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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养老金;制度;金融功能
作者简介:梅瑞江(1968-),男,河南洛宁人,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证券研究所讲师、经济学硕士,主要从事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经济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F84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7)02-0095-03 收稿日期:2006-10-20
在发达的金融市场,社会养老金是不可或缺的金融机构,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如美国10多万亿美元的社会养老金不仅是居民消费剩余的重要分流渠道,而且在资本市场是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然而,社会养老金首先是一个社会保障机构,基本功能是社会保障,社会养老金能否成为金融机构,发挥金融功能关键要看社会养老金制度的设计安排。本文试图研究社会养老金制度如何设计安排,使社会养老金既能很好发挥社会保障功能,又能成为重要的金融机构,使其发挥金融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一、社会养老金的金融功能
(一)社会养老金的金融功能体现在能增加国民储蓄,调整国民储蓄结构
储蓄是投资的来源,而投资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根据世界著名计量经济学家w・里昂惕夫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所领导的一个小组的研究结果,当一国的经济增长率达到4%~6%时,平均的储蓄和投资水平必须达到20%或略低;增长率为7%~8%时,投资率应为30%左右;而要想维持9%一10%或更高的增长速度,投资率则必须高达35%~40%。我国80年代的总投资率平均为36.3%,所以可以支持年均9%的高速度,90年代头5年的总投资率则达到40%以上,所以经济增长率也进一步上升到近12%。我国在21世纪初的中期规划中提出经济增长率为8%,前10年的经济增长率为7%,如果不发生大的意外,我国在未来15年内的国内储蓄率应不低于40%,用以来保证这样的经济增长速度(武剑,1999)。
一个国家的居民消费剩余,转换为国民储蓄主要渠道有银行储蓄、商业保险储蓄、社会保险储蓄等形式。其中社会养老金的建立,使社会保险性储蓄迅速增加,从而带动总储蓄的增长。社会养老金作为一个长期的强制性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规模性,其他储蓄没有这种特点或这种特点不太突出。
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对储蓄的增长有很强的依赖性,不但总量上保持一定的增长,同时,结构上也要有合理性。银行储蓄多是短期储蓄,特别是居民银行储蓄多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储蓄,银行储蓄过多不利于直接转换为长期投资,特别是资本市场投资。因此,一国的储蓄以居民银行储蓄为主,不利于资本的形成。例如我国目前的情况就是国民储蓄中居民银行储蓄比率太高,对经济发展反而其负面作用。而社会养老金这种社会保险储蓄强制性、长期性、稳定性、规模性,更容易、更利于长期资本的形成。
(二)社会养老金的金融功能体现在对资本市场的作用
资本市场是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结构的“枢纽”,它不仅能调剂盈余方和使用方的资金头寸,使资本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高效配置,有利于资本向优化组合,还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社会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投资对资本市场的成熟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在资本市场稳定性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社会养老金作为一个长期的强制性资本化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规模性,以及追求长期稳定投资回报的特点,不但稳定地增加证券市场资金量的总供给,而且社会养老金的投资注重长期性,交易行为较为确定,能够成为市场中最稳健的力量,在促进资本市场稳定性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2.完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社会养老金大规模投资证券市场,对市场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促进中央托管机构、清算和结算系统、簿记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大大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社会养老金投资管理中存在明显或隐含的信托责任,对广大投资者是一种安全保障,它将影响到受托资产的分离、与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信息分布、会计和审计程序以及一般的道德准则等方面,其投资活动经常不断迫使证券市场更为有效和透明,有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完善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
3.促进金融市场竞争,推动金融深化。社会养老金的崛起,对商业银行的主导地位构成巨大挑战,有助于增加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其流动性和效率,推动金融深化。同时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也依赖于社会养老金的资金支撑。因此,社会养老金金融功能的发挥带动的将是一个多个行业、多种金融机构的共同繁荣。
二、国外社会养老金制度改革及发挥金融功能的经验
外国社会养老金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到1997年,全世界各国所有的公共和私人社会养老金资产规模合计已达15万亿美元,占全世界GDP的50%;其中,在强制性的公共养老基金资产中,公共管理的占45%(含部分职业计划),另55%为私人管理;在所有强制性和自愿型的社会养老金资产总额中,公共管理的比例占24%,另对76%为私人管理。
(一)改革筹资模式
社会养老金采用以支定收,不留积累,养老负担为代际转嫁的“现收现付”筹资模式。但是,在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的比例日益提高的情况下,这种筹资模式必然加重年轻一代人的经济负担。如果保险金给付超出年轻一代人所能承受的限度,其超过部分只能由政府财政补贴。这难免会加重本来就债务累累的国家财政困难。因此,从上世纪70年代,许多国家开始废止单一的“现收现付”制,建立起混合型的部分基金模式,即一方面对已退休者的养老金继续实行现收现付;另一方面,为迎接退休高峰期的到来,预筹部分积累基金。有的国家则主要采用基金制。
(二)扩大私营社会养老保险市场
自70年代以来,尤其是智利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后,世界许多国家就一直把社会保障私营化、市场化作为改革的主要内容。以美国为例,70年代以后,美国政府一直把社会养老保险私营化、市场化作为减轻国家财政包袱的主要措施之一。相当一部分美国学者和政治家通过对历史和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分析得出结论认为,由政府组织和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论采取何种筹资和保险给付方式,都是一种“吃大锅饭”的福利性保险制度。为此,主张建立起公正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基本对等的私营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养老金的私营化更有利于其金融功能的发挥。
美国政府为加快保障私营化改革的步伐,联邦政府一方面制定和实施免税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以法规为手段,加强对私营社会保障业的管理,从而促使私营社会养老保障市场较快发展。据统计,1980年,私人社会养老开支为2553.20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4%,占当年全部社会养老开支的51.8%;到1992年,私人社会养老开支达8248.71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7%,占当年全部社会养老开支的65.2%。1980年,私人年金计划所拥有的资产共9680亿美元,1985年增加到18890亿美元,1990年达29960亿美元,1994年已上升到42440亿美元,2004年上升到10多万亿美元,而同期的银行存款规模仅有近5万亿美元。
毫无疑问,社会养老保障私营化、市场化除了减少联邦财政赤字外,还有利于社会养老金发挥金融功能,合理分配利用社会资本,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三)补充养老金代表着未来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
有关专家认为,基本养老金发展变化的余地已经不大。而且往往入不敷出,难以满足未来养老保障的需要。而后来出现的补充养老金(即主要由企业和雇员摊款建立的储蓄养老金和私营基金会养老金)的发展前景广阔。
早在19世纪80年代,补充养老保险就在一些欧盟国家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将补充保险(主要是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摆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上。20世纪70年代,补充保险更是在工业化国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例如在这一时期,英国、德国建立了收入关联模式的有限程度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荷兰、芬兰、丹麦等“福利国家”建立了普遍保障模式下的补充保障制度,法国于1972年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强制性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所有工资领取者都必须起码参加一项补充制度,瑞典也建立了全面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工业化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财政危机,进一步促进了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1991年,法国共支付养老保险金7300亿法郎,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占33%;1975年,爱尔兰的补充养老金只有2.1亿英镑,占GDP的比重为5%,到1994年,这一比重增加到40%;在德国,汽车、化学工业部门有99%的企业,纺织工业部门有50%的企业办了企业养老保险,从投保人数看,已有2/3的从业人员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英国是“福利国家”。但在养老保险方面也建立了企业补充保险制度,到1994年底,英国补充养老基金的总资产已经高达4600多亿英镑,且投资回报率一直良好,从而为缓解“福利国家”的危机起到一定作用,为英国政府所看好。有的人甚至预言,补充养老金最终可能取代目前基本养老金的地位,成为养老金的主流。
(四)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投资运营
1.管理。关于养老保险金的管理业务,大多数国家是由各种独立性机关或基金会负责,管理机关通常由受保人、雇主和政府三方组成的理事会领导。也有少数国家,其业务由政府的一个部门直接管理。
2.投资运营。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虽受到广泛关注,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对待养老基金的投资需要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一个国家养老金的资产组合往往同该国的资本市场和养老金政策有密切关系。因为养老保险基金的债务期较长,因此在养老金的资产组合中,可以降低流动性资产的比例,增加长期性、回报率较高的资产的比例。如德国、荷兰、瑞典和丹麦等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其流动性资产的比例都在4%以下。在实物资本方面,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一般集中于房地产。在金融领域,社会养老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是债券、股票及贷款。
(五)法制建设
世界许多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融功能之所以发展比较成熟,一方面是源于其较强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是靠完善法制来强制推行。例如,过去英国、爱尔兰在养老基金投资方面的法制滞后,所以都发生过养老基金诈骗或经营破产的案子。1986年,英国颁布了一套完整的包括规范基金投资的《金融市场法案》;1990年,爱尔兰颁布了《养老年金法案》,这些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起来后,类似的案子再也没有发生过。可见,完善的法规体制是社会养老保险金融功能正常发挥的保证。
三、中国社会养老金制度金融功能安排的必要性和差距
(一)我国金融市场呼唤社会养老金发挥金融功能
高速增长的居民银行储蓄由于转化为长期投资的效率低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负面因素(人民银行公布的2003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银行储蓄的分流,特别是向资本市场的分流急需社会消费剩余资金转化为社会养老金。与此同时,我国资本市场极其缺乏机构投资者和长期稳定的资金。这些因素成了我国资本市场成熟和未来经济发展的“瓶颈”。而健康发展的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能为资本市场注入长期稳定、规模巨大的资金来源,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
(二)社会经济条件有利于社会养老金发挥金融功能
由于我国的社会养老金实质上仍然是现收现付制,而且我国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重,使得社会养老金已经出现的财务危机将不断加重,社会保障功能受到严峻的挑战。其次,由于我国人口增长率逐渐放慢,很快会出现负增长,又加上未来一定时期我国经济仍然会保持高速增长,我国现在及未来的社会经济条件适合社会养老金制度设计成既有利于解决社会保障功能危机,又能很好发挥金融功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梅瑞江,2005)。
(三)我国目前的社会养老金制度存在的差距
1.社会养老金实质仍是现收现付制,不能大量积累养老基金。我国的社会基本养老金历年的收支基本保持平衡,略有节余(见下表)。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养老储备基金规模不超过2年的养老金支出的社会养老金为现收现付制。
2.补充养老金一直徘徊不前。我国的企业年金(补充养老金)目前很不发达,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从1995年发展到2000年底,企业年金制度覆盖560.33万人,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5.4%。参保企业16247户。到2001年底,我国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职工只有193万人。以后的几年,一直徘徊不前。2004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效果仍不太明显。到2005年底企业年金达到680亿元,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到2.4万个,参加职工924万人。只占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7.04%。
