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安全管理工作法范文

安全管理工作法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安全管理工作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安全管理工作法

第1篇:安全管理工作法范文

关键词:培智学生;安全管理;班主任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安全高于一切。培智学生受自身因素的影响,安全意识薄弱,对身边的危险事物和环境缺乏感知,基本上不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怎样能使他们在学校及今后的社会生活中免受伤害,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呢?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措施,并把安全教育作为一种养成式教育来抓。

一、抓好两支队伍的建设,即班主任队伍和家长队伍的建设

在学校中,班主任是基层管理者,班主任的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决定着每一个学生的切身安全能否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班主要任加强理论学习,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明确学生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学校领导要常与班主任沟通,积极协助他们解决班级中存在的问题;班主任之间加强横向联系,交流班级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总之,工作中要绷紧一根弦:始终把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如为加强学生管理,建立了特殊学生管理档案;星期一进行管制刀具和贵重物品的排查,上报班级人数,对没到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家长进校园需办理接送卡;与家长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等。

学校教育的巩固离不开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家校互通尤为重要。班主任必须与每位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能随时、随地与家长交流、探讨;要定期召开家长会;不定期电话回访、微信群发信息;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汇报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方便家长了解学校安全工作的动向,也能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成立家长委员会,聆听家长的心声和建议。只有实现家庭、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才能做实做强。

二、建立健全班主任考核机制,确保制度保障有力

班主任是学生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任重而道远。怎样保障和激发班主任的活力,笔者认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坚持制度先行的管理理念,建立配套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推行班主任量化考核机制。制度明确,才能使班主任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如《班主任接学生的规定》要求班主任按时接学生,与保育教师做好交接,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将学生带回教室,实施无缝衔接。《一日常规管理规定》中,班主任要带领学生上好课间操和课外活动,要求组织有序,确保学生安全,班主任要参与其中。推行《班主任考评细则》和《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将班主任的工作实效与绩效分配挂钩、与评先选优挂钩、与职称评定挂钩,能者多酬,优者多利,通过多种激励机制,让班主任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

三、对安全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学生的安全教育并非是某一个人的事,要实施分工负责制。校长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总揽全局,下设教导处、总务处、保育办和门卫处等处室。教导处分设两室,教师负责上下课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负责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及夕会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总务处负责学生食品安全管理;保育办负责学生在校午休和晚休的安全指导;门卫处负责走读学生的安全管理等。分工负责制让学生的安全管理落到了实处,层层签订责任书,则明确了责任,确保了学生安全。

四、加强常规管理,用规范来护佑学生

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引导学生“学规范、用规范、守规范”,让学生明确在学校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么做好。周而复始,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班主任利用班会、夕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自我保护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引导,反复刺激学生的感官。对于上课用到的剪刀、壁纸刀等危险性教具,教师要注重教授安全使用的方法,并做好监督,强调用完后的存放事项,使学生养成好的使用习惯。

五、做好季节性的安全教育

不同季节,会有不同的安全教育内容。如夏季要著重进行防溺水和食物中毒的安全教育,春季要进行流感病毒的安全预防和教育,秋季要做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冬季就要进行防冻和不玩火、电及不放烟火爆竹的安全教育等,加深学生印象。教师要不定期对教室、走廊、宿舍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当然,有效的常规管理方法还有很多,只要教师用责任心去铺垫,用爱去教育,一切都会有效。安全管理无小事,当我们将安全意识时时、事事体现在思想上、行动中,以点带面,以随风潜入夜的模式渗透到学生的日常管理中,便能让学生平安,家长心安。

参考文献:

第2篇:安全管理工作法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开放、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统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执业。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不得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第四条资质证书分为甲、乙两级,并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的专业特长、资质条件确定其业务范围。

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甲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国家局)审批、颁发;乙级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

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其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企业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企业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

甲级、乙级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的项目或者企业的规模由国家局另行规定。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监察机关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取得资质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0万元以上;

(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12名以上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有与其申报从事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评价人员;

(六)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七)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5年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

(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8名以上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

有与其申报从事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评价人员;

(六)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

(七)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评价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材料报国家局;

(二)国家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申请乙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评价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材料报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并报国家局备案;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安全评价人员的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7年以上;

(二)取得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取得安全工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年以上;其他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

第十一条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公正、公道、正派,熟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安全评价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安全评价人员考试管理办法由国家局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伪造、转让或出借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遗失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补发。

安全评价机构不得转包安全评价项目。

第十三条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一)机构分立或者合并的;

