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法治乡村建设意见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美丽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牡丹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美丽乡村建设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世代相承的、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更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
一个城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其民族文化的传承尤为重要。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优良,历史源远流长,是极具文化底蕴的城市。其中,牡丹江民俗文化资源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省级目录数量居全省各地市之首。目前,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数已达到167项,其中省级64项,国家级2项。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普查、梳理非遗项目300余个, 2013年承办了首届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牡丹江民俗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取得了长足进步。
牡丹江市美丽乡村坚持集约化、集群化、特色化发展,形成了牡丹江市独具特色美丽乡村发展模式。
1、基础扎实、发展势头强劲。水、电、路、能建设基础好,农民富裕程度高,品牌特色鲜明,初步形成了十大品牌,比如,湖光山色,山里人家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点面并进、融合互动。全市建成五星级村12个,四星级村81个,三星级村380个,三星级以上村占全市行政村的53.9%。,环境整治实现了由重点村向全域化推进转变。
3、创新模式促发展。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各个乡村创新模式,比如,穆棱市东村是整体搬迁模式;东安区红林村镇中镇郊村改造模式;宁安P岭村是老村改造升级模式;宁安于家村是村企联建共建模式;宁安石岩村是中心村集聚模式。
二、牡丹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存在口头上重视,讲话时重要,干起来不要的现象。缺少科学的规划,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现象应付差事的现象严重,督促检查也不到位。
2. 重规划设计、轻贯彻落实。一些地区部门规划制定高档次,脱离地方实际,缺乏可操作性。 在挖掘村庄自然、历史人文和产业元素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不到位;还有的村多次规划,边建边规划,边规划边改进,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有的村规划超前,不切合实际。
3、基础设施脆弱,资金投入不足。总体看,资金投入数量依然偏少;从渠道看,政府投入比重大,市场运作、农民和村集体投入比重偏低。
4、产业支撑不强、经营方式比较粗放。据统计,全市无经营收益的村391个,占村总数的44.6%,5万元以下的村223个,占25.5,村均债务达到81.6万元,多数村庄只能保运转,无力投入美丽乡村建设, “穷庙叫不动富和尚”现象明显。
5、机制不够完善,专业人员缺失。传承人未受到应有的社会承认,专业管理人员缺少,政府在财力支持方面不足。
三、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建设美丽乡村要坚持外在风貌与内在文化、保护传承与改善人居有机统一。
1、完善机制,提高责任落实强度。全市有近200个村与森工农垦比邻交叉。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强与森工、农垦系统的对接,加快细化原有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确立各方资金投入整合、环境整治共管、基础设施衔接等具体操作办法,率先打造出一批全省领先的共建型美丽乡村。
2、建立传习基地,创新发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立足于现实,结合实际加以创新。美丽乡村建设的“美丽” 在于乡村个性,要构建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发展格局,寻找地域文化特色,传承地域文化精华,发掘反映村庄个性的耕读文化、民俗风情,提炼体现地域特色的产业文化、民间技艺,建设农耕文化展览馆、特色技艺体验馆、风味食品品味馆等场所,壮大乡村旅游,挖掘农民增收潜力。
3、提高资金投入的动力。加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投入由政府资金“唱独角戏”向“每人一道菜、共办一桌席”方式转变。
4、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要推进设施建设配套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公共服务效率效益最大化,带动更多的政策项目、政策资金投向美丽乡村,加快构建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
1、不断推进法治工作落实。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围绕法治建设目标,突出“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抓住关键,积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召开一次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法治建设纲要(2011—2015年>任务分解方案》,制定《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4年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并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检查、指导和督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2、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化法治创建,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评比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银行法治之窗”、“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继续开展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重点做好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领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完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完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标准,改进考核方法和形式,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的导向作用,提升考核结果的权威性。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二、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5、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6、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2014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加强宪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7、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定2014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或方案的落实。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以及所在单位、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优秀案例媒体展示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地各部门实际,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结合各类重点对象实际,组织开展适合不同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
8、深化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县“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试行)》,实施“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围绕实现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大浦试验区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制宣传;围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深化对外开放,提供全时空的法律服务;围绕美好乡村建设,依托乡镇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逐步建立常态化法制宣传机制,进一步深化“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提升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今年党和国家重大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扎实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9、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并大力推进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及基层村(居)普法阵地建设,依托农家书屋推进普法活动室、法律图书角覆盖所有行政村,继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在加强普法网站等阵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作用,启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利用并推动在车站、医院、银行、邮政、电讯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开展法制宣传,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县创新管理网法治广场普法栏目、县司法局网法制宣传栏目建设,形成面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媒体普法载体体系。
