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县长履职报告范文

县长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县长履职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县长履职报告

第1篇:县长履职报告范文

为确保明年持续稳产增收,县委政府多措并举。近期对制约粮食生产的水利进行大规模排查、清理和整治。

11月16日,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动员大会召开。主持县委全面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权俊良,县委常委孙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屠新贵,副县长罗伟、李先锋,县政协副主席方龙平等出席会议。会议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参观宋店、岔路两乡镇水利兴修施工现场;第二阶段在县交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动员大会,主持县委全面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权俊良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孙俊主持会议;副县长罗伟做工作报告。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全体同志、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水务局所属分局、排灌总站、河道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权俊良指出,这次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展好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农村各项经济指标已经完成和超额完成的情况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必须打响打胜的重要工作;是水务部门认真谋划、精心筹备,内容重要的会议。会上,印发了5个文件,罗县长代表县委、县政府、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作了一个很全面、很具体的工作报告,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任务落实。

第2篇:县长履职报告范文

这次组织提名我拟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并在今天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我深感这是组织对我的高度信任,也是对我的鞭策和激励。我曾在基层工作多年,从事过经济工作,在加强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实力、发展县域经济方面做过一些探索。特别是到县委机关工作后,对全县的情况又有了更深的了解。我深知,以我的年龄和现有的知识水平,面对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新要求,要做好工作,压力沉重,责任重大。今天,如果我没有被任命,我能够正确对待。如果被任命,我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在工作中坚持自觉学法、严格守法、正确用法,为确保政府工作决策民主化、管理法制化和工作高效化,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同时,我将坚持做事先做人的原则,恪守“勤为政之要,廉为政之本”的准则,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人民满意、组织信赖的公仆。

二、坚持求真务实,忠实履职

我生在XX,长在XX,一直工作在XX,深知XX的发展来之不易,深知父老乡亲的冷暖疾苦。近几年来,XX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大幅攀升,这是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共同努力和全县人民全力支持的结果,其中饱含了前几任常务副县长无比艰辛的工作。我继任后,将努力发扬务实的工作态度和勤勉的工作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一丝不苟地做好每项工作。特别是在当前宏观经济调控,经济发展面临众多新困难的情况下,我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努力加强财源建设,进一步科学民主决策,为确保我县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而孜孜不倦、艰苦努力!

三、自觉接受监督,竭心为民

第3篇:县长履职报告范文

一、我县矿井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煤矿矿井13对,核定年生产能力78万吨,其中高瓦斯矿井3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对;在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中,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3对,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9对。

根据全省煤矿资源整合整体规划,全县13对矿井中,有2对被整合关闭矿井(**煤矿和**煤矿);有2对限期关闭矿井(**烟煤厂至2009年底关闭,**煤矿至2010年底关闭);3对独立保留矿井(**煤矿、**煤矿、**煤矿);6对资源整合主体矿井或独立扩能矿井(**煤矿、**煤矿、**县煤矿有限公司、**煤矿、**煤矿、**煤矿)。

全县煤矿均分布在**矿区的**井田和**井田内,本区域煤层(无烟煤)主要赋存于二叠系**组第二加三段,矿区范围内可采煤层为K2煤层,有1个矿(**烟煤厂)开采烟煤(K1煤层)。目前全县矿井均采用斜井开拓,且均属深部开采,开采标高在+160-±0之间。矿井开采方式为走向后退短壁式开采,工作面采用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急倾斜煤层矿井采场不支护,采空区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缓倾斜煤层矿井现基本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刮板运输机采煤,采用炮采机运。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年初,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由县安监局承担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职能。并完善了县安监局负责日常监管,县经商局负责行业监管,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属地监管的煤矿综合安全管理格局。并对具体责任进行了分工、细化。县编委会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33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县安全监测站,落实了驻矿安监员专项编制7名,现已达到2对矿井配备1名具有专业技术的驻矿人员。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煤矿驻矿人员认真履职的政策和措施。根据川安办〔2009〕3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和煤矿企业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在安监局班子成员中设立了1名总工程师。由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对煤矿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管理,真正做到内行管内行。**、五矿两个产煤乡镇,建立了煤矿安全监管站,每个乡镇落实了2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我县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通三防”管理以及瓦斯治理、人员培训、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建立了“以风定产”公示制度、采掘头面审批制度、煤矿“三量”考核制度、煤矿交换图定期审查制度、隐患整改公示制度。

