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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扬尘治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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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扬尘治理

第1篇: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范文

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保障良好的空气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意义

据统计,可吸入颗粒物是影响全市城市环境质量的突出因素。除天气干燥、风大、少雨等因素外,建设系统负责的工程建设和拆迁工地、环卫清扫保洁、固体废弃物运输等因素也是扬尘污染的重要来源,因此,各级各有部门要提高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控制市政道路工地、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搞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运输,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持续良好。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一)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硬化”。建设工程施工必须采取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对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土堆、料堆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进行遮盖;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建筑施工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硬化施工区域内和工地出口以内道路,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通畅的排水设施,泥浆沉淀设施;并派专人冲洗运输车辆轮胎使车辆不带泥沙驶出工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地路面工作;加强地面的管理,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要进行临时绿化、硬化,或用水泥浆或其他材料覆盖,禁止黄土,控制扬尘污染。

城市建成区内工程建设混凝土浇注量在一百立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使用商品(预搅拌)混凝土,禁止混凝土现场搅拌。确因特殊原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本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生产,因抢险、抢修等)不能使用商品(预搅拌)混凝土的须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备案后,方可现场搅拌。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隔音措施,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应配置工程预算水泥使用量70%的散装水泥设备,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有关规定。

(二)加强拆迁、拆除施工扬尘治理。拆迁、拆除工地在动工前须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落实“三防”(防扬散、防泄漏、防遗弃)措施。无防尘污染措施的,不得擅自进行拆迁、拆除作业。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采取洒水或者高压喷淋等措施降尘,人工拆除房屋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也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拆迁后不能立即进行工程建设的应立即进行简易绿化,没有条件的应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拆除的建筑垃圾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拆迁项目所在地场地应从拆迁开始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防止扬尘产生。

(三)加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城市建成区内市政道路工地应实施封闭式施工,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档,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严禁在车行道上堆放施工弃土;施工现场要经常保持整洁,工程弃土及时予以清运,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车辆进出行人通道保持整洁、平整、通畅,定时洒水,运输车辆轮胎不得带泥沙驶出工地、进入中心城区,运输废弃物要进行覆盖、严禁抛洒。严格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减少重复开挖路面。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及时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当天不能完成清运的,应进行遮盖。加强城市人行道和街巷路的覆盖,对地面进行绿化铺装,对不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铺装水泥砖、石砖、透气砖等综合措施,减少扬尘量。

(四)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市容环境卫生等职能部门应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改进道路清扫方式,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逐步提高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科学调整道路保洁时间和时段,及时清理路面尘土和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加强城区道路洒水防尘,增加主次干道冲洗频率,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五)加强物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积极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对各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以及填埋场的垃圾装卸、堆存、处置作业进行规范;加大对乱堆、乱扔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加强城乡结合地带的管理,开展渣土清运专项整治,对抛洒泄露、野蛮装卸、随意倾倒、违章行车等行为,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从严惩处,规范渣土清运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4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应进行覆盖,避免产生扬尘。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有关规定。

市区内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承运。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公安交警、市容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市区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及城管、建设、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扬尘、粉尘污染对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制定专项扬尘控制、垃圾处理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市中心城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市城管、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落实,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协助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2篇: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集中整治市区燃煤锅炉、窑炉、大灶烟尘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净化处理、工业废气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为重点内容,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综合治理大气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大气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到2012年底前,市区环境空气良好天数占全年的天数比例持续保持在90%以上,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优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保持零记录,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重点企业全面达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达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

二、重点工作和整治标准

(一)工业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产业政策,在“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大气污染物消减要求,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城市建成区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市区特别是运河沿岸的水泥企业、磷肥企业,以及春虹集团等大气重污染企业,按计划完成搬迁工作。

结合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在2012年底前,供热和供气管线长度每年比上一年递增10%以上;鼓励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发电综合利用;开展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综合防治工作,2012年底前,10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烟气脱硫和脱硝治理工作,今年底前保留在用的锅炉烟尘排放必须稳定达标。

