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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染治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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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染治理

第1篇:城市污染治理范文

【关键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手段,环境保护

我国在近些年以来,通过对城市环境的不断治理,其环境质量已经有了一定的改善,保持稳定,而对于一部分城市来说,虽然环境污染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仍需要进一步的进行防治,从而来提高其环境质量。但是,在治理的同时还是会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当中,由于社会公众对城市染污的意识并不强,所以这也给改善城市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同时,在治理环境的进程当中就很难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由于在一些城市当中,基础设施比较滞后,并且环境污染的问题也在不断的显现,环保水平低下,机动车的污染问题,突发事件以及政策激励不足等问题均制约着治理城市环境,所存在的问题是多种多样的,对此,这就无法健康的开展治理城市环境的工作,所以,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污染的问题,就必须要对城市发展进行有效的规划,良好的推进市场化发展,建立绿色的城市污染治理制度,从多方面控制城市的环境污染现状。

一、目前城市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一)大气污染

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以及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将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质排入大气层,使大气质量严重恶化。我国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全国城市空气中总悬浮微粒浓度普遍超标,平均浓度达30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水平较高,部分城市污染相当严重,北方城市平均值达到83微克/立方米。我国的本溪市也曾经因烟雾弥漫而被 称为“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而大气中硫化物、氮氧化物业重超标导致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酸雨,宜宾、长沙等城市酸雨出现频率大于90%,长沙降雨的平均PH值已达到3.54,酸雨的降落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加剧建筑物,铁道、桥梁的腐蚀与破损,给工农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而由大气污染引起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更是直接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二)水体污染

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人,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城市水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日趋加剧的水污染,已对人类的生存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成为人类健康、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水污染被称作“世界头号杀手”。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

固体废物按来源大致可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种。此外,还有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废料及弃土。固体废物如不加妥善收集、利用和处理处置将会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危害人体健康。大量的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堆放和填埋不仅占用了耕地及建筑面积,而且垃圾中的有害物质会流入土壤,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导致土壤酸化、硬化、碱化,给农作物的生长带来不利的影响,而且农作物中的重金属在人体中富集。固体废弃物随着降雨或者直接排入河流中,给居民的用水带来了危害。城市固体废弃物在堆放、焚烧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恶臭气体,这些恶臭气体不仅会污染环境,并且对人体呼吸系统、眼睛、皮肤等造成危害,除此之外,小颗粒的废渣会在风的作用下进行迁移,影响市容卫生。

二、城市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措施探讨:

(一)城市大气污染的防治技术手段。大气污染的治理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种理解是从立法的角度,用法律限制或禁止污染物的扩散。第二种理解是指治理,重点在于控制污染源,进行清洁生产,将污染工艺更换为少污染或无污染工艺是最理想的方法,在废弃物或者有害物质以及包含有这些物质的载体在排放到环境前,对它们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降低它们的危害程度。

(二)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在对水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最大允许排放量并确定最佳治理方案。当前我国七大水系的水质污染程度在加剧,范围在扩大,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的污染水1996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02.9亿吨,含 化学需氧量704万吨、重金属1514吨,氰化物2457吨以及砷、酚类、油类等污染物数万吨;生活污水约占年排放总量24%,主要污染物是有机物。根据我国水污染的具体情况,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应该通过改革落后的生产方式,采用少废、无废工艺实现清洁生产,是高污水处理效果和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修建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最终达到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第2篇:城市污染治理范文

关键词:城市环境保护;具体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噪声污染

1空气污染治理方案的应用

(1)在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过程中,一系列的生态基本要素构成了环境污染的源环境。这些元素包括了噪声因素、水源因素、空气因素等。这几个要素共同构成了环境污染的处理体系。为了切实提升城市环境保护的效益,需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协调。只有具备充足的客观物质基础,才能为保护环境创造良好的客观条件。在日常生态环境维护过程中,做好噪声处理方案、水源处理方案、空气污染处理方案等的协调是必要的。针对不同城市、不同环节的污染问题展开相关防护计划的开展,要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目标贯穿全程。根据相关空气监测单位的权威数据来看,我国诸多城市的空气质量污染状况不容乐观,并且呈现出日趋严重的趋势。北上广等超大城市的PM指数已经超过安全的空气质量指数。一些城市的雾霾污染状况非常严重,北京就是一个雾霾污染严重的城市。为了解决客观存在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要强化城市环境的防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好协调。如果任由环境污染持续下去,我们生活的环境将不利于自身健康的维持,对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也会造成巨大的影响。

(2)为了实现对城市污染问题的良好控制,我们必须要明确相关的环境安全方案。首先要进行空气污染状况的处理。空气污染的构成状况比较复杂,其成分包括了化工厂排除的废气、汽车尾气、发电厂废气等。在这些空气污染成分中,汽车尾气和工业废气是主要的构成要素。为了满足现阶段空气污染处理工作的要求,进行工业废气排放限制方案的应用是必要的。相关的发电厂及其工厂,需要做好自身的环保技术应用工作,确保自身工艺的升级及其改造,保证工作效率的提升,实现对资源的循环使用、节约使用及其高效使用。针对汽车尾气状况,需要落实好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提倡自行车代步,减少普通汽车的使用量。相关单位需要进行城市环境管理体系的健全。在城市空气污染的治理过程中,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制度是必要的,强有力的法律条规能够为环境保护创造一个健康的法律环境。国家的相关环境部门需要进行空气污染治理体系的健全,做好城市空气污染的防护及其处理工作。

(3)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进行新能源的应用是必要的,资源的应用状况是产生环境污染的源头。这就需要实现新型清洁能源的应用,提升能源的应用效率,降低工业及其民众的资源依赖率,通过对新型清洁能源的应用,取代传统的能源,从而满足城市空气污染的治理要求。

