的缺陷。

除此之外,在非公开上市市场兼并中普遍存在的控制权溢价问题也无法在公司比较分析方法中发现出来。作为谨慎性原则的另一种表现,在决定兼并价格时通常要在交易价值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控制权溢价。当然,如果把参照物限定在最近发生兼并或收购活动的公司,那么可比公司价值就变成了可比兼并价值。在这种模型中,可比性公司的权益市场价值和调整后的市场价值都是根据相关交易的收购价格计算得出的。由于交易本身考虑了各种定价信息,由此得出的交易乘数中已经包含了控制权溢价。

三、 折现法

折现法(即收益法)是计算公司的内在价值是最妥当的方法。企业的内在价值即是其未来能产生的收益折现。

折现法依据折现的对象的不同,又可以分为股利折现法、现金流折现法和以会计净收益(利润)为基础的折现法。折现率则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在三种折现法里,一般公认现金流折现法最科学合理。但是这种观点的基本理由是认为只有现金是“真实的”,会计利润不可靠,典型的论调是声称“现金流是至高无上”。这种观点在已经发生的会计年度也许是正确的,但是在预期的世界里,难道现金流量的真实度就一定超过利润吗?事实上,预期现金流量是在预期净收益的基础之上调整而得出的。有研究指出,在三种折现法的对公司内在价值预测的差异最终将集中在上述公式的终值确定上。

关于折现率,一般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还有的通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统计计算类似风险的上市公司必要报酬率来确定。

折现法还有两个“改进型”:一个是“调整现值法”(APV,Adjusted Present Value);一个是“经济附加值法”(EVA,Economic Value Added)。APV指出,对公司总体业务统一使用WACC进行折现不够科学,应该根据产生现金流的不同业务事项单独估计他们的资本成本并折现,最后将各部分折现值相加。EVA的基本思想是:利润率不能超过资本成本。一个公司或生产单位仅在它的营业收益超过所利用的资本成本时才为其所有者创造了价值。公司的价值等于投资资本加上预计经济利润现值。其中,预计经济利润等于投资成本乘以投资资本回报率与加权平均的资本成本的差额。经济利润模式将现金流量折现模式中的价值驱动因素、投资资本回报率和增长率转化为单一的数字,因而可以了解公司在任何单一年份的经营情况,而自由现金流量法却做不到。

折现法在使用时有其局限性,比其他确定价值的模型更偏向于理论化。不管是上述哪种折现方法,他们都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公司的未来预期收益能够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计量;(2)与公司获得的预期收益相关联的风险可以预测量化。

可是,由于市场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人们很难准确预测公司未来的收益和相关风险。上述折现法的演进过程根本对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毫无帮助,只是折现模型自身的完善和发展。随着计算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用它来计算公司价值。为证明某个数字而提出的支持材料堆了一堆,其详细程度似乎已经有些过分。确定公司价值的行为正在陷入机械地把各种模型的结果平均化的泥谭中。尽管这些模型看上去似乎高深莫测,但是结果或者是大部分未得到验证,或者是可笑的。

四、 小结

合适的公司价值评估方法依赖于了解评估的对象和目的,这可能也是所谓的“相机决策”。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可以将三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获得多个价值指标,然后经过比较、调整,获得最终的价值数据,他有可能不是一个确定的数值,而是一个数值范围,或者还有概率分布。每一种方法使用的前提和条件不同,帐面价值为基础的成本法有可能决策更相关。每一种方法使用的前提是不一样的。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前提是,企业的未来预期收益和获得这种收益相关联风险是可以预测的。如果不了解或忽视每种方法的使用前提条件,那么评估出来的结果是不可靠的。在中国证券市场波动较大,市场很不成熟,对市场法的使用必须非常慎重;至于中国上市公司盈利和风险预测的可靠性就更值得怀疑。而且这种状况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好转的可能性都不大,因此,仅从理论上讲,在中国上市公司相关价值的理性决策中依赖市场法或折现法的可能性较小。虽然,人们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包括帐面价值在内的会计数据心存怀疑,但是以帐面价值为基础的成本法决策相关性和可靠性可能都要好于市场法或折现法。

参考文献:

1.亨利·戴维斯,威廉姆·席勒著.屈李坤等译.财务反超——重塑企业价值.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

第7篇:评估价值的方法范文

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推进,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机制与业务工作开展越发成熟,其价值评估方法也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研究。