第4篇:县长履职报告范文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州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于2015年3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各校(园)长为成员的“县教育局推进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并于同年10月按州教育局的改革方案制发了《县教育局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协作、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党政重教有始有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将“突出教育发展”列入全县“1234”发展战略,并明确指出:抓gdp的提高是政绩,抓教育长远发展解决群众子女上好学更是政绩。2015年,县委召开3次会议、县政府召开5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全县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二)义教迎检有板有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座谈会”、“教育发展领导小组扩大会”及“义教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出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合理预测、科学布局、强化监管、注重效益”的工作思路,并于2015年1月成功召开“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制发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出台了《县级领导干部及部门定点联系学校工作制度》及《工作监督和问责机制实施意见》。为确保2015年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州督导评估验收,于2015年3月成立了“县人民政府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办公室”,全面负责义教迎检的各项工作。

(三)“普九”巩固有模有样。全县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共57所,在校学生14449人(在园幼儿1903人,小学7463人,初中3766人,高中1317人),寄宿制学生规模达7878人。小学正常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4%、辍学率为0.2%、毕业率100%;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为99.16%、辍学率为0.63%、毕业率100%。已连续13年实现“普九”巩固。

(四)改善条件有主有次。2015年,在建(含续建)工程共计58个,已有26个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完成了“十二五”藏区规划中期调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和“十三五”的规划工作,以及10所乡中心校幼儿园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对接完成2015年拟建项目实施方案,目前,所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已完成并进入财评阶段。2015年,共投入786.5万元用于购置信息化教育设施设备。县城小和沙坪中学教学楼已竣工验收,所涉板房已全部拆除,目前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工作已完成,于3月投入使用。

(五)校园文化有度有识。为凸显“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的校园文化打造原则,于2015年12月率县城及沿线各校校长赴康定县教育局及其所属11所学校,实地考察学习了该县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并于2015年1月配合校园文化设计公司对县内重点打造学校完成了设计方案现场落地。各校园文化设计公司正积极进行落地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内业工作。

(六)教育教研有声有色。积极参加各类赛课活动,获省级二等奖1名,州级一等奖7名、二等奖11名、三等奖3名,县级获奖19名;科研课题《民族地区中学校园暴力行为成因及预防策略研究》获省第五届普教成果一等奖,系第一个获此殊荣的教育科研课题;学子李鑫?(俄尼乌呷伊萨嫫)在2015-cctv10《读书》暑期特别节目“我的一本课外书”决赛中获二等奖。2015年,高考录取289人,升学率97.31%;中考录取1023人,升学率100%。

(七)学校管理有条有理。一是创新评估机制。建立健全了教学质量监控制度,一改过去以考试成绩为主的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二是扩充督导力量。将全县划分为6个督学责任区,挂牌聘任12名责任督学,加强对教育教学、后勤管理、校风校貌等常规工作的全面督导。三是规范管理制度。局校联动,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学校管理制度,确保全县教学质量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八)队伍建设有典有则。2015年,引进教师104人;公开考调17名乡镇教师进入县城学校;公开招考65名临聘人员(其中欧亚学校毕业生15名);安置39名退伍军人从事学校安保工作;接收11名支教教师和5名干部及教师;完成各级培训725人次;乡镇派出所及卫生院专人派驻学校,以解决校园安保及就医问题;教师节表彰了100名县首批骨干教师;层层评选上报了6名州级优秀校长、65名州级骨干教师及1名州级骨干教研员。2015年3月,对履职不力的上团乡中心校校长予以免职处理,并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了通报。同时对淇木林中心校、里伍中心校及魁多完小等3所学校的校长进行了交流调整。

(九)教育惠民有滋有味。投入1393.5万元,用于落实“三免一补”政策;投入125.9万元,免除就读县内高中学生的学杂费、教科书费及作业本费;为304名生源地学生办理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70余万元;完成410名非义教阶段贫困学生补助申报工作,申报金额117.25万元;3.6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了18名贫困学生;发放2013年非义教阶段资助金129万元;免除保教费152.97万元,拨付幼儿午餐补助130.72万元;选送136名学生就读内地38所中职学校;为110名贫困学生发放西南油气田公司资助金12.44万元;投入750余万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应对措施

