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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成本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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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成本

第1篇:电子合同成本范文

l、电子商务的接入成本。这种成本是企业为建立电子商务系统所发生的成本,是对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具有基础意义的成本。这种成本一旦发生,就是一种沉没成本,它不管后来方案如何变化,都是固定不变的。

2.购置、维护硬件和软件所发生的成本。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必须具备一定的硬件如电子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和网络等作为载体;也必须具备相关的电子商务软件,才能完成其功能。硬件一般通过向电脑公司购买即可。软件可以购买已经成熟的商品软件,也可委托其他单位或自己组织人员进行针对自己的特点开发。电子商务系统运行以后,必须对硬件和软件加以日常维护,才能保证其正常运行。

现在电脑技术的更新换代越来越快,企业配置的硬件设备很快就会过时,被新的、更多功能的、更快速度的、更强兼容性的硬件所代替。与此同时,电脑软件的功能也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强大,遵循的标准越来越高。企业在信息系统路径依赖的作用下,为了赶上时代的潮流,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必须适时对电子商务系统进行更新换代。

3、系统人力资本的投入。实施电子商务系统以后,还必须配备相关的人员、建立相关的机构,具体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这些人员在招聘的时候需要花费选择成本,进入到企业后还要对其加以教育培训,需要支付其工资。

4.交易成本。企业在通过电子商务系统与其他企业发生商务活动也需要发生成本,主要由三部分构成:(1)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性而在合同契约签订前发生的成本,如对对方的调研费用;(2)企业签订合同的过程所发生的成本,如双方讨价还价、起草合同、协商合同条款和最后签订合同过程中所花费的成本;(3)合同签订以后为监督、实施合同而发生的成本。

5.电子商务系统的保护成本。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了电子商务系统,企业间信息的共享程度也越来越高。但是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的竞争优势,都有自己的专有技术和信息。专有技术和信息区别于非专有技术和信息的最大特点是具有排他性。公开的网络环境为“商业间谍”和黑客等不法之徒窃取企业的机密提供了方便之门。因此,企业在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系统之后,必须建立专门的制度,专门的设备和软件来防范系统中信息的被盗和泄密。系统的保密程度越高,相应地花费的成本也就越高。

二、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应避免发生的成本

以上是企业在建立和运行电子商务系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属于直接发生的。但还有一些成本,它并不是明显发生的,属于间接成本。企业必须防止和避免这些间接成本的发生。

L、系统路径依赖的负面成本。企业建立好电子商务系统后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如果技术更新换代,也只是沿着同类技术的路径走下去。系统的路径依赖对企业的正面作用,是有利于企业积累经验,使企业在竞争中取胜。但是系统的路径依赖也具有负面效应,就是不可避免的对新的、更有效的、类型不同原有系统的技术的抵制。这既不利于新的更有效的技术的引进,也实际上是对新效率的一种自动放弃。这是一种机会损失,构成企业的一种间接成本。因为如果企业的竞争对手采用这种技术,就会具备更高的竞争优势。

2、操作技术不配套而发生的成本。不可否认,我国企业的信息化进程与信息技术水平良莠不齐,差距很大,甚至在同一个企业中也存在不同档次的操作系统与管理方法混用的问题。一些企业拥有相当先进的设备,但没有采用与之配套的管理方法,使大量的工作仍然停留在手工方式上,这是我国企业与国外先进企业差距的一个典型标志。

企业在这种不配套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双重付出:一是因为处理方法原始、落后,先进的系统“掩埋”在陈旧的操作方式中,原先的投资成为沉没成本;二是由于不同的处理方法造成的管理困难,以及由这种困难产生的额外的协调成本。

3、弥补信息流动性陷阱的成本。信息的流动性陷阱是信息供给与信息需求不对称在企业的一种特殊反映。随着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更多的信息流动渠道开通,信息的供给大大的增加了,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需求,出现了信息泛滥。这时如果企业没有相应的信息处理方法,就产生了信息流动性陷阱:一方面企业强烈的市场信息需求面对的是大量泛滥的、不适用或无法采用的信息;另一方面,企业对市场和技术信息有比较强烈的需求意识,但由于信息消费能力不足,影响需求意识转化为切实的需求行动。

三、企业实施电子商务成本的变化趋势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因特网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从而使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成本有以下变化趋势:

1、现代企业的电子商务成本的绝对量有增大的趋势。电子商务成本的绝对量有增大的趋势是指在总量上电子商务成本比企业的其他成本增长要快得多。这是因为随着实施电子商务企业的增多,从而产生规模效益,电子商务给企业带来的效益越来越大,其成本收益率高于企业平均成本收益率,即电子商务成本总量的增大不会影响企业收益的提高,反而有助于企业效益的提高。

2、电子商务的硬件投入成本相对减少,软件投入成本有增大的趋势。由于技术的进步,硬件的性能有不断提高的趋势,而其价格却在不断的下降。硬件投入成本相对减少的含义是:相对过去而言,硬件的投入绝对值是增加了,但相对软件投入成本而言,不如软件投入成本增加迅速。

软件投入成本主要是指相关电子商务软件及信息服务、信息交流、人员信息处理能力的培训等方面的成本。客户在与企业进行业务往来的时候,所接触的是软件,而硬件隐藏在背后。所以现在软件是决定一个企业的电子商务系统是否有效的关键,其在电子商务系统的地位越来越高。其成本有增大的趋势是指:不仅软件投入成本的绝对量而且相对硬件来说都有增大的趋势。

3、纠正成本、保护成本和升级成本有增大的趋势。在电子商务系统中纠正成本的支出可以防止信息泛滥、信息虚假,以求信息可靠、真实。企业在将外部的信息引入企业经营中,难免会发生变形,甚至错误,这时就需要付出纠正成本。现在互联网上过量和虚假的信息越来越多,就需要企业加大纠正成本的支出。

现代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竞争对手总是千方百计地搜集甚至是盗窃企业的机密信息。为防止企业的机密信息被盗和泄密,企业必须强化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程度,相应地必须增大安全成本的支出。

第2篇:电子合同成本范文

摘要:本文以义乌小商品市场为例,对比传统市场交易和电子商务模式的交易成本,认为电子商务模式极大地降低了传统交易成本,尤其在交易前的准备阶段;与此同时,在以实体市场为依托的基础上,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更具资源优势和信誉基础,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但是,电子商务模式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售后监管成本的增加,需要加强建设尚不健全、不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

关键词:电子商务;交易成本;义乌小商品市场;义乌购

中图分类号:F71336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3-12-21

作者简介:李靖华(1970-),男,山西五寨人,浙江工商大学技术与服务管理研究中心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服务创新;马丽亚(1990-),女,杭州人,浙江工商大学技术与服务管理研究中心研究生,研究方向:服务创新;张孝娅(1991-),女,浙江金华人,浙江工商大学技术与服务管理研究中心学生,研究方向:服务创新。电子商务使交易形式从实体市场转向虚拟市场,必将导致交易成本的变化。作为大型的专业小商品批发市场,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义乌小商品市场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本文通过分析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交易成本变化,旨在比较传统市场交易与电子商务模式的交易成本问题。

