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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发展;西部农村;金融工具;金融结构;金融规模
一、农村金融发展相关理论
农村金融理论始于20世纪80年代,农业融资论在80年代前处于主导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融资论逐渐被农村金融市场论取代,农村金融市场论是金融深化理论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
(一)农业融资论
农业融资论有其特殊性,比如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明显,农民收入较低,储蓄规模和储蓄能力偏低等,也正是这些客观因素导致金融机构不愿在农村地区“生根发芽”,所以农村融资理论主张政府直接干预农村金融市场。在一段时间里,政府干预农村金融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农业产量提高,农户资金需求得到一定满足,但是他的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政府过多干预使农村的融资方式和渠道过于单一化,无法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农户、养殖户,农村小企业及个体经营者需求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其生产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农村金融市场论
农村金融市场论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相对农业融资理论,市场论更加具有可持续性、市场论更有助于让供求双方达到平衡,农村金融市场论主张对农村提供贷款资金是否采用优惠利率应该有市场决定,而不是政府。同时市场论提倡帮助非正规金融发展,多元化农村信贷方式和渠道。完全由市场决定又很难缩小城乡差距,农村地区资金倒流城市,商业银行在农村基本没有市场,只能远离农村,进军城市。所以要求农村金融市场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相信市场和政府的沟通互补会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三)不完全竞争市场论
不完全竞争市场论是在信息经济学的发展和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产生的。不完全竞争市场论主张在金融市场论的基础上,适当发挥政府的作用,将市场和政府有效结合,达到互补的作用。以市场为主导,选择性政府的市场干预也可以提高非正规金融市场的效率,加快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进程,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和完善,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西部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一)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西部农村地区比较常见的金融机构,近年来,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都在资金方面给予了很大的支持,贷款金额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以乡镇企业和三农为服务的对象,扎根于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国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已达约880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断涌现,说明了西部地区农村的金融体系在不断地完善,金融机构不在单一化。
(二)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2013年,《农业保险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农业保险已经从起初的试点范围向全国推广实施,西部地区在不断完善现有机构网点建设,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保险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例如,新疆的多层次农村保险网,在大力推动新疆农业保险发展的基础上,使得医疗保险、小额信贷保险等发展起来。
(三)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
国家和西部地区政府机构越来越重视西部农村的发展,尤其体现在涉农信贷规模不断扩大,农村金融产品越来越多、服务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陕西省发放订单抵押贷款约1900万,这些贷款中包含陕西养殖户接近70%。甘肃省的三农贷款金额高达约2600亿。像这样的情况在西部农村地区已经开始普及。
(四)西部农村金融需求增加
相对于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信贷规模不断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我个人认为金融需求增加是个更加令人欣喜和明了的信息,这个信息足以西部农村金融在不断地向前发展。农户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大侧面反映了农民的生产和消费水平的质量在不断提高,他们已经不再仅仅为了满足自身的温饱而生产生活。同时西部农村地区人民的收入不断提高也为信贷需求的增大奠定了基础,农户可以通过信用贷款扩大再生产,包括农业的和非农业两个层次。
三、西部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农村地区经济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发展,农民的需求在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西部农村经济发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金融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阻碍着新农村建设和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一)西部农村人才和资金外流严重
新农村谁来建设?靠的是政府吗?当然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起到的是扶持和引导的作用,建设新农村,当代大学生、各方面的技术人才及高素质管理者等当是先锋军,但是,现实中,更多的农村大学生选择离开农村去城市里寻求发展,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消费水平较低,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很难吸引外来人才进入。为什么在农村地区很少看到商业银行、建设银行等,究其原因,最终是银行自身的发展需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堪称农村金融“三巨头”,以扎根于农村,服务三农为宗旨的“三巨头”在商业化进程中也在努力进入城市,有相关数据显示,西部地区农村每年从信用社流出的资金约1400亿,同样的,占农村金融市场半边天的邮政储蓄银行也在“挪用”大量农村资金去谋求更高的利润和发展空间。邮政储蓄银行大都依托农村而生,却将大量的资金流入城市,导致西部农村资金供需矛盾加剧,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西部农村金融供给缺乏、保险市场开发难度大
1.除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偏少以外,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机构与全国总体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虽然从整体上看,西部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和信贷总额都在呈上升的趋势,但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都比较落后。对于西部地区而言,第一产业是支柱产业,第二、三产业发展滞后。资金严重外流带来的资金供需矛盾又阻碍着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形成与发展,由于服务对象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导致西部农村信贷资金的风险加大。2.西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们的整体收入水平难以与中东部地区相比,人们的收入一般要用在消费生活必需品,所以人们的投保积极性有限。另一方面,西部地区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政府应加强引导和扶持,出台相应的保险法。
(三)西部农村金融贷款比重低
出于自身发展的需求,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在中东部地区的发展,不断拓展新的市场。西部农村地区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数额在不断增加,但是还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和监管机制。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活全盘皆活。想要改善西部农村地区的经济状况,促进西部农村经济发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就必须重视西部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深入研究分析西部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努力提高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和能力。贯彻落实农村金融改革方案,正确认识农村金融改革。从广义上来说,农村金融改革主要包括政府对农村资金流动的引导,农村融资渠道方式的创新和完善,狭义的农村金融改革是指对现有的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对西部地区来说,在对其金融发展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探讨的基础上,依照现代金融发展理论,结合西部地区自身发展特点,进行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然后逐渐推广;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理清农村金融发展格局等都能够有效帮助西部农村金融更好更快的发展。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农村金融理论的概述和分析,指出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亮点,希望可以通过总结经验,针对问题进一步完善西部农村金融发展体制,促进西部农村金融发展,促进西部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平衡,从而提高我国社会经济整体发展水平。
作者:刘碧侠 单位:陕西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参考文献:
[1]赵微薇.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研究[D].广西大学,2015.