成绩取得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办学条件较差(尚有板房、教育装备欠缺等);二是项目工程建设难度大(项目资金断链、校园布局散乱等);三是师资队伍建设滞后(学科结构失衡、城乡师资配置不均等)。针对困难问题,我们提出了六项应对措施——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城乡均衡发展;创新管理模式,全面塑造教育整体形象;着眼整体推进,初步形成现代教育雏形;强化队伍建设,全面促进素质整体提升;立足教育惠民,充分彰显教育普惠公平;依托数字,强势推进信息教育覆盖。

第5篇:县长履职报告范文

矿业经济是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几年来的矿业秩序清理整顿工作,我县已形成了良好的矿业开发经营秩序,推动了我县矿业经济的持续较好发展。目前,我县个别地区还存在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问题,不仅破坏了几年来的矿业秩序整治成果,干扰了正常的矿业经济秩序,还造成的矿产资源的浪费、生态环境的破坏,形成了新的水土流失和较大的安全隐患。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是我县矿业秩序整治工作的延深,是巩固矿业秩序整治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业开发秩序,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私挖盗采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厌战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认真抓好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专项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已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领导任副组长,以矿业管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并将对全县范围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开展好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二)实行责任追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持高压态势,制定有效措施,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开展好专项行动。对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对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打击不及时的,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参与私挖盗采矿产资源利益格局的,要坚决进行查处。

(三)乡(镇)、企业自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矿产地、矿山私挖盗采点、废弃矿井(硐)、闭坑矿山等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乡(镇)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对自查工作负总责,要对自查报告审查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同时,矿山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查清本矿区范围及矿区周边500米范围内有无侵占矿权行为的事件,有无私挖盗采的现象,有无越界开采行为,矿产品运输、销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炸材管理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由县国土资源、公安、检察、安监、水务、监察、环保、林业、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集中排查。工作组要对各乡(镇)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掌握我县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情况与动向,对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要查清组织者、利益链条和耕地损毁、水土流失情况以及形成的安全隐患,查清林地破坏、环境破坏、炸材来源、务工人员、运销渠道、购买厂商、资源数量、机械来源等情况。

(四)严肃纪律,务求实效

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参加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严守秘密、服从大局、听从安排,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决打击私挖盗采行为,坚决查处各类利益格局,确保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精心组织,分步实施

(一)工作目标

专项行动工作要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严格依法行政,综合执法,整体联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彻底消除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割断私挖盗采矿产资源利益链。要建立矿产资源管理责任制,健全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长效机制,维护正常的矿业开发生产秩序,巩固矿业秩序整治成果,促进矿业秩序进一步好转,推动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私挖盗采煤矿、铁矿、花岗石矿、硅藻土矿、铅锌矿等各类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打击合法矿山违法支持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

2.严厉打击以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和各类工程建设的名义,私挖盗采碎石、砂石、粘土矿等矿产资源行为。

(三)工作任务

1.全面清理全县范围内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依法清理矿山生产情况,维护正常的矿业生产秩序;

3.进一步查清废弃矿井(硐)的基本情况;

4.依法清理矿产资源的运输、销售、经营情况;

5.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6.封堵废弃矿井(硐);

7.依法追查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利益格局;

8.建立、完善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安排

打击私挖盗采专项行动为期30天,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自查阶段。时间为年4月28日至年5月6日。

第二阶段为全面排查阶段。时间为年5月8日至年5月15日。

第三阶段为处理、总结阶段。时间为年5月15日至年5月28日。

四、履职尽责,形成合力

第6篇:县长履职报告范文

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迅速部署,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现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

一、*县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的基本情况

(一)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确定任务目标

经过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给*县20*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10项,包括农村电网、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廉租房建设等7个类别,总投资2358.74万元。县人民政府提出目标要求,20*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在2009年3月前开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8月底前完工。

(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扩大内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20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投资、工业、金融、财税、监督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监督组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并积极配合上级监督组做好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每个项目工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领导,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