10、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以完善法治建设政府目标考核为牵引,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责任机制、协调协作机制以及监督、保障等机制。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普法教育的工作机制。
1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工作。举办全县普法骨干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培训;组织开展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活动。
三、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2、推进法治文化组织协调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大力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县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组织开展全县“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建立一批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13、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机制建设。争取和运用好文化强省相关政策,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产品发展模式,用市场化的方式,鼓励中小和新兴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法治文艺作品创作。
14、推进法治文化传播行动机制建设。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在全县组织实施“千百十”工程(千幅法治漫画、摄影作品,百部法治小说、故事集锦,十部法治戏曲、小品视频、黄梅戏)以及法制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法治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站台、移动通讯、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刊播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引导和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15、大力推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举办一次法治建设论坛。推进各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演出活动。
16、稳步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创建工作。启动法治文化“双创”活动,探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大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力度,依托县城、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启动法治文化“双创”活动,探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镇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推进差异化发展,加大法治文化“一镇一品”特色品牌建设力度。
四、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17、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机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1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一期普法依法治理质量提升年活动专题培训班和一期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员暨普法微博管理员培训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县”主题,通过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深化科技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强化执法队伍责任意识,充实完善执法责任制法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科技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抓好学习宣传,更新观念提升法制工作。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十报告,领会社会主义法制的现代化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各项目标任务。围绕“法制县”建设,深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成效,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单位、更好地服务。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学法培训、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年内集中学法不得少于四次。
3、切实抓好公职人员、事业人员的法制教育。科技系统公职人员、事业人员要努力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等与自身工作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针对性,提高时效性。局法建办,要主动与各单位联系,抓好各单位职工学法、培训、考试等制度,确保职工学法年内不得少于40学时。
4、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5、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法制教育。要把《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维权意识,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6、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科技型企业”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我局进农村、企业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推进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企业,切实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加强农村、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结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们调解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
7、认真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将不断出台。因此,各单位要及时作出安排,将新颁法律的学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使新颁布法律行以全面有效的贯彻执行。
8、狠抓行业依法治理,大力宣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纳要》和《行政许可法》,切实做好有关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相关的清理及完善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执法责任制的内容,细化责任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办法,促进依法行政。与此同时,执法部门要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案件的审理,提高案件办结率和案件办理质量。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局下属各单位要在当地做法和我局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察等制度。
2、继续加强各单位普法办公室的建设,保证普法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
将《纲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党组学习会、党员支部大会及职工大会学习内容,邀请市级相关部门专家进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全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养成学法守法行为习惯,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依法统计调查的能力。(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二、规范统计行为
严格执行统计法律制度,完善统计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统计调查权力、履行统计调查职责。进一步明确执法目标,量化工作任务到科室、专业,确保执法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责任科室:农业科、产业科、价格科、住户科、综合科,完成时限:2014年9月)
三、完善法制监督
结合队标准化建设意见的实施,在国家调查网点全面建立统计调查关系法律告知书制度,确保调查系统依法调查、依法执法、依法办事。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公布统计违法案件举报电话。通过强化社会监督,强化统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意识,提高依法统计调查的执行能力。(责任科室:农业科、产业科、价格科、住户科、综合科,完成时限:2014年9月)
四、推进政务公开
在市政务信息公开窗口、调查内网及队官方微博公开机构设置、职能,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工作动态,统计调查制度等相关政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调查政务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五、实施普法规划