3.私营社会养老保险市场未建立与法律体系未建立。我国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由政府组织和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未建立适合经营投资的私营社会养老保险市场。
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出台社会保险法律。社会养老金的金融运作在许多领域无法可依。其他的有关政策有待完善。例如:2004年出台的企业年金的许多规定没有实施细则作指引,实际运作的难度较大,其定位、工作方式、权利和法律责任等无法明确,实践中大多数企业选择法人受托机构,企业年金理事会的受托人地位名存实亡。另外,如税收优惠政策等亟待完善。
据世界银行预测,如果我国的社会养老金制度进行金融功能改革,到2030年,基金总额将达到1.8万亿美元,位居世界第3(宋晓梧,2001)。因此,我国社会养老金金融功能的功能的设计安排,必将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养老 金融产品 互动创新
1、引言
养老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老龄化、通货膨胀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养老金面临着严峻的保值增值的考验。在此形势下,金融行业应扮演和承担重要角色。养老金融意味着金融需要创新,而对于社会保障而言则需要金融创新的支持。养老金融是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目标群体,以老年服务为产品开发特征,以老龄化为引领的、潜力巨大的金融服务产业。
2、促进养老与金融产品互动创新的必要性
2.1、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推进养老金融产品的发展与创新
人口老龄化的出现使养老保险制度的受益人数急剧增加,老年人口赡养比率上升,我国的养老负担急剧加重,未富先老像一颗定时炸弹困扰着中国经济社会。仅仅简单的依靠社会保险基金来维持众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不仅不能满足人们对养老多样化的需求,而且会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巨大的支付压力,使养老金迫切地需要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的扶持,并由此激发金融产品的创新,催生养老产业的发展。
2.2、通货膨胀的经济背景需要养老与金融相结合
养老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对养老金的管理最基本的原则是“安全性”,但是通货膨胀的存在使得养老金存在贬值的现实可能性。而且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正在由先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转轨,在新的制度模式下,基金积累制对于通货膨胀的敏感性更高。因而养老金迫切的需要一种有效地保值增值的机制应对通货膨胀,以防止在长期内养老金的缩水。将养老金与金融产品相结合,通过多元化的渠道进行有效地投资组合,可以在通货膨胀的大背景下,为我们的养老金提供一种有效的保值增值机制。
2.3、将养老与金融产品相结合存在巨大商机
对于金融市场而言,养老金是一笔巨额的、持续的资金来源。人口结构的变化会直接改变主流消费者的组成和需求。年青的中产阶级及富裕消费者目前增长迅速,并将在二三十年内成为“银发人群”。这一人群的影响力将与日俱增并将拥有强大的购买力和独特的需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以及保险行业――中国养老金行业的三大部门正在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越来越多的机会。因而将养老与金融产品相结合可能蕴含无限商机。
3、对养老金融产品创新的展望
3.1、稳健的收益是养老金融产品创新的落脚点
养老金的根本目的是在居民年老失去收入来源后能够保障其的基本生活。养老金融产品与其它一般的金融产品最根本的差别就在于它对“安全性”的要求,更加注重长期投资、稳健投资、价值投资。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目前只能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等。但股票波动性偏大,稳健型的产品目前主要局限于债券。因此可以进一步推出包括更加稳健的综合指数产品、分红类指数产品、品牌消费品指数产品等在内的更多的稳健类指数产品,也可以发行保值补贴债券这类的产品。同时进一步完善分级基金的产品,设计更多的A级固定回报的产品以满足年金的稳健收益要求。
3.2、养老信托产品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养老负担的加剧,养老信托产品也开始走进人们视野。这类信托是将养老保险费作为信托资产,交给金融信托机构管理和经营,在职工退休后能获得相应收益的一种信托形式。金融信托机构作为专业的财产管理机构,发挥其理财职能,受托管理养老资金,能形成效应,降低管理成本。而且金融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委托人,二者之间是一种信托契约关系,由法律、法规予以保障,能够保障养老资金的安全,避免基金被非法挪用,保证基金的独立性和完善性。另外,信托机构接受企业养老资金后,可以进行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有利于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但目前国内养老信托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现有的法律、法规还跟不上发展要求,而在投资基金法和信托法中,也没有适合养老产品的“土壤”。养老信托虽然面临严峻挑战,但将会成为新型养老方式发展的一个大方向。
3.3、“以房养老”成为新型的养老金融服务产品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但由于“以房养老”对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而且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再加上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这种反向抵押贷款目前在我国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阻碍。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以房养老”这种养老金融服务产品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养老方式。
3.4、养老金融产品的发展与创新还需要完善的法规和政策的扶持
一方面,养老金融产品在我国是一种新生事物,很多投资者虽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是由于自身掌握的信息和知识的限制,没有能力对新出现的养老金融产品进行很好的甄别,或者不具备为自己老年阶段进行投资的远见。养老金融产品的发展创新需要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帮助这些产品的推广,增加民众对这些产品的认知。另一方面,这些养老金融产品的创新必然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约束,以此来减少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可能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的风险和动荡。
4、总结
养老金融是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两者的结合对于社会保障和金融体系的发展而言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相关的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应该认清当前的经济社会形式,看到养老问题背后巨大的商机,以养老金融为切入点,进行适当的金融产品创新,适应社会对养老投资的需求。相信养老金融产业必将有着宽广的发展前景,养老金融产品也将不断出现令人惊喜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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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郑秉文.养老金融领域存有巨大商机[M].2012中国养老金融论坛.和讯网.2012年6月.
[关键词] 资本市场,养老保险,管理模式,商业银行,货币市场
一、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关系的 理论 研究
(一)资本市场不完全条件下养老金介入的研究进展
正像西方 经济 理论中论述的完全竞争市场在现实中很难发生一样,完全资本市场形成所需要的前提条件也很难满足。为了弄清楚不完全资本市场,首先应该知道完全资本市场是什么样子的。经济学家托宾认为,对资本流动没有约束的市场就是完全资本市场。法博齐和莫迪利安尼认为,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买卖双方的数量都非常大,并且所有的市场参与者所占的份额相对于整个市场而言都小得多,其结果就是所有的单个市场参与者都不能影响市场价格,市场参与者进入市场时就不会有交易成本和阻碍商品供求的障碍。爱德华·s·肖认为,资本市场完全就意味着资本市场上的实际利率很高,有组织的利率与场外利率差别很小。由此可以看出,完全的资本市场意味着资本市场上资本的供给者与资本的需求者都是利率的接受者,资本流动中不存在障碍,投资者的风险为中性。但事实上由于经济结构等原因,很多 企业 和居民户被排斥在有组织的资本市场之外,上述的完全资本市场得以形成的条件并不存在。在我国市场经济推进的同时,国有和非国有产权的经济主体在资源占有、政策待遇以及所拥有的市场权力等多方面还存在着差别,这种体制内与体制外的经济结构的割裂促使完全竞争的资本市场不可能形成。穷人出于谨慎动机所形成的短期储蓄根本无法形成资本积累,养老金对于穷人而言有储蓄的需求但根本没有办法进入金融市场。这种穷与富的差别使得拥有不同财富的人进入资本市场的权利不同,从而使其进一步积累财富的机会和能力也有很大不同,这些人在资本市场上拥有的信息也不同。
随着经济 发展 ,养老保险基金的数量在增长,作为一个机构投资者介入资本市场虽说是一个新话题,但越来越引起更多国家的重视,但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全,养老金安全、高效地介入资本市场过程中,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在不同制度设计的国家面对的难度还不能一概而论。所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外在养老保险与不完全资本市场关系方面虽然从理论层面进行了研究但一直不是很深入。大多数人坚持资本市场不完全是养老保险存在的基本原因。但是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养老保险与储蓄和投资之间的关系,认为当养老保险涉及储蓄和投资时就要特别注意资本市场是否安全。戴维斯就曾经做过这方面的研究,研究认为在资本市场不完全情况下,由于资本流动性约束的影响使得消费者的终生消费路径与没有资本流动性约束情况下有很大不同。原因在于:流动性约束限制了个人自由贷款的可能性;养老金的非流动性和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使得个人储蓄不会对等减少;相同数量的资本的未来消费收益很大时会提高个人的总储蓄。阿萨德拉在这方面的研究很具有代表性,认为现收现付制向完全基金制的转移可能造成贫困陷阱,社会保障私有化的成本不仅使当代人的生命周期收入减少,还会通过馈赠变量影响下一代。博迪1990年也提出,养老金发展是促进资本市场扩张的重要因素,资本市场的扩张直接会促进金融创新。霍茨曼在智利养老金市场对金融市场的影响程度方面进行研究后得出结论,认为养老金对资市场场的流动性以及竞争程度有绝对深远的影响。沃尔克研究认为,养老金通过以下几方面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推动金融市场一体化;减少交易成本;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增加储蓄等。
国内关于不完全资本市场与养老保险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并不深入,其间虽然还未明确提出不完全资本市场条件下到底应该实施何种养老保险制度,但很多学者在资本市场的成熟度的重要性与养老保险制度的关系方面达成了共识。由于智利养老金制度的成功转轨时间还比较短,由此做出完全基金与资本市场的成熟度之间关系的结论还为 时尚 早,所以智利养老保险金的运营模式不能复制到 中国 来。大多数学者认为基金制的养老保险需要一个相对成熟的资本市场为其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工具和较高的投资管理支持以保障其较高水平的投资回报。一般认为,无论任何国家,资本市场都不可能是完全的,资本积累的增加应该是经济增长的结果,并非养老保险的转型导致。养老保险的目的也不在于资本积累,资本积累对于养老保险的意义在于,当资本积累的边际产出高于工资增长率时,参加养老保险的消费者的福利状况得到改善。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资本市场效应 分析
20世纪70年代以前多数国家采取的还是现收现付制度,养老保险基金对资本市场的投资额不大,投资收益也不高。由于这时期资本主义国家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失业率低且人口老龄化程度也低,国家并没有感到支付养老金的财政压力,所以养老保险基金的资本化运营没有受到重视。资金运用的方式也主要限于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银行。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养老保险基金急需增值的愿望,通过投资获得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是诸多发达国家的共同选择。养老保险纷纷向基金转型,主要出现两种投资趋势:一是证券市场;二是海外投资。养老金介入金融市场后,其对资本市场产生的影响也成为理论界关注的话题。研究认为,养老金介入资本市场既有积极方面的影响也有消极方面的影响。
1.养老保险基金对资本市场的积极影响
(1)扩大资本市场规模。主要表现在金融中介可以将公众的零散资金进行集中并投资于资本市场,为扩大市场交易提供资金支持。
(2)强化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选择安全性好、投资收益高、投资期长的投资方向是资本的本性,养老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
(3)引导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包括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组织创新。养老保险基金的形成可以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养老保险计划应该具有经常性支付的特点,这需要开发包括收益稳定的套期保值类的新的金融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满足市场的需求。以美国为例,随着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的颁布,零利率债券、有抵押支持的债券、指数期货和期权以及保证收入合同等金融产品逐渐被创造出来。
(4)促进市场效率的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能够促进 现代 企业制度的建设,投资者可以进行基金参与和改进公司的治理。
2.养老保险基金对资本市场的负面影响
(1)影响资本市场的稳定性。机构投资者的短期行为会增加资本市场的易变性。一般情况下养老金多作为稳健的长期机构投资者出现,但偶尔也会产生短期行为。由于养老基金的规模庞大,一旦出现投机行为就会影响到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在缺乏弹性的资本市场中,作为机构投资者的养老基金的一个大的买盘或者卖盘就会造成资本市场的过度需求或者过度供给,增加资本市场的易变性。
(2)巨额养老保险基金增强了资本市场的压力。随着养老基金规模的增大,当其积累额超过的市场吸收能力时就会导致整个资本市场的回报率下降,养老基金的回报率也随之下降。
二、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及管理模式比较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迅速。各个国家先后采取了不同的运行模式:英国实施了福利国家模式;美、日、韩、德实行了投保互助模式;新加坡实行了强制储蓄模式;中国以及东欧国家实行了国家退休保险模式。