(二)停业、破产或有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第十五条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局制定统一式样。

第三章安全评价机构

第十六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的规定,遵守执业准则,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如实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并对其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承担安全评价项目时,应当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不得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应当每年填写安全评价机构工作业绩记录表和安全评价人员工作业绩记录表,分别报国家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安全评价机构工作业绩记录表和安全评价人员工作业绩记录表是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审查、颁发资质证书。

对已经取得资质(资格)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及其安全评价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资质(资格)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特定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地区保护,不得干预安全评价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向安全评价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不得向安全评价机构摊派,不得在安全评价机构报销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安全评价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责令停止工作,限期补办延期或者变更手续,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补办延期或者变更手续、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的;

(二)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

(三)超出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

(四)评价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

(五)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六)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第二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三十条安全评价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格,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资格条件变化,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三)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第3篇:安全管理工作法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财政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其财政工作专网稳定可靠运行,特制定区财政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系统”是指区财政局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财政工作专网是指依托区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建立的,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专用内部网络;外网是指能与国际互联网(因特网)相连的网络。

第四条区财政局综合科负责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二章信息系统软件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必须保存好各自的登录凭证(UKEY),及时修改信息系统默认的登录口令并定时更换该口令,避免与其他系统使用相同登录口令;口令遗忘须提出申请,由后台维护人员重置密码。

第六条由区财政局综合科指定专门技术人员作为系统管理员;由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商派驻人员作为软件开发人员。系统管理员与软件开发人员的职责如下:

1、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支撑软硬件维护,包括数据库备份恢复、服务器软硬件维护、网络规划与调试等,及时分析解决因服务器硬件或网络引起的系统故障;

2、软件开发人员责信息系统各功能模块的技术支持,解决因软件本身引起的系统故障,根据各预算单位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提出的需求进行功能修改或后续开发;

3、系统管理员与软件开发人员一般情况下,禁止对数据库内业务数据进行修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通过数据库或系统后台修改业务数据,提出修改人员需填写《业务数据修改申请表》(附件一),并交给系统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与软件开发人员研究后确认数据修改的必须性与安全性,方可进行修改;

4、需要对信息系统现有功能模块进行增加或修改的,提出人员需填写《功能模块新增/修改申请表》(附件二),并交给系统管理员安排;

第七条信息系统只能通过财政工作专用网络访问,不得在系统中安装来源不明的程序,必须安装上级统一部署的防毒杀毒软件。

第八条信息系统中不同业务模块由相关预算单位和业务部门人员负责操作,各单位、业务人员必须对各自用户操作记录负责,严禁有以下行为:

1、将系统用户密码告知其他人员;

2、将系统业务数据导出并拷贝到外网系统中;

3、使用他人用户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4、利用技术手段或工具窃取他人数据;

5、其他可能造成数据安全隐患的行为。

第九条各预算单位业务人员、区财政局业务科室人员需要新增、注销或变更系统用户名、密码的,或因出差、公休、请假等情况必须委托他人进行信息系统业务操作时,应遵守:

1、将系统用户委托他人操作前,必须先修改原有密码为临时用密码,待收回使用权限时再修改回原用密码。

2、填写《信息系统用户权限变动/委托申请表》(附件三),经审批后,报系统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信息变动应写明变动时点。区财政局业务科室人员由科长或事业单位领导审批,科长由分管领导审批;预算单位统一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第三章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条财政工作专网是区财政局委托区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建设的,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纯内部网络。目前财政信息系统用户终端有两种接入方式:

1、独立一台计算机专用于连接财政工作专网。

2、装有双硬盘双网物理隔离卡的计算机,将内外网数据分别存放于不同硬盘中,隔离卡将两块硬盘进行物理隔离,以防止数据泄漏。

使用以上接入方式的用户,都严禁有以下行为:

1、独立计算机接入的用户,将该计算机接入其他网络。

2、使用隔离卡的计算机,将内外网网线互用或混用、将内外网硬盘交替使用。

3、私自在计算机中设置各种共享或监控模式。

第十一条财政工作专网有专用的UKEY作为登陆凭证,不得将UKEY转借他人使用。UKEY出现损坏或到期时,应及时联系区财政局综合科技术人员进行维护。

第4篇:安全管理工作法范文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的执法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监管企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xx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执法工作日的安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我局行政机关在册人员9人,执法大队在册人员7人,应急救援运行中心在册人员15人,共31人,其中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7人,占总人数的87%。