(三)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13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一是抢抓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投资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超前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二是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力争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四是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五是深化改革,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七是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领域。八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九是加强协调,切实加大金融对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十是高度关注民生,增加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十一是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是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率的稳步增长,十三是加快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一)加大“四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县政府全会、县纪委全会和县政府有关专题会议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复强调扩大内需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有关扩大内需工作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具体规定了行政问责的各种情形,切实加大了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制定监督方案,扎实推进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

县纪委、县监察局充分认识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把这项工作作为2009年纪检监察重中之重的任务予以贯彻落实,并配合好上级的监督检查工作。委局领导班子多次开会研究,制订了《*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确定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科学制定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步骤,确保示范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为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全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自觉服从、服务于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个全局,更好地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履行职责,我县建立完善了一批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审批办结时限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县级审批的项目接到齐全报件后5日内办结,需报省、州和国家各部委审批的项目在接到齐全报件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要求各有关部门向社会承诺办结时限,除特殊情况外,未按时办结的进行行政问责。二是建立部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申报项目进行并联并行审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09]8号),对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按照“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审批时限大幅缩短、降低报批成本、监督约束更加强化、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的目的。三是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专批制度,每15天由县发改委把各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情况汇总后通报一次,并专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四)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县由县监察局牵头,修改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一是将全县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限额由原定的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计划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加强对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计划投资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但工程造价必须纳入招标工程管理。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明确了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四是县纪委监察局对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廉政监督。五是审计部门要做好工程项目资金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尤其要加大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力度。

(五)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清理自查,整改存在问题。2月中旬,县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武监发〔2009〕02号),对全县20*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20*年以来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常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发改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新增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及时有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是否存在、、、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等六个方面。监督检查的方法是由各投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对本部门20*年以来负责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填写相关的统计表,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形成自检自查报告报县纪委监察局。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在项目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监督检查组对全县20*年以来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常规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方面检查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开展项目审批的情况,另一方面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抓项目建设、管理的情况。

三是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自1月份起,对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督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四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席的项目单位、乡镇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五是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如县水利局下发了特急《内部传真电报》,要求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明确每一天、每一周的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较慢。从检查结果看,至2月底,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到位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建设单位,但一些项目还处于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阶段,总体进度还比较缓慢。

(二)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表现在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等监督部门能够认真履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但一些项目主管单位对政策措施落实、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力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09]8号)贯彻落实情况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对并联审批中工作不作为、不配合、不得利而影响并联审批时效以及其他违反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工程建设进度定期督察的基础上,由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系的项目单位、乡镇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定期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三)自3月中旬开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委共同牵头,组织相关监督部门和抽调一批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检查评价意见。

(四)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09]2号)各项规定,对项目建设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以整改。对违反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规定的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五)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廉政监督实施方案(试行)》,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

(六)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

(八)在开展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中,认真抓好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各环节取得的经验,年底形成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综合报告。

五、建议

第7篇:县长履职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平安为目标,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强化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供应(站)点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消除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气瓶报废与固定充装制度的落实等工作,实现气瓶整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防止和减少气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和消除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确保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是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企业制造的合格钢瓶;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充装站进行充装,力争将废弃停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全部收回。

三、整治重点

(一)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

(二)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

(三)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违法行为,主要是按规定应检测而未检测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主要集中于液化石油气站、其他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及个人)和应淘汰而仍在使用的老旧钢瓶(螺丝瓶、使用15年以上的钢瓶、外表破损严重的钢瓶)。

(四)对家庭自用的老旧钢瓶进行回收或以旧换新。

四、实施步骤

此次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4年4月4日—4月30日。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召开专题会议,拟定实施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宣传动员,并组织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二)执法查处、整改完善阶段。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派出监管人员,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涉及的有关企业和单位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对涉及的个人依法进行追究;对超期未检测和应报废而未报废的老旧钢瓶坚决予以查封、扣押;对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单位坚决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强制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取缔关闭;对使用单位(或个人)上缴及执法部门没收的老旧钢瓶予以回收销毁。

(三)验收巩固阶段。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充装、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完善情况进行验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