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意义重大,并探讨了目前国内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秦璟[1]将资产评估方法定义为评估执业人员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并认为其对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有着重要影响。李跃[2]认为国内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评估理论严重滞后、债权性资产债权人不清晰、制度环境与评估方法存在缺陷等问题。谭小蓓[3]认为国内评估理论滞后于评估实践,部分债权性资产权属不清,产权依据不足,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与评估咨询报告质量的矛盾突出。

另外,部分学者则对目前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了重点研究:宋雨舟、于倩[4]将评估方法定义为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并重点分析了当时国内主要运用三种基本的评估方法,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张成文、王福和[5]具体分析了假设清算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适用范围、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优化政策。李晓炎[6]探讨了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使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时,如何采取优化的措施来提高可操作性及评估精度,并从交易案例的选择、交易案例的修正、比较调整因素的补充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汪柏林[7]对德尔菲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应用前景、收敛性检验的必要性进行了讨论,并对所选用的检验方法进行了分析。

综上所述,国内大部分学者都认同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意义,但目前尚未在学术界形成权威且统一的价值评估方法,因此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一种新思路

由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尝试从测算单户金融不良资产回收率的角度对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使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通过建立经验方程对具体案例进行验证。

(一)基本理论假设

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评估首先需确定影响价值实现的因素。本文假设: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与其回收率正相关,回收率越高,其相应的价值也越高。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主要有:(1)债务人财务及经营状况。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主要指其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现金比率等财务指标,债务人财务状况越好,其还款的几率越大;而债务人经营状况的好坏又会直接影响其财务指标,从而间接影响其还款。(2)债权方式。按债权担保方式划分,债权资产可分为信用债权、抵(质)押债权、保证债权等三类:信用方式债权其追偿范围为债务人的资产,因此价值相对要低;保证方式债权,债权追索扩大,因此价值相应要高;抵押方式债权,由于较其他债权人有特定的资产保障,且拥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和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价值最高。(3)不良资产处置环境。影响不良资产处置的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与市场环境。法律环境越完善,法律约束越严格,债务人逃废债务的可能性越小;市场环境越优越,金融不良资产变现渠道越多,资产回收比率越大。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拟以单户金融不良资产的回收率为因变量,债务人目前拖欠债权本息、所属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有无抵押/担保措施、贷款五级分类、有无法律诉讼作为自变量建立回归方程。假设其线性回归模型为:Y=β0+β1X1+β2X2+β3X3+…βpXp+μ,其中β0,β1,β2,β3,…,βp为p+1个未知参数,即需要求取的回归系数,Y为回归方程的因变量,代表单户资产的回收率,X1,X2,X3,…,Xp是p个解释变量,代表影响该资产变现的各种因素。当确定多元回归线性方程后,我们即可求取在一定置信水平下的回归系数,继而对单户资产的回收率进行预测,并以此为根据确定该不良资产的价值。

(二)历史数据搜集与处理

本文所搜集的不良资产信息均来自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分公司2013年商业银行资产包收购案例中真实数据,收购债权真实,收购过程公开透明,不存在虚拟数据。同时,根据本文确定的回归方程解释变量,在选取数据时充分考虑了数据的相关性,避免相关性不明显的数据作为回归分析变量。所选取的案例数据如表1所示(由于篇幅限制,详表略):

表1案例数据单位:万元案例序号本息合计所属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有无抵押有无担保是否诉讼五级分类实际回收率1.武钢维尔卡钢绳制品有限公司20021.4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半关停无无否次级20.7%2.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8811.86服务业省会城市基建有正常有无是可疑32.1%3.美家龙健身器材有限公司2464.07工业地级市其他无正常无有是损失15.3%4.湖南骏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530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有有是次级4.3%5.株洲新通铁路装备有限公司1852工业地级市资金周转无半关停无无是损失7.9%6.长沙有有实业有限公司1816工业省会城市其他有正常有有是损失9.2%7.科雷诺机械有限公司621.2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有有是次级12.3%8.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4.24工业省会城市基建无正常有无是损失13.1%续表19.紫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504.7服务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无有是次级30.6%10.合力热电有限公司2420.25工业地级市其他有关停有有是损失23.7%

以上搜集的历史数据未经过加工处理,大部分信息并非数值型信息,因而难以直接使用,因此在进行数据处理前需进行转换。转换思路如下:(1)贷款本息为非线性相关因素,在处理时取其自然对数;(2)企业所属行业与所属区域等变量接近正态分布,转换方式为:转换后数据=(原始数据-原始数据平均值)/原始数据标准差;(3)本文拟使用Eviews软件进行数据的回归分析,故所处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有无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是否有抵押/担保、是否诉讼以及五级分类的数据必须转换为数值分类指标,具体处理方式及结果分别如表2、表3所示:

三、结论

本文从传统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局限性出发,采用计量经济学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提出了估计单户不良资产的回收率及整体资产包的综合回收率,从而对资产包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即资产 包价值为∑niYiMi=MY,其中Yi为单户不良资产回收率,Mi为单户不良资产的金额。尽管不同类型的金融不良资产具有不同的种类和价值表现形式,但由于对不同的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估值时,其资产价值回收率都是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故从资产回收率的视角来研究一般性的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问题具有可行性。

采用该方法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优势在于:第一,采用此方法对于金融不良债权资产包,特别是信用债权资产包进行,比传统的成本法或交易案例比较法更为科学、严谨,特别是在该资产评估对象为大宗对象且涉及大量复杂产权纠纷的情况下,与针对逐个评估对象进行传统评估的方法相比,可以极大地节约时间与成本;第二,对于非债券类金融不良资产,采用此方法进行价值评估,利用计量软件来进行定量分析,也可以避免交易案例比较法或专家打分法所固有的主观性与随意性。

同时,此方法也存在相应的弊端:首先,历史经验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与案例数量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影响较大,对于评估机构与人员来说,运用此方法通常要求其找到足够多的、公开市场交易的且满足计量要求的样本,而这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其次,回归模型的构建、经验方程的建立以及计量过程中的变量与方程显著性检验,都涉及相关复杂的数理统计与运算,通常需要借助相关计算机程序与计量软件,单纯依靠手工计算难度较大;最后,采用此方法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得到的不良资产回收率回归分析结果为区间结果而非绝对确定结果,不能将其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唯一依据,而应同时配合成本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等传统评估方法确定金融不良资产的最终价值,否则容易加大处置风险。

参考文献:

[1]秦璟.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J].东岳论丛,2013(3):181-185.

[2]李跃.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问题及对策研究[J]. 国际商务财会,2009(9):34-35.

[3]谭小蓓.关于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思考[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9(2):46-47.

[4]宋雨舟,于倩. 浅析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J].才智,2009(25):170.

第8篇:评估价值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价值评估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8.007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8-00-02

0 引 言

自企业的财务目标改变以来,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就变成了企业管理的重要部分。企业价值评估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手段,在某种程度上还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自我国加入WTO后,因为体制的原因导致我国企业竞争力远不如从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决定重新思考优化价值评估的方法。

1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及其比较

1.1 成本法

成本法,也叫重置成本法,这种方法更加注重评估企业的重置成本,但在重视资产成本的同时,忽略了企业的收益和支出;在选择这方法进行评估时,可以通过调节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资产和负债来反映企业的价值能力。成本法主要考虑的是资产的重置全价及应计损耗,它在清产核资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的计算公式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重置成本-有形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

1.2 比较法

比较法,也叫市场比较法,这种方法是通过调整市场中同种类型企业的市场价格,评估自身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种方法更多的是一种市场判断,是从企业可能进行的经营活动的角度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这种方法常用于单项生产要素的评估,如:对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其计算公式为:被评估企业价值=同类企业现行市价×调整系数。

1.3 现金流量折现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也就是说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将被作为企业的内在价值。这种方法应用的前提是企业可以持续性经营下去,然后将现金流量作为衡量企业价值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企业价值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估。这种方法常用于转让产权及使用权的企业。

1.4 三种评估方法的比较

三种评估方法都有不同的适用范围,且各自有着优缺点;同时它们之间也都有着联系,研究探讨他们之间的联系和差异,对创造新的价值评估方法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企业在选择时,不仅要考虑到自身的需要,还要考虑到方法的适用情况,只有选择了合适的方法,才可以更好的完成企业价值评估的工作。

成本法更加注重的是对资产过去使用状况的分析,即使成本法中的重置成本都是现行的价格,但其他的因素却是依靠之前的历史数据得到的。比较法更加侧重于对价格的分析,这种方法需要找到完全相同类型的企业是不太可能的,即使是极其相似的企业也不容易,所以企业在使用时需要根据现有相似企业对自身的评价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现金流量折现法是建立在现值的原则上反映企业整体的未来获利能力,这种方法不必考虑过去对企业造成的结果,只需要考虑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也就是企业的潜在价值。

2 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

2.1 自由现金流量

自由现金流量是指企业在满足了再投资需求后剩余的现金流量。这一概念在现有的企业价值评估中被广泛应用,特别是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中。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不同的定义自由现金流量,但本文将其界定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折旧和摊销-所得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I运资本净增加。这既没有偏袒双方任何一方,也为企业实现整体的目标提供了服务。