(一)总法定工作日(6696日)

个人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6-11=248日。

其中:

1.全年总天数365日;

2.双休日=53周×2日/周=106日;

3.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日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248日×27人=6696日=监督检查工作日(548日)+其他执法工作日(2421日)+非执法工作日(3727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548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的安排,以重点检查为主,对重点检查单位进行每年2次全覆盖检查,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将智慧安监平台黑名单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单位,每次检查安排x名执法人员。

1.检查对象及责任人

全县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x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xx家;非煤矿山持证x家,

“三同时”矿山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尾矿库x座,重点检查单位x座;金属冶炼企业检查单位x家;粉尘涉爆企业检查单位xx家;涉氨制冷企业检查单位x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xx家(含xx家金属冶炼企业);共xx家,其中重点单位xx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1)危险化学品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xx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x家,全覆盖检查x次;一般检查单位xx家,全覆盖检查x次。安排执法工作日:3×2×2+87×2=186日。

(2)烟花爆竹行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x家,重点检查单位x家,全覆盖检查x次,一般检查单位计划抽查xx%,共xx家,安排执法工作日:3×2×2+86×2=184日。

(3)非煤矿山行业:非煤矿山xx家,

重点检查单位x家,一般检查单位x家;尾矿库x座,重点检查单位x座;重点监管的全覆盖检查x次,一般检查单位全覆盖检查x次,安排执法工作日:(3+6)×2×2+5×2=46日。

(4)工贸行业:金属冶炼企业检查单位x家;粉尘涉爆企业检查单位xx家;涉氨制冷企业检查单位x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xx家(含x家金属冶炼企业);共xx家,其中重点单位x家,全覆盖检查x次,其他xx家全覆盖检查。计划抽查xx家规上工业企业。安排执法工作日:10×2×2+36×2+10×2=132日。

2.检查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所需资金的保障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企业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实时通过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等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3.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

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和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检查督查

一是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通过内业资料检查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并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安全生产检查和其他检查督查相结合,提高执法效率,控制检查频次;

三是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按一定比例采用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的方式进行抽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421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按照前3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改革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巡查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推进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情况、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各项指标控制情况。安排工作日:260日;

(2)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半年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安排工作日:110日;

(3)牵头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联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排工作日:130日;

(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实施综合监督检查,完善、推进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和操作培训工作,安排工作日:160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①围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安排工作日:110日。

②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安全培训,安排工作日:130日。

责任股室:协调股牵头负责,其他股室、大队、中心配合。

2.实施行政许可

(1)非煤矿山方面

配合市应急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年均换发证3家,组织“三同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家,安排工作日:50日。

(2)危险化学品方面

①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准入管理工作;经营许可证换发证及变更等工作,年均40家,安排工作日:160日。

②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年均2家,安排工作日:10日。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相关工作,年均160家,安排工作日:320日。

(4)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开展企业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年均60起,安排工作日:60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1)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领导交办其他事故的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等,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后,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均调查处理2起每起至少3人参与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安排工作日:360日。

(2)承办挂牌督办具体事项,配合上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年均1起每起至少3人参与,安排工作日:90日。

(3)开展执法数据统计、事故信息数据统计、四项指数统计等安全生产相关统计工作,安排工作日:110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核查,年均10起,每起2人核查3天,安排工作日:60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年均60次,安排工作日:120日。

6.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在辖区内开展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预计3家,安排工作日:21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依法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安排工作日:40日。

8.完成县政府或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安排工作日:120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3727日)

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前3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机关值班

按24小时值班每天3人,安排:365×3=1095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按月均每人3日,安排:28×12×3=1008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

按月均每人1日,安排:28×12×1=336日。

4.参加党群活动

按月均每人2日,安排:28×12×2=672日。

5.病假、事假

按每人每月1日,安排:28×12×1=336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按人均10日,安排:28×10=280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

各股室、大队、中心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注意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协调安排,严格落实执法工作计划。经县政府批复后,各监管业务股室(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责任股室)要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抓好落实,确保执法工作计划顺利完成。

(二)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执法档案,凡检查必留记录,发现隐患必下达整改,整改到期必复查验收,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的,要及时抄告或移送,形成闭环管理。

(三)突出执法重点。

突出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为执法检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置,督促企业认真整改,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第5篇:安全管理工作法范文

