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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实施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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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实施意见

第1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推进山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全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改革试点。创新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机制,扎实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按照建设全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试验区和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的要求,切实做好试点规范管理,全面启用试点区块动态监管平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加快工作进度,完成场地平整4500亩。做好试点中期评估,积极争取扩大试点规模。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已批准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复垦进度,按计划完成整治项目建设。加大转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县国土局牵头,县监察局、县林业局、县建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2.加快完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考核激励机制和项目入园决策评价服务机制,健全中小企业服务创新平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制,加快特色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推进金属制品产业提升。(县经商局、工业园区牵头)实施生态精品农业“六大行动计划”,完善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功能区“两区”建设管理体制和政策,健全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物流发展,探索新增耕地地力培育和耕种鼓励机制,推进标准农田地力培肥综合示范区建设。(县农业局牵头)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发展机制,修订完善服务业集聚区和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规范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快推进服务业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县发改局牵头)

3.完善绿色经济发展机制。按照“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有机融合的要求,建立健全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发展机制,完善规划体系和配套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养生(养老)产业发展,着力打造“纯净、养心之地”县域品牌。(县发改局牵头)探索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完善旅游项目投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营销合作等政策机制,深化核心景区提升创建工作。(县旅游局牵头)实施省“991”和市“1030”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县竹产业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建设(县发改局牵头)

4.强化生态屏障建设,创新生态补偿机制。采取封育管护、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切实有效的培育改造技术措施,对林分结构简单、生态功能低下的公益林针叶纯林、残次林进行改造,种植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提升公益林生态保护功能,2013年全县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争取达到141.3万亩,占公益林建设总面积的72.4%。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远程监控系统、森林有害生物测报网络和林政执法队伍,采取扎实有效的科学措施,防止森林火灾,有效防控松材线虫等森林有害生物,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的安全。

5.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深化“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巩固生态县建设成果,创成19个省级生态乡镇、1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前期。建立健全环境安全信息化体系,推进水源、空气、土壤专项清洁行动。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考评奖惩、差别化环境管理和减排指标分配等机制,积极争取省级健全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立健全PM2.5和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网络,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严格落实区域用能总量和用能强度“双控”目标责任制,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金融办等参与)完善以公益林建设为主体的生态屏障建设和保护机制,积极推进森林资源资产化改革,依法规范林地林权流转,推进林业规模高效经营,探索开展林地收储工作。(县林业局牵头)

6.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机制。落实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加快推进“个转企”和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工作,积极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加大培育“小巨人”企业,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制度、科技、管理创新和商务模式创新。加快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出台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报备制度,创建企业“宽进严管”市场管理体系。(县工商局牵头,县经商局、县审批中心、县财税局、县国税局、县科技局等参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和完善民间投资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民间投资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公建项目代建制和BT、BOT融资建设模式,努力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参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保障性住房和社会事业等各领域投资建设。(县发改局牵头,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等参与)

7.完善开放合作机制。完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编制招商引资、浙商回归创业创新规划,健全大招商工作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健全山海协作园区共建机制,加快推进试点园区建设。(县招商局、经商局牵头,工业园区参与)完善和落实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股份制改造政策机制,鼓励未上市股份企业进入股权交易中心融资,引导和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工作,继续推动股权投资业发展。(县金融办牵头,县经商局、县工商局等参与)

8.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工程预选承包商、诚信体系建设、标后检查管理等制度。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快招投标电子化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通远程评标。(县监察局牵头,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编委办、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参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积极探索加强政府定价项目计划管理的有效办法,进一步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预案。完善“商品价格信息”服务平台和价格服务进农户平台。进一步健全水、电、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相关服务的价格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9.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研究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推进政府简政放权。继续推进完善事业编制激活优化机制,适时启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分类指导、协调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人员聘用制度。(县编委办、县人力社保局分别牵头,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

1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四个减少”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人员进驻、提速落实“三到位”。创新审批方式方法,再造审批流程,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项目审批阳光化、公开化,努力打造“最佳投资环境之市”。(县行政审批中心牵头,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参与)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整合和扩大服务功能和内容,尽可能下放审批服务事项,打响我市基层便民服务品牌。(县监察局牵头,县行政审批中心等参与)

11.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乡镇财政建设,启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完善多渠道筹融资和资金统筹调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费减负改革政策,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继续深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县财政<地税>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国税局等参与)