一、文献综述及研究模型

(一)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是由科斯(1937)在《企业的性质》中提出的,Williamson(1975)在科斯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交易成本的三重维度,即交易的不确定性、资产专用性程度、交易发生的频率;并且将交易成本归结到制度范畴,与制度经济学相结合,以制度的差别来衡量交易成本。彭正银(2003)在Williamson的交易维度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引入了任务复杂性,结合网络条件建立了四重维度,以适应网络的市场治理。在科斯和威廉姆森的基础上,张五常在《论新制度经济学》中给予交易费用最具外延的定义,指出交易成本的产生归因于人们理性的无知、对于信息的缺乏以及普遍存在的追求价值最大化的行为。刘锡田(2006)认为制度创新所带来的获利可能是节约了交易成本,也可能是制度创新所带来的增值大于交易成本增加所造成的,或者是增值和节约交易成本两种原因都有影响。此外,魏明侠(2010)结合交易成本理论与能力理论双重视角,构建了企业边界的二维分析框架,提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资源密集型企业的规模边界扩大,能力边界也扩大;知识密集型企业的规模边界缩小,能力边界也扩大;对于介于市场与企业中间的网络组织,规模边界趋于模糊,能力边界也扩大。

从各种商务模式下的交易成本的研究来看,基于电子商务所产生的交易成本,段钊(2007)将电子商务模式分为双方规制、三方规制和契约自我旅行机制;同时,将寻求“合适”电子商务模型问题转化为寻求不同类型电子商务交易,与不同规制结构之间的有效匹配问题,并对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了设计。吕洪良(2010)比较了B2B、B2C、C2C电子商务模式下交易成本的差异,认为不同商业模式下的交易成本产生原因和构成各有不同。刘彦平(2005) 将交易成本理论应用在物流之中,根据交易成本判定企业应该物流外包还是进行纵向一体化。另外,张红历、王成璋(2006)指出虽然电子商务可能节约了一般传统交易模式下发生的成本,但是基于虚拟网络交易和分工网络效应特性,往往会产生新的交易成本,比如网络协调风险等,尽管合理的制度创新可以降低这些新成本。

总第445期李靖华:实体市场向电子商务模式转型的成本比较••••商 业 研 究2014/05从交易成本实证研究来看,康磊(2006)对交易成本中的不确定性和资产专用性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指出消费者网上购物对不同特征的产品具有不同的接受程度,感知交易成本越低越容易被消费者接受;不信任是消费者不进行网上购物的重要原因之一,购买频率越高表明接受程度越高。因此,需要降低网上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和资产专用性。李琪、于珊珊(2010)对网络购物的感知风险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消费者感知的各种交易成本对感知风险和购买意愿影响的研究假设,通过实地收集资料证实消费者网络购物感知的学习成本、搜索成本、时间成本、货币成本和风险成本影响感知风险以及最终购买意愿,企业可以通过降低消费者感知的各种交易成本降低感知风险。

(二)电子商务的交易成本

在网络经济下,娄经纬(2006)介绍了两种基本的电子商务交易成本分析模型,第一种是按电子商务的运营过程来分析,可将交易成本分为技术成本、安全成本、配送成本、客户成本、风险成本;第二种是按照电子商务契约达成的过程来分析,可分为信息成本、订约成本和履约成本。杨栋(2009)认为交易成本的主导因素有安全因素、电子支付的服务成本、物流成本、客户收集信息成本。张立刚(2007)提出在缺少外部信用约束力量的情况下,我国零售市场信用缺失的环境和 B2C模式的特点,使得较高的交易成本投入成为企业守信的重要保障。

从电子商务的运营过程来看,王钟庄、石文兵、吴婷(2007)认为可以将交易成本分为交易前成本、交易中成本和交易后成本,具体将电子商务下交易成本分成了八类,分别是商品或服务成本、设备配置与维护成本、员工成本、通讯成本、安全成本、风险成本、电子支付成本和配送成本,提出降低交易成本需要进行五种制度创新,分别是企业制度创新、市场制度创新、环境制度创新、安全制度创新和法律制度创新。刘杰、李丽(2007)从交易流程和交易成本视角进行了分析,通过对B2B模式特点下各因素对交易成本影响的分析,提出了以下的交易成本:信息搜寻成本、谈判成本、实施成本和其他因素(如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交易的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与交易量)。

(三)文献综述及研究模型

由以上文献可以看出目前中外有关电子商务交易成本的研究,主要还是停留在以科斯、威廉姆森、张五常等人的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通过建立经济模型对电子商务的交易成本进行实证研究。目前,从管理学角度切入分析交易成本问题的文献还是十分缺乏,仅有的对电子商务交易成本的管理学领域研究,主要是针对电子商务成本分类及成本控制两个方面进行定性研究,针对以实体市场为依托,拓展成电子商务和实体市场并行的商业模式,并对其中发生交易成本变化比较研究的文献较少。通过研究义乌小商品市场案例,基于对现有电子商务交易成本的文献成果,本文比较了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交易成本的变化,逐步分析交易前的准备阶段、合同磋商签订阶段、合同履行阶段,那些细类成本影响着交易成本的变化。研究模型见图1。

图1本文研究模型

二、方法论和案例背景

(一)方法论

本文主要采用两种方法来收集资料。第一,文献搜索,通过阅读义乌商城集团网站,浏览相关新闻,并查阅相关期刊文献等收集背景理论资料。第二,在对文献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得到初步的理论框架,针对研究方向设计了访谈提纲,再对案例企业中相关人员进行一对多、面对面的半结构式的访谈。

(二)案例背景

义乌小商品市场从产生到现在的发展过程如表1所示,随着电子商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2002年义乌商城集团建立了中国义乌小商品网,2012年中国义乌小商品网正式更名为“义乌购”。相对于阿里巴巴等B2B电子商务平台而言,义乌小商品市场的电子商务优势是有强大的实体市场,平台上的商铺具有实体地址,拥有更高的市场信用。这种基于实体市场的电子商务可以提升市场价值,实现电子商务和市场的同步提升。但是,义乌小商品市场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商铺大部分还处于一个信息的状态,在线上进行商品交易的经营者较少,且交易量往往是小批量的,那些大的订单还是由实体市场进行。

表1义乌小商品市场发展情况时间名称规模20世纪70年代地摊不被政府允许1982-1984胡清门第一代马路市场水泥板的露天市场, 设摊位700个。1984-1986

新马路棚架市场

投资57万元,占地35万平方米,有钢架玻璃瓦棚顶, 设有固定摊位1 800个。1986-1992

城中路棚架市场

投资440 万元,占地44 000平方米,设有固定摊位4 096个,第三代市场之后,设有固定摊位8 503个,临时摊位1 500多个的全国最大的小商品专业批发市场。1992-2002

大型室内柜台式市场

第一阶段为篁园市场、宾王市场共同组合的规模化发展,设摊位7 100个;二期工程交付,市场经营面积增加到46万平方米,经营商位达到3.2万个。2002-至今

大型现代室内市场

2002年国际商贸城一区市场,总投资7亿元,占地28万平方米, 商位10 000余个;

2005年二区市场,占地32.2万平方米,商位8 000余个,三区市场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

2008年四区市场, 建筑面积达108万平方米,商位16 000个;

五区市场占地17.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总投资14.2亿元, 商位7 000个;