(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建立机动车排气监管信息网络体系,成立监管中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纳入车辆初检、定检、路检、年检及机动车过户转籍检验内容。对初检排气超标的车辆,不予核发牌照;对定期检验排气超标的车辆,不予办理签章手续;对过户转籍检测排气超标的车辆,不予办理转籍过户手续;对未经排气检测或检测不达标的机动车辆,不予年检。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志发放工作,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和尾气强制检测处理等交通管制措施。

对公交车、货运车和大卖场班车冒黑烟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要加快更新改造步伐。加快老旧车及“黄标车”淘汰进程,限制高污染、高能耗机动车的销售和使用。年底,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80%以上。

加快推进国Ⅳ车用汽油供应和新车注册登记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工作,年起全面实施。同时,严格执行省级车用燃油质量标准,201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三)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建立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全面推行“绿色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拆迁和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物料堆场作业扬尘。实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审制度及扬尘控制责任人制度;加强渣土运输管理,严禁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和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实施道路洒水降尘。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控制城郊结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强化城乡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防止风蚀起尘。

(四)燃煤锅炉、窑炉、大灶烟尘污染整治

加快实施管道燃气工程,扩大清洁能源使用量和使用范围。积极推进市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今年供热主管线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延伸10%,同时,在主管线两侧500米范围内,集中式住宅小区要开通支线管线,增加供热用户,其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四吨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水炉,年底前要一律拆除。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要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集中供热措施。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之外的所有小浴室,今年底前要停止使用燃煤锅炉,一律改用热水供热;以烟煤为燃料的茶水炉禁止原煤散烧;市区建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学校、机关单位等食堂使用大灶的,一律禁止以烟煤为燃料。市区内以烟煤为燃料的现有窑炉,在关停并转退出市区之前,要制定燃料替代方案和烟尘治理方案,年底前整改到位,烟尘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五)秸秆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坚决落实全面禁烧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堵促疏、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加大实时监测和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防止秸秆下河污染。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鼓励利用秸秆发电、秸秆气化(沼气)、固化成型及炭化、食用菌生产、工业原料、草编织等技术,全面实施各类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扶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鼓励、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各类科技研发,完善相关奖励政策。到2012年底,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占总面积4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六)其他大气污染源防治

各地都要落实餐饮服务业污染防治监管措施,切实抓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加强市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调整和整治散乱的餐饮摊点烧烤时产生的油烟污染问题。年底前,市区所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和规模在10桌以上的饭店,完成油烟净化处理。对城区下水道、排水沟进行整治,防止恶臭扰民。

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规定燃放时间,划定燃放区域,规范燃放行为;逐步消减并最终淘汰制冷剂、发泡剂等消耗臭氧层物质;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溶剂,实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管理。禁止将焚烧后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作为燃料使用。

三、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成立实施蓝天工程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相关任务,并组织开展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地、各相关部门围绕工作总体目标,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三)考核验收阶段。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实施蓝天工程情况进行考核。

四、年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整治内容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布局,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产业政策,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尤其是在市区建城区及其近郊,要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有色、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运河沿岸的水泥厂、磷肥厂、热电公司以及春虹公司等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计划。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2.开展钢铁、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达标整治。按照节能减排工作需要,结合企业技改,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线、产品、设备和工艺。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水务局、供电公司、环保局。

3.继续推进市区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大力推行热电联供,供热和供气管线长度要比去年增长10%以上,在供热主管线两侧500米范围内,集中式住宅小区要开通供热支线管线,增加供热用户,进一步扩大清洁能源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供电公司。

4.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对化工、印染、铅蓄电池等重点污染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逐步淘汰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的油漆、涂料产品。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工商局。

5.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贯彻执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纳入车辆初检、定检、路检、年检及机动车过户转籍检验内容,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进一步提高机动车环保检测率。集中整治公交车、货运车和大卖场班车冒黑烟现象。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和尾气强制检测处理等交通管制措施。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经检测超标的,要及时改造;不符合制造当时标准且无法修复的,要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予以报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农机局、工商局、物价局。

6.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并逐步淘汰砖砌围栏;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禁直接抛洒建筑垃圾。强化对拆迁现场监督管理,所有拆迁工程必须洒水压尘后方可施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迁工程。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防止风蚀起尘。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控制城郊结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强化城乡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年底,市区建城区基本消灭施工扬尘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林业局。