2水源污染处理方案的应用

(1)在城市环境污染的处理应用中,水污染状况是常见的环境问题。一个城市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水资源的应用,不论是社会经济发展还是社会民众的生活,都离不开水资源的应用,这就进一步说明水源污染问题治理的必要性。水源污染的处理,需要根据不同城市的污染状况,进行水源污染处理模式的应用。为了控制好城市水源环境的污染源头,城市相关环境管理部门需要进行污水源头的控制,强化对水污染源头的治理。需要根据实际污染情况进行污染源头的找出,进行水污染情况监测点的建立,要有计划、有规律的进行水污染情况的检测。这一环节的开展,需要国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针对那些污染排放的钉子户,需要给予相应的经济惩罚,从而避免水污染问题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在公司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需要给予一定的环境保护优惠政策,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良好运作。

(2)城市的相关部门需要进行水资源污染检测方案的优化。针对城市水资源污染的原因,展开不同防治措施的开展。从水资源污染状况上来看,水资源污染状况分布广且地区分散。在水资源污染处理过程中,首先要处理好较大的水污染问题,再去处理其他的水污染问题。城市的相关环境管理部门,需要针对不同的水污染区域展开持续性的监控及其管理。

(3)生活污水及其工业废水是水污染的重要构成要素。在城市水污染的处理过程中,要做好水污染原因的分析工作,为了有效提升城市的水污染处理效益,城市的相关部门需要落实水污染公司的处理工作。重点监控那些较大污水排放的公司,针对不同的水污染登记,进行污染处理等级制度的应用,切实提升水源处理的处理效益。在生活污水的处理过程中,要强化生活污水的循环利用性,保证生活污水的循环使用,降低生活污水的污染状况。无论是生活污水还是工业废水,城市环境管理部门都需要积极做好相关的监测及其管理工作,扼杀导致水源污染的源头,确保城市水源污染的积极处理。

3噪声污染处理方案的应用

(1)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有赖于噪声污染处理方案的应用。在城市生活中,噪声污染是随处可见的,这些噪声污染的来源广泛,比如交通街道、施工场地、音乐厅等。这些噪声污染都是非常常见的。为了解决好城市噪声污染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噪声污染的特点,噪声污染具备多源性、复杂性等的特点。噪声污染处理方案的应用,必须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不能用传统的噪声处理方案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需要及时更新噪声污染的处理理念,进行噪声污染治理体系的健全,找出城市噪声污染的源头,采取相关措施,切实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在城市噪声污染处理过程中,做好噪声污染源的控制是必要的。噪声污染源是形成噪声的直接因素。在实际治理过程中,要做好不同方面噪声污染源的监控及其处理工作。针对噪声污染状况做好相关处理级别的划分,进行噪声污染危害程度的等级化,强化每一步的噪音处理步骤,提升噪声污染的处理效益。这需要进行噪声污染等级的确定,控制好噪声污染的源头,切断噪声污染的传播途径。确保噪声污染源监控工作的良好开展,提升噪声污染源的监控力度,保证城市噪声污染整体效益的提升。

(2)这需要国家进行相关噪声污染处理体系的健全,以满足城市噪声污染工作的处理需要。针对城市噪声污染的实际情况,实现噪声污染处理方案的改进,提升城市噪声污染的处理效益。城市噪声污染的处理工作体现在多个细节上,比如街道噪声阻挡板的应用,减少汽车的使用,限制禁鸣区域等。城市噪声污染的处理工作是涉及到社会民生的大事,国家有必要进行噪声处理体系的健全,保证不同噪声处理制度的确立,保证这些制度的科学性及其可执行性。

4结束语

城市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实现社会的稳定进步,有必要实现城市环境保护体系的健全,做好噪声污染、水污染、空气污染等的处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平.东昌湖水质变化及水环境管理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4.

[2]蔡昌凤,徐建平.景观水微污染控制[J].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1).

[3]卢少勇,金相灿,余刚.人工湿地的磷去除机理[J].生态环境,2014(2).

[4]武琳慧,吴林林,黄民生,等.人工浮床及其在污染水体治理中应用进展[J].净水技术,2014(4).

第3篇:城市污染治理范文

关键词:城市;大气污染;状况;对策

DOI:10.16640/ki.37-1222/t.2016.08.189

0 引言

近些年,我国南方很多城市都经历酸雨的污染,酸雨的形成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尾气排放的增加而越来越严重,汽车尾气中含有的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会形成光化学烟雾,使城市空气质量变差。目前我国的大气污染治理和监测力度比以往要大很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整体的大气污染情况还不够理想,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 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现状

1.1 小城市大气污染越发严重

我国的小城市由于城市建设的加快,政府部门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发展上,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足。地方政府部门在招商引资上,对于环境污染的考虑不足,导致了小城市发展经济的同时,使大气污染控制难度加大。

1.2 城市污染因素开始转型

我国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收入的增加导致汽车数量的增长,汽车数量的快速增长,使汽车尾气中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量过大,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大气环境。我国汽车汽车队大气的污染有一定的区域性,在发达城市里,汽车尾气排放量大则大气污染严重。北方城市大气污染程度与南方相比污染更大,尤其是冬季;此外产煤的区域的大气污染要比非产煤区域的大气污染要重,因为煤烟型污染加剧。总结就是大城市的大气污染要比小城市要重,随着我国大气污染主因的变化,城市大气污染的因素已经变成汽车尾气的排放上。

1.3 城市大气环境以煤烟型污染为主

目前我国城市大气污染以煤烟型污染为主,主要原因就是我国能源仍然以燃煤为主。我国的能源结构中煤炭仍是主要能源,百分比达到75%左右,研究表明,污染气体随着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而增大。