1.福利国家模式。该模式以英国和瑞典为代表,按照普遍性原则,以收入均等化、就业充分化、福利普遍化和福利设施体系化为目标而设置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政策。这种保险模式以1942年英国颁布的《贝弗里奇》报告为标志,提出了为每个公民提供儿童补助、养老金、残疾补助、丧葬补助、丧失生活来源补助、妇女福利以及失业救济等7个方面的社会保障。福利国家的保险模式的主要特征有:所有人按照统一标准享受保险给付;国家强制所有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保险的种类由单一险转向综合险。相对更加安全的全民保障的安全 网络 得以建立。
2.投保互助模式。这是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国家实行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该保险制度的特点在于:保险对象不仅涉及工薪劳动者而且涉及未在职的普通公民;雇主缴纳的保险费比例要高于或者等于雇员交纳的比例;养老金分为普通养老金、雇员养老金和企业补充养老金等三个层次。该种模式的养老金的优点在于:养老金的资金来源相对丰富;社会覆盖面更广;基金管理更加 科学 ;缴费和受益挂钩从而保障了公平和效率。互养老金在二战后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3.国家保险模式。该模式的特点在于,受惠对象是国有 企业 和集体企业的劳动者;国家不向劳动者本人征收任何形式的保险费,保险费全部由劳动者工作的单位负责。
4.强制储蓄模式。保险金全部来自于企业和劳动者的缴纳,国家财政不进行任何补助。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就是一种强制储蓄的制度,国家对公积金不收税。公积金的缴费率随 经济 的波动而变化,在经济衰退、企业发生困难时公积金的缴费率降低。为保障公积金德安全性,国家规定公积金的投资工具主要是政府债券。
(二)养老基金管理模式的国际比较
西方国家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虽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细微差别,但从管理主体角度可以区分为政府管理与非政府管理两种模式,各自在运作模式上存在着不同。
1.政府管理模式。政府管理是指政府有关机构直接参与养老金从收到支的各种具体事务,这取决于政府的功能定位以及能力和工作效率。政府管理基金存在诸多好处:通过收入再分配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从而更能体现 社会 公平;政府通过数量巨大的养老基金进行宏观调控;政府恪守谨慎原则可以防止个人在选择投资工具中的不理智行为。这种模式也存在很多 问题 :政府容易从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基金成员的利益出发管理基金;基金用于购买国债使投资收益不能很好地反映资金价格。
2.非政府组织模式。无论是盈利性的还是非盈利性的非政府组织管理基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上述政府管理模式的缺陷,以便更大程度上保障养老基金积累最大化。非政府组织模式包括以下三类:(1)保险公司和银行。该方式一般适用于职业年金和个人退休储蓄账户的管理。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参与养老基金的管理,但养老基金财产要与保险公司财产分开。除了保险公司外,银行也可以管理个人退休储蓄账户,养老金账户的缴费和收益在退休前享受免税优惠。(2)养老金管理公司。养老基金委托给专门的基金公司运作,公司将养老基金直接投资于市场提供的 金融 工具。基金成员有权利将其账户在不同的基金公司之间进行转移。基金质量主要取决于有关管理公司的 法律 监督体系。基金管理公司往往不是一个单独的公司,所以母公司的任何问题都会 影响 到养老基金的运行质量,出现问题时基金成员只能以用脚投票的方式在不同的基金公司间转移其账户来规避风险。(3)基金会。这种模式中,一般由雇主、雇员等利益相关主体的代表组成董事会对基金行使最高决策权。基金的资产与发起人的资产相分离,通过各种契约型安排对基金进行管理和运营。基金会一般运用银行、保险公司或者共同基金等对基金进行专门管理,并授予这些管理中介以很大的决策权,同时通过一定的监督手段对这些中介的行为进行约束,以充分保障基金的安全性。董事会一般不强行规定中介对养老基金的投资组合等具体 内容 ,着重于引导管理者在决策过程中的正确性。
三、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全性与养老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全性 分析
根据金融学 理论 ,资本市场是指证券融资和经营一年以上中长期资金借贷的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等。从新 中国 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我国不仅没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也没有完善的银行体系。在长达30多年的计划经济运行过程中资本这一市场要素无法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我国只有资金概念没有资本概念。1981年我国发行48.66亿的国库券才标志着资本市场的起步。1985年开始实行“拨改贷”,银行开始涉足固定资产投资领域,中长期信贷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融资的主要方式。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股票债券等融资工具的出现使资本市场的规模日益扩大。虽然各方面都在迅速 发展 ,但很多方面还充分说明我国的资本市场还是不完全的,这包括利率非市场化、交易工具落后、监管不得力、交易规则不健全等。造成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全的因素还有很多,包括体制不完全、市场结构不完全、市场功能不完全、监管不完全和交易主体不完全等。诸多问题造成了两个严重的影响:一是存贷款利差偏高对资本市场流动性的影响。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存贷款利差呈现稳定上升趋势。按照 目前 的居民收入水平,这种较高的存贷差直接造成30%甚至更多的家庭不发生消费信贷。在目前资本市场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我国绝大多数居民的投资渠道非常有限,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被认为是最安全的资产存在形式。二是间接融资比例偏高对资本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存款型金融机构的垄断和存款型金融机构中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直接造成社会资金流动不畅,居民户的储蓄主要聚集在银行体系,在整个金融市场中来自银行的间接融资的比例过高,有关资料显示,银行信贷占到信贷总额的90%以上,国有银行占到70%以上。形成储蓄存款居高不下的原因也是很多的,主要原因在于居民储蓄缺乏投资渠道和谨慎性消费习惯。
(二)不完全资本市场下养老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资本市场的不完全延缓了我国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的进程。面对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养老金介入金融市场在没有合适的金融工具条件下,国家财政负担越来越沉重,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又不能脱离开养老保险的传统管理制度,国家在养老金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了很多严重的问题,“寅吃卯粮”的做法如果不连续只能给国家的养老保险职业铸成大患。整体而言,我国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隐性债务和转轨成本的承担主体虚化。隐性债务是相对于显性债务而言的,是指现收现付制度下的保险金缴纳者在未来某个时期需要获得的养老金收益。如果养老金制度是可持续的并且传统养老金制度是不变更的,则上代人需要获得的养老金收益就可以通过下代人的缴费获得,并且以此顺延。但出于转轨经济背景下我国很多制度层面是不健全的,我国的保险制度也在进行着改革,新制度的出台使得原先的现收现付的保险金制度不能再传承下去,上代人的养老受益的兑现就成为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国家的隐性负债,“老人”(已经退休的马上就需要领取养老金的人)和“中人”(已经参加工作的正在缴付养老金且在未来需要享受养老保险收益的人)的隐性债务于是就被显性化。所以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中需要承担较高的转轨成本,这个成本包括三部分:“老人”的养老金的给付;“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的给付;物价水平变化需要增发的养老金差额。这个转轨成本 自然 应该由政府来承担,因为“老人”和“中人”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是通过对劳动者劳动报酬事先扣除的方式交给了国家并且国家已经将其投资和固化在国有资产当中。但国家并没有愿望也没有能力承担这样一笔庞大的债务,而是通过收入代际转移的方式将其转移给下一代。年轻一代能否承担这样繁重的债务还未可知。所以至少在短期内转轨成本的承担主体虚化了。
2.空账管理和保险覆盖面狭窄。在国家无力承担如上所述庞大转轨成本的情况下,国家在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中,只能不断透支个人账户中的养老保险金以支付“老人”的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由此变为空账。“中人”虽然每年将自己的保险费打人自己的账户,但又不断地被提走,“中人”的账户总是一个空账户,在养老保险不能得到合理增值条件下,“老人”不断将“中人”的养老金提走,当“中人”变为“老人”并且需要从自己的账户中提取养老金的时候导致其并不能得到预期的收益,空账户累加的本质在于国家负债的增加,当国家对累加的负债不堪重负的时候自然会引发养老保险体制的崩溃。空账户不断累积叠加将会危及养老保险制度的安全。企业拖欠、逃避和拒绝缴纳保险费、私有和乡镇等非国有性质的企业参与养老保险缴费的积极性较低等多种原因导致保险范围狭窄。社会保险不仅体现在老有所养,还要体现互济性特点,“寅吃卯粮”的做法只能说是在很低的层次上实现了互济性。由于保险基金不能有效地保值增值和扩大规模,其覆盖面扩大的进程难以铺开,最终会导致收入高的老人获得相对高水平的养老金,而收入水平较低的老年人仍然不能得到较好的保障,这种社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自我保险,社会保险很难实现层次上的提高。
3.退休年龄偏低。我国现行的男60岁女55岁的制度规定是在经济不发达、居民预期寿命较短的20世纪50年代推出的政策,随着居民平均年龄寿命的增高,居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也在逐渐增长,低退休年龄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财政负担。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有后移的趋势。发达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普遍较我国高(如表2)。不但如此,目前全世界一共有165个国家对享受养老金的退休年龄做了具体规定。丹麦、冰岛和挪威的退休年龄最高,男女都是67岁。斯威士兰、赞比亚、科威特等国最低,男女都在50岁退休。据统计,全世界男性平均退休年龄约为60岁,女性约为58岁。其中规定男女相同退休年龄的国家占多数。总体上看,发展中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低于发达国家。日本也将退休年龄从60岁后延到65岁,英国人的退休年龄将从现在的男65岁、女60岁,逐步提高至2044年男女都68岁。据测算,如果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到65岁,退休金的支付总额可以减少50%。美国的退休年龄正从65岁向70岁推延,美国采取种种措施鼓励人们尽可能推迟退休。如果职工到了退休年龄还想继续工作,则可在继续工作情况下领取退休金,也可选择不领退休金继续工作到70岁,在这种情况下,每多工作一年,退休金就会提高约7%。德国在2003年出台了2010社会福利改革方案,按照这个方案,从2011年起逐步将退休年龄从65岁推迟到67岁,并提出了包括降低养老金标准、提高养老保险保费等一揽子应对老龄化冲击的解决方案。法国从2008年起,雇员只有付满40年保费才能全额获得退休养老金,到2012年这个期限将延长到41年,而在65岁前退休的人将不能领取正常的退休金。澳洲和意大利对容纳大龄员工工作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新加坡为了满足老年人“退休之后继续工作”的要求,近来正在酝酿出台“反年龄歧视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退休年龄有待提高。这对减缓我国的社会养老财政负担是一个重要举措。
四、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策略分析
(一)商业银行作为养老基金的托管人
与其它投资基金的托管业务相比较,养老保险基金的托管业务没有本质差别。银行作为养老基金的托管人在经营养老基金的过程中应该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要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包括委托人委托的全部资金、基金投资购买的全部债券、股票以及由这些不同形式的资产所产生的资本利得或其他形式的收益。其次要负责基金投资的结算和对托管基金投资运作负责监督。 现代 商业银行业务的拓宽使其中间业务能够有很大空间成为银行收益的主要来源。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险基金数额的增长,使银行托管养老金业务成为商业银行客观的收入来源。商业银行参与养老保险金的管理不一定会伴随高风险,原因在于银行经营风险的高低不在于经营项目,而在于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以及资金在不同项目上的投资组合状况。不但如此,银行介入保险基金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银行的中间业务,不但没有提高其风险反而使其风险降低。所以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优势满足了养老金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要求。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 商业银行 养老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在养老服务领域创新金融服务。这对于承担着重大社会责任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需要调整应对策略以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
当前,经济发展正步入“新常态”,社会人口老龄化的步伐已经加快,“中等收入陷阱”的严峻形势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十三五”时期,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改善民生福祉,加快培育和发展养老金融产业,积极稳妥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已势在必行。随着老年人口的逐渐增加,养老金融市场空间广阔,养老金融服务未来将能够得到长足的发展。养老金融具有规模发展快速、客户和资金稳定性高的特点,商业银行开发和拓展养老金融业务,是以市场为导向、在转型中谋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商业银行养老金融发展的机遇
(一)发展养老金融是完善保障体系的需要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基本确立。第一支柱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国家主导;第二支柱是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由企业与员工自愿发起;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产品,也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为主的第一支柱,相比欧美国家完善的医疗养老保障,我国的基础养老保障远远不够;以企业年金为代表的第二支柱,仍然发展较为缓慢。据统计,截至2015年末,上海缴费企业数量约9000个,职工人数约 137万人,仅占缴纳养老金职工人数的10%,积累基金占基本养老账户余额比例约为29%;以个人财富积累为主的第三支柱,尚待政策红利支撑。整体而言,养老金融市场的空间巨大,亟待新社会视角、新金融产品、新资本力量、新商业模式的介入与开发。