关键词:农村金融生态;发展现状;改革措施;中国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2-0061-03
引言
任何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业也不例外。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命脉。尤其在中国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金融的支持作用越来越显著。1996年实施《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后,中国农村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发展,以民间借贷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中国农村金融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弊端,与中国农村经济之间的矛盾也不断激化,如,贫富、城乡的双重二元金融格局,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不到位,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弱化,大量农村金融机构退出农村市场,农村劳动力、土地和资金等所谓的三要素大量外流等等,这突出的就是农村金融生态问题。所谓农村金融生态是指农村金融与农村环境之间一切关系(社会、经济与生态相结合,起促进或制约作用)的总和,是各种农村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其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 [1]。这个系统的问题和矛盾盘根错节,日益突出,可以说农村金融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所以这种缺乏生态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没有真正解决三农问题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农村资金也没有真正支持农村金融的生态发展。因此如果继续目前这种农村金融体系,不仅农村金融体系将无法可持续发展,而且将严重制约新农村建设,阻碍城乡一体化进程。基于此背景,本文在分析中国农村金融生态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提出化解中国农村金融生态问题的改革措施,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金融生态体系,推动对中国的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农村金融生态发展现状及问题
1.农村金融业务单一,服务网点少,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多层次全方位各县域的金融需求。在农村金融机构中,金融业务长期以来主要局限于存款和贷款这两类传统的金融业务,而诸如保险、信托、租赁、信用担保、咨询、有价证券发行与买卖、资本运营、外汇等金融产品的发展却严重滞后[2],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中多层次和全方位的金融需求。其次,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本来就很少,又加上很多金融机构在商业化改革下撤离农村,致使服务网点不断地减少。据统计,截至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 811个,全国有2 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出现了金融服务的真空,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 [3],这导致很多农村根本无法享受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
2.农村资金外流,农村金融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功能很弱。一方面,由于农业投资风险大、成本高、收益少、资金周转慢的特点以及农村资金缺乏有效担保和抵押、金融机构的趋利性等原因,使得贷款的风险较大;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大量分散小农和小企业,交易规模小、次数频繁,面临着较高的运营成本。所以,很多农村金融机构离开了农村,或者只存不贷,造成了农村金融并不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加剧了农村信贷资金不足,或者这从根本上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其次由于农村金融体系的畸形发展,不仅农村资金不能服务于农业生产的需求,而且宝贵的有限的农村资金仍呈“抽血”倒流之势,致使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向其非农村行业转移。从国家统计局2001―2008年的数据来看,在农村金融合作机构人民币货款中用于农业货款只占40%左右;截至2009年6月末,县域金融机构的存差为377.5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321.6亿元;2009年6月末县域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仅为54.6%。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的贷款规模远远小于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尤其是急需资金支持的农业基础设施贷款等方面的支持远远不够。
3.农村金融机构机制不完善,管理服务水平低下,缺乏活力。由于农村金融机构从农村撤离,每个县域所拥有的农村金融机构数量缩减,很多县域成了一两个农村金融机构“独占市场”的局势,竞争不充分,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弱化,与新农村建设要求相距甚远,让农民分享不到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的成果。主要表现在:(1)农村金融机构的结算渠道还拘泥在一些小额分散的小客户,仍以传统结算工具为主,现金、汇兑结算占主导地位,没有实行信用卡、通存通兑、银证通等支付结算工具,给一些交易活跃、资金流量大的客户结算带来诸多不便;(2)农村金融机构电子化建设步伐缓慢,科技含量不高,大部分业务操作还停留在原始的手工操作方式,办理业务存在时间长、效率低、灵活性差、差错率高;(3)由于历史、经济效益等原因,农村信用社普遍员工素质较低,不少员工无业务基础,也无必要的法律意识,职工经营意识、业务能力、市场经济和现代金融发展的客观要求不适应,难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尤其是对农户的信息、技术、市场等服务可以说基本上是空白;(4)贷款难为民间借贷生存提供了土壤和发展空间 [5]。
4.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劣。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决定金融支持经济的效果。然而,当前中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非常恶劣,如,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不完善;担保体系不健全,金融债权缺乏保护;农村信用管理滞后,征信体系不健全;信息披露失真,银企关系变异;经济金融错位,诱发金融风险;贷款操作程序不规范,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缺乏;农村保险市场不发达,贷款监管方法失效;行政力量介入普遍,影响金融机构业务开展……等等,这一系列问题反映了中国农村的金融生态环境进入了一种缺乏自我管理与自我发展机制的生态环境管理困境,这种困境不仅客观地决定了追求成本的最小化、收益最大化的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投放动力不足,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也相差甚远 [3],同时造成一直以来的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局势,影响中国农村金融系统有序健康可持续运行,据人民银行统计,2007年末,全部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平均占比13.4%,远高于同期全国四家大型商业银行8.4%的不良贷款率平均水平 [2]。因此,中国农村无法实现农村金融机构交易规模的扩张,进而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逐渐下降,农村资金不断外流等现象 [5]。
5.农业经济主体面临多重投资矛盾,难以实现风险、收益、成本的最优组合。作为“经济人”来说,经济主体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然则农业经济主体由于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决定了其投资的高成本、高风险、低收益、低市场化,所以农业经济主体有区别于其他经济主体而面临的高风险与低收益之间的矛盾、高成本与低收益之间的矛盾,这两种矛盾使得农业经济主体在农村实现风险、收益、成本的最优化组合的可能性减小,又加上农村金融机构出于控制风险的目的,制定了许多发放贷款的限制条件,因此农业经济主体还要面临高风险与拒绝风险的矛盾。多重投资的矛盾,使得农业经济主体难以实现风险、收益、成本的最优组合 [4]。
二、中国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改革措施
从目前中国农村金融生态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来看,既有来自主观的原因,也有来自客观的原因,既有政府行为造成的,也有金融机构带来的,还有农业本身弱质性决定的。所以要改变目前中国农村金融生态现状,解决其存在的问题,要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因素着手,系统全面地考虑,立法机构、地方政府、银行、企业、个人等多方参与,坚持增量改革方向、努力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生态体系和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坚持存量改革方向、努力构建运行健康的农村金融机构和资金充裕的农村金融市场,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促进农业及农村保险和农村信贷市场的共同发展等多种改革战略共同实行,逐步达到中国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全面优化的目标。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措施:
1.系统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多元竞争性农村金融生态体系。以需求为导向的多元竞争性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是破解当前农村金融生态困局的关键,但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深化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改革,提高其服务农村的深度和广度 [8]。对任何一个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既要有其独立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又应赋予其服务农村的责任和义务,可要求其按农村存储量的一定比例投资农村。但只有多元化主体的金融参与才能满足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内生农村金融组织的参与是关键,在农村民间资金准入和利率市场化前提下,实现农村民间资金资本化基础上的多模式组合。尤其是适合农村特点的微小型合作金融组织与商业金融组织。其次,基于农村多样化需求开发多元化金融产品。农村金融机构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深化农村金融机构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转变经营思路和经营作风,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重点满足差异化、多样性、全方位的新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如启动并适度创新保险、信托、租赁、外汇、信用担保、资本运营、有价证券发行与买卖等服务,也要大力培育农村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农业发展资金。
2.以制度创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信用环境。创新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动力,也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现代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关系已经成为现代经济中最普遍、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农村金融信用缺失、信用危机直接危及农村金融和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农村金融生态信用环境通过制度创新来培育:一是建立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促进银企融资良性循环。通过不断完善和规范信用等级评审,评定“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信用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不同等级给予不同的政策,对评为信用用户的提供包括贷款、银行卡、结算汇兑等一揽子金融服务便利及费用优惠政策;对金融信用等级度差的,在信贷支持上实行疏远政策,甚至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实施停止贷款、停止开户、停止结算等措施予以制裁 [7],这样吸引更多的用户诚实守信。二是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监管,要由粗放型监管向制度化、法律化监管转变,建立和完善风险性监管指标和评价体系,有效发挥农村金融监管的作用。由封闭型监管向开放透明型监管转变,加强监管机构间的信息共享,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4]。三是推动农村企业加快市场化改革,协助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标准的审计、会计、信息披露标准,规范企业改制破产行为。四是提高农村金融机构人员的素质,及时掌握并向农民宣传准确实用的农业经济、科技信息,确保支农资金发挥其效益,收回容易。五是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六是建立以当地政府为领导,工商、税务、财政、公安、检察、法院、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从制度、体制和机制上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保障。
3.健全农村金融法制政策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环境。完善的法律政策制度是优化农村金融体系健康有序运行的有力保障和行为准则,必须大力加强农村经济金融建设的立法工作,健全法制与政策体系建设,为农村金融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在处理和协调农村经济金融事务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方面要制定相关的农村金融法制和政策调整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的职能定位,提高其综合功能和规模效益,缓减“瓶颈”制约,为农业加快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和先决条件,同时保障农民以及相关农村经济主体真正享受农村金融机构带来的利益,改变贷款难或只存不贷或限制性贷款等农村金融机构定位不准的现状,防止农村资金外流;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关的农村金融法制和政策保障农村金融机构的权益,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提高失信者的违约成本,减少不良资产,制止和打击各种逃债、赖债、废债、骗债、恶意欠息等失信行为。
4.完善农村保险体系和运行机制,创新农业保险种类,降低农业生产投资风险。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弱质产业,为了降低农业生产中的风险,必须完善农村保险体系和运行机制,创新农业保险种类,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保险,给农业发展提供保障。如可以建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为主,以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为辅的组织体系,以帮助农民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效增强农民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又如通过对农业提供保险补贴,增强农业抗风险的能力,支持农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也可以建立国家和省级两级农业保险发展基金,在财政补贴之外,支付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农业保险部门的超额赔款补贴 [6]。同时,还要加快农村担保机构的组建,探索创新信贷担保方式,切实解决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农村金融机构要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研究推出多种担保办法,如实行动产抵押、权益质押、应收货款质押或农地等担保形式,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为农户与成长中的中小企业取得发展资金提供便利。
结语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命脉。目前,在中国城乡差距比较大、二元经济结构仍然存在的现实情况下,农村金融由于历史局限性和现实发展水平的制约依然处于中国金融发展的弱势地位,不仅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没有起到应有的支持作用,而且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产生了不少的矛盾,且日益加剧,这与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本意相违背,也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背离,所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全面改革和创新是目前金融体系中面临的最大挑战和迫切任务。建立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生态体系,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为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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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乐柱,任成龙.中国农村金融生态优化路径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06,(2):73-75.