7.严格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制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划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加强渣土运输管理,严禁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和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年底,中心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内要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逐步消灭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提倡机械化洒水清扫除尘。一般的交通道路鼓励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减少道路扬尘。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0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一般每日冲洗清尘1次,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洁。遇有大风沙尘天气,要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时间,增加作业频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

8.燃煤炉、窑、灶烟尘污染整治。年底前,市区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四吨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水炉全部拆除,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之外的所有小浴室,禁止使用燃煤锅炉,一律改用热水供热,茶水炉禁止燃烧烟煤。建城区范围内以烟煤为燃料的现有窑炉,要制定燃料替代方案和烟尘治理方案,或制定退出城区的关停并转工作计划。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学校、机关单位等食堂使用大灶的,一律禁止以烟煤为燃料。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

9.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污染大气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焚烧垃圾、树叶及废弃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违规行为。规范垃圾处置,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要逐步推行“户集、村收、镇(街道)运、县(区)处理”运行模式,安全处置各类垃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环保局。

10.禁止秸秆焚烧,推进综合利用。坚持堵疏结合,积极引导鼓励农民采用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沤堆造肥等各种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公安局、城管局、农机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安监局。

11.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在城市改造和建设开发中,合理规划餐饮业布局,按照城市环境功能区要求,规划和建设相对集中的餐饮业商业经营区域。新建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与居住层相邻接的楼层)新建、扩建餐饮业。对市区所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和规模在10桌以上的饭店,年底前,要完成油烟净化处理和地沟油等厨余废弃物整治工作,防止恶臭扰民。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药监局、工商局、环保局。

(二)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年9月—10月31日。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各部门制定各自整治工作方案,分解落实相关任务;组织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2.实施阶段:月11月1日—年12月底。各部门围绕工作目标,结合各自职责,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3.考核阶段:年1月20日前,市创模办组织有关部门对今年实施的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考核结果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列入创模工作考核之中。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蓝天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编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逐年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市政府成立蓝天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相关部门及豫区和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州工业园区和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等环保实践活动,逐步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定期公布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同时,还要加强正反典型事例的宣传曝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出强烈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监测预警。按照省环保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灰霾污染监测,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三项常规指标基础上,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挥发性有机物、黑炭等指标。合理规划布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构建包含农村、乡镇和主要城市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增加监测预警设备,配备必要的监测人员,开展业务技能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组织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及综合防治技术专项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第3篇: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范文

党的十会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近期目标和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确立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总格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山东省将“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明显增加作为“十二五”规划目标,2013年1月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出现严重的雾霾天气,大气环境质量问题就更加突出,成为社会和新闻关注的焦点、热点,人民群众迫切需要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该文首先阐述了邹城市大气污染现状及趋势,探讨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提出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的措施,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分析

对2008年—2012年邹城市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二氧化硫总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且降幅比较明显,已稳定在环境空气二级标准以内。二氧化氮的污染程度虽然比较小,但是其浓度却小幅上升。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浓度明显升高,已超出环境空气二级标准要求。

“十一五”期间,积极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推进治污减排;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布局,工业企业“退城进园”;自2009年开始城区冬季实行集中供暖,城区锅炉大幅减少,强力改善大气煤烟型污染状况,导致二氧化硫下降明显。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上升、老旧车辆更新缓慢、车辆拥堵严重,导致城区二氧化氮有小幅增加。目前,我市建筑、拆迁、市政等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成为影响城区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邹城市属暖温带季风气候,春秋冬季干旱少雨,有风极易形成扬尘;总体来说夏季污染轻而冬季污染重,主要因为夏季雨水多而冬季少,夏天日光辐射增强了大气层的不稳定性,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

2012年我国颁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保部依据新标准重新修订了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在环境质量评价中新增了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评价标准也更加严格,又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结合我市大气污染现状,提出以下几点措施与建议。

2 综合防治措施及建议

2.1 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制定统一的产业准入、优化、调整、提升政策,要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及其近郊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纺织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新、改、扩建火电机组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现役火电机组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的基础上逐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加强钢铁、石化、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达标整治。