(二)发展养老金融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养老金融服务对象广泛。我国2015年基本养老金的收支缺口近千亿元;企业年金2015 年末覆盖人群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10%。巨大的保障缺口有待多样化的养老金融产品,为养老产业客户提供收益长期稳定、资金安全性高,可倚赖的养老投资。我国商业银行可发挥自身信誉可靠、理财专业、规范安全、服务和营业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以全新养老金融产品撬动和开发这一巨大的养老服务市场,以创新金融服务主动适应社会进步需要,集聚规模效应,形成业务增长点的新契机。
(三)发展养老金融是银行转型的需要
创新养老金融业务是巩固客户关系的一种延伸,一定程度上可助推商业银行转型发展。养老金融收入稳定,其收费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能为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利润。在美国,金融机构已广泛加入养老金融服务体系。目前,加快发展养老金融这类逆周期业务,有利于我国金融机构改变倚赖传统金融业务的方式,形成可持续的利润增长。
二、制约养老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养老事业与养老金融产业在实践中未严格区分
当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水平较低,且与之配套的金融服务仍相对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养老金融产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尚未到位,制度设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存在较大差距,集中体现在老年人养老需求有待挖掘、金融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不足、养老金管理水平偏低等方面。
(二)养老金融产业与市场尚处在起步摸索阶段
我国养老金融产业起步较晚,产业布局缺乏统筹规划,市场主体参与意识淡薄,产业链龙头企业、龙头产品匮乏,亮点少,但迎面而来的人口老龄化势不可挡,需求与供给显得不相匹配。我国金融机构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在观念意识、人才储备、市场宣传、产品设计、养老产业的“大数据”采集分析和利用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业务转型。
(三)金融机构养老金融产品种类较少
我国金融机构尚未将养老客户摆在重要位置,客户服务定位模糊,养老理财产品单一,不足以满足养老产业持续发展。目前在售的常见养老理财产品主要是货币市场基金,其收益稳定,流动性强,但期限较短,不能满足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
三、商业银行养老金融服务的发展方向
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商业银行需要转变经营观念,积极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金融资本优势,以丰富的产品体系主动布局新领域产业链。
(一)采取差异化的经营理念
在养老金融需求日益增大的趋势和背景下,商业银行应错位竞争,清晰定位:定位于大型企业客户的可通过顶层营销发展养老金融服务;定位于小微客户的可将小微和养老金融有机结合;定位于三农客户的可大力挖掘农信系统养老客户;定位于科技型企业的可发展创新产品、改善科技型企业养老保险缴纳少的现状;定位于零售客户的可发挥自身优势,依托众多零售客户加大养老金融产品的研发。网点较多的商业银行可发挥服务半径广的优势,发挥了解客户、营销和风险管理成本较低的优势,实现金融服务的精耕细作,提高竞争力。网点较少的商业银行可集中精力研发产品,采取上门服务、错峰营业等方式取得竞争优势。
(二)建立专业化的服务部门
商业银行可将养老金融作为战略转型的一个重要抓手,通过组建单独的养老金融服务部门,加快养老金融业务不断发展和相关人才储备取得竞争优势。养老金融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在专业人才及实践经验方面均存在一定匮乏。因此,商业银行可先做好引进相关人才的储备工作,建设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通过开辟一个单独的新部门,使规划精算、营销推介到落地执行的各流程更加完善。
(三)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
细分养老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的养老金融服务。通过设计多元化产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发创新性的养老金融产品,帮助养老投资客户获得较高收益。国务院在2014年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一新兴的养老模式有待金融机构积极摸索经验,可在有条件的网点先行试点,把握业务发展机遇,建立便利的功能平台,为老年客户群体提供多类型金融服务,促进养老产品多元化。
四、商业银行发展养老金融服务的路径选择
(一)积极推动银政合作,加强与养老院合作
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新敬老卡)自2016年4月11日开始办理,对于老年综合津贴的商业银行来说,不仅承担了社会义务,还可吸纳相当可观数量的存款和忠实客户。此外,商业银行还可通过敬老特色服务、免费权益(如免取现和转账手续费、免短信通知服务费等),推出更多老年人青睐的增值服务和人性化服务措施,来吸引更多的老年用户。
作为全国商业银行的先行者,上海的商业银行应积极加快养老产业的金融布局,加强与养老院的合作,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对于养老院老年人,推出享受免卡年费、短信动态提醒、银行转账等费用优惠,并提供较高的利率水平。对于养老机构,可为其在新建、改扩建及购置等方面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帮助有资金缺口的养老机构及时渡过难关,满足养老服务业的融资需求,助推社会力量兴办和繁荣养老服务机构。
(二)探索养老资产证券化,推出独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养老相关的综合服务及医疗等项目占用资金较多,期限也较长。商业银行可通过结构重组和信用增级,利用资产证券化手段分散非系统性风险、增强资金运用效率,社会资金也找到了适宜的投资渠道,从而实现了整体帕累托改进。
此外,可借鉴美国的个人退休账户(IRA)国际经验,按照“账目明晰、风险管理、功能多样化”的原则,通过大数据分析,对个人养老需求信息进行风险匹配,进而根据每个人的风险偏好选择投资,建立独立透明的个人养老金账户,满足个人基础的养老储备,以及在医疗保健、出境旅游等诸多方面发挥作用,保证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三)探索养老管家一站式服务,着力自身特色化平台建设
养老社会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在生活方面,商业银行可为老年客户提供免费的公交、手机充值业务,协助提供代购代买、家政等各项服务,积极推广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代收代付业务。在理财方面,商业银行可向老年客户提供以储蓄为核心,联手保险、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共同打造公益的养老金融品牌。
在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还应发挥金融电子化的科技优势,未来的养老产业不应局限于吸收、运作养老金,还应提供居家养老及退休消费规划等增值金融服务,满足老年客户的理财需求和生活需求,促成整个完整的养老产业链。
(四)以“互联网+”思维拓展养老金融服务,做好产品定位与场景创新
以“互联网金融+”模式服务好实体经济发展与养老金融服务需求,抓住新的发展机遇,拓展养老金融的移动支付应用场景。如针对公交、医院、物业、菜场等单一功能场景提供小额快捷支付通道,解决公交支付、医院挂号、物业缴费等便民支付环境问题;与电子商务商户合作,提供优惠便利的支付渠道;通过借助自身平台紧密贴合各类生活场景,推出简单且易于老年客户理解的产品,着力为其提供一系列简单、便利的服务流程。
(五)加强养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商业银行须尽快培养一大批掌握养老精算、税务筹划、投资理财等专业技能的复合型养老金融人才队伍,建立熟悉养老产业营销推广规律和技巧的销售团队和客服体系。此外,还要建立健全中间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与之相匹配的绩效考核机制,搭建相应的风险识别与预防体系,进而确保养老金融业务得以切实有效的发展。
一、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面临的风险
(一)我国的金融市场及资本市场发育不良,结构不合理首先,金融市场结构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在金融市场可选择的投资工具和投资比例,同时养老保险基金作为金融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其投资行为又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结构。当前我国的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严重阻碍了养老保险基金多元化投资。其次,我国的资本市场目前只有现货市场,缺乏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导致目前资金投资渠道的匮乏及资本市场发展的滞后,阻碍了金融结构的优化,使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资本市场面临诸多潜在风险。
(二)我国债券市场发育不成熟,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结构不合理首先,我国证券市场发育尚未成熟,规模还比较小,管理还不够规范,这样的投资环境是难以保障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的。其次,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强股市弱债市”的特征一直都很明显,债券市场相对于股票市场一直处于弱势,结构不合理。加之股票市场投机风浓厚,股权分置又使股票市场丧失了“价值发现”功能,使我国目前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是非常高的,同时又缺乏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手段,使得当前养老保险基金不可能、也不敢大比例投资入市。
(三)我国资本市场现有的投资工具都难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需求众所周知,基金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都会遇到通货膨胀等方面的风险,使这些基金承受贬值的压力。在所有的投资工具中,如果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可以说安全性是最高的,但将有可能遇到银行倒闭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及利率风险;如果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债券可能会遇到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及通货膨胀风险,使基金本金遭受损失;如果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票会有可能遇到利率风险、政策风险。可见,所有这些投资工具,都不能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
(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及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管理混乱,不规范一方面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主体不清,管理上的政出多门直接导致投资管理的不规范;另一方面,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不健全,各种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违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并制止。另外,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大多由证券公司发起设立,主要采取封闭运行方式,公司缺乏完善的内部制衡机制,而且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很容易产生为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服务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因此,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委托中的道德风险是非常高的。
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面临风险的防范路径探索
(一)使证券市场走上规范化道路,创建适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外部市场环境证券市场的主体是股票,这就要求必须采取措施使股票价格能成为企业价值的真实反映,股价变动能基本反应企业内在价值的变化。一方面要进一步改革公司上市制度,严格对上市公司入市资格的审核把关,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应尽力按市场价格发行股票,完成上市。另一方面,应完善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凡是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上市公司及相关的机构都要被严惩。还要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的退出制度及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推进证券交易所及证券公司体制的改革。
(二)合理运用多种投资工具养老保险基金由于自身特殊性的原因,对本金的安全性要求极高,进入资本市场的目的也仅仅是寻求保值增值,风险小,收益稳定就成了投资原则。但实际上我国目前资本市场金融产品是比较少的,养老保险基金要想找到适合的投资工具是有难度的。文章前面有过分析,存入银行与购买债券尽管风险系数不高,但潜在的风险也是难以规避的。因此,必须选择多种投资工具,并且以合理的比例进行优化组合,以期规避风险,并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三)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一方面,必须把相关行政主体在养老保险投资管理中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政府部门必须成为真正的服务型的政府机构,而不能以各自为政的方式介入到管理中来。另一方面,应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过程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人与受托人的管理行为监管,在对两者的管理中也必须采用激励与约束并存的原则,使人和受托人的活动都在自己合法的范围内,同时促使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目标行动亦应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这非常有利于降低投资中的道德风险。
(四)积极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及风险预警机制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后,由于委托人、投资管理人及托管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基金入市投资风险。解决这一风险的强有力对策就是强化信息披露机制,做到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及时公布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及影响安全性与收益性的重大事件。另外,风险预警机制能防患于未然,是控制风险的绝好措施,风险预警系统能通过对基金组织机构内外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和预测,并形成征兆信息,并据此对未来的风险进行预先预警,使管理者可以提前做出应对。