2.2 采用自由现金流量的原因

企业采用这种方法有以下几点好处。首先,这种方法的信息综合性强。对于企业的价值评估来说,信息的来源、可靠性及真实性等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要想做一个综合有效的价值评估,信息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其次,自由现金流量富有创造力,可以很好的反映企业的实力。企业的价值评估从其本质来说,就是通过评估的结果,再结合想要实现的目标,对企业的相关部分进行改进。而自由现金流量可以直接反映出企业的实力,便可以作为一个考察的因素,且它是可以直接计算的。再者,自由现金流量不仅与企业过去的经营状况有关,和企业的未来也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基于自由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评估,囊括了企业的整个发展周期,从整体上更能看出企业的价值,这种评估也更加准确、全面。

2.3 对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的探讨分析

虽然之前企业中还存在其他的价值评估方法,但随着自由现金流量评估方法的出现,更多的企业还是选择了自由现金流量。虽然会计利润可以很方便的得到,且因为其直观性也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在价值评估时存在的不足是其选择的主要原因。现有企业折现模型的核心是预期效益,这与自由现金流量有着密切的关系,但这是按照实现制原则计算的,而会计利润是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计算的,两者之间存在差别;且在会计准则的选择上,不同的公司也会因为自己的实际需求而有所不同。所以,在实际的情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基于自由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评估,因为这种方式能够更清楚的反映企业价值能力,且不会因为采用何种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

自由现金流量不仅可以全面反映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股票回购能力等综合实力,还可以增强不同企业和企业兼并后的可比性,是企业价值的重要衡量指标。在可以实现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企业除了必要的花费还可以产生更多的自由现金流量;相对来说,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越大,企业可以应用的资源就越多,企业的价值评估就越好。因此,自由现金流量成功克服了会计利润评估中存在的缺陷,其不仅可以对企业的过去进行评估,而且可以对企业的未来进行合理的预测。

3 基于自由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优化

3.1 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方法

自由现金流量评估法是不必考虑企业过去经营状况对企业造成的影响的,只需要考虑未来企业能够获利的情况;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种方法更加适合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特别是对于那些大型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方法是: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折旧和摊销-所得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净增加。

3.2 未来自由现金流量的预测

基于自由现金流量下的企业价值评估,是企业买卖双方根据预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的,所以企业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所以,企业要想做好价值评估的工作,就需要预测企业自评估开始到未来足够长时间内的现金流量。现有大众接受的期限一般10年,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所需进行增减。

3.3 估算折现率分析

估算折现率分析,即通过折现率分析企业的风险回报率。一般情况下,现金流量风险越大,企业的回报率越高,那么折现率也会越高。在对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进行评估时需要注意的是:所选择的折现率要能够反映各个资本在其公司总资中的相对贡献情况。常用的确定折现率的方法有两种,分别是风险累加法、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

风险累加法:折现率=行业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报酬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法:WACC=∑Rj Kj ,其中:WACC为加权平均资金成本;Rj为第j种个别资本成本;Kj为第j种个别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

3.4 企业价值的计算

在企业价值的计算方面需要注意的是,确定好计算周期。常用的方法是将其分为两个阶段来计算;其一是预测期,其二是预测期之后。因此可以得出:企业价值=明确的预测期间的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量现值。

4 结 语

传统的价值评估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现有的经济市场,所以企业应寻找更为合适的评估方法。基于自由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是一种很好的方法,但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这种方法是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而未来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容易导致风险的滋生。所以,需要再对其进行改进完善,才能更好地完成企业的价值评估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熊敏.自由现金流量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改进探讨[J].北方经济,2008(6).

[2]李汶静,陈丙.基于自由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探讨[J].价值工程,2008(4).

[3]孙营.论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评估[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7).

第9篇:评估价值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特殊性方法问题创新发展金融制度

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在市场中的流动已经成为常态,这些都为金融企业飞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价值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本文针对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特殊性及方法做了详细的分析研究,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刻变革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随着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特殊性及方法革新的发展,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了不小的变化。这就要求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要具有系统化、科学化、合理化的特点,运用规范的方式和有效的程序来帮助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达到改善的目标,创新和发展以达到其应有的效用。因此,通过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实施以及调整,必将在我国金融企业乃至全球范围中引发一场包括金融制度变革、金融机构调整、金融服务创新、经营理念的重塑,对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1 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特殊性分析

我国的金融企业要十分注意价值评估的特殊作用,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在企业的内部审计方面主要注重的是对企业金融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即帮助金融企业改善经营状况。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在维护企业的市场稳定方面,可以及时地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有利于建立危机管理与应急机制,在各个新兴的市场之间逐渐形成相互应急机制,对金融企业应对危机作出协调的、及时的反应。可以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使金融企业达到增值的目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我国现代金融企业价值评估运行机制已经发生改变,对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内部也有了高新更高的要求,就目前而言,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特殊性主要是以下方面:

1.1 有利于我国金融企业监管的协调、合作以及有效实施企业目标 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持续的战略协助不仅使建行解决了当前一些急迫的业务问题,并在转变观念、引进技术、改进流程、培训人才等方面获得了综合收益,促进了长期价值创造力的提升。20世纪90年代,世界经济开始进入全球化,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在全球化的经济大潮下要充分发挥巨大的调节作用,开展金融企业的监管的协调、合作以及企业目标的实现。在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中战略评估是从西方,经济学中引进的概念,无论是引进美国“金融协查”调查方法;还是学习德国“以数据为基础的管理”,推动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模式由“经验管理”向“数据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方式转变,这些方式的作用都是发挥了金融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协调、合作功能,推行流程标准化、一致化的做法,推动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科学化建设,使国际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逐步转化为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日常经营管理行动。

1.2 进行价值评估可以有效地控制金融企业审计工作的不足 在以前的金融企业审计制度中,发现了严重的财务问题,都以单纯的制度报告进行汇报,这样严重妨碍了金融企业的资金审计工作,使其无法完全发挥应有的功能,或者说最大的作用。进行价值评估就需从各个不同的经济事务角度,或者利益格局出发,要整合资源,可以从根本上杜绝金融企业的资金不合理支出,它可以促进金融企业的业务成长,改变金融企业的业务种类,改善金融企业的业务技术和系统服务,同时可以整合金融企业的审计不足之处,有效地提高金融企业的业务效率额以及金融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其中的进行价值评估的具体表现在金融企业审计工作中是,对有形资产,包括研发资金、制造资金、管理资金、营销资金、技术资金等,其价值评价的整合整体过程就是实现资源的转移,提高其利用率。这样就可以打破金融企业审计的一个僵局,即受到不同的领导阶层的同时关注,这种情况下在金融企业价值评价中,各个管理部门都主动从自身的利益角度出发去处理审计工作。

2 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科学化方法分析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金融企业是指执行业务需要取得政府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其中,在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管理制度中要建立科学化的方法,对金融企业的各项业务进行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管理,在金融企业和管理部门双方积极探索下,进行深层次的合作。目前,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必须要按照《战略协助协议》的各项执行工作,从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价方面来看,这面临新的经济金融环境和监管要求,如何进一步改进管理,构建更为稳健、高效的营运管理体系,仍然需要学习国际的经验。

第一,建立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资本市场监管机制

针对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变化,在一些快速成长的新兴业务领域,如财富管理、投资银行、金融市场业务等方面,也需要继续加强建立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资本市场监管,依托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业务经验,较强的专业能力,搭建自己的专业业务平台,促进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市场监管业务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因此,在实施建立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资本市场监管中,应当创立与经济增长相容的价值评估监管环境,在这中环境下包括,对进入和退出市场要设计必要的管理措施,将市场准入条件尽量降低以使得市场可以开发给予最广大的参与者,价值评价的监管者在设定规则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对市场造成的影响程度,作出财务预测与市场参与者承当同等的监管责任。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资本市场监管工作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新形势,发挥其应用的效用,就必须不断的发展创新,而现代企业要科学化、系统化的实行金融价值评估的资本市场监管制度,使其最大程度为企业的发展服务,壮大金融企业价值评估资本市场监管的力量。

第二,建立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危机应急机制

各个新型的市场自身和相互之间应当发展和建立危机处理机制以能够对危机作出协调的、及时的反应。例如,我国股票市场的开盘交易不应当与国外ADRS的开盘交易相距时间太长,在国内股票市场建立“循环切点”机制,各个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设立合资机制以处理和监督陷入困境的金融企业。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危机应急机制要独立客观的反应金融企业内部资金的运行,有意识的加强其权威性。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危机应急机制的监管条例要基本具备灵活性,金融企业的决策部门要可以通过价值评估危机应急机制能够及时得到全面的信息资料,维护市场的稳定。

3 结语

总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金融企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金融企业价值评估在创新发展上主要的就是改变原有的职能定位,增加其附加价值,在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内容方面逐步朝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因此,通过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实施以及调整,必将在我国金融企业乃至全球范围中引发一场包括金融制度变革,对我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拓宽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目标,对于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不管如何发展创新,始终不变的目的就是适应新形势下的现代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高瑞洁.浅谈金融企业价值评估的创新与转型[J].中国乡镇企业计.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