12.完善规划体系建设,深化城市规划。按照城市发展定位,目前中心城区的总体布局结构为:“一廊一核、二区四片”。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框架为:“一廊、二环、六射”。一是健全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为城市建设的良性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证。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启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县域绿道网规划、控规图集编制工作。三是努力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加快上溪滩和荷花滩两地块旧城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东桥路、园丁路、凯恩路和龙谷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同时,严格规划实施,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条龙”

13.深化中心镇质量提升工程。围绕培育特色乡镇、风情小镇和魅力名镇,加快推进我县石练省市中心镇及金竹市级中心镇培育发展,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办法,加快推进强镇扩权改革和扩权事项落实。完善中心镇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投入建设机制,支持中心镇设立产业集聚发展功能区,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县发改局牵头,县建设局、农办等相关单位参与)

14.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人口管理制度。同步研究制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就学、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相关配套衔接政策,逐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机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县公安局牵头)

15.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三年五项医改成效,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等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政策。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深入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监测预警、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机制。进一步推进“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建设。(县卫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等参与)

16.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着力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全面推进“五保合一”大社保体系和社保基金“三位一体”运行机制建设,探索推进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制度的整合,调整理顺市区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深化社会保障“一卡通”机制。(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等参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分层分类救助办法,完善低保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加快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县民政局牵头)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保障性安居住房的投资、建设、管理和分配机制,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县建设局牵头)

17.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健全养老服务机构长效投入机制,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积极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在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试点,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县民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工商局等参与)

18.继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办好学前教育,做精做特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强校园安全工程、学生接送车管理。(县教育局牵头)

19.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巩固提高文化体制改革成果,大力推进“农家书屋”、“文化活动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出台奖励扶持政策,鼓励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文化产业集聚集群快速发展,打造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文化产业、参与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广播电视“一省一网”整合。继续推进节庆活动常态化、传统文化产业化和群众文化职业化,积极打造汤显祖文化品牌、地域特色文化品牌,与生态农产品、生态环境、旅游资源推介相结合,充分发挥资源的整合利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出版局牵头)

第2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为贯彻落实《xx省殡葬管理办法》和《xx市殡葬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实施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治理青山绿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这一宏伟目标,把改善生态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实施殡葬改革这件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殡葬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各镇乡(街道)、村(居)相应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殡葬改革工作机构,切实解决基层在实施殡葬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村(居)作为基层一线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殡葬管理员,从而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殡葬改革工作网络和管理体系。

(二)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市殡葬管理机构要加强督查和管理。镇乡(街道)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骨灰有序流动和公墓、骨灰楼(堂)的管理工作,杜绝本辖区土葬、“二重葬”、旧墓翻新等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市、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稳步实施新修订出台的《xx市骨灰有序流动暂行规定》。要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核准手续,方便群众办事,确保骨灰安葬、安放落实到位。

四、加快公墓及骨灰楼建设,不断夯实殡葬改革基础

市规划、民政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xx市公墓及骨灰楼建设规划》,按照xx群众殡葬习俗观念,遵循建设公益性公墓为主、骨灰楼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公益性公墓及骨灰楼。骨灰楼建设按5000-10000人口配置,姓氏宗族复杂的村(居),可视情况适当放宽。为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森林公园与公益性公墓相配套建设的模式,先选择在xx、xx、xx等条件较好的镇乡(街道)作为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今后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原则上由镇、村集体投入,市财政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市殡葬管理部门和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强对公墓及骨灰楼的管理,帮助公墓及骨灰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公墓及骨灰楼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殡葬法规政策,严格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弄虚作假,为丧属提供假证明,或调包骨灰,违者按《xx省殡葬管理办法》及《xx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作案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专项治理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严格掌握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以说服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整治乱建坟墓工作。倡导文明的骨灰处理方式,如推广花葬、海葬、树葬、草坪葬等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的新葬法,树立文明、健康、节俭的丧葬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违规行为

(一)整治清理乱埋乱建坟墓。市政府重新划定禁坟区(即“三沿五区”)具体范围为:沿高速公路、省道、县(市)道两侧山地;沿河流主干道两侧山地;沿铁路两侧山地;耕地、林业保护区;城市公园、旅游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及水源保护区。严禁在禁坟区内新修或翻修坟墓,禁坟区内已出现的水泥、石头坟墓要予以清理。