1.4 空气中的颗粒物含量较高

我国的人口密度较大,城市的绿化率较低,大气中含有较多的细菌。据环境公报显示,我国的城市空气污染治理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空气中的悬浮颗粒无和可吸入颗粒物含量还较高。研究发现,全国340个城市中,总悬浮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有6成以上。同时由于大气污染的加重,我国有些城市的受酸雨侵害较多,由于是华中地区,这是环境保护中需要迫切处理的。

2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对策

2.1 对生活污染源和交通进行控制

上文已经介绍了大气污染中汽车尾气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需要对交通方面的污染进行控制,一方面控制城市人口和城市规模,另一方面对城市的汽车数量进行控制,合理的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同时对车辆能源进行创新改革,提出目前可行的能源与技术,未来应大力提倡新型能源的汽车开发,从根本上解决汽车尾气的污染问题。对于生活污染源对大气的污染控制起来比较复杂,但是通过合理的措施也可以取得一定的效果,比较有效的方式是北方地区应采用集中供热的方式,避免锅炉的私自建立,对于城市居民厨房中应不使用煤灶,这种方式可以减少煤炭燃烧降低大气的污染。

2.2 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过去大气污染程度和相关参数数据,只有政府中相关的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掌握,这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检测都十分不利。随着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加剧,居民对于城市大气环境的关注也较多,通过天气预报中对空气质量的,居民空气关注度也在提升,环境保护的思维也越来越强。

2.3 提升对环保型科技企业的支持

现阶段,我国对环保型和高科技企业都十分支持,并且对“三高”企业加大了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督促这类企业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对于那些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下发实行限期整改要求。政府方面既严格监管污染企业又大力扶持环保型科技企业,两手抓大气污染,保证城市的空气质量。

2.4 合理的工业布局和调整产业结构

虽然企业的废气排放可以达到国家标准,但对大气的污染也是存在的,所以还是要对工业进行合理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才能有更有效的控制大气污染,最大程度的提升空气质量。在城市的改造或新规划中,应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例如地理环境和主导风向等条件;企业的建设选址方面,应建立在下风向处,保证空气的流通效果,企业与居民区的距离应在1000米以上,企业和居民区间应加设防护林。在城市建设中应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将与国家政策和产业政策不符的产业逐步改造和淘汰,避免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存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少大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而改善大气环境。此外,对于有利于大气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应大力提倡,确保经济发展和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

对于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应加大研究力度,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应对现有技术进行创新和发展,对设备进行改造,清洁能源的利用会极大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实现能源的循环利用,来改善目前大气污染的现状。

3 结语

本文对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现状和综合治理的措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十分的复杂的工程,需要居民和政府共同参与,从各个方面进行努力和配合,其中包括:加大城市绿化率、大气污染源控制和城市工业化布局等,只有将各个方面都做好,才可能从根本上治理好城市大气然问题,提高城市的空气质量,使居民生活在健康绿色的生存环境中。

参考文献:

[1]燕湖.大气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现代农业,2012(03).

[2]徐冠华.乌兰浩特地区大气污染成因与防治对策研究[J].北方环境,2011(05).

[3]张震.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特征及防治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1(06).

第4篇:城市污染治理范文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和产品,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机动船舶和其他水上设施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由海事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科学划分和调整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声环境质量的要求,合理规划交通干线走向和各类功能区域。

第八条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包括该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应当按照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批复。

第九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需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应当提前十五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的十日内批复;因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加重污染的,不得批准。

第十条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申报排放的原因、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声源基本情况和防治措施。

公安部门应当在接到申报后十日内批复。批准排放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不批准排放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环境噪声监测网络,定期环境噪声监测公告。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加强对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并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设置环境噪声污染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并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被检查者应当接受检查,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四条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部门应当在三日内处理或者移交处理;污染程度严重的,应当立即处理或者立即移交处理。

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五条在下列区域内不得建设、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施:

(一)住宅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

(二)医院、疗养院、学校、图书馆、幼儿园、老年公寓、机关、科研单位所在的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四)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保护区域。

第十六条因使用工业固定设备、流动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造成污染的设备种类、数量、安装位置图、运行时间、噪声值、防治措施和相关技术资料。

前款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提前十五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属于突发性的重大改变致使环境噪声污染加重的,应当在改变后三日内重新申报。

第十七条从事工业生产以及在城市建成区内从事金属、非金属、食品等加工项目的,应当符合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第十八条在居民住宅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内,不得从事下列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生产活动:

(一)机械切割钢材、铝合金等金属材料;

(二)机械加工石材、木材等非金属材料;

(三)其他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工业生产活动。

第十九条工业产品产生噪声的,生产者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如实载明排放噪声的强度。超过噪声限值的,不得生产、销售和进口。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二十一条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超过噪声限值并严重污染环境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限制其作业时间或者责令其停工治理。工程抢修、抢险除外。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建成区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除受特殊地质条件限制外,不得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确需使用的,不得在夜间和午间作业。

第二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但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进行前款规定的夜间施工作业的,应当提前三日公告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内的居民。

第二十四条在中、高考等特殊期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及高架和轻轨道路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设置声屏障等措施,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第二十六条在已建成或者将要建成的铁路和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确定间隔距离,并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门窗等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辆超过噪声限值的,不得在城市市区内行驶,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登记或者通过年度检验。

第二十八条公安部门应当根据噪声污染程度和城市声环境质量的要求,划定机动车辆禁鸣区域、路段以及大型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禁行路段、时间,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禁鸣区域、路段鸣喇叭;

(二)在非禁鸣区域、路段长鸣喇叭;

(三)在城市公共场所调试喇叭。

第三十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安装警报器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外,禁止使用警报器。