Study on Eco-development Status and Reform Measures in Rural Finance
FU Wen-ye
(Tian-tian publishing company,Beijing 100027,China)
关键词:农村金融 市场现状 组织体系 完善
引言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主要包括广义范畴改革与狭义范畴改革两部分内容,前者主要是从国家层面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引导,后者主要是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1]。本文通过对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进行分析,以了解农村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方向,有针对性的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一、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研究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金融机构呈现出单一不完善性。正规的农村金融体系应该包括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保险体系以及农村合作银行等,但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主要局限于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金融机构呈现出极为明显的单一属性。
第二,村镇银行筹资困难性显著。村镇银行大多设立于县城地区,虽然是农民的银行,但基本上也属于穷人的银行,受地区开放程度及居民收入水平的影响,村镇银行在筹资方面存在显著的困境。加之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相对较短,因此与国有商业银行等相比,居民对其认可度较低。另外其银行网点较少,不能有效吸引农民存储,导致其发展困境的出现。
第三,农村金融环境相对较差。农村现有的金融机构其功能趋于弱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与商业银行金融支农力度均呈现出减弱的发展趋势,另外农村金融历史包袱较为沉重,经济效益不佳[2],难以有效推动农村 市场的深入发展。
二、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
完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应重视双重四元金融机构的有效构建,一方面强调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与民间金融机构的组成,同时还需要重视证券、银行、保险与信托租赁四种金融业务组织的作用。
第一,按照股份制原则,改革现阶段中国农村信用社,使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引导力量。农村信用社是现阶段中国农村金融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发展的主力。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体系需要首先改革农村信用社,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主力军。根据目前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股份制改革是农村信用社的未来发展方向,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主要模式。但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还需要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发展状况进行区别对待与分析,在坚持股份制改革的前提下,要充分符合地区发展特点。比如,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要建设农村商业银行,并进行市场化的运作,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在原来县联社的基础上,对资产进行核算,并进行重新登记,设置股权、法人治理结构与基本管理形式[3]。再比如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可以按照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对原有信用社进行规范,国家需要采取有力的支持对策,以有效推动其深入发展。
第二,加强县级以下农业银行的建设,提高农业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推动力。国家要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需要突出强调国家银行的重要作用,农业银行作为国家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需要充分发挥其国有商业银行的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发挥自身的引导性作用,通过其资金、网点与技术等优势,最大限度的发挥国有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分析中国农业银行的优势特点可以发现,其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农村,农业银行通过占领大部分的农村市场而有效的推动了自身的发展,因此应强调农业银行的这一农业属性,加强农业银行县级以下机构建设,结合农村乡镇实际进行必要的改组与合并,加强机构内部建设,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三农提供更多的现代化金融服务内容。
第三,将农村邮政储蓄并入农业银行,以不断规范金融市场。中国的邮政储蓄事业发展对金融市场的繁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中国金融机构的深入改革,邮政储蓄的弊端也开始逐渐显现出来,比如较高的资金价格、不合理的计价方式、只存不贷的服务内容等,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因此从规范农村金融市场与金融秩序的角度分析,应当逐步撤销邮政储蓄银行,将其并入农业银行,同时县级以上的邮政储蓄机构也可以并入其他的国有商业银行,以充分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的持续与健康发展。
第四,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近些年以来,随着中国农村地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三农问题开始日益展现出来,并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三农的发展需要农业保险、财产保险,同时也需要人寿与医疗保险,因此应充分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建立健全农村保险机构,扩大农村保险内容与服务种类。这要求相关部门建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单位,办理农业与养殖业保险,在保险办理过程中还需要强调强制保险与资源保险的有效结合。
第五,有效引导村镇银行的发展,推动村镇银行合作组织的形成。中国村镇银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较重要的作用,对于满足“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完善对农金融服务的竞争机制,有重要意义,因此要积极引导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在政策上要给与一定程度的倾斜,帮助其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更好地发挥其优势,进而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对融资的基本要求,这里需要充分强调政策性支持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性作用。
三、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现阶段中国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方式与途径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中国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主要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即货币化程度的加深、财务状况不佳、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地位以及储蓄中介功能的减退等。农村作为三农问题的重要载体,从根本上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因此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村金融制度的完善与金融体系的科学发展,构建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化经营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分析[J].财经研究,2006;32(4):103-114.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发展
1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
1.1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服务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主要以农村合作金融(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性金融、农村政策性金融为主,除此之外还有农村合作基金、民间借贷、民间集资等为主要形式。
农村合作金融主要客户以“三农”为主,但无论从机构数量还是从信贷规模任何方面来看其规模相比于国有商业银行要小得多,因此农业贷款在各项贷款中仍然呈现持续低比重 ,由此可见农村合作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十分有限。
农村商业性金融因其商业性的特点,直接导致其重点客户不能以“三农”客户为主,因此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商业性金融也不能有效改善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性金融农村市场失灵时,政策性金融将成为其有益的补充,但农村政策性金融覆盖面往往过于狭窄,主要支持方向又仅仅限于粮棉油等特定的农业范围或者集中于大项目和基础设施投入方面,无法满足广阔的“三农”需求。
1.2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需求现状
中国农民数量众多,单户农户的信贷需求量小而全体农户的信贷资金需求总量巨大:据统计,两亿多农户中有半数以上存在小额短期信贷资金需求,且需求量逐年增加。而这些众多的单户资金需求量仅仅为几千到几万的农户往往不具备融资所必须的担保条件,资金需求往往无法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广大农户更多是通过私人借贷等途径解决资金需求,也有些因无法解决而推迟或放弃了种植规模的扩大或者农机具的购买,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农民的生产性资金的匮乏往往呈现出季节性、临时性的特点,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于融资程序的复杂性认同度有限,这些都使得正规金融机构对于“三农”的资金支持工作持谨慎态度。
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发展方面的资金需求量相比于单户农户来说要大得多,但多数的项目贷款给了享受国家农业补贴的或者县镇支持的重点项目,有时一个项目多家金融机构重复资金支持,而其他项目则根本无法取得资金支持。简单的说,项目贷款更倾向政策性,缺乏必要的市场调节和商业性资金支持。
2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面临的问题
2.1农村金融体系的行政管制多于市场调节,不利于农村金融体系的良性发展
建国初期我国政府通过行政补贴、限价等政策来解决农业发展的问题,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对我国的农业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是不利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农村金融体系,但目前政策性金融机构仍被政府的控制,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局限于政府认可的大中型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远远无法满足农村金融的巨大需求和多样变化。政府对于商业性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政策性引导和支持,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商业性金融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矛盾,直接导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资金配置效率低下的局面,既伤害了广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同时又将广大农户推向非正规融资机构,使得农村金融体系面临严峻考验。