五、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原则,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方案要求,在各自辖区内组织排查,质监、住建、工商、食药监、城管、商务、教育、卫生、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活动的牵总协调工作,并牵头负责对非法充装、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负责组织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充装超期未检测、报废、翻新、私自焊接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钢瓶的充装站依法予以查处;对未经许可而进行非法充装的单位,会同各乡镇(园区)、公安、住建、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2.负责对餐饮经营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非法行为进行查处,住建、工商、安监、公安、食药监、城管、教育、商务、卫生等部门负责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抽调专人予以配合。

3.负责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的监督管理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工作,并对所有收缴的废旧钢瓶进行技术报废处理。

4.负责组织家庭自用废旧钢瓶的回收和以旧换新工作。

5.负责以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对使用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危害性广泛宣传。

(二)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对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进行查处和燃气企业的行业管理,会同县公安、质监、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各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全县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分布设置方案,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包括流动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

(三)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各村(居)委会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全力开展宣传发动和非法经营、充装点的排查工作,督促辖区内经营液化石油气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到有合法资质的充装站充装液化石油气,并将液化石油气钢瓶托管到合法充装站,及时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检验,确保使用安全。负责配合质监部门开展家庭自用废旧钢瓶回收和以旧换新工作。

(四)工商部门负责配合住建、质监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经营环节进行检查;配合住建、质监、公安部门对无照经营单位依法取缔。

(五)安监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检测而未检测的,及时移交质监部门处理。

(六)公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合法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资质,严格执行充装有关要求,禁止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必须按时进行检验并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确保钢瓶使用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液化石油气供应点的设置及家庭自用气瓶的托管和废旧气瓶回收等工作。

(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本行业钢瓶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使用不合格钢瓶,自觉排除安全隐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质监、住建、安监、工商、公安、食药监、城管、商务、教育、卫生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专项整治牵总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履职、密切协作,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舆论宣传,鼓励群众举报。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尤其是质监部门要宣传好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以及使用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危害性和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常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对非法经营、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一经查实,由有关部门联合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依法收缴,鼓励以旧换新。质监部门要向社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对个人使用废旧钢瓶进行回收;鼓励各液化石油气加气企业对群众上缴的废旧钢瓶进行以旧换新。

(四)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犯罪。质监、住建、工商、安监、公安等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取缔非法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包括流动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将非法经营站点现场设备设施进行拆除;依法对非法充装钢瓶进行查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报废钢瓶、螺丝瓶、超期未检验钢瓶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证照,从源头上杜绝充装隐患钢瓶的行为。对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第8篇:县长履职报告范文

今年5月,浙江省政府发出关于命名省级生态县(市、区)的通知。在为数不多的省级生态县(市、区)名单中,德清县名列其中。这表明,在推进生态建设、打造“绿色浙江”的道路上,德清拥有了一张魅力四射的名片,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凝聚着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几年来认真履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所付出的心血与汗水。

代表建议催生生态县建设决议

地处江南腹地的德清,北靠环太湖经济圈,西枕天目山麓。境内群山连绵,林木葱郁,水乡平原,河港相连,生态环境非常优美。

近些年来,随着德清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地的生态环境开始面临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农业综合开发和乡镇工业的快速发展更是加剧了农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003年3月,在德清县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数位县人大代表提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建议。

在环境保护方面,王月红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建议,要求控制矿山开采,保护生态环境;针对莫干湖上游村民随意倾倒垃圾,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污染下游水质的状况,宣建国代表疾呼,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莫干湖上游区域垃圾清理工作;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方面,黄建根等12名代表提出建议,要求建立莫干湖上游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沈虎林代表也要求对经营生态公益林的农民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助。

这些代表的建议直指德清县的生态保护,引起了大会的特别重视。会后,县人大常委会迅速着手开展了关于德清县生态保护的调研活动。

2004年4月23―2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鑫泉等又带领调研组,到武康、筏头、莫干山、钟管、乾元等乡镇开展为期一周的调研,对污染环境的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保持德清县的生态资源优势?是否可以达到经济与生态的双赢?调研组成员达成一个共识:我们必须做好“生态文章”,生态立县大有可为。

2004年,在德清县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时任德清县县长的徐国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建设生态县的工作目标。同年,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县的决议。由此,一场生态县建设的攻坚战在德清全面打响!