第三十一条铁路机车驶经城市市区以及机动船舶航经城市市区的港口和航道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在居民住宅区从事商业贸易、餐饮娱乐、体育以及组织旅游、培训等活动使周围居民受到环境噪声影响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在一个月内进行治理;经治理仍不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关闭或者搬迁。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夜间和午间高声喊叫;

(二)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它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三)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四)在午间和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

(五)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

第三十四条在经营活动中安装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鼓风机、发电机、水泵等产生噪声污染设备的,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第三十五条使用伴唱机、乐器、健身器材等进行家庭娱乐活动、身体锻炼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安装家用空调器室外机的,应当符合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或者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治理,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严重超标的,应当责令其停业治理。限期治理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经限期治理仍不符合场界环境噪声标准的,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或者搬迁。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作业时限或者停工治理决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作业时限,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封存产生噪声污染的器材或者设备。

前款规定的封存的期限,不得超过三日。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或者擅自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进行家庭娱乐、身体锻炼以及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或者在午间和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或者在夜间和午间高声喊叫,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给予处罚的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有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其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接到检举、控告后不按规定处理或者移交处理的;

(二)对申报的事项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批的;

(三)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建筑施工作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有关设施、设备实施监督管理的;

(四)泄露被检查者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五)为超过噪声限值的机动车辆办理登记或者通过年度检验的;

(六)利用职权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四十一条受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加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发生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免除其消除污染、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八章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偶发性强烈噪声,是指偶然排放的、峰值高于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既定数值的强烈噪声。超过上述标准的既定数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二)午间,是指北京时间十二时至十四时之间的期间;

(三)夜间,是指北京时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之间的期间;

(四)建筑施工,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的施工。

第5篇:城市污染治理范文

食用菌栽培污染问题是伴随整个栽培过程的关键性的问题,严重影响经济效益的提高。正常情况下,原种、栽培种或栽培袋的污染率在10%以下,各个环节操作规范者其污染率只有1%~5%,设施完善的工厂化栽培污染率可控制在0.5%以下。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则应该认真查找原因,并施以控制措施。

1污染原因

1.1灭菌不彻底。这一原因导致污染发生的特点是污染率高、发生的早,常在菌丝培养3~5d后出现,污染出现的部位不规则,培养料的上、中、下各部均出现杂菌。影响灭菌效果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1.1培养料的原料性质。培养料原料的营养成分糖、脂肪和蛋白质含量越高,传热性越差,则对微生物有一定的保护作用,灭菌时间就要相对长一些;培养料的自然微生物基数越高,灭菌需要的时间越长。

1.1.2培养料的含水量和均匀度。水的热传导性能较木屑、粪草、谷粒等的固体培养基要强得多,如果培养料配制时预湿均匀、吸透水,含水量适宜,灭菌过程中达到灭菌温度需时短,灭菌就容易彻底。

1.1.3灭菌方法。相比较而言,高压灭菌可用于各种培养料的灭菌,关键是要排放干净冷空气,但对栽培袋耐热性要求较高;而常压灭菌对于灭菌难度较大的粪草种和谷粒种或麦粒种要达到完全灭菌效果就很不容易,锅口小、水少、蒸汽不足、火力不足等是常压灭菌不彻底的主要原因。

1.2接种物带有杂菌。接种物带有杂菌,再扩大到新的培养料上必然会出现成批的污染。这种污染的特点是杂菌从菌种块上长出,污染的杂菌种类比较一致,且出现早,接种后3~5d就可以用肉眼鉴别。

1.3接种操作的污染。其发生特点是分散出现在接种口处,比菌种带菌和灭菌不彻底造成的污染发生稍晚,一般接种后7d左右出现症状。要避免或减少接种操作的污染需注意以下环节。

1.3.1洁净冷却。菌袋灭菌结束时,要运入专门的无菌冷却室,自然冷却,让余热把棉塞或“套盖”的水汽蒸发。

1.3.2严格无菌操作程序。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无菌操作的要求进行操作。接种室和接种箱使用前必须严格消毒;要在火焰上方接种,尽量小动作、快动作,尽量减少来回走动、避免搬运东西,尽量少说话,以减少接种室内的空气震动和流动,减少污染机会;拔棉塞时应采取旋转式缓劲拔出,以免造成袋内负压,外界空气突然进入而带入杂菌。

1.3.3湿塞换干塞。灭菌前可将一些备用棉塞用塑料袋包好,放入灭菌锅同菌袋一同灭菌,当接种时发现菌袋棉塞被蒸汽打湿时,要换上这些新棉塞。

1.4运输过程污染。聚丙烯菌袋经过高温灭菌后比较脆,在搬运过程中折角处极易磨破造成“沙眼”;摆放过程中培养架有毛刺,容易扎破菌袋;运输环境洁净度不够、袋口封闭不严,容易吸进杂菌。

1.5培养环境造成污染。如果接种后污染率低,但随着时间推移污染率逐渐提高,这就可能是由于培养环境不良造成的污染,如果环境过于潮湿、培养室污染严重,也可能是棉塞潮湿、菌袋破裂、老鼠虫害等方面引起的。

2综合防止措施

减少食用菌栽培污染关键是灭菌彻底、降低环境杂菌、严格接种环节的无菌操作,选择抗性菌株,提供食用菌生长的优势环境,科学管理,可以增强菌种抗污染能力,实施综合防治,可以有效降低污染率。

2.1净化环境,杜绝环境污染。建筑设计要合理,培养室、冷却室应与原料仓库、菇房、配料场保持一定距离,周围环境应尽量清除污染源。栽培室的门窗和通风洞口要装纱网,做好防虫工作。一旦发现杂菌污染,及时将受污染的菌袋搬离培养室,集中处理,避免传染。