2.2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化仍未形成,供给和需求难以匹配
从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双方来看,资金需求远远大于资金供给,是什么造成我国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呢?除了上面所提到的政府管制过多外,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化进程迟缓,农村金融市场还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产品单一。
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很难实现同城市金融机构一样的收益,近年来四大国有银行已经频繁的撤并其在农村地区的网点。虽然农村合作金融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空白,但总体来看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仍然呈持续减少趋势。这种情况与高速发展的农村经济无法匹配。同时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多年不变,主要局限于存取款、贷款和汇兑,无法满足“三农”的多样化发展需求。
第二,融资手续复杂,不适合“三农”的融资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在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督机制下,金融机构的风控机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当局并未对农村信贷产品予以特别规定,而各家金融机构推出的对农信贷产品也并未体现特别的审核流程和风控措施。这种情况让农民的融资需求更难实现,也需要更长时间实现。个别金融机构虽然推出了针对“三农”融资的“绿色通道”,但“绿色通道”的准入要求高,额度控制严格,相对于几亿农民的融资需求是杯水车薪。
受各种因素影响,农业缺乏标准的生产流程,其技术含量、资金回收速度等完全不同于其他行业,因此,按照统一的审核流程和风控措施进行融资操作,往往无法实现真正的风险控制,甚至会造成系统性风险的爆发。
第三,担保机构缺乏,担保机制不健全。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担保机构本是后生机构,其发展速度和规模均落后于银行机构。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担保机制不完善,担保机构有限,且多数农村担保机构是政策性机构,缺乏必要的市场参与过程,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运转。农民的整体文化层次低,对征信的理解不到位、重视程度有限,其还款来源有限,势必会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数量,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参与“三农”融资的积极性。农村担保机构的缺失加重了这种恶性循环,使得良性运转的农村金融市场成为天方夜谭。
第四,农村金融体系中缺乏证券、保险机构的参与。
完整的金融体系除了正规金融机构的参与,更重要的是非金融机构比如担保、保险、证券等参与其中,农村金融体系也是如此。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保险、证券等机构参与程度非常低,这使得很多对农融资支持因缺乏必要的市场风控措施而最终无法成为现实。
3 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和发展的建议
针对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应对建议:
3.1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恢复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建立以市场为主导政府适度干预的金融市场。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建立农村金融资金良性循环机制。
增加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贴息,资本充足率等调整措施支持涉农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加大征信宣传力度,加快建立全国征信体系;由政府牵头完善涉农保险制度,保障农业发展以及农民利益。
3.2建立市场化农村金融体系
进一步开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对商业性金融机构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同时重视非金融机构以及非正规融资参与者的资金支持作用,通过正规途径使之发挥辅助作用。通过有效金融监管规范各个金融机构的组织活动,防范金融风险。鼓励农村金融市场机构参与者结合农业、农村、农民实际加强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服务“三农”。加大对于“三农”的融资知识、征信知识、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三农”的相关知识水平。建立农民合作社等非营利性机构,通过区域性合作组织建立农民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便于农村金融活动的开展。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降低准入要求,力争形成机制健全,分工明确,职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市场化农村金融体系。
3.3建立市场化担保体系防范金融风险
建立健全农村的市场化担保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除国有资金外还需要大量引入民间资本为农村担保体系建立贡献力量,同时通过政策的倾斜鼓励现有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开展业务。针对低收入群体和妇女等特殊群体设立担保基金,将对农补贴改为担保基金支持,增加农民的发展意识和创业意识。通过建立市场化的担保体系,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3.4加强证券、保险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
针对于迅速发展的农村金融需求,加强证券、保险等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分散农村金融风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4 结论
综上所述,为了满足当前农村、农业以及农民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我国必须积极发展、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既实现政策性机构与非政策性机构的相互补充,又要实现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的相互合作,最终实现“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民的创业致富提供及时有效的资金支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金融发展规划》2011 http:///
[2]周小川《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思路》[J]经济学动态 2004(8)
[3]林毅夫 《缓解“三农”问题要靠金融创新》[J]中国农业信用合作 2006(3)
关键词:民间金融; 发展现状; 发展前景
2010年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业内人士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民间金融组织有望取得合法身份。早期的金融理论中,作为非正规金融的民间金融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是政府打击的对象。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许多国家通过实证研究表明,民间金融之所以能够产生并长期存在,在于它在资源的调动和分配活动中能发挥重要的作用,能解决许多正规金融系统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如中小企业和弱势群体的融资问题,民间金融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形式和渠道具有地区性差异
传统农区,农户的生活性借款多于生产性借款,民间金融保持着自由借贷的传统,资金主要靠亲戚朋友提供。张家口坝上地区,当双方关系亲密时一些临时性借贷一般不付利息,即使支付利息,其利率也比其他形式的民间借贷低。在新型农区,如种植暖棚蔬菜、特色水果等的农区,农户多为季节性借款,民间金融趋于组织化。张家口的涿鹿、崇礼地区借款的利率要高于生活性借款的利率。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民营中小企业对民间金融的需求占较大比重,民间金融体现出规模化的特点。张家口的宣化、沙城地区,该借款的利率较高,金额也较大。
(二)借贷方式相对比较单一
农村民间金融的借贷方式主要为信用借款,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私人借贷就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信用形式。资金持有者一般只向周边熟悉的农户放贷,通常局限于一个村或邻近村的农户。民营中小企业的借贷主要发生在有经常业务往来、借出方对借入方的经营情况十分了解的企业间。借贷双方由于十分熟悉和了解,贷款一般不需要抵押和担保,多为信用贷款。通过对张家口农村地区的调查,60%的农村家庭在需要借款时首先考虑的是向亲戚、朋友等借款,大大高于向银行贷款的比重。
(三)利率相对较高,借贷期限较短
民间金融的利率一般由资本市场上资金需求和供给关系决定,并参考借款人的信用、借款期限以及与借款人的亲疏关系,平均利率水平高于银行同期的利率水平。借贷主要是由于生活和生产急需时,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会面对较高的利率,一旦渡过难关,会立即偿还贷款,贷款期限一般较短,以6—12个月期限居多,月利率平均在2%~3%,利息支付方式以按月支付和按季支付最为普遍。期限越短,利率会越高。
(四)交易成本低,融资金额不断上升
中国社会具有浓厚的乡土特色,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村民间金融也具有乡土性,多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的家族内部或是朋友乡邻之间,彼此非常熟悉,借出者对借入者的经营情况和收益状况很清楚,对借款人的人品、资信情况等也有深入了解,因此信息成本很低。借款后彼此能保持较频繁的接触,对借款者的生产活动和资金使用状况等信息也很清楚,收集和处理贷款的监督成本和跟踪成本也较低,从而降低了整个金融活动交易成本。农户发生的民间借贷金额普遍较小,一般都在万元以下。而企业的借贷规模一般较大,一般在10—30万元之间。近几年随着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民营中小企业的规模日益扩大,需要的资金不断上升,融资金额也随之攀升。
(五)金融覆盖率高
民间金融由于其特有的优势,在农村广泛存在着。调查发现,在张家口的农村地区,不管是经济较繁荣的地区,还是位置偏僻的地区,民间金融都普遍存在,有的地方还十分活跃。在农副业发展较好的农村地区,民间借贷的市场覆盖率更高,如蔚县东辛庄村,201户农户中多数家庭从事养猪、养羊和经营小煤厂,2006年有90%以上的农户发生过民间借贷。
(六)规模与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和贷款需求满足度密切相关
农村的中小企业贷款大多缺乏必要的抵押和担保,而对资金的需求规模却比较大,正规金融出于对风险和成本的考虑,一般不愿意将资金贷给他们,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主要依赖于民间金融。因此,民营企业发展水平较高而正规金融对其资金需求的满足度低的地区对民间金融的需求越大,民间金融也越呈现出组织化和规模化。
(七)公开程度逐渐上升
随着农村资金需求的不断扩大、政策管制的松动和金融改革的推进,民间金融内部和外部的环境都已有所改善,社会承认和认可的程度提高,以借贷为主要收入来源,资金实力较为雄厚,能够满足较大额度农村资金需求的民间金融组织大量出现,民间金融正在由隐蔽的地下状态向半公开化甚至是全公开化程度转变,农村民间金融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民间金融的发展前景