2011年篁园服装市场投入使用, 总投资14亿,总占地7.8万平方米,设商位5 000余个。

三、案例分析

(一)义乌小商品实体市场交易成本分析

1.交易前的准备阶段,交易在实体市场中进行,买者要获取市场信息就要来到义乌小商品市场,而要在众多产品中选择最有的产品,需一家家商铺依次询问、确定交易对象。另外,实体市场的价格制定是由商铺本身决定的,了解越多的商铺价格,所获得的价格会更低,这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2.贸易磋商、合同签订阶段,小批量的订单可以当场敲定,而有些订单需要经过多次的协商和签订,协商过程会比较漫长。当然,当面进行贸易磋商能够更好地进行沟通,合同签订较为快捷。在讨价还价方面,面对面的交流以及在市场上的货比三家都能够很好进行。市场价格也是面对面的交流,主要是面对面的谈判。

3.合同履行阶段,实体市场物流主要是商铺经营者自己经常合作的物流公司,或者为了对方的需要改用其他物流。在售后服务方面,由于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业务有很大一部分的外贸订单,若产品出现问题可以找到这家店铺,或向商城集团的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同时,商城集团对市场有一个市场信誉评价系统,但在实体市场当中对方无法获知。

(二)“义乌购”交易成本的分析

1.交易前的准备阶段。在 “义乌购”上进行交易具有很大的便利优势,大大节省了交易成本,主要涉及到信息成本、通讯成本、技术成本、维护成本等,信息成本相比传统的交易方式更小。因此,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实体市场商铺提供的不仅是交易平台,还是一个信息平台、服务平台,采购商可以在网络上获取市场信息,从而使得信息成本大大降低。但是,义乌小商品市场仍然面临着信息不完全、平台不完善、平台的维护、软硬件设备的更新等问题,商铺店家和消费者在转变过程中的学习成本,对义乌小商品市场由实体向虚拟市场转化也产生了影响。

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往往是整个过程中产生的主要交易成本,采购商在义乌购网站上看到商铺信息,确定这些是可供选择的商家,然后到这边来采购。在了解交易价格方面,义乌小商品市场的电子商务系统可以通过QQ与商家进行交流,产品的价格在网站上一般不公布,否则可能会导致恶性竞争。因此,要了解产品价格还是需要跟商家沟通。除了QQ这种网络工具外,义乌小商品市场电子商务在网站上还公布了商铺的电话号码,采购商也可以通过电话进行价格询问。

2.贸易磋商、合同签订阶段。“义乌购”是采用QQ沟通软件进行交流的,合同签订只要进行一个网上的订单即可。在契约签订过程中,电子商务交易过程较为简单。在网上一般就是下订单,采购者省去了很多采购成本及交通成本。“义乌购”拥有第三方支付中心,但是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商家总会延迟才能收到货款,对于薄利多销的小商品来说,资金运转出现问题会严重阻碍进一步地发展,这就带来了资金周转成本问题,义乌小商品市场也在努力解决这类问题。由于义乌小商品市场是不统一价格的,大部分交易要获取价格都必须通过与商家交流才能达成。从这一点来看,与淘宝网相比,“义乌购”无法实现价格的市场公开化。

3.在合同履行阶段,电子商务交易成本与实体市场的交易相差不大,主要还是以实体市场为主,在合同签订之后的相关义务履行阶段。义乌小商品市场没有专门的物流系统为整个市场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物流成本和仓储成本。在售后服务方面,电子商务推出了“投诉与处理”板块,采购商可以通过这一平台进行网上申诉。售后监管平台是整个“义乌购”有效进行的保证,这方面的维护建设程度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交易决策。因此,在电子商务模式下,售后监管成本、服务平台维护成本以及纠纷处理成本,相比实体市场大幅度地增加了。在商铺评价方面,由于义乌小商品市场电子商务是依托实体市场而存在的,网站上那些商铺都是真实可信的,减少了交易的不确定性。“义乌购”推出诚信购的标识,在企业名称前显示由“义乌购”独家授予的“诚信购”荣誉标志的即为诚信购商铺,代表了价格诚信、品质诚信、服务诚信三大购物保障。这一举措完善了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售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总而言之,义乌小商品市场电子商务交易在准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以及售后阶段发生的交易成本如图2所示。

(三)实体市场与电子商务交易成本比较

基于上面的分析整理得出表2,即实体市场和电子商务市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差异的比较。从上述的分析可以得出义乌小商品市场的电子商务实际运行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与仅仅实体市场进行交易的最大区别还是在交易前的准备阶段。义乌小商品市场在这一阶段引进网络这一媒介,为买家进行信息搜寻提供了一个很好信息展示平台中心。由此可知电子商务网上市场交易突破了时空的限制,降低了交易双方的交易费用;减少了信息搜寻时间,省略了一些中间环节,提高了市场效率,拓宽了市场销售渠道。由于义乌购网站上的商铺全部都是存在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买方对卖方的信息不确定性更低,交易成本费用也会降低。因此,电子商务的运用可以使义乌小商品市场得到更好发展。但是,义乌小商品市场的电子商务发展还不够完善,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要互惠互利,形成市场的一个核心竞争力还需要一段时间。图2“义乌购”电子商务交易三个阶段的交易成本

表2 实体市场与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成本情况比较阶段/特点比较电子商务市场实体市场交易的准备阶段

1.通过网络搜寻,点击网站即可获得产品、市场信息;

2.通过网站上的商家介绍,了解商家情况,确定几家交易对象;

3.通过电话、QQ或者到实体市场询问了解产品价格。1.派商务人员到实体市场进行采购,了解产品信息;

2.需要到市场一家一家询问,了解商家情况;

3.面对面交流,了解产品价格。

贸易磋商、合同

签订阶段

1.交易谈判通过QQ进行,一部分到实体市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还有一小部分通过电话沟通;

2.通过网站下订单,点击网站电子订单即可,支付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

3.价格基本是未知的,零售产品将在网站上挂出产品价格。1.直接进行面对面的交易谈判;

2.在谈判完成后基本就可以下订单或者签订合同,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或是汇款支付,不通过第三方;

3.价格自定,可以讨价还价,与电子商务相似。

合同履行阶段

1.物流根据实体市场中商铺原有的物流运送情况;

2.通过网页上“投诉与处理”板块可以进行网上申诉;

3.依托实体市场,并会进行评价,评出诚信购商铺。1.物流配送由商家自己解决;

2.在商城里有专门的部门处理相关纠纷事件,可以电话或者直接到部门投诉;

3.若出现欺诈行为,行为严重会收回摊位。

四、对策与建议

经过多年的发展,义乌小商品市场获得了一定的成功,电子商务与实体市场相互结合有利于整个市场的发展。现阶段可以继续完善电子商务,将电子商务配合实体市场,以实体市场为依托,将两者进行有机结合。第一,完善电子商务软件和硬件等基础建设。第二,网上商品交易的选择要有差异性,义乌小商品市场中的商品并非所有都能够适用于电子商务模式,如原材料或配件的销售,就不适合电子商务模式。所以,要根据自身存在的环境和产品的特点进行相应的转变。第三,注重信息中心的建设,只有将义乌小商品市场打造成信息集散中心,才能很好地应对信息化的挑战。第四,提升市场经营户的整个素质。首先是技术上的掌握,要熟练掌握电子商务整个运作流程,了解电子商务的用处;其次是要将实体商铺和网上商铺进行良好的衔接。第五,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相结合,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尤其是物流配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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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omparison of Transaction Costs in Transition from the Traditional Market

to Electronic Commerce LI Jing-hua,MA Li-ya, ZHANG Xiao-ya

(Research Centre for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Service Management,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18, China)

第3篇:电子合同成本范文

目前在法律的实施方面主要以传统方式为主,作为依托网络的一种主要商务方式,传统的法律实施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对环境规范的需要,突出表现在这几个方面:

1)网络安全方面:互联网易遭受黑客的恶意攻击,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系统可能被非法侵入,重要数据有被恶意更改的可能性,交易双方身份的确认也存在问题,网络的虚拟身份使得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交易双方身份的确认困难,即便采用实名制也有一定的困难;2)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方面:签订合同是电子商务主要的交易方式,对于电子合同和电子购物行为的法律有效性目前也很难证明,虽然可以对电子文档进行数字签名,并且我国也已用《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仍有很多限制性和不可操作性,使数字签名的证据力难以发挥;3)纠纷的解决方面:电子商务的一大特点就是便利,使不在同一地点的双方可以快速交流,但如果发生争议,诉讼成本是比较高的,不仅包括常规情况下法院参加诉讼的成本,还包括在电子交易过程中的取证等一系列成本,所以诉讼成本可能高于合同本身的标的。4)网络营销竞争方面:我国计算机犯罪的增长速度已经明显超过传统的犯罪,互联网散布的一些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的危害要比现实社会大得多,当然这其中不乏对一些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的商誉诋毁行为及攻击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网络商务环境及广大电子商务企业的利益。除此之外,还表现在个人隐私、电子支付、管辖、域名等方面。

2研究思想及对策

加强法律对电子商务规范作用研究不同于传统的商务环境研究,要充分把握电子商务的特点,分析比较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区别,尤其是分析电子商务不同环节上的特征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指出传统法律在各个环节上的疏漏。还要搜集有关资料,明确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中违法犯罪现象出现最多的环节,对各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一一指出对策。1)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发现电子商务系统隐患。要逐步建立健全以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为目标,加密技术、认证技术为核心,安全电子交易制度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体系,建立专门的全国性的认证机构,公平公正地开展电子商务认证工作,确保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各个主体身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2)加速金融工程学科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金融工程是在金融创新和金融高科技基础上产生的,是指运用各种有关理论和知识,设计和开发金融创新工具或技术,以在一定风险限度内获得最佳收益。金融工学对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加强对此领域研究可有助于创新电子技术及电子支付模式等,更能引起有关部门对的法制、监管的调整。3)发展数据库及数据仓库技术,用以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金融风险。通过完善的数据库技术存储和处理信息来支持网络支付等各种决策,以决策的科学化及正确性来防范各类可能的金融风险及金融犯罪。从解决信息对称、充分、透明和正确性着手,依靠数据库技术储存、管理和分析处理数据。研究数据库的安全性,从社会化思路考虑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分析,以客户为中心进行科学的管理,实现统一的监控。4)重点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的核心内容―――电子合同关系。电子商务的核心内容仍然是“销售”,即主要以合同形式表现的交易活动。因此,合同关系成了法律规范调整的核心内容。由于电子合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进行信息的通讯和存储,法律规范必须进行一系列相应的调整和变革,电子合同载体的“无纸化”与订立过程的“数字化”都对传统合同法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但是,判断合同有效性的基本标准并未改变。因此,在必要的技术保障下,配合全方位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法律完全可以赋予电子合同充分的有效性,以改善网络经济时代的法律环境,推动建立其它形式的、适当的、高效率的、有效的合同纠纷调解机制,支持在法庭上和仲裁过程中使用计算机证据。5)通过管理、培训手段从源头上控制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计算机网络技术离不开人的应用,许多风险管理的措施也离不开人的应用,因此通过管理、培训手段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是防范网络犯罪的重要途径。

3总结

第4篇:电子合同成本范文

船公司经营美国航线受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ederal Maritime Committee,FMC)的管控。FMC规定:海运承运人在美国航线的任何运价调整都必须以修订方式纳入运价本(费率本)及服务合同,并向FMC报备或公布;未向FMC提交修订运价本的海运承运人构成对FMC监管规定的违反,将被处以罚款。本文以某大型船公司A公司为例,介绍美国航线运价报备系统设计。

1 A公司现有信息系统

A公司目前拥有深入的核心信息系统应用和广泛的电子商务应用,其中,核心信息系统广泛应用于全球100多家船公司及其公司,系统涵盖客户、合约、船舶、订舱、路径、单证、发票、供应商、供应商发票等集装箱运输链相关信息,船公司及其公司在该系统中完成所有与运输相关信息操作。该核心信息系统实现全球信息共享和集中管理;服务器位于上海,后台维护和开发由上海计算机公司团队统一完成,各地船公司及其公司不能修改程序;由专业团队负责系统前台的应用管理,包括日常应用支持、修改逻辑的确定、升级需求的提交、用户培训等。核心信息系统的集中管理为其他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打下基础。

A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于2001年,其所有数据系统都是基于核心信息系统开发的,且实现数据实时交换。经过10多年的发展,A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已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提供的功能包括船期查询、询价、电子订舱、电子放箱、集装箱动态查询等。目前该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广泛,客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与A公司进行业务接洽的比例逐年上升。电子商务平台的后台与核心信息系统均由上海计算机公司团队管理,这为美国航线运价报备系统的设计和应用打下技术基础。

2 美国航线运价报备系统设计

2.1 运价本实现方式

根据美国航线运价特点,其运价本主要包括海运费本价、内陆转运费本价和附加费本价,并通过一定条件组合,形成点到点的全程运价查询。FMC对船公司运价本的报备要求如下:(1)转运费、点到点运价以及附加费均须公布于公司公共网站以供客户查询和FMC监管,其中,附加费需要以规则文本的形式在网站上;(2)海运费、转运费、附加费在核心信息系统中创建后必须到公司公共网站上,运价方才生效,才能用于计算点到点全程运价;(3)运价本的受众是客户,船公司需要将运价本的相关内容到其公共网站以供FMC监管,但不需要将运价本发送给FMC,因此,船公司与FMC之间不存在数据交换。

根据上述要求,在核心信息系统中维护运价本相关内容后,将需要在网站上的内容通过报备操作触发到网站,待其成功后,后台将信息反馈给核心信息系统,核心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自动更新成已报备状态,该过程信息数据流向如图1所示。

2.2 服务合同实现方式

根据FMC的要求,服务合同报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各版本服务合同均须发送给FMC,如果发送成功,FMC会反馈回执号,只有当服务合同获得回执号后才可以使用;(2)服务合同获得FMC回执号后,船公司必须将服务合同的公共内容到其网站上;(3)船公司必须将全部服务合同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给FMC,以便FMC监管。

A公司核心信息系统服务器位于上海,而 FMC位于北美,为实现服务合同的直接报备,确保数据具有较高时效性,设计如图2所示的服务合同报备信息数据流向。在核心信息系统中增加“提交”功能,一旦用户确认提交,服务合同即处于提交锁定状态,不能修改。核心信息系统先将服务合同发送至核心信息系统北美服务器,服务器收到服务合同后将其发送至FMC服务器;FMC确认服务合同各项内容无误后,发送回执号至上海公共网站服务器,由该服务器将回执号发送给核心信息系统;核心信息系统收到回执号后,相关服务合同方报备成功并才可用于后续操作,与此同时,船公司网站会将服务合同的公共内容到公司网站。