[关键词]思想政治 企业 安全生产 管理

一、把确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人们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是否遵守安全生产的规则,关键在其是否有安全意识、是否确立了安全生产的观念。因此,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牢固确立安全生产观念作为主要内容,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树立四种理念: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安全生产工作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的迫切愿望,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核心是对人的管理,因此要把重视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职工在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当中的安全主体地位和作用,教育职工珍惜生命,善待自己。

二是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我们在抓安全生产工作时必须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领域的各项工作。“安全发展”的本质,就是要把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

三是树立“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政治”的思想理念。安全生产是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前提条件之一,只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得到了保障,职工队伍才能思想稳定;只有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才能调动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和生活热情;只有使重大事故得到遏制,减少事故造成的创伤和震动,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只有顺应客观规律,讲求科学态度,才能有效防范事故,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四是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价值理念。安全价值理念主要体现在安全投入与生产效益的关系上。安全既然是企业发展的基础,那就必然是经济效益的基础。安全这个基础不仅能给企业带来间接的效益回报,还能产生直接的效益。只有生产安全了,才能减少事故带来的经济、信誉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企业才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利用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优势营造安全氛围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形成安全氛围。如果一个单位安全氛围好,就能够感染人、鼓舞人、约束人,并直接影响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员工的安全行为。思想政治工作在宣传方面的优势是其他工作方法无法替代的。因此,我们在抓安全生产工作时,要充分利用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安全氛围,把思想政治工作中宣传、教育、鼓动等优势手段应用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

第一要利用思想政治工作宣传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第二要利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途径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第三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带头作用。

第四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发动群众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风气。

三、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突出重点

1.针对职责分工:层层展开。针对企业领导层,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要放在提高决策层的安全生产意识上。因为,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决定着企业安全生产的好坏。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树立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安全与质量的关系;使他们明确思路,在工作中不仅要“贵钱”,更要“贵人”,把安全生产与经营发展等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针对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和职能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提高管理能力上。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认清责任,不辱使命,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环节的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作。

针对于特种作业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应抓住其工作特点和可能引发的危险及状态展开,使他们充分认识岗位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要帮助他们熟练掌握本工种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预防、改善和控制危险的手段和方法,提高他们对突发险情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针对一线岗位操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要放在让他们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上。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使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通过他们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把“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

第6篇:安全管理工作法范文

其主要职能有:根据南宁市江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江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通知》(江编[2013]18号)(江编[2013]18号)要求,江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主要行使以下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受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相关处罚办法提出处罚意见;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依照江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主要职能,下列法规对江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进行了授权。

(一)《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

(二)《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三)《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四)《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七条。

(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四条。

(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三十二条。

第7篇:安全管理工作法范文

关键词:核电站;建设阶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核电建设;能源战略目标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M62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02-0191-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0191

统计数据显示,从1965年至1985年,仅美国就发生了345起核电站火灾。从1974年到1989年,直接损失在600万美元以上的火灾及核事故共发生34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9.7亿美元,可见火灾是对核电站安全运行的一大威胁。

1 核电站建设阶段的火灾危险

在核电站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消防安全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客观风险,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另一类则称为主观风险,指由于人为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或事故。某核电站建设阶段,2010年至2012年的消防安全隐患统计数据如下:

表1 消防安全隐患统计表

年份

隐患类别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动火管理隐患 34 43 204

可燃物料隐患 185 255 464

电气火灾隐患 26 51 190

消防器材隐患 32 126 160

吸烟控制隐患 36 22 143

从上面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随着工程建设的推进,消防安全隐患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主观风险则是在核电站建设过程中首要解决的问题。

在建核电工程的火灾危险一般有以下特征:(1)建设周期长,交叉作业多。核电站的建设周期一般比较长,从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到建成投入商运要经历5~6年的时间,整个过程中各种施工工序相互交叉,既不利于管理,也容易造成火灾隐患;(2)临时用电多。由于施工点多面广,用电量大,临时电气线路纵横交错,线路连接或配电箱的安装及使用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极易发生漏电或短路,产生电火花,如遇到可燃材料容易引起火灾;(3)易燃可燃材料多,动火作业频繁。核电站在建各子项在现场会经常存放木料、成品保护材料、油漆、装饰材料等大量可燃物。同时施工作业期间电焊、气割等高温明火作业多,如果防护措施不到位则极易引发火灾;(4)火灾蔓延快,扑救难度大。核电站在建各子项由于消防系统、墙体、防火门、防火屏障等都没有施工完成,发生火灾时,不能对火势进行有效的探测和隔离,一旦火灾进入猛烈燃烧阶段,如没有充足的消防设施火灾将迅速蔓延和扩大。由于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还不能使用,只能依靠人工消防的力量,如火势较大,仅靠施工现场配置的灭火器难以有效扑灭火灾;(5)消防通道预留困难。核电站建设阶段,许多子项同时开工,经常会进行负挖、基坑、管沟等的施工,同时由于各种基建材料散布在室外场地,难以及时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给扑救火灾造成困难。