(二)查处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等违规行为。各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大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的监控、查处力度,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对遗体异地火化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土葬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顶风作案的采取挖棺强行火化。对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要坚决取缔。宣传、效能办、民政、公安、文明办、国土、规划、林业、环保、卫生、交通、科技文体、民宗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坚决杜绝殡葬违规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三)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非法行为。市殡葬改革督查执法队要加大对破坏殡葬改革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研究制定一套强有 力的打击严惩措施。对从事干扰破坏殡葬改革,利用殡仪服务进行欺诈骗取钱财,在群众中产生及其恶劣影响的不法分子予以严惩。

第3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

实施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治理青山绿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这一宏伟目标,把改善生态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实施殡葬改革这件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殡葬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各镇乡(街道)、村(居)相应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殡葬改革工作机构,切实解决基层在实施殡葬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村(居)作为基层一线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殡葬管理员,从而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殡葬改革工作网络和管理体系。

(二)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市殡葬管理机构要加强督查和管理。镇乡(街道)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骨灰有序流动和公墓、骨灰楼(堂)的管理工作,杜绝本辖区土葬、“二重葬”、旧墓翻新等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市、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稳步实施新修订出台的《*市骨灰有序流动暂行规定》。要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核准手续,方便群众办事,确保骨灰安葬、安放落实到位。

四、加快公墓及骨灰楼建设,不断夯实殡葬改革基础

市规划、民政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市公墓及骨灰楼建设规划》,按照*群众殡葬习俗观念,遵循建设公益性公墓为主、骨灰楼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公益性公墓及骨灰楼。骨灰楼建设按5000-10000人口配置,姓氏宗族复杂的村(居),可视情况适当放宽。为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森林公园与公益性公墓相配套建设的模式,先选择在*、*、*等条件较好的镇乡(街道)作为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今后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原则上由镇、村集体投入,市财政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市殡葬管理部门和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强对公墓及骨灰楼的管理,帮助公墓及骨灰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公墓及骨灰楼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殡葬法规政策,严格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弄虚作假,为丧属提供假证明,或调包骨灰,违者按《*省殡葬管理办法》及《*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作案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专项治理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严格掌握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以说服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整治乱建坟墓工作。倡导文明的骨灰处理方式,如推广花葬、海葬、树葬、草坪葬等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的新葬法,树立文明、健康、节俭的丧葬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违规行为

(一)整治清理乱埋乱建坟墓。市政府重新划定禁坟区(即“三沿五区”)具体范围为:沿高速公路、省道、县(市)道两侧山地;沿河流主干道两侧山地;沿铁路两侧山地;耕地、林业保护区;城市公园、旅游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及水源保护区。严禁在禁坟区内新修或翻修坟墓,禁坟区内已出现的水泥、石头坟墓要予以清理。

(二)查处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等违规行为。各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大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的监控、查处力度,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对遗体异地火化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土葬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顶风作案的采取挖棺强行火化。对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要坚决取缔。宣传、效能办、民政、公安、文明办、国土、规划、林业、环保、卫生、交通、科技文体、民宗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坚决杜绝殡葬违规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三)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非法行为。市殡葬改革督查执法队要加大对破坏殡葬改革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研究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打击严惩措施。对从事干扰破坏殡葬改革,利用殡仪服务进行欺诈骗取钱财,在群众中产生及其恶劣影响的不法分子予以严惩。

第4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根据《XXXXX》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推进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节约企业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国有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高效。科学制定改革方案,以公务交通成本节支情况作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评价标准,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公司不增加用车出行成本。积极创新制度,探索符合公司公务出行特点的市场化交通保障机制,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公司负责人履职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二)坚持从严规范,应改尽改。将符合参改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做到应改尽改。从严核定保留车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核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规范公务交通费用核算。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违规发放补贴现象。

(三)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顺利完成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根据公司特点和工作实际,区分不同岗位类别和人员身份,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不搞一刀切。根据公司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实行差异化公务交通保障制度。

(四)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成立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周密制定车改方案,逐级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范围为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公司所有负责人和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岗位和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公司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进行改革。日常经营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交通费用,在节支的前提下实行据实报销办法。