决议制定出来,执行成为关键。德清县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把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每年专题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一系列的审议意见。

2004年12月22日,德清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环保局局长李华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德清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

对于规划中提出的生态县建设总体目标和各方面重点任务,县人大常委会表示同意,并要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跟踪检查。5月,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两个组,对全县9个乡镇29家企业进行检查,并听取了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的相关情况汇报。

6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8 个乡镇27家企业进行了明察暗访,并把查访情况及时通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整改落实。

2007年6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再次深入新市、钟管等乡镇进行生态县建设调研。调研组一行重点察看了新市污水处理厂、钟管华源颜料公司、漂莱特公司和下渚湖周边环境,发现这些企业的环保意识有所增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华源颜料公司、漂莱特公司的污染治理已取得明显成效。欣喜的同时,调研组也发现了新的问题:下渚湖周边8家养猪场的养殖面源污染严重影响到下渚湖水质和周边环境。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法根当即指出:“创建生态县,要双管齐下:在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形成创建生态县良好氛围的同时,要切实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抓好重点监管行业和重点环境监管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

“当前特别要加大对钟管工业集中区的环境整治力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黑烟囱整治、矿山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杨林官副主任也给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监督,抓住了牛鼻子

矿山业和丝绸业的污染,是德清两个最大的污染源,也是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

针对矿山企业无序开采、重采轻治以及超标排放污水废气等问题,2005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督察组实地察看了龙头山石矿、砂村石料厂等27家企业。

看到个别企业忽视污染治理,达标排污不稳定,个别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老化,渗漏严重甚至偷排污水等问题,一位督察组成员深有感慨:“俗话说,无工不富,一提起发展,人们都会想到开矿办企业。然而,采石开矿业,虽然它的利税收入可以提高GDP,但破坏了景观,造成了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如果重新进行治理和绿化,可能要付出比开矿收入更大的代价,可谓得不偿失。所以,生态成本也须纳入到经济发展的成本核算中去啊!”

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督察组给出了具体的建议:要加大依法综合整治环境污染力度,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大的采矿业分类进行环境专项整治。对距离国道、省道及风景区500米内的所有矿山一律关闭,对老矿区实行限量开采,并逐步予以关闭,对已关闭的矿区采取严格的复垦措施,尽快恢复植被。

督察组的建议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005年,德清县政府完成了《德清县矿山资源规划》,合理调整了矿山布局,对规模小、资源利用低、浪费严重的10家矿山企业实施了关停。对处于县城规划区、杭宁高速公路、09省道、下渚湖风景旅游区附近的9家废弃矿山实施了复绿复垦治理工程。对全县17家水洗石矿,督促企业投入650万元建立标准的三级污水沉降处理。依法查处违规开采案件13起,有效遏制了矿山企业污染及水土流失问题。

德清被誉为“丝绸之府”,丝绸业一直是德清人引以为豪的产业。丝绸业包括制种―养蚕―收烘―缫丝―丝织―印染―服装等生产环节。其中,缫丝、印染业属于高污染行业。

在德清,小丝厂几乎遍地开花,一片繁荣景象。县人大常委会经过详细调研,发现丝绸印染业仅仅是表面的繁荣,其背后却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小项目、低档次一哄而上,进而造成有限资金的分散和宝贵资源的浪费,并且印染业偷排污水现象严重,影响了水环境。丝绸业的这种机制性、结构性矛盾,极大地削弱了德清丝绸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并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对此,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提出整顿建议:对那些治而无望的企业,该停即停,该关则关,绝不手软。对有条件治理,且正在治理的企业,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其加快治理进度。对已经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加强监管,巩固治理成果。

不久,全国缫丝压台拆机第一锤在德清县钟管第一丝厂响起。经过多年的治理整顿,截至目前,德清已经从最繁盛时期的117家缫丝企业,压缩到现在的24家。同时,通过大力引进一批环保型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力地提升了全县工业企业的产业层次和集约化水平。

“我们的目标是:创经济强县,建生态德清。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舍弃了任何一面,实际上就是丢掉了全部。”德清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一位干部解释说,而这个道理已经成为全县干部群众的共识。

绝不让为保护生态作出牺牲的群众吃亏

地处莫干山麓的莫干山镇,是德清的“西部地区”,由于地处偏僻,要引进一个工业项目很难,但他们有个“三要三不要”的原则:“高附加值、高税源、能吸纳当地劳动力、能提升农产品深加工能力的项目,要;高耗水的、有污染的、产废气的项目,不要。”最近几年,这道环保门槛已经挡掉了五六个工业项目。不仅如此,莫干山镇还将原有的对环境有损害的工业企业进行整体搬迁,引导他们到工业园区落户。据了解,仅莫干山周围2个乡已有10多家工厂被搬到山外。莫干山镇为全县的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却没有得到经济上的补偿。

“绝不能让为保护生态作出牺牲的群众吃亏!”