深入贯彻实施普法规划,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期间,用通俗易懂和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为统计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责任科室:农业科、产业科、价格科、住户科、综合科、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六、明确普法重点
凡一切与调查活动有关的人员,包括单位领导、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负有报送调查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都是推进调查普法的重点对象。(责任科室:农业科、产业科、价格科、住户科、综合科、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七、创新宣传形式
除利用办公区大型LED显示屏、文化建设宣传长廊、调查微信、调查QQ群、调查微博、调查内网等平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外,还将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创新探索法制宣传进公交,强力拓展国家调查法制宣传影响面;安排专门经费制作统计法制宣传纸杯、资料袋等,通过潜移默化的宣传,确保统计法制宣传日常化。(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八、深化法治创建
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全面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以法促建,大力推进统计调查法治创建活动。(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九、积极参与立法
高度重视总队布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提升履职行能力
开展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开展执法纪律和规范执法行为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统计调查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执法水平。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机关干部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的能力。(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不断深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县委中心组集中学法13次,乡镇中心组每年学法6次以上。县级领导参加全市统一的普法考试3次,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组织干部职工年度普法考试3次,参加14520多人次,参考率98%以上,合格率100%。二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农民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培训、“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把普法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户,进行零距离、贴近式宣传教育。三是法律进社区内容丰富。以“六进社区”为依托,以广场周末文化活动为契机,以社区文化节为平台,突出社区青少年、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等重点,构建完善的社区普法网络,不断丰富社区普法内容。四是法律进学校形式多样。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县各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14名、法制辅导员113名。先后开展了“崇德明法,立志成才,共促和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月、“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主题法德教育宣传月、学校法制宣传周、“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等学校系列法制教育活动,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五是法律进企业逐步加强。以普法宣讲团成员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骨干,有组织地开展企业学法活动。共有28户重点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举办企业法制讲座50多场次,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全县统一的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8%。
2、完善机制,保障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基层上,科学制定了《高台县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暨第三个依法治县工作五年规划》,县人大作出《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暨第三个五年依法治县工作的决议》,为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了各自的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五五”普法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三是加大普法投入。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到位,共计拨付普法经费10.8万元,年均达到3.6万元,人均0.23元,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四是健全完善制度。根据全县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区分不同学法对象,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等六项制度,同时、普法考试合格证制度、干部学法档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起学法用法刚性机制,用制度保证普法效果,规范了学法用法活动。
3、推广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按照“贴近百姓生活,深化法德宣传,培养法治理念,提高道德素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县,构建和谐高台”的工作思路,及时在全县各乡镇总结推广合黎乡“法德进家”活动的经验和作法,“法德进家”活动得到广泛普及。目前,法德宣传版面基本遍布城乡,法律资料袋、以案释法教材已进入60%的农户家中,法德教育宣讲直接延伸到了村社,以一版、一袋、一匾、一案、一讲“五个一”为主要形式的“法德进家”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营造了浓厚的法德教育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乡镇和部门对普法工作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日常普法工作开展不力,常把它看成“软指标”、“软任务”,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等“走过场”的现象。
2、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整体推进有欠账。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普法工作认识不一致,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在检查中发现,抓普法工作“乡镇政府热、县直单位冷,条条部门热、块块部门冷”。二是城镇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企业干部职工等人群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三是农村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难以有效开展。至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镇下岗职工及民营企业职工、社会无业人员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死角”和“盲点”。
3、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局核定编制18人,实有编制10人。基层司法所的人员还没有完全充实到位,按照规范司法所建设要求,9个司法所人员编制达到要求的只有3个,尚有6个司法所人员编制不够,缺编9人。
4、部分单位普法档案资料不规范。从调研的单位看,部分乡村及不少单位不注重档案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现有的档案经不起检查。
5、“五五”普法经费投入仍显不足。我县目前普法经费标准今年虽已达到0.2元/人,但这一标准无论是与发达地相比,还是与“五五”普法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并不能满足“五五”普法工作需要。同时,各乡镇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缺少经费投入,少数乡村的法制宣传阵地等硬件建设跟不上,印发资料、开展活动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
三、建议和意见