(二)保留车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其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严格控制数量。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公司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下属公司不得为公司集团本部的部门负责人、部门其他员工以及其他非本公司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三)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留岗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认真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所需经费由原渠道解决。要立足内部消化,保障其合法权益,不能简单推向社会,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四)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新购置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购车价格原则上要控制在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公司应严格控制数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四)时间安排。 2018年9月1日起,全面启动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11月1日起,封存应取消车辆,并实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方式保障公务出行,11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改革主体责任。要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机构,成立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按期完成,注重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广大职工转变观念,营造理解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改革工作分工。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指导本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二是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方案,做好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三)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司车改取消车辆由主管部门协调汇总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按规定程序公开处置。

(四)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司应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车改后公司保留车辆应纳入全县公务用车信息监督平台系统统一监管。

第5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日前,市教委《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本市“中考”改革正式启动。据介绍,本市将从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2年左右初步建立起科学、公平、具有天津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

根据配套工作方案,本市将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两考合一”考试。同时,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体育与健康、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含实验)、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13门课程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成绩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由现在的30分提升至40分。总分值共800分。

地理、生物科目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考查,以及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以及地理、生物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此外,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化和完善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突出表现。

第6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一)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对改革不彻底、不规范的企业,要按照“三置换一保障”要求,继续深化完善;对“夹生饭”改制企业,要推倒重来,进行再次改制,尽快把产权明晰到自然人,把职工身份置换到位,确保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到位。加快企业股权流转和增资扩股,引导改制企业法人股本和个人股本到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规范交易,优先吸纳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争取2年内实现民营资本和外来资本占企业主体的目标。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企业内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国有控股企业要积极引入独立董事与外派监事制度。规范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控股公司与子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优化股权结构,国有股权要积极寻求外来投资者,通过转让、拍卖、增资扩股等形式全方位地退出。

(二)深化企业技术创新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行业协会实行多种形式的挂靠、联合,提高企业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取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改革和完善技改及新上项目贴息办法。

(三)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发、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新品种,支持中小企业自愿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互助担保机构,扩大本市现有信贷担保基金规模,为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创业和发展服务。

(四)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已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造的企业,要规范运作,加快体制创新。对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毛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目标管理,加强企业项目储备和论证,加强企业上市策划和包装,加快工作进度,年内力争实现我市上市企业零的突破。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要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加快财产分割和人员分流,深化和完善内部改革,加强与券商联系,年内要进入上市辅导期。

(五)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放手让民营经济进入一、二、三各类产业和行业,鼓励民营经济向信息咨询、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发展,实行无门槛进入、无障碍发展。引导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或与外地、本地企业联合。切实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在融资、税费、政治地位等方面实行进一步优待。

二、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

(六)创新外经贸体制。现有外贸企业产权实现民营机制,优化经营主体结构。放开外贸经营主体,继续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继续完善出口“免、抵、退”税政策,推进银贸、税贸合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到境外合资、独资、合作办厂,开展加工贸易,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加强对外劳务合作。

(七)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加快市经济开发区、骆马湖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和县区工业园区建设,推行和完善“政企合一、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一区多园、三级联动,实现招商信息和政策资源共享。创新招商方式,积极探索网上招商、中介招商、专业招商、派驻招商代表等新举措,拓宽招商领域,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促进项目进区落户。

(八)深化流通企业改革。放开流通企业,全面推进“三置换一保障”改革,全部实行民营化运行机制。改革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仓储超市、经销、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和现代营销方式。

三、大力推进社会事业改革

(九)全面启动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产权清晰、分类改制的要求,凡中介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和可以放开经营的准公益类事业单位都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做到产权明晰到自然人,职工身份置换到位。同时,深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职工全员聘任制,职称评聘分开制、人事制和收入分配多元化。

(十)创新教育体制。加速教育全行业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放开非义务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完善义务教育的投入机制和管理机制,允许和支持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参与兴办义务教育。政府主要办“普九”存量部分,校长、教师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制,工资跟岗位浮动,深化和完善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继续整合教育资源,深化高中办学体制改革,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高中要逐步集中到县城教育园区,年内教师人事关系全部转移到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打破单位界限竞聘上岗。全面改革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实现办学主体市场化,政府主要通过购买职业培训成果支付报酬,2―3年内财政不再拨款。