在2003年和2004年的德清县人代会上,沈虎林、黄建根、王月红、宣建国等县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2004年4月30日,德清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的报告时指出,县政府要认真研究,逐步建立和健全自然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向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2005年6月16日,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保证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县建设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具体操作办法。

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了积极举措大力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从2004年12月起,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德清县对104国道以西304平方公里区域实行生态补偿,生态补偿范围占县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生态补偿的关键是落实资金。这笔钱从哪里来呢?县政府决定先考虑财政预算外资金,然后从水资源费、土地出让金县得部分、排污费、农业发展基金等渠道按比例提取金额,建立全县生态补偿基金。2005年、2006年,德清县每年筹措生态补偿资金550万元。2007年,德清县政府出台了《德清县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奖励补助办法》,在未来两年内安排生态县建设资金5200万元,对2006年和2007年生态县创建中的一些环保基础设施、污染治理等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生态补偿带来了全新的连锁效应。

德清县莫干山镇通过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后,县财政每年转移支付给莫干山镇130万元,该镇先后迁出12家污染企业并拒绝27家污染企业的入驻请求。几年来,镇里的污染企业基本上清空了。与此同时,该镇开始依托莫干山,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如今,镇里的农家乐已发展到30多家,2008年全镇旅游收入将达830万元。

第9篇:县长履职报告范文

 

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经验交流材料

 

***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下设12个分会,现有会员 19835户 ,其中单位会员 2945个,个人会员16890个。今年来,县个私协会在省市个私协会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工商局的支持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健康科学发展为中心,以非公党建团建工作为动力,以“五抓五送”为抓手,以文化建设为引导,以创新思路、创优服务、创树形象为目标,全力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转调创,开创了全县个私协会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和创新个私协会工作,探索新时期个私协会工作新思路和新途径

围绕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增加市场总量、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招商和转调创精神和要求,真正指导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个私协会工作,通过认真调研,制定并下发了《加强和创新新时期个私协会工作促进全县民营经济科学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按照“政治建会,活动立会、服务兴会、文化促会、创新强会”的工作思路,提出了1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突出党建、团建、“五抓五送”、行业分会建设、文化建设等重点任务,不断加强和创新新时期个私协会工作,推进协会职能到位,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县域民营经济健康、科学、跨越发展。《意见》下发后,县个私协会及各分会按照要求,付诸贯彻实施,逐步落实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启忠对《意见》作出重要批示:做好新时期个私协工作,基层协会是基础和保证。***县个私协围绕大局,立足职能,开拓创新,对全省协会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希望各级个私协会借鉴***做法,为全省民营经济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省局副巡视员王建、***县委书记顾建华、县长刘裕斌也分别作出批示。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充分表明了上级领导对***工商局、***个私协会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对全县工商系统、个私协会系统起到了积极的鼓舞和激励作用。《意见》在全省个私协会进行了转发,要求学习借鉴***个私协会的做法,《山东工商教育报》在头版头条给予了刊登。

二、牵手民企,多举措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为政府分忧

(一)组织2013***县“创业梦 红盾情”牵手民企招聘会。2013年8月15日,县工商局、县人社局、县个私协会在县人力资源市场联合举办2013***县“创业梦 红盾情”牵手民企大学生招聘系列会。为进一步增加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利用当地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介进行全方位宣传造势,精心组织发动应、往届毕业生以及规模大、效益好,有招聘意向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当天共有103家民营企业、近400名大学生参加,进场人员达800多人次,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280个,181名大学生与民营企业达成就业意向,还有12名大学生选择到该县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科技园自主创业。在活动现场,为更好地宣传关于大学生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及服务举措,县工商局、个私协会、消费者协会分别设立咨询服务台,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就业、法律维权方面的咨询,活动当天共为 200多人解答疑问、提供咨询。这次招聘会规模大、层次高、效果好,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潍坊日报》、***电视台分别给予了宣传报道,《山东工商教育报》也在头版头条给予刊登。