1、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层层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监督、考核、验收机制。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实现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一长期的过程。各级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普法工作与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结合中心工作和本地区、本部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调解工作要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司法机关要把提高办案质量与教育群众相结合,切实解决普法依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普治并举,整体推进,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普法是基础,依法治理是目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解决重普法轻治理的问题,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到普治并重,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力实施依法治州战略,深入推进法治农牧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州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厉行法治为主题,加强学法普法宣传,以规范用法为目标和主要工作内容,全面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关于法治建设的意见》,紧扣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充实执法队伍,武装执法装备,创新执法方式为抓手,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植物检疫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农机监理专项整治行动和送农牧业科技下乡、送法下乡等活动,全面推进依法管理、重点领域依法治理和依法治州“10+1”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全州农牧业各项事务步入法治轨道,努力为农牧区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二、组织保障
组织保障是全面推进全州农牧业系统依法治州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的前提和关键。今年是我州农业、畜牧合并后的第一年,职能职责的整合和调整,使得我州大农业的地位更加突出,推动现代农牧业跨越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任务更加紧迫,责任更加重大,站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工作起点上,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推进全州农牧业系统依法治州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把依法治州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和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畜牧局推进依法治州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负责具体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完善了相关制度和要求,确保了全州农牧业系统推进依法治州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工作内容
根据州委办《依法治州2015年工作要点》(委办〔2015〕38号)通知要求,结合全州农牧业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和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实际情况,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力推进依法执政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依法治州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法依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加强法制立法调研,探索评估地方性法规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制度。
4、着力保证公正司法,努力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制度和程序。
5、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推进农牧业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和载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
6、深入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治化,构建公共安全预防预警体系,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全面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强力推进依法治州“10+1”专项行动。
7、建立健全推进依法治州和法治建设保障落实机制,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实行执法人员资格证动态管理制度和执法人员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执法普法考评机制。
xx年的3月这次春季植树造林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市造林绿化工作会议精神,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迅速掀起我县园林绿化和春季植树造林。这次会议主要议程有两项:一是**讲重要意见;二是由我就全县春季植树造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讲意见。
刚才,***讲了重要意见,针对性、指导性很强,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全县春季植树造林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突出四个重点,明确目标任务
今年春季全县安排植树造林任务***万株,其中文明生态村植树****万株,河沟渠绿化、防田林网和乡村道路****万株,四旁义务植树***万株。从现在起到4月1日,还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春季植树造林工作任务,确保我县绿化工作的圆满完成,县政府制定了春季植树造林工作安排意见,对春季植树造林任务进行了分解,各乡镇 、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在工作中要着力突出四个重点。 1、突出抓好河沟渠绿化和防田林网建设,特别是河堤绿化,要按照“全国绿化模范县”的标准,做到有路、有河、有沟、有渠就有树,实现平原农田林网化。
2、突出抓好通道绿化和乡村道路绿化。乡村要搞好规划,乡村道路两侧每侧栽树2行以上,今年春季要完成乡村公路的植树任务,逐步消灭无树路。今春每个乡镇至少要拿出3条样板路参加检查评比。通道绿化:交通局要重点对我县公路进行高标准绿化、补植、补造,彻底消除缺株断带现象,提高绿化标准。
3、突出抓好三环绿化,即“环县城、环乡镇、环村庄”,达到无处不绿。今年春季要重点抓好环县城、环乡镇的绿化,有条件的乡镇要把“三环”绿化全面推开。
4、突出抓好对去年秋冬季所栽树木的管护,要进行补植、补造、浇水、涂白,清除树下杂草秸杆。严禁焚烧秸杆破坏树木正常生长。
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力求做到“四个突破”
会上已下发了今年春季植树造林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春季造林绿化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分解落实了目标责任。总体上看,完成全县植树造林***万株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村,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以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力求做到“四个突破”:
一是在产权制度改革上求突破。物有其主,林有其权,造林绿化积极性就高。林权是加快林业发展的核心,林权改革事关林业改革的成败。要在落实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的基础上,对林权所有者依法确权发证,明晰产权,从而实现务林有其主,林主有其权。要继续坚持谁造谁有的林业基本政策,维护林农和其它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他们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做好林权流转工作,使其在获取应得经济利益的同时,加快林业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
二是在机制创新上求突破。实践报告证明,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加快造林绿化的好办法。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充分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各种所有制参与林业建设,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领域聚集,进一步掀起全社会大搞植树造林的热潮。
三是在科学造林上求突破。造林要保成活,科技是关键。要坚持把科技贯穿于林业生产全过程,认真把好“整地、运输、栽树、浇水、抚育”等各个关口,确保成活率,确保造林质量。要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充分发挥一批科技示范区、示范点、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林业科技人员通过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创办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承包、咨询服务,同时要加大林农培训力度,普及林业科技知识,使林业良种良法深入千家万户,尽快转化为林业生产力。
一是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利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各级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依法治水管水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崇法治、捍卫法治、厉行法治。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统筹推进水法治建设,着力形成完备的水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健全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切实把水利建设、管理、改革以及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提高水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各级水利部门要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要求,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继续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扎紧管权限权的制度“围栏”,坚决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的水利审批事项,要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分类合并实施,优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失位。加强对行业自律组织承接资质资格认定审批事项的后续衔接、指导与监督,进一步规范水利社团中介服务行为。