2.2精细选料,合理配制。要求原料不霉烂变质,培养料要软硬适中,配制后要尽快装袋。

2.3彻底灭菌,保证效果。一般高压灭菌以147.1千帕保持3h,常压灭菌要求4h内温度达到100℃后,持续不低于12~14h的灭菌时间,中间不降温。具体要根据灭菌设备的性能、原料、摆放情况仔细操作。目前,先进的专业食用菌栽培厂采用“套盖”菌袋、网框式摆放、抽真空灭菌等方法促进冷空气的排出,保证了灭菌效果,节省了灭菌时间。

第6篇:城市污染治理范文

【关键词】城市大气环境;危害;现状;防治措施

一、城市大气污染的危害及现状分析

(一)城市大气污染的危害

当前,对城市大气污染的划分主要包括微观和宏观,微观污染是城市建筑物环境的大气污染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的危害。如,城市居民家中的家具和室内外装饰装潢所使用的材料中含有甲醛、乙烯等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在无形中危害着城市居民的身体和生命,造成极其严重的环境污染。宏观污染就是整个城市大气污染对整个城市生态环境及气候环境的影响及危害。城市大气污染会改变城市上空的气压、大气的稳定性和分布情况。近年来,很多城市因大气污染严重,雾霾天气增多,城市能见度持续下降,还有一些频发性的酸雨、暴雨等气候现象,给城市经济和城市居民生活带来许多不可预测的危害因素。

(二)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现状

经调查表明,结合相关环境监测报告,我国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比重占总比例的3%,二级标准为86%,三级及以下等级标准的占11%。从整体来看,我国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几个城市分别是:、重庆市、云南省等省市城市。由于我国近年来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治理城市大气污染的制度规定以及相关条例。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程度同比上年都得到一定的改善和提升,整体呈良性发展的趋势。虽然城市大气污染呈良性趋势,并逐年得到改善和提升,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薄弱,能源结构差强人意,人们没有认识到城市大气污染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致使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依然存在问题,而且局部地区污染十分严重。由此可见,我国城市空气质量与国家乃至国际标准都存在较大的差距。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大气污染将进一步加剧。

二、大气污染的预防治理措施

(一)实行区域以及集中采暖供热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用的燃煤炉灶以及一些采暖的锅炉所排放很多的二氧化硫以及一些有害烟尘,这些都是影响大气恶化非常重要的原因,要想解决好这一问题,我们就必须得在城区采取集中供暖的方式。这样供暖的好处主要是,可以充分的提高锅炉设备的一些利用率,大大的降低了燃料的消耗。可以很好的利用热能,进而来提高热能的利用率。极大的降低了粉尘的排放量。

(二)绿化环境,植树造林

在防治大气污染中最有效的方法是植树造林,这种方法即经济又有效,我们所种的植物是可以吸收很多的有害气体,从而净化了空气,在大气环境中是一个天然的过滤器。这些树叶经过了雨水的淋洗以后,可以来吸附空气中的粉尘,从而使空气达到了净化的效果。与此同时,绿色植物可以通过光合作用来释放出很多的氧气,通常情况下1 hm2的阔叶林,一天是可以能消耗掉大概1t二氧化碳,并且是还可以释放出750kg氧气。因此,植树造林在大气环境中是起到了非常好的调节作用。

(三)调整结构,提高能源的利用率

我国是一个产煤大国,在煤炭的燃烧过程中会释放出大量的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还有的是我国目前是以煤炭为主的原料,这一现状在短期是不会改变的。所以应优先推广低硫煤的生产和使用,降低烟尘还有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此外要根本解决大气污染问题,还要从改善能源结构入手。如使用天然气和焦化煤气、石油液化气等二次能源,加大对太阳能、风能、地热、潮汐能、生物能和核聚变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

(四)汽车尾气及扬尘污染的治理

1、汽车尾气的防治

治理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需要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进行处理。①立法与管理的加强:需要促使对相关法规体系的有效建立,对机动车污染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完善配套的管理措施,避免病残车、超期服役车对环境污染的损害。②技术措施:机内净化,设计、生产汽车时,以发动机结构及燃烧方式的改进促使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实现污染物的良性排放,并符合国家标准对车辆污染物排放的要求;机外净化,对机动车废气的排放进行最后处理,使其排放得以达标,通常安装尾气催化净化装置可促使这一问题的有效处理;燃料改进,对无铅汽油进行使用,控制铅粒污染,同时对天然气、氢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料进行开发,逐步替代汽油,且注重环保汽车的发展与应用。

2、扬尘污染的治理

扬尘指地面沉降并因各种原因而重新被扬起进入空气中的灰尘,通过土地的减少、环卫工作的加强、施工防护、防风防尘措施的实施及管理监督等工作的落实,均可促使对扬尘污染的有效治理。

(五)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防治工业废气污染,并且要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同时还要更新技术设备,要采用技术起点高的清洁工艺,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浪费,从而在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达到减少末端污染治理资金的目标。

(六)从国情出发来加大大气污染的防治技术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的椎广,一定要从国情出发。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尽快的开发出一个技术可靠、配套设备过关并且在经济上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并且要逐步的推广它。在许多的重点领域,比如煤炭洗选脱除有机硫、工业型煤、焦炉烟气治理、陶瓷砖瓦窑黑烟治理等,一定要作为重点来抓,这样才可以更为有效的实现对大气污染的控制。