2.2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山东省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检测方法(遥测法)》已在全省推广实施,为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技术保障。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整治公交车、货运车等冒黑烟现象。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老旧车及“黄标车”淘汰进程。优化公交线路,科学安排车次,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

2.3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

建立健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积极与环卫、交通、城管、园林等部门联合,全面推行“绿色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拆迁和建设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物料堆场作业扬尘。加强渣土车管理,严禁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和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强化城市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控制城郊接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

2.4 加强秸秆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

继续做好秸秆禁烧执法监督,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奖励政策,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扶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坚持以“用”促“禁”,提高秸秆资源化水平。

2.5 加强其他大气污染源防治

组织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并开展调整和整治工作,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禁止将焚烧后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作为燃料使用。

2.6 加大宣传、增强公民环保意识

广泛利用宣传、教育等手段提高公民的素质和环保意识。环境保护关系到全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保护环境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和宣传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其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第4篇: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范文

关键词:太阳能;环卫;洒水车;清扫车

中图分类号:S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9-0013-02

近期在承德县县城的大街上,可以看到这样一种景象,类似观光车的清扫和洒水车的车身左右后部和顶部都装有太阳能电池板,利用太阳能做动力,完成环卫的机械清扫和洒水作业,作业过程无扬尘无排放很环保,对环卫机械零排和减霾有一定作用,对此我们进行了数据调查和分析,结论是减排效果十分显著,仅承德县县城每天可以减排PM2.5和PM10的量为320kg,每年减排60吨以上。

1 分析

太阳能清扫车,清扫宽度2米,清扫速度15公里/每小时,每小时清扫面积30000平米,是人工清扫的12倍,总动力消耗1500W,太阳能安装面积12平米,发电量1700瓦,使利用太阳能工作成为现实。由于采用垃圾箱前置收集,反转滚刷向前清扫,保证了清扫质量,清扫率达到95%,太阳能电动道路清扫车具有体积小,整车长3.2米,宽1.5米,高1.8米,采用触摸屏电脑智能和PLC控制,使操作更加简单,适应小城镇道路及巷道机械清扫等特点。利用太阳能供电,在晴天的情况下可连续工作,阴天时一次充电可连续工作8小时。

太阳能洒水车动力结构和太阳能道路清扫车类似,由太阳能提供动力,洒水宽度5米,每小时行走20公里,洒水面积60000平米。具有洒水均匀,工作灵活,操作简单,水浪费少,效率高的特点。

上述两种设备代替了燃油的清扫和洒水机械,将对环卫机械带来深远的影响。

特别是对环卫机械的减排减霾是个新的理念,环卫机械作业的排放因素也不可忽视。因为环卫作业车辆在市区行驶,直接排放的是PM2.5和PM10,对于一个城市来说,也不是一个重要的污染源。环卫作业中对城市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在排放方面,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是方向,2014年底前发达地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70%以上,其他城市要达到60%以上,县城要达到40%以上。加强城市道路冲洗洒水工作。要对城市重点地段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定时水洗。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对重点道路实行洒水、降温、压尘。大中城市及其它有条件的城市市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6次,每周冲洗一次,其它次要道路每天洒水3次。遇有环境恶劣天气,增加道路洒水次数和道路冲洗次数。

@些都带面临一个严重的排放问题,这些作业车的排放问题,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表明,汽车尾气有50%以上是PM2.5和PM10。仅以承德县县城环卫机械清扫和洒水耗油情况分析,结果如下:

(1)柴油清扫车,每小时耗油20升×0.84kg/升=16.8kg/时

产生的PM2.5和PM10按理论占50%

排入空气中16.8kg×50%=8.4kg/时

清扫效率30000平米/时

清扫每平米排PM2.5和PM10

8400000mg/30000m2=280mg/m2

县城机械清扫50万平,每天排放

500000×280=140000000mg/天

=140kg/天

(2)柴油洒水车,每次加油140升,洒水14车,每车水10吨。

每洒一吨水耗油1升×0.84kg/升=0.84kg/吨

产生的PM2.5和PM10按理论占50%-

排入空气中0.84kg×50%=0.42kg/吨

洒水面积:洒水宽度14米,长度1000米,每车10吨水

每吨水面积:14*1000/10=1400平方米

洒水每平米排PM2.5和PM10

420000mg/1400m2=300mg/m2

县城洒水面积100万平,每天洒水6次,

每天排放PM2.5和PM10

1000000×6×300=180000000mg/天

=180kg/天。

第5篇: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范文

2016年7月25日,县住建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攻坚实施方案要求,有效防治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成立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腾出专门的办公室,抽调5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并任命周xx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该同志被抽调到局扬尘办后,主动挑起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担,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着“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团结同志、遵纪守法,深受领导、同事的好评。

一、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他非常重视提高扬尘办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经常组织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使全处职工队伍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如组织扬尘办同志共同学习省、市、县各级有关扬尘防治的文件精神,把各级文件精神吃透领会透,并虚心向专家请教业务知识,以便更好地开展扬尘防治工作。二是注重队伍团结。工作中,他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调动扬尘办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扬尘办的工作特点,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并参与编写扬尘治理验收资料、建立周报、日报制度,使扬尘办同志在工作上、思想上多沟通、多联系,,对同事多理解,少埋怨;多尊重,少指责。以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共同的目标团结职工,以自身的行动带动职工,从而推动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三是抓好作风建设。在工作作风上,他以身作则,冒着醋暑带领扬尘办同志下建筑工地一线,为建筑施工管理人员普及扬尘防治知识,不喝工地一口水,不抽工地一根烟,要求扬尘办同志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发扬“爱环境、做主人、奉献在岗位、满意在社会”的行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他的带领下,自扬尘办成立以来,全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二、扬尘防治无小事,宗旨在心中

扬尘办成立以来,他感觉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他化压力为动力。首先他参与制定并下发了《新县2016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标准、时间要求等内容,实行层层负责制,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多次组织召开了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对我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报了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要求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合力,并协助局党委与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了《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承诺书》和《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执法监管、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结合扬尘治理攻坚战方案和施工现场标准化要求,建立了建筑施工现场网络远程监控平台,与全县各建筑工地监控对接,实行全天候不间断监控督查制度。重点督查施工道路硬化处理、裸土覆盖、门口是否设有洗车池、施工垃圾是否密闭保存并随时清运等情况。所有未达标的在建工地实行停工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的标准进行限期整改,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拒不整改的工程项目进行处罚。截止目前,在周xx同志的带领下,对全县48个在建工地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42份,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的工地有34个,搭建、翻新围挡3000余米,新增施工道路、场地硬化2万余平方米,新增冲洗设备31台,覆盖裸露现场4万余平方米,新增安装摄像头工地31个,切实做到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机制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不放过,严厉打击违法及不作为等行为,落实扬尘治理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专项工程造价制度。全力推动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公众参与氛围。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途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的监督。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通过宣传标语、宣传版面等形式,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意识,悬挂宣传标语40余条,设立宣传展板8个,营造了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浓厚氛围。四是扬尘治理常态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为了促进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落到实处,他带领扬尘办同志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并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制定了《新县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复查和“回头看”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的、重点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县已经扬尘治理合格的建筑工地不出现反弹,将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廉洁奉公,情系民生

第6篇: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范文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生产产生效益的同时,带来了工业污染,如何减少工业污染成为大气体污染研究的重点,笔者分析了大气污染的原因,提出了几条治理措施。

关键词:

城市大气环境;污染原因;分析;对策

空气是有生命的物质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没有了空气,植物的光合作用不能进行,人类的生存和社会活动也就无法维持下去。因此,当大气遭受污染之后,对动植物生长活动乃至人类健康以及生态平衡产生有害的影响。随着城市工业的发展,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对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威胁。据有关统计我国11个大城市中,每年感染上慢性支气管炎的人数达到40万人,而且还在呈上升势头。现在我们日常生活经常听到说酸雨、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PM2.5等。对于大气环境污染认识与保护对策值得我们全人类共同思考的话题