通过对民间金融现状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出民间金融能够在夹缝中生存下来,说明它本身就有市场。随着市场的发展,正规金融体系远远不能满足整个经济发展的要求,就会出现一支新的金融体系,一些新的金融组织,或者一些新的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特点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融资安排,不是对正规金融的拾遗补缺,而是一种必要的金融方式。笔者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前景作出以下几种设计。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中国的小额贷款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这些小额贷款试点没有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主要是强调公益扶贫性质,而忽视了其商业性,所以绝大部分没有维持太长时间,能赢利者不到1%,其中大多是因资金困境而中途夭折,这也与政府当时严格控制金融业的背景有关。政府对金融业的严格限制在2005年发生改变,央行第一次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同年12月27日,第一批正式注册的新型民间商业性金融组织“晋源泰”和“日升隆”两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山西平遥县率先成立。通过对这两家小额信贷公司运行一年多的观察可知,作为商业性的民间金融机构,一定要体现盈利性和商业性,机构由市场和股东会说了算,而不能只由政府或监管部门决策。小额贷款组织应该主要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贷款难的问题,其贷款对象应该以“三农”为主,以及为“三农”服务的其它经济实体。为促使小额贷款组织广泛地为农户服务,还应该规定单户贷款最高金额以及农户贷款占资本金总额的比例。从国际经验来看,小额信贷公司多会受到资金缺乏的困扰,要想持续发展,国家必须允许其吸收存款,逐步拓宽其融资渠道。
(二)发展为合作金融机构
合作金融是指由个人集资联合成立,以相互合作作为主要宗旨的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由此建立的金融机构称为合作金融机构。该机构是由资金所有者各自为了自身融资方便自愿组织起来的机构,进出自由,每个人可根据出资的多少承担相应的责任,简便的手续和快捷的方式以及低于其他民间金融组织的利率使其可帮助急需资金的机构成员解决资金困难。近年来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扬的农村合作金融模式是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该银行由接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孟加拉学者穆罕默德·尤努斯于1976 年创办,其宗旨是向农村地区追求自我就业的穷人提供小额流动资金贷款。从国际经验来看,合作金融事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国的合作金融不存在完全一致的具体模式,各自的合作金融机构本身也随时间和经营环境的变化而调整。合作金融作为我国农村金融的基本组织形式,已在理论界达成共识,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来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事业,通过对农村信用社的改进来形成合作金融机构。改革过程中应吸收民间金融的资金,根据当地经济和金融发展水平、农村信用社的经济实力和当地民间金融的规模来选择各自适宜的合作金融模式。
(三)成立社区银行(或称为村镇银行)
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源自美国,由当地移民社区中的农民或商人建立起来,并一直以住户、中小企业和农场主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其业务领域较为广泛,主要涉及商业银行各种业务,以及客户中介金融服务。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定义的社区银行是独立的、由当地拥有并运营的机构,其资产少于1 000万到数十亿美元不等。由于其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具有坚实的制度和法律保障。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当前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社区银行,服务三农和民营中小企业,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社区银行可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运作并为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这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一个比较现实的通道。
(四)发展民营银行
民间金融总体规模的不断加大和民间资本强烈的逐利性,成为创建民营银行的内在动因。市场经济要求金融机构按市场规则运行,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演化为民营银行顺理成章。综观世界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民营银行的比重都在持续上升。在世界上少数国有银行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多是一些比较贫穷和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国家。在经济发达的工业国家中,国有银行所占比例都低于10%,而且其比重还在下降。中国民生银行的董事长经叔平曾表示:民营银行是我国未来间接融资需要大力发展的主体。民营银行适合为中小企业服务,开放民营银行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还能加强金融市场的竞争,从而促进国有银行的改革。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相当程度上是银行业垄断程度过高,真正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商业银行数量太少造成的。可通过引导民间金融组织逐步转化为规范化的民营银行,民营银行的服务对象定位于民营中小企业,为其提供灵活的专业化服务,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是一种以正规性金融为主导、非正规性金融为补充的体系结构,正规与非正规金融互为补充,共同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一)正规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1.中国农业银行: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既经营商业性业务,又经营政策性业务,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开始进行商业化改革。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
3.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
4.农村邮政储蓄:吸收储蓄,再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开展存贷业务。
(二)民间金融形式
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农村中非法定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农户之间或农户与农村企业主之间的直接融资。目前,我国的民间金融主要有三种形式:
1.无组织无机构的个人借贷和企业融资(如企业相互融资、企业非法集资等);
2.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金融会,属于互助资金性质;
3.政府没有认可的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典当行、基金会等。
二、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虽然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已经达到温饱,正在向小康迈进,但GDP 的增长速度较为缓慢,与大城镇的经济发展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农村金融体系未能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且其自身发展还存在诸多缺陷和问题,造成了农村资金匮乏,使其不能充分发挥潜在优势。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单一,金融机构匮乏
目前,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已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驾马车”共存的局面。但是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业务经营范围十分单一,专门行使粮、棉、油收购贷款资金的封闭管理,业务空间日益狭小;本来“重农”的农业银行将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农村网点大量撤并,人员锐减,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上投入相对较少。因此支持“三农”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责无旁贷地落在了农村信用社身上,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为单一。
(二)农村信用社包袱沉重,力不从心
由于农村信用社多年积累的历史问题较多,又受到资金规模、硬件设施、业务品种、结算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普遍存在资产质量不高、经济效益欠佳和人员素质欠缺等问题,肩负的职责与自身的能力不相匹配,致使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过程中力不从心。
(三)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外流严重,金融机构撤离加剧
农村政府指导下的政策银行,众多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保险,邮政储蓄等等机构更多的成为名义上支持农村建设的机构,这些机构更多的将农村资金流向上级城市,正式的金融机构实质上并未履行农村金融资金供给的责任。除此之外,大量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金融体系中撤离,据不完全统计,国有商业银行撤并机构达到4万个。农村金融机构中有限资金的外流加之国有商业银行的纷纷撤离给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困难。
(四)农村贷款利率偏高,利息负担较重
目前,农村金融贷款利率偏高,加重了农民的贷款利息负担。尽管中央规定了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的区间,但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不够发达,在利益机制的驱使下,其贷款利率不但不可能下浮,而且也不愿意低浮,使农民贷款优而不惠。
(五)非正规性金融服务活跃但问题突出
与农村中正规性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相比,农村中非正规性金融服务非常活跃,主要是民间的、地下的借贷需求增加,规模不断增大。这些金融服务虽然一定程度上起到优化资源配置、便利交易、补充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的作用,但是,这些金融活动风险大、利率高,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效果,影响了正常的金融只需,加剧了农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六)农业保险发展滞后
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但当前我国农村保险业发展滞后,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对风险控制的需求。由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特征,加上不可预测因素多,预期收益低,与保险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相左,各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业领域,积极性低。
(七)农村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不足
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大多数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而且在运营中多靠政府扶持。支农力度不够,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经济活动等方面作用较少,对农户、个体工商户、涉农民营企业支持也有限。
(八) 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发放难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小额农户贷款对于急需脱贫致富的农民群众无疑是雪中送炭,但农村金融机构却很难发放。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农民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务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小额农贷业务量超常,放贷成本高;三是清收手段脆弱,致使很难使用依法起诉、强制扣款、变卖资产等手段清收贷款;四是农民风险防范能力弱,受社会、自然、市场条件的影响很大,小额农贷风险很大。