(七)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各级政府应该要对本辖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各级政府应该要充分的认识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性。有关部门在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以及重大项目时,应该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的要求。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应该普遍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这样才可以不影响到辖区内居民的生活健康以及经济建设。在具体的细节问题上,要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来落实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具体来说就是各级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分解总量指标,从资金、监督管理等方面予以行政上的保证。在治理中,关键的环节就是大、中、小型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排放二氧化硫和烟尘的项目,必须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或者由项目建设单位,或由当地人民政府来负责削减区域内其它污染源的排放量,一定要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可以超过整个区域的总量控制指标。

(八)完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

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方面的主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所有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一定要做到达标排放,制定实施计划,落实治理资金,分阶段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2、各地政府要做到将排污总量指标分配给各个排污单位,要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让排污单位必须明确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这样才可以对污染源排放总量实施有效控制。排污单位一定要根据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质量要求核定的允许排放量组织生产。

3、要建立一个对工业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机制。同时还要提高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标准,让其逐步达到高于治理成本,这样就促使排污企业积极增加投入,主动治理污染,从而达到在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的目的。

【参考文献】

第7篇:城市污染治理范文

关键词:水污染;治理历程;对策建议

Abstract: This paper reviews the emergence,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course of water pollution in Shijin Main Channel, analy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water pollution, and then puts forward the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of the future water pollution.

Keywords: water pollution; management course; solutions ans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 X13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类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因素,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紧缺的国家,而河北省尤甚,水污染的存在更加剧了这种紧缺性。回顾石津总干渠水污染出现、发展与治理的历程,分析治理过程的经验和教训,探索水污染治理的有效方法,以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2石津灌区概况和污染原因

河北省石津灌区是以农业灌溉为主,兼发电、城市工业与环境供水效益的大型灌区,受益范围包括石家庄、衡水、邢台三个市(地)的14个县(市)。灌区的水源工程为滹沱河上的岗南水库和黄壁庄水库,水质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级标准。灌区灌溉渠系包括总干渠、干渠、分干渠、支渠、斗渠等5级固定渠道。总干渠引水口在黄壁庄水库,途经鹿泉、石家庄市郊,向东经过藁城、晋州、辛集、衡水,灌溉灌区农田,总干渠全长134.24km,渠首设计流量114m3/s,最大流量可达125m3/s。

渠道工程本身无污染物排放,其主要水污染问题是沿输水总干渠的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以及垃圾等对渠水的污染,使渠水水质恶化,从而污染环境,危害农业生产。

3总干渠污染发展治理历程

按照污染的治理情况,可划分为三个阶段:无污染阶段,低标准治理阶段,和高标准治理阶段。

3.1无污染阶段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石津渠水质很好,清澈的渠水中,鱼虾可见。除灌溉农田外,还直接为下游七个县(市)的36万余人提供生活饮用水。此阶段的特点是无污染,也不需治理。

低标准治理阶段

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出现污染问题,特别是七十年代末开始,随着城镇规模的扩大和工业生产的发展,总干渠沿线的鹿泉、石家庄、藁城、晋州、辛集等市,产生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石津总干渠,形成了一个沿渠的污染带,使渠水水质遭受严重污染,沿渠及下游地区群众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水利工程设施遭到严重破坏。1993年春灌时,衡水市部分用石津渠水灌溉的麦田发生小麦受损事件,受害面积千余亩。

1996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持召开了“石津渠治理还清方案论证会”,决定对石津渠进行还清治理,确定近期治理目标:总干渠水质在放水期间和非放水期间分别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Ⅴ类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III类标准(蔬菜类)。

高治理标准治理阶段

经过还清治理后,1999年春灌引用石津渠水灌溉的深州、冀州、衡水的桃城区三地大片麦田因污染而受害,说明治理标准和力度不够。

2000年灌区管理单位多次向省政府、省环保局、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报告灌区的水污染情况,请求解决水污染问题。在多方努力下,石家庄市的污水改排进入市政排水管道,藁城市的污水集中改排滹沱河。

2003年晋州市建成亚太污水处理厂,但处理后的污水仍排到向石津总干渠,在渠道流量较小时,仍发生污染。2004年至2006年间亚太污水处理厂因故障多次向石津总干渠排放未处理污水,造成污染。

2008年省会开始实施“三年大变样”,对环境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石家庄市水环境治理规划确定石津渠水质要求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级标准。晋州市制定了污水系统改造规划,不再向渠道排放污水。

石津总干渠现在作为河北省南水北调骨干配套工程,担负着2014年汛后向石家庄、衡水、沧州3市及沿线县(市)输供水的任务。因引江水以解决城市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要求水质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级标准。

4总干渠水污染现状和对策建议

由前述的治理过程可知,经过多年的治理,确定水质要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级标准。这个治理标准能满足城市生活和工业供水、农田灌溉和环境用水多方面的要求。多年的治理为达到这个标准提供有力的前提保证,但仍有很多工作要做。下面在分析水污染现状基础上,结合多年的治理经验,提出对策建议。

4.1水污染现状

沿线较大的集中的污染源大都得到了有效的治理,但部分污染源因为还没有完全治理到位,存在重新排污的可能性,2011年晋州就发生因工程损坏向总干渠排污的污染事件。小的分散的污染源和用汽车拉送污水排放现象时有发生。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部分渠道已位于市区,这部分渠段经常出现乱排生活污水和乱倒垃圾的现象。

4.2 对策建议

石津总干渠水污染经过多年的治理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要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级标准的水质要求,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需要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灌区管理单位密切合作。

4.2.1 治理污染源头,消除污染来源

沿途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律不准入渠,禁止在渠道上设置排污口,沿渠城镇污水应纳入城市排水管网或另找排水出路,地方政府应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适应污水治理的要求。为此,严禁在渠道上新开排污口;对原有排污企业限期改造使其另辟排污途径,不再向渠道内排放污水,封堵其在渠道内的排污口。对石津渠沿线区域的新上项目,要从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出发,严禁向渠道内排放污水。加大处罚力度,严惩向渠道排放污水的企业。建立垃圾处理点,严禁向渠道内倾倒垃圾。