(十一)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县及县以上医院与大医院、名医院的联合和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政府统一规划下办医和参与现有医疗机构改革。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规范民办医院运行。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实现医疗市场有序、公平竞争。加强乡镇卫生院出售资金的清收和管理使用,落实扶持乡镇卫生院发展的优惠政策,创新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完善农村防保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十二)继续推进科技文化、体育、民政等事业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外来资本、民间资本兴办或投资科技、文化、体育、民政福利等社会事业。加快文化、体育、民政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市场化运作。推进文化、体育、殡仪服务产业化。加快旅游景点开发,允许将景点转让给外商、社会法人、旅游公司等经营,实行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分立。

四、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十三)巩固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继续深化和完善农村“两工”使用和以资代劳管理,继续推行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民议、村报、乡核、县批筹资办法。严格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和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制度。严格规范农村税费征收主体,依法征收农业税收。继续调整农村教育布局,精减乡村干部。继续推行和完善村帐乡管、村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化解乡村债务,年内完成老债务化解任务,并遏止新债务的发生。继续整合农村合作基金。

(十四)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利益分配机制。完善乡镇土地信托服务站协调服务功能,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有序流转,2003年实现土地流转面积130万亩。继续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科技人员、种田能手、专业大户承租土地,连片开发经营;引导和支持农民把土地折成股份,组建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实行土地集约化经营;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镇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户采取出资、技术入股、土地入股等形式组建股份制企业,实现产加销有效衔接。继续深化林业产权、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把产权明晰到自然人。

(十五)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化建设,加强农村劳务中介组织培育,加强农村富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育劳务输出特色区域、特色项目,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实现年内劳务输出130万人。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创新农村就业机制。

(十六)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引导农民发展特色产业、订单农业,进一步发展网上交易。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引导鼓励外地粮食经销、加工企业进入我市粮食市场,从事购销业务和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粮贸合作、技术合作和联合开发。鼓励和支持我市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和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产加销一条龙。

五、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十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改进金融服务,充分运用承兑、贴现、信用证、保函等手段,保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融资力度,保证技术创新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生态农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投入稳定增长。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积极做好国家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争取申报工作。

(十八)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凡对外商开放的领域,都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凡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凡具备市场化条件的项目都要向民间资本和外资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交通、水利、城市建设,参与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投资社会服务业。拓宽社会投资的融资渠道,构筑融资平台,加快市城建、水务、交通投资公司市场化运营。

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十九)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全面放开城市公用事业行业,鼓励和支持外资和国内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年内生产性、经营性和作业性事业单位要全部实行市场化运营。开放公用事业的经营市场,实行特许经营,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通过公开竞标获得特许经营权。放开市政作业市场,允许社会力量组建作业公司,通过公开竞争承接作业任务。鼓励市政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

(二十)完善城市土地使用权管理。加强城市土地管理和经营,完善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挂牌交易、招标拍卖制度,非经营性用地批租透明制度。完善土地交易规则,规范土地市场,推行建设用地和市场信息制度,努力形成市场地价机制。

(二十一)创新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继续做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和完善工作,完善“棋盘式”管理方法,把城市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城乡结合部。加快建立和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小区物业管理。

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度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世贸规则和妨碍市场开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巩固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对已取消审批项目的跟踪管理,完善全过程制。规范行政性收费,建立全市统一的收费卡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积极探索网上审批和电子政务,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建设电子政务,整合全市网络资源,全力办好“网上”。

(二十三)发展完善中介组织。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按照“领导自选、活动自主、经费自理”的原则,完善行业协会职能,建立和完善协商共议、民主决策的运行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实行独立合法运行。大力发展中介组织,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中介组织,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完备的中介服务体系,发挥中介组织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二十四)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清理和控制财政供给范围,全面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完善“收入集中入库、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集中采购、资产集中管理”的财政管理体制,构建公共财政体系。

(二十五)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岗兼业和离岗创业。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岗兼业、离岗创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和开发,建立农、林、经科研示范基地;参股或投资兴办工业项目;为企业和农村向市外推销各类地产品,提供各类服务和组织劳务输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市区受聘兼职,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技术服务和项目研发。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富余人员离开岗位,领办、协办、引办各类经济实体;从事专业招商,引进项目和资金;担当经纪人,推销地方产品;组建咨询中介机构,对内为企业、农民提供有关信息服务,对外组织劳务输出。切实加强对在岗兼业、离岗创业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实行动态、目标管理,完善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兑现,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健康发展。