关键词: 企业年金 金融原则 战略功能 国际经验
中图分类号: F84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1770(2008)011-026-05
一、引 言
现代金融领域的企业年金计划(Enterprise Pension Plan)是一种将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相剥离,以员工薪酬为基础,对个人和企业按比例分别提取一定金额统一划入个人账户,由金融机构托管,以基金的形式存在,并指定专业投资机构管理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①从国际背景看,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由政府承担的养老责任曰益增加,各国普遍面临养老金的支出压力,从而越来越注重个人账户积累模式下的以企业年金为代表的补充性养老保险,而这一新的金融形式又为经济体系的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世界银行长期以来致力于推荐一个重要观点,即在社会保障领域,由部分积累制来实现金融能力、再分配效应与储蓄功能的分离,其中这一制度体系的三支柱分别为:强制性公营的以税收为资金来源的支柱,用于收入再分配;强制性私营的完全积累的支柱用于储蓄;以企业年金为代表的自愿性支柱则满足那些想在老年时得到更多保护的人的养老需求(参见表1)。
目前中国实行的是三级养老保险模式,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组成。在2000年,中国政府正式将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规范为企业年金。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已成为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趋势有“未富先老”的特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已达到国际警戒线,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也将越来越大。统计预测数据显示,2010年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缺口将达到1000多亿元。至2020年,我国25%以上人口都在60岁以上,中央财政每年要筹集 3000亿至4000亿元人民币。可以预见,如果不依靠积累,未来巨大的养老金压力将使财政出现巨大赤字。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政府积极推行企业年金制度,这不仅能缓解养老保险现收现付支付不足的矛盾,也能提升资本市场的活力,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和规范发展(邓大松、刘昌平,2004)。由于企业年金所蕴含的金融手段复杂特殊,需要企业以年金计划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在整个养老基金的筹集、运营及支付等运动过程中,涉及到社会保障机构、养老基金托管人、企业和个人等多个主体,客观上需要更加有效科学的测算。尤其是在现阶段的中国金融业界,考虑到新经济时代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客观诉求,有效整合泛金融资源,化解系统风险和外部冲击,灵活吸收并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大有可为(吴晓求,2008)。本文拟在分析企业年金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年金运作的实际,对企业年金的金融原则、战略功能与基本内涵进行分析,借鉴国际通行的养老金会计准则,为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与完善提供政策建议。
二、国际经验:基于企业年金的运营、监管与绩效
以美国运通公司1875年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为发端,企业年金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发达国家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支柱,这一制度强调国家鼓励、企业自主、政府监督、基金筹集、市场运作一体化的养老保障模式,通过设立个人账户的全积累方式,对退休职工或其指定受益人支付补充养老金。
(一)企业年金运营范式
一般而言,企业年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三部分组成。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同时进行广泛而严格的金融市场运作,其投资运营收益,则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从金融运作来看,企业年金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如各种金融机构来运作,投资手段更加多样化。与“注重公平原则,收入再分配色彩突出的”基本养老保险相比较,企业年金投资更注重效率原则,尤其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战略中,是具有激励效应的福利手段。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构成企业年金基金市场化运作的4个关键主体。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或选择法人受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全权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作,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履行企业年金基金运作中的相关职能(参见图1)。
另一方面,从会计准则来看,以美国的发展为例,自1948年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颁布第一个养老金会计准则以来,养老金会计理论与实务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此后历经多次修改,目前已建立了与其养老保险制度相适应的会计准则,并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养老金会计体系(参见表2)。
(二)企业年金监管内容
发达国家的企业年金组织注重将企业年金的管理经验有机融合到金融市场中,目前在企业年金监管方面,国际业界已形成较为明显的优势。
1、专业的投资团队配合规范的运作体系
国际金融企业的资产管理业务模式既具备证券公司单独账户管理和客户服务的优势,又拥有基金管理公司独立管理架构上的优势,比如,美国最大的公共雇员养老基金Calpers,截至2006年6月,其权益类投资总额为1381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65.4%,其中国内部分832亿美元,占比为39.9%,这一基金公司重视依托整体研究实力,构建了以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的投资决策体系,具有投资决策操作规范、透明度高、产品特征清晰等优点,相比之下,其他的发达国家的基金公司也具有类似特点,一般均拥有较为优秀的专业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团队,以融合各自的投资风格。
2、完善的客户服务辅以先进的技术系统
国际上通行的企业年金计划均强调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比如,美国401(K)计划坚持全员营销的服务方式,强调“一对一”的服务模式,根据企业年金客户的特定需求,为客户度身定制投资产品。高度重视技术系统对企业年金管理业务的支撑作用,自主设计和开发一整套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客户资产管理运作的投资研究、投资组合管理、操作管理、风险管理、绩效评估和客户服务等功能整合在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上,从组织与制度等多方面做了充分安排,确保企业年金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3、合理的风险控制强化长期的战略投资
企业年金追求在相对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长期投资,实现保值增值。国外企业年金管理规模巨大,一旦发生投资风险,后果相当严重,因此国际业界大量采用精算方法和近几年兴起的风险预算等技术,来完成对风险的识别、度量、控制和评估。比如,加拿大和英国的基金会常常借助于专业的计算机系统辅助风险管理,有效剖析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进行长期的金融组织战略规划。
(三)企业年金历史绩效
企业年金使得养老金有形化和财产化,增加了个人支配养老金的自由度和控制权,并且可作为财产继承给有关受益人。②从世界范围看,目前养老金投资几乎涉及所有的投资工具。初期,养老金投资主要选择风险小的,如银行存款、国债、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券等,后来发展到多元化投资,构建投资组合,兼顾收益性和安全性,分享资本市场发展成果。
以美国为考察对象,可以发现,在美国国会的政策支持下,美国的企业和个人养老金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至2007年底,美国企业和个人养老金总额已达8.9万亿美金,占整个社会养老资金比例的69.81%,占美国当年GDP总额约七成。美国统计数据显示,美国实施401(K)计划后,401(K)计划对工资的替代率达到30%左右(参见图2)。
美国的经验还表明,以企业年金为代表的社会养老金市场如果获得大规模发展,一方面将有助于解决银行系统风险过大的问题,但从另一个角度考察,却也可能带来银行客户流失和利润流失的风险。因此,必须采取积极灵活的金融创新行动,在巴塞尔协议约束下,扩展以企业年金为代表的中间业务发展。对企业年金服务这样前景广阔、在政策扶持下完全能够对传统银行业务产生替代性作用的业务品种,银行应该全力争取业务的主导地位。国际成功实践业已表明,以全能银行参与企业年金的金融运作可以产生互动和双赢的结果。有选择、有控制的企业年金的大规模发展,对金融市场的结构、效率以及金融创新将会产生重要影响,有利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中国实践:发展、挑战与新机遇
(一)中国企业年金现状概述
从发展规模上看,2000年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仅191亿元,2005年底达到680亿元,2006年底增长到900亿元,到2007年底达到1500亿元,显示出企业年金良好的发展势头。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监会)预测,到2010年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将达到10000亿元。至2007年9月份我国企业年金的规模达到1200亿元,该数据与2006年年底相比增长了30%以上(参见图3)。世界银行则预测,至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约25万亿元人民币,将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
从覆盖范围上看,至2005年底,中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到2.4万个,参加职工924万人。同期,全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的职工人数分别为10448万人、10802万人和13120万人。企业年金覆盖职工人数分别只占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5.36%、6.06%和7.04%。至2007年底已有3万多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超过1000万人,年金覆盖率达到10%。但是和国际作比较仍然偏低,数据显示世界上167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1/3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30%的劳动人口,丹麦、法国、瑞士的年金覆盖率几乎达到100%,英国、美国等国也在50%左右。
从年金替代率上看,我国企业年金的替代率约为5%,而在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家,企业年金的目标替代率一般达到20%-30%。同时,经验数据显示,一国养老保险体系中“三个支柱”的替代率较为合理的比例是4:3:2。随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年金的替代率将会逐步提高(参见图4)。
(二)中国企业年金机遇与挑战
随着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不断加深,企业年金业务在投资银行、基金管理、银行业务、资产管理等各方面已取得相当多的成功案例。比较著名的有建行和摩根士丹利在中金项目的合作、以招商基金为代表的中外合作基金项目以及与高盛在融盛项目的合作等等。从现代金融学的视角来看,这一现象体现的是利润压力和发展趋势要求,银行必须高度重视发掘养老金服务这样新的大型中间业务市场,紧紧把握市场机制主导地位,提升综合营销能力优势,通过购买部分外包业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吸取国际投资管理、IT应用、风险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技术经验,以赢取广义的金融优势和经济福利。
中国金融业界在一定时期曾致力于发展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这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的条件和经济环境相匹配。在实际的年金运营中,投资管理架构决定了其安全性更可靠,这一制度下年金工具的流动性更适合于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现实情况,并且其收益性也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但是,从长期发展战略来看,考虑到我国的宏观金融环境、监管能力和企业的微观治理水平,企业年金投资比例“5:3:2”的分布状况,即债券品种不超过50%,股票权益类投资不超过30%,现金、票据等流动性资产不超过20%,是从我国当前的投资环境和居民风险承受能力,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制定的。这种比较保守的投资方式由于不能有效地防范通货膨胀、收益增长空间比较有限,因而也就不能缓解养老保险的收支矛盾。此外,由于中国养老金制度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会计核算体系中仅仅对实际支付部分养老金进行核算,没有对企业应缴纳而未缴纳养老金部分的“隐性负债”进行反映。这使得会计处理方法存在以下缺陷: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也不符合信息充分披露原则,加之,中国税法等相关法规还有待完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年金的发展。
金融机构可以适当选取最优价值的企业年金投资于期限长、有稳定现金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范通货膨胀风险的具有高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银行间市场至今仍是企业年金的投资,而作为固定收益产品交易的重要载体,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收益水平均要优于交易所市场,这理应成为企业年金投资的场所,因此应当尽快完善相关配套细则的制定,安排企业年金投资银行间市场。此外,还必须推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转向风险导向监管,强调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早发现风险信号,动态灵活地调整监管重点,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
四、相关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为切实把握机遇,直面挑战,有效强化金融创新,推进企业年金的有效运行,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集聚金融优势资源,发展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和体系。