2 灭火的最佳阶段

火灾的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初起阶段为最初的3~5min。

在初起阶段,燃烧面积不大,烟气流动速度较缓慢,火焰辐射出的能量还不多,周围物品和结构开始受热,温度上升不快,但呈上升趋势。在这个阶段用较少的人力和应急的灭火器材,就能将火控制并扑灭。

由于火灾的这种特性,所以在核电站建设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中应侧重火灾的预防和初起火灾的扑救。消防管理部门应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多种灭火手段,建立有效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减少工程现场的火灾荷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落实消防安全教育等,通过多种手段将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预防和有效控制火

灾/火险事件的发生。

3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及方法

3.1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与施工单位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核电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应由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并应当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3.2 建立防火巡查机制

核电站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防火巡查制度,如《消防监督检查》、《动火许可证制度》、《可燃物料防火管理》等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防火巡查队伍,实行“网格化”的监督检查。

3.3 合理安排施工活动

核电工程建设阶段在选择施工工艺、机械和工器具时,应考虑火灾风险,尽可能选用火灾风险较低的工艺、机械和工器具。

选用施工物料时应使用具有不燃、难燃或阻燃性的物料。建筑外保温材料必须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不燃);公众聚集场所禁止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

选择施工进度时应优先考虑核电站防火屏障和防火门的施工和安装,优先考虑核电站消防系统和火灾探测系统的施工和调试。

安排施工活动时应控制核电站主要建筑物内的火灾荷载,建立火灾荷载引入审批制度。

3.4 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机构的作用

核电站建设阶段需要更好地借助第三方监督机构的力量,如专业监理单位、保险公司等,从第三方的专业角度对施工阶段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定期组织保险公司开展对核电站工程现场的火灾风险查勘工作,以及时发现消防隐患并整改。

监理单位则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对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消防产品,在施工和安装前应核查产品质量等证明文件;杜绝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情况发生。

3.5 设置临时消防设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5.1规定: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

3.5.1 配置临时灭火器。核电在建工程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2)动火作业场所/作业点;(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4)燃油动力装置、设备使用点;(5)配电箱等火灾风险较大的用电设备旁。

3.5.2 设置临时消火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规定:对于高于24m的建筑施工时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设置临时消火栓。以AP1000核电站为例,核岛、常规岛的高度均超过24m,所以在施工阶段应同时考虑设置临时室内和室外消火栓,并放置醒目的标志,保持消火栓周围畅通无阻,同时应建立维护保养制度,保障其可用性。

3.6 开展消防自验收

出于消防安全的设计考虑,核电站各建筑子项中普遍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以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核电站的建设周期一般相对较长,核岛、常规岛以及BOP子项等工程的竣工时间节点也各不相同。《核电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科工法[2006]1191号)》第十六条规定:核电厂消防工程竣工后,营运单位应当组织自验收。

在核电站建设阶段的消防自验收工作中,应坚持“竣工一项、验收一项”的原则,及时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专业人员开展消防自验收工作,并委托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最后应形成消防自验收报告。对于核岛、常规岛等厂房自动消防设施,难以委托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的,应当按照调试程序要求进行自验收。

通过消防自验收工作,可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消缺,为后续国家能源局验收及整个厂区消防系统的可靠运行提供支持。

4 结语

核电站的安全文化贯穿在设计、施工以及运营等各个阶段,它是核电站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同样也应该受到高度重视,如消防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由量变到质变,最后极可能演变为火灾,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应严格贯彻“纵深防御”的理念,在工作中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提供多层次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期间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 董希琳.核电站火灾与核安全相关性研究[J].火灾科学,1999,(1).

[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S].

[3] 王金平.浅议核电站的防火及其技术手段[A].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2010.

[4] 王森.秦山三期(重水堆)核电站消防行动预案体系的建立[J].核科学与工程,2003,(9).