4.2.2 加强工程措施 封堵污染源

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进行渠道防护栏的建设,特别是重点污染地段,用工程措施保护渠水免受污染。

4.2.3 建立组织,加强管理

由上级部门协调,灌区管理单位与环保部门密切协作,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执法队伍,依法对石津总干渠水环境进行全方位观测。对排污的企业及时从严查处。加强对石津渠沿岸垃圾的管理,严禁向渠中乱倒垃圾。

4.2.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

加强环境教育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氛围。利用通告、标语、宣传牌、电视台、等形式,宣传污染治理的意义,提高人们的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监督制度,促使每个公民和社会团体及时检举和揭发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配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调查。

第8篇:城市污染治理范文

摘要:环境监测是人们认识环境、评价环境、掌握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是环境治理的前提和依据。城市环境治理包括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水污染治理、城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和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四类。不同类型的污染具有不同的特点,其危害也不同,对此应采取不同的治理途径。本文就针对城市的环境污染特点,分析城市环境监测和治理技术在控制环境污染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城市环境;环境污染;污染治理;环境

环境监测是运用各种分析、测试手段,对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值进行测定,取得反映环境质量或环境污染程度的各项数据的过程。其目的是运用监测数据来表示环境质量受损程度,进而来探讨污染的起因和变化趋势,结合环境治理技术从而更快速、准确地控制和解决环境的核心问题。

一、环境监测和治理技术的发展现状

1.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环境监测已初具规模体系基本完善,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到三级站环境监测站(县级站)的能力建设,无论是环境监测能力、监测管理或是物质基础等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就技术方面而言,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首先,环境监测技术已发展有生物监测、物理监测、遥感、卫星监测等多种监测技术的监测体系。其次,环境监测仪器的生产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我国的环境监测仪器的生产技术与水平也日益提高,如油份测定仪、电磁波监测仪器等。我国重点开发的仪器主要有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污染源和环境水质监测仪器与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等。此外,我国的环境监测也逐渐向自动连续性的监测系统发展,提高了环境监测的效率。

2.环境治理技术的发展现状

针对于各种不同的污染指标,到目前已经发明产生了相对应的治理新技术、工艺及仪器。清洁的大气环保技术;固体废物处理技术;水净化技术等近年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于大气治理,各种除尘技术,脱硫、脱氮技术等以及工业废气的净化都取得一定效果;对于污水处理和净化技术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对于固体废物处理,废物的减量化明显且回收率高。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技术有了较大的发展,人们从仅注意少数几种污染物的单项治理发展到用先进的设备和投术进行综合治理,用物理化学及生物化学方法治理环境污染已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二、城市环境污染的监测

1.环境监测对象

城市环境污染监测主要围绕水质环境监测、大气污染监测、噪音污染监测、生物指标监测。就城市监测技术手段而言主要围绕在实验室通用分析仪器、专用环境监测仪器和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等。

2.环境监测技术及应用

环境监测技术在不同的使用条件下有不同的技术方法。

在实验室通用分析仪器中,主要使用一些原子吸收光谱法、紫外一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吸收光谱法、ICP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

在专用环境检测时所使用的仪器主要有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污染源和环境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常用的COD测定仪在测定方法上有滴定法、库仑法、分光光度法等,这些方法均有各自的特点,可以满足不同的需求。氰化物测定仪中,国外已有可以测定不同形态氰化物的仪器。测油仪中,主要以红外法为主,其准确性、可靠性较好。

便携式现场应急监测仪器:体积小、重量轻、分析速度快、操作简便。国外环境常规污染物如CO、NO、COD等的便携式仪器早已成熟,便携式气相色谱(GC)作为现场分析仪器也已使用多年。这些都是应急监测中不可缺少的工具。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对环境保护的加强,能力建设投入的加大,监测应用技术和手段必将上一个新的台阶。

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主要有空气和废气自动监测系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噪声自动监测仪器、3S技术等。其简便及其长效的监测平台也必将在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发展中有更大的空间发展及应用。3.我国城市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环境监测技术目前尚存在不足之处:首先,监测系统整体能力不强,自动在线监测仪器产品技术含量偏低,无法与国外产品进行竞争。其次,监测技术配套性差,可测项目不多;太精仪器、自动监测系统大多依靠进口。第三,总体技术水平低,缺乏自己的核心技术。最后,在监测分析技术上,一些污染物缺乏一些标准的分析方法,一些监测技术尚不规范,应进一步提高应用监测分析技术。

三、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

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治理、废水治理、噪音污染治理以及固体废弃物治理等。

1.城市环境治理技术及应用

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主要有颗粒污染物治理技术和气态污染物治理技术。颗粒污染物治理技术包括机械除尘装置、过滤除尘装置、静电除尘装置。气态污染物治理技术包括吸收法、吸附法、催化法、燃烧法、冷凝法、生物法、膜分离法等。

废水处理技术可分为物理法、化学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处理法,生物技术逐渐运用到污水处理上来了,且得到了很好的处理效果。这些方法运用于废水处理的三大类别:分离处理、转化处理和稀释处理。

噪音污染治理包括吸声降噪、隔声降噪、消声降噪、减振降噪。

固体废弃物治理是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和分离手段,来改变废弃物的结构和特性,已达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的、主要的处理技术包括压实、粉碎、分选、脱水干燥、化学处理、生物转化处理和固化处理。