首先,规范企业年金制度,推进金融创新。
在企业年金发展的起步阶段,政府应规范企业年金的筹资,对相关的管理、经办机构的资格进行审定和监管,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对投资范围、运营方法进行必要的调控,最大限度控制其运行风险。同时要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由政府社会保障管理部门负责,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相协调,进行宏观调控与管理。企业年金计划虽然近年来发展迅速,但就其规模来看,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现阶段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企业层次的养老金计划,使其提供的替代率在20%-30%,从而使总的替代率达到75%左右,以保持退休职工的正常生活,增强企业吸引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建议以金融机构为主力,积极吸引和吸收有条件的跨行业、分地域的企业参与企业年金计划,以扩大金融覆盖范围,增强民族金融软实力。
其次,引进新的会计核算原则,完善信息披露。
年金计划实施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养老金费用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由此反映各期养老金成本以及相应的资产和负债。企业年金会计是归属于高级财务会计的范畴,在这方面,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养老金会计的理论架构,同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尽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准则、构建企业年金会计体系,从制度上规范养老金会计处理。在制定企业年金会计准则的同时,应良好强化信息披露方式,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企业年金会计信息予以充分披露,包括年金计划类型、成本组成因素、资产负债表日使用的主要精算假设、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计划负债的现值等重要项目。此外,还应充分考虑企业年金所有者与托管者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适当增加披露频率,同时在披露形式上采取合意的信息传递载体和渠道,以保证监管部门、委托人和受益人能够通过他们所能接触的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介方便地获得信息。
最后,加强国际交流学习,提高运作效率。
鉴于国外企业年金发展已十分成熟,处于起步阶段的我们更应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学习,吸取国外的成功经验,更好地发展和培育自己的金融人才,以提供促进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智力支持。养老基金投资运作,需要大量懂金融、管理、社会保障、证券投资、会计、法律等相关知识和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应大力加强对此类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投资运作与决策能力,同时,注重培育养老基金投资的中介机构,加强对基金的会计、审计、精算事务所及风险评级公司等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监督。视企业年金会计核算的复杂程度和自身实力来决定,借助于科学有效的精算技术,来规划合意的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影响的人数多、涉及的领域广,是“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大事,其金融外部性意义深远。有理由相信,通过进一步加强金融创新与科学发展的有效结合,中国金融管理机构必将能够积极运用以信托型为基本模式,吸取公司型的优点,包容基金会型和契约型,走结合型创新的企业年金发展道路,以取得更为丰厚的经济绩效,增进国民福利,为中国伟大复兴与强势崛起贡献自己的软实力。
注:
本文的研究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20080430607)
① 企业年金(在国外又称为职业年金、超级年金、私人养老金计划、公司年金计划、雇主承办计划等等)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制度。
② 企业年金投资工具可以分为金融工具和实业工具两大类。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政府债券、企业债券、贷款合同、股票及衍生工具。实业工具包括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由于实业投资具有投资期长、流动性差的特点,但在一定程度上防范通货膨胀,因此也成为企业年金投资的工具。此外,为了分散国内市场的风险,许多国家还允许企业年金进行海外投资,美国、英国是企业年金海外投资最多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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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21世纪,养老保险改革,展望
养老保险改革
展望过去10华中,世界银行对各国养老保险改革的构想和策略框架,反映了对各国颇有价值改革经验的系统总结,反映了世界银行与学术界和相关组织的长期对话与合作,以及国际社会对各国养老保险改革的深入探讨与评估。无疑促成了一个富有创新意义的三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构架的出现:(1)强制性公共管理的非基金制确定给付层次;(2)强制性私营管理的基金制确定缴费层次;(3)自愿性退休储蓄。该构架正被扩展为五层次的框架系统。即:基本层次(零层次),基本目标是减少贫困。非缴费的第四层次,涵盖着更为宽泛的社会政策,如家庭保障、保健和家政服务等。
在应对养老保险改革的严峻挑战和对改革实践作长期不懈努力的过程中,调整单一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日趋凸显。各国的经验表明,多层次的设计有助于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多重目标——最重要的目标是减少贫困与实现和谐消费——追求更有效地处置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经济、政治及人口老龄化风险。新设计的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更富灵活性并更有效地实现对老年人口的保障目标。选择预提积累的基金制仍然被认为是非常有效的政策主张,但基金制的局限性在某些情形显得格外突出。目前,世界银行支持各国养老保险改革的信念并没有发生动摇,相反,过去10年的改革经验使之更为坚定。世界银行发现,多数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没有充分体现既定的社会政策目标,而是在市场经济机制的影响下出现了严重的扭曲。此外,多数国家养老保险体系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根本无法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的回顾和最初改革理念的演化
从1990年代初期以来,总结各国实施养老保险改革的一系列宝贵经验与教训,促使世界银行去反思和改进其引导各国改革的思路与策略。世界银行有关思路与策略的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对养老保险改革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进行更深刻、更全面的领会。包括:(1)突破养老保险改革旨在解决其面临的财务压力和人口老龄化挑战这两大因素,进一步将养老保险改革的必要性拓展到化解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以及有效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2)全面了解养老保险体系中的强制性计划的局限性及其带来的相关后果,特别是低收人群体面临的远比人口老龄化更为严重和迫切的若干社会风险;(3)进一步认识预提积累制养老保险计划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优势和局限,尤其是关注其增加劳动力市场供给和延期退休方面的积极效应。
2.突破三层次的传统多层次养老保险构架而形成五层次模式,并走出既有的仅关注第一和第二层次养老保险框架的误区。根据众多低收入国家的经验,如果要想将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面有效扩展到所有老年群体,就必须注重构建旨在缓解贫困的非缴费型的零层次或基本层次。而根据中低收入国家的经验,必须强化第三层次的自愿性养老保险计划,因为该层次能为高收人群体带来可观的收入替代水平,并且不会挤占过多的财政资金。另外,无论是何种收入水平的国家,都应该认识到第四层次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有必要塑造与强化第四层次的保险并明确将其纳入一国的整体养老保险体系予以考虑。第四层次养老保险涵盖了一系列宽泛的养老保险方式,包括:非正式的养老保险方式(如家庭保险),其他正规的社会保护项目(如健康护理计划),以及其他私人的资金性与非资金性资源(如家庭财产)。
3.有效整合各个层次的养老保险资源,实现最优绩效。包括整合层次的数量、实现各层次间的相互关联与平衡,以及根据具体的情况和需要对各个保险层次进行安排。一些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仅仅由零层次(采取普遍保险的社会养老金形式)和第三层次的自愿储蓄组成,实现了较高的运行效率。而另一些国家在引入强制性的第二层养老保险计划之前,需要获得公众对第一层次养老保险改革的认同。还有一些国家基于自身的政治经济条件,考虑将改革后的强制性非基金制层次(第一层次)与自愿性储蓄(第三层次)相结合,成为改革的现实选择。
4.更深刻地认识养老保险制度构建的若干初始条件,以及改革进程中面临的各种潜在问题和局限性。人们日益深刻地认识到,一国的养老保险改革路径选择内在地受制于该国原有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及经济、制度、财政和政治环境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对推进平稳和现实可行的改革思路尤其重要。
5.对于由国家主导的、有关养老保险体制设计和改革实践方面的创新,世界银行均予以关注并提供大力支持。这些创新点包括:(1)非基金制的或名义账户制度,如引入非基金制的第一层次或对其进行改革;(2)构建旨在降低基金制私营养老保险计划交易成本的清算中心;(3)整合失业保险和为退休金储蓄账户提供服务性支付;(4)众多高收入国家实施的改进和完善治理结构条件下的公共的、预提积累的养老保险制度。每项改革创新均需紧密结合国情进行评估,不应轻易套用其他国家的做法。
养老保险改革的若干关键原则
世界银行认为,尽管各国制定重要的改革策略需要充分认识到本国特色的情况,在具体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改革时也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但是以下的几项基本原则对于任何一次成功的改革来说都是必须遵循的。
首先,所有的养老保险体系都应遵循提供基本收入保障和减少贫困这一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各国都应该构建基本保障层次,以便能够为低收入者和仅仅参加了有限经济活动的人在老年时提供一份基本的收入保障。这一保障层次可以采取社会救助、或者低水平的并需要接受收入调查的社会养老金、以及面向高龄人口的(如70岁以上的老年人)普遍享有的养老金等形式。养老保险目标的实现形式——保障的具体方式、水平、资格和支付——将取决于弱势群体的规模、财政预算上的可行性以及设计养老保险体系的其他相关因素。
第二,如果条件允许,预提积累(基金制)养老保险改革不论在哪一层次实施,都将在经济和政治方面产生重要的积极效应。从经济上分析,基金制养老保险计划需要在当前积累资金,可以改善未来的政府财政预算约束,进而对经济增长和发展产生积极的贡献。预提基金积累是否有利,主要取决于是否引起净国民储蓄的增加。从政治上分析,基金积累制能够具备更好地履行和兑现养老金责任的社会能力,因为这一机制确保了养老金债务有合法财产权保护的资产来偿还,而不论积累的基金是采取政府债务形式还是其他资产形式。然而实施基金制需要精心考虑成本和收益,因为净收益不会自动得到保证,积累的基金也在相当程度上可能受到政治干预而陷于破产。此外,能否实行基金制还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实施与管理能力。
第三,在计划实施预提基金制的国家,可以考虑建立强制性完全基金积累的第二保障层次,但是应首先提供一个实用的具体标准(而不仅是一个蓝图)来评估设计的方案。上述标准既能作为政策选择与制定的依据,也可用于评估改革可能带来的社会福利的改进水平,以及评估一国是否具备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所需的财力。另外,该标准也可用于评估其他养老保险计划对退休储蓄是否具有积极的效应,如在大力发展自愿性私人养老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之前,应该首先利用该标准进行科学的评估。
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目标
养老保险的政策框架既反映了养老保险体系所应坚持的一系列核心原则,也考虑了各国改革在特定制度环境下取得既定社会经济效益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勾画出一项改革计划的大致框架,或是指定改革的执行机构,或新体系的运行方式。着眼于实践层面,需要确定一系列目标和制定标准来评估各类改革建议。当某国以一种合适的方式推行福利改进计划时,养老保险改革的首要目标是提供有足够保障水平的、可负担的、可持续的和具有稳定退休收人的保障制度,具体表现在:
1.有足够保障水平的养老保险体系能够有效地为一国所有社会成员提供保障,防止老年人陷入绝对贫困状态,并且提供有效的方法来引导人们和谐消费,合理支配不同生命阶段的生活安排。
2.一个可负担的养老保险体系是将制度的运行成本控制在个人和社会财力限度内,不影响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利用,力求避免难以维持的财政危机。
3.一个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具有稳定的财政基础,并在充分估计各种因素条件下具备较强的调控能力和预测能力。
4稳定的养老保险体系能经得起巨大的冲击,包括应对来自经济、人口变化和政治等诸多方面的挑战。
养老保险体系的设计或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必须充分认识到养老金的支付需求同未来经济发展水平密切关联。养老保险制度为了实现主要的政策目标,必须对未来经济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因此,养老保险改革应当基于支持经济增长和发展的目标进行设计并实施,尽可能减少对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养老保险改革的次要目标——通过尽量减少养老保险制度潜在的消极影响,积极创造有利于发展的格局,即通过增加国民储蓄和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发挥的杠杆作用,养老保险体系完全有可能在劳动力市场和宏观经济稳定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评估标准
世界银行设定了四个针对改革内容的标准借以判断改革设计的优劣。
其一,改革措施的推行是否有助于养老保险体系社会政策目标的进一步实现?通过对老年群体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改革能否明显提高老年人抵御贫困风险的能力?改革能否使老年人在一国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维持均衡的消费水平,并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改革能否有效实现横向的收入再分配?在平等的基础上,对于那些非正规部门的劳动者和不从事经济工作的人而言,能否从改革后的体制中获得足够的退休储蓄和抵御贫困的保障?养老保险的财务负担能否合理地在代际间和国际内的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
其二,宏观财政是否有能力支持养老保险改革?是否具备适合养老保险计划长期运行并经严格测算的财务预算,是否充分估计在不同时间跨度下经济条件的变异程度?养老保险改革的财政计划受公共和私人资源影响的局限是否显著?养老保险改革是否与宏观经济目标相一致,是否具备适当的国家政策工具作为推行改革的条件?