2.3 流程设计

在开发美国航线运价报备系统前,A公司一直使用第三方R公司平台系统报备美国航线运价,存在因多系统操作和多平台管理导致的流程复杂和管理困难等问题;使用新美国航线运价报备系统实现直接报备后,所有数据集成于一个系统,大大方便船公司数据和业务管理。在实现美国航线运价直接报备前,A公司需要同时在R公司系统和本公司核心信息系统录入和维护美国航线运价本和服务合同信息数据,并且只能通过R公司系统报备运价;使用新系统实现直接报备后,A公司可以直接在其核心信息系统中完成美国航线运价本和服务合同信息数据录入、报备等操作(见图3)。

3 美国航线运价报备系统效益评估

3.1 运营效益

随着业务流程管理信息化的发展,信息系统成本(包括硬件购买成本和软件开发成本)在船公司运营成本中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A公司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使用R公司系统进行美国航线运价报备以来,成本支出不菲。R公司规定,船公司通过其系统维护和运价本,每年需要支付维护费60万美元;此外,如果船公司通过R公司系统向FMC报备服务合同,每份服务合同需支付报备费2.5美元。根据A公司全年服务合同报备数量,其平均每月需要支出服务合同报备费用约1万美元。可见,A公司使用R公司系统进行美国航线运价报备每年须向R公司支付约75万美元,这对公司美国航线运营形成较大压力。A公司使用自己的美国航线运价报备系统实现运价本和服务合同直接报备后,成本开支显著减少,对公司美国航线乃至整个公司运营效益提升作出较大贡献。

3.2 人力效益

A公司在全球3个报备中心(上海、洛杉矶和纽约)有美国航线运价本及服务合同维护、报备人员30名左右。在使用美国航线运价报备系统以前,这些人员负责各相关地区的运价本维护及服务合同的维护和。根据市场形势,运价本基本每月或每半月调价1次,需要人工将原先的运价作过期处理后创建新运价。在服务合同签约旺季,A公司每天服务合同的签约或修改量达数百份;淡季每天服务合同的修改量也在100份以上。在修改服务合同时,工作人员需要在原有服务合同的基础上创建新合同,并完成文本输出、签字等环节。A公司采用美国航线运价报备系统后,由于避免了信息数据的重复录入,数据录入差错减少,且仅需要15名工作人员便可以完成运价本及服务合同维护和报备,从而有效减少船公司人力和运价本修改成本支出。

此外,R公司系统自投入使用近20年来,未进行再次开发和功能改善,后台技术十分落后,前台界面比较固化,不便于用户操作。相比之下,新研发的美国航线运价报备系统依托A公司核心信息系统,对于熟悉核心信息系统操作的用户来讲,界面熟悉、操作简便、应用灵活的新系统无疑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4 结束语

第5篇:电子合同成本范文

关键词: 网络化 操作流程 成本结构 社会资源

一、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

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最大的区别就是涉及众多的单位和相关业务,涉及到多个国家的语言和不同的商贸规定以及运作方法,因而单证、票据、文件繁多,处理过程比较复杂。国际贸易基本流程一般为:

1.交易前的准备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和参加交易各方在签约前的准备活动。

2.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进行谈判,将双方磋商的结果以口头形式或以文件形式(即以书面文件形式和电子文件形式签订贸易合同)确定下来。

3.办理交易进行前的手续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到合同开始履行之前办理各种手续的过程,也是双方贸易前的交易准备过程,交易中要涉及到有关各方,即可能要涉及到中介方、银行金融机构、海关系统、商检系统、保险公司、税务系统、运输公司等,买卖双方要与有关各方进行各种票据和单证的交换,直到办理完可以将所购商品从卖方按合同规定开始向买方发货的一切手续为止。

4.交易合同的履行和索赔

这一阶段是从买卖双方办完所有各种手续之后开始,卖方要备货、组货,同时进行报关、保险、取证、信用等,然后将商品交付给运输公司包装、起运、发货,银行和金融机构按照合同处理双方收付款,进行结算,出具相应的银行单据等,直到买方收到自己所购商品,就完成了整个交易过程。

二、网络经济对国际贸易的运作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以信息网络为载体的新的国际贸易运作模式正蓬勃发展,给传统的商务活动赋予了新的内涵。它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通过国际贸易这一世界经济运行的纽带达到跨国界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从而使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充分有效的发挥作用。概括起来讲,电子商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电子商务也称作电子交易,主要是指利用Internet开展的交易活动,它仅仅将Internet上进行的交易活动归属于电子商务。而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电子技术对整个商业活动实现电子化,如市场分析、客户联系、物资调配等。它强调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高效率、低成本的生产工具,劳动者是同时掌握信息技术和商务规则及技巧的复合型人才,而它的工作劳动对象已不再是传统商务中的实物商品,而是虚拟化的商品信息。电子商务将政府、企业以及贸易活动所需的其他环节连接到网络信息系统上,在整个供需链与贸易链中,电子商务涵盖的业务包括信息交换、售前售后服务、销售、电子支付、运输、组建虚拟企业、公司和贸易伙伴可以共同拥有和运营共享的商业方法等。它利用Internet的网络环境进行快速有效的商业活动,从单纯的网上消息、传递消息到在网上建立商务信息中心;从借助于传统贸易手段不成熟的电子商务交易到能够在网上完成供、产、销全部业务流程的电子商务虚拟市场,从封闭的银行电子金融系统到开放式的网络电子银行,在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活动给企业在增加产值、降低成本、创造商机等方面带来了很大的益处。

三、网络经济对国际贸易业务流程的影响

1.交易前的准备阶段

国际贸易在本阶段的活动包括交易双方广泛寻找交易机会和交易伙伴;进行价格等成交条件的比较;了解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政治文化背景等。

(1)传统国际贸易的做法

在传统供货中,这个过程只是通过发放分类广告,坐等用户上门的方式来解决。买方根据自己打算购买的商品,通过广告、商品交易会、博览会等媒介了解需购商品的信息,包括供货商、价格等。由于跨国交易的特殊性,还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来调研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对外贸易、运输等情况,有关商品国际市场的生产、销售、价格以及主要进出口国别等情况。接着是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进口商品经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国内可供货源情况、过去进口情况等。买方一般都要千方百计地寻找自己所需要商品的相关信息,以达到用合理交易条件进货的目的。整个过程费时费力,加上所能得到的相关信息有限,即便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很难获得最佳货源和最低价格。卖方一般是根据自己的实力,选择寄送经营商品目录、实物样品、图片说明书、广告赠品以及参加各种交易会、博览会等方式介绍出口商品。从卖方的角度来看,尽管也是千方百计地推销商品,但毕竟属于“大海捞针”,很难抓住本应属于自己的机会。

(2)网络经济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影响

网络突破了时空限制,实现了信息跨国传递和资源共享,满足了国际贸易快速增长的需要。无论哪种电子商务类型,网络为买卖双方展现了一个巨大的世界市场,这个市场网络储存了全世界的几千万个品种的商品信息资料,可联系千万家企业和商贸单位。这样的网络平台还通过网络彼此连接起来,进而形成全球性的大市场,目前这个市场正以每年70%的速度递增。在电子网络的条件下,买卖双方均可借助电子技术自己的需求信息,如产品的种类、数量、价格等。为保证信息能安全,实现网上交易,还需要选择有信誉的网络提供者和交易伙伴。供方会积极地推出自己的商品上网,需求方也会随时上网查询自己所需要的商品信息。在网上,供求双方推拉互动,共同完成商品交易的准备过程。

在网络经济时代,买卖双方通过电讯互联网络进行交易,减少中介者参与,进而减少了交易的有关环节,由于通过互联网络的信息成本低廉,买卖双方均可以较低的费用获得信息,并迅速达成交易,极大地节约了时间和成本,这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尤其有利;买卖双方均可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产品介绍、宣传、树立形象等,所花费用也远比在传统贸易方式中所花费用低。