三、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策及建议
(一) 发展多种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前景,尽可能地发展多层次的网点。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适当发展农村互金融组织和互担保组织,逐步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二) 继续推动和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其合作金融功能
积极拓宽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渠道,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涉农产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开展和开发农村信用社的中间业务,提高盈利水平。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
(三) 加速推进农业担保和保险业务,分散和降低农业风险
适当降低担保机构设立门槛,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发农产品期货新品种,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信贷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建立功能完备、分工合作、竞争适度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四)建立农村利率定价机制,降低农民贷款成本
制定符合农村信贷资金供求特点的利率管理政策,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支农贷款要实行优惠利率,以减轻农民的负担,增加农民收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增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惠贷款利率,以降低农村居民特别是偏远落后地区农村居民的融资成本。
(五)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
利用政策扶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对农村金融组织要执行有差别的监管政策。通过财政补贴、担保或税收减免等措施促使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信贷投入,实行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税收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经营。
四、总结
农村金融作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尽管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不高,农村金融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和问题,但是,通过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民自身各方面的调整,农村金融体系一定会逐步完善与健全,将会为我国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张贞,肖庆业.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老区建设,2008:19-20.
关键词:农村金融 现状与问题 发展对策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状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二是“三农”贷款持续增长。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国农业贷款余额近3万亿元,约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14%,60%以上农户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但是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也存在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农村地区资金外流情况严重。目前,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商业性金融组织,每年从农村地区流出的资金大于从城市流入的资金,导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受阻,城乡差距过大。二是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改革以来,几家主要银行都大批撤出了在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与此同时,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建设没有跟上,造成机构网点覆盖率偏低,农民接受金融服务困难。三是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盈利水平不高。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经营传统的信贷产品和商业保险产品,而对农民需求量较大的小额贷款和农业保险则缺乏创新,造成金融产品单一,盈利能力严重不足,造成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薄弱,而一些非正规的农村金融组织由于金融服务比较符合农民需求,发展较快,但是潜在风险较大。四是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支付结算体系落后。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电子化、票据化基础设施研发和建设不足,覆盖的地域范围小,便捷化程度低。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三农”服务的能力,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可行性建议与措施
通过对农村金融的经营背景及现状的分析与比较,为促进其更快更好的发展,从而裨益乡民,较好辅助“三农”政策的执行,特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相关风险补偿核准规划。通过财政部门等尽快偿还原拖欠农信社的相关贴息,同时剥离先前由于政策性原因而导致的不良贷款,地方政府应完善农业部门的信用评级制度及相关部门的贷款担保机制,控制农业贷款的可能性风险及损失。
2.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在引导农村信贷资金回流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一是要为抑制农村信贷资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证;二是要合理利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通过财政资金补偿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和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农村资金高效率地转化为农村投资。增加对当地经济信贷投放较多的金融机构再贷款额度;鼓励邮政储蓄资金参股农村信用社,投资设立农村小额保险组织,试办农村小额贷款机构,为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长期的资金投入来源。
3.制定《农业投资法》,规定县域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或购买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建议以县为单位,按经济发展水平划分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贫困县免除所得税和营业税,非贫困县免营业税、所得税减半征收。加强对县域资金流动的监测和预警,限制国有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系统内上存资金比例,通过运用差额准备金制度,对上存资金比例过高的金融机构可以提高超额准备金比例实行缴存,并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
4.发展农村社区基金和小额信贷机构,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近年来农信社改革的商业化趋势不断强化,一批农信社将撤离偏远落后地区。这种趋势无法逆转,只能采取有效措施,弥补偏远落后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农村社区基金和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就是弥补农村金融空白的重要手段。
5.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改善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环境,重点是完善农村经济基础条件,提高农户和农村企业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建议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科技服务的投入,改善农村经济运作的基础。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在市场交易的谈判地位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带动其他担保机构的发展。要扩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围,增加农作物收益权、权利质押,同时保护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权。探索运用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形式,根据“产业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不同特点,采取“一企一策、一户一策”的办法解决农民抵押难、担保难的问题。
三、美国农村金融体系对中国的启示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体系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从美国农村金融体系来看,美国已经建立起了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农村保险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体制,建立起了支持农村建设资金循环的长效机制,较好地支持了农村和农业发展,维护了广大农民利益。借鉴美国经验,结合中国农村的具体情况,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已经成为下一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主线。
1.要鼓励金融组织创新,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
要按照农村现实和农业经济发展实际,培育和发展商业性的、可持续的金融组织。条件许可的地方可建立社区银行和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中的专门为农业设计的金融品种,以满足农村金融需要。
2.对现有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明确功能定位
农信社要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办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于乡(镇)、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农业银行要结合股份制改革,通过机制和体制的转换,充分发挥农业银行作为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优势,切实提高对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服务;积极推进邮政储蓄改革,按照商业化原则,引导邮政储蓄资金支持“三农”。
3.加强政策引导,开展金融知识教育
要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转变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理念,要努力塑造有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用市场化利率覆盖其经营风险。
参考文献:
[1]章奇.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多元思考.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5,(7).