八、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二十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标准,实行市和县(区)两级统筹管理模式,建立集中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养老、失业保险覆盖面,依法把企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和新办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劳动者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完善税务征收办法,建立与社会基金管理体制相配套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快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进程,做好“三条保障线”衔接工作。

第7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建设,开创水利事业发展新局面,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上、民生为先、稳定为重、少说多做、真抓实干”,围绕“确保快速增长,力求争先进位”目标,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以提升水务保障功能为核心,着力打造工程水利、资源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不断推进依法治水和水务改革,全面促进水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水利工程防洪除涝能力,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市72条中小河流初步达到5年一遇除涝标准,有防洪要求的中小河流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281条大沟初步达到5年一遇除涝标准;积极推进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以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善排灌设施,保障粮食主产区生产能力;加强水资源保护,积极推进水资源开源、节流和优化配置,加快水环境整治步伐;积极发展城乡供水,基本建立城市应急水源保障体系,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立防汛抗旱指挥决策和预警预报系统,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汛抗旱责任制度;深化水务管理改革,促进水务事业良性发展。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利基础设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体系、水工程运行管理体系。

二、加快推进水利基础建设

3、加快防洪除涝工程建设,提高防洪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西淝河等骨干河流治理工程,提升防洪除涝标准;全面启动“治淮新三项”工程建设,重点实施西淝河下段、北淝河上段、芡河等平原洼地治理工程,一般堤防除险加固和利辛、蒙城两县移民迁建项目;完成阚疃南闸、芮集闸、贾集闸、油河闸、燕小庙闸等18座中型涵闸除险加固工程;全面推进利阚河、赵王河、北淝河、芡河、油河、名河、武家河、漳河、小洪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县区城镇防洪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亳州城市防洪工程和县区城镇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防汛抗旱决策指挥和预警预报系统,提高防汛抗旱指挥能力。

4、加快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解决全市规划内102。03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15年底,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全市农村地区;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管理模式,确保长期发挥效益。在县、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5年规划的基础上,以中央财政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为引导,大力推进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的实施;抢抓中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及民办公助政策,引导群众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注重水源、桥涵配套,恢复和提高灌排能力;继续抓好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实施工作,完成国管11座排灌站的修复加固。

5、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完成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积极开展引淮济亳前期工作,启动利辛县南部平原水库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争取国家尽快立项实施;大力推进洪水资源化、采煤塌陷区利用和中水(指各种排水经过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杂用的非饮用水)利用工作,全面推行工农业节水政策和节水技术,优化水资源调度和配置,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和农业及重点经济建设项目用水,充分发挥中水资源对生态用水的补充作用,逐步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

6、加快水生态建设,提高水生态保护能力。继续推进涡河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涡河两岸生态植被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证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完成《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制定实施《重点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意见》;完成涡河、西淝河、茨淮新河、芡河干流取、排水口普查和GPS定位,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审查监管;2013年前初步建成全市地表、地下水水量、水质监测网点;强化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制度,继续推进城市规划区自备水井整治活动。

三、落实水利建设扶持政策

7、积极争取中央及省项目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要抢抓国家、省扩大内需、加快皖北发展等各项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快前期工作力度,大胆谋划、科学编制、充实完善项目库,积极申报一批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在治淮“新三项”、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涵闸除险加固、灌区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县等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8、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将当年基建统筹资金和农业发展资金增量侧重用于水利建设,重点用于中央及省水利建设项目配套和本地区重点水利工程。对通过以工代赈、粮食主产区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等渠道筹措、争取的水利建设资金,要按照各县区政府批准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5年规划整合使用。各县区政府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河道修建维护管理费等水利规费全部用于水利建设。要加大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投入,根据需要,市级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重大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加大对于本地区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切实做到“开工一批、推进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

9、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小型农田水利治理工程建设以受益群众投资投劳为主,地方政府通过“民办公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进行支持。要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将土地出让金中的一部分及新增产粮大县、产油大县补贴等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创新投入机制,继续推广“以土换资”、“以水换资”、“以产权经营权换资”等筹资办水利的做法,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四、深化水利发展管理改革

10、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加强辖区内涉水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统筹城乡水资源评价、规划、配置、调度、节约、保护,统筹水源地建设、供水、用水、排水等工作。深化水价改革,制定水价管理办法,进一步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改革水费计收方式,积极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水费收入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及服务。