2.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阶段

(1)传统国际贸易的做法

传统的贸易磋商过程往往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函电的往来完成,贸易单证的传递通过邮寄来实现。通过电话和传真方式也可以进行贸易磋商,但是电话磋商的结果仍然需要用单证的方式通过邮局传递,传真虽然传递单证的速度快,但安全保密性和可靠性比较低,一旦发生贸易纠纷,传真不足以作为法庭的依据。所以,在传统的贸易磋商过程中,邮寄成了重要贸易文件传递的惟一途径。

(2)网络经济对传统国际贸易的影响

网络时代,国际贸易可借助Web中的邮件交互传送实现网上的订购。网上的订购通常都是在产品介绍的页面上提供十分友好的订购提示信息和订购交互格式框。当客户填完订购单后,通常系统会回复确认信息单来保证订购信息的收悉。订购信息也可采用加密的方式使客户和商家的商业信息不会泄漏。

第6篇:电子合同成本范文

【关键词】电子合同;特征;效力

1 电子合同的特征

作为一种崭新的合同形式,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所包含的信息大体相同,即同样是对签订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确定的文件,其成立同样要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要见。在订立电子合同的过程中,合同的意义和作用并没有发生改变,但其签订过程和载体已不同于传统的书面合同,其形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比较,其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以数据电文的方式订立的。在传统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般通过面对面的谈判或通过信件、电报、电话、电传和传真等方式进行协商,并最终缔结合同。而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电子合同的要约与承诺不需要传统意义上的协商过程和手段,其文件的往来亦可通过互联网进行。这是电子合同有别于传统书面合同的关键。

2)电子合同交易的主体具有虚拟性和广泛性的特点。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通过在网络上的运作,可以互不谋面。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使世界上的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依靠密码辨认或者认证机构的认证。这就必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等。

3)电子合同生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传统合同一般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表示合同生效,而在电子合同中,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的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签名所代替。一般认为,电子合同采取到达生效的原则更为合理,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亦采取此种做法。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等形式所订立的合同,一般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电子合同订立成本低廉。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利用网络,而目前的国际互联网提供了广泛的客户市场和交易空间,尤其是电子商务不受时空限制,交易速度快,商户与客户处理交易的手续简单。因此,采用电子合同方式,运营成本低廉,交易费用也得到降低。

5)电子合同的载体与传统合同不同。传统合同一般以纸张等有形材料作为载体,对于大宗交易一般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而电子合同的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等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通过计算机进行。因此,电子合同也被称为“无纸合同”。如果不对合同的信息采用一定的加密、保全措施,其作为证据时就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2 电子合同的效力

2.1 电子合同效力的概念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电子合同,即有效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因电子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定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民事行为,其能否发生法律效力还决定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确定电子合同的效力,首先应当确立该电子合同是否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然后才能确定该电子合同将发生何种法律后果。就已经成立的电子合同而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为有效的电子合同,即发生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电子合同,因其欠缺规定的条件,则不能当然地发生合同法律效力。欠缺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的电子合同,依其欠缺有效要件的情况不同,又有不同的法律后果:有的自始就不能生效,此为无效合同;有的成立后为有效的,但当事人可以撤销而使之无效,此为可撤销合同。因此,确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就是要确定某一电子合同属于何种情况,从而才能确定该电子合同会发生何种特殊的法律后果。

2.2 电子合同效力的内容

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电子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内容表现为:

2.2.1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之债

电子合同虽为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但因其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而当事人依电子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成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债权、债务。

2.2.2 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既为法律所确认,遵守合同就是遵守法律,在电子合同成立之后,任何一方都需受其一致意思表示的约束,不得随意变更、解除电子合同。只有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可变更、解除电子合同的事由时,才可变更、解除电子合同。

2.2.3 当事人须履行电子合同

依法成立合同,受法律保护。这就意味着合同中设定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合同债券的实现,依赖于合同债务的履行。因此,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合同效力的必然要求。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要求,都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

2.2.4 电子合同是处理当事人纠纷的依据

电子合同既是合同债权、债务发生的法律事实,也是处理当事人之间纠纷的事实根据。按照合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是承认合同法律效力的必然结果,也是“私法自治原则”的主要体现。

2.3 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

已经成立的电子合同,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这些要件就是合同有效的要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3.1 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资格,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不能生效。

2.3.2 意思表示真实

订约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但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合同才能有效。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在意志是一致的。因此,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必要要件。电子意思表示是指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计算机而为的意思表示的情形。对于电子意思表示,重要的问题是,计算机是否可以真实地“”合同当事各方的意愿,即计算机能否取得适当的“人格”。我们认为,对于电子传达的意思表示,我们不难认定其附属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因为它只不过是特定人做成意思表示后,再利用计算机经由网络予以表达。电子媒体只不过是一种传达工具而已。因此,计算机的自动处理可以被视为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在出现电子错误的情况下,计算机自动处理就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3.3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所谓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否则,该电子合同不能生效。

【参考文献】

[1]秦成德.电子商务法[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10.

第7篇:电子合同成本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周期循环基础;体系框架;有效沟通;循环内容

在20世纪后半叶,随着电子技术和Internet的发展,信息技术作为工具被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了基于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各类生产经营领域应用的电子商务。人们通常把电子商务看成是利用各类网络(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形式,包括货物、服务与知识产权等经济贸易活动。

一、技术、管理和环境组成的多维结构是电子商务周期循环的基础

基于网络经济贸易的电子商务由其技术、管理和环境构成多维立体结构。它既包含了基于各类网络(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通信进行的全部的商业活动、市场调查和分析、物料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生产规划、商品与服务营销、客户关系管理、物流配送系统等在内的网络生产经营活动,又包含了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国家和企业信息化与网络化的总体水平、商务环境、法律环境、认证、支付等因素。电子商务作为其技术、管理与环境的整合与统一,是上述各因素的统一体。

电子商务技术是实施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与基本条件。网络通信、互联网络与计算机、多媒体、数据库、决策支持、集成技术、协同工作、电子商务认证等是网上生产与经营、网上交易安全、网上购物环境、以客户为中心的个性化、商务决策和快速反应能力、商务工作流程、企业间协作等的前提,其现状取决于技术的现状。

电子商务管理是基于电子商务技术基础上并在其的支持下实施的,商贸业务与办公自动化管理、企业资源规划、客户关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构成一个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基础。反映企业竞争能力的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要素的明显改善和提高,必然要求同步实施和强化企业的电子商务管理。

电子商务的成功不仅要有企业的内部信息化管理和管理理念的改变,而且还需要得到外部环境的支持。电子商务环境涉及信息技术、政策、法律、管理、社会心理、税收以及全社会的经济活动信息化程度等方面。电子商务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以信息流形式,通过物流配送体系和电子支付系统实现在信息控制下的自动化管理;电子商务主体的公平竞争和电子商务的高效持续不断地发展,依赖于电子政府的建立、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法律制度和税收政策的确立与完善;电子商务大厦需要公共政策与法规、安全与技术标准等的支撑。如果电子商务缺少外部环境的支持,要想获得成功是不可想象的。

二、基础设施、支撑环境与应用结构搭起的体系是电子商务周期循环的框架

在这个统一体中,电子商务的技术、管理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电子商务从网络基础层、多媒体消息/信息与传输层、一般业务服务层到电子商务应用的一般体系框架。