关键词:商业性金融三农金融金融深化风险管理
引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历史瞩目的成就,但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农村经济相对增速缓慢,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面向“三农问题”建立有效合理的制度和措施,从宏观上既可以稀释去年我国经济危机形势下投放的过多货币量,缓解城市区域性通货膨胀问题,又可以改善民生,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对实现全社会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有着重大的意义。金融服务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商业性金融作为金融资源市场化的代表,拥有更为雄厚的货币、人力资本、机构制度和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合理调度和使用商业金融资源将对满足农村贷款需求,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的支持作用
二十世纪中期以后,Mishkin(1978)等人强调了金融中介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方面的作用,认为金融中介可以形成信息获取与监督的规模经济,降低交易成本,解决因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导致的市场失灵。Allen&Santomero (1997)等人认为商业银行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制度吸引资金进行高质量的资产转换,可以带动储蓄和投资双方的价值增值。商业性金融的发展影响了储蓄率、投资决策、技术创新和长期经济增长率,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加强金融资源在农村的商业化运作,利用利率工具进行市场选择,一方面可以使农村资源获得更高的配置效率,加快农村高科技新兴产业增长,带动农村经济模式转型。另一方面,商业性金融运用城市成熟的运作经验,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产业创新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在同业竞争中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质的大幅提升,有利于推进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是改善农村投资环境的重要动力。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支持体系中商业性金融的支持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大型龙头企业和中小型企业融资、创业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农业风险提供保险和为外来务工者等微观主体提供汇兑清算等中间业务服务。农村龙头企业是连接传统农业和资本市场化、商业化运作的重要纽带,一个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不仅为农户提供了最新的市场和科技的信息,提高了农业科学技术水平,增强了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2006-2008年,中国农业银行对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年均增速达到22.61%。至2009年,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与农行保持业务往来的有598家,占比为67%,体现了很好的金融支农资金优势。在中间业务方面,针对农民工在城乡间的频繁流动,商业银行运用其大范围网点优势在汇兑方面保障了农民务工者资金的结算和转移。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大,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农汇兑结算业务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保障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自由的转移和输出。
二、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面临的问题
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国有银行商业化引起宏观上的金融供需失衡、市场化不充分、监管不完善和微观上的金融产品服务稀缺、金融排斥等现象。
农业的弱势性和农村金融市场的不发达性使得金融机构运作风险加大,资金在农村中的收益相对于城市偏低。在国有银行商业化后,其商业性质(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必将引导资金流向比较利益较高的城市地区。风险和收益的双重制约使得商业银行如抽水机般将农村资金的不断抽向城市地区,加深了城乡二元经济差距。我国目前提出农业结构调整战略,要求生产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必然会加大对资金的需求,大量的资金流出必将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1990-2006年我国农村储蓄不断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抽出资金,平均资金抽出占存款比达36%,抽出资金额从1990年的747.9亿元增至2006年的17213.9亿元,去除通货膨胀率的因素增幅高达1026%。2007年后在支农政策的强调下占比虽有所减少但总量依然上升,这为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对三农的再贷款增加了巨大的负担。因此,引导资金从城市回流农村是目前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资料来源于《中国金融年鉴》,1990-2002年以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农村存款余额加总计算,2003年以后加入商业银行农村存贷额统计。
其次,我国在经济转轨中的经验不足,市场化程度不充分,二元经济现象严重,农村出现商业银行与民间传统钱庄、当铺、高利贷等并存;金融市场不发达、信用工具少等现象。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逐渐由传统的汇兑和信贷功能逐渐向资金配置与结算、风险管理和信息提供等多元化服务转移。在某些较发达农村地区,农村生产积极性高,资金需求强烈,但缺乏相关的保险制度。如果能对相关农产品进行再贷款保险、逐步发展期货市场,相信会使农业风险降到最低,避免出现“谷贱伤农”、丰产不丰收等现象。对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仍存在资金缺口大,农民从事生产积极性不高等情况,如果能将融资关系与技术产业支持链接起来,相信会取得更好的成效。
第三,由于农业生产具有系统性风险大,周期长等的弱势性,商业性金融在面向创业农户和中小农企时产生了一定的金融排斥问题。产生金融排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普遍落后于城市,农民资信状况不透明、贷款品种范围分散等因素使银行难以产生规模和范围经济;金融产品服务单一,加大了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农村外部环境较差,难以吸引金融人才向农村转移;农村资本投资回报率相对较低,商业性金融将资金转移到风险更低更易获利的城市地区。前几年,商业银行在农村开办的网点出现亏损甚至难以经营的现象,银行网点纷纷撤出农村。这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存贷差距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程度。逃避无利解决问题,商业性金融应有勇气重返农村,在政策的配合下,合理配置农村市场资源,加大力度进行金融创新和监管,充分认识和管理农业市场风险,为农村金融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多方入手,解决商业性金融在农村发展问题的对策
(一)宏观层面入手,应加大对农补贴力度,转变政策性金融补贴方式,适度放开利率管制,加强国家信用担保和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促使农村资金向城市回流。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党近年来的政策重点逐步向农村转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等方针出台说明政府正在加大对农村的经济支持力度。这种支持主要体现为政府直接投资、通过政策性银行放款、对农村金融贷款税减免和利率补贴等方式。但对这种方式的过度依赖在一定程度上是违背市场发展规律的,政府的过度投资一方面增加了财政压力,而且还会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不利于商业性金融发展,利息和税的补贴又会引发道德风险和因贷款额度僧多粥少产生的寻租行为。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是导致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因此国家在加大对农补贴力度的同时,更要注意自身角色的转变,政府在市场中应提供更多的信息,起到中间人而不是决策者的作用;并非简单的将蛋糕扔出来喂饱少数人,而是教会更多的人如何合理吃蛋糕,完成由主导型向服务型、运动员向裁判员的转变。减少国家主导型作用,让市场自发的解决问题,让商业性金融、农民和更多微观主体参与到市场的金融制度创新,并让他们分享到更多的金融发展成果;增加国家服务型作用,在加大对商业银行服务新农村建设风险补偿的同时,还可以对金融中介等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更多投入,并发挥国家信用优势组建信用担保机构,吸引资金投入进行商业化运作。另外,国家还需制订相关法律法规约束贷款者和放款者的违约行为,加强金融监管,提高市场透明度,完善农村信用环境,降低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从利率角度分析,发展中国家出现城乡二元经济现象,政府对信用不发达的地区实行利率管制,使得利率无法市场化,过低的利率一方面是贷方出现惜贷现象,一方面增加了借方的道德风险,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只有实行金融自由化,利率市场化,才能通过利率――投资杠杆解决因金融压抑造成的市场失灵问题。对农村商业性金融和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其回归结果表明,1985-2005的25年中,农村实际贷款利率的提高正向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增长,因此解除金融压抑、促使利率上升推动农村经济增长是符合提倡在发展中国家推行高利率政策的金融深化理论的。农村金融的高风险决定了其高利率,政府在打击高利贷和不良贷款机构的同时,也要适当放开利率管制。金融资本通过商业化运作,利用市场供求关系将利率提高到一个借贷双方都能接受的水平内,不仅会使借款方获得更高的收益和积极性,也会提高贷款方的贷款成本和违约风险,从而提高资金使用率,使资金流向效率更高的产业项目。提高利率,才能吸引更多的商业性金融参与到农村金融建设中,加强金融深化;才能提高农村储蓄资源利用率和现金流通量,使资金从城市向农村回流,达到“城市反哺农村”的宏观目标;才能更加有效的促进农村投资率,进而提高农业生产率。
(二)微观层面入手,应鼓励商业银行在农村进行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加强农村信用风险管理,与民间金融和信用合作社合作,进行利率市场化试点改革,诱导其商业规范化经营。