其三,公共和私营机构能否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得以有效运转?政府是否具备适当的机构和设施去实施和运行改革中公共管理的养老保险计划的各个方面?能否有效发展相关金融机构以适应私营管理的养老保险计划之需要?
其四,是否建立起了监管机构和制度安排使基金制养老保险计划运行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限度内?政府能否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体系来监管和控制公共及私营管理养老保险计划运行中的治理、负债及投资问题?
经验表明,养老保险改革进程必须得到充分的关注,需要关注的制度条件包括:
1.政府是否会对养老保险责任提供长期可信赖的承诺?改革是否充分考虑了国家的政治经济环境?是否具备足够稳定的政策环境,以全面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并保证改革的稳步推进?
2.是否具备现实的可行条件和有效的管理决策机构?如果没有遵循国情和未能获得大多数人的信任,养老保险改革即使在技术上准备得再充分也一定会失败。要达到这个目标,养老金改革必须主要依靠各国自己,通过本国政治家和专家的通力合作,并与社会公众进行充分的交流,为他们所接受。外界机构如世界银行,可以通过提供相关建议和技术上的支持来加以协助,但是改革的主导权和公共支持必须来自各国内部。
3.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进行保险计划的设计和实施?养老金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法律调整,而是涉及到退休收入调整等一系列复杂而敏感的利益分配问题。特别需要在完善治理结构、缴费的征收、档案记录、信息登记、资产管理、监督管理以及养老金发放等方面,实施全面的综合改革。为改革提供立法准备仅是一小部分工作,重点是要强调自身能力建设和提高基金投资绩效,并辅之以基层机构的不懈努力。当然,国际和双边机构在改革项目和调整贷款方面的帮助也应予以考虑。
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和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通过参与当事国养老保险改革实践和其他机构的相关工作,世界银行已经对有关养老保险改革许多方面的最佳操作方案有了一个清晰的理解,这涉及到改革的设计和实施中的大多数领域。然而,许多其他领域存在着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需要不断总结,并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和解决思路。
可行的改革选择
从总体的范围来说,相关项目包括:在原来的制度框架内进行的调整,一方面维持原有体系的给付结构、公共管理安排和现收现付的制度框架,并调整制度框架内主要变量。包括:(1)维持现收现付的财务机制,提高交费水平,并将给付养老金的替代率提高;(2)调整给付结构,推行名义账户制或相似的方式,但保持公共管理和现收现付的制度框架;(3)在私营管理框架下实施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采取完全基金积累(db或dc模式);(4)公共管理框架下实行预提基金制的db或dc模式;(5)多层次养老保险改革的思路,即在给付结构、管理和筹资方式等方面实施分散化管理。
上述选择体现了养老保险的首要和次要目标的不同层面。世界银行主张多层次养老保险的构架(特别是包括一个零层次,以及适当的强制性和自愿储蓄安排相结合的形式),并认为无论是否采取名义账户制,第一层次的改革思路都是许多国家实现养老保险政策目标所必需的,尤其对终生贫穷人员、非正规部门和正规部门的员工更为适合。
改革的相关选择依赖于各国特殊的国情和制度条件,特别是现行养老保险计划的特殊改革需要,以及管理能力和金融市场发展方面的条件和制度环境。这些因素与一国的发展状况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经验表明,以减少贫困为导向的养老保险体系在低收入国家具有很大的政策效应。从实现和谐消费的政策目标分析,一个实行公共管理的、现收现付的收入关联型保险计划在高收入国家的多层次构架中举足轻重。可行的改革选择和实际的改革选择往往都是由既有养老保险制度和从非基金制向基金制转换的交易成本共同决定的。
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缓解贫困和再分配
每一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对于贫困救助的作用和能力、和谐消费和高收入者向面临老年贫困风险的群体再分配,不仅依靠制度设计本身和相关激励因素,也在相当程度上依靠管理能力的提升。需要在不同保障层次间进行协调和平衡,力求避免负面效应出现。在多数发达国家,任何一个层次的措施都有首要和次要的目标,尽管原有体系的惯性作用对改革中可供选择的层次有较强的限制。相反,发展中国家很少受限甚至完全不受限,而缺乏成熟的金融市场和执行管理新系统的能力很低,至少在短时间内是众多发展中国家必须正视的不利条件。对于养老保险制度而言,有三个重要的建议值得考虑:
第一,构建基本收入保障层次(零层次)以减轻老年贫困,应该是任何完备的退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低收入国家,养老保险体系的筹资压力将是一个挑战,同时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弱势群体如儿童、青年、残疾人等的保障需求,而整个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面临的挑战同样十分严峻,需要给予密切关注。这些包括制定合格的管理标准,以及有效地向尚未拥有各种正式经济保障体系的众多农村人口支付小额养老金。
第二,强制保障系统应当控制规模使其易于管理。在很多低收入国家,可以考虑构建一个基本的或者零层次,并通过第三层次的自愿性计划提供补充收入保障。如果强制的缴费型层次(无论是否采取基金制)能够有效运营,需要设计适当的替代率和适中的缴费率。
第三,在覆盖面较低的情况下,收入关联的保障体系应该弱化再分配功能,强化自我缴费机制,而不能过度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应力求避免强制性养老保险制度与职业养老保险计划分别管理的格局,因为这可能阻碍劳动力的正常流动,而且对于部分人口群体而言,可导致成本的高昂的和制度运行的不可持续。各国的公务员养老保险通常是一国最早建立的保障计划,应该与常规养老保险体系进行整合,实现一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整体和谐。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应严格按照基金制方式构建。
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能力
养老保险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增强制度的财务可持续能力。即根据设立的缴费水平筹集的资金足以支付当期和未来的养老金给付,而不是随意提高缴费水平、降低待遇或由政府财政预算弥补赤字。总之,养老保险制度财务稳定计划必须充分考虑近期和长期的资金流量和积累资产存量,以及投资营运绩效与评估。对于基金制而言,合理估计预期的收益率、国外投资分散风险及收益管理等三个方面的重要建议值得充分关注:
第一,养老保险改革建议如果没有根据现有的体系进行可靠的费用估计就不宜推行,也难以得到世界银行的支持。遵循这一原则,各国可以且应当采取多种模型进行评估(包括世界银行改革选择模拟模型——toolkit—prost模型)。评估项目在各国实施的差异性也应该得到理解并给予充分考虑。对一系列评估模型的使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不同模型假设前提的敏感性,进而更好地理解与改革结果关联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问题。
第二,评估财务的可持续能力(对非基金制至关重要)需要一种长期眼光并综合考虑流量与存量。对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的计划,存量反映了养老金隐性债务。考虑到概念和数据方面的原因,一般情况下应该精确到每日的债务水平进行测度。对于确定缴费体制,需要在科学设定账户缴费积累额和相应投资收益转化为年金产品换算机制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个体的目标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多样性。而且需要在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设定能够满足养老金给付目标的缴费率指标,同时根据养老金总体给付水平预测结果的变化幅度进行及时调整。同样,基于人口因素和经济发展需要调整指标水平,对于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也非常必要。
第三,对于部分和全基金制计划,正确地估计资产和可持续的具有风险调控性的收益率非常必要。公共管理的养老基金在保持合理的投资收益率方面业绩欠佳,这导致了三种选择:(1)如果财政性的工具运行较差或者不具备应付政府随意干预的能力,那么将调整成非基金制计划;(2)保持基金制模式,容易调整为私营化管理和分散化管理方式;(3)改进集中管理模式的治理结构。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显示,对于决定投资业绩主要方面的投资策略而言,治理结构尤为重要。
管理和实施方面的限制
对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实施问题需要给予更为广泛的关注,然而即便是进行简要的归结也相当困难。
新型养老保险体系管理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引入个人身份识别系统和账户系统(尤其是dc模式),以及统一的缴费系统。最大的困难在于养老保险基金流在全国范围内的整合。从社会保障制度的视角分析,现金流应该注重分散化,然而数据方面应该强调集中处理。不论选择什么样的方法,在实施之前,制度构建需要技术上的支持,否则由于不当的原因,改革的路径可能受阻。有关数据流的集中处理需要设置一个信息清算中心,使第二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与第一层次管理机构或任务部门实现更好的协调和信息共享。信息清算中心的作用非常宽泛,这个宽广的领域包括运用国家机构或者半公共的管理机构来征收第二层次的缴费,并在第二层次计划内部分配基金。
养老保险的账户管理费用问题是一个明显充满争论并需要深入研究的领域。有三种策略应予以关注:首先,通过一个中央清算中心的设置,力求降低管理费用以限制总费用的增长,如降低费用征收和账户管理的成本;其次,通过限制在投资基金中的任意转换来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最后,通过限制个体的选择来限制资金管理费用,包括使用被动的投资产品管理,由雇主替员工统一选择投资管理者,并在有限的账户管理者中展开竞争性的投标。
金融市场的制度环境和监管问题
目前,存在激烈争论的领域是引人强制的基金制模式的制度环境,而且各界在这个方面要达成共识尚需时日,值得重视的相关问题有:(1)在金融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能否引进基金制的养老保险计划?(2)需要哪些规则标准和操作方案来保证基金制计划的有效推行和安全营运?(3)监管制度建设方面如何改善?(4)推行基金制计划的可接受成本如何确定?如何利用基金模式的潜在优势分散营运成本?(5)对于仅拥有少量开放基金的国家,应当如何选择?