第8篇:安全管理工作法范文

 

安全是煤矿管理永恒的主题。职工安全教育与生产管理一直是安全工作中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冀中股份章村矿紧密围绕全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安全教育活动,初步形成了“五维一体职工安全教育宣灌体系”,进一步强化了职工安全行为的养成,为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体系构架

 

“五维一体职工安全教育宣灌体系”分别从职工的“家庭、区队、入井、学习和工作现场”五个角度着手,对应开展五项安全教育活动。这五项活动按各自活动周期排列分别是:

 

1.安全幸福家庭的评比表彰(年)

 

2.“平安快乐区队行”(月)

 

3.“相约周五”井口安全协管活动(周)

 

4.“OA”安全课(周)

 

5.群监员流程图工作法(日)

 

二、体系解析

 

(一)从职工家庭着手,以亲情助安全

 

自2004年以来,章村矿每年在一线职工中开展一次评比、表彰“安全幸福家庭”活动,至今已连续坚持了11年,共评选出286户“安全幸福家庭”。

 

在表彰形式和内容上,章村矿坚持每年都有创新和发展。从翻山越岭深入农家小院,敲锣打鼓为“安全幸福家庭”挂光荣匾,到组织“安全幸福家庭”成员去威海疗养和参加安全亲情之旅“京娘湖”一日游活动。2015年,利用冀中能源股份公司文工团“安全文艺千里行”到矿巡回演出的机会,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公司、矿领导亲自为28个“安全幸福家庭”颁发奖牌,近千名职工及家属参加了这次表彰会和观看专场文艺演出,进一步扩大了活动的影响面,激发了广大职工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二)从职工区队着手,以文艺促安全

 

区队是职工井上主要的活动场所,是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必须充分利用的阵地。“平安快乐区队行”活动充分利用基层区队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时间,已分别在章村矿综采一队、综采二队、机运区、运输区、开拓三队、掘进一队、开二和通风区等井下单位开展了18期。该活动打破了以往区队安全会枯燥无味的单一形式,以“一个亮点课件、一堂安全课、一幅工作画、一次职工互动、一次安全宣誓、一首平安歌”的“六个一”的形式开启了职工安全教育的新模式。

 

(三)从职工入井着手,以关爱筑安全

 

井口既是职工上班的必经之路,矿工会女工委常年定期到井口组织开展“相约周五”安全协管活动,走进职工洗浴中心大厅,“冬送温暖 夏送清凉 平素送温馨 节日送祝福”和“情暖井口 心系安康 章村矿工会与你‘相约周五’”两块牌板醒目而温馨。女工们为将要入井的一线职工们冬天送上姜汤,夏季送上矿泉水,嘱托大家在井下生产中要牢记安全、按章操作。先后组织的“新年祝福、对联传情”、“童心祝愿、六月平安”“双节送祝福”、“凌晨送温暖”等多项大型井口安全协管活动,为职工送春联、送贺卡、送糖果、送元宵、缝补工装、钉扣子、粘胶鞋、表演安全节目、宣传安全知识等,让职工充分感受章村矿大家庭的温暖,安全协管员们用亲情和关爱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二道防线,撑起安全生产的“半边天”。

 

(四)从职工学习入手,以文化求安全

 

为多角度培养职工安全意识,灌输职工安全理念,章村矿充分运用原有的“周学一文”学习平台,利用公司协同办公网的OA系统,组织开展了贯穿全年的学习活动“OA安全课”。安全课的内容来自国内各大煤矿安全生产网站的精华文章,每周一通过OA系统由矿工会统一发送给25名基层工会主席,再由基层工会主席利用区队学习日组织职工进行学习。“OA安全课”以下发学习资料的形式丰富了职工安全教育的内容,有利于区队班组学习外部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全面提升职工综合素质,进而提高自主保安意识。

 

(五)从群众监督入手,抓现场保安全

 

安全管理离不开群众监督。为群策群力搞好安全生产,进一步促进职工安全教育,章村矿制作规划了群监员流程图工作法。该图对群监员的工作任务、检查项目、应急措施和记录反馈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便于群监员掌握和熟悉,整个流程思路清晰,简介明了,通俗易懂,对群监员工作效率的提高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群监员流程图工作法,是章村矿根据多年的摸索和实践,整理出来的一套针对性极强的安全管理工作法,整个流程严密闭合,图示清晰,责任明确、操作性强,由于该流程多在井下作业现场运用,故在“职工安全教育宣灌体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现场督导作用。

 

三、体系成效

 