在这个阶梯式的体系框架中,网络基础层是最基本的层次,是开展电子商务的首要条件。为电子商务开展提供各种支持的是传输层、一般服务层、政策与法律、安全和技术,这里有众多的协议、服务与规范。各行各业的电子商务就是基于这些支持上的具体应用。

站在系统整体角度上,在电子商务多维立体结构和一般体系框架基础上,电子商务的体系构架清晰可见。其中,网络及相关软件构成了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物流环境、电子支付环境与信用环境则组成电子商务的支撑环境;而电子商务应用结构包含了采购者、供应者及二者的联动。

三、互联网的网状结构保证了电子商务周期循环的有效沟通

那么,具有多维立体结构的电子商务体系是如何驱动的呢?通过考察发现,互联网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原来的直线结构转化为一种网状结构,在企业与客户之间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交互的方式,加快了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交流,为交易各方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及有效的信息传递与管理手段,企业各部门、企业与其合作者通过这一网络彼此协调,共同满足顾客的需要。

从企业和顾客的(B2C)沟通方式看:互联网为企业提供了一种与顾客直接沟通的廉价工具。企业通过互联网可以:⑴降低企业与顾客彼此的“寻找成本”;⑵直接与顾客交流,实时了解顾客需求;⑶在网站上为顾客提供丰富的产品及服务信息,以及便利的信息检索手段;⑷分析、跟踪顾客需求,为顾客提供、推荐如特定股票的价格,特定城市的天气等个性化信息;⑸帮助顾客订制产品。企业除初始投资外,无需额外成本,只需在网上提供一些模板和建议,订制过程由顾客自行完成;⑹建立“呼叫中心”,为顾客提供多种网上、网下联系手段,迅速响应顾客服务请求。

顾客通过互联网可以:⑴方便地检索信息;⑵选择性地接收信息,订制个性化信息;⑶便利地信息,提出自己的个性化需求。

从企业内部(MIS与ERP)沟通方式看:通过互联网,建立企业内部信息流程,实现各部门间紧密合作。具体来说实现:⑴共享业务信息;⑵实现各部门有效协调;⑶实现跨国公司的远距离管理;⑷把公司的计划、生产、人事、工资发放、人员外出借款与报销、其它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放在网上进行,降低管理成本。

从企业和企业(B2B)沟通方式看:通过互联网,打破企业间界限,企业间的合作将如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合作一样便利。具体来说实现:⑴增加借互联网面向全世界销售的市场机会协调;⑵扩大在全世界范围内选择最好的供应商的范围,节约采购成本协调;⑶在网上,上游企业可清楚了解下游企业的需要,可在恰当的时间与地点为下游企业提供恰当数量的恰当商品,从而减少库存,以至实现“零库存”,共享业务信息及有效沟通,实现高效合作。

四、电子商务的周期循环内容是以经济贸易活动为出发点与归宿点的

电子商务的周期循环,从一个完整的过程上看,在一般意义上可分成下列环节:

1、交易前的准备

指买卖双方和参加交易各方在签约前的准备活动。对采购方来说,根据自己要买的商品,准备购货款,制订购货计划,进行货源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查询市场价格行情;如是进口贸易,还要了解供货方国家的贸易和关税政策,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寻找满意的商品和商家。对招标方来说,它应该公布招标信息,制订标书,在网络招标平台上确定开标评标方案。对销售企业来说,根据自己所销售的商品,全面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了解产品销售目标国的贸易和关税政策,制订营销策略和销售方案,建立网站,利用互联网商品广告,寻找贸易伙伴和交易机会,逐步扩大贸易范围和商品所占市场的份额。对拍卖方来说,它应该在拍卖网站登记注册,明确拍卖条件、交货方式,甚至还可要求将标的物寄存在网站并进行估价。

2、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

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进行谈判,将双方磋商的结果以书面文件形式和数据电文形式签订贸易合同,把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对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交易方式和运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做出全面详细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利用电子数据交换进行签约,并可以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进行确认。在招投标网站完成开标和评标,通知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在网上商店购物,顾客要填写购物订单,确定付款方式,明确配送方式与送货地点。

3、办理交易进行前的手续

指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到合同开始履行之前办理各种手续的过程,也是双方贸易前的交易准备过程。交易中要涉及到有关各方,如中介方、银行金融机构、海关系统、商检系统、保险公司、税务系统、运输公司等,买卖双方要利用电子数据交换与有关各方进行各种电子票据和电子单证的交换、开信用证,直到办理完可以将所购商品从卖方按合同规定开始向买方发货的一切手续为止。

4、交易合同的履行

从买卖双方办完所有各种手续之后开始,卖方要根据订单将生产任务下达到每个生产及原料采购环节,组织生产、组货备货,然后将商品交付给运输公司包装、起运、发货;银行金融机构也按照合同进行货款结算,出具相应的银行单据等,直到买方收到自己所购商品,这就完成了整个交易过程。对于网络零售和拍卖企业,网站要根据顾客的购物订单,通过配送中心将指定货物送交客户。

5、交易后的售后服务

指企业帮助客户解决产品使用中的问题,排除技术故障,提供技术支持,传递产品改进或升级的信息,处理客户对产品与服务的反馈信息。电子商务周期循环分析表明,电子商务活动的多维结构基础、体系框架、有效沟通及各环节等各有特点相互区别的,同时又相互联系与相互依存的。首先,电子商务活动的各环节构成一个循环链,从某一经贸活动环节开始,经过各自的内在运动,环环相扣,在完成各环节任务后,又回到原来的出发点,开始新一轮循环。其次,电子商务活动的各环节与多维结构基础、体系框架、有效沟通间构成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多维结构基础、体系框架与互联网是电子商务周期循环的工具与基础,电子商务的有效沟通与循环运行的五环节是这个整体循环的内容与核心。

作者单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 Ravi Kalakota,Andrew B. WhinstonElectronic Commerce:A Manager’s Guide 陈雪美译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 ,11~14.

第8篇:电子合同成本范文

1.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在诚实信用原则方面的特殊规定性)

第一,电子商务合同本质上是新的商业信用服务模式下的电子契约。互联网的匿名性和开放性对商务在信用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长远来看,网络技术本身也提供了很强的商业激励,为商务提供了一种新的信用服务商业模式.在这种新的商业模式下,交易活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交易双方在诚实信用上即使要求很高也不满足,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当事人要用合同来保护自己,这样,电子商务合同就成为诚实守信要求的必然。

第二,电子商务合同就其最终目的来说是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有诚实信用的社会商业环境,而网络的虚拟性与匿名性使得这一良性环境很难形成,因此,建立良好的诚实信用下的商业环境是当前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目标。“契约即法律”,电子商务合同作为一种契约,当事人一旦签订就必须诚信地遵守和履行,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电子商务合同是以诚实信用为执行原则的法律程序限定。我国修改后的新《合同法》统一了此前的几个合同法,适用于整个民商事领域,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就明确,诚实信用原则应适用于合同的全过程,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阶段。作为合同的一种,可以说诚实信用原则也是电子商务合同的执行原则。既然新《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执行原则的地位,那么电子商务合同就其法律程序如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来看,也就应该以诚实信用为限定原则,即要以诚实信用作为执行原则的法律程序限定。