并非所有的国家都计划建立基金制养老保险层次,而且二些国家也不具备相应的条件。不过,基金制层次的引入不需要太苛刻的条件,既有的金融机构和产品都可以发挥作用。建立基金制层次的理想安排是分步骤引入,以便能够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然而,基金制模式的成功需要具备一些最基本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稳定的银行体系架构和其他金融机构,以提供可靠的常规管理和资产管理服务;(2)政府追求优化宏观经济政策的努力,以及实施金融领域的改革;(3)强调围绕基金制计划的运行而构建的监管系统,并立足于长期战略促使监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拉美和中东欧众多国家最新的养老保险改革案例,以及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的长期发展经验表明,金融市场的制度建设对于改革的成功有着重要的决定作用。金融市场的各项监管规则应该尽早实施。(1)养老金计划营运机构必须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和前瞻性,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专业人士组成的团队;(2)对执照申请的严格审查;(3)专门的监管机构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而存在争议较多的监管问题是:建立单一型监管机构还是复合型监管机构(如在智利率先采用的),或是对多个领域的监管机构如保险、证券、银行和共同基金进行整合;如何划定提供养老金产品的运营机构范围;如何在监管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如何建立监管者的高效服务和责任机制等。
具有一定开放的经济体如中美洲、中欧和非洲的许多国家正在实施基金制养老保险改革。在金融市场欠发达条件下实施这一改革,机遇和挑战并存。挑战包括:本国特殊的资源密集型发展和监管能力的提高;国家总体经济规模不大,而养老基金机构数量很少而管理的资产额相对庞大,形成很高的营运风险;有限的金融工具使投资风险难以分散。机遇在于:各国融人全球经济的一体化程度加深,为分散退休者的养老风险创造条件,并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会。然而,前进的道路并不平坦,面临的选择包括:构建区域性基金制养老保险计划(该思路在理论上有很好的预期效果,但在实践中则很少被采纳),也可以参照众多国家的现行方式,采取中央统一集中管理(操作上很可行但并不令人信服);向外国机构开放金融市场,并使政府影响远离投资决策,但必须承担相应的机构设置、规则制定和实施监管所带来的较高成本。
养老保险政治经济问题的重要性
任何国家若要成功推行养老保险改革并实现制度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对政治经济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目前,世界银行从各国的养老保险改革中总结出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是,高效的改革进程对于成功至关重要。我们可以借用政治学的概念来界定养老保险改革的三个重要阶段——改革辩论阶段、改革理念形成阶段和立法与实施阶段,这些界定适用于众多已经推行养老保险改革的国家。
第一阶段,改革辩论阶段。通常是耗时最长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需要各界人士参与对关键问题进行讨论,充分吸收各方观点,即便有严重分歧,也会在争论过程形成重要成果。需要对其他国家已有的改革经验进行介绍,普通公众和对政策制定有关键影响的群体都应获得有关这方面的充分信息,如议会、工会和新闻媒体。然而,将这一阶段的分歧公之于众,有助于在下一阶段达成共识。
实际上,对于职业年金的引进,也在近年来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与此同时,职业年金入市的问题,也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早在2014年,根据当时《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而职业年金的概念也开始深入人心。两年之后,即到了2016年10月,《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炉,实际上意味着职业年金也正式开启了投资运营的道路,而职业年金入市问题,也由此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全国首个职业年金计划法人受托机构花落中国太保(601601)集团旗下长江养老。由此一来,也意味着职业年金入市步伐已经加快推进。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职业年金将会正式进入资本市场。
除了职业年金的积极引入之外,近年来各类机构资金也开始加快步入中国资本市场。其中,就包括了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外资资金、养老金等。
以养老金为例,此前已有多个省市区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涉及金额高达约4300亿元,而已有1800亿元完成到账并开始投资(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此前,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显示,养老金已经陆续进入部分上市公司,且进入部分上市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之列。由此可见,随着其余资金陆续到账,未来投资A股市场的规模有望水涨船高,而在长期资金陆续进场的影响下,实际上也给A股市场带来源源不断的新增流动性补充。
与养老金相比,虽然职业年金入市进程仍在加快推进之中,但其潜在规模不可小觑,甚至有望达到千亿级别。但在职业年金入市初期,预计战略意义大于实际影响意义。
不过,对于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其投资安全性、分散性等问题受到关注。
在实际情况下,职业年金可投资的范围还是比较广泛,其中不仅包括了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等,而且还包括相对稳健的银行活期存款、一年期及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养老金产品等投资品种。同时,规定对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30%。由此可见,对于投资风险的防控以及投资品种的分散性,职业年金还是比较注重的。
多年来,无论是企业年金,还是社保基金,其整体投资运营效果还是相对可观的,甚至赶超同期真实通胀率水平。由此一来,对于到账投资入市不久的养老金,以及即将入市的职业年金,未来的投资运营效果还是值得期待的。
关键词 养老保险基金 投资管理模式 国际比较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的形势下,养老保险遭到了巨大的冲击,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短缺问题非常严重。面对这种严峻局势,各国都将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作为确保其养老保险基金充足的首要议题。符合国情和科学发展要求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模式,自然成为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国际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模式的比较
(一)投资管理主体比较
(1)政府主导型。所谓政府主导型,即政府作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主体,同时创建一个专门机构,来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并代表国家统一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美国、新加坡、日本、中国都是以政府作为投资管理的主体,但不同国家的机构设置也有所不同,美国主要是由财政部进行公共养老金的投资管理,同时国家颁布相关法律来监管对私人养老金的投资;新加坡通过中央公积金局来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中央公积金局隶属于国家劳工部;日本则是通过厚生劳动省将储备基金直接寄存到政府养老基金投资部之中,由其管理储备基金。中国由中央政府下设相关部门来负责社会统筹基金的管理,投资在个人账户上的基金实行的是属地管理,中央政府为模式的最终担保人。在政府主导模式下,政府作为受托人直接控制着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构成。它的优点是政府自始至终都以主要决策人的身份对养老金的投资全权进行监管,管理简便,成本较低;管理机构能很容易地对基金进行实时监控,且拥有较高的法律地位,这就确保了基金的安全。缺点是透明度不高,很难获得较高的回报率并且可能会因为政府的调用而造成基金的亏损。
(2)混合管理型。混合管理型,即一部分基金由受托人直接进行固定收益投资,而对风险收益部分的投资则托付给专业的投资管理人去运行,其投资管理主体为政府认定的公立性组织。瑞典的养老金制度,分为名义账户缓存基金和强制性个人账户。其中大部分资金作为缓存基金,实行的是现收现付财务模式,平均交由四大国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营,根据比例限制进行投资,包括证券、固定收益产品等。而剩余资金被记入个人账户,采取清算模式,政府设立了个人账户养老金管理局(PPA),PPA负责管理并直接运营1/5的资产,投资指数化债券和股票市场,其余4/5的资产则通过招标选择几百家基金公司,个人可从中选择最多五个公司进行投资。这种模式的特点不仅体现了政府部门参与其中进行监管的强制性,而且体现了个人进行选择投资的自主性,因而大大降低了管理成本,也便于民主监督。
(3)私营管理型。私营管理型是指由政府以公正、透明的方式选拔出的私营机构作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主体,而不是以政府或下设的公立性机构为投资管理主体。作为受托人,政府只行使一般监督权,不过多控制和干预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具体投资行为,而私营机构则有相对较大的自由权来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私营管理模式的代表国家是智利。智利通过私人的养老金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养老金的征收、管理和投资,政府不能干预公司的管理经营活动,仅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法律上加以制约。这种模式下,受托管理机构可以自由地进行投资活动,使养老金与资本市场有机的结合,收益率较高,同时还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引入竞争机制,管理成本得以下降;政府虽不直接插手基金的投资运营,但却充当着监督人的角色;透明度和灵活性较高。
(二)投资渠道管理比较
在投资渠道的管理方面,可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分为谨慎人模式和严格数量限制模式,划分的依据为政府对养老金投资渠道的限制程度。
(1)谨慎人模式。谨慎人模式,是指对基金资产投资类别(如投资比例、投资品种)不做任何定量的规定,但要求投资管理人必须像一个“谨慎的商人”对待自己的财产那样考量到任何一个投资行为的各种风险因素,创造一个最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分散和规避风险的组合。采用此种模式的通常是“市场自由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如美国、日本、新加坡等。日本自1998年起开始实行谨慎人模式,规定大约为养老保险基金20%的基金可投资到国外资产上。在经合组织的《聚焦2013年养老金市场》的报告中,2012年日本政府投资于现金及存款的养老金比例仅为5.1%,而投资于其他(如房地产、贷款等)的比例则高达46.1%。在新加坡,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是由独立于养老保险基金及其投资收益的政府机构负责的,政府可以自主决定基金的国外投资比例,把超额盈余收益“存储”为存款,作为“国家的未来”的应急储备。美国的养老金托管委员会根据谨慎人原则的标准制定了宏观的投资政策,政府并没有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做具体的限定,由于其国内证券市场十分发达。因此,国外资产投资比例相对较低,只有11%。此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调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能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管理者可以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投资组合做出调整,最大程度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但是这种模式的实行需要发展水平较高的资本市场和完善的金融监管系统来作为支撑,并且对管理者的要求也很高,要对“谨慎人”原则的法理和要求有充分的认识以及心理认同。
(2)严格数量限制模式。严格数量限制模式是指由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构指定投资工具及其比例结构,如规定养老基金只能投资于现金与存款、债券、股票,且都限定了一定的比例。并要求管理者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从而在合理范围内控制对基金投资运营的风险。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是采取这种模式的代表国家,以瑞典、智利、中国为例。例如,智利颁布相关法律严格规定了养老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要求必须投资于法律、央行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局专门批准的投资工具。为防止养老金投资到单一项目上,使投资的风险加大,法律规定养老金的投资上限不能超过养老金总额的30%,但对政府债券的限制则相对宽松。不过随着市场的发展,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也逐步得以放宽。瑞典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是很保守的,2012年养老金的投资组合分别为:现金及存款2.4%、债券58.1%、贷款0.3%、股票9.4%、不动产3%、共同基金26.7%、其他0.1%。此种模式的优点是能控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同时也能降低运营成本;对资产的投资规定比例,这样若投资失败也不会使基金破产。但是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对风险控制的简单考虑,面对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限量监管缺乏弹性,从而可能导致资产的收益遭到损失。通过这两种投资渠道管理模式的对比,不难发现,实行谨慎人模式的大多为发达国家,采取严格数量限制模式的则是发展中国家居多;由于采用谨慎人模式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并能推动国际投资,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正逐渐由严格数量限制模式向谨慎人模式过度。尽管二者的最终目标都是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稳健投资,而且也显示出某种融合的发展趋势,但两者之间的差异将存在很长一段时间。
二、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模式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投资风险的监管
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国务院的规定进行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挪作他用。虽然该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社会保险相关法律的空白,但是并没有明确提出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和方式的具体管理办法。因此,建议政府尽快建立起相关法律法规,来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管理,并确定监管部门的职责及其追究措施,完善监管体系,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做出严格规定,控制投资风险,抑制过度投资,从而形成全方位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安全管理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运营环境。
(二)逐步放宽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管制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在实行的严格数量限制模式应该并且也能够向谨慎人模式逐步过渡,使投资组合实现多元化。建议逐步放宽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品种的限制,拓宽其投资渠道和投资范围。适当降低对银行存款和国债及政府债券投资的最低比例限制,并适当放宽对高风险资产数量的限制。允许养老保险基金持有更多的股票、公司债券等,并可以尝试把少量基金投资到风险投资公司。此外,应该逐步放宽对国际资产投资的资金限制,这样不仅有利于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灵活性,以调整到更好的资产组合结构,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我国对外开放的水平,以便更好地顺应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三)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作为最重要的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具有普遍需求、地位特殊、长期积累、管理复杂的特征。因此,实现保值增值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最为重要的目标。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需要从投资国债和银行贷款逐步转向其他收益――风险比较高并且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但是,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特殊地位,基金的风险管理要比追求超额收益更加重要。所以,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首先要保证将较大比重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获得基本收益,而后再将适度比例的资金配置到风险资产之中,获得超额收益。
(作者单位为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
[作者简介:张文婧(1992―),女,内蒙古赤峰人,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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