1大气环境污染原因分析

1.1交通运输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经济收入的提高,私人轿车的数量在急剧上升。这些公路上车辆的增加,带来了严重的大气环境问题,汽车的尾气中含有大量的CO,对人体的危害极大[1],城市中肺癌的发病率数字逐渐增多,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另外,对于一些柴油大货车和冒烟车辆,这些车辆尾气中夹杂着大量的可吸入颗粒物,更加加剧了大气环境的污染。据不完全统计,一辆大货车排放的尾气中的颗粒物是100辆汽油车夹杂量的总和,有的城市竟然允许柴油车进入市区,如石家庄市。同时市政建设、道路建设问题,有的公路两侧高于公路中间,致使公路上的灰尘难以吹走,这也是引进扬尘天气的原因之一。工业企业、工矿企业的分散使城区的大气环境始终处于污染状态。

1.2燃料燃烧据不完全资料统计,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燃料燃烧的大气污染所占比例为70%、20%、10%。直接燃烧的污染占燃料燃烧所产生的污染的96%,燃料燃烧产生了大量的有害气体,其中燃煤排放最为严重产生了CO、SO2、氮氧化物和烟尘比例为97%、81%、93%和99%。工业生产产生的污染点比较集中,对工业矿区的矿区和局部的大气污染较为严重,工业企业所产生的污染排放量只占大气污染总排放量的1/5。由于燃料燃烧排放排放点比较分散,又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的影响,一些地区还没有普及天然气,烧煤仍然是人们的首先燃料。人们由于受经济的原因,人们仍然购买高硫煤,而不会购买低硫煤,这就造成了SO2的大量排放。煤炭工业、化工工业、工业生产过程这些是污染最为严重的企业,也是成为大气污染的主力军。

1.3绿化绿化是许多工业城市的短板,对于绿化,只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绿化基本符合标准。现在各个城市的开发区,绿化远远跟不上工业发展的步伐,有的甚至根本没有绿化,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有的城市没有一个成规模的休闲公园。

2大气环境污染对策措施

2.1合理规划城市道路随着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仅2009年中国机动车就增加了2万辆,道路设施改善的速度远远跟不上机动车增加的速度。据有关资料反映,2010年空气中氮氧化物明显比2009年有所增加,因此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势在必行。加强对经常拥堵主干道进行重新规划,限制摩托车和货车在主干道通行,让它们在新规划的绕城公路通过,不让它们直接穿过城市市区公路。机动车尾气排放和道路扬尘对城市大气污染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加强对机动车辆进行管理,目前来说对我国是一个空白[2]。车辆带尘进城和冒烟问题随处可见,北方城市较多些,南方城市主要汽车尾气问题,因此政府要协调各部门加大对进城车辆的监管力度,从而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同时加大对汽车尾气的治理,特别是对摩托车尾气的治理,逐步控制机动车尾气日趋加重的态势。

2.2优化传统生产模式.首先关闭或整顿一些排污量大、资源利用率低,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企业,同时支持扶持先进制造业、高科技术企业和第三产业,扶持高效率、科技含量高、低排放、低消耗的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标准,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节能、节水和循环利用[3]。积极推行使用轻洁能源如电、天然气,尽量减少使用高硫煤等。

2.3加强对城市大气环境的管理.

2.3.1搞好城市绿化.在城市大兴绿化之风,通过植树造林,种草栽花,扩大城市绿化覆盖面[4],提高植物对城市有害气体的吸收、滞尘作用,降低城市有害气体对人们健康的影响。同时加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当然包括城市公园、人造森林、道路两侧的绿化带,特别是各类经济开发区,提高开发区的绿化率,带动整个城市建设。

2.3.2加快城市市容机械化步伐。在城市主干道实行机械吸尘式清扫,增加城市主干道洒水次数,减少扬尘对城市污染。同时运送城市垃圾要进行封闭。

2.3.3加强对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的管理,避免二次扬尘污染。对于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要采取一系列防尘降尘措施,减少黄土在外,施工车辆进城时必须清洗轮胎,建筑垃圾要封闭运送。

参考文献

[1]陈嘉.浅谈大气环境污染原因及治理.资源与环境,2012(1):83.