2.我国城市环境治理技术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环境治理技术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中小城市的环境治理的设备的落后,环境污染处理效率、质量低;关键治理设备还得需要进口,国内没有相关的设备支持;综合治理的能力较薄弱;我国制定的污染指标比较宽松;污泥没有真正达到无害化,没有最终处置的途径;新兴技术(像生物治理技术)的发展比较缓慢;对于废弃物治理的回收再利用率低。这些问题都在技术上限制了实践过程中环境治理的实施与发展。

四、我国城市环境污染监测及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

1.城市环境污染监测技术的发展方向

城市环境污染监测技术发展方向应落着在以下几个方面:大力推广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并加以广泛应用;创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组建完善国家级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突发污染事故预警监测系统的研究。另外,在环境污染物的分析项目上,以监测有机污染物为主;在监测分析的精度上,向痕量乃至超痕量分析的方向发展。其次,连续广泛使用自动化和现场快速分析技术,监测分析仪器趋于小型化和复合化,操作简便化。

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发展方向

城市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发展方向应落着在以下几个方面: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系统修复技术;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减少烟气污染排放;加大综合治理设备的发展;加大对特殊材料的研发;对新兴技术的研究,像生物治理方面的研究,也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五、结语

我国在环境监测方面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测试仪器、测试系统及数据分析仪器还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阶段,要大力推进环境测试技术的发展,鼓励测试仪器及系统的研发,并在制度和管理上完善我国环境测试技术的落实和基本普及。对于城市环境的治理技术,也要大力发展配套设备的研制和完善,发展新兴污染处理技术和处理方法,同时将治理放在污染之前,做好预防,防患未然。(作者单位:仁寿县环境监测站)

参考文献:

[1]李国刚,万本太.中国环境监测科技发展需求分析[ J ] .中国环境监测,2007,9(2).

[2]胡冠九,浅谈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发展趋势[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5;(5):

第9篇:城市污染治理范文

一、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

一是城市水污染仍十分突出。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生活污水排放量迅速增长,1998年首次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2001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00.7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7.7亿吨,其中生活污水COD排放量比上年增长8%,而同期工业废水COD排放量则减少13.8%。目前,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只有34.3%。城市河道成了纳污沟。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使城市水环境恶化,七大流域城市河段都形成明显污染带,还有一些城市的饮用水源也受到污染。

二是以北方城市颗粒物和南方城市酸雨为特征的城市大气污染依然比较严重。全国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只有60.2%,相当多的城市仍以煤炭为主要民用燃料,大量燃煤造成煤烟型污染,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占21%。许多城市受到酸雨侵害,城市地面多、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渣土垃圾粗放收运使得城市空气中颗粒物常年居高不下。在全国重点监测的338个城市中,63.5%的城市达不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是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置,严重影响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质量。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约1.18亿吨,仅有60%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处置,每年有7900万吨生活垃圾简易填埋或露天堆放在城市郊区、江河沿岸,破坏城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自然景观。另外,各城市第三产业、居民生活产生的各类废物都是混合收集的,医疗垃圾等特殊废物多没有专门的集中处理设施,普通生活垃圾的处理或堆放,成为传播疾病和污染环境的隐患。

四是大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越来越突出。我国已成为世界汽车第四大生产国和第三大消费国,2004年汽车保有量达到2742万辆。近几年,虽然采取了淘汰含铅汽油、限制汽油中其他有害物质含量、新车采用电喷加三元催化、出台新的排放标准等措施,单车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但由于机动车数量上涨很快,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在增加。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郑州、沈阳等城市氮氧化物污染较重,交通干线两侧一氧化碳严重超标,部分城市的大气污染类型已经由煤烟型转变为复合型。此外,道路增长与车辆增长不匹配,现代化交通管理手段不足,机动车行驶常处怠速状况,也是造成机动车污染加剧的重要原因。

五是噪声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环境问题。交通、社会生活、建筑施工是主要的噪声污染源,目前,交通对城市噪声污染占70-80%。在开展交通噪声监测的214个城市中,31.3%的城市处于中度或较重污染水平。在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的176个城市中,55.6%的城市处于中度或较重污染水平。一些城市在建设高架路桥改善交通状况时,却往往未能很好解决高架路两侧的降噪隔声问题,交通干线两侧居民生活受到很大影响。

除此之外,城市绿化、城市人口等方面因素也是城市环境面临的重大问题,城市生态失衡问题不断严重,“城市热岛”、“城市荒漠”等问题突出。同时,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加剧了资源环境供给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这些城市环境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制约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解决城市污染的主要建议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从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整体功能出发,运用综合的对策、措施来整治、保护和塑造城市环境,以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科学技术的多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自然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协调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之间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合理规划,完善城市功能。遵循生态规律,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问题,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2、治理城市水污染。所有城市都要制定改善水质的计划,重点保护城市饮用水源。20万人口以上城市要建立水源地水质旬报制度,环保重点城市要实施生活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报告制度。采用截污、治污、清淤、保证城市河湖用水、加快水体交换、维护城市湿地等措施,使城市地表水按功能达标。综合运用价格、行政、科技和工程措施,推行城市节水、污水处理及其资源化,创建节水型城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禁超采地下水。

3、治理城市大气污染。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改善能源结构,大中城市要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人口稠密的市区逐步取消直接燃用原煤。促进西气东输沿线城市积极利用天然气。加快城市供热、供气能力建设。禁止在城市的近郊区内新建燃煤电厂和其它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企业。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开发和使用清洁燃料车辆,逐步提高并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大中城市以及城市群地区要综合控制城市大气污染物的相互影响。按照生态要求进行绿化、美化、硬化,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制度。

4、治理城市垃圾污染。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在优先进行垃圾、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基础上,推行垃圾无害化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体系。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医疗废物必须全部实现安全处置,鼓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5、治理城市噪声污染。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限制机动车、火车市区鸣笛,对造成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超标的交通重负荷路段,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交通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