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各级水利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水利行政审批、基建程序、资金监管、质量监控、安全生产、水政执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用制度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解权力、定期轮岗,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全面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四是创新水行政执法体制。要加强流域和区域之间以及水利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动执法,形成分工明晰、权责明确、协作顺畅、处置高效的水利执法机制。大力开展重点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取水、非法采砂、违法设障、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水事案件的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对涉水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维护和谐有序的良好水事秩序。
五是完善涉水法律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配合立法机构,加快节约用水、农田水利、地下水管理等立法进程,尽快填补水利立法空白,完善涉水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水安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健全涉水立法论证咨询机制,充分征求利益相关方和专家、公众意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促进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统一,增强水法规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正确处理立法和改革关系,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制定、修改、废止法律法规建议,切实做到水利各项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
一、主要工作
1、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主要有:《区2012年普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法律六进”工作计划》、《区2012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文件。
2、开展全区七个务工返乡人员普法月活动。(1月16日——2月16日)
3、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
4、3月10日——11日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乡村)
5、参加区政法委第一季度法治建设检查工作。
6、认真做好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截止6月10日已进入扫尾,力争在市局会议前全部结束。
7、4月2日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一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等学法工作。
8、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4月23日——5月23日)5月2日上午,由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的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在全区45所中小学正式拉开帷幕。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关于举办“法在我心中”——首届法制歌曲唱响校园大赛的通知》精神,4月底,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决定于4月23日—5月23日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
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是对全区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区将通过这次活动在全区校园营造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
活动结束后,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将选送活动中优秀的作品参加6月份市局举办的“法在我心中”——首届法制歌曲唱响校园大赛。
9、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根据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法治办、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10、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周活动。根据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的通知》(宿法宣办【2012】14号)精神,经区法宣办研究,于6月18日——24日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
11、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成一个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12、9月份组织全区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13、10月份组织开展“学法律、促和谐,迎接党的十”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14、积极组织开展12.4全民学法日活动。
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各类咨询活动112场次,现场发放各种宣传品12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30万人次,举办重点普法对象培训班50期次。
二、工作计划
2013年法制宣传科将继续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争当全省先进县(区)为目标,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和指示,全面、高效、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理清思路,提前做好各类工作计划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法制宣传科将在2012年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2013年的工作需要认真制定完善《区2013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区2013年“法律六进”工作计划》、《区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和《区2013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计划和方案。
二、合理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是我科室的本质工作和重点工作,2013年我们将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上级有关精神指示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1、开展全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月活动。
2、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
3、3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乡村)。
4、4月份开展全区的“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市验收考核准备工作。
5、7、8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企业)。
6、7月份举办一期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班(一天,80人)。
7、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
三、提高认知,切实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载体,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计划2013年上半年召集各乡镇司法助理召开一次专项会议,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进行详细说明。7、8月份抽时间对各家申报的村居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在各项指标达标后,按时上报,报切实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四、统筹兼顾,一着不让地做好其它工作
2013年,在做好普法等主要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做好以下一些工作:
1、做好半年小结工作。
2、4到6月份之间提请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一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等学法工作。
3、整理台帐资料,做好市局考核准备工作。
4、迎接市政法委第一季度法治建设考核(普法、法律援助)。
5、4至6月份之间认真做好区人大、政协代表视察全区普法工作的准备工作(邀请的提出,汇报材料的准备,台帐的准备,观摩点的准备)。
6、做好法制宣传示范单位的培育工作7、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