[2]柴蕊,杨斌.浅谈大气环境污染原因及治理,科技资讯,2008(30):130-131.

[3]王磊.锅炉燃煤对大气环境污染的治理,牙膏工业,2007(3):24-27.

第7篇: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范文

一、本通告所称建筑物料,是指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以及装饰装修房屋、城市绿化等过程中使用的砂石、水泥、土方、混凝土、涂料等散体物料。本通告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以及城市绿化,河道、市政设施清淤、装饰装修房屋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余泥及其它废弃物。

二、本通告所指的运输车辆主要包括:城区范围内从事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商砼企业运输车辆;经营性货场、堆场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途经城区的运输建筑物料、矿石、煤炭(渣)等的车辆。

三、从事建筑物料、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实行密闭运输。要求车箱板必须牢固密闭,无破损变形;运输时必须采用蓬布苫盖等密闭措施,严禁运输途中撒漏、飘散和扬尘污染;商砼企业运输车辆必须车容整洁,并采取必要的防漏措施。

四、从即日起,市区内运输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实行限路线、限时间、限车速、限载重的“四限”管理。

(一)建国路、大众街、共和路、花园南街、花园北街、南小街、北小街、翠南路、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东关大街、长江路、黄河路、同仁路、西关大街、五四大街、冷湖路、昆仑大道(共和路口至同仁路口)、七一路(报社路口至建国路路口)等道路禁止核定载重量4.5吨以上(含4.5吨)的运输车辆通行。

(二)运输建筑物料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在上述道路通行时间为凌晨0:00至7:00。

特殊情况需用4.5吨以上车辆以及规定时间外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运输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的,须到辖区交警部门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

(三)团结桥以西、柴达木路(湟水路)以东、祁连路(互助路)以南、南山路(南川东路、南川西路、香格里拉大道)以北范围内运输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其他区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同时,上述区域内禁止运输车辆鸣号。

(四)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装载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五、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车辆临时通行证、建筑垃圾准运证等证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行驶,并做到车容整洁,礼让三先,文明行驶。

六、加强对城区建设工地的管理。城区内所有建筑(拆迁)工地一律围档施工,并保持围档整洁。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和设置冲洗装置,运输车辆必须经清洗后方可出场。车辆夹带泥土上路行驶污染路面的,视为遗撒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降噪”措施,严防扬尘污染和噪音扰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与所在地区的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签订环境卫生、控制扬尘和噪音污染的责任书。

七、实行工程证件办理部门间相互备案制度。从即日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建筑工地车辆临时通行证”、“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等证件时,须在建设、房产、公安交警和城管部门同时备案。未取得其他“三证”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必须按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八、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以及从事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额度予以处罚。

九、各级城管、建设、房产、交警、环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管理,强化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保证运输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秩序良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第8篇: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范文

三是以长效管理为主线,强化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开展“市容三创”活动;启动了“城市管理优秀城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行城管目标责任制,对市容管理的暗查形式、时间、重点和内容进行了创新。市容环卫管理更加精细化,开展了以“关注城市细节?重庆城市人性化细节亮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对主城区12条主干道房屋立面和152条背街小巷进行了整治;查处“十乱”现象17.7万件,清除乱张贴、乱涂写29万处;整治暴露垃圾867处728吨。垃圾处理场运行规范,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三峡库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化粪池的清掏圆满完成,全年对3500座无主化粪池进行了清掏整治。占绿遮绿广告得到规范清理,正式出台《重庆市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拆除主城违规广告946块共计4.1万平方米。城市照明上档升级,新安装路灯1.8万盏;改造路灯近6000盏;新建改造灯饰150项,建设了“朝天”大型音乐动感灯饰。

四是着眼于城市管理手段创新,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步伐。制定了《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总体方案》,并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各区县;编写了《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综合普查技术规程》、《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和制度;建立起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市、区一体化联动管理的总体架构。主城试点六区的建设总体方案已报市数字办审定,综合普查工作全面完成;万州区作为建设部第三批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已通过建设部审定,正在积极开展普查和区级平台建设工作;黔江区、垫江县、酉阳县已上报建设方案,各项工作正在筹备之中。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通过了建设部验收。同时,主城11个区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将下水道和化粪池危险源监测系统作为专业管理子系统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内容。目前南岸、高新、江北3个区监测系统已经完成,北碚区、经开区、巴南区、沙坪坝4个区正在建设之中,其它各区已进入合同签订阶段。