11、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以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活动”为抓手,建立分级分部门负责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强化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为主体的外部监督,提高监督成效。以质量和安全为重点,以保证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督,强化政府对质量和安全各环节的监管。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强化对招投标统一集中监管,不断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12、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已建水利工程和天然河道管理,落实机构、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重点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和境内河道采砂监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建设和非法采砂行为。科学界定水管单位类别,将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和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公益性部分的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深化内部改革,合理定编定岗,推进管养分离,建立符合市情、符合水利工程管理特点的管理体制。

13、深化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水行政管理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县区可以小流域为单元,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对县级水利服务机构实行综合设置;也可以由县级水利服务机构向乡镇派出水利技术人员。加强水务队伍建设,推进水务工作机制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着力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4、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农业节水要重点加强灌区续建配套,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灌溉用水方式转变;工业节水要在优化调整区域产业布局的基础上,重点加快对高耗水行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中水回用利用率;城市生活节水要重点加强供水和公共用水管理,全面推广节水器具。倡导节水文化,形成厉行节水的社会风尚。

五、切实加强领导

第8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各乡镇初中、县直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进一步形成聚精会神抓质量,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教育局决定,在全县用二至三年的时间,以学习推广**中学的教育教学理念、学校管理经验和课堂教学模式为突破口,以素质教育思想为先导,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以推动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为促进课堂教学改革的开展,将今年三月定为“课堂教学改革启动月”。现对“课堂教学改革启动月”的启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抓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课堂教学改革的认识

1、各学校要以“课堂教学改革启动月”为契机,从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的角度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全面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学习推广**经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面向全体学生、“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引领,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目标,以改革课堂教学结构、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水平,推动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2、学习**中学“尊重主体,面向全体”的教育理念

“每个学生都能合格”、“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是**中学成功的教育理念。**中学从学生进校的第一天抓起,从学习基础最差的学生抓起,不放过每一个学生的弱点,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不让一个学生辍学,使所有的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取得明显进步。校长率先垂范,带领教师深入了解学生,研究学生,面向全体学生,努力提供适合每一个学生所需要的教育,实实在在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学习**中学“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课堂教学模式

**中学紧紧抓住课堂教学这个主阵地,从限制教师讲授时间入手,实现了从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学习的注入式教学模式到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启发式教学模式的根本性转变,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大幅度减少了教师的无效劳动。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指导学生主动学习的有效措施,进而把课前学习、课堂学习和课后学习有机结合起来,使所有的学生都能做到“堂堂清、天天清、周周清”,显著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各方面的基本素质。

4、学习**中学“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

**中学以三流的办学条件、三流的师资基础、三流的生源质量和常规的课业负担取得了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这是**中学教师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必然结果,是**中学教师汗水、智慧的凝聚和结晶。学习**,最根本的就是要学习**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孜孜以求,诲人不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培养更多合格的人才。

二、抓培训,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武装学科骨干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科骨干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学习课程改革的精神。组织教师认真观看**课堂教学案例,认真研讨案例,明确“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课堂教学模式。

2、教育局将在近期组织一批学科骨干教师到江苏**中学实地考察学习,进一步领会**中学课堂教学模式的实质。

三、抓指导,健康有序地推进全县课堂教学改革

1、县教育科研信息中心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改革中的指导作用,科学谋划、精心制订全县课堂教学改革方案,拿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课堂教学改革健康有序;各学科教研员要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抓试点,以点带面,以面促片,总结经验,全县推广。

2、各学校要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指导作用,引领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

四、抓课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各地各学校要借鉴县级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学校的经验,迅速启动本地本校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以学生为主体,建立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在学习借鉴**中学课堂教学模式的基础上,逐步构建适合本校的教学模式,创出自身的课堂教学特色,切实做到轻负高效。要积极开展区域性协作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引导多数教师通过改革课堂教学,提升专业水平,促进我县课堂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

2、为启动我县课堂教学改革,县教育局将总结推广城区三所初中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并于三月下旬在城区举行课堂教学研究展示活动。活动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抓构建,重新构建课堂教学改革的校本教研制度和评价机制。

第9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导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2016〕16号)、《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教幼高〔2017〕11号)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武汉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恳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修改建议,并于2018年5月14日前来函或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建议。

来函请寄: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武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请注明“新中考改革”征求意见字样),邮政编码:430024;电子邮箱:1035761048@qq.com。

为充分听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武汉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与建议,现将征求意见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