“五维一体职工安全教育宣灌体系”中的五项活动,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紧密围绕职工安全教育这个中心,以年、月、周、日四个活动周期为循环形成了长效机制,在打赢“职工安全教育”攻坚战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章村矿顺利实现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9篇:安全管理工作法范文

关键词:变电工程;生产准备;工作法

变电工程生产准备“231”工作法的核心是运用“两书”(生产准备工作计划书和变电工程作业指导书)、“三卡”(工作风险预控卡、生产准备工作验收卡和设备启动状态核对卡)、“一规范”(变电工程生产准备标准化规范),提高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变电所安全管理水平,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模式化变电工程生产准备工作。该工作法是衢州电力局检修公司总结多年工作经验,于2009年首次探索实行,并在7个大型变电工程生产准备工作中成功运用、不断完善的工作法,成效明显,为全力保障工程的顺利投运和提高变电运行可靠性指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变电工程生产准备“231”工作法流程图 (见图1)

二、变电工程生产准备“231”工作法主要做法

1.深度参与工程设计,固化运维专业审点

在设计阶段,运维部门可通过参加可研、初设、图纸会审等深度参与工程规划可研、设计工作,提出符合生产实际的差异化工程设计要求,并总结经验,固化审点。主要指电气设备方面、土建基础方面以及辅助设施方面应满足要求。

2.精心编制生产准备计划书,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

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生产准备工作组工作制度》的要求,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一般在工程计划投运6个月前成立生产准备工作组,在工程实施的关键环节,组织生产运维人员参与到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做好生产准备相关工作。衢州电力局检修公司严格执行该要求,并将此制度延伸到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在成立工作组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及时编制变电工程生产准备工作计划书,明确各个阶段和专业责任人、工作项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等。计划书的内容包括:

(1)质量跟踪:索取整套施工图纸、重要设计变更文件、设备说明书等设计技术资料。索取主变压器等重要设备开箱相关报告,参加重要设备的开箱检查;见证施工过程中的主变压器、GIS耐压和局放试验,主接地网接地电阻测试等;参与计算机监控系统、防误闭锁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等的安装调试。

(2)人员培训:生产准备工作组的运维人员通过学习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讲课、现场配合施工和调试等方式,全面熟悉变电站一二次接线特点,各种设备的原理、性能和实际位置,熟练掌握倒闸操作和故障处理步骤,以及设备巡视、维护和异常处理要求。

(3)设备台帐建立:生产准备运维人员在变电工程设备配置至现场时,做好一二设备铭牌的拍照和整理工作,并根据设备出厂报告、说明书、试验记录等资料完善台帐信息。

(4)标识设置:生产准备运维人员根据施工图纸、调度命名和生产准备标准化规范中的模板及时设置户外设备搪瓷牌、二次屏柜和开关柜标识、压板、空开、熔丝的标签、变电站门牌以及安全警示牌等。

(5)典票运规编审:生产准备运维人员应依据相关规程和制度、变电站接线方式、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和整定单等资料编写典型操作票和运行规程。典票、运规的初稿一般于工程投运前15天完成,并在投产前完成审批流程。

(6)工器具等设施准备:安全工器具及相应的存放设施、防汛和消防工器具应在工程投产前一周配置到位。操作工器具、备品备件等物品应由生产准备运维人员在工程交接前与建设部门交接。

3.实践变电工程建设作业指导书和风险预控卡,控制工程建设风险

生产准备工作组运维人员负责编制变电工程作业指导书和风险预控卡,并在工程电气施工阶段全程进驻变电所基建现场,实践指导书与预控卡,从“面”和“点”上控制工程建设阶段变电所的安全风险,确保变电所安全稳定运行。

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实践重点内容包括:变电工程的施工范围、施工项目和工期,生产准备运维人员督促建设人员按规范合理布置现场围栏和进出通道,隔离施工区域与运行区域;变电工程建设的配套措施;变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缺陷管理。

工作风险预控卡的主要内容是风险管控力量化分析。生产准备工作组根据变电工程建设涉及的重大操作任务和生产任务按4个步骤、对照14项指标进行管控力量化分析并形成可视化结果。结果分为5个档次:

管控力优(白色标识):分值在25分>白色≥14分;

管控力良好(绿色标识):分值在35分>绿色≥25分;

管控力可控(黄色标识):分值在45分>黄色≥35分;

管控力难控(橙色标识):分值在55分>橙色≥45分;

管控力不可控(红色标识):分值≥55分。

针对五个档次的分析结果,遵照“逐级管控、总体协调”的原则进行管控:

(1)管控力优、良好时,现场运维人员严格遵照“六要七禁八步一流程”开展倒闸操作和现场工作。

(2)管控力可控状态由运班组负责控制措施。通过与调度沟通调整作业时间,指派技能素质、安全素质、精神状态更合适人员,减少或延后管理工作,增派备班力量等进行管控。

(3)管控力难控状态由变电运维部门负责控制。通过从其他班组增派合适人员、指派到岗到位人员、协调基建部门不集中安排工作等措施进行管控。

(4)管控力不可控状态由市局层面负责控制。通过调整作业安排、调派其他单位的专业人员、指派到岗到位和安全监督人员、向上级部门汇报等措施进行管控。

4.“持卡”验收生产准备工作和设备启动状态,保障工程安全有序投产和长期稳定运行

生产准备验收是变电工程建设的重要关口,其质量直接决定了变电工程安全有序的投产和长期稳定运行。

生产准备验收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验收准备阶段。召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会,各专业管理部门、运维部门、建设部门、监理公司、设计公司等单位参加。建设部门、监理单位汇报工程施工及自验收情况、监理及初验收情况。生产准备工作组汇报重要试验项目见证情况、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情况、生产准备工作完成情况。二是现场验收阶段。生产准备工作组和验收组成员前往现场对工程整体进行3~6天的全面“持卡”验收和试验,对发现的问题向各生产准备专业负责人反馈,并由各生产准备专业负责人汇总、讨论并确定缺陷整改方案及期限。三是复验收阶段。建设部门根据验收组提出的验收意见,组织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进行整改消缺。监理部门复查后,竣工验收组对工程进行复验收,依据复验收情况,对验收缺陷消缺单逐项确认。验收合格后向变电工程启动委员会汇报。

变电工程启动前状态的正确性是保证工程安全投产的关键环节,生产准备运维人员专门编制设备启动状态核对卡,从而确保设备启动前状态、方式与启动方案完全一致。该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设备启动状态核对卡编审。生产准备运维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变电工程启动方案,按照启动方案和现场整定单的要求,依据模板编写设备启动状态核对卡,并提交生产准备运维管理人员审核。二是设备启动前状态操作。生产准备运维人员准备好操作工器具,根据启动方案对一次设备、继电保护和自动化设备等进行操作,并依据核对卡进行初步核对,保证设备状态与启动方案要求一致。三是设备启动状态核对。生产准备运维管理人员在设备启动投产前一天进行变电工程基建现场清场,要求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变电所。同时依据设备启动状态核对卡对一二次设备状态进行逐项核对打钩确认,杜绝发生因设备启动状态不正确而导致的不安全事件。

三、变电工程生产准备“231”工作法的成效与改进

1.评估方法和成效

(1)分析统计安全管理成效:安监部和运维检修部人员在变电工程建设阶段对变电所安全措施的布置、倒闸操作执行等情况和工程安全有序投产情况进行评价。运用该工作法后,安全效益明显提升,7个变电工程倒闸操作万余步,许可终结工作票数百张,合格率均为100%,未发生任何影响安全的事件。

(2)分析统计生产准备工作质量:评价变电工程生产准备运维专业验收设备标牌正确率、典票运规编写的正确性、规范性。省公司生产管理系统实用化核查工具和局生产管理系统工作组对变电工程设备台帐资料的完整率、及时率、准确率进行考核。自运用该工作法后,生产准备工作质量明显提升,7个变电工程编制的典票、运规、标牌无明显差错,设备台账完整率、准确率、规范率均为100%。

(3)统计比较生产准备运维专业工作效率:目前,220千伏变电所新建生产准备运维人员需要6人,110千伏变电所新建所需运维人员3~4人,比之前所需人员减少了30%以上,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4)统计比较变电运行可靠性指标:通过对工程投运一年内重要及以上缺陷出现数、因缺陷停电数等变电运行可靠性指标进行评价,评价变电工程生产准备的工作质量。7个变电工程投运一年内未出现重要及以上缺陷,也未因变电缺陷造成事故或障碍,继电保护正确率100%。

(5)分析统计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率:省公司在工程投产移交生产后第4个月内组织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监理等单位,按达标考核表对达标投产进行考核。7个变电工程均为达标工程,其中崇文、南竹、清漾变电工程被评为国家电网优质工程。

2.存在的不足和完善措施

变电工程生产准备“两书三卡一规范”,通过多方面、深层次的分析和总结,需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