五是持续推进“蓝天行动”,控制道路扬尘。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改进清扫保洁方式,加大洒水降尘力度,提高机扫车辆效益,提倡湿式作业法,全年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63%(一级道路达100%),道路冲洗率达55%。全面清理整治“渣场”和“渣车”,将主城34座建筑渣场进行分类管理,并做好新消纳场的规范设置工作。对主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840余台“渣车”强化了《准运许可证》的办理,全年处罚违章车辆2902台次。积极落实市政府第188号令相关规定,对以平基土石方、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等为重点的673个施工工地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工地313个,查处冒装撒漏等各类违章3467件,督促工地制定《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826个。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的执法工作,全年督查督办违章案件361件。

六是积极配合“碧水行动”,进一步加强水务工作。努力提高城市供水质量,继续推动主城区企业自备水厂的分离关闭工作;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城市供水综合合格率达到98.58%。积极整治市政排污口,排查主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19处,并进行了整治。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积极推动主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城市污水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和《重庆市都市区污泥处理处置布点控制性规划》;努力探索污泥多种处理处置技术。加大三峡库区水域清漂工作力度,我市长江干流、次级河流全年共计打捞、转运水域漂浮物11万吨。

第9篇: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范文

一、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执法工作

目前还是由住建局市政管理股管理。

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执法工作

目前还是由住建局市政管理股管理。

三、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执法工作

目前还是由住建局市政管理股管理。

四、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执法工作

1、开展的工作和成效:配合县住建局市政管理股开展工作。一是随机抽查。通过道路设点检查、联合夜查等方式,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倾倒工程渣土等行为进行排查。二是依法整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巡视巡查3次,通过教育手段,县城内减少了私自开挖、乱倒、随意运沙的行为,严格执行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进行运输。

2、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近几年正在进行风貌改造,期间来运输车辆多,运输不规范,再加上没有设定专门的卡点或检查点进行运输规范检查,导致县城内经常出现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县城整体环境卫生。

3、工作建议:一是设置检查点。检查运输车辆是否存在超载,是否进行包装或包裹,一旦发现违规运载立即进行就地整改,才可进城。二是加大公告及警示牌的设立。要求所有运输工具,如:货车、大卡车、拖拉机等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进城,中途不能随意停车卸货,一旦发现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

1、开展的工作和成效:一是联合执法。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餐饮服务油烟排放检查,检查发现县城内80%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达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查处不规范的油烟排放行为,要求限期整改、责令整改。二是督查成效。要求所有餐饮行业一律达到油烟排放标准,从而全面整治规范提升油烟排放作业,纠正教育5次。

2、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意识淡薄。餐饮油烟污染检查过程中发现,县城除大一点的餐饮行业外,都没有安装抽油烟机的意识,认为抽油烟机成本高、使用率低,没必要。二是存在假行为。多多少少的餐饮店在遇到检查时使用油烟机,其他时刻用来摆设,没有真正从心底里认识油烟污染的必要性。

3、工作建议:一是加强油烟污染危害性的教育。集中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污染危害性的座谈会,让餐饮行业认识油烟污染的严重性。二是强制要求所有餐饮行业装置油烟机,签订责任书,谁家不按照油烟污染规定,要求市场监管局依法一律取缔营业执照,从根本上解决油烟污染问题。

六、露天烧烤污染

目前还是由住建局市政管理股管理。

七、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污染执法工作

1、开展的工作和成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私自焚烧检查工作的部署紧密配合。一是全面巡察。加大执法人员对城中村、居民小区、后街、垃圾桶等地方的巡查力度。二是联合教育。联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以“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为主题,宣传严禁私自焚烧垃圾、干枝、衣服等,若发现存有这种行为或是因这种行为引起重大事故的人员,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同时报告上级森林草原指挥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责任。截止目前暂无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污染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