(二)打造政策洼地,优化创业环境。以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为重点,先后制定出台了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六条意见,实施了“零障碍”、“零收费”、“零限制”、“零距离”、“零处罚”“五个零”服务举措。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打造支持就业政策“洼地”。制作发放《关于鼓励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达1100多份,举办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训班2次,参加人员达420余人。设立专门的大学生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开业指导、注册登记、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公布了创业、就业咨询热线、投诉举报热线、服务监督热线。通过以上措施,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牵手民营企业,实现就业创业梦想。

(三)支部红旗引领作用,激发创业活力。按照加强非公党建和“离土离乡不离党,肩扛党旗创市场”的要求,县个私协会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成立了党支部,支部建成后,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党建工作,吸纳优秀青年入党,涌现出了钟京升、马艳萍、刘春鹏等一批成功优秀青年党员创业代表。逐步形成“基地支部搭台、业主党员唱戏、高校毕业生受益”的良好局面。2013年,***县创业孵化基地被授予“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基地”称号。

(四)实施法律援助,强化创业保障。为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在大学生科技创业园成立***县个私协会律师服务团大学生科技创业园法律援助站。援助站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县工商局和县个私协会有关人员担任成员,为园区内创业大学生提供法律法规咨询、讲座培训、服务、帮助申请法律救助、解答登记政策、受理举报投诉、创业维权等服务。同时,确定每周五作为大学生创业法律援助日,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热线,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法律援助,指导规避创业风险,依法维护园区创业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大学生安心创业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援助站成立以来,共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为18名大学生提供维权服务。

三、改进服务手段,丰富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协会凝聚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一)实行“走出去”战略,积极协助在***筹备成立省个私协会铝型材专业委员会。***县是山东省铝型材主产区之一,荣获“中国(江北)铝型材第一县”、中国铝型材产业基地”等荣誉称号。铝型材年生产加工能力约占全省同行业总产能的40%,交易市场的经营业户数量和交易量占全省的80%。铝型材产业已经成为我县支柱产业,随着铝型材的产业集群规模越来越大,在全省的优势地位越来越突出,会员的行业性特征逐渐显现,而且制约行业发展的到一些瓶颈和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县铝型材产业市场,引领全省铝型材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申请成立一个全省铝型材行业组织,搭建全省铝型材行业平台已势在必行。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关于成立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铝型材专业委员会的可行性报告》以及《章程》已起草完成。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必将在充分调动全省铝型材行业的优秀资源,解决行业规范及行业自律、创新发展等问题,在引导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免费发放“一册一卡”,即载有协会宗旨、会员权利义务、服务范围的《会员服务指南》手册和载明协会联系人、联系电话、QQ号、邮箱及服务范围的名片式会员服务联系卡,一张小小联系卡,大大方便了广大会员,真正让广大会员享受到贴心服务,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结合2013年开展的 “走、听、解、促”活动,县个私协会深入个私业户中,与会员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放征求意见表,听取对个私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自开展活动以来,共走访会员1164户,征求意见及建议1200条。 县个私协会和基层分会逐步建立会员QQ群、飞信短信发送平台,及时为会员提供政策指导、工商管理、协会动态、工作提示、消费指南、节日祝愿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方便快捷地开展与会员交流,拉近了与会员的距离。

(三)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加强会员文化建设。2013年9月27日,县工商局、县个私协会联合举办了迎十·一“创业梦 红盾情”2013“广越杯”乒乓球大奖赛及摄影作品展。本届乒乓球大奖赛由28家企业30名选手和工商系统10名选手参加,是连续三届比赛规模、水平最高的一届。摄影展以 “创业梦 红盾情”为主题,以“提振精气神,聚力转调创、服务正能量、奋战奔小康”为主线,共收集作品150幅(组),作品紧紧围绕招商和转调创,集中展示了广大会员创业发展新变化、新成果以及会员新风采、新面貌,展示了广大工商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的精神风貌和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文体活动的开展,增进了会员之间及协会与工商系统之间的文化交流,集聚了创业发展和服务发展的正能量。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