2.诚实信用原则在电子商务合同方面的作用

首先,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在新的商业信用服务模式下表现为道德内容的法律原则。正如台湾学者林诚二先生指出的:“诚实信用原则系道德规范,乃法律道德化之表征,学者乃立之为法律之最高指导原则。易言之,诚实衡平原则系一种领导性规范。”新的商业信用服务模式下,诚实信用原则更是电子商务中重要原则的支柱,即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它必然要上升为一种原则性的要求,并最终以多种形式进行奖罚。因此,在我国,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础,遵守诚实信用是一切合同包括电子商务合同都要履行的义务,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虽然这种原则往往表现为一种道德内容。

其次,诚实信用原则是电子商务合同的执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电子商务双方当事人相互约定,以诚实不欺、遵守信用的方式和态度签定和履行合同。所以诚实信用原则就其适用性来讲,应该适用于电子商务合同的全过程,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等各个阶段,而就其地位来说,则应该是电子商务合同的重要执行原则。关于这一点,具体表现在:在电子商务合同订立阶段,诚实信用原则对先契约义务具有指引作用;在电子商务合同履行阶段,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履行的原则与前提;在电子商务合同解释过程中,诚实信用是重要的解释原则和标准;在电子商务合同终止后,诚实信用原则是后契约义务履行的重要保障。

再次,诚实信用原则还为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效性提供了原则限定。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决定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效性必须在诚实信用原则限定下才有可能实现。

3.电子商务合同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契合性

电子商务合同的特殊性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对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效作用使得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契合。表现在:

一是相互规定性上的契合。从电子商务在诚实信用原则方面的特殊要求来看:电子商务合同作为一种新的商业信用服务模式下的电子契约,本身就是诚实信用交易需要下的产物;就其最终目的来说,为了在诚实信用的环境下实现资本的有效运行就必然把这一原则加以强调,并上升到法律条款高度,如上面所述,在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终止等过程中,诚实信用作为执行原则已经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了。从诚实信用原则在电子商务合同中的作用来看: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在新的商业信用服务模式下表现为道德内容的法律原则,为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效性提供了原则限定,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电子商务合同的执行原则了。可见,两者在规定性上具有契合性。

二是两者所张扬的经济价值目标可以契合。从经济交易安全看:电子商务贸易是一种契约贸易,在这种契约贸易下,有效的电子商务合同以契约的方式为信任提供风险限定,从而为商务贸易中的各方当事人提供了交易安全的基本保障。而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电子商务的灵魂,通过为电子商务合同风险分担确立的一般原则,能有效地救治合同失灵,保障经济交易的安全有效运行。从经济价值本身来看:诚实信用原则本身就蕴涵了丰富的经济价值,它本身所决定的高效性,能降低当事人的交易成本;作为基本的法律原则,它还具有解释电子商务合同、填补其条款漏洞的功能,如果与电子商务合同相契合,就能有效平衡合同当事人及其与社会之间的利益,降低成本并实现资本的有效利用,进而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价值。

二、合同法支撑下的电子商务合同有效性问题探讨

1.功能问题上

我国新《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其实是以“功能等同”的方法认可了由“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为表现形式的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这种对电子合同功能的承认,是一个前提性的条件,是对电子商务活动的充分认可与支持,基本上解决了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2.时间问题上

电子商务合同中存在着数据容易编造以及各种病毒侵蚀等问题,因此在现有法律滞后的情况下,新《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26条和第16条第2款也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如果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而一般把数据电文到达的时间确定为承诺到达的时间。此外,合同法在第33条中还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因此,当事人之间可以以签定确认书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这对电子合同有效性的确立又进了一步。

3.地点问题上

第9篇:电子合同成本范文

从1995年5月新加坡推出“公共服务21计划”开始,新加坡以减少政府成本为主要目标的改革重点集中在三个方向。一是在保持经济政策正确的前提下,坚持把重点放在制度改革上,即机构的简化、公务员的高效和廉政,从制度刚性上控制行政成本的增长,最大限度地减少显性成本;二是加入全球性的政府重组运动中,引进市场机制,根据其机构特点循序渐进、不断深化,使政府卸下沉重的财政包袱;三是构建电子政府并在相应的行政程序和办事原则方面进行创新,以减少政府运行成本。

■ 控制显性成本措施

用制度刚性控制成本增长

机构设置合理化

在新加坡行政成本控制过程中,对政府显性成本的控制主要是利用制度刚性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的:

(1)法定机构的重组。法定机构是新加坡公共部门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职能上有两重性,一方面具有提供公共服务的运作职能,另一方面又代表政府实施行业监管;在运作上既有行政机构的公共特征,又采用企业化动作,进行独立经济核算。在新加坡公共行政改革过程中,把法定机构重组作为一个重头戏,并沿着职能分流、机构归并、企业化的方向递进。新加坡政府把法定机构中可以实现市场化、商业性的服务与体现政府管制的部分职能清楚地剥离开来。一些比较适宜市场化的行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但政府管制则理所当然掌握在政府手里。

(2)政府机构的归并与新设。新加坡政府机构的调整包括对原有机构实施归并或建立新的法定机构。同时,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设立一些新的法定机构。

卸下沉重财政包袱

重新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以使政府卸下沉重的财政包袱,首先,法定机构企业化。法定机构主要是某些特定的垄断性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兼有公共性和市场性的特征。法定机构的企业化改革是分步实施的,第一步是分阶段或分部门实现业务的企业化运作,使其更具企业精神,增强对市场的反应灵敏度。

其次,管理合同化。管理合同化是减少公共服务成本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指政府确定某种公共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标准,以契约外包或竞争招标等方式,发包给非营利机构或企业,承包方按照契约要求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方则必须承诺购买承包商提供的公共物品并检验其绩效。管理合同化的主要目的是“政府的全部工作都应该采取某种形式的竞标,以便让私人部门也有机会投标,从而使成本更低地完成这些工作”。

■ 控制隐性成本措施

采用“高薪养廉”和“电子政府”

树立政府阳光形象

降低腐败造成的隐性成本,使隐性成本有形化,减少暗箱操作,树立阳光政府形象。相对于政府的显性成本而言,这种成本具有隐蔽性,是一种不会带来正面效用的成本,同时又难以准确地计量。但隐性成本可控制的弹性较大,政府管理模式有些许改变,就能对无形政府成本带来很大的影响。新加坡在政府管理中大胆采用了“高薪养廉”和“电子政府”等一系列方式,用高昂的投入换取政府工作的高质高效,结果表明,这些手段对降低政府的隐性成本是行之有效的。

(1)用“高薪”造就廉洁政府。新加坡是当今世界典型的“高薪养廉型”政府。新加坡政府部门的工资水平在本国的各行业中高居前列,同时,新加坡还采取公务员每隔几年便大幅度加薪的做法。从政府成本角度来看,新加坡政府的高薪必然造成政府显性成本的增大,但“高薪”降低了政府官员的可能性,减少了腐败引发的隐性成本。

(2)以“电子政府”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当世界上其他各国正在为政府部门设立网站而努力的时候,“电子政府”在新加坡早已不是什么新鲜名词了。新加坡从1981年起就开始发展电子政府,经过多年的努力,新加坡在电子政府建设方面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在服务的深度上位居全球第一。“电子政府”既可以降低以办公费用为表现的有形政府开支,同时因为“电子政府”大大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所以降低政府隐性成本的作用也十分显著。虽然新加坡为构造“电子政府”有较大的投入,但由电子政府而带来的政府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的降低远远大于为此所投入的费用。

减少决策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