由于“三农”的金融需求具有需求量小而品种繁多、季节性强、经营成本和系统性风险高等特点,宏观上提高利率虽然可以缓解市场风险,但微观上还需要各个金融机构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针对农村金融,商业性金融所作的并非规避风险,而应该主动管理风险。针对“三农”金融需求的信用风险,银行可通过建立联保机构通过委托――机制进行更积极的监管,还可以对贷款人建立信用记录,通过统计调查贷款者的信用情况,有针对、有步骤的进行放款。国际上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GB模式)就是其运作的成功典范,该模式对借款人采取“会员――联保小组――乡村中心”的层层组织结构,充分发挥其内部地缘、血缘关系对放款者进行监督。另外,GB模式通过信用统计调查确立以贫困人口,特别是女性贫困人口作为主要贷款对象。在良好的机制运行下,该模式乡村银行遍布孟加拉国64个地区6.8万个村庄,还款率达到97%以上。在我国,商业性金融也有其特殊的发展模式――村镇银行。村镇银行对比大型商业银行具有更加灵活的经营方式,可以运用其地域、政策和信息优势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填补了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部分空白。扩大村镇银行试点,加强银行内部基础管理,引进人才,提高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能力是村镇银行的未来发展方向。针对“三农”问题的流动性风险,在某些金融发达程度不高的地区一般依靠惠农政策补贴降低风险,但如果金融市场较完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银行也可积极自主的进行金融产品的证券化试运行,发展商业票据市场,针对一些生产周期长,但收益性和稳定性较高的金融资产适当的开放其二级市场进行再融资,解决银行因资金周转不足造成的流动性风险问题。一方面这需要成熟合理的担保机制比如国家信用或者专业的信用中介机构提供担保,另一方面也需要对金融资产进行合理的分类和信用评级。美国在发展中也遇到过类似问题,当时社会上的小型商业贷款非常分散且企业状况差别很大,因规模不够难以达到银行的贷款标准,也很难进入商业票据市场。针对该情况,美国进行了小型商业企业贷款证券化的金融创新,通过划分抵押贷款为特定的标准,使各种类型的抵押贷款证券具有较好的同质性,再划分其金融资产的收入标准并打包进行融资,既扩大了规模又分散了风险,这对我国未来城乡中小企业融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商业性金融应当加强与民间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联系。民间金融和合作金融虽然运作机制不如商业性金融规范,但却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制度优势。在掌握更多信息的情况下,民间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可以提供更为灵活的贷款服务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商业性金融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成熟的市场运作制度。两方面的优势可以互补。在合作中,商业银行为民间和合作金融提供资金服务,扮演“资金运营商”、“资金商”和“资金顾问”等角色,引导民间和合作金融规范合理的运行,提升农村金融抗风险能力,维护农村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民间金融和合作金融则扮演“售货员”、“调查员”和“推销员”等角色,深入基层,广泛调研,了解民间资金需求状况,为农户等微观金融主体提供与之适应的多样化的特色金融服务。从不完全竞争市场和博弈论相关理论分析,商业金融可以与民间和合作金融进行利率市场化试点改革,维持农村市场利率的稳定性可以有效规避金融机构面临的利率风险,打击高利贷和洗钱行为,提高市场化运作效率和金融深化水平。
(注:此项目属于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安徽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研究》项目批准号为:AHSK07-08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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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三农”问题--农业发展、农民创收、农村建设越来越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而农村金融是农业经济、农村发展的核心和动力源泉。面对农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实现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对农村经济形式的转变、农村企业的崛起与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的分析,总结出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 可持续发展 建议
一、引言
中国的经济发展呈现了很强的区域特征,城市和农村的区域划分以及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推进催生了城市和农村分割发展的二元经济结构。作为一国经济的核心,金融的发展也呈现出城乡二元结构的特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明显慢于城市,农村金融明显滞后于城市金融的发展,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经济。
农村金融体系以农村金融机构为基础,农村金融机构又以县级银行以下的村镇银行为核心。农业政策和土地制度的完善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中小企业等的金融需求。如表1,2010年至2016年村镇银行总数,资产总额在不断增加,不仅表明金融供给的增加,也从侧面反映了金融需求的强烈。
二、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农村金融的发展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主要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贷款审批流程复杂
广大农村金融市场一直以公办金融机构为主流,农户筹集资金时,经历的审批程序比城市贷款更为严格,审批流程更为复杂,付出了更长的审批时间,更大
的资金成本。审批流程的高复杂性,严重削减了农民借助农村金融来获取资金从事创业开发的积极性,也使得以公办农村金融机构为主的农村金融组织无法完全融入广阔的农村资本市场,从而难以l挥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
(二)惠农信息传递失效
近几年,惠农金融政策相继出台,这些政策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却没有得到充分的接收。各地农村金融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普遍较为低下,而且农村多地处偏远山区,信息较为闭塞,无法及时获取市场的信贷信息,又由于部分农户没有很强的金融知识,没有专业的认识,导致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惠农政策未得到充分的落实,农户吸取资金,取得贷款,获取金融优惠服务存在盲区,创新创业、经济发展也因此举步维艰。
(三)信用体制严重缺失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信用体制仍未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严重缺失。正式金融机构放贷需抵押,且多数限于实物资产。而农村经济比较落后,有效的抵押物数量较少,借贷人常常将农业工具、土地、房屋等作为抵押物,该类抵押物不仅估值相差巨大,同时还需要花费高昂的处置资金,很多金融机构不愿意接受该类抵押物,最终导致农户贷款困难。其次,农村金融担保机构数量少,业务范围不广,缺乏对民间金融进行支持的信用系统。近几年,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迅速增加,由于缺乏金融信用体系支持,农村金融普遍出现惜贷现象,农村贷款比以前的难度更高。
三、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简化贷款审批程序
一方面便利农村发展,一方面强化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力,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建立起便利农户融资、筹资的渠道。例如,创立专项的农户创业贷款资金、专项的农业规模经营贷款资金等,化解贷款难的错误认识,从而提升农村金融效率;同时,简化审批手续,使农户、农村企业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贷款,避免繁琐的手续和不必要的资金成本,扩大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力。
(二)加强金融市场监管
现阶段,农村金融市场有效的监管机制可以降低信贷面临的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第一,政府需派遣专业人员负责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对借款人的动向和资金流向进行实时监管,放贷前需要对借款人及其还款能力进行全面综合评价,避免因其无法按时还款而给金融机构造成损失。第二,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用信用做名片,对于信誉良好的借贷人可以适当地放大对其借款的数额,或者在还款时间和利率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这在一定意义上能鼓励其他借贷农户。
(三)保证资金供应连续
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防止资金问题的产生,实现供应的可持续性。第一,对于农村金融,建立资金回流制度,将银行从农村吸纳来的资金再投入到农村的建设之中,而非只顾城市;第二,增加资金来源,允许其他资金进入。例如国外的公司、机构以及一些民办金融机构,以增加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并且贷款公司也可以考虑与农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来获得资金,进一步扩大筹资渠道。
四、结语
当前,我国正处在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而促进农村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正是建设农村、发展农村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针对信用体系建设缺失、市场风险较高等诸多问题,政府需要在加强农村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并加强对民办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和监管,以激发农村金融的活力,为其实现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稳固的基础。通过强化农村金融市场,逐渐突出城乡二元金融市场的特点,协同作用于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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